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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1-10-23  迦南智能其他公告  迦南智能(300880.SZ)相关研报   迦南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3.pdf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10 月 19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立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制定了《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在公告栏张贴激励对象名单的方式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4、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 10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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