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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中国神华2022年度报告

日期:2023-03-25  中国神华其他公告  中国神华(601088.SH)相关研报   中国神华:中国神华2022年度报告-20230325.pdf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亲自出席
董事 8 人。
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本公司负责人吕志韧、总会计师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声明:保证本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 2022 年度末期股
息现金人民币 2.55 元/股(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按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868,519,955 股计算,共计派发股息人民币 50,665 百万元(含
税)。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中基于对未来
政策和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可能与实际结果有重大差异。该
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
的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受煤炭、发电行业供需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本集团 2023 年度
经营目标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除此之外,本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
节详细说明了公司面临的安全生产、环保、市场竞争、投资、合规、工程项目管理、
国际化经营、宏观经济波动、一体化运营、政策等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本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包括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
五节(董事会情况、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现金分红方案/预案)。


目录


重要提示......1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董事会致辞......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第五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48
第六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87
第七节 重要事项......99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14
第九节 投资者关系......120
第十节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12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260
第十二节 近 5 年主要财务信息摘要......261
附件......26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神华/本公司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 指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集团)

中国国电 指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电集团 指 中国国电及其下属子公司

国电电力 指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神东煤炭 指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东电力 指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能源 指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宝日希勒能源 指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北电胜利 指 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朔黄铁路 指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装备 指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集团 指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黄骅港务 指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港务 指 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港务 指 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航运公司 指 国能远海航运有限公司

包神铁路 指 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能源 指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能源 指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煤化工 指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能源 指 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能源 指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南苏 EMM 指 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准能电力 指 准格尔能源控制并运营的发电分部

神木电力 指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木发电有限公司

台山电力 指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沧东电力 指 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锦界能源 指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定州电力 指 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孟津电力 指 国能孟津热电有限公司

九江电力 指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惠州热电 指 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燃气 指 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寿光电力 指 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电力 指 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

印尼爪哇 指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有限公司

永州电力 指 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


胜利能源 指 本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

北海电力 指 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

神华租赁公司 指 神华(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 指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JORC 指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和矿石储量报告标准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市规则 指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公司章程》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指 净利润+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折旧及摊销-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率 指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总债务资本比 指 [长期付息债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长期付息债
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股东权益合计]

沪港通 指 上交所和港交所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深港通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港交所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元 指 人民币元,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12 月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神华

公司的英文名称 China Shenhua Energy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简称 CSEC / China Shenhu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祥喜先生已于2022年7月29日辞任本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职务,即日生效。新董事长选任工作正在
推进过程中。

于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 吕志韧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吕志韧(代行) 庄 园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邮政编码:100011)

电 话 (8610) 5813 3399 (8610) 5813 3355

传 真 (8610) 5813 1804/1814 (8610) 5813 1804/1814

电子信箱 1088@csec.com ir@csec.com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香港联络处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

(邮政编码:100011) 54楼B室

电 话 (8610) 5813 1088/3399/3355 (852) 2578 1635

传 真 (8610) 5813 1804/1814 (852) 2915 0638

三、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网址 www.csec.com 或 www.shenhuachina.com

电子信箱 ir@csec.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及 www.hkexnews.hk
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交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公司香港联络处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中国神华 601088

H股 港交所 中国神华 01088

六、其他相关资料

名 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二座办公
(境内) 楼八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张楠、王霞

名 称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会计及财务汇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遮打道 10 号太子大厦 8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姜健成

公司股份过户登 名 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记处(A 股)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公司股份过户登 名 称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记处(H 股) 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22年 2021年 2022年比 2020年

2021年增

重述后 重述前 减(%) 重述后 重述前

营业收入 344,533 335,640 335,216 2.6 233,263 233,263

利润总额 96,247 77,150 77,375 24.8 62,662 62,66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69,626 50,084 50,269 39.0 39,170 39,170
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70,337 49,851 50,036 41.1 38,165 38,165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9,734 94,350 94,575 16.3 81,289 81,289
金流量净额

2022年末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0年末

比2021年

末增减

重述后 重述前 (%) 重述后 重述前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393,854 376,690 376,875 4.6 360,189 360,189
的净资产

资产总计 621,701 606,827 607,052 2.5 558,447 558,447

负债合计 162,456 161,376 161,376 0.7 133,317 133,317

期末总股本 19,869 19,869 19,869 0.0 19,890 19,89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变化(%) 2020年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504 2.521 2.530 39.0 1.970 1.9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504 2.521 2.530 39.0 1.970 1.9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3.540 2.509 2.518 41.1 1.919 1.91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7 13.59 13.64 上升4.48个 11.00 11.00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8.26 13.53 13.58 上升4.73个 10.72 10.72
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52 4.75 4.76 16.3 4.09 4.09
净额(元/股)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 13.1 9.7 9.8 上升 3.4 个 8.5 8.5
百分点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17.7 13.3 13.3 上升 4.4 个 10.9 10.9
百分点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百万元) 117,578 98,904 99,129 18.9 80,542 80,542

于2022年 于2021年12月31日 变化(%) 于2020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每股净资产(元/股) 19.82 18.96 18.97 4.6 18.13 18.13

资产负债率(%) 26.1 26.6 26.6 下降 0.5 个 23.9 23.9
百分点

总债务资本比(%) 10.8 12.5 12.5 下降 1.7 个 13.2 13.2
百分点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有关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试运行

销售相关的核算方法进行变更,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重述。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

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本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2年 2021年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69,626 50,084 50,269 393,854 376,690 376,875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 3,277 1,338 1,338 3,083 3,163 3,163
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72,903 51,422 51,607 396,937 379,853 380,038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九、2022 年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83,902 81,677 84,910 94,044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57 22,187 17,987 10,49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617 21,893 17,897 11,930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36 29,927 32,727 18,644

第四季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偏低的主要原因:(1)本集团第四季度发生的成本、费用较前三季度偏多;(2)本集团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损失;(3)煤炭专项整治费用、对外捐赠等支出增加。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9 346 (1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497 465 424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176 0 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0 0 320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68 66 79

对外贷出款项的收益 18 17 9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注 (1,844) (800) (80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0 (9) 1,174

所得税影响额 (75) (70) (2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0 218 98

合计 (711) 233 1,005

注:详见本报告“主要经营业务”章节。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董事会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2 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了中国式现
代化新征程。国内能源行业进入保供稳价压力不减、市场运行秩序调整的新阶段,经受住了“最高温度、最小水电、最大负荷”的叠加考验。中国神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应对变局、积极履责担当,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发展保持良好局面。全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6.3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 3.504 元,期末资产负债率26.1%,
总市值 752 亿美元。在普氏能源资讯公布的“2022 年度全球 250 强能源公司”榜单中,名
列总榜第 13 位、中国企业第 3 位。

我们以一体化运营为核心,勇做能源供应“压舱石”。大力弘扬“为社会赋能,为经济助力”的公司宗旨,坚决落实“以煤炭保能源安全,以煤电保电力稳定”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央企上市公司职责使命。有效应对社会公共卫生事件、资源紧缺、市场波动、极端天气等不利因素影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主力矿井高效组织生产,自产商品煤月均超过 2,600万吨;运输分部全力释放运能,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航运周转量保持高位;电力机组多发满发,发电量同比增长 14.9%。公司产业整体生产组织能力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各时段保供任务,严格执行稳市稳价政策,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认可。

我们以价值创造为目标,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能。产业链韧性进一步增强。完成台格庙北勘查区探矿权延续、分立,取得新街一井、二井探矿权证,黄玉川、青龙寺、神山煤矿合计 460 万吨/年产能核增取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复。罗源湾电厂、北海电力一期建成投产,惠州热电二期等项目顺利开工,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有序推进。黄骅港 7 万吨双向航道项目一期工程通过验收,神朔铁路 3 亿吨扩能改造项目稳步推进,开通 2 条外部专用线。防控重大风险成效显现。在高强度连续作业情况下,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保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强化资金管控,整体外部带息负债规模较年初下降近 13%。加强资本运作,完成锦界能源等企业少数股权收购,提高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水平。

我们以“双碳”目标为方向,争当绿色转型先锋队。坚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优化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公司碳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转型发展的顶层设计。加强与国家能源集团内外企业和地方政府战略合作,多方拓展新能源投资机会。截至报告期末,所属子分公司已投产光伏项目 10.55 万千瓦。加快实施既有设备节能环保改造,综合能耗强度同比降低 0.28 吨标准煤/万元。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加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重点企业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矿山产能全国领先。黄骅港务获评“中华环境优秀奖”,成为全国首个获得该奖项的港口企业。


我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新动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持续完善干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路线图。科技创新成果显著。紧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牵头组织燃煤发电锅炉掺氨燃烧技术研究。企业级 5G 核心网、大功率氢能调车机车等一批重点科研项目取得
标志性成果。全年获授权专利 900 项,其中发明专利 208 项。研发投入同比增长 61.5%。数
字化转型加力提速。煤矿智能化建设完成“5 个 100%”目标,大柳塔煤矿通过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验收,宝日希勒能源露天矿无人驾驶编组项目通过国家验收。铁路调度信息系统建成投用,实现总调度室与各铁路公司调度中心及各车站互联互通。

我们以治理示范企业为抓手,争做上市公司模范生。探索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完善决策事项清单,修订“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功能作用,深入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参与制定《企业
ESG 披露指南》《企业 ESG 报告编制指南》等团体标准,入选央企 ESG 先锋 50 指数、《财
富》中国 ESG 影响力榜单、福布斯中国 ESG50 榜单等,ESG 治理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巩固
良好形象,履行央企责任。继续实施大比例现金分红,践行共同富裕愿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入选“上市公司乡村振兴最佳实践案例”。首次参评“2022 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品牌价值位列能源化工领域第 4 名、能源上市公司第 1 名。

我们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筑牢高质量发展“根”与“魂”。强化政治引领,扎实有序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创新“1233”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得到国资委、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宣传推广。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健全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动态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构建从严治党“四责协同、首责示范”工作体系,创新建立“两常态一到底”管党治党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岗位建功行动,以“五标”举措深化“一支部一品牌 一品牌一特色”创建活动,持续提升党委领导力、支部战斗力和干部执行力,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2023 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落实保障能源安全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以“稳健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切实在能源保供、绿色低碳发展、公司治理提质、科技创新增效等领域取得新突破,确保高质量发展不断开新局见实效,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

一是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源头管控,抓好隐患治理,努力在更高标准的安全基础上履行保供责任。


二是持续巩固一体化产业链竞争优势,着力推进新街一井、二井项目和包头烯烃二期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加快重点煤矿采矿权变更,神朔、朔黄线扩能改造和九江电力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把能源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清洁低碳方向,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继续开展存量煤电“三改联动”,建设区域能源服务综合体,实施运输系统清洁能源替代。落实公司碳达峰行动方案,力促一批新能源和储能重点项目落实落地,深入研究储能、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机会,推进新能源与煤化工耦合发展。

四是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风光氢储新能源开发应用、煤矿绿色安全开采、智慧铁路、清洁高效煤电、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能源发展关键技术领域开展科研攻关,加大研发投入,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五是按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求,内强质地、外塑形象,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规范公司治理,强化合规风险管控,努力实现价值创造能力和价值实现能力齐头并进,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企业综合实力。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 年,本集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政策,以煤炭保能源安全,以煤电保电力
稳定,突出“稳健、协同、赋能、提质”工作导向,巩固一体化运营,持续深化改革,推进 科技创新和绿色转型发展,较好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多措并举,及时稳妥应对社会公共卫生 事件,保证生产安全有序进行,公司业绩未受到重大影响。

全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 98,138 百万元(2021 年:78,017 百万元,已重述),同比增
长 25.8%;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626 百万元(2021 年:50,084 百万元,已重述),
同比增长 39.0%;基本每股收益 3.504 元/股(2021 年:2.521 元/股,已重述),同比增长
39.0%。

2022 年 2022 年 完成比例 2021 年 同比变化
实现 目标 (%) 实现 (%)
(已重述)

商品煤产量 亿吨 3.134 2.978 105.2 3.070 2.1

煤炭销售量 亿吨 4.178 4.029 103.7 4.823 (13.4)

发电量 亿千瓦时 1,912.8 1,805 106.0 1,664.5 14.9

营业收入 亿元 3,445.33 2,966 116.2 3,356.40 2.6

营业成本 亿元 2,100.59 1,869 112.4 2,251.01 (6.7)

销售、管理、研发及财 亿元 149.39 132 113.2 122.87 21.6
务费用合计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变 / 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 同比增长 /
动幅度 13.4% 10%左右 20.9%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1

1. 宏观经济环境

2022 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沉着应对,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宏观经济大盘总体稳定, 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民生保障持续加强,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GDP)较上年增长 3.0%,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 2.0%。
1 本报告中涉及宏观经济及行业相关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司对该部分的资料已力求 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之保证, 如有错失遗漏,本公司恕不负责。本部分内容中可能存在一些基于对未来政治和经济的某些主观假定和判 断而作出的预见性陈述,因此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并无责任更新数据或改正任何其后显现之错误。 本文中所载的意见、估算及其他数据可予更改或撤回,恕不另行通知。本部分涉及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 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中国煤炭市场网、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煤炭运销协会等。


2. 煤炭市场环境

(1)中国动力煤市场

2022 年,我国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煤炭需求保持增长,煤炭保供稳价政策持续发力,
自给能力显著提升,国内煤炭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中长期合同价格稳定。受国际能源局势、社会公共卫生事件、气候等因素影响,部分时段部分区域供应偏紧,煤炭价格高位震荡。截
至 2022 年末,环渤海动力煤(5,500 大卡)综合平均价格指数为 734 元/吨,较上年末下降 3
元/吨;全年指数均价 737 元/吨,同比上升 64 元/吨,增幅 9.5%。

2022年 同比变化(%)

全国原煤产量(亿吨) 45.6 10.5

煤炭进口量(亿吨) 2.9 (9.2)

全国铁路煤炭发运量(亿吨) 26.8 3.9

从供给侧看,在增产保供政策指引下,煤炭有效产能增加,优质产能持续释放,全年全
国原煤产量 45.6 亿吨,同比增长 10.5%,日均产量约 1,250 万吨。内蒙古、山西、陕西、新
疆成为增量的主要来源,全年规模以上原煤产量占全国规模以上原煤产量的 81.0%。煤炭供应向电煤倾斜。下半年煤炭进口量有所回升,全年进口煤炭 2.9 亿吨,同比下降 9.2%。

从需求侧看,2022 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比 2021 年增长 2.9%。其中,煤炭消费量增长
4.3%,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 0.3 个百分点。在多重国内外超预期因素影响下,我国煤炭需求韧性较强,阶段性拉动煤炭价格上涨。电力、钢铁、建材、化工行业仍是主要用煤行业,2022 年化工、电力行业耗煤量继续保持增长。

(2)国际动力煤市场

2022 年,国际能源局势错综复杂。受俄乌冲突、贸易政策等因素影响,煤炭供应格局
发生变化,煤炭需求显著增加,加上部分地区干旱、产煤国洪水等因素,共同推动国际煤炭价格创历史新高。国际能源署预计2022 年全球煤炭消费量首次超80 亿吨,较上年增长 1.2%,全球煤炭产量 83.2 亿吨,较上年增长 5.4%。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美国等主要产煤国产量实现增长。路孚特(Refinitiv)船舶航运跟踪数据显示,全球海运煤炭贸易总装载量为12.0 亿吨,较上年增长 5.9%,印度尼西亚煤炭出口量同比增长 21.2%,澳大利亚煤炭出口同比下降 5.0%;欧盟国家重启燃煤发电,海运煤炭进口量同比增长 33.9%,印度进口同比
增长 13.6%。纽卡斯尔 NEWC 动力煤现货价格年中最高升至 452.8 美元/吨,至年末 402.0
美元/吨,较上年末价格上升 142.4%。


3. 电力市场环境

2022 年,我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全社会用
电量 86,37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6%,其中四季度电力消费增速回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
发电量 83,88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2%。其中,火电发电量 58,53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0.9%,占全国发电量的 69.8%;水电发电量 12,02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 3,687 小时,同比减少 125 小时。其中,火电设备
平均利用小时为 4,379 小时,同比减少 65 小时(其中煤电平均利用小时为 4,594 小时,同比
降低 8 小时);水电平均利用小时为 3,412 小时,同比减少 194 小时。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继续提升。2022 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2.0 亿千瓦,其中
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1.6 亿千瓦,新投产总发电装机规模以及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均创历史新高。截至 2022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5.6 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
源发电装机容量 12.7 亿千瓦,同比增长 13.8%,占总装机容量的 49.6%,较上年末提高 2.6
个百分点;火电 13.3 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52.0%(其中,煤电占比为 43.8%),较上年末下降约 2.6 个百分点。

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2022 年,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
长 8.7%,占总发电量比重为 36.2%,同比提高 1.7 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0.7%,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 58.4%,同比降低 1.7 个百分点。在来水偏枯的三季度,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9.2%,较好地弥补了水电出力的下降,充分发挥了煤电兜底保障作用。

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入。2022 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
52,543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9.0%,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60.8%,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为 41,40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6.2%。跨区、跨省输送电量均呈现同比增长趋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本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在北京成立,于 2005 年 6 月在港交所上市,于 2007 年 10 月在
上交所上市。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

本集团拥有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及宝日希勒矿区等优质煤炭资源。2022年本集团实现商品煤产量 313.4 百万吨、煤炭销售量 417.8 百万吨。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大容量、高参数的清洁燃煤机组,于 2022 年底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40,301 兆瓦,2022 年完成总售电量 179.81 十亿千瓦时。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围绕“晋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神朔—朔黄线”西煤东运大通道以及环渤海能
源新通道黄大铁路,总铁路营业里程达 2,408 公里,全年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 297.6 十亿吨公里。本集团还控制并运营黄骅港等多个综合港口和码头(总装船能力约 2.7 亿吨/年),拥有约 2.18 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 60 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集团以煤炭产品为基础,形成的煤炭“生产——运输(铁路、港口、航运)——转化(发电及煤化工)”一体化运营模式,具有链条完整、协同高效、安全稳定、低成本运营等优势。本集团的煤炭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一)独特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本集团拥有规模可观、高效运营的煤炭、发电业务,拥有铁路、港口和船舶组成的大规模一体化运输网络,形成了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一体化开发,产运销一条龙经营,各产业板块深度合作、有效协同的核心竞争优势。

2022 年,本公司坚持市场导向,加强资源组织和运输调度,充分发挥煤电化运全产业
链一体化资源和规模优势,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不断提升价值链创效能力,整体竞争力持续加强。

(二)煤炭资源储量:本集团拥有优质、丰富的煤炭资源,适宜建设现代化高产高效煤矿。本集团的煤炭资源储量位于中国煤炭上市公司前列。

(三)专注于公司主业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经营理念:中国神华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行业背景和管理经验,重视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紧密围绕公司主业开展运营,持续专注于能源领域的清洁生产、清洁运输和清洁转化。

(四)产业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中国神华持续加强产业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本集团的煤炭绿色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初步形成了科学决策、系统管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科技资源一体化运行模式和科技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

五、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要经营业务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已重述) 变化(%)

营业收入 344,533 335,640 2.6

营业成本 210,059 225,101 (6.7)

税金及附加 19,972 16,502 21.0

管理费用 9,930 9,119 8.9

研发费用 3,722 2,499 48.9

财务费用 877 88 896.6

投资收益/(损失) 2,420 (885) (373.4)

资产处置收益 261 454 (42.5)

信用减值损失 1,337 2,561 (47.8)

资产减值损失 3,372 1,292 161.0

营业外支出 2,334 1,247 87.2

所得税费用 14,592 18,016 (1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734 94,350 16.3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56,585) (6,619) 754.9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78,734) (43,731) 80.0

本报告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1)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2022 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①本集团多台新机组投产,售电量同比增长 15.2%;受益于国家电价政策调整,本集团
平均售电价格同比增长 20.1%。

②受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本集团平均煤炭销售价格同比增长 9.5%。

③聚乙烯、聚丙烯销售量同比分别增长 7.7%和 7.9%。

主要运营指标 单位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0 年
比 2021 年

变化(%)

(一)煤炭

1. 商品煤产量 百万吨 313.4 307.0 2.1 291.6

2. 煤炭销售量注 百万吨 417.8 482.3 (13.4) 446.4

其中:自产煤 百万吨 316.2 312.7 1.1 296.0

外购煤 百万吨 101.6 169.6 (40.1) 150.4

(二)运输

1. 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 十亿吨公里 297.6 303.4 (1.9) 285.7


主要运营指标 单位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0 年
比 2021 年

变化(%)

2. 黄骅港装船量 百万吨 205.2 215.0 (4.6) 203.8

3. 天津煤码头装船量 百万吨 45.2 46.4 (2.6) 45.4

4. 航运货运量 百万吨 136.3 121.2 12.5 113.0

5. 航运周转量 十亿吨海里 133.6 112.1 19.2 93.0

(三)发电

1. 总发电量 十亿千瓦时 191.28 166.45 14.9 136.33

2. 总售电量 十亿千瓦时 179.81 156.13 15.2 127.65

(四)煤化工

1. 聚乙烯销售量 千吨 358.4 332.8 7.7 356.9

2. 聚丙烯销售量 千吨 340.6 315.6 7.9 331.2

注:煤炭销售量为经审计的煤炭销售收入对应的销量。
(2) 成本分析表

单位:百万元

成本构成项目 2022 年金额 占 2022 年 2021 年金额 占2021年营业成本 金额同比
营业成本比例 (已重述) 比例(已重述) 变化
(%) (%) (%)

外购煤成本 65,079 31.0 102,865 45.7 (36.7)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33,365 15.9 24,318 10.8 37.2

人工成本 25,663 12.2 21,285 9.5 20.6

修理费 10,715 5.1 10,731 4.8 (0.1)

折旧及摊销 19,485 9.3 17,962 8.0 8.5

运输费 18,930 9.0 18,764 8.3 0.9

其他 36,822 17.5 29,176 12.9 26.2

营业成本合计 210,059 100.0 225,101 100.0 (6.7)

2022 年本集团营业成本中:

① 外购煤成本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外购煤销售量及其采购成本减少;

②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发电量增长,燃煤采购价格上涨;

③ 人工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员工人数增长,社保缴费政策性增长,以及超额完
成经营指标,员工绩效工资增长;

④ 其他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煤炭子分公司矿务工程费、煤炭开采服务支出、煤
炭洗选加工费,以及煤炭及电力子分公司维简安全费增长。


单位:百万元

2022 年营业成本分行业情况(合并抵销前)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已重述) (%)

煤炭 外购煤成本,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 177,821 212,019 (16.1)
本、修理费、折旧及摊销、运输成本及其他

业务成本

发电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修理费、 72,432 59,822 21.1
折旧及摊销、其他以及其他业务成本

铁路 内部运输业务成本(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24,710 21,546 14.7
人工成本、修理费、折旧及摊销、外部运输

费、其他)、外部运输业务成本以及其他业

务成本

港口 内部运输业务成本(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3,481 3,241 7.4
人工成本、修理费、折旧及摊销、其他)、

外部运输业务成本以及其他业务成本

航运 内部运输业务成本(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5,203 5,006 3.9
人工成本、修理费、折旧及摊销、外部运输

费、其他)及外部运输业务成本

煤化工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修理费、 5,363 4,633 15.8
折旧及摊销、其他成本以及其他业务成本

(3)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运营模式为煤炭生产→煤炭运输(铁路、港口、航运)→煤炭转化(发电及煤化工)的一体化产业链,各分部之间存在业务往来。2022 年本集团煤炭、发电、运输及煤化工分部利润总额(合并抵销前)占比为 75%、8%、16%和 1%(2021 年:73%、2%、24%和 1%,已重述)。

以下分行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均为各分部合并抵销前的数据。分行业成本情况请见本节“分行业经营情况”及本报告运营数据概览表。

2022 年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合并抵销前)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百万元) (百万元) (%)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减(%) 减(%)

煤炭 277,474 177,821 35.9 (5.2) (16.1) 上升 8.3 个百分点

发电 84,525 72,432 14.3 30.9 21.1 上升 7.0 个百分点

铁路 42,197 24,710 41.4 3.7 14.7 下降 5.7 个百分点

港口 6,441 3,481 46.0 0.0 7.4 下降 3.7 个百分点

航运 6,051 5,203 14.0 (2.3) 3.9 下降 5.2 个百分点

煤化工 6,379 5,363 15.9 9.0 15.8 下降 4.9 个百分点

注:上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已重述,详见本节“分行业经营情况”。

(4)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期末库 生产量比上 销售量比上 库存量比年
存量 年增减(%) 年增减(%) 初增减(%)

煤炭 百万吨 313.4 417.8 22.3 2.1 (13.4) (8.2)

电力 十亿千瓦时 191.28 179.81 / 14.9 15.2 /

(5)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客户

2022 年,本集团对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合计为 141,901 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41.2%。其中,本集团对关联方的收入为 113,201 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32.9%。
(9)主要供应商

2022 年,本集团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合计为 31,539 百万元,占全年采购总额的

16.6%。其中,本集团对关联方的采购额为 17,610 百万元,占全年采购总额的 9.2%。
3. 费用及其他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自产煤销售收入增长,资源税同比增加。
(2)管理费用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工成本同比增长。
(3)研发费用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智能矿山、智慧铁路等项目研发支出增加。
(4)财务费用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受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失同比增加;煤炭分部弃置
费用折现成本增加。
(5)投资收益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本集团对煤炭、电力、铁路联营公司及财务公司的投
资收益同比增长。
(6)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主要是:出售沃特马克项目相关持有待售资产获得的收益。
(7)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本集团对长账龄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
值测试结果计提坏账损失。

(8)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生产设备及备品备件进行了
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9)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煤炭专项整治费用、对外捐赠支出等增加。
(10)所得税费用及平均所得税税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本集团部分煤炭子公司按照西部
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5%汇算清缴所得税,以前年度多缴税额抵减了本期所得
税。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

单位:百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3,722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1,682

研发投入合计 5,40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6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31.1

2022 年本集团研发投入 5,404 百万元(2021 年:3,347 百万元),同比增长 61.5%;研
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6%(2021 年:1.0%,已重述),同比增长 0.6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行业权威科研院所开展联合科技攻关,促进科技创新与价值创造的融合和转化,支撑本集团实现安全高效发展、清洁绿色发展和智能智慧发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开展的研发项目主要有:智能矿山相关技术、装备研究;高效低排放燃煤锅炉示范项目研究,燃煤电厂二氧化碳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技术研究;智慧铁路相关技术、装备研究,重载铁路氢能源动力装备研制;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等。报告期
内,本集团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 1 项,省部级科技奖励 58 项;共获得授权专利 900 项,其
中发明专利 208 项。

(2)研发人员情况

本集团研发人员的数量 2,940

研发人员数量占总人数的比例(%) 3.5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数量(人)

博士研究生 66

硕士研究生 398

本科 2,022

专科 394

高中及以下 6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数量(人)

30 岁以下(不含 30 岁) 474

30-40 岁(含 30 岁,不含 40 岁) 1,190

40-50 岁(含 40 岁,不含 50 岁) 659

50-60 岁(含 50 岁,不含 60 岁) 617

60 岁及以上 0

截至 2022 年末,本集团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 1 个,建成 1 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牵头(参
与)承担 11 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
5. 现金流

本集团制定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资金管理政策,在保障持续运营的前提下,维持优良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按照公司政策进行投资。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 年净流入 109,734 百万元(2021 年净流入:
94,350 百万元,已重述),同比增长 16.3%,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现金流入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 年净流出 56,585 百万元(2021 年净流出:
6,619 百万元,已重述),同比增长 754.9%,主要原因是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增加,以及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 年净流出 78,734 百万元(2021 年净流出:
43,731 百万元),同比增长 80.0%,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支付的股利增加,以及偿还借款较多。(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百万元

项目 本年 本年末 上年 上年末 本年末 主要变动原因

末数 数占总 末数 数占总 金额较

资产的 (已重述)资产的 上年末

比例 比例(已 变动

(%) 重述) (%)

(%)

货币资金 170,503 27.4 162,886 26.8 4.7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

应收票据 1,132 0.2 3,349 0.6 (66.2) 票据结算减少

应收账款 10,968 1.8 10,258 1.7 6.9 应收售电款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 502 0.1 376 0.1 33.5 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汇
票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 6,663 1.1 8,314 1.4 (19.9) 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

持有待售资产 0 0.0 294 0.0 (100.0) 处置沃特马克项目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9,650 8.0 47,644 7.9 4.2 确认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


固定资产 248,381 40.0 237,801 39.2 4.4 部分发电项目完工投运

在建工程 22,061 3.5 26,201 4.3 (15.8) 部分发电项目完工投运,转
入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52,589 8.5 50,908 8.4 3.3 主要为万利一矿采矿权增
加,以及胜利矿区土地使用
权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3 0.8 3,990 0.7 25.4 对部分资产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286 4.1 23,585 3.9 7.2 南苏 1 号发电项目开工建
设,按特许经营协议相关
规定核算的资产增加

应付账款 37,871 6.1 33,790 5.6 12.1 在建发电项目应付工程
款、设备和材料款等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8,750 1.4 5,941 1.0 47.3 员工人数增长,社保缴费
政策性增长,以及受考核
周期影响,计提但尚未发
放的绩效工资增长

应交税费 12,680 2.0 19,638 3.2 (35.4) 应交所得税、增值税、资
源税等税费减少

其他应付款 16,886 2.7 11,191 1.8 50.9 应付股利增加

长期借款 38,438 6.2 49,193 8.1 (21.9) 优化内部资金使用,报告
期偿还外部金融机构长期
借款较多

预计负债 10,764 1.7 6,898 1.1 56.0 计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恢复基金增加

资本公积 68,014 10.9 74,667 12.3 (8.9) 受购买锦界能源少数股东
股权影响


项目 本年 本年末 上年 上年末 本年末 主要变动原因

末数 数占总 末数 数占总 金额较

资产的 (已重述)资产的 上年末

比例 比例(已 变动

(%) 重述) (%)

(%)

专项储备 14,349 2.3 10,992 1.8 30.5 本年煤炭子分公司安全生
产费结余增加;根据《企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2022 年),
自 2022 年 12 月起,本集
团煤炭子分公司调整安全
费用提取标准,发电子分
公司开始计提安全维简费

2. 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于境外(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的资产

总额为 30,843 百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0%,主要为位于印度尼西亚的发电资产以及在

中国香港发行美元债券形成的资产等。

3.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本集团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受限资产余额

7,183 百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港口经营相关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矿山地

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共计 6,357 百万元;其他受限资产主要是为获得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

保的固定资产等。

4. 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为 195,903 百万元。

(四) 分行业经营情况

1. 煤炭分部

(1) 生产经营及建设

本集团生产及销售的煤炭产品主要为动力煤。2022 年,本集团加强生产组织,坚守安

全生产底线,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全年商品煤产量达 313.4 百万吨(2021 年:307.0 百

万吨),同比增长 2.1%。井工矿完成掘进总进尺 44.6 万米(2021 年:44.4 万米),同比增

长 0.5%。其中,神东矿区完成掘进进尺 42.6 万米。

推动资源接续、增储增产、证照办理和产能核增工作。内蒙古新街台格庙矿区总体规划

(修编)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北勘查区探矿权完成延续、分立,新街一井、二

井取得探矿权证,产能置换方案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上湾矿、补连塔矿空白区及深部资源获取工作有序推进;黑岱沟、哈尔乌素露天矿合计 811 公顷生产接续用地获得国家自然资源部批复;黄玉川、青龙寺、神山等三处煤矿合计核增产能 460 万吨/年,获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复;李家壕煤矿产能核增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开展。

巩固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成果,推进智能化、数字化科技综合应用。截至 2022 年末,
本集团已建成智能采煤工作面 35 个,智能掘进工作面 63 个,智能选煤厂 18 个。

本集团拥有独立运营的铁路集疏运通道,集中分布于自有核心矿区周边,能够满足核心矿区的煤炭外运。
(2) 煤炭销售

本集团销售的煤炭主要由自有煤矿生产。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充分利用铁路运力,本集团还在自有矿区周边、铁路沿线从外部采购煤炭,用以掺配出不同种类、等级的煤炭产品后统一对外销售。本集团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煤炭生产由各生产企业负责,煤炭运输主要由本公司所属的铁路和港航公司负责,煤炭销售主要由本公司所属的销售集团统一负责,客户涉及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

2022 年,本集团统筹煤炭保供和生产经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煤炭价格政策,依托一
体化产业链优势,优化煤源体系,持续提升经营创效能力。全年本集团实现煤炭销售量 417.8百万吨(2021 年:482.3 百万吨),同比下降 13.4%。对前五大外部煤炭客户销售量为 184.6百万吨,占煤炭销售总量的 44.2%,其中对最大客户国家能源集团的煤炭销售量为 161.3 百万吨,占煤炭销售总量的 38.6%。前五大外部煤炭客户主要为电力、化工及煤炭贸易公司。
2022 年,受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影响,煤炭价格上涨,本集团煤炭销售平均价格为 644
元/吨(不含税,下同)(2021 年:588 元/吨),同比增长 9.5%。

2022 年本集团各煤炭品种产销情况如下:

煤炭品种 产量 销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百万吨 百万吨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动力煤 313.4 417.7 268,874 170,650 98,224

其他 / 0.1 122 127 (5)

合计 313.4 417.8 268,996 170,777 98,219

2022 年本集团煤炭销售情况如下:


1 按煤源类型分类

煤源类型 2022年

销售量 占销售量合计比例 价格(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一、自产煤 316.2 75.7 597

二、外购煤 101.6 24.3 789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不含税) 417.8 100.0 644

本公司销售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

贸易的煤炭。

2022 年,本集团外购煤销售量为 101.6 百万吨(2021 年:169.6 百万吨),同比下降 40.1%,

占本集团煤炭总销售量的 24.3%(2021 年:35.2%),主要原因是国内煤炭市场中长期合同

销售量占比提升,本集团可采购的外购煤资源减少。

2 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2022年 2021年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不含税) 合计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一、通过销售集团销售 395.0 94.5 662 458.7 95.1 605 (13.9) 9.4

1. 年度长协 221.5 53.0 515 207.9 43.1 456 6.5 12.9

2. 月度长协 133.5 32.0 873 196.2 40.7 765 (32.0) 14.1

3. 现货 40.0 9.5 776 54.6 11.3 599 (26.7) 29.5

二、煤矿坑口直接销售 22.8 5.5 329 23.6 4.9 263 (3.4) 25.1

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 417.8 100.0 644 482.3 100.0 588 (13.4) 9.5
(不含税)

注:以上为本集团不同发热量煤炭产品销售情况的汇总,包含电煤及其他煤炭。


3 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2022年 2021年 变动

销售量 占比 价格 销售量 占比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不含税)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对外部客户销售 346.8 83.0 664 416.8 86.4 599 (16.8) 10.9

对内部发电分部销售 66.3 15.9 555 61.2 12.7 532 8.3 4.3

对内部煤化工分部销售 4.7 1.1 451 4.3 0.9 366 9.3 23.2

销售量合计/ 417.8 100.0 644 482.3 100.0 588 (13.4) 9.5
平均价格(不含税)

4 按销售区域分类

2022年 2021年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不含税) 合计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一、国内销售 412.2 98.7 638 476.2 98.8 588 (13.4) 8.5

(一)自产煤及采购煤 394.8 94.5 632 450.8 93.5 585 (12.4) 8.0

  1. 直达 188.1 45.0 475 187.9 39.0 442 0.1 7.5

  2. 下水 206.7 49.5 775 262.9 54.5 687 (21.4) 12.8

(二)国内贸易煤销售 11.9 2.9 725 12.3 2.6 795 (3.3) (8.8)

(三)进口煤销售 5.5 1.3 920 13.1 2.7 509 (58.0) 80.7

二、出口销售 0.4 0.1 1,191 0.7 0.1 850 (42.9) 40.1

三、境外销售 5.2 1.2 1,035 5.4 1.1 589 (3.7) 75.7

销售量合计 417.8 100.0 644 482.3 100.0 588 (13.4) 9.5
/平均价格(不含税)

(3) 煤炭资源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 329.0 亿吨,比 2021 年

底减少 3.1 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 138.9 亿吨,比 2021 年底减少 2.6 亿吨;JORC 标准

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 98.0 亿吨,比 2021 年底增加 23.7 亿吨,主要原因是本集团 2022

年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本集团 JORC 标准下的煤炭可售储量进行了重新评估。

2022 年,本集团煤炭勘探支出(即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源勘探和评

价有关的支出)约 12.18 亿元(2021 年:40.01 亿元),主要用于新街台格庙矿区前期准备

支出;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出 70.08 亿元(2021 年:127.17 亿元),主要用于支

付万利一矿采矿权款、上湾煤矿及补连塔煤矿边角区煤炭资源出让收益金、胜利矿区土地使

用权及工程项目建设支出等。


单位:亿吨

矿区 保有资源量 保有可采储量 可信储量 证实储量 煤炭可售储量
(中国标准) (中国标准) (中国标准) (中国标准) (JORC 标准)

神东矿区 151.6 85.7 40.2 17.5 65.5

准格尔矿区 36.5 29.0 7.3 12.2 21.3

胜利矿区 19.4 13.1 5.2 0.2 2.4

宝日希勒矿区 13.1 10.8 5.8 1.8 8.6

包头矿区 0.4 0.3 0.0 0.1 0.2

新街矿区 108.0 / / / /

合计 329.0 138.9 58.5 31.8 98.0

注:可信储量、证实储量依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统计。

本集团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序号 矿区 主要煤种 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 硫分 灰分

(千卡/千克) (%) (%)

1 神东矿区 长焰煤/不粘煤 4,828-5,873 0.2-0.6 7-21

2 准格尔矿区 长焰煤 4,498-4,726 0.4-0.7 26-30

3 胜利矿区 褐煤 2,921 1 27

4 宝日希勒矿区 褐煤 3,587 0.2 14

5 包头矿区 长焰煤/不粘煤 4,033-4,510 0.5-0.6 12-19

注:受赋存条件、生产工艺等影响,各矿区煤矿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平均发热量、硫分、灰分数值与

矿区个别煤矿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致。

(4) 经营成果

1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277,474 292,661 (5.2) 外购煤销售量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77,821 212,019 (16.1) 外购煤销售量下降

毛利率 % 35.9 27.6 上升 8.3 个 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外购煤销

百分点 售量下降,其占煤炭销售总量

的比例相应下降

利润总额 百万元 70,384 57,109 23.2


2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2022 年 2021年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国内 263,112 165,281 97,831 37.2 279,974 205,302 74,672 26.7

出口及境外 5,884 5,496 388 6.6 3,760 3,383 377 10.0

合计 268,996 170,777 98,219 36.5 283,734 208,685 75,049 26.5

3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按煤源类型分类的煤炭产品毛利

煤源类型 2022 年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自产煤 188,818 93,150 95,668

外购煤 80,178 77,627 2,551

合计 268,996 170,777 98,219

注:外购煤销售成本包括外购煤采购成本,以及为达成销售而发生的运输费、港杂费等。

4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176.3 155.5 13.4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30.7 28.2 8.9 材料费、电费增长

人工成本 44.8 36.6 22.4 员工人数增长,社保缴费政策
性增长,以及员工绩效工资增


修理费 10.1 10.1 0.0

折旧及摊销 21.6 19.7 9.6 煤炭生产设备购置增加

其他成本 69.1 60.9 13.5 矿务工程费、煤炭开采服务支
出、煤炭洗选加工费、维简安
全费等增长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

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 68%;(2)生产辅助费用,占 17%;(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

保支出、税费等,占 15%。

2. 发电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2 年,本集团坚持以煤电保电力稳定,保持机组稳发多发。推进清洁高效煤电机组
建设,罗源湾项目 2 号机组、北海电力一期项目 1、2 号机组陆续投运。全年完成总售电量179.81 十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 86,372 亿千瓦时1的 2.1%,其中市场交易电量达162.92 十亿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比例上升至 90.6%。推动落实电价改革政策,积极争取上
浮电价,2022 年本集团平均售电价格 418 元/兆瓦时(2021 年:348 元/兆瓦时),同比增
长 20.1%。

坚持清洁能源规模化、常规能源清洁化发展,大力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积极开展锦界能源、寿光电力、台山电力等煤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进一步提升调峰能力;有序推进孟津电力、神东电力所属店塔电厂等机组的供热改造以及台山电力、锦界能源等机组的节
能改造。2022 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 296.7 克/千瓦时(2021 年:298.5 克/
千瓦时),同比降低 1.8 克/千瓦时。

加快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积极获取新能源建设指标。截至 2022 年末,本集团已
投产新能源发电项目 35 个,装机容量合计 105.5 兆瓦,其中福建能源、寿光电力等对外商业运营的装机容量合计 62 兆瓦。本公司参与设立的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和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已陆续在山西、江浙、两湖等地投资风电、光伏项目。
1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 电量及电价

发电量 售电量 售电价

(十亿千瓦时) (十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经营地区/发电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2022 年2021 年 变动
类型 % % %

(一)燃煤发电 186.72 161.86 15.4 175.36 151.64 15.6 416 343 21.3

广东 32.39 30.52 6.1 30.52 28.67 6.5 446 391 14.1

陕西 30.27 32.29 (6.3) 27.79 29.66 (6.3) 341 274 24.5

河北 23.82 23.20 2.7 22.35 21.76 2.7 423 323 31.0

福建 22.89 17.19 33.2 21.88 16.46 32.9 452 357 26.6

内蒙古 13.34 8.86 50.6 12.16 8.01 51.8 349 301 15.9

四川 12.09 6.10 98.2 11.39 5.61 103.0 432 424 1.9

江西 11.74 12.05 (2.6) 11.20 11.50 (2.6) 425 364 16.8

山东 9.84 10.98 (10.4) 9.36 10.47 (10.6) 427 357 19.6

重庆 9.70 8.89 9.1 9.29 8.50 9.3 416 372 11.8

湖南 9.38 1.06 784.9 8.95 1.02 777.5 477 467 2.1

河南 5.03 4.88 3.1 4.70 4.56 3.1 391 295 32.5

广西 4.69 4.08 15.0 4.44 3.87 14.7 429 366 17.2

印尼(境外) 1.54 1.76 (12.5) 1.33 1.55 (14.2) 555 465 19.4

(二)燃气发电 3.85 3.85 0.0 3.76 3.77 (0.3) 564 565 (0.2)

北京 3.85 3.85 0.0 3.76 3.77 (0.3) 564 565 (0.2)

(三)水电 0.67 0.74 (9.5) 0.65 0.72 (9.7) 226 224 0.9

四川 0.67 0.74 (9.5) 0.65 0.72 (9.7) 226 224 0.9

(四)光伏发电 0.04 / / 0.04 / / 444 / /

福建 0.03 / / 0.03 / / 477 / /

山东 0.01 / / 0.01 / / 348 / /

广东 0.00 / / 0.00 / / 194 / /

陕西 0.00 / / 0.00 / / 333 / /

合计 191.28 166.45 14.9 179.81 156.13 15.2 418 348 20.1

注:2022 年,本集团位于广东的光伏电站的发、售电量分别是 208 万千瓦时和 207 万千瓦时,位于陕
西的光伏电站的发、售电量分别是 97 万千瓦时和 91 万千瓦时。

(3) 装机容量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发电总装机容量为 40,301 兆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
量 39,164 兆瓦,占全社会火电发电装机容量 13.3 亿千瓦1的 2.9%。

单位:兆瓦

电源种类 于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内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装机容量 新增/(减少)装机容量 总装机容量

燃煤发电 36,824 2,340 39,164

燃气发电 950 0 950

水电 125 0 125

光伏发电 / 62 62

合计 37,899 2,402 40,301

1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2 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所在地区 新增/(减少) 说明

装机容量

(兆瓦)

北海电力 广西 2,000 新机组投运

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 福建 1,000 新机组投运

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 四川 (660) 机组到期关停

合计 - 2,340 -

截至 2022 年末,本集团在建、已核准但尚未开建的主要发电机组情况:

项目名称 所在地区 计划装机容量

湖南岳阳电厂项目 湖南 2×1,000 兆瓦

广东清远电厂一期项目 广东 2×1,000 兆瓦

广东清远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广东 2×1,000 兆瓦

惠州热电二期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 广东 2×400 兆瓦

九江电力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江西 2×1,000 兆瓦

北海电力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广西 2×1,000 兆瓦

(4) 发电设备利用率

2022 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 4,951 小时,同比增加 187 小时,比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燃煤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 4,594 小时1高 357 小时。

电源种类 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发电厂用电率(%)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燃煤发电 4,951 4,764 3.9 5.24 5.48 下降 0.24 个
(含矸石电厂) 百分点

燃气发电 4,054 4,057 (0.1) 1.57 1.50 上升 0.07 个
百分点

水电 5,340 5,921 (9.8) 0.42 0.28 上升 0.14 个
百分点

光伏发电 725 / / / / /

加权平均 4,925 4,749 3.7 5.15 5.37 下降 0.22 个
百分点

(5) 电力市场化交易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十亿千瓦时) 162.92 98.06 66.1

总上网电量(十亿千瓦时) 179.81 156.13 15.2

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 90.6 62.8 上升 27.8 个百分点

(6)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2022 年,本集团拥有位于山东、广东的两家从事售电业务的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通
过购售电价差获得盈利,主要提供购售电、配电网、用电设备管理及综合能源利用等多种电1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力增值服务。上述两家售电公司全年代理销售的外购电量合计为 7.75 十亿千瓦时,外购电量对应的售电收入和购电成本分别为 3,308 百万元和 3,391 百万元。

序号 所在省份 售电量 售电均价(不含税) 单位购电成本(不含税)

十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元/兆瓦时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1 山东 5.82 4.58 420 346 417 339

2 广东 1.93 4.28 449 363 501 404

(7) 资本性支出

2022 年,发电分部资本性支出总额 11,103 百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累计

金额(百万元) 投入占总预算比例(%)

1 广西北海电厂一期项目 2,670 83

(2×1,000MW)

2 湖南岳阳电厂项目 1,561 25

(2×1,000MW)

3 广东清远电厂一期项目 1,376 24

(2×1,000MW)

4 福建罗源湾港储煤一体化 703 80

发电厂工程(2×1,000MW)

(8) 经营成果
1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已重述)

营业收入 百万元 84,525 64,548 30.9 售电量和平均售电价格增


营业成本 百万元 72,432 59,822 21.1 燃煤采购价格上涨;发电量
增长

毛利率 % 14.3 7.3 上升 7.0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7,938 1,800 341.0

2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售电收入及成本

单位:百万元

售电收入 售电成本

2022年 2021年 变动 2022 年 占 2022 2021 年 占 2021 2022 年
(已重 (%) 年售电 (已重 年售电 比 2021
电源类型 述) 成本比 述) 成本比 年变动
例(%) 例(%) (%)
(已重

述)

燃煤发电 75,658 54,882 37.9 66,155 96.6 52,715 95.9 25.5

燃气发电 2,119 2,132 (0.6) 2,201 3.2 2,165 3.9 1.7

水电 148 162 (8.6) 109 0.2 109 0.2 0.0

光伏发电 17 / / 10 0.0 / / /

合计 77,942 57,176 36.3 68,475 100.0 54,989 100.0 24.5

本集团售电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修理费、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
成本构成,详见本报告附件。2022 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 380.8 元/兆瓦时(2021 年:352.2
元/兆瓦时,已重述),同比增长 8.1%,主要原因是燃煤电厂燃煤采购价格上涨。

全年发电分部共耗用中国神华煤炭 66.0 百万吨,同比增长 10.4%,主要原因是发电量
同比增长,以及本集团发挥一体化运营优势,保障电厂燃煤供应。中国神华煤炭耗用量占发 电分部耗煤总量 84.4 百万吨的 78.2%。
3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2022 年 2021 年(已重述) 成本变动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百万元 % 百万元 %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51,919 78.5 40,566 77.0 28.0

人工成本 3,733 5.6 3,195 6.1 16.8

修理费 1,854 2.8 1,697 3.2 9.3

折旧及摊销 6,002 9.1 5,078 9.6 18.2

其他 2,647 4.0 2,179 4.1 21.5

燃煤电厂售电成本合计 66,155 100.0 52,715 100.0 25.5

燃煤电厂售电成本同比增长 25.5%。其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燃煤采购价格上涨,以及售电量增长;人工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多台新机组投 运相关电力生产人员增加,以及工资和社保缴费增长;折旧及摊销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 集团多台新机组投运,发电分部长期资产的折旧及摊销增长;其他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 是发电权交易费用等增长。

3. 铁路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2 年,本集团铁路分部精心组织,保持运输通道高效畅通,保障煤炭运输安全。全
年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 297.6 十亿吨公里(2021 年:303.4 十亿吨公里),同比减少 1.9%。
积极推动大物流业务发展,全年铁矿、锰矿、化工品等非煤货物运量 19.6 百万吨,其中反 向运输货物量 12.1 百万吨。

加强技术创新和智慧运输赋能。包神铁路首台 HXN6 型油电混合动力机车上线试运行;
朔黄铁路重载列车自动驾驶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果;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研制的国 内首台大功率氢能源动力调车机车成功运营试验。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42,197 40,699 3.7

营业成本 百万元 24,710 21,546 14.7 运输费、人工成本、其他
成本等增长

毛利率 % 41.4 47.1 下降 5.7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12,535 15,526 (19.3)

2022 年铁路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 0.077 元/吨公里(2021 年:0.068 元/吨公里),同比
增长 13.2%,主要原因是运输费、人工成本、其他成本等增长,以及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同 比下降导致单位运输成本有所增长。
4. 港口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2 年,本集团港口分部持续提升港口作业效率,确保煤炭装船平稳高效,其中黄骅
港煤炭下水量连续四年位居全国首位。但受外购煤源不足、到港资源量减少等因素影响,黄
骅港和天津煤码头全年累计完成煤炭装船量 250.4 百万吨(2021 年:261.4 百万吨),同比
下降 4.2%。

稳步推进港口大物流业务发展。港口分部全年完成原油、化肥等非煤货物运量 7.7 百万
吨。黄骅港 3 号、4 号通用散杂货码头顺利投用。

倾力打造智慧绿色港口。大力推行船舶码头岸电应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智能生 产运营操作系统研发。黄骅港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工程,荣获“中华环境优秀奖”等重要奖项。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6,441 6,440 0.0

营业成本 百万元 3,481 3,241 7.4 燃油费、疏浚费等增


毛利率 % 46.0 49.7 下降 3.7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2,256 2,605 (13.4)

2022 年港口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 12.1 元/吨(2021 年:10.8 元/吨),同比增长 12.0%,
主要原因是燃油费、疏浚费等增长。
5. 航运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2 年,本集团航运分部持续做好船舶安全管理监督,全力保障煤炭运输需求。充分
利用自有船舶返程空载运力,积极挖掘市场货源,非煤货物运量持续增长,外贸货运量大幅
提升。本集团全年完成航运货运量 136.3 百万吨(2021 年:121.2 百万吨),同比增长 12.5%;
完成航运周转量 133.6 十亿吨海里(2021 年:112.1 十亿吨海里),同比增长 19.2%。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6,051 6,195 (2.3) 平均海运价格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5,203 5,006 3.9 航运货运量增长

毛利率 % 14.0 19.2 下降 5.2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706 1,003 (29.6)

2022 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 0.039 元/吨海里(2021 年:0.045 元/吨海里),同比
下降 13.3%,主要原因是航运货运量增长导致单位运输成本下降。

6. 煤化工分部
(1) 生产经营

本集团煤化工业务为包头煤化工的煤制烯烃一期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生产能力
约 30 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能力约 30 万吨/年)及少量副产品(包括工业硫磺、混合碳
五、工业丙烷、混合碳四、工业用甲醇、精甲醇等)。

2022 年,包头煤化工煤制烯烃装置连续稳定运行 8,760 小时,平均生产负荷、聚烯烃产
品合格率均达到 100%。积极应对原料价格上涨,及时调整聚烯烃产品结构,增加精甲醇、 纤维料等高附加值产品产量,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2022 年,聚烯烃产品产量 693.7 千吨 (2021 年:644.5 千吨),同比增长 7.6%。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已完成能耗水耗指标获取、建设用地办理等前期工作。

2022 年本集团聚乙烯、聚丙烯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千吨 元/吨 千吨 元/吨 % %

聚乙烯 358.4 6,765 332.8 6,641 7.7 1.9

聚丙烯 340.6 6,613 315.6 6,853 7.9 (3.5)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百万元 6,379 5,851 9.0 聚烯烃产品销售量增长

营业成本 百万元 5,363 4,633 15.8 煤炭价格上涨;聚烯烃产
品销售量增长

毛利率 % 15.9 20.8 下降 4.9 个

百分点

利润总额 百万元 533 706 (24.5)

(3)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千吨 元/吨 千吨 元/吨 % %

聚乙烯 353.4 5,812 332.0 5,447 6.4 6.7

聚丙烯 340.3 5,788 312.5 5,320 8.9 8.8

2022 年本集团聚烯烃产品产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 年 9-10 月煤制烯烃设备按
计划停工检修导致基数较低。聚烯烃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煤炭采购价 格上涨。


2022 年,煤化工分部共耗用 4.8 百万吨煤炭,全部为本集团内部销售的煤炭(包括中国
神华自产煤和采购煤)。
(五) 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已重述) 变动(%)

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332,253 324,912 2.3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12,280 10,728 14.5

合计 344,533 335,640 2.6

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
业务。2022 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 332,253 百万元,占本集团收入的 96.4%;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 12,280 百万元,同比增长 14.5%,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位 于印尼的爪哇电厂、南苏 1 号项目按特许经营协议相关规定核算的收入增长。

2022 年,本集团积极应对社会公共卫生事件对海外业务的影响,制定应急预案,保证
海外业务正常运转。南苏 EMM、印尼爪哇机组运行平稳,机组可靠性进一步提升;南苏 1 号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六) 投资状况分析

2022年,本公司股权投资额为26,701百万元(2021年:10,945百万元),同比增长144.0%, 主要是对本公司所属煤炭、电力及运输子公司增加资本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本公司重要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及本公司的权益占比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以挂牌底价 996,515.57 万元竞得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其所持锦界能源 3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对锦 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 70%增至 100%。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对被投资方无重大影响的非

交易性股权投资,以及计划用于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公

允价值的披露”。

单位:百万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74 2,386 212 0

应收款项融资 376 502 126 0

合计 2,550 2,888 338 0

(七)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八)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 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百万元

序号 公司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于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 2021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1 神东煤炭 4,989 51,418 42,087 29,248 19,967 46.5 煤炭平均销售价格
上涨;平均所得税
税率下降

2 朔黄铁路 15,231 43,948 29,016 6,507 7,755 (16.1) 铁路货运周转量同
比下降,以及人工
成本、维修费等同
比增长

3 锦界能源 3,802 13,685 11,083 5,145 3,827 34.4 煤炭平均销售价格
上涨;售电量及平
均售电价格增长

4 准格尔能源 7,102 49,914 41,026 3,707 2,499 48.3 煤炭平均销售价格
上涨

5 宝日希勒能 1,169 12,772 5,315 3,256 1,655 96.7 煤炭销售量及平均
源 销售价格增长

6 北电胜利 2,925 12,512 7,301 2,588 1,415 82.9 煤炭销售量及平均
销售价格增长

7 销售集团 1,889 29,443 11,862 1,671 2,273 (26.5) 外购煤销售量下降

8 黄骅港务 6,790 13,644 10,059 1,482 1,586 (6.6)

9 榆林能源 2,420 6,928 3,831 1,349 1,410 (4.3)

10 印尼爪哇 2,540 15,678 6,314 1,134 956 18.6 2021 年上半年单机
商业运营,本年两
台机组商业运营

注:(1)上表中主要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神东煤炭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97,225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29,837 百万元。

(3)朔黄铁路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21,663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8,823 百万元。

本公司取得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财务公司有关情况详见本报告“重大关联/关连交易”章节。
(九)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就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所知,本集团在所有重大方面全面遵守与本集团业务及运营有关的法律法规。2022 年,本集团并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一)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

本集团员工薪酬及培训情况请见“员工情况”一节。

本集团重视与客户、供应商、其他商业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方保持良好关系,以达到长期目标。详见本公司《2022 年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于 2022 年,本集团与利益相关方未发生重大纠纷。

(十二) 捐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外捐款为 531 百万元。
(十三) 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3 年,尽管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世界经济陷入滞胀风险上升,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但是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各项政策不断落实落细,生产生活秩序有望加快恢复,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将不断积聚增强,2023 年中国经济将整体好转。


煤炭行业来看,经济恢复性增长的预期将提振煤炭需求,预计 2023 年煤炭消费量将保
持增长。煤炭增产保供政策效力继续释放,预计煤炭供应能力小幅提升,电煤中长协覆盖比例将进一步提高。煤炭进口预计将有所增长。总体来看,2023 年煤炭市场供需关系有望持续改善,煤炭价格中枢或将稳定在合理区间。受季节性波动、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局部地区、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供应偏紧的局面。

电力行业来看,预计 2023 年我国电力消费需求增速比 2022 年有所提高。在新能源发
电快速发展带动下,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将再创新高,占总装机比重超过 50%。综合考虑经济增长、外贸出口、天气及风光资源等不确定性因素,预计 2023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随着电力市场化进一步深入,电力交易机制和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将逐步完善。
(二) 公司发展战略

2022 年,党的二十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擎画宏伟蓝图,对能源行业提出
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确保能源资源安全等更高要求。当前,我国能源保供已由攻坚战转入常态化,仍需发挥好煤炭兜底保供作用以及煤电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本集团在积极履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责任的同时,由于煤炭和煤电等高碳资产占比较高,既面临传统煤基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又面临应对新能源技术突破带来的巨大挑战。

本集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认真践行“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总体发展战略和“稳健、协同、赋能、体质”工作导向,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走稳高质量发展之路,持续稳定回报投资者。“十四五”期间,本集团将持续巩固一体化运营核心优势,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绿色矿山、绿色运输、绿色电站、绿色化工建设。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开采与利用,提升能源利用综合效能。建设清洁高效机组,加强供热、节能和灵活性改造。聚焦智能重载铁路运输技术和智能一体化运营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创新发展大物流业务,提升运输安全精细高效管理和综合创效水平。推动煤化工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发展煤基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发挥上市公司平台和资金优势,加强同地方政府企业合作,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推动新能源实现稳定可持续开拓增长,研究储能、氢能、生物质能项目和风险投资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机会,为公司产业升级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三) 2023 年度经营计划
1. 2023 年度经营目标

项目 单位 2023年目标 2022年实际 增减(%)

商品煤产量 亿吨 3.094 3.134 (1.3)

煤炭销售量 亿吨 4.358 4.178 4.3

发电量 亿千瓦时 2,039 1,912.8 6.6

营业收入 亿元 3,500 3,445.33 1.6

营业成本 亿元 2,330 2,100.59 10.9

销售、管理、研发及 亿元 155 149.39 3.8
财务费用合计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 同比增长 10%左右 同比增长 13.4% /
变动幅度

以上经营目标会受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等因素的影响,年度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2. 2023 年资本开支计划

单位:亿元

2023年计划 2022年完成

1. 煤炭业务 73.77 106.38

2. 发电业务 180.80 111.03

3. 运输业务 95.61 97.75

 其中:铁路 82.84 67.40

    港口 12.03 28.68

    航运 0.74 1.67

4. 煤化工业务 5.61 3.33

5. 其他 5.73 0.96

合计 361.52 319.45

2022 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 319.45 亿元。主要用于购置煤矿采掘设备,新街台格
庙矿区新街一井、二井前期准备;北海电力一期、湖南岳阳电厂、广东清远电厂一期、光伏电站等在建发电项目;购置铁路设备,铁路扩能改造;以及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等。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023 年资本开支计划总额为 361.52 亿元(不含股权投资)。其中:
(1)煤炭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含基建相关的设备采购)的支出
为 57.12 亿元,用于设备购置的技改支出为 12.21 亿元,用于非设备购置的技改支出为 4.44
亿元。主要投资项目包括:神东矿区各煤矿采掘设备购置、新街台格庙矿区新街一井、二井前期准备等。

(2)发电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新建项目(含相关设备采购)的支出为 155.58 亿元,
用于环保类技术改造的支出为 3.30 亿元,用于非环保类技术改造的支出为 20.07 亿元。主要投资项目包括:湖南岳阳电厂项目、广东清远电厂一期项目、江西九江二期扩建工程等。
新能源业务资本开支 19.69 亿元,主要用于广东、江西等分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神东
电力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等。

(3)铁路分部资本开支,主要用于煤炭外运专线建设、铁路机车购置、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等。

(4)港口业务资本开支,主要用于珠海港高栏港区散货码头工程建设等。

(5)煤化工分部资本开支,主要用于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等。

本集团 2023 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四) 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已审视及列出主要风险,并采取对应措施,但受各种因素限制,不能绝对保证消除所有不利影响。

1. 安全生产、环保风险

本集团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安全风险交织叠加,能源保供依然严峻。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进一步趋严,本集团面临的节能、减排、环保约束进一步加大。

本集团以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为安全生产目标。为应对安全生产风险,本集团将持续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培训,有效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发挥信息化优势,创新安全监查机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为应对环保风险,本集团持续加强环境监测,严守生态红线,大力推行绿色矿山、绿色智慧重载铁路、绿色港口建设,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打造煤电“超低排放”品牌;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加强隐患问题整治与环境应急管理,主动适应能耗“双控”要求,确保实现各项节能减排目标,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 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煤炭产能有进一步提升空间,国际能源市场趋于宽松,煤炭价格不确定性增加。随着电力市场改革加速推进,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市场竞争格局正在加速演进,交易规模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国家加大跨省区运煤铁路通道建设,煤炭运输能力将逐步释放,运输格局趋向多元化。

为应对市场竞争风险,本集团将提高煤炭市场预判的精准度,分区分时制定煤炭购销机制和价格政策,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持续提升品牌优势,加大新市场开发、老市场维护力度,统筹产品储备和产能储备,聚焦煤炭中转、消费市场,积极稳妥布局煤炭储备基地,深化产运销储用全面协同;进一步拓展电力市场和电力业务增收增效工作,做好风险预控、安全生产;不断提升公司自有铁路的集运、疏运能力,推动煤炭核心区专用线建设,加快线路扩能改造,深入拓展“大物流”业务,大力提升非煤运量;深化协同创效和提质增效,推动模式创新,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持续巩固、提升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一体化优势。

3. 投资风险

生态环保约束趋紧,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倒逼深度节能和清洁低碳化发展,新能源迎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投资力度和规模持续加大。市场和政策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为应对投资风险,本集团将不断优化投资管理体系,加强项目前期质量管理,严把项目投资决策,突出对重大项目的风险管控,持续抓好投资计划,扩大有效投资,合理把控项目投资节奏,加强投资计划执行的调研与监督,积极、有序、规范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提升投资效率效益。

4. 合规风险

本集团资产规模大、产业链条长,风险辨识和防范难度大,可能引发合同法律纠纷及监管处罚等事件。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变化,境外项目建设运营可能面临法律合规风险。

为应对合规风险,本集团将不断优化法律合规风险防范制度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合规管理实效,推行“主要业务类型合同范本化”,推进重大案件“分层挂牌督办”机制,提高重大法律案件的防范与应对能力;加强煤电项目立项审批、证照办理等事项的合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运营;加强项目所在国法律制度的跟踪研究,定期监控境外项目可能面临的合规风险,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5. 工程项目管理风险

本集团现有工程项目整体进展平稳,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因素。例如,项目风险预判不足、设计单位能力不足等因素导致建设期延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的风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未能有效落地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本集团将不断强化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技术、技经、安全、质量的统一管理,加强建设职能管理、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参建队伍管理,严把工程设计、概算、结算关,加强工程
造价控制,实时跟踪和监控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制定有效措施降低或消除工期延长因素的影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6. 国际化经营风险

全球政治格局日益复杂,受大国关系、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能源危机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国际贸易秩序和经济形势可能存在起伏和波动,世界能源市场竞争激烈,本集团的国际化经营活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应对国际化经营风险,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境外项目投资决策前信息的搜集、分析和研究工作,做好境外项目资源评价、经济效益评价、技术评估等,确保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加强境外风险排查工作,定期监控境外法律合规风险,多举措防范和化解风险事项,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育和引进,按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积极稳妥“走出去”。

7.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本集团所处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此外,能源领域的改革创新将对本集团的发展战略产生较大影响。

为应对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探索开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煤化工产品,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加速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研究布局新型储能、氢能、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产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8. 一体化运营风险

本集团煤炭、发电、运输、煤化工一体化运营优势与一体化个别链条中断风险相互交织,若一体化组织协调不力或某一环节中断都将影响一体化的均衡组织和高效运营,对本集团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为应对一体化运营风险,本集团将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不断做强一体化运营核心优势,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抓好一体化的综合协调平衡,紧抓资源接续工作,强化科学调度和计划管理工作,提升铁路集疏运系统,加强电网协调,强化生产运行管理,尽可能扩大一体化覆盖面,不断增强一体化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韧性。

9. 政策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受到国家产业调控政策的影响。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能客观上会影响公司产业布局及新建扩建项目的核准、运营与管理模式的变革等。

为应对产业政策风险,本集团将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究,强化政策协同,抢抓资源接续政策窗口期,推动资源接续、增储增产、煤矿建设、证照办理和产能核增,提高自主可控能力;聚焦主业,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合理匹配各板块投资规模,在扎实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的同时,加速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产业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细化各产业碳排放标准,加强碳资产管理,协同推进新能源绿电、绿证交易。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和良好的运行机制,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执行良好的企业管治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本公司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规定的企业管治政策的要求建立了企业管治制度。
本公司董事会召开、表决、披露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提名、选举程序符合规范要求。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第 136 条规定及所适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行使职权。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经营层是公司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第 156 条及所适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行使职权。《公司章程》详尽地说明董事长与总经理这两个不同职位各自的职责,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别由
不同人员担任。2022 年 7 月 31 日,王祥喜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经在任
董事推荐,由执行董事、总经理吕志韧先生召集董事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本公司一直全面遵守各项原则、守则条文,同时符
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的职权范围请见《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已在上市地交易所及公司网站公布。
二、控股股东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控股股东均回避表决。国家能源集团所属煤炭等业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已采取措施避免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详见下文。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中国神华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本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
(二)避免同业竞争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煤炭等业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2005 年 5 月 24 日,
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签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014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的议案》,并对外披露《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将按计划逐步对原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 14 项资产(“原承诺资产”)启动收购工作(详见
本公司 2014 年 6 月 27 日 H 股公告及 6 月 28 日 A 股公告)。2015 年本公司完成收购宁东
电力 100%股权、徐州电力 100%股权、舟山电力 51%股权三项资产。

由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经本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除该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继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约定。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完成后5 年内,由本公司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以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剥离业务所涉资产,不再执行上述 2014 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剥离业务是指(1)原承诺资产(扣除本公司于 2015 年完成收购的 3 项股权资产)中除常规能源发电业务以外的资产,以及(2)原中国国电持有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的非上市业务(除原中国国电已于2007 年承诺注入其下属上市公司原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外)。详见本
公司 2018 年 3 月 1 日 H 股公告及 2018 年 3 月 2 日 A 股公告。

本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煤炭业务整合平台,将根据双方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对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和资产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及优先收购权,从而推动逐步减少同业竞争。
三、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第 66 条、69 条及第 75 条的规定书面要求董事会召集临时股
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在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并经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股东有权查阅公司有关信息或者索取《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二)投资者关系

2022 年,本公司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公司制定了行之有效的股东通讯政策。本公司制定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明确股东沟通的方式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组织和实施;通过电话、网络业绩说明会、现场会议等多种方式,为股东提供发表意见的渠道。详情请见本报告“投资者关系”章节。


本公司已检讨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和有效性,认为公司与股东建立了畅通有效的沟通渠 道。
(三)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 决议刊登的 会议决议

网站 日期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以
2021 年度股东 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
周年大会 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审议并批准全部 10 项
议案。

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2022 年第一次 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
A 股类别股东 2022 年 6 月 24 日 上交所网站 2022 年 6 月 25 日 式,审议并批准《关于
会 港交所网站 2022 年 6 月 24 日 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
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

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2022 年第一次 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H 股类别股东 方式,审议并批准《关
会 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2022 年第一次 上交所网站 2022年10月29日 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
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10月28日 港交所网站 2022年10月28日 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审议并批准全部2项议
案。

上述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本公司接受股东参会报名,会议为股东安排了专门环节以有效审议议案,股东积极与会, 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 议,与会股东通过专门的问答时间与公司管理层互动交流。

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代表于股东大会上担任监 票人。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审计师代表列席了股东周年大会。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1. 本报告期末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计划 已支付薪酬(税前)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 税前报 是否 说明

(从首次聘任 日期 企业年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他 酬总额 在公

日起算)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小计 1 基本医疗、退休计 小计 2 货 司关

(含袍金) 失业、工划:基本 币 联方

其中:兑 伤、生育保养老保险 性 获取

现上年度 险和住房及企业年 收 报酬

绩效薪酬 公积金 金 入

执行董事 2022-06-24 2023-05-28 含兑现 2021 年
吕志韧 总经理、党委 男 58 2021-12-29 - 31.30 43.91 3.21 75.21 8.15 15.23 23.38 - 98.59 否 度任职 1 个月
副书记 的绩效薪酬

执行董事 2020-05-29 2023-05-28 含兑现 2021 年
许明军 党委书记、副 男 59 31.30 79.19 38.49 110.49 8.15 15.54 23.69 - 134.18 否 度任职 12 个月
总经理 2018-11-29 - 的绩效薪酬

贾晋中 非执行董事 男 59 2020-05-29 2023-05-28 - - - - - - - - - 是 -

杨荣明 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21-06-25 2023-05-28 - - - - - - - - - 是 -

袁国强 独立非执行 男 58 2020-05-29 2023-05-28 - 30.00 - 30.00 - - - - 30.00 否 -

董事

白重恩 独立非执行 男 59 2020-05-29 2023-05-28 - 30.00 - 30.00 - - - - 30.00 否 -

董事

陈汉文 独立非执行 男 54 2020-05-29 2023-05-28 - 30.00 - 30.00 - - - - 30.00 否 -

董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计划 已支付薪酬(税前)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 税前报 是否 说明

(从首次聘任 日期 企业年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他 酬总额 在公

日起算)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小计 1 基本医疗、退休计 小计 2 货 司关

(含袍金) 失业、工划:基本 币 联方

其中:兑 伤、生育保养老保险 性 获取

现上年度 险和住房及企业年 收 报酬

绩效薪酬 公积金 金 入

薪酬计算期间
刘晓蕾 职工董事 女 48 2022-07-05 2023-05-28 12.82 14.51 0.00 27.33 4.32 5.75 10.07 - 37.40 否 为 2022 年 7 月
至 12 月

唐超雄 监事会主席 男 54 2022-06-24 2023-05-28 - - - - - - - - - 是 -

周大宇 监事 男 57 2016-06-17 2023-05-28 - - - - - - - - - 是 -

薪酬计算期间
章丰 职工监事 男 47 2022-07-05 2023-05-28 11.10 15.81 0.00 26.91 4.32 5.69 10.01 - 36.92 否 为 2022 年 7 月
至 12 月

董事会秘书、 含兑现 2021 年
黄清 党委委员、总 男 57 2004-11-06 2023-01-11 31.30 71.23 36.53 102.53 8.15 14.80 22.95 - 125.48 否 度任职 12 个月
法律顾问 的绩效薪酬

否 含兑现 2021 年
杨向斌 党委副书记 男 57 2021-04-06 - 25.04 59.24 24.28 84.28 8.15 12.96 21.11 - 105.39 度任职 9 个月
的绩效薪酬

副总经理、党 2019-12-30 - 含兑现 2021 年
王兴中 委委员 男 54 25.04 71.30 36.34 96.34 8.15 13.95 22.10 - 118.44 否 度任职 12 个月
职工董事 2020-05-29 2022-07-05 的绩效薪酬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计划 已支付薪酬(税前)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 税前报 是否 说明

(从首次聘任 日期 企业年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他 酬总额 在公

日起算)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小计 1 基本医疗、退休计 小计 2 货 司关

(含袍金) 失业、工划:基本 币 联方

其中:兑 伤、生育保养老保险 性 获取

现上年度 险和住房及企业年 收 报酬

绩效薪酬 公积金 金 入

副总经理、党 含兑现 2021 年
李志明 委委员 男 54 2021-03-26 - 25.04 63.63 28.67 88.67 8.15 13.08 21.23 - 109.90 否 度任职 10 个月
的绩效薪酬

总会计师、党 薪酬计算期间
宋静刚 委委员 男 48 2022-08-26 - 12.52 17.48 0.00 30.00 4.32 7.15 11.47 - 41.47 否 为 2022 年 7 月
至 12 月

党委委员、纪 含兑现 2021 年
崔维山 委书记 男 56 2021-11-17 - 25.04 37.66 2.70 62.70 8.15 13.48 21.63 - 84.33 否 度任职 1 个月
的绩效薪酬

合计 230.50 563.96 170.22 794.46 70.01 117.63 187.64 - 982.10 - -

注:(1)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批准。

(2)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计算期间为 2022 年度或 2022 年度内于本公司任职期间。

(3)于 2022 年的任期内,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2020 年 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5 月 28 日)。上表任期以股东大会、董事会聘任日期为准,无

股东大会、董事会聘任日期的,以党组织任命日期为准。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仍继续履职。

(5)年龄计算日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黄清先生已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辞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并同时终止担任香港上市规则第 3.05 条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


2.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 年 董监高任期 任期终止 已支付薪酬(税前)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其 税前报 是否 说明

别 龄 起始日期 日期 企业年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他 酬总额 在公

(从首次聘 基本 绩效薪酬 小计 1 基本 退休计 小计 2 货 司关

任日起算) 薪酬 (含袍金) 医疗、 划:基 币 联方

其中: 失业、 本养老 性 获取

兑现上 工伤、 保险及 收 报酬

年度绩 生育 企业年 入

效薪酬 保险 金

和住

房公

积金

王祥喜 董事长、 男 60 2019-06-21 2022-07-29 - - - - - - - - - 是 -

执行董事

罗梅健 监事会 男 58 2020-05-29 2022-06-24 - - - - - - - - - 是 -

主席

张长岩 职工监事 男 52 2019-12-02 2022-07-05 - - - - - - - - - 是 -

薪酬发放期间为
总会计 2022 年 1 月至 3
许山成 师、党委 男 58 2018-12-28 2022-03-28 6.26 39.42 30.68 45.68 1.91 3.44 5.35 - 51.03 否 月;含兑现 2021
委员 年度任职 12 个
月的绩效薪酬

合计 6.26 39.42 30.68 45.68 1.91 3.44 5.35 - 51.03 - -

注:(1)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批准。

(2)于 2022 年的任期内,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年龄计算日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主要工作经历
(1)报告期末在任董事

姓名 简历

1964 年 1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吕先生拥有
丰富的战略、运营、风险、ESG 等方面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1987 年毕业于
北京联合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2005 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
EMBA 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吕先生自 2022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 2021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21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吕先生自 2018
吕志韧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 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9 年 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自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

此前,吕先生曾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等
职务。

1963 年 10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许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许先生自 2020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 2018 年 9 月
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自 2018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许先生自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自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9 月历任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电电力党组书记、
许明军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电电力党委书记、副
总经理。

此前,许先生曾历任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主任,直属党委
委员、副书记,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厅主任,国家煤炭工业局机关
党委群工处处长,中央企业工委群工部工会工作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正
处级调研员,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新闻处处长、助理巡视员,新疆塔城地
委副书记,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副巡视员等职务。

1963 年 7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
硕士学位。贾先生长期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管理工作。

贾先生自 2020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自 2021 年 7
贾晋中 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高级业务总监。贾先生自 2018 年 5 月至 2021 年 7 月
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经济师。自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
此前,贾先生曾任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党委书记、董事长,太原铁路分局原平车务段副段长、太原西站副站长,朔黄
铁路原平分公司经理,肃宁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等职务。


姓名 简历

1965 年 5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杨先生拥
有丰富的煤炭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1990 年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采矿工程系采
矿工程专业,2010 年获山东科技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016 年获辽宁工程
技术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杨先生自 2021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自 2020 年
12 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煤炭与运输产业管理部主任。自 2018 年 5 月至
杨荣明 2020 年 12 月任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 2009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榆林神华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此前,杨先生曾任原神华集团万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柳塔矿副矿长、朔州
分公司经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万利煤炭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等职务。

1964 年 6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资深大律师,香港大紫荆勋贤、太平
绅士。袁博士于 1997 年获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于 2018 年获香港树仁
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袁博士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

袁博士自 2020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博士
现为 Temple Chambers 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还兼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
袁国强 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外汇基金咨询
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袁博士曾担任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2012-2018)、高等法院特委法官
(2006-2012)、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2009-2018)、大律师工会主席
(2007-2009)、廉政公署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非官方委员(2009-2012),强
积金管理局非执行董事(2010-2012)等职务。

1963 年 10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白博士于 1988 年获美国加州大学圣
地亚哥分校数学博士,于 1993 年获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白博士在经济
管理、金融及公司治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白博士自 2020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白博士
白重恩 自 2018 年起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自 2004 年起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弗里曼讲席教授。白博士目前还兼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财政学会第
十届副会长暨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劳动经济学会副会长等职务。

白博士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香
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副教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际经济学会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ssociation)执行委员会成员等职务。


姓名 简历

1968 年 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陈博士于 1997 年厦门大学
经济学院会计系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陈博士在审计及会计理论与方法、
风险与内控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陈博士自 2020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博士
是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兼任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讲
陈汉文 座教授、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陈博士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
监事、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此前,陈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惠园特聘教授、国际商学院一级教授、
国际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教授,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
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及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1974 年 10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她于 1999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6 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
士学位。

刘晓蕾 刘女士自 2022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自 2018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法律处经理。刘女士自2010年5月至2018
年 11 月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产权管理局派出董事工作处主管,
本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法律处职员。

(2)报告期末在任监事

姓名 简历

1968 年 2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唐先生拥有
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他于 1991 年毕业于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财务与会计
专业。

唐先生自 2022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自 2021 年 4 月起任
唐超雄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自 2021 年 6 月起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唐先生自 2016 年 11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此前,唐先生曾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
计师、党组成员,原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原国电财务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等职务。


姓名 简历

1965 年 10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员。周先生于 1986
年获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士学位,于 2001 年获北京大学国际金
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周先生自 2020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自 2020 年 3 月起任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物资与采购监管部主任,自 2021 年 4 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
周大宇 物资有限公司董事。周先生自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自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 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产业协调部主任,自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原神华集团公司、本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自 2009 年 11 月
至 2016 年 3 月任原神华集团公司、本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

此前,周先生曾任原神华集团公司企业策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政策法
规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

1975 年 1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他于 1997
年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动力工程系电厂集控运行专业。

章先生自 2022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自 2022 年 4 月
起任本公司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章先生自 2018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本公司
章丰 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职员、综合处经理。自 2013 年 2 月至 2018 年 6 月
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高级主管,党组秘书,总经理工作
部副处级职员,团委书记,党组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

此前,章先生曾任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信息部主任工程师等职
务。

(3)报告期末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吕志韧,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许明军的个人简历,请参见董
事简历部分。黄清先生于 2023 年 1 月辞任本董事会秘书,其个人简历请参见本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姓名 简历

1968 年 4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先
生长期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管理工作,他于 1989 年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铁道工
程专业,2011 年获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王先生自 2019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自 2020 年 5 月
至 2022 年 7 月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自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2
王兴中 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本公司运输产业运营管理中心主任、副书记。自 2015
年 2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原神华集团公司、本公司运输管理部总经理。

此前,王先生曾任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神华甘泉铁路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大准铁路公司总经
理等职务。


1968 年 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李先生拥
有丰富的煤炭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1990 年毕业于黑龙江矿业学院工业与民用
建筑专业,2002 年获中国矿业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李先生自 2021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自 2021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副
李志明 总经理,自 2022 年 10 月起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本公司内蒙古分部主任。自
201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历任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本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此前,李先生曾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工程管理部副总经理,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1974 年 1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宋先生拥有
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他于 1997 年毕业于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05
年获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宋先生自 2022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自 2022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总
会计师。宋先生自 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自 2020 年 4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国家能源
宋静刚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自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一级业务总监。自
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巡视员、一级业务总监。

此前,宋先生曾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国电长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国电大渡
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产权部部长等职务。

本公司坚决落实党新时代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与规章制度,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制度化,将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许明军任中国神华党委书记,吕志韧、杨向斌任党委副书记,王兴中、李志明、宋静刚任党委委员;崔维山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姓名 简历

1965 年 10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
师。杨先生于 2011 年获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杨先生自 2021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自 2018 年 5 月至 2021 年 3
杨向斌 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自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中国
国电集团公司资本与资产管理部主任。

此前,杨先生曾任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
理,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产
权部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等职。


1966 年 2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崔先生 1986 年毕业于解放
军国防科工委指挥技术学院测量控制系无线电遥测专业,2011 年取得中央党校
国际政治专业研究生学历。

崔维山 崔先生自 2021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崔先生自 2018
年 5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巡视组副组长(主任级)。自 2012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纪检组巡视工作办公室
主任。自 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本公司监察部主任师。

公司董事、监事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职责开 展工作。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吕志韧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总经理职权,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会的决策授权负责公司运营工作。
2.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类别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日期 日期

中国神华 贾晋中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高级业务总监 2021-07 -

董事 杨荣明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煤炭与运输产业管 2020-12 -

理部主任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资本运营部主任 2021-04 -

唐超雄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 非执行董事 2021-06 -

中国神华 有限公司

监事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物资与采购监管部 2020-03 -

周大宇 主任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 董事 2021-04 -

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 李志明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内蒙古分部主任 2022-10 -

高管
3.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日期 日期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理事 2018-10 -

香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 委员 2018-09 -

袁国强 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 委员 2018-08 -

Temple Chambers 大律师事务所 资深大律师 2018-05 -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院长 2018-08 -

白重恩 清华大学中国财政税收研究所 所长 2008-08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日期 日期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教授 2004-07 -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副主席 2022-12

中国财政学会 第十届副会长暨理事 2019-10 -

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劳动经济学会 副会长 2016-11 -

南京审计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1-07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0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 2019-06 -

陈汉文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11 -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 讲座教授 2013-01 -

中国审计学会 常务理事 2005-07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

确定依据 本公司按照国际、国内惯例并参照国内大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薪酬
水平,拟定相关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本公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
有关规定、年度和任期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实际支付情况 参见本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实际获 参见本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得的报酬合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吕志韧 执行董事 选举 获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

唐超雄 监事 选举 获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

监事会主席 选举 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选举

刘晓蕾 职工董事 选举 获职工民主选举

章 丰 职工监事 选举 获职工民主选举

宋静刚 总会计师 聘任 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聘任

王祥喜 董事长、执行董事 离任 工作变动

罗梅健 监事会主席 离任 工作变动

王兴中 职工董事 离任 工作变动

张长岩 职工监事 离任 工作变动

许山成 总会计师 离任 工作变动


黄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23 年 1 月辞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而应予披露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概
无拥有本公司或《证券及期货条例》(即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指的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而该等权益及淡仓如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须予备存的登记册所记录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和港交所。

本公司董事的证券交易已依照本公司所遵守的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进行,该标准也适用于本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特定问询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他们于 2022 年在各自任期内完全遵守标准守则所订有关标准及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六)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审议任何事宜或交易时,申报其涉及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并在
适当情况下回避。除其自身的服务合同、2021 年 3 月 26 日签订的 2021 年至 2023 年《金融
服务协议》及 2022 年 10 月 28 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 8 月 27 日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订 2021 年至 2023 年《煤炭互供协议》、2021 年至 2023 年《产
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及本公司已披露的与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关连交易外,本公司董事及监事概无在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于 2022 年度所订立(并于该年度内或结束时仍然生效)的重要合约、交易或安排中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个人的重大权益;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确认他们及其联系人未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有关连的交易。

本公司已与全部董事及监事订立服务合同。董事或监事概无与本集团成员公司订立或拟订立本集团若不支付赔偿(不包括法定赔偿)就无法于一年内终止的服务合同。本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适当的责任保险。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及在本公司为董事投保的董事责任保险范围内,本公司董事有权获弥偿其在执行及履行职责时引致或与此有关的个
人核查与稽查费用、个人调查费用、纳税责任及防损支出等。此等条文在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止年度期间有效,并于本报告日期亦维持有效。

除在本公司的工作关系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在财务、业务、家属、其他
重大方面无任何关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并未向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或其配偶或未满 18 岁子女授予其股本证券或认股权证。
五、董事会情况
(一) 董事会的职权

本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职权参见《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公司董事会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第A.2.1条的规定履行了其在企业管治方面的职责:(1)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3)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4)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及(5)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检讨并修订了一系列董事会工作、内部控制、预算管理等相关企业管治制度;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有助于其持续专业发展的培训;检讨公司合规管理情况;检讨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情况,并批准于本报告“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有编制账目的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已在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
报告中就其申报责任作出了声明。
(二) 董事会召开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8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上的各项议案均已获审议及通过。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时间 方式 会议决议

1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 月 27 日 现场结合 审议通过全部 4 项议案,详见本公司
十一次会议 通讯 2022 年 1 月 27 日 H 股公告及 1 月 28
日 A 股公告

2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3 月 25 日 现场结合 审议通过全部 35 项议案,详见本公司
十二次会议 通讯 2022 年 3 月 25 日 H 股公告及 3 月 26
日 A 股公告

3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4 月 27 日 现场结合 审议通过全部 7 项议案,详见本公司


序号 名称 时间 方式 会议决议

十三次会议 通讯 2022 年 4 月 27 日 H 股公告及 4 月 28
日 A 股公告

4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26 日 现场结合 审议通过全部 12 项议案,详见本公司
十四次会议 通讯 2022 年 8 月 26 日 H 股公告及 8 月 27
日 A 股公告

5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9 月 23 日 现场结合 审议通过全部 6 项议案,详见本公司
十五次会议 通讯 2022 年 9 月 23 日 H 股公告及 9 月 24
日 A 股公告

6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0 月 28 日 现场结合 审议通过全部 5 项议案,详见本公司
十六次会议 通讯 2022 年 10 月 28 日 H 股公告及 10 月
29 日 A 股公告

7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现场结合 审议通过全部 3 项议案,详见本公司
十七次会议 通讯 2022 年 11 月 30 日 H 股公告及 12 月
1 日 A 股公告

8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现场结合 审议通过全部 6 项议案,详见本公司
十八次会议 通讯 2022 年 12 月 30 日 H 股公告及 12 月
31 日 A 股公告

(三) 董事履职情况

1.期末在任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率 股东大会
名称 立董事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出席率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吕志韧 否 5 5 0 0 0 否 5/5 1/1

许明军 否 8 8 1 0 0 否 8/8 4/4

贾晋中 否 8 8 3 0 0 否 8/8 4/4

杨荣明 否 8 6 0 2 0 否 6/8 4/4

袁国强 是 8 8 8 0 0 否 8/8 1/4

白重恩 是 8 8 4 0 0 否 8/8 3/4

陈汉文 是 8 8 6 0 0 否 8/8 4/4

刘晓蕾 否 5 5 0 0 0 否 5/5 1/1

注:上表中,董事会出席率=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次数/应出席董事会次数;股东大会出席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下同。


2.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率 股东大会
名称 董事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出席率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王祥喜 否 3 3 0 0 0 否 3/3 3/3

王兴中 否 3 3 0 0 0 否 3/3 3/3

公司保障董事开展工作的各项条件,积极采纳各位董事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证;指定专门承办董事会事务、独立董事事务和独立董事委员会工作的部门,协助董事开展调研、参加会议、发表意见等工作。

2022 年,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8 次、审议议案 78 项,并及时披露了全部议案的表
决情况,符合暂缓信息披露的议案表决情况在暂缓原因消除后也已及时披露。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与任何董事或该董事的任何联系人有任何利害关系或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连关系时,关联/关连董事均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均以维护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为本,秉持诚信、谨慎、勤勉而行事,切实履行了对本公司的管理、运营和决策权。
(四) 董事会的独立性与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公司制定和实施多项机制以确保董事会获得独立观点和意见。这些机制包括聘任独立财务顾问,就重大关连交易议案向独立董事会委员会提出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到生产经营现场实地考察;利用本公司办公系统查询所需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定期收取董监事专报、股票动态周报等本公司报送的资讯,以获得决策参考信息;公司管理层的通讯录向独立董事公开,方便独立董事随时与管理层沟通信息。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袁国强、白重恩、陈汉文。其中,陈汉文为审计、会计专业人士,他是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同时在国内多个审计、会计学术研究机构任职,并为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审计、会计的理论与实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他在国际会计学刊物及国内经济管理领域权威刊物发表过多篇论文。

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独立性的年度书面确认函,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独立董事人数及背景满足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坚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发挥监督职能,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形成和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关联/关连交易的审核,对公司的规范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请见本节“董事履职情况”;独立董事工作详情
请参见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五)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序 股东大会 事项 执行情况

号 届次

批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 -

批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

批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

批准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执行完毕

批准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已执行完毕

批准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酬金情况详见本
2021 年度股 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报告“重要事项”
1 东周年大会 章节

选举吕志韧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履职中

选举唐超雄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履职中

批准本公司修订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 未发生超逾年度
上限的情况

批准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截至本报告期末
尚未进行 H 股股
份回购

2022 年第一批准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截至本报告期末
2 次 A 股类别 尚未进行 H 股股
股东会 份回购

2022 年第一批准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截至本报告期末
3 次 H 股类别 尚未进行 H 股股
股东会 份回购

2022 年第一批准本公司 2022—202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执行过程中

4 次临时股东批准本公司修订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至执行过程中

大会 2023 年《金融服务协议》

(六) 董事会多元化

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主要包括政策声明、可计量目标、监察及
汇报等内容,列示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已对外披露。

于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新执行董事,通过职工民主选举新增

一名女性董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共 8 名董事,分别是 2 名执行董事、2 名非

执行董事、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1 名职工董事;其中,有 7 名男性董事和 1 名女性董事,
以及 7 名董事来自中国境内和 1 名董事来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董事来源于境内外的不同

行业,成员构成具有多元化的特征,每位董事的知识结构和专业领域于董事会整体结构中,

既具有专业性又互为补充,有益于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以下董事技能矩阵以图表方式
展示了董事会成员在专业技能或知识、经验等方面的情况。

董事技能矩阵

技能及经验 董事人数(人)

能源 拥有多年大型煤炭、发电类企业、资产或项目的运营管 3

理经验。

运输 拥有多年国内铁路、港口、航运企业运营管理经验。 2

战略管理 负责或参与过企业有关长远发展方向、目标、任务、策 2

略等的制定和实施。

经济与金融 为经济学或金融学领域的专家或资深人士,负责或参与 1

过相关研究或企业内部相关管理。

财务与审计 拥有企业财务管理、审计方面的经验,或为该等领域的 1

专业人士。

风险管理 拥有企业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经验,或为该领域 2

的专业人士。

法律 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或拥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 2

经验。

ESG 管理 拥有企业 ESG 管理或 ESG 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 4

(七) 董事的持续专业发展

本公司全体董事积极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全体董事已向公
司提供其 2022 年度相关培训记录,各位董事已按要求参加了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相
关培训。全年各位董事参加的董监事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培训、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各类培
训时长累计约 108.4 小时。本公司还通过定期向董事提供公司的运营和财务资料、两地监管
动态、行业信息、典型案例等,以确保董事继续在具备全面资讯及切合所需的情况下为董事
会作出贡献。公司董事会秘书在 2022 年已按有关要求参加了共 15 个小时以上的培训。

序号 姓名 职务 培训内容 培训主办方 累计培训时长
(小时)

1 吕志韧 执行董事、总经 董监事专题培训、上 北京证监局 9.5

理、党委副书记 市公司规范治理等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2 许明军 执行董事、党委书 董监事专题培训 北京证监局 3

记、副总经理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3 贾晋中 非执行董事 董监事专题培训、年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8.5

报监管工作等

4 杨荣明 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规则解析,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10.5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董监高履职规范等

5 袁国强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上海证券交易所 18

6 白重恩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上海证券交易所 18

7 陈汉文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上海证券交易所 18


序号 姓名 职务 培训内容 培训主办方 累计培训时长
(小时)

8 刘晓蕾 职工董事 董监事专题培训、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2.9

市公司规范运作、合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规管理等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

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吕志韧、贾晋中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陈汉文(主席)、袁国强、白重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袁国强(主席)、陈汉文、许明军

提名委员会 白重恩(主席)、陈汉文、许明军

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吕志韧(主席)、杨荣明、刘晓蕾

工作委员会

(二)专门委员会职责及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未提出异议事项。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
情况如下:

1.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综合计划等;研究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主业调整,投资
项目负面清单,重大投融资、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改革改制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2)年内工作摘要

2022 年,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议公司“十四五”发
展规划、碳达峰行动方案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3)各委员出席委员会情况

① 报告期末在任董事

董事姓名 是否 应出席委员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率
独立董事 会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吕志韧 否 2 2 2 0 0 2/2

贾晋中 否 4 4 4 0 0 4/4

注:以通讯方式参会次数包括书面会议次数,下同。


②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董事姓名 是否 应出席委员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率
独立董事 会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王祥喜 否 2 2 2 0 0 2/2

(4)委员会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2 年 1 月 25 日 审议《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综 同意

合计划执行情况和 2022 年度综合计划安排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21 日 审议《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 同意

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9 日 审议《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 同意

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21 日 审议《关于审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碳达峰行 同意

动方案的议案》

2.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年内工作摘要

2022 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履行职
责,共召开 10 次会议,其中 2 次为书面会议,8 次为现场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① 财务汇报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核职责。在正式审议 2021 年度
业绩之前,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会议形式对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草稿)进行先期预审,并通过《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草稿)》。
2022 年 3 月 22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听取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汇报,
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对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与其召开单独沟通会议,就年度审计工作发现、审计师独立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在充分听取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意见基础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2022 年 6 月 22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书面会议方式,审议通过《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中期审阅计划》,同意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阅计划开展中期审阅工作。2022 年 8月 23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听取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神华 2022 年中期审阅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审阅中关注的事项进行沟通。在充分听取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意见基础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议了本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审议通
过了相关议案。

除此之外,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听取了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

② 外聘审计师

在续聘 2022 年审计师过程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称“毕马威”)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查阅了相关诚信记录及资格证照。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毕马威继续担任公司审计师并认可年度审计费用。

③ 内部审核

2022 年 3 月 22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 年内部
审计工作要点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一致通过,同时对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提出要求。
2022 年 8 月 23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同意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④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本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控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督导内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批准公司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审议公司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及内控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并完成董事会委派的有关内控风险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对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出建议,并与经理层进行沟通。

为履行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职责,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以书
面会议形式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稿)》进行预
审。2022 年 3 月 22 日,再次对《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并一致通过。2022 年 8 月 23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公
司内控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实施方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并就提升内
控风险管理能力和内控评价工作质量提出工作要求。2022 年 10 月 25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审议通过制订公司内控风险管理规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并强调要做好制度培 训和执行工作。

在财务监控方面,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审议议案的方式,对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执行情
况和 2022 年度预算安排、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 年资金预算与债务融资方案、会计
政策变更等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在运作监控方面,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对日 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修订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对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 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议案,并对相关议案的披露工作提出要求;在合规监控方面,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多个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对外捐赠、债务融资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的议 案。

2022 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未收到来自公司员工、其他利益相关方(如客户、供应商)
以任何方式提出的其对公司不当事宜的举报或投诉。

(3)各委员出席委员会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 应出席委员会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率
独立董事 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陈汉文 是 10 10 7 0 0 10/10

袁国强 是 10 10 10 0 0 10/10

白重恩 是 10 9 5 1 0 10/10

(4)委员会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2 年 1 月 审议《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25 日 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预算安

排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审议《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16 日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草稿)>的议案》及《关

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稿)>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1.听取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 同意。建议公司:

22 日 计工作汇报,以及关于本公司 2021 年持续 1.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费用的合理
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性进行充分评估和管控。

2.审议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 2.高度重视且随时跟踪财务公司的
部控制审计报告,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 风险,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公司的风
治理报告,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师等 19 险管控工作。

项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2 年 4 月 1.听取独立财务顾问关于修订部分日常关 同意

22 日 联交易年度上限函件准备情况的汇报;

2.审议关于本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

报、会计政策变更,修订《中国神华能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中国

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等议案。

2022 年 6 月 审议《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22 日 2022 年度中期审阅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听取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 同意。建议公司:

23 日 2022 年中期审阅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拟报 1.完善关于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
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情况的汇报; 估报告,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撑。
2.审议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 2.从不同的风险角度考虑和认识风
告、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 年 险管理事项,并注重方案的实际落
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等 8 项议案。 实情况。

2022 年 9 月 审议关于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本 同意。

20 日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 1.建议公司做好与证券交易所和相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 4 项议案 关部门的沟通工作。

2022 年 10 月 1.听取关于拟收购锦界能源 30%股权的情 同意。建议公司:

25 日 况汇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 1.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遵循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 两地证券交易所涉及关联交易信息
2.审议关于本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 披露的规则。

告、制订本公司内控风险管理规定等 4 项 2.强化内控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工
议案。 作。

2022 年 11 月 审议《关于收购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 同意。

30 日 司 30%股权的议案》、《关于向国家能源 对公司收购锦界能源 30%股权的议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案,建议公司:

1.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保证整个过
程合规;相关流程和文件应有严密
设计,管理到位。

2.注重与股东的沟通和信息披露工
作;收购完成后,应及时修订和补
充管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和有关
制度完备。

2022 年 12 月 审议关于对外捐赠的 3 项议案 同意

30 日

2023 年 3 月 21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听取了毕马威关于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
报,就审计工作范围及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和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师独立性和其他需要 管理层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议了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内控审计报告,并评估了财 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议了内控评价报告,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并同意 将上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就制定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研究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审查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照董事会确定的公司目标,检查及批准按业绩确定的薪酬;获董事会转授以下职责,即确定全体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审核及批准向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与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有关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按有关合约条款厘定;若未能按有关合约条款厘定,赔偿亦须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造成过重负担;审核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安排按有关合约条款确定;若未能按有关合约条款确定,有关赔偿亦须合理适当;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董事须付出的时间及董事职责、集团内其它职位的雇用条件以及是否应该按照表现确定薪酬等);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自行确定薪酬;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年内工作摘要

2022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各委员均参加
了会议。

就董事 2022 年度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兼任公司经理层的执行董事,按经理层薪
酬政策评估其表现并提出薪酬建议;对非执行董事,本公司不发放薪酬;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建议报酬为 30 万元/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其制定的董事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执行董事吕志韧签署了董事服务合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采纳了《企业管治守则》第 E.1.2(c)条所述第(ii)种模式,即向董事会
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


(3)各委员出席委员会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 应出席委员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率
独立董事 会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袁国强 是 3 3 3 0 0 3/3

陈汉文 是 3 3 1 0 0 3/3

许明军 否 3 3 1 0 0 3/3

(4)委员会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2 年 1 月 25 日 审议《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经理层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建议

值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22 日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同意

员 2021 年度薪酬,修订《中国神华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制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

办法(试行)》等 5 项议案

2022 年 8 月 23 日 审议《关于修订等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 同意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

任书的议案》

4. 提名委员会

(1)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制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并就任何拟作出的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因应本公司的企业策略及日后需要的技能、知识、经验及多元化组合,拟订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制度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候选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各专业委员会主席除外)委员人选;因应本公司的企业策略及日后需要的技能、知识、经验及多元化组合,拟订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在适当情况下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检讨董事会为执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和达标进度;以及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检讨结果;就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年内工作摘要

2022 年,提名委员会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了 2 次会议,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提名
委员会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候选人,提名董事时充分考虑其技能、经验及多元化要求。


提名委员会每年在公司的企业管治报告内汇报董事会多元化情况,并监察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名委员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符合上市地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2)公司董事会结构较为合理,多元化政策执行有效。

(3)各委员出席委员会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 应出席委员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率
独立董事 会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白重恩 是 2 2 2 0 0 2/2

陈汉文 是 2 2 2 0 0 2/2

许明军 否 2 2 2 0 0 2/2

(4)委员会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同意

2022 年 3 月 21 日 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中

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办

法(试行)〉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23 日 审议《审议关于聘任宋静刚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 同意

限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5. 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工作委员会

(1)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监督公司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工作计划的实施;就影响公司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工作领域的重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发展、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及水资源管理等向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出建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物业资产、员工或其他设施所发生的重大事故及责任提出质询,并检查和督促该等事故的处理;审议公司年度 ESG 报告;审议在公司年度 ESG 报告中披露的《董事会管治声明》;监督检查公司 ESG 治理活动相关事宜的识别、评估、管理过程和相关目标的推进进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发展、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及水资源管理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年内工作摘要

2022 年,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工作委员会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了 3 次会议,进一
步完善公司 ESG 治理机制,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3)各委员出席委员会情况


①报告期末在任董事

董事姓名 是否 应出席委员会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率
独立董事 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吕志韧 否 1 1 1 0 0 1/1

杨荣明 否 3 3 3 0 0 3/3

刘晓蕾 否 1 1 1 0 0 1/1

②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董事姓名 是否 应出席委员会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率
独立董事 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王兴中 否 2 2 2 0 0 2/2

(4)委员会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同意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环境、社

2022 年 3 月 17 日 会责任与公司治理2021年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

要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环境、

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等 3 项议案

审议《关于制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 同意

2022 年 8 月 8 日 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试行)>

的议案》

审议《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同意

2022 年 12 月23 日 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重要性议题评估结果>

的议案》

七、监事会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目前有 3 位监事,分别是唐超雄、周大宇、章丰。三位监事的简历详见本报告“现
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等进行了认真监督,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1.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召开 召开 监事出 会议议题 表决结果
地点 方式 席情况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2021 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 2021 年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 全票通过
事会第八 3 月 25 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全票通过
案》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选举中国神华能源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事会第九 4 月 27 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次会议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 6 月 24 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票通过
次会议

第五届监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事会第十 8 月 26 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一次会议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 《关于公司 2022—2024 年度股东回

事会第十 9 月 23 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报规划的议案》 全票通过
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事会第十 10月28日 北京 现场 全部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通过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会议议案的有效审议,与公司管理层顺畅沟通交流,监事会提出了加强产权管理、提升会计核算、进一步完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等工作建议。管理层进行了认真落实与及时反馈。

2.考察调研情况

2022 年 1 月,时任监事调研公司科技创新情况,观看了公司在煤矿智能化、运输智能
化、港口智能化三个方面成果的宣传视频,听取了“科技创新与大数据”、“智能运输”、“智能矿山”三个方面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和公司高管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交流。

2022 年 4 月,时任监事赴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调研,听取工作介绍,就绿色低碳
技术研究、文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和研发体系等方面交流探讨,参观综合展厅、分析实验室及中试实验基地,与研究人员深入交流,详细询问研发和技术应用等情况,研究发挥清洁低碳研发力量支撑中国神华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需求的作用。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1 次,A 股类别股东会 1 次,H 股类别股东会 1 次,
临时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公司监事按规定列席会议。

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地有关法规规范运作,本着诚信、忠实和勤勉原则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和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财务核算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均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
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必需,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上市规则的规定,信息披露规范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除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竞得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0%股权外,公
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公司资产收购的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原则,公平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七)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实施有效,保证了内幕信息的安全。

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本公司已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特点,是建立了定期重大风险评估与监控以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日常风险审核与内部控制专项监督检查的一体化闭环管理机制,并建立起公司董事会及所属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总部各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分层负责的工作组织架构,保障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董事会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负责,有责任检讨该等制度的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公司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是内控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内控风险管理的实施工作,研究和审议内控风险管理重大事项,组织拟订分管领域内控风险管理的专项制度、工作方案、应对措施并督导实施。
本公司辨认、评估及管理重大风险的程序包括:年初风险评估和报告、季度重大风险监控、日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专项监督检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等程序。公司每年底组织开展下一年度全面风险评估,依据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目标,及时收集各类与风险相关的信息,结合本单位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有效辨认影响企业战略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各类风险,对于辨认出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确定风险应对策略,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按季度对重大风险进行跟踪和监控。本集团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设有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对内部控制进行年度评价,来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内部控制年度评价的程序包括: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组成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组、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沟通与认定内部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由董事会最终予以认定,对于认定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将及时采取应对策略,切实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并追究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方面,本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规定了内幕消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报告流程、登记备案、禁止行为等内容。在内幕信息发布前,本公司对内幕信息的流转实行差异化处理,严控知情人范围;及时全面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要求其签署保密承诺,严防内幕消息泄露。

公司每年对报告期内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检讨与评价。本公司 2022 年度内
控评价工作报告已经董事会审核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该检查监督机制能够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运行的有效性。经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已对所有涉及重要风险的业务与事项(包括财务、运作及合规方面)纳入评价范围,重要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本公司遵守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的守则条文。

根据董事会《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
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中国神华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述审计意见与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本公司通过建章立制、监督评价、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在重大方面和关键环节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管控。控制制度方面,本公司依据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涉及人事任免及
考核、董监高委派、组织机构设置等提交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核,依据子公司章程规定行使提名权、表决权。财务方面,本公司通过建立集成高效的财务信息系统及制定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担保等相关制度,以规范子分公司会计核算和资金管控。内控方面,本公司对子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督促、检查内控缺陷的整改工作。关联交易方面,本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对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管理和审批流程、监督检查等事项。重大事项方面,本公司制定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和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制度,用以规范重大事项信息的保密和传递、重大事项的审议和披露流程;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九、核数师酬金及相关事宜

请见本报告“重要事项”一节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十、企业文化

本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以“实干、奉献、创新、争先”为企业精神,以“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为公司目标和发展愿景,以“绿色发展、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以“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为发展战略。本公司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充分鼓励和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公司上下协调一致、员工之间协同合作,形成强大的企业内部动力和行动力,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企业文化清晰地传达予所有员工,公司制订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学习宣贯公司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体系相关资料。公司官方网站开设企业文化专栏,方便员工学习,同时为相关人士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提供渠道。为配合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制订了《中国神华本部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先进典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发展规划和所做决策,均与公司的企业文化保持一致。董事会亦致力于建立健全合规文化,以确保公司遵守两地证券监管规定。本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合规管理强化年”实施方案和经营合规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进一步强化合规治理;制定“上市公司 A+H 合规风险预控指引和重点领域合规库”,为公司执行上市监管领域、重点领域法规提供参考。

十一、 员工情况
(一)截至 2022 年末的员工情况

本公司总部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24

本公司子分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82,805

本集团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83,029

本公司及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数量(人) 13,396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数量(人)

经营及维修人员 50,681

管理及行政人员 14,008

财务人员 1,589

研发人员 2,940

技术支持人员 9,064

销售及市场营销人员 698

其他人员 4,049

合计 83,02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以上 3,859

大学本科 35,213

大学专科 20,832

中专 8,709

技校、高中及以下 14,416

合计 83,029

(二)薪酬政策

本公司坚持效益效率导向,制定了工资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向一线员工倾斜并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深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发挥薪酬激励导向作用,激发企业人才活力。
(三)培训计划

本公司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适当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班
组管理等培训。2022 年累计投入培训资金约 2.45 亿元,培训约 154.91 万人次,累计培训学
时约 932.45 万小时。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2022 年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四)2022 年劳务外包情况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6,828 万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49.78 亿元

(五)员工性别多元化

员工的教育程度、文化背景、职业背景、岗位需求等差异是员工性别多元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本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持续引进不同性别、民族的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和造就一
支规模适度、高端引领、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和保持公司在所处行业的人才优势,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截至 2022 年末,本集团女性员工 13,000 人,占比 15.7%;男性员工 70,029 人,占比
84.3%。
十二、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本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按照有关会计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较少者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回应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本公司 2022-2024 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是 □否

了充分保护
(三) 现金分红方案/预案

1. 2022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本集团 2022 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9,626 百万元,基
本每股收益为 3.504 元/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为 72,903
百万元,基本每股盈利为 3.669 元/股。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可供本
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5,903 百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 2022 年度末
期股息现金人民币 2.55 元/股(含税)。按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868,519,955
股计算共计人民币 50,665 百万元(含税),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的 69.5%,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2.8%。

本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每 10 股 现金分红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 占合并报表中归
派息数 的数额 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属于本公司股东
(含税) (含税) 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2022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25.5 50,665 69,626 72.8
(预案)

2021 年度末期股息 25.4 50,466 50,269 100.4

2020 年度末期股息 18.1 35,962 39,170 91.8

2. 上述 2022 年度末期股息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
事会批准。董事会在提出 2022 年度末期股息预案时,已听取和考虑本公司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本公司将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包括董事会建议的上述股息预案。

3. 2022 年度末期股息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人民币向本公司 A 股股东(包括通过沪
股通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的股东,简称“沪股通股东”),以及通过港股通持有本公司 H股股票的股东(包括上海及深圳市场,简称“港股通股东”)支付股息,以港币向除港股通股东以外的 H 股股东支付股息。以港币支付股息计算的汇率以宣布派发股息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基准价的平均值为准。

按照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股东周年大会的初步安排,本公司 H 股股东的
2022 年度末期股息预计将在 2023 年 8 月 16 日或前后派出。

4. 根据《公司章程》:

(1) 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和 A 股派息的市场惯
例,本公司 A 股股东的 2022 年度末期股息派发事宜将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后另
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 A 股股东 2022 年度末期股息派发的权益登记日、除权日和股息发放日。


5. 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安排: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序 对应权利 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最迟办理过户登 本公司 H 股股
号 (含当天) (含当天) 记手续时间 份过户登记处

1 出席 2022 年度 2023 年 6 月 13 日 2023 年 6 月 16 日 2023 年 6 月 12 日 香港中央证券
股东周年大会 (星期二) (星期五) (星期一)下午四 登记有限公司
并投票 时三十分

2 享有 2022 年度 2023 年 6 月 24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6 月 23 日 香港中央证券
末期股息 (星期六) (星期五) (星期五)下午四 登记有限公司
时三十分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
897 号规定,本公司向名列于 H 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年度末期股息时,有义
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0%。本公司将向 2023 年 6 月 30 日于本公司 H 股股东名
册上所记录的非居民企业股东,代扣代缴其取得本公司 2022 年度末期股息的企业所得税。
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 号规定,本公司向名列于 H 股股东名册的个
人股东派发股息,有义务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 H 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
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
惠。

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定税率为 10%的国家居民,本
公司将按 10%税率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定税率低于 10%的
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5 号)的有关规定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定税率高于 10%但低于 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定的实际税
率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定的国家居民或
与中国协定税率为 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 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简称“登记
地址”)为基准来认定享有本公司 2022 年度末期股息的 H 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 股个人股东须
于 2023 年 6 月 23 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
证明文件。联系方式: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8. 对于港股通股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作为上海市场、深圳市场港股通股东名义持
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股
东。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港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代扣所得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港股通股东股权登记日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H 股股东一致。

9.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
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股东须向彼等的税务顾问咨询有关拥有及处置 H 股所涉及的中国、香港及其他税务影响。

10. 根据《公司章程》,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对于已宣布超过六
年但无人认领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可行使没收权力。请股东及时领取本公司已派发的股息。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本公司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与经营业绩、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深化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分工,一人一岗签订差异化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由高级管理人员共担;根据业务分工增加个性化考核指标;安全环保指标与每位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挂钩。根据年末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业绩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年度薪酬。


第六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 排污信息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内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重
点排污单位”)共 39 个(分属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其他环境类别),主要是燃
煤电厂、煤化工厂及洗煤厂等,分布在内蒙古、陕西、河北、福建、广东等地。

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通过烟囱向大气有组织连续排放。
企业主要为公用火电厂、煤化工自备电厂、矿区供暖锅炉及焦化厂等。执行的排放标准分别
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水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通过企业排放口向地表水体连续或间歇
排放。企业主要为煤化工企业和公用火电厂等。执行的排放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2022 年,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类)企业排放情况如下: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量(吨) 浓度 总量(吨/ 口数 分布情况 放情况 染设施
(mg/Nm³) 年) 量 (小时) 运行率
(个) (%)
SO2 1,771 18.9 4,780 1-2 号机组共用一 0

台山电力 NOX 2,959 31.5 9,560 6 个排放口,3-7 号机 0 100
烟尘 150 1.6 1,620 组每台机组一个排 0

放口

SO2 485 27.1 501.52 机组共用 1 个排放 0

惠州热电 NOX 698 41.5 716.46 1 口 0 100
烟尘 20 1.2 71.65 0

SO2 158 14.5 3,727.2 机组共用 1 个排放 0

柳州电力 NOX 393 33.5 1,863.6 1 口 0 100
烟尘 26 2.6 559 0

国能神福(石 SO2 926 22.3 3,675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1

狮)发电有限公 NOX 1,694 41.4 3,675 2 口 0 100
司 烟尘 186 4.6 309 14

国能神福(晋 SO2 61 13.8 182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3

江)热电有限公 NOX 193 43.6 260 1 口 3 100
司 烟尘 3 0.8 52 0

国能神福(龙 SO2 237 19.7 358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0

岩)发电有限公 NOX 518 44.0 839 1 口 46 100
司 烟尘 29 2.4 360 1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量(吨) 浓度 总量(吨/ 口数 分布情况 放情况 染设施
(mg/Nm³) 年) 量 (小时) 运行率
(个) (%)
国能(连江)港 SO2 620 24.8 1,632.2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2

电有限公司 NOX 1,026 45.2 2,282.2 2 口 1 100
烟尘 101 4.6 466.34 0

SO2 425 13.0 2,805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0

九江电力 NOX 1,112 34.0 3,014 2 口 0 100
烟尘 25 0.8 1,065 0

SO2 55 17.2 895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0

永州电力 NOX 83 35.8 1,080 2 口 0 100
烟尘 3 1.3 110 0

国能重庆万州 SO2 837 21.6 1,291.5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0

电力有限责任 NOX 1,649 43.1 1,837.5 2 口 0 100
公司 烟尘 70 1.8 367.5 0

四川能源江油 SO2 27 17.8 540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0

发电厂 NOX 108 74.2 1,080 1 口 5 99.98
烟尘 11 9.0 216 0

国能江油热电 SO2 128 11.1 385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0

有限公司 NOX 423 38.2 550 1 口 0 99.98
烟尘 70 6.4 110 0

国能四川天明 SO2 424 16.0 924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0

发电有限公司 NOX 1,033 39.0 1,313 2 口 0 100
烟尘 57 2.2 174 0

SO2 406 19.8 1,079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0

孟津电力 NOX 790 38.8 1,542 2 口 0 100
烟尘 50 2.5 308 0

SO2 400 13.4 1,347.5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0

寿光电力 NOX 919 31.0 1,925 2 口 0 100
烟尘 36 1.2 192.5 0

SO2 568 12.7 1,842.65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0

沧东电力 NOX 1,039 23.0 2,632.36 4 口 0 100
烟尘 104 2.3 292.06 0

SO2 429 9.8 1,814.32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0

定州电力 NOX 888 20.8 2,591.88 4 口 13 99.96
烟尘 124 1.6 521.88 0

神东电力店塔 SO2 427 20.0 1,031.81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0

电厂 NOX 712 33.2 1,474.02 1 口 0 100
烟尘 51 2.5 294.80 0

神东电力大柳 SO2 0.2 0.1 47.32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0

塔热电厂 NOX 22 25.9 67.6 1 口 4 100
烟尘 0.1 5.8 13.52 0

神东电力郭家 SO2 9 2.7 420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0

湾电厂 NOX 42 25.2 600 1 口 0 100
烟尘 2 0.6 120 0


单位 主要污 排放总 平均排放 核定排放 排放 排放口 超标排 防治污
名称 染物 量(吨) 浓度 总量(吨/ 口数 分布情况 放情况 染设施
(mg/Nm³) 年) 量 (小时) 运行率
(个) (%)
SO2 87 11.8 189 机组共用一个排放 0

神木电力 NOX 209 29.8 270 1 口 0 100
烟尘 14 2.0 54 0

锦界能源(电 SO2 1,141 16.2 2,459 每 2 台机组共用一 0

厂) NOX 2,197 31.1 4,422.18 3 个排放口 1 100
烟尘 185 2.7 884.45 1

国能亿利能源 SO2 974 50.8 3,200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0

有限公司电厂 NOX 1,379 71.9 3,200 4 口 1 100
烟尘 19 1.0 480 1

SO2 332 21.6 3,840 一期、二期各一个 0

准能电力 NOX 586 39.5 3,840 2 排放口 0 100
烟尘 50 3.5 576 0

SO2 323 13.3 1,016.4 每台机组一个排放 2

胜利能源 NOX 536 20.8 1,271 2 口 0 100
烟尘 53 2.0 290.4 0

SO2 128 11.6 2,674.18 热电锅炉共用一个 0

NOX 318 29.0 1,337.09 排放口,硫回收装 0

包头煤化工 6 置、废碱焚烧炉、 100
烟尘 29 2.6 401.13 聚乙烯/聚丙烯掺混 0

料仓、2-PH 真空白

尾气设单独排放口

巴彦淖尔能源 SO2 23 22.6 75 14

焦化一厂 NOX 256 242.3 750 1 一个焦炉烟囱 0 100
烟尘 9 9.3 45 3

包头能源水泉 SO2 3 211.0 登记管理, 燃煤锅炉一个排放 0

露天煤矿 NOX 1 104.0 未核定 1 口 0 100
烟尘 4 71.8 0

SO2 42 137.4 59.02 5 台燃煤锅炉一个 0

准格尔能源 NOX 36 123.1 76.16 4 排放口,3 台燃气锅 0 100
烟尘 9 35.3 12.48 炉各一个排放口 0

中国神华哈尔 SO2 35 171.0 42 4 台燃煤锅炉一个 0

乌素露天煤矿 NOX 40 202.7 52.5 1 排放口 0 100
烟尘 6 28.5 8.75 0

国能亿利能源 SO2 17 41.2 82 0

有限责任公司 NOX 37 90.7 70 4 煤矿两个排放口, 0 100
黄玉川煤矿 烟尘 7 15.2 21 选煤厂两个排放口 0

神东煤炭布尔 SO2 24 75.0 53.24 燃煤锅炉一个排放 0

台煤矿 NOX 58 188.6 72.51 1 口 0 100
烟尘 5 26.3 14.5 0

神东煤炭矿业 SO2 14 255.8 16.21 0

服务公司水暖 NOX 12 229.2 20.26 1 2 台锅炉,一备一 0 97
处马家塔水暖 烟尘 2 35.0 3.38 用,共一个排放口 0

服务部


2022 年,重点排污单位(水环境类)包括包头煤化工、巴彦淖尔能源焦化一厂、孟津
电力、准能电力等 4 家企业,均实现污废水零外排,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率 100%。2022 年,重点排污单位(土壤环境及其他环境类)固体危险废弃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

单位名称 固体危废产生量 报告期内处置 期末库存量
(吨) 量(吨) (吨)

包头煤化工 3,632.48 3,632.48 0

准格尔能源炸药厂 845.82 845.82 0

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 0 0

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氧化铝试厂 0 0 0

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 52.27 52.27 0

神东煤炭补连塔煤矿 120.87 120.87 0

准能电力 0 0 0

巴彦淖尔能源焦化一厂 39,780.13 39,780.13 0

宝日希勒能源 322.48 320.38 20.17

请投资者注意:以上数据均为本公司内部自行监测数据,未经地方生态环保部门确认,可能与地方生态环保监管最终认定数据存在差异。

就现行法律规定下,管理层相信并无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环保或有风险,未来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尚无法准确预计。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重点排污单位防治污染设施完备,运行稳定。

企业类型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电厂 建有污水处理系统,每台机组均配置除尘、脱硫、脱硝设施,锅炉配置低氮
燃烧器,封闭煤仓(场),相关设备加装隔音设施。危废临时储存库。

建有污水处理厂(站),矿井水氟化物达标治理设备。工业锅炉配置除尘、
煤矿 脱硫、脱硝设施。煤炭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系统,破碎、运输、洗选过程配
置抑尘系统或利用喷洒固尘剂、洒水喷淋降尘,煤炭储存场封闭。危废临时
储存库。

煤化工厂 建有脱硫脱硝系统、硫磺回收焚烧系统、除尘器、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装
置、高盐水分盐结晶装置、危废临时储存库。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本集团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等“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均按照要求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水保验收等相关工作。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核发机关 获取时间 有效期限 2022 年许可证变更
情况说明

台山电力 914407817278402 江门市生态环2020.6.1 2025.5.31 变更部分固废、自行
97A001P 境局 监测信息

惠州热电 91441304MA57B 惠州市生态环2020.6.1 2025.5.31 变更公司信息

R9C15001V 境局

柳州电力 914502230790826 柳州市行政审2017.6.22 2025.6.21 无

11001P 批局

国 能 神 福913505810523400 泉州市生态环2020.6.23 2025.6.22 无

(石狮)发74H001P 境局

电有限公司

国 能 神 福913505827661827 泉州市生态环2020.6.23 2025.6.22 变更公司信息

(晋江)热84B001P 境局

电有限公司

国 能 神 福913508006650641 龙岩市生态环2020.7.1 2025.6.30 无

(龙岩)发05M001P 境局

电有限公司

国能(连江)913501225934759 福州市连江生2021.9.9 2026.9.8 无

港电有限公75R001P 态环境局



九江电力 913604295736171 九江市生态环2020.10.25 2025.10.24 无

39E001P 境局

永州电力 914311000642294 永州生态环境2021.10.28 2026.10.27 变更公司信息

96R001R 局

国能重庆万915001010503564 重庆市万州区2020.3.23 2025.3.22 变更许可排放量

州电力有限27B001P 生态环境局

责任公司

四川能源江915107817729546 绵阳市生态环2020.12.4 2025.12.3 无

油发电厂 807001P 境局

国能江油热915107817497168 绵阳市生态环2020.12.4 2025.12.3 无

电有限公司1XL001P 境局

国能四川天915107810603331 绵阳市生态环2021.3.29 2026.3.28 变更公司信息

明发电有限061001P 境局

公司

孟津电力 914100006741374 洛阳市生态环2022.1.17 2027.1.16 变更公司信息

17P001P 境局

寿光电力 913707836954346 潍坊市生态环2021.9.7 2026.9.6 无

56X001P 境局

沧东电力 911309117356054 沧州市行政审2021.9.18 2026.9.17 变更公司信息

492001P 批局

定州电力 911300006011104 定州市生态环2022.11.3 2027.11.2 重新获得

08T001P 境局

神东电力店916108069239349 榆林市生态环2020.5.27 2025.5.26 无

塔电厂 286001P 境局


单位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核发机关 获取时间 有效期限 2022 年许可证变更
情况说明

神东电力大916100007109249 榆林市生态环2020.6.19 2025.6.18 无

柳塔热电厂61H001P 境保护局

神东电力郭916108226879560 榆林市生态环2020.5.27 2025.5.26 变更公司信息

家湾电厂 162001P 境局

神木电力 916108067588486 榆林市生态环2017.6.19 2025.6.18 无

1Y001P 境局

锦 界 能 源916108067552479 榆林市生态环2020.5.27 2025.5.26 变更单位名称及法
(电厂) 76C001P 境局 定代表人

国能亿利能911506217971726 鄂尔多斯市生2020.6.13 2025.6.12 变更公司信息

源有限公司26N001P 态环境局达拉

电厂 特旗分局

准能电力 911500007012524 鄂尔多斯市生2020.6.13 2025.6.12 无

2XH001P 态环境局

胜利能源 911525006640967 锡林郭勒盟生2021.7.2 2026.7.1 无

46A 态环境局

包头煤化工911502000783949 包头市生态环2020.7.1 2025.6.30 变更许可排放量

434001P 境局

巴彦淖尔能911508245669311 巴彦淖尔市生2022.12.22 2025.12.21 增加一般工业固体
源焦化一厂38J001P 态环境局 废物信息、固废库
房、水洗塔排放口等

包头能源水911502216800068 包头市生态环2020.8.13 2025.8.12 无

泉露天煤矿86Y001X 境局土默特右

旗分局

准格尔能源911500007012524 鄂尔多斯市生2022.9.29 2027.9.28 延续

2XH002Q 态环境局准格

尔旗分局

准格尔能源911500007012524 鄂尔多斯市生2020.8.20 2023.8.19 无

炸药厂 2XH004V 态环境局

中国神华哈911506226673107 鄂尔多斯市生2022.9.29 2027.9.28 延续

尔乌素露天95M001V 态环境局准格

煤矿 尔旗分局

国能亿利能911506226743922 鄂尔多斯市生2022.9.21 2027.9.20 延续

源有限责任23P001V 态环境局准格

公司黄玉川 尔旗分局

煤矿

神东煤炭布911500007109239 鄂尔多斯市生2022.9.29 2027.9.28 延续

尔台煤矿 34F005Q 态环境局伊金

霍洛旗分局

神东煤炭补916108217700439 鄂尔多斯市生2022.9.26 2027.9.25 延续

连塔煤矿 71N006U 态环境局伊金

霍洛旗分局

神东煤炭矿911500007109239 鄂尔多斯市生2022.9.29 2027.9.28 延续

业服务公司34F001V 态环境局伊金

水暖处马家 霍洛旗分局

塔水暖服务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重点排污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备案机关 备案编号

台山电力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440781-2021-0019-M

惠州热电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441301-2020-036-H

柳州电力 柳州市鹿寨县生态环境局 450223-2020-012-M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350581-2021-054-M

国能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350582-2022-069-M

国能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罗区生态环境局 350802-2020-036-L

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 福州连江生态环境局 350122-2022-011-M

九江电力 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 360429-2022-020-M

永州电力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 431122-2022-001-M

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5001012021 070005

四川能源江油发电厂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510781-2021-15-M

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510781-2021-15-M

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 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 510781-2022-8-L

孟津电力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410322-2021-186-M

寿光电力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370783-2022-196-M

沧东电力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渤海新区分局 130962-2022-009-M

定州电力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 139001-2022-052-M

神东电力店塔电厂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610821-2021-066-L

神东电力大柳塔热电厂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610821-2021-136-M

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610822-2022-023-M

神木电力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610821-2021-050-L

锦界能源(电厂) 神木市生态环境局 610821-2020-094-L

国能亿利能源有限公司电厂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 150621-2022-002-M

准能电力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150622-2021-195-L

胜利能源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152502-2022-039-L


包头煤化工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 150207-2020-027-H

巴彦淖尔能源焦化一厂 乌拉特中旗环境保护局 150824-2020-07-M

包头能源水泉露天煤矿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 150221-2021-045-L

准格尔能源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150622-2021-200-L/15
0622-2021-206-L/1506
22-2021-198-L/150622
-2021-199-L

准格尔能源炸药厂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150622-2021-196-L

中国神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150622-2021-192-L/15
0622-2021-207-L/1506
22-2021-198-L/150622
-2021-191-L

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玉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150622-2023-027-L川煤矿

神东煤炭布尔台煤矿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150627-2021-68-L




单位名称 备案机关 备案编号

神东煤炭补连塔煤矿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150627-2022-19-L



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150627-2021-126-L/15
局 0627-2021-127-L/1506
27-2021-128-L

宝日希勒能源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陈巴尔虎旗分150725-2021-002-2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本集团规范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管理,根据国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制

定《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均完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

编制,废水、废气自动监测及委托监测数据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传至地方环保部门监控平台。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收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单位名称 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金额 处罚原因 整改情况

(万元)

锦界能源 2022.6.13 陕 K 神木环罚 15 排放口数量不符合排污 整改中。正在办
(煤矿) ﹝2022﹞89 号 许可证规定 理水资源论证报
告等手续,明确
矿井疏干水综合
利用去向后,按
规定登记备案。

2022.7.11 陕 K 神木环罚 178.9 新建煤粉锅炉未报批环 整改中。已完成
﹝2022﹞98 号 境影响报告表 锅炉环评报告编
制,按规定程序
取得批复。

2022.8.15 陕 K 神木环罚 20 危废库未验先投 已取得生态环境
﹝2022﹞117 号 部门批复。

神东电力 2022.2.10 陕 K 环 罚 10 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 已补录固体废物
郭家湾电 ﹝2022﹞69 号 账 管理台账。

厂 2022.6.15 陕 K 府谷环罚 10 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未 已采取符合国家
﹝2022﹞71 号 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防 标 准 的 防 护 措
护措施 施。

2022.6.15 陕 K 府谷环罚 5 运卸煤坑未全部封闭, 整改施工中。
﹝2022﹞72 号 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神东电力 2022.3.24 陕 K 神木环罚 20 废旧脱硝催化剂临时贮 已采取符合国家
店塔电厂 ﹝2022﹞32 号 存,未采取符合国家标 标 准 的 防 护 措
准的防护措施 施。

2022.9.26 陕 K 神木环罚 2 厂区部分运输车辆未密 已采取措施完成
﹝2022﹞144 号 闭防治物料遗撒 整改。


7.环境保护税缴纳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重点排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并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征或免征。

环境保护税实际缴纳总额 环境保护税分税目缴纳金额(万元)

(万元) 大气污染物 水污染物 固体废料 噪声

24,239.1 24,119.5 119.6 0 0

报告期内,本集团重点排污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总额为 770 百万元。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单位名称 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金额 处罚原因 整改情况

(万元)

神东煤炭 2022.1.17 鄂环罚〔2022〕 617.8424 下属煤矿 2015 年完成 改扩建项目环境
分公司 7 号 产能核增,未重新报批 影响报告已获生
环评手续 态环境部批复。

2022.1.17 鄂环罚〔2022〕 1,138.5096 下属煤矿 2015 年完成

8 号 产能核增,未重新报批

环评手续

2022.1.28 鄂环罚〔2022〕 299.5692 下属煤矿 2018 年完成

11 号 产能核增,未重新报批

环评手续

2022.3.23 鄂环罚〔2022〕 50 下属煤矿维修车间未回 已整改。

45 号 收含油冲洗污水

2022.3.23 鄂环罚〔2022〕 10 下属煤矿矿井水处理站 已整改。

46 号 出水在线设备未安装

2022.3.30 陕 K 神木环罚 60 下属煤矿倾倒、堆放危 已整改。

〔2022〕61 号 险废物

2022.6.27 陕 K 神木环罚 1,264.45235 未批先建 整改中。产能核
﹝2022﹞94 号 增环境影响报告

2022.6.27 陕 K 神木环罚 331.10735 未批先建 已上报生态环境
﹝2022﹞95 号 管理部门审查,
预计2023年下半
年取得批复。

2022.8.15 陕 K 神木环罚 20 危废库未验先投 已整改。

﹝ 2022 ﹞ 101



2022.8.15 陕 K 神木环罚 20 危废库未验先投 已整改。

﹝ 2022 ﹞ 103



2022.8.15 陕 K 神木环罚 20 危废库未验先投 已整改。

﹝ 2022 ﹞ 104



2022.8.15 陕 K 神木环罚 20 危废库未验先投 已整改。

﹝ 2022 ﹞ 107




单位名称 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金额 处罚原因 整改情况

(万元)

神东煤炭 2022.1.25 鄂 环 伊 罚 10 武家塔排矸场超期超量 已 停 止 排 矸 作
上湾矿 〔2022〕3 号 服务 业。

神东煤炭 2022.1.25 鄂 环 伊 罚 10 部分矸石未进入排矸场 已 停 止 排 矸 作
补连塔矿 〔2022〕4 号 业。

神东煤炭 2022.1.25 鄂 环 伊 罚 10 排矸场超期超面积服务 已 停 止 排 矸 作
布尔台矿 〔2022〕5 号 业。

神东煤炭 2022.2.14 伊 乌 执 罚 9 产能核增后未及时办理 整改中。已完成
乌兰木伦 〔2022〕3 号 取水证 水资源论证报告
矿 编制并上报审查
核验,预计 2023
年 底 前 完 成 取
证。

包头能源 2022.1.10 鄂环罚〔2022〕 10.28 供暖锅炉烟尘日均排放 已实施设备、技
万利一矿 14 号 超标 术更新,避免外
因造成采集数据
偏差。

2022.5.18 (鄂)水罚决字 8 超批复取用水 已 更 换 老 旧 管
﹝2022﹞2 号 路,规范用水量
统计上报。

2022.6.15 东 环 罚 36.34 部分矸石未进入排矸场 矸石交由承运方
﹝2022﹞34 号 合规处理。

包头能源 2022.7.28 鄂 准 环 罚 5 剥离作业有扬尘产生 已完善降尘设施
神山露天 ﹝ 2022 ﹞ 176 设备。

矿 号

2022.10.13 鄂 准 环 罚 5.457 2021 年产能核增,未办 生态环境部门已
﹝ 2022 ﹞ 209 理环评审批手续 进行环评现场核
号 验,预计 2023 年
3 月底取证。

2.其他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统一要求落实环保责任,定期开展环保专项监察和隐患排查治理,

建设并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最大限度减轻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化学需氧量 固体危废

(COD)

万吨 万吨 万吨 吨 吨

重点排污单位 1.15 2.20 0.15 0 44,754.0

其他企业 0.58 2.32 0.15 745.9 8,439.2

合计 1.73 4.52 0.30 745.9 53,193.2

注:自 2022 年起,本集团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全口径统计固体危废排放总量。


与本报告同步披露的本公司《2022 年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中载列的环境
信息,经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三)公司保护生态、防止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行动
1. 环境政策及执行情况

本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遵守《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经营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刚性约束。本集团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加强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矿区由生态恢复向生态优化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煤电一体化运营效率,开发建设清洁可再生能源,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举措,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2022 年,本集团环保资金投入共计 38.43亿元。
2. 环境保护措施及成果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绿色矿山、绿色运输、绿色电力、绿色化工建设。提升环境治理体系支撑能力,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监察系统全覆盖,黄河流域企业生态遥感监测全覆盖,完成长江流域重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评估。加强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深入推进污染物综合治理,主要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污废水利用率 74.15%,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率 62.76%,固体危废依法合规处理处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累计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达到 99%,累计塌陷土地治理率达到 100%。
(四)在报告期内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为指导,坚持能源安全底线,有序稳妥推进碳达峰工作,努力减少碳排放。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依法合规做优煤炭安全清洁高效智能开发利用,为社会提供清洁煤炭产品。基地集中式和分布式运营并举,稳步提升新能源装机占比。截至报告期末,所属各子分公司已投产光伏发电项目 35 个,共 10.55 万千瓦。

深挖节能降碳潜力。以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带动煤电产业全面升级,公司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 9.6%。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有序推进,综合厂用电率同比下降 0.22 个百分点,燃煤机组供电煤耗同比降低 1.8 克/千瓦时。锦界能源燃煤电厂燃烧后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全流程示范项目已安全运行超 500 天,刷新了煤电 CCUS 示范工程长周期运行纪录。

优化自身能源结构。探索基于氢能氨能利用的清洁燃料发展,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实施以电代油、以电代煤等技术和设备改造。全年公司应用“绿电”7,201.6 万千瓦时。


开展绿色企业建设。提升运营地的绿化覆盖率,发挥减碳固碳作用,增加自然碳汇。新增露天矿土地复垦面积 228 万平方米,新增井工矿沉陷区土地治理面积 6,713 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 4,545 万平方米,碳汇折算量约为 18.5 万吨。
二、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请见与本报告同步披露的本公司《2022 年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三、公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2022 年,本集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
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企业资源、技术优势,统筹产业培育、人才培训、就业纳新、生态管护、结对共建等各项帮扶举措,全力推动陕西省米脂县和吴堡县、四川省布拖县等 3个定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受援县乡村发展、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

报告期内,本集团对上述 3 县共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帮扶项目 29 个,
投入帮扶资金约 7,830 万元,引入外部帮扶资金 60.7 万元。通过扶志扶智培育激发内生动力,共组织培训技能人才、基层干部 4,768 人次。拓展消费帮扶,帮助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共计购买、销售农产品 1,437.41 万元。招录 25 名困难家庭大学生进入中国神华下属企业,帮助困难家庭转移就业 10 名。

在定点帮扶县外,公司本部及所属 16 个子分公司开展地企共建、属地援助、对口支援
等捐赠工作,全方位改善提高乡村发展条件和发展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共实施项目45 个,捐赠资金近 1.65 亿元。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 承 承诺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 是否及 如未能及 如未能及
背景 类型 诺 内容 及期限 行期限 时严格 时履行应 时履行应
方 履行 说明未完 说明下一
成履行的 步计划
具体原因

与首 避免 国 根据双方于2005年5月24日 2005年5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次公 同业 家 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月24日, 履行

开发 竞争 能 及于2018年3月1日签订的 长期; 过程

行相 源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 2018年3 中

关的 集 协议》,本公司作为国家能 月1日,

承诺 团 源集团公司下属煤炭业务的 在国家

公 整合平台,国家能源集团公 能源集

司 司承诺不与本公司在国内外 团公司

任何区域内的主营业务(煤 吸收合

炭勘探、开采、洗选、销售; 并中国

煤炭综合利用制品的生产、 国电完

销售;矿产品的开发经营; 成后5年

铁路运输;港口运输以及与 内

上述业务相关的产业及配套

服务)发生竞争,并授予本

公司对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

争的业务机会和资产的优先

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

及优先收购权。

承诺事项详情请见本报告第五节“避免同业竞争情况”。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计意见及其他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对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首次执
行日之间发生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本追溯调整未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详情请见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之“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 16 号修订-关于“物业、厂房及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
获得款项”》的有关规定,对在首次施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追溯调整未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详情请见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之“会计政策变更”。
(三) 公司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百万元) 7.15

本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年) 4

本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百万元) 1.4

本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年) 4

2022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境外(香港)审计师。本公司过去三年内的任何一年均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95 百万元

于 2022 年,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未担任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而就本集团所知,本集团亦无任何未决或可能面临或发生的重大诉讼或索偿。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是某些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原告、被告或当事人。管理层相信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
十、重大关联/关连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关连交易

公司设有由总会计师直接领导的关联/关连交易小组,负责关联/关连交易的管理工作;并建立合理划分本公司及子分公司在关联/关连交易管理职责的业务流程,在子分公司中建立了例行的检查、汇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关联/关连交易按照框架协议条款进行。

截至本报告期末以及本报告期间,本公司签订的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协议包括:

1.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的非豁免的持续关联/关连交易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69.52%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关连人士)。

2021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订的 2021 年至 2023 年《煤炭互供协议》(“《煤炭互供协议》”)、
2021 年至 2023 年《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并确定该等日常
关联/关连交易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协议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
满。因煤炭及服务价格上涨、需求增加等原因,2022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修订《煤炭互供协议》项下 2021 年至 2023 年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供应煤炭的年度上限及《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项下 2022 年至 2023 年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
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年度上限。(请见本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 H 股公告和 3 月 26 日 A 股公
告)


财务公司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 60%股权,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关
连人士)。财务公司按其经营范围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了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签署的 2021
年至 2023 年《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日常关联/关连交易 2021
年至 2023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2022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修订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2 年、2023 年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
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的年度上限。《补充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9 月 23 日 H 股公告及 9 月 24 日 A 股公告)

A.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订立的《煤炭互供协议》

2021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订立了《煤炭互供协议》。《煤炭互供
协议》的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煤炭互供协议》,本集团
与国家能源集团互相供应煤炭。

《煤炭互供协议》项下煤炭互供的定价原则为:本协议项下的煤炭互供的价格以单价人民币元/吨乘以实际重量计算。单价应经双方公平磋商,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情况,并参考以下因素而厘定,但是交易条件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1)全国产业政策与中国的行业及市场状况;

(2)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煤炭采购价格颁布的特定指引(如有);

(3)中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行交易煤炭市场价格,即于同一地区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或从独立第三方采购同等级煤炭的价格。当地现货市场价格一般参考 (i)中国煤炭运销协会设立的网站《中国煤炭市场网》(www.cctd.com.cn)所公布在中国环渤海地区或邻近省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价基准;(ii)各个煤炭业网站(如有)所公布的当地大型煤炭企业的销售价格;及/或(iii)数家可比较质量、数量及地点的企业的相关报价(如有);

(4)煤炭的质量(包括不同燃煤发电机组所需的估计煤炭热值);

(5)煤炭的数量;及

(6)运输费用。

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场等发生变化,导致双方互供煤炭产品的价格无法适用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的,双方可以根据前述变化调整定价原则。

B.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订立的《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2021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订立了《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产
品和服务互供协议》的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产品和服务
互供协议》,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互相提供产品和服务。


《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原则如下:

(1)定价总原则

a.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b.招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c.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产品或服务交易定价是否为市场价格时,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本集团应通过行业网站等各种行业信息独立提供方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并参加领先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

d.协议价格:按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合理利润时,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本集团应通过行业网站等各种行业信息独立提供方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并参加领先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

(2)在上述基础上,双方就下列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原则进一步约定如下:

a.铁路运输服务:执行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

b.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执行招标标定价;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招标的,执行市场价格。

c.成品油:执行政府指导价。

d.电力交易: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集中竞价交易执行市场统一出清价;自主协商交易参考近期市场可比交易成交价格。

e.软硬件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执行市场价格(含招标标定价)。

f.化工品:执行市场价格。

g.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办公用品:执行市场价格。

h.招投标代理服务:按照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收取。

i.技术咨询服务:执行协议价格,利润率 10%左右。

j.信息技术服务: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计价办法和取费标准,参考信息化行业市场惯例、事实标准和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具有造价审核资质的专业机构审核确定预算,双方在预算内商定服务价格。

k.后勤服务、培训服务:执行协议价格(即成本加 5%左右利润)。

l.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执行协议价格(即成本加 5%左右
利润)。


m.为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总部机关提供各项日常行政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及服务除外):执行协议价格(即成本加 5%左右利润)。

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场等发生变化,导致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互供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无法适用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的,双方可以根据前述变化调整相应产品或者服务的定价原则。

C.本公司与财务公司订立的《金融服务协议》

2021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与财务公司订立了《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有
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综合
授信(无需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及多项金融服务,本集团成员单位可以在财务公司存款。《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政策(按《补充协议》修订后)如下:

(1)关于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或类似服务,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a.财务公司吸收本集团成员单位存款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b.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关于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有偿服务:

a.财务公司可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有偿提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担保、票据承兑及其他相关服务。

b.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本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本集团与其他方的非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

D.本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铁集团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铁路局”)是本公司重大附属公司朔黄铁路主要股东(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国铁集团公司是太原铁路局的控股股东,因此,
国铁集团公司为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2019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与
代表国铁集团公司的太原铁路局订立 2020 年至 2022 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持
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持
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本集团与国铁集团(国铁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太原铁路局集团(包括太原铁路局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互相提供运输服务、出售煤炭及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

《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价格由具体的实施协议约定,但应符合以下定价原则:

(1) 国铁集团与本集团互相提供运输服务的价格标准执行下列顺序予以确定:

(i)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ii)没有政府定价的,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国家铁路计费规则和标准确定;

(iii)如没有适用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iv)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行业清算规则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v)没有上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连人士与独立于关连人士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连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vi)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连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 国铁集团与本集团互相出售煤炭的价格以单价人民币元/吨乘以实际重量计算。单价
应经双方公平磋商,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情况,并参考以下因素而厘定,但是交易条件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i)全国产业政策与中国的行业及市场状况;

(ii)国家发改委就煤炭采购价格颁布的特定指引(如有);

(iii)中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行交易煤炭市场价格,即于同一地区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或从独立第三方采购同等级煤炭的价格。当地现货市场价格一般参考(i)中国煤炭运销协会设立的网站《中国煤炭市场网》(www.cctd.com.cn)所公布在中国环渤海地区或邻近省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价基准;(ii)各个煤炭业网站(如有)所公布的当地大型煤炭企业的销售价格;及/或(iii)数家可比较质量、数量及地点的企业的相关报价(如有);

(iv)煤炭的质量;

(v)煤炭的数量;及

(vi)运输费用。

(3) 国铁集团与本集团进行其他产品及服务的互供的定价,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
定:


(i)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ii)招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iii)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产品或服务交易定价是否为市场价格时,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及

(iv)协议价格:按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管理层在确定本协议项下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合理利润时,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可比交易。

在上述基础上,就特定类型的产品及服务,以下定价政策被采纳:

(i)货车使用:执行市场价格。

(ii)检修服务及线路大中修维护服务:执行国家发改委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

(iii)设备供应:执行招投标价格。

(iv)业务咨询及技术服务:执行协议价格(成本加 5%左右利润)。

(4)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情况等发生变化,导致国铁集团与本集团无法适用约定的定价原则的,国铁集团与本集团可以根据前述变化调整相应服务的定价原则。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与代表国铁集团公司的太原铁路局订立了 2023 年至 2025
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新《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新《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本集团与国铁集团
(国铁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太原铁路局集团(包括太原铁路局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互相提供运输服务、出售煤炭及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

新《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定价原则与《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定价原则相比,除以下就特定类型的产品及服务的定价政策作出调整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新《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就特定类型的产品及服务,以下定价政策被采纳:
(i)货车使用:执行协议价格。

(ii)检修服务及线路大中修维护服务:执行协议价格或招投标价格。

(iii)设备供应:执行招投标价格。

(iv)业务咨询及技术服务:执行协议价格或招投标价格。

新《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价格由具体的实施协议约定,但均应符合新《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定价原则。


以上 A 至 C 项协议为上海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以上 A 至 D 项协议为香港上市规则

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3. 非豁免的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审核意见

于2022年,上述A至D项协议执行情况如下表。其中,本集团于《煤炭互供协议》和《产

品和服务互供协议》项下向国家能源集团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关连交易金额为

112,755百万元,占本报告期本集团营业收入的32.7%。

序 协议名称 本集团向关联/关连方销售商品、提供劳 本集团向关联/关连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号 务及其他流入 及其他流出

报告期内的 报告期内的 占同类交易 报告期内的 报告期内的 占同类交易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交易上限 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A 《煤炭互供协议》 99,000 94,195 40.9 29,000 9,831 15.1

B 《产品和服务互 39,000 18,560 - 17,000 7,780 -
供协议》

其中:(1)商品类 7,712 9.2 3,147 3.3
   (2)劳务类 10,848 38.4 4,633 15.6

D 《持续关连交易 7,300 2,207 0.9 19,800 9,076 4.8
框架协议》

序 协议名称 交易项目 报告期内的交 报告期内的
号 易上限 交易金额

百万元 百万元

C 《金融服 (1)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 100,000 29,544
务协议》 额(包括贷款、信贷、票据承兑和贴现、担保、保函、透

支、开立信用证等,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2) 本公司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 75,000 72,316
发生应计利息)

(3)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 300 16
于提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信用证、网上银

行、委托贷款、担保、票据承兑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

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

上述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范围,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独立股东

审批和披露程序。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向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其已审阅上述A至D项协议下的交易,并认为:(1)该等交易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2)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及(3)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境外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审阅上述A至D项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并向董事会发出函件,表示他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他们相信上述持续关连交易:(1)未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2)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本公司的定价政策进行;(3)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根据相关交易协议条款进行;及(4)超逾上限。

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2 载有 21 类关联方交易。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除 ii 项“委托贷款收入”下的交易、第 x 项“原煤购入”下向本集团联营公司采购原煤交易及第 xvi 项“其他收入”部分交易以外,附注 42 披露的所有其他关联方交易均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的关连交易,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作出披露。本公司就上述关连交易和持续关连交易的披露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披露规定。
(二)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关连交易

2022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参股公司财务公司的全体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朔黄铁路、准格尔能源、包神铁路,与财务公司订立财务公司增资协议,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财务公司同比例增资 50 亿元(“本次交易”),其中本公司、朔黄铁路、准格尔能源、包神铁路合计增资 20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25亿元增至 175 亿元。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详见本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 H 股公告及 12 月 1 日 A 股公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本次
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2022 年 12 月 28 日,财务公司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变
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22〕848 号),批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从 125 亿元增加至 175 亿元,以及各股东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三)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百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 发生额 期末 期初 发生额 期末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国家能源集 控股股东 - - - 874 - 874
团公司

财务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 27,126 31,724 58,850 21,397 4,322 25,719
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其他 400 - 400 201 352 553

合计 27,526 31,724 59,250 22,472 4,674 27,146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本集团向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借入长短期借款。

(2)本集团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

(3)本集团发放或收到的委托贷款。

上述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
序。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目前以上借款、委托贷款正按照还款计划正常归还本金及利
息。

与关联债权债务有关的承诺 不适用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 以上借款、委托贷款有助于本集团相关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
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的正常开展,对本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四)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
1. 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2022年 2021年 变化(%)

营业收入 百万元 4,036 2,998 34.6

利润总额 百万元 2,546 2,770 (8.1)

净利润 百万元 2,010 2,113 (4.9)

单位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变化(%)

资产总计 百万元 221,886 143,734 54.4

负债合计 百万元 196,733 120,427 63.4

所有者权益 百万元 25,153 23,307 7.9

注: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已经审计。


2. 财务公司主要风险指标

序号 监控指标 于2022年12月31日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要求 12.50%

2 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4% 0%

3 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0%

4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于100% +∞(无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资产)

5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于100% +∞(无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

6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28.30%

7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不得高于20% 0.06%

8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57.97%

9 拆入资金比例不得高于100% 0%

10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 36.97%

净额

财务公司的以上监控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

3. 存款业务

单位:百万元

每日最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高存款 存款利率 期初 本期合 本期合 期末余额
限额 范围 余额 计存入 计取出

金额 金额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 75,000 0.40%-3.20% 27,126 348,907 317,183 58,850
子公司

合计 / / / 27,126 348,907 317,183 58,850

注:“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4. 贷款业务

单位:百万元

贷款 贷款利率 期初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限额 范围 余额 本期合计 本期合计 期末余额
贷款金额 还款金额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 100,000 1.9744%-3.95% 21,397 17,643 13,321 25,719
的子公司

合计 / / / 21,397 17,643 13,321 25,719

注:“贷款限额”为本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5.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业务类型 限额 本期发生额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 票据贴现 100,000 4,376

子公司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 开具承兑汇票 100,000 1,959

子公司

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的 中间业务 300 16

子公司

注: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综合授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等)的每

日最高余额为 100,000 百万元。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订立或存在有关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合

约。

(二) 担保情况

单位:百万元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担保发 担保 担保到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 是否 是否 关联
与上市 金额 生日期 起始日 期日 类型 是否 是否 逾期 存在 为关 关系
公司的 (协议 已经 逾期 金额 反担 联方

关系 签署日) 履行 保 担保

完毕

宝日希 控股子 呼伦贝尔 62.78 2008.08. 2008.08. 2029.08 连带 否 否 0 否 否 不适用
勒能源 公司 两伊铁路 30 30 .29 责任

有限责任 担保

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 (9.66)
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 62.78
担保)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17.84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405.69

三、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468.47

担保总额占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2年末归属于 0.9
本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 3,468.47
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468.47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见下文

担保情况说明 见下文

注:报告期末担保总额中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该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乘以本公司持有该子公司的

股权比例。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担保余额合计 3,468.47 百万元。包括:

(1)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持股 56.61%的控股子公司宝日希勒能源对外担保情况为:

在 2011 年本公司收购宝日希勒能源之前,依据《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伊敏

至伊尔施合资铁路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的约定,2008 年宝日希勒能源作为

保证人之一为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两伊铁路公司”,宝日希勒能源

持有其 14.22%的股权)之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08 年至

2027 年在 207.47 百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的贷款人享有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

是否已经到期。上述银团贷款自 2011 年至 2026 年分批到期。担保合同规定,担保方对该债

权的担保期间为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

年,即 2029 年。

由于两伊铁路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无法按时支付贷款利息,根据两伊铁路公司股东会决

议,两伊铁路公司获得其股东(包括宝日希勒能源)增资;宝日希勒能源已累计向两伊铁路

公司增资 11.82 百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日希勒能源已按股比累计代两伊铁路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90.30 百万

元。宝日希勒能源已对其持有的两伊铁路公司 14.22%股权及代偿金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宝日希勒能源将与其他股东一起继续督促两伊铁路公司改善经营管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两伊铁路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84.2%。

(2)截至本报告期末,按本公司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

的担保金额约 3,405.69 百万元,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对其全

资子公司中国神华海外资本有限公司发行的 5 亿美元债券的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单位:百万元

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本年发生额 年末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委托贷款 自有资金 400.0 400.0 0

注:本年发生额是指 2022 年内本集团委托贷款本金的单日最高余额。


中国神华 2021 年度报告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百万元

借款方 借款方与 受托人 委托贷 贷款起始 贷款终止 贷款 资金 资金 报酬确定 贷款 2022 2022 是否经
名称 本集团的 款金额 日期 日期 期限 来源 投向 方式 利率 年实际 年收回 过法定
关系 收益 本金 程序

内蒙古亿

利化学工 参股公司 中国银行 400.0 2020/12/24 2023/12/23 3 年 自有资金 置换贷款 按季付息 4.75% 19.26 0 是
业有限公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概无对单一对象的委托贷款金额超过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资产 5%的情况。公司未使用募集
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亦无涉及诉讼的委托贷款。本集团未对上述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资金实施集中管理,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 款主要用于经营或建设所需资金,该部分委托贷款已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 比例 回购注销 小计 数量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 0 0.00 0 0 0 0.00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9,868,519,955 100.00 0 0 19,868,519,955 100.00
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 16,491,037,955 83.00 0 0 16,491,037,955 83.00
通股

2、境外上市 3,377,482,000 17.00 0 0 3,377,482,000 17.00
外资股

三、股份总数 19,868,519,955 100.00 0 0 19,868,519,955 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度,本集团没有进行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证券的
行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上市规则第 8.08 条的规定。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普通股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券或 其他衍生证券,也未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一)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优先购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发行新股时须先让现有股东按其持股比重购买新股。
三、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61,069

其中:A 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159,163

H 股记名股东 1,90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81,211

其中:A 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179,311

H 股记名股东 1,900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标记或

有限 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售条 股东
(%) 件股 股份 数量 性质
份数 状态



国家能源投资集 0 13,812,709,196 69.52 0 无 不适用 国有
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

HKSCC -213,579 3,369,264,907 16.96 0 未知 不适用 境外
NOMINEES 法人
LIMITED

中国证券金融股 0 594,718,004 2.99 0 无 不适用 其他
份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 +102,267,431 320,937,248 1.62 0 无 不适用 境外
限公司 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 0 106,077,400 0.53 0 无 不适用 国有
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 +70,319,933 73,100,358 0.37 0 无 不适用 其他
份有限公司-分
红-个人分红-
005L-FH002 沪

中国工商银行- +398,142 28,224,064 0.14 0 无 不适用 其他
上证5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珠海市瑞丰汇邦 0 22,233,848 0.11 0 无 不适用 其他
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瑞丰汇邦三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 +11,566,297 21,011,097 0.11 0 无 不适用 其他
零六组合

阿布达比投资局 +8,577,304 18,291,703 0.09 0 无 不适用 境外
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812,709,196 人民币普通股 13,812,709,196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369,264,907 境外公司上市股 3,369,264,907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94,718,004 人民币普通股 594,718,00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20,937,248 人民币普通股 320,937,24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6,07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077,4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73,100,358 人民币普通股 73,100,358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沪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 28,224,064 人民币普通股 28,224,064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市瑞丰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 22,233,848 人民币普通股 22,233,848
司-瑞丰汇邦三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21,011,097 人民币普通股 21,011,097

阿布达比投资局 18,291,703 人民币普通股 18,291,703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 不适用

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说明 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以上披
露内容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

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三) 主要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及淡仓情况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即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分部

第 336 条所规定须存置之股份权益及/或淡仓登记册所示,下表所列之人士拥有本公司股份

或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或淡仓:

所持H股/A股 占本公司
序 股东名称 身份 H股/ 权益性质 所持H股/ 分别占全部已 全部股本
号 A股 A股数目 发行H股/A股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

1 国家能源集团 实益拥有人 A股 不适用 13,812,709,196 83.76 69.52
公司

2 BlackRock, Inc. 大股东所控制的 H 股 好仓 193,904,316 5.74 0.98
法团的权益 淡仓 78,500 0.00 0.00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分部第 336 条,除上述披露外,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并无其他人士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登记于该条所指登记册的权益及/或淡仓,或为本公司主要股东。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于本报告期末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名称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国跃

成立日期 1995 年 10 月 23 日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
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
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
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
主要经营业务 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
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直接或间接持有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78%股份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 直接或间接持有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56%股份
股的其他境内外上 直接持有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7.50%股份
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间接持有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99%股份

间接持有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1.26%股份

2.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更。
3. 于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9.52%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 于本报告期末,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9.52%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六、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回购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投资者关系

2022 年,中国神华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完善董事会与投资者沟通渠道,在稳健运营的同时,优化公司治理,加强市值管理,积极探索新发展思路,倾听投资者声音,致力构建长期、稳定、共赢的股东关系,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一、“练好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

加快升级转型,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本公司管理层着眼长远发展,多次组织召开战略研讨会,深入分析我国能源发展新形势,制定并优化中国神华碳达峰行动方案。本公司将在继续巩固一体化运营优势的同时,积极参与能源改革,采用自建运营、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新能源业务。

强化内部管理,坚持让管理创造绩效。2022 年,中国神华入选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
企业名单。本公司持续加强子分公司管理及区域管理,设立中国神华内蒙古分部,提升在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的价值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收购锦界能源少数股东权益,巩固煤电一体化运营优势,提升盈利能力。

严控治理风险,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2022 年本公司调整了金融服务协议、煤炭互
供协议等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在方案制定过程中,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管理层就协议方案与监管机构、控股股东多次沟通,严格遵守两地上市规则、降低治理风险,最大限度争取有利条款,提升公司运营业绩。

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提
高 2022 至 2024 年三年现金分红比例至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
较上一轮分红规划提升 10 个百分点。董事会建议派发 2022 年度末期股息 2.55 元/股(含税),
合计 50,665 百万元(含税),约占 2022 年中国企业会计准测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2.8%。自上市以来,中国神华已累计向股东现金分红(含 2022 年度末期股息)4,021.29 亿元。

二、强化公众意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坚持人民立场,牢记投资者关系使命。本公司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连续
9 年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 A 级;全年组织董监高培训 36 场,增强“关键少数”公
众公司意识;充分尊重、敬畏投资者,修订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持续完善立体化的投资者保护安全网,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以业绩说明会为主阵地,提升投资者服务质量。2022 年,本公司召开 2021 年度、2022
年一季度、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三季度四次业绩说明会,详细解读公司业绩及发展思路,
引导投资者准确理解公司运营情况。四次业绩说明会中,回复事前征集及现场投资者提问共 321 题。结合目前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信息获取偏好,本公司在编制资料时突出简明 易懂,准备了年度、半年度业绩解读小视频和一图读懂年度、半年度业绩文档,让中小投资 者愿意看、看得明白。

心系股东,坚决维护股东的知情权、决策权。2022 年,本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针对股东关注的议案,先后与 32 家境内外机构股东、数位个人股
东进行了沟通,认真回答了相关问题,最大限度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本公司以股东便捷 的条件为先,现场召开股东大会。本公司管理层与到会股东,尤其是个人股东进行了深入沟 通,听取了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做好日常投资者服务,维护双向沟通渠道。本公司高度关注中小投资者诉求,提供平等、 畅通的交流渠道,保障投资者热线、投资者信箱等沟通渠道畅通,接待投资者调研,积极回 复投资者在上交所 e 互动平台的提问,实现与投资者线下线上的高质量沟通。全年通过投资
者调研、电话会议等方式累计召开投资者交流会议 68 场,参与投资者超过 1600 人次;在上
交所 e 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 122 题,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定期将投资者的关注及诉求
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呈报,确保投资者的声音及时有效地向本公司内部传递。

三、中国神华 2022 年度获奖情况

序号 获奖时间 主要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1 2022 年 3 月 上市公司乡村振兴最佳实践案例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 2022 年 4 月 最佳 ESG 披露奖、最佳 IR 港股公司(A+H) 新财富

3 2022 年 6 月 入选“上市公司丰厚回报榜单”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4 2022 年 6 月 入选“上市公司真诚回报榜单”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5 2022 年 8 月 2022 年中国上市公司百强排行榜第 14 位 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高峰
论坛

6 2022 年 8 月 2022 年煤炭工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优秀企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7 2022 年 8 月 2021-2022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 A 级 上海证券交易所

8 2022 年 8 月 入选“中国 ESG 影响力榜单” 《财富》

9 2022 年 9 月 新时代新价值第十六届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 《证券时报》

值 100 强

10 2022 年 9 月 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年度卓越管 《证券时报》

理团队

11 2022年10月 入选“2022 中国 ESG50 强榜单” 福布斯中国

12 2022年11月 入选“央企 ESG·先锋 50 指数”“央企 ESG·治 第五届中国企业论坛

理先锋 50 指数”“央企 ESG·社会价值先锋

50 指数”“央企 ESG·风险管理先锋 50 指数”;

编制的《聚焦 ESG 生态建设 赋能企业可持续

发展》案例入选 ESG 优秀案例


序号 获奖时间 主要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13 2022年11月 年度优秀上市公司 证券之星

14 2022年12月 2022 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奖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15 2022年12月 2022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 5A 级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16 2022年12月 中国百强企业、中国百强特别贡献企业奖、中 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高峰
国百强卓越董秘奖 论坛

17 2022年12月 2022 年 A 股上市公司 ESG 最佳实践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18 2022年12月 可持续发展贡献奖 《财经》

19 2022年12月 2020-2021 年度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先进企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
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第十节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1088 号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神华”) 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神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神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1088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煤矿相关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9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注释”42。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神华及其子公司有 我们对煤矿相关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执行的审计
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其他 程序包括:
非流动资产等在内的煤矿相关长期资产共计人 (1) 了解并评估与长期资产减值评估相关的关键
民币 94,970 百万元。 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了解管理层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 用于识别减值迹象的程序及评估管理层基于
日检查煤矿相关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 内部及外部信息识别的减值迹象,如适用;
值的迹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或其所属的现 (2) 参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估管理层预
金产生单元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方法的适当性;

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3) 基于我们对于相关业务和行业的了解,复核管
或资产组进行减值评估,煤矿相关长期资产的 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
可回收金额按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运用的重大判断和估计的合理性,如基于未来
量现值与资产或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 市场供需情况的销售增长率、未来煤炭价格、
的净额孰高来确定。 预计资本支出、未来经营成本和折现率;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1088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煤矿相关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 (续)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9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2。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在计算可回收金额时,管理层需要做出判断和 (4) 针对管理层采用预计资产或资产组未来现金估计,特别是对包括折现率和基于未来市场供 流量现值方式来确定可回收金额时,利用本所需情况在内的现金流量的预测。管理层判断的 内部的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价预计未来现金流
变更可能会对减值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量现值时采用的折现率是否在合理的区间内;
如附注五、42 所述,本年度,管理层对上述煤 (5) 比较上年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本年实际情况,
矿相关长期资产计提了人民币 1,160 百万元的 以评价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准确性;
减值准备。 (6) 评估管理层对折现率执行的敏感性分析,考虑
由于确定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需 其结果对本年减值评估的影响及可能表示存要管理层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及考虑到管理层 在的任何管理层偏向;及
在采用假设时可能存在的偏向,因此我们将煤 (7) 评估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对减值评估的披露矿相关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 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
项。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1088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煤炭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4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4。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2022 年度中国神华及其子公司的煤炭销售 我们对煤炭销售的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收入占营业收入约 67%。煤炭销售收入在客 (1) 了解对于煤炭销售收入确认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户取得煤炭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管理层对 设计、实施和执行的有效性;
单个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确认收入的 (2) 通过抽样的方式查看煤炭销售合同,基于现行会适当时点,确认收入的时点因合同条款规定 计准则的要求,识别合同条款中对于控制权转移
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时点的界定是否与管理层确认收入的时点一致;
(3) 通过抽样的方式从中国神华的客户取得函证,确
收入是中国神华的关键绩效指标。我们将煤 认报告期间的交易额及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对炭销售收入确认时点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于未回复的函证,我们将通过相关替代测试的方主要是考虑到中国神华及其子公司在煤炭销 式查看相关文件核对相关交易的金额以及查看售过程中与不同的客户订立的交易条款有所 应收款项的期后回款情况;
区别,将增加收入确认在错误的期间或存在 (4) 通过抽样的方式将报告期间及报告期后记录的
操纵收入以实现绩效目标的风险。 销售交易,按相关交易合同与销售发票、发货单、
客户签收单或运输单据等有关文件的详细资料
进行比较,以评估有关收入是否已根据合同条款
的约定记录在恰当的财务报告期间;及

(5) 检查报告期符合若干基于风险标准与煤炭销售
收入相关的调整分录向管理层了解相关调整原
因并比对有关文件。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1088 号
四、其他信息

中国神华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国神华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
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神华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国神华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神华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1088 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
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中国神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
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
神华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1088 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6) 就中国神华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楠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王霞

2023 年 3 月 24 日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170,503   162,886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58,845   27,126
应收票据 五、2 1,132   3,349
应收账款 五、3 10,968   10,258
应收款项融资   502   376
预付款项 五、4 6,809   7,893
其他应收款 五、5 2,377   2,307
存货 五、6 12,096   12,633
持有待售资产 -   294
其他流动资产 五、7 6,663   8,314
         
流动资产合计   211,050   208,310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400
长期股权投资 五、8 49,650   47,64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五、9 2,386   2,174
固定资产 五、10 248,381   237,801
在建工程 五、11 22,061   26,201
使用权资产 五、12 1,676   1,710
无形资产 五、13 52,589   50,908
长期待摊费用   3,619   4,1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4 5,003   3,9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15 25,286   23,5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0,651   398,517
         
资产总计   621,701   606,827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6 5,216   4,248
应付票据 五、17 1,101   1,426
应付账款 五、18 37,871   33,790
合同负债 五、19 5,597   6,864
应付职工薪酬 五、20 8,750   5,941
应交税费 五、21 12,680   19,638
其他应付款 五、22 16,886   11,1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3 8,385   7,283
其他流动负债 五、19 1,918   1,367
         
流动负债合计   98,404   91,7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24 38,438   49,193
应付债券 五、25 3,453   3,172
租赁负债 五、12 1,445   1,510
长期应付款 五、26 8,854   7,881
预计负债 五、27 10,764   6,8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4 1,098   9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052   69,628
         
负债合计   162,456   161,376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五、28 19,869   19,869
资本公积 五、29 68,014   74,667
其他综合收益 五、30 728   (531)
专项储备 五、31 14,349   10,992
盈余公积 五、32 11,433   11,433
未分配利润 五、33 279,461   260,2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93,854   376,690
         
少数股东权益   65,391   68,761
         
股东权益合计   459,245   445,45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21,701   606,827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十五、1 147,914   145,791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45,331   17,783
应收票据   122   270
应收账款 十五、2 8,318   8,950
应收款项融资 12 -
预付款项   918   841
其他应收款 十五、3 12,464   5,062
存货 十五、4 2,860   3,372
其他流动资产 十五、5 29,925   33,513
         
流动资产合计   202,533   197,79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十五、6 13,758   10,663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五、7 194,908   167,5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223   1,989
固定资产 十五、8 34,944   35,227
在建工程 十五、9 3,657   3,624
使用权资产 十五、10 2,214   2,392
无形资产 十五、11 11,117   11,295
长期待摊费用   1,938   2,5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五、12 1,830   1,1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十五、13 15,455   11,1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2,044   247,573
         
资产总计   484,577   445,372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十五、14 10,429   8,961
合同负债   134   90
应付职工薪酬 十五、15 6,331   3,714
应交税费   6,099   6,782
其他应付款   130,974   119,9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十五、16 1,182   1,242
其他流动负债 2   -
         
流动负债合计   155,151   140,7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十五、17 1,311   1,619
租赁负债 十五、10 1,460   2,054
长期应付款 十五、18 5,207   802
预计负债   6,743   4,1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十五、12 -   5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721   8,684
         
负债合计   169,872   149,414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五、28 19,869   19,869
资本公积   77,218   77,202
其他综合收益   173   (73)
专项储备   10,109   7,704
盈余公积 五、32 11,433   11,433
未分配利润   195,903   179,823
         
股东权益合计   314,705   295,95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84,577   445,372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一、营业收入 五、34 344,533   335,640
减:营业成本 五、34 210,059   225,101
税金及附加 五、35 19,972   16,502
销售费用 五、36 410   581
管理费用 五、37 9,930   9,119
研发费用   3,722   2,499
财务费用 五、38 877   88
其中:利息费用   3,234   2,573
利息收入   3,053   2,474
加:其他收益 五、39 603   551
投资收益/(损失) 五、40 2,420   (885)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   2,223   (874)
资产处置收益   261   454
减:信用减值损失 五、41 1,337   2,561
资产减值损失 五、42 3,372   1,292
         
二、营业利润   98,138   78,017
加:营业外收入 五、43 443   380
减:营业外支出 五、44 2,334   1,247
         
三、利润总额   96,247   77,150
减:所得税费用 五、45 14,592   18,016
         
四、净利润   81,655   59,134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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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 持续经营净利润   81,655   59,134
2.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626   50,084
2. 少数股东损益   12,029   9,05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五、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26   (4)
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23   292
         
(二)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   68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05 (133)
3.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合计   1,259   2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181   (37)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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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六、综合收益总额   83,095   59,3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0,885   50,30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210   9,013
         
七、每股收益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3.50   2.52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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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一、营业收入 十五、19 84,980  70,472
减:营业成本 十五、19 45,757  39,791
税金及附加   11,710  9,506
管理费用   2,222  2,423
研发费用   1,099  808
财务净收益   (1,406)  (1,394)
其中:利息费用   949  672
利息收入   2,791  2,302
加:其他收益   63  32
投资收益 十五、20 49,739  19,801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损失)   842  (1,402)
减:信用减值损失   1,163  3,247
资产减值损失   376  239
资产处置(收益) / 损失   (1)  4
        
二、营业利润   73,862  35,681
加:营业外收入   192  163
减:营业外支出   1,592  241
        
三、利润总额   72,462  35,603
减:所得税费用   5,914  3,192
        
四、净利润   66,548  32,411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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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 持续经营净利润   66,548   32,411
2.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6   336
         
六、综合收益总额   66,794   32,747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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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6,618    345,0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63    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37    12,3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9,618   357,4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5,799)   (187,3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128)   (33,92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123)   (29,1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834)   (12,5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9,884)   (263,0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46(1) 109,734   9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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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71    3,7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30    908
收到已到期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8,011    10,531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614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94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2    1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94   19,8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684)   (23,638)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9)   (736)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38,998)   (1,046)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限制用途资金   (1,878)   (1,0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079)   (26,50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56,585)   (6,619)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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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669 1,12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1,669   1,12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653   22,11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0   9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62   24,2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501)   (21,74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2,310)   (46,00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8,919)   (6,826)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10,00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    (2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096)   (67,969)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78,734)   (43,731)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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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37    (1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减少) / 增加额 五、46(1) (25,248)   43,82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6,706   112,880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46(2) 131,458   156,706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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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9,982    71,9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2    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72    4,5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706   76,5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988)    (15,2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271)    (11,15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363)    (16,7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75)    (10,6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697)   (53,7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十五、21(1)  32,009   22,703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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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421   38,34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5,091   25,1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27    695
收到已到期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6,000    10,200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639   75,5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10,560)    (4,013)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574)   (48,547)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10,004) -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   (34,176)   -
存放于金融机构的限制用途资金   (1,420)    (1,2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734)   (53,795)
         
投资活动 (使用) /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95)   21,800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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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68    29,4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68    29,4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3)    (25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51,318)    (36,6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    (1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011)    (37,086)
         
筹资活动使用的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43)   (7,6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56    (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减少) / 增加

额 十五、21(1) (27,473)    36,80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410   105,609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十五、21(2)  114,937    142,410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金额   19,869   74,667   (531)   10,992   11,433   260,445   376,875   68,801   445,67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185)   (185)   (40)   (225)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869   74,667   (531)   10,992   11,433   260,260   376,690   68,761   445,45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1,259   -   -   69,626   70,885   12,210   83,095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

资本   -   -   -   -   -   -   -   1,936   1,936
七、

2,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一)2 - (6,698) - - - - (6,698) (3,306) (10,004)
(三) 利润分配                                    
1. 对母公司股东的分配 五、33 -   -   -   -   -   (50,466)   (50,466)   -   (50,466)
2. 对子公司少数股东的

分配   -   -   -   -   -   -   -    (14,629)    (14,629) 
(四) 专项储备                                    
1. 本年提取 五、31 -   -   -   6,006   -   -   6,006   980   6,986
2. 本年使用 五、31 -   -   -   (2,649)   -   -   (2,649)   (567)   (3,216)
(五) 其他   -   45   -   -   -   41   86   6   92
                                     
                                     
四、本年年末余额   19,869   68,014   728   14,349   11,433   279,461   393,854   65,391   459,245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21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19,890   74,765   (256)   (754)   8,803   11,433   246,308   360,189   64,941   425,130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已重述)   -   -   -   223   -   -   50,084   50,307   9,013   59,320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1,646   1,646
2. 注销库存股   (21)   (235)   256   -   -   -   -   -   -   -
3. 处置子公司股东权益减少   -   -   -   -   -   -   -   -   (227)   (227)
(三) 利润分配                                        
1. 对母公司股东的分配 五、33 -   -   -   -   -   -   (35,962)   (35,962)   -   (35,962)
2. 对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分配   -   -   -   -   -   -   -   -   (6,739)   (6,739)
(四) 专项储备                                      
1. 本年提取 -   -   -   -   5,581   -   -   5,581   891   6,472
2. 本年使用 -   -   -   -   (3,392)   -   -   (3,392)   (518)   (3,910)
(五) 其他   -   137   -   -   -   -   (170)   (33)   (246)   (279)
                                         
                                         
三、本年年末余额(已重述)   19,869   74,667   -   (531)   10,992   11,433   260,260   376,690   68,761   445,451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上年年末金额   19,869   77,202   (73)   7,704   11,433   179,811   295,94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12   12
                           
、本年年初余额   19,869   77,202   (73)   7,704   11,433   179,823   295,95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246   -   -   66,548   66,794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1. 对股东的分配  五、33 -   -   -   -   -   (50,466)   (50,466)
(四) 专项储备                            
1. 本年提取   -   -   -   3,851   -   -   3,851
2. 本年使用   -   -   -   (1,446)   -   -   (1,446)
(五) 其他   -   16   -   -   -   (2)   14
                             
                           
、本年年末金额   19,869   77,218   173   10,109   11,433   195,903   314,705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21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19,890   77,437   (256)   (409)   6,030   11,433   183,374   297,499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已重述)   -   -   -   336   -   -   32,411   32,747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注销库存股 (21)   (235)   256   -   -   -   -   -
(三)利润分配                                
1. 对股东的分配 五、33  -   -   -   -   -   -   (35,962)   (35,962)
(四) 专项储备                                
1. 本年提取   -   -   -   -   3,839   -   -   3,839
2.本年使用   -   -   -   -   (2,165)   -   -   (2,165)

                                 
                                 
三、本年年末金额(已重述)   19,869   77,202   -   (73)   7,704   11,433   179,823   295,958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吕志韧 宋静刚 余燕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刊载于第 153 页至第 259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是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
称“中国”) 境内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

本公司是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集团”) 经国务院批准独家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神华集团以其与煤炭生产、铁路及港口运输、发电等相关的核心业务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
净资产投入本公司。上述净资产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后净资
产为人民币 186.12 亿元。于 2004 年 11 月 6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国资委”)
以国资产权 [2004] 1010 号文《关于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境内外上市资
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对此评估项目予以核准。

经国资委国资产权 [2004] 1011 号文《关于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神华集团投入本公司的上述净资产按 80.5949%的比例折为本
公司股本 150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未折入股本的人民币 36.12 亿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公
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接管了神华集团的煤炭开采、发电及运输业务。

于 2005 年,本公司发行 3,089,620,455 股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以每股港币 7.50 元通过
全球首次公开发售形式出售。此外,神华集团亦将 308,962,045 股每股人民币 1.00 元的内资普通股
转为 H 股。总数为 3,398,582,500 股的 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

于 2007 年,本公司发行 1,800,000,000 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6.99 元。
该 A 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7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神华集团收到国资委《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 号,以下简称“146 号文”),同意中国国电集团公
司 (以下简称“中国国电”) 与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国电。2017 年 11 月 27 日,神
华集团完成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完成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国家能源集团。

本集团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煤矿开采和煤炭批发经营。本集团一般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煤炭的洗
选、加工;矿产品的开发与经营;专有铁路内部运输;电力生产;开展煤炭、铁路、电力经营的配
套服务;船舶的维修;能源与环保技术开发与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化工产品、化工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以煤炭为原料,
生产、销售甲醇、甲醇制烯烃、聚丙烯、聚乙烯、硫磺、C4、C5。

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列报要求。此外,本集
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年修订) 》
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参见附注三、9) 以
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
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
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
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
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本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
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
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进行了折算
(参见附注三、8) 。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
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
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
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
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企业合并发生
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
值计量。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
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已计提累计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9) 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
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
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时。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
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该子公司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
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
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 (取得控制权的日期) 起将被购买子公司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其自购买日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
金流量表中。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
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
确认该损失。

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以“少
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
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
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
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
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接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
易: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
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8.1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外
汇牌价套算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
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
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
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参见附注
三、16) 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
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含汇率变动) 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

8.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
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
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
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9、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收入准则”) 确认的未包
含重大融资成分应收账款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则按照
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
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
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
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
同条款 (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 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
期信用损失。

9.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
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
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
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信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9.1.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
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中的一年内到期的发
放贷款及垫款、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债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银行债券投资 (以
下简称 “应收款项”) 。

该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确认减值时、重分类或终止确
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
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
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
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
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
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 (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集团转
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9.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
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
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
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9.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对该等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
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和银行理财产
品,于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9.1.4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制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做出,且相关投资从发
行者的角度复核权益工具的定义。

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该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
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
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
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
入当期损益。

9.2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
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
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
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
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
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期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9.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
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
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 (如借款人的
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

-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
不利变化;

-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9.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
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9.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
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
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
额的现值;

-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
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
额的现值;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
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
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
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9.2.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9.3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
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
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 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
团承担的义务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 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
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 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
团承担的义务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 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
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理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
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9.4 金融负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
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9.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
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9.4.2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
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
止确认或按照实际利率法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摊余成本参见附注三 9.1.1。本集
团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及租赁负债 (以下简称“应付款项”),以及
应付债券、借款。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
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
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
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
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9.4.2.1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
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而
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
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
高进行计量。

9.5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本集团 (借入方) 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
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
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6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
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
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
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
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9.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
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销。

10、 存货
10.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煤炭存货、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以及在建开发产品和已完工开发产品。存货
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
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
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0.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0.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
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计算。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
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0.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
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
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
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
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
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
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
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
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2、 长期股权投资
12.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2.1.1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
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
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2.1.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
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

12.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2.2.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由本
公司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
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附注三、6 进行处理。

12.2.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三、12.3) 的被投资单位。对联营企业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
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应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
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
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
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
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
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
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2.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
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
资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时,通常考虑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

- 是否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 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 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 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及

- 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

12.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9。

12.5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固定资产
13.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
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
于该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4 确定初始成本。本集团在固定资产报废时承担
的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相关的支出,包括在有关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
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3.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井巷资产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购置的固定资产
(参见附注三、18) 外,本集团将其他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
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分别为:

类别 折旧年限 (年)
   
土地及建筑物 10 - 55
与井巷资产相关的机器和设备 5 - 40
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设备 8 - 35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 6 - 45
船舶 25
煤化工专用设备 8 - 20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其他 5 - 35
  
本集团永久持有的土地不计提折旧。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9。

13.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9)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

15、 勘探及评价支出

勘探及评价活动包括矿物资源的探寻、鉴定技术可行性及评价可分辨资源的商业可行性。勘探及评
价开支包括与以下活动有关的直接成本:

- 研究及分析历史勘探数据;

- 从地形、地球化学及地球物理的研究搜集勘探数据;

- 勘探钻井、挖沟及抽样;

- 确定及审查资源的量和级别;

- 测量运输及基础设施的要求;及

- 进行市场及财务研究。

于勘探项目的初期,勘探及评价开支于发生时计入损益。当项目具有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时,
勘探及评价开支 (包括购买探矿权证发生的成本) 按单个项目资本化为勘探及评价资产。

勘探及评价资产根据资产性质被列为固定资产 (参见附注三、13) 、在建工程 (参见附注三、14) 或
无形资产 (参见附注三、17) 。

16、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
成本。

除上述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
销):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期
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
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
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17、 无形资产
17.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及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
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9)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
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
销。土地使用权在 30 年至 50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采矿权则依据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按工作量法
计提摊销,软件在 10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7.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
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本集团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矿
区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和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等相关支出。本集团按规定在
当期损益中计提上述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用于费用
性支出时,按实际支出冲减专项储备;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按照形成固定资
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19、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
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
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
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年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
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1、 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
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
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
调整。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
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2、 土地复垦义务

本集团的土地复垦义务包括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与复垦地面及矿井相关的估计支出。本集团根据所
需工作的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详尽计算,估计本集团在最终复垦和闭井方面的负债。估计
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负债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以使
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将与最终复垦和闭井义务相关的负债计入相关
资产。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在有关负债产生期间确认。资产按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以工作量法摊
销。如果估计发生变化 (例如修订开采计划、更改估计成本或更改进行复垦活动的时间),本集团将
对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的账面价值按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则用适当的折现率进行调整。

23、 职工薪酬
23.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
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
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
本及归属期间。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
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
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2)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包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

(3)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本集团将上述第 (1) 和 (2) 项计入当期损益;第 (3) 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
转回至损益。

23.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
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
入。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 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

- 电力销售收入;

- 铁路、港口、航运以及其他服务收入;

- 煤化工产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
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
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
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
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本
集团电力、热力、燃料、煤化工产品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港口及
运输于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
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
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
确认收入:(1)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
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
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
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服
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
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
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
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4.1 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采用获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与地方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 (合同授予方) 签订发电项目
相关的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本集团兴建发电厂 (建造期间) ,之后一般在 25 至 30 年
的特许经营期内运营 (运营期间) 。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集团需要将有关的发电厂无偿或以极低
对价移交至各地方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 (移交)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在运营期间,本集团可
以收取上网电费。若本集团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
或在本集团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
差价补偿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在发生相关建造成本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金融资产处理 (参见附注三、9) ;若合同规定本集团在有关
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
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发生相关建造成本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 特许
经营权。

对于特许经营权形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判
断,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项目运营
期间,本集团对于特许经营权建造过程中确认的金融资产,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
认相关特许经营权利息收入,并相应确认运维收入等。

24.2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
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
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
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
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5、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
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
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
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
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
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
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
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
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
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退回,在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 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7.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 (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
应交纳 (或返还) 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7.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
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
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
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
亏损)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
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
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
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
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根据 2013 年 6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的规定,本集团不再就 2013 年以后新计提而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7.3 所得税的抵销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
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
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28、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
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
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
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
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并
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对于符合《新冠肺炎疫
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 号)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就现有租赁合同达
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选择简化方法 (“租金减让简
化方法”) 进行会计处理,不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 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
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集团对所有属于租金减让简化方法 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选择应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或工作量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三、19 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
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短期租赁及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对于其他租赁变更,当租赁变更增加了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且增加的对价与增加的使用权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则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核算;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集团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当短期租赁发生租赁变更或者因租赁变更之外的原因导致租赁期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将其视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集团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三、9 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对于融资租赁发生变更,当租赁变更增加了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且增加的对价与增加的使用权资产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则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核算;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
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
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集团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情形外,对于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选择应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集团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29、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
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0、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
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a) 本公司的母公司;

(b) 本公司的子公司;

(c)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d) 对本集团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e) 与本集团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或个人;

(f) 本集团及本集团所属企业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g)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h)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i) 本公司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j) 与本公司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

(k)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
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也属于本
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l)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m)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与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n)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 (a),(c) 和 (l) 情形之一
的企业;

(o)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 (h),(i) 和 (m) 情形之一
的个人;及

(p) 由上述 (h),(i),(m) 和 (o)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31、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及

-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
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
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
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2、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
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
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本集团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

对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变更企业
名称为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州发电”) 的控制

本公司持有定州发电 41%的股东权益和表决权,定州发电 59%的股东权益和表决权由另外 2 家非关
联方企业分别持有 19%和 40% 。定州发电的具体信息见附注七 (一) 、1。

本公司董事评价本公司是否有能力主导定州发电的相关活动来判断本公司是否对其有实际控制。本
公司拥有定州发电权益的最大份额,且定州发电的其他权益持有人没有能力根据章程细则独立或联
合起来对定州发电行使控制。历史上,本公司通过委任高级管理人员、批准年度预算及确定员工薪
酬等对定州发电的经营进行控制。考虑上列因素,本公司董事认定本公司拥有主要表决权来主导定
州发电的相关活动即本公司对定州发电有实际控制。因此,定州发电于所列期间的的财务报表由本
公司合并。

本集团主要估计金额的不确定因素如下:

(1) 金融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9.2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复核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以评估预期信
用损失情况。在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要利用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未来情况预测的
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发生信用损失的各种可能性和预计损失率做出估计,上述相关信息更
新导致发生信用损失的各种可能性和预计损失率的变化,作为估计变更处理,增加或转回的
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长期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19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
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
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 (或资产组)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 (或资产组) 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获得资产 (或资产组) 的公开市价,因
此不能准确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 (或资产组) 生
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
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
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如附注三、13 和 17 所述,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
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使用寿命和剩余探明及可
能的煤炭储量,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
计变更处理。

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

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是指本集团根据 JORC 规程中对于实测具有开采经济价值的煤炭资源
的规定而确定 (JORC是指于2012年12月生效的澳洲报告矿物质资源量及矿产储量的规程) 。
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煤炭储量的估
计涉及主观判断,因此本集团煤炭储量的技术估计往往并不精确,仅为近似数量。在估计煤
炭储量可确定为探明和可能储量之前,本集团需要遵从若干有关技术标准的权威性指引。探
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会考虑各个煤矿最近的生产和技术资料,定期更新。此外,由于价格及
成本水平逐年变更,因此,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也会出现变动。这些变动视为估计变更处
理,并按预期基准反映在相关的折旧及摊销率中。

尽管技术估计固有的不精确性,这些估计仍被用作计算折旧和摊销。
(4)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人民币 5,003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990 百万元),并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取决于
未来的实际盈利及暂时性差异在未来使用年度的实际税率。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于预期,
或实际税率低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的合并利润表
中。此外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无法确定相关可抵扣税务亏损和可抵扣时间性差异的回
收期,故本集团对于可抵扣税务亏损人民币 8,621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097
百万元),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人民币 9,349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864 百万
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多于预期,或实际税率高于预期,将调
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在该情况发生期间的合并利润表中。
(5) 土地复垦义务

如附注三、22 所述,本集团根据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的详尽计算,估计最终复垦和
闭井方面的负债。估计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负债
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以使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考虑未来
生产量及发展计划、煤矿地区的地质结构及煤矿储量等因素来厘定复垦和闭井工作的范围、
支出金额和时段。由于这些因素的考虑牵涉到本集团的判断和预测,实际发生的支出可能与
预计负债出现分歧。本集团使用的折现率可能会因市场对货币时间值及负债特定风险的评估
改变,例如市场借贷利率和通胀率的变动,而作出相应变动。当估计作出变更 (例如采矿计划、
预计复垦支出、复垦工作的时段变更),复垦费用将会按适当的折现率作出相应调节。

33、 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1) 本集团于 2022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 35 号) (“解释第 15 号”) 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会
计处理”) 的规定;

- 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解释第 16 号”) 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

- 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
规定。

(a) 解释第 15 号中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以及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 (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 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
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上述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集团对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
试运行销售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i) 变更对本集团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报
  表项目金额

   
资产:  
固定资产 42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8
少数股东权益 2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2 年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报
  表项目金额

   
营业收入 297
营业成本 241
利润总额 56
减:所得税费用 14
净利润 4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
少数股东损益 2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当年财务报表无影响。

(ii) 变更对比较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净利润及 2021 年年初及年末股东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本集团

2021 年 2021 年年末 2021 年年初
  净利润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调整前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59,359   445,676   425,130
试运行销售影响 (225)   (225)   -
调整后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59,134   445,451   425,130

  本公司

2021 年 2021 年年末 2021 年年初
  净利润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调整前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32,399   295,946   297,499
试运行销售影响 12   12   -
调整后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32,411   295,958   297,499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
总如下:

  本集团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          
固定资产 238,026   (225)   237,801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260,445   (185)   260,260
少数股东权益 68,801   (40)   68,761

  本公司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          
固定资产 35,215   12   35,227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79,811   12   179,823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影响如下。

本集团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35,216    424    335,640 
营业成本 224,452   649   225,101
利润总额 77,375    (225)    77,150 
净利润 59,359    (225)    59,13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50,269   (185)   50,084
  本公司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70,428   44    70,472
营业成本 39,759   32   39,791
利润总额 35,591   12    35,603
净利润 32,399   12    32,41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2,399   12   32,411
(b) 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
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集团对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c)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
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集团作为发行方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
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
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
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d)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本集团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本集团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的,本
集团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 6%、9%、13%
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

  分为应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计征   1%、5%、7%
资源税   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   8%、9%、9.5%、10%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至 30% (注)
  
注: 除下述境外子公司及附注四、2 所述享受优惠税率的分、子公司外,本公司及各境内分、子公
司法定所得税率为 25% 。

本集团的主要境外子公司本年的所得税率列示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税率
   
神华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澳大利亚”) 30%
国华 (印度尼西亚) 南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 22%
神华国华 (印度尼西亚) 爪哇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华印度尼西亚爪哇”) 22%
神华国际 (香港) 有限公司 8.25% 、16.5%*
神华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5%
神华国华(印度尼西亚)天健美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美朗”) 22%
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海外开发投资”) 16.5%
神华美国控股有限公司 21%
  
* 此税率为二级制税率,不超过 200 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按 8.25%征收,超过 200 万港币的部分按
16.5%征收。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集团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子、分公司的税率列示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公司名称 税率   税率
       
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包神铁路”)* 15%   1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 15%   15%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锦界能源”)* 15%   15%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包头煤化工”) 15%   15%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准格尔能源”) 15%   15%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煤炭集团”) 15%   1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煤炭分公司”) 15%   15%
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15%   1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 15%   15%
   
注: 2020 年 4 月 2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延续西部大
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继续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 年 1 月 1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0 号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2020 年本) 》,
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目录中新增本公司相关煤炭子分公司适用的鼓励类产业。本公司
设在西部地区的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的煤炭子分公司适用 15%优惠税率,有效期至
2030 年。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人民币 -   -*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04,996   130,798
美元 5,044   3,176
港币 706   760
澳元 400   315
印尼卢比 512   711
       
小计 111,658   135,760
       
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人民币 58,845   27,126
       
合计 170,503   162,886
       
其中:存放于境外的款项总额 2,886   3,404
   
* 金额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限制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港口经营
相关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煤矿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共计人民币 6,357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479 百万元)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包括三个月以上
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32,688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701 百万元) 。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132   2,245
商业承兑汇票 -   1,104
       
合计 1,132   3,349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2) 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终止确认金额   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562   1,192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 。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本集团开具应付票据的质押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 。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性质分析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售电款 6,475   4,480
售煤款 1,802   3,380
售热款 280   217
其他 3,632   3,458
       
小计 12,189   11,535
       
减:信用损失准备 1,221   1,277
       
应收账款净值 10,968   10,258

   
(2)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信用损失 账面价 比例 信用损失准 账面价
账龄 金额   (%)   准备   值   金额   (%)   备   值
                         
1 年以内 10,646   87   (68)   10,578   9,648   84   (121)   9,527
1 至 2 年 165   1   (10)   155   155   1   (12)   143
2 至 3 年 30   1   (3)   27   87   1   (7)   80
3 年以上 1,348   11   (1,140)   208   1,645   14   (1,137)   508

                         
合计 12,189   100   (1,221)   10,968   11,535   100   (1,277)   10,258

   
(3)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
与本集团 净额的比例
单位名称 关系   金额   账龄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方   1,411   1 年以内   13
PT PLN(Persero)Kantor Pusat 第三方   905   1 年以内   8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第三方   613   1 年以内   6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第三方   596   1 年以内   5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第三方   546   1 年以内   5
合计     4,071       37
   
注: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4)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
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除下表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
账款,本集团对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1,245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459 百万元) 已经发
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评估,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确认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116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56 百万元) 。

  违约损失率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未逾期 0.4   6,446   (26)
逾期 1 年以内 1   4,196   (42)
逾期 1 至 2 年 6   160   (10)
逾期 2 至 3 年 10   26   (3)
逾期 3 年以上 21   116   (24)
           
合计     10,944   (105)

   
  违约损失率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准备
           
未逾期 0.4   5,609   (23)
逾期 1 年以内 1   4,025   (40)
逾期 1 至 2 年 6   205   (12)
逾期 2 至 3 年 10   65   (7)
逾期 3 年以上 23   172   (39)
           
合计     10,076   (121)
  
(5) 本集团本年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 36 百万元,本年因收回款项转回的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为人民
币 91 百万元,本年应收账款核销的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 百万元。

(6)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部分电费收费权进行质押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担保。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 5 家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国
投通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及英大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协议,将取得的人民币 1,119 百万
元应收电费款项作为基础资产分别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国投通商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及英大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并取得相应的价款;本年因保理业务而发生相关资产
转让费人民币 7 百万元。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6,471   93   -   6,471   7,589   94   -   7,589
1 至 2 年 214   3   -   214   212   3   -   212
2 至 3 年 86   1   (1)   85   22   -   -   22
3 年以上 235   3   (196)   39   274   3   (204)   70

                               
合计 7,006   100   (197)   6,809   8,097   100   (204)   7,893

  
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煤款、运费及材料款等款项。

(2) 本集团本年预付账款计提减值准备为人民币 3 百万元,本年因收到商品转回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
币 9 百万元,本年预付账款核销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 百万元。

(3)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预付款项

与本集团关 净额的比例

单位名称 系   金额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国能 (北京) 配送中心有限公 1 年以内、1-2 交易尚未完
司 关联方   473   年及 2-3 年   7   成
交易尚未完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方   248   1 年以内   4   成
交易尚未完
利星行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第三方   236   1 年以内   3   成
交易尚未完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方   210   1 年以内   3   成
交易尚未完
五寨县祥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方   169   1 年以内   3   成
                   
合计     1,336       20    
   
注: 本集团对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减值准备。

5、 其他应收款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代垫款项 782   1,123
押金及保证金 90 67
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1,115   830
其他 1,330   1,191
       
小计 3,317   3,211
       
减:信用损失准备 940   904
       
合计 2,377   2,307

(1) 按账龄分析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590   48   (273)   1,317   1,533   48   (44)   1,489
1 至 2 年 506   15   (40)   466   684   21   (157)   527
2 至 3 年 440   14   (134)   306   121   4   (117)   4
3 年以上 781   23   (493)   288   873   27   (586)   287

                               
合计 3,317   100   (940)   2,377   3,211   100   (904)   2,307

   

(2) 本集团本年核销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人民币 28 百万元。

(3) 本集团本年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人民币 171 百万元,转回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人民币 210 百万元。
(4)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净额的比例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
国家能源集团 关联方   102   3 年以上   5
1 年以内及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102   1 至 2 年   4
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第三方   101   2 至 3 年   4
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   78   2 至 3 年   3
国家能源集团共享服务中心有限公 1 年以内及

司 关联方   40   1 至 2 年   2
               
合计     423       18
   
注: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煤炭存货 6,385   -   6,385   6,373   -   6,373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

具 6,698   (2,207)   4,491   7,384   (2,235)   5,149
房地产开发产品及房地产开

发成本 1,236   (16)   1,220   1,127   (16)   1,111

                       
合计 14,319   (2,223)   12,096   14,884   (2,251)   12,633

   
(2) 存货跌价准备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2,235   489   (517)   2,207
房地产开发产品及房地产开发成本 16   -   -   16
               
合计 2,251   489   (517)   2,223
   
7、 其他流动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 (注 1) 400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4 3,107
预缴税费款 573   578
服务特许权应收款 (附注五、15 (注 1)) 2,073   1,964
贷出款项 4,500   4,500
其他 297   468
       
小计 10,397   10,617
       
减:减值准备 (注 2) 3,734   2,303
       
合计 6,663   8,314
   
注 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委托贷款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神东电力”) 委
托中国银行借予本集团联营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亿利化学”) 的
长期委托贷款人民币 400 百万元,贷款年利率 4.75%,贷款期限为 3 年,将在 2023 年 12 月
24 日到期。该利率为固定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

注 2: 本集团对部分债务人相关长账龄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年对本金计提减值
准备人民币 1,431 百万元。

8、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2021 年 新增或 确认的 其他权益 现金股利 转出减值 2022 年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投资损益   调整   或利润   准备   12 月 31 日   年末余额
                                   
联营公司: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

京国电“)* 25,105   -   -   76   11   (637)   -   24,555   -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 9,798   -   -   804   -   -   -   10,602   -
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浩

吉铁路”)* 6,436   -   -   20   4   -   -   6,460   -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天隆”) 1,511   -   -   893   330   (371)   -   2,363   -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

称“四川广安”) 448   -   -   (23)   -   -   -   425   -
国华 (河北) 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河北新能源”) 695   -   -   36   -   -   -   731   -
亿利化学 591   -   -   49   -   (25)   -   615   -
其他 2,541   97   (2)   278   1   (49)   2   2,868   (63)
小计 47,125 97 (2) 2,133 346 (1,082) 2 48,619 (63)
结构化主体:

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以下简称“国能新能源基金”)* 427   287   -   45   -   -   -   759   -
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能低碳基金”)* 92   135   -   45   -   -   -   272   -
小计 519   422   -   90   -   -   -   1,031   -
                                   
合计 47,644   519   (2)   2,223   346   (1,082)   2   49,650   (63)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

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359   1,327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 721   560
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43   103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8   25
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0   72
其他 85   87
       
合计 2,386   2,174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 固定资产

与井巷资



相关的机 发电装置 家具、固定

土地及 器 及相关机器 铁路及港口 煤化工 装置、汽车

建筑物   井巷资产   和设备   和设备   构筑物   船舶   专用设备   及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59,679   16,631   73,161   112,755   142,747   7,582   12,987   18,747   444,289
2. 本年增加额                                  
(1) 报表折算差异 127   -   -   159   -   -   -   14   300
(2) 外购 712   89   1,525   268   2,975   3   21   712   6,305
(3) 在建工程转入 3,656   237   2,132   11,249   5,395   10   501   673   23,853
(4) 重分类 (1,056)   (87)   831   -   339   -   (50)   23   -
(5) 其他 -   1,997   -   -    -    -   -    -   1,997
                                -
3. 本年减少金额                                 -
(1) 处置及报废 (485)   (5)   (940)   (108)   (343)   -   (108)   (198)   (2,187)

                                 
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2,633   18,862   76,709   124,323   151,113   7,595   13,351   19,971   474,557

                                 
、减:累计折旧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15,164   7,330   55,661   42,632   56,958   2,201   7,612   14,067   201,625
2. 本年增加额                                  
(1) 报表折算差异 65   -   -   73   -   -   -   11   149
(2) 计提 2,280   1,189   3,299   5,241   5,363   317   715   815   19,219
(3) 重分类 (10)   -   24   -   -   -   (14)   -   -
                                 
3. 本年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416)   (1)   (834)   (70)   (237)   -   (72)   (47)   (1,677)

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7,083   8,518   58,150   47,876   62,084   2,518   8,241   14,846   219,316

                                 
、减:减值准备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604   11   711   1,165   892   -   463   17   4,863
2. 本年增加额

(1) 计提 (附注五、42) 753   58   249   932   126   -   7   26   2,151


3. 本年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31)   -   (57)   (17)   (24)   -   (21)   (4)   (154)

                                 
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326   69   903   2,080   994   -   449   39   6,860

                                 
、账面价值  

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43,224   10,275   17,656   74,367   88,035   5,077   4,661   5,086   248,381

                                   
2.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42,911 9,290 16,789 68,958 84,897 5,381 4,912 4,663 237,80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暂时闲置的重大固定资产。

本集团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有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3,421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036
百万元) 的建筑物之权证或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本公司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及有效地占用或使用
上述建筑物。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826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15 百万元) 的
物业、厂房及设备已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抵押担保。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中包含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人民币 926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624 百万元)。

11、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黄大铁路 49   -   49   1,317   -   1,317
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一体

化发电厂工程 32   -   32   1,966   -   1,966
神华国华清远 2*1000MW

机组电厂新建工程 2,282   -   2,282   906   -   906
神华陕西国华锦界煤电一

体化项目三期工程 244   -   244   416   -   416
恒联码头和恒发码头工程 192   -   192   2,212   -   2,212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

工程* 354   -   354   256   -   256
神华国华湖南永州电厂新

建工程 19   -   19   206   -   206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

2*1000MW 新建工程 207 - 207 3,532 - 3,532
神华国华湖南岳阳电厂新

建工程 1,869 - 1,869 308 - 308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能源基

地 1、2 号码头工程 1,147   -   1,147   669   -   669
其他 15,928   (1,116)   14,812   14,796   (1,030)   13,766

                     
小计 22,323   (1,116)   21,207   26,584   (1,030)   25,554
                     
工程物资 866   (12)   854   659   (12)   647

                     
合计 23,189   (1,128)   22,061   27,243   (1,042)   26,20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部分电厂、铁路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政府部门批复手续,本公司认
为本集团将可获得有关所需批复。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工程投入 本年余额中 其中: 本年利息

2021 年 转入 转入 减值准备 2022 年 占预算比例 工程 所含资本化 本年利息 资本化率

  预算数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增加   12 月 31 日   (%)   进度 (%)   利息金额   资本化金额   (%)   资金来源
                                                   
黄大铁路 11,894   1,317   399   (1,667)   -   -   49   96%   96%   324   41   3.94%   自筹及贷款
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一体化发电厂工程 7,992   1,966   703   (2,637)   -   -   32   80%   80%   -   23   3.61%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清远 2*1000MW 机组电厂新建工

程 7,956 906 1,376 - - - 2,282 24% 24% 122 89 3.78% 自筹及贷款
神华陕西国华锦界煤电一体化项目三期工

程 4,300 416 595 (767) - - 244 99% 99% - - - 自筹及贷款
恒联码头和恒发码头工程 3,207   2,212   335   (1,918)   (437)   -   192   79%   79%   -   19 3.93%   自筹及贷款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工程* 5,676   256   98   -   -   -   354   87%   87%   98   -   -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湖南永州电厂新建工程 7,479   206   -   -   (187)   -   19   93%   93%   317   -   -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 2*1000MW 新建工

程 7,563   3,532   2,670   (5,995)   -   -   207   83%   83%   78   131   3.75%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湖南岳阳电厂新建工程 7,237   308   1,561   -   -   -   1,869   25%   25%   46   42   3.62%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广投北海能源基地 1、2 号码头工

程 1,182   669   478   -   -   -   1,147   98%   98%   96   17   3.70%   自筹及贷款
1.80%-4.41

其他   13,766   12,212   (10,869)   (211)   (86)   14,812           105   135   %   自筹及贷款
                                                 
合计   25,554   20,427   (23,853)   (835)   (86)   21,207           1,186   497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大在建工程。

(3) 工程物资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兴建发电机组的有关工程物资 276   270
建设煤矿的有关工程物资 385   330
建设铁路的有关工程物资 58   47
其他 147   12
       
小计 866   659
       
减:减值准备 12   12
       
年末净值 854   647
   
12、 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使用权资产

与井巷资产 发电装置及 家具、固定装

土地及建筑 相关的 相关机器和 置、

  物   机器和设备   设备   汽车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509   523   1,000   194   2,226
2. 本年增加额 280   1   -    2   283
                   
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789   524   1,000   196   2,509
                   
二、减:累计折旧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77   191   12   36   516
2. 本年增加额 149   91   48   29   317
                   
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426   282   60   65   833
                   
三、账面价值                  
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63   242   940   131   1,676
                   
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32   332   988   158   1,710


租赁负债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租赁负债 1,742   1,697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97   187
       
合计 1,445   1,510
   
  2022 年   2021 年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a) 161   84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b) 111   101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553   411
   
(a) 短期租赁

本集团租用车辆、房屋及设备,部分租赁期小于 12 个月。该等租赁为短期租赁 (参见附注三、
28) 。

(b) 基于租赁标的使用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的部分租赁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形式的租赁,主要与设备和车辆的使用量挂钩。2022 年,
本集团可变租赁付款额如下:

  2022 年

使用量增加 1%对
  可变付款额   年租金的估计影响
       
基于使用量确定的租赁付款额的租赁 111   1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情况

  2022 年   2021 年
       
租赁收入 77   110
   
本集团将部分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 1 - 6 年。本集团将该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因为该租赁并未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

13、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探矿权   其他   合计
  (注 1)           (注 2)    
                   
一、账面原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26,003   32,130   4,000   8,027   70,160
2.本年增加额                  
(1) 购置 1,817   1,500   -   877   4,194
(2) 在建工程转入 792   -   -   43   835
3.本年减少金额                  
(1) 处置及其他减少 -   (5)   -   (693)   (698)
                   
4.2022 年 12 月 31 日 28,612   33,625   4,000   8,254   74,491
                   
二、减:累计摊销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5,408   10,276   -   3,366   19,050
2.本年增加额

(1) 计提 593   1,039   -   486   2,118
3.本年减少金额

(1) 处置 -   -   -   (17)   (17)
                   
4.2022 年 12 月 31 日 6,001   11,315   -   3,835   21,151
                   
三、减:减值准备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63   127   -   12   202
2.本年增加额                  
(1) 计提 201   -   -   348   549
                   
4.2022 年 12 月 31 日 264   127   -   360   751
                   
四、账面价值                  
1.2022 年 12 月 31 日 22,347   22,183   4,000   4,059   52,589
                   
2.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532   21,727   4,000   4,649   50,908
   
注 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3,130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3,685 百万元) 的土地使用权之权证或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本公司认为本集团有权
合法及有效地占用或使用上述土地。

注 2: 本集团无形资产的其他主要为软件。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   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983   1,469   7,363   1,346
长期资产 (复垦费及其他) 4,278   639   3,195   476
税务亏损额 -   -   352   88
本集团内销售的未实现利润 5,715   1,429   5,500   1,375
尚未支付的预提工资费用等 2,667   410   167   34
长期应付款折现影响 1,196   179   1,196   179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

费用 154   33   232   46
其他 5,340   1,299   3,512   894
               
合计 27,333   5,458   21,517   4,43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固定资产 (折旧及评估增值) 2,921   603   3,130   655
无形资产 (采矿权摊销及其他) 1,158   197   1,170   200
其他 2,214   753   1,433   567
               
合计 6,293   1,553   5,733   1,422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抵销后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抵销后递延所得
和负债年末 税资产或负债 和负债年初 税资产或负债
  互抵金额   年末余额   互抵金额   年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5   5,003   448   3,9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5)   (1,098)   (448)   (974)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可抵扣亏损 8,621   7,097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9,349   8,864
       
合计 17,970   15,96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22 年 2021 年
年份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022 年 -   1,324
2023 年 589   589
2024 年 340   340
2025 年 1,152   1,152
2026 年 3,032   3,692
2027 年 3,508   -
       
合计 8,621   7,097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5,939   4,868
预付矿区前期支出 4,000   5,273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15   392
商誉 351   351
服务特许权应收款 (注 1) 14,967   12,853
       
小计 25,572    23,737
       
减:减值准备 (注 2) 286   152
       
合计 25,286   23,585
   
注 1: 根据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国家电力公司之间签订的购电协议 (以下简称“特许经
营权协议”),这些子公司将在印度尼西亚兴建发电厂,并自其投入商业运营起为印度尼西亚
国家电力公司供电 25-30 年。项目均采用”特许经营权”模式。服务特许权应收款是指应收与
特许经营权协议相关的服务费用,即双方商定的无论电力使用程度如何都能确保的最低付款
额。考虑到付款计划的长度,应收款项按未来保证收取的现金的现值以实际利率进行折现计
算。

注 2: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商誉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208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52 百万元),本集团本年对取得子公司内蒙古际誉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产生
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42 百万元,对取得子公司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
川能源”) 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14 百万元。

16、 短期借款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5,216   4,248
   
短期借款年利率为从 1.65%至 3.50% (2021 年 12 月 31 日:3.00%至 4.35%) 。

17、 应付票据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101   1,426
   
18、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明细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材料款 8,245   6,717
应付工程款 8,997   8,854
应付设备款 5,896   5,077
应付煤款 1,848   2,019
其他 12,885   11,123
       
合计 37,871   33,790
   
(2)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除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无个别重大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账龄自应付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19、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列示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5,597   6,864
   
(2) 有关合同负债的定性分析

本集团的合同负债主要来自于销货合同。

本集团的销货合同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部分销货合同履行履约义务的
时间晚于客户付款的时间,从而形成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3)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4)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由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形成的待转销项税及由融资
租赁未来应收租金包含的增值税税额形成的待转销项税,分别约为人民币 970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54 百万元)元及人民币 948 百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13 百万元)。
2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5,463   37,746   (34,999)   8,210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478   4,316   (4,324)   470
辞退福利 -   95   (25)   70
               
合计 5,941   42,157   (39,348)   8,750
   
(2) 短期薪酬列示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434   25,793   (23,294)   5,933
职工福利费 -   2,787   (2,787)   -
社会保险费 515   2,330   (2,244)   601
其中:医疗保险费 463   2,113   (2,027)   549
工伤保险费 35   167   (167)   35
生育保险费 17   50   (50)   17
住房公积金 32   2,046   (2,052)   26
工会经费及教育费附加 1,437   849   (731)   1,555
其他 45   3,941   (3,891)   95
               
合计 5,463   37,746   (34,999)   8,210
  
(3) 设定提存计划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保险 294   2,703   (2,694)   303
失业保险费 62   91   (92)   61
企业年金缴费 122   1,522   (1,538)   106
               
合计 478   4,316   (4,324)   470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
基本工资的 16%、0.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集团参加国家能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根据该
等方案,本集团按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 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
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年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21、 应交税费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034   4,951
企业所得税 5,510   9,028
个人所得税 946   61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9   249
教育费附加 77   199
资源税 2,257   3,040
水土流失 / 保持补偿费 656   541
耕地占用税 562   448
其他 509   567
       
合计 12,680   19,638
  
22、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保证金 1,403   1,312
代扣代缴款 359   300
客户及其他押金 164   93
应付利息 127   209
应付股利 6,904   1,194
预提费用 1,279   1,835
其他 6,650   6,248
       
  16,886   11,19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除保证金外,无个别重大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五、24) 7,414   5,669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附注五、27) 126   94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附注五、26) 548   48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五、12) 297   187
       
合计 8,385   7,283
   
24、 长期借款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36,143   44,792
保证借款 (注 1) 2,321   1,226
质押借款 (注 2) 957   1,898
抵押借款 6,431   6,946
       
小计 45,852   54,862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7,414   5,669
       
合计 38,438   49,193
   
注 1: 上述保证借款由四川省财政厅和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担保。

注 2: 上述质押借款由本集团的部分电费收费权及股权做质押,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类别参见附注
五、3 及附注十五、7。

上 述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从 1.80% 至 5.60% , LIBOR+0.70% 至 LIBOR+2.85% 以 及 LPR-1.55% 至
LPR+0.00%。

2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明细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美元债券 3,453   3,172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
       
合计 3,453   3,172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按面值 z 2022 年
2021 年 提 折溢价 12 月 31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总额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净额   12月31日   利息金额   调整   汇率变动   本年偿还   日
                                           
1000 美元 /

15/25 神华资本美元债券 张   3,061   20/01/2015   10 年   3,016   3,172   123    8   350   (77)   3,453
   
上述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3.88%,实际年利率为 4.10% 。

26、 长期应付款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采矿权价款 (注) 7,046   6,453
递延收益 1,352   1,408
其他 1,004   502
       
小计 9,402   8,363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548   482
       
合计 8,854   7,881
   
注: 上述应付采矿权价款为应付采矿权价款的现值。应付采矿权价款于合同执行期间按年支付。
27、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主要是预提复垦费用,预提复垦费用是根据管理层的合理估计而厘定。然而,由于要在未
来期间才可以清楚知道目前所进行的开采活动对土地造成的影响,预提金额可能因未来出现的变化
而受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相信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提的复垦费用是充分适当的。由于预提金额是
必须建立在估计的基础上,所以最终的复垦费用可能会超过或低于估计的复垦费用。

  预提复垦费用   其他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6,938 905 7,843
本年增加 2,563 1,294 3,857
本年减少 (429) (381) (810)
       
2022 年 12 月 31 日 9,072 1,818 10,89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67 59 126
       
长期部分 9,005 1,759 10,764
   
注:本年本集团下属煤炭相关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重新估算与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有关的复垦成本。

28、 股本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6,491   16,491
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3,378   3,378
       
合计 19,869   19,869
   
所有 A 股及 H 股在所有重大方面享有相等之权益。

29、资本公积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注) 67,712   74,410
其他资本公积 302   257
       
合计 68,014   74,667
   
注: 股本溢价中为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此外,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的差额已调整股本溢价。

30、其他综合收益

      本年发生额    
本年 税后归

2021 年 所得税 属于 2022 年
12 月 31 后 母公司 税后归于 12 月 31
  日   发生额   所有者   少数股东  日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69)   545   549   (4)  280
其中: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6   326   -  3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19   219   223   (4)  642
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转入其他综合收

益 (688)   -   -   -  (688)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62)   895   710   185  448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6   (7)   1   (8)  7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34)   898   705   193  371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   4   4   -  -
                  
合计 (531)   1,440   1,259   181  728
   
31、 专项储备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费

用 10,992   6,006 (2,649) 14,349
   
32、 盈余公积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1,433   11,433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提取净利润的 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直至余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为止。此项公积金需在向股东分派股息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已于 2009 年达到注册资本的 50% 。因此,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并未提取利润分配
至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作弥补往年的亏损 (如有),或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按股东现时持有股权的百
分比分配新股,或提高现时持有股票的面值,但有关转股后的余额不得少于转为资本前注册资本的
25% 。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盈余公积均为法定盈余公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提取任意公积金。
33、 未分配利润


2022 年 2021 年
  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260,445   246,308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185)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260,260 246,308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626   50,269
减:分配股利 (1) 50,466   35,962
其他   (41)   170
         
年末未分配利润 (2) 279,461   260,445
   
(1) 分配股利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可供分配予公司股东的留存利润为按照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计算的较低值。

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中批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股息,每股
人民币 1.81 元,合计人民币 359.62 亿元。截至本报告日,该股息已全部支付。

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中批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股息,每股
人民币 2.54 元,合计人民币 504.66 亿元。截至本报告日,该股息已全部支付。

(2)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包含了本公司的子公司提取的法
定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 29,631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6,936 百万元) 。

3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2 年度   2021 年度(已重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28,978   200,045   319,691   218,935
其他业务 15,555   10,014   15,949   6,166
               
合计 344,533   210,059   335,640   225,101
  
注: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 344,456 百万元 (2021 年度:经重述人民币 335,530 百
万元) 。

(2) 营业收入明细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主营业务收入 328,978   319,691
- 煤炭收入 230,050   249,569
- 发电收入 77,767   57,023
- 运输收入 15,384   7,822
- 煤化工收入 5,777   5,277
其他业务收入 15,555   15,949
     
合计 344,533   335,640
   
(3) 营业成本明细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外购煤成本 65,079   102,865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33,365   24,318
人工成本 25,663   21,285
修理费 10,715   10,731
折旧及摊销 19,485   17,962
运输费 18,930   18,764
其他 36,822   29,176
     
合计 210,059   225,101
   
(4) 本集团试运行销售产生的收入和成本如下:

属于日常活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97   424
营业成本 241   649

35、 税金及附加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源税 14,729   11,86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31   1,130
教育费附加 1,195   1,073
房产税 508   477
土地使用税 629   372
其他 1,680   1,588
       
合计 19,972   16,502
   
36、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本集团销售机构发生的费用及销售过程中发生的销售代理费,佣金等其他费用。
37、 管理费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人工成本 7,009   6,527
折旧及摊销 685   508
租赁费 169   236
修理费 62   70
税费 170   177
其他 1,835   1,601
       
合计 9,930   9,119
   
38、 财务费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贷款及应付款项利息支出 3,688   3,394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43   29
减:已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497   850
利息收入 (3,053)   (2,474)
净汇兑损失/(收益) 564   (115)
其他 132   104
       
合计 877   88
   
本集团本年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1.80%至 4.41% (2021 年度:1.80%至
4.90%) 。

39、 其他收益

计入本年非经常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损益的金额
           
税收返还 10   34   1
财政资助拨款 262   353   262
其他 331   164   220
           
合计 603   551   483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40、投资收益/(损失)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损失) 2,223   (874)
处置子公司 / 联营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损失 -   (9)
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18   19
债务重组损益 176 -
其他 3   (21)
       
合计 2,420   (885)
   
41、信用减值损失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 (55)   21
其他应收款 (39)   237
其他流动资产 1,431   2,303
       
合计 1,337   2,561
   
42、 资产减值损失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转回 (附注五、4(2)) (6) -
存货跌价损失 (附注五、6(2)) 489   274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附注五、13) 549   1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附注五、10) 2,151   535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附注五、11) 86   376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附注五、8) -   60
商誉减值损失 (附注五、15) 56   36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47 -
       
合计 3,372   1,292
   
长期资产资产组减值及单项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将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作为单独的现金产生单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计算这些现金产
生单元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对这些现金产生单元进行了减值评估,税前折现率为 7.67%至
8.69%。

本集团部分煤炭设备、电力、铁路专用设备等生产用长期资产预期未来使用率低,管理层对这些资
产进行减值评估。这些长期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煤炭板块   其他板块   合计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347   202   54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687   1,464   2,151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6   80   86
商誉减值损失 42 14 56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78 - 78
           
合计 1,160   1,760    2,920 

上述资产根据其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之净值确认可收回金额,煤炭及设备等资产的公允价值采
用市场法评估而得。公允价值归类为第三层级计量。

43、 营业外收入

计入本年非经常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14   11   14
罚没收入 27   39   27
理赔收入 77   81   77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126   38   126
其他 (注) 199   211   152
           
合计 443   380   396
   
注: 本集团根据 2019 年财政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集团开展
的碳排放权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本年碳排放权交易净收益约为人民币 11 百万元,具体列示
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数量 (百万吨)   金额   数量 (百万吨)   金额
               
一、本年年初碳排放配额 10       6    
               
二、本年增加的碳排放配额              
1. 免费分配取得的配额 61       100    
2. 购入取得的配额 1   36    1   16
               
三、本年减少的碳排放配额              
1. 履约使用的配额 10       96    
2. 出售的配额 1   47    1   45
               
四、本年年末碳排放配额 61       10    

44、 营业外支出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 531   389   531
罚没及滞纳金支出 1,429   144   1,429
其他(附注五、43 (注)) 374   714   338
           
合计 2,334   1,247   2,298
   
45、 所得税费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8,294   20,260
以前年度多提所得税 (2,813)   (1,465)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 (889)   (779)
       
合计 14,592   18,016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会计利润 96,247   77,150
按 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021 年度:25%) 24,062   19,288
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注 1) (7,933)   (2,262)
不可抵扣支出的纳税影响 (注 2) 1,074   890
专项储备的纳税影响 851   500
联营公司收益的税务影响 (585)   194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及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346)   (483)
未确认的可抵扣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纳税影响 282   1,354
以前年度多提所得税 (2,813)   (1,465)
       
所得税费用 14,592   18,016
  
注 1: 除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是按附注四、2 所述优惠税率以及境外子公司是按附注四、1 的税率计
算所得税外,本集团根据中国相关所得税规定按应纳税所得的 25%法定税率计算中国所得税
金额。

注 2: 不可抵扣支出主要是本年已计提尚未使用的修理费等预提费用、超出税务上规定可抵税限额
的人工相关费用等费用预提及罚款支出。

46、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81,655    59,134
加:资产减值损失 3,372    1,292
信用减值损失 1,337    2,561
固定资产折旧 19,213    17,587
无形资产摊销 2,057    1,82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87    1,162
使用权资产折旧 317    208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390)    (544)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01    198
计提及使用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

用的影响净额 4,157    2,680
财务费用 849    88
投资 (收益) / 损失 (2,420)    885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变动 (889)    (779)
存货的 减少 / (增加) 48    (15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 减少 / (增加) 204    (7,80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264)    16,0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734   94,3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131,458   156,706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156,706   112,8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减少) / 增加额  (25,248)   43,826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三个月及三个月内的

定期存款 131,458   156,706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458   156,706
  
* 金额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注: 以上披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

4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6,357   4,479
固定资产 826   815
       
合计 7,183   5,294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本年新设子公司

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
                   
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惠州热电”) 广东省   惠州市   28.9 亿元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100
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清远清洁能源”) 广东省   清远市   3.6 亿元   天然气发电   100
  

本公司本年对全资子公司惠州热电新增投资额人民币 28.9 亿元。惠州热电注册地在广东省惠州市,主营业务为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2022 年 2 月,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清远清洁能源,投资额人民币 1.5 亿元,注册地在广东省清远市,主营业务为天然气发电等。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重要子公司情况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

称“销售集团”)* 北京市   北京市   1,889   煤炭销售   8,049   100   -   100   是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

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   63 百万美元   产及销售电力   316   70   -   70   是
定州发电* (注) 河北省   河北省   1,561   生产及销售电力   632   41   -   41   是
神华 (福建)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福建能源”)* 福建省   福建省   3,280   生产及销售电力   5,266   100   -   100   是
5,252 百万港

神华海外开发投资*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币   投资控股   4,780   100   -   100   是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简称“铁路装备”)* 北京市   北京市   6,203   提供运输服务   6,300   100   -   100   是
包神铁路*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1,700   提供运输服务   12,296   100   -   100   是
神华 (天津)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市   天津市   2,500   融资租赁业务   1,765   51   49   100   是
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简称“准能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834   煤炭开采及发展   1,825   100   -   100   是
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简称“新朔铁路”)*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7,405   提供运输服务   10,888   100   -   100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直接控制子公司。

注: 定州发电的股东已赋予本公司委任定州发电董事会大多数席位的权利,从而使本公司拥有定州发电的控制权,详见附注三、32。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内蒙古自治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

准格尔能源* 区   内蒙古自治区   7,102   及销售电力   4,120   58   -   58   是
内蒙古自治 煤炭销售及提供综合

神东煤炭集团* 区   内蒙古自治区   4,989   服务   4,799   100   -   100   是
煤炭开采及提供运输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以 内蒙古自治 和

下简称 “神宝能源”)* 区   内蒙古自治区   1,169   装卸服务   662   57   -   57   是
内蒙古自治 煤炭开采及提供运和

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区   内蒙古自治区   2,925   装卸服务   1,837   63   -   63   是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

锦界能源* 陕西省   陕西省   3,802   及销售电力   14,774   100   -   100   是
神东电力* 陕西省   陕西省   3,024   生产及销售电力   4,679   100   -   100   是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粤电台山”)* 广东省   广东省   4,670   生产及销售电力   3,736   80   -   80   是
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国能沧东”)* 河北省   河北省   1,834   生产及销售电力   935   51   -   51   是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朔黄铁路”)* 北京市   北京市   15,231   提供运输服务   8,030   53   -   53   是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简称 “黄骅港务”)* 河北省   河北省   6,790   提供港口服务   4,753   70   -   70   是
内蒙古自治 生产及销售烯烃化工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区   内蒙古自治区   5,132   品   5,590   100   -   100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直接控制子公司。

(3)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国能远海航运有限公司 货船运输,无

(以下简称 “远海航运”)* 上海市   上海市   5,948   船承运业务   3,033   51   -   51   是
生产及销售电

四川能源* 四川省   四川省   3,101   力,煤炭销售   2,047   66   -   66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直接控制子公司。

(4)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 2022 年度

归属于 向少数股东 2022 年度
少数股东 少数股东的损 宣告分派的股 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   益   利   权益余额
               
准格尔能源(注) 42   1,581   17   17,377
神宝能源 43   1,413   1,874   2,322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榆林神华”) 50   673   1,240   1,912
定州发电 59   397   246   1,677
朔黄铁路 47   3,080   6,064   14,478
远海航运 49   255   526   3,428
黄骅港务 30   464   826   3,264
粤电台山 20   144   -   1,618
   
注:本公司获悉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准格尔能源少数股东股权处置事宜的批复意见文件。目前,本公司正就该文件涉及的相关事项与相关方进行沟通。
(5)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子公司名称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准格尔能源 34,459   15,455   49,914   7,750   1,138   8,888   31,098   15,859   46,957   9,241   560   9,801
神宝能源 5,055   7,717   12,772   4,778   2,679   7,457   2,757   9,177   11,934   1,827   4,016   5,843
榆林神华 1,628   5,300   6,928   2,529   567   3,096   1,506   5,112   6,618   1,217   436   1,653
定州发电 857   3,835   4,692   1,799   75   1,874   796   3,994   4,790   2,129   100   2,229
朔黄铁路 9,347   34,601   43,948   10,347   4,585   14,932   9,328   34,631   43,959   3,955   4,674   8,629
远海航运 2,455   5,012   7,467   427   44   471   2,994   5,129   8,123   530   46   576
黄骅港务 1,769   11,875   13,644   3,257   328   3,585   2,238   11,579   13,817   1,313   1,204   2,517
粤电台山 3,028   7,577   10,605   2,521   -   2,521   2,950   7,844   10,794   3,430   -   3,430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净利润 经营活动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 / (亏 综合 现金净流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现金净流入 营业收入   损)   收益总额   入/ (流出)
                               
准格尔能源 14,017   3,721   3,721   636   14,892   2,518   2,518   720
神宝能源 7,816   3,256   3,256   1,541   5,440   1,655   1,655   1,613
榆林神华 4,808   1,349   1,349   1,669   4,126   1,410   1,410   1,354
定州发电 4,940   668   668   1,255   3,686   (238)   (238)   352
朔黄铁路 21,663   6,510   6,510   8,379   22,008   7,760   7,760   8,127
远海航运 6,051   521   521   1,256   6,195   753   753   (124)
黄骅港务 5,069   1,501   1,501   2,499   4,993   1,602   1,602   2,383
粤电台山 12,350   720   720   1,082   10,393   118   118   632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进一步取得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 15%股权,购买成
本为人民币 39 百万元,该笔款项已支付,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95%;

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进一步取得锦界能源 30%股权,购买成本为人民币 9,965 百万
元,该笔款项已支付,交易完成后锦界能源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主要影响:

  锦界能源
   
购买成本-现金 9,965
   
减:按取得股权的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3,267
   
差额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6,698 
(二)、 在联营公司中的权益
1、 重要的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

              直接   间接
                   
电力供应、煤

炭生产及销

北京国电 北京市   北京市   售   43   -
铁路货物运

浩吉铁路 北京市   北京市   输   13   -
内蒙古自治 内蒙古自治 煤炭生产、销

神东天隆 区   区   售   -   20
四川广安 四川省   四川省   火力发电   -   20
河北新能源 河北省   河北省   风力发电   -   25
氯碱、聚氯乙

烯树脂等化

内蒙古自治 内蒙古自治 工生产及销

亿利化学 区   区   售   -   25
提供综合金

财务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融服务   33   7
  
注: 本集团对持有的联营公司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 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2 年度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度

  财务公司   北京国电   浩吉铁路   神东天隆   四川广安   河北新能源   亿利化学   财务公司   北京国电   浩吉铁路   神东天隆   四川广安   河北新能源   亿利化学
                                                       
流动资产 135,540   29,147   11,148   6,358   1,510   568   1,265   85,451   29,548   9,724   5,848   1,548   516   1,257
非流动资产 87,677   107,038   149,925   8,257   2,339   3,038   3,764   59,552   126,331   147,281   4,996   2,414   3,222   3,941

                                                       
资产合计 223,217   136,185   161,073   14,615   3,849   3,606   5,029   145,003   155,879   157,005   10,844   3,962   3,738   5,198

                                                       
流动负债 196,676   36,393   8,129   2,857   1,570   648   1,485   120,417   47,922   2,671   2,483   1,469   245   2,214
非流动负债 36   14,855   101,266   169   154   34   1,084   91   23,247   102,945   951   253   713   620

                                                       
负债合计 196,712   51,248   109,395   3,026   1,724   682   2,569   120,508   71,169   105,616   3,434   1,722   958   2,834

                                                       
少数股东权益 -   27,201   -   -    -   -   -   -   25,681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505   57,736   51,678   11,589   2,125   2,924   2,460   24,495   59,029   51,389   7,410   2,240   2,780   2,364
加:其他股东承诺出资 -   -   -   -   -   -   -   -   -   100   -   -   -   -

                                                       
  26,505   57,736   51,678   11,589   2,125   2,924   2,460   24,495   59,029   51,489   7,410   2,240   2,780   2,364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

值 10,602   24,555   6,460   2,363   425   731   615   9,798   25,105   6,436   1,511   448   695   591
                                                       
营业收入 5,415   119,297   14,008   13,356   4,830   480   4,604   4,034   101,461   9,242   12,279   3,726   456   4,626
净利润 / (亏损) 2,010   179   160   4,380   (115)   144   196   2,117   (4,009)   (1,944)   1,481   134   524   68
综合收益总额 2,010   209   160   5,998   (115)   144   196   2,117   (4,018)   (1,944)   1,481   134   524   68
                                                       
本年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

利 -   637   -   371   -   -   25   -   1,160   -   179   -   19   -
  
3、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12 月 31 日 /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868   2,541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合计数      
- 净利润 / (亏损) 278   (253)
- 综合收益总额 279   (241)
   
(三)、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2021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国能新能源基金。国能新能源基金以私募基金
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0.20 亿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
资人民币 40 亿元,国能新能源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 60.20 亿元。本公司对国能新能源
基金不具有控制,因此未合并国能新能源基金,本公司对国能新能源基金具有重大影响。截至 2022
年末,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人民币 7.14 亿元。本公司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以出资额为限。
本公司不存在向国能新能源基金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2021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国能低碳基金。国能低碳基金以私募基金从事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0.01 亿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 20 亿元,国能低碳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 40.01 亿元。本公司对国能低碳基金不具
有控制,因此未合并国能低碳基金,本公司对国能低碳基金具有重大影响。截至 2022 年末,本公司
已实缴资本金人民币 2.27 亿元。本公司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以出资额为限。本公司不存
在向国能低碳基金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付债券、借款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三、9。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有市场风险 (主要为
外汇风险、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
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
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
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
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及本公司主要面临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和外币借款所产生的外汇风
险。产生外汇风险的外币款项主要为美元、日元、欧元和印尼卢比。本集团的外币货币资金、外币
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和外币借款如下:

2022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外币金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美元 128   893   30   192
港币 789   705   874   716
澳元 84   395   19   89
印尼卢比 1,151,856   512   1,532,328   711
人民币 246   246   230   230
               
小计     2,751       1,938
               
应收账款              
美元 1   10   37   239
欧元 -   -   74   534
英镑 -   -   3   23
印尼卢比 899,888   400   1,012,931   470
               
小计     410       1,266
               
应付账款              
人民币 95   95   568   568
美元 11   74   188   1,202
欧元 10   71   12   84
澳元 -   -   1   3
瑞典克朗 2   1   1   1
英镑 -*   4   1   7
印尼卢比 929,134   413   995,690   462
               
小计     658       2,32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日元 3,664   192   3,732   207
               
长期借款              
欧元 -   -   -*   2
日元 11,660   611   15,337   850
               
小计     611       852
  
* 金额少于 50 万元。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本集团当期净利润
的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对净利润的 对股东 对净利润的 对股东
项目 汇率变动 影响   权益的影响   影响   权益的影响
                 
美元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70)   (70)   57   57
美元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70   70   (57)   (57)
日元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68   68   78   78
日元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68)   (68)   (78)   (78)
其他外币 人民币对外币升值 10% (142)   (142)   (122)   (122)
其他外币 人民币对外币贬值 10% 142   142   122   122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
债表日本集团及本公司持有的、面临外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算得出的汇率变动对净利润的
影响。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异。上期的分析以同样的基准计算。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参见附
注九、2) 有关。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
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 (剔除银行存款) 及金融负债,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
持不变,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对净利润 对股东 对净利润 对股东
利率变动 的影响   权益的影响   的影响   权益的影响
               
利率上浮 1% (335)    (335)    (387)   (387)
利率下跌 1% 335    335    387   387
   
(2) 信用风险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
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
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 附注十一、1 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发电厂、冶金公司和电网公司,占本年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营业收入的
主要部分。由于本集团及本公司与煤炭及电力行业的大客户维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为降低信
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
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针对金
额重大的金融资产,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确定其信用损失;针对其他金融资产,综合考虑相关账
龄、发生损失情况存在显著差异的不同客户群体类别,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在组合基础上采
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针对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本集团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
务状况以及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无
显著增加。另外,本集团及本公司绝大部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都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
里,管理层相信这些是高质量的信贷机构。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
大为降低。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将不能偿还已到期的财务责任。本集团管理流动性的方法是确保经常持有充
足的流动性,在正常和紧迫的情况下,亦可以偿还已到期的负债,不会发生不可接受的亏损或风险
损害本集团的形象。

本集团严密监控现金流量要求使现金收益最优化。本集团编制了现金流量预测和确保持有足够的现
金以应付经营、财务及资本义务,但并不包括不能合理地预计的极端情况的潜在影响,例如自然灾
害。

根据合约非折现现金流 (包括使用合约利率计算的利息支付或,如是浮动则根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
现行利率) 和本集团及本公司可以被要求最早支付的日期,下表详列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
资产负债表日剩余的合约到期日:

本集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内到期或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项目 须于要求时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14,259  3,295   9,829   31,373   58,756   51,068
应付票据 1,101  -   -   -   1,101   1,101
应付账款 37,871  -   -   -   37,871   37,871
其他应付款 16,886 - -   -   16,886   16,886
长期应付款 548  2,416   2,531   2,930   8,425   7,468
租赁负债 360  316   530   1,214   2,420   1,742
应付债券 132  132   3,413   -   3,677   3,453

                      
合计 71,157  6,159   16,303   35,517   129,136   119,589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最大的担保金额 17  18   60   16   111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内到期或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项目 须于要求时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11,296   6,430   6,886   41,062   65,674   59,110
应付票据 1,426   -   -   -   1,426   1,426
应付账款 33,790   -   -   -   33,790   33,790
其他应付款 5,922   2,228   3,504   -   11,654   11,191
长期应付款 482   2,092   2,191   2,537   7,302   6,4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69   -   -   -   669   669
租赁负债 28   267   628   1,015   1,938   1,510
应付债券 124   124   3,318   -   3,566   3,172

                       
合计 53,737   11,141   16,527   44,614   126,019   117,341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最大的担保金额 17   17   57   37   128   -
   
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内到期或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须于要求时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450    178    1,057    105    1,790    1,677 
应付账款 10,429    -    -    -    10,429    10,429 
其他应付款 130,974 - - -   130,974    130,974 
长期应付款 115    1,810    1,896    2,195    6,016    5,298 
租赁负债 684   454    733    444    2,315    2,059 

                       
合计 142,652   2,442    3,686    2,744    151,524   150,43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内到期或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须于要求时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多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账面余额
                       
金融负债:                      
借款 264   431   1,247   190   2,132   1,930
应付账款 8,961   -   -   -   8,961   8,961
其他应付款 122,102   1,588   980   488   125,158   119,941
长期应付款 47   264   276   320   907   8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91   -   -   -   391   391
租赁负债 102   463   1,161   686   2,412   2,054

                       
合计 131,867   2,746   3,664   1,684   139,961   134,079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
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386   2,386
2. 应收款项融资 -    -    502   502
               
合计 -    -    2,888   2,888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174   2,174
2. 应收款项融资 -   -   376   376
               
合计 -   -   2,550   2,550
   
1.1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衍生金融资产中本集团持有的期货的公允价值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计算的,属于公允价
值第一层次。

1.2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理财投资,其公允价值是依据折现现金流量的方法计算,属公允价值第二层次。
可比同类产品预期回报率为主要输入变量。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其公
允价值基于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或交易商报价确定,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次。

1.3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列入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本集团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本集团对重大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上市公司比较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处于同一行
业的上市公司的公允市场价值、比率乘数及不可流通折扣率。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对于年末
持有的资
产、 计入
损益的当
年未实现
2022 年 计入其他 2022 年 利得或 损
  1 月 1 日   计入损益   综合收益   新增  12 月 31 日   失的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74   -   212   -   2,386   - 
应收款项融资 376   -   -   126   502   - 

                       
合计 2,550   -   212 126   2,888   -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对于年末
持有的资
产、 计入
损益的当
年未实现
2021 年 计入其他 2021 年 利得或 损
  1 月 1 日   计入损益   综合收益   新增  12 月 31 日   失的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66   -  292   16   2,174   -
应收款项融资 -   -  -   376   376   -

                      
合计 1,866   -  292   392   2,550   -

  
1.4 本报告期内,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未发生各层级之间的转换。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下述以固定利率计息的中长期金融负债外,本集团
以摊余成本列报的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金融负债:              
- 固定利率的借款 6,641    6,525    6,348   6,645
- 美元债券 3,453    3,265    3,172   3,261
               
合计 10,094    9,790   9,520   9,906
   
以固定利率计息的借款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是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
比信用等级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固定利率计息的美元债券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一层次,是按照来自公开市场的报价 (未经调整) 确
定。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集团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 母公司对
本公司的 本公司的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   (%)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

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

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

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

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

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

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

理;规划、组织、协调、管

理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在

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

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 、纺织品、

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

国家能源集团 北京市   办公设备的销售。   132,095   69.52   69.52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国家能源集团。

2、 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参见附注七。

3、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公司情况参见附注七。

4、 本集团的其他关联方 (除关键管理人员外) 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宁波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天津国能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5、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采购商品 / 接受劳务情况表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名称 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 (a) 2,756    1,773   1,126    624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 (b) 1,697    1,294   5,172    3,848
运输服务支出 (c) 2,076    2,357   715    663
原煤购入 (d) 11,967    16,696   3,090    1,465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 (e) 61    70   152    136
煤炭出口代理支出 (f) 3    4   -    -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 (g) 1,190    1,101   1,301    937
   
出售商品 / 提供劳务情况表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名称 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辅助服务收入 (h) -    3   402    339
运输服务收入 (i) 8,807    1,813   8,986    8,896
煤炭销售 (j) 94,195    96,776   70,734    55,661
煤化工产品销售 (k) 7,712    6,941   -    -
其他收入 (l) 2,041    1,472   1,674    1,303
   
其他交易情况表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名称 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息收入 (m) 408    183   293    167
委托贷款收益 (n) 18    19   806    584
利息支出 (o) 812    810   -    -
物业租赁 (p) 40    100   121    6
提供贷款   -     -   14,501    21,894
收回贷款   -     -   16,887    19,061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 (q)   58,850   27,126   -    -  
财务公司票据贴现  (r)   4,376   3,913   -    -  
与子公司的往来款   -     -   (522)    1,657
接受贷款 (s) 18,196    10,012   -    -
偿还贷款 (t) 13,522    12,491   -    -
财务公司开具汇票  (u)   1,959   -   -    -  
   

(a)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

(b)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持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电费的供
应及食堂费用。

(c) 运输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d) 原煤购入是指从关联方采购原煤之费用。

(e)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相关的费用。

(f) 煤炭出口代理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煤炭出口代理服务所发生的代理费用。

(g)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h) 辅助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煤炭开采服务相关的收入。

(i) 运输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相关的收入。

(j) 煤炭销售是指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k) 煤化工产品销售是指销售煤化工产品予关联方的收入。

(l) 其他收入是指代理费收入、维修保养服务收入、销售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收入、租赁收入、管
理费收入、售水、售电收入及手续费收入等。

(m) 本集团利息收入是指给予关联方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借款利率。

本公司利息收入是指本公司存放于关联方的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存款利率。
(n) 委托贷款收益是指给予关联方委托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贷款利率。

(o) 利息支出是指吸收关联方存款及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行利率。
(p) 物业租赁是从关联方租入和租出物业 (经营租赁) 所发生的租金。

(q)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是指本集团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净存款。

(r) 财务公司票据贴现是指财务公司对本集团提供票据承兑与贴现。

(s) 接受贷款是指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贷款。

(t) 偿还贷款是指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偿还贷款。

(u) 财务公司开具汇票是指财务公司向本集团开具承兑汇票。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0    10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本集团   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货币资金 58,845    -    27,126   -   45,331    -    17,767   -
应收票据 36    -    567   -   -    -    27   -
应收账款 2,503    (277)    3,647   (322)   8,163    (262 )   9,000   (321)
预付款项 920    -    1,252   -   654    -    654   -
应收股利 10    -    -   -   9,991    -    2,957   -
其他应收款 484    -    502   -   1,411    -    908   -
其他流动资产 400    -    1   -   34,792    -    39,78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0    -    426   -   20,015    -    7,023   -
债权投资 -    -    -   -   10,962    (600)   8,807   (600)
  
(2) 应付项目

  本集团   本公司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3,968    1,292   -    -
应付账款 3,114    2,690   2,281    2,142
合同负债 1,129    1,781   6    1
应付利息 12    45   7    6
应付股利 144    24   -    -
其他应付款 953    588   126,513    115,978
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335    3,441   -    -
长期借款 17,831    17,739   874    874
   
7、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1)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为生产供应及辅助服务签订了一份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
能源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类、供应类产品及服务、辅助生产服务及行政管理服务。另一方面,本
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提供生产类、供应类产品及服务、铁路运输、信息技术等辅助生产类产品及服
务以及行政管理类服务。

根据该协议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按照下列的价格政策提供:

- 以政府规定的价格 (包括任何相关地方政府的定价) 为准;

- 若没有政府规定的价格但是有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政府指导价格;

- 若没有政府规定的价格及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市场价格 (包括招标价);或

- 若前三者均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则按有关各方彼此协议的价格。该价
格以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再加上合理且不高于 5%的利润为基础。

(2)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签订了煤炭互供或销售协议。煤炭互供及销售以现行市
场价格收费。

(3) 本集团已与财务公司订立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本集
团及同系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类存款的最低利率。财务
公司向集团及同级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类贷款的最高利率。上
述利率应参考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就按一般商业条款可比较的存款和贷款收取的利率确定。财务公司
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收费标准确定。
(4)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互相租赁对方房屋。租金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如
出租方欲将已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5)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金应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
地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本集团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自行转租。

(6)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煤炭出口代理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按照市场价或低
于市场价的原则向本公司收取出口代理费,在此前提下,国家能源集团有权收取通过国家能源集团
代理本公司出口煤炭以每吨出口煤炭离岸价格的 0.70%作为代理费用。在从第三方获得出口代理条
件同等或逊于国家能源集团的出口代理条件时,本公司应优先选用国家能源集团作为煤炭产品出口
代理商。

(7) 本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煤炭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被指定为国家能源集团的独
家动力煤代理商及非独家焦煤代理商。销售价格经国家能源集团确认,按当时的现货市场行情定价。
根据该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有权按每吨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销售的煤炭代理销售成本加 5%利润收
取代理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不会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煤炭销售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8) 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家能源集团许可本集团在中
国境内非独家使用其许可商标。国家能源集团已同意在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期限内自付费用对其许可
商标的注册进行展期。国家能源集团还同意承担为防范许可商标被第三方侵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一、 或有事项
1、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本集团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就一家本集团持股低于 20%企业的若干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最高担保
额为人民币 111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最高担保额:人民币 128 百万元) 。

管理层相信上述财务担保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2、 或有法律事项

本集团是若干法律诉讼中的被告,也是日常业务中出现的其他诉讼中的原告。尽管目前无法确定这
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讼的结果,管理层相信任何由此引起的负债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
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3、 或有环保负债

截至本报告日止,本集团并未因环境补偿问题发生任何重大支出,并未卷入任何环境补偿事件,亦
未就任何与业务相关的环境补偿进一步计提任何金额的准备 (除复垦费用准备外) 。在现行法律规定
下,管理层相信不会发生任何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负债。然而,
相关政府已经并有可能进一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环保负债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大,
并可能影响本集团对最终环保成本的估计。这些不确定因素包括 (i) 相关地点 (包括但不仅限于正
在营运、已关闭和已出售的煤矿及土地开发区域) 所发生污染的确切性质和程度;(ii) 清除工作开展
的程度;(iii) 各种补救措施的成本;(iv) 环保补偿规定方面的变化;及 (v) 新需要实施环保措施的
地点的确认。由于可能发生的污染程度未知和所需采取的补救措施的确切时间和程度亦未知等因素,
因此未来可能发生的此类费用的确切数额无法确定。因此,依据未来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可能导致
的环保方面的负债无法在目前合理预测,但有可能十分重大。

十二、 承诺事项

资本承诺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诺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批准及已签约              
- 土地、建筑物、采矿权及探矿权 39,638   41,369   4,586   4,660
- 设备及其他 48,042   22,639   2,564   3,122
- 其他 (注) 7,060   5,481   6,688   5,481
               
合计 94,740   69,489   13,838   13,263
   
注: 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订立协议,参与设立国能新能源
基金,该协议下的投资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剩余未投资金额为人民
币 33 亿元。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承诺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订立协议,参与设立国能低
碳基金,该协议下的承诺投资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剩余未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 18 亿元。

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本公司及朔黄铁路、准格尔能源、包神铁路承诺按照各自持有的股权
比例向财务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 20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增资款尚未支付。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资产负债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xxx 元 (2021 年:
每股人民币 2.54 元),共人民币 xxx 百万元 (2021 年:人民币 50,466 百万元) 。此项提议尚待股东大
会批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报告
(1) 一般性信息

(a)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本集团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煤炭、发电、铁路、港口、航运
和煤化工共六个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产品和劳务,由于
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本集团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
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b) 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i) 煤炭业务-地面及井工矿的煤炭开采并销售给外部客户、发电业务分部和煤化工业务分
部。本集团通过长期煤炭供应合同及于现货市场销售其煤炭。对于长期煤炭供应合同,
本集团每年调整长期煤炭供应合同价格。

(ii) 发电业务-从煤炭业务分部和外部供应商采购煤炭,以煤炭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
及燃气发电并销售给外部电网公司和煤炭业务分部。发电厂按有关政府机构批准的计划
电价将计划电量销售给电网公司。对计划外发电量,发电厂按与电网公司议定的电价销
售,而该议定电价通常低于计划电价。

(iii) 铁路业务-为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煤化工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铁路运输
服务。本集团向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煤化工业务分部和外部客户收取的运费
费率是一致的并不超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最高金额。

(iv) 港口业务-为煤炭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港口货物装卸、搬运和储存服务。本集团根
据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查及批准后的价格收取服务费及各项费用。

(v) 航运业务-为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航运运输服务。本集团向煤
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和外部客户收取的运费费率是一致的。

(vi) 煤化工业务-从煤炭业务分部采购煤炭,以煤炭制造烯烃产品并销售给外部客户。本集
团通过现货市场销售其烯烃产品。

(2) 计量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政策

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归属于各分部收入及经营成果,
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收入和费用是指各个分部产生的收入、发生费用以及归属于各分部的资产发生的折旧和摊销费
用。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
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应付款项、银行
借款及其他长期负债等,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

(3) 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和负债的信息

  煤炭   发电   铁路   港口   航运   煤化工   未分配项目   分部抵销   合计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已重述)
                                                                       
对外交易收入 236,305 256,241 84,341 64,383 13,423 6,838 1,959 982 2,126 1,321 6,379 5,851 - 24 - - 344,533 335,640
分部间交易收入 41,169 36,420 184 165 28,774 33,861 4,482 5,458 3,925 4,874 - - 529 297 (79,063) (81,075) - -
分部营业收入合计 277,474 292,661 84,525 64,548 42,197 40,699 6,441 6,440 6,051 6,195 6,379 5,851 529 321 (79,063) (81,075) 344,533 335,640
报告分部营业成本 (177,821) (212,019) (72,432) (59,822) (24,710) (21,546) (3,481) (3,241) (5,203) (5,006) (5,363) (4,633) - - 78,951 81,166 (210,059) (225,101)
报告分部经营收益 (注 1) 71,565 57,382 8,926 2,785 13,301 16,276 2,382 2,699 642 981 555 722 (1,528) (2,951) (112) 91 95,731 77,985
报告分部利润总额 70,384 57,109 7,938 1,800 12,535 15,526 2,256 2,605 706 1,003 533 706 1,468 (2,468) 427 869 96,247 77,150
其他重要的项目:

- 净利息支出 1,252 849 1,656 1,494 772 1,107 154 136 - - 34 50 1,100 900 (1,734) (1,963) 3,234 2,573
- 资产减值损失 1,570 1,120 1,006 96 753 - 62 3 (31) - 12 61 - 12 - - 3,372 1,292
- 信用减值损失 25 20 91 (27) - (3) - - - - - - 1,221 2,571 - - 1,337 2,561
- 于联营公司投资收益 883 345 322 (3) 4 (4) 4 6 - - - - 851 (1,133) 159 (85) 2,223 (874)
- 折旧和摊销费用 8,581 7,998 6,702 5,495 5,357 5,102 1,057 1,024 288 313 775 725 114 124 - - 22,874 20,781
- 报告分部资本开支 (注 2) 10,638 20,575 11,103 16,876 6,740 3,979 2,868 1,002 167 55 333 851 96 39 - - 31,945 43,377


290,597 264,541 150,602 166,429 124,892 139,537 19,831 19,821 7,417 8,065 8,642 8,859 489,271 446,069 621,701 606,827
资产总额 (注 3) (469,551) (446,494)

(53,172) (56,285) (7,931) (6,519) (424) (514) (3,206) (2,425) 363,163 335,821

负债总额 (注 3) (127,971) (120,171) (131,620) (134,566) (201,295) (176,717) (162,456) (161,376)
   
注 1: 分部经营收益是指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注 2: 分部资本开支是指在年内购建的预期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分部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或成本总额。

注 3: 分部资产总额的未分配项目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总额的未分配项目包括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
(4) 其他信息

(a) 地区信息

本集团按不同地区列示的有关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 (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
得税资产,下同) 的信息如下。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
非流动资产是按照资产实物所在地 (对于固定资产而言) 或被分配到相关业务的所在地 (对
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而言) 进行划分。本集团的地区信息 (按客户所在
地区) 列示如下: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332,253   324,912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12,280   10,728
     
合计 344,533   335,640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重述)
       
位于境内的非流动资产 382,176   372,953
位于境外的非流动资产 6,119   6,147
       
合计 388,295   379,100
   
(b) 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本集团从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均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10% 。

2、 重要资本管理

本集团通过维持充足的资本以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市场的信心,并确保本集团的主体能够持续经
营。

本集团资本结构在经济情况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转变时作出调整。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
集团可能调整分配给股东的股息、向股东返还资本或发行新股以降低债务。

本集团使用资产负债率 (以总负债除总资产计算) 来监控资本。本集团的目的是将资产负债率保持在
合理的水平。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 26% (2021 年 12 月 31 日:27%) 。

本集团对于资本管理的方法与往年一致。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人民币 -   -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01,216   126,973
港元 700   714
美元 665   321
印尼卢比 2   -
       
小计 102,583   128,008
       
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人民币 45,331   17,783
       
合计 147,914   145,791
       
其中:存放于境外的款项总额 277   906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中限制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煤矿企业
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金额共计人民币4,801百万元 (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381百万元) 。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28,176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存放在财务公司的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28,176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无) 。

2、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性质分析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售煤款 7,353   8,085
售电款 170   217
售热款 -   1
其他 1,057   967
       
小计 8,580   9,270
       
减:信用损失准备 262   320
       
应收账款净值 8,318   8,950
   
(2)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账面价
账龄 金额   (%)   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准备   值
                           
1 年以内 8,238   95  -  8,238  8,536  92   (58)  8,478
1 至 2 年 31   1  -  31  225  2   -  225
2 至 3 年 47   1  -  47  37  1   -  37
3 年以上 264   3  (262)  2  472  5   (262)  210
                          
合计 8,580   100  (262)  8,318  9,270  100   (320)  8,950
   
(3) 本公司本年未发生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情况,本年因收回款项转回的信用损失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58
百万元。

(4)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
与本公司 净额的比例
单位名称 关系   金额   账龄   (%)
               
神东煤炭集团 子公司   5,497   1 年以内   66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 子公司   600   1 年以内   7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

制油分公司 关联方   537   1 年以内   6
锦界能源 子公司   462   1 年以内   6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242   1 年以内   3
               
      7,338       88

   
3、 其他应收款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给予子公司款项 387   531
代垫款项 83   163
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11,354   4,117
其他 925   746
       
小计 12,749   5,557
       
减:信用损失准备 285   495
       
合计 12,464   5,062
   
(1) 按账龄分析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信用损失 账面价 比例 信用损失准 账面价
账龄 金额  (%)  准备  值   金额  (%)  备   值
                          
1 年以内 11,658  92  -  11,658   4,429  80  (5)   4,424
1 至 2 年 300  2  (4)  296   266  5  (96)   170
2 至 3 年 149  1  (97)  52   96  2  (96)   -
3 年以上 642  5  (184)  458   766  13  (298)   468
                          
合计 12,749  100  (285)  12,464   5,557  100  (495)   5,062
  
(2) 本公司本年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 3 万元,转回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 210 百万元。

(3)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净额的比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
               
神东煤炭集团 子公司   226   1 年以内   2
神宝能源 子公司   182   1 至 2 年   1
国能创新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子公司   150   3 年以上   1
国家能源集团 关联方   102   3 年以上   1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73   1 年以内   1
               
      733       6
   

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4、 存货
(1) 存货分类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煤炭存货 -   -   -   52   -   52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

具 4,396   (1,536)   2,860   5,009   (1,689)   3,320

                       
合计 4,396   (1,536)   2,860   5,061   (1,689)   3,372

   
(2) 存货跌价准备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1,689   226   (379)   1,536
   
5、 其他流动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 (注) 21,165   23,032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1   163
预缴税费款 69   169
其他 12,364   12,452
       
小计 33,659   35,816
       
减:减值准备 (附注五、7 (注 1)) 3,734   2,303
       
合计 29,925   33,513
   
注: 本公司委托银行及财务公司借予子公司的委托贷款人民币 16,049 百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18,431 百万元),贷款年利率 3.10%至 4.79% (2021 年 12 月 31 日:3.20%至 4.75%),本
公司委托银行及财务公司借予子公司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5,116 百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594 百万元),贷款年利率 2.56%至 4.75% (2021 年 12 月
31 日:3.88%至 4.75%) 。

6、 债权投资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 (注) 14,358   11,263
减:减值准备 600   600
       
合计 13,758   10,663
   
注: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计入债权投资科目的长期委托贷款为本公司委托银行和财务公司借予
子公司的长期委托贷款,贷款利率 2.56%至 4.75% (2021 年 12 月 31 日:3.50%至 4.75%) 。
7、 长期股权投资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对子公司投资 (注) 153,191   -   153,191   126,490   -   126,490
对联营企业投资 (附注五、

8) 41,717   -   41,717   41,078   -   41,078
                       
合计 194,908   -    194,908   167,568   -   167,568

  
注: 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国华印度尼西亚爪哇 70.04%的股权作为质押取得长期借款。

(1) 对子公司投资

对子公司的主要投资增加分析如下:

2021 年 本年 2022 年
公司名称 12 月 31 日   投资增加   12 月 31 日
           
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 209   204   413
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255   40   2,295
新朔铁路 8,445   1,667   10,112
铁路装备 6,297   3   6,300
销售集团 1,982   5,900   7,882
福建能源 3,645   1,449   5,094
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 2,578   295   2,873
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75   264   539
锦界能源 2,111   12,638   14,749
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900   1,200   2,100
清远清洁能源 -   150   150
惠州热电 -   2,891   2,891
           
      26,701    
   
(2) 对联营企业投资

本公司对主要联营企业投资的信息见附注五、8。

8、 固定资产

与井巷资产 发电装置及 家具、固定

土地及 相关的机器 相关机器 铁路及港口 装置、汽车

  建筑物   井巷资产   和设备   和设备   构筑物   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19,298 9,095 41,030 4,143 17,434 4,236 95,236
2. 本年增加额              
(1) 外购及其他增加 25 - 1,053 - 180 10 1,268
(2) 在建工程转入 1,834 - 948 - - 253 3,035
(3) 重分类 (809) - 808 - - 1 -
(4) 其他 - 1,121 - - - - 1,121
3. 本年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124) (83) (442) - (185) - (834)
(2) 其他 (285) - - (2,666) - - (2,951)

                           
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9,939 10,133 43,397 1,477 17,429 4,500 96,875

                           
二、减:累计折旧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5,915 3,862 35,010 1,548 9,123 4,160 59,618
2. 本年增加额

(1) 计提 358 788 1,903 82 770 48 3,949
3. 本年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106) (80) (309) - (172) - (667)
(2) 其他 (142) - - (1,334) - - (1,476)

               
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025 4,570 36,604 296 9,721 4,208 61,424

               
三、减:减值准备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68 13 235 10 16 49 391
2. 本年增加额              
(1) 计提 23 21 - - 100 - 144
3. 本年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3) - (25) - - - (28)

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88 34 210 10 116 49 507

               
四、账面价值              
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3,826 5,529 6,583 1,171 7,592 243 34,944

               
2.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重述) 13,315 5,220 5,785 2,585 8,295 27 35,227

   
9、 在建工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工程 354   -    354   256   -   256
大柳塔煤矿活鸡兔井四盘区开采 -

工程 159     159   155   -   155
补连塔区域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 205   -   205   274   -   274
布尔台区域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 43   -   43   205   -   205
大柳塔三盘区露天开采项目 3   -   3   48   -   48
布尔台煤矿新建西南区工业广场 -

项目 225     225   161   -   161
其他 2,616   -    2,616   2,390   -   2,390

                       
小计 3,605   -    3,605   3,489   -   3,489
                       
工程物资 52   -    52   135   -   135

                       
合计 3,657   -    3,657   3,624   -   3,624

   
10、 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使用权资产

井巷资产相 发电装置及 家具、固定装

关的 相关 置、

  土地及建筑物   机器和设备   机器和设备   汽车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   523   2,056   30   2,612
2. 本年增加 32   -   -    -    32
                   
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5   523   2,056   30   2,644
                   
二、减:累计折旧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191   13   14   220
2. 本年计提 10   91   100   9   210
                   
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282   113   23   430
                   
三、账面价值                  
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3   241   1,943   7   2,214
                   
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332   2,043   16   2,392


租赁负债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租赁负债 2,059   2,39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599   344
       
合计 1,460   2,054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情况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租赁收入 208   220
   
本公司于 2022 年度将部分房屋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 1 - 6 年。本该公司将该租赁分类为经营
租赁,因为该租赁并未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

11、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4,237   14,609   1,288   20,134
2. 本年增加额              
(1) 购置 502 - 958   1,460
3. 本年减少 (158) (16) (946)   (1,120)
           
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4,581 14,593 1,300 20,474
           
二、减:累计摊销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114 7,413 214   8,741
2. 本年增加额          
(1) 计提 97 416 70   583
3.本年减少 (37) (16) (12)   (65)
               
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174   7,813   272 9,259
               
三、减:减值准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98   -   98
               
四、账面价值              
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407 6,682 1,028 11,117
               
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123   7,098   1,074   11,295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   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795   424   3,213   482
固定资产 (复垦费及其他) 2,508   376   1,773   266
长期应付款折现影响 1,196   179   1,196   179
尚未支付的预提工资费用等 2,501   375   -    -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

质的费用 4   1   68   11
其他 4,014   825   2,583   535
               
合计 13,018   2,180   8,833   1,473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764   191   764   191
无形资产 (采矿权摊销及其他) 927   139   927   139
其他 100   20   199   50
               
合计 1,791   350   1,890   380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产 得 产 得
和负债年末 税资产或负债 和负债年初 税资产或负债
  互抵金额   年末余额   互抵金额   年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0)   1,830   (327)   1,1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0   -   327   (53)
   
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1,055   975
预付矿区前期支出 2,000   3,120
拨付下属公司款 802   1,023
长期应收款 11,598   6,000
       
合计 15,455   11,118
   
14、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明细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材料款 4,561   3,394
应付工程款 2,283   1,975
应付设备款 248   546
应付煤款 146   328
其他 3,191   2,718
       
合计 10,429   8,961
   
(2)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除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账
龄自应付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15、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3,391   16,809   (14,191)   6,009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323   1,754   (1,757)   320
辞退福利 -   2   -   2
               
合计 3,714   18,565   (15,948)   6,331
  
(2) 短期薪酬列示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685   12,108   (9,604)   5,189
职工福利费 -   1,011   (1,011)   -
社会保险费 132   883   (822)   193
其中:医疗保险费 99   763   (702)   160
工伤保险费 25   88   (89)   24
生育保险费 8   32   (31)   9
住房公积金 11   847   (855)   3
工会经费及教育费附加 544   317   (303)   558
其他 19   1,643   (1,596)   66
               
合计 3,391   16,809   (14,191)   6,009
   
(3) 设定提存计划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保险 236   1,117   (1,116)   237
失业保险费 36   40   (40)   36
企业年金缴费 51   597   (601)   47
               
合计 323   1,754   (1,757)   320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员工
基本工资的 16%、0.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公司参加国家能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根据该
等方案,本公司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的 8%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
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年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十五、17) 366   311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102   54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附注十五、18) 115   47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十五、10) 599   344
       
合计 1,182   1,242
   
17、 长期借款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1,677   1,93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366   311
       
合计 1,311   1,619
   
上述借款年利率为从 1.80%至 4.41%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5%至 4.41%) 。

18、 长期应付款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采矿权价款 (附注五、26 (注)) 5,195   719
其他 127   130
       
小计 5,322   849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115   47
       
合计 5,207   802
   
19、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2 年度   2021 年度(已重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0,564   41,483   66,482   36,893
其他业务 4,416   4,274   3,990   2,898
               
合计 84,980   45,757   70,472   39,791
   
注: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 84,773 百万元 (2021 年度:经重述人民币 70,252 百万
元) 。

(2) 营业收入明细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已重述)
       
主营业务收入 80,564   66,482
- 煤炭收入 69,817   55,068
- 发电收入 1,598   2,002
- 运输收入 9,149   9,412
其他业务收入 4,416   3,990
       
合计 84,980   70,472
   
(3) 营业成本明细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已重述)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7,458   6,715
人工成本 13,000   10,698
折旧及摊销 4,513   4,304
维修费 2,967   2,953
运输费 1,302   1,143
其他 16,517   13,978
       
合计 45,757   39,791
   
(4) 本公司试运行销售产生的收入和成本如下:

属于日常活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   44
营业成本 -   32

20、 投资收益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8,096   20,604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损失) 842   (1,40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2
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801   567
       
合计 49,739   19,801
   
2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6,548    32,411
加:资产减值损失 376    239
信用减值损失 1,163    3,247
固定资产折旧 3,897    3,848
无形资产摊销 583    60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11    536
使用权资产折旧 210    81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收益 (124)    (27)
毁损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 72    62
计提及使用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

类似性质的费用的影响净额 2,457    1,680
财务净收益 (1,406)    (1,394)
投资收益 (49,739)    (19,80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 (737)    (763)
存货的减少 219    33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71)    (8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7,950    2,4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09    22,7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114,937    142,410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142,410   105,6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减少) / 增加额  (27,473)   36,801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三个月及三个月内的

定期存款 114,937    142,41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937    142,410
   
注: 以上披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

十六、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9   3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97   46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68   66
对外贷出款项的收益 18   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44)   (8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   (9)
债务重组损益 176   -
所得税影响额 (75)   (7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0   218
       
合计 (711)   233
   
十七、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09 号 -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
而编制的。

      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07   3.504   3.5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8.26   3.540   3.540
   
十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已重述)        (已重述)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69,626    50,084   393,854    376,690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

质的费用调整 3,277    1,338   3,083    3,16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72,903   51,422    396,937   379,853
   
注: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调整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

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

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

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签名的2022年度报告

载有公司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在上交所、港交所网站公布的2022年度报告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 年 3 月 24 日

第十二节 近 5 年主要财务信息摘要

下列财务资料摘自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营业收入 264,101 241,871 233,263 335,640 344,533

减:营业成本 165,527 152,885 148,147 225,101 210,059

税金及附加 10,053 10,299 10,926 16,502 19,972

销售费用 725 640 555 581 410

管理费用 9,854 8,988 8,948 9,119 9,930

研发费用 454 940 1,362 2,499 3,722

财务费用 4,086 2,515 1,188 88 877

资产减值损失 1,042 1,905 1,523 1,292 3,372

信用减值损失 152 139 524 2,561 1,3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22 160 (134) - -

投资收益/(损失) 593 2,624 3,178 (885) 2,420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48 433 947 (874) 2,223
(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6 (19) (22) 454 261

其他收益 317 304 378 551 603

营业利润 73,146 66,629 63,490 78,017 98,138

加:营业外收入 427 502 439 380 443

减:营业外支出 3,504 407 1,267 1,247 2,334

利润总额 70,069 66,724 62,662 77,150 96,247

减:所得税费用 16,028 15,184 15,397 18,016 14,592

净利润 54,041 51,540 47,265 59,134 81,65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867 43,250 39,170 50,084 69,626

少数股东损益 10,174 8,290 8,095 9,050 12,029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2.205 2.174 1.970 2.521 3.504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于 12 月 31 日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已重述)

流动资产合计 233,296 160,494 172,229 208,310 211,0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3,943 397,990 386,218 398,517 410,651

资产总计 587,239 558,484 558,447 606,827 621,701

流动负债合计 123,381 95,483 69,493 91,748 98,4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408 47,382 63,824 69,628 64,052

负债合计 182,789 142,865 133,317 161,376 162,456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27,763 351,928 360,189 376,690 393,854

少数股东权益 76,687 63,691 64,941 68,761 65,391

股东权益合计 404,450 415,619 425,130 445,451 459,245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587,239 558,484 558,447 606,827 621,701

中國神華2022年運營數據概覽

表1 经营目标 表2 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变化 2021年 变化
目标 完成 % 2022年 (已重述) %
商品煤产量 亿吨 3.094 3.134 (1.3) 营业收入 百万元 344,533 335,640 2.6
煤炭销售量 亿吨 4.358 4.178 4.3 利润总额 百万元 96,247 77,150 24.8
发电量 亿千瓦时 2,039 1,912.8 6.6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百万元 117,578 98,904 18.9
营业收入 亿元 3,500 3,445.33 1.6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百万元 69,626 50,084 39.0
营业成本 亿元 2,330 2,100.59 10.9

销售、管理、研发及 亿元 155 149.39 3.8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3.504 2.521 39.0
财务费用合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7 13.59 上升4.48个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百分点
变动幅度 10%左右 1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百万元 109,734 94,350 16.3
表4 运营数据 表5 商品煤产量

变化 2022年 2021年 变化
2022年 2021年 % 百万吨 百万吨 %
商品煤产量 百万吨 313.4 307.0 2.1 产量合计 313.4 307.0 2.1
煤炭销售量 百万吨 417.8 482.3 (13.4) 按矿区

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 十亿吨公里 297.6 303.4 (1.9) 神东矿区 187.6 189.2 (0.8)
黄骅港装船量 百万吨 205.2 215.0 (4.6) 准格尔矿区 69.5 66.8 4.0
天津煤码头装船量 百万吨 45.2 46.4 (2.6) 胜利矿区 27.1 25.2 7.5
航运货运量 百万吨 136.3 121.2 12.5 宝日希勒矿区 27.4 24.6 11.4
航运周转量 十亿吨海里 133.6 112.1 19.2 包头矿区 1.8 1.2 50.0
总发电量 十亿千瓦时 191.28 166.45 14.9 按区域

总售电量 十亿千瓦时 179.81 156.13 15.2 内蒙古 215.9 207.0 4.3
聚乙烯销售量 千吨 358.4 332.8 7.7 陕西省 92.5 95.5 (3.1)
聚丙烯销售量 千吨 340.6 315.6 7.9 山西省 5.0 4.5 11.1
表9 国内煤炭销售量 表10 资本开支计划

占国内 2023年计划 2022年完成
2022年 销售量比例 2021年 变化 亿元 亿元
百万吨 % 百万吨 %

国内销售 412.2 100.0 476.2 (13.4) 1.煤炭业务 73.77 106.38
按区域 华北 141.7 34.4 145.5 (2.6) 2.发电业务 180.80 111.03
华东 135.5 32.9 178.9 (24.3) 3.运输业务 95.61 97.75
华中和华南 58.6 14.2 80.0 (26.8) 其中 :铁路 82.84 67.40
东北 41.1 10.0 41.3 (0.5) 港口 12.03 28.68
其他 35.3 8.5 30.5 15.7 航运 0.74 1.67
按用途 电煤 316.1 76.7 387.8 (18.5) 4.煤化工业务 5.61 3.33
冶金 14.9 3.6 18.5 (19.5) 5.其他 5.73 0.96
化工(含水煤浆) 65.1 15.8 63.0 3.3

其他 16.1 3.9 6.9 133.3 合计 361.52 319.45
表12 煤炭销售价格

2022年 2021年 变化

占销售量 价格 占销售量 价格 价格
销售量 合计比例 (不含税) 销售量 合计比例 (不含税) 销售量 (不含税)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

中国神华销售量合计/平均价格(不含税) 417.8 100.0 644 482.3 100.0 588 (13.4) 9.5
一、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一)通过销售集团销售 395.0 94.5 662 458.7 95.1 605 (13.9) 9.4
1.年度长协 221.5 53.0 515 207.9 43.1 456 6.5 12.9
2.月度长协 133.5 32.0 873 196.2 40.7 765 (32.0) 14.1
3.现货 40.0 9.5 776 54.6 11.3 599 (26.7) 29.5
(二)煤矿坑口直接销售 22.8 5.5 329 23.6 4.9 263 (3.4) 25.1
二、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一)对外部客户销售 346.8 83.0 664 416.8 86.4 599 (16.8) 10.9
(二)对内部发电分部销售 66.3 15.9 555 61.2 12.7 532 8.3 4.3
(三)对内部煤化工分部销售 4.7 1.1 451 4.3 0.9 366 9.3 23.2
表3 分部业绩

煤炭 发电 铁路 港口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已重述)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对外交易收入 236,305 256,241 84,341 64,383 13,423 6,838 1,959 982
分部间交易收入 41,169 36,420 184 165 28,774 33,861 4,482 5,458

分部收入小计 277,474 292,661 84,525 64,548 42,197 40,699 6,441 6,440
分部营业成本 (177,821) (212,019) (72,432) (59,822) (24,710) (21,546) (3,481) (3,241)
分部利润总额 70,384 57,109 7,938 1,800 12,535 15,526 2,256 2,605
于2021年

于2022年 于2021年 于2022年 12月31日 于2022年 于2021年 于2022年 于202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重述)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分部资产总额 290,597 264,541 150,602 166,429 124,892 139,537 19,831 19,821
分部负债总额 (127,971) (120,171) (131,620) (134,566) (53,172) (56,285) (7,931) (6,519)
表6 发电业务

于2021年 2022年 于2022年 于2022年
平均 售电 12月31日 新增/(减少) 12月31日 12月31日
电厂 所在电网 地理位置 总发电量 总售电量 利用小时 标准煤耗 售电电价 总装机容量 装机容量 总装机容量 权益装机容量
亿千瓦时 亿千瓦时 小时 克/千瓦时 元/兆瓦时 兆瓦 兆瓦 兆瓦 兆瓦

准能电力 华北电网 内蒙古 37.3 33.6 5,649 337 378 660 – 660 381
神东电力(煤电) 西北/华北/陕西 内蒙古 249.7 231.4 4,981 317 388 5,014 – 5,014 4,528
地方电网

胜利能源 华北电网 内蒙古 54.2 49.9 4,106 330 311 1,320 – 1,320 1,320
沧东电力 华北电网 河北 116.1 110.7 4,609 297 425 2,520 – 2,520 1,285
定州电力 华北电网 河北 122.1 112.8 4,844 304 421 2,520 – 2,520 1,021
台山电力(煤电) 南方电网 广东 283.9 269.0 5,546 306 448 5,120 – 5,120 4,096
惠州热电 南方电网 广东 40.0 36.2 6,057 302 431 660 – 660 660
福建能源(煤电) 华东电网 福建 228.9 218.8 5,168 295 452 3,810 1,000 4,810 3,378
锦界能源 华北电网 陕西 191.9 177.5 5,159 311 326 3,720 – 3,720 2,604
寿光电力(煤电) 华北电网 山东 98.4 93.6 4,873 274 427 2,020 – 2,020 1,212
九江电力 华中电网 江西 117.4 112.0 5,870 277 425 2,000 – 2,000 2,000
孟津电力 华中电网 河南 50.3 47.0 4,190 298 391 1,200 – 1,200 612
四川能源(煤电) 四川电网 四川 120.9 113.9 3,708 304 432 3,260 (660) 2,600 1,666
柳州电力 广西电网 广西 37.8 35.8 5,396 316 446 700 – 700 490
北海电力 广西电网 广西 9.2 8.6 3,457 300 356 – 2,000 2,000 2,000
永州电力 湖南电网 湖南 93.7 89.5 4,676 284 477 2,000 – 2,000 1,604
南苏EMM PLN 印尼 15.4 13.3 5,122 366 555 300 – 300 210

燃煤电厂合计/加权平均 1,867.2 1,753.6 4,951 303 416 36,824 2,340 39,164 29,067

其他电厂

北京燃气 华北电网 北京 38.5 37.6 4,054 193 564 950 – 950 950
四川能源(水电) 四川电网 四川 6.7 6.5 5,340 / 226 125 – 125 62
福建能源(光伏) 华东电网 福建 0.3 0.3 941 / 477 – 34 34 15
寿光电力(光伏) 华北电网 山东 0.1 0.1 714 / 348 – 6 6 4
台山电力(光伏) 南方电网 广东 0.0 0.0 255 / 194 – 16 16 13
神东电力(光伏) 华北电网 陕西 0.0 0.0 161 / 333 – 6 6 6
表13 煤炭资源储量

保有资源储量(中国标准下) 保有可采储量(中国标准下) 煤炭可售储量(JORC标准下)

于2022年 于2021年 于2022年 于2021年 于2022年 于2021年

矿区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化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化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化
亿吨 亿吨 % 亿吨 亿吨 % 亿吨 亿吨 %

神东矿区 151.6 153.9 (1.5) 85.7 87.2 (1.7) 65.5 42.7 53.4
准格尔矿区 36.5 37.2 (1.9) 29.0 29.6 (2.0) 21.3 18.8 13.3
胜利矿区 19.4 19.6 (1.0) 13.1 13.3 (1.5) 2.4 1.5 60.0
宝日希勒矿区 13.1 13.3 (1.5) 10.8 11.1 (2.7) 8.6 11.3 (23.9)
包头矿区 0.4 0.5 (20.0) 0.3 0.3 – 0.2 – /
新街矿区 108.0 107.6 0.4 / / / / / /

中国神华合计 329.0 332.1 (0.9) 138.9 141.5 (1.8) 98.0 74.3 31.9

航运 煤化工 未分配项目 抵销 合计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已重述)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2,126 1,321 6,379 5,851 – 24 – – 344,533 335,640
3,925 4,874 – – 529 297 (79,063) (81,075) – –

6,051 6,195 6,379 5,851 529 321 (79,063) (81,075) 344,533 335,640
(5,203) (5,006) (5,363) (4,633) – – 78,951 81,166 (210,059) (225,101)
706 1,003 533 706 1,468 (2,468) 427 869 96,247 77,150
于2021年
于2022年 于2021年 于2022年 于2021年 于2022年 于2021年 于2022年 于2021年 于2022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重述)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7,417 8,065 8,642 8,859 489,271 446,069 (469,551) (446,494) 621,701 606,827
(424) (514) (3,206) (2,425) (201,295) (176,717) 363,163 335,821 (162,456) (161,376)
表7 煤炭分部营业成本 表8 发电分部营业成本

2022年 2021年 变化 2022年 2021年(已重述)

百万元 百万元 % 成本 售电量 单位成本 成本 售电量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变化
百万元 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百万元 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
外购煤成本 65,079 102,865 (36.7)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9,601 8,567 12.1 售电成本 68,475 1,798.1 380.8 54,989 1,561.3 352.2 8.1
人工成本 14,400 11,355 26.8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53,708 1,798.1 298.7 42,308 1,561.3 271.0 10.2
维修费 3,190 3,114 2.4 人工成本 3,823 1,798.1 21.3 3,277 1,561.3 21.0 1.4
维修费 1,927 1,798.1 10.7 1,817 1,561.3 11.6 (7.8)
折旧及摊销 6,773 6,049 12.0 折旧及摊销 6,186 1,798.1 34.4 5,254 1,561.3 33.7 2.1
运输成本 50,094 58,027 (13.7) 其他 2,831 1,798.1 15.7 2,333 1,561.3 14.9 5.4
其他成本 28,684 22,042 30.1 其他业务成本 3,957 4,833

营业成本合计 177,821 212,019 (16.1) 营业成本合计 72,432 59,822

表11 运输及煤化工分部营业成本 铁路 港口 航运 煤化工

2022年 2021年 变化 2022年 2021年 变化 2022年 2021年 变化 2022年 2021年 变化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内部运输业务成本 15,632 16,979 (7.9) 2,279 2,625 (13.2) 3,364 3,922 (14.2) / /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2,387 2,686 (11.1) 368 378 (2.6) 562 423 32.9 3,184 2,423 31.4
人工成本 4,792 5,078 (5.6) 382 422 (9.5) 22 17 29.4 402 361 11.4
维修费 3,581 4,217 (15.1) 233 364 (36.0) 22 59 (62.7) 296 485 (39.0)
折旧及摊销 3,344 4,146 (19.3) 616 771 (20.1) 175 182 (3.8) 752 702 7.1
外部运输费 720 615 17.1 / / / 2,281 2,996 (23.9) / / /
其他 808 237 240.9 680 690 (1.4) 302 245 23.3 112 94 19.1
外部运输业务成本 7,224 3,547 103.7 913 398 129.4 1,839 1,084 69.6 / / /
主业成本小计 22,856 20,526 11.4 3,192 3,023 5.6 5,203 5,006 3.9 4,746 4,065 16.8
其他业务成本 1,854 1,020 81.8 289 218 32.6 / / / 617 568 8.6

营业成本合计 24,710 21,546 14.7 3,481 3,241 7.4 5,203 5,006 3.9 5,363 4,633 15.8
表14 港口下水煤结算量 表15 铁路运输周转量

2022年 2021年 变化 2022年 2021年 变化
百万吨 百万吨 % 十亿吨公里 十亿吨公里 %
自有港口 191.6 240.1 (20.2) 自有铁路 297.6 303.4 (1.9)
黄骅港 150.8 194.9 (22.6) 包神铁路 9.2 8.8 4.5
天津煤码头 40.7 45.1 (9.8)

珠海煤码头 0.1 0.1 – 神朔铁路 51.8 53.7 (3.5)
第三方港口 15.5 23.5 (34.0) 甘泉铁路 1.6 0.6 166.7
下水煤量合计 207.1 263.6 (21.4) 塔韩铁路 – – /
大准铁路 28.8 29.8 (3.4)
表16 航运货运量 巴准铁路 2.7 2.8 (3.6)
准池铁路 12.9 12.2 5.7
2022年 2021年 变化 朔黄-黄万铁路 187.2 193.4 (3.2)
百万吨 百万吨 %

黄大铁路 3.4 2.1 61.9
本集团内部客户 84.5 88.8 (4.8)

外部客户 51.8 32.4 59.9 国有铁路 49.3 49.8 (1.0)
航运货运量合计 136.3 121.2 12.5 周转量合计 346.9 353.2 (1.8)

甘其毛都

Ganqimaodu 內蒙古自治區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C7 包頭 外西溝

Baotou Waixigou

大同東

C4 Datong East
A5

F1 點岱溝

A2 Diandaigou

塔然高勒 韓家村

Tarangaole C5 Hanjiacun C8

C6 B3

C10 巴圖塔 東勝 准格爾

Batuta Dongsheng Zhunge’er

浩勒報吉

Haolebaoji

朔州西

神東站 ShuozhouWest

A6 A1 Shendong

神池 神池南

B4 Shenchi Shenchi South

B6

神木北站 C1

Shenmu North 瓦塘

Watang

山西省

SHANXI

陝西省

SHAANXI 黃河

YELLOW RIVER

靖邊 吳堡

Jingbian Wubu

煤礦 COAL MINE 電廠 POWER

A1. 神東礦區 A2. 准格爾礦區 A3. 勝利礦區 B1. 滄東電力 B2. 定州電力

ShendongMines Zhunge’erMines ShengliMines CangdongPower DingzhouPower

A4. 寶日希勒礦區 A5. 包頭礦區 B5. 北京燃氣 B6. 錦界能源

BaorixileMines BaotouMines BeijingGasPower JinjieEnergy

A6. 新街台格廟勘查區(前期工作階段) B9. 孟津電力 B10. 四川能源

XinjieTaigemiaoExplorationArea MengjinPower SichuanEnergy

(preliminaryworkinprogress)

B13. 壽光電力 B14. 柳州電力

ShouguangPower LiuzhouPower

B17 永州电力 B18. 胜利能源

YongzhouPower ShengliEnergy

鐵路 RAILWAY 港口 PORT

C1. 神朔鐵路 C2. 朔黃鐵路 C3. 黃萬鐵路 D1. 黃驊港

ShenshuoRailway ShuohuangRailway HuangwanRailway HuanghuaPort

C4. 大准鐵路 C5. 包神鐵路 C6. 巴准鐵路 D2. 天津煤碼頭

DazhunRailway BaoshenRailway BazhunRailway TianjinCoalDock

D3. 珠海煤碼頭

C7. 甘泉鐵路 C8. 准池鐵路 ZhuhaiCoalDock

GanquanRailway ZhunchiRailway

C9. 黃大鐵路 C10. 塔韓鐵路 註: ① 於2022年12月31日之分佈圖,僅做示意

HuangdaRailway TahanRailway ② 以審圖號GS(2019)1818號地圖為基礎編制

Note: ① This map as at 31 December 2022 is for illustrative purpose only.

② Prepared on the basis of the map with the approval number of GS(2019)1818.


豐寧

Fengning 承德

Chengde

張家口

Zhangjiakou

北京

BEIJING

大秦鐵路 B5

Daqin Railway

秦皇島港
QinhuangdaoPort
唐山

Tangshan

天津市

TIANJIN

D2

河北省 曹妃甸港

Caofeidian Port

HEBEI

C3

B1

D1

B2 黃驊

C2 Huanghua

定州西 肅寧北 東營

DingzhouWest Suning North Dongying

C9

B13 大家洼

Dajiawa

西藏

Tibet

B3. 准能電力 B4. 神東電力

Zhunge’erPower ShendongPower

B7. 台山電力 B8. 惠州熱電

TaishanPower HuizhouThermal

B11. 福建能源 B12. 南蘇EMM

FujianEnergy EMMIndonesia

B15. 九江電力 B16. 印尼爪哇

JiujiangPower IndonesiaJava 中國 CHINA

B19. 北海电力

BeihaiPower

圖例Legend

航運 SHIPPING 省界線

E1. 航運公司 ProvincialBoundary

ShippingCompany 國有或地方鐵路線

B12 State-ownedorLocalRailway

B16 自有運營鐵路

Self-ownedRailway(inoperation)

煤化工 COAL CHEMICAL 自有礦區

Self-ownedmines

F1. 包頭煤化工

BaotouCoalChemical 主要航線

MainShippingRoute


主要資產分佈圖 Assets Distribution Map 2022
呼倫貝爾

Hulunbeier

A4 黑龍江

Heilongjiang

內蒙古自治區 吉林

塔本陶勒蓋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Jilin

TavanTolgoi

B18 A3

遼寧

Liaoning

北京

Beijing

天津

Tianjin

河北

Hebei

寧夏

青海 Ningxia 山西 山東

Qinghai Shanxi Shandong

B9

甘肅 江蘇

Gansu 陝西 Jiangsu

Shaanxi 河南

Henan

安徽 E1

Anhui 上海

Shanghai

湖北

Hubei

四川 B10

Sichuan 浙江

重慶 B15 Zhejiang

Chongqing

長江 湖南 江西

Yangtze River Hunan Jiangxi

釣魚島

Diaoyu Islands

貴州 福建 B11

Guizhou Fujian

B17

台灣

B14 Taiwan

雲南 廣東

Yunnan Guangdong B8

廣西

Guangxi

B7

香港

B19 D3 Hongkong

澳門

Macau

海南

Hainan

權益結構圖

煤炭生产 主要控股公司

H 股股东 17.00%

主要分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 69.52%

责任公司

煤炭销售

电力生产

其他 A 股股东 13.48%

主要控股公司

铁路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 主要分公司

有限公司

主要参股公司

港口

航运

煤化工 100.00%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控股公司

其他 40.00%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直接及间接)

主要参股公司 39.92% 北京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33.33% 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
* 于2022年12月31日中国神华权益结构图(包括主要分子公司),仅做示意。


51.00% 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50% 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0.00%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100.00%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7.76%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65.00% 天津国华津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2.82% 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70.00% 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60.00% 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90.00% 国家能源集团潍坊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6.61%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60.00% 国能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10%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

100.00% 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公司 100.00%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1.00% 国能孟津热电有限公司

神东煤炭分公司

66.00% 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52.00% 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

100.00% 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100.00%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0%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80.00% 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

100.00% 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8.16% 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70.00% 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

97.27% 国能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51.00% 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90.00% 国能新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国能新朔准池铁路(山西)有限责任公司 75.00% 国能天健美朗发电有限公司

85.00%

52.72%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0.00%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有限公司

75.00% 国能黄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国能(广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神朔铁路分公司

100.00% 国能国华(北京)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轨道机械化维护分公司

90.00% 国能(山东)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12.50% 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95.00% 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

70.00% 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55.00% 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55.00% 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

51.00% 国能远海航运有限公司 湖南分公司

江西分公司

100.00% 国能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分公司

主要 广西分公司

100.00% 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分公司

河北分公司

100.00% 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分公司

100.00% 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胜利能源分公司

51.00% 神华(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惠州热电分公司

100.00% 国能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 42.53%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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