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备受关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包含13个方面重大部署,涉及金融领域的相关改革有6大项。如何理解本轮金融改革的意义和影响。我们需要知道中国金融机构改革的过去与未来。
金融机构改革的过去:既有监管框架是“一委一行两会一局”。
一委(金稳委)、一行(中国人民银行)、两会(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一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行政架构上,“一委一行两会”为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一局”为地方政府领导。
监管权责上,金稳委监管权责最高,央行负责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两会分别对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实施监管,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地方金融工作管理与监督(监督“7+4”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改革的现在:五大机构职能及监管框架重塑。
第一点,设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组建金管局之后,原“一行两会”监管体系变更为“一行一会一局”。
第二点,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一方面剥离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管理职能,另一方面要求建立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能。
第三点,调整证监会机构属性与职权。一则将证监会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另一方面将企业债审批发行职责从发改委划拨给证监会。
第四点,统筹推进央行分支机构改革。撤销人民银行按照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该由在31省市与计划单列市设立分行,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
第五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剥离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
本轮金融机构改革的意义,进一步廓清金融监管框架。
本次改革仍在向金融混业监管迈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拥有除证券业外所有金融机构监管权限,较原银保监会覆盖面更大。
完善了地方金融监管框架。本轮金改之前,各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兼任金融发展与监管两项职责,监管效率有待提高。再加上中央层面没有与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应的上级机构,改革前地方金融监管框架存有缺陷。此次改革方案一则剥离地方金融监管局管理职能,二则强化中央金融派出机构监管责任,解决了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中中央缺位的问题。
进一步厘清国家部委、金融监管部门的权责。譬如将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从发改委划拨至证监会。
本轮金融机构改革的两个焦点影响。
其一,对于地方隐性债务化解。随金融监管框架进一步厘清,地方金融监管职权强化,有助于地方债务风险化解。今年两会针对隐性债务化解提到的“优化债务期限、降低利息负担”,未来或能加速推进。
其二,债券发行管理统一,债券融资效率提升。企业债发行审核权划入证监会,我们理解这是这有利于统一信用债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债券发行效率,推动债券融资规模提升。
风险提示:改革进程不及预期,改革最终方案变动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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