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盾研报网,专业研报大数据平台,收录各类研报、行业研报、券商研报、股票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已收录投研数据数千万条!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司公告 > 通力科技公告 > 通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通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日期:2022-12-08  通力科技其他公告  通力科技(301255.SZ)相关研报   通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21208.pdf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ongLi Transmiss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瑞安市江南大道 380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7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37.02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12 月 1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6,8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12 月 8 日


重大事项提示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为:本次发行以前年度滚存的利润和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等相关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等相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情况”。
三、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技术与产品迭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减速机产品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 98%以上,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公司目前拥有的四大核心技术均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且具有一定行业先进性,公司生产的齿轮减速机产品属于行业内主流减速机产品。减速机行业对技术要求较高,技术研发能力是企业在行业中获得长期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减速机行业技术与产品的更新迭代,公司必须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不断累积和更新核心技术,把握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持续提高研发实力以适应行业的技术与产品发展需求,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持续竞争力。

如果公司减速机产品的技术升级出现长期停滞、不能准确把握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对新技术的研发进度慢于同行业竞争对手或不能把握产品迭代发展趋势,将可能会面临核心技术或产品被淘汰的风险,最终冲击公司产品的市场优势地位,导致减速机的销售收入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减速机产品密切相关的传动结构设计开发技术、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技术、精益生产技术、定制化设计开发技术等是公司的核心技术。该等核心技术是由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经过长期而持续的市场调研、技术探索与生产实践所获得,对其的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直接关系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若出现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即使公司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仍需为此付出大量人力成本及时间成本,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优势遭到削弱,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新产品的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减速机,生产减速机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铸件、钢材、锻件及轴承等。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原材料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6.08%、74.94%、79.80%和 79.29%,占比均超过 70%,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响。未来如果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剧烈波动,且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压力,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 SEW、FLENDER 等外资企业在我国减速机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占比约为 20%,该等企业的减速机在可靠性、精密度、输入转速等方面可满足航空航天、海工装备、轨道交通、高端冶金等高精尖行业需求,主打减速机高端市场,我国减速机的高端市场主要被外资企业占据;以国茂股份、宁波东力、通力科技等为代表的国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在我国减速机中端市场拥有一定地位,整体市场占有率在 20%左右,该等企业的减速机主要应用于传统行业,虽然可靠性、精密度等方面相对高端市场较低,但通过自身品牌经营及多年的技术积累,在国内减速机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并逐渐向高端市场渗入;近年来由于减速机下游设备制造企业对减速机质量与性能的要求提高,我国减速机中端市场不断扩容,低端市场占比则持续下降,减速机市场竞争格局呈现两级分化趋势,行业竞争格局逐渐优化。但我国整体的减速机市场中高达 60%左右的市场份额仍
然被国内众多中小、小微企业占据,其凭借减速机庞大的应用市场及中低端产品的价格优势,覆盖了我国减速机市场中的大部分中低端市场份额,整体来看,我国减速机市场竞争格局仍然比较分散。

目前,发行人产品主要定位于我国减速机中端市场,并逐步向高端市场渗入。公司作为国内同行业企业中掌握全系列齿轮减速机设计技术的少数企业之一,始终注重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司产品在国产同类减速机产品中具备较高的市场认可度。但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必须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的细分市场领域并加强高端市场的渗入,否则公司将存在产品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萎缩、无法顺利进入减速机高端市场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以 SEW、FLENDER 为代表的外资企业是减速机行业的标杆,该等外资企业的研发技术、人才储备、生产规模等方面均领先于国内减速机企业,自上世纪 90 年代进入我国减速机市场以来,凭借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较强的资金及技术实力,在减速机行业高端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目前我国减速机行业中的本土市场参与者众多,部分中小型企业依靠价格战来争夺市场份额,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行业内竞争对手不断加大资本、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投入,积极争取减速机行业的市场份额。如果公司不能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储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不能持续保持技术领先或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不能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无法提高自身生产规模,则公司存在无法顺利向高端市场发展、产品价格下降、营业收入增速放缓、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潜在独立性风险

公司为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持有公司较高比例的股份,同时担任较为重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部分关键职位;除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还控制、参股较多其他关联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财务不规范情形。报告期期初至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控制、参股的其他企业。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
度对影响独立性的事项如关联交易等进行规范,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若未来公司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不够规范的情况,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在公司利益和家族利益冲突时,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利用其潜在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的决策,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从而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潜在风险。

(七)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07%、30.39%、31.18%和 30.69%,基本保持稳定。毛利率是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人工成本和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产品议价能力下降,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可能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

(八)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721.84 万元、11,664.34 万元、
13,113.59 万元和 12,645.3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73%、23.13%、23.18%和 20.33%。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存货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总体呈增长趋势。

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可能继续增长,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期市场需求情况,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存商品滞销、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情况发生,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会计信息及时性情况”。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74号《审阅报告》。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66,528.56 万元,负债总额为 21,878.52
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4,650.04 万元。2022 年 1-9 月公司营
业收入为 34,289.65 万元,较 2021 年 1-9 月增长 0.6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274.18 万元
和 5,769.91 万元,较 2021 年 1-9 月分别增长 18.65%和 0.63%。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客户结构稳定,主要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公司目前业务规模继续保持稳定,在手订单充足,经营业绩整体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较为正常,没有迹象表明公司所处的行业处于重大波动或者出现明显下滑,未出现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2022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的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预计 2022 年度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6,750.00-48,750.00 46,731.23 0.04%至 4.3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9,100.00-9,800.00 9,055.16 0.50%至 8.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700.00-8,500.00 7,998.85 -3.74%至 6.27%
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结合目前的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发行人预计 2022 年度营业
收入约为 46,750.00 万元至 48,750.00 万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0.04%至 4.3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9,100.00 万元至 9,800.00 万元,同比增长幅度
约为 0.50%至 8.23%;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7,700.00 万元至 8,500.00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3.74%至 6.27%。

上述 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1本次发行概况 ............................................................................................................... 2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等相关情况 ................................................. 3
三、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 3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6目 录............................................................................................................................ 9第一节 释义 ............................................................................................................. 13第二节 概览 ............................................................................................................. 16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8
四、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 18
五、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
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3
六、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7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8
八、募集资金的运用 ........................................................................................... 28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0
三、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2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3
一、创新风险 ....................................................................................................... 33
二、技术风险 ....................................................................................................... 33

三、经营风险 ....................................................................................................... 34
四、内控风险 ....................................................................................................... 36
五、财务风险 ....................................................................................................... 37
六、其他风险 ....................................................................................................... 39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7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47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47
六、发行人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 48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48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53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56
十、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66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 66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70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 70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3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 101
四、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14
五、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26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 134
七、公司技术及研发情况 ................................................................................. 140
八、公司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57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58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58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 161

三、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 161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161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163
六、发行人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63
七、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 ............................................................................. 163
八、同业竞争 ..................................................................................................... 165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68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81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81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
准、财务分析中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标准 ................................................. 185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88
四、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对
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
指标分析 ............................................................................................................. 188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90
六、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 ............................................. 231
七、分部信息 ..................................................................................................... 232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32
九、主要财务指标 ............................................................................................. 233
十、经营成果分析 ............................................................................................. 235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265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91
十三、盈利预测报告 ......................................................................................... 307
十四、会计信息及时性情况 ............................................................................. 307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312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13

三、未来发展规划 ............................................................................................. 32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27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27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情况 ......................................................................... 328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32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32
五、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33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52
一、 重大合同 ............................................................................................... 352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56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 356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
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 357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357第十二节 声明 ....................................................................................................... 358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5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声明 ......................................................... 359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6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63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64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65
七、验资机构声明 ............................................................................................. 366第十三节 附件 ....................................................................................................... 367
一、附件 ............................................................................................................. 367
二、查阅地点、时间 ......................................................................................... 36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通力重型齿轮股
通力科技、股份公司 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更名)

发起人 指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通力减速机有限公司)、项
献忠、项建设、项献银、陈荣华、蔡雨晴、林光祥

控股股东、通力控股 指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通力减速机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项献忠(曾用名项建中、项建忠)、项纯坚

温州通途 指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股票、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 指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 年修订)

《创业板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
会令第 167 号)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现行的《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上市后拟实施的《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

股东大会 指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统称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茂股份 指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代码
603915

宁波东力 指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代码 002164


SEW 指 SEW-EURODRIVE,赛威传动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专业术语:

连接原动机和工作机的传动装置,用于将原动机提供的动力
减速机 指 传递到工作机,能够实现降低转速、提高扭矩的功能,在现
代机械中应用广泛。

原动机 指 为工作机提供原始动力,用于驱动机械设备运转的装置,例
如电动机、内燃机等。

工作机 指 用于改变工作对象位置、形状、状态等的机械设备,例如起
重机、轧钢机等。

扭矩 指 使机械元件转动做功的力矩,有时又称为转矩,是各种工作
机械传动轴的基本载荷形式。

传动比 指 机构中两转动构件角速度的比值。对于啮合传动,传动比 i
可用 a 轮和 b 轮的齿数 Za 和 Zb 表示,i=Zb/Za。

减速机的基础零件,将齿轮、轴、轴承等相关零件组装成一
箱体 指 个整体,使它们之间保持正确的相互位置,并按照一定的传
动关系协调地传递动力或运动。

齿轮 指 轮缘上有齿连续啮合传递运动和动力的机械元件。

轴 指 支承转动零件并与之一起回转以传递运动、扭矩或弯矩的机
械零件,一般为金属圆柱形,穿在轴承和齿轮中间。

蜗杆 指 具有一个或几个螺旋齿,并且与蜗轮啮合而组成交错轴齿轮
副的齿轮。

法兰 指 用于连接两个设备的连接零件,如电机与减速机的连接,以
及减速机与工作机之间的连接,一般为圆盘形。

机加工 指 通过机械设备或工具对工件的外形尺寸或性能进行改变的过
程,按加工精度等分类包含粗加工、精加工等类型。

在机加工中去掉毛坯上铸造、锻造产生的不规则表皮,切去
粗加工 指 较多加工余量的过程。粗加工所能达到的精度较低,加工表
面较粗糙,常为精加工的准备工序。

在机加工中,为使工件达到较高精度和表面质量要求的加工
精加工 指 过程。精加工能够提高加工精度和降低表面粗糙度,一般在
粗加工后进行。

热处理 指 热处理是指材料在固态下,通过加热、保温和冷却等手段,
以获得预期组织和性能的一种金属热加工工艺。

用各种铸造方法获得的金属成型物件,即把冶炼好的液态金
铸件 指 属,用浇注、压射、吸入或其它浇铸方法注入预先准备好的
铸型中,冷却后经打磨等后续加工手段后,所得到的具有一
定形状、尺寸和性能的物件。

锻件 指 通过对金属坯料进行锻造变形而得到的工件或毛坯。

标准件 指 结构、尺寸、画法、标记等各个方面已经完全标准化,并由
专业厂家生产的常用的零(部)件。

轴承 指 当代机械设备中一种重要零部件,主要功能是支撑机械旋转
体,降低其运动过程中的摩擦系数并保证其回转精度。

工装 指 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


本招股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 成立日期 2008 年 11 月 4 日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项献忠

注册地址 浙江省瑞安市江南大道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浙江省瑞安市江南大道
3801 号 3801 号

控股股东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项献忠、项纯坚

行业分类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 无

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资产评估机构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
殊普通合伙) 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1,7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1,7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股东公开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售股份数量

发行后总股本 6,8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37.02 元

31.47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
发行市盈率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
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20 元/股(以 2022 年 1.57 元/股(以 2021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发行前每股收益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总股本计算)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计算)

14.37 元/股(以 2022 1.18 元/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发行后每股收益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58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
发行方式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不进行
网下询价和配售

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
发行对象 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行政法规、所适
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 -

名称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涉及的承销费、保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均由
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62,934.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5,864.64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技改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承销、保荐费用 5,084.72 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1,031.13 万元

律师费用 465.09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1.7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6.72 万元

总计 7,069.36 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
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及其他费用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
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 年 12 月 9 日

申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2 日


缴款日期 2022 年 12 月 14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96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万元) 62,204.29 56,572.93 50,427.86 44,735.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41,831.68 37,375.85 28,320.69 22,749.17

资产负债率(%) 32.75 33.93 43.84 49.15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1,889.89 46,731.23 34,324.14 30,728.29

净利润(万元) 4,455.83 9,055.16 5,515.30 3,724.1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 4,455.83 9,055.16 5,515.30 3,724.15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3,573.86 7,998.85 5,377.46 3,607.64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7 1.78 1.11 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7 1.78 1.11 0.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9.02 24.35 21.27 17.12
非经常性损益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3.39 7,872.42 11,499.32 4,129.90
(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 1,000.00 2,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35 4.14 3.41 3.47

四、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与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减速机行业,作为我国工业传动系统领域具备明显竞争力的标杆企业之一,本着“专业化、模块化、系列化”的开发宗旨,不断规范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经过十余年的稳健发展和技术积累,公司现已成为我国减速机行业的知名企业之一,公司与公司负责人分别担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
会减变速机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与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重型基础件分会副理事长,自主品牌“通力”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隐形冠军”、温州市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并获得浙江省民营科技创新奖、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奖项,同时作为起草
单位参与了 4 项减速机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已获境内专利授权合计 33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
外观设计专利 6 项。

目前,公司减速机产品的品种较为齐全,并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较好地满足下游不同行业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公司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简介如下:

产品 图示 主要特点

类别

公司通用减速机产
品实现了系列化、标
准化、模块化,具有
结构设计紧凑、安装
方式多样、维修保养
通用 简便等特点,且可根
减速机 据客户个性化需求
进行局部定制。

公司通用减速机产
品机型偏中小型,多
用于轻载和中等载
荷的应用场景。


公司工业齿轮箱产
品具有传动扭矩大、
可靠性高等特点,且
工业 可根据客户个性化
齿轮箱 需求进行定制。

公司工业齿轮箱产
品机型偏大型,多用
于重载大扭矩、强冲
击的应用场景。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自主品牌“通力”减速机产品,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销售减速机产品取得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等后形成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能够覆盖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公司盈利情况良好、盈利模式稳健。

2、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在采购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进度管理、采购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采购作业流程。公司采购部主要负责物资采购,具体职责包括按需求规划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时间周期、资金使用等,确保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生产和运营所需的各类物资。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铸件、钢材、锻件、轴承等。公司通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约定一般性商业条款,并按需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在采购订单中根据市场情况等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等要素,实际采购按采购订单具体约定执行。

针对主要原材料,公司采购部在调查和分析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进行采购决策、编制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具体而言,公司通常在营销中心获得销售订单后,由生产中心计划部根据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将其转换为物料需求,
采购部根据物料需求、库存情况、市场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并跟踪原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此外,公司采购部持续进行市场调研,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审和考核。

3、生产模式

公司设有生产中心,在生产计划管理、加工作业管理、生产品质管控、外协加工管理、生产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仓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生产作业流程。公司生产中心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管理、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具体职责包括持续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实施技术改造、编制生产计划并贯彻落实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满足客户订单交期和产品质量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公司在零部件生产环节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当备库,在装配环节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公司生产中心根据销售订单的产品品类、数量、交期,并结合车间总体产能、原材料库存等情况进行测算分析,进而实现对各类零部件及产品生产数量和进度的全面把控。具体而言,公司通常在营销中心获得销售订单后,由生产中心计划部根据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该生产计划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公司减速机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中精加工等主要环节均采用自主生产方式,热处理、粗加工等少数环节利用委外加工方式。对于上述热处理、粗加工等委外加工服务,公司通常与供应商签订工件外包协议约定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条款,按需向供应商发出加工订单,并在加工订单中根据市场情况等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价格等要素,实际按加工订单具体约定执行。

4、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营销中心,在市场调研、营销战略、业绩目标、团队建设、品牌推广、客户开发、销售合同及销售服务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销售作业流程。公司营销中心主要负责公司的市场营销推广及销售业务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公司营销战略和销售策略、组建营销团队、组织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开发及维护客户、开拓国内外市场营销渠道、获取客户订单和市场预测信息等。


公司营销中心根据市场调研分析情况,结合公司的技术、生产、品牌等各项资源,制定公司营销战略,并对行业运用、目标客户、产品定位、价格制定、市场推广等作出规划。根据减速机所属通用机械的特性,公司营销中心通过专业性行业杂志及网站、国内外行业展会和行业产品推介会等渠道推广公司品牌及产品、吸引目标客户。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具体如下:

(1)直销

直销模式下,公司部分直销客户为机电产品类贸易商,销售占比极小,除该类情形外,公司直销客户为公司的最终客户。公司主要依据产品生产成本、市场定位、市场价格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定销售指导价,向客户提供报价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公司与客户结算主要采用电汇与票据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客户信用情况、既往订单的履约情况等信息,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对于零星、采购金额较小的客户,公司一般采用款到发货的信用政策;对于合作年限较长、信誉较好的客户,公司结合客户信用情况、既往订单的履约情况等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

(2)经销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与经销商合作情况良好。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安排进货与销售。经销商购进公司产品后,非产品质量问题经销商不得退货。公司通过与经销商合作不断开拓市场,有助于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三)竞争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减速机行业,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过十余年的成长与发展,形成了多规格、高品质的系列化减速机产品。

公司现已成为我国减速机行业的知名企业之一,公司与公司负责人分别担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减变速机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与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重型基础件分会副理事长,并被评为 2020 年浙江省“隐形冠军”,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公司减速机产品在技术、品牌、质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多种产品获得省级工业新产品等相关认定。公司凭借长期优质客户服务,形成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良好的市场口碑,自主品牌“通力”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五、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减速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之“C3453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申报的行业类别,符合创业板行业范围。

2、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发行人技术发展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减速机行业,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并立足于减速机产品的当前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趋势,本着“专业化、
模块化、系列化”的开发宗旨,坚持推动减速机相关技术与产品的创新、创造、创意,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经过十余年的不断积累与沉淀,公司对减速机行业技术特点、下游行业多元化应用需求以及行业未来整体发展趋势形成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公司坚持以市场与行业技术发展为导向的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主要针对当前掌握的用户实际需求、产品功能瓶颈、行业新技术等事项开展相应的研究与开发。公司研发方向除解决近期市场、客户的诉求外,还对减速机行业和上下游行业的产品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把握,对相关领域进行前瞻性研发,持续地将技术发展同公司经营相结合,保持最新技术的成果转化,以保障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地位,积极探索和提高本行业的技术应用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 1,064.98 万元、1,170.94 万元、1,932.83 万元和952.49 万元,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公司作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减速机厂商,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各环节注重创新、创造和创意水平的持续提升,不断满足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等行业对于减速机产品高可靠性、高耐用性、高传动效率、高功率密度、低噪音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2)发行人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经过长期而持续的市场调研、技术探索与生产实践,公司在减速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服务等方面已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储备,并成功实现产业化应用。目前,公司拥有减速机传动结构设计开发技术、减速机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技术、减速机精益生产技术以及减速机定制化设计开发技术四大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涵盖减速机产品研发与生产的关键领域。通过核心技术的应用,公司减速机产品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较好地满足下游不同行业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公司凭借相关技术成果取得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并成功应用于多种型号规格的减速机产品,改善了产品性能、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得公司减速机产品具
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境内专利授权合计
33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公司先
后建立了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温州市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了浙江省民营科技创新奖、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奖项,并作为起草单位参与了 4 项减速机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制定。行业内竞争对手不断加大资本、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投入,积极争取减速机行业的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 952.49 1,932.83 1,170.94 1,064.98

营业收入 21,889.89 46,731.23 34,324.14 30,728.2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4.35% 4.14% 3.41% 3.47%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研发人员为 59 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
例为 12.19%。公司收入水平和发展规模与国茂股份、宁波东力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公司目前在研发投入的绝对金额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距,但公司目前的技术能力和研发水平与公司当前的经营规模相匹配,研发投入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加。公司减速机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等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公司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科技创新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减速机行业,在研发与生产等方面积累了多项专利和核心技术,覆盖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等关键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减速机的生产、销售及服务,具体包括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减速机配件、减速机维修等产品及服务,公司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密切相关,公司核心技术贡献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与增长。

公司长期围绕减速机高可靠性、高耐用性、高传动效率、高功率密度、低噪音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逐步构建了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减速机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平台。近年来,公司的科技创新较为集中地体现于公司四大核心技术,包
括自主研发并掌握的减速机传动结构设计开发技术、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技术、精益生产技术以及定制化设计开发技术。公司科技创新成果较为丰富,截至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境内专利授权合计 33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
型专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

公司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隐形冠军”、温州市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并获得浙江省民营科技创新奖、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奖项,同时作为起草单位参与了 4 项减速机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制定。

依靠不断完善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全面提升在减速机领域的创新能力。

(2)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公司减速机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等行业领域,客户数量较多,客户群体具有行业分布广泛、产品需求多元化等特征。在各细分市场领域,公司结合行业特性设计了专业化程度高、适用性强的减速机产品,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同时,公司通过对不同行业的深入调研,结合多年的产品设计经验,对减速机传动结构、加工工艺、润滑方式、密封结构等方面进行定制化设计,大幅提高产品的特定技术性能及行业适用性,最大限度地在行业客户的关键需求方面达到或超过客户要求的性能指标。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拥有多年减速机产品营销经验,熟悉公司产品的结构、性能、应用特点,能与客户进行高效的商务交流与技术沟通,精准把握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与售后全流程服务。

(3)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减速机在原动机和工作机之间起着匹配转速和传递且增大扭矩的作用。绝大多数工作机负载大、转速低,不适宜用原动机直接驱动,需通过减速机来降低转速、增加扭矩,因此绝大多数工作机均需要配用减速机。作为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减速机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
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因此,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将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与下游行业紧密结合,深入不同行业进行调研,产品的生产既包含了新兴行业的发展需求,又包含了传统的生产制造。公司持续将产品研发设计与传统生产制造相结合,公司减速机产品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产品型号和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产销规模不断扩大。

4、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盈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营业收入 21,889.89 46,731.23 36.15 34,324.14 11.70 30,728.29

营业成本 15,098.55 32,084.40 34.49 23,855.87 14.41 20,851.44

营业毛利 6,791.33 14,646.83 39.92 10,468.27 5.99 9,876.85

营业利润 4,207.39 9,415.35 49.81 6,284.66 47.95 4,247.88

利润总额 5,082.23 10,335.78 61.60 6,395.75 49.90 4,266.55

净利润 4,455.83 9,055.16 64.18 5,515.30 48.10 3,724.15

归属于发行人 4,455.83 9,055.16 64.18 5,515.30 48.10 3,724.15
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营
业收入和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均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已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已形成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商业模式,依靠核心技术形成较强成长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业务发展具有成长性,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六、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96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5,377.46 万元、7,998.85 万元,合计 13,376.31 万元,最
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因此,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中“(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上市标准。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殊治理结构安排。
八、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拟按轻重缓急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20,478.13 20,478.13

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 5,041.20 5,041.20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34,519.33 34,519.33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自筹解决。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7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全部为网上发行,不安排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每股发行价格:37.02 元

5、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不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7、发行市盈率:31.47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前每股收益:1.57 元(按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1.18 元(按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前每股净资产:8.20 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4.37 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

10、发行市净率:4.51 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值)

2.58 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

1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不进行网
下询价和配售

12、发行对象: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13、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4、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1)保荐、承销费用 5,084.72 万元;(2)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1,031.13 万元;(3)律师费用 465.09 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1.70 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6.72 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及其他费用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电话:021-55518311

传真:021-35082550

保荐代表人:翟平平、甘强科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组成员:王冬、张磊、程培栋、张华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负责人:姚思静

联系电话:021-58358013

传真:021-58358012
经办律师:许平文、张永丰、黎沁菲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姚丽强、夏育新、乐科源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元华旺座中心 1 幢 2001 室
法定代表人:丁杰琍
联系电话:0571-86856385
传真:0571-85828089
经办评估师:韩栋、何钢明
(五)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姚丽强、夏育新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七)收款银行

户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1010187000001190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 年 12 月 9 日

2、申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2 日

3、缴款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4、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创新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减速机,依据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进一步细分为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掌握全系列齿轮减速机设计技术的企业。

为了更好地满足下游不同行业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持续进行减速机产品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创新。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和改进是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公司必须主动跟踪市场动向,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引入提高产品性能的新技术,才能在市场上保持较强的竞争力。若未来公司在减速机市场发展方向的判断上出现偏差,研发创新、产品性能、成本控制等方面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发展,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一)技术与产品迭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减速机产品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 98%以上,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公司目前拥有的四大核心技术均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且具有一定行业先进性,公司生产的齿轮减速机产品属于行业内主流减速机产品。减速机行业对技术要求较高,技术研发能力是企业在行业中获得长期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减速机行业技术与产品的更新迭代,公司必须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不断累积和更新核心技术,把握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持续提高研发实力以适应行业的技术与产品发展需求,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持续竞争力。

如果公司减速机产品的技术升级出现长期停滞、不能准确把握行业的技术
发展趋势、对新技术的研发进度慢于同行业竞争对手或不能把握产品迭代发展趋势,将可能会面临核心技术或产品被淘汰的风险,最终冲击公司产品的市场优势地位,导致减速机的销售收入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减速机产品密切相关的传动结构设计开发技术、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技术、精益生产技术、定制化设计开发技术等是公司的核心技术。该等核心技术是由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经过长期而持续的市场调研、技术探索与生产实践所获得,对其的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直接关系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若出现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即使公司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仍需为此付出大量人力成本及时间成本,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优势遭到削弱,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新产品的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减速机,生产减速机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铸件、钢材、锻件及轴承等。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原材料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6.08%、74.94%、79.80%和 79.29%,占比均超过 70%,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响。未来如果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剧烈波动,且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压力,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8.28%、8.34%、6.76%和 6.34%。公司地处长三角发达地区,用工成本相对较高,且人工成本上升是目前国内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技术改进、管理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提升等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营效率,以抵消人工成本的上升,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减速机是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其下游应用行业十分广泛,包括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因此减速机行业的发展和宏观经济的整体景气程度关系密切。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持续放缓或出现衰退,致使各下游行业客户的需求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则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 SEW、FLENDER 等外资企业在我国减速机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占比约为 20%,该等企业的减速机在可靠性、精密度、输入转速等方面可满足航空航天、海工装备、轨道交通、高端冶金等高精尖行业需求,主打减速机高端市场,我国减速机的高端市场主要被外资企业占据;以国茂股份、宁波东力、通力科技等为代表的国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在我国减速机中端市场拥有一定地位,整体市场占有率在 20%左右,该等企业的减速机主要应用于传统行业,虽然可靠性、精密度等方面相对高端市场较低,但通过自身品牌经营及多年的技术积累,在国内减速机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并逐渐向高端市场渗入;近年来由于减速机下游设备制造企业对减速机质量与性能的要求提高,我国减速机中端市场不断扩容,低端市场占比则持续下降,减速机市场竞争格局呈现两级分化趋势,行业竞争格局逐渐优化。但我国整体的减速机市场中高达 60%左右的市场份额仍然被国内众多中小、小微企业占据,其凭借减速机庞大的应用市场及中低端产品的价格优势,覆盖了我国减速机市场中的大部分中低端市场份额,整体来看,我国减速机市场竞争格局仍然比较分散。

目前,发行人产品主要定位于我国减速机中端市场,并逐步向高端市场渗入。公司作为国内同行业企业中掌握全系列齿轮减速机设计技术的少数企业之一,始终注重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司产品在国产同类减速机产品中具备较高的市场认可度。但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必须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的细分市场领域并加强高端市场的渗入,否则公司将存在产品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萎缩、无法顺利进入减速机高
端市场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以 SEW、FLENDER 为代表的外资企业是减速机行业的标杆,该等外资企业的研发技术、人才储备、生产规模等方面均领先于国内减速机企业,自上世纪 90 年代进入我国减速机市场以来,凭借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较强的资金及技术实力,在减速机行业高端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目前我国减速机行业中的本土市场参与者众多,部分中小型企业依靠价格战来争夺市场份额,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行业内竞争对手不断加大资本、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投入,积极争取减速机行业的市场份额。如果公司不能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储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不能持续保持技术领先或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不能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无法提高自身生产规模,则公司存在无法顺利向高端市场发展、产品价格下降、营业收入增速放缓、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项献忠和项纯坚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85.17%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后,项献忠和项纯坚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项献忠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项纯坚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如果控制不当将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程度将不断上升,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人员管理、市场开拓、技术与
产品研发、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如果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会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形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潜在独立性风险

公司为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持有公司较高比例的股份,同时担任较为重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部分关键职位;除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还控制、参股较多其他关联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财务不规范情形。报告期期初至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控制、参股的其他企业。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
度对影响独立性的事项如关联交易等进行规范,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若未来公司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不够规范的情况,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在公司利益和家族利益冲突时,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利用其潜在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的决策,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从而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潜在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07%、30.39%、31.18%和 30.69%,基本保持稳定。毛利率是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人工成本和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产品议价能力下降,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可能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

(二)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逐年呈增长趋
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4,951.30 万元、5,534.08 万元、5,537.63 万元和 8,997.12 万元。若主要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721.84 万元、11,664.34 万元、
13,113.59 万元和 12,645.3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73%、23.13%、23.18%和 20.33%。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存货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总体呈增长趋势。

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可能继续增长,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期市场需求情况,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存商品滞销、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情况发生,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18 年度,公司持有编号为 GR20163300195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9 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 GR201933001014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2019-2021
年度,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利润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 423.84 840.27 605.03 350.91

利润总额 5,082.23 10,335.78 6,395.75 4,266.55

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8.34% 8.13% 9.46% 8.22%

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公司需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规定,企
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
的税率预缴,公司 2022 年 1-6 月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未来国家变
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抑或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将执行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税收成本的上升将直接导致净利润减少。
六、其他风险

(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绩风险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我国有关部门采取了企业延期复工、交通管制等多项防疫管控举措,致使我国各行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所处的瑞安市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公司生产活动始终有序开展。但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则将对减速机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造成一定的冲击,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如果募投项目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将会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经营业务规模将大幅扩大,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引进和培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如果公司不能对经营管理体系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优化,则可能出现管理缺失或不到位的风险,并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将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预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一定期限内
存在下降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目标,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五)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存在未全部缴纳的情形,主要原因为:部分员工已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故未重复缴纳社会保险;存在部分员工当月入职,当月未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部分员工处于试用期,未及时缴纳;部分员工无本地购房需求,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报告期内每期应缴而未缴社保/公积金的人数和缴纳基数测算,发行人报告期内需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计金额分别为 113.54 万元、14.18 万元、32.04 万元和 21.73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2.66%、0.22%、0.31%和 0.43%,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虽然发行人关于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符合相关政策及当地实际情况,且当地主管部门已出具了合法合规证明,但是随着国家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政策的变化,发行人仍存在被有权主管部门要求对全体员工按照城镇职工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的风险。

(六)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Zhejiang TongLi Transmission Technology Co., Ltd.

3、注册资本:5,1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项献忠

5、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4 日

6、公司住所:浙江省瑞安市江南大道 3801 号

7、邮政编码:325207

8、联系电话:0577-65595208

9、传 真:0577-65598888

10、互联网网址:www.zjtongli.com

11、电子信箱:tlzq@zjtongli.com

12、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证券部

负责人:项纯坚

联系电话:0577-6559520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公司设立

发行人系由通力控股与项献忠、项建设、项献银、陈荣华、蔡雨晴、林光祥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设
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通力控股以设备认缴 1,200.00 万股,项献忠、项建设、项献银、陈荣华、蔡雨晴、林光祥分别以货币认缴 404.40 万股、87.92
万股、87.92 万股、87.92 万股、87.92 万股、43.92 万股,每股价格均为 1.00 元。
2008 年 11 月 4 日,公司领取了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30000002742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起人分两期缴纳出资款项,第一期出资合计 800.00 万元,由项献忠、项建设、项献银、陈荣华、蔡雨晴、林光祥以货币出资;第二期出资 1,200.00 万元,由通力控股以设备出资。

2008 年 10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 23849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项献忠、项建设、项献银、陈荣华、蔡雨晴、林光祥的认缴资本已经足额缴纳,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08 年 11 月 1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 23940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第二期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验证,通力控股的认缴资本已经足额缴纳,出资方式为设备出资。本次用于出资的设备已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 420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用于出资的设备价值为 12,098,155.00 元。至此,发行人已累计收到全体发起人足额缴纳的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通力控股 1,200.00 60.00 设备

2 项献忠 404.40 20.22 货币

3 项建设 87.92 4.40 货币

4 项献银 87.92 4.40 货币

5 陈荣华 87.92 4.40 货币

6 蔡雨晴 87.92 4.40 货币

7 林光祥 43.92 2.20 货币

合计 2,000.00 100.00 -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通力控股 1,200.00 50.000

2 项献忠 606.60 25.275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3 项建设 131.88 5.495

4 项献银 131.88 5.495

5 陈荣华 131.88 5.495

6 蔡雨晴 131.88 5.495

7 林光祥 65.88 2.745

合计 2,400.00 100.000

1、2018 年 12 月,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12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
本由 2,400 万元增加至 3,614.40 万元,通力控股以账面价值为 4,670.17 万元的
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认缴新增的 1,214.40 万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已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4462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 7,286.40 万元。

2021 年 1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 1,214.40
万元。

2018 年 12 月 18 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公司的
注册资本变更为 3,614.4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通力控股 2,414.40 66.80

2 项献忠 606.60 16.78

3 项建设 131.88 3.65

4 项献银 131.88 3.65

5 陈荣华 131.88 3.65

6 蔡雨晴 131.88 3.65

7 林光祥 65.88 1.82

合计 3,614.40 100.00


2、2018 年 12 月,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二次增资

2018 年 12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
本由 3,614.40 万元增加至 4,000.00 万元,温州通途以 2,313.60 万元认缴 385.60
万股,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每股增资价格为 6.00 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1 年 1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3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 385.60
万元。

2018 年 12 月 29 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公司的
注册资本变更为 4,0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通力控股 2,414.40 60.36

2 项献忠 606.60 15.17

3 温州通途 385.60 9.64

4 项建设 131.88 3.30

5 项献银 131.88 3.30

6 陈荣华 131.88 3.30

7 蔡雨晴 131.88 3.30

8 林光祥 65.88 1.65

合计 4,000.00 100.00

3、2020 年 10 月,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次增资及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通力
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资
本公积对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股本 1,100.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000.00 万元增至 5,100.00 万元。同时,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浙江通力重型齿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3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1,100.00 万
元转增股本。

2020 年 10 月 23 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公司的
注册资本变更为 5,1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通力控股注 3,078.360 60.36

2 项献忠 773.415 15.17

3 温州通途 491.640 9.64

4 蔡雨晴 168.147 3.30

5 项献银 168.147 3.30

6 陈荣华 168.147 3.30

7 项建设 168.147 3.30

8 林光祥 83.997 1.65

合计 5,100.00 100.00

注:公司控股股东通力减速机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变更名称为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
司。

本次变更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情况

1、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发行人已在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情形等未披露的股份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

2、发行人提交本次首发申请前 12 个月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最后一次存在新增股东的股权变动时间
为 2018 年 12 月,发行人提交本次首发申请前 12 个月内未引入新股东。

3、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股东入股价格无明显异常的情况,入股价格合理公允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工商资料,发行人历次增资的历次验资报告及相关凭证、增资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历次出资的股东大会决议等,同时对相关股东进行了访谈,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股东入股价格无明显异常的情况,入股价格合理公允。


4、发行人股东适格情况

(1)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现有的自然人股东共计 6 名,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查阅上述股东填写、确认的调查表、确认函等文件,并经访谈上述股东,发行人现有的自然人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披露了该等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2)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现有股东中,有两名非自然人股东,分别为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非自然人股东穿透后的上层股东信息,通力控股和温州通途上层股东均系自然人,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发行人已在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和“(二)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披露了两名非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3)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情况已出具了专项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股东为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项献忠、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蔡雨晴、项献银、陈荣华、项建设、林光祥。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穿透后的最终持有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现任或离职工作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股东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股东名册、股东签署的访谈记录等资料,发行人的股东为 6 名自然人股东、1 名法人股东、1 名合伙企业股东。发行人股东中无私募投资基金。

5、发行人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情况

根据发行人股东及相关间接股东的确认,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均为发行人员工,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经济利益安排或权利限制,不存在担任中国证监会系统前任或现任工作人员的情形,故发行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人股东中,通力控股为公司法人,温州通途为有限合伙企业;经穿透核查,发行人股东数量合计为 45 名,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
六、发行人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通力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60.3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项献忠直接持有公司 15.17%的股份,并分别通过通力控股、温州通途间接控制公司 60.36%、9.64%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85.17%的股份。同时,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项纯坚系项献忠之子,其通过持有温州通途 2.45%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项献忠和项纯坚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共同控制公司 85.17%的股份。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通力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曾用名 通力减速机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通力减速机有限公司变更名称
为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9 年 9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811455909294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项献忠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瑞安市林垟工业区

经营地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关 投资控股平台,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要财务数据(已经瑞 2021 年 12 月 31 10,214.58 7,991.30 -72.15
安安阳联合会计师 日/2021 年度

事务所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 11,054.25 8,052.76 61.46
/2022 年 1-6 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通力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项献忠 2,527.50 货币 50.55

2 蔡雨晴 549.50 货币 10.99

3 项献银 549.50 货币 10.99

4 项建设 549.50 货币 10.99

5 陈荣华 549.50 货币 10.99

6 林光祥 274.50 货币 5.49

合计 5,000.00 - 100.00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项献忠基本情况如下:

项献忠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为 330325196404******,大专学历,经济师。198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
历任通力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0 年 3 月至今,任成都金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6 月至今,任
吉林嘉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3 月至今,任吉林金洪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2 月至今,任天津金洪智造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郑州金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2 月至今,
任成都科达车用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温州通途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 月至今,任辽宁丰迪发动机进气系统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成都金模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月,
任东莞市汇力模具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通力控股执行董事。此外,项献忠先生还先后担任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瑞安市委员会副主席、瑞安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届、第十一届执委会主席、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重型基础件分会副理事长。

项纯坚基本情况如下:

项纯坚先生,198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为 330381198706******,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2 月至今,历任公司外贸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除通力控股、项献忠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温州通途;此外,项建设、项献银、陈荣华、蔡雨晴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 5%。

1、温州通途

温州通途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 491.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4%。温州通途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12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81MA2AQDU91L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滨街道八达路 2 号通力科创园二楼

营地

执行事务合伙人 项献忠

认缴出资额 2,313.60 万元人民币

实缴出资额 2,313.6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员工持股平台,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关系。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温州通途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项献忠 23.136 1.00 董事长、总经理

2 林孝敏 838.200 36.23 顾问,原财务总监

3 陈旭明 180.000 7.78 财务总监

4 余钦巧 125.700 5.43 副总经理

5 陈国光 125.700 5.43 车间调度员

6 肖云岳 125.700 5.43 生产人员

7 陈秀玉 62.880 2.72 原仓管员,已退休

8 项纯坚 56.644 2.45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9 郭卓 50.000 2.16 销售经理

10 钱顺祥 50.000 2.16 销售经理

11 王君 50.000 2.16 销售副总监

12 郭明光 50.000 2.16 销售经理

13 项祖良 41.880 1.81 车间调度员

14 郑招波 41.880 1.81 质检员

15 杨克楷 30.000 1.30 工艺副部长

16 杨威 30.000 1.30 监事会主席、车间
主任

17 徐峰 30.000 1.30 销售经理

18 金理貌 20.000 0.86 计划部长

19 余日历 20.000 0.86 机修主管

20 毛红光 20.000 0.86 销售经理

21 温青鸟 20.000 0.86 助理会计

22 吴克锁 20.000 0.86 内审主管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23 刘亚东 20.000 0.86 销售经理

24 王园园 20.000 0.86 采购部副部长

25 吴志孚 20.000 0.86 质检员

26 吴克键 20.000 0.86 监事、技术部副部


27 胡广兵 20.000 0.86 销售经理

28 汪意 20.000 0.86 销售经理

29 章朝云 20.000 0.86 技术员

30 陈相苍 20.000 0.86 IT 管理员

31 彭晓霞 20.000 0.86 销售服务部副部长

32 郑贤进 20.000 0.86 销售经理

33 林忠直 20.000 0.86 财务部副部长

34 张文杰 20.000 0.86 销售经理

35 郑德文 20.000 0.86 监事、车间主任

36 黄维銮 15.000 0.65 车间调度员

37 赖承建 15.000 0.65 车间调度员

38 何芸 11.880 0.51 技术部部长

合计 2,313.600 100.00 -

2、项建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项建设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168.147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30%,并通过通力控股间接持有发行人 6.63%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 9.93%的股份。项建设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建设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为 330325196707******,住所为浙江省瑞安市南滨街道****,现任公司董事、党支部书记、通力控股总经理。

3、项献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项献银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168.147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30%,并通过通力控股间接持有发行人 6.63%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 9.93%的股份。项献银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献银先生,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为 330325197002******,住所为浙江省瑞安市南滨街道****,现任公司后勤
主管。

4、陈荣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荣华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168.147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30%,并通过通力控股间接持有发行人 6.63%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 9.93%的股份。陈荣华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陈荣华先生,197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为 330325197007******,住所为浙江省瑞安市南滨街道****,现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5、蔡雨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蔡雨晴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168.147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30%,并通过通力控股间接持有发行人 6.63%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 9.93%的股份。蔡雨晴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蔡雨晴先生,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为 330325197003******,住所为浙江省瑞安市南滨街道****,现任公司采购部部长。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除控股股东通力控股外,还包括温州通途,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企业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100.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1,700.00 万股。不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本次发行 1,700.00 万新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6,80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见下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1 通力控股 3,078.360 60.36 3,078.360 45.27

2 项献忠 773.415 15.17 773.415 11.37

3 温州通途 491.640 9.64 491.640 7.23

4 蔡雨晴 168.147 3.30 168.147 2.47

5 项献银 168.147 3.30 168.147 2.47

6 陈荣华 168.147 3.30 168.147 2.47

7 项建设 168.147 3.30 168.147 2.47

8 林光祥 83.997 1.65 83.997 1.24

9 本次发行股份 - - 1,700.000 25.00

合计 5,100.000 100.00 6,80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通力控股 3,078.360 60.36

2 项献忠 773.415 15.17

3 温州通途 491.640 9.64

4 蔡雨晴 168.147 3.30

5 项献银 168.147 3.30

6 陈荣华 168.147 3.30

7 项建设 168.147 3.30

8 林光祥 83.997 1.65

合计 5,100.0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项献忠 773.415 15.17 董事长、总经理

2 蔡雨晴 168.147 3.30 采购部部长

3 项献银 168.147 3.30 后勤主管

4 陈荣华 168.147 3.30 董事、销售总监

5 项建设 168.147 3.30 董事、党支部书记

6 林光祥 83.997 1.65 销售经理

(四)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本中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情况

发行人申报前一年不存在新增股东情况。

(六)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持股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之间存在如下关联关系:通力控股与温州通途系实际控制人之一项献忠控制的企业;项献忠、项献银、项建设系兄弟关系;蔡雨晴系项献忠妹妹之配偶;陈荣华系项献忠配偶之弟;林光祥系项建设配偶之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通力控股持有发行人 60.36%股份、项献忠持有发行人 15.17%股份、温州通途持有发行人 9.64%股份、蔡雨晴持有发行人 3.30%股份、项献银持有发行人 3.30%股份、陈荣华持有发行人 3.30%股份、项建设持有发行人 3.30%股份、林光祥持有发行人 1.65%股份。

(八)本次发行人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股权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更,本次发行人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共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
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提名人 本届任期

项献忠 董事长、总经理 通力控股

项建设 董事、党支部书记 通力控股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陈荣华 董事、销售总监 通力控股

邓效忠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金国达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2023 年 10 月

项献忠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项建设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1986 年 3 月至 1990 年 3 月,任温州市仪表机床二厂车工;1990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通力控股车间主任、生产部长、副总经理;2007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通力控股执行董事;2008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
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党支部书记、采购部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党支部书记、通力控股总经理。

陈荣华先生,197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1988 年 5 月至 1989 年 4 月,任温州市仪表机床厂生产职员;1989 年 5 月至 2008
年 10 月,历任通力控股生产职员、销售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
任公司董事、销售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邓效忠先生,195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82 年 1 月至 2002 年 12 月,历任洛阳工学院助工、教授;2003 年 1
月至今,任河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 年 8 月至今,任洛阳科大越格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洛
阳科大格尔传动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洛阳越格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金国达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80 年 7 月至 1994 年 11 月,任温州热处理厂会计;
1994 年 12 月至 1997 年 5 月,任温州建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1997 年 6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温州鹿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2000 年 1 月至今,
任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上海天臣微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
至今,任温州源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7 月至今,任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八
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共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 名
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提名人 本届任期

杨威 监事会主席、车间主任 通力控股

吴克键 监事、技术部副部长 通力控股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郑德文 职工代表监事、车间主任 职工代表大会

杨威先生,199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1 年 2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公司工艺员;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公
司办公室主任;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质量部部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车间主任;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车间主任。
吴克键先生,198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200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任公司技术员、销售员、工艺员;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技术部副部长。

郑德文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1995 年 2 月至 2008 年 10 月,历任通力控股车间工人、检验员;2008 年 11 月

至 2018 年 6 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质量部副部长;2018 年 6 月至今,任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车间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 4 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任职期限

项献忠 董事长、总经理

项纯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余钦巧 副总经理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陈旭明 财务总监

项献忠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项纯坚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余钦巧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助理工程师。1990 年 9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通力控股生产工人;1995 年 7 月
至 1999 年 11 月,自由职业;1999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0 月,历任通力控股售
后主管、采购部部长、生产部部长;200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任公司
董事、采购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旭明先生,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1996 年 10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永嘉县酿造厂主办会计;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历任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副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任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会计核
算总监;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4、其他核心人员

本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均为核心技术人员,共 2 名,基本情况如下:

何芸先生,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历任通力控股技术员、技术部副部长;
2008 年 11 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部副部长、部长。

吴克键先生,现任公司监事、技术部副部长,其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2、监事会成员”。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行业及技术经验、对公司主要贡献、重要科研成果以及获得奖项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公司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二)研究开发”之“5、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姓名 公司职务 其他任职单位 与公司关系 担任职务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执行董事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执行事务合
合伙) 企业 伙人

吉林金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董事

的企业

天津金洪智造机械有限公司

成都金模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都金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的企业吉林金洪汽 监事

辽宁丰迪发动机进气系统有限公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 司之全资子公司

项献忠 董事长、 成都科达车用零部件有限公司

总经理 吉林嘉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执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 无 行委员会委


浙江省工商联 无 第十一届常


瑞安市政协 无 第十三届副
主席

瑞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无 第十一届执
委会主席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重型基础 无 副理事长
件分会

项建设 董事、党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总经理
支部书记

邓效忠 独立董事 河南科技大学 无 教授、博士
生导师


姓名 公司职务 其他任职单位 与公司关系 担任职务

洛阳科大格尔传动研究院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执行董事兼
司 董事的企业 总经理

洛阳科大越格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执行董事兼
董事的企业 总经理

洛阳越格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实际 总经理
控制的企业

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执行董事兼
公司 董事的企业 总经理

温州源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执行董事兼
董事的企业 总经理

金国达 独立董事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企业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企业

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企业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存在的亲属关系

董事项建设系董事长兼总经理项献忠之弟、董事兼销售总监陈荣华系项献忠配偶之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项纯坚系项献忠之子。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及履行情况

在发行人任职并专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均签有《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对勤勉尽责、保守商业机密、重大知识产权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金国达、邓效忠与公司签订了《聘用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聘用协议》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未出现不履行相关协议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内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项献忠、项建设、陈荣华、余钦巧、蔡雨晴。

2020 年 10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项献忠、项建
设、陈荣华、陈顺显、邓效忠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中陈顺显、邓效忠为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陈顺显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0 年 12 月,
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金国达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 年 10 月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董事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的变动,主要系因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的需要。

2、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林光祥、郭明光、郑德文。

2020 年 10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威、吴克键
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郑德文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项献忠为总经理,项纯坚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钦巧为副总经理,林孝敏为财务总监。

2020 年 10 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项献忠为董事长、
总经理,项纯坚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钦巧为副总经理,陈旭明为财务
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为正常的工作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最近两年,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正常变动,公司核心管理层始终保持稳定。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 50.55

项献忠 董事长、总经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2,313.60 1.00
理 合伙)

吉林金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9,028.967 15.85

项建设 董事、党支部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 10.99
书记

陈荣华 董事、销售总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 10.99


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108.00 45.00
金国达 独立董事 公司

温州源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108.00 20.00

洛阳科大格尔传动研究院有限公 1,000.00 38.00


邓效忠 独立董事 洛阳国舰装备智能化科技有限责 100.00 20.00
任公司

洛阳越格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300.00 40.67

杨威 监事会主席、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2,313.60 1.30
车间主任 合伙)

吴克键 监事、技术部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2,313.60 0.86
副部长 合伙)

郑德文 职工代表监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2,313.60 0.86
事、车间主任 合伙)

项纯坚 副总经理、董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2,313.60 2.45
事会秘书 合伙)

余钦巧 副总经理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2,313.60 5.43


姓名 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

合伙)

陈旭明 财务总监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2,313.60 7.78
合伙)

上述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业务不同,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股份(万股) 比例(%)

项献忠 董事长、总经理 773.415 15.17

项建设 董事、党支部书记 168.147 3.30

陈荣华 董事、销售总监 168.147 3.3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通过通力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持有通力控股股权比例 通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 比例(%)

项献忠 董事长、总经理 50.55

项建设 董事、党支部书记 10.99 60.36

陈荣华 董事、销售总监 10.9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通过温州通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持有温州通途股权比例 温州通途持有公司股份
(%) 比例(%)

项献忠 董事长、总经理 1.00

陈旭明 财务总监 7.78

余钦巧 副总经理 5.43

杨威 监事会主席、车间主 1.30



吴克键 监事、其他核心人 0.86 9.64
员、技术部副部长

郑德文 职工代表监事、车间 0.86

主任

项纯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2.45



何芸 其他核心人员、技术 0.51

部部长

除上述列示的情形,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包含:基本工资、相关津贴、绩效奖金和年终奖等;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决议,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对薪酬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


2、薪酬确定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需要履行严格的程序:公司董事的年度薪酬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的年度薪酬须报经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公司遵照内部决策程序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确定。
3、薪酬总额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每年的薪酬
总额分别为 179.37 万元、226.62 万元、296.82 万元和 140.38 万元,占发行人同
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20%、3.54%、2.87%和 2.76%。

4、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在公司领取 在公司关联方 是否享受到其他待
姓名 担任公司职务 薪酬 领取薪酬 遇和退休金计划
(万元) (万元)

项献忠 董事长、总经理 38.46 - 否

项建设 董事、党支部书记 20.66 - 否

陈荣华 董事、销售总监 36.72 - 否

邓效忠 独立董事 6.00 - 否

金国达 独立董事 6.00 - 否

杨威 监事会主席、车间主任 16.99 - 否

吴克键 监事、技术部副部长 27.51 - 否

郑德文 职工代表监事、车间主任 17.07 - 否

项纯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8.02 - 否

余钦巧 副总经理 32.46 - 否

陈旭明 财务总监 34.46 - 否

何芸 其他核心人员、技术部 32.47 - 否

部长

注:以上薪酬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公司依法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处不存在领取其他收入及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的情况。

十、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构成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册正式员工总数分别为 445 人、458 人、469 人和 484 人。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如下:
1、专业结构

专业分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 39 8.06

研发人员 59 12.19

销售人员 58 11.98

生产人员 320 66.12

财务人员 8 1.65

合计 484 100.00

2、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 22 4.55

大专 126 26.03

中专及以下 336 69.42

合计 484 100.00

3、年龄分布

年龄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以下 120 24.79

31-40 岁 162 33.47

41-50 岁 106 21.90

50 岁以上 96 19.83

合计 484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

1、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社会保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员工人数 484 469 458 445

社保缴纳人数 419 409 401 310

社保未缴人数 65 60 57 135

公积金缴纳人数 411 402 363 101

公积金未缴人数 73 67 95 344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社保、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及
原因:

项目 未缴纳原因 人数

退休返聘 33

社保 已缴纳新农合、新农保 16

新入职员工 16

退休返聘 33

住房公积金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24

新入职员工 16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未缴纳社保的人员中,主要包括:33 名退
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16 名员工已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故未重复缴纳;16 名员工系新入职员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中,主要包括:
33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16 名系新入职员工;24 名员工因无本地购房需求,自愿放弃缴纳。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021 年 1 月,发行人已取得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瑞安市医疗保
障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已按
照相关规定为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没有因违反
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1 年 2 月,发行人已取得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出具的
证明,证明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过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况”。

2021 年 7 月,发行人已取得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瑞安市医疗保
障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已按
照相关规定为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没有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1 年 7 月,发行人已取得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出具的
证明,证明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建缴至今未发生
过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况”。

2022 年 1 月,发行人已取得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证明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已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员工办
理社会保险手续,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没有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2 年 1 月,发行人已取得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出具的
证明,证明公司“自 2018 年 1 月至今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建缴至今未发生过因违反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况”。

2022 年 7 月,发行人已取得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证明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已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员工办
理社会保险手续,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没有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2 年 7 月,发行人已取得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出具的
证明,证明公司“自 2018 年 1 月至今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建缴至今未发生过因违反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处罚的情况”。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通力控股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出具承诺:“通力科技若因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前未缴或少缴相关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社保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追缴或处罚的,本公司将全额承担通力科技应补缴或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罚款、滞纳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保证通力科技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项献忠、项纯坚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分别出具承诺:“通力科技若因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前未缴或少缴相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被有权主管部门追缴或处罚的,本人将全额承担通力科技应补缴或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有关罚款、滞纳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保证通力科技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依法为其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就此出具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全额承担发行人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发行人报告期内社会保障的具体执行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减速机行业,作为我国工业传动系统领域具备明显竞争力的标杆企业之一,本着“专业化、模块化、系列化”的开发宗旨,不断规范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经过十余年的稳健发展和技术积累,公司现已成为我国减速机行业的知名企业之一,公司与公司负责人分别担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减变速机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与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重型基础件分会副理事长,自主品牌“通力”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隐形冠军”、温州市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并获得浙江省民营科技创新奖、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奖项,同时作为起草
单位参与了 4 项减速机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拥有境内专利 33 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
设计专利 6 项。

目前,公司减速机产品的品种较为齐全,并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较好地满足下游不同行业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1、减速机简介

减速机在原动机和工作机之间起着匹配转速和传递且增大扭矩的作用。绝大多数工作机负载大、转速低,不适宜用原动机直接驱动,需通过减速机来降低转速、增加扭矩,因此绝大多数工作机均需要配用减速机。

齿轮减速机的工作原理是将原动机提供到输入轴的动力通过减速机内部相互啮合的各级齿轮传动到输出轴上,用于驱动工作设备运转,以达到降低转速、增大扭矩的目的。齿轮减速机由箱体、齿轮、轴、轴承、法兰和附件等组成。箱体指减速机的基座;齿轮是轮缘上有齿、能连续啮合传递运动和动力的机械元件;输入轴指原动机向减速机输出动力和转速的轴;输出轴指减速机向工作机输出动力和转速的轴;轴承是减速机中支撑相对旋转轴的部件;法兰是减速机中的重要连接部件。

减速机与原动机、工作机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减速机作为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


2、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通力”系列减速机,依据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进一步细分为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同时,公司还为减速机产品提供配件及维修服务。


公司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简介如下:

产品 图示 主要特点

类别

公司通用减速机产
品实现了系列化、标
准化、模块化,具有
结构设计紧凑、安装
方式多样、维修保养
通用 简便等特点,且可根
减速机 据客户个性化需求
进行局部定制。

公司通用减速机产
品机型偏中小型,多
用于轻载和中等载
荷的应用场景。

公司工业齿轮箱产
品具有传动扭矩大、
可靠性高等特点,且
工业 可根据客户个性化
齿轮箱 需求进行定制。

公司工业齿轮箱产
品机型偏大型,多用
于重载大扭矩、强冲
击的应用场景。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两类减速机
产品的销售收入构成。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公
司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销售收入合计数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98.10%、98.54%、98.63%及 98.39%,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通用减速机 15,527.45 71.61 34,752.33 74.98 26,944.63 79.37 23,410.61 76.76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工业齿轮箱 5,806.57 26.78 10,961.60 23.65 6,510.02 19.18 6,509.11 21.34

配件及维修 350.14 1.61 634.26 1.37 495.35 1.46 578.24 1.90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自主品牌“通力”减速机产品,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销售减速机产品取得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等后形成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能够覆盖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公司盈利情况良好、盈利模式稳健。

2、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在采购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进度管理、采购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采购作业流程。公司采购部主要负责物资采购,具体职责包括按需求规划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时间周期、资金使用等,确保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生产和运营所需的各类物资。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铸件、钢材、锻件、轴承等。公司通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约定一般性商业条款,并按需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在采购订单中根据市场情况等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等要素,实际采购按采购订单具体约定执行。

针对主要原材料,公司采购部在调查和分析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进行采购决策、编制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具体而言,公司通常在营销中心获得销售订单后,由生产中心计划部根据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将其转换为物料需求,采购部根据物料需求、库存情况、市场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并跟踪原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此外,公司采购部持续进行市场调研,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审和考核。


3、生产模式

公司设有生产中心,在生产计划管理、加工作业管理、生产品质管控、外协加工管理、生产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仓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生产作业流程。公司生产中心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管理、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具体职责包括持续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实施技术改造、编制生产计划并贯彻落实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满足客户订单交期和产品质量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公司在零部件生产环节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当备库,在装配环节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公司生产中心根据销售订单的产品品类、数量、交期,并结合车间总体产能、原材料库存等情况进行测算分析,进而实现对各类零部件及产品生产数量和进度的全面把控。具体而言,公司通常在营销中心获得销售订单后,由生产中心计划部根据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该生产计划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公司减速机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中精加工等主要环节均采用自主生产方式,热处理、粗加工等少数环节利用委外加工方式。对于上述热处理、粗加工等委外加工服务,公司通常与供应商签订工件外包协议约定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条款,按需向供应商发出加工订单,并在加工订单中根据市场情况等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价格等要素,实际按加工订单具体约定执行。

4、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营销中心,在市场调研、营销战略、业绩目标、团队建设、品牌推广、客户开发、销售合同及销售服务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销售作业流程。公司营销中心主要负责公司的市场营销推广及销售业务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公司营销战略和销售策略、组建营销团队、组织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开发及维护客户、开拓国内外市场营销渠道、获取客户订单和市场预测信息等。

公司营销中心根据市场调研分析情况,结合公司的技术、生产、品牌等各项资源,制定公司营销战略,并对行业运用、目标客户、产品定位、价格制定、市场推广等作出规划。根据减速机所属通用机械的特性,公司营销中心通过国
内外行业展会、行业产品推介会、专业性行业杂志及网站等渠道推广公司品牌及产品、吸引目标客户。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具体如下:

(1)直销

直销模式下,公司部分直销客户为机电产品类贸易商,销售占比极小,除该类情形外,公司直销客户为公司的最终客户。公司主要依据产品生产成本、市场定位、市场价格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定销售指导价,向客户提供报价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公司与客户结算主要采用电汇与票据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客户信用情况、既往订单的履约情况等信息,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对于零星、采购金额较小的客户,公司一般采用款到发货的信用政策;对于合作年限较长、信誉较好的客户,公司结合客户信用情况、既往订单的履约情况等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

(2)经销

①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渠道构成情况

减速机是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用户的行业分布广泛。为有效开拓市场,公司在大力开拓直销渠道的同时,也正逐步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直销 19,162.50 88.37 40,802.15 88.03 30,186.98 88.92 27,488.79 90.13

经销 2,521.67 11.63 5,546.04 11.97 3,763.02 11.08 3,009.17 9.87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直销渠道,直销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 88%以上。同时,随着经销渠道的不断开拓,公司经销收入及其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逐年上升。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与经销商合作情况良好。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安排进货与销售。经销商购进公司产品后,非产品质量问题经销商不得退货。公司通过与经销商合作不断开拓市场,有助于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对经销商未明确按照代理级别划分,对纳入经销管理的经销商有区域划分,同时对于综合实力较强,发展合作意愿较强,减速机产品仅销售通力产品的客户纳入独家经销商,其他经销商纳入一般经销商。发行人经销商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经销收入占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最近一年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国茂股份 51.20%

宁波东力 38.97%

通力科技 11.97%

注:宁波东力为最近一年经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

发行人直销客户销售占比较高,客户结构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的产品类型、销售策略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所差异所致。

②经销的具体收入确认政策、收入确认依据

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安排采购与销售。公司在将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后对相关销售收入进行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客户不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主要经销商客户保持稳定,经销商新增和减少情况较少,经销商销售回款不存在大量现金和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内销模式下,发行人与经销商的交易运输模式主要系发货到终端,外销模式下,经销商一般按需下订单,经销商终端销售情况良好,经销商各期末存货较少。

③经销商信用政策及销售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不同经销商客户给予的信用政策以及划分依据如下:

项目 信用政策

经销商客户 原则上以款到发货为主,针对部分经销商根据合作期限、信誉度、
回款情况等综合条件给予一定的信用期


项目 信用政策

年销售额在 30 万以上的客户:根据销售规模不同给予 60-90 日信
用期

直销客户 年销售额在 10-30 万的客户:以款到发货为主,部分客户给予累
计不超过 30 天的信用期

年销售额在 10 万以下的零散客户:以款到发货为主

报告期内,发行人给予经销商的信用政策较为谨慎,不存在信用政策显著宽松于直销客户的情形,不存在对经销商的应收账款显著增大的情形。

④经销模式毛利率情况

A、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直销 31.65% 32.37% 31.19% 32.47%

经销 23.38% 22.35% 23.98% 28.4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直销模式下毛利率高于经销模式下毛利率的主要原因如下:

a、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协议约定,经销商利用自身的区域、客户、项目等资源优势负责通力科技产品的推广和品牌形象维护,公司向经销商提供的价格基于标准出厂售价进行下浮;

b、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客户差异:各期直销模式下销售额为 30 万以下客户数量超过 90%,该类客户多为零散订单,公司销售定价相对较高;而经销商客户较为集中,销售定价相对较低。

B、报告期内,经销业务分区域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销 18.58% 20.33% 21.80% 25.85%

外销 36.50% 28.95% 30.88% 32.93%

合计 23.38% 22.35% 23.98% 28.41%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下外销毛利率高于经销模式下内销毛利率,主要原因系发行人经销模式下减速机产品主要外销目的地为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该地区客户对通用机械设备的需求旺盛。发行人近年来积极扩展海外市场,与当地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良好的品牌认可度
和议价能力,客户粘性较高,产品定价较高,因此外销毛利率总体高于内销毛
利率。

C、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模式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国茂股份 - - 149,132.21 24.38% 118,208.79 24.85% - -

宁波东力 - - 62,927.32 25.56% 43,455.09 29.04% - -

通力科技 2,521.67 23.38% 5,546.04 22.35% 3,763.02 23.98% 3,009.17 28.41%

注 1:报告期内,国茂股份仅在其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当年度经销模式的主营业务

收入、毛利率以及同比变动情况,并据此可推断其 2020 年度相关数据。宁波东力仅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当年度经销模式的营业收入、毛利率以及同比变动情况,并据此可

推断其 2020 年度相关数据,此处采用其营业收入口径数据进行分析;

注 2:国茂股份、宁波东力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经销、直销模式的收入及毛利

率情况。

由上表可知,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和国茂股份经销模式下毛利率分别

比较稳定;宁波东力 2021 年度经销模式下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3.48 个百分

点。2020 年度公司经销模式下毛利率较国茂股份低 0.87 个百分点,较为接近,

2021 年度,公司经销模式下毛利率较国茂股份低 2.03 个百分点;2020 年度、

2021 年度,公司经销模式下毛利率分别较宁波东力低 5.06 和 3.21 个百分点。

上述差异,主要系由于公司与国茂股份和宁波东力在经销模式重要程度、产品
细分类型及销售收入占比、客户议价能力、针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调价幅度和
滞后时间等因素存在的潜在差异综合影响导致。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
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特征、业务特点及
自身发展战略,以及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供应情况、生产工艺情况、市场竞争情
况等因素,合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提升,最终形成
目前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模式的主要因素未出现重大变化,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发行人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专注于减速机行业,主要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主要产品方面,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逐步丰富、持续升级、迭代更新自主品牌“通力”系列减速机产品体系,并不断提升与改善产品性能。在主要经营模式方面,自设立以来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始终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在此过程中,公司与不同行业及地区的直销客户及相关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综上,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注:虚线框内工序主要由公司委托外部加工服务供应商完成;相关检验环节包括相应的探伤检查。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制订了公司运营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努力减轻公司的经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的环保系统和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噪声等。

公司具备处理上述环境污染物的能力,采取的主要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公司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由当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至当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漆房作业产生的废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

公司已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并配套设有送风系统与集气装置,喷漆及烘干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幕喷淋并经活性炭过滤后达标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经抽风装置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木箱、废边角料、废砂轮等。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漆渣、废油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等。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司生产形成的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漆渣、废油抹布、废活性炭、废
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由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4、噪声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噪声源主要是各生产车间的空压机以及车、钻、铣、磨、镗等各类机床产生。

公司对生产车间的空压机以及车、钻、铣、磨、镗等各类机床合理布局,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得公司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第 3 类排放标准,有效降低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2021 年 1 月 15 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出具《相关证明的复函》
(温环瑞函[2021]2 号),确认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日,通力科技
无环保行政处罚记录。

2021 年 7 月 14 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出具《相关证明的复函》,
确认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日,通力科技无环保行政处罚记录。

2021 年 9 月 1 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出具《证明》,证明通力科
技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日,无行政处罚
记录。

2022 年 1 月 7 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出具《相关证明的复函》,
确认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日,通力科技无环保行政处罚记录。

2022 年 7 月 6 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出具《相关证明的复函》,
确认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日,通力科技无环保行政处罚记录。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减速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345 轴承、
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之“C3453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等,主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及其减变速机分会、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及其重型基础件分会等。

(1)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负责组织拟订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承担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和智能制造发展。

(3)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及其减变速机分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是通用机械行业在中国境内唯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由通用机械行业和配套产品的“产学研用”企事业单位等自愿结成,按专业下设有减变速机等 12 个分会以及 2 个专业委员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以推动我国通用机械制造业发展为己任,发挥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通用机械行业及会员单位的发展提供各项服务;反映行业及会员单位的合理要求和愿望,协助政府做好行业工作;规范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及会员单位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4)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及其重型基础件分会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是从事冶金机械、矿山机械、物料搬运机械、重型锻压机械、大型铸锻件及其相关配套件生产、科研、设计、成套、教育等单位组成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按专业下设有重型基础件分会、物
流与仓储机械分会、重型锻压机械分会等分支机构。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行业调查,为政府在产业政策、 技术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建议;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对重大技改项目、技 术引进、科技攻关等进行立项论证和实施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目前,与公司所处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序号 颁布 颁布 法律法规 相关内容

时间 部门 政策名称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
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 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
1 2014 年 全国人大 国环境保护法》 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
4 月 常委会 (2014 修正) 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
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
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
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
2021 年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 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
2 6 月 常委会 国安全生产法》 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
(2021 修正) 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
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
全生产。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
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
2018 年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 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
3 12 月 常委会 国产品质量法》 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
(2018 修正) 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
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
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
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围绕重大装备、重点领域整机的配套需求,提
高产品的性能、质量和可靠性,重点发展一批
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强度、长寿命以及智能
2014 年 工业和信 《关于加快推进 化的基础零部件(元器件),突破一批基础条
4 2 月 息化部 工业强基的指导 件好、国内需求迫切、严重制约整机发展的关
意见》 键技术,全面提升我国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
件)的保障能力。

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促进绿色发展为
主攻方向,重点发展有利于提高产品可靠性、


序号 颁布 颁布 法律法规 相关内容

时间 部门 政策名称

性能一致性和稳定性的先进制造工艺,有利于
资源能源高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质量安全、
安全生产的绿色制造工艺,有利于提升自动
化、信息化、成套化水平的智能制造工艺,全
面提升基础工艺水平,加快先进基础工艺在生
产过程中的推广应用。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促进制造
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
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
2015 年 《中国制造 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满足经济社会
5 5 月 国务院 2025》 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重大技术装备的需求为目
标,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
完善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产业转
型升级,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制造文化,实现制
造业由大变强的历史跨越。

《中华人民共和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以提高制造业
6 2016 年 全国人大 国国民经济和社 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
3 月 会发展第十三个 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
五年规划纲要》 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面向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
周期,实施智能制造等重大工程,支持企业深
化质量管理与互联网的融合,推动在线计量、
在线检测等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大力发展网络
化协同制造等新生产模式。

推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强化制造业自动
《国务院关于深 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
2016 年 化制造业与互联 加快构筑自动控制与感知、工业云与智能服务
7 5 月 国务院 网融合发展的指 平台、工业互联网等制造新基础。

导意见》 实施融合发展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工程,推
动工业产品互联互通的标识解析、数据交换、
通信协议等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面向重点行
业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
能工厂建设,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组织开展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试点示范,为
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系统解决方
案。

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生产线自
动化改造,开展管理信息化和数字化升级试点
《智能制造发展 应用。建立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中小企业推进自
8 2016 年 工业和信 规划(2016-2020 动化、信息化的发展机制,提升中小企业智能
12 月 息化部等 年)》 化水平。整合和利用现有制造资源,建设云制
造平台和服务平台,在线提供关键工业软件及
各类模型库和制造能力外包服务,服务中小企
业智能化发展。

《关于促进制造 强化技术支撑作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开展
9 2019 年 工业和信 业产品和服务质 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丰富产品种类,满足
9 月 息化部 量提升的实施意 差异化消费需求。推广数字孪生、可靠性设计
见》 与仿真、质量波动分析等技术的开发应用,提


序号 颁布 颁布 法律法规 相关内容

时间 部门 政策名称

升产品质量设计和工艺控制能力。持续推进两
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动云计算、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
应用,支持建立质量信息数据库,开发在线检
测、过程控制、质量追溯等质量管理工具,加
强质量数据分析,推动企业建立以数字化、网
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

强化制造业设计理论、设计基础数据积累、设
计规范、设计标准、设计管理、设计验证等基
础工作。加大对设计创新项目和工业设计软件
《制造业设计能 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强化产品安全性、功能
10 2019 年 工业和信 力提升专项行动 性、可靠性、环保性等标准要求,规范信息交
10 月 息化部等 计划(2019-2022 互、用户体验、运行维护等设计标准,形成高
年)》 水平设计标准体系。鼓励社会团体、产业联盟、
高校院所和企业基于设计创新和专利制定团
体标准、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
国际标准。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保持制造业比
重基本稳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持自
《中共中央关于 主可控、安全高效,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
制定国民经济和 计和精准施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锻造
11 2020 年 中共中央 社会发展第十四 产业链供应链长板,立足我国产业规模优势、
11 月 个五年规划和二 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打造新兴产业
〇三五年远景目 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标的建议》 发展服务型制造。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
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航空航
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
《中华人民共和 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
国国民经济和社 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改
2021 年 会发展第十四个 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
12 3 月 全国人大 五年规划和 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扩大轻
2035 年远景目 工、纺织等优质产品供给,加快化工、造纸等
标纲要》 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
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
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
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

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对发行人所处 行业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信息技术与制造业 融合、智能化水平提升等活动,营造了有利于行业与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对 公司生产经营与未来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与推动作用。


(三)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减速机行业的特点

减速机属于通用设备,是各类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减速机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领域,下游行业多元化特征较为明显,主要包括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因此,减速机行业的市场需求受单个下游行业的影响相对较小。

(1)全球减速机行业概况

伴随世界各国的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全球资本形成近年来整体保持了较高水平。资本形成是反映净投资规模的重要指标,它等于一定时期内资本资产总投资扣除折旧和其他有形损耗后的新增资本。其中,固定资本形成对减速机行业市场需求存在重要影响。

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2011-2020 年全球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由 17.45 万亿
美元增长至 22.00 万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2.61%。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目前,全球市场上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减速机厂商如 SEW、FLENDER等,多数来自德国、意大利、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其在减速机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工艺等领域长期保持行业领先。该等厂商的减速机产品凭借精度、可靠性、使用寿命等方面的性能优势,占据了较大的全球市场份额,在高端市场具备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


全球减速机行业具有市场规模大、配套厂商多等特征,行业内众多厂商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行业集中度较低。

(2)我国减速机行业概况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名义增量达到 6.5 万亿元,制造业增加值长期位居世界首位。2020 年,我国经济总量突破了 100 万亿元大关,到 2021 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连续三年超过 1 万美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2-2021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 53.86 万亿元
增长至 114.37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8.7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2-2021 年我国工业增加值由 20.89 万亿元增
长至 37.26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6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减速机具有下游应用领域广泛的特点,其行业市场规模随我国经济发展而持续增长。与此同时,我国高度重视扶持实体经济,一系列国家产业政策相继推出。2015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 2025》,明确提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强调统筹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同样有力推动了减速机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
得益于我国经济总量增长与国家相关政策营造的有利环境,我国减速机行业等通用设备制造业近年来整体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态势。根据前瞻产业研究
院预测,2021-2026 年我国减速机行业市场规模将从 1,258 亿元增长至 1,605 亿
元,年复合增长率可达 4.99%。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公司引用的前瞻产业研究院公开发布和销售的《中国减速机行业市场前瞻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中部分数据,引用数据及其来源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相关数据是公开的,并非专门为编写本招股说明书而准备。公司为获得中国减速机行业市场前瞻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按市场价格支付了订购费用。

(3)我国减速机行业发展特点

目前,我国减速机行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①行业规模和实力迈上新台阶,行业整合速度加快

减速机作为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在工业发展特别是装备制造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进入 21 世纪,我国减速机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与产品产销量均实现了较快增长。目前,我国减
速机行业已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以及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产业集中区,各类减速机产品的综合供应能力较强,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由于行业内中小型企业难以满足持续增长的资本投入需求、不断提升的技术质量要求,下游客户特别是大型客户愈发倾向于与行业内大中型知名企业进行长期合作。因此,我国减速机行业的各类资源正加速向国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集中,行业整合速度有所加快。

②国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研发能力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

近年来,国茂股份、宁波东力、通力科技等一批国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迅速崛起。该等企业大力投资引进自动化、数控化、智能化的制造装备,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持续推进新产品开发和升级换代,能够适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

在此背景下,我国减速机行业从早期仅涉及中小型通用减速机生产,现延伸到大型轧机、大型球磨机、大型辊压机等重型设备的配套减速机设计和生产,再到盾构机、风力发电、海洋平台等高技术装备的专用齿轮箱的研发和制造,目前产品线已基本覆盖了主要减速机类别,明显缩小了与国外企业同类产品在结构设计、质量控制、功率密度、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等方面的差距,相关产品的国产化率不断提高。

2、减速机行业上下游情况


(1)上游行业情况

减速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铸件、钢材、锻件、轴承等,因此减速机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与通用设备制造业。我国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与通用设备制造业发展成熟,相关产品的市场供应较为充足,但铁、铜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对减速机行业的采购成本存在一定影响。

(2)下游行业情况

作为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减速机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目前,减速机的主要下游行业情况如下:

①冶金行业

冶金产品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冶金行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等特点,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冶金行业面临的经济形势和发展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2019 年,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了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引导冶金行业站在新的历史方位谋划转型升级,加快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该目录针对冶金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在“鼓励类”中整合了部分高性能钢材品种、全流程质量管控、前沿前瞻性工艺技术,以及有色金属新材料发展重点方向等内容,大力推进冶金行业重点解决关键产品的生产应用配套核心技术,全面提升和改进产品质量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和一致性,提高产品的有效供给水平,促进冶金行业尽快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共性技术,整体提升我国冶金行业核心竞争力。

受此影响,近年来我国以钢材产量为代表的冶金行业整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7-2021 年我国钢材产量由104,642 万吨增长至 133,667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6.31%,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冶金行业及其上游的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开采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大规模使用采掘设备、选矿设备、输送设备、轧制设备等工业装备,如连铸机、大型轧机、斗轮机、磁选设备等,而该等工业装备的传动系统通常均配备减速机产品作为重要基础部件。因此,未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关投资力度不断加强、冶金及相关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减速机产品的市场需求将迎来较大幅度的持续提升。

②化工行业

化工行业特别石化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产品覆盖面广,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对稳定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保障国防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石化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对外合作取得积极成效。

为解决当前仍存在的产能结构性过剩、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布局不合理、安全环保压力加大等问题,加快石化产业整体转型升级的步伐,国务院于2016 年 8 月印发了《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要统筹优化产业布局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具体措施包括完善石化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沿海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炼油、乙烯、芳烃新建项目有序进入石化产业基地;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装置,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减少排放,提高综合竞争能力;鼓励建设加氢裂化、连续重整、异构化和烷基化等清洁油品装置,及时升级油品质量。

受此影响,近年来我国以乙烯产量为代表的化工行业整体规模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7-2021年我国乙烯产量由1,822 万吨增长至 2,826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11.60%,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大规模使用搅拌设备、研磨设备、分离设备等工业装备,而该等工业装备的传动系统通常均配备减速机产品作为重要基础部件。因此,未来我国石化产业等化工行业的转型升级,将带动减速机产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③环保行业

2021 年 2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
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作为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减速机产品在分离设备、分拣设备、粉碎设备、水处理和固废处理设备等相关环保设备和回收设备中应用广泛。

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20年我国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454.26亿元,其中治理废水项目完成投资 57.39 亿元,治理废气项目完成投资 242.37 亿元,治理固体废物项目完成投资 17.31 亿元。由此可见,我国环保相关产业投资将为减速机产品提供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④能源行业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
出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完善产供储销体系,增强能源持续稳定供应和风险管控能力,实现煤炭供应安全兜底、油气核心需求依靠自保、电力供应稳定可靠,同时还要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规划管控,提升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我国以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代表的整体能源开发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7-2021 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由 358,867 万吨标准煤增长至 433,000 万吨标准煤,年复合增长率为 4.81%,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近年来,能源相关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升级,新能源等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快。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应当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中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锂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部件,其电芯制造设备包括搅拌机、涂布机、辊压机等,而减速机产品在上述生产设备中有着广泛应用。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
量分别为 354.5 万辆和 352.1 万辆,均创历史新高,同比分别增长 159.52%和
157.57%。由此可见,我国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产业的未来大规模投资,将拉动减速机产品市场需求大幅提升。


⑤制药行业

党中央在第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根据我国发展战略制定了《“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纲要要求提升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发展专业医药园区,支持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构建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争取到 2030 年实现医药工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迈进,跨入世界制药强国行列。

医药行业在原料药、中间体及制剂的生产过程中,通常大规模使用反应釜、研磨机、离心机、灌装机、制丸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而减速机是该等工业装备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医药行业规模预计将保持较快增长,相关生产设备的新增及更新需求旺盛,这将为减速机产品带来更大的市场需求。

3、减速机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减速机的下游行业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客户在精度、可靠性、耐用性、传动效率、高功率密度、噪音等方面对于减速机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

机器人伺服驱动系统所需使用的精密减速机已成为一个重点研发方向,目前国内高精度减速器的供应尚未出现批量稳定的系列化产品。精密传动技术发展的关键,除了精密零件加工、装配工艺和试验测试技术外,在产品的传动机理和结构形式方面,仍有待相关企业进行更高水平的研究和开发,以形成自主的精密传动技术体系。

除精密减速机外,当前行业重点研发方向还包括重载高可靠性传动装置、高速传动装置与智能传动产品。其中,重载高可靠性传动装置主要为应用于轨道交通、高铁、海洋与船舶工程、核电工程的高可靠性齿轮箱、联轴器、制动器及软起动复合传动装置等产品;高速传动装置主要为应用于能源、航空航天、石油化工、冶金、船舶与动力工程等行业的专用高速行星传动装置、高速齿轮传动装置、高速联轴器、高弹联轴器等系列产品;中国制造 2025 所引领的各类智能传动产品,主要为应用于各种智能设备或生产线上的,包括智能控制与执行机构的综合传动系统等。


(四)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减速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之“C3453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申报的行业类别,符合创业板行业范围。

2、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发行人技术发展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减速机行业,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并立足于减速机产品的当前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趋势,本着“专业化、模块化、系列化”的开发宗旨,坚持推动减速机相关技术与产品的创新、创造、创意,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经过十余年的不断积累与沉淀,公司对减速机行业技术特点、下游行业多元化应用需求以及行业未来整体发展趋势形成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公司坚持以
市场与行业技术发展为导向的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主要针对当前掌握的用户实际需求、产品功能瓶颈、行业新技术等事项开展相应的研究与开发。公司研发方向除解决近期市场、客户的诉求外,还对减速机行业和上下游行业的产品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把握,对相关领域进行前瞻性研发,持续地将技术发展同公司经营相结合,保持最新技术的成果转化,以保障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地位,积极探索和提高本行业的技术应用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 1,064.98 万元、1,170.94 万元、1,932.83 万元和952.49 万元,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公司作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减速机厂商,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各环节注重创新、创造和创意水平的持续提升,不断满足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等行业对于减速机产品高可靠性、高耐用性、高传动效率、高功率密度、低噪音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2)发行人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经过长期而持续的市场调研、技术探索与生产实践,公司在减速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服务等方面已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储备,并成功实现产业化应用。目前,公司拥有减速机传动结构设计开发技术、减速机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技术、减速机精益生产技术以及减速机定制化设计开发技术四大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涵盖减速机产品研发与生产的关键领域。通过核心技术的应用,公司减速机产品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较好地满足下游不同行业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公司凭借相关技术成果取得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并成功应用于多种型号规格的减速机产品,改善了产品性能、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得公司减速机产品具
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境内专利授权合计
33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公司先
后建立了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温州市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了浙江省民营科技创新奖、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奖项,并作为起草单位参与了 4 项减速机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的制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新产品研发项目 17 项,其
中 11 项已完成,公司新产品研发相较于同行业企业具备一定先进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 952.49 1,932.83 1,170.94 1,064.98

营业收入 21,889.89 46,731.23 34,324.14 30,728.2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4.35% 4.14% 3.41% 3.47%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研发人员为 59 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
例为 12.19%。公司收入水平和发展规模与国茂股份、宁波东力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公司目前在研发投入的绝对金额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距,但公司目前的技术能力和研发水平与公司当前的经营规模相匹配,研发投入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加。公司减速机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等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公司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科技创新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减速机行业,在研发与生产等方面积累了多项专利和核心技术,覆盖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等关键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减速机的生产、销售及服务,具体包括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减速机配件、减速机维修等产品及服务,公司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密切相关,公司核心技术贡献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与增长。

公司长期围绕减速机高可靠性、高耐用性、高传动效率、高功率密度、低噪音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逐步构建了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减速机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平台。近年来,公司的科技创新较为集中地体现于公司四大核心技术,包括自主研发并掌握的减速机传动结构设计开发技术、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技术、精益生产技术以及定制化设计开发技术。公司科技创新成果较为丰富,截至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境内专利 33 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
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


公司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隐形冠军”、温州市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并获得浙江省民营科技创新奖、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奖项,同时作为起草单位参与了 4 项减速机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制定。

依靠不断完善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全面提升在减速机领域的创新能力。

(2)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公司减速机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等行业领域,客户数量较多,客户群体具有行业分布广泛、产品需求多元化等特征。在各细分市场领域,公司结合行业特性设计了专业化程度高、适用性强的减速机产品,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同时,公司通过对不同行业的深入调研,结合多年的产品设计经验,对减速机传动结构、加工工艺、润滑方式、密封结构等方面进行定制化设计,大幅提高产品的特定技术性能及行业适用性,最大限度地在行业客户的关键需求方面达到或超过客户要求的性能指标。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拥有多年减速机产品营销经验,熟悉公司产品的结构、性能、应用特点,能与客户进行高效的商务交流与技术沟通,精准把握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与售后全流程服务。

(3)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减速机在原动机和工作机之间起着匹配转速和传递且增大扭矩的作用。绝大多数工作机负载大、转速低,不适宜用原动机直接驱动,需通过减速机来降低转速、增加扭矩,因此绝大多数工作机均需要配用减速机。作为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减速机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因此,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将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与下游行业紧密结合,深入不同行业进行调研,产品的生产既包含了新兴行业的发展需求,又包含了传统的生产制造。公司持续将产品研发设计与传统生产制造相结
合,公司减速机产品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产品型号和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产销规模不断扩大。

4、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盈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营业收入 21,889.89 46,731.23 36.15 34,324.14 11.70 30,728.29

营业成本 15,098.55 32,084.40 34.49 23,855.87 14.41 20,851.44

营业毛利 6,791.33 14,646.83 39.92 10,468.27 5.99 9,876.85

营业利润 4,207.39 9,415.35 49.81 6,284.66 47.95 4,247.88

利润总额 5,082.23 10,335.78 61.60 6,395.75 49.90 4,266.55

净利润 4,455.83 9,055.16 64.18 5,515.30 48.10 3,724.15

归属于发行人 4,455.83 9,055.16 64.18 5,515.30 48.10 3,724.15
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营
业收入和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均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已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已形成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商业模式,依靠核心技术形成较强成长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业务发展具有成长性,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

(一)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减速机行业,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过十余年的成长与发展,形成了多规格、高品质的系列化减速机产品。

公司现已成为我国减速机行业的知名企业之一,公司与公司负责人分别担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减变速机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与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
重型基础件分会副理事长,并被评为 2020 年浙江省“隐形冠军”,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公司减速机产品在技术、品牌、质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多种产品获得省级工业新产品等相关认定。公司凭借长期优质客户服务,形成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良好的市场口碑,自主品牌“通力”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二)公司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技术水平及特点详见本节之“七、公司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核心技术”的相关内容。

(三)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公司处于减速机行业,国内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国茂股份、宁波东力。上述同行业公司具体介绍如下:

1、国茂股份(603915.SH)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3 月,于 2019 年 6 月在上交
所主板上市。国茂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减速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减速机。国茂股份是减速机领域产品线比较齐全的公司之一,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国茂股份齿轮减速机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可比性较高。2021 年度,国茂股份齿轮减速机业务实现收入 213,104.32 万元、收入增长率 30.20%、毛利率28.14%,与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36.15%、综合毛利率 31.34%具有一定相似性。

2、宁波东力(002164.SZ)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6 月,于 2007 年 8 月在深交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传动设备产品包括专用齿轮箱、非标齿轮箱、传动装置等,产品规格涵盖微型齿轮箱到大功率重载齿轮箱。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可比性较高。2021 年度,宁波东力传动设备业务实现收入 140,861.57 万元、收入增长率 31.75%、毛利率 26.52%,与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36.15%、综合毛利率 31.34%具有一定相似性。


(四)公司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过十余年的不断积累与沉淀,对减速机行业自身技术特点、下游行业多元化应用需求以及行业未来整体发展趋势形成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公司系国内同行业企业中掌握全系列齿轮减速机设计技术的少数企业之一,在研发与生产等方面积累了多项专利和核心技术,覆盖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等关键领域。

通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发展需要的四大核心技术,且四大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且具有一定的行业先进性。同时,公司在关键工序方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核心技术工艺,有效提高了产品质量及其稳定性,降低了产品零部件加工成本,大幅提升了加工效率。公司注重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注重解决行业难点,在研项目及未来计划开展研发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良好的应用前景。

公司注重技术创新,研发团队稳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
发人员 59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2.19%。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均
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 1,064.98 万元、1,170.94 万元、1,932.83 万元和 952.49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7%、3.41%、4.14%和 4.35%,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研发投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34.72%。

公司先后建立了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温州市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了浙江省民营科技创新奖、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奖项,并作为起草单位参与了 4 项减速机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制定。与此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境内专利 33 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
外观设计专利 6 项。

2、产品优势

公司始终注重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专注于行业主流产品齿轮减速机的研
发和生产,产品在国产同类减速机产品中具备较高的认可度。公司减速机产品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为产品系列丰富、性能品质高、定制化成熟,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系列丰富:公司已形成 R、K、S、F、H、B、P 等减速机全系列产品,现有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各传动机械领域,并可作为大型轧机、大型球磨机、大型辊压机等重型设备的配套减速机,公司系列化减速机可满足下游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同时,公司结合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逐步研制开发例如海工装备、新能源、生物质加工、捏合机等细分市场领域减速机,为后续公司拓展细分领域减速机市场打下基础。同时,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专注于行业主流产品齿轮减速机的研发和生产,齿轮减速机因其传动效率高、传递功率范围广、结构灵活、可以满足各种工况要求等特点,更具市场竞争力;

(2)性能品质高:公司建立了较高标准的生产车间,引进德国纳尔斯数控成型磨齿机、德国利勃海尔数控蜗杆砂轮磨齿机、克林根贝格数控齿轮测量仪、德国 Leitz 高精度三坐标测量机、西门子全集成综合控制电封闭齿轮箱性能试验台等各类国产和进口的先进加工设备及检测设备,并应用以车代磨精加工技术、大模数齿轮高效磨齿加工技术、高能光整复合加工技术、全工序加工等零部件加工工艺,有效提升了齿轮、箱体、轴类等核心部件的整体精度、抗疲劳强度等性能,实现了较高的减速机生产制造水平,保证了减速机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可靠性;

(3)定制化成熟:针对各细分市场领域,公司结合行业特性设计了专业化程度高、适用性强的细分市场领域的减速机产品,能够满足减速机在特殊工况下的运行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完全定制化减速机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1,176.81 万元、1,093.54 万元、1,769.84 万元和 1,262.65 万元。

3、品牌优势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通力”系列减速机。公司一直注重品牌形象,经过多年发展,“通力”品牌已在我国减速机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逐步丰富、持续升级、迭代更新自主品牌“通力”系列减速机产品体系,并不断提升与改善产品性能,多项产品获得了省级工业新产品等相关认定。

公司现已成为国内减速机行业的知名企业之一,2020 年荣获“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自主品牌“通力”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报告期内,公司减速机产品的销售收入均来自于自有品牌销售,公司销售的产品均贴有自主品牌
“通力”标识。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0,728.29 万
元、34,324.14 万元和 46,731.23 万元,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 23.32%。得益于自主品牌“通力”的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营业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

公司已直接或间接与中国一重、中国二重、中国中冶、中粮集团、青山控股、齐鲁制药、宁德时代等下游知名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且产品被运用于 2022年北京冬奥会主火炬提升、中央电视台春晚舞台等各种大型项目中。同时,公司减速机产品出口至东南亚、南美等地区,获得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

4、工艺与质量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在减速机领域深耕细作,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一方面,公司在生产实践过程中,不断优化生产工艺,针对公司产品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通过各类工装夹具自主设计、开发及持续改进,产线排布优化,实现较高程度的自动化,大幅提升了多品种柔性制造能力。

公司建立了较高标准的生产车间,通过引进国产及德国、日本、韩国等国高精度数控磨齿机、数控加工中心及各类数控机床等先进加工设备,以及三坐标检测仪、自动化高精度齿轮检查机、整机性能试验台等检测试验设备,并应用精细车削技术、高能光整复合加工技术、抛丸强化技术、高速高效滚齿技术、三截面磨齿技术、全工序加工等零部件加工工艺,有效提升了齿轮、箱体、轴类等核心部件的整体精度、抗疲劳强度等性能,实现了较高的减速机生产制造水平。

公司通过了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等资质认证,产品生产制造环节达到较高的质量与环境管理水平。公司
已按精益生产的要求建立了多个部件及装配生产集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曾获“温州市市长质量奖”。

5、直销占比较高优势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方式,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销售模式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收入占比

项目 销售模式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直销 - 48.80% 45.23% -
国茂股份

经销 - 51.20% 54.77% -

直销 - 61.03% 64.89% -
宁波东力

经销 - 38.97% 35.11% -

直销 88.37% 88.03% 88.92% 90.13%
发行人

经销 11.63% 11.97% 11.08% 9.87%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 2019 年度按销售模式划分的收入占比情况;

注 2:由于未披露主营业务相关数据,宁波东力数据系按销售模式划分的营业收入占比;

注 3:国茂股份、宁波东力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经销、直销模式的收入情况。
直销占比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直接面向客户,更贴近市场需求,便于更好地为客户服务;通过与客户保持良好且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加了公司的客户粘性;同时,直销模式毛利率相对更高。

(五)公司竞争劣势

1、规模相对较小,产能受到一定限制

伴随着下游行业的高速发展,减速机产品市场订单不断增加,公司现有的产能已经难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增长,并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

公司虽已采取优化生产工艺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产能瓶颈,但仍不能根本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公司急需在未来较短时间内扩大核心产品的生产规模,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巩固市场竞争优势。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产能将得到显著提升。


2、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实力不足

公司自设立以来,融资渠道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融资。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市场开发的广度和力度不断加强,资金已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公司依靠内部积累、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融资的方式将制约公司对技术研发的投入、生产规模的扩大。

公司作为快速发展中的减速机制造企业,未来在设备购置、研发投入、业务拓展等方面均需要充足资本投入。同时,为了拓展减速机高端市场,提高零部件加工精度、产品质量和性能等,需要购入国内外先进的加工设备、检测设备和计算分析软件,引进和培养经验丰富的高水平人才,因此公司资金需求不断增大,融资渠道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对技术研发的投入、生产规模的扩大。

(六)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我国减速机高中低端市场竞争格局情况

(1)我国减速机市场呈现两级分化趋势,行业竞争格局逐渐优化但仍然较为分散

20 世纪 90 年代,以 SEW、FLENDER 为代表的国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进
入我国市场,彼时国内通用减速机行业尚未迎来高速发展期,SEW、FLENDER等外资企业通过其品牌影响力及技术实力在减速机市场提前布局,从而牢牢占据了减速机高端市场。

进入 21 世纪后,我国减速机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与产品产销量均实现了较快增长,此时减速机行业形成了外资品牌占据主要高端市场,而众多小而分散的国产品牌处于低端市场的市场格局。

近年来,下游行业需求升级驱动减速机品牌分层,多元化需求对减速机企业的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产品性能、交付能力、定制化设计等均成为减速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此背景下,中端市场扩容促进行业竞争格局逐渐优化,低端市场占比持续下降,减速机市场逐渐呈现两级分化趋势。行业市场格局也逐渐演变为外资企业仍占据着主要的减速机高端市场,而国茂股份、宁波东力、通力科技等企业依靠品牌经营和技术积累跻身国产领先品牌,在我国减
速机中端市场拥有一定地位,并逐渐向高端市场渗入,但市场份额仍然较低,中小、小微企业则凭借庞大的应用市场及中低端产品的价格优势占据了我国减速机市场中的大部分中低端市场份额。

2011 年、2019 年减速机行业品牌市场份额

时间 高端市场 中端市场 低端市场

2011 年 20%-30% - 70%-80%

2019 年 25% 50% 25%

数据来源:华安证券 2020 年 1 月 14 日《国茂股份:内资通用减速机龙头,多维布局
加速成长》

综上,近年来由于减速机下游设备制造企业对减速机质量与性能的要求提高,以国茂股份、宁波东力、通力科技等为代表的企业通过持续的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提高自身竞争力,并与中小、小微企业逐步拉开差距成为国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该等企业逐步占据我国减速机中端市场。中端市场不断扩容,低端市场占比则持续下降,使得我国减速机市场竞争格局呈现两级分化趋势,行业竞争格局逐渐优化,但国内众多中小、小微企业仍然占据我国减速机市场中的大部分中低端市场份额,整体来看,我国减速机市场竞争格局仍然比较分散。
(2)我国减速机高中低端市场分布及主要企业市场份额占比情况

SEW、FLENDER 等外资企业凭借自身品牌知名度及其减速机产品在承载能力、运动精度、传动效率、使用寿命及可靠性等“高、精、广”相关技术指标方面的优势,在高端市场具有领先地位。根据信达证券发布的《20210117 周报:通用减速机全球市场格局》统计数据显示,目前 SEW、FLENDER 等外资企业在我国减速机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占比约为 20%,外资企业主打减速机高端市场,我国减速机的高端市场主要被外资企业占据;以国茂股份、宁波东力、通力科技等为代表的国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在我国减速机中端市场拥有一定地位,整体市场占有率在 20%左右;而国内众多中小、小微企业覆盖了我国减速机市场大部分中低端市场份额,在整个减速机市场中的份额占比高达 60%左右。
我国减速机行业高、中、低端市场分布情况如下:

序 市场 特点 应用领域 企业分布

号 分类

1 高端 ①可靠性和精密度高,可进 主要应用于航空航 以 SEW、FLENDER 为代


序 市场 特点 应用领域 企业分布

号 分类

市场 行高速传动; 天、海工装备、轨 表的外资企业具有领先地
②该类配套减速机属于重 道交通、高端冶金 位,以国茂股份、宁波东
大装备的核心部件,对整套 等高精尖行业,同 力、通力科技等为代表的
设备的运转起到关键作用 时可应用于传统行 国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逐
业 渐渗入

综合考虑性价比等因素,
国产品牌在中端市场具备
①对减速机的可靠性、精密 竞争优势。以国茂股份、
度要求相对高端市场较低, 主要应用于化工、 宁波东力、通力科技等为
2 中端 输入转速一般为中低速运 起重、输送、能源、 代表的国内领先的减速机
市场 行,以传递动力为主; 环保、建材等传统 企业在中端市场占据一定
②该类配套减速机属于设 行业 的市场份额;而中端市场
备的常规部件 其余大部分市场份额仍主
要由国内众多中小、小微
企业占据

①对减速机的可靠性、精密

度没有特定要求,以传递动

力为主; 主要应用于部分低

低端 ②减速机配套设备附加值 端的输送、搅拌、

3 市场 低,属于一般设备; 建材、矿山设备制 国内众多中小、小微企业
③减速机配套设备市场竞 造中

争力较弱,客户对减速机价

格比较敏感,以低价竞争为



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减变速机分会统计数据及分析估算,2018 年度
至 2020 年度,国内通用减速机行业实现销售收入分别约为 460 亿元、500 亿元
和 550 亿元。以 2020 年减速机(或传动设备)销售额作为统计口径测算国内各主要通用减速机企业的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国茂股份 宁波东力 通力科技

2020 年减速机(或 215,812.64 106,914.76 33,950.00
传动设备)销售额

市场份额 3.92% 1.94% 0.62%

注:根据信达证券发布的《20210117 周报:通用减速机全球市场格局》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外资企业在我国减速机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占比合计约为 20%。

综上,目前 SEW、FLENDER 等外资企业在我国减速机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占比约为 20%,该等企业的减速机在可靠性、精密度、输入转速等方面可满足航空航天、海工装备、轨道交通、高端冶金等高精尖行业需求,主打减速机高端市场,我国减速机的高端市场主要被外资企业占据;以国茂股份、宁波东力、
通力科技等为代表的国内领先的减速机企业在我国减速机中端市场拥有一定地位,整体市场占有率在 20%左右,该等企业的减速机主要应用于传统行业,虽然可靠性、精密度等方面相对高端市场较低,但通过自身品牌经营及多年的技术积累,在国内减速机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并逐渐向高端市场渗入;而目前我国整体的减速机市场中高达 60%左右的市场份额仍然被国内众多中小、小微企业占据,覆盖了我国减速机市场大部分中低端市场份额。

2、发行人主要产品定位情况

目前,发行人产品主要定位于我国减速机中端市场,并逐步向高端市场渗入。公司是国内同行业企业中掌握全系列齿轮减速机设计技术的少数企业之一,始终注重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司产品在国产同类减速机产品中具备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公司已拥有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等系列化减速机产品,两者均被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等国民经济各领域,客户可以根据自身对于减速机的需求,向公司采购相应产品。此外,公司减速机产品可作为大型轧机、大型球磨机、大型辊压机等重型设备的配套减速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在原有减速机产品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特定细分市场领域的减速机研发,例如公司通过技术攻关成功研制出自升式海上移动平台用齿轮箱,解决了设备润滑冷却要求,攻克了在盐雾腐蚀等恶劣环境下实现减速机正常运行及维护的技术难点,为公司拓展海工装备细分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成功研制的 TLJ 系列平行轴齿轮减速机,能够满足捏合机物料混合搅拌领域的工况要求,填补了公司捏合机细分市场领域的空白等。该等全新领域的新产品研发为公司打开新的细分市场提供了技术支撑,成为了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国际领先的减速机生产企业为标杆,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现有产品升级的力度,重点开发各应用领域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减速机产品,以满足客户对于产品不断提升的需求,逐步缩小自身与外资企业的差距。同时,公司将盾构机、风力发电、海洋平台、高端冶金等高技术装备的专用齿轮箱作为未来进一步研究开发的方向,该等细分领域对产品的综合性能及品质具有更高要求,市场竞争壁垒较高。


公司目前已针对自身发展建立符合现实需要的研发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随着下游产业升级、抢占高端市场、持续拓宽下游领域等需要,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不断积累和更新核心技术,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外部技术人才及内部培养扩大研发团队、加强与高校及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等方式,持续提高研发实力以适应行业的技术、工艺及产品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将继续引进先进加工和检测设备,引入先进的齿轮啮合等仿真技术,从而缩小产品在质量、性能等方面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差距。

3、行业发展机遇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我国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建成了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产业体系,有力推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显著增强综合国力,支撑我国世界大国地位。然而,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制造业仍然大而不强,在自主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结构水平、信息化程度、质量效益等方面差距明显,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

综合考虑未来国际发展趋势和我国工业发展的现实基础条件,根据走中国特色工业化道路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国务院在《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了制造强国的若干发展目标,加快实现我国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的转变,其中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任务和重点包括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等。

《中国制造 2025》明确指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工业基础能力薄弱是制约我国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的症结所在,因此要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引导各类要素向基础领域集聚。

近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工业增加值由 2012 年的 20.89 万
亿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37.26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64%。减速机是工业传
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
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我国相关产业政策的不断推出与工业整体规模的持续扩大为减速机等工业基础部件产业发展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未来,伴随着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进一步推进,在我国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的进程中,包括减速机在内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将迎来良好的快速发展机遇。

4、行业发展挑战

在全球减速机领域,以 SEW、FLENDER 等为代表的国际厂商起步较早、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知名度高,在高端减速机产品市场一直保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随着我国制造业的持续发展,下游客户对减速机技术水平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国际厂商除在国内市场建立销售渠道外,同时还在国内投资设立生产基地,这将给我国本土减速机制造企业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

虽然我国减速机生产企业保持了较高的性价比及较快的技术追赶速度,已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与国际厂商竞争的实力,但在高端减速机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客观上仍需要时间。目前,我国减速机行业受高端设计分析技术及软件方面科研力度不足等因素限制,专用高精尖减速机产品自主开发能力尚比较薄弱,例如大功率高速行星传动、高端机器人减速器及精密伺服传动等。

随着市场对减速机的需求逐渐向高端化方向发展,减速机行业转型升级进程加快。同时,我国减速机行业的行业标准也在不断完善,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整个行业规范性也将日趋加强。

(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三、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之“(三)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1、经营情况对比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传动设备、减速机、电器机械及器材、机
械零部件、电机制造、加工;普通机械、
电器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家用电
国茂股份 2013 年 3 月 47,323.24 器、家具、木制品、针纺织品、纺织原料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传动设备、齿轮箱、电机、门控系统、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研发、制造、销售、
技术咨询;普通货物的仓储;实业项目投
宁波东力 1998 年 6 月 53,217.37 资及其咨询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批
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齿
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齿轮和
通力科技 2008 年 11 月 5,100.00 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
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高速精
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资料来源:Wind、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公司定期报告

2、市场地位对比

上述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各有特点,各家公司的主要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均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技术实力。

公司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国茂股份 470,834.57 294,428.70 46,038.94

宁波东力 235,777.75 161,466.18 33,277.21

通力科技 56,572.93 46,731.23 9,055.16

资料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3、技术实力对比

公司 技术实力情况 研发投入情况

名称

公司从事减速机行业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对本

行业的技术要求、下游应用领域及未来发展趋势

有较深刻的认识,在产品核心技术、专业技术人 国茂股份 2021 年研发投入为

才等方面都有了深厚的积累。 11,252.74 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
公司拥有模块化设计、精益生产技术、有限元分 营业收入比例为 3.82%;研发人
国茂 析、锌基合金材料应用、锥面包络蜗轮蜗杆啮合 员为 308 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
股份 副、锥面迷宫密封结构等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 司总人数比例为 12.55%。

术普遍应用于公司的各类产品,显著提高产品的 2022 年 1-6 月,国茂股份研发投
市场竞争力。 入为 6,653.20 万元,占当期营业
2020 年,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收入比例为 4.94%。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

境内专利 181 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27 项、境外

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3 项。

宁波 截至宁波东力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其拥有 宁波东力 2021 年研发投入为

东力 专利 9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公司建有浙江 6,592.09 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


公司 技术实力情况 研发投入情况

名称

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 营业收入比例为 4.08%;研发人
院,与知名院校建立长期的科研合作,通过多年 员为 209 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
积累掌握了先进的硬齿面齿轮制造技术、高效电 司总人数比例为 11.88%。

机制造技术和模块化减速机集成技术,作为组长 2022 年 1-6 月,宁波东力研发投
单位负责起草了《中国齿轮行业中小功率工业通 入为 3,307.68 万元,占当期营业
用减速箱》、“浙江制造”标准《F/K/R/S 系列模 收入比例为 4.78%。

块化减速机》等标准。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

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

减速机行业,本着“专业化、模块化、系列化” 2021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

的开发宗旨,不断规范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1,932.8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先后获 比例为4.14%;研发人员为55人,
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比例
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 为 11.73%。

公司 中心、浙江省“隐形冠军”、温州市领军企业、 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并获得 952.4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浙江省民营科技创新奖、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奖 例为 4.35%;研发人员为 59 人,
项,同时作为起草单位参与了 4 项减速机国家标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比例
准与行业标准的制定。 为 12.19%。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境内专利授权

合计 33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

资料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4、关键业务数据、指标对比

衡量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和指标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毛利率和资产周转能力等。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关于上述数据和指标的比较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产能、产量与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减速机产品的产能、产量与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 3.23 6.45 6.45 6.45

产量 3.95 9.34 7.54 6.35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利用率 122.29% 144.81% 116.90% 98.41%

2、产量、销量与产销率

报告期内,公司减速机产品的产量、销量与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量 3.95 9.34 7.54 6.35

销量 3.80 9.05 7.52 6.32

产销率 96.20% 96.88% 99.73% 99.54%

(二)销售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通用减速机 15,527.45 71.61 34,752.33 74.98 26,944.63 79.37 23,410.61 76.76

工业齿轮箱 5,806.57 26.78 10,961.60 23.65 6,510.02 19.18 6,509.11 21.34

配件及维修 350.14 1.61 634.26 1.37 495.35 1.46 578.24 1.90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配件及维修三大类减速机产品及服务。其中,通用减速机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较高,保持在 71%以上。

2、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渠道构成情况

减速机是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用户的行业分布广泛。为有效开拓市场,公司在大力开拓直销渠道的同时,也正逐步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直销 19,162.50 88.37 40,802.15 88.03 30,186.98 88.92 27,488.79 90.13

经销 2,521.67 11.63 5,546.04 11.97 3,763.02 11.08 3,009.17 9.87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直销渠道,直销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 88%以上。

同时,随着经销渠道的不断开拓,公司经销收入及其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逐年上升。

3、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区域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国内 20,932.38 96.53 44,925.19 96.93 32,992.33 97.18 29,273.92 95.99

国外 751.79 3.47 1,423.00 3.07 957.67 2.82 1,224.04 4.01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内销,内销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 95%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发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目的地包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

4、主营业务收入分季节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节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第一季度 9,432.78 43.50 7,774.91 16.78 3,812.80 11.23 6,456.05 21.17

第二季度 12,251.39 56.50 13,740.29 29.65 9,145.13 26.94 7,854.17 25.75

第三季度 - - 12,275.52 26.49 9,678.12 28.51 7,913.93 25.95

第四季度 - - 12,557.47 27.09 11,313.95 33.33 8,273.81 27.13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各季节销售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第一季度受到春节假期的影响。


(三)主要客户群体情况

作为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减速机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因此,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上述行业领域内企业以及相关经销商。

(四)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平均销售价格(万元/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通用减速机 0.43 0.40 0.37 0.38

工业齿轮箱 3.57 3.58 3.31 3.39

1、通用减速机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用减速机平均销售价格相对稳定,主要系该类产品相对成熟,公司各期产品销售结构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2、工业齿轮箱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齿轮箱平均销售价格有所上升,主要系该类产品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以及各期产品在规格、应用领域、非标定制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具体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的相关内容。

(五)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
(万元) 的比例(%)

1 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859.34 3.93

2022 年 2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680.17 3.11

1-6 月 3 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注1 538.45 2.46

4 PT JAYATECH PALMINDO 注2 463.18 2.12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
(万元) 的比例(%)

5 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3 329.63 1.51

合计 2,870.76 13.11

1 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1,667.93 3.57

2 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注1 1,089.79 2.33

2021 3 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5.00 1.94

年度 4 PT JAYATECH PALMINDO 注2 679.26 1.45

5 浙江诚信医化设备有限公司 622.01 1.33

合计 4,964.00 10.62

1 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920.86 2.68

2 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注1 901.77 2.63

3 COMBI MASTER DRIVES (M) SDN 565.05 1.65
2020 BHD

年度 4 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6.51 1.59

5 山东司德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402.51 1.17

合计 3,336.70 9.72

1 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674.09 2.19

2 山东司德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643.67 2.09

3 COMBI MASTER DRIVES (M) SDN 643.31 2.09
2019 BHD

年度 4 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注1 610.37 1.99

5 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2.09 1.76

合计 3,113.53 10.12

注 1:该处销售收入为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通歌集成(无锡)有限公司的销售总额,两家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注 2:该处销售收入为 PT JAYATECH PALMINDO、PT VERSUS ENGINEERING
NETWORK 的销售总额,两家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注 3:该处销售收入为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隽诺环保装备科技(肇庆)有限公司的销售总额,两家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1、前五名客户销售概况

报告期内,由于减速机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公司各期客户数量较多、销售相对分散。根据减速机所属通用机械的特性,公司营销中心通过国内外行业展会、行业产品推介会、专业性行业杂志及网站等渠道推广公司品牌及产品、吸引目标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 3,113.53 万元、3,336.70
万元、4,964.00 万元和 2,870.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12%、9.72%、10.62%和 13.11%。

2、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以及前五名客户的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如下:

(1)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自 2016 年起与公司
开展业务合作,为公司经销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

报告期内,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各期均为公司前五名客户之一,公司对该客户各期销售金额分别为 674.09 万元、920.86 万元、1,667.93 万元和859.34 万元。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安排进货与销售,因此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存在一定波动。

企业名称 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MA4L3GUQ70

法定代表人 余芳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30 日

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 139 号新城新世界小区 D5 栋 2605

经营范围 机电产品、机器人零配件、通用仪器仪表、通用机械设备、机械式
停车设备、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机电设备、机械配件的销售。

(2)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通歌集成(无锡)有限公司

通歌集成(无锡)有限公司和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
人杨杰控制。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自 2016 年
起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公司经销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
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通歌集成(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自 2021 年起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公司经销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

报告期内,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通歌集成(无锡)有限公司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各期均为公司前五名客户之一,公司对该客户各期销售金额分别

为 610.37 万元、901.77 万元、1,089.79 万元和 538.45 万元。经销模式下,公司
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安排进货与销售,因此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存在一定波动。

①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通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276XJ

法定代表人 杨杰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14 日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港沿公路 1700 号(上海港沿经济小区)

从事机电设备、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电子商
经营范围 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销售机
电设备,电气设备,环保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金属材料,塑料制品,润滑油,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②通歌集成(无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通歌集成(无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MA25LK3M3H

法定代表人 杨杰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16 日

住所 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双庙村)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
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3)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自 2010 年起
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公司直销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隽诺环保装备科技(肇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8 月 6 日,自 2022 年起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公司直销客户。报告期内,公
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


报告期内,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隽诺环保装备科技(肇庆)有限公司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各期均为公司前五名客户之一,公司对该客户各期
销售金额分别为 542.09 万元、546.51 万元、905.00 万元和 329.63 万元,销售金
额变动主要系该客户自身产品市场需求波动所致。

①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5565954709E

法定代表人 蒋经发

注册资本 5,812.567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25 日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广珠路 3 号之十一(自编 2 栋(厂房 2))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经营范围 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②隽诺环保装备科技(肇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隽诺环保装备科技(肇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83MA53KJCW8M

法定代表人 蒋经发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6 日

住所 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新塘村新塘工业集聚基地(固朗新型材料有限
公司斜对面 50 米新塘经济合作社 5 号厂房)

环保装备技术研究及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
经营范围 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厂房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
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4)COMBI MASTER DRIVES (M) SDN BHD

COMBI MASTER DRIVES (M) SDN BHD成立于2003年3月26日,自2013
年起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公司经销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

报告期内,COMBI MASTER DRIVES (M) SDN BHD 于 2019 年和 2020 年
为公司前五名客户之一,公司对该客户各期销售金额分别为 643.31 万元、565.05
万元、488.91 万元和 181.54 万元。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安排进货与销售,因此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存在一定波动。

企业名称 COMBI MASTER DRIVES (M) SDN BHD

注册地址所属国家 马来西亚

40-1C, JALAN JURUREKAU1/40, SEKSYEN U1, HICOM

注册地址 GLENMARIE INDUSTRIALPARK, 40150 SHAHALAM,

SELANGOR, MALAYSIA.

成立日期 2003 年 3 月 26 日

注册号 200301007653 (610073-A)

主营业务 进口和销售工业传动设备

(5)山东司德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山东司德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24 日,自 2017 年起与
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公司直销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

报告期内,山东司德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于 2019 年和 2020 年为公司前五
名客户之一,公司对该客户各期销售金额分别为643.67万元、402.51万元、406.29万元和 174.07 万元,销售金额变动主要系该客户自身产品市场需求波动所致。

企业名称 山东司德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24744516990E

法定代表人 张继国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10 月 24 日

住所 临朐县城关街道岩头村安置楼东侧

电子皮带秤制造、销售;工业测控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的
研究与开发;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安装与调试;
经营范围 测控、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矿山机械设备、冶金机械设备、电
力机械设备、环保设备、水泥设备、磁选设备、汽车配件研发、制
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 6 ) PT JAYATECH PALMINDO 、 PT VERSUS ENGINEERING
NETWORK

PT JAYATECH PALMINDO 和 PT VERSUS ENGINEERING NETWORK 受
同一实际控制人 SUDIRMAN 控制。PT JAYATECH PALMINDO 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10 日,自 2016 年起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公司经销商。报告期内,公
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PT VERSUS ENGINEERING
NETWORK 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9 日,自 2016 年起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
公司经销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
报告期内,PT JAYATECH PALMINDO 与 PT VERSUS ENGINEERING
NETWORK 整体于 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为公司前五名客户之一,公司对
该客户各期销售金额分别为 360.05 万元、275.13 万元、679.26 万元和 463.18 万
元。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安排进货与销售,因此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存在一定波动。

①PT JAYATECH PALMINDO

企业名称 PT JAYATECH PALMINDO

注册地址所属国家 印度尼西亚

Jalan Pulau Solor II No. 18 Kawasan Industri Medan 2 (KIM 2) Desa
注册地址 Saentis, Kec. Percut Sei Tuan Deli Serdang 20371, Sumatera Utara

Indonesia

成立日期 2008 年 6 月 10 日

注册号 No.AHU-0056924.AH.01.02.Tahun 2019

主营业务 棕榈油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及销售

②PT VERSUS ENGINEERING NETWORK

企业名称 PTVERSUS ENGINEERING NETWORK

注册地址所属国家 印度尼西亚

注册地址 Jalan Cemara No. 53 Pulo Brayan Darat II, Medan Timur Kota Medan
20239, North Sumatra Indonesia

成立日期 2010 年 10 月 9 日

注册号 No.AHU-0051680.AH.01.02.Tahun 2019

主营业务 减速机、电机部件销售

(7)浙江诚信医化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诚信医化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7 月 3 日,自 2008 年起与公司
开展业务合作,为公司直销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

报告期内,浙江诚信医化设备有限公司于 2021 年为公司前五名客户之一,公司对该客户各期销售金额分别为 342.18 万元、361.52 万元、622.01 万元和
293.11 万元,销售金额变动主要系该客户自身产品市场需求波动所致。

企业名称 浙江诚信医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148254154J

法定代表人 陈仁贤

注册资本 8,16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2 年 7 月 3 日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东山工业小区

货运:普通货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加
经营范围 工、批发、零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经
营项目详见资质证书);压力管道安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经
营项目详见资质证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8)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8 月 23 日,自 2009 年起与
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为公司直销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持续获取该客户的订单。

报告期内,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6 月为公司前五名
客户之一,公司对该客户各期销售金额分别为 11.03 万元、143.77 万元、607.13万元和 680.17 万元,销售金额变动主要系该客户自身产品市场需求波动所致。

企业名称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7662205849

法定代表人 崔鹏

注册资本 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23 日

住所 河南省长垣市山海大道 18 号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流动式起重机、电动
葫芦、水工机械、港口机械、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大型结构件
经营范围 设备、矿山机械、输送机械、减速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
维修及咨询服务,起重机相关软件开发与销售,起重机相关配件和
材料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3、关联关系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名客户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

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报告期内,销售及采购

交易金额均在 10 万元以上的重叠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交易对方 销售 采购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号 名称 内容 内容 销售 采购 销售 采购 销售 采购 销售金 采购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 金额

温州重齐机械设 通用减速 机架、

1 备有限公司 机、工业 配件 - 43.57 41.54 72.64 56.36 135.35 26.60 16.54
齿轮箱

通用减速

2 常州晶锐搅拌设 机、工业 机架 20.48 - 123.51 4.27 109.46 68.29 - -
备有限公司 齿轮箱、

配件

3 浙江邦泰机械有 通用减速 通用减 - - - - 86.02 28.32 - -
限公司 机 速机

4 浙爆集团有限公 通用减速 电机 - 6.05 19.04 27.01 - 68.30 - 20.22
司 机

5 福建圣华铸造有 废料 铸件及 - 103.04 - 332.01 3.39 199.64 43.91 463.14
限公司 其他

6 福建忠天电机有 废料 铸件及 - - - 46.15 82.92 312.09 10.94 275.01
限公司 其他

7 平阳县林榆机械 钢材 锻件及 - 17.38 78.82 102.49 68.82 121.11 35.84 118.24
有限公司 其他

8 瑞安市林垟龙凤 钢材、废 铸件及 - 357.60 - 605.43 18.02 444.88 22.77 362.04
铸造厂 料 其他

9 温州正达机械配 废料 铸件及 - 183.34 63.36 407.70 18.17 67.70 - -
件有限公司 其他

国网浙江省电力

10 有限公司瑞安市 电力 电力 12.79 225.40 14.85 482.98 27.87 348.82 - 452.02
供电公司

合计 33.27 936.37 341.12 2,080.68 471.03 1,794.50 140.07 1,707.21

如上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重叠客户、供应商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140.07 万元、471.03 万元、341.12 万元和 33.27 万元,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0.46%、1.37%、0.73%和 0.15%;向上述重叠客户、供应商采购金

额合计分别为 1,707.21 万元、1,794.50 万元、2,080.68 万元和 936.37 万元,除

电力外的生产性物料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 1,255.19 万元、1,445.68 万元、1,597.70

万元和 710.97 万元,占报告期内生产性物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2%、

7.67%、6.39%和 6.36%。

其中,2020 年度公司向浙江邦泰机械有限公司销售熔喷布设备用减速机

86.02 万元,后浙江邦泰机械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减少相关设备生产,将其中部分减速机折价回售给公司,公司回收上述产品后作为原材料及半成品使用;2020年度、2021 年度公司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瑞安市供电公司分别出售电力27.87 万元和 14.85 万元,系由公司光伏发电设施的上网电量产生。

公司主要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铸件、钢材、锻件及轴承等,部分上游供应商生产设备需要使用减速机,部分客户产品系公司所需原材料;此外,公司将部分废料等出售给有相关需求的供应商。上述交易系双方供需匹配下产生的交易,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定价,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允性。

(七)报告期内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情况

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国茂股份、宁波东力,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企业不存在销售关系,不存在客户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
五、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采购产品、原材料、能源或接受服务的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减速机,生产减速机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铸件、钢材、锻件及轴承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其在生产性物料采购总额中占比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电机 3,083.98 27.59 6,680.93 26.72 4,757.73 25.24 3,785.06 25.99

铸件 2,564.64 22.94 4,578.46 18.31 3,944.23 20.93 2,915.62 20.02

钢材 807.62 7.22 3,086.86 12.34 2,034.65 10.80 1,554.86 10.67

锻件 1,178.28 10.54 2,576.37 10.30 1,890.81 10.03 1,412.94 9.70

轴承 1,032.63 9.24 2,259.41 9.04 1,839.26 9.76 1,413.31 9.70

其他 2,512.06 22.47 5,823.50 23.29 4,380.94 23.24 3,484.30 23.92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合计 11,179.21 100.00 25,005.52 100.00 18,847.62 100.00 14,566.08 100.00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原材料合计
采购金额在生产性物料采购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76.08%、76.76%、76.71%和77.53%,总体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不含税平均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2022 年 2020 年-2021 年 2019 年-2020 年 2018 年-2019 年
1-6 月

电机 9.02% 21.27% -0.14% 2.05%

铸件 5.19% 14.48% 0.10% 4.46%

钢材 -8.00% 31.58% 1.41% -4.20%

锻件 -0.72% 11.50% 4.60% -3.44%

轴承 4.30% 7.83% 7.13% -6.4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公司为满足不同规格减速机产品生产需要,需要采购的电机、铸件、钢材、锻件及轴承等原材料的规格较多,而同类原材料不同规格之间存在一定采购价格差异。此外,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还受钢铁、铜材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2、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主要由国家电网下属的国网浙江瑞安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应。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家电网采购电力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225.40 482.98 348.82 452.02

采购数量(万千瓦时) 252.95 648.15 481.44 584.73

平均采购单价(元/千瓦时) 0.89 0.74 0.72 0.77

此外,公司光伏发电设施于 2019 年底建成投产,其发电量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导致公司 2020 年度电力采购金额有所下降;2021 年度公司电力采购金额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用电需求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发电设施发电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发电数量(万千瓦时) 132.75 218.01 242.70 0.27

自用电量(万千瓦时) 110.09 194.55 200.93 0.27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22.66 23.47 41.77 -

3、加工服务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加工服务按性质分为热处理与粗加工两大类,热处理主要为高 温渗碳,粗加工主要为机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委外加工费占各期营业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不含税委外加工费金额 1,187.18 3,288.41 1,944.19 1,772.97
(万元)

当期营业成本(万元) 15,098.55 32,084.40 23,855.87 20,851.44

占比 7.86% 10.25% 8.15% 8.50%

公司采购的加工服务涉及热处理、粗加工两道生产工序,同时公司对相关 图纸等进行了严格保密。

公司对委外加工的定价方式为在考虑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询价协商。公 司在选择加工服务供应商时,由生产中心根据加工工序的复杂程度等综合评定, 并考虑市场价格,对各类加工服务的价格进行核定。

(二)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不含税采 占生产性物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购金额 料采购总额 主要采购内容
(万元) 比例(%)

1 常州市南方电机有限公司 1,012.41 9.06 电机

2 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 851.47 7.62 电机

2022 年 3 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 796.24 7.12 锻件

1-6 月 4 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注1 733.96 6.57 铸件

5 嘉兴欣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625.39 5.59 电机

合计 4,019.47 35.95 -

1 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 2,262.88 9.05 电机

2021 2 杭州方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865.61 7.46 钢材

年度

3 常州市南方电机有限公司 1,625.43 6.50 电机


不含税采 占生产性物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购金额 料采购总额 主要采购内容
(万元) 比例(%)

4 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 1,388.98 5.55 锻件

5 嘉兴欣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184.23 4.74 电机

合计 8,327.13 33.30 -

1 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 1,696.96 9.00 电机

2 杭州方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321.18 7.01 钢材

2020 3 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 1,241.21 6.59 锻件

年度 4 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注1 1,152.57 6.12 铸件

5 常州市南方电机有限公司 944.99 5.01 电机

合计 6,356.91 33.73

1 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 1,210.31 8.31 电机

2 杭州方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063.51 7.30 钢材

2019 3 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 958.65 6.58 锻件

年度 4 嘉兴欣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788.14 5.41 电机

5 常州市南方电机有限公司 742.64 5.10 电机

合计 4,763.25 32.70

注 1: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为彭洪春、彭雪梅、彭雨晴三人,莒南县彭工铸造厂股东为彭洪春一人,彭洪春系彭雪梅、彭雨晴之父,此处为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莒南县彭工铸造厂的采购总额。

1、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概况

公司设有采购部,在采购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进度管理、采购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采购作业流程。公司采购部持续进行市场调研,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审和考核。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4,763.25 万元、6,356.91 万元、8,327.13 万元和 4,019.47 万元,占当期生产性物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70%、33.73%、33.30%和 35.95%。

2、前五名供应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不含税采购金额,以及前五名供应商的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

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18 日,自 2008 年起与公司开展
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在年度采购合同下按需向该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持续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各期均为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之一。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对该供应商各期不含税采购金额分别为 1,210.31万元、1,696.96 万元和 2,262.88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由于该供应商提供的电机在质量、交期及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公司逐步增加了对其电机的采
购。2022 年 1-6 月,公司对该供应商不含税采购金额为 851.47 万元。

企业名称 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31482189627

法定代表人 何仁志

注册资本 6,7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 年 2 月 18 日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新塔

经营范围 电机、铁铸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

(2)杭州方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方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自 2008 年起与公
司开展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在年度采购合同下按需向该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持续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杭州方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各期均为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之一。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对该供应商各期不含税采购金额分别为1,063.51 万元、1,321.18 万元和 1,865.61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由于该供应商提供的钢材在质量、交期及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公司逐步增加了对其钢
材的采购。2022 年 1-6 月,公司对该供应商不含税采购金额为 356.69 万元。

企业名称 杭州方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3746303171Y

法定代表人 胡方棉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12 月 27 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大银泰城 4 幢 1608 室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

(3)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11 日,自 2008 年起与公司开展
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在年度采购合同下按需向该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持续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各期均为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之一。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对该供应商各期不含税采购金额分别为 958.65 万
元、1,241.21 万元和 1,388.98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由于该供应商提供的锻件在质量、交期及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公司逐步增加了对其锻件的采购。
2022 年 1-6 月,公司对该供应商不含税采购金额为 796.24 万元。

企业名称 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6739984690

法定代表人 徐小龙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 年 6 月 11 日

住所 萧山区临浦镇苎萝村

制造、加工:机械配件;经销:金属材料,五金,化工原料及产品
经营范围 (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材,机电设备,机械零部件
及成套设备;其他无需审批的合法项目。

(4)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莒南县彭工铸造厂

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为彭洪春、彭雪梅、彭雨晴三人,莒南县彭工铸造厂股东为彭洪春一人,彭洪春系彭雪梅、彭雨晴之父。

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月 3 月 10 日,自 2017 年起与公司开
展业务合作;莒南县彭工铸造厂成立于 2002 月 4 月 29 日,自 2016 年起与公司
开展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在年度采购合同下按需向该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持续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与莒南县彭工铸造厂整体于 2020 年、
2022 年 1-6 月为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之一。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对该供

应商各期不含税采购金额分别为 630.79 万元、1,152.57 万元和 1,158.68 万元,
整体呈增长趋势。由于该供应商提供的铸件在质量、交期及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公司逐步增加了对其铸件的采购。2022 年 1-6 月,公司对该供应商不含税采购金额为 733.96 万元。

①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7MA3DAG5N26

法定代表人 彭雨晴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 月 3 月 10 日

住所 莒南县经济开发区淮海路西段北侧

经营范围 纺织配件、农机配件、装载机配件铸造销售。

②莒南县彭工铸造厂

企业名称 莒南县彭工铸造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7706346089F

法定代表人 彭洪春

注册资本 1,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月 4 月 29 日

住所 莒南县淮海路西段北侧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黑色金属
经营范围 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汽车轮毂
制造。

(5)常州市南方电机有限公司

常州市南方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 24 日,自 2017 年起与公司
开展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在年度采购合同下按需向该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持续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常州市南方电机有限公司各期均为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之一。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对该供应商各期不含税采购金额分别为 742.64万元、944.99 万元和 1,625.43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由于该供应商提供的电机在质量、交期及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公司逐步增加了对其电机的采购。
2022 年 1-6 月,公司对该供应商不含税采购金额为 1,012.41 万元。


企业名称 常州市南方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25090562XB

法定代表人 张如德

注册资本 6,8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2 年 10 月 24 日

住所 武进高新区新知路 10 号

交流电动机、减速机、铝压铸件、机械零部件、防爆电机的制造;
经营范围 金属冲压件、金属冷作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
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6)嘉兴欣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欣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23 日,自 2008 年起与公司
开展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在年度采购合同下按需向该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持续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嘉兴欣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为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之一。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对该供应商
各期不含税采购金额分别为 788.14 万元、744.26 万元和 1,184.23 万元,采购金
额保持相对稳定。2022 年 1-6 月,公司对该供应商不含税采购金额为 625.39 万
元。

企业名称 嘉兴欣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 嘉兴市欣晟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728463374X

法定代表人 朱睿

注册资本 48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23 日

住所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新盛路 1567 号

经营范围 电动机、电动工具、五金电器配件、金属机械配件、橡塑制品、木
制品的加工、制造;道路货物运输。

3、关联关系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2,997.15 4,184.83 8,812.32 67.80%

机器设备 23,723.39 15,726.64 7,996.75 33.71%

电子设备及其他 621.83 567.25 54.58 8.78%

运输设备 217.34 164.12 53.22 24.49%

合计 37,559.70 20,642.83 16,916.87 45.04%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 重大不利影响。

2、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 权利 证书编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 房屋建筑 用途 他项
号 人 性质 面积(㎡) 权利

浙(2020)瑞安 瑞 安 经 济 开 房屋(构建

1 公司 市不动产权第 发 区 飞 云 新 物)所有权 自建房 8,311.03 工业 抵押
0052980 号 区 4-1 地块

浙(2020)瑞安 瑞 安 经 济 开 房屋(构建

2 公司 市不动产权第 发 区 飞 云 新 物)所有权 自建房 13,346.67 工业 抵押
0052982 号 区 4-2 地块

浙(2020)瑞安 瑞 安 经 济 开 房屋(构建

3 公司 市不动产权第 发 区 飞 云 新 物)所有权 自建房 20,936.41 工业 抵押
0052981 号 区 4-3 地块

浙(2020)瑞安 瑞 安 市 飞 云 房屋(构建

4 公司 市不动产权第 街 道 飞 云 新 物)所有权 自建房 30,058.34 工业 抵押
0051119 号 区

公司上述房屋建筑物中第 1、2、3 项系通过自建方式取得,第 4 项系通过
受让方式取得;第 1 项主要用于办公与研发,第 2、3、4 项主要用于生产。


除上述用于办公、研发及生产的主要房屋建筑物外,公司另拥有坐落于瑞安市南滨街道沙园村云江员工公寓 1 幢的员工公寓 65 套,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另外,公司目前拥有 1 处临时建筑,系辅助生产用房,已取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屋坐落 许可证号 建筑面积 他项权利 用途

(m2)

1 瑞安市南滨 临建字第 3,581.56 无 临时仓库
街道沙园村 330381202100006 号

发行人控股股东通力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献忠、项纯坚已就此出具承诺,发行人若因持有、租赁无证瑕疵房产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本公司/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全部损失。如因无证房产被拆除导致发行人需另行建设、购买或租赁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本公司/本人将负担相关新建、购置或租赁房产以及相关搬迁的费用。

3、机器设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数控磨齿机、滚齿
机、铣镗床、加工中心、检测设备等,均主要用于减速机的生产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账面原值持续增加,与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业务量整体持续增长的趋势相匹配。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国茂股份等的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与主要产品产能、业务量之间亦存在共同增长的关系。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无形资产概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构成,具体情况
如下:

类别 账面原值(万元) 累计摊销(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土地使用权 7,063.79 1,299.88 5,763.91

软件 36.47 34.63 1.84

合计 7,100.26 1,334.51 5,765.75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

重大不利影响。

2、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权利 权利 权利 土地使 使用期限 他项
号 人 证书编号 坐落 类型 性质 用权面 到期日 用途 权利
积(㎡)

浙(2020) 瑞安经济开 国 有 建

1 公司 瑞 安 市 不 发区飞云新 设 用 地 出让 11,370.06 2064.06.26 工业 抵押
动 产 权 第 区 4-1 地块 使用权 用地

0052980 号

浙(2020) 瑞安经济开 国 有 建

2 公司 瑞 安 市 不 发区飞云新 设 用 地 出让 18,570.18 2064.06.26 工业 抵押
动 产 权 第 区 4-2 地块 使用权 用地

0052982 号

浙(2020) 瑞安经济开 国 有 建

3 公司 瑞 安 市 不 发区飞云新 设 用 地 出让 31,837.76 2064.06.26 工业 抵押
动 产 权 第 区 4-3 地块 使用权 用地

0052981 号

浙(2020) 瑞安市飞云 国 有 建

4 公司 瑞 安 市 不 街道飞云新 设 用 地 出让 33,333.30 2047.04.11 工业 抵押
动 产 权 第 区 使用权 用地

0051119 号

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中第 1、2、3 项系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第 4 项系通过

受让方式取得;第 1 项主要用于办公与研发,第 2、3、4 项主要用于生产。

除上述用于办公、研发及生产的主要土地使用权外,公司另拥有坐落于瑞

安市南滨街道沙园村云江员工公寓 1 幢的员工公寓 65 套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均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3、商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境内商标 4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注册号 商标名称 核定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 他项
号 人 类别 方式 权利

1 公司 4731425 7 2005.06.20 2008.04.14 受让 -
-2028.04.13 取得

2 公司 4731423 7 2005.06.20 2008.07.07 受让 质押
-2028.07.06 取得


序 权利 注册号 商标名称 核定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 他项
号 人 类别 方式 权利

3 公司 1316652 7 1998.02.16 1999.09.21 受让 质押
-2029.09.20 取得

4 公司 574354 7 1990.09.27 1991.12.10 受让 质押
-2031.12.09 取得

公司拥有的上述 4 项境内商标均系公司于 2011 年自控股股东无偿受让取

得。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签订编号为

3520210721-1 号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以 4731423 号、1316652 号和 574354 号商

标,为公司在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在 126,300,000.00

元的最高余额内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担

保。

4、专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境内专利 33 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8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 授权 取得 他项
号 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权利

用于加工齿 原始

1 公司 轮轴的定位 发明 200910100410.2 2009.06.29 2011.01.26 取得 -
装置

减速机立式 原始

2 公司 安装密封干 发明 200910100413.6 2009.06.29 2011.08.17 取得 -
井机构

行星齿轮副 原始

3 公司 的自润滑装 发明 201210187487.X 2012.06.06 2014.10.15 取得 -


4 公司 一种传动轴 发明 201310442949.2 2013.09.25 2014.10.01 原始 -
的传动结构 取得

一种减速器

5 公司 直联电机的 发明 201310442471.3 2013.09.25 2014.10.01 原始 -
输出轴密封 取得

结构


序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 授权 取得 他项
号 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权利

一种用于减

速器及直联 原始

6 公司 电机上的接 发明 201410555401.3 2014.10.17 2016.03.30 取得 -
触式油封装

配结构

减速机矩形 原始

7 公司 箱体端面钻 发明 201610734006.0 2016.08.25 2019.01.08 取得 -
孔定位夹具

一种用于中

8 公司 分面减速机 发明 201710376480.5 2017.05.25 2019.12.20 受让 -
轴窜动的检 取得

测装置

一种小模数 实用 原始

9 公司 齿轮轴的工 新型 201520656627.2 2015.08.27 2015.12.16 取得 -
装夹具

10 公司 锥齿轮直交 实用 201520738229.5 2015.09.22 2016.01.13 原始 -
轴减速机 新型 取得

11 公司 硬齿面斜齿 实用 201520738509.6 2015.09.22 2016.01.13 原始 -
轮减速机 新型 取得

12 公司 标牌防油漆 实用 201520737201.X 2015.09.22 2016.01.13 原始 -
喷涂装置 新型 取得

13 公司 一种减速机 实用 201520734029.2 2015.09.21 2016.01.13 原始 -
新型 取得

14 公司 一种行星齿 实用 201520733797.6 2015.09.21 2016.01.13 原始 -
轮减速机 新型 取得

可调式外磨 实用 原始

15 公司 芯轴加工夹 新型 201620952099.X 2016.08.25 2017.02.08 取得 -


减速器的输 实用 原始

16 公司 入及输出组 新型 201720088707.1 2017.01.20 2017.09.15 取得 -


17 公司 颗粒机专用 实用 201720078485.5 2017.01.20 2017.11.28 原始 -
减速器 新型 取得

一种减速机 实用 原始

18 公司 快速放油装 新型 201721138833.X 2017.09.06 2018.04.13 取得 -


一种具有润

19 公司 滑回油结构 实用 201820965808.7 2018.06.22 2019.01.22 原始 -
的颗粒机专 新型 取得

用减速机

一种减速机 实用 原始

20 公司 箱体钻孔定 新型 201922257538.1 2019.12.12 2020.11.10 取得 -
位工装

21 公司 一种箱体精 实用 201922204315.9 2019.12.10 2020.09.15 原始 -
镗工作台 新型 取得

22 公司 一种钢丝绕 实用 202022960536.1 2020.12.08 2021.08.27 原始 -
卷专用减速 新型 取得


序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 授权 取得 他项
号 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权利



一种带独立

23 公司 润滑密封腔 实用 202022975223.3 2020.12.08 2021.09.28 原始 -
的紧凑型减 新型 取得

速器

一种高承载 实用 原始

24 公司 能抗压的打 新型 202121604254.6 2021.07.14 2021.12.21 取得 -
桩减速机

搅拌式大速 实用 原始

25 公司 比差双速转 新型 202121567367.3 2021.07.09 2022.01.04 取得 -
动减速器

一种减速机 实用 原始

26 公司 的防甩油通 新型 202121571359.6 2021.07.09 2022.01.04 取得 -
气装置

一种高承载 实用 原始

27 公司 双输出双速 新型 202121603497.8 2021.07.14 2022.01.11 取得 -
行星减速机

28 公司 颗粒机专用 外观 201730023015.4 2017.01.20 2017.06.30 原始 -
减速器 设计 取得

颗粒机专用 外观 原始

29 公司 减 速 机 设计 201830323092.6 2018.06.22 2018.11.13 取得 -
(TKJ680)

颗粒机专用 外观 原始

30 公司 减 速 机 设计 201830431767.9 2018.08.07 2018.12.18 取得 -
(TKJ580)

颗粒机专用 外观 原始

31 公司 减 速 机 设计 201830431766.4 2018.08.07 2018.12.18 取得 -
(TKJ690)

硬齿面齿轮 外观 原始

32 公司 减速器(TH 设计 202230082464.7 2022.02.21 2022.05.17 取得 -
系列)

硬齿面齿轮 外观 原始

33 公司 减速器(TB 设计 202230082582.8 2022.02.21 2022.05.17 取得 -
系列)

注:①上表第 8 项发明专利系发行人通过浙江启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自姚松飞受让
取得。浙江启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转让代理方将该发明专利作价 2.5 万元转让给发
行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付清上述专利转让价款,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
核发的专利权属证书;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
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5、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三)主要许可、资质及认证

公司主要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并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
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及认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主要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情况如下:

序号 取得主体 名称 有效期截止日

1 公司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长期

2 公司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长期

3 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2.12.03

4 公司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5.07.20
(符合 ISO 14001:2015 标准)

5 公司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7.08.31
(符合 GB/T 19022-2003/ISO 10012:2003 标准)

6 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5.12.04
(符合 ISO 45001:2018 标准)

7 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4.06.24
(符合 ISO 9001:2015 标准)

七、公司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

1、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经过长期而持续的市场调研、技术探索与生产实践,公司在减速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服务等方面已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储备,并成功实现产业化应用。目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可以归纳为与减速机产品密切相关的传动结构设计开发技术、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技术、精益生产技术以及定制化设计开发技术。该等技术均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且具有一定行业先进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名称 取得方式 应用情况

1 减速机传动结构设计开发技术 自主研发 已应用

2 减速机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技术 自主研发 已应用

3 减速机精益生产技术 自主研发 已应用

4 减速机定制化设计开发技术 自主研发 已应用

2、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公司专注于减速机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核心技术涵盖减速机产品研发与生产的关键领域。公司凭借相关技术成果取得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并成功应用于多种型号规格的减速机产品,改善了产品性能、提高了生产效率,
使得公司减速机产品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境内专利授权合计 33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

公司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减速机传动结构设计开发技术

公司利用分析技术与优化技术结合,从减速机的联接、密封、润滑等方面 着手,对减速机机械传动结构和零件形状进行优化设计,从而大幅提高产品的 技术性能,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省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利用先进的仿真分析软件,依据载荷及工况条件,综合考虑齿轮强度、 寿命、齿轮压力角、齿顶高系数、螺旋角等因素,再通过接触区分析、啮合误 差分析及轮齿受力变形分析等,优化微观参数,结合轮齿修形技术、齿轮强化 工艺技术、齿面精细加工技术,实现齿轮高功率密度、高可靠性、低噪音、长 寿命设计。

公司与该项核心技术相关的主要知识产权如下:

序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 授权 取得
号 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1 公司 减速机立式安装 发明 200910100413.6 2009.06.29 2011.08.17 原始
密封干井机构 取得

2 公司 行星齿轮副的自 发明 201210187487.X 2012.06.06 2014.10.15 原始
润滑装置 取得

3 公司 一种传动轴的传 发明 201310442949.2 2013.09.25 2014.10.01 原始
动结构 取得

一种减速器直联 原始
4 公司 电机的输出轴密 发明 201310442471.3 2013.09.25 2014.10.01 取得
封结构

5 公司 锥齿轮直交轴减 实用 201520738229.5 2015.09.22 2016.01.13 原始
速机 新型 取得

6 公司 硬齿面斜齿轮减 实用 201520738509.6 2015.09.22 2016.01.13 原始
速机 新型 取得


序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 授权 取得
号 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7 公司 一种减速机 实用 201520734029.2 2015.09.21 2016.01.13 原始
新型 取得

8 公司 一种行星齿轮减 实用 201520733797.6 2015.09.21 2016.01.13 原始
速机 新型 取得

一种带独立润滑 实用 原始
9 公司 密封腔的紧凑型 新型 202022975223.3 2020.12.08 2021.09.28 取得
减速器

10 公司 一种高承载能抗 实用 202121604254.6 2021.07.14 2021.12.21 原始
压的打桩减速机 新型 取得

11 公司 一种减速机的防 实用 202121571359.6 2021.07.09 2022.01.04 原始
甩油通气装置 新型 取得

(2)减速机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技术

减速机组件模块化设计指的是将产品的某些要素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具 有特定功能的部件,将这个部件作为通用性的模块与其他产品模块进行多种组 合,构成新的传动系统,产生多种不同功能或相同功能、不同性能的系列产品。 公司通过组件模块化设计技术,可用较少的零件种类,组成多种不同的结构和 传动比,产品的成本更低、交货期更短,从而可以较大程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的 需求。

目前,公司借助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以输入模块、输出模块和支撑模块 三大体系为基本单元,开发研制出多个系列的通用减速机和工业齿轮箱产品。 该类减速机产品的显著特点是实现了零部件集约化生产与组装,具有极强的通
用性与互换性,零件的尺寸规格简化统一,大幅减少零件和毛坯的数量和种类。 该技术的应用使得产品生产周期明显缩短,大幅度降低了库存水平,提高了综 合效益。

此外,由于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公司组件模块化设计开发在操作层面已 经实现了从系列型谱到零件图设计的电子化设计和管理。

公司与该项核心技术相关的主要知识产权如下:

序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 授权 取得
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1 公司 减速器的输入及 实用 201720088707.1 2017.01.20 2017.09.15 原始
输出组件 新型 取得

(3)减速机精益生产技术

公司从产能提升、快速交付、成本管控等方面入手,持续优化生产工艺, 覆盖生产计划、加工及流转、装配、仓储等诸多方面,有效提升了人均产值、 产品生产效率、质量稳定性,缩短了生产周期。

公司订单计划管理以满足客户交期为导向,除了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严格管 控生产制造过程以达到交期准确之外,同时还通过严格的过程监督有效改善生 产制造时间,缩短工序排程及委外加工作业时间,实现了产能提升、快速交付。 公司生产中心负责各车间的生产计划,将计划科学合理地分解到车间班组,以 达到计划要求为优先原则,充分地运用设备、人力、材料等资源,使产能发挥 效益最大化。

公司生产中心统筹材料、设备、工艺、参数、能耗、人员等关键生产要素, 通过各个环节的精细化管控,最大限度的消除无效工时、材料报废、能耗损失、 冗员人力等现象,避免发生停工待料造成的浪费,有效降低了生产制造成本。
公司通过合理选型、引进、定制等方式采购配套相关设备、刀具、工具,
同时在减速机核心零部件加工方面不断改进与优化切削工艺参数、加工过程冷 却方式等,实现创新性工艺加工技术应用。

公司在齿轮、齿轮轴、输入轴、输出轴等零件加工方面采用精细车削、高 能光整等复合高效加工工艺,提高了加工精度和加工效率,同时降低了加工成 本。

公司在齿轮类零件齿形加工工艺方面设计了专用工装夹具,采用高速高效 滚齿技术、三截面磨齿技术,加工效率高、齿轮精度稳定可靠,同时先进的修 形技术还可以满足客户在高功率密度、高转速、低噪音等方面的高标准要求。
公司在箱体精加工工艺方面通过配备零点定位工装、自制特殊复合刀具, 以及改进工装夹具、切削工艺参数、加工过程冷却方式等,将箱体加工的镗、 铣、钻等集成为全工序加工,提升了质量稳定性、减少了工序转换时间、加快 了流转速度、提升了箱体的整体加工效率,大幅缩短了产品的加工周期。

公司坚持减速机生产工艺创新,不断优化工艺参数,自主设计并加工生产 高精度的箱体类夹具、齿轮类夹具、轴类夹具、装配工装、专用检具等,确保 了后续各类新开发产品生产的可实现性、持续性和质量稳定性。

公司与该项核心技术相关的主要知识产权如下:

序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 授权 取得
号 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1 公司 用于加工齿轮轴 发明 200910100410.2 2009.06.29 2011.01.26 原始
的定位装置 取得

一种用于减速器

2 公司 及直联电机上的 发明 201410555401.3 2014.10.17 2016.03.30 原始
接触式油封装配 取得
结构

减速机矩形箱体 原始
3 公司 端面钻孔定位夹 发明 201610734006.0 2016.08.25 2019.01.08 取得


一种用于中分面 受让
4 公司 减速机轴窜动的 发明 201710376480.5 2017.05.25 2019.12.20 取得
检测装置

5 公司 一种小模数齿轮 实用 201520656627.2 2015.08.27 2015.12.16 原始
轴的工装夹具 新型 取得

6 公司 标牌防油漆喷涂 实用 201520737201.X 2015.09.22 2016.01.13 原始
装置 新型 取得

7 公司 可调式外磨芯轴 实用 201620952099.X 2016.08.25 2017.02.08 原始
加工夹具 新型 取得

8 公司 一种减速机快速 实用 201721138833.X 2017.09.06 2018.04.13 原始


序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 授权 取得
号 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放油装置 新型 取得

9 公司 一种减速机箱体 实用 201922257538.1 2019.12.12 2020.11.10 原始
钻孔定位工装 新型 取得

10 公司 一种箱体精镗工 实用 201922204315.9 2019.12.10 2020.09.15 原始
作台 新型 取得

(4)减速机定制化设计开发技术

公司通过对不同行业的深入调研,结合多年的产品设计经验,对减速机传 动结构、加工工艺、润滑方式、密封结构等方面进行定制化设计,大幅提高产 品的特定技术性能及行业适用性,最大限度地在行业客户的关键需求方面达到 或超过客户要求的性能指标。

公司与该项核心技术相关的主要知识产权如下:

序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 授权 取得
号 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1 公司 颗粒机专用减速 实用 201720078485.5 2017.01.20 2017.11.28 原始
器 新型 取得

一种具有润滑回 实用 原始
2 公司 油结构的颗粒机 新型 201820965808.7 2018.06.22 2019.01.22 取得
专用减速机

3 公司 一种高承载能抗 实用 202121604254.6 2021.07.14 2021.12.21 原始
压的打桩减速机 新型 取得

4 公司 搅拌式大速比差 实用 202121567367.3 2021.07.09 2022.01.04 原始
双速转动减速器 新型 取得

一种高承载双输 实用 原始
5 公司 出双速行星减速 新型 202121603497.8 2021.07.14 2022.01.11 取得


6 公司 颗粒机专用减速 外观 201730023015.4 2017.01.20 2017.06.30 原始
器 设计 取得

7 公司 颗粒机专用减速 外观 201830323092.6 2018.06.22 2018.11.13 原始


序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 授权 取得
号 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机(TKJ680) 设计 取得

8 公司 颗粒机专用减速 外观 201830431767.9 2018.08.07 2018.12.18 原始
机(TKJ580) 设计 取得

9 公司 颗粒机专用减速 外观 201830431766.4 2018.08.07 2018.12.18 原始
机(TKJ690) 设计 取得

近年来,公司陆续定制化开发、优化了颗粒机专用减速机、棕榈油专用减 速机等行业专用减速机产品。相关产品针对下游行业客户在秸秆颗粒、木屑颗 粒、生物质颗粒、有机肥颗粒、化工颗粒等颗粒机设备及棕榈油果壳破碎、果 壳压榨、螺旋压榨等设备特定工况下的实际需求进行了定向设计,具有结构紧 凑、安装便捷、承载能力大、抗冲击性强、密封性好、整机可靠性高,能适应 恶劣的特殊工况等性能优势,获得了用户的高度认可。

3、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秉承研发技术驱动市场、务实经营的理念,着力解决减速机产品技术 问题,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并积累了领先的核心技术。但是基于专利申请 公示的要求,及国内专利维权成本较高的状况,公司主要通过技术秘密方式对 核心技术及科技成果予以保护,较少申请专利。随着公司核心技术不断积累、 应用和实施范围扩大,公司开始加强了核心技术申报专利保护的工作,通过公 开换取更大范围的保护。

公司核心技术保护措施主要如下:

(1)保密制度

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保密制度,实施资料授权管理、入职员工保密培训、 责任追究等措施。其中,公司对于内部员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 务,并与研发人员另行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对于接触研发信息或 技术资料的外部人员和单位,双方需要在合作开始前签署保密协议。

(2)保密技术

公司采用文件加密、硬件输出限制等技术手段,防止设计图纸、工艺参数 等核心资料泄露,同时通过权限控制等管理方式,严格控制人为泄密。

(3)申请知识产权

公司设有独立的技术中心,负责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不断提高核心技术
法律保护的力度。公司在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现
已形成由二十余项专利构成的减速机产品知识产权体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境内专利授权合计 33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

4、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减速机的生产、销售及服务,具体包括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减速机配件、减速机维修等产品及服务。因此,公司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密切相关,公司核心技术贡献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与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通用减速机 15,527.45 71.61 34,752.33 74.98 26,944.63 79.37 23,410.61 76.76

工业齿轮箱 5,806.57 26.78 10,961.60 23.65 6,510.02 19.18 6,509.11 21.34

配件及维修 350.14 1.61 634.26 1.37 495.35 1.46 578.24 1.90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5、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59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
为 12.19%。公司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减速机开发设计经验,建立了科学的研发工作流程,在此基础上成功开发了一系列获得市场与客户高度认可的减速机产品,相关产品多次获得省市级奖项与荣誉。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境内专利授权合计 33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

公司自设立以来在技术领域所获得的重要奖项情况如下:

序号 颁发时间 颁发单位 奖项名称

1 2010 年 10 月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 2011 年 12 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3 2012 年 12 月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浙江省民营科技创新奖

4 2013 年 9 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高新技术企业

5 2016 年 4 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企业研究院


序号 颁发时间 颁发单位 奖项名称

6 2020 年 3 月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领军工业企业

7 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减速机产品近年来获得的重要奖项如下:

序号 相关产品 颁发时间 颁发单位 奖项名称

1 GFB70T2 回转行星减速机 2010.12.31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2 GFT440T3 行走行星减速机 2010.12.31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3 TKA 系列斜锥高型减速机 2011.12.23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4 TRF 系列硬齿面圆柱齿轮减速机 2011.12.23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5 CM 系列冶金专用减速机 2013.05.03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6 TP3K 系列行星齿轮减速机 2013.05.03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7 TLMC3 系列工业用紧凑型减速机 2014.06.24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8 PWED 系列混合行星齿轮减速机 2014.06.24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9 TLP2N.9 行星齿轮减速机 2015.12.11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10 工业沼气发电用混料减速器 2015.12.11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11 TLMC3 系列工业用紧凑型减速机 2016.08.26 温州市经济和 温州市技术创新
信息化委员会 重点项目

12 工业沼气发电用混料 TJH 减速器 2016.09.10 浙江省经济和 省重点技术创新
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

13 TKA188 螺旋锥齿轮减速机 2016.12.23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14 TLB4HH 直角轴硬齿面减速机 2016.12.23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15 TLP2N.9 行星齿轮减速机 2017.08.19 温州市经济贸 温州市技术创新
易委员会 重点项目

16 THKJ 颗粒机专用减速机 2018.11.08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温州市经济和 温州市重点行业
17 汽车制动检验台用减速机 2018.11.15 信息化委员会 关键共性技术创
新项目

18 THKJ 颗粒机专用减速机 2018.11.19 浙江省经济和 省重点技术创新
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

19 TM3P 棕榈油专用减速机 2019.12.26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20 PS 系列双轴异步减速机 2019.12.26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序号 相关产品 颁发时间 颁发单位 奖项名称

21 TM3P 棕榈油专用减速机 2020.10.17 浙江省经济和 省重点技术创新
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

22 TKF 系列锥齿轮减速机 2020.12.18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23 TH2SV 硬齿面立式减速机 2020.12.18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24 TLKA 系列直交轴双速换挡减速 2021.12.31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机 信息化委员会

25 TP2LDZ555 双驱行星减速机 2021.12.31 浙江省经济和 省级工业新产品
信息化委员会

公司近年来参与了 4 项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标准类型 参与程度

1 XP 型行星齿轮减速器 GB/T 32798-2016 国家标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之一

2 锥齿轮圆柱齿轮减速器 JB/T 8853-2015 行业标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之一

3 HP 型行星齿轮减速器 JB/T 12230-2015 行业标准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之一

4 JP 型行星齿轮减速器 JB/T 12231-2015 行业标准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之一

(二)研究开发

1、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如下:

所处阶段 主要 累计 拟达到的目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及进展情况 研发人员 投入经费 及与行业水平比较

(万元)

研发一款新型行星齿轮减
速机,通过改进内外部结
新型 P 系 何芸、施文、陈 构、改进输出结构等,实
1 列行星齿 试制验证 万波、吴克键、 643.10 现改善安装定位方式、缩
轮减速机 孙忠三等 小减速机安装空间、增大
整机承载能力等目标;

具有一定的行业先进性。

研发一款新型平行轴齿轮
新型 H 系 减速机,通过改进内部结
列平行轴 华洪宝、邢冰燕、 构、输入、输出轴结构等,
2 齿轮减速 试制验证 伍超猛、刘磊、 662.86 实现提高减速机的密封性
机 陈书文等 能、提高轴的耐磨性等目
标;具有一定的行业先进
性。

研发一款新一代组合行星
新一代组 闵孟文、倪志鹏、 减速机,通过改进内部结
3 合行星减 试制验证 郑思鹏、陈伟、 240.48 构、输入连接形式、润滑
速机 吴志孚等 冷却方式等,实现输出的
软启动、增大整机承载能


所处阶段 主要 累计 拟达到的目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及进展情况 研发人员 投入经费 及与行业水平比较

(万元)

力,降低减速机温升等目
标;具有一定的行业先进
性。

研发一款新型双速换挡减
新型双速 吴克键、王项杨、 速机,通过改进内部结构、
4 换挡减速 试制验证 蔡海光、项文豪 258.68 加工工艺、配套标准件等,
机 等 实现大速比差的双速传动
等目标;具有一定的行业
先进性。

研发一款新型圆柱齿轮减
速机,通过改进箱体、输
新一代圆 何芸、赖爱娥、 出端等内部结构,实现减
5 柱齿轮减 试制验证 陈余利、孙晓董 338.44 速机径向承载力及密封可
速机 等 靠性的提升,降低减速机
温升等目标;具有一定的
行业先进性。

研发一款新型平行轴齿轮
TF 系 列 减速机,通过改进输入、
平行轴圆 吴克键、王项杨、 输出结构及连接方式,实
6 柱齿轮减 试制验证 蔡海光、项文豪 195.24 现减速机轴向承载力及密
速机 等 封可靠性的提升,保证了
轴承润滑等目标;具有一
定的行业先进性。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推进现有产品升级及全新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一方面通过对现有产品的升级改造,提升现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积累的研发经验,逐步开展和布局新的领域,提高自身研发水平和综合实力。

上述在研项目将有利于提升产品性能、丰富产品线、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使公司减速机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在研项目预计对发行人产品的具体影响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影响

该产品属于公司目前 P 系列行星减速机的升级版,相比于现有 P
1 新型 P 系列行 系列减速机,承载能力提高 10%-15%,散热能力提高 20%。该产
星齿轮减速机 品研制成功后将能更好地适配矿山、冶金行业的恶劣工况,为拓
宽矿山、冶金行业的市场提供了良好的产品支撑。

新型 H 系列平 该产品属于公司目前 H 系列斜齿轮减速机的升级版,相比于现有
2 行轴齿轮减速 H 系列减速机,承载能力提升 8%-12%,实现了输出轴承免维护、
机 输出端无渗漏的功能。该产品通过结构改进,解决减速机输出轴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影响

磨损、漏油、安装不便、通气帽冒油等问题,使产品安装更便捷、
密封更可靠,在化工、环保、建材等行业中更具市场竞争力。

该产品属于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结构的行星减速机,采用锥齿轮-
3 新一代组合行 行星组合结构,充分利用了行星结构扭矩大、结构紧凑、运行平
星减速机 稳的优势,并配置了机械软启动装置,实现平稳启动,能有效克
服矿山机械、基础建设领域的高负荷、强冲击的恶劣工况。

该产品属于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结构的换挡减速机,目前市场上
大多数减速机只能提供一种输出转速,该产品采用大速比差的双
速换挡结构,实现了两种大跨度转速输出转换的需求,解决了目
4 新型双速换挡 前该类产品输出转速固定,无法实现双速传动的缺陷。该产品的
减速机 成功研制将有效满足存在轻载和重载两种工况转速要求的客户,
避免了轻载时工作效率太低的问题。如化工搅拌设备领域,搅拌
粘稠度低的物料需要的转速较快,搅拌粘稠度高的物料需要的转
速则较慢。

该产品属于公司目前 R 系列斜齿轮减速机的升级版,相比于现有
新一代圆柱齿 R 系列减速机,承载能力提升 5%-10%,该产品着重解决了外部径
5 轮减速机 向承载力差、安装误差大、输出轴油封易磨损、漏油等问题,极
大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产品研制成功后将被广泛应用于冶金、
环保、新能源等领域,较现有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

该产品属于公司目前 F 系列平行轴斜齿轮减速机的升级版,相比
TF 系列平行轴 于现有 F 系列减速机,承载能力提升 5%-10%,该产品着重解决
6 圆柱齿轮减速 了外部轴向承载力差、输入装配误差大、立式密封性较差、轴承
机 润滑不良等问题,极大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产品研制成功后将
被广泛应用于冶金、环保、新能源、化工等领域,较现有产品更
具市场竞争力。

同时,上述在研项目的开展也为公司未来的研发和创新积累经验、提供技术支撑,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发行人在研项目与公司未来主要研发方向存在密切联系,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与公司未来主要研发方向的联系

该产品能够解决减速机安装定位不便、运行温升高、安装空间大、
新型 P 系列行 传动比范围小等问题,使行星减速机的承载能力和散热能力大幅
1 星齿轮减速机 提高。为公司未来新产品研发项目中的盾构机用减速机、海工装
备用减速机、卷板机用紧凑型行星减速机的设计开发提供了技术
支撑。

新型 H 系列平 该产品能够解决减速机输出轴磨损、漏油、安装不便、通气帽冒
2 行轴齿轮减速 油等问题。为公司未来新产品研发项目中的锂电池专用搅拌减速
机 机的研发提供了试验数据及产品保障。


序号 项目名称 与公司未来主要研发方向的联系

该产品能够解决减速机温升高、轴承润滑难、启动力矩大、使用
3 新一代组合行 寿命短等问题。为公司未来新产品研发项目中的齿轮轴承一体化
星减速机 行星齿轮减速机、输入带制动系统的行星齿轮减速器、刮板输送
机用减速机的设计开发提供基础技术支持。

新型双速换挡 该产品能够实现大速比差的双速换挡功能,为公司未来新产品研
4 减速机 发项目中的高端冶金专用减速机的双速驱动开发方案提供了理论
及实践依据。

新一代圆柱齿 该产品能够提升径向承载能力和密封可靠性,为公司未来新产品
5 轮减速机 研发项目中的汽车制动检测台用减速机的设计开发提供了技术保
障。

TF 系列平行轴 该产品能够提升轴向承载力、减小输入装配误差、改善立式密封
6 圆柱齿轮减速 性及轴承润滑可靠性,为公司未来新产品研发项目中的环保及化
机 工搅拌类减速机的研发提供了技术支撑。

目前减速机设计原理已经趋向成熟,但是在具体应用过程及特定工况下仍存在着诸如传动效率低、运行周期短、温升高、漏油、噪音大等问题。公司在研项目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在此基础上注重解决行业难点,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良好的应用前景。未来随着上述在研项目不断取得新进展,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同时也将逐渐丰富公司的产品线,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生产效率,提升产品附加值,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2、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与创新工作,坚持通过自主创新保持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均为费用化的研发费用,具体包括与研发活动相关的材料费、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等相关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材料费 491.63 996.20 518.17 437.99

职工薪酬 359.66 729.76 485.38 442.98

折旧摊销费 77.24 141.37 134.99 150.41

其他 23.96 65.50 32.40 33.60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合计 952.49 1,932.83 1,170.94 1,064.98

营业收入 21,889.89 46,731.23 34,324.14 30,728.2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4.35% 4.14% 3.41% 3.47%
比例

3、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情况如下:

序 项目 合作方 合作方 合作协议 主要权利义务 知识产权约定
号 名称 (甲方) (乙方) 主要内容 与保密措施

甲方:负责技术 本合作不改变
中心的总体规划 合作前原有知
和基础建设;负 识产权的归属
开 展 学 术 交 责接收乙方研究 和使用原则;合
北 京 航 空 流、人才培养、 生开展实习实训 作中的依甲方
航 天 大 学 联合申请并承 等。 具体委托项目
机械传 浙 江 新 能 担科学研究和 乙方:负责技术 另行约定。

1 动联合 公司 源 汽 车 研 技术攻关项目 中心总体规划的 合作中的有关
技术中 究院(温州 等,并为甲方 决策咨询和技术 业务信息、技术
心 航 瑞 新 能 在齿轮传动领 规划,并支持甲 方案、合同/协
源 汽 车 有 域提供可持续 方为主体建设省 议文本、所述及
限公司) 发展的技术支 部级乃至国家级 事项信息都属
撑。 技术中心;根据 于保密信息,对
需要选派研究生 此双方均负有
赴甲方开展实习 保密责任。

实训等。

甲方:为乙方的

长远发展、战略

定位、提高企业

的自主创新能力

提供技术支持,

促进传统产业改 甲乙双方联合
共 同 开 展 齿 造和高新技术产 申报或以研究
齿轮传 重 庆 大 轮、减速器及 业发展等。 中心的名义申
动联合 学 机 械 相关产品的开 乙方:充分利用 报各类科技计
2 研究中 工 程 学 公司 发、关键技术 企业的设备优势 划项目和各类
心 院 攻关、精益生 和生产条件为甲 科技成果。

产和人才培养 方提供良好的生 其他未尽事宜
等合作。 产试验条件和校 根据具体情况
外实训基地,并 双方再行协商。
合作共建产学研

结合示范基地,

为甲方学生的教

学实践活动提供

方便等。

3 传动技 温 州 大 公司 共 同 开 展 齿 甲方:对乙方的 甲方与乙方联
术研究 学 轮、减速器及 齿轮和减速器研 合申报或以研


序 项目 合作方 合作方 合作协议 主要权利义务 知识产权约定
号 名称 (甲方) (乙方) 主要内容 与保密措施

院 相关产品的开 发及技术攻关工 究院的名义申
发、关键技术 作 提 供 技 术 咨 报各类科技计
攻关、精益生 询、技术服务等 划项目和各类
产和人才培养 支持;甲方学生 科技成果,并共
等合作。 可以根据企业的 同开展研发工
工作需要结合自 作。

己所学专业,在 科研成果未经
不同阶段积极参 双方负责人协
与企业的设计、 商同意,任何人
技术、经营和管 不得擅自向第
理工作等。 三方转让或泄
乙方:为甲方开 密。

展技术工作提供

相关科研条件;

为甲方提供实践

教学环节必要的

资源,并委派相

关技术人员参与

学生的实习指导

等。

4、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通过自主培养、人才引进等方式组建了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团队内骨干成员均在减速机行业从业多年,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59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
为 12.19%。

5、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根据行业及技术经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专业资质等标准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确认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何芸先生、吴克键先生。截至 2022 年 6月 30 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0.41%。

公司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专业资质及工作经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公司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行业及技术经验、对公司主要贡献、重要科研成果以及获得奖项情况如下:

(1)何芸先生

何芸先生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教育背
景,近十余年持续从事减速机产品及相关技术研究开发工作,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评为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

何芸先生历任公司技术部技术员、副部长、部长,对公司减速机产品的技术进步和新品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何芸先生近年来带领公司研发团队在减速机传动结构、组件模块化、精益生产等关键领域进行技术攻关,主持或参与完成多项工业新产品的研发、技术标准的起草,同时是公司“行星齿轮副的自润滑装置(201210187487.X)”、“一种传动轴的传动结构(201310442949.2)”、“一种减速器直联电机的输出轴密封结构(201310442471.3)”、“一种用于减速器及直联电机上的接触式油封装配结构(201410555401.3)”、“减速器的输入及输出组件(201720088707.1)”等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2)吴克键先生

吴克键先生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教育背景,近十余年持续从事减速机产品及相关技术研究开发工作,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吴克键先生历任公司技术部技术员、副部长,对公司减速机产品的技术进步和新品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吴克键先生近年来带领公司研发团队在减速机传动结构、精益生产、定制化等关键领域进行技术攻关,主持或参与完成多项工业新产品的研发、技术标准的起草,为公司在冶金等下游行业树立了良好的
品 牌 形 象 , 同 时 是 公 司 “ 减 速 机 矩 形 箱 体 端 面 钻 孔 定 位 夹 具
(201610734006.0)”、“一种小模数齿轮轴的工装夹具(201520656627.2)”、“一种减速机(201520734029.2)”、“一种具有润滑回油结构的颗粒机专用减速机(201820965808.7)”等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6、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保密协议》,核心技术人员在其获悉商业秘密至公司宣布商业秘密解密或实际上已经公开时负有保密职责。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制定了绩效考核制度,每年针对其上年度在项目运营、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标准化推进、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定量考核。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申请知识产权等方面制定了奖励政策,鼓励核心技术人员积极从事技术创新,推进研发成果商业化,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为充分调动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创造性,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公司向核心技术人员提供了有竞争力的薪酬,并给予股权激励。

7、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对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技术创新机制

1、研发机构设置与研发管理体系

公司技术中心负责公司主要产品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由技术部、工艺部和质量部组成。其中,公司技术部负责新产品设计和新技术研发,把握技术方向,确定技术路线,论证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统筹协调技术研发工作,推进研发项目的实施;工艺部和质量部负责新产品、新工艺、新工装的验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中心的具体职责如下:

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1)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和质量控制工作,包括根据产品运用属性及
国内外市场需求,制订公司产品开发的战略目标和产品技术策略,掌握减速机
行业的先进产品技术和工艺,建立有效的产品开发流程和管理制度;

(2)对公司项目立项、项目管理、成本测算、营销支持、技术改善、技术成果
技术中心 等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

(3)培养优秀的技术团队,不断提高公司的研发技术能力;

(4)在实施产品开发的同时,积极与高校等外部学术机构共同开展新产品、新
技术、新工艺的专项研究交流;

(5)针对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质量问题提出质量改善解决方案,并实
施验证,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公司对于科研攻关、新产品开发相关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奖金标准等均有明确的规定,对研发技术人员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此外,公司鼓励和安排研发技术人员参与各类技术培训活动、学术交流活
动等,以保证研发人员技术水平与行业需求相适应,并保障研发技术人员在技术职务领域具有明确的晋升机制和较大的发展空间。

2、技术储备与技术创新安排

经过多年的培养和积累,公司聚集了一大批经验丰富同时具有机械自动化、材料学、工业设计等专业学历背景的研发人才。基于这些优秀的研发人才,公司一方面建立了基于市场需求导向进行产品开发的快速响应机制,并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高度重视质量、可靠性、成本等;另一方面,公司持续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并据此进行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技术研究和储备。

公司历来重视科技创新,注重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均
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 1,064.98 万元、1,170.94 万元、1,932.83 万元和 952.49
万元。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改善研发条件,为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司以市场与行业技术发展为导向的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主要针对当前掌握的用户实际需求、产品功能瓶颈、行业新技术等事项开展相应的研究与开发。公司研发方向除解决近期市场、客户的诉求外,技术中心还对减速机行业和上下游行业的产品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把握,对相关领域进行前瞻性研发,持续地将技术发展同公司经营相结合,保持最新技术的成果转化,以保障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地位,积极探索和提高本行业的技术应用水平。
八、公司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亦未拥有境外资产。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为公司规范、高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相关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职责,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形。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权力和决策程序,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分别从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方面详细规定了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以及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基本职能。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16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历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股东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会议的召开、会议记录和公告、决议的执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公司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设董事长 1 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21 次董事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历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董事会、董事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召开方式、决议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目前,公司监事会由 3 人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人,职工监事 1 名。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监事会,公司监事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均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次监事会对监事会主席的选举、财务预算与决算、公司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有效决议,对公司财务工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重大生产经营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历次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监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 2 名独立董事(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

自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发展选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确保了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 主任委员 成员

战略委员会 项献忠 项建设、邓效忠

审计委员会 金国达 邓效忠、陈荣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金国达 邓效忠、项献忠

提名委员会 邓效忠 金国达、项献忠

2、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各位委员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相应权利和义务。各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范。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协调
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历次会议记录,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七)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相关机构和人员均履行相应职责。通过上述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实施,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存在明显缺陷。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三、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内控不规范情形及整改情况

1、个人卡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以个人卡支付员工薪酬、费用报销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6 月

员工薪酬 - - - 84.76

费用报销 - - - 12.12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6 月

合计 - - - 96.87

成本及三项费用 - - - 25,250.10

占比 - - - 0.38%

注:三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进行了整改:(1)于 2019 年终止使用个人卡支付员工薪酬、费用报销的行为,所涉及个人卡账户均已注销;(2)按发放薪酬、费用报销的业务实质对相关成本费用等科目进行相应会计处理;(3)对通过个人卡支付薪酬事项补缴了相关个人所得税。

上述事项已在财务报表完整反映,对发行人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上述不规范行为经整改后未再发生。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并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建立的现有内部控制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本公司认为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
规范,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的 有 效 性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22] 第
ZF10997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通力科技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六、发行人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有效的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公司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七、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财务决策等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均独立使用,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发行人建立了适应自身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各机构职能明确并配备了相应人员,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产品销售或者原材料采购的情况。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管理团队及控制权无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为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除董事会换届外,最近两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变化,核心管理层保持稳定,相关人员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权属清晰,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无其他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

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核心技术及商标均拥有清晰产权,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及
商标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无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公司及所处行业经营环境良好,不存在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而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不存在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重大权属纠纷以及影响持续经营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通力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60.3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项献忠直接持有公司 15.17%的股份,并分别通过通力控股、温州通途间接控制公司 60.36%、9.64%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85.17%的股份。同时,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项纯坚系项献忠之子,其通过持有温州通途 2.45%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项献忠和项纯坚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公司合计 85.17%的股份。

目前,除通力科技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金属材料销售;
仪器仪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品销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 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
公司 控股股东 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温州通途企业管理 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咨询中心 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合伙)

通力控股、温州通途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经营其他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企业外,实际控制人项献忠和项纯坚无其他对外投资并控制企业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通力控股已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包括通力科技)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营或与他人合资、合作、参股经营)从事与通力科技(含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附属企业,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与通力科技存在竞争的企业,也不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二、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或控制的除通力科技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限制企业’)存在与通力科技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将采取以下方式予以解决:(1)优先由通力科技承办该业务,被限制企业将不从事该业务;(2)由通力科技收购被限制企业或收购被限制企业从事与通力科技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部门;(3)将该类业务通过股权转让等有效方式出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被限制企业不再经营该类业务。

三、如有在通力科技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包括通力科技)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通力科技。对通力科技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包括通力科技)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通力科技相同或相似,不与通力科技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通力科技的利益。如通力科技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通力科技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通力科技拓展后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通力科技经营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理可行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四、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包括通力科技)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通力科技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在通力科技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通力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通力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本承诺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公司不再是通力科技控股股东或通力科技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七、上述承诺在有效期内不可变更或撤销。”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和项纯坚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包括通力科技)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营或与他人合资、合作、参股经营)从事与通力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与通力科技存在竞争的企业,也不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或在上述企业或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

二、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本人直接或间接持股或控制的除通力科技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限制企业’)存在与通力科技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将采取以下方式予以解决:(1)优先由通力科技承办该业务,被限制企业将不从事该业务;(2)由通力科技收购被限制企业或收购被限制企业从事与通力科技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部门;(3)将该类业务通过股权转让等有效方式出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被限制企业不再经营该类业务。

三、如有在通力科技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包括通力科技)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通力科技。对通力科技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包括通力科技)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通力科技
相同或相似,不与通力科技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通力科技的利益。如通力科技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通力科技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通力科技拓展后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通力科技经营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理可行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四、如出现因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包括通力科技)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通力科技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本人承诺不利用在通力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通力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通力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本承诺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人不再是通力科技实际控制人或通力科技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七、上述承诺在有效期内不可变更或撤销。”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力控股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60.36%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
1 项献忠 司 15.17%的股份,并分别通过通力控股、温州
通途间接控制公司 60.36%、9.64%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通过
项纯坚 持有温州通途 2.45%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2 温州通途 直接持有公司 9.64%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项
献忠出资 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项建设、项献银、蔡雨晴、陈荣 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3.30%的股份,通过通力控股
华 间接持有公司 6.63%的股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项献忠、项建设、陈荣华、金国

3 达、邓效忠、杨威、吴克键、郑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德文、项纯坚、余钦巧、陈旭明

蔡雨晴、陈顺显、林光祥、郭明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光、林孝敏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项献忠、蔡雨晴、项建设 控股股东通力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吉林金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其董事,持股
15.85%

天津金洪智造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成都金模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成都金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辽宁丰迪发动机进气系统有限公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司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东莞市汇力模具有限公司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控制的全资子公
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转让其持有的 90%股权

成都科达车用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5 吉林嘉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吉林金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吉林东亿嘉物资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沈阳斯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广东金洪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吉林金洪新能源有限公司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控制的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郑州金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控制的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担任董事的企业吉林金
吉林百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洪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控制的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权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上海艾格瑞特通力减速机有限公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持股 40.00%,担任执行
司 董事,于 2019 年 8 月注销

公司董事项建设曾持股 40.91%,担任执行董事
温州市佳泰热处理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于 2019 年 6 月将所持股份转让给第
三方并辞去所有职务

广东优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陈荣华配偶之兄叶其秋控制的公司,持
股 100.00%

广州市美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陈荣华配偶之兄叶其秋控制的公司,持
股 75.00%

广东叶子王箱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陈荣华配偶之兄叶其秋担任执行董事,
持股 50.00%

广州市威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陈荣华配偶之兄叶其秋担任执行董事,
持股 50.00%

广东华伟时代国际高新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陈荣华配偶之兄叶其秋担任执行董事
公司 兼经理,持股 40.00%

内蒙古联合利蒙农业股份有限公 公司董事陈荣华配偶之兄叶其秋担任董事,持股
司 16.67%

浙江华阳箱包皮件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陈荣华配偶之兄叶其栋担任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持股 60.00%

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金国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
公司 有 45.00%的股份

温州源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金国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
有 20.00%的股份

温州市南方传感器厂 公司独立董事金国达之兄金国强控制的企业,持
股 95.00%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强五 公司独立董事金国达之兄金国强注册的个体工
金制品加工场 商户,于 2021 年 2 月注销

洛阳科大格尔传动研究院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邓效忠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
司 股 38.00%

洛阳越格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邓效忠持股 40.67%,邓效忠之配
偶王娅莉持股 54.33%

洛阳科大越格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洛阳越格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持股 100.00%,公司
独立董事邓效忠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瑞安新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原独立董事陈顺显担任董事,持股 3.92%
公司

瑞安市大旗美术培训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项纯坚之配偶王婷持股 30%并担任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瑞安市婷军烘焙坊 实际控制人项纯坚之配偶王婷注册的个体工商


浙江飞云机械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项纯坚之配偶的父亲王建华担任董
事,持股 20.00%

其他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项献忠堂妹彭月秋持股 40.00%并担
6 福建圣华铸造有限公司 任监事、堂妹夫陈思圣持股 60.00%并担任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瑞安市圣华金属制品厂 实际控制人项献忠堂妹夫陈思圣设立的个人独
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瑞安市希伟机械加工厂 实际控制人项献忠堂弟彭希伟注册的个体工商


实际控制人项献忠堂妹彭月秋持股 50.00%、堂
瑞安市思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妹夫陈思圣持股 50.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注销

彭月秋 实际控制人项献忠之堂妹

陈思圣 实际控制人项献忠之堂妹夫、彭月秋之配偶

彭希伟 实际控制人项献忠之堂弟

项继清 实际控制人项献忠之父亲

陈秀华 实际控制人项献忠之配偶

陈秀玉 公司董事陈荣华之姐姐,实际控制人项献忠之配
偶陈秀华的妹妹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 年度
1-6 月

福建圣华铸造有 采购铸件 103.04 332.01 199.64 463.14
限公司 及其他

温州市佳泰热处 采购热处 - - 7.76 31.87
理有限公司(注) 理服务

关联采购 瑞安市希伟机械 采购机加 3.93 12.48 20.24 17.28
加工厂 工服务

瑞安新一税务师 采购鉴证

事务所有限责任 咨询服务 - 1.80 2.68 -
公司

关联销售 福建圣华铸造有 销售废料 - - 3.39 43.91
限公司

陈荣华 公司承租 5.40 10.80 10.80 11.08
房屋

项建设 公司承租 - - - 3.15
关联租赁 房屋

林光祥 公司承租 - - - 3.26
房屋

蔡雨晴 公司承租 1.50 3.00 3.00 7.20
房屋

报告期内公司现

关键管理人 任及曾任董事、

员薪酬 监事、高级管理 支付薪酬 123.94 264.35 203.79 178.16
人员项献忠、项

建设、陈荣华、


交易类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 年度
1-6 月

邓效忠、金国达、

杨威、郑德文、

吴克键、项纯坚、

余钦巧、陈旭明、

蔡雨晴、陈顺显、

林孝敏、郭明光、

林光祥

通力控股、项献 为公司提

关联担保 忠 供银行借

款担保 详见本部分之“3、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其他 通力控股 代垫费用

资金往来

注: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向温州市佳泰热处理有限公司采购
的热处理服务金额分别为 40.89 万元、56.53 万元和 0.00 万元。由于发行人股东、董事项建
设于 2019 年 6 月将所持温州市佳泰热处理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因此自 2020
年 7 月起,双方交易未再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加工服务及鉴证咨询服务的金额及其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福建圣华 铸件及其

铸造有限 他 103.04 0.68 332.01 1.03 199.64 0.84 463.14 2.22
公司
温州市佳 热处理服

泰热处理 务 - - - - 7.76 0.03 31.87 0.15
有限公司
瑞安市希 机加工服

伟机械加 务 3.93 0.03 12.48 0.04 20.24 0.08 17.28 0.08
工厂
瑞安新一

税务师事 鉴证咨询 - - 1.80 0.01 2.68 0.01 - -
务所有限 服务

责任公司

合计 - 106.97 0.71 346.28 1.08 230.32 0.97 512.29 2.46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金额分别为 512.29 万元、230.32 万元、
346.28 万元和 106.97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2.46%、0.97%、1.08%和0.71%,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福建圣华铸造有限公司系铸件行业较为优质的供应商,且其生产基地与公
司临近,故公司部分铸件及其他生产性物料向其采购。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的铸件供应商,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外协加工方式提高机加工中的粗加工环节和热处理环节的生产效率,并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逐步下降。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废料的金额及其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销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福建圣华铸 废料 - - - - 3.39 0.01 43.91 0.14
造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废料的金额分别为 43.91 万元、3.39 万元、
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14%、0.01%、0.00%和0.00%,占比相对较小且呈下降趋势,2021 年度及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未向关联方出售废料。上述废料系公司日常生产中产生的废铁沫,销售价格与当地废料市场价格水平接近,定价公允。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陈荣华等个人租赁房屋用于销售人员住宿。

报告期内,关联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姓名 租赁资产种类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陈荣华 房屋 5.40 10.80 10.80 11.08

项建设 房屋 - - - 3.15

林光祥 房屋 - - - 3.26

蔡雨晴 房屋 1.50 3.00 3.00 7.20

合计 - 6.90 13.80 13.80 24.70

报告期内,上述租赁价格均按照市场平均水平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及其他损害发行人利益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1-6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23.94 264.35 203.79 178.16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公司 通力控股 716.00 2016.5.10 2019.5.10 是

公司 通力控股 10,520.00 2018.9.28 2023.9.27 是

(注)

公司 通力控股 5,463.00 2020.6.9 2023.6.8 是

公司 项献忠 4,000.00 2020.6.9 2023.6.8 是

公司 项献忠 6,000.00 2021.7.26 2024.7.25 否

公司 项献忠 4,000.00 2021.10.22 2026.12.31 否

注:该项担保系通力控股以其持有的房屋为公司担保,2018 年 12 月相关房屋以增资形
式注入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该担保合同终止执行。

报告期内,为增强公司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发行人接受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由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金融机构要求,且为目前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普遍措施。上述担保不涉及对价支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方其他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代垫部分费用情形,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5.81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由于上述代垫费用款项金额小、间隔时间短,因此未计算利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代垫费用款项均已收回,不存在对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4、关联方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变化情况如下: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姓名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其他应收款

通力控股 - - - - - - 65.35 3.27

2019 年末,公司对控股股东通力控股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65.35 万元,
主要系由于:

①2018 年 12 月前,公司向控股股东通力控股租赁了位于瑞安市飞云街道
飞云新区沙园村的部分厂房用于减速机制造及相关配件的仓储,除公司外,通力控股也将位于该厂区内的部分厂房出租给第三方企业瑞安市杰鑫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鑫鞋业”)。2018 年 12 月,通力控股以前述位于瑞安市飞云街道飞云新区沙园村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向发行人进行了增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权利人变更为发行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1、2018 年 12 月,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次增资”的有关披露;

②2019 年 5 月,由于发行人经办人员操作疏漏,发行人在已经获得相关房
产及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仍依照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未变更前与通力控股签订
的租赁合同向通力控股支付了沙园村厂房 2019 年 1-4 月的房屋租金共计 61.10
万元。此外,通力科技取得相关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后亦未及时与杰鑫鞋业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因此杰鑫鞋业亦按照原与通力控股签订的租赁合同向通力控股
支付了 2019 年 1-4 月的房屋租金共计 15.24 万元。

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12 月成为前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权利人,通
力控股无权向发行人及杰鑫鞋业收取 2019 年 1-4 月的房屋租赁款,但由于操作疏漏通力控股已收取相关租金,经与当地税务局沟通,相关房产税款仍由通力控股进行支付,再由通力控股与通力科技进行结算。针对杰鑫鞋业支付的 15.24万元租金,通力控股以从租计征的方式按租金的 12%向当地税务部门代通力科
技缴纳了 1.83 万元房产税费;由于通力科技已于 2018 年 12 月成为前述土地使
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权利人,未对第三方出租的相关房产应从价计征房产税,通力控股收到通力科技支付的 61.10 万元租金后,按照所涉及房产及土地价值
的 70%计算房产余值后,按 1.2%的税率代通力科技缴纳相关房产 2019 年 1-4
月房产税费 9.16 万元。

如上文所述,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12 月成为前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的权利人,因此通力控股无权向发行人及杰鑫鞋业收取 2019 年 1-4 月的房屋租赁款,亦不需承担房屋租赁所对应的房产税费。因此形成 2019 年末对通力控股的其他应收款 65.35 万元。该项余额并非由关联交易产生,亦非关联资金拆借、代垫费用等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产生,不存在对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姓名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应付账款

温州市佳泰热处理有限公司 - - - 151.07

福建圣华铸造有限公司 77.72 128.99 107.90 142.32

瑞安市希伟机械加工厂 1.30 1.38 3.95 4.06

其他应付款

陈荣华 - 0.17 - 3.10

项建设 - - - 4.20

林光祥 - - - 6.19

蔡雨晴 - - - 5.00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生产经营不依赖关联方,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策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公允性。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程序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
确认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2022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具体记录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二、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替公司支付成本、费用,输送经济利益的情形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公司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况。”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监督等事项,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及程序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关联交易决策及程序的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及回避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规范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认定、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范

(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九条规定,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还应当对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以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独自发表独立意见。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作出的规定

(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获得独立董事认可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应对该交易发表
独立董事意见。

(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九条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下(不含 5%)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本制度实行。

(六)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公司目前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不存在因依赖各关联方而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垄断公司业务渠道或干涉公司业务经营的行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定价,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

1、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通力控股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不会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地位操纵、指示股份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股份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者从事任何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在及以后控制的下属企业(股份公司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及正常的商业交易条
件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公司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督促股份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自该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现在及以后控制的下属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股份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5)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与项纯坚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不会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地位操纵、指示股份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股份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者从事任何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人及本人现在及以后控制的下属企业(股份公司,下同)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及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督促股份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自该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现在及以后控制的下属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股份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5)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96号《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和阅读与本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更详细的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719,226.52 43,570,512.33 49,951,426.38 22,284,983.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938,741.06 30,385,426.00 - -

应收票据 384,622.13 2,628,821.19 1,227,607.48 111,141.88

应收账款 82,817,070.12 50,223,067.34 49,614,817.02 44,054,587.28

应收款项融资 38,649,753.10 51,728,912.44 41,346,992.54 24,848,895.90

预付款项 1,376,728.76 684,400.94 792,066.06 775,427.72

其他应收款 218,523.12 101,777.39 88,720.88 716,402.03

存货 126,453,163.46 131,135,867.88 116,643,383.38 97,218,396.30

合同资产 2,701,833.06 3,281,657.40 2,585,458.21 -

其他流动资产 6,416,151.50 5,280,968.12 - 729,867.09

流动资产合计 366,675,812.83 319,021,411.03 262,250,471.95 190,739,702.13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8,851,541.73 9,305,934.87 9,873,043.70 10,751,942.44

固定资产 169,168,694.79 166,155,693.41 164,058,178.66 173,777,145.48

在建工程 16,097,359.35 4,382,496.88 4,981,592.92 8,527,000.61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使用权资产 154,243.12 199,213.89 - -

无形资产 57,657,521.94 58,372,259.03 59,867,737.69 61,272,293.70

长期待摊费用 - - - 56,222.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50,911.34 2,223,265.94 2,425,396.87 2,154,384.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86,798.00 6,069,000.00 822,200.79 72,9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5,367,070.27 246,707,864.02 242,028,150.63 256,611,889.51

资产总计 622,042,883.10 565,729,275.05 504,278,622.58 447,351,591.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7,000.03 6,007,700.00 46,545,042.37 95,706,085.25

应付票据 62,920,000.00 59,229,760.00 52,699,444.24 810,000.00

应付账款 87,234,705.22 82,422,772.63 85,007,475.90 66,072,125.81

预收款项 447,145.14 618,571.43 - 11,544,066.17

合同负债 15,669,804.36 16,175,987.10 12,775,039.09 -

应付职工薪酬 7,497,031.26 7,586,161.10 7,401,342.38 6,985,266.82

应交税费 17,914,507.67 12,910,341.28 9,000,704.18 2,871,015.05

其他应付款 115,477.30 178,796.77 859,452.55 2,163,669.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 30,031,951.42


其他流动负债 1,692,482.03 2,242,269.34 1,660,755.08 -

流动负债合计 199,498,153.01 187,372,359.65 215,949,255.79 216,184,179.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2,202,343.10

租赁负债 86,544.85 130,001.20 - -

递延收益 4,141,342.09 4,468,392.07 5,122,492.02 1,473,410.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27,886.94 4,598,393.27 5,122,492.02 3,675,753.14

负债合计 203,726,039.95 191,970,752.92 221,071,747.81 219,859,932.8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1,000,000.00 51,000,000.00 51,000,000.00 38,603,000.00

资本公积 54,580,806.22 54,580,806.22 54,580,806.22 56,415,556.22

盈余公积 25,500,000.00 25,500,000.00 22,289,054.20 16,773,757.60

未分配利润 287,236,036.93 242,677,715.91 155,337,014.35 115,699,344.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418,316,843.15 373,758,522.13 283,206,874.77 227,491,658.81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股东权益合计 418,316,843.15 373,758,522.13 283,206,874.77 227,491,658.8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22,042,883.10 565,729,275.05 504,278,622.58 447,351,591.64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8,898,851.42 467,312,275.74 343,241,381.50 307,282,882.50

减:营业成本 150,985,538.04 320,843,990.84 238,558,736.89 208,514,385.43

税金及附加 2,284,457.19 4,358,843.49 3,740,262.02 3,537,713.09

销售费用 7,615,574.78 17,086,082.52 13,619,324.66 20,507,559.18

管理费用 4,808,075.40 11,484,468.34 12,581,919.02 12,829,271.35

研发费用 9,524,884.57 19,328,270.88 11,709,369.25 10,649,829.47

财务费用 -283,744.90 995,717.04 4,087,792.47 6,431,397.74

其中:利息费用 236,270.29 784,830.72 3,518,397.30 6,088,286.51

利息收入 335,441.35 193,327.31 97,188.93 51,923.69

加:其他收益 510,951.37 1,930,313.20 2,691,398.13 1,018,352.5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02,762.71 1,052,999.77 - -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089,285.57 -289,622.60 2,018,106.12 -1,629,861.50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428,576.81 -1,994,723.97 -1,191,197.74 -1,843,274.90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414,027.27 239,641.89 384,321.14 120,819.67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42,073,945.31 94,153,510.92 62,846,604.84 42,478,762.06

加:营业外收入 8,948,588.68 9,314,307.76 1,426,213.67 400,264.02

减:营业外支出 200,270.00 110,051.50 315,368.00 213,481.59

三、利润总额 50,822,263.99 103,357,767.18 63,957,450.51 42,665,544.49

减:所得税费用 6,263,942.97 12,806,119.82 8,804,484.55 5,424,038.79

四、净利润 44,558,321.02 90,551,647.36 55,152,965.96 37,241,505.7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44,558,321.02 90,551,647.36 55,152,965.96 37,241,505.70
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 - - -
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558,321.02 90,551,647.36 55,152,965.96 37,241,505.70

七、每股收益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7 1.78 1.11 0.8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7 1.78 1.11 0.81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64,530,057.84 369,462,027.18 259,555,515.93 175,881,718.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8,550.94 1,133,580.6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9,411,242.38 10,863,457.05 11,446,266.08 1,787,630.80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941,300.22 380,794,035.17 272,135,362.64 177,669,349.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86,543,334.42 191,335,408.19 75,715,281.07 46,339,544.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26,911,704.51 55,447,454.85 41,806,962.29 42,216,193.52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718,304.70 33,273,909.18 21,924,720.70 27,045,387.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9,234,086.66 22,013,111.34 17,695,183.68 20,769,214.34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407,430.29 302,069,883.56 157,142,147.74 136,370,338.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7,533,869.93 78,724,151.61 114,993,214.90 41,299,010.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1,000,000.00 418,691,689.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9,447.65 667,573.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055,773.93 351,879.34 1,098,606.14 265,753.5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205,221.58 419,711,142.93 1,098,606.14 265,753.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8,295,676.72 11,421,916.25 7,323,386.80 30,814,961.61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000,000.00 448,691,689.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295,676.72 460,113,606.07 7,323,386.80 30,814,961.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7,090,455.14 -40,402,463.14 -6,224,780.66 -30,549,208.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8,382,000.00 14,754,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 6,010,000.00 99,700,000.00 151,56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58,112.00 7,089.00
现金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 6,010,000.00 108,140,112.00 166,321,089.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 46,510,000.00 180,960,000.00 159,0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27,466.50 643,724.14 13,328,391.79 26,099,243.22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181,683.38 5,373,968.12 58,112.00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9,149.88 52,527,692.26 194,346,503.79 185,179,243.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309,149.88 -46,517,692.26 -86,206,391.79 -18,858,154.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 - -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9,134,264.91 -8,196,003.79 22,562,042.45 -8,108,351.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36,008,422.59 44,204,426.38 21,642,383.93 29,750,735.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55,142,687.50 36,008,422.59 44,204,426.38 21,642,383.93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财务分析中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标准

(一)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
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期间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96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力科技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期间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
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
发表意见。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主要产品系减速机。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307,282,882.50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343,241,381.50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467,312,275.74 元,
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18,898,851.42 元。

公司对于销售减速机产生的收入,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是在商品所有权上
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的,2020 年 1 月 1 日起是在商品的控制权已
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的。公司销售按地区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按照销售地区收入确认方式分为两种:①内销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②外销以货物报关装船离岸时点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利润表的重要科目,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大。因此,会计师将公司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①对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对重要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②检查公司销售合同样本,识别销售合同中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③获取销售台账,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及收款单据,确认与会计记录是否一致;④对收入及毛利率进行波动分析;⑤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金额的准确性;⑥对于出口销售,亲自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拉取海关出口数据进行核对,确定出口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⑦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大额收入凭证,核对相应客户的签收单、货运提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确认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存货的确认及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公司 2019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 101,933,615.55 元,存货跌价准备 4,715,219.25
元,存货账面价值 97,218,396.30 元。2020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 121,540,405.89 元,

存货跌价准备 4,897,022.51 元,存货账面价值 116,643,383.38 元。2021 年末存
货账面余额 135,875,122.29 元,存货跌价准备 4,739,254.41 元,存货账面价值
131,135,867.88 元。2022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余额 131,257,861.17 元,存货跌价准
备 4,804,697.71 元,存货账面价值 126,453,163.46 元。

由于存货账面价值重大且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会计师将存货的确认及跌价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针对公司存货的确认及跌价准备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①了解、评估并测试材料采购与付款、产品生产与仓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②对存货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明细余额结构分析、存货周转率分析并与前期进行比较;③执行函证程序,对主要供应商的存货采购额、应付账款余额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样本进行替代测试;④分析存货成本计量方法的合理性,包括外购存货成本的计量、产品成本核算方法、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等,检查产品成本计算表,执行存货计价测试程序;⑤对存货实施监盘和复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⑥获取发出商品清单,对发出商品查验订单情况并执行分析性程序;⑦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检查是否按相关会计政策执行,评价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做出的判断是否合理。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

(四)财务分析中选取可比上市公司的标准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等
行业领域。公司选取国茂股份、宁波东力作为可比上市公司,一方面,上述公司均有减速机相关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可比性;另一方面,上述公司也是公司在销售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基于上述选取标准,公司将国茂股份、宁波东力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国茂股份、宁波东力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之“(三)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制的主体,无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四、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分析

(一)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其变化趋势

1、产品特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作为我国工业传动系统领域具备明显竞争力的标杆企业之一,本着“专业化、模块化、系列化”的开发宗旨,不断规范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经过十余年的稳健发展和技术积累,公司现已成为国内减速机行业的知名企业之一,自主品牌“通力”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减速机领域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市场竞争力。


2、业务模式

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公司形成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模式,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之“(四)主要经营模式”。现有的经营模式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将结合现有的技术和客户优势,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储备,不断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优化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工作流程,持续开拓市场,促进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

3、行业竞争程度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国茂股份、宁波东力等企业,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之“(三)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公司依靠较强技术研发实力、品牌声誉优势、良好的产品性能,积累了众多长期合作客户。2019-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3.28%,呈稳步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07%、30.39%、31.18%和 30.69%,整体保持稳定。未来,公司将凭借在减速机领域积累的高品质产品生产技术不断开拓优质客户。

4、外部市场环境

减速机属于通用设备,是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庞大的全球市场对于减速机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减速机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领域,下游行业多元化特征较为明显,主要包括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减速机行业的市场需求受单个下游行业的影响相对较小。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21-2026 年我国减速机行业市场规模将从 1,258 亿元增长至1,605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可达 4.99%,发展前景良好。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分析

1、财务指标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指标对分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具有重要意义,其变动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和“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2、非财务指标

公司技术水平、研发能力、产品质量、稳定的客户及供应商关系等非财务指标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二)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
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四)合同资产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部分之“(二)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10 5.00 9.5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平均年限法 3-5 5.00 19.00-31.67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5 5.00 19.00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40 年、50 年 土地权证

软件 3 年 按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3、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二)合同负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三)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十四)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收入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
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
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具体原则

公司的产品主要系减速机。公司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公司销售按地区分为国内销售与国外销售。按照销售地区收入确认方式分为两种:

(1)内销收入

公司根据订单发货,以客户收货后签收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依据为签收单。

(2)外销收入

公司以完成报关及装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依据为货运提单。

2020 年 1 月 1 日前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具体原则

公司的产品主要系减速机。公司根据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公司销售按地区分为国内销售与国外销售。按照销售地区收入确认方式分为两种:

(1)内销收入

公司根据订单发货,以客户收货后签收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依据为签收单。

(2)外销收入

公司以完成报关及装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依据为货运提单。


(十六)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
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十八)租赁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十)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
值。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五、(二)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
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节“五、(二)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节“五、(十五)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节“五、(二)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节“五、(二)金融工具”。

2021 年 1 月 1 日前的会计政策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
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
影响数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部分“应收票据”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 应收票据:减少 23,307,153.73 元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 23,307,153.73 元具)”
——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利息应包含 其他应付款:减少 191,336.48 元
在相应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将“其他应付款(应 短期借款:增加 115,574.60 元
付利息)”重分类至“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增加 32,220.57 元

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增 加
43,541.31 元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31,070,735.58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31,070,735.58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89,023.55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3,596,177.28 应收款项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

资 且其变动计入其 23,307,153.73
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36,056,685.68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36,056,685.68 应收款项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

资 且其变动计入其 -
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80,719.07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80,719.07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
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
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 2020 年 1 月 1 日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项目

金额

(1)将应收账款中质保期内的质 应收账款 -1,939,367.30
保金重分类至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1,939,367.30

(2)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 预收款项 -11,544,066.17
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相关

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 其他流动负债 1,328,078.41
待转销项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

债。 合同负债 10,215,987.76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2,585,458.21

合同资产 2,585,458.21

预收款项 -14,435,794.17

其他流动负债 1,660,755.08

合同负债 12,775,039.09

营业成本 7,932,712.42

销售费用 -7,932,712.42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
租赁准则”)。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
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
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预计负债的会计政策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报告期内租赁主要系短期租赁,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
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021 年度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主要影响如
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使用权资产 199,213.89

租赁负债 130,001.20

预付账款 -70,250.00

销售费用 -810.14

财务费用 1,847.45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 2019 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新

重分类 计量 合计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070,735.58 31,070,735.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不适用

期损益的金融资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3,596,177.28 289,023.55 -23,307,153.73 -23,307,153.73

应收账款 36,056,685.68 36,056,685.68

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23,307,153.73 23,307,153.73 23,307,153.73

预付款项 630,903.17 630,903.17

其他应收款 480,719.07 480,719.07

买入返售金融资


存货 97,721,164.40 97,721,164.40

持有待售资产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新

重分类 计量 合计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71,180.62 371,180.62

流动资产合计 189,927,565.80 189,927,565.8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 不适用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58,934,166.26 158,934,166.26

在建工程 7,054,436.26 7,054,436.2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4,166,525.70 64,166,525.7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36,363.83 336,363.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4,758.39 2,314,758.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396,500.00 7,396,5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0,202,750.44 240,202,750.44

资产总计 430,130,316.24 430,130,316.2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3,080,000.00 83,195,574.60 115,574.60 115,574.6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不适用

期损益的金融负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新

重分类 计量 合计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400,000.00 4,400,000.00

应付账款 60,039,459.62 60,039,459.62

预收款项 13,449,715.09 13,449,715.09

应付职工薪酬 9,585,346.38 9,585,346.38

应交税费 9,541,475.99 9,541,475.99

其他应付款 515,428.96 324,092.48 -191,336.48 -191,336.4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 30,000,000.00 30,043,541.31 43,541.31 43,541.31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50,000.00 15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10,761,426.04 210,729,205.47 -32,220.57 -32,220.5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200,000.00 22,232,220.57 32,220.57 32,220.5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672,737.09 1,672,737.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872,737.09 23,904,957.66 32,220.57 32,220.57

负债合计 234,634,163.13 234,634,163.1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6,144,000.00 36,144,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新

重分类 计量 合计

资本公积 44,120,556.22 44,120,556.2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049,607.03 13,049,607.03

未分配利润 102,181,989.86 102,181,98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 195,496,153.11 195,496,153.11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496,153.11 195,496,153.11
负债和所有者权 430,130,316.24 430,130,316.24
益总计

(2)2020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情况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余额 余额 重新

重分类 计量 合计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284,983.93 22,284,983.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1,141.88 111,141.88

应收账款 44,054,587.28 42,115,219.98 -1,939,367.30 -1,939,367.30

应收款项融资 24,848,895.90 24,848,895.90

预付款项 775,427.72 775,427.72

其他应收款 716,402.03 716,402.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7,218,396.30 97,218,396.30

合同资产 不适用 1,939,367.30 1,939,367.30 1,939,367.30

持有待售资产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余额 余额 重新

重分类 计量 合计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29,867.09 729,867.09

流动资产合计 190,739,702.13 190,739,702.1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投资性房地产 10,751,942.44 10,751,942.44

固定资产 173,777,145.48 173,777,145.48

在建工程 8,527,000.61 8,527,000.6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1,272,293.70 61,272,293.7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6,222.71 56,222.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54,384.57 2,154,384.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72,900.00 72,9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6,611,889.51 256,611,889.51

资产总计 447,351,591.64 447,351,591.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5,706,085.25 95,706,085.25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余额 余额 重新

重分类 计量 合计

应付票据 810,000.00 810,000.00

应付账款 66,072,125.81 66,072,125.81

预收款项 11,544,066.17 -11,544,066.17 -11,544,066.17

合同负债 不适用 10,215,987.76 10,215,987.76 10,215,987.76

应付职工薪酬 6,985,266.82 6,985,266.82

应交税费 2,871,015.05 2,871,015.05

其他应付款 2,163,669.17 2,163,669.17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30,031,951.42 30,031,951.42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328,078.41 1,328,078.41 1,328,078.41

流动负债合计 216,184,179.69 216,184,179.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02,343.10 2,202,343.1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473,410.04 1,473,410.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75,753.14 3,675,753.14

负债合计 219,859,932.83 219,859,932.8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8,603,000.00 38,603,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6,415,556.22 56,415,556.22

减:库存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余额 余额 重新

重分类 计量 合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773,757.61 16,773,757.61

未分配利润 115,699,344.98 115,699,344.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27,491,658.81 227,491,658.81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7,491,658.81 227,491,658.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447,351,591.64 447,351,591.64

总计

3、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
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
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
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其他收益和投资收益。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

〔2019〕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
要求追溯调整。

——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
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 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
业”)。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
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财政部 2019 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已按修订后的格式编制本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

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单独列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6)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规定》(财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
处理,并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
定进行相应调整。

(7)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
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 号),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
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的
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
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
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该通知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8)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
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
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
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该通知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9)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财政部于 2021年 2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
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
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 14 号进行调整。

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 14 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
项目合同,对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②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 14 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
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0)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

①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解释第 15 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表列报影响较小,销售研发废料收
入 155,408.85 元不再冲减研发支出。

③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 15 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
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 按 5%、13%、16%
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 按 5%、13%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 税率计缴。出口货
增值税 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 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 物执行“免、抵、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 为 13%(注 1) 退”税政策,退税
分为应交增值税 率为 13%(注 1)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

房产税 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 1.2%、 1.2%、 1.2%、 1.2%、12%

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 12% 12% 12%

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7% 7% 7%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3%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2% 2% 2%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 15% 15% 15%

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从 2018 年 5 月起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税率的,
调整为 16%。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
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调整为 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6 号)从 2016 年 5 月起,公司不动产租赁业务适
用简易征收方式的按照租赁收入的 5%计算增值税额。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公示浙江省 2019 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取得编号为 GR201933001014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2019-2021
年度,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 24 号)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
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公司 2022 年 1-6 月适用 15%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
七、分部信息

公司分产品业务收入和分地区业务收入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000 号《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1.40 23.96 38.43 12.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904.84 1,043.30 373.05 101.84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0.28 105.30 - -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83 65.97 -1.92 23.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6 4.19 -208.93 -

小计 1,037.61 1,242.72 200.63 137.07

所得税影响额 -155.64 -186.41 -62.80 -20.56

合计 881.97 1,056.31 137.83 116.51

净利润 4,455.83 9,055.16 5,515.30 3,724.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73.86 7,998.85 5,377.46 3,607.64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 19.79% 11.67% 2.50% 3.13%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116.51 万元、137.83 万元、1,056.31
万元和 881.97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13%、2.50%、11.67%和 19.79%;扣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13%、6.28%、11.67%和 19.79%,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影响。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84 1.70 1.21 0.88

速动比率(倍) 1.20 1.00 0.67 0.43

资产负债率(%) 32.75 33.93 43.84 49.1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1 8.44 6.55 6.86

存货周转率(次) 1.13 2.49 2.14 2.0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104.69 12,410.04 8,885.12 7,187.8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455.83 9,055.16 5,515.30 3,724.1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573.86 7,998.85 5,377.46 3,607.64
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35 4.14 3.41 3.4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74 1.54 2.25 1.07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8 -0.16 0.44 -0.2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20 7.33 5.55 5.8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④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⑤存货周转率=与存货相关的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⑨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⑩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会计期间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产收益率(%) 益(元/股) 益(元/股)

2022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1.25 0.87 0.87


会计期间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产收益率(%) 益(元/股) 益(元/股)

1-6 月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9.02 0.70 0.7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7.57 1.78 1.78
2021 年度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4.35 1.57 1.57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1.81 1.11 1.11
2020 年度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1.27 1.08 1.08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7.67 0.81 0.81
2019 年度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7.12 0.78 0.78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②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③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总体盈利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22年 1-6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年度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金额 金额 (%) 金额 (%) 金额

营业收入 21,889.89 46,731.23 36.15 34,324.14 11.70 30,728.29

营业成本 15,098.55 32,084.40 34.49 23,855.87 14.41 20,851.44

营业毛利 6,791.33 14,646.83 39.92 10,468.27 5.99 9,876.85

营业利润 4,207.39 9,415.35 49.81 6,284.66 47.95 4,247.88

利润总额 5,082.23 10,335.78 61.60 6,395.75 49.90 4,266.55

净利润 4,455.83 9,055.16 64.18 5,515.30 48.10 3,724.15

归属于发行人股 4,455.83 9,055.16 64.18 5,515.30 48.10 3,724.15
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营业收入和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均呈逐年增长趋势。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21,684.17 99.06 46,348.19 99.18 33,950.00 98.91 30,497.96 99.25

其他业务收入 205.72 0.94 383.04 0.82 374.14 1.09 230.33 0.75

合计 21,889.89 100.00 46,731.23 100.00 34,324.14 100.00 30,728.29 100.00

公司主要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为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暂时闲置房产的租赁收入、废料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98%。

减速机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在机械取代人工的工业自动化趋势下,作为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减
速机的需求不断提升。公司是国内减速机行业的知名企业,在技术水平、产品性能等方面均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公司技术工艺水平提升及市场开拓力度加大,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构成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划分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通用减速机 15,527.45 71.61 34,752.33 74.98 26,944.63 79.37 23,410.61 76.76

工业齿轮箱 5,806.57 26.78 10,961.60 23.65 6,510.02 19.18 6,509.11 21.34

配件及维修 350.14 1.61 634.26 1.37 495.35 1.46 578.24 1.90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通用减速机和工业齿轮箱的销售收入,两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 98%以上。

(2)按区域构成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国内 20,932.38 96.53 44,925.19 96.93 32,992.33 97.18 29,273.92 95.99

国外 751.79 3.47 1,423.00 3.07 957.67 2.82 1,224.04 4.01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内销,内销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 95%以上。

(3)按销售渠道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直销 19,162.50 88.37 40,802.15 88.03 30,186.98 88.92 27,488.79 90.13

经销 2,521.67 11.63 5,546.04 11.97 3,763.02 11.08 3,009.17 9.87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直销渠道,直销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 88%以上。

(4)按季节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节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第一季度 9,432.78 43.50 7,774.91 16.78 3,812.80 11.23 6,456.05 21.17

第二季度 12,251.39 56.50 13,740.29 29.65 9,145.13 26.94 7,854.17 25.75

第三季度 — — 12,275.52 26.49 9,678.12 28.51 7,913.93 25.95

第四季度 — — 12,557.47 27.09 11,313.95 33.33 8,273.81 27.13

合计 21,684.17 100.00 46,348.19 100.00 33,950.00 100.00 30,497.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各季节销售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第一季度受到春节假期的影响。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第一季度收入占比较其他年度偏低,随着下游行业复工复产,从第二季度开始市场需求明显回升,收入增长较快。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一季度收入确认占比较高的情形。

同行业可比公司国茂股份、宁波东力分季度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 季度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可比公司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第一季度 60,975.86 48.95 64,220.24 21.81 33,173.40 15.19 44,872.89 23.67

第二季度 63,587.82 51.05 83,921.61 28.50 66,038.45 30.24 49,572.99 26.15

国茂股份 第三季度 - - 77,705.94 26.39 57,679.87 26.41 48,001.89 25.32

第四季度 - - 68,580.90 23.29 61,515.93 28.17 47,124.82 24.86

合计 124,563.68 100.00 294,428.70 100.00 218,407.65 100.00 189,572.60 100.00

第一季度 35,593.34 51.47 28,348.67 17.56 17,746.01 14.34 21,403.95 20.98

宁波东力 第二季度 33,561.24 48.53 50,043.87 30.99 34,319.83 27.73 24,880.42 24.39

第三季度 - - 41,426.22 25.66 32,252.88 26.06 24,680.42 24.19


同行业 季度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可比公司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第四季度 - - 41,647.42 25.79 39,446.93 31.87 31,061.48 30.44

合计 69,154.58 100.00 161,466.18 100.00 123,765.65 100.00 102,026.28 100.00

受春节假期的影响,国茂股份和宁波东力 2019 年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而除春节假期以外,叠加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 年和 2021 年第一季度收入占比亦较低,其他各季度收入占比基本保持稳定,2022 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收入则较为接近。减速机行业销售不存在单一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主要与行业下游应用广泛、客户分散等因素相关。因此,公司分季度收入占比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成本 15,029.76 99.54 31,899.06 99.42 23,631.61 99.06 20,718.62 99.36

通用减速机 10,314.79 68.32 23,204.42 72.32 18,450.14 77.34 15,888.93 76.20

工业齿轮箱 4,567.91 30.25 8,463.05 26.38 4,971.42 20.84 4,557.85 21.86

配件及维修 147.06 0.97 231.59 0.72 210.06 0.88 271.84 1.30

其他业务成本 68.79 0.46 185.34 0.58 224.26 0.94 132.82 0.64

合计 15,098.55 100.00 32,084.40 100.00 23,855.87 100.00 20,851.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9.36%、99.06%、99.42%和 99.54%。其中,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的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两者合计占比均超过 98%。

2、主营业务成本的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直接材料 11,916.99 79.29 25,456.89 79.80 17,709.53 74.94 15,762.49 76.08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直接人工 952.99 6.34 2,157.69 6.76 1,970.88 8.34 1,715.73 8.28

制造费用 1,745.53 11.61 3,312.70 10.38 3,157.93 13.36 3,240.40 15.64

运输费用 414.25 2.76 971.77 3.05 793.27 3.36 - -

合计 15,029.76 100.00 31,899.06 100.00 23,631.61 100.00 20,718.62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逐年增长。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直接材料主要包括与公司生产制造直接相关的电机、铸件、钢材、轴承、锻件等原材料。直接人工主要为生产人员的薪酬、福利等。制造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水电费等。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最高,分别为 76.08%、74.94%、79.80%和 79.29%,与减速机所属的设备制造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相匹配。报告期内,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毛利 6,654.41 97.98 14,449.13 98.65 10,318.39 98.57 9,779.33 99.01

其他业务毛利 136.93 2.02 197.70 1.35 149.88 1.43 97.52 0.99

合计 6,791.33 100.00 14,646.83 100.00 10,468.26 100.00 9,876.85 100.00

发行人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9.01%、98.57%、98.65%和 97.98%,主营业务毛利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长。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通用减速机 5,212.66 78.33 11,547.91 79.92 8,494.49 82.32 7,521.67 76.91

工业齿轮箱 1,238.67 18.61 2,498.55 17.29 1,538.61 14.91 1,951.26 19.95

配件及维修 203.08 3.05 402.67 2.79 285.29 2.76 306.40 3.13

合计 6,654.41 100.00 14,449.13 100.00 10,318.39 100.00 9,779.33 100.00

报告期内,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两者合计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6.87%、97.24%、97.21%和 96.95%,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配件及维修在主营业务毛利中的比重相对较小。总体而言,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配件及维修的毛利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而总体上呈增长趋势。

2、毛利率分析

(1)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 6,654.41 30.69 14,449.13 31.18 10,318.39 30.39 9,779.33 32.07

综合 6,791.33 31.02 14,646.83 31.34 10,468.26 30.50 9,876.85 32.14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07%、30.39%、31.18%和 30.69%,整体保持稳定。
(2)分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产品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名称 毛利 毛利率 波动 毛利 毛利率 波动 毛利 毛利率 波动 毛利 毛利率
(万元) (%) 点数 (万元) (%) 点数 (万元) (%) 点数 (万元) (%)

通用减 5,212.66 33.57 0.34 11,547.91 33.23 1.70 8,494.49 31.53 -0.60 7,521.67 32.13
速机

工业齿 1,238.67 21.33 -1.46 2,498.55 22.79 -0.84 1,538.61 23.63 -6.34 1,951.26 29.98
轮箱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其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产品细分种类型、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公司经营及销售策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通用减速机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2.13%、31.53%、33.23%和
33.57%,变化幅度分别为-0.60%、1.70%和 0.34%。通用减速机产品 2021 年度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上升 1.70%,波动幅度较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销售模式是直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为公司与客户在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技术难度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协商确定,公司 2021 年度通用减速机产品毛利率小幅变化系产品细分类别的差异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齿轮箱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9.98%、23.63%、22.79%和
21.33%,变化幅度分别为-6.34%、-0.84%和-1.46%。工业齿轮箱产品 2020 年度毛利率较 2019 年度下降 6.34%,主要原因为:一方面,2020 年度确认收入的工业齿轮箱产品中毛利率较低的产品收入占比较 2019 年度有所上升,拉低了产品毛利率;另一方面,公司自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从销售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科目,也使得平均单位成本有所上升,毛利率有所下降。2021 年度工业齿轮箱毛利率下降 0.84%,2022 年上半年工业齿轮箱毛利率较 2021 年度下降 1.46%,波动较小。

(3)分区域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境外各类产品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 模式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内销 15,064.06 35.04% 33,959.16 35.06% 26,491.06 33.70% 22,779.83 31.86%
通用减 外销

速机 463.39 49.70% 793.17 46.81% 453.57 43.61% 630.77 42.02%
合计 15,527.45 35.48% 34,752.33 35.33% 26,944.63 33.86% 23,410.60 32.13%

内销 5,533.02 23.13% 10,356.04 25.32% 6,018.57 25.90% 5,944.04 30.40%
工业齿 外销

轮箱 273.55 25.42% 605.56 17.50% 491.46 26.83% 565.07 25.49%
合计 5,806.57 23.24% 10,961.60 24.89% 6,510.02 25.97% 6,509.11 29.98%

注:上述毛利率为剔除运输费用影响的数据。

报告期内境内、外销售中,通用减速机的毛利率普遍高于工业齿轮箱。主要是由于公司的通用减速机产品为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产品,同系列的不同减速机所需的零部件实现了集约化生产与组装,相关零部件具有极强的通用性与互换性,尺寸规格简化统一,减少了零部件和毛坯的种类。同时标准化的生产流程中工艺参数较为完备、员工生产效率较高,从而使加工、生产、装配
等环节能够得以更高效进行,降低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

而工业齿轮箱由于定制化程度相对较高,多为单件小批量生产,零部件通用性与互换性远低于通用减速机产品,生产成本弹性空间有限。因此产品毛利率总体低于通用减速机。

报告期各期通用减速机境外销售毛利率普遍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主要系公司的通用减速机主要外销目的地为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对通用机械设备的需求旺盛。公司近年来积极扩展海外市场,与 COMBI MASTER
DRIVES (M) SDN BHD、PT JAYATECH PALMINDO 等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
合作关系,积累了一定的品牌认可度和议价能力,客户粘性较高,外销的通用减速机售价整体高于内销部分,而产品成本变动较小,因而导致外销通用减速机的销售毛利率整体高于内销。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齿轮箱产品内外销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外销客户工业齿轮箱采购量较少且多为定制化程度较高的专用机型,如棕榈油专用减速机等,不同类型产品价格和产品成本差异较大,从而导致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

境内销售模式下剔除运费影响的通用减速机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31.86%、33.70%、35.06%及 35.04%,工业齿轮箱毛利率分别为 30.40%、25.90%、25.32%及 23.13%。通用减速机毛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产品结构的影响。工业
齿轮箱 2020 年度毛利率较 2019 年度下 4.50 个百分点、2022 年 1-6 月毛利率较
2021 年度下降 2.19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对新增客户产品以及部分定制化减速机给予了价格优惠,同时,产品类型、规格的差异以及其他偶发性因素也对当年毛利率变动产生了一定影响。2021 年度工业齿轮箱毛利率较 2020 年度总体保持平稳。

境外销售模式下剔除运费影响的通用减速机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42.02%、43.61%、46.81%及 49.70%,各期产品结构等变动较小,毛利率相对较为稳定;工业齿轮箱毛利率分别为 25.49%、26.83%、17.50%及 25.42%,2020 年度毛利
率波动较小,较 2019 年度总体呈上升趋势。2021 年度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①人民币汇率上升较多,外销工业齿轮箱销售占比低,
汇率对于毛利率的影响相对较大;②细分产品系列及结构变化,毛利率低的产品销售占比增加;③本期材料成本有所上升,工业齿轮箱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调价具有滞后性,材料成本上升拉低了整体毛利率。2022 年1-6 月毛利率较 2021年度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①细分产品系列结构变化,毛利率高的产品销售占比增加;②由于公司外销主要面对的东盟国家市场对棕榈油用减速机需求旺盛,公司根据当地市场情况适当上调了产品售价;③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大幅上升,对毛利率也有一定影响。

(4)分销售渠道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下产品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 模式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直销 13,444.69 37.04% 30,432.28 36.74% 24,231.09 34.68% 21,371.91 32.38%
通用减 经销

速机 2,082.76 25.41% 4,320.05 25.35% 2,713.54 26.53% 2,038.70 29.55%
合计 15,527.45 35.48% 34,752.33 35.33% 26,944.63 33.86% 23,410.61 32.13%

直销 5,401.46 23.29% 9,785.23 25.50% 5,505.70 26.19% 5,586.36 30.86%
工业齿 经销

轮箱 405.12 22.56% 1,176.37 19.85% 1,004.33 24.77% 922.75 24.61%
合计 5,806.57 23.24% 10,961.60 24.89% 6,510.02 25.97% 6,509.11 29.98%

注:上述毛利率为剔除运输费用影响的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下通用减速机和工业齿轮箱的产品毛利率均高于经销模式下的产品毛利率,主要原因如下:

①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协议约定,经销商利用自身的区域、客户、项目等资源优势负责通力科技产品的推广和品牌形象维护,公司向经销商提供的价格基于标准出厂售价下浮幅度较高,具体视不同的产品规格型而定,给予经销商价格折让,因此同类产品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单价低于对直销客户的销售单价,从而导致对经销商客户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

②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客户差异,各期直销模式下销售额为 30 万以下客户
数量近 90%,该类客户多为零散订单,此类客户议价能力较弱,公司销售定价相对较高;而经销商客户较为集中,整体上公司对经销商客户销售定价相对较低,因此公司对经销商客户产品销售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


通用减速机和工业齿轮箱报告期内各期经销、直销模式毛利率变动分析:
直销模式下通用减速机毛利率较为稳定,剔除新收入准则下运输成本调整至营业成本的因素影响,各期毛利率逐年上升,主要由以下几个因素导致:①产品结构变化,各系列中高附加值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增加,报告期内通用减速机销量不断提升,对于毛利率提升较为明显;②固定成本减少,报告期内部分生产设备已提足折旧,2020 年度折旧额同比下降约 200 万元,此外公司通过光伏发电自用节省能源支出;③核心工艺在报告期内逐步成熟并得到广泛运用,成本精细化控制,生产效率上升,对毛利率起到正向的作用。同时,2021 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系 2021 年销售定价上调,通用减速机销售量大、价格反应较快,售价上升对于毛利的正影响快于材料成本上升的负影响。2022 年上半年,直销模式下通用减速机毛利率较 2021 年度基本保持稳定。

直销模式下工业齿轮箱 2020 年度以及 2022 年上半年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产
品规格结构变动所致,定制化大型工业齿轮箱增加,平均单位售价提高,考虑到市场开拓、客户维护及品牌形象提升等因素,公司在该类产品上一般会给予一定程度的价格优惠;2021 年度直销模式下工业齿轮箱毛利率下降 0.69%,波动较小。

经销模式下通用减速机毛利率变动与直销模式原因相近,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固定成本下降及生产效率提升所致。

经销模式下工业齿轮箱毛利率变动与直销模式相近,主要系产品结构、固定成本下降及生产效率提升所致,2021 年度经销模式毛利率下降较多原因与境外销售模式下工业齿轮箱毛利率下降原因一致,2022 年上半年经销模式毛利率上升原因与境外销售模式下工业齿轮箱毛利率上升原因一致,变动合理。

(5)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两类产
品毛利率的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前的收入成本确认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的产品主要系减速机。公司根据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公司销售按地区分为国内销售与国外销售。具体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及确认依据如下:


内销收入 外销收入

公司根据订单发货,以客户收货后签收时点作 公司以完成报关及装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依据为签收单。 收入确认依据为货运提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销售费用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因此,2019 年公司将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用全部计入销售费用核算。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收入成本确认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的产品主要系减速机。公司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按上述标准识别履约义务,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对于履约义务的识别未发生变化,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和合同条款的具体情况,公司之前收入确认政策下的确认时点同样符合在新收入确认准则下关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之认定,新收入准则下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与之前不存在差异。

2020 年,公司按照规定执行新收入准则,产品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时,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由于公司的运输活动是在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因此属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其相应支出应属于合同履约成本,应计入营业成本核算。因此,2020 年公司将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用全部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会计科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成本 414.25 971.77 793.27

销售费用 -414.25 -971.77 -793.27

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各类产品毛
利率的影响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产品类型 新收入 旧收入 变动比 新收入 旧收入 变动比 新收入 旧收入 变动比
准则 准则 例 准则 准则 例 准则 准则 例

通用减速机 33.57% 35.48% -5.39% 33.23% 35.33% -5.94% 31.53% 33.86% -6.90%

工业齿轮箱 21.33% 23.24% -8.21% 22.79% 24.89% -8.42% 23.63% 25.97% -9.00%

减速机产品 30.24% 32.15% -5.94% 30.73% 32.82% -6.39% 29.99% 32.33% -7.23%

(6)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国茂股份 25.32 26.45 27.90 28.38

宁波东力 25.69 26.52 26.55 27.37

算术平均值 25.51 26.49 27.23 27.88

公司 30.69 31.18 30.39 32.07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

注:宁波东力传动设备业务与公司减速机业务较为相近,因此选取其传动设备业务的毛 利率进行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虽然也主要生产 销售减速机产品,但在产品细分类型、客户群体、销售渠道等方面均与公司有 所差异,故毛利率水平有一定差异。

公司产品细分类型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行业 产品类型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齿轮 - - 213,104.32 28.14% 163,675.18 29.43% 140,134.78 29.94%
减速机

摆线针轮 - - 51,651.06 19.93% 42,945.71 20.83% 42,301.98 21.63%
国茂 减速机

股份 GNORD - - 16,539.65 21.96% 2,362.98 26.30% - -
减速机

减速机产 - - 281,295.03 26.27% 208,983.87 27.62% 182,436.75 28.01%


传动设备 60,332.83 25.69% 140,861.57 26.52% 106,914.76 26.55% 86,153.71 27.37%

宁波 门控系统 7,666.84 29.20% 17,666.24 33.45% 14,582.80 41.02% 13,580.37 43.53%
东力

装备制造 67,999.66 26.09% 158,527.81 27.29% 121,497.55 28.29% 99,734.09 29.57%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行业 产品类型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通用 15,527.45 33.57% 34,752.33 33.23% 26,944.63 31.53% 23,410.61 32.13%
减速机

公司 工业 5,806.57 21.33% 10,961.60 22.79% 6,510.02 23.63% 6,509.11 29.98%
齿轮箱

减速机产 21,334.02 30.24% 45,713.93 30.73% 33,454.65 29.99% 29,919.71 31.66%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

注:国茂股份未披露其 2022 年 1-6 月产品细分类型收入及毛利率数据。

同行业上市公司减速机产品中,国茂股份产品应用领域与公司较为接近,其齿轮减速机与公司产品特性和应用领域相似程度较高,毛利率水平与公司最为接近,公司毛利率略高主要系公司直销模式收入占比较高,而国茂股份经销占比较高。

国茂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 2018 年齿轮减速机二级明细模块化减速机和大功率减速机相关数据,模块化减速机与公司通用减速机、大功率减速机与公司工业齿轮箱从产品功能结构上可比性更强,2018年毛利率对比数据如下:

公司 产品 2018 年度

模块化减速机 30.98%
国茂股份

大功率减速机 24.58%

通用减速机 29.73%
公司

工业齿轮箱 26.64%

由上表可知,国茂股份模块化减速机、大功率减速机与公司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毛利率基本一致。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产品毛利率较公司稍低,与产品结构差异、销售模式等不尽相同有关,整体相比无较大异常。

因此,从产品细分类型角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略有差异具有合理性。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客户群体比较如下:

公司 国茂股份 宁波东力

公司客户群体涵盖冶金、化工、 国茂股份减速机客户群体涵 宁波东力减速机产品客户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 盖环保、建筑、电力、化工、 群体主要依托于冶金行业,建材、粮油、矿山、物流、纺织、 食品、塑料、橡胶、矿山、 并逐渐向矿山、水利、电力、


公司 国茂股份 宁波东力

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工程机械 冶金、水泥、船舶、水利、 建材、港口、轻工、环保等
等行业的相关企业 纺织、印染、饲料、造纸、 行业企业拓展。

陶瓷等领域相关企业

因此,从客户群体角度,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群体相近,产品应用行业较为广泛,对于毛利率的差异影响较小。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渠道对比如下:

公司 国茂股份 宁波东力

通过直销和经销进行销售,以直 直销和经销并重,以境内销 直销和经销并重,以境内销
销销售为主;以境内销售为主, 售为主,存在少量外销 售为主,存在少量外销

存在少量外销

公司主营业务分经销、直销模式毛利率情况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模式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直销 - - 142,142.76 28.62% 97,605.41 31.59% - -
国茂股份

经销 - - 149,132.21 24.38% 118,208.79 24.85% - -

直销 - - 98,538.86 28.51% 80,308.77 28.65% - -
宁波东力

经销 - - 62,927.32 25.56% 43,455.09 29.04% - -

直销 19,162.50 31.65% 40,802.15 32.37% 30,186.98 31.19% 27,488.79 32.47%
公司

经销 2,521.67 23.38% 5,546.04 22.35% 3,763.02 23.98% 3,009.17 28.41%

注 1:报告期内,国茂股份仅在其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当年度分经销、直销模式的
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以及同比变动情况,并据此可推断其 2020 年度相关数据。宁波东力仅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当年度分经销、直销模式的营业收入、毛利率以及同比变动情况,并据此可推断其 2020 年度相关数据,此处采用其营业收入口径数据进行分析。
注 2:国茂股份、宁波东力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经销、直销模式的收入及毛利
率情况。

由上表可知,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直销与经销模式下毛利率相对稳定;
国茂股份 2021 年度直销模式下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2.97 个百分点,经销模
式下毛利率比较稳定;宁波东力直销模式下毛利率比较稳定,2021 年度经销模式下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3.48 个百分点。由于公司总体销售策略以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下收入占比较低,针对经销模式客户定价相对较低且有一定的价格折让,因此经销模式下毛利率低于直销模式;国茂股份和宁波东力的直
销和经销业务则均对其收入贡献较大,毛利率差异也小于公司。

2020 年度公司直销与经销模式下毛利率与国茂股份较为接近;2021 年度,
公司直销模式下毛利率较国茂股份高 3.75 个百分点,经销模式下毛利率较国茂股份低 2.03 个百分点;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直销模式下毛利率分别较宁波东力高 2.54 个百分点和 3.86 个百分点,公司经销模式下毛利率分别较宁波东力低 5.06 和 3.21 个百分点。上述差异,主要系由于公司与国茂股份和宁波东力在经销模式重要程度、产品细分类型及销售收入占比、客户议价能力、针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调价幅度和滞后时间等因素存在的潜在差异综合影响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内销、外销模式毛利率情况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类型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境内 132,502.94 - 288,390.52 26.43% 213,966.96 27.81% 187,505.32 28.38%
国茂 境外

股份 715.81 - 2,884.45 28.35% 1,845.68 38.22% 20.50 53.66%
合计 133,218.75 - 291,274.97 26.45% 215,812.64 27.90% 187,525.82 28.38%

境内 68,783.80 26.57% 160,246.26 27.17% 120,196.26 28.02% 99,118.00 29.43%
宁波 境外

东力 370.78 48.09% 1,219.92 52.48% 1,301.29 53.24% 616.09 51.85%
合计 69,154.58 26.68% 161,466.18 27.36% 121,497.55 28.29% 99,734.09 29.57%

境内 20,932.38 30.39% 44,925.19 31.14% 32,992.33 30.33% 29,273.92 31.95%

公司 境外 751.79 39.08% 1,423.00 32.22% 957.67 32.59% 1,224.04 34.87%

合计 21,684.17 30.69% 46,348.19 31.18% 33,950.00 30.39% 30,497.96 32.07%

注:国茂股份在其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其内销及外销业务对应主营业务成本及
对应毛利率情况;宁波东力在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仅披露了其当期分境内、境外的营业收入和对应毛利率情况,此处采用其营业收入口径数据进行分析。

内销模式下公司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境内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毛利率相对较高;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外销模式下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国茂股份、宁波东力外销收入占比较低,售价敏感性较弱,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2021 年度,公司和宁波东力外销模式下毛利率分别较上年度相对稳定,国茂股份外销模式下毛利率则持续下降并较公司低 3.87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与国茂股份均在大力拓展境外市场,但在经营和定价策略上有所差异所致;2021 年度,国茂股份外销收入增长 56.28%,而外销模式下毛
利率下降 9.87 个百分点;公司与境外客户合作关系良好,议价能力相对较强,2021 年度随原材料价格上涨相应调整了外销产品售价,因此外销模式下毛利率相对稳定。2022 年上半年,公司由于美元升值、销售产品结构及价格调整原因,外销模式下毛利率较 2021 年度上升 6.86 个百分点,而宁波东力外销模式下毛利率较 2021 年度略有下降,但仍大幅高于发行人。

因此,从产品销售渠道角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五)期间费用分析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万元) (万元) (%) (万元) (%)(万元)

销售费用 761.56 1,708.61 25.45 1,361.93 -33.59 2,050.76

管理费用 480.81 1,148.45 -8.72 1,258.19 -1.93 1,282.93

研发费用 952.49 1,932.83 65.07 1,170.94 9.95 1,064.98

财务费用 -28.37 99.57 -75.64 408.78 -36.44 643.14

期间费用合计 2,166.48 4,889.45 16.42 4,199.84 -16.70 5,041.81

营业收入 21,889.89 46,731.23 36.15 34,324.14 11.70 30,728.29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9.90 10.46 12.24 16.41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48 3.66 3.97 6.67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20 2.46 3.67 4.18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35 4.14 3.41 3.47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13 0.21 1.19 2.09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职工薪酬 510.80 67.07 1,054.45 61.71 763.29 56.04 790.48 38.55

运输费 - - - - - - 686.23 33.46

差旅招待费 151.90 19.95 423.41 24.78 366.39 26.90 382.41 18.65

办事处费用 24.19 3.18 48.21 2.82 48.55 3.56 55.44 2.70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广告宣传费 15.73 2.07 85.62 5.01 91.73 6.74 87.38 4.26

售后维修费 38.90 5.11 65.26 3.82 47.61 3.50 33.92 1.65

股权激励费用 - - - - 30.60 2.25 - -

其他费用 20.04 2.63 31.65 1.85 13.76 1.01 14.89 0.73

合计 761.56 100.00 1,708.61 100.00 1,361.93 100.00 2,050.7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运输费、差旅招待费等。报告
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050.76 万元、1,361.93 万元、1,708.61 万元和 761.56
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7%、3.97%、3.66%和 3.48%。2020年度和 2021 年度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要系公司自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从之前的销售费用科目调整记入营业成本科目,使得
销售费用、销售费用率较低;如果继续将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的运输费 793.27 万元、971.77 万元和 414.25 万元计入销售费用科目,且剔除
2020 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050.76 万元、2,124.60 万元、2,680.38 万元和 1,175.81 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7%、6.19%、5.74%和 5.37%,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790.48 万元、763.29 万元、
1,054.45万元和510.80万元。销售费用职工薪酬2020年度较2019年度下降27.19万元,主要系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机构减免了疫情期间公司应负担的部
分社保费用所致;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增加 291.16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度公
司收入增长较多,销售预算完成情况较好,对应的销售人员薪酬随之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金额分别为 686.23 万元、793.27 万元、971.77 万元
和 414.25 万元,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而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差旅招待费金额分别为 382.41 万元、366.39 万元、
423.41 万元和 151.90 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销售费用差旅招待费 2020 年度
较 2019 年度略微下降 16.02 万元,主要系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销售人员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差旅活动所致;销售费用差旅招待费 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增加57.02 万元,主要系因销售人员增加了客户开拓和维护相关的差旅活动,相应开
支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一次股权激励,相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涉及销售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项纯坚将其持有的温州通途部分出资
份额(对应公司股份 605,625.00 股)转让给部分公司骨干员工,转让价格对应公司股价为 5.49 元/股。公司股份公允价格根据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股份支付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浙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0029 号)确定为 9.09 元/股,本次股权转让销售人员所受让的股份公允价值与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 30.60 万元确认为股权激励费用。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职工薪酬 274.27 57.04 575.26 50.09 348.88 27.73 316.73 24.69

折旧摊销费 82.98 17.26 184.61 16.07 272.45 21.65 260.07 20.27

办公通讯费 52.93 11.01 127.17 11.07 133.84 10.64 174.54 13.60

会议咨询费 19.98 4.16 95.72 8.34 168.13 13.36 98.54 7.68

差旅招待费 34.44 7.16 114.39 9.96 110.68 8.80 139.51 10.87

装修费 - - - - 5.62 0.45 28.01 2.18

简易棚修理费 - - 14.33 1.25 - - 209.65 16.34

股权激励费用 - - - - 153.00 12.16 - -

其他 16.19 3.37 36.97 3.22 65.59 5.21 55.87 4.35

合计 480.81 100.00 1,148.45 100.00 1,258.19 100.00 1,282.9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办公通讯费、股权激励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282.93 万元、1,258.19 万元、1,148.45 万元和 480.81 万元,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8%、3.67%、2.46%和 2.20%。2020 年度,公司对管理人员进行了股权激励,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管理费用分别为 1,282.93 万元、1,105.19 万元、1,148.45 万元和 480.81 万元,金额较为稳定,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8%、3.22%、
2.46%和 2.20%,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316.73 万元、348.88 万元、
575.26 万元和 274.27 万元,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而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折旧摊销费金额分别为 260.07 万元、272.45 万元、
184.61 万元和 82.98 万元,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下降约 87.84 万元,主要系坐
落于瑞安市南滨街道沙园村云江员工公寓 1 幢的员工公寓 65 套于 2021 年逐步
入住,对应折旧费用计入职工薪酬中的福利费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一次股权激励,相应确认股权激励费用,涉及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项纯坚将其持有的温州通途部分出资
份额(对应公司股份 605,625.00 股)转让给部分公司骨干员工,转让价格对应公司股价为 5.49 元/股。公司股份公允价格根据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股份支付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浙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0029 号)确定为 9.09 元/股,本次股权转让管理人员所受让的股份公允价值与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 153.00 万元确认为股权激励费用。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材料费 491.63 51.62 996.20 51.54 518.17 44.25 437.99 41.13

职工薪酬 359.66 37.76 729.76 37.76 485.38 41.45 442.98 41.60

折旧摊销费 77.24 8.11 141.37 7.31 134.99 11.53 150.41 14.12

其他 23.96 2.52 65.50 3.39 32.40 2.77 33.60 3.15

合计 952.49 100.00 1,932.83 100.00 1,170.94 100.00 1,064.9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材料费、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064.98 万元、1,170.94 万元、1,932.83 万元和952.49 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7%、3.41%、4.14%和 4.35%,
整体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材料费金额分别为437.99万元、518.17万元、996.20
万元和 491.63 万元,研发费用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442.98 万元、485.38 万元、
729.76 万元和 359.66 万元,随着公司收入规模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 2022 年 2021 年度 2020年度 2019 年度 实施进度
1-6 月

TF 系列平行轴圆柱齿轮减速机 305.00 195.24 - - - 进行中

新一代圆柱齿轮减速机 365.00 194.33 144.11 - - 进行中

新型双速换挡减速机 465.00 202.59 56.09 - - 进行中

TFA 系列空心轴斜齿轮减速机 170.00 - 138.34 - - 已完成

TFA 系列挤出机用减速机 300.00 - 333.29 - - 已完成

新型 H 系列平行轴齿轮减速机 335.00 176.46 486.40 - - 进行中

新一代组合行星减速机 245.00 - 240.48 - - 进行中

新型 B 系列硬齿面齿轮减速机 355.00 - 212.03 170.98 - 已完成

高参数锥齿轮减速机 502.00 - - 232.17 152.00 已完成

新型 R 系列立式斜齿轮减速机 200.00 - - 223.54 - 已完成

新型棕榈油专用减速机 180.00 - - 165.87 - 已完成

新型 P 系列行星齿轮减速机 280.00 183.88 322.09 137.13 - 进行中

自升式海上移动平台用齿轮箱 720.00 - - 241.24 195.06 已完成

双轴异步硬齿面减速机 205.00 - - - 184.46 已完成

新型 F 系列平行轴齿轮减速机 318.00 - - - 152.75 已完成

新型颗粒机专用减速机 200.00 - - - 192.70 已完成

TLJ 平行轴齿轮减速机 195.00 - - - 188.01 已完成

合计 - 952.49 1,932.83 1,170.94 1,064.98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研发管理制度,研发项目立项后制定开发计划及预算,原材料、人工费用及折旧摊销费均按照项目归集,定期将研发耗用与项目预算进行比对分析,不存在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研发项目产生的研发费用超出初始预算的情况,主要原因包括项目研发过程中需求发生变更、项目研发过程中采用新型技术和对项目研发难度预计不足等。公司对上述超预算项目履行了预算变更审批程序。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利息费用 23.63 -83.27 78.48 78.82 351.84 86.07 608.83 94.67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0.30 -1.07 0.18 0.19 - - - -

减:利息收入 33.54 -118.22 19.33 19.42 9.72 2.38 5.19 0.81

汇兑损益 -23.08 81.35 32.24 32.38 59.80 14.63 37.49 5.83

手续费及其他 4.62 -16.30 8.18 8.22 6.86 1.68 2.02 0.31

合计 -28.37 100.00 99.57 100.00 408.78 100.00 643.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报告期内,公
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643.14 万元、408.78 万元、99.57 万元和-28.37 万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9%、1.19%、0.21%和-0.1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银行借款规模总体下降导致利息费用减少;此外,受美元汇率变动影响,汇兑损益金额有所波动。

5、期间费用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销售费用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国茂股份 2.97% 3.17% 3.43% 5.77%

宁波东力 4.56% 4.04% 4.50% 7.51%

算术平均值 3.77% 3.60% 3.97% 6.64%

发行人 3.48% 3.66% 3.97% 6.67%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宁波东力、略高于国茂股份,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基本持平,处于合理区间。

(2)管理费用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国茂股份 3.86% 3.65% 3.22% 2.40%

宁波东力 6.19% 5.35% 8.35% 8.14%

算术平均值 5.03% 4.50% 5.79% 5.27%

发行人 2.20% 2.46% 3.67% 4.18%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国茂股份,低于宁波东力;2021年度、2022 年 1-6 月均低于可比上市国内公司;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各家公司的收入规模、管理人员数量、管理设施投入等方面存在差异所致,2021 年度宁波东力管理费用率下降较多,主要系其顾问咨询及诉讼费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3)研发费用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国茂股份 4.94% 3.82% 3.58% 3.52%

宁波东力 4.78% 4.08% 4.26% 4.32%

算术平均值 4.86% 3.95% 3.92% 3.92%

发行人 4.35% 4.14% 3.41% 3.47%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整体占比较高且呈上升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总体相当。

(六)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的构成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城市维护建 77.29 33.83 149.92 34.39 110.71 29.60 106.48 30.10
设税

教育费附加 33.12 14.50 64.25 14.74 47.66 12.74 45.63 12.90

地方教育附 22.08 9.67 42.83 9.83 31.41 8.40 30.42 8.60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房产税 91.19 39.92 168.64 38.69 174.91 46.76 158.20 44.72

印花税 4.75 2.08 9.97 2.29 9.05 2.42 12.70 3.59

车辆使用税 0.01 - 0.27 0.06 0.28 0.08 0.33 0.09

合计 228.45 100.00 435.88 100.00 374.03 100.00 353.7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房产税等。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353.77 万元、374.03万元、435.88 万元和 228.45 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税金及附加整体呈增长趋势。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助 49.84 188.84 260.05 101.8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1.26 4.19 9.09 -

合计 51.10 193.03 269.14 101.8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101.84 万元、269.14 万元、193.03 万元和
51.10 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包括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资产相关/
1-6 月 与收益相关

2017 年度技术改造(机器换 7.53 15.07 15.07 15.07 与资产相关
人)项目财政补助

浙江省两化融合示范区项目 2.43 4.86 4.86 4.86 与资产相关
奖金

年产 2000 台冶金矿山机械 22.74 45.48 15.16 - 与资产相关
用变速箱技改项目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 - 0.23 与收益相关
局赴外招聘补助款

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产 - - 4.00 2.00 与收益相关
品奖励款


项目 2022 年 2021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资产相关/
1-6 月 与收益相关

瑞安市科技技术局发明专利 - 0.31 0.44 0.42 与收益相关
维持补助

瑞安市就业管理处职工失业 - - - 78.06 与收益相关
保险基金补助款

退役军人税收优惠补助 - 0.90 0.90 0.90 与收益相关

瑞安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 - - - 0.30 与收益相关
才培训补助款
2019 年商标品牌示范县

(市,区),示范乡镇(街 - - 10.00 - 与收益相关
道),示范企业

2020 社保费放还补助 - - 36.77 - 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 10.00 -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度就业见习补贴 - - 5.88 - 与收益相关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 - - 2.00 - 与收益相关
奖励

2020 年度降低科创型企业 - - 20.00 - 与收益相关
融资成本贷款贴息

双百工业企业补贴 - - 36.52 - 与收益相关

青年就业见习相关补贴 2.13 3.49 0.86 - 与收益相关

质量强市奖励 - - 50.00 - 与收益相关

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 - - 1.50 -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度科技统计年报在 - - 30.00 - 与收益相关
统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

温州市以工代训补贴 - - 16.08 - 与收益相关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 - 0.30 - - 与收益相关
授权补助

“创客中国”项目 - 3.00 - - 与收益相关

企业进口贴息补贴 - 16.70 - - 与收益相关

瑞安市科学技术局补助 10.00 30.00 - -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省级技术创新项目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补助

2021 年国家、省级引才计划 - 1.00 - - 与收益相关
申报补助经费

留工稳岗补贴 5.00 4.32 - - 与收益相关

光伏发电补贴 - 53.42 -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49.84 188.84 260.05 101.84 -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理财产品收益 70.28 105.30 - -

合计 70.28 105.30 -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105.30 万元和 70.28
万元,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1.81 7.37 5.88 -0.9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20.21 21.86 61.68 161.9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0.53 -0.27 -269.37 1.99

合计 208.93 28.96 -201.81 162.99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 162.99 万元、-201.81 万元、28.96 万
元和 208.93 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20 年度,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收回账龄较长的土地保证金266.45 万元,相应坏账准备转回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 153.74 202.86 102.03 184.33
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0.88 -3.39 17.09 -

合计 142.86 199.47 119.12 184.33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
别为 184.33 万元、119.12 万元、199.47 万元和 142.86 万元。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41.40 23.96 38.43 12.08

合计 41.40 23.96 38.43 12.08

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
别为 12.08 万元、38.43 万元、23.96 万元和 41.40 万元。

7、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 855.00 854.46 113.00 -

索赔收入 20.10 74.96 29.62 31.39

其他 19.76 2.01 - 8.64

合计 894.86 931.43 142.62 40.03

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 20.00 10.50 30.00 17.50

其他 0.03 0.51 1.54 3.85

合计 20.03 11.01 31.54 21.3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政府补助、索赔收入(对供应商的质量扣款),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对外捐赠。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作 - 50.00 10.00 -

清廉瑞安建设示范点奖励资金 - - 3.00 -

企业上市和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800.00 804.46 100.00 -

2021 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奖励 5.00 - - -

2021 年度浙江省绿色工厂奖励 50.00 - - -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计 855.00 854.46 113.00 -

8、纳税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如下:

(1)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已交 期末余额

2022 年 1-6 月 474.16 859.69 634.44

2021 年度 245.79 1,742.32 474.16

2020 年度 3.96 1,255.06 245.79

2019 年度 141.64 1,511.05 3.96

(2)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已交 期末余额

2022 年 1-6 月 566.11 231.95 983.32

2021 年度 434.81 1,129.11 566.11

2020 年度 62.96 535.70 434.81

2019 年度 503.47 966.88 62.96

(3)所得税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649.16 1,260.40 907.55 526.37

递延所得税调整 -22.76 20.21 -27.10 16.04

合计 626.39 1,280.61 880.45 542.40

(4)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润总额 5,082.23 10,335.78 6,395.75 4,266.55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 762.33 1,550.37 959.36 639.98
所得税费用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 4.88 16.06 50.73 20.61
失的影响

加计扣除的影响 -140.82 -285.82 -129.64 -118.19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所得税费用 626.39 1,280.61 880.45 542.40

(5)税收优惠金额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利润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 423.84 840.27 605.03 350.91

利润总额 5,082.23 10,335.78 6,395.75 4,266.55

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8.34% 8.13% 9.46% 8.22%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股份支付

2020 年度,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18.03 万元。

公司自设立起至今历次股本演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股权变动 股权变动背景 价格及 支付情况 是否涉及
基本情况 和原因 定价依据 股份支付

非自然人股东通力 通力控股

控股以设备资产出 以自有设

资,自然人股东项 备出资,自

1 2008 年 - 献忠、项献银、项 1 元/股 然人以自 否
11月设立 建设、陈荣华、蔡 有资金出

雨晴、林光祥以货 资,均已实

币形式出资发起设 缴到位



项献忠、项献

银、项建设、

陈荣华、蔡雨 为扩大公司规模,

2009 年 2 晴、林光祥合 自然人股东按照其 以自有资

2 月第一次 计 出 资 400 相对比例认购新增 1 元/股 金出资,已 否
发行股份 万元认购公 发行股份 实缴到位

司 4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



3 2018 年 通力控股以 为减少关联交易, 参考房屋建 房屋建筑 否
12月第二 房屋建筑物、 实现公司的资产独 筑物、土地 物、土地使


序号 时间 股权变动 股权变动背景 价格及 支付情况 是否涉及
基本情况 和原因 定价依据 股份支付

次发行股 土地使用权 立,通力控股以房 使用权评估 用权出资

份 出资认缴公 屋建筑物、土地使 值 7,286.40

司新增注册 用权出资的方式认 万元以及公

资本 1,214.4 购公司新增发行股 司未经审计

万元 份 净资产综合

考虑确定为

6 元/股

温州通途以 距离前次增

2018 年 2,313.6 万元 温州通途作为公司 资时间较 以自有资

4 12月第三 认缴公司新 员工持股平台认购 短,参考前 金出资,已 是
次发行股 增注册资本 公 司 新 增 发 行 股 次增资价格 实缴到位

份 385.6 万元 份,用于股权激励 确定为6元/



2020 年 原股东按照

10月资本 持股比例合 向全体股东以资本 资本公积

5 公积转增 计以资本公 公积同比转增股本 - 转增 否
股本 积 1,100 万元 1,100 万股

转增股本

注 1:2018 年 12 月,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温州通途以 6.00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发行
股份 385.60 万股,根据浙中企华评报字 2020 第 0221 号《浙江通力重型齿轮股份有限公司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股份支付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
司股份公允价值为 8.48 元/股,2018 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956.29 万元((8.48-6)
*385.60=956.29);

注 2:2020 年 12 月,公司参考前次股权激励价格及前次股权激励后公司净资产的增加
情况,按照 5.49 元/股的价格对林忠直等 7 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2020 年 10 月,公司以资
本公积对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股本 1,100.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000.00 万元增至
5,100.00 万元,剔除该因素 2020 年激励对象成本为 7.00 元/股,高于前次 6.00 元/股的股权
激励价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项纯坚将其持有的温州通途 285.00 万元出资份额(对
应公司 60.56 万股股份)转让给林忠直等 7 名员工,根据浙中企华评报字 2021 第 0029 号《浙
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股份支付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股份公允价值为 9.09 元/股,2020 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18.03
万元((9.09-5.49)*60.56=218.03)。

1、股份支付的计算结果和过程

公司 2020 年度股份支付金额计算过程及结果如下:

项目 计算公式 2020 年度

股份支付

公司整体估值(万元) A 46,373.39


项目 计算公式 2020 年度

股份支付

公司股份数量(万股) B 5,100.00

每股价值(元/股) C=A/B 9.09

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权数量(万股) D 60.56

激励对象成本(元/股) E 5.49

股份支付费用(万元) F=D*(C-E) 218.03

注 1:公司 2020 年整体估值数据取自浙中企华评报字 2021 第 0029 号《浙江通力传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股份支付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注 2:2020 年 10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对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股本 1,100.00 万股,公司
注册资本由 4,000.00 万元增至 5,100.00 万元,剔除该因素 2020 年激励对象成本为 7.00 元/
股。

2、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方式,对应前一年及股份支付当年的市盈率、市净率情况

2020 年度股份支付

公司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方式:采用收益法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为依据,采取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掉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有息负债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就 2020年度股份支付,公司聘请了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2020 年末公司股权整体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浙中企华评报字 2021 第 0029 号《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股份支付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0年公允价值对应市盈率和市净率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司整体估值(万元) 46,373.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5,377.46 3,607.64

期末净资产(万元) 28,320.69 22,749.17

市盈率 8.62 12.85

市净率 1.64 2.04

注 1:市盈率=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注 2:市净率=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公司各年末净资产。

3、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股权激励未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等限制性条件,因此所涉及的股份支付属于授予即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按照授予日转让价格低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并于授予日当期一次性确认为损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中国证
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26 的相关规定,确
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设定服务期限等限制条件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

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人未签订约定服务期或业绩条件的协议,温州通途对公司的增资属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此公司对股份支付费用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并按照员工持股平台人员岗位性质进行匹配分别计入营业成本或当期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货币资金 7,671.92 12.33 4,357.05 7.70 4,995.14 9.91 2,228.50 4.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93.87 4.97 3,038.54 5.37 - - - -

应收票据 38.46 0.06 262.88 0.46 122.76 0.24 11.11 0.02

应收账款 8,281.71 13.31 5,022.31 8.88 4,961.48 9.84 4,405.46 9.85

应收款项融资 3,864.98 6.21 5,172.89 9.14 4,134.70 8.20 2,484.89 5.55

预付款项 137.67 0.22 68.44 0.12 79.21 0.16 77.54 0.17

其他应收款 21.85 0.04 10.18 0.02 8.87 0.02 71.64 0.16

存货 12,645.32 20.33 13,113.59 23.18 11,664.34 23.13 9,721.84 21.73

合同资产 270.18 0.43 328.17 0.58 258.55 0.51 - -

其他流动资产 641.62 1.03 528.10 0.93 - - 72.99 0.16

流动资产合计 36,667.58 58.95 31,902.14 56.39 26,225.05 52.01 19,073.97 42.64

投资性房地产 885.15 1.42 930.59 1.64 987.30 1.96 1,075.19 2.40

固定资产 16,916.87 27.20 16,615.57 29.37 16,405.82 32.53 17,377.71 38.85

在建工程 1,609.74 2.59 438.25 0.77 498.16 0.99 852.70 1.91

使用权资产 15.42 0.02 19.92 0.04 - - - -

无形资产 5,765.75 9.27 5,837.23 10.32 5,986.77 11.87 6,127.23 13.70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5.62 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5.09 0.39 222.33 0.39 242.54 0.48 215.44 0.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98.68 0.16 606.90 1.07 82.22 0.16 7.29 0.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536.71 41.05 24,670.79 43.61 24,202.82 47.99 25,661.19 57.36

资产总计 62,204.29 100.00 56,572.93 100.00 50,427.86 100.00 44,735.16 100.00

1、资产规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4,735.16 万元、50,427.86 万元、
56,572.93 万元和 62,204.29 万元。2020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5,692.70
万元,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存货增长所致;2021 年末,
资产总额较 2020 年末增长 6,145.07 万元,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
资及存货等增长所致;2022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较 2021 年末增长 5,631.36
万元,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在建工程增加及应收款项融资减少等变动 综合影响所致。


2、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2.64%、52.01%、56.39%和 58.95%,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7.36%、47.99%、43.61%和 41.05%。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构成。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持续增加,公司资产结构与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货币资金 7,671.92 20.92 4,357.05 13.66 4,995.14 19.05 2,228.50 11.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93.87 8.44 3,038.54 9.52 - - - -

应收票据 38.46 0.10 262.88 0.82 122.76 0.47 11.11 0.06

应收账款 8,281.71 22.59 5,022.31 15.74 4,961.48 18.92 4,405.46 23.10

应收款项融资 3,864.98 10.54 5,172.89 16.21 4,134.70 15.77 2,484.89 13.03

预付款项 137.67 0.38 68.44 0.21 79.21 0.30 77.54 0.41

其他应收款 21.85 0.06 10.18 0.03 8.87 0.03 71.64 0.38

存货 12,645.32 34.49 13,113.59 41.11 11,664.34 44.48 9,721.84 50.97

合同资产 270.18 0.74 328.17 1.03 258.55 0.99 - -

其他流动资产 641.62 1.75 528.10 1.66 - - 72.99 0.38

合计 36,667.58 100.00 31,902.14 100.00 26,225.05 100.00 19,073.97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构成如下: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库存现金 0.83 0.01 1.60 0.04 0.62 0.01 0.63 0.03

银行存款 7,013.44 91.42 3,599.25 82.61 4,419.82 88.48 2,163.61 97.09

其他货币资金 657.65 8.57 756.21 17.36 574.70 11.51 64.26 2.88

其中:银行承 657.65 8.57 756.21 17.36 558.20 11.17 - -
兑汇票保证金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保函保证金 - - - - 16.50 0.33 64.26 2.88

合计 7,671.92 100.00 4,357.05 100.00 4,995.14 100.00 2,228.5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 2,228.50 万元、4,995.14 万元、
4,357.05 万元和 7,671.9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68%、19.05%、13.66%和 20.92%。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以
银行存款为主。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银行存款中有 1,500.00 万元设定质押
用以开立银行承兑票据,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020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2,766.64 万元,主要系:
(1)2020 年公司收到温州通途 838.20 万元增资款;(2)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与供应商结算增加,使得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 558.20 万元;(3)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货款回收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638.09 万元,主要系:(1)
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 7,872.42 万元;(2)由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4,040.25 万元;(3)由于偿还银行借款等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4,651.77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3,314.87 万元,主
要系:(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7,394.13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 13,640.74 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包含本期公司将定期存款1,500.00 万元设定质押用以开立银行承兑票据;(2)由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置设备等综合作用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1,709.05 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
3,038.54 万元和 3,093.87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00%、0.00%、9.52%和 8.44%,系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票据: 38.46 262.88 122.76 11.11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 - -

商业承兑汇票 40.49 276.72 129.22 11.70

减:坏账准备 2.02 13.84 6.46 0.58

应收款项融资: 3,864.98 5,172.89 4,134.70 2,484.89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3,864.98 5,172.89 4,134.70 2,484.89

商业承兑汇票 - - - -

合计 3,903.44 5,435.77 4,257.46 2,496.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2,496.00万元、4,257.46 万元、5,435.77 万元和 3,903.44 万元,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逐期有所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多为信誉良好、资本金充足的国有商业银行,应收票据不存在因无法顺利承兑而导致款项回收困难的重大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
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 7,230.12 万元。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 8,997.12 5,537.63 5,534.08 4,951.30

坏账准备 715.41 515.32 572.60 545.85

应收账款净值 8,281.71 5,022.31 4,961.48 4,405.46

(1)应收账款余额按类别划分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按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1.72 31.7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965.40 5,505.91 5,534.08 4,951.30

其中:

账龄组合 8,965.40 5,505.91 5,534.08 4,951.30

合计 8,997.12 5,537.63 5,534.08 4,951.30

(2)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龄 比例 计提比例

余额 (%) 金额 (%) 金额

2022.06.30

1 年以内(含 1 年) 8,270.87 91.93 413.54 5.00 7,857.33

1 至 2 年(含 2 年) 461.80 5.13 92.36 20.00 369.44

2 至 3 年(含 3 年) 109.87 1.22 54.94 50.00 54.94

3 年以上 154.57 1.72 154.57 100.00 -

合计 8,997.12 100.00 715.41 7.95 8,281.71

2021.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4,998.21 90.26 249.91 5.00 4,748.30

1 至 2 年(含 2 年) 293.33 5.30 58.67 20.00 234.66

2 至 3 年(含 3 年) 78.69 1.42 39.35 50.00 39.35

3 年以上 167.40 3.02 167.40 100.00 -

合计 5,537.63 100.00 515.32 9.31 5,022.31

2020.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4,952.03 89.48 247.60 5.00 4,704.43

1 至 2 年(含 2 年) 267.40 4.83 53.48 20.00 213.92

2 至 3 年(含 3 年) 86.26 1.56 43.13 50.00 43.13

3 年以上 228.38 4.13 228.38 100.00 -

合计 5,534.08 100.00 572.60 10.35 4,961.48

2019.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4,304.15 86.93 215.21 5.00 4,088.94

1 至 2 年(含 2 年) 307.07 6.20 61.41 20.00 245.65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龄 比例 计提比例

余额 (%) 金额 (%) 金额

2 至 3 年(含 3 年) 141.73 2.86 70.87 50.00 70.87

3 年以上 198.36 4.01 198.36 100.00 -

合计 4,951.30 100.00 545.85 11.02 4,405.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86.93%、89.48%、90.26%和 91.93%,均保持在 86%以上,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应收账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宁波东力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账龄 宁波东力 公司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 至 2 年(含 2 年) 10.00 20.00

2 至 3 年(含 3 年) 3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国茂股份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国茂股份

账龄 公司

经销商及其推荐的客户 直接开发的客户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10.00 5.00

1 至 2 年(含 2 年) 10.00 60.00 20.00

2 至 3 年(含 3 年) 20.00 80.00 50.00

3 年以上 5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从上表可以看出,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应收账款的构成和信用政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对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隽诺环保装备科技(肇庆)有限公司、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OMBI MASTERDRIVES (M) SDN BHD、上海克莱德贝尔格曼机械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客户销售产品所致。前述客户均为公司长年合作客户,商业信誉良好,违约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客户信用情况、既往订单的履约情况等信息,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具体为:对于零星、采购金额较小的客户,公司一般采用款到发货的信用政策;对于合作年限较长、信誉较好的客户,公司结合客户信用情况、既往订单的履约情况等一般给予 1-3 月的信用账期。

(4)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2022.06.30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33.18 4.81

隽诺环保装备科技(肇庆)有限公司注1 291.55 3.24

上海克莱德贝尔格曼机械有限公司 248.82 2.77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6.59 2.74

COMBI MASTER DRIVES (M) SDN BHD 245.61 2.73

小计 1,465.75 16.29

2021.12.31

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1.57 3.10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9.10 2.87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3.22 2.77

COMBI MASTER DRIVES(M) SDNBHD 143.51 2.59

上海克莱德贝尔格曼机械有限公司 124.60 2.25

小计 752.00 13.58

2020.12.31

COMBI MASTER DRIVES(M) SDNBHD 249.57 4.51

扬州天扬粮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65.08 2.98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4.29 2.79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8.98 2.69


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兰州现代舞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98 1.82

小计 818.89 14.79

2019.12.31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2 4.05

COMBIMASTERDRIVES(M)SDNBHD 189.06 3.82

上海克莱德贝尔格曼机械有限公司 160.63 3.24

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29.59 2.62

PTVERSUSENGINEERINGNETWORK 123.39 2.49

小计 802.99 16.22

注 1:隽诺环保装备科技(肇庆)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上述客户中无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亦无公司其他关联方。

(5)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951.30 万元、5,534.08 万元、
5,537.63 万元和 8,997.12 万元,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582.78
万元,增幅为 11.77%;2022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3,459.49
万元,增幅为 62.47%;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逐年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
①客户付款结构变化,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票据融资金额较上年末下降 1,532.34 万元;②2022 年第二季度,受宏观经济波动及新冠疫情多点散发、局部爆发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客户回款相对较慢,导致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 86%以上账龄在 1 年以内,且以常年
合作客户为主,应收账款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77.54 万元、79.21 万元、68.44
万元和 137.67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41%、0.30%、0.21%和 0.38%,
主要系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车辆油费及展览费。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均在 1 年以内。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21.85 10.18 8.87 71.64

合计 21.85 10.18 8.87 71.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71.64万元、8.87万元、10.18万元和21.8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8%、0.03%、0.03%和 0.06%,各期占比均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2)其他应收款余额、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净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净值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3.71 11.50 10.47 342.60

坏账准备 1.85 1.32 1.59 270.96

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 21.85 10.18 8.87 71.64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保证金 6.11 6.04 6.45 272.12

备用金 14.34 2.77 3.30 4.65

代垫款项 3.25 2.69 0.72 0.49

关联往来款 - - - 65.35

合计 23.71 11.50 10.47 342.6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42.60 万元、10.47 万元、
11.50 万元和 23.71 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和备用金。2019 年末,其他应收款-保证金主要为应收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土地保证金 266.45 万元,该款项已于 2020 年收回,故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2020 年末余额下降幅度较大。公司严
格控制与生产经营非直接相关的其他应收款项的发生,2022 年 6 月 30 日,其
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仅为 23.71 万元,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4)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项目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万元) (%)

2022.06.30

1 年以内(含 1 年) 19.86 83.76 0.99 5.00 18.86

1 至 2 年(含 2 年) 3.55 14.98 0.71 20.00 2.84

2 至 3 年(含 3 年) 0.30 1.27 0.15 50.00 0.15

3 年以上 - - - - -

合计 23.71 100.00 1.85 7.82 21.85

2021.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6.52 56.69 0.33 5.00 6.19

1 至 2 年(含 2 年) 4.98 43.31 1.00 20.00 3.98

2 至 3 年(含 3 年) - - - - -

3 年以上 - - - - -

合计 11.50 100.00 1.32 11.50 10.18

2020.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6.99 66.81 0.35 5.00 6.64

1 至 2 年(含 2 年) 1.64 15.67 0.33 20.00 1.31

2 至 3 年(含 3 年) 1.83 17.52 0.92 50.00 0.92

3 年以上 - - - - -

合计 10.47 100.00 1.59 15.24 8.87

2019.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71.43 20.85 3.57 5.00 67.85

1 至 2 年(含 2 年) 4.73 1.38 0.95 20.00 3.79

2 至 3 年(含 3 年) - - - - -

3 年以上 266.45 77.77 266.45 100.00 -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项目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万元) (%)

合计 342.60 100.00 270.96 79.09 71.64

(5)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期末总额 坏账金额
(万元) 的比例(%) (万元)

2022.06.30

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 3.55 1-2 年 14.98 0.71

胡兵 备用金 1.20 1 年以内 5.06 0.06

郑作鹏 备用金 1.20 1 年以内 5.06 0.06

应收个人负担社保费 代垫款项 1.01 1 年以内 4.25 0.05

陈振豪 备用金 1.00 1 年以内 4.22 0.05

合计 7.96 33.57 0.93

2021.12.31

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 3.55 1-2 年 30.87 0.71

郑作鹏 备用金 1.20 1 年以内 10.44 0.10

莫健明 保证金 0.70 1 年以内 6.09 0.06

魏公凯 备用金 0.67 1 年以内 5.79 0.04

应收个人负担社保费 代垫款项 0.62 1 年以内 5.41 0.03

合计 6.74 58.60 0.94

2020.12.31

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 3.55 3 年以内 33.92 1.02

程万亨 备用金 2.00 1 年以内 19.11 0.10

瑞安市人民法院 保证金 1.85 1 年以内 17.63 0.09

应收个人负担社保费 代垫款项 0.67 1 年以内 6.38 0.03

张巧玲 备用金 0.62 1 年以内 5.92 0.03

合计 - 8.68 - 82.96 1.28

2019.12.31

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保证金 266.45 3 年以上 77.77 266.45
员会

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往来 65.35 1 年以内 19.07 3.27


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 2.97 2 年以内 0.87 0.35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期末总额 坏账金额
(万元) 的比例(%) (万元)

瑞安市人民法院 保证金 1.14 1-2 年 0.33 0.23

北京世通科创测控技术 保证金 1.04 1-2 年 0.30 0.21
有限公司

合计 - 336.95 - 98.34 270.50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存货余额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例(%)

2022.06.30

原材料 2,741.65 123.32 2,618.32 20.89

半成品 4,421.49 313.19 4,108.29 33.69

周转材料 403.85 - 403.85 3.08

委托加工物资 304.33 - 304.33 2.32

在产品 2,456.86 - 2,456.86 18.72

库存商品 2,352.54 43.95 2,308.59 17.92

发出商品 445.08 - 445.08 3.39

合计 13,125.79 480.47 12,645.32 100.00

2021.12.31

原材料 3,349.08 126.79 3,222.29 24.65

半成品 4,781.58 272.17 4,509.41 35.19

周转材料 372.45 - 372.45 2.74

委托加工物资 259.48 - 259.48 1.91

在产品 2,410.31 - 2,410.31 17.74

库存商品 2,267.71 74.97 2,192.74 16.69

发出商品 146.90 - 146.90 1.08

合计 13,587.51 473.93 13,113.59 100.00

2020.12.31

原材料 3,144.45 104.91 3,039.54 25.87

半成品 3,466.65 324.05 3,142.60 28.52

周转材料 354.25 0.00 354.25 2.91

委托加工物资 466.25 0.00 466.25 3.84

在产品 2,998.36 0.00 2,998.36 24.67

库存商品 1,631.82 60.73 1,571.09 13.43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存货余额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例(%)

发出商品 92.25 0.00 92.25 0.76

合计 12,154.04 489.70 11,664.34 100.00

2019.12.31

原材料 2,090.31 94.23 1,996.08 20.51

半成品 4,131.42 352.78 3,778.64 40.53

周转材料 297.61 - 297.61 2.92

委托加工物资 208.03 - 208.03 2.04

在产品 1,411.61 - 1,411.61 13.85

库存商品 1,781.34 24.51 1,756.83 17.48

发出商品 273.04 - 273.04 2.68

合计 10,193.36 471.52 9,721.84 100.00

(1)存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组成,上述存货余额合计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超过 91%。原材料主要为电机、铸件、钢材、轴承、锻件等,均是与公司生产制造相关的直接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主要为尚未生产完工的产品及部件;库存商品主要为已经完工但尚未发货的通用减速机、工业齿轮箱及相关配件。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分布合理,符合公司业务特点。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721.84 万元、11,664.34 万元、
13,113.59 万元和 12,645.32 万元,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存货账面价值总体呈增长趋势。

(2)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库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的库龄情况如下: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年以内(含 1 年) 2,270.05 82.80% 2,904.99 86.74 2,768.87 88.06 1,724.13 82.48

1 年以上 471.59 17.20% 444.09 13.26 375.58 11.94 366.18 17.52

合计 2,741.65 100.00% 3,349.08 100.00 3,144.45 100.00 2,090.3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如下: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年以内(含 1 年) 2,064.17 87.74% 2,056.35 90.68 1,365.31 83.67 1,579.14 88.65

1 年以上 288.37 12.26% 211.36 9.32 266.52 16.33 202.20 11.35

合计 2,352.54 100.00% 2,267.71 100.00 1,631.82 100.00 1,781.3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库龄大多在 1 年以内。为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原材料种类、库存商品系列繁多,公司在主要采用以产定采模式的同时,也会进行适当的存货备货,故存在部分原材料、库存商品库龄超过 1 年的情况。

(3)存货增减变动分析

2020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比 2019 年末增加 1,942.50 万元,2021 年末存货账
面价值比 2020 年末增加 1,449.25 万元,增长幅度分别为 19.98%和 12.42%,主
要是由于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在手订单较多,公司加大了原材料备货、在产品生产和库存商品所致。2022年6月30日存货账面价值比2021年末减少468.27万元,降幅为 3.57%,总体变动较小。

(4)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存货账面余额 13,125.79 13,587.51 12,154.04 10,193.36

减:存货跌价准备 480.47 473.93 489.70 471.52

存货账面价值 12,645.32 13,113.59 11,664.34 9,721.84

报告期内,发行人制定了谨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原则,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合同资产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应收合同质量保证金(以
下简称“合同质保金”)从之前的应收账款科目调整至合同资产科目列报。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同资产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质保金 290.23 20.05 270.18

合计 290.23 20.05 270.18

项目 2021.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质保金 359.10 30.93 328.17

合计 359.10 30.93 328.17

项目 2020.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质保金 292.87 34.33 258.55

合计 292.87 34.33 258.55

(1)合同资产按类别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90.23 359.10 292.87

其中: -

账龄组合 290.23 359.10 292.87

合计 290.23 359.10 292.87

(2)合同资产的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龄 计提比例

余额 比例(%) 金额 (%) 金额

2022.06.30

1 年以内(含 1 年) 253.30 87.28 12.67 5.00 240.64

1 至 2 年(含 2 年) 36.93 12.72 7.39 20.00 29.54

2 至 3 年(含 3 年) - - - - -

合计 290.23 100.00 20.05 6.91 270.18

2021.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龄 计提比例

余额 比例(%) 金额 (%) 金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272.57 75.90 13.63 5.00 258.94

1 至 2 年(含 2 年) 86.53 24.10 17.31 20.00 69.22

2 至 3 年(含 3 年) - - - - -

合计 359.10 100.00 30.93 8.61 328.17

2020.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248.45 84.83 12.42 5.00 236.02

1 至 2 年(含 2 年) 1.03 0.35 0.21 20.00 0.82

2 至 3 年(含 3 年) 43.40 14.82 21.70 50.00 21.70

合计 292.87 100.00 34.33 11.72 258.55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未交增值税 - - - 72.99

上市中介费用 641.62 528.10 - -

合计 641.62 528.10 - 72.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未交增值税、上市中介费。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投资性房地产 885.15 3.47 930.59 3.77 987.30 4.08 1,075.19 4.19

固定资产 16,916.87 66.25 16,615.57 67.35 16,405.82 67.78 17,377.71 67.72

在建工程 1,609.74 6.30 438.25 1.78 498.16 2.06 852.70 3.32

使用权资产 15.42 0.06 19.92 0.08 - - - -

无形资产 5,765.75 22.58 5,837.23 23.66 5,986.77 24.74 6,127.23 23.88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5.62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5.09 0.96 222.33 0.90 242.54 1.00 215.44 0.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98.68 0.39 606.90 2.46 82.22 0.34 7.29 0.03

合计 25,536.71 100.00 24,670.79 100.00 24,202.82 100.00 25,661.19 100.00


1、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 1,612.56 1,612.56 1,558.08 1,558.08

土地使用权 172.68 172.68 167.68 167.68

合计 1,785.25 1,785.25 1,725.76 1,725.76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房屋建筑物 833.64 793.89 690.25 613.35

土地使用权 66.46 60.77 48.21 37.21

合计 900.09 854.65 738.45 650.56

减值准备: - -

房屋建筑物 - - - -

土地使用权 - - - -

合计 - - - -

账面价值: - -

房屋建筑物 778.93 818.68 867.83 944.73

土地使用权 106.23 111.92 119.47 130.47

合计 885.15 930.59 987.30 1,075.19

报告期内,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对外出租,以收取租赁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核算。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
公司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年)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20 12,997.15 4,184.83 - 8,812.32

机器设备 10 23,723.39 15,726.64 - 7,996.75

电子设备及 3-5 621.83 567.25 - 54.58


项目 折旧年限(年)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其他

运输设备 5 217.34 164.12 - 53.22

合计 - 37,559.70 20,642.83 - 16,916.87

(2)固定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 12,997.15 12,997.15 13,051.63 13,051.63

机器设备 23,723.39 23,109.31 21,327.56 20,998.05

电子设备及其他 621.83 619.20 605.69 605.52

运输设备 217.34 217.34 228.76 228.76

合计 37,559.70 36,943.00 35,213.65 34,883.96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4,184.83 3,873.38 3,274.63 2,648.85

机器设备 15,726.64 15,769.02 14,941.96 14,396.03

电子设备及其他 567.25 537.96 459.88 365.75

运输设备 164.12 147.07 131.35 95.61

合计 20,642.83 20,327.43 18,807.83 17,506.25

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 -

运输设备 - - - -

合计 - - - -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8,812.32 9,123.77 9,777.00 10,402.78

机器设备 7,996.75 7,340.30 6,385.60 6,602.02

电子设备及其他 54.58 81.24 145.81 239.78

运输设备 53.22 70.27 97.41 133.15

合计 16,916.87 16,615.57 16,405.82 17,377.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 34,883.96 万元、35,213.65 万元、

36,943.00 万元和 37,559.70 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 0.95%、4.91%和 1.67%,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呈增长趋势。

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年

账龄 国茂股份 宁波东力 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20 20-30 20

机器设备 10 10-15 10

电子设备及其他 不适用 5 3-5

运输设备 5 5 5

固定资产装修 不适用 5 不适用

办公设备及其他 3-5 不适用 不适用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从上表可以看出,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较为谨慎,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浙(2020)瑞安市不动产权第 0051119 号
厂房(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 2,746.41 万元)、浙(2020)瑞安市不动产权第 0052980号工业厂房(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 1,035.61 万元)、浙(2020)瑞安市不动产权第 0052981 号工业厂房(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 2,608.83 万元)、浙(2020)瑞安市不动产权第 0052982 号厂房(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 1,663.09 万元)抵押给银行以取得相应的银行借款;除此之外,公司的固定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等权利受限情形。

(4)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均能正常使用,资产状况良好,无
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待验收设备 1,609.74 258.25 498.16 852.70

光伏工程 - 180.00 - -

合计 1,609.74 438.25 498.16 852.70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本期其他

项目 2018.12.31 金额 固定资产 减少金额 2019.12.31
金额

大池头员工公寓 705.44 1,057.00 1,762.45 - -

通力科技通机厂区 b - 371.68 371.68 - -
车间光伏工程

通力科技重载厂区 - 270.43 270.43 - -
光伏工程

待验收设备 - 1,512.35 659.65 - 852.70

合计 705.44 3,211.46 3,064.21 - 852.70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本期其他

项目 2019.12.31 金额 固定资产 减少金额 2020.12.31
金额

待验收设备 852.70 498.16 852.70 - 498.16

合计 852.70 498.16 852.70 - 498.16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本期其他

项目 2020.12.31 金额 固定资产 减少金额 2021.12.31
金额

待验收设备 498.16 914.21 1,154.12 - 258.25

通力科技通机厂区 a - 180.00 - - 180.00
车间光伏工程

合计 498.16 1,094.21 1,154.12 - 438.25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本期其他

项目 2021.12.31 金额 固定资产 减少金额 2022.06.30
金额

待验收设备 258.25 1,741.15 389.66 - 1,609.74

通力科技通机厂区 a 180.00 138.58 318.58 - -

车间光伏工程

合计 438.25 1,879.73 708.24 - 1,609.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852.70 万元、498.16 万元、438.25
万元和 1,609.74 万元,主要为待验收设备。2020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 2019
年末有所减少,主要系部分工程转固所致;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建工程余额
较 2021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购建了较多生产设备所致。

4、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确认
的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 15.42 万元,为租赁房屋及建筑物产生。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 7,063.79 7,063.79 7,068.79 7,068.79

软件使用权 36.47 36.47 36.47 31.75

合计 7,100.26 7,100.26 7,105.26 7,100.55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1,299.88 1,229.19 1,089.00 947.24

软件使用权 34.63 33.84 29.49 26.08

合计 1,334.51 1,263.03 1,118.49 973.32

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 - - -

软件使用权 - - - -

合计 - - - -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5,763.91 5,834.60 5,979.80 6,121.55

软件使用权 1.84 2.63 6.98 5.67

合计 5,765.75 5,837.23 5,986.77 6,127.2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由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构成,无形资产原值较为稳定。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浙(2020)瑞安市不动产权第 0051119 号
厂房(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1,083.34 万元)、浙(2020)瑞安市不动产权第 0052980号工业厂房(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934.01 万元)、浙(2020)瑞安市不动产权第 0052981 号工业厂房(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 2,352.87 万元)、浙(2020)瑞安市不动产权第 0052982 号厂房(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1,499.92 万元)抵押给银行以取得相应的银行借款;除此之外,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等权利受限情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均能正常使用,资产状况良好,无
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2019.12.31

装修费 33.64 - 28.01 5.62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2020.12.31

装修费 5.62 - 5.62 -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 5.62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
和 0.00 万元,2019 年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装修费,已于 2020 年度摊销完毕。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减值准备 182.97 155.30 165.70 193.34

政府补助 62.12 67.03 76.84 22.10

合计 245.09 222.33 242.54 215.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215.44 万元、242.54 万元、
222.33 万元和 245.09 万元,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产生。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7.29 万元、82.22 万元、
606.90 万元和 98.68 万元,均为预付设备采购款。其中,2021 年末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 2021 年购买了较多的生产设备以提升产能,预付了较多的设备采购款所致。

(四)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02 13.84 6.46 0.58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15.41 515.32 572.60 545.8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85 1.32 1.59 270.96

存货跌价准备 480.47 473.93 489.70 471.5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0.05 30.93 34.33 -

合计 1,219.81 1,035.34 1,104.67 1,288.91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40.49 276.72 129.22 11.70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2.02 13.84 6.46 0.58

比重(%) 5.00 5.00 5.00 5.00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的比例一致,均为 5%,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未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稳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公司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15.41 515.32 572.60 545.85

应收账款余额 8,997.12 5,537.63 5,534.08 4,951.30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 7.95 9.31 10.35 11.02

报告期各期末,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基本一致。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稳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公司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85 1.32 1.59 270.96

其他应收款余额 23.71 11.50 10.47 342.60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重(%) 7.82 11.50 15.24 79.09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稳健,按会计政策对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合理、充分。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间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2022 年 1-6 月 473.93 153.74 - 147.20 - 480.47

2021 年度 489.70 202.86 - 218.64 - 473.93

2020 年度 471.52 102.03 - 83.85 - 489.70

2019 年度 457.28 184.33 - 170.08 - 471.52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存货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除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外,公司其他存货未发现减值迹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5、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0.05 30.93 34.33 -

合同资产余额 290.23 359.10 292.87 -

比重(%) 6.91 8.61 11.72 -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为合同质保金,根据账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公司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1 8.44 6.55 6.86

存货周转率(次) 1.13 2.49 2.14 2.04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86 次、6.55 次、8.44 次和 3.01 次,
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国茂股份 3.14 12.18 10.22 9.68

宁波东力 2.22 6.64 5.20 4.97

算术平均值 2.68 9.41 7.71 7.33

发行人 3.01 8.44 6.55 6.86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接近行业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回收速度较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比国茂股份慢、比宁波东力快,上述差异主要系各公司销售模式、业务结构等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04 次、2.14 次、2.49 次和 1.13 次,基
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国茂股份 1.35 3.66 3.80 3.40

宁波东力 0.93 3.10 3.07 2.69

算术平均值 1.14 3.38 3.44 3.05

发行人 1.13 2.49 2.14 2.04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有一定差异,主要系各家公司细分产品、销售模式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公司负债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短期借款 600.70 2.95 600.77 3.13 4,654.50 21.05 9,570.61 43.53

应付票据 6,292.00 30.88 5,922.98 30.85 5,269.94 23.84 81.00 0.37

应付账款 8,723.47 42.82 8,242.28 42.94 8,500.75 38.45 6,607.21 30.05

预收款项 44.71 0.22 61.86 0.32 - - 1,154.41 5.25

合同负债 1,566.98 7.69 1,617.60 8.43 1,277.50 5.78 - -

应付职工薪酬 749.70 3.68 758.62 3.95 740.13 3.35 698.53 3.18

应交税费 1,791.45 8.79 1,291.03 6.73 900.07 4.07 287.10 1.31

其他应付款 11.55 0.06 17.88 0.09 85.95 0.39 216.37 0.98

一年内到期的 - - - - - - 3,003.20 13.66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69.25 0.83 224.23 1.17 166.08 0.75 - -

流动负债合计 19,949.82 97.92 18,737.24 97.60 21,594.93 97.68 21,618.42 98.33

长期借款 - - - - - - 220.23 1.00

租赁负债 8.65 0.04 13.00 0.07 - - - -

递延收益 414.13 2.03 446.84 2.33 512.25 2.32 147.34 0.67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非流动负债合 422.79 2.08 459.84 2.40 512.25 2.32 367.58 1.67


负债合计 20,372.60 100.00 19,197.08 100.00 22,107.17 100.00 21,985.9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为主,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借款、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基本保持稳定。
1、负债构成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抵押借款 600.70 600.77 710.94 9,570.61

保证借款 - - 951.05 -

信用借款 - - 2,992.51 -

合计 600.70 600.77 4,654.50 9,570.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包括抵押借款、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主要系补充营运资金所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9,570.61 万元、
4,654.50 万元、600.77 万元和 600.70 万元。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短期借款余
额减少 4,916.11 万元,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减少 4,053.73 万元,
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断积累,公司根据营运资金需要相应减少了银行借款。

2021 年末,公司银行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及利息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 借款 报告期内
项目 借款银行 金额 借款期限 利率 已发生的
利息费用

抵押借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600.00 2021 年 11 月 3 日 4.2000 12.67
司温州瑞安支行 -2022 年 11 月 3 日

合计 600.00 - 12.67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81.00万元、5,269.94万元、5,922.98

万元和 6,292.00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应付票据余
额增加 5,188.94 万元,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增加 653.04 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余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369.02 万元,主要系公司基于流动性管
理、资金成本等因素考虑,更多地使用票据池质押用以开立应付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

(3)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1,154.41 万元、0.00 万元、61.86
万元和 44.71 万元,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1,277.50 万元、1,617.60 万
元和 1,566.98 万元,两者余额合计分别为 1,154.41 万元、1,277.50 万元、1,679.46
万元和 1,611.69 万元,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货款,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6,607.21 万元、8,500.75 万元、
8,242.28 万元和 8,723.47 万元,主要为应付材料款。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应付
账款余额增加 1,893.54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采购规模亦有所增长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短期薪酬 723.88 734.98 740.13 683.42

离职后福利 25.82 23.64 - 15.11

合计 749.70 758.62 740.13 698.53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698.53 万元、740.13 万元、758.62
万元和 749.70 万元,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短期薪酬。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增值税 634.44 474.16 245.79 3.96

城建税 46.57 34.68 18.31 1.71

企业所得税 983.32 566.11 434.81 62.96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76 27.09 12.10 69.33

房产税 91.19 163.21 174.91 147.21

教育费附加 19.96 14.86 7.85 0.73

地方教育附加 13.31 9.91 5.23 0.49

印花税 0.91 1.03 1.07 0.70

合计 1,791.45 1,291.05 900.07 287.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287.10 万元、900.07 万元、1,291.05
万元和 1,791.45 万元,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等。

2019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低,主要系 2019 年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较多,使得 2019 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有所减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逐年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各期末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应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11.55 17.88 85.95 216.37

合计 11.55 17.88 85.95 216.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代垫款 0.38 6.66 55.43 193.22

押金 8.40 8.45 22.30 15.00

其他 2.77 2.77 8.22 8.15

合计 11.55 17.88 85.95 216.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代垫款,代垫款主要为尚未支付的
员工报销款。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11.55 万元,金额较
小,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3,003.20 万元、
0.00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2019 年末余额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截
至 2020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已还清。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预估商业汇票追索 - 5.00 - -

待转销项税额 169.25 219.23 166.08 -

合计 169.25 224.23 166.08 -

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待转销项
税额,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而从预收款项中拆分出来的、未来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待转入应交税费的增值税。

(10)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20.23 万元、0.00 万元、0.00 万
元和 0.00 万元,2019 年末余额为抵押担保借款。截至 2020 年末,公司长期借
款已还清。

(11)租赁负债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2022 年 6 月 30 日,确认的租
赁负债余额为 8.65 万元,为租赁房屋及建筑物产生。

(1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147.34 万元、512.25 万元、446.84
万元和 414.13 万元,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年产5000台工业机器

人用精密传动装置技 74.72 82.25 97.32 112.39 与资产相关
改项目
ERP 管理软件系统及

自动化控制平台集成 22.79 25.23 30.09 34.95 与资产相关
项目
年产2000台冶金矿山

机械用变速箱技改项 316.62 339.36 384.84 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414.13 446.84 512.25 147.34 -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84 1.70 1.21 0.88

速动比率(倍) 1.20 1.00 0.67 0.43

资产负债率(%) 32.75 33.93 43.84 49.1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104.69 12,410.04 8,885.12 7,187.87

利息保障倍数(倍) 216.10 132.69 19.18 8.01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8、1.21、1.70 和 1.84,速动比率
分别为 0.43、0.67、1.00 和 1.20,总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和收入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断累积,货币资金余额呈增长趋势,使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不断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逐步增强。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9.15%、43.84%、33.93%和 32.75%,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断累积,同时公司进行了增资,使得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逐步下降。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为合理,营运资金能满足清偿到期债务的需要,因债务压力引起的财务风险较小。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为 7,187.87 万元、8,885.12 万元、
12,410.04 万元和 6,104.69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8.01、19.18、132.69 和
216.10,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此外,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事项,不存在资产证券化、创新金融工具等表外融资项目,不存在由此而带来的偿债风险。公司已与多家银行建立起了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拥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和外部融资渠道,长期偿债能力良好。

如果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解决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的不利局面,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

4、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 2.05 1.89 2.04 2.38
国茂股份

速动比率 1.56 1.46 1.72 2.03

流动比率 1.66 1.31 0.99 1.15
宁波东力

速动比率 1.03 0.83 0.63 0.74

流动比率 1.86 1.60 1.52 1.77
算术平均值

速动比率 1.30 1.15 1.18 1.39

流动比率 1.84 1.70 1.21 0.88
发行人

速动比率 1.20 1.00 0.67 0.43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与宁波东力较为接近,其中 2019 年末低于宁波东力,2020 年
末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高于宁波东力。国茂股份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主
要系国茂股份上市募集资金较多,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大,使得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

2021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 2020 年末均有所上升,与可比公
司平均值较为接近。主要原因为:(1)2021 年度公司营收规模扩大、资金回笼情况较好,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等流动资产增加较多;(2)2021
年度公司偿还了大部分银行借款,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减少较多。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 2021 年末均有所上升,与
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主要原因为 2022 年上半年公司营收规模扩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增加较多,而流动负债增加相对较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资产负债率(合并,%)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国茂股份 32.51 37.15 36.54 32.69

宁波东力 48.25 59.20 66.18 65.21

算术平均值 40.38 48.18 51.36 48.95

发行人 32.75 33.93 43.84 49.15

数据来源:Wind、各公司定期报告

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处于较低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小。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东权益各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股本 5,100.00 5,100.00 5,100.00 3,860.30

资本公积 5,458.08 5,458.08 5,458.08 5,641.56

盈余公积 2,550.00 2,550.00 2,228.91 1,677.38

未分配利润 28,723.60 24,267.77 15,533.70 11,569.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权益合计 41,831.68 37,375.85 28,320.69 22,749.17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41,831.68 37,375.85 28,320.69 22,749.17

1、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变动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2、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12.31

股本溢价 3,455.77 1,229.50 - 4,685.27

其他资本公积 956.29 - - 956.29

合计 4,412.06 1,229.50 - 5,641.56

2019 年度,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 1,229.50 万元系增资产生。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12.31

股本溢价 4,685.27 698.50 1,100.00 4,283.77

其他资本公积 956.29 218.03 - 1,174.31

合计 5,641.56 916.53 1,100.00 5,458.08

2020 年度,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 698.50 万元系增资产生。2020 年
度,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 1,100.00 万元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股本
溢价减少。2020 年度,公司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218.03 万元系 2020 年
度股权激励产生。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股本溢价 4,283.77 - - 4,283.77

其他资本公积 1,174.31 - - 1,174.31

合计 5,458.08 - - 5,458.08

2021 年度,公司资本公积未发生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06.30

股本溢价 4,283.77 - - 4,283.77

其他资本公积 1,174.31 - - 1,174.31

合计 5,458.08 - - 5,458.08

2022 年 1-6 月,公司资本公积未发生变化。

3、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022 年 1-6 月 2,550.00 - - 2,550.00

2021 年度 2,228.91 321.09 - 2,550.00

2020 年度 1,677.38 551.53 - 2,228.91

2019 年度 1,304.96 372.42 - 1,677.38

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变动均系公司根据当期净利润的 10%
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021 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21.09 万元后,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不再提取。

4、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24,267.77 15,533.70 11,569.93 10,218.20

加: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4,455.83 9,055.16 5,515.30 3,724.1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21.09 551.53 372.42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1,000.00 2,000.00

转增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28,723.60 24,267.77 15,533.70 11,569.9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未分配利润余额逐期增长。

(四)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 2 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5.533 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股利 2,000.00 万元。

2、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2.50 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股利 1,000.00 万元。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3.39 7,872.42 11,499.32 4,129.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9.05 -4,040.25 -622.48 -3,054.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91 -4,651.77 -8,620.64 -1,885.8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3.43 -819.60 2,256.20 -810.8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14.27 3,600.84 4,420.44 2,164.2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453.01 36,946.20 25,955.55 17,588.1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86 113.3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41.12 1,086.35 1,144.63 178.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额 17,394.13 38,079.40 27,213.54 17,766.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654.33 19,133.54 7,571.53 4,633.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691.17 5,544.75 4,180.70 4,221.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71.83 3,327.39 2,192.47 2,704.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3.41 2,201.31 1,769.52 2,076.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额 13,640.74 30,206.99 15,714.21 13,637.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3.39 7,872.42 11,499.32 4,129.90

净利润 4,455.83 9,055.16 5,515.30 3,724.15

营业收入 21,889.89 46,731.23 34,324.14 30,728.29

营业成本 15,098.55 32,084.40 23,855.87 20,851.44

销售收现比 0.75 0.79 0.76 0.57

注:销售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7,588.17 万元、25,955.55 万元、36,946.20 万元和 16,453.01 万元,与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57、0.76、0.79 和 0.75,2020 年以来总体处于较高水平且较为稳定;2020年度销售收现比较 2019 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系 2020 年度票据贴现及到期承兑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129.90 万元、
11,499.32 万元、7,872.42 万元和 3,753.39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维持在较好的水平。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499.32 万元,金额较大,主要系 2020 年度票据贴现及到期承兑增加所致;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872.42 万元,较上年减少 3,626.91 万元,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扩大,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外,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增加较多所致。

(1)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收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暂收款及收回暂付款、政府补助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暂收款及收回暂付款 13.97 7.96 358.24 59.60

政府补助 873.39 977.89 737.95 81.90

存款利息收入 33.54 19.33 9.72 5.19

索赔收入 20.10 74.96 29.62 31.39

其他 0.13 6.20 9.09 0.68

合计 941.12 1,086.35 1,144.63 178.76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暂付款与偿还暂收款、运输费、差旅招待费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暂付款与偿还暂收款 21.34 77.06 156.52 76.47

运输费 - - - 451.87

差旅招待费 186.34 537.80 524.68 381.28

办事处费用 19.70 46.02 48.55 55.44

广告宣传费 15.73 85.62 91.73 87.38

办公通讯费 52.93 127.17 161.30 213.07

会议咨询费 19.98 95.72 168.13 98.54

研发费用 515.59 1,061.70 550.57 471.59

其他 91.80 170.22 68.04 241.29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计 923.41 2,201.31 1,769.52 2,076.92

(2)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第三方回款的金额 18.84 35.37 24.60 238.99

营业收入 21,889.89 46,731.23 34,324.14 30,728.29

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占营业收入 0.09% 0.08% 0.07% 0.78%
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 238.99 万元、24.60 万元、35.37
万元和 18.8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8%、0.07%、0.08%和 0.09%,金额及占比均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原因主要系为了收付款便利、及时结算,客户委托其法定代表人、关联方等第三方代为支付货款。受托付款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往来和特殊利益安排。上述销售业务中存在客户通过第三方付款的情况不会对公司销售收入的真实性构成影响。

(3)现金收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现金付款情况,现金付款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1-6 月

现金付款金额:

零星原材料采购金额(A) - 0.02 0.02 2.30

员工薪酬金额(B) 7.26 11.03 0.74 9.96

费用报销金额(C) 3.66 17.38 34.19 47.66

小计 10.92 28.44 34.94 59.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D) 8,654.33 19,133.54 7,571.53 4,633.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E) 2,691.17 5,544.75 4,180.70 4,221.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F) 923.41 2,201.31 1,769.52 2,076.92

小计 12,268.91 26,879.60 13,521.75 10,932.49

占比 G(A/D) 0.00% 0.00% 0.00% 0.05%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1-6 月

占比 H(B/E) 0.27% 0.20% 0.02% 0.24%

占比 I(C/F) 0.40% 0.79% 1.93% 2.29%

小计 0.09% 0.11% 0.26% 0.55%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付款的金额分别为 59.92 万元、34.94 万元、28.44 万
元和 10.92 万元,占比分别为 0.55%、0.26%、0.11%和 0.09%,金额及占比均较小,且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付款主要为支付员工费用报销、零星原材料采购及员工薪酬,公司严格按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使用现金付款,相关支付均已履行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收款情况,现金收款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1-6 月

现金收款金额 1.05 27.86 26.24 9.9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453.01 36,946.20 25,955.55 17,588.17

现金收款金额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0.01% 0.08% 0.10% 0.06%
现金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的金额分别为 9.93 万元、26.24 万元、27.86 万元
和 1.05 万元,占比分别为 0.06%、0.10%、0.08%和 0.01%,金额及占比均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主要系公司零星收取的减速机配件货款及维修收入款项,公司严格按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收款,现金收款金额整体较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100.00 41,869.1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94 66.7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5.58 35.19 109.86 26.58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20.52 41,971.11 109.86 26.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829.57 1,142.19 732.34 3,081.5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00.00 44,869.17 - -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29.57 46,011.36 732.34 3,081.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9.05 -4,040.25 -622.48 -3,054.9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054.92 万元、-622.48万元、-4,040.25 万元和-1,709.05 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081.50万元、732.34万元、1,142.19万元和1,829.57万元,主要为购买生产设备、员工公寓及厂房装修等支出;2021 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 44,869.17 万元、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1,869.17 万元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6.76 万元系经营中产生的暂时性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生;
2022 年 1-6 月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 5,100.00 万元、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100.00
万元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94 万元,亦为经营中产生的暂时性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生。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6 月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838.20 1,475.4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 601.00 9,970.00 15,156.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81 0.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 601.00 10,814.01 16,632.1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 4,651.00 18,096.00 15,90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2.75 64.37 1,332.84 2,609.9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17 537.40 5.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91 5,252.77 19,434.65 18,517.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91 -4,651.77 -8,620.64 -1,885.8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885.82 万元、
-8,620.64 万元、-4,651.77 万元和-130.91 万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筹资活动
支出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偿还了到期银行借款且当年度借款规模有所下降所致;2022 年 1-6 月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金额均较小,主
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及对应还款大幅减少所致。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本次发行中产生的中介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主要包括收到股东投资、向银行取得及偿还借款、向股东分配股利等。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到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 - - 5.81 0.71
司关联往来款

合计 - - 5.81 0.71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通力科技控股有限 - - 5.81 -
公司关联往来款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 113.52 528.10 - -
现金

预付租赁款 4.65 9.30

合计 118.17 537.40 5.81 -

(六)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及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买生产设备、员工公寓及厂房装修等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081.50 万元、732.34 万元、1,142.19 万元和 1,829.57 万元。

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和装修支出推动了主营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导致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不会对公司的稳健经营造成影响。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七)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应付职工
薪酬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流动性风险相关的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84 1.70 1.21 0.88

速动比率(倍) 1.20 1.00 0.67 0.43

资产负债率(%) 32.75 33.93 43.84 49.15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收入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断累积,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稳步提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总体来看,公司偿债能力较强,现金流状况良好,可预见的未来也不存在流动性的重大不利变化情形,因此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水平较低。

(八)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技术积累和客户资源优势,在经营成果方面实现了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0,728.29 万元、34,324.14 万元、46,731.23 万元和 21,889.8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3,607.64万元、5,377.46 万元、7,998.85 万元和 3,573.86 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及市场占有率,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十三、盈利预测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四、会计信息及时性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
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
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9 月的利润表、2022 年 1-9 月的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74 号《审阅报告》,
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66,528.56 56,572.93 17.60%

所有者权益 44,650.04 37,375.85 19.4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4,650.04 37,375.85 19.46%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4,289.65 34,062.41 0.67%

营业利润 7,408.40 6,673.08 11.02%

利润总额 8,316.81 6,982.95 19.10%

净利润 7,274.18 6,130.54 18.6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7,274.18 6,130.54 18.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 5,769.91 5,733.61 0.63%
人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70.66 3,981.16 100.21%

2、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673.56 25.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935.74 343.61
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105.76 71.50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41 21.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6 4.19

小计 1,769.73 466.9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265.45 -70.05

少数股东损益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04.27 396.93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变动分析

1、资产质量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66,528.56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17.6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4,650.04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加19.46%。随着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公司 2022 年 9 月末总资产以及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均相应增加。

2、经营成果情况

2022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34,289.6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0.6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 7,274.1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8.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 5,769.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63%。2022 年 1-9 月,公司经营稳健,在受疫情等因素的冲击下仍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小幅增长。

3、现金流量情况

2022 年 1-9 月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增加 100.21%,主要原因系:(1)2022
年 1-9 月,公司政府补助、存款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导致收到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近 732.41 万元;(2)2022 年 9 月末,公司存货规
模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2022 年 1-9 月,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2,453.71 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022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1,504.27 万
元,同比增加 1,107.34 万元,主要系当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及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五)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客户结构稳定,主要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公司目前业务规模继续保持稳定,在手订单充足,经营业绩整体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较为正常,没有迹象表明公司所处的行业处于重大波动或者出现明显下滑,未出现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六)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的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预计 2022 年度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6,750.00-48,750.00 46,731.23 0.04%至 4.3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9,100.00-9,800.00 9,055.16 0.50%至 8.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700.00-8,500.00 7,998.85 -3.74%至 6.27%
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结合目前的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发行人预计 2022 年度营业
收入约为 46,750.00 万元至 48,750.00 万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0.04%至 4.3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9,100.00 万元至 9,800.00 万元,同比增长幅度
约为 0.50%至 8.23%;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7,700.00 万元至 8,500.00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3.74%至 6.27%。

上述 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八)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与使用安排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备案文号 环评文号

金额

新增年产 5 万台 2101-330381

1 工业减速机智能 20,478.13 20,478.13 -07-02-180462 温环瑞建备[2021]47 号
工厂技改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技 5,041.20 5,041.20 2101-330381 温环瑞建备[2021]47 号
改项目 -07-02-260735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

合计 34,519.33 34,519.33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资金缺口。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相关资金进行运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监督与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战略及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包括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扩大现有产品产能并更好地顺应减速机行业发展趋势,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同时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现有减速机研发制造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实现未来经营战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20,478.13
万元,计划于浙江省瑞安市飞云新区对公司现有生产工厂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与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优化生产工艺流程等。
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项目实施后预计将明显提升公司的生产自动化水平与智能化程度、有效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同时为公司每年新增 5 万台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强化主营业务、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持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解决公司产能瓶颈,扩大公司产能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增长较快,当前产能利用率已达饱和状态。在此情
况下,公司可能无法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公司亟需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更新扩充生产设备,尽快提高产品生产规模与效率、解决产能瓶颈问题,从而进一步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布局。

本项目将通过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新增数控加工中心、数控齿轮加工设备等生产设备、投入智能化制造系统,同时合理调整生产设备的空间布局、优化生产现场组织管理流程,多措施并举提升公司产品生产规模与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2)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

随着下游各行业发展速度加快,对于减速机厂商而言,其市场反应速度也需进一步提升,不断缩短产品的研发制造周期。本项目通过投入箱体类、齿轮类、轴类等关键零部件制造系统,将逐步实现公司全工序法加工制造工艺,逐步取代多设备、多工段的分散加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研发制造周期。
同时,本项目将为公司新增高效率、高精度、低能耗的数控设备,逐步取代原有设备,如新增高效数控滚齿设备、高效数控铣齿设备、高精度立式车床等设备。上述数控设备的投入使用将大幅提升公司零部件的加工精度,同时还可以提高加工效率,减少人工操作因素对加工的不利影响,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另外,随着公司产品产量的增加,配套的检测能力须进行必要的增强,本项目通过购置三坐标检测中心、减速机整机测试系统等,将为扩大检测范围与力度提供支持,从而有效保证产品零部件与整机的质量。

(3)提升公司在高端市场的竞争力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装备制造业对高端减速机产品需求呈上升趋势。在高端减速机领域,目前国内市场主要被 SEW、FLENDER 等国外厂商占据,其产品在减速机承载能力、运动精度、传动效率、使用寿命及可靠性等技术指标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生产集群基础上引进智能化及自动化的先进数控设备,提高公司减速机产品的承载能力、运动精度、传动效率、使用寿命及可靠
性等技术指标,满足下游客户对高端减速机的要求。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及宏观经济发展为减速机市场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再次强调制造业是国民经济
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并将强化工业基础能力作为战略任务和重点之一。《中国制造 2025》提出,“四基”即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能力薄弱,是制约我国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的症结所在,要求在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发电设备等重点领域,引导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需对接,建立产业联盟,形成协同创新、产用结合、以市场促基础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提升重大装备自主可控水平。

减速机是工业传动系统的重要基础零部件,在下游行业应用广泛,涉及各个国民经济领域。同时,随着我国不断强调制造强国的政策理念,智能制造及自动化生产成为了制造行业转型的发展目标。在智能化转型的建设上,包括但不限于产线及仓储物流环节的建设,自动化以及智能化设备的投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制造业智能化的转型带来的新一轮设备投资,一定程度上将拉动减速机的市场需求。

在上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及相关设备投资的拉动,预计减速机行业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相关数据,至 2026 年我国减速机市场需求将达到 1,605 亿元。目前公司的减速机产品主要应用于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等行业领域;同时高端冶金、新能源等行业生产设备更新与扩张的投资力度较大,相关行业对减速机产品的需求正在不断增长。

(2)规范的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保证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不断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并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范和提升了公司研发、生产、质量、采购、服务等各个业务环节的管理工作,可有效保障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生产控制和品质检验流程制度,包括采购合同规范
管理制度、供应商考核制度、新供应商导入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运作管理体系等。公司通过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有效整合了公司生产系统下的人力资源、设备资源、物料资源、工艺技术资源、信息资源等,使公司的生产运作系统高效运营,能够对客户的订单需求变化做出迅速反应,确保产品生产全流程得到全方位的品质检验,保证产品质量,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
同时,公司要求员工根据职责范围进行岗位技能及部门相关制度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确保对生产过程各个关键点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得到有效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奠定了体系基础,为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提供了保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

(3)健全的销售渠道为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紧跟减速机的技术发展趋势,依托技术研发创新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和可靠的质量检测体系,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目前,公司在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等行业领域,与中国一重、中国二重、中国中冶、中粮集团、青山控股、齐鲁制药等各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公司产品销售已基本覆盖全国各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

在营销方面,公司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目前公司拥有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和高素质的销售服务队伍,已在北京、成都、广州、杭州、无锡、沈阳等全国多个城市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国内营销网络并逐步向海外市场进行拓展,激励销售人员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在经销方面,公司将大力扩增经销商队伍,不断完善经销商政策,逐步覆盖市县级市场。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0,478.13 万元,分别投资于设备购置费、预备费以及铺底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费 17,760.12 86.73%

2 预备费 888.01 4.34%

3 铺底流动资金 1,830.00 8.94%

合计 20,478.13 100.00%

本项目拟购置的主要设备包括箱体柔性制造系统、高效铣齿制造系统、轴类件制造系统、盘类件制造系统、数控高效车齿机、数控高效磨齿机等硬件设备,以及 WMS、SMES、PLM、设备联网系统等软件设备。

5、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分为项目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试生产、正式生产等阶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 T+1 T+2

T+3 T+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1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2 人员招聘及培训
3 试生产
4 正式生产

新增产能释放 50%

5 新增产能释放 75%
6 新增产能释放 100%

6、项目备案情况

公司新增年产 5 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计划于公司现有厂房内实施,已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并取得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
企 业 “ 零 土 地 ”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备 案 通 知 书 》 ( 项 目 代 码
2101-330381-07-02-180462)。

7、项目环保情况

公司的生产工艺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采取了多种措施消除生产过程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经过有效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针对本项目所存在的污染物,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污染物类型 防治措施

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再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

设置独立密闭的喷漆房,并配套顶部送风系统,且在喷漆台后方设置集气装
废气 置,同时在烘干工段安装集气装置,喷涂及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幕喷淋
对废气中的漆雾、气液进行吸附和过滤后通过系统末端的风机排气口排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废油漆桶、废漆
固废 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乳化废液、污泥、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
置。

噪声 对厂房进行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震基
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8、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通过投入制造系统,增添高效率、高精度数控设备并替代原有设备,提升公司整体自动化水平,优化公司生产流程,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提高产品检测水平。项目投产后,公司整体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将得到提高,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品牌与服务优势、工艺与质量优势等竞争优势,切实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应对市场变化风险的能力。本项目实施后,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为公司带来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估算,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9.98%,各项财务数据和评价指标表明本项目的盈利性较好,经济效益显著。

(二)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5,041.20 万元,计划于浙江省瑞安市飞云新区对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主要包括购置软硬件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员及组织课题研发等。

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项目实施后预计将显著增强公司技术研发能力。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强化主营业务、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持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增强技术储备

近年来,随着各类能源的短缺,全球工业大力提倡高效率、低能耗的产品链,减速机作为工业传动系统的基础零部件,各生产企业也开始向国际化设备的发展趋势迈进,逐步开发简约化、轻量化、环保型的减速机产品,以此来开拓减速机市场,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从机械装备的绿色化、精密化与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来看,目前业内的研究集中在能量转换和传递效率为主的多介质、多形式高效传动、传动精度为主的精密复合传动和智能化为主的新型驱动等方面。公司近年来虽已取得多项研发和技术创新成果,但随着行业技术的更新迭代,公司必须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提高研发实力以适应行业的技术发展需求,加强公司技术储备,以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地位,同时推动行业的技术不断向前发展,为节能减排、科学发展尽责尽力。

本项目拟利用公司已有的研发成果及项目实施经验,未来在减速机的精密度、高速性能、行业定向优化等方向进行深入研发。本项目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技术优势,顺应行业技术发展的主流趋势,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满足公司研发需求,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打破高端产品国外垄断格局,跻身行业高端领域

受国内减速机自主研发实力的影响,目前中低端产品领域国产化程度较为可观,但在高端领域主要市场份额仍由 SEW、FLENDER 等国外大型厂商占据。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提供先进的研发条件和试验设备,在改进现有减速机性能的基础上,可以支持公司进一步研发新的系列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加快高端领域的研发进程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推动公司跻身高端产品领域战略目标的实现。

(3)保证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通过多年的研发与技术创新,公司在减速机相关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创新、敬业、诚信、和谐”的企业精神,紧抓国家战略性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契机,以市场需求
为导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本次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根本保障,也是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本项目将为研发中心配置更为先进的研发及检测设备,为产品开发提供更先进的研发测试环境,丰富研发及测试手段,完善公司现有研发体系,同时进一步充实人才团队,进行前瞻性技术研究,增强新技术的储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高公司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保证公司产品与技术的先进性,增强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充足的技术储备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

公司是国内减速机行业的知名企业,多年来专注于减速机设计及开发,公司技术实力雄厚、行业经验丰富。公司一直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经过多年的发展,通过对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的不断探索,攻克了多项行业技术难题,掌握多项核心技术,积累多项研发成果。

公司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隐形冠军”、温州市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并获得浙江省民营科技创新奖、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奖项,同时作为起草单位参与了 4 项减速机国家标准与行业标
准的制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境内专利授权合计 33 项,其中发
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

2015 年 4 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由公司参与起草的“JP 型行星齿
轮减速器”、“HP 型行星齿轮减速器”、“锥齿轮圆柱齿轮减速器”三项行业标准。2016 年 8 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由公司参与起草的“XP 型行星齿轮减速器”国家标准。上述标准为我国减速机行业的规范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综上,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规范的研发创新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体系建设工作,深刻理解和认识到其对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公司面向市场,加快技术创新,建立了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研发创新体系,主要体现在公司的研发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设计上。
一方面,公司每年制定技术创新计划,明确目标和措施,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奖励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管理制度,使公司的研发工作真正立足于市场需求,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合理投入研发费用,加快研发成果应用,保证研发投入的有效性。同时,公司拥有高效的产品研发流程,确保产品开发能满足业务需求及市场预期。

公司规范的研发管理制度和高效的流程设计有助于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有利于本项目实施后研发中心的高效运转,通过增强技术研发能力,加快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升级改进速度,提高成果产业化能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从而保持公司在产品和技术上的优势地位。

(3)持续的研发投入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资金支撑

公司一直以来都将研发投入视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通过不断改善技术及研发条件,引进高级研发人才等方式大力进行研发投入。2019 年
度至 2021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1,015.98 万元、1,064.98 万元和 1,932.83
万元,研发投入逐年增长。

公司积极进行信息化建设开发,引进高效的产品创新设计系统。公司研发中心广泛使用工艺软件和开发软件,加速了新产品研发的速度。同时,为优化研发条件和手段,公司不断购进先进设备,例如先进的齿轮加工和检测设备,为新产品的研发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公司将充分利用研发中心的技术优势,对现有产品持续优化改造并致力于研发设备的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探索不同应用领域的技术运用,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持续的研发投入体现出公司对研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5,041.20 万元,分别投资于设备购置费、预备费、课题研发费用及新增人员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设备购置费 3,495.66 69.34%

2 预备费 209.74 4.16%

3 课题研发费用 860.00 17.06%

4 新增人员费用 475.80 9.44%

合计 5,041.20 100.00%

本项目拟购置的主要设备包括三坐标检测中心、齿轮检测中心、减速机整机测试系统、噪音测试系统、高端光谱仪、磁性探伤机等硬件设备,以及三维绘图软件、齿轮设计软件系统、有限元分析软件、产品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设备。

5、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分为项目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试生产、正式生产等阶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1 设备采购与安装

2 设备安装调试

3 人员调动、招募及培训

4 课题研发

6、项目备案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计划于公司现有厂房内实施,已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并取得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101-330381-07-02-260735)。

7、项目环保情况

公司的研发工艺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采取了多种措施消除生产过程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经过
有效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针对本项目所存在的污染物,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污染物类型 防治措施

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再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纳管排放。研发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 研发过程中一般不产生废气。

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废油漆桶、废漆
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乳化废液、污泥、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震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
运转状态。

8、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拟为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研发中心并引进配套设备,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技术体系升级,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公司发展规划,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品牌提升、团队建设等运营管理需求,结合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9,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

针对减速机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客户群体分布范围广的特点,通过多年的持续建设,公司形成了以浙江、福建、广东、江苏、山东等省为重点的销售区域,以及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营销网络建设,加大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2)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人才团队建设

公司持续储备相关人才,各部门核心人员拥有多年关键岗位工作经验。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通过外部招聘与内部培养相结
合的方式,引进一批中高层管理人才和技术专家,并培养一批研发、生产和管理的骨干,完善和优化公司的人才结构,提升公司整体员工的专业水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3、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营运风险;同时公司可依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将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扩大生产、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将有效缓解未来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的局面;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在短期内难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但从长期来看,公司的资金实力得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战略规划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期间,公司将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立足于现有产品所取得的成果,以本次募投项目为契机,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与供货速度加快等多个重要目标,同时在高精度减速机、高速齿轮箱、智能化减速机等未来重点发展方向做好技术储备,不断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一方面对现有产品持续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另一方面,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对行业专用减速机的研发和产业化进行布局,提升了数字化管理水平,为后期建设智能工厂奠定了基础。

公司研发创新的技术成果在减速机产品上得到了充分体现。近年来,公司及产品多次获得省市级奖项。此外,公司还与多所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充分利用了外部智力资源辅助自身研发创新。

公司对于研发创新形成的技术成果积极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进行保护,报
告期内取得多项专利。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减速机专业领域的展会、期刊杂志、推广会等渠道持续进行市场推广、品牌宣传活动,积极扩大品牌影响力,着力提升中国驰名商标“通力”的品牌形象。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将贯彻自主开发与合作并重,加大研发投入,根据市场需求及行业内技术发展趋势确定技术研发方向,在现有优势领域如冶金、化工、环保、能源、制药、起重、输送、建材、粮油等行业减速机产品方面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在高端冶金、新能源、海洋装备等细分行业减速机产品方面继续提高研发能力、开拓新市场,以市场前景广阔、盈利水平较高的应用型技术开发为重点,提升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相应加大对研发资金的投入力度。公司未来研发项目将围绕高端减速机领域开展,包括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工艺、生产集群升级改造。

2、市场开拓计划

在下游行业应用方面,公司依托高品质的产品与优质的服务,积极开拓高端冶金、新能源、海洋装备等重要市场。公司将充分利用当前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质量优势,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品牌的推广宣传力度,积极参加行业相关领域专业展会,不断加强公司在市场中的影响力。

同时,公司还将加大各区域经销商渠道拓展力度,通过经销渠道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3、产能扩张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8.41%、116.90%、144.81%及 122.29%,处于较高水平,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在引进高效数控化、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后将新增减速机产能 5 万台/年,新增的产能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当前客户及未来新增客户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地位,也有利于公司通过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形成更明显的规
模优势。

4、人才发展计划

公司将不断加强研发、管理、销售等团队的建设,力争形成组织高效、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对于核心技术骨干,公司将坚持自我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策略,逐步引进具有高学历及资深研发人才。公司还将继续为员工提供参加行业技术培训等学习机会,不断提升其技术素养。公司将完善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和相应的激励制度,使公司的薪酬福利体系具有更强的激励性和吸引力,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股权激励等有效措施,打造良好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稳定核心团队。

5、资本运作计划

本次发行上市成功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势,适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融资,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同时,公司将结合自身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资本市场情况,延伸公司产业链,丰富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行人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中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建立了以董事会为信息披露机构、证券部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方式、内容、程序,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建立了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等。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有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运行良好,经营管理运作规范,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建立投资者沟通渠道,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辅助管理;明确了发行人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的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电话咨询、公司网站等。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有效、及时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充分保障投资者
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5、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且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述“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③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④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现金分红比例: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发放股票股利。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利润分配具体政策规定的条件,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8、利润分红回报规划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董事会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4)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①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③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
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④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⑤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建议和监督。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期间间隔、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并明确了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用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公司章程(草案)》等制度性文件,详细规定了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以及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等各项制度安排。


(一)累积投票制度

《公司章程(草案)》对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主要规定如下: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的主要规定如下: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三)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公司章程(草案)》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的主要规定如下: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五、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通力控股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3)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行为的其他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5)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项献忠、项纯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行为的其他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导致失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项建设、陈荣华、余钦巧、陈旭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行为的其他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导致失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股份锁定承诺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杨威、吴克键、郑德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行为的其他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导致失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发行人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1)发行人股东温州通途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②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行为的其他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③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股东项献银、蔡雨晴、林光祥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③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④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行为的其他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⑤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控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人控股股东通力控股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项献忠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温州通途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股 5%以上股东温州通途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7)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持股 5%以上股东项建设、项献银、陈荣华、蔡雨晴的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提前公告具体方案。
(2)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3)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后,若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以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①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要求公司回购股票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包括股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 1 个月内,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以首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回购股票。

③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④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①若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承诺的内容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1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
相应调整)。

③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5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④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①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各自承诺的内容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②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③单一会计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5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④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⑤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本公司/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的效益是否能在短期内充分体现,则会影响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形成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1、发行人承诺

考虑到本次发行有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下列措施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降低本次发行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1)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有效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拓展公司服务的领域。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将及时存放募集资金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的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重视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投资价值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并制定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条款。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包括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股利分配,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及分配的监督,不断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

2、发行人控股股东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献忠、项纯坚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如有)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就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草案)》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2、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或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3)如果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如果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后,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回购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3)如果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如果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后,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回购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承诺

(1)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所已经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履行了职责,但因发行人或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本所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在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在依法履行上述对投资者赔偿责任后,保留向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追偿的权利。

(3)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4)本次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八)其他承诺事项

1、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情况已出具了专项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股东为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项献忠、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蔡雨晴、项献银、陈荣华、项建设、林光祥。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穿透后的最终持有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现任或前任工作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①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C、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D、不得批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E、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①如本公司/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A、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C、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D、本公司/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a.将本公司/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b.若本公司/本人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公司/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②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人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A、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投资者的权益。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①如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A、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C、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D、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果本人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②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A、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B、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投资者的权益。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重大合同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节重大合同是指发行人签署的对发行人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具体交易信息,因减速机系耐用设备,且单价相对较低,单个客户采购金额较小,本部分选取含税金额 200.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予以披露。

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履行情况
(万元)

1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 通用减速机 212.00 2018.12.26 已履行

有限公司

2 上海克莱德贝尔格曼机 通用减速机 261.83 2019.9.27 已履行

械有限公司

3 齐鲁制药(内蒙古)有 通用减速机、 214.20 2019.12.4 已履行

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工业齿轮箱

4 上海克莱德贝尔格曼机 通用减速机 240.22 2019.12.5 已履行

械有限公司

5 宁夏苏融达化工有限公 通用减速机 282.00 2020.8.11 已履行



6 上海克莱德贝尔格曼机 通用减速机 294.08 2020.11.21 已履行

械有限公司

7 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 通用减速机 208.89 2021.1.25 已履行

公司

8 湖南通歌传动设备有限 通用减速机 201.08 2021.2.24 已履行

公司

9 唐山市裕兴机械制造有 通用减速机 627.00 2020.12.28 正在履行
限公司

10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减速机 357.26 2021.5.27 已履行

1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减速机 216.34 2021.4.22 已履行

12 上海克莱德贝尔格曼机 通用减速机 313.53 2021.5.12 已履行

械有限公司

13 上海克莱德贝尔格曼机 通用减速机 205.39 2022.1.12 正在履行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履行情况
(万元)

械有限公司

14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齿轮箱 240.00 2022.08.09 正在履行

(二)采购合同

公司通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年度采购框架合同,后续根据实际情况按订单采购。本部分选取报告期各期采购额前十名供应商的采购框架合同,以及公司2022年上半年前十名供应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在履行的采购框架合同予以披露。

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履行情况
(万元)

1 杭州方朝金属材料有限 钢材 按订单 2018.4.1 已履行
公司

2 宁波海曙斗山机床销售有 卧式加工 296.00 2018.10.29 已履行
限公司 中心

3 宁波海曙斗山机床销售有 卧式加工 282.00 2018.11.12 已履行
限公司 中心

4 福建省神悦铸造股份有限 铸件 按订单 2018.12.10 已履行
公司

5 温州华安物流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按订单 2018.12.13 已履行

6 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 电机 按订单 2019.1.1 已履行

7 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 锻件 按订单 2019.1.1 已履行

8 常州市南方电机有限公司 电机 按订单 2019.1.1 已履行

9 嘉兴市欣晟电机股份有限 电机 按订单 2019.1.1 已履行
公司

10 浙江中龙电机股份有限 电机 按订单 2019.1.1 已履行
公司

11 瑞安市旭业包装制品有限 木箱 按订单 2019.1.1 已履行
公司

12 广德百盛精密机械有限 铸件 按订单 2019.5.1 已履行
公司

13 温州华安物流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按订单 2019.7.1 已履行

14 杭州方朝金属材料有限 钢材 按订单 2019.7.8 已履行
公司

15 福鼎晓晨铸造有限公司 铸件 按订单 2018.8.9 已履行

16 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 铸件 按订单 2019.10.1 已履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履行情况
(万元)

17 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 锻件 按订单 2020.6.29 已履行

18 瑞安市旭业包装制品有限 木箱 按订单 2020.8.1 已履行
公司

19 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 电机 按订单 2021.1.1 正在履行

20 常州市南方电机有限公司 电机 按订单 2021.1.1 正在履行

21 嘉兴市欣晟电机股份有限 电机 按订单 2021.1.1 正在履行
公司

22 浙江中龙电机股份有限 电机 按订单 2021.1.1 正在履行
公司

23 广德百盛精密机械有限 铸件 按订单 2021.1.1 正在履行
公司

24 莒南县宏春机械有限公司 铸件 按订单 2021.7.1 正在履行

25 杭州罗威实业有限公司 锻件 按订单 2021.7.20 正在履行

26 上海柘靖实业有限公司 钢材 按订单 2021.7.20 正在履行

浙江金诚智能科技有限公 卧式加工中

27 司 心、托盘库系 1,428.00 2021.9.24 正在履行
统、夹具等

28 杭州方朝金属材料有限 钢材 按订单 2021.12.23 正在履行
公司

29 余姚市长禹精密机械有限 铸件 按订单 2021.01.01 正在履行
公司

30 瑞安市勇森包装有限公司 木箱 按订单 2021.10.01 正在履行

31 瑞安市林垟龙凤铸造厂 铸件 按订单 2021.01.01 正在履行

注:嘉兴市欣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嘉兴市欣晟电机有限公司。

(三)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银行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公司银行借款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本部分选取金额 1,000.00 万元及以上的银行借款合同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 1,000.00 4.5675 2019.1.25-2019.2.18/20
安支行 19.4.10/2019.12.19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 1,000.00 4.5675 2019.1.25-2019.2.18
安支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 1,000.00 4.5675 2019.1.25-2019.4.2
安支行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 1,000.00 3.8000 2020.6.30-2020.11.10/2
021.1.7


序号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 2,000.00 4.7500 2016.7.18-2019.5.15/20
安支行 19.10.9/2019.12.17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 1,000.00 4.7500 2016.8.25-2020.5.19/20
安支行 20.8.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

(四)抵押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的重大抵押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主债权 担保金额 抵押方式
期间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 自有房产
1 《最高额抵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16.6.6- 13,007.00 和自有土
押合同》 瑞安支行 2019.6.6 地最高额
抵押

中国工商银行 2019.1.22- 自有房产
2 《最高额抵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2 13,340.00 和自有土
押合同》 瑞安支行 (注 1) 地最高额
抵押

中国农业银行 2019.4.18- 自有房产
3 《最高额抵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24.4.17 10,520.00 和自有土
押合同》 瑞安市支行 (注 2) 地最高额
抵押

中国工商银行 2020.12.3- 自有房产
4 《最高额抵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3 10,552.00 和自有土
押合同》 瑞安支行 (注 3) 地最高额
抵押

注 1:该项抵押合同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起终止执行;

注 2:该项抵押合同自 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终止执行;

注 3:该项抵押合同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终止执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抵押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主债权 担保金额 抵押方式
期间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自有房产
1 《最高额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25- 10,520.00 和自有土
抵押合同》 瑞安市支行 2025.12.24 地最高额
抵押

招商银行股份 自有房产
2 《最高额 公司 有限公司温州 2021.7.26- 6,000.00 和自有土
抵押合同》 分行 2024.7.25 地最高额
抵押

3 《最高额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 2021.10.22- 6,900.00 自有房产
抵押合同》 有限公司温州 2039.12.31 和自有土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主债权 担保金额 抵押方式
期间 (万元)

瑞安支行 地最高额
抵押

中国工商银行 自有房产
4 《最高额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1.5- 6,559.00 和自有土
抵押合同》 瑞安支行 2026.12.1 地最高额
抵押

(五)质押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的重大质押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出质人 质权人 担保主债权 担保金额 质物
期间 (万元)

《票据池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2020.6.9- 票据、保
1 务最高额质 公司 公司温州分行 2023.6.8 4,000.00 证金、存
押合同》 (注 1) 单

《最高额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20.4.13-

2 押合同》 公司 有限公司瑞安支行 2022.4.13 12,630.00 商标
(注 2)

注 1:该项质押合同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终止执行;

注 2:该项质押合同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终止执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质押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出质人 质权人 担保主债权 担保金额 质物
期间 (万元)

《票据池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2021.7.26- 票据、保
1 务最高额质 公司 公司温州分行 2024.7.25 5,000.00 证金、存
押合同》 单

2 《最高额质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1.9.1- 12,630.00 商标
押合同》 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2023.12.31

《最高额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22.3.9-

3 押合同》 公司 有限公司瑞安市支 2025.3.9- 1,500.00 存单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亦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项献忠 项建设 陈荣华
邓效忠 金国达

全体监事签名:

杨威 吴克键 郑德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项献忠 项纯坚 余钦巧
陈旭明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控股股东: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献忠

实际控制人:

项献忠 项纯坚

年 月 日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已离职)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甘强科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许平文 张永丰

黎沁菲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姚思静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姚丽强 夏育新

乐科源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韩栋 何钢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丁杰琍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姚丽强 夏育新

验资机构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十三节 附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投资者可以在公司证券部和保荐机构处查阅上述文件。

公司: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江南大道 3801 号

电话:0577-65595208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 7 楼

电话:021-55518311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个人学习,与本页面立场无关。本页面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本网站用于投资学习与研究用途,如果您的文章和报告不愿意在我们平台展示,请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