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盾研报网,专业研报大数据平台,收录各类研报、行业研报、券商研报、股票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已收录投研数据数千万条!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司公告 > 同力日升公告 > 同力日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同力日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日期:2021-03-02  同力日升其他公告  同力日升(605286.SH)相关研报   同力日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210302.pdf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Tongli Risheng Machinery Co., Ltd.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2,6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
发行股数 量不超过 4,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
发行未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3 月 1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800 万股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李国平、李腊琴,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李腊琴、
李铮、李静,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为丹阳日升、丹阳合力。

1、控股股东李国平、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李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
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该项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任职变动、离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4)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股票若在锁定期满 2 年内减持的,本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
的承诺 次公开发行价格。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

(6)如因本人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实际控制人李腊琴、李静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丹阳日升、
丹阳合力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3)本人/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 2 年内减持的,本人/本单位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本人/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票前,
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
进行调整。

(4)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

(5)如因本人/本单位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发
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
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股东承诺

发行人其他股东宜安投资、孟林华、曦华投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王锁华、吴军华、杭和红;副总经理李
国方、马东良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该项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任职变动、离
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4、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在锁定期满 2 年内减持的,本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

6、如因本人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3 月 2 日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李国平、李腊琴,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为丹阳日升、丹阳合力。

1、控股股东李国平、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李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该项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任职变动、离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4)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若在锁定期满 2 年内减持的,本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

(6)如因本人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愿意承
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实际控制人李腊琴、李静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丹阳日升、丹阳合力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3)本人/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 2 年内减持的,本人/本单位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本人/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

(5)如因本人/本单位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股东承诺

发行人其他股东宜安投资、孟林华、曦华投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王锁华、吴军华、杭和红;副总经理李国方、马东良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该项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任职变动、离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4、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 2 年内减持的,本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

6、如因本人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股东信息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股东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孟林华及丹阳日升、丹阳合力、宜安投资及曦华投资。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三、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李国平、李腊琴,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丹阳日升、丹阳合力在公司上市后持有、减持公司股票的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1、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单位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本单位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本单位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本人/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限:本人/本单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5、本人/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若本人/本单位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人/本单位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人/本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为强化公司股东及管理层的诚信义务,进一步保护公司上市后的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2019年6月28日及2019 年7月13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预案。

(一)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预案稳定公司股价。

(二)责任主体

预案中规定的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公司应按照以下顺序启动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如需)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20%,累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5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5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任。
(四)公告程序

1、发行人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将在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回购或增持资金金额已达上限;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六)相关主体关于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2)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五、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相关处罚决定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包括回购价格、完成时间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后实施。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本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单位将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相关处罚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尽快制定回购预案(包括回购价格、完成时间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认定范围、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规定执行。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六、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稳步推进公司经营战略,完善经营理念,提升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引进优秀人才,为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供智力支持;继续关注客户需求,通过不断创新来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客户体验;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理念,紧密跟随行业前沿技术与市场动态,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趋势,围绕核心技术、产品创新、业务延伸、营销服务和人才建设等方面的战略规划,积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把握市场机遇,不断强化自身的综合实力,努力提高市场份额,提升竞争优势。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行使投资者的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同时,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实施募投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以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同时,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国平,实际控制人、董事李铮承诺

“(一)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腊琴、李静及一致行动人丹阳合力、丹阳日升承诺


“(一)本人/本单位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如本人/本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芮文贤、王刚、孔宪根,监事王锁华、吴军华、杭和红;高级管理人员李国方、马东良、刘亮,承诺:

“(一)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关于未能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就未能履行约束措施作出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主体,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相关规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未能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就未能履行约束措施作出的承诺如下:

“作为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人/本单位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单位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本单位自愿无条件地遵从相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未能履行约束措施作出的承诺如下:

“作为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

3、若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相关规定。”
八、中介机构关于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承诺如下: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承诺如下: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安排

(一)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应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及以股票股利形式分配的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7、其他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由董事会拟定方案,股东大会通过。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8、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若届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的,按照届时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重新决策。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二)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分享截至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十、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行业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受电梯整梯市场需求的影响较大,而电梯整梯市场的短期需求与房地产市场的景气程度有较大的关联性。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直接受益于电梯行业的发展。然而,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国内电梯行业增速放缓。尽管从中长期看,我国城镇化率逐步提高、老龄人口持续增加、保障房建设持续推进、旧电梯更新改造迎来爆发期等推动行业发展有利因素依然存在,但短期内受宏观经济影响,电梯行业增速可能进一步放缓,并会传导至公司所在的上游电梯部件行业。

(二)市场、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我国电梯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日立、三菱等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 70%的份额。依靠先进的技术研发和精益化生产制造实力,公司在扶梯和直梯制造领域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同全球领先的电梯主机厂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克虏伯和日立等世界知名电梯品牌。受下游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27%、81.85%、83.70%和 83.23%。如果
主要客户采购计划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引起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波动。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等,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受供求变动和宏观经济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钢材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不可避免。

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供给充足,但未来价格受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无法及时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向下游转移,或未能在原材料价格下行的过程中做好存货管理,公司的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将面临一定的压力。

(四)产品价格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4 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放缓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电梯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此外,2016 年以来我国实施的供给侧改革,对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滑。在此背景下,若公司不能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方式消化整梯厂商的降价压力和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压力,则面临产品价格或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五)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9.84%、30.13%、20.85%和 8.76%。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净资产将较发行前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利用银行借款及自有资金进行前期投入。但因募投项目投入建设至达产达效需要一段时间,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可能。

(六)不可抗力风险

若发生台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2020 年初,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已根据相关
要求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并复工复产。目前,本次疫情尚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目前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业绩下滑。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 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0065 号”《审阅报告》。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4,921.04 万元,同比增长 15.70%。2020 年公
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 14,694.79 万元和 14,278.86 万元,同比分别增长 28.46%和 29.56%。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十二、2021 年 1 季度业绩预告

2020 年初,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但复工仍较往年有所延迟,一定程度上拉低了 2020 年1 季度业绩。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宏观经济保持良好复苏势头。经公司
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1 年 1 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31,061.17 万元至 33,826.76
万元,同比变动约 39.85%至 52.32%;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 983.44万元至 1,099.61 万元,同比变动约 32.30%至 47.9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 849.71 万元至 964.16 万元,同比变动约 18.65%
至 34.63%。

前述 2021 年 1 季度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1声明及承诺 ...................................................................................................................3重大事项提示 ...............................................................................................................4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4
二、关于股东信息的承诺....................................................................................6
三、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7
四、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8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2
六、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14
七、关于未能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18
八、中介机构关于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承诺..............................................................................................................19
九、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安排..........................................................................20
十、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23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5
十二、2021 年 1 季度业绩预告.........................................................................25
目 录 ...........................................................................................................................26第一节 释义 ...............................................................................................................32
一、综合术语......................................................................................................32
二、专业术语......................................................................................................34第二节 概览 ...............................................................................................................35
一、发行人简介..................................................................................................35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36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39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1
五、募集资金运用..............................................................................................4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4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2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42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44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44第四节 风险因素 .......................................................................................................45
一、市场风险......................................................................................................45
二、经营风险......................................................................................................46
三、财务风险......................................................................................................47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4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48
六、股市风险......................................................................................................48
七、不可抗力风险..............................................................................................48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9
二、发行人改制及设立情况..............................................................................49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4
四、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71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架构..................................................................72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74
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90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101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106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106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107
十二、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
措施............................................................................................................113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11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115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19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4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155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174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和资格认证情况........................................................188
七、发行人技术与研发情况............................................................................190
八、质量控制情况............................................................................................194
九、公司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195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96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196
二、同业竞争情况............................................................................................197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199
四、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规定................................................................209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1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21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
及变动情况................................................................................................21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22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23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23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235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与
发行人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235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236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236第九节 公司治理 .....................................................................................................238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238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24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
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244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245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46
一、财务报表....................................................................................................246
二、审计意见....................................................................................................254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254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55
五、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293
六、最近一年内的收购兼并情况....................................................................294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94
八、最近一期末固定资产情况........................................................................295
九、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情况........................................................................295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296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297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299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299
十四、盈利预测披露情况................................................................................301
十五、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情况................................301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301
十七、设立时及以后的历次验资情况............................................................302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03
一、财务状况分析............................................................................................303
二、盈利能力分析............................................................................................340
三、现金流量分析............................................................................................367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370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对公司利润影响的分析........371
六、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371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371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372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37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78
一、未来发展战略和未来三年经营目标........................................................378
二、拟定发展规划、目标及具体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和困难....................380
三、上述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382
四、本次发行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382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83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8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背景及必要性分析............................................38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392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401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403
一、发行人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403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403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403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404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安排....................................................................404
二、重要合同....................................................................................................404
三、对外担保情况............................................................................................409
四、转贷事项....................................................................................................409
五、重大诉讼或仲裁........................................................................................410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411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413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413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41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1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41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417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裁声明........................................................................418
发行人律师声明................................................................................................419
审计机构声明....................................................................................................420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21
资产评估机构关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422
验资机构声明....................................................................................................423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42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425
一、备查文件....................................................................................................425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425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的含义如下:一、综合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主体
同力机械

同力有限 指 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丹阳日升 指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丹阳市日升机械有限
公司”,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

丹阳合力 指 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发起人、
股东

江苏创力 指 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苏华力 指 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鹤山协力 指 鹤山市协力机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重庆华创 指 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同臻科技 指 江苏同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丹阳日升控制的其他企业

宜安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
股东

曦华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行人股东

迅达电梯 指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企业,系
发行人客户

奥的斯 指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企业,系发
行人客户

蒂森克虏伯 指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


通力电梯 指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企业,系发行人客


日立电梯 指 日立电梯(广州)自动扶梯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
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西奥电梯 指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企业,系发行
人客户

申菱机电 指 宁波申菱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企
业,系发行人客户

太钢集团 指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企业,系
发行人供应商

马钢股份 指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关联企业,系发
行人供应商

世嘉科技 指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

华菱精工 指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

沪宁股份 指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


展鹏科技 指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

广日股份 指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

赛福天 指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
A股 指 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200万股的行为

发行人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发行不超过4,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的行为

本招股意向书、本招股 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 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 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中原证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天衡会计师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0)
02605号《审计报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
告》

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制定的公司章程(经发行人2019年7
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丹阳日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升名称变更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自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完成后生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共中央 指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
质检总局 指 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
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
会 指 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三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时期,
为2016-2020年

报告期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
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保荐协议 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承销协议 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主承销协议》

二、专业术语

ISO/TC178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
电梯 指 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
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扶梯 指 带有循环运动梯路运输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包括倾斜运行
的自动扶梯以及倾斜或水平方向运行的自动人行道。

直梯 指 垂直升降的电梯。

外覆件安装于扶梯外部,主要位于梯级两侧,装饰扶梯作用,还
外覆件 指 具有一定的安全保护作用,由裙板、盖板、栏板、扶手回转等组
成。

驱动系统 指 驱动系统是扶梯的核心部件,引导梯路及扶手系统按照固定轨迹
运行,主要由驱动主机、驱动总成、梯路导轨、扶手导轨等组成。

井道部件 指 井道为供电梯运行的空间,井道部件主要包括曳引机支架、导轨
支架、对重架、保护屏组件和缓冲器支架等。

轿厢由轿厢架和轿厢体组成,是用以运送乘客和货物的承载装
轿厢部件 指 置。轿厢架由轿厢上/下梁、直梁、轿厢顶/底等组成,轿厢体由
轿厢壁、装潢组成。

“一带一路” 指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本招股意向书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Tongli Risheng Machinery Co., Ltd.

公司住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路

公司邮编:212300

成立时间:2003 年 9 月 30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8 年 8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532411082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注册资本:12,6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机械配件、电梯配件、扶梯配件、交通轨道配件,上述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扶梯部件涵盖裙板、盖板、栏板、扶手回转、驱动总成、扶手导轨、梯路导轨;直梯部件涵盖导轨支架、曳引机支架、对重架、保护屏组件、缓冲器支架、轿厢上/下梁、直梁、轿顶/底、轿底托架、轿壁;电梯金属材料系各电梯厂家定制化不锈钢材料等各类细分产品。


发行人生产电梯配套产品的绝大多数类别,是行业内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能够满足整梯制造企业的“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

发行人参与了中国电梯创新发展历程,参与了世界一线电梯品牌大量配套产品的开发,公司多次被知名电梯主机厂评为优秀供应商称号,所生产的电梯配套部件也随之在全球范围内的优质工程项目中广泛应用,服务于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新加坡、印度等主要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重大工程项目;在国内,产品应用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武汉、成都、重庆、西安、香港等各大城市地铁项目及多地地铁、高铁、机场、医院建设项目等。
发行人拥有国内外先进的加工、研发和检测设备,凭借领先的制造工艺、突出的工装模具设计能力和快速响应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深入配合客户实现电梯产品的整体开发,是上述领域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及综合配套能力方面的领先企业。

发行人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及技术创新,紧跟中国电梯技术的发展,确保在电梯配套产品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李国平、李腊琴夫妇,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以下合称“李国平家族”)。李国平与李腊琴为夫妻关系,李铮、李静分别为李国平、李腊琴夫妇之子女。

李国平家族四人之间这种基于血缘的紧密亲属关系,是其作为家族成员可以对发行人实施共同控制的前提。李国平家族作出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决策前均会进行内部讨论并协商确定最终的决定,李国平家族在报告期内共同支配发行人的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李国平家族共同行使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李国平家族共同控制发行人的情形在报告期内且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发行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相关规定,最近三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李国平持有公司 45.09%股权,李腊琴
持有公司 32.38%股权,李铮、李静分别持有公司 4.57%股权。同时,李国平、李腊琴分别持有丹阳日升 99.00%、1.00%股权,李国平持有丹阳合力 13.75%的出资份额并任丹阳合力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2017 年 12 月 15 日,李国平、李腊琴、李
铮、李静、丹阳日升及丹阳合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确认报告期内各方均保持一致行动且将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均进行充分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作出相关决定;在行使有关股东权利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提案权、董监高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和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均保持一致。
主要条款如下:

①自本协议生效后,各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度文件规定行使其直接和/或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下称“股东权利”)前,包括根据公司届时有效的及其后修改的公司章程及制度文件所享有的任何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决定和实质影响公司的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等须经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事项进行提案或表决前,各方需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并就行使股东权利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②如果各方意见不一致,各方应先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及不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市场化管理的前提下,各方应按照甲方(李国平)的意向进行表决并行使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

③本协议自各方在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只要各方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协议应无限制地持续有效。在有效期内,本协议对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丹阳日升及丹阳合力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合计控制发行人 95.24%表决权,能够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对公司行使实际控制权,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根据2019 年3 月颁布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规定,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如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过 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除非有相反证据,原则上应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李铮、李静于2017 年7 月17 日至2017 年12 月21 日期间持有公司
股权比例达到了5%,尽管后续因丹阳合力、宜安投资、曦华投资及孟林华的增资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比例降低,但其持股比例仍接近5%。除此之外,李静一直担任发行人采购部部长,在发行人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同力有限整体变更为发行人后,李铮担任发行人董事。因此,将李铮、李静与李国平夫妇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对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推定要求。

在报告期内,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最近三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李国平先生,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高级经济师。1980 年 2 月至 1985 年 5 月,任丹阳市导墅橡筋线厂操作工、现金
出纳会计;1985 年 6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丹阳市导墅申阳电梯装潢厂销售员、
销售科长;1995 年 11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丹阳市导墅申阳电梯装潢厂销售经
理、副厂长;2001 年 6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丹阳日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丹阳日升执行董事;2003 年 9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同力有限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鹤山协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创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华力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华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8 月至
今,任同力机械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同臻科技董事长。

李腊琴女士,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83 年 9 月至 1986 年 1 月,任丹阳市导墅镇铜网厂职员;1986 年 2 月至 1990
年 2 月,自由职业;1990 年 3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丹阳市导墅申阳电梯装潢厂
职员;1998 年 2 月至 2001 年 5 月,自由职业;2001 年 6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
丹阳日升职员;2003 年 9 月至今,任同力有限及同力机械行政人事部任主管。
李铮先生,199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
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同力有限市场部杭州客户服务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同力有限市场部北方客户服务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同力有限成本核算主管;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同力有限
采购部主管;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同力有限制造部一车间主任;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同力有限驱动总成车间主任;2018 年 8 月至今,任同
力机械董事、重庆华创经理助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同臻科技董事。

李静女士,1986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同力有限采购部采购员;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
任江苏华力采购部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同力有限及同力机械采购部部长。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均摘自“天衡审字(2020)02605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或依据该审计报告计算得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77,301.20 69,438.40 61,203.74 64,504.89

资产总额 111,517.49 101,629.27 90,540.95 93,966.15

流动负债 45,058.03 40,694.81 40,993.57 60,528.41

负债总额 45,384.24 41,048.14 41,401.13 60,990.21

股本 12,600.00 12,600.00 12,600.00 10,011.43

归属于母公司股 66,133.25 60,581.13 49,139.82 32,975.95
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66,133.25 60,581.13 49,139.82 32,975.9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6,315.74 151,183.39 138,925.58 121,540.64

营业利润 6,413.98 13,173.05 13,609.69 11,061.87

利润总额 6,420.69 13,300.26 13,597.20 11,082.28

净利润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者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492.95 11,020.64 10,143.86 6,028.88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有者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6.33 12,752.41 10,172.44 20,63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7.73 -5,210.79 -1,795.11 -6,161.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1.26 -2,912.49 -13,057.65 -7,753.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39.86 4,629.13 -4,680.32 6,719.4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98.89 9,338.75 4,709.62 9,389.93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72 1.71 1.49 1.07

速动比率(倍) 1.31 1.26 1.08 0.7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77 28.16 38.85 50.50

资产负债率(%) 40.70 40.39 45.73 64.9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年化 3.85 4.58 4.59 4.16

存货周转率(次/年) 年化 6.89 7.02 6.24 4.5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8,189.51 17,190.96 17,610.38 14,917.49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3.15 14.72 11.54 1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492.95 11,020.64 10,143.86 6,028.88
(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 -0.15 1.01 0.81 1.64
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1 0.37 -0.37 0.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5.25 4.81 3.90 2.62
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38 0.23 0.26 0.49
(%)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4,2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2,6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低于 25%。本次发行未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 股)股票账户的
发行对象 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

1 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57,000.00 43,107.02

2 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300.00 5,520.72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000.00 10,587.69

合 计 78,300.00 59,215.43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实际发行时的市场状况、询价情况确定。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2,6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
发行股数 量不超过 4,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
行未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发行价格 【】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综合询价结
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审计
发行市盈率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25 元(按截至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截至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股票账户的符
发行对象 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承销保荐费 2,987.55 万元

审计验资费 226.42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384.91 万元

(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

值税费用)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00.00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21.70 万元

合计 4,120.57 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住所 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路


电话 0511-85769801

传真 0511-85769872

联系人 刘亮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住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电话 021-50588666

传真 021-50587770

保荐代表人 宋锴、樊犇

项目协办人 贺二松

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秀文、芮刚、徐政、欧明树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3、36、37 层

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022

经办律师 李静、王榧凡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余瑞玉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电话 025-84711188

传真 025-84714872

经办注册会计师 骆竞、王伟庆

(五)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建民

住所 北京市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23 层

电话 010-68082389

传真 010-84714748

经办资产评估师 谭正祥、洪建树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户名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期货城支行

账号 41001521010050204934

(八)拟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发行安排 日 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3 月 4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 年 3 月 9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3 月 10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3 月 12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股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节所列的各项风险因素。本节各项风险因素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行业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受电梯整梯市场需求的影响较大,而电梯整梯市场的短期需求与房地产市场的景气程度有较大的关联性。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直接受益于电梯行业的发展。然而,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国内电梯行业增速放缓。尽管从中长期看,我国城镇化率逐步提高、老龄人口持续增加、保障房建设持续推进、旧电梯更新改造迎来爆发期等推动行业发展有利因素依然存在,但短期内受宏观经济影响,电梯行业增速可能进一步放缓,并会传导至公司所在的上游电梯部件行业。

(二)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电梯行业的快速增长带动了一批国内电梯部件企业的发展。国内外电梯整梯厂商出于成本的考虑,改变了以往单一自制、大而全的生产模式,越来越注重与国内电梯部件厂商的合作。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依托坚实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良好的市场形象,赢得包括迅达、奥的斯、通力、蒂森克虏伯和日立等国际著名电梯整梯厂商在内的国内外众多优质客户的青睐。但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整,以及电梯行业增长趋势放缓形势下,电梯以及电梯部件行业市场竞争压力日渐增大。近年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出现不同幅度下滑,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有可能在将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二、经营风险

(一)市场、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我国电梯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日立、三菱等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 70%的份额。依靠先进的技术研发和精益化生产制造实力,公司在直梯和扶梯制造领域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同全球领先的电梯主机厂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克虏伯和日立等世界知名电梯品牌。受下游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27%、81.85%、83.70%和 83.23%。如果主要客户采购计划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引起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波动。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等,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受供求变动和宏观经济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钢材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不可避免。

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供给充足,但未来价格受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无法及时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向下游转移,或未能在原材料价格下行的过程中做好存货管理,公司的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将面临一定的压力。

(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裙板、盖板、扶手回转、驱动总成等零部件产品是扶梯必需的基本零部件,导轨支架、对重架、轿厢直梁、轿顶/底等零部件产品是直梯必需的基本零部件,该类产品对电梯整体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较为重要。因此,电梯整梯厂商在选择部件供应商时,零部件质量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自设立以来,公司十分重视对产品安全性及质量稳定性的控制,一贯执行严格的行业技术标准和客户质量评价标准,严把质量关。

尽管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且报告期内未曾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一旦出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则可能会引发产品召回、经济赔偿甚至事故责
任诉讼,不仅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对品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可能较长时间内影响公司业务拓展。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为电梯部件和金属材料制造企业,虽然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了齐全的安全生产设施,规范了员工培训制度,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相关设备的老化,若不能及时维护并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产品价格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4 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电梯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此外,2016 年以来我国实施的供给侧改革,对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滑。在此背景下,若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方式消化整梯厂商的降价压力和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压力,则面临产品价格或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9.84%、30.13%、20.85%和 8.76%。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净资产将较发行前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利用银行借款及自有资金进行前期投入。但因募投项目投入建设至达产达效需要一段时间,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可能。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 2013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分别于 2016 年、2019 年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复审,报告期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子公司江苏创力于 2014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7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20 年 12 月
江苏创力被列入《江苏省 2020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告期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子公司鹤山协力于 2017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20 年 12 月鹤山协力被列入《广东省 2020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报告期内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如果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同力机械及子公司江苏创力、鹤山协力的证书到期后,不能按期申报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质,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设计研发、产能转化等方面经过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及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项目进度、投资成本发生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实施风险。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每年将增加较多的折旧摊销费用。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效果,可能出现因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收益机会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到投资者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上市后的股票价格可能出现受上述因素影响背离其投资价值的情况,进而直接或间接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七、不可抗力风险

若发生台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2020 年初,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并复工复产。目前,本次疫情尚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目前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业绩下滑。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Tongli Risheng Machinery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532411082

注册资本:12,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30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8 年 8 月 31 日

公司住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路

邮政编码:212300

联系电话:0511-85769801

传真号码:0511-85769872

公司网址:http://www.jstljx.com

电子信箱:zqb@jstljx.com

经营范围:生产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机械配件、电梯配件、扶梯配件、交通轨道配件,上述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1、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同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5 日,同力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
同力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将同力有限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31 日,天衡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8)02111
号),确认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同力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8,233.43 万元。
2018 年 8 月 1 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出具了《评估报告》(天兴苏评报字(2018)第 0061 号),经评估,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同力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43,122.50 万元,评估增值
14,889.07 万元,增值率 52.74%。

2018 年 8 月 1 日,同力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以同力有限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28,233.43 万元按 1:0.42503 的比例全额折为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每股面值 1 元,共计 12,000 万股,未折股部分 16,233.43
万元将全额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同力有限的原股东均以其原持股比例所对应同力有限的净资产对发行人出资,其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8 年 8 月 1 日,同力有限当时的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对发行
人设立的相关事宜,包括股份公司经营范围、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组织形式以及发起人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约定。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折股方案。

2018 年 8 月 28 日,经天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8)
00065 号)审验,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8 年 8 月 31 日,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532411082)。

整体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国平 56,815,060 47.35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 李腊琴 40,801,064 34.00

3 丹阳日升 5,945,505 4.96

4 李铮 5,753,424 4.79

5 李静 5,753,424 4.79

6 丹阳合力 4,931,523 4.11

合 计 120,000,000 100.00

因 2017 年 12 月员工持股平台丹阳合力对发行人增资价格低于 2018 年 12
月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形成股份支付及 2017 年度发行人少计提占用关联方资金应付利息,同时因股份支付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前述追
溯调整,致使股改基准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增加 43.01 万元。

2019 年 5 月 5 日,天衡会计师出具《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改折股净资产(原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股东股改投资额)变更的情
况说明》,载明:经追溯调整后,截至股改基准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折股净资
产变更为 28,276.44 万元,折股比例变更为 1:0.42438。前述折股净资产调整对股改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8)00065 号)中验证的公司股本(实收资本)12,000万元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增加的净资产 43.01 万元亦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9 年 5 月 5 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苏同力机械有
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的专项说明》,鉴于天衡会计师
对 2018 年 3 月 31 日改制的净资产进行了调整,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同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经
调整,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同力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 28,276.44 万元,评估
值为 43,165.52 万元。

2019 年 5 月 5 日及 2019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折股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修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同力有限截至201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调整为28,276.44万元,同力有限以上述调整后的净资产为基础,按 1:0.42438 的比例折合股本12,000 万元,发起人股东按照各自在同力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公
司股份,余额 16,276.4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 年 5 月 25 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补充协议》。同日,发行人
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9 年 7 月 23 日,发行人就上述折股方案调整事项向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完成工商变更备案。

发行人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不影响股改后的股本总额,对发行人整体改制未产生实质影响,不影响发行人股改设立的有效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2、发行人发起人

公司由同力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整体变更时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国平 56,815,060 47.35

2 李腊琴 40,801,064 34.00

3 丹阳日升 5,945,505 4.96

4 李铮 5,753,424 4.79

5 李静 5,753,424 4.79

6 丹阳合力 4,931,523 4.11

合 计 120,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同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发起人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丹阳日升及丹阳合力。在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持有的股权资产除发行人外,李国平还持有丹阳日升 99%股权和丹阳合力13.75%的出资份额,丹阳日升持有同臻科技 60%的股权;李腊琴还持有丹阳日升 1%股权;丹阳日升主要从事房产租赁业务;丹阳合力系员工持股平台,无其他经营业务;同臻科技主要从事芯片封装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同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同力有限的资产、负债及全部业务。

公司变更设立前后均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拥有开展相应业务对应的不动产权、生产设备及知识产权等资产。公司在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及其联系

公司由同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变更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面向市场独立经营。公司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相关内容。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作,除本招股意向书已经披露的内容以外,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和重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同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原同力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均由公司承继。经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2111 号”《验资报告》及《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改折股净资产(原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股东股改投资额)变更的情况说明》审验,公司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均已足额到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力有限相关资产的产权已变更至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2003 年 9 月,同力有限设立

2003 年 8 月 28 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书》((0039)名称预核登记(2003)第 09290001 号),同意核准“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的名称预核准登记。

2003 年 8 月 31 日,丹阳日升与香港居民姜坤华签署《中外合资经营江苏同
力机械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外合资经营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合同》,决定合资设立同力有限,同力有限住所位于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路,经营范围为精冲模、精密性腔模、模具标准件、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注册资本为 102万美元,投资总额为 145 万美元。

2003 年 8 月 28 日,丹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江苏同力机械
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丹外经贸行(2003)17 号),批准丹阳日升与姜坤华关于设立同力有限的《合同》、《章程》。

2003 年 9 月 2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同力有限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3)48653 号)。

2003 年 9 月 30 日,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同力有限核发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企合苏镇总字第 201321 号)。

2003 年 10 月 9 日,同力有限就账户开立事项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
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同力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丹阳日升 60.00 58.82

2 姜坤华 42.00 41.18

合 计 102.00 100.00

姜坤华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拥有充足的自有资金,2003 年姜坤华与李国平控制的丹阳日升合资设立同力有限,姜坤华对同力有限的出资额为 42 万
美元。根据《验资报告》(编号分别为苏立信所验字(2003)第 306 号、丹中会外验(2004)第 084 号、丹中会外验(2005)第 042 号、丹中会外验(2005)第066 号、丹中会外验(2008)第 036 号)、相关当事人访谈记录和《声明》等相关文件,姜坤华以其境外自有资金或通过其委托的境外第三方向同力有限支付认缴出资。2003 年 9 月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信证明函,证明姜坤华往来情况正常。根据姜坤华出具的《声明》、相关当事人出具的《声明》及访谈记录,姜坤华对同力有限的出资确系姜坤华真实持有,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姜坤华出资来源合法合规。

针对上述事项,丹阳市商务局已出具《关于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涉及外商投资相关事项的专项确认意见》,认定同力有限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期间的设立、变更、经营均符合外商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外商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受到丹阳市商务局处罚的情形或风险。根据对国家外汇管理局丹阳市支局相关人员的访谈结果,发行人开立、变更、注销外汇账户,历次外汇登记事项(含企业新设、股权转让等事项)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备案程序,符合外汇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外汇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处罚的情形或风险。综上所述,设立同力有限履行了外商投资、外汇管理等审批程序。

2、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5 月,注册资本实缴

(1)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2003 年 10 月 17 日,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立信所验字(2003)第 306 号),验证截至 2003 年 10 月 15 日,同力有限已收
到丹阳日升和姜坤华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 451,624 美元,其中,丹阳日升实际缴纳 241,642 美元,姜坤华实际缴纳 209,982 美元。

2004 年 12 月 17 日,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丹
中会外验(2004)第 084 号),验证截至 2004 年 12 月 17 日,同力有限收到丹
阳日升缴纳的注册资本 358,358 美元。同力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 809,982 美元。
2005 年 5 月 31 日,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丹
中会外验(2005)第 042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5 月 31 日,同力有限收到姜坤
华缴纳的注册资本 179,996 美元。同力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 989,978 美元。

2005 年 9 月 5 日,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丹
中会外验(2005)第 066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9 月 5 日,同力有限收到姜坤
华缴纳的注册资本 30,018 美元。同力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 1,019,996 美元。

2008 年 5 月 15 日,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丹
中会外验(2008)第 036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5 月 15 日,同力有限收到姜坤
华缴纳的注册资本 4 美元。同力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 1,020,000 美元。

截至 2008 年 5 月 15 日,同力有限注册资本缴纳完毕。同力有限前述实收资
本变更事项均已履行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注册资本 4 美元未及时缴纳出资情况

根据 2003 年 8 月 31 日丹阳日升与姜坤华签署的《中外合资经营江苏同力机
械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外合资经营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合同》,丹阳日升及姜坤华应于同力有限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二年内交清各自出资额。姜坤华因缴纳
出资时银行扣除手续费 4 美元,致使其认缴出资额 4 美元至 2008 年 5 月 15 日才
交清。

针对上述事项,丹阳市商务局出具了《关于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涉及外商投资相关事项的专项确认意见》,认定姜坤华出资延迟不影响同力有限设立及存续的合法性、有效性,同力有限设立时的批复和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之后历次批复和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继续有效,丹阳市商务局不会就出资延迟事项对姜坤华及同力有限、发行人作出行政处罚。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按期出资一事不予行政处罚的确认函》及《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事项的专项确认意见》,认为同力有限原股东姜坤华未能如期足额实缴注册资金,已积极整改,补缴注册资金,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行为不会予以行政处罚,同力有限在该局办理的设立和历次变更登记事项均合法、有效,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同力有限原股东姜坤华未按时缴纳注册资本事项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2013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3 年,姜坤华因年龄原因,其希望回笼资金,提议退出同力有限。经过姜坤华与李国平、李腊琴夫妇协商,其持有的同力有限股权由李腊琴承接。2013年 8 月 15 日,姜坤华与李腊琴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姜坤华拟退出同力有限,将其持有的 41.18%股权转让给李腊琴。

2013 年 11 月 15 日,同力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姜坤华将其持有的同
力有限全部股权转让予李腊琴。

2013 年 11 月 23 日,姜坤华与李腊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姜坤华将其持有的同力有限41.18%股权作价人民币1,150万元转让予李腊琴。双方综合参考行业前景、公司净资产、投资回报等因素,转让的作价由独立平等的双方自由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公允。李腊琴已用其自有资金全额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2013 年 11 月 27 日,丹阳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及变更企业性质的批复》(丹商行(2013)175 号),同意姜坤华将其所占同力有限 41.1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李腊琴;股权转让后,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根据股权转让收款凭证,前述股权转让款均以姜坤华的境内银行卡收取,不涉及资金出境。李腊琴已就“FDI 境内机构转股外转中”事项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丹阳市支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

2013 年 12 月 2 日,同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通过同力有限公司新章
程,并延长公司经营期限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

2013 年 12 月 3 日,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同力有限此次股权转让及企业
性质变更事项涉及注册资本的变更出具《验资报告》(丹中会验(2013)第 645
号),验证截至 2013 年 12 月 2 日,同力有限变更为内资企业后的实收注册资本
为 754.16 万元。


2013 年 12 月 6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同力有限核发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同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丹阳日升 496.59 65.85

2 李腊琴 257.57 34.15

合 计 754.16 100.00

针对上述事项,丹阳市商务局已出具《关于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涉及外商投资相关事项的专项确认意见》,认定姜坤华与李腊琴已按照 2013 年11 月 23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丹阳市商务局确认上述协议及《关于同意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企业性质的批复》(丹商行(2013)175 号)有效。该等事项不影响同力机械设立及存续的合法性、有效性,且丹阳市商务局不会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处罚。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了《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历史
沿革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事项的专项确认意见》,认为 2013 年 12 月 6 日办理
的原外方股东姜坤华与李腊琴之间的股权转让等变更登记事项合法、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已出具《关于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涉
税事项的专项确认意见》,认定姜坤华与李腊琴已按照 2013 年 11 月 23 日签署
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申报缴纳,未发现就该次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股权转让双方存在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受到该局处罚的情形。

根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国家外汇管理局丹阳市支局相关人员的访谈,发行人及同力有限开立、变更、注销外汇账户,历次外汇登记事项(含企业新设、股权转让等事项)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备案程序,符合外汇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外汇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处罚的情形或风险。
综上所述,根据股权转让文件以及对姜坤华、李腊琴的访谈结果,股权转让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股权代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2017 年 5 月,调整注册资本

2013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时涉及将注册资本的表示
方式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同力有限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时,未将原外方股东姜坤华以美元缴纳的注册资本按照《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的规定,以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

针对上述情况,2017 年 5 月 12 日,同力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如下决
议:鉴于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丹中会验(2013)第 645 号验资报告对同力有限注册资本计算有误,同意同力有限的注册资本按股东历次缴纳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进行折算,折算后同力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843.24万元;同意同力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754.16 万元变更为 843.24 万元;同意同力有限的各股东认缴出资额根据丹阳日升持股 58.82%、李腊琴持股 41.18%的比例调整,即同意丹阳日升认缴的出资额由 496.59 万元变更为 496.03 万元,同意李腊琴的认缴出资额由 257.57 万元变更为 347.21 万元;同意通过同力有限章程修正案。

2017 年 5 月 18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同力有限核发了新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532411082)。

2018 年 5 月 26 日,天衡会计师出具了《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复核报告》(天
衡专字(2018)01045 号),确认同力有限实收资本经本次调整后,折算正确。
本次变更完成后,同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丹阳日升 496.03 58.82

2 李腊琴 347.21 41.18

合 计 843.24 100.00

针对前述情况,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事项的专项确认意见》,认为发行人(原同力有限)在该局办理设立和历次变更登记事项均合法、有效,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5、2017 年 7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为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经营发展需要。2017 年 7 月 1 日,同力有限召开
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同力有限注册资本由 843.24 万元增至 9,6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8,756.76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按照按注册资本协商确定为 1 元/注册资本,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分别以货币认缴 4,740.00 万元、3,056.76 万元、480.00 万元、480.00 万元出资额;同意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现有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7 年 7 月 17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同力有限核发了新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532411082)。

2018 年 5 月 26 日,天衡会计师出具了《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复核报告》(天
衡专字(2018)01045 号),确认同力有限已收到股东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缴纳的出资额 8,756.76 万元。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系该些股东的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同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国平 4,740.00 49.38

2 李腊琴 3,403.97 35.46

3 丹阳日升 496.03 5.17

4 李铮 480.00 5.00

5 李静 480.00 5.00

合 计 9,600.00 100.00

6、2017 年 12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2017 年 12 月 15 日,同力有限召
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同力有限注册资本由 9,600.00 万元增至 10,011.43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参考公司净资产情况协商确定为 2.6 元/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411.43 万元全部由丹阳合力以 1,069.72 万元的价格认购;同意通过同力有限章程修正案;现有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同力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532411082)。


2018 年 5 月 26 日,天衡会计师出具了《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复核报告》(天
衡专字(2018)01045 号),确认丹阳合力已实缴上述新增认缴出资额 1,069.72万元。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系该些股东的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同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国平 4,740.00 47.35

2 李腊琴 3,403.97 34.00

3 丹阳日升 496.03 4.95

4 李铮 480.00 4.79

5 李静 480.00 4.79

6 丹阳合力 411.43 4.11

合 计 10,011.43 100.00

7、2018 年 8 月,同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和因股份支付及少计提占用关联方资金应付利息,导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追溯调整,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改制与设立情况”之“(一)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国平 5,681.51 47.35

2 李腊琴 4,080.11 34.00

3 丹阳日升 594.55 4.96

4 李铮 575.34 4.79

5 李静 575.34 4.79

6 丹阳合力 493.15 4.11

合 计 12,000.00 100.00

8、2018 年 12 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为了优化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机制。2018 年 11 月 26 日,同力机械召
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 万元增至 12,600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7.445 元/股,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潜力及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司当时的
经营情况和股权投资市场环境,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协商确定。

新发行 600 万股股份,其中,宜安投资以 2,084.60 万元认购 280 万股、孟林
华以 1,228.43 万元认购 165 万股、曦华投资以 1,153.98 万元认购 155 万股;同意
就增资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人、李国平分别与宜安投资、孟林华、曦华投资
就前述增资事项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2018 年 12 月 24 日,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同力机械核发了新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532411082)。

2018 年 12 月 29 日,天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8)00118
号),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同力机械已收到宜安投资、孟林华、
曦华投资认购股份的出资款。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国平 5,681.51 45.09

2 李腊琴 4,080.11 32.38

3 丹阳日升 594.55 4.72

4 李铮 575.34 4.57

5 李静 575.34 4.57

6 丹阳合力 493.15 3.91

7 宜安投资 280.00 2.22

8 孟林华 165.00 1.31

9 曦华投资 155.00 1.23

合 计 12,600.00 100.00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公司资产重组情况

为整合发行人业务、管理等资源,避免同业竞争以及减少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相关业务进行了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7 月,收购江苏创力 100%股权


①本次收购的具体过程和内容

2017 年 5 月 26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17)01882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创力净资
产值为 9,204.18 万元。

2017 年 7 月 12 日,同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收购李国平、李腊琴分
别持有的江苏创力 66%、34%股权。

2017 年 7 月 12 日,江苏创力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李国平、李腊琴将其持
有的江苏创力 66%股权对应 1,980.70 万元出资额、34%股权对应 1,020.30 万元出
资额分别作价 2,390.07 万元、1,231.25 万元转让给同力有限;通过江苏创力新章程;现有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江苏创力新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通过江苏创力新章程。

2017 年 7 月 12 日,李国平、李腊琴分别与同力有限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国平、李腊琴将其持有的江苏创力全部股权以各方协商的价格共 3,621.32 万元转让予同力有限。

2017 年 7 月 26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江苏创力上述股权变更事
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涉及的税款已缴纳。

②本次收购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创力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创力主要从事直梯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其所涉及的主要资产和业务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直接相关性。发行人通过上述收购,实现了对直梯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相关资产及业务的整合。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主营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购有利于整合资源,增强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2017 年 7 月,收购江苏华力 100%股权

①本次收购的具体过程和内容


2017 年 5 月 26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17)01883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华力净资
产值为 6,976.69 万元。

2017 年 7 月 12 日,同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收购李国平、李腊琴分
别持有的江苏华力 66%、34%股权。

2017 年 7 月 19 日,江苏华力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李国平、李腊琴将其持
有的江苏华力 66%股权对应 1,650 万元出资额、34%股权对应 850 万元出资额分
别作价 1,996.64 万元、1,028.57 万元转让予同力有限;通过江苏华力新章程;现有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江苏华力新股东同力有限作出股东决定,通过江苏华力新章程。

2017 年 7 月 19 日,江苏华力股东李国平、李腊琴分别与同力有限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国平、李腊琴将其持有的江苏华力全部股权以各方协商的价格共 3,025.21 万元转让予同力有限。

2017 年 7 月 26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江苏华力上述股权变更事
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涉及的税款已缴纳。

②本次收购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华力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力主要从事电梯金属材料生产及销售,其所涉及的主要业务系发行人经营业务的上游。发行人通过上述股权收购,实现了对相关资产及业务的整合,发行人业务得以延伸。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主营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购有利于整合资源,增强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2017 年 9 月,收购鹤山协力 100%股权

①本次收购的具体过程和内容

2017 年 5 月 26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17)01885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鹤山协力净资
产值为 2,257.55 万元。

2017 年 7 月 12 日,同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收购李国平持有的鹤山
协力 100%股权。

2017年9月14日,鹤山协力股东决定,同意李国平将其持有的鹤山协力100%股权对应 430 万元出资额以 612.7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同力有限,并同意就上述决定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7 年 9 月 14 日,鹤山协力股东李国平与同力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约定李国平将其持有的鹤山协力全部股权以双方协商的价格 612.76 万元转让予同力有限。

2017 年 9 月 20 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鹤山协力上述股权变更事
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涉及的税款已缴纳。

②本次收购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鹤山协力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鹤山协力主要从事扶梯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其所涉及的主要资产和业务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基本相同。发行人通过上述股权收购,实现了对扶梯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相关资产及业务的整合。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主营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购有利于整合资源,增强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2017 年 8 月,收购重庆华创 100%股权

①本次收购的具体过程和内容

2017 年 5 月 26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17)01884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华创净资
产值为 3,294.26 万元。

2017 年 7 月 12 日,同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收购李国平持有的重庆
华创 100%股权。


2017年7月25日,重庆华创股东决定,同意李国平将其持有的重庆华创100%股权对应 3,000 万元出资额作价 3,029.43 万元转让予同力有限;审议通过重庆华创新章程。

2017 年 7 月 25 日,重庆华创股东李国平与同力有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李国平将其持有的重庆华创全部股权以双方协商的价格 3,029.43 万元转让予同力有限。

2017 年 8 月 10 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核准了重庆华创上述
股权变更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涉及的税款已缴纳。

②本次收购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重庆华创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创主要从事直梯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其所涉及的主要资产和业务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直接相关性。发行人通过上述股权收购,实现了对直梯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相关资产及业务的整合。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主营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购有利于整合资源,增强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重组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

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鹤山协力及重庆华创收购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占重组前发行人相应科目的比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江苏创力 江苏华力 鹤山协力 重庆华创 母公司

营业收入 25,634.34 30,209.32 17,412.04 8,448.10 28,554.84

占比 89.77% 105.79% 60.98% 29.59%

利润总额 3,489.20 625.33 1,868.48 435.06 3,859.83

占比 90.40% 16.20% 48.41% 11.27%

注:已扣除内部交易的营业收入及内部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对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相关业务进行了重组,被重组方重组完成前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超过本公司相应项目的 100%。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相关规定,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时,公司重组后已经运行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符合上述文件对运行时间的要求。

3、所收购股权在收购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购价格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江苏创力 江苏华力 鹤山协力 重庆华创 子公司
合计

资产类 20,958.59 36,230.82 15,575.58 7,283.20 80,048.19

负债类 15,738.56 31,879.90 13,324.44 4,127.53 65,070.43

所有者权益类 5,220.03 4,350.92 2,251.15 3,155.67 14,977.77

其中:实收资本+盈余公积 3,668.65 3,080.42 612.75 3,029.43 10,391.26
(A)

收购价格(B) 3,621.32 3,025.21 612.75 3,029.43 10,288.71

收购价差(A-B) 47.33 55.21 - - 102.55

注:收购价差系 2017 年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对盈余公积的影响。

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鹤山协力、重庆华创在被江苏同力收购前,均由江苏同力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家族(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控制,李国平家族为交易双方的同一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价格以
各被收购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扣除未分配利润后的净资产作为
参照依据(被收购公司 2016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分配给原股东)。本次收购,未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未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公允价值。由于不涉及国有资产,交易双方均由实际控制人全资控股,因此此项股权收购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益输送和其他利益安排。

4、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合并前净损益列示以及合规性

(1)企业合并的具体会计处理

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规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
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 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 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自合并 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转入留存收益。

②同力机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合并日,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重庆华创、鹤山协力的账面净资产与合并对 价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合 合并日账

被合并方 并中取 合并对价 面净资产 差额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定
名称 得的权 ① ② ①-② 依据

益比例

取得控制权
江苏创力 100% 3,621.32 5,220.03 -1,598.71 2017.7.12 (股权转让日
期)

取得控制权
江苏华力 100% 3,025.21 4,350.92 -1,325.71 2017.7.20 (股权转让日
期)

取得控制权
重庆华创 100% 3,029.43 3,155.67 -126.24 2017.7.25 (股权转让日
期)

取得控制权
鹤山协力 100% 612.75 2,251.15 -1,638.39 2017.9.14 (股权转让日
期)

合计 10,288.71 14,977.77 -4,689.06

A、同力机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应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 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次合并,江苏同力将合并对价小于 合并日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的差异 4,689.06 万元,调整了所有者权益,列为江苏 同力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B、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账务处理


a)合并资产负债表

同力机械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以其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进行抵销。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江苏同力的部分自江苏同力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和未分配利润 46,890,554.05 元。

b)合并利润表

同力机械在编制合并日的合并利润表时,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合并各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销。并在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下单列“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项目,反映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自被合并方带入的损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c)合并现金流量表

同力机械在编制合并日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当期发生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销。

d)比较报表的编制

同力机械在编制合并当期期末的比较报表时,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因企业合并以前期间合并方账面上并不存在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后,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合并前被合并方净损益的列示

合并前被合并方净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合并方名称 年初至合并日前实现净损益

江苏创力 1,125.38

江苏华力 1,081.77

重庆华创 126.24


被合并方名称 年初至合并日前实现净损益

鹤山协力 2,429.81

合计 4,763.21

如前所述,同力机械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在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下单列“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项目,反映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自被合并方带入的损益。

同力机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以及合并前被合并方实现的净损益的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发行人收购江苏创力、江苏华力 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情况的,如同时符合一系列条件,视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其中,条件之一即为:被重组方应当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如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家族(李国平、李腊琴、李静、李铮)。

报告期初至今,江苏华力、江苏创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1、江苏华力

序号 期间 股权结构

(1)工商登记显示李铮持有江苏华力 100%股权。

1 2016年1月1日至2016 (2)经核查李铮系为李国平、李腊琴代持股权,真实持
年 11 月 2 日 股情况为李国平持有江苏华力 66%股权,李腊琴持有江
苏华力 34%股权。

2 2016 年 11 月 2 日至 代持情形解除,李国平持有江苏华力 66%股权,李腊琴
2017 年 7 月 26 日 持有江苏华力 34%股权。

3 2017 年 7 月 26 日至今 发行人持有江苏华力 100%股权。

2、江苏创力

序号 期间 股权结构


序号 期间 股权结构

(1)工商登记显示李铮持有江苏创力 70%的股权,李国

2016年1月1日至2016 方持有江苏创力 30%股权。

1 年 11 月 2 日 (2)经核查李铮、李国方系为李国平、李腊琴代持股权,
真实持股情况为李国平持有江苏创力 66%股权,李腊琴

持有江苏创力 34%股权。

2 2016 年 11 月 2 日至 代持情形解除,李国平持有江苏创力 66%股权,李腊琴

2017 年 7 月 26 日 持有江苏创力 34%股权。

3 2017 年 7 月 26 日至今 发行人持有江苏创力 100%股权。

注:李国方系李国平之弟。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江苏华力、江苏创力的出资凭证并对李国平、 李腊琴、李铮、李静、李国方等人的访谈,江苏华力和江苏创力历史沿革中涉及 李铮、李国方的股权均系代持,自成立至发行人收购上述两家公司期间,上述两 家公司股权实际均系李国平和李腊琴持有。并且,在发行人于 2017 年收购江苏 华力和江苏创力时,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代持情形均已解除,还原为李国平和李 腊琴持有,相关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

因此,江苏华力和江苏创力自报告期期初至其被发行人收购前,股权均由李 国平或李国平、李腊琴实际持有,不存在除李国平家族之外的成员享有江苏华力 和江苏创力股权权益的情况。

根据对李国平家族成员的访谈,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在讨论家族投 资企业重大事项时均会进行内部讨论并共同作出决策。

综上所述,李国平家族在报告期初即对江苏华力、江苏创力的重大经营事项 享有控制权,且报告期内控制关系未发生变更,发行人收购江苏创力、江苏华力 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发行条件或 监管的情形。
四、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自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和股东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的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验资事项 时间 注册资本 资产 验资报告

属性

同力有限设立及 2003年10月、 货币 苏立信所验字(2003)第 306
1 注册资本 102 万 2004年12月、 102 万美元 资金 号、丹中会外验(2004)第
美元实缴 2005 年 5 月、 084 号、丹中会外验(2005)


序号 验资事项 时间 注册资本 资产 验资报告

属性

2005 年 9 月、 第 042 号、丹中会外验(2005)
2008 年 5 月 第 066 号、丹中会外验(2008)
第 036 号

同力有限股权转

2 让暨企业性质变 2013年12月、 843.24 万元 货币 丹中会验(2013)第 645 号、
更,注册资本变 2018 年 5 月 资金 天衡专字(2018)01045 号
更为人民币出资

同力有限注册资 货币

3 本增至 9,600 万 2018 年 5 月 9,600 万元 资金 天衡专字(2018)01045 号


同力有限注册资 10,011.43 万 货币

4 本增 10,011.43 万 2018 年 5 月 元 资金 天衡专字(2018)01045 号


5 整体变更为股份 2018 年 8 月 12,000 万元 整体 天衡验字(2018)00065 号
有限公司 变更

股份公司注册资 货币

6 本增至 12,600 万 2018 年 12 月 12,600 万元 资金 天衡验字(2018)00118 号


发行人成立以来,历次股权结构变动及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均依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由专业验资机构予以验证,股东 出资真实、准确、完整、到位。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架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丹 李 丹 李 宜 孟 曦
阳 国 阳 腊 李 李 安 林 华
合 13.75 99% 日 1% 静 铮 投 投
力 % 平 升 琴 资 华 资
3.91% 45.09% 4.72% 32.38% 4.57% 4.57% 2.22% 1.31% 1.23%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江苏创力 江苏华力 鹤山协力 重庆华创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内部审计部 证券部

技 行

市 采 制 质 术 工 信 政 财

场 购 造 量 中 程 息 人 务

部 部 部 部 心 部 部 事 部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和管理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下设证券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股份公司建立了运行有效的内部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公司审计制度的拟定和执行;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以及风险管理的健
1 内部审计部 全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对公司、子公司的财务收
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负责市场调研,确定销售策略,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业务洽谈、接
2 市场部 收订单、跟单发货、建立和完善客户管理和服务系统、客户满意度调
查、客户档案管理、销售统计工作等。

3 采购部 编制采购计划,组织物资招标、采购,进行采购过程控制,合格供应
商选择与管理等。

4 制造部 编制生产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生产图纸管理、生产质量管理、设备
管理、现场管理、生产工具管理、成品入库等,提供质量合格产品。

负责建设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原料、在制品、产品检验,
5 质量部 客户投诉处理,组织供应商资格的考察、评估、考核和确认,推动和
指导落实各部门完成主机厂提出的对公司质量管理的改善要求等。

收集和分析产品市场信息,进行新型电梯部件产品研发;接收、登记、
6 技术中心 保管、审核、消化、补充、转化主机厂图纸,产品工艺图路线图设计,
编制物料清单,制定技术标准规范;对公司产品检测以技术支持,新
产品开发和样品试制的跟进。

组织公司基建过程的跟踪和管理,负责公共区域的维护和所有厂房的
7 工程部 日常维保维修,负责新设备添置申请的审核认证,对现有设备的监督
管理。

8 信息部 负责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与执行,监督信息化改进维护和安全,组
织信息化相关培训,制定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标准。

负责人事工作管理,拟制公司各类文件,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9 行政人事部 组织和主持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以及考核的实施,组织安全保
卫工作,公司合同审核等。

10 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规划、财务预算、资金运作,负责价格审核、票据审核、
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财务报告等。

11 证券部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的编制、报
送和公告,负责公司与投资者、交易所及监管机构的沟通。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4 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1、江苏创力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创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677020062M

公司住所 丹阳市开发区通港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注册资本 3,001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6 月 19 日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发行人全资控股

电梯配件及部件、扶梯、别墅梯、高性能合金金属材料的生产加工、
电梯配件及部件、扶梯、别墅梯、高性能合金金属材料的销售,电
经营范围 梯的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有形市场调查咨
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垂直电梯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

2、江苏创力历史沿革

(1)2008 年 6 月,江苏创力设立

2008 年 6 月 3 日,江苏创力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江苏创力电梯部
件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江苏创力注册资本为 3,001 万元,其中,李国平认缴2,100.7 万元,李国方认缴 900.3 万元。

2008 年 6 月 4 日,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富会丹验(2008)第 195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6 月 3 日,江苏创力已收到李
国平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 601 万元。

2008 年 6 月 19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江苏创力核发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江苏创力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国平 2,100.70 70.00

2 李国方 900.30 30.00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 计 3,001.00 100.00

江苏创力设立时,为避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李国平委托其弟李国方代为持有江苏创力 30%的股权。

(2)2009 年 9 月,第一次实收资本变更

2009 年 9 月 3 日,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丹中会验(2009)
第 342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9 月 3 日,江苏创力已收到李国平缴付的注册资
本 500 万元。

2009 年 9 月 7 日,江苏创力股东作出股东会决决议,同意江苏创力实收资
本变更为 1,101 万元,剩余 1,900 万元注册资本于 2010 年 6 月 18 日缴清;同意
对江苏创力公司章程进行修正。

2009 年 9 月 9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江苏创力核发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10 年 2 月,第二次实收资本变更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 月 26 日,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丹中会验(2010)
第 043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1 月 26 日,江苏创力已收到李国平缴付的注册资
本 999.70 万元。

2010 年 1 月 26 日,江苏创力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江苏创力章程修正
案;同意李国平将其持有的公司 70%的股权对应 2,100.70 万元实缴出资额作价2,100.70 万元转让给李铮。

同日,江苏创力新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江苏创力章程修正案。

2010 年 2 月 2 日,李国平与李铮按上述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

2010 年 2 月 2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江苏创力核发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创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铮 2,100.70 70.00

2 李国方 900.30 30.00

合 计 3,001.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时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10 年 1 月,李国平将其持有的江苏创力 34%的股权(对应江苏创力注册
资本 1,020.30 万元)赠与给配偶李腊琴。因后续拟安排李铮代为持股,此次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因家族持股安排,由李铮代李国平持有江苏创力 36%的股权,李铮代李腊琴持有江苏创力 34%的股权。

(4)2010 年 2 月,第三次实收资本变更

2010 年 2 月 9 日,江苏创力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江苏创力章程修正
案;同意李国方实际缴纳 900.3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后,江苏创力注册资本为3,001 万元,实收资本为 3,001 万元。

2010 年 2 月 10 日,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丹中会验(2010)
第 063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2 月 10 日,江苏创力已收到李国方缴付的注册资
本 900.30 万元,江苏创力实缴注册本为 3,001 万元。

2010 年 2 月 25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江苏创力核发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6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2 日,江苏创力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李国方将其持有的
江苏创力 30%股权对应 900.30 万元出资额作价 900.30 万元转让给李国平;同意
李铮将其持有的江苏创力36%股权对应1,080.40万元出资额作价1,080.40万元转让给李国平;同意李铮将其持有的江苏创力 34%股权对应 1,020.30 万元出资额作价 1,020.30 万元转让给李腊琴;通过江苏创力章程修正案;现有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江苏创力新股东李国平、李腊琴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江苏创力章程修正案。

同日,李国方与李国平,李铮分别与李国平、李腊琴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11 月 2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江苏创力核发了新的《营业执
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创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国平 1,980.70 66.00

2 李腊琴 1,020.30 34.00

合 计 3,001.00 100.00

根据对李铮、李国方、李国平和李腊琴的访谈记录,因家族资源整合,李铮与李国平、李腊琴的股权委托代持关系以及李国方与李国平的股权委托代持关系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予以终止。至此,江苏创力股权代持情况已解除。

江苏创力的股权代持情形已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予以清理,该等股权代持的设置、清理的过程均得到了委托方、受托方的认可,不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
(6)2017 年 7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江苏创力第三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1、公司资产重组情况”相关内容。

(7)2018 年 12 月,股东名称变更

2018 年 12 月 14 日,江苏创力股东作出决定,鉴于同力有限已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股东名称变更为“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江苏创力核发了新的《营业
执照》。

本次变更后,江苏创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同力机械 3,001.00 100.00

合 计 3,001.00 100.00


3、江苏创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2020 年 1-6 月 2019.12.31/2019 年度

总资产 26,452.77 21,840.44

净资产 14,799.44 13,066.25

营业收入 19,892.36 34,403.52

净利润 1,733.19 2,978.81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江苏华力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华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58553754X5

公司住所 丹阳市开发区通港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注册资本 2,500 万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7 日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发行人全资控股

不锈钢制品生产,黄金制品零售,有色金属材料加工,有色金属
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
经营范围 材料表面拉丝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
货物装卸搬运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有形市场调查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电梯金属材料生产及销售

2、江苏华力历史沿革

(1)2011 年 11 月,江苏华力设立

2011 年 10 月 31 日,李铮签署了《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章程》,约
定江苏华力注册资本为 2,500 万元,全部由李铮缴纳。

2011 年 11 月 4 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1)
304C186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11 月 3 日止,江苏华力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 2,500 万元。

2011 年 11 月 7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江苏华力核发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江苏华力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铮 2,500.00 100.00

合 计 2,500.00 100.00

因家族持股安排,江苏华力设立时由李铮代李国平持有江苏华力 66%的股权,李铮代李腊琴持有江苏华力 34%的股权。

(2)2016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2 日,江苏华力股东决定,同意李铮将其持有的江苏华力 66%
股权对应 1,650 万元出资额作价 1,650 万元、34%股权对应 850 万元出资额作价
850 万元分别转让给李国平、李腊琴。同日,江苏华力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江苏华力章程。李铮分别与李国平、李腊琴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11 月 2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江苏华力核发了新的《营业执
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华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国平 1,650.00 66.00

2 李腊琴 850.00 34.00

合 计 2,5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系为解除股权代持。因家族资源的整合,李铮与李国平、李腊琴的股权委托代持关系已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予以终止。至此,江苏华力的股权代持情况已解除。

江苏华力股权代持情形已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予以清理,该等股权代持的设置、清理的过程均得到了委托方、受托方的认可,不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

(3)2017 年 7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江苏华力第二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1、公司资产重组情况”相关内容。

(4)2018 年 12 月,股东名称变更

2018 年 8 月 31 日,江苏华力股东作出决定,鉴于同力有限已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股东名称变更为“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江苏华力核发了新的《营业
执照》。

本次变更后,江苏华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同力机械 2,500.00 100.00

合 计 2,500.00 100.00

3、江苏华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2020 年 1-6 月 2019.12.31/2019 年度

总资产 35,267.20 30,368.06

净资产 8,850.68 8,237.54

营业收入 31,357.86 61,736.18

净利润 613.14 1,647.07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鹤山市协力机械有限公司

1、鹤山协力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鹤山协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鹤山市协力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84669871529D

公司住所 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 03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注册资本 43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1 月 2 日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发行人全资控股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机械配件。(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扶梯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

2、鹤山协力历史沿革

(1)2008 年 1 月,鹤山协力设立

2007 年 12 月 18 日,鹤山协力股东李国平签署《鹤山市协力机械有限公司
章程》,载明鹤山协力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全部由李国平缴纳。

2007 年 12 月 25 日,鹤山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鹤中会
验字(2007)494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24 日,鹤山协力已收到股东李
国平以货币出资 50 万元。

2008 年 1 月 2 日,鹤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鹤山协力核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鹤山协力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国平 50.00 100.00

合 计 50.00 100.00

(2)2008 年 3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8 年 2 月 29 日,鹤山协力股东作出决定,同意鹤山协力注册资本变更为
430 万元,其中,李国平以货币出资认缴 130 万元,周惠芳以土地出资认缴 300万元;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日,鹤山协力股东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2007 年 3 月 28 日,江门市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
(江诺诚(2007)鹤地字第 0322 号),就周惠芳用于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估价期日为 2007 年 3 月 26 日,估价结果为 332.23 万元,估价结果有效期自 2007
年 3 月 28 日至 2008 年 3 月 27 日。

2008 年 1 月 3 日,鹤山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鹤中会验
字(2008)001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1 月 3 日,鹤山协力已收到股东周惠芳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 300 万元。

2008 年 2 月 28 日,鹤山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鹤中会验
字(2008)042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2 月 26 日,鹤山协力已收到股东李国平
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 80 万元,鹤山协力累计实收资本为 430 万元。

2008 年 3 月 10 日,鹤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鹤山协力核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鹤山协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惠芳 300.00 69.77

2 李国平 130.00 30.23

合 计 430.00 100.00

本次增资实际系李国平以货币出资 380 万元,与工商登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07 年 11 月 21 日,鹤山协力尚未设立,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与李国平
签订《项目用地协议书》,约定将位于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的建设用地30,202.42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鹤山协力用于项目建设,土地价款总额为6,859,971 元。

上述土地使用权在流转至鹤山协力前系周惠芳所有,鹤山协力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380 万元全部由李国平以货币出资,鹤山协力随后以银行存款 435.9971 万元及向李国平的借款 250 万元,合计 685.9971 万元,通过鹤山市鹤城镇收费管理站居间转付,从周惠芳处受让前述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尽快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由周惠芳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方式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因鹤山协力系鹤城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鹤城镇人民政府按一贯的做法为鹤山协力代办项目投产的全部手续,包括土地流转手续。

综上所述,鹤山协力已向鹤山市鹤城镇收费管理站支付上述款项。周惠芳确认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代其收取了土地价款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并已将相应土地价款支付予其本人;其与李国平、鹤山协力之间不存在任何未决债权债务,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对鹤山协力的股权权属不存在任何权利主张或争议。

(3)2008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3 月 18 日,鹤山协力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周惠芳将其持
有的鹤山协力 69.77%股权对应 300 万元出资额作价 300 万元转让给李国平;同
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同日,周惠芳与李国平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份转让合同》。

2008 年 3 月 26 日,鹤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鹤山协力核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鹤山协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国平 430.00 100.00

合 计 43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系为解决实际出资人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对周惠芳的访谈,周惠芳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得价款已由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转付,李国平无需就此次股权转让支付股权转让款;周惠芳与李国平、鹤山协力之间不存在任何未决债权债务,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对鹤山协力的股权权属不存在任何权利主张或争议。

(4)2008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7 月 28 日,同力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同力有限收购鹤山协力
100%股权对应 430 万元出资额。

2008 年 8 月 6 日,鹤山协力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李国平将其持有的鹤山协
力 100%股权对应 430 万元出资额作价 430 万元转让给同力有限,并对公司章程
作相应修改。

同日,李国平与同力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2008 年 8 月 27 日,鹤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鹤山协力核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鹤山协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同力有限 430.00 100.00

合 计 430.00 100.00

(5)2009 年 4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4 月 12 日,鹤山协力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同力有限将其持有的鹤山
协力 100%的股权对应 430 万元出资额作价 430 万元转让给李国平,并修改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

同日,李国平与同力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2009 年 4 月 17 日,鹤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鹤山协力核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鹤山协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国平 430.00 100.00

合 计 430.00 100.00

2008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 2009 年 4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均未涉及股权转
让价款支付情况。

(6)2017 年 9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鹤山协力第四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1、公司资产重组情况”相关内容。

(7)2018 年 12 月,股东名称变更

2018 年 11 月 28 日,鹤山协力股东作出决定,鉴于同力有限已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股东名称变更为“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12 月 6 日,鹤山协力就上述事项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了鹤山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鹤山协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同力机械 430.00 100.00

合 计 430.00 100.00

(8)2019 年 6 月,出资方式变更

鉴于鹤山协力 2008 年 3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存在实际出资方式与工商
登记不一致的情况,2019 年 6 月,鹤山协力对出资方式予以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5 月 31 日,天衡会计师出具了《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复核报告》(天
衡专字(2019)00894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2 月末,鹤山协力的注册资本 430
万元,全部由股东李国平认缴,鹤山协力实际收到李国平缴纳的注册资本 43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9 年 6 月,鹤山协力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变更鹤山协力出资方式,
将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 3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变更为货币出资。变更出资方式后,鹤山协力股东为同力机械,认缴出资 430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430 万元;同意就前述事项变更鹤山协力公司章程。

2019 年 6 月 26 日,鹤山协力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公司章程变更备案登记。
2019 年 7 月 4 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鹤山协力已在该
局合法登记,并依法办理历次企业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鹤山协力历史沿革中实际出资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情况不会导致鹤山协力出资不实,并已予以规范,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亦未因该情形给予鹤山协力任何行政处罚,该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3、鹤山协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2020 年 1-6 月 2019.12.31/2019 年度

总资产 15,587.22 13,933.08

净资产 10,532.78 9,650.61

营业收入 10,775.22 26,725.67

净利润 882.17 3,348.94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1、重庆华创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重庆华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7084694723D

公司住所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标准厂房 B 区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发行人全资控股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2 日

经营范围 电扶梯配件及部件、别墅梯配件及部件、高性能合金金属材料、
五金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垂直电梯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

2、重庆华创历史沿革

(1)2013 年 12 月,重庆华创设立

2013 年 12 月 10 日,李国平签署《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章程》,
载明重庆华创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全部由李国平缴纳。

2013 年 12 月 10 日,重庆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渝中天所
验(2013)第 294 号),验证截至 2013 年 12 月 10 日,重庆华创已收到股东李
国平缴纳的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2013 年 12 月 12 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向重庆华创核发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重庆华创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国平 3,000.00 100.00%

合 计 3,000.00 100.00%

(2)2017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重庆华创第一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1、公司资产重组情况”相关内容。

(3)2018 年 12 月,股东名称变更

鉴于同力有限已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11
月 26 日,重庆华创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股东名称变更为“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12 月 6 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向重庆华创核发了新
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重庆华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同力机械 3,000.00 100.00%

合 计 3,000.00 100.00%

3、重庆华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2020 年 1-6 月 2019.12.31/2019 年度

总资产 10,332.39 9,304.92

净资产 4,606.15 4,347.69

营业收入 5,206.80 9,914.19

净利润 258.46 674.37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江苏同力机械研发有限公司

同力研发已于2016年4月20日注销,该公司自设立至注销未实际经营业务,其注销前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同力机械研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1181000212884

公司住所 丹阳市开发区丹桂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同力有限、李腊琴分别持有其 90%、10%股权。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7 日


经营范围 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机械配件、电梯配件、扶梯配
件、交通轨道配件产品的设计、研发、技术服务,机械检测服务。

(六)发行人已注销的分支机构

1、同力有限丹阳分公司

同力有限丹阳分公司已于2016年5月24日注销,其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321181500001251

营业场所 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路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19 日

负责人 马黎明

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机械配件、电梯配件、扶梯配件、
经营范围 交通轨道配件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货物的仓储、包装;
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创力丹阳分公司

江苏创力丹阳分公司已于2016年3月16日注销,其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321181000202062

营业场所 丹阳市开发区通港路 1 号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19 日

负责人 周锁仙

电梯的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经营范围 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有形市场调查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华力丹阳分公司

江苏华力丹阳分公司已于2016年4月20日注销,其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321181000203758

营业场所 丹阳市开发区通港路北侧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23 日

负责人 马东良

有色金属材料表面拉丝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
经营范围 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有形市场调查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

1、发起人中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 持股比例 国籍 是否拥有境 身份证号码 住所

(%) 外居留权

李国平 45.09 中国 否 32111919620609**** 江苏省丹阳市太阳城小
区****

李腊琴 32.38 中国 否 32111919650111**** 江苏省丹阳市导墅镇
****

李铮 4.57 中国 否 32118119921103**** 江苏省丹阳市太阳城小
区****

李静 4.57 中国 否 32118119861213**** 江苏省丹阳市太阳城小
区****

2、丹阳日升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729010510C

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7 日

经营场所 丹阳市百花经济园四径路西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股东构成情况 李国平、李腊琴分别持有丹阳日升 99%、1%股权。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持有发行人 4.72%股份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房产租赁。

主营业务 房产租赁业务

(2)历史沿革

①2001 年 6 月,丹阳日升设立

2001 年 4 月 12 日,李国平、李国方、万金方签署《丹阳市日升有限公司章
程》,决定出资设立丹阳日升,住所位于丹阳市百花经济园管理处工业园区内(四径路西),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机械配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

2001 年 5 月 23 日,丹阳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丹
华会司验字(2001)第 246 号),验证截至 2001 年 5 月 23 日,丹阳日升已收到
股东李国平、李国方、万金方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 50 万元。

2001 年 6 月 7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丹阳日升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李国平 35.00 70.00

李国方 11.00 22.00

万金方 4.00 8.00

合 计 50.00 100.00

②2002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3 月 5 日,李国平、李国方、万金方分别与江苏省大泊成人教育中
心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三人分别将其持有的丹阳日升 65%股权对
应出资额 32.5 万元作价 32.5 万元、19%股权对应出资额 9.5 万元作价 9.5 万元、
6%股权对应出资额 3 万元作价 3 万元转让予该校。

2002 年 3 月 7 日,丹阳日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事项。

2002 年 5 月 20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丹阳日升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江苏省大泊成人教育中心校 45.00 90.00

李国平 2.50 5.00

李国方 1.50 3.00

万金方 1.00 2.00

合 计 50.00 100.00

③2003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3 年 11 月 10 日,丹阳日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1)李国平、
李国方、万金方分别将其持有的丹阳日升 5%股权对应出资额 2.5 万元作价 2.5
万元、3%股权对应出资额 1.5 万元作价 1.5 万元、2%股权对应 1 万元出资额作

价 1 万元转让予丹阳市大泊初级中学;(2)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至 300 万元,
新增 250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成职教中心(原江苏省大泊成人教育中心校)认缴 225 万元,丹阳市大泊初级中学认缴 25 万元。

2003 年 11 月 11 日,李国平、李国方、万金方分别与丹阳市大泊初级中学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2003 年 11 月 13 日,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丹
中会验(2003)第 319 号),验证截至 2003 年 11 月 13 日,丹阳日升已收到股
东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成职教中心及丹阳市大泊初级中学分别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共 250 万元。

2003 年 11 月 26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丹阳日升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成职教中心 270.00 90.00

丹阳市大泊初级中学 30.00 10.00

合 计 300.00 100.00

④2005 年 4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4 月 18 日,丹阳市教育局出具《关于同意丹阳市日升有限公司改制
的批复》,批准对丹阳日升进行改制。

2005 年 4 月 18 日,丹阳日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丹阳市经济开发
区成职教中心将其持有的丹阳日升90%股权对应270万元出资额作价270万元转让予李国平;丹阳市大泊初级中学将其持有的丹阳日升全部出资额,按 5%股权对应 15 万元出资额作价 15 万元等额转让予李国方、万金方。

2005 年 4 月 28 日,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成职教中心与李国平、丹阳市大泊初
级中学分别与李国方、万金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2005 年 6 月 8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丹阳日升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李国平 270.00 90.00

李国方 15.00 5.00

万金方 15.00 5.00

合 计 3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未涉及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主要原因系丹阳日升自设立、股权转让、增资等历次变更中,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成职教中心(原江苏省大泊成人教育中心校)、丹阳市大泊初级中学均未实际出资或支付股权受让价款。

针对上述情况,2018 年 1 月 30 日,镇江市丹阳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确认
丹阳日升除 2003 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外,丹阳日升无其他因校办企业身份享有的税收优惠记录。

2018 年 2 月 7 日、2018 年 2 月 8 日,丹阳日升实际控制人李国平返还了因
丹阳日升挂靠校办企业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而获得收益及相应的利息。

2018 年 12 月 6 日,丹阳市实验学校(原丹阳市大泊初级中学)、江苏省丹
阳中等专业学校(原江苏省大泊成人教育中心校、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成职教中心)出具说明,确认上述学校未参与丹阳日升的经营管理、亦未向丹阳日升履行出资义务;丹阳日升挂靠校办企业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而获得收益及相应的利息已返还。

2018 年 12 月 6 日,丹阳市教育局出具说明,确认丹阳日升挂靠校办企业期
间享受的税收优惠而获得收益及相应的利息已返还;丹阳日升及其股东不存在侵占或损害集体所有财产或国有财产的情形。

2019 年 1 月 15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确认江苏同力机械有
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确认丹阳日升挂靠及解除挂靠校办企业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⑤2009 年 2 月,合并丹阳市三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08 年 11 月 12 日,丹阳日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丹阳日升吸收合
并丹阳市三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金属”),吸收合并日为 2008
年 11 月 30 日,丹阳日升承担三友金属合并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三友金属于合并后注销。

2008 年 11 月 12 日,三友金属唯一股东李国平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丹阳日
升合并三友金属,丹阳日升承担三友金属合并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同日,丹阳日升与三友金属签署《合并协议》。丹阳日升及三友金属针对合并事项刊登了公告,自吸收合并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无债权人提出要求清偿债务、提供担保,无债权人提出异议。

2009 年 2 月 13 日,丹阳日升在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⑥2012 年 5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4 月 18 日,丹阳日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李国方、万金方
分别将其丹阳日升出资额 15 万元对应 5%股权作价 15 万元全部转让予李国平。
2012 年 4 月 18 日,李国方、万金方分别与李国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按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2 年 5 月 3 日,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丹阳日升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李国平 300.00 100.00

合 计 300.00 100.00

根据对李国平、李国方、万金方的访谈,李国方系李国平之弟,万金方系李国平姐夫。本次股权转让实为股权代持还原,故未涉及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情况;丹阳日升自设立、增资等历次变更中,实际出资人均为李国平。李国方、万金方仅作为名义股东代李国平持有丹阳日升股权。上述代持关系已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解除,二人与李国平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⑦2017 年 4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4 月 11 日,丹阳日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李国平将其持有
的丹阳日升 1%股权对应 3 万元出资额作价 3 万元转让予李腊琴。


2017 年 4 月 11 日,李国平与李腊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股东会决议
通过的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7 年 4 月 21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核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丹阳日升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李国平 297.00 99.00

李腊琴 3.00 1.00

合 计 300.00 100.00

因李国平与李腊琴系夫妻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未涉及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⑧2019 年 7 月,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

2019 年 7 月 12 日,丹阳日升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同意免除李国平公司总经
理职务;同日,丹阳日升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丹阳市日升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由“机械配件生产”变更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房产租赁。”
2019 年 7 月 17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丹阳日升上述工商变更登
记事项。

(3)丹阳日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2020 年 1-6 月 2019.12.31/2019 年度

总资产 9,683.60 9,665.70

净资产 9,583.95 9,584.11

营业收入 33.99 66.67

净利润 -0.16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丹阳合力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为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设立持股平台丹阳合力,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李国平为丹阳合力普通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丹阳合力除
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任何其他投资和经营业务。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MA1TE1346K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6 日

经营场所 丹阳市开发区六纬路

认缴出资额 1,069.718 万元

实缴出资额 1,069.718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国平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持有发行人 3.91%股份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①2017 年 12 月,丹阳合力设立。

2017 年 12 月 1 日,丹阳合力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约定李国平为
普通合伙人。2017 年 12 月 6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丹阳合力核发了《营
业执照》。

丹阳合力设立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入职时间 所任职务 出资份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李国平 2003 年 9 月 董事长兼总经理 16.93 1.58

2 马黎明 2003 年 9 月 离职员工 130.13 12.16

3 马东良 2003 年 9 月 副总经理 130.13 12.16

4 李国方 2003 年 9 月 副总经理 130.13 12.16

5 万金方 2003 年 9 月 退休员工 130.13 12.16

6 张亚平 2004年10月 总工程师 74.36 6.95

7 谈彩霞 2003 年 9 月 直梯部件分管经理 74.36 6.95

8 蒋彩萍 2004 年 7 月 电梯材料分管经理 74.36 6.95

9 蔡玉英 2005 年 3 月 财务部副部长 74.36 6.95

11 王锁华 2004 年 5 月 行政人事部部长及监事 37.18 3.48

10 吴军华 2003 年 9 月 工程部部长及监事 37.18 3.48

13 杭和红 2003 年 9 月 市场部部长及监事 37.18 3.48

12 沙志良 2005 年 2 月 广东片区市场经理 37.18 3.48


序号 姓名 入职时间 所任职务 出资份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5 章伟华 2012 年 5 月 信息部部长 11.15 1.04

14 陈伟平 2003 年 9 月 工程部员工 11.15 1.04

16 周火新 2003 年 9 月 制造部员工 5.32 0.50

17 朱瑞金 2003 年 9 月 制造部员工 5.32 0.50

18 刘铁刚 2003 年 9 月 制造部员工 5.32 0.50

19 江尧春 2003 年 9 月 制造部员工 5.32 0.50

20 钱宇川 2003 年 9 月 制造部员工 5.32 0.50

21 孙国刚 2003 年 9 月 制造部员工 5.32 0.50

22 卢华芳 2003 年 9 月 市场部员工 5.32 0.50

23 丁盛龙 2003 年 9 月 市场部员工 5.32 0.50

24 方炜 2003 年 9 月 市场部员工 5.32 0.50

25 万小俊 2003 年 9 月 制造部员工 5.32 0.50

26 贡月妹 2003 年 9 月 退休员工 5.32 0.50

27 贡晓俊 2007 年 7 月 工程部员工 5.32 0.50

合 计 1,069.72 100.00

注:马黎明、万金方、贡月妹报告期在公司任职,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经离职或退休。

②2018 年 2 月,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

2018 年 2 月 2 日,丹阳合力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马黎明
将其持有的全部出资份额转让予李国平,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马黎明与李国平签署《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约定马黎明将其持有的全部出
资份额转让给李国平。2018 年 2 月 26 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丹阳合
力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本次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丹阳合力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国平 147.06 13.75

2 马东良 130.13 12.16

3 李国方 130.13 12.16

4 万金方 130.13 12.16

5 张亚平 74.36 6.95

6 谈彩霞 74.36 6.95


序号 姓名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7 蒋彩萍 74.36 6.95

8 蔡玉英 74.36 6.95

9 吴军华 37.18 3.48

10 王锁华 37.18 3.48

11 沙志良 37.18 3.48

12 杭和红 37.18 3.48

13 陈伟平 11.15 1.04

14 章伟华 11.15 1.04

15 周火新 5.32 0.50

16 朱瑞金 5.32 0.50

17 刘铁刚 5.32 0.50

18 江尧春 5.32 0.50

19 钱宇川 5.32 0.50

20 孙国刚 5.32 0.50

21 卢华芳 5.32 0.50

22 丁盛龙 5.32 0.50

23 方炜 5.32 0.50

24 万小俊 5.32 0.50

25 贡月妹 5.32 0.50

26 贡晓俊 5.32 0.50

合 计 1,069.72 100.00

丹阳合力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出资人所持出资份额均为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的情形。

(3)股份支付费用

①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本次持股平台合伙人为董事、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对公司发展产生重要贡献,因此参考公司净资产情况,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为 2.60 元/股,作为丹阳合力的增资价格。2018 年 12 月,外部第三方投资者宜安投资、曦华投资及自然人孟林华对公司增资,经协商以 7.445 元/股作为入股价格。

考虑到公司前后两次增资时间间隔较短,公司基本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而
丹阳合力的入股价格低于吸收第三方投资者入股的价格,公司以 7.445 元作为持股平台入股的公允价值。

②股份支付计算过程

丹阳合力合伙人资本为 1,069.72 万元,持有公司股份 411.43 万股;其中,
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对丹阳合力出资 147.06 万元,占平台出资份额比例为 13.75%,间接持有公司 56.5612 万股。

由于股改折股使得股本由 10,011.43 万股增加至 12,000 万股,持股平台入股
价 格 =7.4450×12,000/10,011.43=8.9238 元 , 将 每 股 差 价 修 正 为
=8.9238-2.60=6.3238 元。

因持股平台的入股价格低于2018年12月吸收外部第三方投资者的价格形成
股份支付 2,244.12 万元[(411.43 万股-实际控制人持股 56.5612 万股)×6.3238
元/股]。

上述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规定,应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发行人员工受让价格与股权授予日股权公允价值的差额已计入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4)丹阳合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2020 年 1-6 月 2019.12.31/2019 年度

总资产 1,070.62 1,070.62

净资产 1,068.92 1,069.04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12 0.09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李国平、李腊琴夫妇。

2、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本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同力机械外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控制情况

丹阳日升 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李腊琴分别持有其 99%、1%股权。

丹阳合力 李国平持有 13.75%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同臻科技 丹阳日升持有其 60%股权,李国平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丹阳合力、丹阳日升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

同臻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同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MA1Y97BD43

公司住所 丹阳市齐梁路 19 号科创园原羽毛球馆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19 日

自动化检验检测设备、半导体设备、智能设备、电子元器件制造
及相关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及相关技术服务,终端设
经营范围 备、计算机、软件、芯片、配件的开发、制造与售后服务,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芯片封装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设立时,同臻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丹阳日升 580.00 58.00

2 CHUA KENG SIN 100.00 10.00

3 SEAW SHAW HUEI 80.00 8.00

4 LEE AIK NEAN 80.00 8.00

5 CHAN LENG GEE 80.00 8.00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WONG SOO HAUR 80.00 8.00

合 计 1,000.00 100.00

2019 年 11 月 1 日, CHUAKENG SIN 将其持有的同臻科技 2%的股权转让
给丹阳日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同臻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丹阳日升 600.00 60.00

2 CHUA KENG SIN 80.00 8.00

3 SEAW SHAW HUEI 80.00 8.00

4 LEE AIK NEAN 80.00 8.00

5 CHAN LENG GEE 80.00 8.00

6 WONG SOO HAUR 80.00 8.00

合 计 1,000.00 100.00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2,6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2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以本次发行新股 4,2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 李国平 56,815,060 45.09 56,815,060 33.82

2 李腊琴 40,801,064 32.38 40,801,064 24.29

3 丹阳日升 5,945,505 4.72 5,945,505 3.54


4 李铮 5,753,424 4.57 5,753,424 3.42

5 李静 5,753,424 4.57 5,753,424 3.42

6 丹阳合力 4,931,523 3.91 4,931,523 2.94

7 宜安投资 2,800,000 2.22 2,800,000 1.67

8 孟林华 1,650,000 1.31 1,650,000 0.98

9 曦华投资 1,550,000 1.23 1,550,000 0.92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社会公众股东 - - 42,000,000 25.00

总 计 126,000,000 100.00 168,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国平 56,815,060 45.09

2 李腊琴 40,801,064 32.38

3 丹阳日升 5,945,505 4.72

4 李铮 5,753,424 4.57

5 李静 5,753,424 4.57

6 丹阳合力 4,931,523 3.91

7 宜安投资 2,800,000 2.22

8 孟林华 1,650,000 1.31

9 曦华投资 1,550,000 1.23

合 计 126,000,000 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李国平 56,815,060 45.09 董事长兼经理

2 李腊琴 40,801,064 32.38 行政人事部主管

3 李铮 5,753,424 4.57 董事、重庆华创经理助理

4 李静 5,753,424 4.57 采购部部长

5 孟林华 1,650,000 1.31 未在公司任职

合 计 110,772,972 87.92 -


(四)申报前 12 个月新增股东

1、申报前 12 个月引入新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为优化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引入新股东宜安投资、
孟林华及曦华投资。入股价格为 7.445 元/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潜力及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司当时的经营情况和股权投资市场环境,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协商确定。

新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宜安投资基本情况

①宜安投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0FN06P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25 日

经营期限 10 年

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150

出资总额 13,575 万元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基金备案时间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基金编号 SX4819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2.22%

②宜安投资出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宜安投资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 普通合伙人 75.00 0.55
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深圳市中装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有限合伙人 6,000.00 44.20
公司

3 邵静 有限合伙人 3,000.00 22.10

4 孔祥春 有限合伙人 2,500.00 18.42

5 庄浩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4.73

合 计 13,575.00 100.00


(2)曦华投资基本情况

①曦华投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0NQR8M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5 日

经营期限 10 年

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155

出资总额 10,090 万元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基金备案时间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基金编号 SX4818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1.23%

②曦华投资出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曦华投资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 普通合伙人 90.00 0.90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 49.55

3 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29.73

4 黑龙江创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9.82

合 计 10,090.00 100.00

(3)新增股东宜安投资、曦华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宜安投资、曦华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391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柳小娟 普通合伙人 10.00 1.00


2 熊建明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0

3 简中华 有限合伙人 290.00 29.00

宁波卓胜企业管理

4 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0
伙)

合 计 1,000.00 100.00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2 日、2020 年 2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宜安投资、曦华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曾林彬变更为柳小娟。

(4)孟林华基本情况

孟林华先生,境内自然人,身份证号:11010519640309****,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

2、发行人提交申请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的,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新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宜安投资与曦华投资的基金管理人同为子今投资控制的企业,宜安投资与曦华投资系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宜安投资、曦华投资和孟林华作为发行人提交申请前 12 个月内的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宜安投资、曦华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子今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且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宜安投资、曦华投资,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担任股东的情形。根据孟林华的身份证件及其填写的调查问卷、声明等,孟林华为中国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孟林华不属于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和国家机关的退(离)休干部、现役军人等投资受限特定主体,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担任股东的情形。综上,新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五)现有股东与发行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特殊安排

现有股东与发行人及相关方不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特殊安排。

(六)股东中的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和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无国有股份、外资股份或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李国平持有发行人 45.09%股份,李腊琴持有发行人 32.38%股份,李铮持有发行人 4.57%股份,李静持有发行人 4.57%股份。丹阳日升持有发行人 4.72%股份,李国平、李腊琴分别持有丹阳日升 99%、1%股权;丹阳合力持有发行人 3.91%股份,李国平持有丹阳合力 13.75%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国方及万金方分别持有丹阳合力 12.16%出资份额,方炜持有丹阳合力 0.5%出资份额。李国平与李腊琴系夫妻关系,李铮、李静分别为二人子女,李国方系李国平之弟,万金方系李国平姐夫,方炜系李腊琴妹夫。宜安投资、曦华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上述关系之外,公司各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公司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员工人数(人) 1555 1393 1318 1243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项 目 员工人数(人) 占总人数比例(%)

管理人员 407 26.17

销售人员 44 2.83

技术人员 147 9.45

生产人员 957 61.54

合 计 1555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项 目 员工人数(人) 占总人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学历 129 8.30

大专学历 261 16.78

中专(或高中) 472 30.35

中专(或高中)以下 693 44.57

合 计 1555 100.00

4、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员工年龄构成如下:

项 目 员工人数(人) 占总人数比例(%)

30 岁以下 316 20.32

30-39 岁 487 31.32

40-49 岁 448 28.81

50 岁及以上 304 19.55


项 目 员工人数(人) 占总人数比例(%)

合 计 1555 100.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

1、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发行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聘用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员工总数 1,555 1393 1318 1243

社保未缴纳人数 101 83 119 142

缴纳新农合、新农保员工 7 24 44 74

退休返聘 32 44 34 33
社保

新入职 57 11 19 22

原单位缴纳/账户异常无法缴纳 5 4 22 13

公积金未缴纳人数 232 137 459 727

退休返聘 32 44 34 33

新入职/试用期员工 116 33 57 26

公积金 原单位缴纳/账户异常无法缴纳 9 4 5 1

自愿放弃 75 56 363 442

鹤山协力未及时开立公积金账 - - - 225


发行人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主要包括:部分农村户籍员工,已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未缴纳社会保险;退休返聘人员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员工为新入职或试用期员工,发行人正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部分员工在其他单位缴纳;账户异常无法全部缴纳系该部分员工因其入职发行人前社会保险账户存在欠缴金额较大,需其补缴后才能为该部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员工已有住房,不愿意承担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选择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鹤山协力
2017 年度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原因系鹤山协力未及时开立公积金账户。
发行人部分生产员工为农村务工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现实需求与可能性较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不强。上述员工就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已出具放弃声明。发行人积极鼓励其参缴住房公积金的同时也尊重员工个人意愿,不存在损害员工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2、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测算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发行人为该部分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需要补缴的金额及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补缴社会保险 12.05 36.01 77.74 85.09

补缴住房公积金 22.89 19.06 80.43 113.43

补缴金额合计 34.94 55.07 158.17 198.52

公司净利润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补缴金额占公司净利润比例 0.63% 0.48% 1.35% 2.15%

注: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等规
定,公司、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鹤山协力 2020 年 2 月至 6 月享受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待遇;重庆华
创 2020 年 2 月至 6 月享受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待遇。
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较小,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较低,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较小。

3、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合规性证明

公司及各子公司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事项出具承诺:“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任何行政主管机关、主管机构给予处罚或要求补缴相关费用,或被相关员工主张承担补缴等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则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该等罚款、滞纳金或赔偿和补偿款项,均由本人先行以自有资产承担和支付,以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款项的情况下,本人将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后的五日内及时以现金形式偿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劳务派遣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为保障生产经营和用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与昆山聚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聚鸿”)、镇江市盛昌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盛昌”)、重庆会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会江”)及重庆马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马兰”)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上述单位派遣员工从事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辅助、后勤辅助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用工 劳务派遣期间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 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
单位 公司 岗位 平均人数 平均人数 占比

同力 2018 年 6 月 昆山聚鸿 生产辅助 10 573 1.75%
机械 -2018 年 9 月

江苏 2018 年 7 月 镇江盛昌 生产辅助 6 232 2.59%
创力 -2019 年 1 月

2016 年 7 月 重庆会江 生产辅助、后 6 124 4.84%
重庆 -2017 年 7 月 勤辅助

华创 2017 年 8 月 重庆马兰 生产辅助、后 4 129 3.10%
-2017 年 11 月 勤辅助

发行人及子公司每月使用派遣劳务工人数均未超过本公司用工总量的 10%,用工岗位主要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2、相关劳务派遣公司情况

(1)昆山聚鸿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昆山聚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571432042Q

住所 张浦镇永记路 1015 号

法定代表人 夏琦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26 日

国内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为境内企业提供管理配套服务;清洁
经营范围 服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五金
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

昆山聚鸿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取得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
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20583201402210041),有效期为 2017 年 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0 日。

(2)镇江盛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镇江市盛昌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76587712XM

住所 丹阳市开发区嘉荟新城 9 幢 3 单元 401 室

法定代表人 壮美娟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9 月 23 日

经营范围 职业介绍、国内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咨询及代理服务、家政服务、
房屋经纪服务。

镇江盛昌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取得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
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321181201805),有效期为 2018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6 日。镇江盛昌为江苏创力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期间尚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述劳务派遣已于 2019 年 1 月到期,该事项现已规范。

(3)重庆会江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重庆会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76664271157

住所 重庆市合川区钓办处皂角院街 32 号 5 幢 1-1、1-2

法定代表人 游代琼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25 日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人力资源
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应聘人员推荐;职业指
导与咨询;人力资源招聘会;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及媒体服务;人力资
源培训;人力资源测评;企业人力资源研发咨询和规划设计;高级人
经营范围 才寻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按许可证核定事
项和期限从事经营),企业后勤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劳务、就业及
职业咨询,劳务外包,市场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屋信息咨询,
婚姻介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
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经营)

重庆会江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取得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
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02315001 号),有效期分别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2016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2 日。

(4)重庆马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重庆马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7MA5U6GDP70

住所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花园路 198 号孵化楼 1-7

法定代表人 曾智强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465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7 日

许可项目: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建筑劳务分包,消防技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外包服务、
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家政服务、
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应聘人员推荐;
经营范围 职业指导与咨询;人力资源招聘会;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及媒体服务;
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测评;企业人力资源研发咨询和规划设计;
高级人才寻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婚姻介绍;
建筑劳务分包;房屋中介服务;工商执照代办服务、税务咨询;消防
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重庆马兰于2017年5月17日取得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合人社遣许字 2017006 号),有效期自 2017
年 5 月 19 日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

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严格履行。公司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费,劳务派遣人员
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公司未与劳务派遣公司及派遣员工发生过任何重大劳动争议和纠纷,亦未受到有关劳动主管机关或劳动监察机关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相关内容。

(二)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相关内容。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相关内容。

(四)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关内容。

(五)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相关内容。

(六)未能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未能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关于未能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相关内容。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安排”相关内容。

(八)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九)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十)补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补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之“(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相关内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各承诺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十一)股东信息的承诺

股东信息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股东信息的承诺”相关内容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公司产品主要涵盖了电梯金属配套产品的绝大多数类别,是行业内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能够满足整梯制造企业的“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

发行人凭借领先的制造工艺、强大的工装模具设计能力和快速响应的综合服务能力,深入配合客户实现电梯产品的整体开发,已经成为迅达、奥的斯、蒂森克虏伯、通力、日立等世界知名电梯品牌以及西奥、康力、广日等国内领先的电梯厂商的重要配套供应商。

发行人参与了世界一线电梯品牌大量配套产品的开发,所生产的电梯部件广泛应用于国内地铁、高铁、机场、住宅、商场及公益设施等工程项目,配套服务于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新加坡、印度等主要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重大工程项目。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

发行人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业务 产品 具体产品内容

外覆件 裙板、盖板、玻璃支撑、栏板、扶手回转等

扶梯部件 驱动系统 驱动总成、梯路导轨、扶手导轨等

其他部件 电梯其他类型的零部件

井道部件 导轨支架、曳引机支架、对重架、保护屏组件、缓冲器支架等
直梯部件

轿厢部件 轿厢上/下梁、直梁、轿顶/底、轿底托架、轿壁等

电梯金属材料 各种不锈钢材质的电梯材料


发行人扶梯主要产品示意图

发行人直梯主要产品示意图


1、扶梯部件

发行人的扶梯部件分为两类,即外覆件和驱动系统。具体介绍如下:

(1)扶梯外覆件

扶梯外覆件安装于扶梯外部,主要位于梯级两侧,起到装饰扶梯,保证乘客的安全作用。各扶梯外覆部件产品介绍如下表:

产品名称 介 绍

裙板又称围裙板,是面向梯级的金属外覆件,固定在桁架上,用于防止扶梯两
裙板 侧端和梳齿板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有表面光洁、摩擦系数低、耐磨、易清理
等特性。

盖板位于栏板下部两侧,内侧称为内盖板,外侧称为外盖板,防止人或异物进
盖板 入扶梯内部。内盖板是栏板和裙板之间的覆盖件,安装后倾斜面和水平面的夹
角不应小于 25 度,防止人站立在上面。外盖板是栏板和外裙板或墙壁或其他
扶梯之间的覆盖件,外盖板应有足够的宽度,以起到封盖的防护作用。

玻璃支撑 固定和夹持扶梯玻璃栏板的金属型钢件,保护玻璃栏板在夹持过程中不被损
坏,同时兼具固定内外盖板嵌条的功能部件,对内外盖板起到精准定位作用。

栏板又称护壁板,位于裙板(或内盖板)与扶手盖板(或扶手导轨)之间的外
栏板 覆件,以及桁架外侧的外装饰板。商用型扶梯通常采用一定厚度的钢化玻璃作
为护壁板,而公交型扶梯则使用金属板材作为护壁板,公司主要针对公交梯制
造金属护壁板。

扶手回转 属于公交梯的一种扶手形式,由导轨、高盖板(扶手盖板)、高盖板(扶手盖
板)支撑件等部件组成,起到支撑扶手系统运行作用。

外覆件按梯型可分为公共交通型扶梯(简称“公交梯”)外覆件和商用型扶梯(简称“商用梯”)外覆件。公交梯主要运用在地铁站、火车站、机场等人流量大,工作负荷大,运行时间接近 24 小时的场所,其强度、刚度和耐磨性等要求要高于商用梯;商用梯主要运用在商场、电影院等场所,其工作强度和工作负荷较公交梯小,因此其强度、刚度等要求低于公交梯。

(2)驱动系统

驱动系统是扶梯的核心部分,其作用是将动力传递给梯路系统及扶手系统,引导梯路及扶手系统按照固定轨迹运行,主要由驱动主机、驱动总成、梯路导轨、扶手导轨等组成。扶梯驱动系统的研发制造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对于所有的零部件都必需进行严格的设计计算,保证其具有较高的强度、刚度及耐磨性。公司主要生产驱动总成、梯路导轨、扶手导轨等驱动系统产品。

产品名称 介 绍

驱动总成 驱动总成是扶梯核心部件之一,由侧板、驱动组成。该装置从主机获得动力,


经驱动链驱动梯级和扶手带,从而实现扶梯的循环运动,并且可在应急时制动,
防止乘客倒滑,确保乘客安全。

梯路导轨由主轮和辅轮的全部导轨、返轨、导轨支架及转向壁等部件组成,起
梯路导轨 到支撑由梯级主辅轮传递过来的梯路载荷,引导梯级按照固定的轨迹运行以及
防止梯级跑偏。

扶手导轨 在栏板上方支撑扶手带的金属支架称为扶手导轨,其由铝合金或不锈钢型材制
成。

扶梯驱动系统分为公交梯驱动系统和商用梯驱动系统。

2、直梯部件

发行人生产的直梯部件可分为两大类,即井道部件和轿厢部件。

井道是供电梯运行的空间,井道部件主要包括导轨支架、曳引机支架、对重架、保护屏组件和缓冲器支架等,主要起承重和支撑作用。

产品名称 介 绍

导轨支架 安装在井道中,用于固定井道导轨。
曳引机支架 用于安装曳引机部件,使电梯曳引机平稳运转。

对重架 安装于井道中,用于配重调节,使轿厢运转平稳,降低能耗。

保护屏组件 安装在对重架上,保护对重架中对重块不掉落,屏蔽异物掉落影响电梯运行
的风险。

缓冲器支架 安装在井道底部,用于安装缓冲器,当电梯运行到底层时,起支撑缓冲的作
用。

轿厢由轿厢架和轿厢体组成,是用以运送乘客和货物的承载装置。轿厢架由轿厢上/下梁、直梁、轿顶/底、轿底托架等组成,轿厢体由轿厢壁、装潢等组成。

产品名称 介 绍

上梁:用于电梯轿架的主梁,承载轿顶轮的安装,支撑整个轿厢的牵引,以
轿厢上/下梁 钢板与型钢加工制作。

下梁:用于电梯轿架的底托,支撑轿底托架的安装,并承载整个轿厢的重量,
以钢板与型钢加工制作。

轿厢直梁 用于连接轿厢上梁和轿厢下梁,起支撑整个轿架与轿厢的作用。以钢板加工
制作。

轿顶:在轿厢中起支撑轿壁作用,也用于安装照明灯具,通风设备等电气部
轿顶/底 件以起到透光及美观的作用,以钢板加工制作。

轿底:在轿厢中起支撑轿壁作用,也用于铺设 PVC 地板或其他材料装饰地
板以起到美观的作用,以钢板加工制作。

轿底托架 支撑轿厢及配重作用,使轿厢平稳运行,增加舒适度,以钢板加工制作。

轿壁 轿厢中连接轿顶和轿底的钣金结构件,保持轿厢的整体性和美观性,以钢板
加工制作。


3、电梯金属材料

电梯金属材料主要为电梯或电梯部件厂家生产的各种类型不锈钢产品,要对高强度的不锈钢金属材料做对角线、平整度、表面纹路的处理,并实现不同规格的规模化裁切,对制造商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设备要求高。发行人近年来投入了大量资金引入 IEMAS 不锈钢磨砂线、纵/横剪生产线等自动化设备,先进的设备配合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人员,使得发行人具有质量高、效率快、成本控制好等优势。

(三)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历程

发行人成立之初主要生产扶梯部件,为长三角地区电梯主机厂商提供配套产品。随着产品制造工艺不断成熟,产品逐步得到知名电梯品牌认可。

2008 年,为深度挖掘客户需求,成立鹤山协力,开发华南电梯部件市场;同年,江苏创力成立,开始为电梯主机厂商供应直梯部件产品,进一步丰富了自身产品体系。

2011 年,为加强对材料成本、质量的管控,成立江苏华力,专业从事电梯金属材料加工,产业开始向上游延伸。加工生产的电梯材料,向知名电梯主机厂和大型电梯配套厂供应,也用于自身电梯部件生产。

2013 年,进军西南市场,成立重庆华创,满足当地电梯整梯厂商的就近配套需求,至此形成了公司现有的区域布局、产品体系和客户群。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分类

公司产品主要为电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标准划分,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划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中“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中的“C3435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该行业主要包括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升降机及其专门配套件的制造。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垂直运行的电梯,简称“直梯”,倾斜运行的
自动扶梯以及倾斜或水平方向运行的自动人行道,简称“扶梯”。

电梯部件对电梯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高效性等有重要影响,尤其是产品的强度、精度、结构同电梯的安全性密切相关,因此对其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较高。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管理体制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宏观管理结合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指导发展。行业主管机构原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负责电梯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电梯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电梯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2018 年 3 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
机构改革方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的职责整合,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因此,自2018 年 3 月起,电梯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由全国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维保、科研、教学及监督检验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代表组成的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全国唯一的电梯标准化归口管理组织,其承担电梯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审查、宣传、解释、复审以及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电梯、服务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标准技术委员会(ISO/TC178)对口的各项日常工作,并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有关我国电梯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中国电梯协会是我国电梯行业的自律组织,承担全行业生产经营、市场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设想,并对本行业的经济政策、管理办法及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沟通、协调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并协助政府部门完成跨国和跨地区的行业交流和合作。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电梯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如下表所示:

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名称 发布单位 颁布或修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 年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018.12

订) 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014.8

订) 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013.6

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局关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于加强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和型式试 疫总局 2013.1

验工作的通知》

《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2011 年修订) 国务院 2011.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年修订) 国务院 2009.1

GB/T 37217-201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2018.12

员会

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2017.6

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2017 年修订) 疫总局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5.7

(2015 年修订)
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件》 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2015.7

理委员会

GB 28621-2012《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2012.6

理委员会

GB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2011.7

理委员会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GB/T 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2011.7

理委员会

GB/T 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规范》 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2011.5

理委员会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GB24804-2009《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 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2009.12

理委员会

GB/T 18775-2009《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行道维修规范》 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2009.1

理委员会

GB/T 24474-2009《电梯乘运质量测量》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2009.1

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

公司产品不属于特种设备或安全部件。

(2)行业主要政策

电梯部件制造业属于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业大类,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促进该行业发展的政策,创造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为我国电梯部件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行业相关的主要政策如下:

产业规划及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 相关内容或影响

时间

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 万个,支持管
《政府工作报告》 国务院 2020.5 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家养老、用餐、
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加强交通、水利等重
大工程建设。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 国家发展

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 和改革委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家庭适老化改

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 员会,工业 2019.1 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实施方案(2019 年)》 和信息化 无障碍通道、适老化家居环境、适老辅具等
(发改综合(2019)181 部,民政部 方面进行补贴,调动市场积极性。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北方地
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 中共中 2018.9 区供暖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大城市老旧小
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 央,国务院 区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力度。

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

当年再进城落户 1300 万人,加快农业转移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 人口市民化。完善城镇规划,优先发展公共
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交通,健全菜市场、停车场等便民服务设
部门分工的意见》(国 国务院 2018.4 施,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中
发(2018)9 号) 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
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加强排涝管网、地下综
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要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
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 国务院办 策,建立安全评估机制,畅通住房维修资金
作的意见》(国办发 公厅 2018.2 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
〔2018〕8 号) 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老旧
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提
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 倡在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
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国务院办 2017.6 共设施改造中,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
(国办发〔2017〕52 公厅 具。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
号) 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
等。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国务院 2017.2 支持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引导、支持开


产业规划及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 相关内容或影响

时间

“十三五”国家老龄 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继续推进
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 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
建设规划的通知》(国 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发〔2017〕13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 2025 年前,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实施“两步
政部关于印发智能制 走”战略:第一步,到 2020 年,智能制造
造 发 展 规 划 工业和信 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传统制造业
(2016-2020 年)的通 息化部、财 2016.12 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有条件、有
知 》 ( 工 信 部 联 规 政部 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第
〔2016〕349 号) 二步,到 2025 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
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

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化发展趋势,围绕“中国制造 2025”战略
“十三五”国家战略 实施,加快突破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推进
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务院 2016.11 重大装备与系统的工程应用和产业化,促进
的通知》(国发〔2016〕 产业链协调发展,塑造中国制造新形象,带
67 号) 动制造业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到 2020 年,
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产值规模超过 12 万
亿元。

原国家质

量监督检 到 2025 年,系统配套、服务产业跨界融合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 验检疫总 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企业质量
和质量提升规划》(国 局、国家标 2016.8 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质检标联〔2016〕396 准化管理 显著提高,有力支撑《中国制造 2025》的
号) 委员会工 实施,标准和质量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大
业和信息 幅提升,打造一批“中国制造”金字品牌。
化部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以提高制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全国人民 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代表大会 2016.3 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
业竞争新优势

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围绕
实现约 1 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
危房改造目标,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
城镇旧房改造工程,推动棚户区改造与名城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 保护、城市更新相结合,加快推进城市棚户
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 国务院 2016.2 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
若干意见》 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包括无上下
水、北方地区无供热设施等的住房)改造,
将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重
点镇。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格
实施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中国制造 2025》(国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组织研发具
发(2015)第 028 号) 国务院 2015.5 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
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


产业规划及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 相关内容或影响

时间

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智能化生产线,突破新型
传感器、智能测量仪表、工业控制系统、伺
服电机及驱动器和减速器等智能核心装
置,推进工程化和产业化。加快机械、航空、
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
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精准制造、
敏捷制造能力。

(三)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1、全球电梯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全球人口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和工作环境的舒适、便捷性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电梯产品得到了广泛普及,成为现代高层建筑和基础设施必不可少的配套设备之一。目前,国际电梯市场呈现发达国家和地区需求稳步增长、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特征。

具体来看,发达国家如英、美、日、德、法、意等国家电梯保有量水平较高,由于人口增长缓慢,其电梯保有量基本保持稳定,但其每年电梯需要量仍保持5%-7%的增长(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与发达国家不同,发展中国家市场原有电梯数量很少,但由于近几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基础设施发展迅速,所需电梯数量增长较快,包括亚洲、拉丁美洲、东欧、非洲和中东等地区。尤其是,地处亚太地区的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生产国和消费国。

电梯行业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发展,电梯行业已表现出较明显的行业集中趋势,以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日立和三菱等为代表的电梯品牌逐步成为全球电梯市场的主流品牌,占据了全球 70%以上市场份额。

2、我国电梯行业发展现状

电梯部件发展现状、市场需求以及发展前景同电梯制造业的发展紧密相关,按照当前的规模,我国 2019 年产出的电梯数量已经超过 100 万台(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一台电梯的零件近万个,而一台电梯中精密金属部件的比重约为60%(按数量分)1,因此电梯金属部件市场规模庞大。

1中国锻压协会《钣金与制作》


(1)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制造大国

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便利,极大的延伸了人们的生活空间,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随着高层建筑物的大量兴建,人们对电梯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依赖性也越来越强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我国电梯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电梯行业协会的统计,近十年来我国电梯行业获得了高速发展,全球 70%的电梯在中国制造,60%-65%的电梯销售在中国市场,我国电梯产量从 2010 年
的 36.5 万台增长到 2019 年的 117.3 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 13.85%。

在城镇化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旧楼加装电梯等动力推动下,电梯行业需求持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9 年度全国电梯产量 117.3 万台,增速较往年显著提升。

我国电梯产量变化情况图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业协会、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国家统计局

根据 2020 中国国际电梯展览会资讯,2020 年尽管受新冠疫情影响,在全球
经济下滑,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大背景下,由于国家基础设施、旧梯更新换代、旧楼加装的蓬勃发展,电梯行业总体市场呈现良好的发展前景。

(2)电梯保有量逐步提高

随着我国电梯产业的不断繁荣,我国电梯保有量规模快速扩大,已从 2010
年的 162.9 万台增长至 2019 年的 709.8 万台,目前已成为全球电梯保有量最多的
国家。随着“十三五”城镇化发展、“中国制造 2025”、“一带一路”战略和制造业产业升级的机遇,以及我国民族电梯企业不断加强自主创新、突破技术瓶颈,未来我国仍将是全球电梯设备和相关服务需求最迫切、生产力最旺盛的市场。
我国电梯保有量变化情况图

数据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虽然近年来电梯保有量不断提升,但从人均电梯保有量上看,中国每万人电梯保有量约 50 台,人均电梯保有量仍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长期来看我国的电梯保有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梯生产国和消费国,电梯产业对电梯部件形成庞大的市场需求,电梯产业的不断繁荣将直接带动电梯部件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深化,公共交通设施加快兴建,以及人均电梯保有量的不断上升,我国电梯部件市场仍将稳步发展。

(3)我国电梯市场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我国电梯产业是在外资品牌的引领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民族品牌企业通过整机零部件的加工配套或代工生产,技术储备不断深化,加工制造能力不断加强。随着电梯产业的发展,国内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电梯产业链,在整机制造和零部件供应等环节均形成了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企业。

(4)区域产业集聚进一步加强

我国电梯整机及零部件的制造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成渝等地区。公司贴近电梯消费市场,在江苏、广东、重庆设立工厂,快速实现满
足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等电梯产业集群的产品就近配套需求,全力覆盖和服务各区域的电梯主机厂需求。长三角、珠三角各类电梯零配件生产配套和整机制造企业众多,配套体系完善,产业聚集效应明显,为区域内电梯企业的规模扩张、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中西地区新增需求量增长较快,部分电梯整机厂和电梯部件厂陆续在重庆投产,满足当地市场需求。我国电梯产量区域分布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3、行业市场需求分析

电梯部件、电梯金属材料的市场需求同电梯的市场需求存在配比关系。电梯需求量主要受房地产市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旧梯更新改造及电梯出口的因素影响,因此将从上述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房地产市场需求分析

我国房地产行业在 2003-2013 年的黄金十年得到快速发展,同时促进了作为房地产配套行业的电梯和电梯部件产业的发展和壮大。自 2014 年起,房地产市场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信贷政策收紧和宏观调控的持续影响,发展速度放缓,房屋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等呈现下行趋势,房地产行业发展进入调整期。2016年和 2017 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趋严,房地产市场限购限贷力度加强,同时各项监管措施不断。

2018 年来,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方面国家继续积极抑制非理性需求,另一方面重点调整中长期供给结构。房地产政策聚焦扩大有效供给,积极出台相关保障政策。2018 年 5 月份住建部明确要求一线、二线城
市要在年底前编制完成 2018 年至 2022 年住房发展规划,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 50%以上,同时也在融资方面给予支持。

总体来看,虽然近年来房地产新建市场低迷且显著影响了电梯需求量,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去库存之后仍有巨大的房地产刚性需求,同时随着欠发达地区房地产产业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发展,在新动能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房地产业仍将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预计未来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将保持稳定,房地产业的稳健发展将强化电梯及电梯部件产业未来不断发展的确定性。

电梯及电梯部件行业与房地产投资直接正相关。虽然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增速下滑,但是总体而言全国房地产开发市场仍保持较高水平投入。从 2010-2019 年我国房地产投资和电梯产量的变化情况来看,电梯产量同房地产投资增长趋势一致。未来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住宅、商业地产、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仍将有较大规模刚性需求,而作为配套的电梯及电梯部件行业也将保持稳定的市场发展。

2010-2019 年我国房地产投资和电梯产量的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国家统计局

①住宅市场


城镇化建设的加速首先将推动住宅需求的增长,主要包括新增城镇人口需求、改善性需求、存量房更新、流动人口需求几类,根据国泰君安宏观组预测数据显示,2013-2020 年我国城市民用住宅总需求复合增长率将在 5%-7%之间,其中约 70%的增量贡献来自流动人口的深度城镇化,由此可见在住宅领域电梯及电梯部件仍存在稳定增长的需求空间。2010-2019 年,我国住宅开发投资额呈逐年上升趋势,虽然近年来增速下滑,但是总体而言全国住宅市场仍保持较高水平投入。未来随着我国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棚户改造等项目进程,我国住宅市场仍有较大发展潜力,也将对电梯及电梯部件形成广阔的市场需求。

住宅投资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未来在住宅市场上,除了新建住宅总量依然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外,推动电梯及电梯部件需求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二是旧楼和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三是未来高层住宅不断增加的趋势。

A、保障性住房建设市场需求

在持续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同时,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再到共有产权房,保障性住房的推进速度不断加快,居民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维持在较高水平。
2017 年 10 月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
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住房制度改革指明内涵。同时,多地颁布支持保障房
发展鼓励政策,包括北京推出共有产权房、深圳提出保障性住房在新增住房占比要达到 60%。2019 年 8 月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动住房保障立法,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夯实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同时为规范保障房准入使用和退出提供法律依据。国家推动立法工作、加大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成为电梯行业的增长点。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有助于提升电梯及电梯部件的市场需求。

B、旧楼加装电梯市场需求

随着人口老龄化增速加快,住宅的配置需满足老年人口的出行需求。我国城市人口主要集中在区域中心城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的多层住宅几乎都没有
安装电梯。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2019 年我国 60 岁以上老龄人口 2.54 亿,占
总人口比例为 18.1%,未来 5-15 年还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时期。人口老龄化趋势不仅使得新建房屋和公共基础设施都有了安装电梯的需求,而且加大了对旧楼加装电梯的需求。目前,许多老人还居住在没有电梯的旧楼,上下楼已成为他们生活中最大的难题,旧楼中的老年群体对电梯的需求越来越多。老旧建筑电梯缺失与人口老龄化矛盾凸显,旧楼加装电梯是一项急需解决的民生工程。

在国务院 2018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2019 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指出:“我国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无障碍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地实施加装电梯推进工作,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 万个,支持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家养老、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旧楼加装电梯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连续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势必会加快各地政府对这项惠民工程的推进力度,对各地推进这项民生工作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全国各地也陆续出台有关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政策,各地纷纷为加装电梯提供财政补贴,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以提高加装效率,帮助协调居民意见,旧楼加装电梯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a、在资金来源方面,全国至少 26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 102 个市(区、
县)纷纷出台补贴政策,每台电梯的补贴从 2 万到 70 万元不等。


b、对于旧楼加装电梯费用的分摊,政府并未出台统一的指导标准,但“受益越多,出钱比例越高”已经成为行业共识。

c、在审批流程方面,部分城市简化审批流程、成立一站式审批窗口等,审批流程得到了有效地简化。随着“加装难”的问题逐一化解,旧楼加装电梯已经进入切实可行的发展通道。如下表,部分城市推进旧楼加装电梯流程简化:

地区 具体内容

考虑到有申请需求的大多为老年人,行动不便,为此,市、区两级住保房管部门
积极沟通协调,让申请人可委托电梯安装企业、设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代理
杭州市 相关工作。同时,为方便住户办理相关手续,还推出加装电梯方案审查的“最多
跑一次”服务,在确保房屋安全、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简化审批程序,
实行区级部门联合审查机制,简化审批程序,让住户少跑腿。

上海市 46 个审批环节缩减到 15 个环节,大大节约了审批时间。

根据最新发布的《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将由一个窗
武汉市 口受理审查事项,审查流程有所简化,旧楼加装电审批流程由过往的两个月缩短
至一个月。

相继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
规程》,对于对办事流程、审批材料要求等方面给出了清晰的指引。广州荔湾区
广州市 成立了旧楼宇加装电梯服务中心,越秀区采取 1+1+18 的服务模式(1 个电梯服务
中心+1 个区政务中心电梯预审专窗+18 个街道电梯咨询专窗),天河区则开展旧楼
加装电梯“一站式服务送到家门口”主题活动。

简化审批手续,尽快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进格式化审批文件的网上下载,让
深圳市 有需求的居民在网上即可查知、打印所有审批书面材料,并且,允许房屋中介机
构代理居民向政府主管部门递交审批材料,允许中介机构可收取一定代理费。

根据中国电梯协会信息网统计,我国未加装电梯的既有建筑众多,预估大约有 5000 万户住宅符合加装条件,去除因建筑设计、无法协商等客观因素无法加装的,加装电梯市场规模估计超过 200 万台。

综上,旧楼加装电梯已经进入切实可行的通道上,不少地区旧楼加装电梯稳步推进,预计未来将实现快速增长。

C、高层住宅增多,低层住宅加装电梯,带动电梯需求增长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提升,城市人口逐步增加,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却在逐年减少,人多地少的矛盾必须依靠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来解决,高层建筑物的不断增多,必然推动对电梯的需求。2019 年 2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 38 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的《住宅项目规范》
(征求意见稿)及《非住宅类居住建筑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分别提出“4层及 4 层以上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9 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 1 台可容纳担架的电
梯;12 层及 12 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 2 台,其中
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不应少于 1 台”、“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宿舍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 9m 时,应设置电梯,且至少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3 层及 3 层以上旅馆类居住建筑应设乘客电梯,且至少一台应为无障碍电梯;照料设施类居住建筑二层及以上楼层应设电梯”。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阶段,后续随着新的住宅设计标准逐渐推广,低层楼宇对电梯的需求将会增加电梯销量。

②商业地产市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率的提高,将带来商业的繁荣,从而衍生出城市办公楼、酒店、商场、体育馆、影剧院、宾馆等商业建筑的兴建,由于新建单位面积商业建筑对电梯的需求量远大于传统商业建筑,因而新型城镇化下商业的繁荣将带来大量的电梯需求,尤其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需求。同时随着便捷性和效率性要求的提高,原先一栋办公楼两部电梯,现在变为四部、六部、八部甚至更多,用户对电梯便捷性要求提升,使得电梯配置密度逐步提高。

(2)公共交通市场需求

近年来,我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能力不断提升,在促投资、调结构、稳增长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成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精准施策的重要抓手。电梯在城市公共交通市场有着广泛的应用,如在各地地铁站、高铁站、机场等场所扶梯随处可见,这对电梯及电梯部件形成广阔的市场需求。

①城市轨道交通市场

城市轨道交通已经成为各大城市优化公共交通,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基础设施。当前世界主要大城市的轨道交通在缓解交通压力方面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伴随着城市都市生活圈理念的推行,为解决城市当前面临的交通拥堵、流动性差、环境污染、职住平衡等诸多问题,城市轨道交通以其绿色、环保、大容量、
便捷等优势得到广泛认可。随着大都市圈和二三线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黄金发展期。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 2019 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截至 2019 年末,我国大陆地区共有 40 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 208 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
达 6736.2 公里。2019 年当年共完成建设投资 5958.9 亿元,同比增长 8.9%,在建
项目的可研批复投资累计 46430.3 亿元,在建线路总规模 6902.5 公里,在建线路规模稳步增长,年度完成建设投资额创历史新高。截至 2019 年底,共有 65 个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获批,其中在实施的建设规划线路总长 7339.4 公里(不含已开通运营线路)。数据表明中国内地城轨交通进入快速发展新时期,规划、建设、运营线路规模和投资额稳步增长,城轨交通持续保持快速发展趋势。

中国大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重点,国家在深化北上广深一线城市轨道交通基础完善城市的运营网络、优化枢纽的同时,更将大力发展省会城市和其他符合规定交通建设的城市,形成基本的轨道交通网络。据发改委已经批复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以及各地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预计 2021 年全国轨道交通总里程将达到 9,500 公里。此外,我国已经成为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大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国产装备已出口到世界各地,为城市轨道交通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因城市轨交领域电梯使用环境严苛,对电梯质量更加看重,单台电梯价值量
较大。在轨道交通建设的热潮中,电梯及电梯部件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②铁路交通市场

铁路运输能力大、快速、经济、安全、集约,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交通方式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为了加快我国铁路行业中长期健康快速发展,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于 2016 年发布《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明确提出:到 2020
年,铁路网规模达到 15 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 3 万公里,覆盖 80%以上的大城
市;到 2025 年,我国铁路网规模达到 17.5 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 3.8 万公
里左右;同时展望到 2030 年,我国铁路网将基本实现内外互联互通、区际多路畅通、省会高铁连通、地市快速通达、县域基本覆盖。随着铁路网加快建设,铁路客站不断增加,将持续扩大电梯及电梯部件市场需求。

③机场交通市场

电梯极大的便利了机场旅客的通行,在机场有着广泛应用,未来我国机场的新建、扩建、改建都将促进电梯和电梯部件制造市场的发展。如 2019 年 9 月正式通航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为了机场内部的通勤高效快捷,机场航站楼内配置
了 136 台自动扶梯、142 台自动直梯和 52 台自动步道(数据来源:人民日报海
外网)。

近年来,中国民航始终保持着快速发展态势,截至 2019 年年底,我国民用机场的数量达到 238 个,全年旅客吞吐量超过 13 亿人次。目前,在我国吞吐量排名前 50 位的机场,有 30 个已经处于饱和甚至超饱和状态,这不仅无法支撑中国民航未来的发展需要,甚至难以保障当前条件下机场的长期运行安全和运行效率。

在《“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到 2020 年,我国民
航运输机场将基本覆盖城区常住人口 20 万以上的城市,同时据 2017 年 3 月国家
发展改革委和民航局发布的《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到 2025 年,我国将完善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机场群,在现有(含在建)机场基础上,新增布局机场 136 个,全国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 370 个(规划建成
约 320 个)。由此可见未来我国机场市场对直梯、扶梯等产品有大量需求,也将对电梯及电梯部件等配套产品形成广阔的市场需求。

2025 年我国规划新建机场数量情况统计:

项 目 规划新建机场数量(个)

全国规划新建总计 136

其中:华北 16

东北 23

华东 16

中南 24

西南 29

西北 28

数据来源:发改委、民航局

(3)公共医疗电梯

新型城镇化建设不可避免需要大力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包括需要建筑城市天桥、图书馆、医院等民生设施,需要大量的重载扶梯和直梯与之配套。尤其是医院,随着现代化医院的高度发展,每天都有大量的人流、物流需要通过电梯输送。电梯是现代医院主要的交通工具,也是现代医院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用电梯属于医院的特殊设备,良好的电梯是医院交通系统高效运行的必要保证。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 2019 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 101.40 万个,
其中医院 3.40 万个。医院数量的不断増长加大了对医用电梯及电梯部件的需求量。

我国医院数量变化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4)旧梯更新改造市场需求

电梯作为建筑物内的主要运输工具,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几乎每天都要使用的一项服务设施,由于此前我国并没有电梯报废的相关标准,一些年限过长、带病工作的电梯不仅故障频发,影响使用,且易突发电梯事故危及生命。2016年 2 月我国正式实施《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该标准细化了电梯部件报废指标,通过对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电梯主要部件制定报废的技术条件,进行报废与否的判定,再决定电梯整机是否需要报废,兼顾了经济性和科学性。该标准的实施推动了我国老旧电梯改造更新,保障使用者安全。

近些年来,我国电梯产销量剧增,过去数年间我国电梯保有量也迅速增加。2019 年全国电梯保有量 709 万台,同比增长超过 13%,庞大的电梯保有量带来了巨大的维保更新市场需求。电梯的使用寿命基本在 10-15 年之间,由于十几年前的电梯零部件在现在已经无法找到可匹配的,且电梯维修成本高,很多用户选择直接更换新电梯。随着在用电梯使用寿命临近,未来旧梯更新需求将不断增长。2020 年需要淘汰、更新的需求量接近于 2003 年的电梯总消费量,估算 2020-2030年电梯更新数量总计达到 273.6 万台。

2020-2030 年旧梯更新数量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5)电梯出口市场需求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制造国,全球知名品牌电梯
厂商均在国内设厂,在我国电梯市场占据重要市场份额,随着本地品牌电梯企业的制造能力、产品质量及企业管理能力的提升,本土品牌电梯企业竞争实力也逐步增强。凭借完善的电梯产业链配套和优秀的电梯产品性价比,我国电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了广泛认可,电梯出口量逐年上涨,已从 2010 年的 3.7 万台增长至 2018 年的 9 万台。

我国电梯出口数量变化图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业协会、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2015 年我国提出《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
与行动》,宣告“一带一路”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一带一路”涉及 60 多个国家,总人口约 44 亿,经济总量约 20 多万亿美元,是中国对外开放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工业化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口密度较大、城镇化率较低、经济增速较快,在这些新兴市场,国内电梯企业凭借价格和技术优势、政策支持等快速开拓东南亚、南亚地区市场,带动电梯出口扩大,未来国内电梯出口市场前景广阔,电梯出口的不断扩大将带动电梯部件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印度为例,2017 年印度人口密度约为中国的 2.5 倍,城镇化水平
低于中国 2005 年的水平。印度是全球第二大新梯市场,但 2014 年需求量仅约 6
万台,尚不到中国 2004 年的水平(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在未来 10 年间,印度将完成 100 个智能城市、部分新机场以及地铁轨道线的建设。受益于我国政府“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我国电梯产品将借此契机开拓东南亚、南亚地区市场。


4、行业发展趋势

(1)电梯整梯制造商零部件外购趋势明显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制造国,电梯制造产业链配套完备齐全。电梯由电气部件、机械部件、金属部件等组成,涉及的零部件种类多。电梯整梯制造商作为行业内的主导者,为提升其生产效率、盈利水平,同时降低其资金压力等,逐步将各类零部件剥离出来,交由上游零部件厂商进行配套生产。就电梯部件制造而言,由于金属部件产品的类型和规格多样,且不同批次的产品规格和类型也各不相同,不易形成大规模的标准化的生产,因此整梯制造商将其交由零部件配套商生产。近年来,随着电梯部件制造商柔性配套能力的增强,以及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熟,整梯制造商逐步趋向于将更多类型的电梯部件交由零部件制造商来完成,电梯部件制造业得到了不断发展。

(2)电梯部件成套供应趋势显著

整梯制造商作为行业的主导者,主要完成整梯的技术设计、整梯组装、生产部分安全部件等,其他大部分的零部件经由外部采购获取。由于电梯的零部件种类多,规格各异,且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对配套零部件的精度、强度、工艺技术等有非常高的要求,同时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零部件产品的要求也存在不同,因此整梯制造商为方便各种零部件的采购管理,并安排不同批次不同项目的产品组装,提升自身生产效率,逐步形成向配套供应商采购成套配件的市场发展趋势。电梯部件等零部件产品的成套供应不仅能有利于整梯制造商的效率提升和资源利用,也有利于电梯部件供应商的生产排期,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其内部生产线的排布,保障各类产品产线得到充分利用。

(3)产业集群效应显著,产业结构加速向健康方向发展

我国电梯零部件制造业产业集群效应明显。由于电梯制造业从原材料、零部件制造、整梯组装大多实行就近配套,目前我国已经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形成了完整的电梯制造产业链集群。同时随着西南地区经济的逐步发展,在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的西南地区电梯制造业集群逐步形成。电梯产业集群的发展,对电梯部件制造企业快速获取原材料,提升同整梯企业的配套响应速度,降低库存,提升市场反应速度都有巨大促进作用。此外也促进了电梯部件制造企业同整梯企业
的技术合作,提升了技术同步研发设计能力,使其在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工艺上都得到快速进步。行业产业集群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具有技术优势、生产工艺优势的电梯部件制造企业在行业市场份额的提升,进而推动产业结构健康发展。

5、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且有进一步集中的趋势,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日立、三菱等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 70%的份额。随着下游电梯行业市场进一步集中,部分具有质量、工艺技术、供货速度等优势的电梯部件制造企业获得了下游电梯生产企业的青睐,与下游客户保持着持久稳固的合作关系,其市场份额随着下游电梯行业的发展而逐渐扩大。

从电梯的需求区域来看,经济相对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占了较大市场份额,是我国最主要的电梯消费市场。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企业多数围绕重要客户就近设厂,整梯市场的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推动了部件企业优胜劣汰。少数部件企业通过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优化生产布局、形成规模优势,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显现出较为明显的产业集聚效应。

(四)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目前我国电梯部件制造业的行业利润水平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下游电梯整梯制造商成本控制的影响,行业利润水平呈现走弱趋势。但由于电梯部件产品的价格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等有着紧密关系,未来行业内企业将通过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来保持利润水平的稳定。

就电梯部件制造业而言,其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同三个方面相关,第一,同产品的加工精度和产品品质有关。由于电梯制造对电梯部件的加工精度和产品品质要求较高,故具有优势精密工艺制造技术的制造商能在行业市场上获取更丰厚的利润。近年来,行业内企业经过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同时结合引入先进智能的精密加工设备,不断提升产品的加工精度和产品品质,保障行业产品的利润空间。第二,行业利润水平同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引入密切相关,电梯部件制造企业通过同整梯制造商的合作研发,共同开发出结构更优,工艺性能更好的新产品,新产品的利润水平较老产品的更高,能提升行业的盈利能力。此外电梯部件制造商通
过优化改进生产工艺,从工艺层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也能帮助企业提升利润水平。第三,通过将业务向上游原材料市场延伸,掌握更多的原材料市场主动权,同钢铁制造企业达成稳定合作关系,不断形成上下游融合,能有效保证原材料质量,也能更大程度上获取原材料的成本优势。

(五)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和人才壁垒

电梯部件制造业涉及的技术包括工业结构设计、同步研发设计、精密加工技术、柔性生产技术、模具开发设计等多方面一系列的专业技术,在理论技术上,需要企业有多年设计工艺的积累,能快速实现模具和部件的开发设计,在制造技术上,需要企业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快速实现工艺优化,掌握各种精密制造工艺,因此对新进入的技术积累要求较高。而在技术人才方面,要掌握各项技术,同时与整梯制造商保持协同开发能力,需要行业参与者拥有一支涉及门类齐全的学科和技术人才队伍和生产管理人才队伍。而行业新进入者往往缺乏技术和人才的储备,因此对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了技术和人才壁垒。

2、客户认证壁垒

电梯部件制造业的发展是产业分工的产物,电梯整梯制造商对配套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资质审核,要进入整梯制造商的供应链服务体系需要漫长的时间,行业内存在严格的客户认证要求。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整梯制造商对电梯各部件的产品质量、稳定性、安全性能都有严格要求,同时整梯制造商要对其生产的每一部电梯承担安全的责任,因此其对供应商的选择建立了严格的筛选制度。一般而言,整梯厂商需要对电梯部件供应商的研发技术水平、制造工艺能力、质量测试技术、响应速度、及时交货率、质量控制体系等进行严格核查,通过核查后,还需要经过文件审核、现场评审、现场调查、样品试产以及合作关系确立后的年度审核。整个供应商资格认证时间长、认证程序严格、认证成本较高,同时整梯厂商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行业新进入者在开发客户及客户认证方面存在较大壁垒。

3、品牌壁垒

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其可靠性和安全性关乎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而作
为对电梯安全性和可靠性负责的电梯整梯制造商十分注重电梯各部件的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安全性等。电梯整梯制造厂商在选择电梯部件供应商时,对供应商在行业内的产品品牌声誉极其重视,建立了优秀品牌影响力的企业能更容易获得供应商的信赖。优秀品牌的建立需要企业在行业内有多年的技术实力、产品品质、生产工艺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积累。而对于新进入企业而言,短时间内难以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声誉,市场影响力需要较长时间积累。

4、资金壁垒

电梯部件制造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行业参与者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厂房建设投入、设备引进投入、技术研发投入。在厂房建设投入方面,由于电梯部件产品种类和产品规格多,同时部分部件产品规格较大,建设生产线需要大面积的厂房,因此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厂房建设投入。在设备引进投入方面,行业参与者需要投入大量先进的机械加工设备,如数控加工中心、数控剪板机、数控折弯机、数控多工位冲床、激光切割机等,购买设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技术研发投入方面,行业参与者需要投入研发资金进行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进而才能保证产品、质量以及工艺技术的先进性。由此可见,对行业新进入者,进入该行业存在较高的资金壁垒。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扶梯外覆件、驱动系统、直梯井道部件和轿厢部件等部件是电梯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梯金属材料是生产电梯部件重要原材料。根据国家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中国制造 2025》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电梯制造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属于国家鼓励支持的发展领域之一。在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下,电梯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进而能带动电梯部件产业的快速发展。

(2)未来新梯市场需要前景广阔

未来推动电梯新梯市场需求增长的因素较多。①随着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加快
推进,全国各地的地铁、轻轨、高铁、机场、医院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迎来了快速增长,作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配套设施,电梯及配套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长。②国家提出将加大力度对旧楼实行加装电梯的改造。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数量的增长,为保障民生和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旧楼加装电梯对方便老年人的生活出行有重大意义,目前从国家层面鼓励各地有条件的旧楼安装电梯,将进一步刺激未来我国新梯市场需求;③我国庞大的电梯保有量将催生出电梯更新需求。由于电梯的使用寿命一般在 10-15 年之间,因此 2005 年之前安装的电梯将逐步淘汰,更换新梯的需求将逐年增长;④高层建筑的增多,将带动电梯的需求增长。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城市人口逐步增加,城市空间往纵向发展,高层建筑的比例不断增加,未来对于大容量、超高速的电梯需求有增无减,将对电梯新梯产品形成较大需求。综上,新梯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将带动电梯部件等配套零部件产品的市场的增长。

(3)“一带一路”助推中国电梯走出去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加速,我国在东南亚、南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电梯出口需求将逐步增长,此外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梯生产国,已形成对全球电梯市场进行配套,未来将更多的参与到全球市场中去。

(4)行业集中度提高减少了无序竞争

随着市场规范程度的提升和行业整合趋势的加快,我国电梯部件产业向优势企业、核心企业不断整合集中。小供应商在质量、精度、强度等产品技术指标方面不具备优势,且其生产配套能力也较弱,因此大品牌整梯制造厂商越来越倾向于同具有质量优势,拥有柔性配套生产能力的优势供应商合作。具有优势的电梯部件制造商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2、不利因素

(1)房地产行业增速趋缓

电梯行业的下游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政策影响较大,其中住宅市场受房地产政策的影响尤为显著。受前期政策调控影响,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增速趋缓,这将对上游电梯及电梯部件产业的增速产生不利影响。


(2)电梯市场价格竞争日趋激烈

由于电梯整机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取得价格优势,整机厂商往往会将其所面临的成本压力转嫁给上游部件厂商,使得行业的整体利润率水平有所下降。
(七)行业技术水平

电梯部件的性能、强度、精度直接影响到电梯的质量安全,因此对电梯部件制造商与整梯厂商的同步研发设计能力、模具开发设计能力、精密加工工艺技术、柔性制造技术等要求较高:

首先,在同整梯厂商的同步研发设计能力方面,作为重要的配套厂商,电梯部件产品对实现电梯安全、性能提升有着重要意义,电梯部件制造厂商需要同整梯制造商就产品的结构、强度以及在生产工艺实现方面同整梯制造商密切配合,并最终将研发设计成果由图纸转化为批量的产品生产实现,这对配套厂商的同步开发设计能力要求高。

其次,在模具开发设计能力方面,由于电梯部件的生产制造需要依靠各种类型的模具辅助,因此具有强大的模具开发设计能力对企业至关重要。同时由于模具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精度、强度和质量等技术指标,因此电梯部件制造企业需要有强大的模具开发设计能力。

再次,在产品的精密加工工艺技术方面,电梯部件产品直接影响到电梯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该类产品的精密加工工艺技术要求较高。近年来行业内通过精密冲压技术、智能激光切割、精密数控生产技术等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来逐步替代依赖人工经验的生产加工。

最后,在柔性制造技术方面,由于电梯部件类型和规格多样,各生产批次的需求差异较大,为满足整梯厂商的多批次和定制化需求,行业内企业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合理排产,同时通过对设备、各工艺工序的科学排布,实现产品柔性化生产。近年来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电梯部件的技术水平得到不断提升,行业不断走向成熟。


(八)行业的主要特征

1、周期性

电梯及电梯部件制造业作为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配套产业,其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较大,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房地产产业政策的调整都将影响到电梯部件行业的市场需求。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趋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梯部件产业的发展,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需同步配套的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基础配套设施等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电梯部件制造业将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2、区域性

电梯部件制造业作为配套电梯整机的部件配套产业具有明显的区域聚集效应。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形成了多个电梯整机及电梯部件的制造基地,包括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地区,并随着西南地区的发展,成渝地区也在逐步形成新的产业基地,我国电梯部件制造业有着明显的区域发展特征。

3、季节性

作为配套电梯整机生产的部件制造业,由于电梯配套于下游房屋施工、公共交通施工等,冬季尤其是封冻期建筑施工进度相对较慢,因而也影响到电梯及电梯部件的配套生产销售,为行业的淡季,因此行业呈现一定季节性。

(九)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游行业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等原材料制造业。直接下游为整梯制造厂商,终端应用市场为住宅、办公楼、商场等房地产建设市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高铁、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发行人上下游产业链图如下:


1、上游行业

由于上述原材料在本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因此,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本行业的生产成本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上述原材料行业生产企业众多,产能供应充足,整体上处于充分竞争的发展状态,技术水平及质量稳定性可以满足本行业生产经营要求。

2015 年钢铁行业持续低位徘徊,钢材价格指数创 1997 年以来最低水平,在
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去产能和取缔“地条钢”、环保督查、取暖季限产等一系列因素影响下,2016 年起价格大幅上涨,电梯行业毛利率受到影响。随着钢铁企业产能释放,2017 年三季度以来主要钢材品种市场行情趋稳。

长期来看,由于限产政策松动,钢厂主动环保升级,钢价将可能面临回落。
2、下游行业

电梯部件制造的直接下游行业为整梯制造业,国内整梯制造企业主要包括外资品牌制造商如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克虏伯、日立、三菱等和民族品牌制造商如西奥电梯、康力电梯、快意电梯、梅轮电梯等。对电梯整梯和电梯部件制造业影响深刻的最终下游行业主要为房地产市场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在房地产市场上虽然近年来国家的政策调控趋严,但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建设升级,相应的住宅、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等刚性需求仍将在长时间内保持稳定发展。同时随着旧楼加装电梯、旧梯换装等需求的逐步释放,未来下游终端应用市场将对电梯及部
件产品的需求仍将保持活力。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全国生产电梯部件产品的重点骨干企业。

发行人作为迅达、奥的斯、蒂森克虏伯、通力、日立、西奥等国内外知名整梯制造厂商配套产品供应商,在电梯配套产品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公司产品涵盖了电梯金属配套产品的绝大多数类别,是行业内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能够满足整梯制造企业的“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

发行人参与了世界一线电梯品牌大量配套产品的开发,所生产的电梯配套部件广泛应用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武汉、成都、重庆、西安、香港各大城市地铁项目和多地地铁、高铁、机场、医院建设项目,配套部件服务于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新加坡、印度等主要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重大工程项目。发行人顺应了电梯行业的时代趋势,大力开发丰富产品类型,并依托原有的客户资源优势,将产品系列快速拓展至电梯金属材料,扩大业务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

发行人、江苏创力、鹤山协力是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设立了技术中心,拥有镇江市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新型自动扶梯安全装配及精密制备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门市优质精密安全自动扶梯工程技术中心和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自动扶梯新型裙板安全防夹装置、电梯导轨支架装置等产品荣获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发行人共拥有 120 项专利,其中 42 项发明专利,发行人具有较为雄厚的研发和设计能力。

发行人拥有先进加工设备,凭借规范的管理、领先的制造工艺及突出的工装模具设计能力,参与配套部件设计、样机设计、小批量试制、到最终的批量生产,获得了主机厂的高度评价。

发行人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年份 荣誉名称 获得公司 颁布单位

2015 质量优胜奖 同力有限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2016 最佳供应商奖 同力有限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2017 最佳合作奖 同力有限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2018 特殊贡献奖 同力机械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2018 精诚合作奖 同力机械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2014 最佳供应商奖 江苏创力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2015 最佳服务供应商奖 江苏创力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2016 最佳供应商奖 江苏创力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2017 最佳精益生产奖 江苏创力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2018 优秀 OTD 奖 江苏创力 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2019 优秀交付奖 江苏创力 蒂森克虏伯电梯(中国)公司

2019 最佳合作奖 江苏创力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2016 2015 年度供应商评比交 鹤山协力 日立电梯(广州)自动扶梯有限公司
货及时率最佳进步奖

2017 奥的斯中国区 2016 年度 鹤山协力 奥的斯中国区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优秀供应商精益制造奖

2018 2017 年度优秀供应商 鹤山协力 日立电梯(广州)自动扶梯有限公司

2019 2018 年度优秀供应商 鹤山协力 日立电梯(广州)自动扶梯有限公司

2014 优秀供应商 重庆华创 奥的斯机电(重庆)有限公司

(二)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公司的产品类别分为电梯部件(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在电梯部件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有聚力机械、通达电梯、申阳电梯、世嘉科技等;在电梯金属材料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有森达装饰、高鸿不锈钢、恒强不锈钢等。上述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8 年,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主要产品包括轿顶、轿底、吊顶、轿壁、轿门、门套、对重架、立柱、承重梁、井道件等直梯部件以及围裙板(不锈钢、碳钢喷粉);公共交通型扶手系统;上下部驱动总成;玻璃夹紧件及扶梯所有型钢件等扶梯部件。

2、张家港市通达电梯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1 年,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主要产品包括直梯部件、扶梯配件
等产品。

3、江苏申阳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3 年,位于江苏省丹阳市,主要产品包括自动扶梯、直升电梯系列产品,轨道交通型材,轨道交通屏蔽门组件。企业现有车、铣、刨、磨等精加工设备,型材拉弯专用设备,激光切割,数控铣加工中心,数控剪、折、冲等数控加工设备,全套台湾产挤压生产线和表面处理生产线。

4、世嘉科技

成立于 1990 年,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主要产品包括精密箱体系统和移动通信设备。精密箱体系统包括电梯轿厢系统及专业设备柜体系统,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梯制造以及新能源设备、节能设备、半导体设备、医疗设备、安检设备、通信设备等专用设备制造领域。

5、华菱精工

成立于 2005 年,位于安徽省宣城市。主要从事电梯配重产品、钣金产品等电梯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对重块、新型补偿缆等配重产品以及电梯用钣金产品等配件。除电梯行业外,公司初步进入整体车库产品市场,逐步向智能停车库领域拓展。子公司福沃德主要从事木材干燥、炭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子公司华菱激光主要从事激光切割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6、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3 年,位于江苏省海门市。森达装饰产品为不锈钢镜面板、拉丝板、磨砂板、和纹板、喷砂板、蚀刻板、压花板、抗指纹板、疏油板等,应用于电梯、家电制造领域。2015 年 12 月,金轮股份(002722.SZ)收购森达装饰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金轮股份进入电梯金属材料业务。

7、浙江宝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3 年,位于浙江省湖州市。产品为发丝不锈钢装饰板、镜面不锈钢装饰板、镀膜不锈钢装饰板、蚀刻不锈钢装饰板、和纹不锈钢装饰板、冲砂不锈钢装饰板、抗指纹不锈钢装饰板,应用于电梯、厨具家电、五金卫浴等领域。
8、苏州恒强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2 年,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产品为发纹、镜面、镀钛、图纹蚀刻、喷金、喷砂等工艺的不锈钢板及钣金加工与制造,应用于电梯制造、不锈钢厨房电器、家用电器及建筑装饰等领域。

同行业上市公司简介如下:

1、世嘉科技

同上。

2、华菱精工

同上。

3、沪宁股份

成立于 2004 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主要从事电梯安全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覆盖所有安全部件,包括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等,以及夹轨器和滚轮导靴等其他重要部件。

4、展鹏科技

成立于 2001 年,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已形成包括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在内的多元化电梯配套产品体系。

5、广日股份

成立于 1988 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设计、生产、安装、维修及保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和智能机械式停车设备、月台屏蔽门设备,设计和生产电梯电气零部件及相关电气产品、电梯导轨以及相关零配件,并提供包括运输服务、配送服务、仓储服务、包装服务、流通加工等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技术及能力。

6、赛福天

成立于 2005 年,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钢丝绳与索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梯用钢丝绳、起重用钢丝绳、钢丝绳索具、合
成纤维吊装带索具及配件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梯、工程机械、港口码头、 煤矿、海洋工程、船舶、远洋打捞、物流仓储等行业。

公司主要产品为扶梯部件(外覆件和驱动系统)、直梯部件(井道部件和轿 厢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鉴于无生产经营完全相同或完全相似产品的上市公司, 故公司选取从事电梯部件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上市公司。从事电梯部件行 业的上市公司主要为世嘉科技、华菱精工、沪宁股份、展鹏科技、广日股份、赛 福天、新时达和汇川技术;由于新时达和汇川技术是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控制类 产品的企业,且电梯部件板块占比较小,从整体上看与公司业务差异较大,故上 表未将这两家公司纳入比较。

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同 行业主要企业的名称、资产规模、销售规模、经营状况及研发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状况 研发 研发投
年份 公司名称 资产规模 人员 入占比
销售规模 毛利额 净利润 数量

世嘉科技 248,767.68 88,290.03 14,519.19 3,855.25 —— 4.40%

华菱精工 152,666.80 74,192.39 13,712.25 4,659.14 —— 1.92%

沪宁股份 59,495.42 15,351.49 5,004.17 2,267.84 —— 4.42%

2020 展鹏科技 98,775.26 15,770.06 5,506.23 4,127.07 —— 3.81%
年 广日股份 1,099,914.69 295,789.92 39,952.89 31,436.46 —— 3.26%
1-6

月 赛福天 88,230.12 29,996.78 5,608.94 1,255.34 —— 3.41%

平均值 291,308.33 86,565.11 14,050.61 7,933.52 —— 3.54%

去极值平均 147,109.97 52,062.31 9,836.65 3,727.33 —— 3.72%

发行人 111,517.49 76,315.74 14,022.10 5,552.12 —— 2.82%

世嘉科技 243,185.47 187,129.88 35,153.33 11,029.00 313 4.36%

华菱精工 127,644.03 144,261.31 23,746.28 6,786.31 29 1.45%

沪宁股份 57,276.49 34,788.45 12,130.60 5,494.34 63 4.81%
2019 展鹏科技 99,843.45 37,173.83 13,117.71 8,639.50 52 3.49%
年度

广日股份 1,039,215.80 612,189.15 86,258.06 42,222.22 549 3.39%

赛福天 87,831.97 63,184.78 11,645.05 1,436.51 83 3.41%

平均值 275,832.87 179,787.90 30,341.84 12,601.31 182 3.49%


经营状况 研发 研发投
年份 公司名称 资产规模 人员 入占比
销售规模 毛利额 净利润 数量

去极值平均 139,626.23 107,937.45 21,036.98 7,987.29 128 3.66%

发行人 101,629.27 151,183.39 28,448.95 11,439.10 145 2.97%

世嘉科技 201,434.66 127,990.78 19,188.33 5,111.72 269 3.64%

华菱精工 100,999.11 97,583.39 17,633.02 6,120.28 40 1.69%

沪宁股份 52,021.16 27,863.31 8,580.55 3,793.86 63 5.36%

展鹏科技 93,482.49 31,447.09 10,845.58 7,400.82 51 3.67%

2018 广日股份 967,849.11 546,300.96 79,948.69 13,777.42 548 3.66%
年度

赛福天 96,595.44 54,736.19 10,601.66 1,691.13 97 3.66%

平均值 252,063.66 147,653.62 24,466.31 6,315.87 178 3.61%

去极值平均 123,127.92 77,939.36 14,567.15 5,606.67 120 3.66%

发行人 90,540.95 138,925.58 26,603.97 11,696.87 140 2.81%

世嘉科技 69,781.36 57,669.27 7,539.66 2,569.25 134 3.24%

华菱精工 54,032.26 68,163.71 14,556.93 5,896.14 30 1.15%

沪宁股份 48,629.53 25,937.52 8,788.69 3,863.47 60 5.27%

展鹏科技 88,551.07 27,920.35 10,729.08 7,118.64 58 3.22%
2017 广日股份 919,892.04 480,876.54 87,867.38 41,747.85 534 4.00%
年度

赛福天 96,108.88 55,472.64 10,791.14 2,403.83 106 3.60%

平均值 212,832.52 119,340.00 23,378.81 10,599.86 153 3.41%

去极值平均 77,118.39 52,306.49 11,216.46 4,861.88 89 3.52%

发行人 93,966.15 121,540.64 26,139.98 9,244.84 127 2.83%

注:数据来源系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综合配套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种类丰富、 规格多样,能满足电梯主机厂商的“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

公司拥有先进加工设备,包括激光切割机、金加工自动生产线、机器人焊接 线、不锈钢自动磨砂线和喷涂流水线等,能够为产品生产提供充分保障。公司根 据产品类型差异、工艺特点,由各公司分别进行专业化生产,其中同力机械、鹤 山协力拥有生产扶梯外覆件为主的冷拉车间、装配车间,同力机械还拥有生产驱 动总成的机加工生产线、机器人焊接线、链片自动生产线、总成装配生产线等;
子公司江苏创力、重庆华创拥有生产直梯部件为主的数控多边折弯中心、数控激光切割机、光纤激光切割机等;子公司江苏华力拥有生产电梯金属材料的不锈钢自动磨砂线、纵/横剪生产线等,能够满足整机厂集中、综合一体化配套服务的需求。

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可靠,得到了世界知名主机厂的广泛认可,迅达、奥的斯、蒂森克虏伯、通力和日立等客户大规模采购公司产品,公司多次被知名电梯主机厂评为优秀供应商称号,所生产的电梯部件也随之在全球范围内的优质工程项目中广泛应用。

公司主要客户全球市场份额数据及供应产品:

客户名称 品牌商标 2018 年客户 公司供给产品 合作时间

全球市场份额

扶梯部件 2003 年至今
奥的斯 23% 直梯部件 2014 年至今
电梯金属材料 2013 年至今

扶梯部件 2005 年至今
迅达 19% 直梯部件 2003 年至今
电梯金属材料 2013 年至今

扶梯部件 2005 年至今
通力 19%

电梯金属材料 2013 年至今

扶梯部件 2008 年至今
蒂森克虏伯 15% 直梯部件 2009 年至今
电梯金属材料 2012 年至今

日立 15% 扶梯部件 2012 年至今

全球市场份额数据来源:Wind,Bloomberg,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2、技术优势

电梯金属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关系到整梯的稳定运行,其对产品的质量、精度、强度、结构都有很严格的要求,其研发生产需要强大的技术实力支撑,经过十六年的生产实践,公司在研发技术能力和生产工艺技术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积累和突破:

(1)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产品。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新工艺改造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公司、江苏创力、鹤山协力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镇江市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新型自动扶梯安全装配及精密制备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门市优质精密安全自动扶梯工程技术中心,通过自动扶梯新型裙板安全防夹装置、电梯导轨支架装置等 13 项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公司共拥有 120 项专利,42 项发明专利。依靠自身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同知名电梯主机厂紧密协作,参与客户产品的开发过程,与客户进行产品的同步设计开发,并进行可制造性建议,大大缩短了产品从设计到量产的研发周期。

(2)公司的生产工艺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先进的制造工艺和强大的工装模具设计能力。近年来公司凭借强大研发技术实力,以积累的核心技术为支撑,将所开发的先进技术应用于电梯部件的生产中,灵活应用各种技术组合满足客户的定制化产品生产需求,提升公司的柔性生产能力。而在工装模具设计技术方面,由于工装模具的设计开发水平直接决定了产品质量,公司凭借多年的生产实践积累,在工装模具设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成为公司先进制造技术的突出体现。

总体而言,公司核心技术领先,先进高效的技术优势使得公司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能帮助公司从客户需求出发,充分调动自身技术储备,提高客户响应速度,实现柔性化生产,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技术优势和响应速度优势使得公司在新客户的开发和原有客户的维系上具备可持续性,进而形成客户资源优势,使得公司的行业地位持续提升。

3、一体化优势

公司于 2011 年进入不锈钢原材料加工领域,完成由电梯金属部件制造向上游不锈钢原材料加工产业的延伸。公司实现向上游产业的延伸,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

(1)公司能更好的规避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由于近年来不锈钢等原材料在供给侧改革、环保整治等因素的影响下价格波动明显,公司进入不锈钢原材料加工领域,缩短生产周期,有助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库存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获取更优的成本优势。


(2)公司具有更强的原材料采购议价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拥有较大的原材料需求,近年来公司产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对原材料的需求不断增长,同时与整梯厂商合作越来越密切,整梯厂商也成为公司电梯金属材料业务的客户,公司对原材料的需求规模较大。公司通过同上游钢铁厂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实现原材料的大规模采购,较“多批次、小规模”采购具有采购价优势,帮助公司获取成本优势。

(3)公司通过对不锈钢原材料深度加工,实现生产工艺向前端延伸,进而帮助公司在业务繁忙季节提高电梯部件的生产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的供货效率,提升公司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的业务扩大奠定基础。

4、服务网络优势

为了保证电梯订单及时、安全交付,下游整梯制造厂商对配套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响应及时性要求非常高,不但要求配套产品供应商具备过硬的产品制造工艺水平,同时还具备高效充足的配套件供应能力。同力机械贴近电梯消费市场,在江苏、广东、重庆设立工厂,快速实现满足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等电梯产业集群的产品就近配套需求,全力覆盖和服务各区域的电梯主机厂需求。

为了更好的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及时反馈和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同力机械在上海、杭州、苏州、广州、重庆成立售后服务中心,并向知名主机厂派驻服务代表。发行人的服务布局可迅速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售后服务速度响应快,得到客户广泛认可。

(四)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电梯部件制造业是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发行人自进入该行业以来,仅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获取资金支持,而电梯部件制造业的设备投入、厂房建设投入都需要大笔资金支持,目前发行人单一的融资渠道增加了财务成本,也限制了公司的快速发展。未来公司还需要在技术、新产品等研发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同时计划未来进一步将公司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这都需公司加大资金投入。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来支持,未来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


2、自动化水平需提升

经过多年的生产投入,发行人各工艺环节的机械自动化生产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目前发行人引入了如机器人焊接线、链片自动生产线、数控多边折弯中心、数控激光切割机、光纤激光切割机、不锈钢自动磨砂线等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但未来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的扩大,需满足下游电梯主机厂商的多类型产品生产需求,将对发行人的柔性自动化生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而目前公司仍有较多的工艺环节需要大量人工操作,人工操作的效率和产品一致性不及自动化机械设备,未来发行人需要投入更多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和产品一致性。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情况

参见本节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二)主要产品”。

(二)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扶梯外覆件及导轨生产工艺流程


2、扶梯驱动总成生产工艺流程


3、直梯部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4、电梯金属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等,综合客户订单排期、库存情况、价格走势等因素向材料供应商直接采购。在实际业务中,公司采购部按照制造部下达的采购计划实施,通过对多家供应商询价、比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同时,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供货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完整采购管理程序,对供应商资格的选择、评审以及持续评估均有严格要求和科学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电梯部件产品种类较多,不同下游客户对电梯零部件的设计方案、规格型号等要求不尽相同,直接决定了本行业具有多品种、多批次的特点。公司基本上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生产产品,但对部分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产品会储备少量存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为直销模式,将产品销售给全球知名及国内大型电梯主机厂。全球知名及国内大型电梯主机厂在选择上游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一旦建立配套关系,就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柔性生产模式生产电梯部件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且公司产品为多品种、品质高的定制化产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工序涉及激光切割、数控冲压等工序。

因此,公司通过主要工序占用的主要机器设备开工率来衡量公司生产能力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机器设备的开工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设备利用率 88.13% 92.00% 90.18% 85.70%

注:设备利用率=设备实际开机时间/设备计划开机时间。其中设备实际开机时间已扣除

计划停工、非计划停工、设备维修、电力检修等未开机时间。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设备利用率较高,与生产经营业绩相匹配。设备利用率

受设备数量变化、公司订单量及订单产品结构变化影响。

2、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覆件 18,110.07 23.88 39,946.15 26.55 36,422.04 26.39 34,067.41 28.31
扶 驱动系统

梯 7,349.19 9.69 15,223.96 10.12 14,153.94 10.26 11,548.06 9.60

部 其他部件 2,788.12 3.68 6,745.88 4.48 6,029.78 4.37 5,081.26 4.22


小计 28,247.38 37.25 61,916.00 41.15 56,605.76 41.02 50,696.73 42.13

直 井道部件 17,253.19 22.75 35,456.55 23.56 34,267.18 24.83 29,873.56 24.82
梯 轿厢部件 8,617.19 11.36 11,409.13 7.58 10,231.03 7.41 9,723.34 8.08


件 小计 25,870.38 34.12 46,865.68 31.14 44,498.21 32.24 39,596.9 32.90

电梯金属材料 21,706.44 28.63 41,700.64 27.71 36,893.43 26.73 30,050.25 24.97

合计 75,824.20 100.00 150,482.32 100.00 137,997.39 100.00 120,343.88 100.00

3、主要产品单价和销量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量情况

主要产品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量 销量 波动 销量 波动 销量

扶梯 外覆件 10,817 26,346 6.96% 24,631 -1.80% 25,084

部件 驱动系统 3,817 8,468 -3.73% 8,796 16.70% 7,537

直梯 井道部件 4,412 9,216 3.42% 8,911 13.91% 7,823

部件 轿厢部件 9,759 12,937 7.63% 12,020 8.45% 11,083

电梯金属材料 16,294.78 29,976.86 17.11% 25,597.25 20.90% 21,172.31

注:扶梯部件计量单位为台,系按照标准梯折算;直梯部件计量单位为套,系按照标准

套折算;电梯金属材料计量单位为吨。

公司的产品种类齐全,能够为客户提供成套部件产品供应,同时具备较强的

产品设计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产品质量可靠、交付及时,并能够为客户提供良

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得到了国际著名及国内大型电梯厂商的高度认可,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宏观经济的持续发展,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旧楼加装电梯等得到了大力推进,电梯作为重要配套设施,市场需求广阔。公司把握发展机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丰富电梯部件产品种类,总体上看报告期内电梯部件订单持续增长。

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①扶梯部件-外覆件

外覆件主要包括裙板、盖板、栏板、扶手回转、玻璃支撑等部件。2019 年外覆件销量上涨 6.96%,主要系随着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投入的增长,奥的斯、日立等客户的公交型电梯配套产品订单随之增长所致。

②扶梯部件-驱动系统

驱动系统主要包括驱动总成、驱动总成侧板、驱动总成主驱动、梯路导轨、扶手导轨。2018 年驱动系统销量上涨 16.70%,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积极培育驱动系统产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加自动化设备和专业化人员,随着驱动总成工艺不断成熟,产能释放,公交型驱动系统产量增加,带动收入增长;另一方面,满足整梯厂整体配套需求,在公司培育下,梯路导轨种类不断丰富,订单增加。

③直梯部件-井道部件

井道部件根据各整梯厂装箱规则打包成箱。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井道部件,新箱型不断量产,以满足迅达、蒂森克虏伯、奥的斯直梯配套需求,拉动了公司井道部件销售规模的增长。

④直梯部件-轿厢部件

轿厢部件根据各整梯厂装箱规则打包成箱。

报告期内,轿厢部件销售持续增长,主要系新型产品获得整梯厂认可,轿厢部件订单增长所致。

⑤电梯金属材料


报告期内,电梯金属材料业务销量持续上涨,主要原因为:随着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带动电梯市场规模增长,公司凭借规范的管理、领先的制造工艺,为电梯整梯厂、电梯配套厂深入加工电梯材料,报告期内,通力电梯、西奥电梯等客户订单稳步增长。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单价情况

主要产品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均价 波动 均价 波动 均价 波动 均价

扶梯 外覆件 1.67 10.42% 1.52 2.54% 1.48 8.88% 1.36

部件 驱动系统 1.93 7.10% 1.80 11.73% 1.61 5.02% 1.53

直梯 井道部件 3.91 1.64% 3.85 0.05% 3.85 0.70% 3.82

部件 轿厢部件 0.88 0.12% 0.88 3.61% 0.85 -2.99% 0.88

电梯金属材料 1.33 -4.24% 1.39 -3.48% 1.44 1.55% 1.42

注:扶梯部件价格单位为万元/台,直梯部件价格单位为万元/套,电梯金属材料价格单位为万元/吨。

由于不同下游客户对电梯部件的设计方案、规格型号等要求不尽相同,公司产品呈现批次多、产品规格各异的特点,公司每年新增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各种规格产品售价存在差异。公司与大部分客户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后,对于长期供货的产品,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产品加工效率与工艺的优化调整情况等与客户协商后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等,若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会与客户进行磋商并调整产品价格。具体产品单价变动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贡献及毛利率分析”。

4、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
比例

1 迅达电梯 电梯配件、金属材料 22,265.31 29.17

2020 年 2 奥的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13,007.81 17.04

1-6 月 3 通力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10,537.41 13.80

4 西奥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9,472.96 12.41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
比例

5 蒂森克虏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8,233.16 10.79

合计 63,516.64 83.23

1 迅达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38,602.87 25.53

2 奥的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32,000.54 21.17

3 通力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20,162.94 13.34
2019 年度 蒂森克虏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4 18,325.13 12.12

5 西奥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17,449.69 11.54

合 计 126,541.17 83.70

1 迅达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38,601.34 27.79

2 奥的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28,713.49 20.67

3 蒂森克虏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16,882.43 12.15
2018年度 通力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4 15,768.44 11.35

5 西奥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13,744.93 9.89

合 计 113,710.63 81.85

1 迅达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32,737.10 26.94

2 奥的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27,619.77 22.72

3 蒂森克虏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16,898.62 13.90
2017年度 通力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4 12,102.32 9.96

5 西奥电梯 电梯部件、金属材料 8,199.06 6.75

合 计 97,556.88 80.27

注: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依据同一控制下合并披露。

(2)其中电梯金属材料业务销售客户情况

2020 年 1-6 月电梯金属材料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1 西奥电梯 7,549.06 34.78

2 通力电梯 5,930.45 27.32

3 申菱机电 2,337.23 10.77

4 蒂森克虏伯 1,464.52 6.75

5 苏州易升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930.47 4.29

合计 18,211.73 83.90


2019 年度电梯金属材料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1 西奥电梯 12,633.40 30.30

2 通力电梯 12,026.37 28.84

3 蒂森克虏伯 3,361.51 8.06

4 申菱机电 3,104.33 7.44

5 迅达电梯 1,811.25 4.34

合计 32,936.87 78.98

2018 年度电梯金属材料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1 西奥电梯 9,571.65 25.94

2 通力电梯 7,150.17 19.38

3 蒂森克虏伯 3,711.56 10.06

4 上海贝思特门机有限公司 2,103.88 5.70

5 申菱机电 1,969.18 5.34

合计 24,506.44 66.42

2017 年度电梯金属材料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1 通力电梯 6,004.72 19.98

2 西奥电梯 5,969.04 19.86

3 蒂森克虏伯 3,925.72 13.06

4 申菱机电 1,943.91 6.47

5 上海贝思特门机有限公司 1,900.79 6.33

合计 19,744.18 65.70

公司电梯金属材料的主要客户为电梯整梯厂商及电梯配套供应商。

(3)主要客户关联关系

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
不拥有任何权益,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客户集中度的行业普遍性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著名及国内知名电梯主机厂。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0.27%、81.85% 、83.70%和83.23%,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下游电梯行业的市场高集中度决定了公司客户的集中度较高。各主要客户间销售相对均衡,对单一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世嘉科技 84.24% 81.71% 87.99%

华菱精工 69.58% 67.79% 78.50%

沪宁股份 55.70% 51.63% 47.40%

广日股份 63.05% 56.42% 49.39%

展鹏科技 41.15% 38.07% 38.41%

赛福天 42.00% 42.53% 37.34%

发行人 83.70% 81.85% 80.27%

注 1: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自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注 2:同行业上市公司未公布 2020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情况。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与行业内上市公司世嘉科技、华菱精工较为接近。而客户集中度略低的上市公司,在细分产品类别、客户构成等方面与公司存在不同。
公司拥有先进加工设备,具备规范的管理、领先的制造工艺及突出的工装模具设计能力,公司产品涵盖了电梯金属配套产品的绝大多数类别,是行业内产品线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能够满足整梯制造企业的“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公司确定了为业内知名客户服务的战略,与迅达、奥的斯、蒂森克虏伯、通力、日立、西奥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我国电梯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日立、三菱等少数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 70%的份额,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公司行业特征和业务特点。

(5)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电梯主机厂对配套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资质审核,要进入
电梯主机厂的供应链服务体系需要漫长的时间,一旦与电梯主机厂建立配套关 系,主机厂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公司确定了为业内知名客户服务的战略, 与迅达、奥的斯、蒂森克虏伯、通力、日立、西奥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 合作关系。因此,公司在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采购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和包装材料等。报告期 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不锈钢 27,812.01 47.72 55,600.40 48.35 43,745.35 43.15 32,767.72 39.25

碳钢 6,573.72 11.28 12,528.53 10.89 13,879.83 13.69 11,840.86 14.18

结构件 14,037.08 24.08 27,321.08 23.76 26,244.84 25.89 23,792.96 28.50

包装材料 2,535.27 4.35 4,411.06 3.84 3,938.91 3.89 3,512.93 4.21

其他 7,323.94 12.57 15,133.02 13.16 13,559.94 13.38 11,566.28 13.86

合计 58,282.01 100.00 114,994.09 100.00 101,368.86 100.00 83,480.7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 83,480.74 万元、101,368.86 万元、114,994.09
万元和 58,282.01 万元,其中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包材等。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兼顾客户采购需求、政策环境及原材料价格走势安排采 购计划。

为应对钢价上涨,2016 年末公司储备了较多不锈钢。2017 年三季度主要不
锈钢品种市场行情开始企稳,公司减少不锈钢储备量,2017 年不锈钢采购金额 较少;2019 年,由于电梯金属材料和扶梯部件业务增长较快,对不锈钢需求量 较大,不锈钢采购金额占比有所上升。

2019 年碳钢价格下降、储备回落导致采购金额下降,当年碳钢采购金额占
比下降。

具体如下所示:


(1)不锈钢采购情况

单位:吨、万元

材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304 14,426.48 17,542.28 27,806.90 36,773.89 19,421.92 25,510.24 12,383.92 16,471.30

443 9,649.99 9,094.67 16,083.32 15,895.72 15,169.27 15,458.89 12,243.80 12,883.24

430 957.54 644.12 1,990.09 1,397.56 2,367.37 1,818.25 2,633.93 2,008.14

316 284.34 527.70 806.34 1,527.65 474.87 901.59 556.19 978.55

其他 1.04 3.24 3.84 5.58 19.58 56.38 118.59 426.49

合计 25,319.38 27,812.01 46,690.48 55,600.40 37,453.00 43,745.35 27,936.42 32,767.72

报告期内,公司不锈钢主要为 304、443 等材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不锈钢品种采购价格与市价对比如下:

据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不锈钢品种采购价与市价无明显差异。

(2)碳钢采购情况

单位:吨、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热轧碳钢 10,204.03 3,337.42 18,918.94 6,621.85 18,074.97 6,740.78 16,278.30 5,594.24

冷轧碳钢 6,026.03 2,540.04 10,469.83 4,610.82 13,179.93 5,889.92 12,261.20 5,118.30

碳钢型材 1,752.84 696.26 3,012.42 1,295.86 2,425.35 1,249.14 2,271.42 1,128.32

合计 17,982.90 6,573.72 32,401.19 12,528.53 33,680.25 13,879.83 30,810.92 11,840.86


报告期内,公司碳钢主要为热轧碳钢、冷轧碳钢和碳钢型材。

据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碳钢品种采购价与市价无明显差异。

(3)结构件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梯部件结构件 10,054.36 71.63 20,337.34 74.44 18,742.28 71.41 16,853.15 70.83

扶梯部件结构件 3,982.72 28.37 6,983.74 25.56 7,502.56 28.59 6,939.81 29.17

合 计 14,037.08 100.00 27,321.08 100.00 26,244.84 100.00 23,792.96 100.00

公司结构件品种主要为支架、导轨等半成品或辅助部件,报告期内采购金额

分别为 23,792.96 万元、26,244.84 万元、27,321.08 万元和 14,037.08 万元。

(4)包装材料

公司采购的包装材料主要为包装箱、保护膜等,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

3,512.93 万元、3,938.91 万元、4,411.06 万元和 2,535.27 万元。

(5)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原材料主要构成为标准五金件、铸造件、绳链组件、塑

料橡胶件、电子器件等,其采购金额分别为 11,566.28 万元、13,559.94 万元、

15,133.02 万元和 7,323.94 万元。


2、主要能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力。公司生产所需的电力拥有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完全能满足公司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与生产相关的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用量(万度) 524.61 1,071.66 934.60 864.65

平均单价(元/度) 0.71 0.74 0.76 0.75

金额(万元) 371.11 793.47 706.19 651.92

发行人电力采购逐年增加,主要系生产规模逐年增加所致。

3、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序 供应商名称 原材料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
号 额的比例

1 太钢集团 不锈钢 17,342.62 29.75

2 无锡市朋和不锈钢有限公司 不锈钢 6,521.39 11.19

2020 年 3 江苏青拓不锈钢有限公司 不锈钢 2,281.36 3.91
1-6 月 4 常州昶鑫物资有限公司 碳钢 1,534.25 2.63

5 江苏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结构件 1,476.81 2.53

合 计 29,156.43 50.02

1 太钢集团 不锈钢 40,258.31 35.01

2 上海宝钢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 不锈钢 7,501.38 6.52

2019 3 江苏青拓不锈钢有限公司 不锈钢 4,919.99 4.28
年度 4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 碳钢 3,511.50 3.05


5 江苏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结构件 3,446.72 3.00

合 计 59,637.90 51.86

1 太钢集团 不锈钢 38,061.19 37.50

2 江苏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结构件 3,599.35 3.55

2018 3 常州昶鑫物资有限公司 碳钢 3,531.76 3.48
年度 4 马钢股份 碳钢 2,375.20 2.34

5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 碳钢 1,955.73 1.93


合 计 49,523.22 48.79


年度 序 供应商名称 原材料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
号 额的比例

1 太钢集团 不锈钢 23,182.74 27.77

2 常州昶鑫物资有限公司 碳钢 3,770.32 4.52

3 江苏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结构件 2,957.46 3.54
2017 不锈钢、碳

年度 4 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钢 2,221.81 2.66

5 浦项(张家港)不锈钢股份有限 不锈钢 2,180.00 2.61
公司

合 计 34,312.33 41.10

注: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依据同一控制下合并披露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不拥有任何权益,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采购主要来源于大型钢铁企业,如太钢集团、上海宝钢、马钢股份、上海钢银、青拓不锈钢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占生产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10%、48.79%、51.86%和 50.02%。

为保证采购渠道的多元化,公司也积极与一般规模钢铁企业合作,常州昶鑫物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货源种类较为充足、送货较为及时,公司从其采购碳钢用以生产,使得两家公司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常州昶鑫物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采购价格、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与其他同类供应商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4、外协加工情况

发行人已形成了产品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等在内的完整的业务流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用自有设备和技术组织生产,产品研发设计、核心部件加工等关键工序自主完成,并从节约资源、减少资金占用及提高生产能力等角度出发,对部分非关键生产工序采用委外加工方式进行生产,主要包括现冲孔、打压、线切割、折弯、焊接、表面处理等。外协加工合作模式为:由公司提供主要原材料、设计方案,并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监造,外协厂商提供生产场地、生产人员、必要的生产条件及部分辅助材料,由外协厂商按照订单和设计方案定制。

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基本情况如下:


外协厂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常州市华迪热镀锌厂 1997.05.18 韩军 32.05 万 表面处理

杭州富阳富洪镀锌厂 1998.06.01 丁爱华 20 万 表面处理

镇江华东热镀锌有限公司 2000.11.15 孙南 3,300 万 表面处理

鹤山市鹤城镇广源五金加工店 2014.10.23 旷艳红 2 万 机械加工

丹阳市嘉恒喷涂有限公司 2007.03.30 谈荣根 51 万 表面处理

鹤山市鹤城镇战宇五金加工厂 2016.05.03 黄战宇 5 万 机械加工

丹阳市华策电镀有限公司 2015.06.15 张金华 100 万 表面处理

广州市强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5.06.09 沈杰诚 100 万 表面处理

发行人未将主要生产工序委外加工,外协厂商并非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而是根据发行人的订单进行排单生产,发行人只是其客户之一。

报告期内,外协加工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外协加工金额 1,527.44 3,220.85 3,195.46 2,438.99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2.47 2.64 2.86 2.59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工占比较低。且市场上与发行人外协厂商同类的厂商较多、可替代性较强。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外协厂商形成依赖。

除丹阳市嘉恒喷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嘉恒”)(李国方近亲属谈荣根控制的企业,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以外,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外协供应商中持有任何权益。公司与丹阳嘉恒之间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其为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况。

(六)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属于高危险行业。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公司在主要生产、办公场所均设立了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各个方面的综合管理规定。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员工安全与生产安全,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对生产的全部流程进行严格监控。公司按照国家以及有关部委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状况,公司制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17 年 11 月 30 日,江苏华力二车间不锈钢油磨生产线发生一名员工因操
作不当,不慎被卷入设备联轴器致死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事故情况调查,并成立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和赔偿,妥善做好了安抚和补偿工作。

2018 年 4 月 18 日,丹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江苏华力作出(丹)安监
罚(2018)大队 01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因公司对 1600 油磨生产线正砂机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以及未能教育和督促工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中一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公司作出处 23 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②公司完善安全措施

公司严格落实丹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项整改要求:①张贴警示标志、增设警示线和安全防护装置;②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事故分析会,认真剖析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③组织全体员工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工人吸取事故教训;④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从严从细,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③此次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

根据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
条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根据上述规定为一般
事故,不属于重大事故。

④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

2019 年 4 月 23 日,丹阳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上述事故发生后,
江苏华力认真自我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事故的教训,全面梳理查找隐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符合监管要求。该等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
重大行政处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该公司不存在其他安全生
产责任事故,未受到其他过行政处罚,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丹阳市应急
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2020 年 3 月 4 日及 2020 年 7 月 7 日出具证明,
江苏华力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处罚的情形。

根据同力机械、江苏创力、鹤山协力和重庆华创所在地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同力机械、江苏创力、鹤山协力和重庆华创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废弃物较少,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公司生产过程不涉及重污染情形,对于设计研发、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采取了恰当治理及预防措施,有效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同力机械、江苏创力及重庆华创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江苏华力、鹤山协力均已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且该等排污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

(1)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固废物。公司对上述污染物的处理方式如下:

①废水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少量生产废水,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要求设计建设,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如下:

主要污染物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COD(t) 1.06 2.45 2.09 1.81

SS(t) 0.23 0.55 0.45 0.39

氨氮(t) 0.09 0.22 0.19 0.15

②废气

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喷涂废气,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或经车间专用烟囱排到车间外。

③固废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焊条(渣)、废乳化液等。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如金属边角料、废焊条(渣)等可收回利用废物,厂区专门堆放,进行定期集中清理。危险废物如废乳化液、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
公司生产经营中污染均达标排放或无害化处理,不存在超出许可范围情形。
(2)报告期内,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公司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环保成本费用支出 8.64 17.31 16.12 11.29

环保投资 26.25 73.73 22.05 5.35

合计 34.89 91.04 38.17 16.64

发行人根据各环保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及环保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对环保投入进行规划和实施,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持续发生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以确保各项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行人通过合理的环保投入有效确保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因此,发行人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之募投项目已全部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具体募投项目环保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环保投资 项目环评批文

(万元) (万元)

1 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57,000.00 640.00 镇环审[2019]39 号

2 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300.00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3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 无需环评审批/备案

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履行了相应的环保审批程序,环保措施与环保投入金额与公司排污量匹配,拟投入的环保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和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共用环保设施,因此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另行安排环保投资。

(4)合规性证明

根据同力机械及子公司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同力机械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募投项目电扶梯生产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8月27日取得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镇环审〔2019〕39 号)。募投项目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8月22日在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对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收到备案回执(备案号:20193211810000054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分类目录》中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无需进行环评审批。

综上,公司生产经营总体及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要求,不存在违反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6,217.87 4,852.79 11,365.08 70.08

机器设备 19,989.12 9,403.24 10,585.88 52.96

运输工具 618.35 432.5 185.85 30.06

办公及其他设备 1,243.62 1,037.81 205.81 16.55

合 计 38,068.95 15,726.34 22,342.61 58.69

1、房屋建筑物

(1)发行人所拥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产权人 产权证号 地址 面积(m2) 用途 他项权利


苏(2018)丹阳 丹桂路南侧(开发 7,326.54 厂房 无

1 同力机械 市不动产权第 区永安村毛二组、 11,373.44 厂房 无

0032585 号 陈家村二组) 3,808.95 综合楼 无

苏(2018)丹阳 开发区永安社区

2 同力机械 市不动产权第 (丹桂路南侧) 11,244.33 工业厂房 无

0032586 号

苏(2019)丹阳 开发区嘉荟新城 14,916.44 厂房 无

3 江苏华力 市不动产权第 社区(通港路北

0005799 号 侧) 16,138.28 厂房 无

苏(2019)丹阳 开发区嘉荟新城

4 江苏华力 市不动产权第 社区 5,335.74 厂房 无

0017938 号

苏(2017)丹阳 开发区嘉荟新城 3,921.45 工业厂房 无

5 江苏创力 市不动产权第 社区

0009500 号 15,500.94 工业厂房 无

苏(2020)丹阳 开发区嘉荟新城 21,775.25 工业厂房 无

6 江苏创力 市不动产权第 社区、大泊岗村

0005409 号 11,009.00 工业厂房 无

太房权证太仓 城厢镇顾港路 32

7 江苏创力 字第 号 1 幢 1,732.42 工业厂房 无

0100158084 号

太房权证太仓 城厢镇顾港路 32

8 江苏创力 字第 号 2 幢 565.70 工业厂房 无

0100158085 号

太房权证太仓 城厢镇顾港路 32

9 江苏创力 字第 号 3 幢 873.37 工业厂房 无

0100158083 号


序 产权人 产权证号 地址 面积(m2) 用途 他项权利


太房权证太仓 城厢镇顾港路 32

10 江苏创力 字第 号 1,313.03 工业 无

0100158086 号

渝(2018)合川 合川区南津街街

11 重庆华创 区不动产权第 道办事处南沙路 14,647.26 工业 无

000241827 号 238 号厂房及办公



渝(2018)合川 合川区南津街街

12 重庆华创 区不动产权第 道办事处南沙路 2,487.20 工业 无

000257358 号 238 号宿舍楼

粤(2016)鹤山 鹤山市鹤城镇工

13 鹤山协力 市不动产权第 业三区038号2座 8,652.66 工业 无

0003153 号

粤(2016)鹤山 鹤山市鹤城镇工

14 鹤山协力 市不动产权第 业三区038号1座 1,149.87 工业 无

0003164 号

粤(2016)鹤山 鹤山市鹤城镇工

15 鹤山协力 市不动产权第 业三区 038 号之 10,584.00 工业 无

0003154 号 五

除上述房屋建筑物以外,公司部分建筑物因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未办理权属登记,相关瑕疵房产面积合计为 650.91 平方米。未经登记的建筑物为配电房等生产辅助设施及门卫房、公共厕所等非生产经营设施,可替代性较强,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根据丹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与丹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发行人、江苏华力及江苏创力部分房产存在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前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就前述事项对发行人、江苏华力及江苏创力进行行政处罚,亦不会要求发行人、江苏华力及江苏创力限期拆除前述房产。

根据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证明,该局未发现鹤山协
力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期间在鹤山市有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方
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17 日,鹤山协力在鹤山市辖区范围内遵守国家建设和房
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建设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8月20日出具的证明及重庆
市合川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证明,重庆华创部分房产
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门卫房及配电房),前述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手续正在完善中。

根据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鹤山协力门卫室、
配电房等辅助设施未履行报建手续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因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导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房产被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导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等致使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遭受损失的,其将全额承担上述补偿、赔偿及罚款。

(2)发行人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房屋坐落 面积 租赁期限 实际 金额
(㎡) 用途

同力 太仓市德 太仓市郑和中路 2019.11.16- 物料 年租金
1 机械 浩紧固件 182 号 500.00 周转 10 万元
有限公司 2021.7.15

同力 浙江圣林 浙江省海宁市连 2020.9.1- 物料 半年租金
2 机械 包装有限 杭开发区春潮路 965.30 周转 11.70 万
公司 22 号 2021.2.28

同力 丹阳日升 丹阳市北苑路与 2020.01.01- 员工 年租金
3 机械 双仪路交叉路口 6,027.00 2022.12.31 宿舍 70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租赁房产的情况如下:

①向太仓市德浩紧固件有限公司承租的房产

根据编号为太房权证陆渡字第 00003025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前述租赁房产
的产权人为斯柏格车料(太仓)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非居住。斯柏格车料(太仓)有限公司已出具《说明》,确认其已将太仓市郑和中路 182 号厂房出租给太仓市德浩紧固件有限公司,其已知晓并同意太仓市德浩紧固件将部分厂房转租给同力机械,该项同意在同力机械承租太仓市郑和中路182 号厂房期间均有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项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
案手续。

②向丹阳日升承租的房产

根据编号为苏(2019)丹阳市不动产权第 0016331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前述租赁房产的产权人为丹阳日升,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宿舍楼。该项租赁房产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并取得了《丹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编号:丹房租证第 20200002 号)

③向浙江圣林包装有限公司承租的房产

根据编号为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 00242316 号的房屋产权证书,前述租赁房产的产权人为浙江圣林包装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工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项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2、主要设备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原值 200 万元及以上主要生产设备占机器设备
原值总金额比例为 43.57%,其中主要生产设备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1 1600MM 不锈钢卷(IMEAS) 1 2,357.35 1,032.32 43.79
研磨生产线

2 激光切割机 7 1,894.01 946.99 50.00

3 整平切片机 3 1,586.56 577.78 36.42

4 拉弯机 3 1,222.02 168.63 13.80

5 卷装金属板分条机(纵剪机 1 567.99 131.82 23.21
组)

6 链片自动生产线 1 463.79 412.39 88.92

7 数控紧凑型多边折弯中心 1 371.24 312.46 84.17

8 HL-组合式智能化电梯零部 1 246.15 152.48 61.94
件喷涂生产线

合 计 8,709.12 3,734.87 42.88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运转情况良好。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权利 证书编号 地址 终止日期 面积 用途 类型 他项
号 人 (m2) 权利

丹桂路南侧

同力 苏(2018)丹阳 (开发区永 工业

1 机械 市不动产权第 安村毛二 2056.07.04 36,085.00 用地 出让 无
0032585 号 组、陈家村

二组)

同力 苏(2018)丹阳 开发区永安 工业

2 机械 市不动产权第 社区(丹桂 2060.06.23 13,445.20 用地 出让 无
0032586 号 路南侧)

苏(2019)丹阳 开发区嘉荟

3 同力 市不动产权第 新城社区 2069.08.04 66,583.27 工业 出让 无
机械 0019854 号 (北九经路 用地

西侧)

2063.03.14 6,667.02 工业 出让 无
苏(2019)丹阳 开发区嘉荟 用地

4 江苏 市不动产权第 新城社区 2063.10.21 15,800.77 工业 出让 无
华力 0005799 号 (通港路北 用地

侧) 2065.04.06 19,992.86 工业 出让 无
用地

江苏 苏(2019)丹阳 开发区嘉荟 工业

5 华力 市不动产权第 新城社区 2068.10.10 7,955.89 用地 出让 无
(注) 0017938 号

2059.03.03 16,667.03 工业 出让 无
苏(2017)丹阳 用地

6 江苏 市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嘉荟 2059.03.16 6,730.79 工业 出让 无
创力 0009500 号 新城社区 用地

2066.11.07 10,975.47 工业 出让 无
用地

2066.04.18 13,330.95 工业 出让 无
苏(2020)丹阳 开发区嘉荟 用地

7 江苏 市不动产权第 新城社区、 2066.10.19 17,261.69 工业 出让 无
创力 0005409 号 大泊岗村 用地

2066.11.07 16,132.61 工业 出让 无
用地

江苏 太国用(2013) 城厢镇顾港 工业

8 创力 第 501015932 路 32 号 2053.06.04 858.50 用地 出让 无


江苏 太国用(2013) 城厢镇顾港 工业

9 创力 第 501015931 路 32 号 2053.06.04 8,282.90 用地 出让 无


10 重庆 渝(2018)合川 合川区南津 2065.06.24 26,674.00 工业 出让 无
华创 区不动产权第 街街道办事 用地


序 权利 证书编号 地址 终止日期 面积 用途 类型 他项
号 人 (m2) 权利

000241827 号 处南沙路

238 号厂房

及办公楼

合川区南津

重庆 渝(2018)合川 街街道办事

11 华创 区不动产权第 处南沙路

000257358 号 238 号宿舍



重庆 渝(2020)合川 合川区工业 工业

12 华创 区不动产权第 园区核心区 2070.04.15 19,905.00 用地 出让 无
000338535 号

鹤山 粤(2016)鹤山 鹤山市鹤城

13 协力 市不动产权第 镇工业三区

003153 号 038 号 2 座

鹤山 粤(2016)鹤山 鹤山市鹤城 工业

14 协力 市不动产权第 镇工业三区 2055.06.26 30,202.60 用地 出让 无
003164 号 038 号 1 座

鹤山 粤(2016)鹤山 鹤山市鹤城

15 协力 市不动产权第 镇工业三区

0003154 号 038 号之五

注:2016 年 11 月 28 日,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向江苏华力出具编号为(2016)丹国土资
罚定第 10043 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江苏华力于开发区嘉荟新城社区通港路北侧存在 占地建设现象对江苏华力进行行政处罚。针对前述占地建设行为,江苏华力经与相关主管部 门沟通,已补办了招拍挂程序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均已履行相关审 批程序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同力机械、江苏华力、江苏 创力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土地使用管理和城乡规划方面的法 律、法规、规章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可能被 该局追查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出具书面证明,证明重庆华创按照规划用 途进行开发建设,无私自改变规划用途情况,无违法占地及违规开发记录,未发 现因违反规划、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局处罚的情形。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报告期内,鹤山协力在鹤山市不存 在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2 项商标权。

序 所有权人 商标图样 注册地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期限



电梯(升降机);自动梯;

可移动楼梯(自动扶梯);

1 同力机械 中国 3905740 升降设备;可移动人行道; 2016.03.07-
升降机传动带;电梯(滑 2026.03.06

雪运送机除外);移动楼

梯(滚梯);

2 同力机械 中国 3991491 普通金属合金;钢条;钢 2016.09.07-
板;金属箱;金属绳索; 2026.09.06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120 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
利 42 项、实用新型专利 78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 取得
权人 类型 公告日 方式

1 同力 实用 201822226902.3 一种自动扶梯 2018.12.28 2019.09.17 原始
机械 新型 不锈钢盖板 取得

2 同力 实用 201822226905.7 一种压弯成型 2018.12.28 2019.08.23 原始
机械 新型 围裙板 取得

3 同力 实用 201822226926.9 一种分段弯曲 2018.12.28 2019.08.23 原始
机械 新型 成型盖板 取得

4 同力 实用 201822228214.0 一种辊弯成型 2018.12.28 2019.09.06 原始
机械 新型 碳钢照明支架 取得

5 同力 实用 201822228307.3 一种分段成型 2018.12.28 2019.08.23 原始
机械 新型 扶梯盖板 取得

6 同力 实用 201721204137.4 一种加高无耳 2017.09.20 2018.05.04 原始
机械 新型 朵扶手支架 取得

7 同力 实用 201721204142.5 一种拉弯机用 2017.09.20 2018.05.04 原始
机械 新型 油缸控制装置 取得

8 同力 实用 201721204143.X 一种镀锌板扶 2017.09.20 2018.05.04 原始
机械 新型 手支架 取得

同力 实用 一种不锈钢扶 原始
9 机械 新型 201721204167.5 手支架切割装 2017.09.20 2018.05.04 取得


10 同力 实用 201721204176.4 一种加高扶手 2017.09.20 2018.05.04 原始
机械 新型 导轨 取得

11 同力 实用 201721204213.1 一种紧急导轨 2017.09.20 2018.05.25 原始
机械 新型 取得

同力 一种加高无耳 原始
12 机械 发明 201710849625.9 朵扶手支架及 2017.09.20 2020.05.12 取得
其弯曲成型方


序号 专利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 取得
权人 类型 公告日 方式



同力 扶梯端部回转 原始
13 机械 发明 201610587903.3 基座及其加工 2016.07.25 2017.11.24 取得
方法

同力 玻璃夹紧件及 原始
14 机械 发明 201510567137.X 其冷弯成型方 2015.09.08 2018.03.06 取得


同力 自动扶梯扶手 原始
15 机械 发明 201510567138.4 导轨及其弯曲 2015.09.08 2017.07.04 取得
成型方法

16 同力 发明 201410603581.8 扶梯扶手支架 2014.11.03 2017.02.15 原始
机械 冷弯成型工艺 取得

扶梯不锈钢围

17 同力 发明 201410603582.2 裙板圆弧段型 2014.11.03 2016.09.28 原始
机械 材压弯成型工 取得


18 同力 发明 201310489955.3 一种焊接用夹 2013.10.18 2015.07.01 原始
机械 紧装置 取得

同力 实用 一种便捷式拉 原始
19 机械 新型 201320642413.0 伸弯曲机拉弯 2013.10.18 2014.04.30 取得
装置

20 同力 实用 201320637990.0 一种滚弯机 2013.10.16 2014.04.30 原始
机械 新型 取得

电梯或扶梯表

21 同力 发明 201210197184.6 面不粘涂层的 2012.06.15 2014.04.16 原始
机械 涂覆方法以及 取得
不粘涂层

同力 电梯或扶梯用 原始
22 机械 发明 201210197185.0 有机硅不粘涂 2012.06.15 2014.09.10 取得
料组合物

23 同力 发明 201110117672.7 客车车体弯梁 2011.05.09 2012.07.25 原始
机械 冷弯成型工艺 取得

24 同力 发明 201110117673.1 F 型盖板冷弯 2011.05.09 2013.02.27 原始
机械 成型工艺 取得

25 同力 发明 201110104582.4 客车车体弯梁 2011.04.26 2013.06.12 原始
机械 冷弯成型模具 取得

26 同力 实用 201920943113.3 一种轴自动驱 2019.06.21 2020.02.04 原始
机械 新型 动装配输送线 取得

27 重庆 实用 201921119078.X 一种集成门机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的电梯门框 取得

重庆 实用 一种便于使用 原始
28 华创 新型 201921119642.8 的轿厢提拉机 2019.07.15 2020.05.19 取得


29 重庆 实用 201921119711.5 一种电梯轿厢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顶棚通风装置 取得

30 重庆 实用 201921123800.7 一种电梯曳引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机护罩保护装 取得


序号 专利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 取得
权人 类型 公告日 方式



31 重庆 实用 201921123921.1 一种电梯曳引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机固定安装架 取得

32 重庆 实用 201921123922.6 一种电梯对重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框架侧梁结构 取得

重庆 实用 一种电梯升降 原始
33 华创 新型 201921123923.0 钢索用连接装 2019.07.15 2020.05.19 取得


34 重庆 实用 201921123924.5 一种电梯用新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型对重架 取得

35 重庆 实用 201921123925.X 一种电梯用稳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固型上梁 取得

36 重庆 实用 201921124663.9 一种电梯防脱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轨对重框架 取得

重庆 实用 一种电梯对重 原始
37 华创 新型 201921124708.2 框架钢带绳轮 2019.07.15 2020.05.19 取得
装配机构

38 重庆 实用 201921124752.3 一种可调节曳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引机侧防护罩 取得

39 重庆 实用 201921124755.7 一种电梯用减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震隔震装置 取得

40 重庆 实用 201921124816.X 一种电梯用稳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定型主机底座 取得

重庆 实用 一种用于电梯 原始
41 华创 新型 201921124817.4 轿底框架的加 2019.07.15 2020.05.19 取得
强支撑结构

重庆 实用 一种电梯对重 原始
42 华创 新型 201921125008.5 框架用装配工 2019.07.15 2020.05.19 取得


43 重庆 实用 201921125009.X 一种电梯对重 2019.07.15 2020.05.19 原始
华创 新型 框架上梁结构 取得

44 重庆 实用 201721763902.6 一种电梯主机 2017.12.15 2018.09.07 原始
华创 新型 底座 取得

45 重庆 实用 201720715642.9 一种电梯轿底 2017.06.07 2018.04.17 原始
华创 新型 结构 取得

46 重庆 实用 201720715643.3 一种电梯轿底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框架 取得

47 重庆 实用 201720716094.1 一种电梯轿底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下梁连接件 取得

48 重庆 实用 201720716095.6 一种主机底座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支撑结构 取得

重庆 实用 一种电梯对重 原始
49 华创 新型 201720716146.5 架钢索调整装 2017.06.07 2017.12.26 取得


50 重庆 实用 201720716147.X 一种电梯轿顶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导靴安装结构 取得


序号 专利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 取得
权人 类型 公告日 方式

51 重庆 实用 201720716148.4 一种可调节电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梯主机底座 取得

52 重庆 实用 201720716149.9 一种电梯抗变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形上梁 取得

53 重庆 实用 201720716374.2 一种电梯轿底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框架结构 取得

54 重庆 实用 201720716375.7 一种电梯对重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架调整单元 取得

重庆 实用 一种可调节小 原始
55 华创 新型 201720716446.3 型电梯主机底 2017.06.07 2017.12.26 取得


56 重庆 实用 201720716447.8 一种电梯轿厢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上梁 取得

57 重庆 实用 201720716448.2 一种电梯轿顶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上梁连接件 取得

58 重庆 实用 201720716449.7 一种自动扶梯 2017.06.07 2017.12.26 原始
华创 新型 主机底座 取得

59 重庆 发明 201410603584.1 铰链式扶梯扶 2014.11.03 2016.08.24 受让
华创 手盖板 取得

重庆 一种电梯下梁 受让
60 华创 发明 201310489967.6 安全钳的调节 2013.10.18 2015.10.28 取得
装置

61 重庆 实用 201921124820.6 一种可拆分曳 2019.07.15 2020.04.14 原始
华创 新型 引机防护罩 取得

一种扶梯部件

62 江苏 发明 201610756275.7 用不锈钢板材 2016.08.26 2019.07.09 原始
华力 定尺整平切片 取得
工艺

江苏 铍铜合金薄板 原始
63 华力 发明 201610773728.7 材料的制备方 2016.08.31 2019.01.22 取得


江苏 镍铜合金薄板 原始
64 华力 发明 201610773730.4 材料的制备方 2016.08.31 2019.01.22 取得


不锈钢薄板表

65 江苏 发明 201610773760.5 面 TiN-Ti 复合 2016.08.31 2019.01.22 原始
华力 覆层的制备方 取得


江苏 不锈钢板表面 原始
66 华力 发明 201610775622.0 复合耐磨涂层 2016.08.31 2019.01.22 取得
的制备方法

一种扶梯围裙

67 江苏 发明 201310244892.5 板低摩擦系数 2013.06.20 2016.05.18 原始
华力 用NO.4 纹不锈 取得
钢板加工工艺

江苏 一种扶梯围裙 原始
68 华力 发明 201310244893.X 板低摩擦系数 2013.06.20 2015.12.09 取得
用HL纹不锈钢


序号 专利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 取得
权人 类型 公告日 方式

板的加工工艺

江苏 实用 一种便于更换 原始
69 创力 新型 201921894108.4 对重块的电梯 2019.11.06 2020.06.19 取得
对重装置

70 江苏 实用 201921880942.8 一种减震的电 2019.11.04 2020.06.26 原始
创力 新型 梯轿底结构 取得

江苏 实用 一种易于安装 原始
71 创力 新型 201921881562.6 及更换广告牌 2019.11.04 2020.06.26 取得
的电梯轿厢

江苏 实用 一种结构稳固 原始
72 创力 新型 201921881571.5 的电梯导轨安 2019.11.04 2020.06.19 取得
装结构

73 江苏 实用 201821928485.0 一种电梯的导 2018.11.22 2019.12.10 原始
创力 新型 轨安装结构 取得

74 江苏 实用 201821928492.0 一种电梯的轿 2018.11.22 2019.07.02 原始
创力 新型 底结构 取得

75 江苏 实用 201821928511.X 一种电梯的对 2018.11.22 2019.07.02 原始
创力 新型 重装置 取得

江苏 实用 一种用于电梯 原始
76 创力 新型 201820710443.3 对重架防护板 2018.05.11 2018.12.18 取得
的折边模具

一种用于电梯

77 江苏 实用 201820710507.X 井道部件包装 2018.05.11 2019.02.15 原始
创力 新型 箱的流转机构 取得
及其收纳装置

江苏 一种可调节式 原始
78 创力 发明 201710303703.5 曳引机焊接工 2017.05.03 2019.03.15 取得


79 江苏 发明 201710303806.1 一种轿顶轮支 2017.05.03 2019.02.19 原始
创力 架焊接工装 取得

80 江苏 发明 201610769163.5 一种防夹人电 2016.08.31 2018.09.18 原始
创力 梯门 取得

江苏 一种电梯轿厢 原始
81 创力 发明 201610773741.2 防坠落承托装 2016.08.31 2018.07.31 取得


82 江苏 发明 201610774724.0 一种电梯弹性 2016.08.31 2018.08.14 原始
创力 导靴装置 取得

83 江苏 发明 201610774738.2 一种电梯安全 2016.08.31 2019.03.26 原始
创力 触板防夹机构 取得

江苏 单导轨双防坠 原始
84 创力 发明 201610776438.8 落的轿厢式电 2016.08.31 2018.07.31 取得


85 江苏 发明 201610787367.1 快速响应的轿 2016.08.31 2018.07.31 原始
创力 厢式电梯 取得

86 江苏 发明 201410463382.1 易于准确组装 2014.09.12 2016.04.06 原始
创力 的对重架上梁 取得

87 江苏 发明 201410463383.6 一种用于轿架 2014.09.12 2017.03.01 原始


序号 专利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 取得
权人 类型 公告日 方式

创力 固定的凸型直 取得


88 江苏 发明 201410463384.0 对重架上梁焊 2014.09.12 2016.02.24 原始
创力 接工装 取得

89 江苏 发明 201410463423.7 曳引机支撑组 2014.09.12 2016.02.17 原始
创力 件焊接工装 取得

90 江苏 发明 201410463449.1 曳引机底座焊 2014.09.12 2016.03.16 原始
创力 接工装 取得

91 江苏 发明 201410433764.X 电梯轿顶轮组 2014.08.29 2017.10.13 原始
创力 件焊接工装 取得

92 江苏 发明 201410433765.4 电梯门地坎组 2014.08.29 2017.04.26 原始
创力 件 取得

江苏 实用 一种有利于保 原始
93 创力 新型 201920943573.6 持平衡且减震 2019.06.21 2020.02.14 取得
的电梯轿厢

94 鹤山 实用 201921591526.6 裙板毛刷座端 2019.09.24 2020.06.19 原始
协力 新型 头铣削设备 取得

95 鹤山 实用 201921601469.5 长条板钻孔装 2019.09.24 2020.06.09 原始
协力 新型 置 取得

96 鹤山 实用 201921601470.8 侧板平面度测 2019.09.24 2020.05.12 原始
协力 新型 量装置 取得

97 鹤山 实用 201921545548.9 一种冲孔设备 2019.09.17 2020.06.23 原始
协力 新型 取得

98 鹤山 实用 201921546872.2 轻薄金属板件 2019.09.17 2020.06.09 原始
协力 新型 的运输夹具 取得

99 鹤山 实用 201921547620.1 一种反向式冲 2019.09.17 2020.06.23 原始
协力 新型 孔模具 取得

鹤山 实用 一种围裙板的 原始
100 协力 新型 201721927255.8 弯曲度校正装 2017.12.29 2018.08.28 取得


鹤山 实用 一种电梯裙板 原始
101 协力 新型 201721927941.5 的抽芯加工设 2017.12.29 2018.10.02 取得


102 鹤山 实用 201721927942.X 一种数控折弯 2017.12.29 2018.08.28 原始
协力 新型 机的定位装置 取得

103 鹤山 实用 201721927965.0 一种电梯盖板 2017.12.29 2018.08.28 原始
协力 新型 拉弯机 取得

鹤山 实用 一种用于检测 原始
104 协力 新型 201721928531.2 电梯裙板平面 2017.12.29 2018.09.14 取得
度的夹紧装置

鹤山 实用 一种电梯盖板 原始
105 协力 新型 201721928533.1 弯曲度检测装 2017.12.29 2018.07.27 取得


鹤山 实用 一种电梯折边 原始
106 协力 新型 201621090458.1 板弯曲成型用 2016.09.28 2017.03.22 取得
的夹具

107 鹤山 实用 201621090493.3 一种电梯折边 2016.09.28 2017.03.22 原始


序号 专利 专利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 取得
权人 类型 公告日 方式

协力 新型 板的拉弯防变 取得
形夹具

108 鹤山 实用 201621090541.9 一种电梯折边 2016.09.28 2017.04.12 原始
协力 新型 板的成型装置 取得

鹤山 实用 一种电梯惰轮 原始
109 协力 新型 201621092460.2 的圆跳动检测 2016.09.28 2017.03.15 取得
装置

鹤山 一种电梯扶手 原始
110 协力 发明 201610798145.X 导轨的胶条安 2016.08.31 2018.05.29 取得
装装置

鹤山 一种电梯扶手 原始
111 协力 发明 201610798241.4 回转导轨的拼 2016.08.31 2018.02.13 取得
接夹紧装置

鹤山 一种用于单折 原始
112 协力 发明 201610798244.8 边板弯曲成型 2016.08.31 2018.01.16 取得
的限位装置"

鹤山 一种扶手回转 原始
113 协力 发明 201610798666.5 导轨的铁链安 2016.08.31 2018.03.30 取得
装装置

114 鹤山 发明 201610798699.X 一种电梯折边 2016.08.31 2018.01.16 原始
协力 板的制作方法 取得

鹤山 一种用于折边 原始
115 协力 发明 201610799281.0 板拉弯工序的 2016.08.31 2018.01.30 取得
夹紧工装

鹤山 实用 一种电梯围裙 原始
116 协力 新型 201621031063.4 板的平面度检 2016.08.31 2017.03.01 取得
测装置

鹤山 实用 一种电梯围裙 原始
117 协力 新型 201621031065.3 板的防脱落结 2016.08.31 2017.03.15 取得


鹤山 实用 一种电梯围裙 原始
118 协力 新型 201621031940.8 板的端部修整 2016.08.31 2017.03.08 取得
工装

鹤山 实用 一种电梯扶手 原始
119 协力 新型 201621033830.5 导轨的胶条安 2016.08.31 2017.03.15 取得
装装置

鹤山 实用 一种用于折边 原始
120 协力 新型 201621034937.1 板拉弯工序的 2016.08.31 2017.03.15 取得
夹紧工装

上述表格列示的专利技术均与发行人主营的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业务 相关,均系发行人多年行业经验、技术积累及自主研发的成果。除上述专利(专 利号 201410603584.1、专利号 201310489967.6)系发行人原始取得后转让给其控 股子公司重庆华创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其他专利技术均系原始取得, 不存在授权许可专利技术的情形。发行人上述专利的发明人均系发行人现有员工
或前员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专利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上述专利不存在产权纠纷、潜在纠纷、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因发明人与发行人之专利技术纠纷导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专利技术存在权属纠纷致使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遭受损失的,其将全额承担上述补偿、赔偿及罚款。

为规范和完善专利管理制度,发行人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研发保密管理规定》、《商业保密管理办法》,对包括专利在内的技术信息秘密的管理、使用、人员管理、奖惩、开发管理、保护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完善,并规定在发行人处工作的人员,因履行发行人的工作职责或以发行人名义或者主要利用公司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为职务发明创造,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属于发行人所有,但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依法享有在专利文件上署名的权利和获得奖励的权利。发行人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研发,发行人上述专利技术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除部分产品所对应专利目前正在申请过程中尚未取得专利证书外,其保护范围能够覆盖发行人外覆件、驱动系统、井道部件、轿厢部件等大部分主要产品。综上,相关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相关专利保护范围已覆盖发行人主要产品。

4、域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注册并拥有以下 1 个域名:

序号 域名 权利人 注册日 到期日

1 jstljx.com 同力机械 2006.6.27 2021.6.27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和资格认证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二)资格认证情况

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的为客户提供具有世界水平的产品和配套服务,公司
依据国际标准搭建了具有公司特色的管理平台,公司及各子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专业技术领域,公司已通过 CANBCC、CWB 焊接认证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认证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持有人 发证单位 有效期至

1 ISO9001:2015 质量管 00219Q20364R2M 同力 方圆标志 2022.1.31
理体系认证 机械 认证

CANBCC

(国际焊

2 CANBCC 焊接体认证 CC3834P2N501Y1 同力 接学会焊 2021.08.09
8-Rev.0 机械 接企业资

格认证委

员会)

同力 CWB(加拿

3 CWB 焊接体系认证 JITON1 机械 大焊接协 2021.12.22
会)

4 ISO14001:2015 环境管 00219E30202R2M 同力 方圆标志 2022.1.31
理体系认证 机械 认证

OHSAS18001:2007 职 同力 方圆标志

5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00219S10163R2M 机械 认证 2022.1.31


6 CWB 焊接体系认证 JIANC1 江苏 加拿大焊 2021.7.29
创力 接协会

7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 00219Q26822R3M 江苏 方圆标志 2023.1.19
体系认证 创力 认证

8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 00218Q26599R2M 江苏 方圆标志 2021.9.22
体系认证 华力 认证

9 ISO14001:2015 环境管 0070021E50254 鹤山 中鉴认证 2024.1.28
理体系认证 R0M 协力

10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 00119Q30847R0M/ 重庆 中国质量 2022.1.27
体系认证 5000 华创 认证

11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苏交运管许可镇字 江苏 丹阳市交通 2022.12.14
321181311242 号 创力 运输管理处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 海关注册编码为 同力 镇江海关丹 长期

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218969290 机械 阳办事处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 海关注册编码为 江苏 镇江海关丹 长期

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218967966 创力 阳办事处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 海关注册编码为 江苏 镇江海关丹 长期

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218968611 华力 阳办事处

七、发行人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及来源

公司始终专注于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长期的研发实践,公司在扶梯外覆件、扶梯驱动系统、直梯井道部件、直梯轿厢部件等方面积累了较多的核心技术,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正在使用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技术名称 应用产品 技术描述 技术 所处
来源 阶段

在金属切割过程中,用聚焦镜将 CO2 激光束聚焦

在材料表面使材料熔化,同时用与激光束同轴的

激光切割 压缩气体吹走被熔化的材料,并使激光束与材料 自主 规模化
技术 金属部件 沿一定轨迹作相对运动,从而形成一定形状的切 创新 生产
缝。激光切割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金属材料的加

工中,可大大减少加工时间,降低加工成本,提

高工件质量。

无痕折弯技术是在钛金不锈钢、铝板等预镀层金

属板材折弯加工时,对传统折弯模具的上下模结

无痕折弯 构进行修正的技术。与传统折弯模具相比,该技 自主 规模化
技术 金属部件 术的应用消除了电梯部件表面的挤压印痕,有更 创新 生产
强的耐磨性和抗撕裂性,长期压缩变形率低,能

够有效抵抗润滑油及脂肪族碳氢化合物等化学品

的腐蚀。

驱动总成生产工艺技术通过运用激光、车加工、

驱动总成 铣加工、焊接、装配等一系列工艺技术,将钢材

生产工艺 驱动总成 等原材料加工成主驱动、扶手驱动及上下部梯路 自主 规模化
技术 合成部件等,最后装配成驱动总成。生产的驱动 创新 生产
总成可实现扶梯的循环运动,并且可在应急时制

动,防止乘客倒滑,确保乘客安全。

焊接机器人,完全代替了传统的专用工装,不仅

机器人焊 金属焊接 产品质量稳定,而且具有最佳的轨迹精度和重复 自主 规模化
接技术 件 定位精度;同时适用范围广,可提高产品精度、 创新 生产
缩短制造周期、节约研制和生产成本。

模具设计 所生产制造的高精度模具可用于生产电梯部件, 自主 规模化
制造技术 金属部件 增加模具精度、提高产品合格率、缩短产品开发 创新 生产
周期。

表面处理技术,通过拉丝、喷漆、喷粉、贴膜等,

表面处理 金属部件 经表面处理后的产品表面在色泽、膜厚、表面硬 自主 规模化
技术 度、耐候性、耐盐雾试验等技术指标上,均可满 创新 生产
足客户的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公司主要的产品技术都应用在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等主要产品中。

(二)研发投入情况

发行人一直高度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工作,将新产品研发作为
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投入(万元) 2,150.30 4,486.33 3,904.20 3,441.46

营业收入(万元) 76,315.74 151,183.39 138,925.58 121,540.64

上表中,研发投入和营业收入均为合并口径。

(三)发行人研发机构设置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了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新工艺研究、技术改造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公司技术中心设有技术委员会、研发部、技术部、检测室、办公室等部门,已形成具有健全体系、合理结构及协调运行的研发体系。

技术中心机构设置图:

技术中心由总工程师领衔,每个部门均配备该领域丰富开发经验的专业研发人才。

公司拥有镇江市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新型自动扶梯安全装配及精密制备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门市优质精密安全自动扶梯工程技术中心和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凭借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江苏创力、鹤山协力分别
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自动扶梯新型裙板安全防夹装置、电梯导轨支架装置等产品荣获高新技术产品认证,此外多项技术获得了国家专利认证。

2、技术创新安排

公司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较为灵活的技术创新机制和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如:《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制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及激励制度》和《科技人员管理及绩效评价制度》等。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管理机制,实行项目负责制及相关的奖励制度,强化创新激励,公司定期对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与新工艺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技管理、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做出技术突破和技术贡献的主要研发人员根据成果的经济效益与产业化进度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公司建立了稳定的薪酬和福利增长计划,使公司主要技术人员的薪酬及综合福利稳步增长,保证了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提高团队成员的创新积极性。

通过这一系列管理制度及创新机制的建立,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开发、利用内外部资源,促进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储备,根据市场信息和行业变化快速组织研发,持续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研发成果

1、公司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母公司、鹤山协力、重庆华创均获得技术中心认定,自动扶梯新型裙板安全防夹装置、电梯导轨支架装置等 13 项产品被当地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单位认定情况 认定日期

同力机械 镇江市企业技术中心 2018 年 11 月

鹤山协力 广东省新型自动扶梯安全装配及精密制备工艺工程技术研 2017 年 9 月

究中心

鹤山协力 江门市优质精密安全自动扶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7 年 10 月

重庆华创 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2017 年 9 月

续:


公司 产品 产品认定情况 认定日期

同力机械 高速曳引电梯阻尼盖板装置 高新技术产品 2012 年 5 月

同力机械 新型自动扶梯端部回转轮 高新技术产品 2012 年 5 月

同力机械 自助扶梯整体单次压弯成型裙板装置 高新技术产品 2012 年 5 月

同力机械 自助扶梯冷弯成型扶手支架 高新技术产品 2012 年 5 月

同力机械 自动扶梯新型裙板安全防夹装置 高新技术产品 2012 年 5 月

江苏创力 电梯导轨支架装置 高新技术产品 2015 年 12 月

江苏创力 电梯轿架装置 高新技术产品 2015 年 12 月

江苏创力 可拆电梯节能轿厢装置 高新技术产品 2015 年 12 月

鹤山协力 易拆易装自动扶梯外装饰板 高新技术产品 2018 年 12 月

鹤山协力 新型自动扶梯斜扶手盖板 高新技术产品 2018 年 12 月

鹤山协力 优质精密自动扶梯围裙板 高新技术产品 2018 年 12 月

鹤山协力 高强度自动扶梯斜标准外盖板 高新技术产品 2018 年 12 月

鹤山协力 平稳自动耐磨扶梯扶手导轨 高新技术产品 2018 年 12 月

2、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变动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年龄 主要业务经历 现任职务 获奖及成果情况

1 李国平 59 主要从事机械方面技 董事长兼总经理 作为发明人获得
术研究 多项发明专利

2 张亚平 41 主要从事机械、电气 总工程师,分管技术 作为发明人获得
方面技术研究 中心 多项发明专利

3 袁永康 38 主要从事机械方面技 技术部副部长 作为发明人获得
术研究 实用新型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变动,公司不存在因核心技术人 员流失而对研发及技术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五)校企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江苏大学开展战略合作的情况,具体如下:

签署 知识产权归 技术成果 对发行人
合作单位 日期 协议名称 主要内容 属约定 的取得及 经营及业
应用情况 绩影响

“江苏同力日 双方在如下方 围绕发行人

升机械股份有 面进行合作:1、 主导产品形 尚未有技术

江苏大学 2020.04 限公司——江 联合开发;2、 成的专利类 成果取得 无影响
苏大学战略合 科技型企业培 技术成果,归

作协议书” 育;3、申报项 发行人所有


目;4、共建载

体;5、人才培



八、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质量部,专门负责质量控制、管理。公司已建立起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售后服务全方位、全过程控制体系,推行严格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把质量控制贯穿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过程中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控制,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和管理制度,使产品质量得到持续改进。公司及子公司已通过了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目前所执行的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类型 标准号

1 国家标准 《GB/T3280-2015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其第 1 号修改单、《GB
2 国家标准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5194-2010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 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 国家标准 《GB/T22562-2008 电梯 T 型导轨》、《YB/T157-1999 电梯导轨用热
轧型钢》

4 国家标准 《GB/T21739-2008 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5 国家标准 《GB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6 国家标准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其第 1 号修改单

7 国家标准 《GB/T30977-2014 电梯对重和平衡重用空心导轨》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其第 1 号修改单、

《GB/T7025.1-2008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
8 国家标准 1 部分:ⅠⅡⅢⅥ类电梯》、《GB/T7025.2-2008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
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 2 部分:Ⅳ类电梯》、《GB/T7025.3-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第 3 部分:Ⅴ类电梯》

(三)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与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产品质量纠纷产生的涉诉情况。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
明,未发生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九、公司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也不拥有境外资产。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李国平曾担任丹阳日升经理职务,其已于 2019 年 7 月辞去前述职务。除此
之外,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的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明确职能权限,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的组织机构,组
织机构健全完整,运作正常有序。各职能部门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体系,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独立经营情况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为整合发行人业务、管理等资源,避免同业竞争以及减少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相同或类似业务进行了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 2017 年 7 月收购了江苏华力 100%股权和江苏创力 100%股权,2017 年
8 月收购了重庆华创 100%股权,2017 年 9 月收购了鹤山协力 100%股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上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二、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本人/本单位及本人/
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三、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将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四、本人/本单位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发行人必须与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五、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六、如果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同意赔偿发行人相应损失。

七、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本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或企业)不再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为止。


八、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本单位确认,为本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单位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和存在的关联关系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国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腊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铮 实际控制人

李静 实际控制人

(2)子公司、参股公司

江苏创力 公司持有 100%的股份

江苏华力 公司持有 100%的股份

鹤山协力 公司持有 100%的股份

重庆华创 公司持有 100%的股份

同力研发 原同力有限的控股子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注销。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丹阳日升 李国平、李腊琴分别持有其 99%和 1%股权的企业

丹阳合力 李国平持有 13.75%的比例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同臻科技 丹阳日升持有 60%股权,李国平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的企业

丹阳市开发区枫叶红眼镜商行 李腊琴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已于 2018 年 5 月注销。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李国平 董事长、总经理

李铮 董事

芮文贤 董事、财务总监

王刚 独立董事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孔宪根 独立董事

王锁华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吴军华 监事

杭和红 监事

李国方 副总经理

马东良 副总经理

刘亮 董事会秘书

朱新荣 报 告 期 内 曾 担 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 在 职 期 间 :
2018.8.28-2019.3.8)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刚担任董事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刘亮担任独
立董事的企业

天工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孔宪根任职的单位

上海市万隆众信律师事务所 原独立董事朱新荣任职的单位,2019 年 3 月 8 日朱新荣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5)其他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
员 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淮安市和诚如家宾馆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艾月平控制的企业

涟水和顺快捷酒店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艾月平控制的企业

淮安市和恒快捷酒店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艾月平控制的企业

清江浦区渔半湾小吃部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艾月平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江苏三九玫瑰鞋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陈发荣控制的企业

名利扬鞋业江苏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陈发荣控制的企业

丹阳市陵口镇荣辉皮鞋厂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茅秀芳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溧阳米诺平面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芮文贤近亲属孙彬控制的企业
溧阳市戴埠山那边民宿客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芮文贤近亲属孙彬控制的企业
苏州市瑞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芮文贤近亲属孙彬控制的企业,已于
2018 年 9 月注销。

溧阳市溧城米诺画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芮文贤近亲属孙彬设立的个体工商
户,已于 2017 年 8 月注销。

上海西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孔宪根近亲属侯燕菲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丹阳市维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李国方近亲属谈荣根控制的企业

丹阳市嘉恒喷涂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李国方近亲属谈荣根控制的企业

纵辰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朱新荣近亲属朱瑞佶控制的企业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上海瑞恰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朱新荣近亲属童澐控制的企业,已于 2019 年
3 月注销。

泗洪县王林水产养殖场 监事吴军华近亲属王林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丹阳嘉恒 加工费 - 213.00 236.73 141.54

上海市万隆

众信律师事 顾问费 3.54 14.15 14.15 -
务所

合 计 3.54 227.15 250.88 141.54

①报告期内,丹阳嘉恒为公司提供表面喷涂加工服务,主要用于扶梯裙板、盖板、小配件等表面处理,采购定价综合加工量、工艺难度、行业收费标准等因素来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丹阳嘉恒加工主要产品的单价与非关联方供应商为公司加工同类可比产品的单价对比分析如下:

存货名称 单位 丹阳嘉恒加工单价 非关联方加工单价 单价差异率

(元) (元)

小配件 件 1.2650 1.3047 -3.05%

裙板 ㎡ 19.2564 19.0057 1.32%

夹紧件 m 12.083 12.5796 -3.95%

角钢 m 3.5043 3.3633 4.19%

从上表可见,丹阳嘉恒加工的主要产品单价,与非关联方供应商为公司加工
同类可比产品的单价不存在较大差异,具备公允性。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
行人不再与丹阳嘉恒进行交易。

②上海万隆众信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就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合同签订、法律纠纷等事项提供咨询意见,顾问费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2、关联方租赁

报告期内,为了解决职工住宿问题,增强员工凝聚力,留住专业人才,发行 人向丹阳日升租用公寓用于职工宿舍,报告期内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丹阳日升 租金 35.00 70.00 70.00 70.00

租金价格参考周边租赁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单间租金 466.67 元/月,周边市
场单间租金约 450-480 元/月,差异不大,公寓租金价格合理。

3、关联方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0年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艾晓厂(注 1) - - - 58.65

实际控制人(注 2) - - 299.33 407.24

丹阳日升 - - 178.50 345.42

合 计 - - 477.83 811.31

注 1:艾晓厂系实际控制人李静的配偶。

注 2:实际控制人包括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下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关联方资金拆借及长期未付的应付股利、货款按照公司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提并支付了利息。

4、向关联方购买股权

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公司购买了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李腊琴持有的
江苏华力、江苏创力、鹤山协力和重庆华创全部股权,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基 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之“(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1、公司资产重组情况”。

5、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被担 担保 担保是否
号 担保方 保方 借款银行 金额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已经履行
完毕

1 李国平、 同力有限 交通银行镇 2,000.00 2016/8/5 2017/7/3 是


序 被担 担保 担保是否
号 担保方 保方 借款银行 金额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已经履行
完毕

李腊琴 江分行

2 李国平、 同力有限 中国银行丹 2,000.00 2016/12/23 2017/12/6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3 李国平、 同力有限 中国银行丹 2,000.00 2016/12/9 2017/11/27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4 李国平、 同力有限 建设银行丹 2,000.00 2017/6/1 2018/5/30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5 李国平、 同力有限 交通银行镇 2,000.00 2017/7/3 2017/12/19 是

李腊琴 江分行

6 李国平、 同力有限 中国银行丹 2,000.00 2017/11/29 2018/11/23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7 李国平、 同力有限 中国银行丹 2,000.00 2017/12/7 2018/11/26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8 李国平、 同力有限 交通银行镇 2,000.00 2017/12/19 2018/12/3 是

李腊琴 江分行

9 李国平、 同力有限 浦发银行镇 3,000.00 2018/6/19 2019/6/18 是

李腊琴 江分行

10 李国平、 同力有限 浦发银行镇 3,000.00 2018/6/27 2019/6/26 是

李腊琴 江分行

11 李国平、 同力机械 中国银行丹 2,000.00 2018/11/28 2019/3/20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12 李国平、 同力机械 中国银行丹 2,000.00 2018/11/29 2019/7/10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13 李国平、 同力机械 交通银行镇 2,000.00 2018/12/13 2019/4/10 是

李腊琴 江分行

14 李国平、 同力机械 交通银行镇 2,000.00 2019/4/10 2020/4/1 是

李腊琴 江分行

15 李国平、 同力机械 浦发银行镇 3,000.00 2019/6/20 2020/4/8 是

李腊琴 江分行

16 李国平、 同力机械 浦发银行镇 3,000.00 2019/6/28 2020/6/9 是

李腊琴 江分行

17 李国平、 同力机械 中国银行丹 2,000.00 2019/7/11 2020/7/9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18 李国平、 同力机械 浦发银行镇 1,425.00 2020/5/6 2021/5/5 是

李腊琴 江分行

19 李国平、 同力机械 浦发银行镇 3,000.00 2020/6/12 2021/6/12 是

李腊琴 江分行

20 李国平、 同力机械 交通银行镇 200.00 2020-12-18 2021/9/6 否

李腊琴 江分行

21 李铮 江苏创力 浦发银行镇 3,000.00 2016/12/16 2017/6/14 是

江分行

22 李铮 江苏创力 浦发银行镇 2017/6/14 2017/12/7 是

李国平、 江苏创力 江分行 3,000.00 是

23 李腊琴 2017/6/14 2017/12/7

24 李铮 江苏创力 浦发银行镇 2,000.00 2017/7/20 2018/1/18 是


序 被担 担保 担保是否
号 担保方 保方 借款银行 金额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已经履行
完毕

25 李国平、 江苏创力 江分行 2017/7/20 2018/1/18 是

李腊琴

26 李铮 江苏创力 浦发银行镇 2017/12/8 2018/12/7 是

李国平、 江苏创力 江分行 3,000.00 是

27 李腊琴 2017/12/8 2018/12/7

28 李国平、 江苏创力 2018/1/19 2018/12/21 是

李腊琴 浦发银行镇 2,000.00

29 李铮、陈 江苏创力 江分行 2018/1/19 2018/12/21 是

飞娇

30 李国平、 江苏创力 2018/12/5 2019/7/17 是

李腊琴 浦发银行镇 2,000.00

31 李铮、陈 江苏创力 江分行 2018/12/5 2019/7/17 是

飞娇

32 李国平、 江苏创力 2019/1/7 2019/8/23 是

李腊琴 浦发银行镇 1,137.42

33 李铮、陈 江苏创力 江分行 2019/1/7 2019/8/23 是

飞娇

34 李国平、 江苏创力 2019/1/25 2019/9/12 是

李腊琴 浦发银行镇 842.56

35 李铮、陈 江苏创力 江分行 2019/1/25 2019/9/12 是

飞娇

36 李国平、 江苏创力 2019/7/5 2019/10/11 是

李腊琴 浦发银行镇 1,662.30

37 李铮、陈 江苏创力 江分行 2019/7/5 2019/10/11 是

飞娇

38 李国平、 江苏创力 2019/8/5 2019/10/18 是

李腊琴 浦发银行镇 575.87

39 李铮、陈 江苏创力 江分行 2019/8/5 2019/10/18 是

飞娇

40 李国平、 江苏创力 2019/9/4 2019/10/18 是

李腊琴 浦发银行镇 1,161.84

41 李铮、陈 江苏创力 江分行 2019/9/4 2019/10/18 是

飞娇

42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2,000.00 2017/4/27 2018/4/24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43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2,000.00 2017/5/8 2018/5/4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44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3,000.00 2018/2/2 2019/1/15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45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2,000.00 2018/4/25 2019/3/1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46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2,000.00 2018/5/7 2018/12/24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47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2,000.00 2018/6/1 2018/12/29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48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2,000.00 2018/12/28 2019/12/13 是


序 被担 担保 担保是否
号 担保方 保方 借款银行 金额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已经履行
完毕

李腊琴 阳支行

49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50.00 2019/1/8 2020/1/2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50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1,050.00 2019/1/23 2020/1/2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51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50.00 2019/03/25 2020/01/21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52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50.00 2019/03/25 2020/01/21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53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90.00 2019/03/25 2020/01/21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54 李国平、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 1,000.00 2019/1/24 2019/12/31 是

李腊琴 业银行

55 李国平、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 1,000.00 2019/2/13 2019/12/31 是

李腊琴 业银行

56 李国平、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 2,950.00 2019/2/27 2020/2/21 是

李腊琴 业银行

57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99.00 2019/6/18 2020/6/15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58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99.00 2019/6/14 2020/6/1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59 李国平、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 2,000.00 2020/1/14 2020/3/3 是

李腊琴 业银行

60 李国平、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 2,950.00 2020/2/28 2020/11/04 是

李腊琴 业银行

61 李国平、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 1,000.00 2020/3/20 2020/8/25 是

李腊琴 业银行

62 李国平、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 1,000.00 2020/4/16 2020/8/25 是

李腊琴 业银行

63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99.00 2020/3/26 2021/11/04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64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50.00 2020/4/8 2021/4/7 否

李腊琴 阳支行

65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50.00 2020/4/23 2021/4/22 否

李腊琴 阳支行

66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90.00 2020/4/23 2021/4/22 是

李腊琴 阳支行

67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50.00 2020/6/18 2021/6/17 否

李腊琴 阳支行

68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50.00 2020/6/18 2021/6/17 否

李腊琴 阳支行

69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50.00 2020/6/19 2021/6/18 否

李腊琴 阳支行

70 李国平、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 950.00 2020/6/19 2021/6/18 否

李腊琴 阳支行

合计 104,481.99


注 1:“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注 2:陈飞娇系实际控制人李铮配偶。

注 3: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的借款终止日期以实际还款日期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6、关联往来余额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收款 艾晓厂 - - - 42.46

其他应收款 李彩琴 - - - 2.50

其他应收款 李金方 - - - -

其他应收款 李国方 - - - -

其他应收款 实际控制人 - - - -

注:李彩琴系实际控制人李腊琴之妹。李金方系实际控制人李腊琴之弟。

②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丹阳日升 - - 52.50 1,290.83

应付账款 丹阳嘉恒 - - 110.41 53.82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李彩琴 - - - 14.99

其他应付款 李国方 - - - 12.00

其他应付款 实际控制人 - - - 665.88

其他应付款 艾晓厂 - - - -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 实际控制人 - - 65.93 984.23

应付利息 丹阳日升 - - 523.92 1,164.89

应付利息 谈蓉妹 - - - 6.19

应付利息 艾晓厂 - - - 58.65

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 丹阳日升 - - - 6,187.00

应付股利 实际控制人 - - - 11,141.59


注:谈蓉妹系高级管理人员李国方之配偶。

公司所属的电梯部件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日常经营中对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投入较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资金需求较高。2016 年以前由于实收资本、银行借款较少,存在资金缺口,因此公司从关联方拆入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2017 年以来,随着公司销售收现规模上升,实收资本增加,公司逐步归还了资金拆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此外,公司长期未支付股东的股利及长期未支付丹阳日升的货款,也视同拆入资金款。报告期内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 间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拆入 本期归还 期末余额 资金用途

2020 年 无 - - - - ——

1-6 月

2019 年度 无 - - - - ——

实际控制人 665.88 14,080.60 14,746.47 - 资金临时
周转

其中:应付 - 11,141.59 11,141.59 - 应付股利视
股利 同拆借款
2018 年度 应付股利及
丹阳日升 7,251.27 - 7,251.27 - 应付账款视
同拆借款

合 计 7,917.14 14,080.60 21,997.74 - ——

艾晓厂 1,700.00 - 1,700.00 - 归还

实际控制人 12,130.38 5,025.24 16,489.75 665.88 资金临时
周转

2017 年度 应付股利及
丹阳日升 7,251.27 - - 7,251.27 应付账款转
拆借款

合 计 21,081.65 5,025.24 18,189.75 7,917.14 ——

2017 年、2018 年发行人对关联方资金拆借及长期未付的应付股利、应付账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平均利率计提并支付了利息。

A. 发行人关联方往来行为有效,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民
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行人对艾晓厂、实际控制人、丹阳日升的资金拆借以及应付未付的股利款转为资金拆借,均用于发行人日常经营,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不具有《合同法》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列举的应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因此,发行人与艾晓厂、实际控制人、丹阳日升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有效。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艾晓厂、实际控制人及丹阳日升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有效。同时,鉴于上述资金往来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且拆借资金在 2018 年已经结清,未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B.资金往来的整改措施

根据发行人说明以及《审计报告》,自 2018 年之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未再发生过资金往来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就上述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事项,发行人进行积极整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关联关系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C.相关内控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以及回避制度等做了全面的规定,并明确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制度。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独立意见。

根据天衡会计就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各类与关联交易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四、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规定

(一)发行人关联交易相关制度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以及回避制度等做了全面的规定,明确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制度。

1、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关联股东回避申请;

(二)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股东的争议时,由董事会临时会议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股东是否为关联股东,并决定其是否回避,该决议为终局决定;

(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的规定表决;

(四)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的,公司在征得有关监管机构(如有)的同意后,股东大会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决议中对关联股东无法回避的特殊情况予以说明,同时应对非关联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在决议中记录并作出相应披露。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
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若交易金额达到该等标准的,除应当披露外,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除本条第(一)款规定外,公司董事会有权批准以下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满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权数不计入有效表决股权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记录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定履行情况以及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全部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并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一、本人/本单位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本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人/本单位提名的发行人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二、保证本人/本单位以及本人/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单位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且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保证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人/本单位将向发行人作出赔偿。

五、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本单位确认,为本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单位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姓名 职位 任期期间

李国平 董事长 2018.8.28-2021.8.27

李铮 董事 2018.8.28-2021.8.27

芮文贤 董事 2018.8.28-2021.8.27

王刚 独立董事 2018.8.28-2021.8.27

孔宪根 独立董事 2019.4.2-2021.8.27

1、董事会成员简历

(1)李国平先生,个人简历详见“第二节 概览”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2)芮文贤女士,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5 年 9 月
至 1999 年 10 月,任丹阳柴油机总厂成本会计;1999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1 月,
任丹阳市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组长;2000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丹阳市恒
信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组长;2007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历任大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审计部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同力有限财
务总监;2018 年 8 月至今,任同力机械董事、财务总监;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同力机械董事会秘书。

(3)李铮先生,个人简历详见“第二节 概览”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情况” 相关内容。

(4)王刚先生,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
国)有限公司咨询员,助理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香港毕马威会
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
有限公司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江苏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
师;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2017 年 2 月至今,任天工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同力机械独立董事。

(5)孔宪根先生,195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律师。1991 年 10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南京大学中山律师事务所、南京
军区法律顾问处兼职律师。1996 年 8 至 2004 年 7 月,任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基
建办副主任、经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审委会委员。2004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同力机械独立
董事。

(6)朱新荣先生,公司原独立董事。 195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76 年 7 月至 1981 年 5 月,任上海奉贤区五
四农场三十连农场工;1981 年 5 月至 1991 年 2 月,任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
司机修工;1991 年 2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上海市南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0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市万隆众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同力机械独立董事。

2、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
股东李国平提名,会议选举李国平、芮文贤、李铮、王刚、朱新荣为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董事,其中朱新荣和王刚为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董事
会收到独立董事朱新荣的辞职报告,朱新荣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股东李国平提
名,选举孔宪根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由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姓名 职位 任期期间

王锁华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2018.8.28-2021.8.27

吴军华 监事 2018.8.28-2021.8.27

杭和红 监事 2018.8.28-2021.8.27

1、监事会成员简历

(1)王锁华先生,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专科学历。1987 年 7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江苏丹阳市食品总公司会计、办公室
主任;1998 年 6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丹阳市糖烟酒总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同力有限行政人事部部长;2018 年 8 月至今,任同力机械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行政人事部部长。

(2)吴军华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
中学历。1999 年 4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宏运机械厂车间主任;2001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丹阳日升车间主任;2003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丹阳市三
友金属制品厂副厂长;2006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同力有限制造部长兼车
间主任;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同力有限副总经理兼制造部长;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江苏创力副总经理兼制造部长;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同力有限驱动总成车间管理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同
力有限工程部部长;2018 年 8 月至今,任同力机械监事、工程部部长。

(3)杭和红先生,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
学历。1998 年 9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江苏省丹阳市申阳电梯装潢厂车间员工;
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丹阳日升车间仓管员;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同力有限成本核算科核价员、主管;2009 年 1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同力
有限市场部副部长、部长;2018 年 8 月至今,任同力机械监事、市场部部长。
2、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经职工代表提名,会议选
举王锁华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
股东李国平提名,选举吴军华、杭和红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姓名 职位 任期期间

李国平 总经理 2018.8.28-2021.8.27

李国方 副总经理 2018.8.28-2021.8.27

马东良 副总经理 2018.8.28-2021.8.27

芮文贤 财务总监 2018.8.28-2021.8.27

刘亮 董事会秘书 2020.8.17-2021.8.27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国平先生,个人简历详见“第二节 概览”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2)芮文贤女士,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3)李国方先生,196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
学历。1984 年 7 月至 1997 年 2 月,自由职业;1997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
江苏申阳电梯部件有限公司驻苏州办事处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
同力有限制造部制造部长;2009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鹤山协力经理助理;
2018 年 8 月至今,任同力机械副总经理、华南片区负责人。

(4)马东良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1995 年 9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丹阳市申阳电梯装潢厂检验科科长;
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4 月,自由职业;2003 年 5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丹阳日
升技术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丹阳日升佛山顺德分公司负责人。
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鹤山协力副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江苏创力技术质量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江苏华力副总

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重庆华创经理助理;2018 年 8 月至今,
任同力机械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

(5)刘亮先生,198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
审计助理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
公司审计助理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职于江苏证监局公司监管处,
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职于江苏证监局稽查二
处,任副主任科员;2018 年 7 月至今,任同力机械总经理助理。2020 年 8 月至
今任同力机械董事会秘书。

2、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董事长李国平先
生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国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芮文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李国平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芮文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李国方先生、马东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芮文贤因个人原因于 2020 年 8 月 7 日辞
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经董事长李国平先生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刘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共 3 人,分别为李国平、张亚平、袁永康,主要情况如下:

(1)李国平先生,个人简历详见“第二节 概览”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2)张亚平先生,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助理工程师。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丹阳日升技术员;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江苏法泰电器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 年 5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丹阳市里庄供电所电工;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同力有限技术
员;200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同力有限技术科副科长;2007 年 2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同力有限研发科科长;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同力有限技
术部副部长;2009 年 1 月至今,任同力有限及同力机械总工程师。

(3)袁永康先生,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助理工程师。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同力有限开发科科员;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同力有限技术支持主管;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3 月,
任同力有限产品工程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同力有限及同力机械技术部副部长。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公司职务 亲属关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李国平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腊琴配偶 5,681.51 45.09

李腊琴 行政人事部主管 李国平配偶 4,080.11 32.38

李铮 董事、重庆华创经理助理 李国平、李腊琴之子 575.34 4.57

李静 采购部部长 李国平、李腊琴之女 575.34 4.5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存在通过丹阳日升、丹阳合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丹阳日升、丹阳合力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丹阳日升 594.55 4.72

丹阳合力 493.15 3.9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丹阳日
升、丹阳合力出资情况

直接持股企业 在直接持股企业
姓名 职务 亲属关系 或有限合伙 或有限合伙中的
出资比例(%)

李腊琴配偶、李国 丹阳日升 99.00
李国平 董事长兼总经理 方之兄

丹阳合力 13.75

李腊琴 行政人事部主管 李国平配偶 丹阳日升 1.00

王锁华 职工监事 - 丹阳合力 3.48
(监事会主席)

吴军华 监事、工程部部长 - 丹阳合力 3.48

杭和红 监事、市场部部长 - 丹阳合力 3.48

李国方 副总经理 李国平之弟 丹阳合力 12.16

万金方 已退休 李国平姐夫 丹阳合力 12.16

方炜 销售员 李腊琴妹夫 丹阳合力 0.50

马东良 副总经理 - 丹阳合力 12.16

张亚平 总工程师 - 丹阳合力 6.95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三年持有本公司的股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和“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委托持股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下述直接对外投资外,无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且下述对外投资与公司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一)对外投资情况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比例或出资额比例 5%以上的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关系

1 丹阳日升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平直接持股
5%以上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平,李国平
姐姐之配偶万金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2 丹阳合力 员马东良、李国方,发行人核心技术人
员张亚平直接持有 5%以上出资份额的
企业。

3 江苏达仁鼎盛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有限合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平直接持有
伙) 5%以上出资份额的企业。

4 同臻科技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平间接持股
5%以上的企业。

5 共青城晨熹二号影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平配偶李腊
(有限合伙) 琴出资 5%以上的企业

6 淮安市和诚如家宾馆

7 淮安市和恒快捷酒店

8 涟水和顺快捷酒店 发行人董事长李国平女儿配偶之父艾月
平直接持股 5%以上的企业。

9 清江浦区渔半湾小吃部

10 淮安市国缘凯悦餐饮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铮配偶之父陈发荣、发行
11 江苏三九玫瑰鞋业有限公司 人董事李铮配偶之母茅秀芳直接持股
5%以上的企业。

12 名利扬鞋业江苏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李铮配偶之父陈发荣直接持
13 丹阳市鼎力电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股 5%以上的企业。

14 丹阳市陵口镇荣辉皮鞋厂 发行人董事李铮配偶之母茅秀芳直接持
股 5%以上的企业。

15 溧阳米诺平面设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芮文贤妹夫
16 溧阳市戴埠山那边民宿客栈 孙彬直接持股 5%以上的企业。

17 泗洪县王林水产养殖场 发行人监事吴军华儿媳之母王林直接持
股 5%以上的企业。

18 丹阳嘉恒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李国方配偶之兄谈
19 丹阳市维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荣根直接持股 5%以上的企业。

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729010510C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住所 丹阳市百花经济园四径路西

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7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帐),房产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除房屋租赁外,无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李国平持有 99%股权,李腊琴持有 1%股权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9,683.60 9,583.95
审计)

2019.12.31 9,665.70 9,584.11

丹阳日升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

李国平,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
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 年 2 月至 1985 年 5 月,任丹阳市导墅橡
筋线厂操作工、现金出纳会计;1985 年 6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
丹阳市导墅申阳电梯装潢厂销售员、销售科长;1995 年 11 月至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2001 年 5 月,任丹阳市导墅申阳电梯装潢厂销售经理、副厂长;
情况 2001 年 6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丹阳日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丹阳日升执行董事;2003 年 9 月至 2018 年 7 月,
任同力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鹤山协力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创力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华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华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8 月至今,任
同力机械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同臻科技董事长。

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发行人 4.72%股份;持有同臻科技 60%股权。

2、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丹阳市合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MA1TE1346K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国平

住所 丹阳市开发区六纬路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6 日

出资额 10,697,180 元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帐)。(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平持有 13.75%出资份额,发行人高级
管理人员马东良、李国方分别持有 12.16%出资份额,发行人核心
出资结构 技术人员张亚平持有 6.95%出资份额,发行人监事王锁华、吴军华、
杭和红分别持有 3.48%出资份额,其余 19 名合伙人合计持有
44.54%出资份额。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1,070.62 1,068.92
审计)

2019.12.31 1,070.62 1,069.04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丹阳合力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

情况 李国平的背景情况参见“(一)、1、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

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发行人 3.91%股份

3、江苏达仁鼎盛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江苏达仁鼎盛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MA1MEQ575X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前海达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岳胜)

住所 丹阳市南三环北侧高新科技创业园科创楼 3 层东侧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22 日

出资额 16,500 万元

产业投资;投融资咨询;双创平台的投资运营;资产受托管理;
经营范围 参与设立投资性企业与投资管理性企业;理财性投资。(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产业投资;投融资咨询;双创平台的投资运营;资产受托管理;
参与设立投资性企业与投资管理性企业;理财性投资。

深圳前海达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国平分别持有 12.12%出资份
额;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5.15%出资份额;丹阳
出资结构 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36.36%出资份额;刘仙兰、江
苏金胜汽摩排气系统有限公司、睦越江、黄斌分别持有 6.06%出资
份额。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16,239.40 16,237.20
审计)

2019.12.31 16,168.52 16,168.52

江苏达仁鼎盛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陈
岳胜。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陈岳胜,男,1971 年 5 月 10 日出生,1989 年 8 月至 1995 年 8 月
情况 任岳阳纸业经理;1995 年 6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岳阳四通运输贸
易有限公司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北京杰思汉能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1 年 11 月至今,任达仁投资管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持有丹阳东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丹 阳 东 昇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21181MA1WJD6801)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刘洪波任执行董
事,张东任总经理,王龙任监事。主要业务为电子散热膜的膜切
业务。

丹阳东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持有滕州科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镇江东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丹阳博昊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2.5%股权。其中:

(1)滕州科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81MA3PH80Y8R)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丹阳东昇新材
对外投资情况 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张冬任执行董事、秦珂任经理、
王龙任监事。目前尚未开展业务。

(2)镇江东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91MA1WWTTD2Q)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丹阳东昇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张冬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
龙任监事。目前已注销。

(3)丹阳博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MA1MB42D92)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丹阳东昇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52.50%股权,镇江博昊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31%股权,郭颢持有 16.5%股权。张冬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龙
任监事。目前没有开展业务,拟办理注销手续。

4、江苏同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江苏同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MA1Y97BD43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住所 丹阳市齐梁路 19 号科创园原羽毛球馆

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自动化检验检测设备、半导体设备、智能设备、电子元器件制造
及相关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及相关技术服务,终端设备、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芯片、配件的开发、制造与售后服务,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同臻科技的实际业务为芯片封装检测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服务,
主要产品为芯片封装检测设备。

丹阳日升持有 60%股权,CHUAKENGSIN、SEAWSHAWHUEI、
股权结构 LEEAIKNEAN、CHANLENGGEE、WONGSOOHAUR 分别持有
8%股权。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1,640.15 584.09
审计)

2019.12.31 960.74 365.64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同臻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

情况 李国平的背景情况参见“(一)、1、丹阳市日升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

对外投资情况 无

5、共青城晨熹二号影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共青城晨熹二号影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9501L6X

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晨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健)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3 日

出资额 3,177 万元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未经
经营范围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李腊琴持有 46.7107% 出资份额;林雷持有 28.3601%出资份额;
出资结构 李健持有 15.0142% 出资份额;石瑾持有 8.3412%出资份额;嘉兴
晨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5738%出资份额。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审计) 2020.6.30 3,117.17 3,117.17

邵雨田,男,1963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邵雨田曾担任上市公
司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任职期间作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为公司董事长主导 2014 年发行股份收购东旭成,2016 年收购彩
情况 虹无人机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同时,邵雨田作为个人投资者,先
后投资了东音股份、中来股份等公司,具备丰富的股权投资项目
经验。邵雨田于 2018 年 5 月设立嘉兴晨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担
任总经理职务。

对外投资情况 投资于江苏影速集成电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并持有其 1.77%股份
份额。

6、淮安市和诚如家宾馆

企业名称 淮安市和诚如家宾馆

企业性质 个人独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02L28303612M

投资人 艾月平

住所 淮安市北京北路 100 号

成立日期 2009 年 7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住宿;棋牌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足部保健服务;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旅店。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254.55 -64.68
审计)

2019.12.31 294.21 -18.84

实际控制人为艾月平。

艾月平,男,1963 年 6 月出生,1983 年毕业后在涟水县小李集乡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水泥预制厂担任出纳一职;1987 年至 1993 年在淮安市大理石厂担
情况 任会计一职;1994 年起自主经营清河区合发花岗岩石材厂;2009
年成立淮安市和诚如家宾馆,任经理、投资人;2012 年成立淮安
市和恒快捷酒店,任经理、投资人;2013 年成立涟水和顺快捷酒
店,任经理、投资人;2018 年 8 月成立清江浦渔半湾小吃部。

对外投资情况 无

7、淮安市和恒快捷酒店

企业名称 淮安市和恒快捷酒店

企业性质 个人独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020566628479

投资人 艾月平

住所 淮安市清河区淮海东路 136 号淮汽综合楼 6-8 室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旅店。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279.88 98.95
审计)

2019.12.31 247.40 13.47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实际控制人为艾月平。

情况 艾月平的背景情况参见“(一)、6、淮安市和诚如家宾馆”。

对外投资情况 无

8、涟水和顺快捷酒店

企业名称 涟水和顺快捷酒店

企业性质 个人独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2607472962XN

投资人 艾月平

住所 涟水县涟城镇渠南西路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7 日


经营范围 旅店。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旅店。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487.81 453.47
审计)

2019.12.31 481.65 434.85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实际控制人为艾月平。

情况 艾月平的背景情况参见“(一)、6、淮安市和诚如家宾馆”。

对外投资情况 无

9、清江浦区渔半湾小吃部

企业名称 清江浦区渔半湾小吃部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0811MA1X56TU20

经营者 艾月平

住所 淮安市淮海北路 62 号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5 日

食品经营。(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按许
经营范围 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食品经营。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1.24 -12.00
审计)

2019.12.31 0.73 -14.02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实际控制人为艾月平。

情况 艾月平的背景情况参见“(一)、6、淮安市和诚如家宾馆”。

对外投资情况 无

10、淮安市国缘凯悦餐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淮安市国缘凯悦餐饮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007635783534

法定代表人 王静

住所 淮安市淮海北路 106 号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经营范围 大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


品);洗浴服务(公共浴室)、住宿服务(宾馆);卷烟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旅店。

王静、叶春霞分别持有 16%股权;董华宾、林进法、何振洪、艾
股权结构 月平分别持有 12%股权;潘伟新持有 11%股权;张小玲持有 9%股
权。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736.54 -1,243.41
审计)

2019.12.31 721.49 -1,187.56

淮安市国缘凯悦餐饮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静。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王静,女,1977 年 2 月出生,2014 年 3 月个人创办淮安市和信快
情况 捷酒店,2015 年 9 月至今任淮安市国缘凯悦餐饮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

对外投资情况 无

11、江苏三九玫瑰鞋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江苏三九玫瑰鞋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579547389E

法定代表人 陈发荣

住所 丹阳市陵口镇吴介村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皮鞋及附件生产,塑料加工,服饰、鞋帽、床上用品、电子设备
经营范围 销售,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
属加工机械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系拟从事消防设备制造,目
前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股权结构 陈发荣持有 60%股权,茅秀芳持有 40%股权。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1,000.00 1,000.00
审计)

2019.12.31 1,000.00 1,000.00

实际控制人为陈发荣。

陈发荣,男,1970 年 5 月出生,1995 年至 2000 年任丹阳市蜻蜓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鞋业有限公司制鞋工人;2000 年创办丹阳市陵口镇荣辉皮鞋厂;
情况 2011 年成立江苏三九玫瑰鞋业有限公司,现任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18 年成立名利扬鞋业江苏有限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对外投资情况 无

12、名利扬鞋业江苏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名利扬鞋业江苏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MA1XCFRQXR

法定代表人 陈发荣

住所 丹阳市陵口镇吴介村

成立日期 2018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 皮鞋设计、研发、生产、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未实际开展业务。

股权结构 陈发荣持有 100%股权。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0.00 0.00
审计)

2019.12.31 0.00 0.00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实际控制人为陈发荣。

情况 陈发荣的背景情况参见“(一)、11、江苏三九玫瑰鞋业有限公
司”。

对外投资情况 无

13、丹阳市鼎力电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丹阳市鼎力电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MA1TC6BX7J

法定代表人 赵旭定

住所 丹阳市陵口镇吴介村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经营范围 电热设备研发、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电热设备研发、制造。

股权结构 赵旭定、陈发荣分别持有 35%股权;蔡和龙持有 30%股权。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125.84 80.13
审计)

2019.12.31 126.52 82.23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实际控制人为赵旭定。

情况 赵旭定:男,1975 年 12 月出生,2012 年成立江都区苏中商贸城
祥旭制鞋设备经营部,2017 年投资成立丹阳市鼎力电热设备科技


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对外投资情况 无

14、丹阳市陵口镇荣辉皮鞋厂

企业名称 丹阳市陵口镇荣辉皮鞋厂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1181MA1NU4J56N

经营者 茅秀芳

住所 丹阳市陵口镇吴介村

成立日期 2000 年 1 月 1 日

经营范围 皮鞋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皮鞋的生产销售。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890.03 536.14
审计)

2019.12.31 864.17 524.68

实际控制人为茅秀芳。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茅秀芳,女,1971 年 10 月出生,1995 年至 2000 年任丹阳市蜻蜓
情况 鞋业制鞋工人,2000 年与陈发荣共同创办丹阳市陵口镇荣辉皮鞋
厂,现任厂长;2011 年成立江苏三九玫瑰鞋业有限公司,任监事;
2018 年成立名利扬鞋业江苏有限公司,任监事。

对外投资情况 无

15、溧阳米诺平面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溧阳米诺平面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09145623XC

法定代表人 孙彬

住所 溧阳市溧城镇南大街广场 49-51

成立日期 2014 年 1 月 7 日

注册资本 20 万元

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企业品牌策划,摄影服务,会
经营范围 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图文设计、制作。

股权结构 孙彬持有 100%股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审计) 2020.6.30 48.21 48.21

2019.12.31 46.27 45.63

实际控制人为孙彬。

孙彬,男,1975 年 4 月出生。1992 年—1996 年就读于苏州工艺美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术学校;1999 年成立苏州市瑞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8 年公司
情况 注销),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成立溧阳米诺平面设计有
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成立溧阳市戴埠山那边民
宿客栈,目前尚未营业。

对外投资情况 无

16、溧阳市戴埠山那边民宿客栈

企业名称 溧阳市戴埠山那边民宿客栈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0481MA1X6AXA0M

经营者 孙彬

住所 溧阳市戴埠镇李家园村委李家园 102 号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12 日

经营范围 住宿服务,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0.00 0.00
审计)

2019.12.31 0.00 0.00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实际控制人为孙彬。

情况 孙彬的背景情况参见“(一)、15、溧阳米诺平面设计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 无

17、泗洪县王林水产养殖场

企业名称 泗洪县王林水产养殖场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1324MA1NY88T5D

经营者 王林

住所 泗洪县天岗湖乡沈行村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9 日

经营范围 养殖、销售:鲜活水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未实际开展经营。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审计) 2020.6.30 0.00 0.00

2019.12.31 0.00 0.00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实际控制人为王林。

情况 王林,女,1969 年 2 月 26 日出生,自毕业后一直务农。

对外投资情况 无

18、丹阳市嘉恒喷涂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丹阳市嘉恒喷涂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79909924XM

法定代表人 谈荣根

住所 丹阳市埤城镇胡桥农具厂内

成立日期 200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51 万元

经营范围 五金器件喷涂加工。五金塑料制品、包装材料、机械产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五金器件喷涂加工。

股权结构 谈荣根持有 60.78%股权,徐建国、汤继鹏分别持有 19.61%股权。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114.70 110.73
审计)

2019.12.31 138.92 50.20

实际控制人为谈荣根。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谈荣根,男,出生于 1963 年 4 月 19 日,1980 年至 2007 年务农,
情况 2007 年 3 月至今任丹阳市嘉恒喷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0 年 2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 日期间经工商登记为江苏创力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未实际履行职务。

对外投资情况 无

19、丹阳市维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丹阳市维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MA1MBKKA26

法定代表人 谈荣根

住所 丹阳市开发区六经路东侧齐梁路 28 号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经营范围 园林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建筑装饰


工程、路政照明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花卉、苗木、盆景种
植,园林设计,绿化养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业务、主要产品 未实际开展经营。

股权结构 谈荣根持有 80%股权,周春强持有 20%股权。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基本财务状况(未经 2020.6.30 0.00 0.00
审计)

2019.12.31 0.00 0.00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实际控制人为谈荣根。

情况 谈荣根的背景情况参见“(一)、18、丹阳市嘉恒喷涂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 无

(二)发行人与前述企业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上述企业出具的确认函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除丹阳日升、丹阳嘉恒外,其余上述企业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性及定价公允性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中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显失公允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丹阳日升及丹阳嘉恒不存在代发行人分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四)前述企业不存在代发行人分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上述企业出具的确认函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的核查,前述不存在代发行人分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五)根据上述企业出具的确认函,其提供的工商资料并经保荐机构和发
行人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网站对上述企业经营范围的检索查询,上述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相同、相似业务,不存在上下游业务,不会对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9 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

姓 名 现担任公司职务 薪酬(万元)

李国平 董事长兼总经理 59.07

李铮 董事 30.03

芮文贤 董事兼财务总监 24.53

王刚 独立董事 6.00

孔宪根 独立董事 4.00

朱新荣(已离职) 独立董事 -

王锁华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20.67

吴军华 监事 20.67

杭和红 监事 20.67

李国方 副总经理 55.00

马东良 副总经理 58.21

刘亮 董事会秘书 28.60

张亚平 总工程师 39.08

袁永康 技术部副部长 12.71

注: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 6 万元。朱新荣自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
担任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其已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因个人原因离职。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聘孔宪根为独立董事。朱新荣因个人原因离职未领薪。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本公司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其他
职务 关联关系

董事长兼 丹阳日升 执行董事 发行人股东

李国平 总经理

丹阳合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股东


姓名 本公司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其他
职务 关联关系

江苏创力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子公司

江苏华力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子公司

鹤山协力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子公司

重庆华创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子公司

同臻科技 董事长 丹阳日升控制的其他企业

重庆华创 经理助理 发行人子公司

李铮 董事

同臻科技 董事 丹阳日升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工国际有 首席财务官 无其他关联关系

限公司

王刚 独立董事 江苏天工科

技股份有限 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孔宪根 独立董事 江苏江成律 律师 无其他关联关系

师事务所

李国方 副总经理 鹤山协力 监事 发行人子公司

马东良 副总经理 重庆华创 监事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会秘 江苏天工科

刘亮 书 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注:兼职情况不包含其兼任的社会职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平与公司董事李铮系父子关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平与副总经理李国方系兄弟关系。

除上述亲属关系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一)重要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重要承诺
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协议和保密协议,与独立董事签订了聘任协议。除前述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其他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允许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变动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前,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同力有限执行董事为李国平。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李国平、李铮、芮文贤、王刚、朱新荣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朱新荣和王刚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朱新荣的辞职报告,朱新荣因
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孔宪根为公
司独立董事。

(二)报告期内监事变动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前,公司未设立监事会,同力有限监事为李腊琴。

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经职工代表提名,会议选
举王锁华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
股东李国平提名,选举吴军华、杭和红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三)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前,同力有限经理为李国平。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聘任李国平
为公司总经理,芮文贤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国方、马东良为公司副总经理。

2020 年 8 月 7 日,芮文贤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职务。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刘亮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九节 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范各机构运作的制度,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了公司高效、合法、透明的经营架构。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外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规则、制度,独立规范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管理层亦能够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行使职权,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行为。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各委员会的权责和议事规则。此外,本公司还聘任了两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照规章制度切实的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

自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了 8 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了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公
司董事担任,以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4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李铮、王刚、孔宪根 3 位董事组成,其中王刚、孔宪根为独立董事,王刚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李国平、王刚、孔宪根 3 位董事组成,其中王刚、孔宪根为独立董事,并由孔宪根担任召集人。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李国平、王刚、孔宪根 3 位董事组成,其中王刚、孔宪根为独立董事,并由王刚担任召集人。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李国平、芮文贤、孔宪根 3 位董事组成,其中孔宪根为独立董事,并由李国平担任召集人。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项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各委员会职
权范围内的事项,各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良好。

2、董事会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立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日。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其中 2 名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 1 名
成员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2、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立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日。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以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公司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人数占
公司 5 名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一,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2 名独立董事出
席了召开的董事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及薪酬关联交易、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拟定及重大经营的决策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认真履行其职责,负责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一)违法违规情况及整改措施、整改效果

1、同力机械

因同力有限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2017 年 6 月 6 日,丹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同力有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丹住建罚字(2017)第 077-A17 号),责令同力有限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处以 110,000 元的处罚。
发行人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相关厂房已补办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
书》。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出具《证明》,认定该违法
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2、江苏华力

(1)因江苏华力于开发区嘉荟新城社区通港路北侧存在占地建设情况,2016年 11 月 28 日,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江苏华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丹国土资罚定第 10043 号),责令江苏华力退还占用土地并处以 69,349.60 元的
处罚。发行人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并按要求予以整改。2019 年 4 月 18 日,丹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丹阳市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丹阳市国土资源局,组建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确认江苏华力已按期缴纳了罚款且已按规定取得了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江苏华力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因 2017 年江苏华力二车间不锈钢油磨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机

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2018 年 4 月 18 日,丹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丹)安监罚(2018)大队 010 号),对江苏华力处以230,000 元罚款。江苏华力严格落实主管部门各项整改要求,并已足额缴纳上述
罚款。根据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
三条规定,该事故为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事故。2019 年 4 月 23 日,丹阳市应
急管理局(原丹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上述事故发生后,江苏华力认真自我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事故的教训,全面梳理查找隐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符合监管要求。该等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
重大行政处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日,该公司不存在其他安全生
产责任事故,未受到其他过行政处罚,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江苏创力

因江苏创力未按规定参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年度审验,2017 年 3月 9 日,丹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作出“丹交运罚字(2017)000121 号”行政处罚,对江苏创力处以 1,000 元处罚。江苏创力已足额缴纳罚款并予以整改,2019年 4 月 17 日,丹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出具《证明》,确认江苏创力以按期缴纳罚款,并已整改完毕。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4、重庆华创

(1)因重庆华创房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2016 年 9 月 19 日,重
庆市合川区公安消防支队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公(消)行罚决字(2016)0100 号),责令重庆华创停止使用并处以 50,000 元的处罚。重庆华创已足额缴
纳罚款,相关房产已补办消防验收手续。2019 年 4 月 17 日,重庆市合川区公安
消防支队出具《证明》,认定重庆华创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积极整改完毕,且公司已完成相关房产的消防验收,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因重庆华创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2016 年 11 月 15 日,重庆市合
川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川)质监罚字(2016)80号),责令重庆华创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并处以 30,000 元的处罚。重庆华创已足额缴纳罚款,并补办了相关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及使用登记。2019
年 4 月 18 日,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合并重庆市合川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重庆华创及时履行了行政处罚义务,积极整改,现已整改到位,该行
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日,重庆华创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重大行政处罚情形。

(二)内控措施是否健全有效,能否保证生产经营合规性

发行人作为制造企业,高度重视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及合规性,确保发行人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具体的约束机制和监督安排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制定并执行公司相关制度体系

发行人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手册》、《采购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研究与开发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生产经营相关的规章制度,涉及生产经营、管理、人事、财务管理、内审等整个生产经营全过程。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制度的健全及有效执行,使得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改进及完善,保证了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合规、稳定、良性进行,对发行人起到了有效的约束、监督作用。

2、搭建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了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全业务流程、各部门岗位和主要风险点,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及考核机制,切实保证管理有制度、部门有规章、操作有流程、岗位有职责、过程有监控、风险有监测、工作有考核的内控制度体系,保障发行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合法合规、正常有序的框架下运行。

3、取得各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函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等主管部门的合规证明,报告期内,除本招股意向书中已披露的行政处罚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综上,发行人就上述行政处罚已缴纳罚款,并进行了有效整改;发行人的内控措施健全有效,能够保证生产经营合规性。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受到
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017 年 6 月 6 日,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同力有限出具编号为丹住建
罚字[2017]第 077-A17 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同力有限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同力有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国平处以 5,500 元整的处罚。李国平已足额缴纳罚款,同力有限相关厂房已补办相关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李国平处以同力有限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的罚款属于上述罚款标准的下限。

2019 年 7 月 18 日,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上述案件
已结案,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除上述处罚外,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综上,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并经相关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二)对外担保的情形

《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核意见

天衡会计师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1613 号”《关
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 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 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209.31 9,338.75 4,709.62 9,389.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0.00 4,094.16 - -

应收票据 1,334.98 496.84 1,376.19 1,101.13

应收账款 43,156.17 32,092.90 30,643.80 26,833.45

预付款项 6,029.65 4,831.18 3,843.15 2,954.34

其他应收款 199.57 198.08 211.91 570.71

存货 18,121.51 17,990.35 16,940.81 19,066.67

其他流动资产 - 396.14 3,478.26 4,588.66

流动资产合计 77,301.20 69,438.40 61,203.74 64,504.8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22,342.61 20,935.57 21,328.25 21,442.61

在建工程 713.37 1,275.38 647.07 449.36

投资性房地产 546.30 559.92 - -

无形资产 8,933.66 8,185.74 6,154.00 6,000.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7.94 1,018.33 986.14 924.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2.41 215.92 221.75 643.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216.29 32,190.86 29,337.21 29,461.26

资产总计 111,517.49 101,629.27 90,540.95 93,966.15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083.67 19,871.10 21,000.00 17,000.00

应付账款 20,959.94 16,489.86 15,015.13 17,719.11

应付票据 210.43 - - -

预收款项 - 42.83 35.75 907.15

合同负债 43.25 - - -

应付职工薪酬 1,460.70 1,851.42 1,711.22 1,270.65

应交税费 1,535.68 793.65 1,119.61 1,939.56

其他应付款 117.07 115.47 747.43 20,494.64

其他流动负债 1,647.30 1,530.48 1,364.43 1,197.28

流动负债合计 45,058.03 40,694.81 40,993.57 60,528.41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326.21 353.33 407.56 461.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6.21 353.33 407.56 461.80

负债合计 45,384.24 41,048.14 41,401.13 60,990.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600.00 12,600.00 12,600.00 10,011.43

资本公积 20,143.44 20,143.44 20,143.44 2,902.41

盈余公积 696.25 696.25 374.01 690.39

未分配利润 32,693.56 27,141.44 16,022.36 19,371.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6,133.25 60,581.13 49,139.82 32,975.95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133.25 60,581.13 49,139.82 32,975.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111,517.49 101,629.27 90,540.95 93,966.1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6,315.74 151,183.39 138,925.58 121,540.64

其中:营业收入 76,315.74 151,183.39 138,925.58 121,540.64

二、营业总成本 69,366.57 138,395.71 126,965.82 110,956.34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 62,293.63 122,734.45 112,321.60 95,400.65

税金及附加 393.09 755.22 721.53 998.18

销售费用 1,909.03 4,109.53 3,835.93 3,601.75

管理费用 2,268.97 5,156.51 4,669.82 6,055.68

研发费用 2,150.30 4,486.33 3,904.20 3,441.46

财务费用 351.56 1,153.68 1,512.73 1,458.61

其中:利息费用 353.83 1,168.12 1,525.57 1,470.65

利息收入 7.22 24.88 20.68 19.75

加:其他收益 99.08 295.92 1,771.77 380.8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9.78 70.07 99.64 100.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4.16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585.87 24.54 - -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9.76 -29.56 -218.65 54.94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108.42 20.23 -2.83 -59.16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6,413.98 13,173.05 13,609.69 11,061.87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6.07 156.26 81.46 50.85

减:营业外支出 29.36 29.05 93.95 30.4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420.69 13,300.26 13,597.20 11,082.2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68.56 1,861.16 1,900.33 1,837.4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2.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 - -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91 0.97 0.7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91 0.97 0.7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2,255.40 170,123.46 157,036.29 145,214.71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 182.94 638.32 1,799.41 563.31
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72,438.34 170,761.78 158,835.70 145,778.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4,900.48 136,990.93 129,246.03 100,729.49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6,083.22 11,562.63 9,855.79 9,111.08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55.15 6,921.20 6,891.50 12,531.8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 1,075.81 2,534.61 2,669.93 2,771.36
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74,314.67 158,009.37 148,663.26 125,143.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76.33 12,752.41 10,172.44 20,634.28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73.94 72.67 99.64 100.96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58.89 35.97 9.77 69.33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 61,324.00 76,505.00 81,852.00 78,468.00
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61,456.82 76,613.64 81,961.41 78,638.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295.10 4,529.43 2,246.52 3,190.03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 57,484.00 77,295.00 81,510.00 81,610.00
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现金流出小计 59,779.10 81,824.43 83,756.52 84,800.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677.73 -5,210.79 -1,795.11 -6,161.74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467.00 9,826.4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064.00 27,217.98 27,000.00 22,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 - - - -
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9,064.00 27,217.98 31,467.00 31,826.4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838.00 28,379.98 23,000.00 1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367.26 1,750.49 20,858.78 2,126.34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 - - 665.88 23,453.21
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0,205.26 30,130.47 44,524.65 39,579.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141.26 -2,912.49 -13,057.65 -7,753.08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1,339.86 4,629.13 -4,680.32 6,719.46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9,338.75 4,709.62 9,389.93 2,670.47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7,998.89 9,338.75 4,709.62 9,389.93
等价物余额

(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48.57 1,750.44 911.99 3,892.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91.22 - -

应收票据 468.98 410.84 750.45 499.84

应收账款 14,271.72 11,756.88 14,861.58 17,822.49

预付款项 1,118.99 1,082.06 311.60 816.67

其他应收款 10,616.31 10,487.05 14,608.56 7,622.04

存货 4,827.00 4,556.52 4,900.72 4,157.72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流动资产 - 348.44 2,200.00 132.00

流动资产合计 33,751.58 31,683.47 38,544.90 34,943.1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4,977.77 14,977.77 14,977.77 14,977.77

固定资产 5,108.76 4,744.42 4,148.67 4,420.07

在建工程 498.34 119.88 511.75 94.81

无形资产 3,148.59 3,051.49 650.87 694.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1.58 608.62 661.19 639.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08 81.76 167.61 164.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13.11 23,583.93 21,117.85 20,991.12

资产总计 58,264.69 55,267.40 59,662.75 55,934.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432.24 10,013.10 12,000.00 8,000.00

应付账款 6,846.59 3,814.21 4,986.81 6,567.39

预收款项 - - 5.39 -

应付职工薪酬 662.44 911.22 841.86 608.50

应交税费 328.98 152.89 583.57 718.90

其他应付款 1,847.78 53.44 4,259.32 11,756.61

其他流动负债 645.44 616.17 502.25 593.40

流动负债合计 16,763.46 15,561.04 23,179.20 28,244.80

负债合计 16,763.46 15,561.04 23,179.20 28,244.8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600.00 12,600.00 12,600.00 10,011.43

资本公积 20,143.44 20,143.44 20,143.44 7,591.46

盈余公积 696.25 696.25 374.01 690.39

未分配利润 8,061.54 6,266.67 3,366.09 9,396.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501.23 39,706.36 36,483.55 27,689.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58,264.69 55,267.40 59,662.75 55,934.27
总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0,678.80 43,029.66 41,077.84 33,483.07

减:营业成本 15,614.37 32,916.10 31,089.48 24,876.14

税金及附加 115.52 262.38 263.44 431.17

销售费用 775.55 1,805.83 1,528.81 1,632.48

管理费用 1,043.89 2,653.28 2,138.43 4,023.58

研发费用 823.71 1,963.67 1,664.33 1,373.73

财务费用 178.31 465.79 602.31 871.23

其中:利息费用 178.23 468.54 643.11 875.10

利息收入 1.59 24.88 43.72 6.19

加:其他收益 12.68 92.05 1,333.18 248.7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07 20.37 21.40 22.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1.22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139.33 489.65 - -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9.76 -26.52 -238.60 562.05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1.61 -2.51 -5.64
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2,015.11 3,540.99 4,904.51 1,102.55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74 56.42 32.96 22.93

减:营业外支出 10.45 12.54 11.42 15.7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015.40 3,584.87 4,926.05 1,109.7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20.52 362.52 598.98 100.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794.87 3,222.35 4,327.08 1,009.65
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1,794.87 3,222.35 4,327.08 1,009.65
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 -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94.87 3,222.35 4,327.08 1,009.65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701.04 51,827.05 50,649.64 46,491.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60.02 4,675.23 2,532.05 4,980.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461.06 56,502.28 53,181.68 51,472.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677.88 37,234.91 36,743.55 29,479.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01.45 5,586.89 4,857.25 4,414.51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5.76 2,861.32 2,695.03 4,827.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3.96 5,067.27 9,773.11 1,150.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39.05 50,750.39 54,068.94 39,872.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2.01 5,751.89 -887.25 11,599.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29 20.91 21.40 22.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62 173.52 431.17 5.87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320.00 20,860.00 15,632.00 14,3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50.91 21,054.44 16,084.57 14,368.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685.69 3,128.81 1,031.83 1,271.34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10,288.7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30.00 19,950.00 17,700.00 13,972.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715.69 23,078.81 18,731.83 25,532.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5.22 -2,024.37 -2,647.26 -11,163.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467.00 9,826.4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425.00 10,000.00 12,000.00 1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25.00 10,000.00 16,467.00 19,826.4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00.00 12,000.00 8,000.00 8,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84.09 889.07 7,912.88 553.2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8,017.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84.09 12,889.07 15,912.88 16,571.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9.09 -2,889.07 554.12 3,255.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8.13 838.45 -2,980.39 3,691.75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50.44 911.99 3,892.38 200.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48.57 1,750.44 911.99 3,892.38

二、审计意见

天衡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
产负债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的利润表和合并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0)02605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 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 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 29 所述,同力机械 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76,315.74 万元、151,183.39 万元、138,925.58
万元、121,540.64 万元,主要产品为电梯配件、金属材料等。由于销售收入是同 力机械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 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公司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 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
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鹤山市协力机械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合并日 变化原因

江苏华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00% 2017 年 7 月 20 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100% 2017 年 7 月 12 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鹤山市协力机械有限公司 100% 2017 年 9 月 14 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100% 2017 年 7 月 25 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发行人运行不足三年的,设立前财务报表编制的会计主体及确定方法
公司系由同力有限以截至201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改制设立后运行不足三年,改制设立前财务报表编制的会计主体是同力有限,确定方法是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
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三)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 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
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 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

(六)金融工具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1)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只有在改变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2)金融负债划分为以下两类: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C、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并在满足条件时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该被指定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属于以下情况: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A、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B、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类中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A、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
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C、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 A 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3、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允价值通常为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价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依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确定的,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一项利得或损失。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其他方式确定的,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该因素应当仅限于市场参与者对该金融工具定价时将予考虑的因素,包括时间等。

4、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除金融资产外,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本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依据准则规定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该项会计处理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情况下,则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本准则所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是指企业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则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在该部分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A、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B、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②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金融工具(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及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2)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4)除本条③计提金融工具损失准备的情形以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A、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B、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
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进行相关评估时,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为确保自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即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在一些情况下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下述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8 年度、2017 年度

(1)金融资产

①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②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确认。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及应收款项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成本法计量。

④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⑤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2)金融负债

①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④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七)应收款项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下列应收款项会计政策: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公司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除应收票据以外的应收款项采用下列会计政策: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
理由 独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账龄分析法组合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损失准备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损失准备率
(%) (%)

一年以内 5 5

一至二年 10 10

二至三年 50 50

三年以上 100 100

2、下述应收款项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8 年度、2017 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余额 5%以上(含)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提方法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根据其账龄按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比例计提坏账准
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5 5

一至二年 10 10

二至三年 50 50

三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
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八)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
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九)存货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

(2)原材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金属材料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电梯部件产成品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七)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十二)合同成本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
值。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1)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①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总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②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2)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
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1)对于房屋建筑物,参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折旧。

(2)对于土地使用权,参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摊销。

(十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10 5.00 9.50

运输设备 4-5 5.00 19.00-23.75

办公及电子设备 3-5 5.00 19.00-31.67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固定资产 预计使用寿命(年)

类别 发行人 华菱精工 沪宁股份 世嘉科技 展鹏科技 广日股份 赛福天

房屋建筑物 20 20 18.67—20 20—30 40 20—30 15、35

机器设备 10 5—10 4—10 10 10 10—15 5、10、15

运输设备 4—5 5 4—5 5—8 5 5—12 5、10

办公及其 3—5 5 3—10 5 6 5—10 3、5
他设备

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固定资产残值率如下:

固定资产 预计净残值率(%)

类别 发行人 华菱精工 沪宁股份 世嘉科技 展鹏科技 广日股份 赛福天

房屋建筑物 5 5 5 5 5 2—10 5

机器设备 5 5 5 5 5 2—10 5

运输设备 5 5 5 5 5 2—10 5

办公及其 5 5 5 5 5 2—10 5

他设备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从上表可知,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略有差异, 但均在合理范围内。鉴于同一类别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用途、利用率、质量等 因素的不同,各企业之间存在些许差异属于正常情况,但都符合行业惯例、经营 实际,均具备合理性。此外,除广日股份外,发行人残值率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 司完全相同,与广日股份略有差异,残值率的选择符合行业惯例,具备合理性。
(十六)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 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十七)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 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十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1)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别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出让期限

软件 5 年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2)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
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二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
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三)预计负债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二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二十五)收入

1、主要产品的交货时点、运费承担、验收程序、质量缺陷赔偿责任、产品三包责任(如有)、退货政策、款项结算条款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梯配件、金属材料等,销售模式均为直销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的交货时点为客户指定的地点交付并验收,运费一般由发行人承担,客户自提产品情况下运费由客户承担。客户收到公司交付的产品后,客户对包装、外观、数量等进行检验,办理验收手续。

公司保证所供产品严格符合客户的技术、质量要求等,公司产品质量造成客户损失的,公司承担相应责任。针对不同的客户,产品合同约定了相应的质保期,主要为 2-5 年。

若客户检验产品出现规格型号或质量缺陷等问题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维修、退换货等方式解决。

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经营情况、经营规模、采购规模、信用状况、合作时间长短、付款条件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约定的信用政策为 15 天到 90 天不等。

2、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下列收入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
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为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无需承担后续安装调试等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具体确认方法为:销售的具体确认时点为根据约定的交货方式已将货物交付,客户验收并签收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3、下述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1)销售商品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具体确认方法为:销售的具体确认时点为根据约定的交货方式已将货物交付,客户验收并签收确认,并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①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在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4、质量保证条款对收入确认影响

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质量保证义务,发行人在转让商品的同时附有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该义务仅仅是为了保证所销售的产品符合既定标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同时合同中也未明确约定发行人需承担额外的服务义务。按照准则的规定,对于不能作为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属于保证型质保,不需要单独确认收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发行人已充分预计了可能发生的质量保证损失,以用于支付电梯部件产品售后质保环节发生的费用。发行人及下属电梯部件公司计提质保费,按照当年营业收入的 1%计提,余额达到上年营业收入的 1.5%时则不再提取。

5、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公
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公司业务
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未受新准则实施的影响。


(二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分配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二十七)所得税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
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二十八)租赁

1、经营租赁

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租入资产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出资产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成本核算的具体原则

公司主要分为电梯部件、电梯金属材料两大业务板块。

1、电梯部件业务

发行人采用直接归集和间接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生产部门
根据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确定材料领用数据。财务部根据材料领用数据,将直接材料领用成本与生产订单进行匹配。直接材料出库的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计入“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科目。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根据工时系数分摊。月末在制品只包括材料成本。成品完工入库时,将完工产品成本结转到库存商品。库存商品销售出库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

2、电梯金属材料业务

发行人采用直接归集和间接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确定材料领用数据。财务部根据材料领用数据,将直接材料领用成本与产品品种进行匹配。直接材料出库的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计入“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科目。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根据重量系数进行分摊,月末在制品只包括材料成本。成品完工入库时,将完工产品成本结转到库存商品。库存商品销售出库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

综上,发行人成本核算流程、归集方法及产品成本结转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 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和财会[2019]1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

前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 201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单位: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2018.12.31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9.1.1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00.00 2.60 3,302.60

其他流动资产-银行理财 3,300.00 -3,300.00 - -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0.39 0.39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 - - 2.21 2.21

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 2018.12.31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9.1.1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00.00 0.54 2,200.54

其他流动资产-银行理财 2,200.00 -2,200.00 - -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0.08 0.08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 - - 0.46 0.46

②根据财会〔2017〕22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通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进行了修订,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 5 步法模型,并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单位: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重分类 2020 年 1 月 1 日

负债:

合同负债 - 42.83 42.83

预收账款 43.25 -42.83 -

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已在本小节各相关项目中列示。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五、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一)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法定税率 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 15%、25% 按应纳税所得额

17%、16%、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增值税(注 1) 13%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注 2) 7%、5%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5%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注 1:公司销售商品的增值税率,2018 年 5 月前公司销售商品的增值税率为 17%,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国内销售增值税按 16%计缴,2019 年 4 月 1 日起国内销售增值税按
13%计缴。

注 2:公司及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重庆市华创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7%计缴;鹤山市协力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 5%计缴。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2013 年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为:GR201332000439)。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
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32003682)。2019 年 12月 5 日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2006118),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公司减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2014 年度江苏创力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 GR201432001089)。江苏创力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通过江苏省科
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32001163),有效期三
年;2020 年 12 月 2 日江苏创力被列入《江苏省 2020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
企业名单》,江苏创力已被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江苏创力减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鹤山协力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为:GR201744002315),有效期三年; 2020 年 12 月 1 日鹤山协力被列入
《广东省 2020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鹤山协力已被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报告期内,鹤山协力减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六、最近一年内的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无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公司相应项目 20%(含 20%)的情况。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本公司编制了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天衡会计师出具“天衡专字(2020)0161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5.00 15.34 -5.10 -59.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99.08 295.92 1,771.77 380.8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 - - 4,763.21
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69.78 74.23 99.64 100.96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份支付 - - - -2,244.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23.29 132.10 -10.22 20.69
外收入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7.14 517.59 1,856.10 2,962.14

减:所得税费用影响数 7.97 99.13 303.08 -253.82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 - -

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 59.17 418.46 1,553.02 3,215.96
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2017 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八、最近一期末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38,068.95 万元,固定资
产原值、折旧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净 折旧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残值率 年限 (%)

房屋建筑物 5% 20 年 16,217.87 4,852.79 11,365.08 70.08

机器设备 5% 10 年 19,989.12 9,403.24 10,585.88 52.96

运输设备 5% 4-5 年 618.35 432.5 185.85 30.06

办公及其他设备 5% 3-5 年 1,243.62 1,037.81 205.81 16.55

合计 - - 38,068.95 15,726.34 22,342.61 58.69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
九、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期末不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无需计提减值准备,且无抵押、担保情况。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取得方式 摊销年限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购入 出让期限 9,639.34 958.09 8,681.25


项目 取得方式 摊销年限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软件 购入 5 年 547.75 295.34 252.41

合计 10,187.09 1,253.43 8,933.66

无形资产明细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之“(二)主要无形资产”。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9,083.67 万元,占流动负债
总额 42.35%;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借款及利息逾期的情况。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明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之“(1)短期借款”。

(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20,959.94 万元,占流动负债
总额 46.52%,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主要系尚未结算的材料采购款。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明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之“(2)应付账款”。

(三)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 1,460.70 万元,占流动负债
总额 3.24%,主要为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职工奖金及福利基金。截至 2020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之“(3)应付职工薪酬”。

(四)应交税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应交税费余额为 1,535.68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

3.41%,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交税
费明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之“(4)应交税费”。
(五)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117.07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
0.26%,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之“(5)其他应付款”。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600.00 12,600.00 12,600.00 10,011.43

资本公积 20,143.44 20,143.44 20,143.44 2,902.41

盈余公积 696.25 696.25 374.01 690.39

未分配利润 32,693.56 27,141.44 16,022.36 19,371.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6,133.25 60,581.13 49,139.82 32,975.95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133.25 60,581.13 49,139.82 32,975.95

(一)股本(实收资本)

公司成立以来股本增减变动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资本公积

公司报告期内的各期资本公积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本公积 20,143.44 20,143.44 20,143.44 2,902.41

1、2017 年资本公积

2017 年度资本公积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17 年 6 月至 8 月,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江苏创力、江苏华
力、鹤山协力和重庆华创股权,冲减资本公积 8,931 万元。

(2)2017 年丹阳合力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 2.6 元/股,出资额人民币
1,069.72 万元,超过实收资本 658.2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外,丹阳合力的入股价格低于吸收新股东入股的价格形成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 2,244.12 万元。
2、2018 年资本公积

(1)公司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以经审计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 28,276.44 万元按 1:0.42438 的比例折合
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除股本以外的净资产余额 16,276.4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2018 年 12 月,吸收宜安投资、孟林华、曦华投资三个新股东入股,
实际收到投资款 4,467 万元,除新增股本以外的出资额 3,86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公司 2018 年 8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减少资本公积 2,902.41
万元。

(三)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均为法定盈余公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法定盈余公积 696.25 696.25 374.01 690.39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税后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四)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 27,141.44 16,022.36 19,371.73 23,820.95
配利润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年

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 2.21 - -
(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 27,141.44 16,024.57 19,371.73 23,820.9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所有者的净利润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22.23 374.01 100.96

对股东的分配 - - - 12,235.39

同一控制下合并转出 - - - 1,357.71

净资产折股 - - 14,672.2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32,693.56 27,141.44 16,022.36 19,371.73

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鹤山协力、重庆华创在合并前对原股东分配利润共计
12,235.39 万元;同一控制下时合并转出 1,357.71 万元;公司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未分配利润 14,672.22 万元。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6.33 12,752.41 10,172.44 20,63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7.73 -5,210.79 -1,795.11 -6,161.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1.26 -2,912.49 -13,057.65 -7,753.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39.86 4,629.13 -4,680.32 6,719.4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98.89 9,338.75 4,709.62 9,389.93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中,除“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其余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财务指标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72 1.71 1.49 1.07

速动比率(倍) 1.31 1.26 1.08 0.7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77 28.16 38.85 50.5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 0.38 0.23 0.26 0.49
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5.25 4.81 3.90 2.62
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20年 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年化 3.85 4.58 4.59 4.16


存货周转率(次/年) 年化 6.89 7.02 6.24 4.5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189.51 17,190.96 17,610.38 14,917.49

利息保障倍数(倍) 23.15 14.72 11.54 1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 5,492.95 11,020.64 10,143.86 6,028.88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15 1.01 0.81 1.64
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1 0.37 -0.37 0.53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当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期末普通股股数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企业所得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产化利息支出);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资本化利息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12、公司在 2017 年尚为有限责任公司,在计算该等指标时,保证可比计算口径,公司2017 年股本数量采用股改后股数 12,000 万股。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年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 1-6 月 8.76 0.44 0.4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2019 年度 20.85 0.91 0.91
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30.13 0.97 0.97

2017 年度 29.84 0.77 0.77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年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2020 年 1-6 月 8.76 0.44 0.44
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 1-6 月 8.67 0.44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9 年度 20.09 0.87 0.8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26.13 0.85 0.85

2017 年度 19.46 0.50 0.5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说明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4、公司在 2017 年尚为有限责任公司,在计算该等指标时,为保证可比计算口径,公司2017 年股本数采用股改后股数 12,000 万股。
十四、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情况。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2018 年 8 月 1 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按照资产基础法对同力有限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天兴苏评报字(2018)第 0061 号《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同力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 28,233.43 万元,评
估增值 14,889.07 万元,增值率 52.74%。2019 年 5 月 5 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
估的专项说明》,鉴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改制净资产进行了调整,北京天健兴业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同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
估结果进行调整,经调整,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同力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
28,276.44 万元,评估值为 43,165.52 万元,调整后增值率为 52.66%。
十七、设立时及以后的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设立时及以后的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结合经营情况和行业状况对公

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趋势进行了讨论

和分析。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请投资者注意,本章内容含有部分前瞻性描述,
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能与本公司的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
投资者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和本招股意向书揭示的其他财务

及非财务信息一并阅读。同时,非经特别说明,本章财务数据均指合并财务报表

数据。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77,301.20 69.32 69,438.40 68.33 61,203.74 67.60 64,504.89 68.65

非流动资产 34,216.29 30.68 32,190.86 31.67 29,337.21 32.40 29,461.26 31.35

资产总额 111,517.49 100.00 101,629.27 100.00 90,540.95 100.00 93,966.1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209.31 10.62 9,338.75 13.45 4,709.62 7.69 9,389.93 14.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0.00 0.32 4,094.16 5.90 - - - -

应收票据 1,334.98 1.73 496.84 0.72 1,376.19 2.25 1,101.13 1.71

应收账款 43,156.17 55.83 32,092.90 46.22 30,643.80 50.07 26,833.45 41.60

预付款项 6,029.65 7.80 4,831.18 6.96 3,843.15 6.28 2,954.34 4.58

其他应收款 199.57 0.26 198.08 0.29 211.91 0.35 570.71 0.88

存货 18,121.51 23.44 17,990.35 25.91 16,940.81 27.68 19,066.67 29.56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流动资产 - - 396.14 0.57 3,478.26 5.68 4,588.66 7.11

合计 77,301.20 100.00 69,438.40 100.00 61,203.74 100.00 64,504.89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流动资产结构良好。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 2.24 0.03 6.13 0.07 7.05 0.15 6.43 0.07

银行存款 7,996.65 97.41 9,332.62 99.93 4,702.57 99.85 9,383.50 99.93

其他货币资金 210.43 2.56 - - - - - -

合计 8,209.31 100.00 9,338.75 100.00 4,709.62 100.00 9,389.9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2020 年公司开始以银行承
兑汇票结算部分生产设备的款项,2020 年 6 月末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
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变化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
现金流量影响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现金流量分析”。

(2)应收票据

①应收票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 1,334.98 100.00 496.84 100.00 1,376.19 100.00 1,101.13 100.00

合计 1,334.98 100.00 496.84 100.00 1,376.19 100.00 1,101.1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为结算货款而收到的汇票。

②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期后兑付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3,234.11 - 436.93

合计 3,234.11 - 436.93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为3,234.11
万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应收票据期后兑付金额为 436.93 万元,不存在
应收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

③票据背书或贴现的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终止确认的已背书且在期末尚未到期的银行承
兑汇票,承兑人以四大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到期无法兑付风险较低,报告期内也没有出现过银行拒绝承兑导致公司被追偿的情形。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将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时认定相关资产风险和报酬已实质转移,并对其进行终止确认,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整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5,433.43 33,787.16 32,257.86 28,287.23

减:坏账准备 2,277.25 1,694.26 1,614.06 1,453.7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43,156.18 32,092.90 30,643.80 26,833.45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波动 34.47% 4.74% 14.04% ——

营业收入 76,315.74 151,183.39 138,925.58 121,540.64

营业收入波动 —— 8.82% 14.30%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 年化 29.77% 22.35% 23.22% 23.27%
业收入占比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 55.83% 46.22% 50.07% 41.60%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动资产的比例

报告期内,电梯行业稳定发展,公司业务规模稳步上升,应收账款规模随之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结算模式和信用政策基本稳定,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主要内容为应收客户的电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货款。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与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客户经营特点以及资产结构等因素有关。

受春节假日和新冠疫情的叠加影响,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的销售主要来源于第二季度,第二季度销售形成的大部分款项在 2020 年 6 月末尚处于账期内,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45,355.77 99.83 33,723.11 99.81 32,234.53 99.93 28,214.45 99.74

1-2 年 73.42 0.16 59.81 0.18 23.33 0.07 30.89 0.11

2-3 年 4.24 0.01 4.24 0.01 - - 3.85 0.01

3 年以上 - - - - - - 38.04 0.13

合计 45,433.43 100.00 33,787.16 100.00 32,257.86 100.00 28,287.23 100.00

公司主要客户实力较为雄厚且信誉良好,且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集中于 1 年以内,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③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计提比例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1 年以内 5% 2,267.79 1,686.16 1,611.73 1,410.72

1-2 年 10% 7.34 5.98 2.33 3.09

2-3 年 50% 2.12 2.12 - 1.93


账龄 计提比例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3 年以上 100% - - - 38.04

合计 2,277.25 1,694.26 1,614.06 1,453.7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在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同时,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④报告期各期买断型、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情况

单位:万元

期 间 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

2019 年度 3,475.00 45.74

⑤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主要为行业巨头或知名企业,实力较为雄厚且信誉良好。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较有保障,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2020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排名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比例

1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9,433.60 20.76

2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5,173.19 11.39

3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5,150.52 11.34

4 奥的斯机电电梯(重庆)有限公司 4,082.35 8.99

5 日立电梯(广州)自动扶梯有限公司 3,914.95 8.62

合计 27,754.61 61.0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排名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比例

1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5,975.98 17.69

2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4,294.64 12.71


3 奥的斯机电电梯(重庆)有限公司 3,479.36 10.30

4 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3,088.53 9.14

5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3,082.87 9.12

合计 19,921.37 58.9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排名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比例

1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4,914.95 15.23

2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4,428.14 13.73

3 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3,612.66 11.20

4 奥的斯机电电梯(重庆)有限公司 3,017.43 9.35

5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2,878.25 8.92

合计 18,851.43 58.4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排名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比例

1 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5,067.90 17.92

2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3,603.99 12.74

3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3,376.41 11.93

4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2,231.37 7.89

5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1,775.92 6.28

合计 16,055.58 56.76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材料款 5,959.97 4,798.79 3,719.04 2,825.65

电费 38.15 23.02 54.41 69.96

其他 31.53 9.37 69.70 58.73

合计 6,029.65 4,831.18 3,843.15 2,954.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的采购款、电费等项目,账龄主要
集中在一年以内,各期末预付款项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预付账款余额上升,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电梯材料、扶梯部件生产所需的原料备货,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按账龄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1 年以内(含 1 年) 6,026.90 4,827.37 3,803.41 2,917.56

1-2 年 2.75 3.81 38.38 36.16

2-3 年 - - 0.75 0.62

3 年以上 - - 0.62 -

合计 6,029.65 4,831.18 3,843.15 2,954.34

报告期内各期末,一年以上预付账款分别是 36.77 万元、39.74 万元、3.81
万元和 2.75 万元,各期金额占比较小,主要为日常生产经营采购材料的预付款,不存在坏账风险。2017 年末、2018 年末一年以上预付款余额主要为少量不锈钢材料因规格不符合采购订单要求,款项尚在协商处理,已于 2019 年 2 月结算完毕。

(5)其他应收款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收款余额 236.12 231.76 350.33 651.32

坏账准备 36.55 33.68 138.42 80.61

其他应收款净额 199.57 198.08 211.91 570.71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保证金和押金、代垫款和员工备用金借款等款项。应收关联方款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②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项目 金额 1 年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保证金及押金 154.58 121.33 5.00 5.00 23.25

代垫款 63.85 63.85 - - -

2020.6.30 备用金及借款 10.03 10.03 - - -

其他 7.65 4.64 3.00 - 0.01

合计 236.12 199.86 8.00 5.00 23.26

保证金及押金 155.58 122.33 5.00 10.00 18.25

代垫款 59.69 59.69 - - -

2019.12.31 备用金及借款 2.00 2.00 - - -

其他 14.49 14.48 - 0.01 -

合计 231.76 198.50 5.00 10.01 18.25

保证金及押金 277.31 20.50 15.00 222.36 19.45

代垫款 50.64 50.64 - - -

2018.12.31 备用金及借款 18.53 13.33 3.70 - 1.50

其他 3.84 3.80 0.04 - -

合计 350.33 88.27 18.74 222.36 20.95

保证金及押金 451.81 10.00 422.36 16.40 3.05

代垫款 114.50 114.50 - - -

2017.12.31 备用金及借款 74.81 56.62 0.60 1.10 16.50

其他 10.19 9.18 0.01 1.00 -

合计 651.32 190.30 422.97 18.50 19.55

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下降,主要原因为:①上海宝钢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搬迁,公司暂停从其采购材料,预缴保证金 200 万元冲抵货款;②获得保险理赔,转销代垫工伤保险赔偿款。

2019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下降,主要系公司收回预存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资金 219.96 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坏账准备。账龄超过 1年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质量保证金等,详见下述分析披露信息。

③报告期内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2020 年 1-6 月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名称 与发行人 金额 账龄 形成原因 期后结转
关系 情况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客户 50.00 1 年以内 投标保证金 已转销

佛山宝钢不锈钢贸易有限公 供应商 50.00 1 年以内 采购保证金 未转销
司上海欧冶不锈钢分公司

杭州斯沃德电梯有限公司 客户 20.00 1 年以内 投标保证金 未转销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 15.00 3 年以上 质量保证金 已转销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客户 10.00 2 年以上 质量保证金 未转销

合计 —— 145.00 —— —— ——

2019 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名称 与发行人 金额 账龄 形成原因 期后结转
关系 情况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客户 50.00 1 年以内 投标保证金 已转销

由佛山宝
上海宝钢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 50.00 1 年以内 采购保证金 钢欧冶分
公司承接

杭州斯沃德电梯有限公司 客户 20.00 1 年以内 投标保证金 未转销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 15.00 3 年以上 质量保证金 已转销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客户 10.00 2 至 3 年 质量保证金 未转销

合计 —— 145.00 —— —— ——

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名称 与发行人 金额 账龄 形成原因 期后结转
关系 情况

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预存 政府 219.96 2 至 3 年 购买土地预 已转销
资金 机关 缴款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客户 20.00 1 年以内 质量保证金 已转销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 15.00 3 年以上 质量保证金 已转销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客户 10.00 1 至 2 年 质量保证金 未转销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 客户 5.00 1 至 2 年 质量保证金 已转销
州制造分公司

合计 —— 269.96 —— —— ——


2017 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名称 与发行人 金额 账龄 形成原因 期后结转
关系 情况

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预存 政府机关 219.96 1 至 2 年 购买土地预 已转销
资金 缴款

上海宝钢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 200.00 1 至 2 年 采购保证金 已转销

代垫工伤保险赔偿款 员工 71.00 1 年以内 代垫工伤保 已转销
险赔偿款

艾晓厂 员工 42.46 1 年以内 备用金 已转销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 15.00 2 至 3 年 质量保证金 已转销

合计 —— 548.42 —— —— ——

注:以上期后结转情况统计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9.56% 、
27.68%、25.91%和 23.44%。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与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情况相匹配。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3,186.78 72.77 12,995.47 72.24 12,489.02 73.72 15,337.72 80.44

在产品 3,216.85 17.75 3,158.00 17.55 3,027.92 17.87 2,641.42 13.85

产成品 1,717.87 9.48 1,836.88 10.21 1,423.88 8.41 1,087.54 5.70

合计 18,121.51 100.00 17,990.35 100.00 16,940.81 100.00 19,066.67 100.00

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组成。

①原材料余额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包装材料等。
发行人综合兼顾客户采购需求、政策环境及原材料价格走势等因素安排采购 计划。受供给侧改革推进影响,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2016 年公司储备了较 多不锈钢。2017 年三季度以来钢价开始企稳,公司钢材储备逐渐回落。


注: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

②在产品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账面余额的变动主要受到期末在产订单影响。随着生产 经营规模增加,不断产生新的规格型号产品,在产品余额逐年增加。

③产成品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以销定产为主的经营方针,根据客户订单安排原材料采 购、排期加工生产、交付客户。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产成品规模总体呈上升趋 势。

2、在产品、产成品的订单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在手订单占在产品、库存商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在手订单金额 8,212.46 6,461.81 6,937.45 6,309.39

在产品、成品金额 4,944.48 5,024.44 4,451.80 3,728.96

与产品倍数比例 1.66 1.29 1.56 1.69

注:与产品倍数比例=在手订单金额/在产品、成品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金额与在产品、产成品的比例分别为 1.69 倍、1.56
倍、1.29 倍和 1.66 倍,在产品、产成品与在手订单相匹配。

(7)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6.19 114.45 886.07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79.95 63.81 60.59

银行理财产品 - - 3,300.00 3,642.00

合计 - 396.14 3,478.26 4,588.66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预缴企业所得税、待抵扣增值税进

项税。2019 年,因会计准则调整,银行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银行理财产品 250.00 4,094.16 - -

合计 250.00 4,094.16 - -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余额分别

为 3,642 万元、3,300 万元、4,094.16 万元、250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发行人自 2019 年起理财产品余额的列报

从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发行人 2019 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余

额较大。由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已经赎回,不存在潜在的风险。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22,342.61 65.30 20,935.57 65.04 21,328.25 72.70 21,442.61 72.78

在建工程 713.37 2.08 1,275.38 3.96 647.07 2.21 449.36 1.53

投资性房地产 546.30 1.60 559.92 1.74 - - - -

无形资产 8,933.66 26.11 8,185.74 25.43 6,154.00 20.98 6,000.89 20.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7.94 3.30 1,018.33 3.16 986.14 3.36 924.64 3.14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2.41 1.61 215.92 0.67 221.75 0.76 643.77 2.19

合计 34,216.29 100.00 32,190.86 100.00 29,337.21 100.00 29,461.26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构成。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建筑物 11,365.08 50.87 10,376.24 49.56 11,366.02 53.29 11,819.52 55.12

机器设备 10,585.88 47.38 10,138.33 48.43 9,564.88 44.85 9,136.94 42.61

运输设备 185.85 0.83 197.35 0.94 168.24 0.79 216.27 1.01

办公及其他设备 205.81 0.92 223.65 1.07 229.11 1.07 269.89 1.26

合计 22,342.61 100.00 20,935.57 100.00 21,328.25 100.00 21,442.6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均为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的资产,目前均正常使用。2019 年末固定资产较 2018 年末减少,主要系

公司部分房产因管理层决定用途变更,从固定资产重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2020 年 6 月末固定资产较 2019 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新建厂房及购买机器设备

所致。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①2020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 合计

物 设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4,865.84 19,043.42 600.77 1,218.73 35,728.76

2.本期增加金额 1,352.03 1,470.75 22.77 25.60 2,871.14

(1)购置 113.33 1,360.09 22.77 25.60 1,521.79

(2)在建工程转 1,238.70 110.65 - - 1,349.35



3.本期减少金额 - 525.04 5.20 0.70 530.95


项目 房屋及建筑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 合计

物 设备

(1)处置或报废 - 525.04 5.20 0.70 530.95

4.期末余额 16,217.87 19,989.12 618.35 1,243.62 38,068.9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4,489.60 8,905.09 403.42 995.07 14,793.19

2.本期增加金额 363.19 840.42 33.20 43.41 1,280.21

(1)计提 363.19 840.42 33.20 43.41 1,280.21

3.本期减少金额 - 342.27 4.12 0.67 347.06

(1)处置或报废 - - - - -

4.期末余额 4,852.79 9,403.24 432.50 1,037.81 15,726.3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365.08 10,585.88 185.85 205.81 22,342.61

2.期初账面价值 10,376.24 10,138.33 197.35 223.65 20,935.57

②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 合计

物 设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240.01 16,907.04 595.25 1,125.53 33,867.83

2.本期增加金额 24.64 2,200.20 101.22 93.82 2,419.89

(1)购置 871.21 101.22 93.82 1,066.25

(2)在建工程转 24.64 1,328.99 - - 1,353.64


3.本期减少金额 398.81 63.83 95.70 0.62 558.96

(1)处置或报废 - 63.83 95.70 0.62 160.15

(2)转入投资性 398.81 - - - 398.81
房地产

4.期末余额 14,865.84 19,043.42 600.77 1,218.73 35,728.76


项目 房屋及建筑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 合计

物 设备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873.99 7,342.16 427.01 896.41 12,539.57

2.本期增加金额 713.49 1,611.22 67.04 99.26 2,491.01

(1)计提 713.49 1,611.22 67.04 99.26 2,491.01

3.本期减少金额 97.88 48.29 90.63 0.60 237.39

(1)处置或报废 - 48.29 90.63 0.60 139.52

(2)转入投资性 97.88 - - - 97.88
房地产

4.期末余额 4,489.60 8,905.09 403.42 995.07 14,793.19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0,376.24 10,138.33 197.35 223.65 20,935.57

2.期初账面价值 11,366.02 9,564.88 168.24 229.12 21,328.25

③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 合计

物 设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4,977.23 15,084.21 685.46 1,063.63 31,810.53

2.本期增加金额 262.78 1,832.18 57.12 61.90 2,213.99

(1)购置 - 1,068.84 57.12 61.90 1,187.86

(2)在建工程转 262.78 763.34 - - 1,026.12


3.本期减少金额 - 9.35 147.34 - 156.69

(1)处置或报废 - 9.35 147.34 - 156.69

4.期末余额 15,240.01 16,907.04 595.25 1,125.53 33,867.8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157.71 5,947.28 469.20 793.74 10,367.93

2.本期增加金额 716.28 1,402.78 91.74 102.67 2,313.47

(1)计提 716.28 1,402.78 91.74 102.67 2,313.47

3.本期减少金额 - 7.89 133.93 - 141.82

(1)处置或报废 - 7.89 133.93 - 141.82

4.期末余额 3,873.99 7,342.16 427.01 896.41 12,539.57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366.02 9,564.88 168.24 229.12 21,328.25


项目 房屋及建筑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 合计

物 设备

2.期初账面价值 11,819.52 9,136.94 216.27 269.89 21,442.61

④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 合计

建筑物 设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2,830.27 13,852.39 662.75 1,002.44 28,347.86

2.本期增加金额 2,146.96 1,462.36 109.20 61.19 3,779.70

(1)购置 - 1,399.19 109.20 61.19 1,569.58

(2)在建工程转 2,146.96 63.17 - - 2,210.13


3.本期减少金额 - 230.54 86.49 - 317.03

(1)处置或报废 - 230.54 86.49 - 317.03

4.期末余额 14,977.23 15,084.21 685.46 1,063.63 31,810.5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462.55 4,780.39 421.59 675.97 8,340.51

2.本期增加金额 695.16 1,286.12 116.64 117.77 2,215.69

(1)计提 695.16 1,286.12 116.64 117.77 2,215.69

3.本期减少金额 - 119.24 69.03 - 188.27

(1)处置或报废 - 119.24 69.03 - 188.27

4.期末余额 3,157.71 5,947.28 469.20 793.74 10,367.93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819.52 9,136.94 216.27 269.89 21,442.61

2.期初账面价值 10,367.72 9,072.00 241.16 326.47 20,007.36

公司正处于业务增长的成长期,公司所处的经济、技术、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经测试,公司的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运行良好,不存在非正常的闲置或未使用现象,不
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不存在
被抵押的情形。

发行人新增固定资产来源主要由两部分,一部分直接购置,由设备科验收后
入账,另一部分由在建工程完工验收转入。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类别、具体内容、金额情况如下:

A.新增固定资产具体内容、金额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增加金额 具体内容 增加金额 具体内容

房屋与建筑物 1,352.03 主要是创力 3#厂房及 24.64 主要为配电工程等
其附属工程

主要是数控板料冲压 链片自动生产线、切
机器设备 1,470.75 折弯自动化生产线、激 2,200.20 割机、组合式智能化
光切割机、折弯机等 喷涂设备、数控剪板
机等

运输设备 22.77 主要是叉车、液压车、 101.22 叉车、商务车、轿车
推高车等 等

办公设备及 主要是电脑、空调、电 电脑、空调及监控系
其他 25.6 风扇等 93.82 统设备等

合计 2,871.14 —— 2,419.89 ——

续表:

类别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加金额 具体内容 增加金额 具体内容

厂路道路及绿化带、发 构建 2 号厂房及其
房屋与建筑物 262.78 运区、2 号厂房配电房 2,146.96

等 附属工程等

激光切割机及立式
机器设备 1,832.18 激光切割机、折弯机等 1,462.36 镗铣加工中心、数控
转塔冲床等

运输设备 57.12 叉车、货车等 109.2 叉车、轿车等

办公设备及 电脑、空调及监控系统 电脑、空调及监控系
其他 61.9 设备等 61.19 统设备等

合计 2,213.98 —— 3,779.71 ——

B.发行人报告期内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详细情况如下:

①2020 年 1-6 月


项目 转固金额 转固 开工时 竣工 转固 验收情况 投产情况
类别 间 时间 时点

创力 3 号厂 1,034.34 房屋建 2019 年 2020 年 2020 年 完工证明 前期准备
房 筑物 6 月 5 月 5 月

合计 1,034.34 —— —— —— —— —— ——

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明细选取 100 万元以上的进行披露,占比 76.50%。

②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转固金额 转固 开工 竣工 转固 验收 投产
类别 时间 时间 时点 情况 情况

链片自动生 463.79 机器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验收单 已投产
产线 设备 2 月 4 月 4 月

数控激光切 161.11 机器 2018 年 6 2019 年 2019 年 验收单 已投产
割机 设备 月 2 月 2 月

数控激光切 140.95 机器 2018 年 6 2019 年 2019 年 验收单 已投产
割机 设备 月 7 月 7 月

组合式智能 机器 2018 年 9 2019 年 2019 年

化喷涂生产 184.89 设备 月 12 月 12 月 验收单 已投产
线

合计 950.74 —— —— —— —— —— ——

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明细选取 100 万元以上的进行披露,占比 70.24%。

③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转固金 转固 开工 竣工 转固 验收 投产
额 类别 时间 时间 时点 情况 情况

数控自动多边 371.24 机器 2018 年 2018 年 2018 年 验收单 已投产
折弯机 设备 3 月 10 月 10 月

通快数控激光 258.55 机器 2017 年 2018 年 2018 年 1 验收单 已投产
切割机 设备 4 月 1 月 月

合计 629.79 —— —— —— —— —— ——

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明细选取 100 万元以上的进行披露,占比 61.38%。

④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转固金额 转固类别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转固时点 验收情况 投产情况

2 号厂房 2,008.57 房屋建 2016 年 2017 年 1 2017 年 完工证 已投产
筑物 8 月 月 1 月 明

合计 2,008.57 —— —— —— —— —— ——

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明细选取 100 万元以上的进行披露,占比 90.88%。

C.新增固定资产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产能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增固定资产 2,871.14 2,419.89 2,213.99 3,779.70

固定资产增长率 8.04% 7.15% 6.96% 13.33%

主营业务收入 75,824.20 150,482.32 137,997.39 120,343.88

收入增长率 —— 9.05% 14.67% 12.87%

设备利用率 88.13% 92.00% 90.18% 85.70%

注:设备利用率=设备实际开机时间/设备计划开机时间。其中设备实际开机时间已扣除计划停工、非计划停工、设备维修、电力检修等未开机时间;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与收入增长趋势一致,新增固定资产与主营业务和产能的提升是匹配的。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为生产线设备安装工程、新建厂房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2019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末增加系江苏创力在建厂房工程项目。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8,681.25 97.17 8,043.60 98.26 6,023.79 97.88 5,840.26 97.32

软件 252.41 2.83 142.14 1.74 130.21 2.12 160.62 2.68

合计 8,933.66 100.00 8,185.74 100.00 6,154.00 100.00 6,000.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风险。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被抵押的情形。2019 年末无形资产增加系公司购买的募投项目选址用地土地使用权。2020 年 6 月末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重庆华创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存货跌价准备 1.46 4.43 - -

坏账准备 416.00 309.91 310.36 260.18

递延收益 81.55 88.33 101.89 115.45

预提费用 261.12 242.50 214.83 192.64

内部交易存货未实现利润 31.18 37.16 22.44 19.75

股份支付 336.62 336.62 336.62 336.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7.94 1,018.95 986.14 924.64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变动 - 0.62 -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 1,127.94 1,018.33 - -
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资产计税基础大于资产账面价值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预提费用产生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确认股份支付形成的获得的职工服务的计税基础与账面金额之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预付土地款 - - - 177.43

预付工程、设备款 552.41 215.92 221.75 466.34

合计 552.41 215.92 221.75 643.77

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预付的土地、工程、设备款项。

3、主要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合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相符。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①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应收账款 5% 10% 50% 100%

其他应收款 5% 10% 50% 100%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提率

应收账款 45,433.43 2,277.25 5.01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其他应收款 236.12 36.55 15.48

合计 45,669.55 2,313.80 5.07

应收账款 33,787.16 1,694.26 5.0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231.76 33.68 14.53

合计 34,018.92 1,727.94 5.08

应收账款 32,257.86 1,614.06 5.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350.33 138.42 39.51

合计 32,608.18 1,752.48 5.37

应收账款 28,287.23 1,453.78 5.1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651.32 80.61 12.38

合计 28,938.55 1,534.39 5.30

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同行业比较

A、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计提比例

账龄

发行人 华菱精工 沪宁股份 世嘉科技 展鹏科技 广日股份 赛福天

0.5 年以内 5% 5% 5% 5% 0% 0% 5%

0.5-1 年 5% 5% 5% 5% 10% 0% 5%

1-2 年 10% 20% 20% 10% 30% 10% 10%

2-3 年 50% 50% 50% 50% 50% 30% 30%

3-4 年 100% 100% 100% 100% 100% 50% 50%

4-5 年 100% 100% 100% 100% 10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B、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计提比例

账龄

发行人 华菱精工 沪宁股份 世嘉科技 展鹏科技 广日股份 赛福天

1 年以内 5% 5% 5% 5% 0% 0% 0%

1-2 年 10% 20% 20% 10% 30% 10% 10%

2-3 年 50% 50% 50% 50% 50% 30% 30%

3-4 年 100% 100% 100% 100% 100% 50% 50%

4-5 年 100% 100% 100% 100% 10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自身经营特点,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当。

公司客户具有规模大、业内知名度高、资信等级高和履约能力强的特点,因此应收账款质量好,可回收性较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保证金、押金、与员工相关的代扣代缴款项和员工备用金借款等,坏账风险很小。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 账面余额 跌价 账面余额 跌价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原材料 13,186.78 - 12,995.47 - 12,489.02 - 15,337.72 -

在产品 3,216.85 - 3,158.00 - 3,027.92 - 2,641.42 -

产成品 1,727.63 9.76 1,866.44 29.56 1,423.88 - 1,087.54 -

合计 18,131.27 9.76 18,019.91 29.56 16,940.81 - 19,066.67 -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世嘉科技 7.37% 13.77% 3.14% -

华菱精工 0.60% 0.79% 0.75% 0.51%

沪宁股份 - - - -

展鹏科技 0.89% 2.07% 1.29% 1.13%

广日股份 1.24% 0.83% 0.53% 0.78%

赛福天 0.58% 0.53% 0.06% 0.09%


公司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平均值 1.78% 3.00% 0.96% 0.42%

去极值平均值 0.83% 1.06% 0.66% 0.34%

发行人 0.05% 0.16% - -

注 1:计提比例=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账面余额;

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存货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大部分存货库龄为 1 年以内,库龄较短。且各期末存货不 存在需要报废、毁损等情况,存货期后出库情况良好。公司根据存货跌价测试情 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 非保本浮动收益 250.00 2020-6-30 --

合计 250.00 -- --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45,058.03 99.28 40,694.81 99.14 40,993.57 99.02 60,528.41 99.24

非流动负债 326.21 0.72 353.33 0.86 407.56 0.98 461.80 0.76

负债总额 45,384.24 100.00 41,048.14 100.00 41,401.13 100.00 60,990.21 100.00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

1、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9,083.67 42.35 19,871.10 48.83 21,000.00 51.23 17,000.00 28.09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20,959.94 46.52 16,489.86 40.52 15,015.13 36.63 17,719.11 29.27

应付票据 210.43 0.47 - - - - - -

预收款项 - - 42.83 0.11 35.75 0.09 907.15 1.50

合同负债 43.25 0.10 - - - - - -

应付职工薪 1,460.70 3.24 1,851.42 4.55 1,711.22 4.17 1,270.65 2.10


应交税费 1,535.68 3.41 793.65 1.95 1,119.61 2.73 1,939.56 3.20

其他应付款 117.07 0.26 115.47 0.28 747.43 1.82 20,494.64 33.86

其他流动负债 1,647.30 3.66 1,530.48 3.76 1,364.43 3.33 1,197.28 1.98

合计 45,058.03 100.00 40,694.81 100.00 40,993.57 100.00 60,528.41 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保证借款 19,083.67 19,871.10 21,000.00 17,000.00

合计 19,083.67 19,871.10 21,000.00 17,000.00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 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 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2019 年末短期借款列示 19,871.10 万元中,
其中:本金19,838 万元,应付利息额33.10 万元;2020年6 月末短期借款 19,083.67
万元,其中:本金 19,064 万元,应付利息额 19.6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良好,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合理规划筹资,未发生违约情 形。

具体明细如下:

1、2020 年 1-6 月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开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还款情况及
计划

同力机械 浦发银行镇江分行 1,425.00 2020-5-6 2021-5-5 未到期使用中,
计划如期还款

同力机械 浦发银行镇江分行 3,000.00 2020-6-12 2021-6-12 未到期使用中,
计划如期还款

同力机械 中国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9-7-11 2020-7-9 已归还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2,950.00 2020-2-28 2021-11-4 已归还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1,000.00 2020-3-20 2020-8-25 已归还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1,000.00 2020-4-16 2020-8-25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99.00 2020-3-26 2021-11-4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50.00 2020-4-8 2021-4-7 未到期使用中,
计划如期还款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50.00 2020-4-23 2021-4-22 未到期使用中,
计划如期还款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90.00 2020-4-23 2021-4-22 未到期使用中,
计划如期还款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50.00 2020-6-18 2021-6-17 未到期使用中,
计划如期还款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50.00 2020-6-18 2021-6-17 未到期使用中,
计划如期还款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50.00 2020-6-19 2021-6-18 未到期使用中,
计划如期还款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50.00 2020-6-19 2021-6-18 未到期使用中,
计划如期还款

合计 - 19,064.00 - - -

注:上述已归还借款终止日期以实际还款日期为准。

上述各借款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周转,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2019 年度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开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还款情况
及计划

同力机械 浦发银行镇江分行 3,000.00 2019-6-20 2020-4-8 已归还

同力机械 浦发银行镇江分行 3,000.00 2019-6-28 2020-6-9 已归还

同力机械 中国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9-7-11 2020-7-9 已归还

同力机械 交通银行镇江分行 2,000.00 2019-4-10 2020-4-1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50.00 2019-1-8 2020-1-2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1,050.00 2019-1-23 2020-1-2 已归还


借款单位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开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还款情况
及计划

江苏华力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2,950.00 2019-2-27 2020-2-21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50.00 2019-3-25 2020-1-21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50.00 2019-3-25 2020-1-21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90.00 2019-3-25 2020-1-21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99.00 2019-6-14 2020-6-1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999.00 2019-6-18 2020-6-15 已归还

合计 - 19,838.00 - - -

注:上述已归还借款终止日期以实际还款日期为准。

上述各借款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周转,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2018 年度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开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还款情况
及计划

同力机械 浦发银行镇江分行 3,000.00 2018-6-19 2019-6-18 已归还

同力机械 浦发银行镇江分行 3,000.00 2018-6-27 2019-6-26 已归还

同力机械 中国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8-11-28 2019-3-20 已归还

同力机械 中国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8-11-29 2019-7-10 已归还

同力机械 交通银行镇江分行 2,000.00 2018-12-13 2019-4-10 已归还

江苏创力 浦发银行镇江分行 2,000.00 2018-12-5 2019-7-17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3,000.00 2018-2-2 2019-1-15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8-4-25 2019-3-1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8-12-28 2019-12-13 已归还

合计 - 21,000.00 - - -

注:上述已归还借款终止日期以实际还款日期为准。

上述各借款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周转,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2017 年度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开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还款情况
及计划

同力机械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7-6-1 2018-5-30 已归还

同力机械 中国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7-11-29 2018-11-23 已归还

同力机械 中国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7-12-7 2018-11-26 已归还


借款单位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开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还款情况

及计划

同力机械 交通银行镇江分行 2,000.00 2017-12-19 2018-12-3 已归还

江苏创力 浦发银行镇江分行 2,000.00 2017-7-20 2018-1-18 已归还

江苏创力 浦发银行镇江分行 3,000.00 2017-12-8 2018-12-7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7-4-27 2018-4-24 已归还

江苏华力 建设银行丹阳支行 2,000.00 2017-5-8 2018-5-4 已归还

合计 - 17,000.00 - - -

注:上述已归还借款终止日期以实际还款日期为准。

上述各借款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周转,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发行人维系了与银行间良好的合作关系,未来发行人将综合考虑账面货币资
金存量、应收款回笼金额、采购货款支付计划、生产经营扩大对资金的需求、利
率水平等因素,综合制定资金计划,适当向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进行筹资,维持
公司正常运转及扩大再生产,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2)应付账款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商品、劳务款 20,626.03 98.41 15,586.86 94.52 14,600.03 97.24 16,798.70 94.81

工程、设备款 333.91 1.59 903.00 5.48 415.09 2.76 920.42 5.19

合计 20,959.94 100.00 16,489.86 100.00 15,015.13 100.00 17,719.1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原材料、设备采购款等。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存在波动,2018 年应付账款余额较低,主要原因
为:(1)2017 年末公司应付股东丹阳日升款项 1,290.83 万元,主要系应付以前
年度采购款项,2018 年公司清偿丹阳日升大部分款项;(2)由于钢材品种规格
因素,2017 年末部分款项尚在协商处理,于 2018 年结算完毕。2020 年 6 月末应
付账款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应对业务增长对原材料的需求,二季度原材料采购
额较大所致。

应付关联方款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
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②应付账款前五名账龄:

单位:万元

期间 应付前五供应商名称 应付金额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江苏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234.76 1,234.76 - - -

丹阳市陵口镇联谊五金厂 866.96 866.51 - 0.45 -

丹阳市折柳合金铸造厂 775.60 775.31 0.29 - -

2020.6.30 丹阳市陵口镇昱炜五金机械 746.85 746.85 - - -


丹阳市振成包装有限公司 691.27 691.27 - - -

合计 4,315.44 4,314.70 0.29 0.45 -

江苏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98.84 1,098.84 - - -

丹阳市折柳合金铸造厂 648.60 648.31 0.29 - -

丹阳市陵口镇昱炜五金机械 528.44 528.44 - - -
2019.12.31 厂

常州飞峰建筑构件有限公司 497.25 497.25 - - -

丹阳市陵口镇创辉机械厂 492.42 492.42 - - -

合计 3,265.55 3,265.26 0.29 - -

江苏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00.59 1,000.59 - - -

丹阳市折柳合金铸造厂 576.14 575.72 - 0.42 -

丹阳市泓泰机械有限公司 500.43 500.43 - - -

2018.12.31 丹阳市陵口镇昱炜五金机械 398.18 398.18 - - -


苏州塞维拉上吴电梯轨道系 334.73 334.73 - - -
统有限公司

合计 2,810.07 2,809.64 - 0.42 -

丹阳日升(注) 1,290.83 71.56 155.60 - 1,063.67

江苏方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27.03 1,027.03 - - -

太钢集团 801.12 801.12 - - -
2017.12.31 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96.08 496.08 - -

广州楷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453.14 453.14 - - -

合计 4,068.20 2,848.93 155.60 - 1,063.67

注:报告期期初之前公司从丹阳日升采购原材料款项,该些款项在 2018 年基本得以结清。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短期薪酬 1,460.70 1,851.42 1,711.22 1,270.65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

合计 1,460.70 1,851.42 1,711.22 1,270.6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员工应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员工人数增加及薪酬水平适度上升,应付职工薪酬总体呈上升趋势。

①公司员工薪酬政策

发行人目前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员工薪酬政策。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遵循“业绩为导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员工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励、奖金、津贴、福利构成。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的价值、职责、工作强度、工作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绩效奖励和奖金是企业对员工达到或超出预期业绩的回报。津贴/福利包括工龄工资、学历/职称工资及岗位技能补贴、加班津贴、特殊工种津贴、高温费等;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体系,以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打造精英团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之目的。

②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

上市前,高管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特别奖励三部分组成,具体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2)绩效薪酬:主要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高管人员围绕公司经营完成自己工作目标的效率和质量。(3)特别奖励: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层落实重大战略、承担重要任务、取得经营管理特别成效等情况予以奖励,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考核兑现。

此外,公司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整体薪酬水平合理。通过上述薪酬安排,公司保证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性。通过职位责任状考核、薪酬与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等措施,不断提升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将公司的成长与实现个人价值提升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③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和研发人员薪酬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数据 数据 同比 数据 同比 数据

薪 管理人员 1,581.36 3,301.59 13.77% 2,901.93 12.51% 2,579.18
酬 销售人员 175.73 410.54 26.31% 325.01 8.15% 300.53


额 研发人员 620.60 1,357.37 10.13% 1,232.52 23.13% 1,001.00

平 管理人员 394 390 7.14% 364 2.54% 355
均 销售人员 43 45 9.76% 41 - 41


数 研发人员 143 145 3.57% 140 10.24% 127

人 管理人员 4.01 8.47 6.19% 7.97 9.73% 7.27
均 销售人员 4.09 9.12 15.09% 7.93 8.15% 7.33


酬 研发人员 4.34 9.36 6.33% 8.8 11.70% 7.88

注:平均人数指所属期间各月发放薪酬人数的平均值;人均薪酬=薪酬总额/平均人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在员工人数增加的同时,薪酬水平适度上升。2017-2019 年各岗位部门员工人数和薪酬水平均呈上升趋势。2020 年上半年人均薪酬略低,主要受春节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叠加影响,公司复产复工延迟,上半年社保费用得以部分减免缴纳所致。

④公司各层级员工薪酬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层级人员薪酬及变动情况: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高层管理人员 130.00 226.84 199.57 168.01
薪酬总额 中层管理人员 737.29 1,561.39 1,323.65 1,086.93
(万元)

普通员工 4,837.07 9,930.78 8,767.29 7,751.08

高层管理人员 5 5 5 5

平均人数 中层管理人员 93 88 87 84

普通员工 1410 1333 1229 1190

平均薪酬 高层管理人员 26.00 45.37 39.91 33.60

(万元/人) 中层管理人员 7.93 17.74 15.21 12.94


普通员工 3.43 7.45 7.13 6.51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员工主要系各部门基层员工,中层员工主要系技术类、专业类层级较高及管理类的员工,高层员工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各层级员工人数随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而增加,2017-2019 年公司各层级员工平均薪酬总体上有所上升。2020 年 1-6 月受社保减免影响,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平均薪酬有所下降。

⑤公司薪酬水平与当地平均薪酬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水平与当地平均薪酬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人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数据 数据 变动 数据 变动 数据

丹阳 4,028.92 8,296.83 10.12% 7,534.18 12.61% 6,690.42
薪酬 公司

总额 协力 988.26 2,157.32 22.61% 1,759.56 13.44% 1,551.03

华创 687.18 1,264.85 26.90% 996.77 30.37% 764.58

丹阳 4.00 8.69 5.56% 8.23 11.22% 7.40
公司

丹阳 - 8.22 6.63% 7.71 9.35% 7.05
各地 地区

区制 协力 3.34 7.29 7.66% 6.77 12.09% 6.04
造业 江门

平均 地区 - 7.46 15.14% 6.48 10.55% 5.86
薪酬

华创 3.34 7.23 7.40% 6.73 3.06% 6.53

重庆 - 7.90 8.81% 7.26 14.15% 6.36
地区

注:丹阳公司指在住所在江苏省丹阳市的同力机械母公司、江苏创力和江苏华力;各地区平均薪酬取自各地区统计局数据,因统计机构未公布 2020 年的平均薪酬信息,该数据暂缺。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平均薪酬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不存在明显低于当地工资水平的情形。

⑥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对比

单位:万元/人

同行业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世嘉科技 —— 11.86 13.49 8.53

华菱精工 —— 9.65 8.71 7.88


同行业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沪宁股份 —— 11.81 10.46 10.00

展鹏科技 —— 9.72 9.23 8.25

广日股份 —— 16.63 15.19 15.54

赛福天 —— 12.29 12.75 14.14

平均值 —— 11.99 11.64 10.72

发行人 3.78 8.22 7.78 7.04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自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半年报数据未公布员工人数,因此未取得相关数据;

由于产品结构和公司地域等原因,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有所差异。
报告期初,世嘉科技薪酬水平较低,2018 年涉足半导体业务,导致其人均薪酬上升。华菱精工报告期初以电梯部件业务为主,薪酬水平与公司接近;随着业务向智能车库、激光设备、风电设备等领域拓展,薪酬水平上升较大。沪宁股份以电梯安全部件产品为主,且总部位于杭州市,薪酬水平相对较高。展鹏科技以电梯门系统等产品为主,薪酬水平相对较高。广日股份总部位于一线城市广州市,为大型集团化上市公司,经营业务包括电梯整机、电梯部件、物流等板块,人工成本较高。赛福天所在的无锡市,当地人均工资水平较高,其产品除应用于电梯外,还应用于工程机械、港口码头等领域。

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位于丹阳市、鹤山市、重庆市合川区,地区人均薪酬低于广州市、杭州市、苏州市、无锡市,故公司平均薪酬较低。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增值税 570.73 427.59 574.85 686.64

企业所得税 789.89 231.46 453.01 730.61

个人所得税 31.84 19.98 3.81 391.58

房产税 39.40 29.92 27.41 48.17

其他 103.81 84.71 60.54 82.56

合计 1,535.68 793.65 1,119.61 1,939.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主要是待缴的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


2017 年末,公司应交个人所得税 391.58 万元,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鹤山协力
2017 年度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所得税所致。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期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关联方资金往来款 - - - 692.87

保证金 - - 107.89 196.28

其他 117.07 115.47 24.08 38.75

合计 117.07 115.47 131.97 927.91

公司为电梯部件行业,日常经营中对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流动资金需求较大。2017 年以来,随着公司销售收现规模上升,公司逐步用自有资金偿还了资金拆借款。关联方资金往来款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6)应付利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借款利息 - - 25.61 24.18

往来款利息 - - 589.85 2,213.96

合计 - - 615.46 2,238.15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利息主要是关联方往来款利息,公司与关联方往来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平均利率计息,2019 年末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将短期借款产生的应付利息额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7)应付股利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丹阳日升 - - - 6,187.00

实际控制人 - - - 11,141.59

合计 - - - 17,328.59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股利为对股东丹阳日升和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李腊琴的应
付股利,2018 年已结清。

2、非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系公司收到的需在以后期间逐期摊销确认为损益的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72 1.71 1.49 1.07

速动比率(倍) 1.31 1.26 1.08 0.7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77 28.16 38.85 50.50

资产负债率(%) 40.70 40.39 45.73 64.9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189.51 17,190.96 17,610.38 14,917.49

利息保障倍数(倍) 23.15 14.72 11.54 10.14

公司整体负债中以短期负债为主,由此导致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相对偏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保证了公司能够按时偿付流动负债,公司短期偿债风险较低。

2018 年以来,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增加资本投入、经营业绩较好,2017 年开始逐步归还关联方款项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远超过公司利息支出,不存在利息支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为公司偿还债务提供了良好保障;公司经营风格稳健,日常业务的开展主要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公司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未发生过信贷违约的情形。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比较分析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世嘉科技 1.56 1.55 1.73 2.21

华菱精工 1.82 1.83 2.53 1.96

沪宁股份 5.99 7.12 7.24 8.92

展鹏科技 7.29 7.62 7.86 8.46

流动比率(倍) 广日股份 1.90 1.93 1.90 1.98

赛福天 3.01 2.82 2.11 1.92

平均值 3.60 3.81 3.90 4.24

去极值平均值 3.18 3.42 3.45 3.65

发行人 1.72 1.71 1.49 1.07

世嘉科技 1.25 1.31 1.40 2.01

华菱精工 1.51 1.53 2.19 1.57

沪宁股份 5.41 6.36 6.53 8.47

展鹏科技 6.85 7.26 7.48 8.05

速动比率(倍) 广日股份 1.59 1.52 1.52 1.61

赛福天 1.93 1.81 1.20 1.31

平均值 3.09 3.30 3.39 3.84

去极值平均值 2.61 2.80 2.91 3.31

发行人 1.31 1.26 1.08 0.75

世嘉科技 36.58 36.44 28.61 29.58

华菱精工 46.32 40.20 30.32 36.94

沪宁股份 12.34 10.56 10.48 8.93

展鹏科技 11.58 11.15 10.62 9.73

资产负债率(%) 广日股份 27.98 25.87 26.12 23.59

赛福天 18.56 19.24 27.62 28.42

平均值 25.56 23.91 22.30 22.87

去极值平均值 23.87 23.18 23.24 22.83

发行人 40.70 40.39 45.73 64.91

注 1: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合并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的增加,所需投入的营运资金、固定资产购建金额不断上升,但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短期借款以及自身盈利,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已通过上市融
资,融资渠道相对通畅,资本、资金相对充足。

3、偿债能力综合分析

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等大宗商品,需要预付款或结算账期较短。行业一贯的销售回款和采购付款结算模式的差异导致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且随着公司规模扩大而上升,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依靠银行借款等负债方式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但总体来看,公司的偿债风险较小,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收入稳步增长,且下游主要客户主要为世界一线电梯品牌及国内知名电梯厂家,信誉良好。

其次,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流动资产方面,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风险较小;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世界一线电梯品牌及国内知名电梯厂家货款,公司产品并未出现滞销的情况,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

综上所述,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偏低,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融资途径较少所致。未来,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财务结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盈利能力会逐步体现,公司的偿债能力将显著增强。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年化 3.85 4.58 4.59 4.16

存货周转率(次/年) 年化 6.89 7.02 6.24 4.5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上升,主要系 2017 年 3 季度以来钢价开始企稳,公司钢材储备回落所致。

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是因为第二季度为业务旺季,销售规模
较大,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周转率下降。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比较分析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世嘉科技 4.32 4.79 4.58 5.61

华菱精工 2.44 3.15 3.30 3.73

沪宁股份 2.83 3.52 3.25 3.35

展鹏科技 2.32 2.47 2.02 1.96
应收账款周转率 广日股份 4.21 5.03 5.39 6.23
(次/年)

赛福天 5.46 5.60 4.05 4.19

平均值 3.60 4.10 3.77 4.18

去极值平均值 3.45 4.12 3.80 4.22

发行人 3.85 4.58 4.59 4.16

世嘉科技 6.08 7.62 9.38 12.62

华菱精工 7.55 10.16 9.84 10.30

沪宁股份 5.07 5.90 7.11 8.00

展鹏科技 4.56 6.15 5.59 5.05
存货周转率 广日股份 5.02 5.16 5.39 6.23
(次/年)

赛福天 2.98 2.60 2.21 2.74

平均值 5.21 6.26 6.59 7.49

去极值平均值 5.18 6.21 6.87 7.40

发行人 6.89 7.02 6.24 4.54

世嘉科技 4.27 4.99 4.85 3.95

华菱精工 5.04 5.44 4.68 4.11

沪宁股份 2.49 3.27 4.04 4.92

展鹏科技 2.71 3.11 2.57 2.27
固定资产周转率 广日股份 5.15 5.11 4.43 4.19
(次/年)

赛福天 1.70 1.68 1.37 1.44

平均值 3.56 3.93 3.66 3.48

去极值平均值 3.63 4.12 3.93 3.63

发行人 7.06 7.15 6.50 5.86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自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2020 年 1-6 月上述
指标已年化处理。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受产品结构、客户结构、收款政策等众多因素影响,各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差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该指标呈现的区间之内。

2017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当,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
化执行信用政策,加强应收款管理,加快货款回收速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月公司应收账款略高于行业平均值。

(2)存货周转率

受产品结构、采购模式等众多因素影响,各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存在差别,公司存货周转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该指标呈现的区间之内。2017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为应对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储备了较多钢材;随着钢价开始企稳,公司钢材储备回落,存货周转率上升。2018年、2019 年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接近。

(3)固定资产周转率

由表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周转率高于可比同行业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的均值,主要原因为:

由于公司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三大类,覆盖了电梯金属部件绝大多数种类,是行业内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能够满足整梯制造企业的“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由于世界知名电梯品牌和国内大型电梯厂商大规模集中采购,公司综合配套能力优势产生规模效应更加明显,固定资产周转率较高。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75,824.20 99.36 150,482.32 99.54 137,997.39 99.33 120,343.88 99.02

其他业务 491.54 0.64 701.07 0.46 928.18 0.67 1,196.75 0.98

合计 76,315.74 100.00 151,183.39 100.00 138,925.58 100.00 121,540.64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构成。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扶梯、直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销售原材料、租赁

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9%

以上。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①与全球知名电梯制造商建立稳定的供应链关系的门槛较高,一旦进入其供

应商名录后通常会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产品种类齐全,能够为客户提供

成套部件产品供应,同时具备较强的产品设计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产品质量可

靠、交付及时,并能够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得到了国际著名及国内

大型电梯厂商的高度认可,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随着公司持续加大研

发投入,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订单总量持续增长。

②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全国各地的高铁、地铁、轻轨、机场等公共

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迎来了快速增长,作为公共交通设施项目的重要配套设施,

电梯及配套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长。

③近年来随着政府不断推进保障房、棚改、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工程,配套的

安装电梯需求量较大,公司把握这一机遇,积极为电梯整梯厂提供配套服务。

1、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覆件 18,110.07 23.88 39,946.15 26.55 36,422.04 26.39 34,067.41 28.31


梯 驱动系统 7,349.19 9.69 15,223.96 10.12 14,153.94 10.26 11,548.06 9.60

部 其他部件 2,788.12 3.68 6,745.88 4.48 6,029.78 4.37 5,081.26 4.22


小计 28,247.38 37.25 61,916.00 41.15 56,605.76 41.02 50,696.73 42.13

直 井道部件 17,253.19 22.75 35,456.55 23.56 34,267.18 24.83 29,873.56 24.82
梯 轿厢部件 8,617.19 11.36 11,409.13 7.58 10,231.03 7.41 9,723.34 8.08


件 小计 25,870.38 34.12 46,865.68 31.14 44,498.21 32.24 39,596.9 32.90

电梯金属材料 21,706.44 28.63 41,700.64 27.71 36,893.43 26.73 30,050.25 24.97

合计 75,824.20 100.00 150,482.32 100.00 137,997.39 100.00 120,343.88 100.00

从产品类别看,报告期内,扶梯部件、直梯部件、电梯金属材料构成了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扶梯部件包括外覆件和驱动系统,直梯部件包括井道部件和轿厢部件。报告期内,收入结构总体较为稳定。

①扶梯部件

报告期内各期,扶梯外覆件销售额占扶梯部件销售额 60%以上。

2017 年至 2019 年,外覆件销售额增长 5,878.75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28%,主要系随着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投入的增长,公交型电梯配套产品订单随之增长所致。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商用梯项目延迟,2020 年上半年商用梯外覆件产品销售收入减少,外覆件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下降。

扶梯驱动系统为公司重点培育的产品,2018 年驱动系统收入增加 2,605.87万元,增幅为 22.57%,主要原因为:①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出新产品,公交型驱动系统产量增加,带动收入增长;②为满足整梯厂整体配套需求,在公司培育下,商用梯驱动系统种类不断丰富,带动公司订单、收入增加。2019 年扶梯驱动系统增长 1,070.03 万元,增幅为 7.56%,主要原因系公司积极开拓公交型驱动系统市场,产品种类不断增加,带动产品收入增加。

②直梯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电梯整梯厂“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积极开发、生产新产品,新箱型不断量产,以满足迅达、蒂森克虏伯、奥的斯直梯配套需求,拉动了公司直梯销售规模的增长。

2020 年 1-6 月,由于轿壁等新产品的推出,轿厢部件销售额及占比有所增长。
③电梯金属材料

公司通过对不锈钢原材料进行深度加工,实现生产工艺向前延伸。报告期内电梯金属材料收入增长原因为:随着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带动电梯市场规模增长,公司拥有先进研磨、切割等加工设备,凭借规范的管理、领先的制造工艺,为电梯整梯厂、电梯配套厂深入加工电梯材料。报告期内,通力电梯、西奥电梯等客户订单上升,公司电梯金属材料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营业收入地域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地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58,456.33 76.60 110,583.98 73.15 103,255.32 74.32 84,775.78 69.75

华南 12,448.36 16.31 30,513.82 20.18 26,893.29 19.36 29,079.46 23.93

西南 5,206.75 6.82 9,914.19 6.56 8,698.57 6.26 6,843.81 5.63

其他 204.30 0.27 171.40 0.11 78.40 0.06 841.59 0.69

合计 76,315.74 100.00 151,183.39 100.00 138,925.58 100.00 121,540.64 100.00

从销售地区分布来看,华东地区占有较大份额。主要原因为:华东地区电梯市场发展较快,是我国整梯厂集聚地区,对电梯部件需求较大。同时公司本身地处华东中心区域,对华东地区电梯配套市场需求变动能够作出快速反应。为了更好服务电梯消费市场,先后在广东、重庆设立工厂,以快速满足华南、西南地区等电梯产业集群的产品就近配套需求,全力覆盖和服务各区域的电梯主机厂需求。公司主要客户奥的斯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和重庆地区;迅达、通力位于长三角地区;蒂森位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西奥电梯位于长三角地区;日立位于珠三角地区。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 61,876.77 99.33 122,084.36 99.47 111,550.44 99.31 94,272.31 98.82
业务

其他 416.87 0.67 650.09 0.53 771.16 0.69 1,128.34 1.18
业务

合计 62,293.63 100.00 122,734.45 100.00 112,321.60 100.00 95,400.6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类别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覆 13,338.86 21.56 29,331.27 24.03 27,102.45 24.30 23,878.78 25.33

扶 驱动

梯 系统 5,483.56 8.86 11,190.36 9.17 10,850.52 9.73 8,596.72 9.12
部 其他

件 部件 2,045.39 3.31 4,700.84 3.85 4,369.31 3.92 3,558.40 3.77

小计 20,867.81 33.72 45,222.47 37.05 42,322.29 37.94 36,033.91 38.22

井道 13,997.27 22.62 28,607.75 23.43 27,492.96 24.65 23,223.41 24.63
直 部件
梯 轿厢

部 部件 6,828.90 11.04 9,451.04 7.74 8,628.07 7.73 8,346.37 8.85
件 小计 20,826.18 33.66 38,058.79 31.17 36,121.03 32.38 31,569.77 33.49

电梯金属 20,182.78 32.62 38,803.09 31.78 33,107.12 29.68 26,668.63 28.29
材料

合计 61,876.77 100.00 122,084.36 100.00 111,550.44 100.00 94,272.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相符。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中,材料 成本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原材料的采购成本;直接人工是与产品生产直接发生 关系的生产人员的薪酬成本;制造费用是除与产品生产直接发生关系以外的其他 生产员工的薪酬成本、相关生产用资产的折旧费、生产车间的能源费用以及其他 生产相关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54,857.97 88.66 107,536.74 88.09 98,273.51 88.10 82,873.33 87.91

直接人工 2,989.18 4.83 5,984.56 4.90 5,253.18 4.71 4,646.71 4.93

制造费用 4,029.61 6.51 8,563.06 7.01 8,023.75 7.19 6,752.27 7.16

合计 61,876.77 100.00 122,084.36 100.00 111,550.44 100.00 94,272.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基本保持稳定,以材料成本为主,材料
占比为 88%左右,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包装材料等原材料,具体采购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之“(五)采购情况”之“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品销量逐年增加,且 2017 年至2018 年由于主要材料价格整体呈现上升态势,导致直接材料成本增长,是主营业务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

(2)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直接人工增长与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长规模相匹配,占比较为稳定。

(3)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构成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委外加工费 1,428.44 35.45 3,216.67 37.56 3,169.20 39.50 2,427.86 35.96

折旧费 1,040.14 25.80 2,058.77 24.04 1,810.79 22.57 1,729.68 25.62

机物料消耗 626.04 15.54 1,278.87 14.93 1,229.98 15.33 924.82 13.70

水电费 374.97 9.31 806.48 9.42 713.47 8.89 650.62 9.64

职工薪酬 285.76 7.09 664.23 7.76 580.24 7.23 459.78 6.81

其他 274.26 6.81 538.04 6.28 520.06 6.48 559.50 8.29

合计 4,029.61 100.00 8,563.06 100.00 8,023.75 100.00 6,752.27 100.00

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增长与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长规模相匹配,占比较为稳定。制造费用增长主要来源于以下费用。

①委托加工费

公司委外加工费与业务量、采购模式、加工工艺等密切相关。2018 年,公司委外加工费上涨,主要原因为:一方面,业务需求增长较大,机械加工和表面处理加工费增长;另一方面,扶梯公交梯部件销售占比增加,公交梯对机械加工
和表面处理等要求较高,外协加工费增长。

②折旧费

报告期内,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增加,计提的折旧费不断增加。

③机物料消耗

机物料消耗报告期内呈现上涨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新生产线运营,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不断增加,物料消耗增大所致。

(三)毛利贡献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和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6,315.74 151,183.39 138,925.58 121,540.64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75,824.20 150,482.32 137,997.39 120,343.88

营业毛利 14,022.11 28,448.95 26,603.97 26,139.98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 13,947.43 28,397.96 26,446.95 26,071.57

综合毛利率 18.37 18.82 19.15 21.51

主营业务毛利率 18.39 18.87 19.16 21.66

注:综合毛利率=营业毛利/营业收入*100%;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主营业务收入*1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其中电梯配套产品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重平均达到 99%以上,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领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及其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类别 收入占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贡献 比 贡献

1、扶梯部件 37.25 7,379.57 26.12 9.73 41.15 16,693.53 26.96 11.09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类别 收入占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贡献 比 贡献

外覆件 23.88 4,771.22 26.35 6.29 26.55 10,614.88 26.57 7.05

驱动系统 9.69 1,865.63 25.39 2.46 10.12 4,033.60 26.5 2.68

其他部件 3.68 742.73 26.64 0.98 4.48 2,045.04 30.32 1.36

2、直梯部件 34.12 5,044.20 19.50 6.65 31.14 8,806.89 18.79 5.85

井道部件 22.75 3,255.92 18.87 4.29 23.56 6,848.80 19.32 4.55

轿厢部件 11.36 1,788.29 20.75 2.36 7.58 1,958.09 17.16 1.30

3、电梯金属材料 28.63 1,523.66 7.02 2.01 27.71 2,897.55 6.95 1.93

合计 100.00 13,947.44 18.39 18.39 100.00 28,397.96 18.87 18.87

续上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别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占比 毛利额 毛利率 贡献 占比 毛利额 毛利率 贡献

1、扶梯部件 41.02 14,283.47 25.23 10.35 42.13 14,662.83 28.92 12.18

外覆件 26.39 9,316.82 25.58 6.75 28.31 10,188.63 29.91 8.47

驱动系统 10.26 3,303.42 23.34 2.39 9.60 2,951.34 25.56 2.45

其他部件 4.37 1,663.24 27.58 1.21 4.22 1,522.86 29.97 1.27

2、直梯部件 32.25 8,377.18 18.82 6.07 32.90 8,027.12 20.27 6.67

井道部件 24.83 6,774.22 19.77 4.91 24.82 6,650.15 22.26 5.53

轿厢部件 7.41 1,602.96 15.67 1.16 8.08 1,376.97 14.16 1.14

3、电梯金属材料 26.73 3,786.30 10.26 2.74 24.97 3,381.62 11.25 2.81

合计 100.00 26,446.95 19.16 19.16 100.00 26,071.57 21.66 21.66

据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如下:
(1)总体情况分析

①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电梯市场竞争激烈,材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有所上升。

②公司产品主要材料为不锈钢、碳钢等,期初由于供给侧改革推进,环保监管趋严,钢铁等原材料价格较高,公司及时储备了钢材,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但依然挤压了发行人的毛利空间。


数据来自于:Wind 资讯。

③公司产品的销售主要是采取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模式,根据不同客户和市场行情预判,通常采用定期报价方式,特殊规格产品单独报价。公司会根据产品单位成本及市场竞争情况,适时调整产品的销售价格。由于部分电梯部件产品调价周期较长,难以与材料价格波动同步。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电梯部件订单价格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有所下降。

(2)分年度情况

①2018 年度,由于碳钢价格上涨,电梯部件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采取积极应对策略:一方面放弃了部分利润率较低的非核心部件业务,积极开拓外覆件市场,重点培育扶梯驱动系统、直梯轿厢部件新型产品,带动业绩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适度下调导轨支架等部分部件定价,井道部件毛利率下降较大。因此,2018 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滑。

②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平稳。

未来,高铁、地铁、轻轨、机场等公共交通设施、保障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旧梯改新等几个领域将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未来电梯产销增速仍能维持较快增长。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向市场推出新产品,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销售规模,规模效应随之体现,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毛利率水平。

(3)分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扶梯部件
包括外覆件和驱动系统,直梯部件包括井道部件和轿厢部件。

1、扶梯部件-外覆件

单位:万元/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影 毛利率

金额 影响 金额 响 金额 影响 金额

单位售价 1.67 6.93% 1.52 1.84% 1.48 5.72% 1.36

单位成本 1.23 -7.16% 1.11 -0.85% 1.10 -10.04% 0.95

毛利率 26.35% -0.23% 26.57% 0.99% 25.58% -4.33% 29.91%

2018 年,外覆件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4.33 个百分点,其中单位售价提高导
致毛利率上升 5.72 个百分点,单位成本提高导致毛利率下降 10.04 个百分点,以上两个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 4.33 个百分点。

(1)单价分析

报告期内销售单价逐年上涨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配套安装电梯市场需求量较大,公司把握市场机遇,积极为电梯整梯厂提供配套服务,公交型外覆件销售占比上升,相对商用型外覆件产品,公交型外覆件产品单价较高,所以公司外覆件销售均价逐年上涨。

(2)单位成本

单位:万元/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影 变动影 变动影

金额 响 金额 响 金额 响 金额

直接材料 1.02 11.16% 0.89 1.55% 0.87 11.44% 0.77

人工成本 0.10 0.66% 0.09 0.38% 0.09 1.14% 0.08

制造费用 0.12 -1.05% 0.13 -0.76% 0.14 3.02% 0.11

合计 1.23 10.76% 1.11 1.17% 1.10 15.60% 0.95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外覆件成本的比重在 75%以上,因此直接材料成本变动是外覆件单位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 年,外覆件单位成本同比上升 15.6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共
交通设施项目建设加快,配置较高、工艺较复杂的公交梯外覆件销售增长较快,
使得单位材料成本、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均有所上涨。

2020 年 1-6 月,外覆件单位成本同比上升 10.76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随着
公共交通设施项目建设加快,配置较高、工艺较复杂的公交梯外覆件销售增长较快,使得单位材料成本大幅上升。

2、扶梯部件-驱动系统

单位:万元/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
项目 度
金额 毛利率影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响 影响 影响

单位售价 1.93 4.87% 1.80 8.05% 1.61 3.56% 1.53

单位成本 1.44 -5.98% 1.32 -4.89% 1.23 -5.78% 1.14

毛利率 25.39% -1.11% 26.50% 3.16% 23.34% -2.22% 25.56%

2018 年,驱动系统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2.22 个百分点,其中单位售价提高
引起毛利率上升 3.56 个百分点,单位成本提高引起毛利率下降 5.78 个百分点,以上两个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 2.22 个百分点。

2019 年,驱动系统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3.16 个百分点,其中单位售价提高
引起毛利率上升 8.05 个百分点,单位成本上升引起毛利率下降 4.89 个百分点,以上两个因素综合影响引起毛利率上升 3.16 个百分点。

(1)单价分析

报告期内销售单价逐年提高,主要系公司驱动系统各种规格产品售价存在差异,单价较高的公交型驱动系统销售占比逐年增长引起。

(2)单位成本

单位:万元/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影 变动影 变动影

金额 响 金额 响 金额 响 金额

直接材料 1.03 7.01% 0.94 1.35% 0.92 5.23% 0.86

人工成本 0.15 0.21% 0.14 2.03% 0.12 -0.62% 0.12

制造费用 0.26 1.49% 0.24 3.74% 0.19 3.54% 0.15

合计 1.44 8.71% 1.32 7.13% 1.23 8.15% 1.14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驱动系统成本的比重在 70%以上,因此直接材料成本变动影响对单位成本变动影响较大。驱动系统工艺较其他产品工艺要求较高,根据产品应用环境,往往需要不同的表面处理等加工工序,所以单位制造费用对单位成本也有一定影响。

2018 年,驱动系统单位成本较 2017 年上升 8.15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①
碳钢采购价格有所上涨和公交梯驱动系统占比上升,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上升,引起单位成本上升 5.23 个百分点。②由于产品结构变化,产品表面加工处理需求增多,导致委外加工费上升,引起单位成本上涨 3.54 个百分点。

2019 年,驱动系统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上升 7.1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工艺
较为复杂的公交梯驱动系统销售占比进一步上升,其消耗单位料、工、费较多,综合影响导致驱动系统单位成本上升 7.13 个百分点。

2020 年 1-6 月,驱动系统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上升 8.7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
为工艺较为复杂的公交梯驱动系统销售占比进一步上升,其消耗单位料、费增多。
3、直梯部件-井道部件

单位:万元/套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率影 毛利率 毛利率

金额 响 金额 影响 金额 影响 金额

单位售价 3.91 1.30% 3.85 0.04% 3.85 0.54% 3.82

单位成本 3.17 -1.75% 3.10 -0.49% 3.09 -3.03% 2.97

毛利率 18.87% -0.44% 19.32% -0.45% 19.77% -2.49% 22.26%

2018 年,井道部件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2.49 个百分点,其中单位售价提高
引起毛利率上升 0.54 个百分点,单位成本提高导致毛利率下降 3.03 个百分点,以上两个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 2.49 个百分点。

(1)单价分析

报告期内,井道部件单位售价较为平稳。

(2)单位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变动影响 金额 变动影响 金额 变动影响 金额

直接材料 2.93 1.62% 2.88 0.55% 2.86 3.73% 2.75

人工成本 0.12 0.35% 0.11 0.07% 0.11 0.23% 0.1

制造费用 0.12 0.24% 0.11 0.00% 0.11 -0.03% 0.12

合计 3.17 2.20% 3.1 0.61% 3.09 3.93% 2.97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井道部件成本的比重在 90%以上,因此直接材料成本变动影响对单位成本变动影响较大。

公司深耕电梯配套行业多年,与知名电梯厂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随着国内外电梯行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直梯部件订单量持续上涨。公司将部分工艺较为成熟的产品,通过合理分工协作,采购结构件用于生产,减少资金占用及提高生产能力,迅速满足客户订单需求。

井道部件直接材料成本主要由结构件、碳钢和其他零部件构成。

2018 年,井道部件单位成本较 2017 年上升 3.9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①
部分梯型结构有所变化和物料配置增加导致的单位材料耗用有所增长;②碳钢采购价格略有上涨,引起材料成本上升。

4、直梯部件-轿厢部件

单位:万元/套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率影 毛利率影 毛利率

金额 响 金额 响 金额 影响 金额

单位售价 0.88 0.10% 0.88 2.94% 0.85 -2.64% 0.88

单位成本 0.70 3.49% 0.73 -1.44% 0.72 4.14% 0.75

毛利率 20.75% 3.59% 17.16% 1.49% 15.67% 1.51% 14.16%

2018年,轿厢部件毛利率较2017年上升1.51个百分点,其中单位售价降低导致毛利率下降2.64个百分点,单位成本降低导致毛利率上升4.14个百分点,以上两个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毛利率上升1.51个百分点。

2019年,轿厢部件毛利率较2018年上升1.49个百分点,其中单位售价增长引起毛利率上升2.94个百分点,单位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1.44个百分点,以上两个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毛利率上升1.49个百分点。


2020年1-6月,轿厢部件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3.59个百分点,其中单位售价增长引起毛利率上升0.10个百分点,单位成本下降导致毛利率上升3.49个百分点,以上两个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毛利率上升3.59个百分点。

(1)单价分析

报告期内,轿厢部件销售单价有所波动,主要原因系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响应客户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所致。

(2)单位成本

单位:万元/套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变动影响 金额 变动影响 金额 变动影响 金额

直接材料 0.58 -3.21% 0.60 0.33% 0.60 -3.46% 0.63

人工成本 0.06 -0.88% 0.06 0.94% 0.06 -0.07% 0.06

制造费用 0.06 -0.12% 0.06 0.50% 0.06 -1.16% 0.07

合计 0.70 -4.21% 0.73 1.77% 0.72 -4.68% 0.75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轿厢部件成本的比重在80%以上,因此直接材料成本变动影响对单位成本变动影响较大。轿厢部件主要原材料为结构件、碳钢和其他零部件。

2018年,轿厢部件单位成本较2017年下降4.6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由于产品结构变动,轿底托架等产品销售增多,产品单位材料成本下降,使得轿厢部件单位成本下降。

2020年1-6月,轿厢部件单位成本较2019年下降4.21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新增轿壁等产品,拉低了平均单位成本。

5、电梯金属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电梯金属材料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金额 影响 金额 影响 金额 影响 金额

单位售价 1.33 -4.12% 1.39 -3.24% 1.44 1.35% 1.42

单位成本 1.24 4.19% 1.29 -0.08% 1.29 -2.34% 1.26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金额 影响 金额 影响 金额 影响 金额

毛利率 7.02% 0.07% 6.95% -3.31% 10.26% -0.99% 11.25%

2018年,电梯金属材料毛利率较2017年下降0.99个百分点,其中单位售价提高引起毛利率上升1.35个百分点,单位成本提高导致毛利率下降2.34个百分点,以上两个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0.99个百分点。

2019年,电梯金属材料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3.31个百分点,其中单位售价降低导致毛利率下降3.24个百分点,单位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0.08个百分点,以上两个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3.31个百分点。

(1)单价分析

2019年至2020年1-6月,电梯金属材料单位售价略有下降,主要系部分材质不锈钢市场价格有所回落以及部分电梯金属材料定价较低所致。

(2)单位成本

单位:万元/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影 变动影 变动影

金额 响 金额 响 金额 响 金额

直接材料 1.20 -3.97% 1.25 0.23% 1.25 3.40% 1.21

人工成本 0.01 -0.12% 0.01 0.02% 0.01 -0.04% 0.01

制造费用 0.03 -0.23% 0.03 -0.17% 0.04 -0.68% 0.04

合计 1.24 -4.31% 1.29 0.08% 1.29 2.68% 1.26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电梯金属材料成本的比重在95%以上,因此直接材料成本变动影响对单位成本变动影响较大。电梯金属材料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

2018年,电梯金属材料单位成本上升主要是由于2016年以来供给侧改革推进,环保监管趋严,不锈钢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单位材料成本上升引起。

2020年1-6月,电梯金属材料单位成本下降主要是由于钢材价格有所下降引起。

(3)分地区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入 58,456.33 110,583.98 103,255.32 84,775.78

华东地区 成本 47,872.63 91,008.65 84,408.47 67,436.16

毛利率 18.11% 17.70% 18.25% 20.45%

收入 12,448.36 30,513.82 26,893.29 29,079.46

华南地区 成本 9,851.75 23,351.41 20,290.06 21,233.44

毛利率 20.86% 23.47% 24.55% 26.98%

收入 5,206.75 9,914.19 8,698.57 6,843.81

西南地区 成本 4,441.99 8,282.08 7,555.66 6,076.14

毛利率 14.69% 16.46% 13.14% 11.22%

收入 204.30 171.40 78.40 841.59

其他地区 成本 127.27 92.31 67.41 654.92

毛利率 37.71% 46.14% 14.02% 22.18%

收入 76,315.74 151,183.39 138,925.58 121,540.64

合计 成本 62,293.63 122,734.45 112,321.60 95,400.65

毛利率 18.37% 18.82% 19.15% 21.51%

报告期内华南地区毛利率高于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扶梯销售占比较大,毛利率较高所致。其他地区销售量较少,主要为部分零星销售。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1)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同行业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世嘉科技 16.44 18.79 14.99 13.07

华菱精工 18.48 16.46 18.07 21.36

沪宁股份 32.60 34.87 30.80 33.88

展鹏科技 34.92 35.29 34.49 38.43

广日股份 13.51 14.09 14.63 18.27

赛福天 18.70 18.43 19.37 19.45

平均值 22.44 22.99 22.06 24.08

发行人 18.37 18.82 19.15 21.51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受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经营规模、经营模式等众多因素影响,各上市公司
毛利率存在差别,公司毛利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该指标呈现的区间之内。

公司综合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综合毛利率,主要原因为:①各公司具体业务存在差异,如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除了经营电梯部件同时还兼营其他业务;②公司电梯金属材料业务毛利率较低。

(2)公司电梯部件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电梯部件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世嘉科技 11.30 11.54 12.14

华菱精工 15.97 17.59 21.33

沪宁股份 34.78 31.05 34.25

展鹏科技 35.19 34.39 38.39

广日股份 9.98 11.48 14.44

赛福天 17.02 16.94 16.04

平均值 20.71 20.50 22.77

发行人 23.44 22.41 25.13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华菱精工、展鹏科技、广日股份、赛福天未在 2020 年半年报中公布电梯部件毛利率数据,因此上表未列示。

同行业上市公司沪宁股份主要生产安全部件,展鹏科技主要生产门系统,毛利率较高。公司电梯部件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电梯部件平均毛利率。

4、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1)销售价格波动对产品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原材料价格及其他因素不变,销售价格波动 1%时,对主营业务毛利及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 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 售 价 格 主营业务毛利敏感系数 5.44 5.30 5.22 4.62
波动 1%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值 0.81 0.80 0.80 0.78
(百分点)

综合上表数据,在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当销售价格波动 1%时,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敏感系数在4.62至5.44之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值为0.78
至 0.81 个百分点。

(2)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原材料价格波动未引起销售价格及其他因素变动,当原材料价格波动1%时,对主营业务毛利及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 财务指标 2020年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 材 料 价 主营业务毛利敏感系数 -3.93 -3.79 -3.72 -3.18
格波动 1%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值 -0.72 -0.71 -0.71 -0.69
(百分点)

综合上表数据,在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当原材料价格波动 1%时,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敏感系数在-3.18 至-3.93 之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值为-0.69 至-0.72 个百分点。

(四)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75,824.20 150,482.32 137,997.39 120,343.88

其他业务收入 491.54 701.07 928.18 1,196.75

期间费用 6,679.85 14,906.04 13,922.69 14,557.50

营业利润 6,413.98 13,173.05 13,609.69 11,061.87

利润总额 6,420.69 13,300.26 13,597.20 11,082.28

净利润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59.17 418.46 1,553.02 3,215.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5,492.95 11,020.64 10,143.86 6,028.88
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比例 1.07 3.66 13.28 34.79

其他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 0.64 0.46 0.67 0.98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基本由主营业务贡献。2017 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
大,主要来源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情况良好,净利润呈增长态势,盈利能力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经营成果变动趋势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4.09 251.06 240.16 399.39

教育费附加 100.54 193.86 185.05 298.53

土地使用税 56.74 106.39 95.06 103.26

房产税 77.75 153.86 150.04 145.67

其他 23.96 50.04 51.21 51.33

合计 393.09 755.22 721.53 998.18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52 0.50 0.52 0.82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构成。

2、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909.03 2.50 4,109.53 2.72 3,835.93 2.76 3,601.75 2.96

管理费用 2,268.97 2.97 5,156.51 3.41 4,669.82 3.36 6,055.68 4.98

研发费用 2,150.30 2.82 4,486.33 2.97 3,904.20 2.81 3,441.46 2.83

财务费用 351.56 0.46 1,153.68 0.76 1,512.73 1.09 1,458.61 1.20

合计 6,679.85 8.75 14,906.04 9.86 13,922.69 10.02 14,557.50 11.98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98%、10.02%、9.86%和 8.75%。

(1)销售费用

①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杂费 1,377.32 72.15 2,968.57 72.24 2,823.28 73.60 2,381.79 66.13

职工薪酬 175.73 9.20 410.54 9.99 325.01 8.47 300.53 8.34

业务招待费 167.86 8.79 382.56 9.31 246.40 6.42 278.57 7.73

质保费 124.81 6.54 238.50 5.80 260.62 6.79 455.13 12.64

其他 63.31 3.32 109.36 2.66 180.62 4.71 185.74 5.16

合计 1,909.03 100.00 4,109.53 100.00 3,835.93 100.00 3,601.75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杂费、质保费和职工薪酬等。

A、运杂费

报告期内,运杂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运杂费 1,377.32 2,968.57 2,823.28 2,381.79

营业收入 76,315.74 151,183.39 138,925.58 121,540.64

运杂费占营业收 1.80 1.96 2.03 1.96
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运输方式为汽运。

B、职工薪酬

公司薪酬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职工薪酬费用变动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之“(3)应付职工薪酬”。

C、质保费用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质量保证义务,公司在转让商品的同时附有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该义务仅仅是为了保证所销售的产品符合既定标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同时合同中也未明确约定公司需承担额外的服务义务。按照准则的规定,对于不能作为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属于保证型质保,不需要单独确认收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公司已充分预计了可能发生的质量保证损失,以用于支付电梯部件产品售后质保环节发生的费用。公司及下属电梯部件公司计提质保费,按照当年营业收入的 1%计提,余额达到上年营业收入的 1.5%时则不再提取。因此,报告期内质保费用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质保费计提及实际质保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质保费用计提 124.81 238.50 260.62 455.13

质保费用使用 13.62 72.45 93.47 47.73

计提是否充足 是 是 是 是

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世嘉科技 2.65 2.22 2.10 1.85

华菱精工 3.95 4.07 4.14 4.27

沪宁股份 4.72 4.13 4.44 4.26

展鹏科技 5.08 5.14 5.26 5.22

广日股份 2.78 2.81 3.04 3.42

赛福天 2.76 3.04 3.58 3.93

行业平均 3.66 3.57 3.76 3.83

发行人 2.50 2.72 2.76 2.96

注 1:同行业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受经营规模等众多因素影响,各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存在差别,公司销售费用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该指标呈现的区间之内。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企业销售规模较大,规模效应更易显现,销售费用越能够被摊薄。沪宁股份、展鹏科技、赛福天的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系该些公司销售规模偏少,不易形成规模效应,且该些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低,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较高。以下上市公司与发行人规模接近(2017-2019 年均销售收入 6 亿元以上),取其销售费用率,进行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世嘉科技 2.65 2.22 2.10 1.85

华菱精工 3.95 4.07 4.14 4.27

广日股份 2.78 2.81 3.04 3.42

可比公司平均 3.13 3.03 3.09 3.18

发行人 2.50 2.72 2.76 2.96

注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稳定,销售费用较低。

注 2:同行业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据上表可知,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上述公司平均数接近。根据华菱精工招股意向书,其主要产品中配重类产品重量大,运输成本较高,导致其销售费用率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规模较大,采用直销模式,且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稳定,销售费用率较低。

(2)管理费用

①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581.36 68.15 3,301.59 64.03 2,901.93 62.14 2,579.18 42.59

折旧摊销 311.05 13.71 539.15 10.46 472.60 10.12 473.68 7.82

咨询费 88.73 3.91 533.41 10.34 365.72 7.83 120.11 1.98

业务招待费 50.22 2.21 238.99 4.63 193.97 4.15 196.34 3.24

办公费 95.74 4.22 151.61 2.94 84.05 1.80 94.86 1.57

修理费 40.09 1.77 112.24 2.18 384.75 8.24 88.41 1.46

差旅费 14.05 0.62 76.13 1.48 70.97 1.52 52.91 0.87

股份支付 - - - - - - 2,244.12 37.06

其他 87.71 5.41 203.39 3.94 195.85 4.19 206.06 3.40

合计 2,268.97 100.00 5,156.51 100.00 4,669.82 100.00 6,055.68 100.00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用及咨询费等。2017 年度公司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2,244.12 万元,导致管理费用较大。

A、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职工薪酬费用变动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1、流动负债及变动分析”之“(3)应付职工薪酬”。

B、折旧与摊销费用

折旧与摊销费用主要为办公楼、办公设备、软件和土地使用权的折旧与摊销。
C、修理费

2018 年度修理费用较 2017 年度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度办公
室装修费及食堂装修费所致。2020 年上半年延迟复工复产,公司安排的修理较少所致。

D、咨询费

2018 年、2019 年,公司推进上市进程,中介机构费用较高,致使咨询费较高。

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世嘉科技 2.85 3.82 3.26 3.11

华菱精工 4.71 4.08 4.06 4.42

沪宁股份 7.19 7.01 7.85 8.35

展鹏科技 6.30 5.80 6.80 6.77

广日股份 6.06 6.71 7.05 7.58

赛福天 7.51 7.71 7.62 6.75

平均 5.77 5.86 6.32 6.16

发行人 2.97 3.41 3.36 4.98

发行人(剔除股份支付、 3.88 4.43 4.21 3.92
电梯金属材料业务)

注 1:同行业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上表中,剔除发行
人、世嘉科技股份支付费用不可比因素,剔除了发行人电梯金属材料业务不可比因素。

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是:


①沪宁股份、展鹏科技、赛福天的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系该些公司销售规模偏少(2017-2019 年均销售收入 6 亿元以内),不易形成规模效应,管理费用率较高。一般而言,若企业销售规模较大,规模效应更易显现,管理费用越能够被摊薄,如华菱精工于 2017 年-2019 年,由于销售规模扩大,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从 4.42%下降到 4.08%,规模效应得以体现。

②广日股份总部位于一线城市广州,为大型集团化上市公司,经营业务包括电梯整机、电梯部件、物流等板块,人工成本较高,致使管理费用收入率较大。
③发行人子公司华力主营业务为不锈钢材料深度加工,属于电梯部件延伸领域,主要依赖自动化机器设备生产,所需管理人数较少,行政管理支出较低,拉低了发行人管理费用收入率。此外,上市公司金轮股份子公司森达装饰主要产品与江苏华力相似,其管理费用率也较低,2017、2018 年管理费用率 0.61%、0.53%(自 2019 年起金轮股份未公告森达装饰数据)。

剔除上述不可比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收入率与客户结构、销售模式大体相似的世嘉科技、华菱精工接近。

(3)研发费用

①研发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投入 1,461.63 67.97 3,016.10 67.23 2,588.90 66.31 2,354.22 68.41

职工薪酬 620.60 28.52 1,357.37 30.26 1,232.52 31.57 1,001.00 29.09

其他 68.06 3.51 112.86 2.52 82.77 2.12 86.23 2.51

合计 2,150.30 100.00 4,486.33 100.00 3,904.20 100.00 3,441.46 100.00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投入、职工薪酬等组成。近年来,公司持续保持较大力度的研发投入,积极推进公司产品开发,将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中。

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世嘉科技 4.40 4.36 3.64 3.24

华菱精工 1.92 1.45 1.69 1.15

沪宁股份 4.42 4.81 5.36 5.27

展鹏科技 3.81 3.49 3.67 3.37

广日股份 3.26 3.39 3.66 4.00

赛福天 3.41 3.41 3.66 3.60

平均 3.54 3.48 3.61 3.44

发行人 2.82 2.97 2.81 2.83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和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发行人、江苏创力、鹤山协力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江苏华力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且其收入占比较大,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研发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值。

(4)财务费用

①财务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支出 353.83 1,168.12 1,525.57 1,470.65

减:利息收入 7.22 24.88 20.68 19.75

加:汇兑损益 -0.01 -0.01 -0.02 0.05

加:手续费 4.95 10.45 7.85 7.66

合计 351.56 1,153.68 1,512.73 1,458.61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等构成。利息支出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关联方往来款利息,其中关联方往来款已于 2018 年结清,因而 2019 年利息支出下降。2020 年一季度复产复工延迟,公司资金较为充裕,公司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新增借款主要集中在二季度;另外,2020 年银行下调贷款利率,导致 2020 年 1-6 月利息支出较少。


3、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585.87 24.54 -218.65 54.94

存货跌价损失 9.76 -29.56 - -

合计 595.63 -5.01 -218.65 54.94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全部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108.42 20.23 -2.83 -59.16

合计 -108.42 20.23 -2.83 -59.16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公司更新生产设备,出售部分使用年限较长的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发生的损益。

5、其他收益

2017 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规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执行最新的会计准则,将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公司据此对报告期内的政府补助情况进行了追溯调整,将报告期内的政府补助收入依照新准则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资产或收
益相关

重庆市民营经济发 4.00 8.00 8.00 8.40 与资产相关
展专项资金补助

重庆生产基地基础 1.22 2.44 2.44 7.31 与资产相关
设施建设补助

基础设施补助 21.90 43.80 43.80 43.80 与资产相关

江苏省丹阳经济开

发区财政所 2016 - - - 235.05 与收益相关
年总部经济奖励金

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17.26 15.36 14.69 12.68 与收益相关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资产或收
益相关

失业保险补助

公共基础设施补贴 - - - 46.00 与收益相关

合川区财政局生产 - - 140.38 - 与收益相关
基地项目补助款
丹阳经济发展局

17 年总部经济奖 - - 1,317.92 - 与收益相关
励金

研究平台项目资助 - - 30.00 - 与收益相关

广东省工程创新扶 - - 30.00 - 与收益相关
持资金补助

鹤山市高新技术企 - - 121.57 - 与收益相关
业培育资金

合川区新型工业化 - - 20.00 - 与收益相关
补助款

18 年智能制造推 - 28.90 - - 与收益相关
广计划奖

科技局专项资金科 - 45.00 - - 与收益相关
技小巨人认定拨款
2017 年重大科技创

新平台资助项目配 - 70.00 - - 与收益相关
套资金

2017 年新型工业 - 20.00 - - 与收益相关
化发展专项资金

合川区困难企业稳 - 34.14 - - 与收益相关
岗返还

江门市专利扶持资 30.00 - - - 与收益相关
金补助

合川区援企稳岗返 20.30 - - - 与收益相关
还社会保险费

其他政府补助 4.40 28.28 42.98 27.61 与收益相关

合计 99.08 295.92 1,771.77 380.84

6、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供应商赔款、补偿金收入 29.72 96.92 58.08 41.93

其他 6.35 59.34 23.38 8.91

合计 36.07 156.26 81.46 50.8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主要为公司供应商产品延迟发货或质量不合格产生的赔偿金。其他主要为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2)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16.87 4.89 2.27 0.27

捐赠支出 4.00 2.00 41.89 1.20

其他 8.49 22.16 49.79 28.96

合计 29.36 29.05 93.95 30.43

7、所得税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978.17 1,893.75 1,961.83 2,095.49

递延所得税费用 -109.61 -32.58 -61.50 -258.05

合计 868.56 1,861.16 1,900.33 1,837.44

报告期内,发行人、江苏创力、鹤山协力是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发生额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6.33 12,752.41 10,172.44 20,63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7.73 -5,210.79 -1,795.11 -6,161.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1.26 -2,912.49 -13,057.65 -7,753.0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39.86 4,629.13 -4,680.32 6,719.46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加:信用减值损失 585.87 -24.54 - -

资产减值损失 9.76 29.56 218.65 -54.9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1,293.83 2,518.25 2,313.47 2,215.69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121.16 204.32 174.14 148.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108.42 -20.23 2.83 59.16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16.58 4.89 2.27 0.27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 -4.16 - -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53.83 1,168.12 1,525.57 1,470.6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9.78 -70.07 -99.64 -100.9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109.61 -32.82 -61.50 -258.05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 0.6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111.36 -1,079.09 2,125.86 3,912.62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14,576.14 -1,400.40 -5,561.51 1,395.05
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5,005.66 73.48 -2,110.34 351.75
以“-”号填列)

其他 -56.67 -54.62 -54.24 2,249.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6.33 12,752.41 10,172.44 20,634.28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程度,主要受经营 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存货变动、长期资产折旧摊销情况、财务费 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

1、2017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0,634.28 万元,较净利润高
11,389.44 万元,主要原因系:(1)不锈钢市价不断上涨,公司以消耗库存为主, 减少了对不锈钢的采购量,存货期末结存减少 3,912.62 万元,增加经营性现金流 量净额;(2)2017 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1,395.05 万元,相应增加经营性现金 流量净额,主要系子公司江苏创力客户迅达公司货款付款周期缩短 30 天,应收 账款余额相比期初下降明显;(3)2017 年发生股份支付费用 2,244.12 万元,相 应调增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2、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172.44 万元,与净利润大致
匹配。对经营性现金流量的影响因素有:(1)2018 年末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较
年初增加 5,561.51 万元,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较年初减少 2,110.34 万
元,两者合计减少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7,671.85 万元;(2)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525.57 万元不属于经营性现金支出;(3)长期资产折旧(摊销)金额 2,487.61
万元不属于经营性现金支出,不减少经营性现金;(4)2018 年公司存货以消耗
库存为主,期末结存下降 2,125.86 万元,相应增加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3、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752.41 万元,较净利润
高 1,313.31 万元。主要原因:(1)随着经营规模扩大,生产备货增加致使期末
存货结存增加 1,079.09 万元,增加了经营性现金支出;(2)2019 年末经营性应
收项目余额相较期初增加 1,400.40 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减少;(3)长期
资产折旧(摊销)金额 2,518.25 万元,为不付现金的支出,不减少经营性现金;
(4)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168.12 万元,不属于经营性现金支出。

4、2020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6.33 万元,较净利
润低 7,428.45 万元。主要原因:(1)长期资产折旧(摊销)金额 1,414.99 万元,
为不付现金的支出,不减少经营性现金;(2)2020 年 6 月末经营性应收项目余
额相较期初增加 14,576.14 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减少。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主要由于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以及存货的变动、利
息费用的影响、长期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与净利润变动不相匹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3.94 72.67 99.64 100.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8.89 35.97 9.77 69.33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324.00 76,505.00 81,852.00 78,46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456.82 76,613.64 81,961.41 78,638.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295.10 4,529.43 2,246.52 3,190.03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484.00 77,295.00 81,510.00 81,6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779.10 81,824.43 83,756.52 84,800.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7.73 -5,210.79 -1,795.11 -6,161.74

2017 年、2019 年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购买
了较多银行理财产品以及购买募投项目选址用地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467.00 9,826.4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064.00 27,217.98 27,000.00 22,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64.00 27,217.98 31,467.00 31,826.4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838.00 28,379.98 23,000.00 1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67.26 1,750.49 20,858.78 2,126.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665.88 23,453.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05.26 30,130.47 44,524.65 39,579.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1.26 -2,912.49 -13,057.65 -7,753.08

公司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波动的原因如下:2017 年筹资活动的现金流
出主要为归还关联方借款、银行借款和收购同一控制下四家公司股权支付的款
项,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银行借款、吸收投资。2018 年,支付股利、利息
款,使得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大。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公司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
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厂房建设、购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本支出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本性支出 2,295.10 4,529.43 2,246.52 3,190.03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购买数控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等机器
设备、通港路厂房工程项目以及购买土地支出等,主要与购建固定资产及厂房建设相关,并且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对于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有重要的支持作用。2019 年资本性支出较 2018 年增加主要系发行人购买募投项目选址用地所致。2020 年 1-6 月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建厂房、购买机器设备支出。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各项资本性支出计划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对公司利润影响的分析
(一)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也不存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二)按规定将要变更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按规定将要变更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因此也不存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六、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母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详见本招股说明之“十五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三)借款和担保合同”。公司无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趋势

公司资产结构与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业务经营特点合理匹配,资产质量良好,主要固定资产运行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前期投入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资产周转能力较好。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的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持续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上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非流动资产的比重预计将有进一步的提高。

(二)盈利能力趋势

根据中国电梯协会的统计,近十年来我国电梯行业获得了高速发展。目前,全国各地地铁、高铁等工程建设如火如荼,老旧小区加装、旧梯更新等利好拉动电梯需求,预计电梯行业依然将保持增长。

公司作为迅达、奥的斯、蒂森克虏伯、通力、日立、西奥等国内外知名电梯主机厂的配套产品供应商,在综合配套、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一体化经营、服务网络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产品涵盖了电梯金属配套产品的绝大多数类别,是行业内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公司具备电梯部件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批量交付到售后服务的打包服务能力,能够为下游主机厂商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满足下游客户对于配套产品的“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将会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负债金额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的各项偿债指标将会得到较大改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会大幅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也将进一步下降,从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加快公司的发展速度。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能力,提升自动化水平,提高技术研发实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实力,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于 2019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的议案。

公司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摊薄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公司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2,6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200 万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将会大幅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公司的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受上述主要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发行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因股本和净资产增长较快而摊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具体见“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0 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0065 号”《审阅报告》,发表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同力机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20 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保证该等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20 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1、2020 年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天衡专字(2021)00065号《审阅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以下公司 2020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增减变动

资产合计 114,127.88 101,629.27 12.30%

负债合计 38,813.82 41,048.14 -5.44%

股东权益合计 75,314.07 60,581.13 24.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5,314.07 60,581.13 24.32%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变动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变动
7-12 月 7-12 月

营业收入 98,605.30 82,378.18 19.70% 174,921.04 151,183.39 15.70%

营业利润 10,830.52 7,451.62 45.34% 17,194.46 13,173.05 30.53%

利润总额 10,884.10 7,527.28 44.60% 17,254.75 13,300.26 29.73%

归属于母公司 9,180.82 6,484.15 41.59% 14,694.79 11,439.10 28.46%
股东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之后归属 8,824.06 6,201.19 42.30% 14,278.86 11,020.64 29.56%
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变动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变动
7-12 月 7-12 月

经营活动现金 14,629.58 17,523.25 -16.51% 12,753.26 12,752.41 0.01%
净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 -1,900.45 -4,889.28 -61.13% -222.72 -5,210.79 -95.73%
净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 -8,022.09 -8,958.46 -10.45% -9,163.35 -2,912.49 214.62%
净流量

现金及现金等 4,707.05 3,675.50 28.07% 3,367.18 4,629.13 -27.26%
价物净增加额

(4)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7-12 月 7-12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58.92 15.34 -33.92 -3.96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7-12 月 7-12 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459.23 295.92 360.15 208.87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142.58 74.23 72.80 49.46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80.13 132.1 56.84 90.56


小计 523.02 517.59 455.87 344.93

所得税影响额 107.09 99.13 99.11 61.97

合计 415.93 418.46 356.76 282.96

2、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2020 年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实现营业收入 174,921.04 万元,较上年增长 15.7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694.79万元,较上年增长 28.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78.86 万元,较上年增长 29.5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公司适用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公司未来可能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因素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3、2021 年 1 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2020 年初,全国多地相继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但复工仍较往年有所延迟,一定程度上拉低了 2020 年1 季度业绩。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宏观经济保持良好复苏势头。经公司
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1 年 1 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31,061.17 万元至 33,826.76
万元,同比变动约 39.85%至 52.32%;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 983.44万元至 1,099.61 万元,同比变动约 32.30%至 47.9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 849.71 万元至 964.16 万元,同比变动约 18.65%
至 34.63%。

前述 2021 年 1 季度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未来发展战略和未来三年经营目标

(一)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高品质、高效率、高效益、高境界”的企业精神,贯彻“精诚合作、忠于客户、名流品质、专心服务”的企业方针,以“秉持科学的专业风范、营造非凡的团队合作、创造完美的品牌产品”为发展理念,制定了“品牌系列化、管理人性化、经营集团化”的发展战略。

公司将立足于电梯部件制造领域,以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提升作为发展的驱动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在电梯配套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打造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和自主研发能力,完善企业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管理效率,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通过建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生产加工基地和研发中心,巩固公司在电梯部件产品行业的领先地位,努力成为电梯部件制造领域的先行者。

(二)公司发展目标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扩大现有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全面升级技术研发中心和营销服务体系,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赢得客户。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在电梯市场的竞争力,逐步扩大电梯部件和金属材料的市场占有率,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电梯部件制造商。

(三)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具体计划

1、研究开发计划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技术创新、设备改进和工艺创新,并将其视为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根据电梯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加大在研发及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及开发设计软硬件、扩大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加强产学研合作,建成研发中心,以缩小与国际知名品牌企业的技术差距;公司将在既有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开发各类新型电梯部件,并针对自动化电梯精密部件生产线设计、电梯门系统的设计、梯路导轨冷弯
成型、电梯安全部件等业内前沿性课题进行研发攻关,以实现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

2、产品发展计划

公司将在现有生产线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在自动化装备的投入,建设电梯部件、金属材料自动化生产线,提升电梯部件、金属材料产能,增强电梯关键部件、金属材料制造能力及智能制造水平,提升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能力,进而推动公司电梯部件、金属材料产品走向高端市场。通过计划实施,公司生产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种类将更加丰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实现成为世界一流的电梯部件制造商奠定基础。

3、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将在现有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集信息跟踪、技术开发、业务开拓、用户服务为一体的市场营销体系。公司将继续积极巩固华东、华南地区营销网络,同时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开发中西部市场的营销网络,更快速高效地满足客户需求并积极拓展市场。

在城市轨道交通市场方面,根据发改委已经批复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以及各地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预计 2021 年全国轨道交通总里程将达到 9,500 公里,电梯将广泛应用在各轨道交通站点,拥有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公司将继续发挥在公共轨道交通扶梯领域的优势,积极布局公共轨道交通市场,扩大电梯部件产销量,进而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综合盈利能力。

此外,我国已经成为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大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国产装备已出口到世界各地,为城市轨道交通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将择机设立境外分支机构,进一步深入参与世界一线及国内知名电梯品牌配套产品的开发,将电梯部件广泛应用于“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地区的重大工程项目,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4、人力资本扩充计划

公司将以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优化推动企业发展,从激励、考核和培训等多方面着手,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将完善薪酬、绩效和激励机制,包括推行员工持股等市场化激励手段,为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的激励环境。公司将优化
考核体系。公司将对现有管理和技术人员做好任职资格考察,引入预算责任制度等先进的考评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公司将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培养制度,以培养管理和技术骨干为重点,建立人才梯队。公司将强化现有的培训体系,建立科学的培训计划,通过内部交流、外部学习等方式,提高员工综合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动力。

5、融资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电梯部件生产建设、电梯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产品经营效益和市场发展情况,在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合理选择银行贷款、债券市场、证券市场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扩大生产规模等,以持续、稳健、优良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贡献社会。
二、拟定发展规划、目标及具体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和困难

(一)拟定发展规划、目标及具体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

上述发展规划、目标及具体计划是基于发行人现有市场地位、业务规模、发展趋势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制定的,其拟定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比较稳定,在计划期内没有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不利的事件出现;

2、发行人所在行业及拟投资领域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

3、发行人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继续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

4、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经营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和能源供应不会出现重大的突发性变化。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上述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

1、公司规模扩张将给公司发展带来一定的管理难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长,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在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带来新的挑战。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设计和加强内控执行力度,提升管理水平。

2、资金短缺因素也将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障碍之一。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项具体发展规划,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充足的现金流是企业进行项目扩展的基本保障。如果不能顺利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不能按计划建成投产,公司的发展计划很难如期实现。

(三)公司确保实现发展目标拟实施的措施

1、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将为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尽快投产,促进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设备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和用人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择经理人员等方面的作用。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证财务运作合理、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结构,促进公司机制创新。

3、加快人才队伍的建设

公司将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大对人才的资金投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公司将继续加强员工培训,加快培育一批素质高、业务强的营销人才、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对营销人员进行沟通与营销技巧方面的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现代企业管理方法的教育。同时,公司将加大对行业管理经验杰出的外部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逐步建立、完善包括直接物质奖励、职业生涯规划、股权激励等在内的多层次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三、上述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的。发展计划的实施,将使公司主营业务在高度和广度上得到全方位的拓展,使公司产品结构更为合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大幅提高,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四、本次发行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是公司顺利实施业务发展计划、快速向战略目标靠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要素。具体作用为:

1、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是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资金保障,有助于强化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为公司成为我国领先的电梯部件公司创造有利条件。

2、为公司提供了长期融资平台,丰富了融资途径,为公司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持。

3、公司如能成为上市公众公司,在政府和市场的监督下,将更加完善公司的管理和治理体系,促进公司生产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同时,对公司提高社会责任感、企业道德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从而为公司拓展外部资源、引进外部人才提供优势和动力。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计划

根据 2019 年 7 月 13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

1 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57,000.00 43,107.02

2 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300.00 5,520.72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000.00 10,587.69

合计 78,300.00 59,215.43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实际发行时的市场状况、询价情况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审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文号/备案号

1 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丹开委投备(2019)107 号 镇环审〔2019〕39 号

2 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 丹开委投备(2019)110 号 20193211810000054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安排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并经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存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营业务进行。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相吻合,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募投项目所需的各项条件,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具备相应的可行性。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的说明

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支柱产业,亦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公司主营业务是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的领域。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营业务进行。经核查,保荐人及律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一)实施背景

1、全球电梯产业转移促使我国形成完善产业配套

我国电梯行业起步较晚,上世纪 80 年代以前国内电梯产量较低,市场需求主要通过进口予以填补。但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国际外资品牌开始逐步与国内企业开展合作,推动了我国电梯行业的起步。由于国内在材料供给、人力成本及
消费市场方面均有明显优势,也促使更多的跨国电梯公司在我国建立生产制造基地,全球电梯产业逐步向我国进行转移发展;同时,随着技术的逐步引进,民族电梯品牌也逐步涌现,并也逐步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从而推动我国电梯企业蓬勃发展。改革开放 40 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电梯行业保持快速增长,尤其进入 21 世纪以来,电梯行业更是进入高速增长通道,2000 年我国电梯
总产量尚不足 5 万台,而到 2019 年全行业共生产制造 117 万台电梯,占全球总
产量的 75%以上,其中近 1/10 出口到海外市场,全国电梯保有量 709 万台,我
国已发展成为全球电梯第一制造大国、出口第一大国和保有量第一大国。

随着全球电梯产业逐步向我国进行转移,国内也形成了明显的电梯行业区域聚集效应,目前电梯整机制造区域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而中西部近几年电梯行业的发展也引人关注。由于上述主要区域为我国钢材生产、金属加工及电气工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而上述产业又为电梯的重要上游行业,因而随着国内电梯产业的发展向好,各配套领域也逐步细分、完善,形成了从材料到配件再到整梯的完善产业链,从而进一步夯实了我国作为第一电梯大国的国际行业地位。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带动电梯安装预期持续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是驱动电梯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而投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一直备受国家重视,因此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持续深入推进,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在房地产、交通等行业发展带动下,也保持了快速发展态势。交通领域和房地产开发领域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构成。目前,电梯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交通枢纽和房地产工程建设,如:高铁站、地铁站、机场等大规模应用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高层住宅、写字楼普遍安装垂直电梯,大型商场除直梯外也大量配置扶梯。因此,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整体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有效拉动了电梯市场的需求持续增加。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未来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势必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从而将继续带动电梯安装量的持续增长。

3、经验积累推动机械部件制造技术日益成熟

目前,电梯主机厂主要承担电梯的设计和装配集成工作,而装配集成势必要
求各零部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精度要求,确保各电梯部件能够严丝合缝,能够保证电梯产品的美观性,使电梯产品能够完全融入其使用环境,不会使乘梯人出现违和的感觉;同时,电梯机械部件的精度也是对整个电梯运行的安全保障,以扶梯裙板部件为例,如果其与梯级的间隙过大会产生乘客足部陷入到间隙的风险,而裙板如果表面不够平整,也会与梯级发生摩擦,甚至对电梯运行带来安全风险,尤其电梯通常用于人流量较大的场所,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则会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另外,电梯作为人们日常出行的常用机械工具,其舒适性也是各大电梯主机厂所重点考虑的功能因素,尤其对于高档的应用场合,不良的乘梯体验将严重影响电梯品牌的正面传播,因此在电梯机械部件的制造前,通过设计有效解决部件的可制造性问题,确保各部件之间的运转和谐,降低诸如振动、摩擦噪音、电磁干扰等方面的缺陷,从而帮助电梯主机厂整体增强电梯舒适度。

自首次引进外资电梯品牌至今已历时 40 年,国内的电梯机械部件制造技术日益成熟,促使电梯主机厂逐步将其部件产品由自主生产向外部采购模式逐步转换。机械部件作为电梯的重要构成,起到装饰外观、确保安全、保障舒适等一系列作用,因此各电梯主机厂对机械部件相关产品的质量、精度要求极高,因此经过长期的经营积累,目前规模较大的电梯机械部件提供商多掌握较为成熟的产品设计、模具开发及生产制造工艺,能够为各大电梯主机厂提供具有质量和精度保证充分的产品和技术支持。

4、产业鼓励政策支持助力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随着我国城镇化及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的持续,电梯作为配套装备也受到国家及主管部门的重视,电梯及相关零部件产品的鼓励政策也陆续出台,从而推动行业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电梯及其零部件行业主要涉及的政策如下所示:

2009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推进我国
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全方位提升装备制造业的竞争力,支持装备产品出口等目标和措施。在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背景下,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将为电梯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10 年 1 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指出
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现状与问题,确定了来 10 年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

2011 年 6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全面提高电梯维保工作质量,
围绕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促进电梯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和服务化方向发展,促进电梯产业健康发展。

2015 年 5 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制造 2025》,明确实施制造强国战略。
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在重点领域试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加快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促进集团管控、设计与制造、产供销一体、业务和财务衔接等关键环节集成,实现智能管控。

2016 年 3 月,“十三五”规划颁布实施,明确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基
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要求全面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加快发展新型制造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2017 年 6 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其中就提到要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

2018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到 2020
年,努力形成法规标准健全、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该意见的发布将促进电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18 年 3 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
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这是首次将“旧楼加装电梯”写进全国的政府工作报告,推动了电梯产业的发展。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
步明确目标,落地实施加装电梯推进工作,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万个,支持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家养老、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旧楼加装电梯连续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势必会加快各地政府对这项惠民工程的推进力度,对各地推进这项民生工作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全国各地也陆续出台有关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政策,各地纷纷为加装电梯提供财政补贴,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以提高加装效率,帮助协调居民意见,旧楼加装电梯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必要性分析

1、突破产品产能瓶颈,满足市场客户需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铁、地铁等项目的深入建设,对电梯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由于高铁、地铁等方式出行人数庞大,因此对于承载力强、安全性好的高品质电梯的需求更为旺盛,而小规模的电梯主机厂由于竞争能力有限,逐步被挤出市场,具备规模化、高品质电梯供应能力的主机厂份额持续提升,因而对高质量的电梯零部件产品也形成更大的需求。

作为众多电梯主机厂的电梯部件供应商,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扩大生产能力,部分产品根据不同客户组建专门的生产线,但整体而言仍不能够完全满足客户的需求,尤其在销售旺季,出于战略性考虑,公司根据自身设备及人员情况只能承接规模较大的电梯主机厂订单,而不得不放弃部分其他电梯客户订单,一方面致使公司不能够分享到市场红利,另一方面也导致公司与其他电梯主机厂的合作粘性受到限制,不利于未来的长远发展;另外,公司在电梯部件的品牌效应已经得到体现,部分非电梯领域的企业也希望能够与公司开展合作,但在有限的生产能力情况下,公司仅能够优先保障电梯主机厂的零部件需求,对于其他行业的金属部件需求只能小规模承揽甚至放弃订单,从而一定程度限制了公司的业务发展。因此,公司有必要大规模扩大既有生产能力,尤其强化在业务忙季的订单处理能力,能够解决不同客户在同一时点的激增产品需求。

公司将通过运用募投资金购置先进的生产制造设备,扩大电梯部件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在既有客户的产品占有率,持续强化双方的合作粘性;同时,项目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电梯领域的其他潜在客
户,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梯部件领域中的市场影响力。

2、降低委外生产比例,统一产品工艺品质

委托外部生产通常受制于两方面因素:一方面,出于经营战略考虑,将部分生产环节交由具有生产资质且经过质量标准考核的企业,从而使其能够充分利用行业内资源,从而促使企业经营效率最大化;另一方面,因企业自身在特定时间某道生产工艺的生产能力受限,从而不得不将部分产品进行委外生产,以在规定时间内准时交付客户订单。综合来看,前者通过长时间的合作,既能够保证受托方为委托方预留常态化生产加工能力,同时产品一致性能够有效把控;而后者则具有偶发性特征,在委托方需要外部产能协助的时候,尤其在业务旺季,可能存在委外产品无法及时交付的情形,同时由于该模式下的委外生产连续性不强,因此生产的产品工艺也难以得到完全保障。

目前,公司在电梯部件的产品供应中,在业务忙季经常出现因产能不足而将部分工序外发加工的情况,主要委外的工艺环节为孔加工、切割、折弯等。目前,公司在电梯部件领域已经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尤其在公交型扶梯细分市场中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因此为维持扶梯领域产品的高市场占有率,以及持续提升直梯领域的市场份额,公司有必要确保电梯部件产品的足额、保质的供应,因此公司需要对部分偶发性委外较多的产品工艺进行补强,不断降低该部分工艺的委外比例,从而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高品质,持续增强自身产品竞争能力。

募投项目将通过购置柔性生产线、激光切割机、高精度折弯机等设备,大规模增强切割、折弯等生产工艺环节的产品供给能力,尽量实现该工艺环节的自给,尤其在公司业务量集中释放的时期内,不断降低委托外部生产的比例,确保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电梯部件产品,持续维持客户对公司的较高满意度,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份额。

3、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核心部件份额

电梯产品零部件种类繁多,电梯行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形成整机制造商和零部件制造商分工合作的行业形态,主要合资整机制造商大都将电梯零部件外包给零部件制造商生产,主机厂主要负责装配。电梯整机市场份额比较集中,而电梯零部件生产厂家数量众多,竞争非常激烈。在这种行业形态下,电梯零部
件制造商只有生产更多种类更核心的零部件,才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生存与发展。

公司自成立开始,在扶梯方面,掌握了包括裙板、盖板、栏板等多种外覆件生产技术,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加强市场开发,形成了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扶梯外覆件的强势发展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盈利。近年来,为提升效率和资源利用,电梯整机制造商逐步向配套供应商采购成套电梯部件产品,零部件配套供应将成为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为满足整体制造商配套采购电梯零部件的需求,公司逐步重点培育研发生产扶梯驱动系统产品,根据公司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9 年扶梯驱动系统销售收入超过 1.5 亿元。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展驱动总成等扶梯驱动系统,大幅扩大驱动系统生产规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扶梯核心部件的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公司将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扶梯驱动总成及桁架生产线,扩大扶梯驱动总成及桁架生产规模,提高扶梯部件的整体市场份额,有效改善公司的产品结构,迎合市场发展趋势。

4、深度挖掘客户需求,提升成套供应能力

我国电梯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零部件外发生产的趋势已经形成,即电梯主机厂更加注重整梯的装配集成和部分核心部件的技术掌控,而对于大多数零部件而言,基本通过经其验证的厂商进行配套供应,并由电梯主机厂负责最终的产品装配及现场安装。上述趋势的形成对于零部件供应商而言,可以通过规模化产品配套逐步增加在其客户方面的影响力。

公司在电梯部件领域经过多年的深耕,已经形成了较为全面的产品体系,覆盖扶梯和直梯两大电梯类型,一定程度满足了客户的多元化产品需求。在电梯主机厂零部件外发生产趋势下,公司有必要对既有客户的需求进行持续深度挖掘,尽量实现扶梯外覆件与驱动系统、桁架,直梯井道、轿厢部件与其他部件的配套数量趋同,从而增强公司的产品成套供应能力,实现对客户需求的最大化开发,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公司扶梯外覆件等既有规模产品进行产能扩建外,也将提升扶梯驱动系统、直梯井道部件和轿厢部件生产供应能力,尤其还将增加扶梯桁架这一产品供给。
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在电梯领域的成套部件供应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扩大公司在单一客户中的整体产品供应份额,从而实现对客户的最大化开发利用,增强合作粘性的同时,逐步强化自身的盈利水平。

5、强化规模经济效应,持续优化成本结构

规模经济对企业发展而言具有诸多优势体现:其一,通过规模化采购,企业能够在材料价格和产品品质方面具有更强的话语权,尤其在金属相关部件制造行业,该优势体现更加明显,如果采购规模较小,企业不能够直接向钢厂进行采购,而是需要通过经销商获得相应的材料产品;其二,通过规模化生产,单位产品分摊的成本也能够显著降低;其三,对于知名的企业而言,其对供应商的筛选较为严格,尤其在电梯产品涉及到安全性因素,因此电梯主机厂对供应商的筛选更为苛刻,因此具有规模化优势的企业更能够在竞争中胜出。

目前,公司在电梯部件产品方面已经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并在材料议价、生产成本控制及品牌传播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但不锈钢、碳钢等材料采购价格难以控制,且生产成本方面仍有通过规模化运作的空间,因此公司有必要借助客户需求的增长,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制造规模,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不锈钢、碳钢等材料采购方面的议价和品质要求能力,并通过持续的规模扩大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成本,为客户提供优质优价的产品。

募投项目将购置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及产线,大幅扩大垂直电梯和扶梯的金属部件生产能力,打造更具规模经济效应的生产制造体系。项目实施后,一方面公司在不锈钢、碳钢等材料方面的采购规模将大幅增长,公司在材料采购环节将更具话语权,从而有效控制材料采购成本和品质;另一方面,通过自动化生产设备的配置及规模化的产品生产,公司生产成本将得到进一步控制。

6、顺应下游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研发技术水平的需要

公司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研发生产多年,已经在行业内形成一定的市场地位,尤其在公交型扶梯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产品获得诸多国际领先电梯主机厂的认可。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电梯安全标准的不断提升,以及电梯产品定制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公司为客户提供精度更高、性能更优的电梯精密部件产品的需求更加迫切,而实现对上述需求的满足则要求公司进一步优
化、改进产品生产工艺,从而应对客户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

项目将通过建设研发中心大楼,引进行业内先进的技术人才,以组建总部技术研发中心,整体统筹公司内部所有业务板块的技术研发工作,高效整合公司内部技术研发资源。

项目将针对梯路导轨冷弯成型进行工艺的改进开发,并研究电梯门系统(机械部件)、电梯安全部件等电梯部件技术,形成新产品技术储备的同时,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精度和性能,有效巩固公司产品竞争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与电梯主机厂的合作粘性,从而持续扩大业务规模。

募投项目将引进一系列先进的检测试验设备,搭建更加完善的研发及测试环境,用于支撑公司未来对更高精度产品的开发,同时为后续的产品批量稳定生产奠定基础,促进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合理拓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检测试验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助于新产品的开发,从而强化公司整体产品的制造精度。
7、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公司所属的电梯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较大,日常经营中对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投入需求也较高。未来,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势必导致应收账款与存货金额也进一步扩大,公司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满足应收账款与存货带来的资金压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通过建设电扶梯部件厂房,购置自动化、柔性化生产设备,对扶梯外覆件、扶梯驱动系统及直梯部件进行产能建设建设,以突破以上产品的产能瓶颈,充分满足电梯主机厂的部件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项目达产后将新增电扶梯产能 7 万套/年。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 57,000.0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金额 比例

1 土地投资 万元 2,419.70 4.25%

2 建设投资 万元 9,430.00 16.54%

3 设备投资 万元 35,178.90 61.72%

4 软件投资 万元 100.00 0.18%

5 预备费 万元 2,235.40 3.92%

6 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7,636.00 13.40%

合计 57,000.00 100.00%

3、项目的选址及土地情况

该项目选址于丹阳经济开发区精密制造产业园内,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发行人已与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足额缴纳了出让价款,已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取得了编号为苏(2019)丹阳市不
动产权第 0019854 号不动产权证。

4、项目建设方案

该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具体进度安排见下表:

项目 T+1 T+2 T+3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及生产

5、项目技术情况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方法及工艺流程维持现有模式,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相关内容;本项目使用的核心技术将采用公司现有成熟技术及正在研发的技术,核心技术来源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七、发行人技术与研发情况”相关内容。

6、主要设备

募投项目采用的主要设备包括: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直梯部件生产设备

1 轿壁板柔性生产线 2

2 柔性生产线 1

3 门板生产线 3

4 剪板机 2

5 数控冲床 3

6 80T 冲床 3

7 160T 冲床 2

8 250T 冲床 3

9 激光切割机 4

10 翻边机 3

11 130T 及以下折弯机 3

12 130T~200T 折弯机 5

13 200T 以上~400T 折弯机 3

14 400T 以上折弯机 2

15 5T 行车 16

16 焊机 15

17 喷涂线 3

扶梯部件生产设备

1 AMADA 数控转塔式多工位冲床 1

2 AMADA 网络联结 3D 显示高精度折弯机 1

3 四柱薄板拉伸液压机 1

4 台式钻床 10

5 数控三芯辊弯机 1

6 数控剪板机 1

7 泰勒螺柱自动焊机 1

8 滚边机 1

9 摇臂钻床 4

10 冷弯型材机 2

11 160T 冲床 2

12 5T 行车 16

13 焊机 15

14 三维切割机械手 1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5 地铁扶梯驱动总成装配线 1

16 地铁扶梯主轴总成装配线 1

17 链片加工自动线 1

18 侧板焊接自动线 2

19 激光切割机 1

20 表面喷砂处理设备 1

21 铣加工中心 2

22 复合加工中心 1

23 车加工中心 1

24 通用设备 1

25 自动焊接及热处理设备 1

26 切割落料设备 1

27 车间运输设备 1

28 检测设备 1

29 矩形管滚压生产线 1

30 通过式抛丸除锈机 1

31 等离子切割机 3

32 数控锯床 5

33 单片桁架焊接生产线 3

34 二保焊机 60

35 桁架校正机 1

36 桁架组焊生产线 3

37 盐雾试验机 1

38 焊缝探伤仪 3

39 拉力检测机 1

40 叉车 4

41 拖车 2

42 行车 18

43 空气压缩机 1

44 桁架单片焊接工装 2

45 桁架组焊工装 5

环保设备

1 废气回收净化处理设备 2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2 粉尘处理设备 2

3 污水处理设备 2

7、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该项目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碳钢等。公司地处长三角地区,配套良好,公司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合作稳定,上述原材料供应充足。因此本项目原辅材料供应有充分保障。本项目的动力消耗主要是电力,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配套比较完善,电力能源供给有保障。

8、环保情况

根据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镇环审〔2019〕39 号),同意项目建设。

募投项目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及喷涂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氨氮。本项目废水经厂区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丹阳经济开发区污水网管,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喷涂烘干废气、切割机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或无组织排放。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用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用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将得到较好的控制。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边角料、漆渣、废乳化液及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如金属边角料等可收回利用废物,厂区专门堆放,进行定期集中清
理;危险废物如废乳化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9、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值

1 达产后销售收入 万元 98,060.00

2 达产后净利润 万元 11,127.56

3 税后内部收益率 % 18.77%

4 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年 6.52

(二)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通过建设研发中心大楼,购置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打造集团层面的研发机构,整体统筹公司内部所有业务板块的技术研发工作,高效整合公司内部技术研发资源;同时,借助研发资源整合统筹的契机,项目将研究新产品、新工艺和生产线的自动化升级,不断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本项目不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 7,300.0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金额 比例

1 土地投资 万元 77.20 1.06%

2 建设投资 万元 1,800.00 24.66%

3 设备投资 万元 4,283.80 58.68%

4 预备费投资 万元 304.00 4.16%

5 研发费用投资 万元 835.00 11.44%

合计 7,300.00 100.00%

3、项目的选址及土地情况

该项目选址于丹阳经济开发区精密制造产业园内,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发行人已与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足额缴纳了出让价款,已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取得了编号为苏(2019)丹阳市不
动产权第 0019854 号不动产权证。

4、项目建设方案

该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具体进度安排见下表:

项目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5、项目技术情况

本项目使用的核心技术将采用公司现有成熟技术及正在研发的技术,核心技术来源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七、发行人技术与研发情况”相关内容。

6、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冷拉型材切割试验设备 6

2 喷涂流水线 2

3 弯梁圆弧整形设备 2

4 其他(模具/工装等) 4

5 真空室 2

6 真空机组 2

7 数控折弯机 3

8 机械臂 10

9 三坐标检测设备 1

10 万能材料拉伸试验机 1

11 摩擦系数检测仪 1

12 色差仪 1

13 控制系统 1

14 镀钛检测设备 1

7、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实验/检测过程中涉及电梯配件、不锈钢板材、碳钢板
板、电器件等,市场供应充足,数量和质量均能充分满足需求。本项目的动力消耗主要是电力,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配套比较完善,电力能源供给有保障。

8、研发方向

课题 研发课题概述 研发意义及必要性

目前人工成本逐年递增,且人员的流
本课题将结合公司在实际生产制造过程 动较频繁,客户的订单时间周期不断
自 动 化 中的需求,对扶梯裙板、栏板生产工艺, 缩短,质量要求也逐年提高,迫切需
电 梯 精 以及电梯结构件生产工艺进行自动化生 要形成自动化的流水线作业,来缓解
密 部 件 产线的研究,旨在提升公司整体自动化作 企业的压力和成本。公司先前通过对
生 产 线 业水平,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并有效控制 部分工艺环节的自动化改造,工作效
的研究 成本。 率显著提升,成本则得到更好地控制,
因此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扩大产品自动
化生产率。

电梯门 本课题结合电梯门部件中的机械部分进 目前维保、售后等的成本在增加,电系统(机 行研究,首先投入其门机,厅门上坎,门 梯的价格也在持续的进行调整,原材械部件) 扇的逐层分析,旨在提高门机的使用频 料也居高不下,迫切的需要变更厅门的研究 率,减少损耗报废等,提高厅门上坎的制 的生产工艺,减少门机的使用损耗,
与开发 作工艺,研发门扇的自动化生产。 门扇的自动化生产等来满足市场的需
要。

本课题旨在通过折弯的原理和冷弯的原 公交型扶梯在地铁项目中占据了大部
梯路导 理的研究,建立一种冷弯成型的新工艺方 分市场。同时随着客户乘用扶梯的舒轨冷弯 案,突破先有工艺的局限,解决梯路导轨 适性的提高,高精度的梯路导轨将是成型的 的多种角度、多道弯曲和高精度的复杂截 首选,梯路导轨是扶梯平稳运行的重研究与 面成型问题。全面提高梯路导轨的覆盖 要部件。梯路导轨冷弯成型的研发,
开发 面,建立完善的梯路导轨生产线。 势必能增加大量的客户订单和提高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

主要研究轿厢缓冲的提前预防以及保护, 目前电梯安全运行与保护是现行社会
电梯安 市场主流是通过缓冲器来进行操作,市场 的重中之重,为防止电梯由于控制方全部件 上缓冲器分弹簧,油压,聚氨酯,本次的 面的故障,轿厢超越顶层或底层端站的研究 研究跳出传统概念,旨在研发一种降低成 可能继续运行,所以必须设置保护装与开发 本,精简生产工序步骤,提高安全与实用 置以防止发生,而预防等的各种保护
性的新型缓冲器。 显得尤为重要。

9、环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在江苏省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对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了备案并收到备案回执,备案号:201932118100000546。

募投项目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氨氮,本项目废水经厂区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丹阳经济开发区污水网管,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样品试制过程中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用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将得到较好的控制。
③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及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如金属边角料等可收回利用废物,厂区专门堆放,进行定期集中清理;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0、项目实施效益分析

研发中心预期形成的成果包括:

(1)培养一批专业的研发团队,为公司的持续创新增添源源不断的动力;
(2)形成一批专利或核心技术,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强大的优势;

(3)为公司的产品结构优化提供不断创新的产品线;

(4)研发成果将为生产高质量、低成本的产品提供支持;

(5)将研发中心形成的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新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在技术上是可靠的、经济上是可观的,能够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所属的电梯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较大,日常经营中对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投入需求也较高。未来,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势必导致应收账款与存货金额也进一步扩大,公司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满足应收账款与存货带来的资金压力。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偏低。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合并)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行业上市公司均值 23.91 22.30 22.87

同力机械 40.39 45.73 64.91

数据来源:行业上市公司均值计算过程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三)偿债能力分析”之“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比较分析”。

未来几年,公司将通过扩大现有产能,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全面升级技术研发中心和营销服务体系等多方面计划实施,巩固公司在电梯配套产品行业的领先地位,努力成为电梯配套领域的先行者,上述目标的实施有赖于足够营运资金的支持。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进行融资,因此,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综上,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展规划、经营现状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0,587.69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使公司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提高,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间接融资能力将得到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提高,为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既定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净资产的增加将增强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得到改善,利用财务杠杆融资的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

(三)对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无法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因此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降幅将会较大。但随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生产优势和技术研发优势将日益显现,预计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将会
在未来得到改善。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股利,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 5,552.12 11,439.10 11,696.87 9,244.84


现金分红 - - - 12,235.39

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 - - - 132.35
供分配净利润的比例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具体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安排”。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安排

公司为完善信息披露行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联系电话:0511-85769801,电子邮箱:zqb@jstljx.com。
二、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 5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合同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1、重大框架销售协议

序 需方 销售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标的

号 方

迅达(中国)电 同力 制造和供应框 2017.12.15- 自动扶梯及人
梯有限公司 有限 架协议及补充 2018.12.14,每年 行道零件

协议 自动续约 12 个月

迅达 迅达(中国)电 江苏 制造和供应框 2020.04.02-2020. 电梯部件的制
1 电梯 梯有限公司 创力 架协议 12.31,到期自动 造和供应

续约一年

迅达(中国)电 江苏 制造和供应框 2020.04.02-2020. 电梯原材料的
梯有限公司 华力 架协议 12.31,到期自动 制造和供应
续约一年

用于客户产品
奥的斯机电电 同力 2019.07.01- 制造或其他相
梯有限公司 机械 采购协议 2021.06.30 关用途的零部
件、原材料及
其他辅助材料

用于客户产品
奥的 奥的斯电梯制 同力 2020.07.01- 制造或其他相
2 斯 造有限公司 机械 采购协议 2022.06.30 关用途的零部
件、原材料及
其他辅助材料

用于客户产品
奥的斯机电电 江苏 2019.05.10- 制造或其他相
梯有限公司 创力 采购协议 2021.03.31 关用途的零部
件、原材料及
其他辅助材料


序 需方 销售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标的

号 方

用于客户产品
奥的斯机电电 江苏 2019.05.10- 制造或其他相
梯有限公司 华力 采购协议 2021.03.31 关用途的零部
件、原材料及
其他辅助材料

用于客户产品
广州奥的斯电 鹤山 2019.07.01- 制造或其他相
梯有限公司 协力 采购协议 2021.06.30 关用途的零部
件、原材料及
其他辅助材料

用于客户产品
奥的斯机电电 重庆 2019.02.28- 制造或其他相
梯(重庆)有限 华创 采购协议 2021.03.31 关用途的零部
公司 件、原材料及
其他辅助材料

2020.06.02-

通力电梯有限 同力 供应及购买协 2022.12.31,协议 电扶梯配件及
公司 机械 议 届满后,应继续 产品备件

有效,有效期每

次为期 1 年

2014.01.01-2016.

通力 通力电梯有限 江苏 供应及购买协 12.31,协议届满 电梯部件以及
3 电梯 公司 华力 议 后,应继续有效, 产品配件

有效期每次为期

1 年

2019.01.01-

巨人通力电梯 江苏 供应及购买协 2020.12.31,届满 电梯部件及产
有限公司 华力 议 后应继续有效, 品的备件

有效期每次为期

1 年

蒂森电梯有限 江苏 采购合同 2020.11.01- 以采购订单为
公司 华力 2021.10.31 准

蒂森电梯有限 鹤山 采购合同 2020.11.01- 以采购订单为
公司 协力 2021.10.31 准

蒂森 蒂森电梯有限 重庆 采购合同 2020.11.01- 以采购订单为
4 克虏 公司 华创 2021.10.31 准

伯 蒂森克虏伯电 江苏 2021.01.01- 以采购订单为
梯(上海)有限 创力 采购合同 2021.12.31 准

公司

蒂森克虏伯扶 鹤山 2018.10.01- 以采购订单为
梯(中国)有限 协力 采购合同 2021.09.30 准

公司

用于电梯、自
杭州西奥电梯 江苏 动扶梯、自动
西奥 有限公司 华力 采购通用条款 2015.08.26 至今 人行道或其他
5 电梯 有关的零部件
及其辅助材料

杭州斯沃德电 同力 采购通用 2019.08.09 至今 电梯、扶梯、


序 需方 销售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标的

号 方

梯有限公司 机械 条款 自动人行道或
其他有关零部
件及其辅助材


2020.05.10 签订,

合作期间一直有

效,按约定终止、

杭州优迈科技 双方协商一致解 电机产品及其
有限公司临安 同力 采购通用条款 除或终止、签订 他零部件及其
分公司 机械 新的采购通用条 辅助材料

款或类似文件或

通用条款违背了

国家法律法规政

策的除外

2018.01.14 签订,

合作期间一直有

效,双方协商一

杭州优迈科技 江苏 采购合同通用 致解除、签订新 电机产品及其
有限公司临安 华力 条款 的采购通用条款 他零部件及其
分公司 或类似文件或通 辅助材料

用条款违背了国

家法律法规政策

的除外

杭州优迈科技 江苏 采购通用条款 2021.01.01-

有限公司临安 华力 补充协议 2021.12.31 不锈钢卷

分公司

6 日立 日立电梯(中 鹤山 采购框架协议 2020.3.12- 以采购订单为
电梯 国)有限公司 协力 书 2023.3.11 准

2、单笔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主要销售合同

序 需方 销售方 合同名 金额(万元) 合同期限 标的
号 称

苏州易升 采购锁

1 电梯部件 江苏华力 价协议 1,787.52 2020.05.01-2021.9.30 不锈钢
有限公司

(二)采购合同

1、重大框架采购协议

序 销售方 需方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标的



2020.01.01-2020.12.31,

江苏方达金属 江苏创力 采购合同 到期自动续约至双方再 以具体订单为准
1 制品有限公司 次签署合同

同力机械 采购合同书 2020.01.01-2020.12.31, 以具体订单为准
到期自动续约至双方再


序 销售方 需方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标的



次签署合同

2 常州昶鑫物资 同力机械 采购框架合同 2021.01.01-2024.12.31 以具体订单为准
有限公司

上海钢银电子

3 商务股份有限 同力机械 采购框架合同 2021.01.01-2024.12.31 以具体订单为准
公司

无锡太钢销售 443 系列、304
4 有限公司 江苏华力 供货框架协议 2021.01.01-2021.12.31 系列、430 系列、
冷轧产品

2、单笔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主要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或其下属公司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主要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 销售方 需方 合同名称 金额(万元) 签订日期 标的


1 无锡青控不锈钢 江苏华力 买卖合同 1,980.00 2020.11.27 不锈钢
有限公司

2 无锡太钢销售有 江苏华力 销售合同 1,100.00 2020.11.30 不锈钢
限公司

3 无锡青控不锈钢 江苏华力 买卖合同 660.00 2020.12.9 不锈钢
有限公司

4 无锡青控不锈钢 江苏华力 买卖合同 660.00 2020.12.10 不锈钢
有限公司

5 无锡青控不锈钢 江苏华力 买卖合同 1,370.00 2020.12.16 不锈钢
有限公司

6 无锡青控不锈钢 江苏华力 买卖合同 959.00 2020.12.18 不锈钢
有限公司

7 无锡青控不锈钢 江苏华力 买卖合同 1,370.00 2020.12.30 不锈钢
有限公司

8 无锡青控不锈钢 江苏华力 买卖合同 4,260.00 2021.1.9 不锈钢
有限公司

9 无锡青拓不锈钢 江苏华力 购销合同 2,840.00 2021.1.9 不锈钢
有限公司

10 上海钢银电子商 江苏创力 电子交易合同 1,386.00 2021.1.21 碳钢
务股份有限公司

11 常州昶鑫物资有 江苏创力 订货合同 2,280.00 2021.1.25 碳钢
限公司

(三)借款和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担保等合同情况如下:

1、借款合同


序 签署 贷款合同号 贷款银行 贷款额 年利率 期限 担保
号 主体 (万元) (%) 方式

1 同力 D-2020-248 交通银行 200.00 3.6 2020/12/18- 保证
机械 镇江分行 2021/9/6

2 同力 HTZ320756200LD 建设银行 999.00 3.65 2021/1/8-20 保证
机械 ZJ202100003 丹阳支行 22/1/7

3 同力 HTZ320756200LD 建设银行 3,000.00 3.55 2021/1/18-2 保证
机械 ZJ202100014 丹阳支行 022/1/17

4 江苏 HTZ320756200LD 建设银行 950.00 3.92 2020/4/8- 保证
华力 ZJ202000056 丹阳支行 2021/4/7

5 江苏 HTZ320756200LD 建设银行 950.00 3.92 2020/4/23- 保证
华力 ZJ202000064 丹阳支行 2021/4/22

6 江苏 HTZ320756200LD 建设银行 950.00 3.80 2020/6/18- 保证
华力 ZJ202000085 丹阳支行 2021/6/17

7 江苏 HTZ320756200LD 建设银行 950.00 3.80 2020/6/18- 保证
华力 ZJ202000086 丹阳支行 2021/6/17

8 江苏 HTZ320756200LD 建设银行 950.00 3.80 2020/6/19- 保证
华力 ZJ202000083 丹阳支行 2021/6/18

9 江苏 HTZ320756200LD 建设银行 950.00 3.80 2020/6/19- 保证
华力 ZJ202000084 丹阳支行 2021/6/18

10 江苏 080110920196200 江南农村 1,450.00 3.85 2020/11/4- 保证
华力 15 商业银行 2021/11/3

- 合计 - - 11,349.00 - - -

注:上表中 5,700.00 万元保证为李国平、李腊琴以银行储蓄存单质押为公司提供的保证。
2、授信协议

序 授信银行 被授信方 授信合同号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号 (万元)

1 江南农村商业 江苏华力 08011092019620015 4,950.00 2019/1/16-2022/1/14
银行

- 合计 - - 49,950.00 -

3、担保合同

序 担保合同号 担保 债务 债权人 担保额度 主债权(确 担保
号 人 人 (万元) 定)期间 方式

1 0801109201 同力 江苏 江南农村商 最高额 4,950 2019/1/16- 保证
9160006 机械 华力 业银行 万元 2022/1/14

2 D-2020-248 江苏 同力 交通银行镇 最高额 200 万 2020/12/18- 保证
华力 机械 江分行 元 2021/9/6

3 D-2020-248 江苏 同力 交通银行镇 最高额 200 万 2020/12/18- 保证
创力 机械 江分行 元 2021/9/6

HTC320756 江苏 同力 建设银行丹 最高额 12,000 2021/1/4-

4 200ZGDB2 华力 机械 阳支行 万元 2026/1/4 保证
02100002


(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情况如下: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同力机械 常州飞峰建筑构件有限公司 合同协议 由承包人承接同力机械 1-1#厂房工
程,价格为 2,760 万元

(五)保荐与承销协议

公司与中原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聘请中原证券担任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存在的对外担保均为母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内容详见本节“二、(三)借款和担保合同”。除此之外,发行人无对外担保行为。
四、转贷事项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对资金需求量也在增长,银行贷款为公司补充营运资金的重要来源。公司供应商主要是大型钢厂和大型钢材贸易商,而银行受托支付贷款发放的时间、金额等与企业实际向供应商付款进度存在不匹配的情形,故公司、子公司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在收到银行贷款后将全部用于贷款企业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转贷发生额 11,000.00 12,000.00

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 101,368.86 83,480.74

占比 10.85% 14.37%

注:合并范围内公司交易金额含转贷发生额。上表中“转贷发生额”均发生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系母公司同力机械、子公司江苏华力和江苏创力之间存在转贷情形,除此情形外,公司不存在与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发生转贷的情形。

报告期内转贷情形仅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
比例不高。2018 年 6 月后未发生新的转贷事项;截至 2019 年 3 月 1 日,所有款
项均已偿还完毕。发行人已对上述转贷行为予以清理和规范。

(二)相关方确认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贷款银行出具了证明,确认发行人贷款期间均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未发生逾期还款或违约的情形,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无违反银行结算制度的行为,资金信誉和结算纪律执行良好,银行未对发行人进行处罚。中国人民银行丹阳市支行出具了《关于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的函》,
确认:“同力机械、江苏华力、江苏创力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9 日期
间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受到我支行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整改措施

发行人已对上述转贷行为予以清理和规范,截至报告期期末,已规范运行。发行人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立即停止相关转贷行为,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按照《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制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等,细化对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规范要求;(3)强化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责成公司内审部对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事项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上述有关制度规则得到执行。整改完成后未发生过转贷的行为。此外,就发行人上述转贷行为所存在的瑕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发行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转贷事项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而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到的一切损失亦全部由本人承担,以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发行人取得上述转贷资金后均用于生产经营用途,且相关情形已经全部清理,后续未再发生;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发行人上述转贷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五、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如下:

(一)李腊琴

2014 年 7 月 18 日,李腊琴以马云燕、丹阳市盛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
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为被告,诉称:2013 年 3 月 4 日,马云燕与丹阳市盛嘉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向其借款 1,500 万元,借期自 2013 年 3 月 4 日至 2014 年
3 月 4 日,约定月利率为 2%,截止 2014 年 7 月 4 日,产生利息 480 万元;江苏
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了担保,应当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现还款期限已过,请求:(1)判令被告马云燕、丹阳市盛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向原
告归还借款本金 1500 万元,支付利息 480 万元(暂算至 2014 年 7 月 4 日),律
师费 56.38 万元,合计 2036.38 万元,并按月息 2%计算自 2014 年 7 月 5 日起至
判决确定之日的利息。(2)判令被告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判令三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2015 年 1 月 6 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镇民初字第 87 号民事
判决书,依法判决:(1)马云燕、丹阳市盛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归
还借款本金 1500 万元,支付利息 353.4246 万元(自 2013 年 5 月 1 日暂算至 2014
年 7 月 4 日),自 2014 年 7 月 5 日起至付清本金之日的利息,以 1500 万元为基
数,按年息 20%计算;(2)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马云燕、丹阳市盛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135,685 元。

因上述三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腊琴多次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为便于执行,转由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但因在执行程序中,相关人民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执行程序,相关执行程序终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判决尚未执行完毕。根据江苏省丹阳市人民
法院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作出的裁定,终结执行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
的财产线索,李腊琴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上述诉讼案件中,李腊琴系原告,且其出借资金为其自身合法资金,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亦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李铮

2016 年 6 月 13 日,李铮以汤锁仙、顾阿英、安徽凯特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被告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铮诉称:2013 年 10 月,李铮(实际系李国平的资金)向汤锁仙、顾阿英出借 2,200 万元,约定还款期限至 2014
年 10 月 20 日止。2015 年 8 月 31 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由汤锁仙、
顾阿英在 2016 年 2 月 8 日签归还未偿还借款 2,100 万元中的 600 万元,并由安
徽凯特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因被告未全部偿还借款,请求:(1)被告汤锁仙、顾阿英归还借款本金 2,010 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借款利息;(2)被告安徽凯特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汤锁仙以虚构借款用途、掩盖资金实际走向的方式向原告借款,可能涉嫌诈骗,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且公安机关已
受理,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2018 年 12 月 3 日,丹阳市人民法院
出具(2016)苏 1181 民初 897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案件仍由公安机关受理中。

上述诉讼案件中,李铮系原告,且其出借资金为其自身合法资金,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亦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重大诉讼外,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因同力有限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2017 年 6 月 6 日,丹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同力有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丹住建罚字(2017)第 077-A17 号),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同力有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国平处以 0.55 万元的处罚。李国平已足额缴纳罚款,同力有限相关厂房已补办相关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

2019 年 7 月 18 日,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上述案件
已结案,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除上述处罚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全体董事签名:

李国平 李铮 芮文贤

王刚 孔宪根

发行人全体监事签名:

王锁华 吴军华 杭和红

其他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国方 马东良 刘亮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宋 锴 樊犇

项目协办人签名:

贺二松

法定代表人签名:

菅明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菅明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签名:

常军胜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李静 王榧凡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骆竞 王伟庆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余瑞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签名:

洪建树 谭正祥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孙建民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机构关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由本机构出具的天兴苏评报字(2018)第 0061 号资产评估报告,签字资产评估师洪建树、谭正祥已从本机构离职,故无法在《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中签字盖章,特此说明。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王伟庆 赵晨昱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余瑞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王伟庆 赵晨昱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余瑞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间,下列文件均可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一)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4:30。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1、发行人

名称: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路

联系电话:0511-85769801

传真号码:0511-85769872

联系人:刘亮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联系电话:0371-65585079

传真号码:0371-65585639

联系人:宋锴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个人学习,与本页面立场无关。本页面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本网站用于投资学习与研究用途,如果您的文章和报告不愿意在我们平台展示,请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