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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0-11-25  豪能股份其他公告  豪能股份(603809.SH)相关研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1125.pd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豪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豪能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667 万股,并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6,67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6,67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涉及 7 名股东,分别为向朝东、徐应超、向星星、杜庭强、向朝明、张勇和扶平。上述股东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 94,001,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3.45%,将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8 年 5 月,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即以公司总股本
10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 1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06,670,000 股增加至
149,338,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12,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338,000 股。


2、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锁定期为 12 个月,数量合计
44,856,000 股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7,144,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2,194,000 股。

3、2019 年 5 月,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即以公司总股本
149,33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 5.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49,338,000 股增加至
209,073,2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4,001,6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5,071,600 股。

4、2020 年 9 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1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7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6,348,2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1,276,6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15,071,6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7 名,分别为向朝东、徐应超、向星星、杜庭强、向朝明、张勇和扶平,上述股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的承诺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朝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徐应超、向星星、杜庭强和向朝明以及股东张勇、扶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董事向朝东、徐应超(已离职)、张勇、扶平和向朝明,高级管理人员张勇、扶平、徐应超(已离职)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4,001,600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动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向朝东 39,200,000 18.12% 39,200,000 -

2 徐应超 14,896,000 6.89% 14,896,000 -

3 向星星 14,602,000 6.75% 14,602,000 -

4 杜庭强 10,211,600 4.72% 10,211,600 -

5 向朝明 7,840,000 3.62% 7,840,000 -

6 张勇 5,880,000 2.72% 5,880,000 -

7 扶平 1,372,000 0.63% 1,372,000 -

合计 94,001,600 43.45% 94,001,600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01,276,600 -94,001,600 7,275,000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1,276,600 -94,001,600 7,275,000

无限售条件的A 股 115,071,600 94,001,600 209,073,2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15,071,600 94,001,600 209,073,200

股份总额 216,348,200 - 216,348,200

注: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275,000 股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豪能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所作相关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招商证券同意豪能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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