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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日期:2021-05-13  北京银行其他公告  北京银行(601169.SH)相关研报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513.pdf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169)

中国·北京

2021年5月21日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文 件 目 录

文 件 目 录


会 议 议 程 ...... I

会 议 须 知 ...... II

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
议案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
议案三 北京银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 14
议案四 北京银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1
议案五 北京银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7
议案六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8
议案七 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29
议案八 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 33
议案九 关于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 37
议案十 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 41
议案十一 北京银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47
议案十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3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00

会议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本行董事会

议 程 内 容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 选举监票人
四、 审议议案
1、审议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北京银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北京银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北京银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11、审议北京银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12、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 股东发言或提问
六、 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 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八、 宣布表决结果及决议
九、 宣读法律意见书

I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一、 大会现场表决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三、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为 20 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
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第七项议案予以回避,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第八项议案予以回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第九项议案予以回避。

五、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定处理: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现场表决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
II


决意见;网络投票按照本行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说明进行。

七、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生效。

八、 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九、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 年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集中
力量应对考验,凸显我国制度优势的一年。本行董事会坚定不移地贯彻国
家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切实加
强自身建设,着力服务实体经济,持续优化治理机制,全力防范金融风险,
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践行社会责任,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保持了
稳中有一进、的20发20展年态董势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发挥战略引领作用,提升全行发展质效

1、把准发展战略导向,推进战略落地实施

2020 年是本行第五个五年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本行董事会认真履行服务国家发展和首都经济的重大责任,突出战略引领,持续推动管理层推进重点战略落地实施。2020 年,董事会审议了年度经营计划、年度预算报告、机构发展规划等重要议案,持续关注资本管理、风险管理、科技创新、业务转型等重点内容。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真听取本行第五个五年发展规划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高度重视全行战略传导与实施,为五年规划的顺利完成指明方向。参加管理层务虚会,听取各项经营情况汇报,深刻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经营管理对策,支持管理层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2、坚持稳健经营策略,确保发展稳中提质

2020 年,在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下,全行干部员工团结拼搏,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坚持稳健经营策略,夯实发展基础,实现了“规模稳健、营收增长、政治合格、监管达标、风险可控”的主要经营目标。2020 年末,全行表内资产
总额 2.90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5.95%;实现利润总额 244.34 亿元,其中归母净
利润 214.84 亿元,同比增长 0.20%,成本收入比 22.07%,拨备覆盖率 215.95%,
拨贷比 3.38%,不良贷款率 1.57%,经营绩效保持上市银行良好水平。品牌价值

达到 597 亿元,较上年增长 47.89 亿元,排名中国银行业第 7 位;一级资本在
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提升至第 62 位,连续七年跻身全球百强银行。

(二)深化公司治理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股东股权管理

2020 年,董事会根据最新监管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工作质效。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方面,推进董事选任及任职资格核准工作,完善专委会人员配备,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专业性和稳定性。股权与关联交易管理方面,穿透识别和梳理关联方,不断提升关联方名单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主要股东穿透核查;强化股权质押管理,定期更新收集股东经营情况和质押股权情况,形成主要股东评估报告。监管评估及监管意见落实整改方面,持续做好各项监管检查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高效完成银保监会首次公司治理评估工作,最终结果 82.95 分,评级为 B 级。

2、合规召开各项会议,保障董事勤勉尽责

2020 年,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高效合规运转,认真召开各项公司治理会议,
年内共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8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4 次。审议通
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调整总行部分部门设置的方案、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选举董事候选人等重大议题,为全行发展保驾护航。不断提升董事履职水平。组织董事参加各项培训,定期通报监管意见,强化董事对监管政策、行业趋势的了解;组织董事听取专项汇报,审阅董监事信息通报,促进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了解;组织独立董事赴分行开展调研。

(三)深化全面风险管理,筑牢依法合规防线

1、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夯实风险管控体系

2020 年,董事会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全面风险评价报告、风险管理策略等风险状况专题报告,对风险水平、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意见。2020 年,面对经济环境变化和疫情考验,北京银行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手段,积极应对不良反弹回潮,全力保障资产质量保持平稳可控。围绕“强化疫情防控、服务实体经济、保障业
务发展”制定工作举措,力求实现风险经营发展与风险管控的最优组合。坚持“控大额、控累加、控占比、控限额”的管理要求,实现大额风险暴露的有效管控。加大系统研发、建设力度,通过机控手段的升级完善,不断增强风险的精准识别、有效防控和及时化解能力。

2、持续加强审计监督,稳步提升审计质量

2020 年,董事会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年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进行审定,并对内审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按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阅了 61 份专项审计报告,及时掌握内部审计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问题,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问责力度。在此基础上,董事会要求管理层对审计检查发现的屡查屡犯问题及经验教训做到有效传导,推动问题整改力度的提升,彰显内部审计的价值。董事会定期听取外部审计师工作报告和管理建议,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师的服务工作,促进审计质量不断提高。

3、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2020 年 ,董事会认真履行内控合规管理职责,审议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截至 2020 年末,已推动完成运营管理部、公司条线、风险条线、零售条线等部门/条线的重检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梳理 2017 年至 2019 年自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责情况,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加强日常监测,完成年度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RCSA)工作,提升操作风险识别评估能力。在总行成立洗钱风险管理委员会,修订 6项反洗钱专项制度,组织反洗钱全面自查整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合规、反洗钱培训加强合规宣教,提升依法合规意识。

(四)强化资本统筹管理,深入推进市值管理

1、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引导优化业务结构

2020 年,董事会切实履行资本管理职责,定期审议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报告,听取新资本协议实施进展情况,强化资本约束理念,加强资本集约化管理。健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机制,完善资本管理制度体系,提高资本管理水平。强化资本规划与全面预算管理的衔接机制,加强资本规划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稳
定。以风险加权资产收益率为导向,统筹安排各业务条线风险加权资产规模,贯彻集约化经营管理,引导资产业务结构优化调整。构建经营单位资本占用图谱,搭建一行一体系资本监控模板,传导轻资本发展理念。

2、合规完成信息披露,增进与投资者交流

2020 年,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良好互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临时公告共计40 项。通过视频发布、网上会议、分析师电话会等交流形式开展业绩路演工作,创新线上路演形式。在文创特色支行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传递北京银行、携手小微企业客户共赢成长的发展理念。主动参加券商策略会宣讲,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董秘信箱回复、投资者热线接听等工作,确保中小投资者权利得到有效行使。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企业文化

2020 年,董事会高度重视并鼓励本行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积极服务、回馈社会。连续 13 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重要战略部署,紧密围绕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持续优化首都金融供给,致力精准扶贫,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落实国家金融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提供抗疫金融服务保障。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客户提供安全、专业、一流的金融服务。

二、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的相互融合,建设工作到位的党委会、健康的董事会以及负责的经营班子,实现各治理主体权责明确、有效制衡和协调运作,形成良好的治理文化、完善的治理机制和科学的治理体系。二是在公司治理各个环节融入党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与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工作中的地位。三是健全主体明晰、责任到位、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压实党
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董事会对战略引领、风险管理、激励约束、资本管理、内部控制等重点治理领域的最终责任,强化战略执行和成效评估。
(二)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优化全面风险管控机制,坚持强基础与提质量同推进,严管理与优服务相结合,防风险与促发展共提升,坚决守住风险底线,为全行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强化政策研究能力。根据政策形势变化,结合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全面梳理监管关注重点领域、风险管理薄弱环节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专项制度修订计划,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流程梳理完善。开展授信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强化资产质量管控,突出重点管控,严格大额风险管控。强化信息系统建设。优化财务智能分析工具,引入外部数据提升交叉验证水平。强化履职尽责管理。完善不良资产问责管理办法。

(三)加快推进业务战略转型步伐

以创新促开放,推进业务转型步伐。一是公司业务围绕“数字化、普惠化”加快转型。加快推进公司业务数字化转型进程,适应业务流程优化需要,升级企业网银等对公线上服务渠道。二是零售业务聚焦“促发卡、升占比”加快转型。推进个贷流程再造,紧跟消费结构升级趋势,适时成立消费金融中心。三是金融市场业务围绕“轻资本、高效能”加快转型。大力开拓投资市场、资管市场、交易市场、票据市场“四大市场”, 持续提升金融市场业务资本集约、协同发展、科技赋能水平。

(四)提升公司治理与市值管理水平

持续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一是规范召开三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确保会议合规高效。二是持续开展同业调研,借鉴学习同业优秀做法。四是加强关联方管理,不断提升关联交易水平。五是强化对主要股东的穿透管理,详细撰写评估报告。六是积极组织董事培训,不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七是加强监管系统维护,确保数据报送工作高效规范。八是持续做好公司治理自查与监管检查工作,扎实推动监管意见落实整改。

2021 年,董事会将继续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实施积极主动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北京银行的了解和认同。探索市值管理策略,加强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工作协同联动,及时回应市场热点和投资者关切,积极维护市值,促进经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市场口碑与形象。

(五)持续强化资本管理与资本规划

一是持续完善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资本管理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资本管理的专业化程度,进一步完善资本监测和汇报机制。二是强化轻资本业务转型。资本资源持续向零售贷款、普惠小微贷款等轻资本业务倾斜,拓展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减少对重资本业务的依赖,减少资产业务风险敞口,降低资本占用。三是升级完善资本管理系统。全面梳理资本计量基础数据质量,升级完善监管资本计量系统,增强对基础数据的获取、分析能力,不断提升资本计量的精细化水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议案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4 月 28 日监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2020 年,本行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指引和本行章程赋予的法定职责,围绕履职、财务、风险、内控和战略等监督重点,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机制运行效率,促进本行经营管理的良性发展。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不断优化会议机制,持续提升议事质效

2020 年,监事会共组织召开各类会议 15 次,其中监事会会议 7 次,监事亲
自出席率 95%,审议或听取议题共 90 项;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监督委员会会议
5 次,监事亲自出席率 100%,审议或听取议题共 29 项,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列席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 5 次,书面审阅董事会通讯会议材料 3 次,及时跟进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关键领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拓展监督领域、丰富监督内容。在充分审议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要议题的基础上,结合监管要求和工作实际,首次听取年度反洗钱管理情况、数据治理、人行金融基础数据统计等工作报告,首次审议案防工作管理报告,不断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

2、强化监督意见的传导与落实。指导监事会办公室高效整理会议纪要及监督意见,有效衔接各部门,分层分类推进反馈、落实,并持续跟踪相关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提交监事会审阅,促进监事会履职成果落地。

3、进一步提升专委会专业支撑作用。专门委员会对履职评价、薪酬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专题研究。监督委员会会议首次形成《专委会意见汇总》,提交至监事会审阅,共享专委会前置讨论成果,进一步提升监事会监督质效。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1、深入开展战略监督。一是紧密结合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要求,关注全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支持向首都医疗机构及援鄂医疗队捐赠。二是聚焦全行数字化转型,密切关注战略规划制定、战略传导、协同机制建设和资源配置等情况。三是听取 “五五”规划及专项规划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全行战略执行进展。

2、持续推进财务监督。一是持续关注全行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补充进展。二是及时关注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三是审议四次定期报告,听取财务预决算及年度利润分配等议案,聚焦财务活动的依法合规性和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四是注重加强与外部审计沟通,结合监事会重点关注事项提出要求,促进外审工作质量提升。

3、加强风险管理监督。一是关注全面风险管理顶层设计,深入了解风险管理策略、风险授信管理体制。二是持续跟进全面风险管理预警平台的构建情况。三是听取全面风险评价报告、流动性风险管理年度指引等议案,密切关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

4、强化内控合规监督。一是关注内部控制治理架构的建立和完善。二是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关键风险环节等内控情况的监督。三是结合监管部门和内外部审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四是关注合规和反洗钱管理工作。

5、有效开展履职监督和评价。一是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现场了解掌握董事履职情况。二是通过参加经营管理重要会议,了解和监督战略制定与执行、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三是通过召开董监高履职座谈会,深入了解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四是组织开展对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并按规定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

(三)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服务全行发展大局

2020 年,监事会聚焦履职重点,探索形成“加强监管沟通、深入基层一线、增进同业交流”的调研模式,先后赴 7 家分支机构开展调研,形成 8 期《监事会工作简报》,向董事会、高管层反馈意见建议近 30 条,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我行业务稳健发展、强化风险内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1、聚焦战略转型,开展金融科技创新调研。先后赴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实地调研,围绕数字银行建设、大数据风控、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并提出顶层设计、科技赋能等工作建议,助力我行数字化转型。

2、聚焦经营发展,开展优化业务管理调研。先后赴上海、宁波、深圳等多地拜访同业,就票据业务目标定位、风控措施、系统建设等方面深入沟通,借鉴同业成熟做法,提出系统更新、人才培养等建议。

3、聚焦风控合规,开展异地分行调研。先后赴杭州分行及所辖二级分行开展调研,听取工作汇报,深入了解业务发展、人员管理、风险防控等情况。同时,主动拜访当地监管机构了解和掌握监管评价,促进分行和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敦促分行合规稳健发展。

4、聚焦协同联动,开展投资机构调研。赴北京、重庆地区开展调研,并听取村镇银行的工作汇报,就风险防控、业务拓展、投资机构间资源共享等情况进行深入交流,为投资机构互通共融,资源有效共享开辟了新的工作思路。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能力

1、着力提升监事履职能力。召开监事会务虚会,共商工作思路及方法,梳理 2021 年工作目标及重点;组织监事参加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 5 期,就新证券法、《九民纪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主题深入开展学习;组织监事学习监管新规,及时掌握监管动向。

2、扎实开展履职自查及制度建设。全面对标两个指引和中国银保监会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逐项分析监事会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借鉴同业经验,结合本行实践,梳理监事会职责,研究监事会监督工作办法,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二、履职监督评价意见

通过审阅履职档案、召开董监高履职座谈会、开展自评互评等方式进行有效地履职监督,形成履职监督评价意见:


(一)对本行董事会及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 年,董事会持续推进战略转型,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推动资本内生性发展和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设,有效发挥科学决策作用,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在授权程序、表决程序、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均做到了依法合规。

董事会成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诚实守信、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针对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为促进本行有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对本行监事会及监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 年,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密围绕监管要求及全行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对战略、财务、内控、风险、履职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优化会议运行机制,开展专题业务调研,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积极维护公司、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监事会成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廉洁自律,积极发挥各自专业特长,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助推本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对本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 年,高级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经营管理情况,自觉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指导和监督,坚持稳健经营理念,严守风险底线,推动全行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高级管理层成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依法履职、勤勉敬业、团结协作,做好疫情防控,抓好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在业务经
营及管理过程中谨慎、认真、勤勉、尽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对报告期内的重大收购事项,监事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或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流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及本行利益的情况。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本行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六)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有效。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本行内部控制的说明没有异议。

(七)信息披露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除依法披露 4 次定期业绩外,还就公司治理、重大投融资等股价敏感信息披露了 34 项公告。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募集资金使用与本行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紧跟监管导向,持续改进监督工作,在确保合规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监督手段,促进监事高效履职,进一步做实监事会监督职能。
(一)持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体系。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监事会监督工作办法》,编制监事会工作手册,确保监督工作有据可依,程序明晰,协调有序。二是持续完善反馈和跟踪机制,形成完整监督闭环。指导监事会办公室及时汇总整理意见和建议,探索采用“工作函”、“建议函”等形式,分送各有关单位予以研究反馈,关注未完成事项的进展并督促落实,进一步完善闭环管理机制。

(二)发挥好监事会及各专委会职能

一是提高会议统筹性与前瞻性。编制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计
划,新增“五五”规划评估报告、并表管理等重点监督领域议题和审议事项,提升会议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上会事项“应上尽上”。二是依法合规召开各项会议。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规范召开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会议,确保各项会议的通知、召开、讨论、决策及披露环节依法合规。

(三)扎实开展调研活动

一是关注全行战略。以 211 工程为契机,关注核心系统和运营管理平台整
合升级进展。注重了解分支机构战略风险,及时掌握战略执行情况。二是关注内部控制。深入了解全行内控架构体系,注重掌握各经营单位内部控制情况。三是关注财务集中。聚焦财务集中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着重加强财务集中审批、核算等各项环节的监督。四是完善履职评价。持续完善对董事、高管的履职访谈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发挥履职评价实效。

(四)不断夯实监事会工作基础

一是统筹做好监事离任与增补工作,酝酿调整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确保监事会平稳过渡。二是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密切关注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
金融形势。三是关注国内外公司治理前沿问题的讨论和研究,跟踪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审慎地进行监督引导。四是适时邀请监管机构和业内专家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五是加强内外部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履职质效。
以上议案,请审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议案三 北京银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2020 年,在全球新冠疫情爆发,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的背景下,我国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市场主体制定和实施宏观政策,稳住了经济基本盘,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与此同时,国内外环境面临深刻复杂的变化,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我国经济恢复基础不牢,有效需求疲软,实体经济仍面临困难,商业银行在经营发展中面临较大挑战。按照董事会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目标,本公司坚持党建引领、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在履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责任的同时,推动全行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提升,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完成了董事会任务目标。

一、2020 年总体财务状况

(一)董事会经营计划目标实现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 2.9 万亿元,其中:贷款总额实现 15,677
亿元,存款总额实现 16,37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达到 214.84 亿元,实现了平稳增长,成本收入比、资产质量等指标达到上市银行较好水平,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目标。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末,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216.46 亿元,同比
增加 0.55 亿元,增幅 0.25%;每股盈利 0.98 元,同比持平。

2、利润率保持稳定。资产利润率(ROA)0.7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10.65%。

3、实现内涵式增长。资本充足率 11.49%;一级资本充足率 10.28%,较上年提升 0.1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42%,较上年提升 0.20%。

4、监管指标持续达标。流动性覆盖率为 118.49%,保持较好水平;不良贷款率为 1.57%;拨备覆盖率达到 215.95%;拨贷比达到 3.38%。


其中:报告期末银行本部实现净利润 213.69 亿元,同比增加 2.32 亿元,
增幅 1.10%;资产利润率(ROA)0.77%,同比下降 0.04 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10.64%,同比下降 0.69 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 22.09%,同比下降 1.19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11.48%,一级资本充足率 10.2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42%,实现监管指标达标;不良贷款率为 1.58%;拨备覆盖率达到 212.30%;拨贷比达到 3.36%。

(三)经营发展特点

1、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围绕首都经济发展和功能建设布局,加大资源投入力度。2020 年末,我行北京地区贷款较年初增长 800 亿元,同比增速 12%,增量居市属法人银行第一,增速超出北京地区平均增速 1.5 个百分点;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科技金融服务新生态,累计为 2.9 万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超 6,500亿元,服务北京市 86%的中小板、85%的创业板上市企业,以及 77%的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科技金融贷款在中关村示范区始终排名第一;围绕文化中心建设,升级文化金融服务模式,累计为 9,000 余户文化企业提供信贷资金超 3,400 亿元,首都文化金融市场份额始终位居第一。

二是围绕“稳企业保就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高效落实再贷款再贴现政策,2020 年累计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发放贷款 305 亿元,在北京地区银行业中排名第一;积极落实两项直达实体政策工具,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 343%;普惠小微贷款延期率达到 60%以上,排在全国地方法人银行前列。

三是围绕“定向降准”政策要求,着力提升普惠小微企业服务能力。中国
人民银行口径普惠金融贷款余额 929 亿元, 增幅 30.4%,增量占比达到 13.5%,
首次达到定向降准二档标准。

2、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均衡短期和长期盈利能力

一是回归本源,优化资产结构。2020 年我行坚持回归本源,信贷规模保持平稳增长,较年初增长 8.4%,高于资产增幅,占比较年初提升 1.2 个百分点,
达到 54.1%;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做大客户基数,分散信用风险,信贷资源持续向零售贷款倾斜,年末零售贷款占比较年初提升 1.6 个百分点,达到 32.4%;优化债券结构,优质流动性资产较年初增长 8%,国债、地方债占比较上年提升 6个百分点;表外资产回归服务类业务,非保本理财较年初增长 148 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 266 亿元,符合资管新规的托管产品规模较年初增长 270 亿元。

二是拓展来源,优化负债结构。积极推动负债多元化发展,发行 460 亿元小微金融债,补充长期稳定负债。合理控制同业负债规模,20 年末同业负债占比较年初下降 0.1 个百分点,达到 29.1%。坚持存款立行,推动存款持续稳步增长,2020 年末吸收存款本金较年初增长 7.1%,占比提升 0.6 个百分点,达到61.1%。其中,储蓄存款较年初增长 10.8%,占比提升 0.8 个百分点,达到 24%。
3、持续优化配置资源,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一是坚持轻资本导向,优化资本资源配置。持续完善资本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资本充足评估机制。完善资本配置手段,传导轻资本发展理念。资本资源向普惠小微、零售业务倾斜,优化资本配置结构,降低全行资本消耗,2020 年末,资产业务平均风险权重 72%,较年初下降 3 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提升 0.19%和 0.20%,资本保持内生增长。

二是坚持业财匹配原则,优化财务资源配置。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预算与成本预算的匹配性,细化财务资源与业务发展的匹配关系,引导资源配置向转型业务倾斜,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引领全行转型发展,2020 年科技研发投入占比较上年提升 1.1 个百分点,达到 3.4%。

三是坚持价值导向,优化考核资源配置。贯彻盈利、规模、质量并重的核心思路,强化资源配置与价值贡献的匹配程度,围绕全行战略导向和重点难点,更加突出盈利贡献、业务转型、存款立行、客户基础和支持实体经济,提升长期盈利能力。

4、加强风险前瞻性管理,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紧密围绕“严控新增不良、确保资产质量稳定”工作重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工作部署、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提升全面风险管理的主动
性、前瞻性、有效性。

一是严控新增不良贷款。建立并完善主动压降退出、大额风险暴露定期督导等管理机制,持续加强风险排查及预警提示,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信用风险监测管理,及时压降风险敞口,对风险高发区域执行差异化重点管理。全力推进系统建设,推动科技赋能风险预警管理,持续夯实数据系统基础。

二是提升风险抵补水平。加强全口径、全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工作,做实资产质量分类。前瞻性做好压力测试及拨备管理工作,夯实风险分类基础,备足抵御风险的“弹药”,足额计提减值准备,主动应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周期下潜在的资产质量下降冲击。

二、 2020 年股东权益结构情况

(一)股本:期末余额 211.43 亿元,同比持平。

(二)资本公积:期末余额 438.85 亿元,同比持平。

(三)盈余公积:期末余额 198.88亿元,同比增加21.37亿元,增幅12.04%。
(四)一般风险准备:期末余额 330.16 亿元,同比增加 12.95 亿元,增幅
4.08%。

(五)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 822.94 亿元,同比增加 108.63 亿元,增幅
15.21%。

2020 年是艰难且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行深化转型、变革创新的重要一年。本公司深入贯彻落实行党委和董事会决议,积极应对政策形势变化和疫情影响,紧密围绕“稳健经营、均衡发展、结构优化”的主要经营目标,坚定信心、有效管控,在落实各项政策要求,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均衡、可持续发展,确保了全行各项经营目标顺利完成。

以上议案,请审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附表 1-公司主要指标变动表】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 vs2019 年

资产利润率(ROA) 0.77% 0.81%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10.65% 11.45% -0.80%

成本收入比 22.07% 23.23% -1.16%

资本充足率 11.49% 12.28% -0.79%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28% 10.09% 0.1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42% 9.22% 0.20%

不良贷款率 1.57% 1.40% 0.17%

拨备覆盖率 215.95% 224.69% -8.74%

拨贷比 3.38% 3.15% 0.23%

【附表 2-公司利润简表】 单位:亿元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 vs2019 年

项目

实际 实际 增量 增幅

营业收入 642.99 631.29 11.70 1.85%

①利息净收入 516.05 498.77 17.28 3.46%

②非息净收入 126.94 132.52 -5.58 -4.21%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3.90 70.88 -6.98 -9.85%

营业支出 397.63 377.78 19.85 5.25%

①业务及管理费 141.92 146.67 -4.75 -3.24%

②资产减值损失 248.70 225.47 23.23 10.30%

利润总额 244.34 251.47 -7.13 -2.84%

净利润 216.46 215.91 0.55 0.25%


【附表 3-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亿元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 vs2019 年

项目

实际 实际 增量 增幅

股本 211.43 211.43 - -

资本公积 438.85 438.85 - -

盈余公积 198.88 177.51 21.37 12.04%

一般风险准备 330.16 317.21 12.95 4.08%

未分配利润 822.94 714.31 108.63 15.21%

优先股 178.41 178.41 - -

其他综合收益 11.52 33.57 -22.05 -65.68%

少数股东权益 19.24 18.34 0.90 4.92%

股东权益合计 2211.43 2089.63 121.80 5.83%

【附表 4-资本构成及变化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集团口径 本行口径

1.资本净额 241,735 236,256 253,947 248,557 237,505 232,387

1.1 核心一级资本 202,778 200,316 190,603 188,341 175,718 173,856

1.2 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4,500 6,541 7 2,206 4 2,206

1.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98,278 193,775 190,596 186,135 175,714 171,650

1.4 其他一级资本 17,972 17,841 17,968 17,841 17,944 17,841

1.5 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 - - - - -

1.6 一级资本净额 216,250 211,616 208,564 203,976 193,658 189,491

1.7 二级资本 25,485 24,640 45,383 44,581 43,847 42,896

1.8 二级资本扣减项 - - - - - -


2.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982,497 1,939,207 1,954,991 1,913,968 1,860,704 1,827,031

3.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7,054 7,054 7,064 7,064 10,536 10,536

4.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14,336 111,679 105,606 103,176 95,810 93,665

5.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2,103,887 2,057,940 2,067,661 2,024,208 1,967,050 1,931,232

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42% 9.42% 9.22% 9.20% 8.93% 8.89%

7.一级资本充足率 10.28% 10.28% 10.09% 10.08% 9.85% 9.81%

8.资本充足率 11.49% 11.48% 12.28% 12.28% 12.07% 12.03%

9. 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商业银行 2010
年 9 月 12 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过渡期内优惠政策,即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按年递减
10%。2012 年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账面金额为 34.97 亿元,2013 年起按年递减 10%,报告期末本公
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 6.99 亿元。】
注:1、以上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5、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秀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马龙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屏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平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元江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根据《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在官方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附表 5-杠杆率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3 月 31 日

杠杆率(%) 6.57% 6.44% 6.36% 6.78%

一级资本净额 216,250 211,330 210,883 216,296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 3,292,795 3,283,835 3,317,971 3,190,537

产余额

【附表 5-2019 年末杠杆率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3 月 31 日

杠杆率(%) 6.68% 6.65 6.48 6.13

一级资本净额 208,564 204,915 199,094 198,921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 3,122,595 3,082,612 3,072,459 3,244,042

产余额


议案四 北京银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2021 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北京银行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从国际情况看,全球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世界经济复苏不稳定、不平衡。从国内情况来看,得益于高效的疫情防控和疫苗推广,国内经济增速有明显的恢复,但是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 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2021 年我行将继续在董事会领导下,讲政治、聚合力、守底线、促转型、谋发展,更加突出“创新开放、均衡协调、集约高效、依法合规、包容共享和党的领导”,顺应政策导向,主动对标一流,着力夯实基础,加快业务转型,积极服务国家和首都重大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实体支持力度,确保各项监管指标持续达标,推动实现全行规模、盈利、风险的稳健均衡、高质量发展。

下面,将本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财务预算基本假设条件

1.从宏观经济形势来看,国内经济回暖,但基础尚不稳定,GDP 预期目标为6%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左右;2.财政政策力度有所收敛,强调提质增效,更可持续;3.货币政策稳字当头、相对偏紧,强调灵活精准,合理适度,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4.监管政策更加趋严,互联网、房地产贷款政策频繁出台,收费合规监管力度不减;5.从发展内因来看,银行面临资本约束和资产质量下降的压力。

二、2021 年度预算目标1

 总资产规模和盈利指标保持稳健增长

 资产质量保持上市银行较好水平

 主要监管指标目标见下表:

1注:主要经营目标依据当前宏观经济政策、监管政策预测,本行会根据政策变化、疫情影响程度和实际发展
情况及时更新测算、动态调整,并适时上报董事会。


项目 目标值

资本充足率 ≥10.5%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流动性比率 ≥25%

流动性覆盖率 ≥100%

流动性匹配率 ≥100%

拨备覆盖率 ≥150%

拨贷比 ≥2.5%

三、配套措施

2021 年,本行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各项会议精神,积极落实金融监管政策,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责任,牢固树立服务首都意识,聚焦重点区域发展,加快推进转型战略落地,持续夯实客户基础,推动北京银行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回归本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顺应国家政策导向,深化对主流经济的服务。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聚焦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产业,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力度,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大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发展力度,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是积极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加大普惠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普惠金融贷款增量占比计划实现 15%,达到定向降准二档水平。巩固普惠金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优势,持续强化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向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领域倾斜,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能力。
(二)深化业务转型,提升长期盈利能力。

一是加快推进零售转型。充分发挥零售业务的逆周期性,将零售业务转型作为经营模式转型的突破口,聚焦消费升级和居民财富增长,以消费金融和财
富管理为抓手,提升综合化服务水平,将其打造为价值增长的新引擎,力争通过五年时间达到上市银行较好水平。

二是加快推进轻资本转型。资产业务向“轻”转,进一步提升个人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国债和地方债投资占比,优化资产业务结构。中间业务向“优”转,加快推动中间业务从资产拉动型向服务型中收转变,推动代销、理财、托管、交易结算等轻资本业务发展,优化中收结构,培育可持续的中收增长点。
三是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加大科技资源投入,科技基础投入占营收比重达到 3.5%左右。通过推进“211”工程建设,构建具有北京银行特色的企业级基础架构体系,不断夯实技术和平台基础,支撑全行数字化转型。

(三)坚持立足首都,聚焦重点区域发展

一是坚持服务首都定位。以北京市“十四五”规划为导向,服务国家重点战略和北京市重点项目,积极服务“两区”“三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四个中心”建设,大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加大北京地区信贷投放力度,计划 2021 年北京地区贷款增速不低于 10%,全力支持首都经济发展。
二是聚焦重点区域发展。明确“北京、长三角、大湾区”重点地区综合化发展,其他地区特色化经营的区域发展战略。强化区域差异化经营,进一步聚焦长三角、大湾区,加大资源投入,重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等重大项目,在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同时,推动区域均衡化发展。
(四)推进客户倍增,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一是持续推动公司客户倍增计划。充分利用重点区域的大中客户资源优势,加大基础客群拓展力度,深化客户合作关系;推动普惠小微业务增量提质,通过做大普惠小微客户群,夯实公司客户基础。

二是持续提升零售客户活跃度。在积累客户资源的过程中,转变营销观念,一方面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深化产品创新,增强客户粘性。另一方面,持续深化“移动优先”转型战略,以手机银行和信用卡两大 APP 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提升线上客户活跃度。

三是持续构建同业优质客群体系。发挥区域和市场优势,做大优质同业客户规模,提升客户管理能力,优化客户结构。


(五)严守风险底线,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一是强化全面风险管控。一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大额风险管控,严控增量;另一方面,丰富不良资产处置手段,统筹抓好资产保全和债权主张工作,化解存量,确保资产质量平稳可控。

二是夯实风险管理基础。抓住“制度”和“系统”两个关键点,一方面加强合规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另一方面强化信息系统建设,为风险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021 年,我行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圆满完成 2021 年各项经营目标!

以上议案,请审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北京银行 2021 年资本预算报告

为促进 MPA 考核评估及资本充足率达标,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发展,2021 年将
加大资本管理力度,根据资本充足率目标和经营计划,设定风险加权资产限额并严格落实。

一、2021 年资本计划

1、影响因素及假设条件

(1)盈利预测:根据 2021 年预算目标,全年盈利保持稳步增长。

(2)其他因素:预计估值计权益资产重估储备未出现较大波动。

(3)政策因素:充分考虑资管新规过渡期表外资产回表对资本的压力。

(4)资本补充及赎回:2021 年考虑补充一级资本并赎回 35 亿元次级债。
2、资本测算

根据上述因素预测,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同比增长约 4%,达到 2006 亿元;
一级资本净额同比增长约 32%,达到 2,784 亿元;资本净额同比增长约 29%,达到 3,048 亿元。

二、2021 年风险加权资产测算

1、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根据营业收入增长计划,预期年末操作风险加权资产同比增长约 8%,达到 1,206 亿元。

2、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预计我行市场风险资产规模相对稳定。

3、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根据经营计划,2021 年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预计同比增长约 11%,达到 21,422
亿元。

根据上述资本和业务发展预算,预计 2021 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实现监管达标。


三、管理措施

1、强化资本规划执行。综合考虑业务发展、监管政策等因素对资本影响,根据资本约束科学制定业务发展计划,提高业务发展计划与资本规划的契合度,确保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2、优化资本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资本统筹管理,促进资本资源持续向零售贷款、普惠小微贷款等轻资本业务倾斜,提升轻资本业务占比;加大理财、代销、托管、投行等轻资本业务发展力度,减少对重资本业务的依赖。

3、强化资本考核。突出资本约束考核,向经营单位分解经济增加值等指标,引导经营单位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树立资本约束意识。

4、推进资本补充进程。推动 600 亿元永续债发行工作, 筹划核心一级资本
补充工作, 持续夯实资本实力。


议案五 北京银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本行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制定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照 2020 年度审计后的本行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
21.37 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 2012 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 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 12.32 亿元;

(三)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211.43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
金股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计人民币 63.43 亿元(含税)。

以上议案,请审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议案六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0 年度会计报表(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审计工作。同时,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及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的相关规定,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的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494 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 120 万元人民币。

以上议案,请审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议案七 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3 日审议通过北京市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的授信申请,同意授予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160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2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国资公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国资公司授信 160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国资公司 2001 年 4 月 25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专门从事国有资
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法人实体,注册资本金 100 亿元。

国资公司成立以来,形成了金融、文体、环保新能源、智慧宜居城市四大优势板块。金融服务业板块,涉及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产权交易、担保与再担保、融资租赁、不良资产处置等主要金融领域;文化体育板块,致力于推动文化与金融、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环保新能源板块,打造以“固废处理、焚烧发电”为核心的环保产业布局;智慧宜居城市板块,构建新城新区开发建设、信息技术与高科技产业、健康养老民生服务为一体的智慧宜居城市建设与服务体系。

国资公司与本行保持良好的授信合作关系,截至 2020 年末,国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本行全口径授信余额 42.72 亿元。其中:贷款余额 17.37 亿元,表外
业务余额 22.05 亿元,理财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余额 3.3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国资公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 件: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授信审查意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 件: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授信审查意见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 2001 年 4 月
25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专门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法人实体,现注册资本 100 亿元。

国资公司受北京市政府的委托依法享有对国有资产的占有、收益、使用和支配权,享有资本收益、重大决策和选聘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国资公司通过参股、控股形式扶持有发展潜力的大型骨干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目前已形成了金融、文体、环保新能源、智慧宜居城市四大优势板块,是北京市政府实现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平台。

二、授信方案

拟授予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160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20 亿元,
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

三、财务分析

近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2019 年 9 月末 2020 年 9 月末

科 目 2018 年 2019 年

(未审计) (未审计)

总资产 1302 1471 1334 1566

总负债 842 970 858 1040

净资产 459 501 476 525

总收入 202 219 109 115

利润总额 38 40 26 29

资产负债率 65 66 64 66

流动比率 1.82 1.39 1.87 1.6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32 5.13 -82 -47.37


近三年来国资公司的科技产业、环保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公司合并总资产、总负债均呈增长趋势。公司财务杠杆水平保持稳定,债务结构仍以长期债务为主。公司权益规模保持增长,主要是受未分配利润及少数股东权益增长影响,权益结构保持稳定。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营业毛利率波动不大,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为稳定。受北交所代收、代付性质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规模较
大,且存在一定的波动,通常于四季度集中回款,2018 年 1-9 月、2019 年 1-9
月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均为负,2018 年、2019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均为正。

总体来看,国资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财务杠杆水平基本稳定,具备一定偿债能力。

四、综合分析

1、公司作为北京市重要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主体,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并代表市政府承担了众多重点项目投资职能,具有突出的地位并获得有力的政府支持。

2、公司主营的金融服务业、科技产业发展及信息服务业等板块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从收入构成来看,近三年公司业务结构较为稳定,科技产业发展及信息服务业业务板块、金融服务业务板块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2019 年,上述两个板块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58.87%、61.57%、63.62%。2019 年,环保新能源板块业务收入占比 9.94%。

3、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本部及主要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合计 1003 亿元,
使用率较低。目前,债券存量规模 171 亿元,下属国资香港公司发行且未到期境外企业债券 14 亿美元,融资渠道较为通畅。

五、结论

综上,同意授予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160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


议案八 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信用审批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4 日审议通过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的授信申请,同意授予京能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135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35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京能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京能集团授信 135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京能集团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由原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和原北京市
综合投资公司合并重组成立。京能集团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出资设立,公司出资人职责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注册资本213.3806 亿元。

京能集团是北京市重要的能源企业,形成了煤、电、热一体化的大能源格局,主要业务涵盖电力能源、热力供应、煤炭经营、地产置业、节能环保和金融证券等多个板块。集团控股京能清洁能源(00579.HK)、京能电力(600578.SH)、昊华能源(601101.SH)、京能置业(600791.SH)四家上市公司。近年来电力、热力、煤炭三个业务板块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 70%-80%左右。子公司热力集团作为全国最大的集中供热企业,是北京中心城区内唯一一家集中供热企业,具有区域业务垄断优势。


京能集团与本行保持良好的授信合作关系,截至 2020 年末,京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本行全口径授信余额 43.25 亿元。其中:贷款余额 34.34 亿元,贴现
余额 0.14 亿元,表外业务余额 0.07 亿元,结构性金融产品投资余额 1.795 亿元,
理财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余额 5.8 亿元,理财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余额 1.1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京能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京能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 件: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审查意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 件: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审查意见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由原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和原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合并重组成立。京能集团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出资设立,公司出资人职责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注册资本 213.3806 亿元。

京能集团是北京市重要的能源企业,形成了煤、电、热一体化的大能源格局。近三年来电力、热力、煤炭三个业务板块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 70%-80%左右。子公司热力集团作为全国最大的集中供热企业,是北京中心城区内唯一一家集中供热企业,具有区域业务垄断优势。

京能集团作为北京地区主要的能源供应主体,近年来在电力主业方面持续投入,装机容量快速扩张,发电量稳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为配合北京市治理城市环境污染、提升环境质量,公司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与新能源技术,截至 2019 年末,京能清洁能源控股装机容量包括燃气发电、风电、水电已达到962 万千瓦。

二、授信方案

拟授予京能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135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35 亿元,
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

三、财务分析

京能集团近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科 目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9 月 2020 年 9 月

(未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额 2753 3027 2873 3200

负债总额 1749 1952 1842 2053

净资产 1004 1075 1031 1147

资产负债率 64 64 64 64

主营业务收入 666 633 441 440

净利润 30 38 32 32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125 92 76 66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集团合并总资产 3200 亿元,较年初增长 5.7%,以非流
动资产为主,符合行业特点。负债总额 2053 亿元,债务以长期负债为主,资产负债率为 64%。

受到煤炭和燃气等原材料价格与发电价格等情况影响,年度营业收入呈现出波动态势,但基本稳定在 600 亿元以上。近两年盈利能力较为稳定,2020 年 1-9月实现业务收入 440 亿元,净利润 32 亿元。

四、综合分析

1、京能集团是北京国资系统内大型企业集团之一,作为市政府出资的电力生产主体,在资产规模、机组装备水平、资源布局和政府支持等方面优势明显。
2、京能集团作为北京地区主要的能源供应主体,近年来发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资产和所有者权益规模持续增长,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

3、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受煤炭价格上涨影响,收入有所波动,但近两年盈利能力稳定。

4、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根据集团对外披露的数据,其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总
额为 4512 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为 1197 亿元,未使用额度为 3315 亿元,融资
渠道较为通畅。

五、结论

综上,同意授予京能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135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35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


议案九 关于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4 日审议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的授信申请,同意授予三峡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150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5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峡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三峡集团授信 150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三峡集团成立于 1993 年,2009 年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7 年 12
月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2115 亿元。

三峡集团主要业务板块有水电业务,主要为三峡工程及长江干支流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营;新能源业务,主要为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与技术服务;国际业务,主要在亚洲、欧洲、南美洲、非洲等地区和国家投资开发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与 EPC 建设业务;资本投资与工程技术咨询业务,主要为与水电、清洁可再生能源相关的资本投资与工程技术咨询业务;生态环保投资与运营主要为培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产业,推动社会资本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清洁能源发展。三峡集团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国内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拥有全球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以及市值最高的水电上市公司长江电力,运营中的
大型水电站主要为三峡电站、葛洲坝电站、向家坝电站、溪洛渡电站和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等。

三峡集团与本行保持良好的授信合作关系,截至 2020 年末,三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本行全口径授信余额 23.21 亿元。其中:贷款余额 13.71 亿元,持有企业债券 3.5 亿元,理财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余额 6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三峡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三峡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 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审查意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 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审查意见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三峡集团成立于 1993 年,2009 年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7 年 12
月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名称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115 亿元,外部主体评级 AAA。三峡集团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国内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拥有全球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以及市值最高的水电上市公司长江电力,运营中的大型水电站主要为三峡电站、葛洲坝电站、向家坝电站、溪洛渡电站和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等。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三峡集团可控、权益和在建总装机规模达到 1.36 亿千
瓦,其中可控装机 8043 万千瓦,在建装机 3029 万千瓦,权益装机 2558 万千瓦。
二、授信方案

拟授予三峡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150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 50 亿元,
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

三、财务分析

近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科 目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9 月 2020 年 9 月

(未审计) (未审计)

总资产 7504.05 8378.28 8173.78 9484.64

总负债 3547.53 4153.64 3989.06 4806.50

所有者权益 3956.53 4224.63 4184.72 4678.15

营业总收入 939.38 992.55 729.75 786.20

利润总额 423.63 435.43 378.36 440.28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473.26 464.54 352.58 339.15

资产负债率 47.27 49.58 48.80 50.68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三峡集团总资产 9484.64 亿元,较年初增长 13.21%;

所有者权益 4678.15 亿元,较年初增长 10.74%;负债总额 4806.50 亿元,较年初
下降 15.72%;2020 年 1-9 月实现收入 786.20 亿元,利润总额 440.28 亿元;经营
净现金流 339.15 亿元。

2020 年 1-9 月,三峡集团经营收入 786.20 亿,主要来源于电力销售收入
(85.07%)、工程收入(4.03%)、海外配售电收入(3.13%)、其他(7.11%)、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0.66%)。电力销售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整体盈利能力较强。
总体来看,三峡集团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低水平,资产运营能力稳定,收入呈增长趋势,经营现金流充沛,偿债能力较强。

四、综合分析

1、三峡集团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是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企业、国内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拥有全球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以及市值最高的水电上市公司长江电力。近年来运营稳定,装机规模不断提升。

2、三峡集团具有较强的盈利和现金流获取能力,2017-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 419.97 亿元、423.63 亿元、435.43 亿元、440.28 亿元,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 441.99 亿元、473.26 亿元、464.54 亿元、339.15 亿元。
3、三峡集团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目前在建的乌东德水电站和白鹤滩水电站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规划装机规模合计达 2620 万千瓦,其中乌东德水电站2020 年投产规模 680 万千瓦时。

4、三峡集团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 2020 年 9 月
末,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总额为 12751 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为 9552 亿元,融资渠道畅通,融资能力较强。

五、结论

综上,同意授予三峡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150 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5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


议案十 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现将本行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 2021 年 3 月审议通过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银金融租赁”)的授信申请,同意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授信额度 124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银金融租赁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北银金融租赁授信 124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北银金融租赁成立于 2014 年 1 月,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现注册资本金 31 亿元,北京银行持股占比为 64.52%。

北银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财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北银金融租赁公司定位于“服务实体,服务特色”,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依托北京银行的品牌、客户、网络和技术优势,建立完善的金融租赁产品和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逐渐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战略。

截至 2020 年末,北银金融租赁在本行全口径授信余额 37.09 亿元。其中:

贷款余额 3.09 亿元,同业借款余额 32 亿元,持有债券 2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北银金融租赁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北银金融租赁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 件: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审查意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 件: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审查意见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 月,现注册资本金31 亿元。公司股东分别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力勤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北京银行是北银金融租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64.52%

力勤投资有限公司 55,000 17.74%

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 55,000 17.74%

合 计 310,000 100%

公司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财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北银金融租赁定位于“服务实体,服务特色”,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依托北京银行的品牌、客户、网络和技术优势,建立完善的金融租赁产品和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逐渐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战略。
二、授信方案

拟授予授信额度 124 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

三、财务分析

(1)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科目/时间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总资产 448.55 505.70 449.43

总负债 401.39 460.46 408.43

所有者权益 47.16 45.24 41.01


应收租赁款净值 399.81 420.14 376.45

营业收入 15.06 13.95 8.11

营业支出 9.39 8.27 4.39

其中:资产减值损失 7.52 6.25 2.79

营业利润 5.68 5.68 3.72

净利润 4.24 4.22 2.80

截至 2020 年末,北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 448.55 亿元,负债总额 401.39
亿元,所有者权益 47.16 亿元。2020 年末实现营业收入 15.06 亿元,实现净利润
4.24 亿元。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利息收入和手续费佣金收入;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较上年分别增长 7.96%、13.54%。

截至2020年末,租赁业务投放规模429.25亿元;其中:北京市投放余额58.57亿元、占比 13.64%;河北省投放余额 46.91 亿元、占比 10.93%,内蒙古自治区投放余额 33.71 亿元、占比 7.85%。

(2)租赁业务投放行业结构

2020 年末租赁项目投放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行业 本金余额 占比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59.33 37.1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1.06 23.54%

制造业 60.62 14.1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89 5.3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18 4.23%

卫生、社会工作 18.04 4.20%

批发和零售业 13.65 3.18%

建筑业 11.03 2.5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03 2.10%


采矿业 5.95 1.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47 1.28%

农、林、牧、渔业 4.00 0.93%

合计 429.25 100.00%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投放前三大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比 37.1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比 23.54%),制造业(占比 14.12%)。

(3)资产质量情况

单位:亿元、%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融资租赁贷款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 414.38 96.54 429.33 97.35 389.32 98.50

关注 10.58 2.46 7.29 1.65 3.05 0.77

次级 3.37 0.79 1.56 0.36 0.52 0.13

可疑 0.92 0.21 2.84 0.64 2.37 0.60

损失 - 0 - 0 - 0

融资租赁贷款合计 429.25 100 441.02 100 395.27 100

不良融资租赁款 4.29 4.40 2.89

融资租赁款资产不良率 1 1 0.73

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18.65 15.39 9.88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比例 4.35 3.49 2.50

拨备覆盖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 435.06 349.97 341.48

截至 2020 年末,融资租赁款资产不良率 1%;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比例 4.35%,
较年初增加 0.86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 435.06%,较年初增加85.09 个百分点。


(4)监管指标情况

监管指标 标准值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资本充足率 ≥10.5% 10.97% 10.83% 11.15%

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 ≤30% 23.44% 23.62% 21.70%

单一客户关联度 ≤30% 12.76% 7.48% 14.22%

全部关联度 ≤50% 13.29% 13.98% 21.59%

同业拆借比例 ≤100% 35.18% 41.34% 21.70%

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 ≤50% 34.37% 34.09% 32.26%

单一股东关联度 ≤100%

(对单一股东的融资租赁 股东出资 98.09% 57.54% 99.28%

额比例) 额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资 ≤20% 18.62% 19.29% 17.21%

本净额

截至 2020 年末,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综合分析

1、北银金融租赁外部主体信用评级 AAA(中诚信国际),评级展望稳定;公司目前发行债券 2 笔,发行规模共 39 亿元,市场表现较好。

2、截至 2020 年末,北银金融租赁资本充足率 10.97%,一级资本充足率 9.8%;
融资租赁款资产不良率 1%;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全部关联度、同业拆借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3、截至 2020 年末,北银金融租赁共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 1004.25 亿元,
融资渠道畅通。

五、结论

综上,同意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124 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


议案十一 北京银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要求,现将北京银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1.关联方认定情况

为确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4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52 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4 年第3 号)等规定,北京银行按季度对关联方名单进行梳理和认定,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和有权决定或参与北京银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人员以填写关联方确认函,向主要股东发送股东信息核查表等方式,对关联方名单进行更新维护。

截至 2020 年末,北京银行在银保监会、上交所、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三类监管口径下的关联法人合计 833 家。其中:银保监会口径关联法人 787 家,上交所口径关联法人 249 家,国内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关联法人 202 家。

2.关联交易审批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审议或听取议案12 项,包括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调整关联方名单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授信,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接受一般关联交易备案 10 项。其中:关联法人关联交易备案 4 项,关联自然人关联授信备案 6 项。

报告期内,北京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 3 户关联法人的授信申请,分别为:ING
Bank N.V.综合授信 5 亿美元、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综合授信 60 亿元、北京电
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 80.65 亿元。


报告期内,北京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户关联法人的授信申请,分别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 180 亿元、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 190 亿元、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167 亿元、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综合授信 160 亿元。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授信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3.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银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4.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情况

北京银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主动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报告期内,累计发布关联交易公告 7 项,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5.关联交易管理风险排查情况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0〕852 号),北京银行 2020 年三季度组织开展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通过关联交易管
理风险排查,对 2019 年初至 2020 年 7 月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与排查。
通过自查,在制度建设方面、业务管理方面、关联交易定价方面、监管指标执行方面等暂未发现问题。

为规范全行关联交易管理,有效落实监管要求,总行风险管理部下发关于加强关联交易风险管理的提示,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进行风险提示,要求全行各单位提升关联交易数据统计质量、强化关联交易识别能力、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6.关联交易内部审计

总行审计部依据监管要求结合北京银行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关联交易专项审计。2020 年上半年,总行审计部对全行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进行年度审计,
并将审计情况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

二、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类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单位:亿元

业务品种 全口径 按关联方口径划分

业务余额 银保监口径 证监口径 会计准则口径

贷款(含贴现) 105.40 104.47 65.85 54.38

承兑汇票 1.49 1.49 1.49 0.24

保函 22.97 22.97 0.87 0.87

债券投资 5.49 3.50 2.49 0.50

结构性产品投资 1.795 1.795 - -

理财非标准化债权投资 21.73 12.73 15.93 -

理财标准化债权投资 10.40 10.40 6.30 6.30

说明:由于三类口径关联方名单存在交叉,全口径业务余额不等于三类口径业务余额的简单加总。

2.金融机构类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单位:亿元

业务品种 全口径 按关联方口径划分

业务余额 银保监口径 证监口径 会计准则口径

贷款 3.09 3.09 - 3.09

债券投资 29.00 2.00 27.00 2.00

存放同业 0.82 0.22 0.22 0.82

同业拆出 86.51 61.00 25.51 61.00

理财标准化债权投资 63.57 - 63.57 -

说明:由于三类口径关联方名单存在交叉,全口径业务余额不等于三类口径业务余额的简单加总。

3.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向关联自然人发放个人贷款,期末余额 0.98 亿元。

(二)非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亿元

全口径 按关联方口径划分

业务品种

业务余额 银保监口径 证监口径 会计准则口径

同业存放 244.35 224.81 203.89 218.63

同业拆入(含同业代付承兑) 116.66 - 116.66 -

买入返售 15.00 - 15.00 -

代理销售收费 0.75 - 0.11 0.64

手续费收入 1.01 0.96 0.50 0.49

(三)重大关联授信业务情况

2020 年度,北京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授信申请。

1.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

2020 年 5 月,北京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 180 亿元。

截至 2020 年末,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北京银
行全口径授信余额 42.72 亿元。其中:贷款余额 17.37 亿元,表外业务余额 22.05
亿元,理财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余额 3.3 亿元。

2.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

2020 年 5 月,北京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90 亿元。

截至 2020 年末,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北京银行全口
径授信余额 43.25 亿元。其中:贷款余额 34.34 亿元,贴现余额 0.14 亿元,表
外业务余额 0.07 亿元,结构性金融产品投资余额 1.795 亿元,理财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余额 5.8 亿元,理财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余额 1.1 亿元。


3.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

2020 年 5 月,北京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
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67 亿元。

截至 2020 年末,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北京银行全口
径授信余额 23.21 亿元。其中:贷款余额 13.71 亿元,持有企业债券 3.5 亿元,
理财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余额 6 亿元。

4.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

2020 年 11 月,北京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160 亿元。

截至 2020 年末,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全口径授信余额 37.09
亿元。其中:贷款余额 3.09 亿元,同业借款余额 32 亿元,持有债券 2 亿元。
5.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2 月,北京银行董事会通过《关于对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
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 80.65 亿元。
截至 2020 年末,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银行全口径授信余额
18.47 亿元。其中:贷款 14.56 亿元,表外业务 0.51 亿元,持有企业债券 3.4
亿元。

6.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北京银行董事会通过《关于对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授
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60 亿元。

截至 2020 年末,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授信余额 29 亿元;均为
同业借款业务。

7.ING Bank N.V.

2020 年 10 月,北京银行董事会通过《关于对 ING Bank N.V.关联授信的议
案》,同意授予 ING Bank N.V.授信额度 5 亿美元。


截至 2020 年末,ING Bank N.V.在北京银行无占用授信额度业务余额。

(四)关联交易监管指标执行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关联方授信指标均控制在银保监会监管要求的限额之内,监管指标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①2020 年末,本行授信余额最大的单一关联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占本行资本净额(2362.56 亿元)的 1.57%,符合监管要求。

②2020 年末,本行授信余额最大的单一关联集团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占本行资本净额(2362.56 亿元)的 1.83%,符合监管要求。

③2020 年末,本行银保监会口径全部关联方授信(扣除保证金、银行存单、国债)占本行资本净额(2362.56 亿元)的 9.47%,符合监管要求。

三、2021 年与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北京银行与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将继续代理保险业务合作,预计代理保费规模 35 亿元,实现代理手续费收入 2 亿元。

以上议案,请审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议案十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北京银行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要求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忠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和北京银行的整体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0 年度整体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 2020 年度审议的定期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依据个人的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同时,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案、重大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优先股付息等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累计召开会议 8 次,审议或听取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专项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大议案;通报了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政策。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4 次,审议或听取了全面风险评价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名单调整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积极主持或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广泛发表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决策支持作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情况一览表

(单位:次)

董事会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独董姓名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张光华 8 8 0 6 6 0

赵丽芬 8 8 0 8 8 0

王瑞华 5 5 0 3 3 0

刘红宇 8 7 1 5 5 0


胡 坚 8 6 2 8 8 0

杨运杰 8 8 0 10 10 0

报告期内,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认
真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无法亲自出席的,也按相关规定进行授权,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在董事会上得到体现。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未对 2020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 年,各位独立董事较好地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要求,独立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张光华、赵丽芬、王瑞华、刘红宇、胡坚、杨运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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