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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龄液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日期:2021-03-02  长龄液压其他公告  长龄液压(605389.SH)相关研报   长龄液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210302.pdf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hangling Hydraulic Co., Ltd)

(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88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2021年3月10日 发行后总股本 9,733.34万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2,433.34万股,约为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
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定的承诺 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
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
履行上述承诺。

(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
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
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宁波澜海浩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
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
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
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邬逵清、李彩华、
吴云、刘小忠、陈卫国、戴正平、朱芳等7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减持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宁波澜海浩龙的财
产份额。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
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
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
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年3月2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
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2、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宁波澜海浩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邬逵清、李彩华、吴云、刘小忠、陈卫国、戴正平、朱芳等7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宁波澜海浩龙的财产份额。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2、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宁波澜海浩龙承诺:

(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
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制订《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3、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4、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
并在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公司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不以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为目标。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后,若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负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则,具体监督、执行股票回购相关决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
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将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要约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确定合理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50%的,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充分说明其合理性;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执行。

(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时,可以使用的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其他合法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各项: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若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承诺的内容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1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3)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各自承诺的内容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1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3)单一会计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三)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当日进行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本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2、如因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对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如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对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分红(如有)及津贴(如有),同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中介机构相关承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承诺:1、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所已经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履行了职责,但因发行人或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本所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在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在依法履行上述对投资者赔偿责任后,保留向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追偿的权利。
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

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

2、本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公司股权作为对价向本公司的客户、供应商、业务监管部门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之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请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十、即期回报变动分析”相关内容。

为了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除上述承诺内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1、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分配形式和顺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投项目除外)。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5、以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6、利润分配的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7、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关于股利分配的详细政策,请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
政策”关于股利分配的相关内容。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船舶机械等行业。上述下游行业的发展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可带动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的迅猛发展,进而带动液压行业的快速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若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出现萎缩,工程机械、液压行业发展也随之减缓。因此,公司存在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二)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风险

2017 年末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867.39 万元、
15,630.07 万元、18,470.85 万元和 23,244.66 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37、
4.22、3.58 和 3.86,2017 年末至 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33.40%、27.98%、30.28%和 28.90%。虽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应收账款回收管理措施,并按稳健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等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
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致的经营风险。

(三)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 97.89%。本次发行后,夏继发、夏泽民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 73.42%,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夏继发、夏泽民父子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预算、对外投资、利润分配、人事任免等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有可能导致公司决策权过于集中,进而有可能产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732001164),发证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认定
有效期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

依据法律法规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享受按 15%的税率交
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报告期内,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所得税优惠
金额为 825.80 万元、1,287.60 万元、1,757.52 万元及 1,037.47 万元,占同期利润
总额比例分别为 8.99%、7.00%、8.83%和 7.64%,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2020 年优惠政策到期后,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则公司 2020 年及以后将面临所得税税率提高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五)部分辅助用房产权瑕疵风险

公司曾存有一处存放原材料毛坯件的库房,已取得库房所在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在搭建该库房时未办理建设规划审批手续,未取得产权证书。该库房
面积约 870 平方米,占发行人全部房产面积的 1.92%;账面原值 64.51 万元,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净值为 46.13 万元;一直作为仓库使用,不直接用于加工、
装配等生产业务,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工艺和环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已就上述库房瑕疵事宜出具了免于处罚的意见;公司已出具承诺,就上述库房瑕疵事宜提出解决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担可能出现的搬迁损失及相应罚款。公司毛坯件库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预期上述产权瑕疵事宜可能导致的风险相对可控。然而,若瑕疵库房被要求进行拆除,公司需要及时调整厂区布局,并将产生一定的搬迁费用,短期内可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9 号”《审阅报告》。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707.54 万元,同比上升 42.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3,585.71 万元,同比上升 38.72%;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164.69万元,同比上升38.88%。疫情未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为应对疫情的影响,全国基建投资力度加大,工程机械行业将面临更大需求。公司作为工程机械产品关键液压零部件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市场占有率、技术质量优势均位居行业前列,产品需求旺盛。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应对工作,2020 年 3 月起,公司产能利用率已达到 100%以上,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位于江苏省等非主要疫区,均已正常复工生产;随着全国复工开始,物流运输也逐渐恢复全网运营的状态。结合目前客户采购计划及订单情况,长龄液压 2021 年一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 2.45-2.75 亿元左右,同比上升 60%-80%左右;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区间为5,600-6,400 万元左右,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区间为 5,500-6,300万元左右,同比上升 27%-45%左右;(上述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长龄液压主营业务、经营环境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疫情对长龄液压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已逐渐消除。


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采购模式,主要产品的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目录

发行概况 .......................................................................................................................2发行人声明 ...................................................................................................................4重大事项提示 ...............................................................................................................5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5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6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 8
四、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承诺 ........................................................................... 13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5
六、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17
七、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
险 ........................................................................................................................... 20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信息及经营状况 ........................................... 22目录..............................................................................................................................24第一节 释义 ...............................................................................................................29第二节 概览 ...............................................................................................................32
一、公司简介 .......................................................................................................32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33
三、主要财务数据 ...............................................................................................34
四、本次发行情况 ...............................................................................................35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36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7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38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0第四节 风险因素 .......................................................................................................41
一、市场风险 .......................................................................................................41
二、财务风险 .......................................................................................................43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4
五、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45
六、部分辅助用房产权瑕疵风险 .......................................................................45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7

一、公司基本信息 ...............................................................................................47
二、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47
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9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76
五、公司组织结构 ...............................................................................................77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 .......................................79
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5
八、公司股本情况 ...............................................................................................96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99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99
十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以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约束措施和履行情况 ..................... 106
十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113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11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11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25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14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51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88
六、特许经营权 .................................................................................................214
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情况 .............................................................215
八、境外经营情况 .............................................................................................219
九、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消防安全等情况 .............................219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27
一、独立性情况 .................................................................................................227
二、同业竞争情况 .............................................................................................229
三、关联交易情况 .............................................................................................231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7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27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权情况 .....................................................................................................27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 .....................27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292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292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294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合法合规情况................295第九节 公司治理 .....................................................................................................296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 .....................................................................................................296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306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规范运作情况 .................................................................306
四、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307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简述 .................................................................307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319
一、审计意见类型及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319
二、财务报表 .....................................................................................................325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36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37
五、税项 .............................................................................................................379
六、分部信息 .....................................................................................................381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情况 .................................................................382
八、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82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383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386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386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387
十三、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事项 .....................................387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388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389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389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390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91
一、财务状况分析 .............................................................................................391
二、盈利能力分析 .............................................................................................434
三、现金流量分析 .............................................................................................488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492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492
六、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492

七、公司经营优势、困难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492
八、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495
九、即期回报变动分析 .....................................................................................499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503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506
一、发行人发展计划 .........................................................................................506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509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509
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关系 .........................................................510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510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511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51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51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514
四、产品产能变化情况、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及募集资金确定依据 .............51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524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541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543
一、发行人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543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543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544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546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547
一、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547
二、重要合同 .....................................................................................................547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552
四、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552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55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55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55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55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557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558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559

七、验资机构声明 .............................................................................................560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561
一、附录和备查文件 .........................................................................................561
二、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56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长龄液压

长龄机械 指 江阴市长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长龄弹簧 指 江阴市长龄弹簧有限公司、江阴长龄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长龄金属 指 江阴长龄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长龄泰兴 指 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

新长龄液压件 指 江阴新长龄液压件有限公司

邦融典当 指 江阴市邦融典当有限公司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 指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双流诚民村镇银行 指 成都双流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长龄物贸 指 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

长龄自动化 指 江阴长龄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澜海浩龙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龄泽云 指 上海长龄泽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液压机具厂 指 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

液压件厂 指 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

江阴澜海浩龙 指 江阴澜海浩龙科技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蒲俊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蒲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蒲俊 指 上海蒲俊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得瑞湃 指 上海海得瑞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协圣精密 指 江阴协圣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新三水水泥 指 宿迁新三水水泥有限公司

海得汇金 指 海得汇金创业投资江阴有限公司

天彬投资 指 上海天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惠晟机械 指 江阴市惠晟机械有限公司

宏尔昌纺 指 江阴市宏尔昌毛纺有限公司

宏云纺织 指 江阴市宏云毛纺织有限公司

达泰机械 指 江阴市达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宏云宾馆 指 江阴市云亭宏云宾馆


赛格弹簧 指 江阴市赛格弹簧有限公司

星南混凝土 指 江阴市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博机械 指 江阴市工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东盛美如意 指 张家港市东盛美如意针织服帽有限公司

柳工挖机 指 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

三一重机 指 包括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徐工集团 指 包括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柳工机械 指 包括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卡特彼勒 指 包括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现代重工 指 包括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
企业

龙工机械 指 包括龙工(上海)挖掘机制造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
他企业

神钢建机 指 包括杭州神钢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日立建机 指 包括日立建机(中国)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约翰迪尔 指 包括约翰迪尔(天津)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
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广发律所 指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指 中国证监会 2019 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 号)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释义

液压 指 机械动力的一种,在液压系统中以液体作为工作介质,利用液
体的压力能来传递动力。

液压系统 指 以液压油为介质,通过动力元件、控制元件、执行元件等将液
体压力转化为机械能的系统。

中央回转接头由回转体、回转轴和端盖等组成,主要应用于液
中央回转接头 指 压挖掘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上,使得机械上下平台可以 360°
相对运动。上平台主泵主阀输送的液压动能通过回转接头的交
互传递到下平台的机械执行机构(行走马达等机构),解决了回


转部分与固定部分的油路和电路的连接问题。

张紧装置由顶杆、缸体、弹簧、支座和拉杆等组成,主要用于
张紧装置 指 履带式挖掘机的行走机构中,保证履带随地面高低不平的不同
受力情况下始终处于张紧状态,减少履带行走作业过程中受到
的冲击。

额定压力 指 在满足设备正常工作需求下的最大压力。

压力损失 指 又称压力降、压损,以装置进出口处流体的全压差表示,实质
上反映了流体经过装置所消耗的机械能。

使钢强化的基本手段之一,将钢从高温奥氏体区快速冷却,使
淬火 指 过冷的奥氏体产生非扩散性转变产物──马氏体的金属热处理
工艺。

热处理 指 对固态金属或合金采用适当方式加热、保温和冷却,以获得所
需要的组织结构与性能的加工方法。

注:本招股意向书数值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公司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Changling Hydraulic Co., Ltd

公司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885 号

法定代表人:夏继发

注册资本:7,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建筑工程用机械、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研究、开发;其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光伏发电、售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江阴市长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2018 年 7 月 1 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约定以有限公
司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6,492.44 万元为基础,按 1:0.2642 的
比例折为 7,0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明确了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018 年 7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8]255 号),截至 2018 年 7 月 14 日止,长龄机械根据折股方案,出
资已全额到位。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已建立起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是“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其“移地扩建 8 万套工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体、液压履带涨紧装置等零部件项目”荣获 2011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项目。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拥有 110 项专利,成功开发了多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公司依靠严密的质量控制与有效的品牌建设,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资源,市场优势显著。目前,公司已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龙工机械、山东临工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重工、沃尔沃、斗山机械、住友建机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神钢建机、日立建机、约翰迪尔等知名外资厂商建立了初步合作关系,连续多年被国内外知名企业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 SQEP 认证铂金奖。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国内市场前列。

(四)主要竞争优势

公司竞争优势的详细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四)1、核心竞争优势”有关内容。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夏继发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7.57%的股权,夏泽民(系夏继发之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0.32%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夏继发,实际控制人为夏继发和夏泽民。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夏继发和夏泽民的简要情况如下:

夏继发:男,195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21919530915****,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


夏泽民:男,197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21919760923****,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

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之“一、(一)董事会成员”。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8,343.49 69,234.42 52,218.62 46,286.58

流动资产 56,664.01 50,292.51 35,522.36 34,136.13

固定资产 13,190.72 12,152.39 11,951.61 9,562.21

负债总额 18,762.21 15,426.74 15,665.46 15,770.45

流动负债 17,370.10 14,207.28 14,411.94 14,589.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59,581.29 53,807.68 36,553.16 30,516.12
益合计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40,209.84 60,998.82 55,859.70 32,534.98

营业利润 13,353.49 19,507.87 18,467.16 9,205.55

利润总额 13,584.46 19,892.86 18,399.84 9,181.47

净利润 11,613.61 17,001.80 15,951.65 7,684.2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11,613.61 17,001.80 15,951.65 7,684.22
利润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06.05 12,991.36 9,150.62 5,75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6.47 -3,933.17 10,410.24 -1,376.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0.66 -2,415.31 -15,160.16 -4,290.5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9.52 -0.81 2.63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44 6,642.07 4,403.33 82.87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3.26 3.54 2.46 2.34

速动比率 2.88 3.05 1.97 2.0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51% 24.63% 32.25% 35.69%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3.95% 22.28% 30.00% 34.0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8.16 7.37 5.01 4.18
股净资产(元/股)[1]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 0.02% 0.02% 0.04% 0.00%
除土地使用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7.03 5.07 5.83 5.6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6 3.58 4.22 3.3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478.16 21,524.37 20,051.73 10,659.95

利息保障倍数 356.18 684.46 76.45 33.8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2] 0.07 0.91 0.60 0.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95 1.78 1.25 0.79
量净额(元)[3]

注[1][2][3]:在计算该等指标时,为保证计算口径可比,公司股本数量均采用 7,300 万股。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数量 2,433.34 万股

发行价格 [ ]元/股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对象。

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4,618.00 22,003.65

2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39,305.28 35,131.19

3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10,857.00 9,704.02

4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52.46 6,571.65

5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6,088.46

合 计 100,132.74 89,498.9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2,433.34 万股,约为发行后总股本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四)每股发行价:[ ]元/股

(五)市盈率:[ ]倍(计算口径: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8.16 元/股(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全面摊薄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全面摊薄)

(八)发行市净率:[ ]倍(计算口径: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九)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承销方式:余股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 ]亿元

(十三)预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亿元
(十四)发行费用概算:

费用项目 金额(不含税)

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 4,500.00 万元

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 1,023.58 万元

律师费用 386.79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05.66 万元

股份登记、发行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58.58 万元


合计 6,374.61 万元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885 号

法定代表人 夏继发

联系人 戴正平

联系电话 0510-80287803

传真 0510-86018588

(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联系电话 025-83387706

传真 025-83387711

保荐代表人 李骏、李声祥

项目协办人 李晓童

其他项目组成员 王杰秋、汪晓东、赵岩

(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90 号斯米克大厦 19 楼

负责人 童楠

联系电话 021-58358015

传真 021-58358012

经办律师 姚思静、沈超峰、姚培琪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6 楼

负责人 郑启华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倪国君、胡友邻

(五)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01 室

法定代表人 俞华开

联系电话 0571-88216941

传真 0571-88216941

经办资产评估师 潘华锋、韦艺佳、潘文夫、窦孜哉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
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0755-25938000

传真 021-58899400/0755-25988122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户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 4000010209200006013

(八)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日 2021 年 3 月 2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3 月 4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21 年 3 月 9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3 月 9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3 月 10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3 月 12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船舶机械等行业。上述下游行业的发展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可带动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的迅猛发展,进而带动液压行业的快速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若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出现萎缩,工程机械、液压行业发展也随之减缓。因此,公司存在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在70.00%左右,原材料又以钢材及钢材加工件为主,因此钢材的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有一定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议价和成本转嫁能力。同时,由于原材料价格及其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的影响幅度会小于自身的变动幅度。但当原材料价格出现未预期的快速上涨趋势时,如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存在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风险

相对国际领先企业,我国液压行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资金实力相对不足,产品技术存在一定差距,抗风险的能力较差,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液压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目前,公司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以及规模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但如果国外企业加大在中国投资设厂的力度,或国内挖掘机主机厂商加大研制配
套零部件的力度,则可能会引起行业内的竞争加剧,对本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造成挤压,从而导致本公司利润率水平降低和市场占有率下滑。

(四)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99%、79.00%、78.70%和 80.01%,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由此产生的风险因素如下:(1)公司客户所属工程机械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宏观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国家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都可能给行业的发展带来风险,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的采购量下降,进而间接对本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2)公司产品为主要销售给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龙工机械、山东临工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重工、沃尔沃、斗山机械、住友建机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上述客户主要为工程机械行业的大型企业,若某一主要客户由于经营不善,降低采购量,将会对本公司的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3)尽管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主要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格局发生变化、或公司产品质量或技术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导致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客户加大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技术研发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液压行业对专业人才需求较高,尤其是掌握液压和机械自动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技术研发人员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公司已组建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技术研发团队,并为他们提供了优厚的工作待遇,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如果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发生大规模的流失,将会严重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同时,下游主机厂商产品不断升级,对液压元件生产厂商持续提出新要求,技术研发成为公司发展关键部分。但是技术研发投入较大,不确定性较强,若发生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全部或部分失败,将引起公司研发投入无法收回的风险,影响公司经营发展。


(六)业绩增长可持续性的风险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534.98 万元、55,859.70
万元、60,998.82 万元、40,209.84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684.22万元、15,951.65 万元、17,001.80 万元、11,613.61 万元,各期收入及净利润规模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一定幅度增长。2016 年至今,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的迅猛发展,带动了液压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的经营业绩保持一定增速;当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萎缩、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需求拉动不足、公司未能及时开拓下游客户市场等不利因素出现,若公司未能及时应对,则存在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风险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867.39万元、15,630.07万元、18,470.85万元和23,244.66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7、4.22、3.58和3.86,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40%、27.98%、30.28%和28.90%。虽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应收账款回收管理措施,并按稳健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等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致的经营风险。

(二)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 2017 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732001164),发证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认定
有效期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

依据法律法规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享受按 15%的税率交
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报告期内,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所得税优惠

金额为 825.80 万元、1,287.60 万元、1,757.52 万元及 1,037.47 万元,占同期利润
总额比例分别为 8.99%、7.00%、8.83%和 7.64%,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2020 年优惠政策到期后,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则公司 2020 年及以后将面临所得税税率提高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计算)分别为:25.76%、53.58%、37.02%和 18.98%。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有一定的建设及运营过程,其经济效益随时间逐步显现,并且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本次发行后一定时间内,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即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智能制造改建项目”、“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已经经过合理、准确的研究论证,公司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技术及市场基础。上述论证主要基于当前的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但如果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产业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较大改变或受到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可能会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差异,进而对公司的整体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大量固定资产购入及建设,预期公司固定资产折
旧项目将发生较大增加。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 13,190.72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
摊销金额合计约为 4,837.58 万元。若未来投资项目的实施受到未预期因素阻碍,导致生产销售计划不能如期完成,将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公司营业利润短期下降。

(三)新增产能未及时消化风险

如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全部顺利达产,将大幅提升公司产能,对于预期到的产能增加,公司已经安排了相应的配套销售计划和市场开拓方案。但如果未来市场出现较大的不利变化,或是公司开拓市场计划受阻,将使公司面临新增产能未及时消化的风险。
五、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 97.89%。本次发行后,夏继发、夏泽民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 73.42%,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夏继发、夏泽民父子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预算、对外投资、利润分配、人事任免等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有可能导致公司决策权过于集中,进而有可能产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六、部分辅助用房产权瑕疵风险

公司曾存有一处存放原材料毛坯件的库房,已取得库房所在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在搭建该库房时未办理建设规划审批手续,未取得产权证书。该库房
面积约 870 平方米,占发行人全部房产面积的 1.92%;账面原值 64.51 万元,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净值为 46.13 万元;一直作为仓库使用,不直接用于加工、
装配等生产业务,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工艺和环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已就上述库房瑕疵事宜出具了免于处罚的意见;公司已出具承诺,就上述库房瑕疵事宜提出解决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担可能出现的搬迁损失及相应罚款。公司毛坯件库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预期上述产权瑕疵事宜可能导致的风险相对可控。然而,
若瑕疵库房被要求进行拆除,公司需要及时调整厂区布局,并将产生一定的搬迁费用,短期内可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中文名称: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 JiangSu Changling Hydraulic Co., Ltd

(三)注册资本: 7,300.00 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 夏继发

(五)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4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
司)

(六)法定住所: 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七)邮政编码: 214422
(八)董事会秘书: 戴正平
(九)联系电话: 0510-80287803

(十)传真: 0510-86018588

(十一)电子信箱: clyy@changlingmach.cn
(十二)公司网址: http://www.changlingmach.cn/
二、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系根据长龄机械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折合
7,000.0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取得无锡
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961489070)。
(二)公司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为 7,000.00 万股,发起人为夏继发、夏泽民。公司发起
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夏继发 4,200.00 60.00%

2 夏泽民 2,800.00 40.00%

合计 7,000.00 100.00%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夏继发、夏泽民 2 名股东。发起设立发行人之前,夏继发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长龄机械、长龄物贸、长龄自动化、宁波蒲俊、新三水水泥、海得汇金等公司的股权,夏泽民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长龄机械、长龄物贸、长龄自动化、天彬投资、宁波蒲俊等公司的股权。发起设立发行人之后,夏继发、夏泽民拥有的主要资产新增宁波澜海浩龙、长龄泽云。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在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股份公司成立时承继了长龄机械的整体资产及全部业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长龄机械的经营性资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公司主要资产详细情况参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公司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与改制前长龄机械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公司的业务流程参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三)主要经营模式”。


(六)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改制设立时,主要发起人为夏继发、夏泽民。公司主营业务完全独立于上述两名股东,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依赖发起人股东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发起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二)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长龄机械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其资产负债全部由公司承继,相应的财产及权属证书由公司办理更名手续。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时间 事项 基本情况

设立长龄机械 夏继发、夏泽民、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以货币
2006 年 12 月 出资设立。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液压机具厂将其所持长龄机械 10%股权转让给夏
2008 年 11 月 第一次股权转让 泽民,液压件厂将其所持长龄机械 10%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给夏继发。

长龄机械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合并后长龄机械
2011 年 12 月 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

存续,液压机具厂注销,液压机具厂所有资产及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债权债务由长龄机械承继。


第一次增资 本次增资 200 万元,其中夏继发以货币增资 120
2013 年 7 月 万元,夏泽民以货币增资 80 万元。

注册资本 700 万元

长龄机械以派生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长龄机械和长
2013 年 9 月 第一次派生分立 龄物贸,分立后,长龄机械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第二次增资 本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其中
2015 年 3 月 夏继发转增 120 万元,夏泽民转增 80 万元。

注册资本 700 万元

长龄机械以派生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长龄机械和长
2015 年 5 月 第二次派生分立 龄自动化,分立后长龄机械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第三次增资 本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
2016 年 6 月 夏继发转增 300 万元,夏泽民转增 200 万元。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夏继发、夏泽民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注册资
2018 年 7 月 股份公司设立暨第四次增资 本增加至 7,000 万元。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第五次增资 宁波澜海浩龙以货币形式增资 1,135.39 万元,其
2018 年 12 月 中 3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计入公司资
注册资本 7,300 万元

本公积。

1、设立长龄机械(2006 年 12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2006 年 12 月,夏继发、夏泽民、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共同出资设立长龄
机械,其中,夏继发、夏泽民、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分别以货币出资 250 万元、15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

2006 年 12 月 4 日,江苏苏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都分所出具《验资报
告》(苏中江验字(2006)138 号),截至 2006 年 12 月 4 日,长龄机械注册资本
500 万元已足额到位,各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长龄机械取得“长龄”字号的过程合法合规:液压机具厂于 1990 年设立,设立时名称为“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于 1987 年设立,设立时名称为“江阴县林业机械配件二厂”,于 1992 年更名为“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在液压机械业务上,“长龄”字号最早由液压机具厂使用。因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为长龄机械设立时的股东,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 10 号令)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工商行政部门名称预核准登记,长龄机械可以使用“长龄”字号登记注册。经历次股权变动,液压件厂于 2011注销,液压机具厂于 2011 年被长龄机械吸收合并,“长龄”字号由长龄机械继续使用。

2006 年 12 月 4 日,长龄机械取得了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2128880)。

长龄机械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250.00 50.00%

2 夏泽民 150.00 30.00%

3 液压机具厂 50.00 10.00%

4 液压件厂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2、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 年 11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1)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2006 年夏继发、夏泽民决定新设公司独立实施新的生产建设项目;为使新
公司可以使用“长龄”字号,方便对外开展业务,夏继发、夏泽民与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共同出资设立了长龄机械。至 2008 年,因业务规划调整并为简化股权结构,夏继发、夏泽民决定受让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持有的长龄机械股权。
(2)价格及定价依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资金来源、税收缴纳、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等情况

2008 年 11 月 3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
分别将其持有的长龄机械 10%股权以 50 万元价格转让给夏泽民、夏继发。同日,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定价系参考当时公司净资产状况按照注册资本作价。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资金来源系夏继发、夏泽民家庭财产积累。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与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取得股权的投资成本一致,不存在应缴纳税负。

(3)2006 年至 2008 年期间,长龄机械未开展业务,与液压机具厂、液压
件厂不存在业务合作情况

2006 年至 2008 年期间,液压零部件业务仍由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开展经
营。长龄机械于 2006 年至 2008 年期间,主要活动为购置土地用于新建厂房,未实际开展业务。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经 1998 年和 2000 年两轮改制已变更为民营控股企业,除集体配股外,相关集体产权全部退出;因原定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2008 年 5 月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经内部核算后,集体配股及个人股权进一步退出,两厂的权益实际已归夏继发一人所有。此后,因业务整合及组织架构调整,长龄机械开展液压零部件业务,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逐步停止经营并于2011 年注销。

(4)长龄机械开展液压零部件业务时集体股权已退出,未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2008 年 5 月,根据改制政策及改制方案约定,集体 100 万元配股已按出资
额退出,且退出前,液压零部件业务仍由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经营。长龄机械后续开展液压零部件业务时,不涉及集体资产转让且集体配股已退出,未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综上所述,2006 年至 2008 年 5 月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企业经营期限届满
前与长龄机械之间不存在业务合作情况,长龄机械成立时两厂已不是集体控股企业,后续业务转移过程中不涉及集体资产转让,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情形。

(5)2000 至 2008 年度液压机具厂及液压件厂的分红情况以及 100 万配股
对应分红的分配情况

为集中资源扩大企业规模,改善企业经营情况,2000 年至 2008 年期间,液
压机具厂、液压件厂未实施分红,因此 100 万配股亦未取得分红。

2008 年 11 月 5 日,长龄机械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于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
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000161917)。本次股权转让时,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已改制为自然人控股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履行集体资产管理决策程序。

本次转让完成后,长龄机械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300.00 60.00%

2 夏泽民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3、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2011 年 12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1)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业务规划,截至 2011 年 9 月,长龄机械已全面承接液压机具厂的主要
业务及人员,并持有液压机具厂 100%的股权。为简化剩余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人员的转移手续,采取由长龄机械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的方式进行整合。
(2)价格及定价依据、税收缴纳、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等情况

2011 年 9 月 26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长龄机械吸收合并液压
机具厂,合并后,长龄机械存续,液压机具厂注销,液压机具厂的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由长龄机械承继。同日,长龄机械与液压机具厂签订了《合并协议》,并经液压机具厂职工大会决议同意该吸收合并事项。吸收合并后,公司的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本次吸收合并系母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不涉及价款支付。根据无锡市江阴
地方税务局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分别出具的《完(免、不征)营业税通知书、
完(免、不征、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通知书》(澄地税过(2011)172 号)以
及江阴市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
目备案报告表》,2011 年长龄机械吸收合并子公司液压机具厂事项符合特殊税务处理情形,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当时生效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 号)的规定,免征契税。

2011 年 9 月 27 日,长龄机械、液压机具厂在《中国工商报》刊登了吸收合
并公告,履行债权人公告程序。

长龄机械、液压机具厂以 2011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分别编制了资产负债
表。吸收合并前,液压机具厂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主要负债为银行借款。吸收合并后,液压机具厂吸收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均转入吸收合并后的长龄机械,由长龄机械承继。

2011 年 12 月 14 日,液压机具厂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
同日,长龄机械就上述变更事宜于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000161917)。

4、第一次增资(2013 年 7 月,注册资本 700 万元)

(1)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2013 年,为保证后续分立时长龄机械注册资本不变,由股东在分立前先按
新设公司预计的注册资本金额以货币方式向长龄机械增资。

(2)价格及定价依据、增资价款支付、资金来源、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等情况

2013 年 7 月 9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
元增加至 700 万元。鉴于增资前后长龄机械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以 1 元/1 元出资额的价格平价增资,其中夏继发、夏泽民分别以货币增资 120 万元、80 万元。本次增资相关出资款已支付完毕,资金来源系夏继发、夏泽民历年经营积累。

2013 年 7 月 9 日,江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诚信
验(2013)110 号)。截至 2013 年 7 月 8 日,长龄机械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已
足额到位,各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3 年 7 月 22 日,长龄机械就上述增资事宜于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000161917)。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龄机械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420.00 60.00%

2 夏泽民 280.00 40.00%

合计 700.00 100.00%

5、第一次派生分立(2013 年 9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1)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2013 年,为实现主辅分离、做强主业、发展辅业,并同步剥离与辅业开展
相关资产,公司采取派生分立并新设长龄物贸方式,将长龄机械原货物运输、贸易业务剥离至长龄物贸。

(2)税收缴纳、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等情况

2013 年 7 月 20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长龄机械以派生分立的
方式分立为长龄机械(原公司)与长龄物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两个公司承继,并承担连带责任。分立后,长龄机械的注册资本由 700 万元减少为500 万元,长龄物贸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分立后的各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与分立前保持一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长龄机械派生分立长龄物贸事项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
务处理情形,经无锡市江阴地方税务局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出具《江阴市契税减
免税(不征)申请审核表》、《完(免、不征)营业税通知书、完(免、不征、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通知书》(澄地税过(2013)47 号)以及江阴市国税局第一
税务分局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同意,
上述分立过程中不征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本次派生分立过程中,长龄机械股东夏继发、夏泽民亦不存在财产转让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3 年 8 月 1 日,长龄机械于《人民日报》刊登了分立公告,履行了债权
人告知程序。

2013 年 9 月 10 日,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就本次分立事宜出
具了《特定审计报告》(锡恒特审字(2013)第 037 号),对长龄机械截至分立基
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2013 年 9 月 16 日,无锡恒元会
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分立后长龄机械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锡恒验字(2013)第 716 号)。本次分立过程中,转入长龄物贸的资产为厂房及附属设施等固定资产 1,035.05 万元、土地使用权 567.47 万元,转入负债为 0,分立前的债权、债务实际由分立后的长龄机械享有和承担。

2013 年 9 月 25 日,长龄机械就上述分立事宜于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000161917)。

本次分立完成后,长龄机械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300.00 60.00%

2 夏泽民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6、第二次增资(2015 年 3 月,注册资本 700 万元)


(1)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2015 年,为保证后续分立时长龄机械注册资本不变,由股东在分立前先按新设公司预计的注册资本金额以货币方式向长龄机械增资。

(2)价格及定价依据、增资价款支付、资金来源、税收缴纳及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等情况

2015 年 3 月 1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夏继发、夏泽民以未分
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方式合计向长龄机械增资 2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00 万元。鉴于增资前后长龄机械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增资
以 1 元/1 元出资额的价格平价增资,其中夏继发转增 120 万元,夏泽民转增 80
万元。本次增资涉及税收已缴纳完毕。

2015 年 3 月 13 日,长龄机械就上述增资事宜于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000161917)。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龄机械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420.00 60.00%

2 夏泽民 280.00 40.00%

合计 700.00 100.00%

7、第二次派生分立(2015 年 5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1)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业务发展规划,为单独实施自动化装备生产项目并同时剥离项目开展所需房产、土地及设备,与长龄机械主营业务保持相互独立,公司决定采取派生分立方式设立长龄自动化。

(2)税收缴纳、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等情况

2015 年 3 月 13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长龄机械以派生分立方
式分立为长龄机械(原公司)与长龄自动化,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两个公司承继,并承担连带责任。分立后,长龄机械的注册资本由 700 万元减少为
500 万元,长龄自动化的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分立后各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分立前保持一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的规定,长龄机械本次派生分立事项符合企业重组特
殊税务处理情形,经无锡市江阴地方税务局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出具《江阴市契
税减免税(不征)申请审核表》(澄地税契企减免(2015)10 号)、于 2015 年 6月 26 日分别出具《营业税免税、不征税证明》((澄)地税八分局营证(2015)99 号)、《土地增值税涉税联系单》((澄)地税八分局土增(2015)97 号)以及
江苏省江阴市国家税务局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出具《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
处理报告表》同意,本次派生分立不征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述派生分立过程中,夏继发、夏泽民亦不存在财产转让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 年 3 月 24 日,长龄机械于《江阴日报》刊登了分立公告,履行了债权
人告知程序。

2015 年 4 月 13 日,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就本次分立事宜出
具了《特定审计报告》(锡恒特审字(2015)第 029 号),对长龄机械截至分立基
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本次分立过程中,转入长龄自动
化的资产为厂房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839.42 万元、土地使用权228.57 万元,转入负债为 0,分立前的债权、债务实际由分立后的长龄机械享有和承担。

2015 年 5 月 26 日,长龄机械就上述分立事宜于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000161917)。

本次分立完成后,长龄机械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300.00 60.00%

2 夏泽民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公司在历次吸收合并、派生分立过程中处置债权债务时均履行了股东会决议、债权人通知及公告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法定程序,相关债权债务已处置完毕;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长龄机械上述合并、分立过程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8、第三次增资(2016 年 6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1)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因长龄机械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原注册资本规模与业务规模不匹配,为提高公司资本规模,便于对外开展业务,公司股东于 2016 年以货币方式按各自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同比增资。

(2)价格及定价依据、资金来源、税收缴纳、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等情况

2016 年 6 月 17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夏继发、夏泽民以未分
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方式合计向长龄机械增资 5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
元增加至 1,000 万元。本次增资以 1 元/1 元出资额的价格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方式向长龄机械增资 500 万元,其中夏继发转增 300 万元,夏泽民转增 200 万元。
本次增资相关出资款已支付完毕,夏继发、夏泽民已经就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事宜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6 年 6 月 24 日,长龄机械就上述增资事宜于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961489070)。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龄机械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600.00 60.00%

2 夏泽民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9、股份公司设立暨第四次增资(2018 年 7 月,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1)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为满足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要求,公司 2018 年 7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时,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7,000 万元。

(2)价格及定价依据、资金来源、税收缴纳、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等情况

2018 年 7 月 1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长龄机械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6,492.44 万元为基础,按 1:0.2642 的比例折为 7,0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同日,长龄液压的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夏继发、夏泽民已就本次整体变更事宜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 年 7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8]255 号),截至 2018 年 7 月 14 日止,长龄机械根据折股方案,出
资已全额到位。

2018 年 7 月 20 日,长龄液压经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并领取了换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961489070)。

股份公司设立时,长龄液压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4,200.00 60.00%

2 夏泽民 2,800.00 40.00%

合计 7,000.00 100.00%

10、第五次增资(2018 年 12 月,注册资本 7,300 万元)

(1)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为预设员工持股平台,便于后续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2018 年
12 月,夏继发、夏泽民新设持股平台宁波澜海浩龙并由宁波澜海浩龙向公司增资。

(2)价格及定价依据、资金来源、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等情况


2018 年 11 月 26 日,长龄液压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宁波澜海浩龙以货币方
式按照 3.78 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 1,135.39 万元,其中 3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
资本,剩余 835.39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价格系根据公司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产金额确定。由于本次增资前后夏继发、夏泽民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增资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因此,宁波澜海浩龙本次增资价格公允。

本次增资的出资款已支付完毕,资金来源系宁波澜海浩龙收到的合伙人的出资款,该出资款来源系公司对股东夏继发、夏泽民的分红款。

本次增资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8 年 12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8]493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止,公司已收到宁波澜海浩龙
货币出资1,135.39万元,其中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835.39万元。

2018 年 12 月 10 日,长龄液压就上述增资事宜于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
记,并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961489070)。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龄液压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4,200.00 57.53%

2 夏泽民 2,800.00 38.36%

3 宁波澜海浩龙 300.00 4.11%

合计 7,300.00 100.00%

综上,公司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吸收合并、派生分立等股权变动原因真实、合理,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相关税金已缴纳完毕,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吸收合并、派生分立已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必要外部公告程序并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历次股权转让真实,股权变动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情形。


(二)公司历史股东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2006 年,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与夏继发、夏泽民共同出资设立长龄机械,其中,液压机具厂与液压件厂原均为江阴市云亭镇黄台村(现已变更为江阴市云亭街道云亭村)下属的集体企业,曾于 1998 年及 2000 年进行了两轮打包改制。改制完成后,液压机具厂于 2008 年变更为长龄机械的全资子公司并于 2011 年被长龄机械吸收合并后注销;液压件厂于 2011 年直接注销。

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具体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1、液压机具厂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设立(1990 年 4 月)

1989 年 12 月 29 日,江阴市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建办江阴市轴承滚
子厂等厂的批复》(澄经办[1989]164 号),同意云亭镇黄台村建办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企业性质为村办集体。

1990 年 3 月 15 日,江阴市民政局出具《关于同意新办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
厂为社会福利性质企业的批复》(澄民字[1990]12 号),同意液压机具厂为社会福利性质企业。

1990 年 4 月 11 日,江阴市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注册资金为 20 万
元,其中固定资产 15 万元,货币资金 5 万元。

1990 年 4 月 18 日,液压机具厂经江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1992 年 6 月,液压机具厂经江阴市经济委员会、江阴市民政局同意更名为
“江阴市华元化工厂”,并于 1995 年 12 月,增设“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第二厂名。2002 年 12 月,取消第二厂名并更名为“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

(2)第一轮打包改制(1998 年 5 月)

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实际系“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厂虽先后设立于不同阶段,但实际均为同一批企业职工,两厂在同一场地利用同一批资产,经营同一块液压机械业务,两厂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均未独立分开。因此,云亭镇、
黄台村针对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名下液压机械业务相关的资产、业务、人员进行了两轮打包改制。

其中,1998 年第一轮打包改制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江阴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改革的意见》(澄委发[1997]2 号)等文件
精神,液压机具厂与液压件厂于 1998 年开展了第一轮打包改制,由村办集体企业改制为集体控股、个人参股的企业。

1998 年,江阴市云亭镇政府、黄台村村委会组织人员,以 1998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的资产、负债进行了评估,两厂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520.03 万元。

1998 年 5 月 4 日,云亭镇召开党政两套班子会议,会议同意液压机具厂、
液压件厂改制方案。改制时,按照两厂经评估的净资产设置改制后总股本为 520万元,向 33 名个人出让集体股权 244 万元。同时,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乡镇企业改革的意见》(澄委发[1997]3 号)等改制政策规定,以集体股权设置配股 100万元,配股的增值收益由个人享受,股权权属归集体所有,并约定改制后企业经营期限为 10 年。个人股东已根据约定向村集体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本轮改制完成后,液压机具厂(含液压件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陈龙兴 35.00 6.73% 19 黄国文 5.00 0.96%

2 夏继发 25.00 4.81% 20 沈建妹 4.00 0.77%

3 朱惠忠 20.00 3.85% 21 邬玉洪 3.00 0.58%

4 陈士兴 18.00 3.46% 22 邬才兴 3.00 0.58%

5 陈士春 16.00 3.08% 23 陈仁良 3.00 0.58%

6 朱国祥 15.00 2.88% 24 陈仁法 3.00 0.58%

7 缪国清 10.00 1.92% 25 黄国虎 3.00 0.58%

8 朱惠昌 10.00 1.92% 26 邬士和 2.00 0.38%

9 黄建新 10.00 1.92% 27 缪国虎 2.00 0.38%

10 陈卫国 10.00 1.92% 28 刘士初 1.00 0.19%

11 黄国珍 6.00 1.15% 29 朱金龙 1.00 0.19%


12 邬新根 5.00 0.96% 30 邬正平 1.00 0.19%

13 陈金 5.00 0.96% 31 邬春洪 1.00 0.19%

14 陈军 5.00 0.96% 32 徐峰 1.00 0.19%

15 邬三君 5.00 0.96% 33 徐建平 1.00 0.19%

16 黄国川 5.00 0.96% 34 集体股 276.00 53.08%
(含配股)

17 黄惠珍 5.00 0.96%

合计 520.00 100.00%
18 黄国荣 5.00 0.96%

(3)第二轮打包改制(2000 年 7 月)

随着江阴地区集体企业改制的进一步推进,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于 2000
年进行了第二轮打包改制,集体产权进一步退出,本轮改制完成后,两厂变更为个人控股、集体参股的企业。

2000 年,云亭镇审计科、黄台村村委组织人员对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进
行了审计,并于 2000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00 年 5 月 31 日,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经审计的净资产合计 418.48 万元。
2000 年 7 月 2 日,两厂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村集体持有的 176 万元股
权转让给个人。

2000 年 7 月 15 日,云亭镇召开党委政府联席会议,对本次审计结果予以确
认,并同意将除 100 万元配股以外的剩余 176 万元集体股权转让给夏继发;根据当时改制政策对鼓励先进的指导意见,将村集体拥有净资产的 15%奖励给夏继发个人;此外,100 万元配股暂不转让,待 10 年经营期满后再做转让。

2000 年 7 月 17 日,黄台村村委会就集体股权转让事宜召开会议,并与夏继
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黄台村村委将其持有的 176 万元集体股权按照 141.64万元(418.48×[176÷520])的价格转让给夏继发,并按村委会拥有净资产的 15%奖励夏继发 33.32 万元(418.48×[276÷520]×15%),该部分金额直接在股权转让价款中扣减。夏继发按照约定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 108.32 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液压机具厂(含液压件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201.00 38.65% 19 黄国文 5.00 0.96%

2 陈龙兴 35.00 6.73% 20 沈建妹 4.00 0.77%

3 朱惠忠 20.00 3.85% 21 邬玉洪 3.00 0.58%

4 陈士兴 18.00 3.46% 22 邬才兴 3.00 0.58%

5 陈士春 16.00 3.08% 23 陈仁良 3.00 0.58%

6 朱国祥 15.00 2.88% 24 陈仁法 3.00 0.58%

7 缪国清 10.00 1.92% 25 黄国虎 3.00 0.58%

8 朱惠昌 10.00 1.92% 26 邬士和 2.00 0.38%

9 黄建新 10.00 1.92% 27 缪国虎 2.00 0.38%

10 陈卫国 10.00 1.92% 28 刘士初 1.00 0.19%

11 黄国珍 6.00 1.15% 29 朱金龙 1.00 0.19%

12 邬新根 5.00 0.96% 30 邬正平 1.00 0.19%

13 陈金 5.00 0.96% 31 邬春洪 1.00 0.19%

14 陈军 5.00 0.96% 32 徐峰 1.00 0.19%

15 邬三君 5.00 0.96% 33 徐建平 1.00 0.19%

16 黄国川 5.00 0.96% 34 集体配股 100.00 19.23%

17 黄惠珍 5.00 0.96%

合计 520.00 100.00%
18 黄国荣 5.00 0.96%

(4)个人股东股权转让(2000 年至 2003 年期间)

2000 年 7 月第二轮改制完成后至 2003 年期间,陈龙兴等个人因自身原因陆

续将其持有的液压机具厂(含液压件厂)股权转让给夏继发,转让价格以原始出

资额为基础各方协商确定,相关股权转让款项均已支付完毕。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让方 受让方 出资额 转让价格 股权比例

1 陈龙兴 35.00 40.00 6.73%

2 朱惠忠 20.00 20.00 3.85%

3 朱惠昌 10.00 10.00 1.92%

夏继发

4 黄国珍 6.00 6.38 1.15%

5 陈军 5.00 5.00 0.96%

6 陈金 5.00 5.00 0.96%


7 黄国川 5.00 6.00 0.96%
8 黄国文 5.00 5.00 0.96%
9 黄国虎 3.00 3.00 0.58%
10 缪国虎 2.00 2.00 0.38%
11 朱金龙 1.00 1.00 0.19%
12 邬春洪 1.00 1.00 0.19%
13 邬正平 1.00 1.00 0.19%

合计 99.00 105.38 19.02%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液压机具厂(含液压件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300.00 57.69% 12 沈建妹 4.00 0.77%

2 陈士兴 18.00 3.46% 13 邬玉洪 3.00 0.58%

3 陈士春 16.00 3.08% 14 邬才兴 3.00 0.58%

4 朱国祥 15.00 2.88% 15 陈仁良 3.00 0.58%

5 缪国清 10.00 1.92% 16 陈仁法 3.00 0.58%

6 黄建新 10.00 1.92% 17 邬士和 2.00 0.38%

7 陈卫国 10.00 1.92% 18 刘士初 1.00 0.19%

8 邬新根 5.00 0.96% 19 徐峰 1.00 0.19%

9 邬三君 5.00 0.96% 20 徐建平 1.00 0.19%

10 黄惠珍 5.00 0.96% 21 集体配股 100.00 19.23%

11 黄国荣 5.00 0.96% 合计 520.00 100%

(5)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暨集体产权全部退出(2008 年 5 月)

根据两轮改制中确定的企业经营期限及集体配股处置意见,因原定的企业经 营期限届满,2008 年 5 月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进行了内部核算,除夏继发以
外的 19 名个人股东签署决议,同意根据内部核算结果将其持有的 120 万元股权
按照经内部核算确认的企业净资产总额为依据,作价 2,880 万元转让给夏继发, 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让方 受让方 出资额 转让价格 股权比例


1 陈士兴 18.00 432.00 3.46%
2 陈士春 16.00 384.00 3.08%
3 朱国祥 15.00 360.00 2.88%
4 缪国清 10.00 240.00 1.92%
5 黄建新 10.00 240.00 1.92%
6 陈卫国 10.00 240.00 1.92%
7 邬新根 5.00 120.00 0.96%
8 邬三君 5.00 120.00 0.96%
9 黄惠珍 5.00 120.00 0.96%
10 黄国荣 夏继发 5.00 120.00 0.96%
11 沈建妹 4.00 96.00 0.77%
12 邬玉洪 3.00 72.00 0.58%
13 邬才兴 3.00 72.00 0.58%
14 陈仁良 3.00 72.00 0.58%
15 陈仁法 3.00 72.00 0.58%
16 邬士和 2.00 48.00 0.38%
17 刘士初 1.00 24.00 0.19%
18 徐峰 1.00 24.00 0.19%
19 徐建平 1.00 24.00 0.19%

合计 120.00 2,880.00 23.06%

根据 1998 年及 2000 年两轮改制过程中确定的集体配股设置及处理方案,夏
继发受让上述个人股东股权的同时,按照 100 万元的出资额受让集体配股,上述款项已支付完毕。

1)个人股东退出的过程

根据两厂 1998 年改制方案的约定,截至 2008 年 5 月,原定的两厂十年经营
期限届满,19 名个人股东为主(除夏继发外)组织人员对企业全部资产、负债、权益情况进行了核算并签署决议,将所持 120 万元股权按照经内部核算确认的企
业净资产为依据,作价 2,880 万元转让给夏继发。相关转让款于 2008 年至 2010
年期间分期支付完毕。

2)退出股权估值的合理性


从核算资产范围来看,两厂名下的所有资产在退出股权时均已包含覆盖,两厂所持的长期股权投资、商标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均在核算的净资产范围内(商标已摊销完毕、长龄机械尚未开展业务经营)。

从核算的实施主体来看,改制方案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后,19 名个人股东作为股权出让方,组织实施了对企业全部资产、负债、权益情况的核算,最终核算定价经上述股东签署决议确认。2018 年、2019 年,上述股东(除两位去世外)对退出情况进行了再次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

2008 年 19 名个人股东退出时,股权估值已考虑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所有
净资产,并经股权转让各方协商定价,估值具有合理性。

3)夏继发按照 100 万元的价格受让集体配股 100 万元具备合理性,不存在
利益输送情形

根据改制当时《关于全面推进乡镇企业改革的意见》(澄委发[1997]3 号)及《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规定,为积极鼓励职工投资入股,集体净资产较多的企业,在改制时,可由各市(县)区决定,划出扣除实收资本后的净资产总额的部分对企业职工进行配股。配股部分的所有权归集体,收益权归职工,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1998 年第一轮改制时,因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经营情况不佳,个人认股积极性不高。为顺利推进企业改制事宜,经云亭镇党政两套班子会议审议,明确“集体送配股 100 万元(配股享权分红,股权属集体所有)”,即在上述政策框架内,从村集体拥有的净资产中划出 100 万元设置配股,配股收益由个人享受,配股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同时,由于经营前景不明朗,为减少个人认股顾虑,各方经协商确定改制后企业经营期限为 10 年。

两厂改制时设置集体配股,由个人股东所享有的配股权利为配股的增值收益,集体享有配股的原出资额的所有权;未来改制约定经营期满后清算,集体配股应按照原出资额(即本金部分)收回退出。夏继发在原约定经营期限届满后按照配股设定方案原价向村集体受让配股权益,相关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有权部门均出具了相关确认意见,详见本章节“3、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
历史沿革确认情况”。上述集体配股设置及处置方案系在两厂首轮改制时为鼓励个人投资入股设置,符合无锡、江阴当地改制政策,且经过相应有权决策并已经云亭村村委会及各级政府部门确认,不存在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6)第一次增资(2008 年 10 月)

由于液压机具厂两轮改制及配股转让退出均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998 年
至 2008 年期间,液压机具厂经工商登记的名义出资人仍为云亭村村民委员会,但自 2008 年个人股东完成股权转让以及集体产权全部退出后,两厂的权益实际已归夏继发一人所有。

为满足业务拓展需要,液压机具厂拟增加注册资本。2008 年 10 月 23 日,
云亭村村委会作为名义出资人作出《村民委员会决议》,同意向液压机具厂增资30 万元,将液压机具厂注册资本增加至 50 万元。相关增资款项实际由夏继发缴付。

2008 年 10 月 27 日,无锡宝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锡宝会师内
验字(2008)083 号)。

2008 年 10 月 28 日,液压机具厂就上述增资事宜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并换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8 年 8 月 2 日,云亭街道办事处、云亭村村委会分别出具《关于江阴市
长龄液压机具厂、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企业改制相关情况的说明》,确认液压机具厂本次增资实际由夏继发以云亭村村委会名义缴纳,不涉及集体资产出资的情形。

(7)股权转让暨补办改制变更登记(2008 年 11 月)

为明晰产权归属,补办液压机具厂两轮改制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2008年 11 月 10 日,云亭村村委会作为液压机具厂名义出资人与长龄机械签订《转让协议书》,约定将液压机具厂股权按照 3,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龄机械。同日,江阴市云亭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江阴市云亭镇人民政府对上述股权转让予以审批同意。


长龄机械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但因云亭村村委仅为工商登记的名义出资人,实际权益归属方为夏继发,因此,云亭村村委将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归还至夏继发。

江阴市云亭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出具《情况说明》、
云亭街道办事处及云亭村村委会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分别出具《关于江阴市长龄
液压机具厂、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企业改制相关情况的说明》,确认经过两轮改制及个人股权转让,液压机具厂已归夏继发个人所有,本次股权转让系为了恢复企业产权实际归属而补办企业改制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款实际应由夏继发收取,云亭村村委会已将收到的转让款归还至夏继发,上述转让过程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2008 年 11 月 25 日,液压机具厂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于无锡市江阴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00000083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液压机具厂变更为长龄机械全资子公司。

(8)第二次增资(2008 年 12 月)

2008 年 12 月 10 日,长龄机械作为液压机具厂唯一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
同意向液压机具厂增资 95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液压机具厂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16 日,无锡德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锡德会
内验字(2008)第 1049 号),截至 2008 年 12 月 16 日止,公司已收到长龄机械
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95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19 日,液压机具厂就上述增资事宜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登记,并换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注销(2011 年 12 月)

2011 年 9 月 26 日,长龄机械作为液压机具厂唯一出资人作出《出资人决定》,
决定由长龄机械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合并后长龄机械存续,液压机具厂注销;液压机具厂的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由长龄机械承继。同日,长龄机械与液压机具
厂签订了《合并协议》,并经液压机具厂职工大会决议同意该吸收合并事项。

2011 年 9 月 27 日,长龄机械、液压机具厂在《中国工商报》刊登了吸收合
并公告。

2011 年 12 月 14 日,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液压机具厂注销。
2、液压件厂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设立(1987 年 8 月)

1987 年 7 月 13 日,江阴县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新建江阴县林业机械配件
二厂等的批复》(澄经办[1987]87 号)同意,由云亭镇黄台村小学新建“江阴县林业机械配件二厂”,企业性质为校办集体企业。

1987 年 8 月 13 日,液压件厂取得了江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

1992 年,经江阴市经济委员会同意,企业名称变更为“江阴市长龄液压件
厂”。

(2)企业性质工商变更(1996 年 3 月至 1999 年 5 月)

为实施企业技改扩能计划并申请国家免息贷款,1996 年 3 月 12 日,经江阴
市云亭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变更企业性质的报告》,并报江阴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江阴市经济委员会批准,液压件厂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上述变更事宜经江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1999 年 6 月 14 日,经江阴市云亭镇黄台小学、江阴市云亭校办工业公司、
江阴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意,液压件厂恢复登记为集体所有制(校办)企业,股东(发起人)为江阴市云亭镇黄台小学。上述变更事宜经江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因企业技改扩能计划未如期实施,1996 年 3 月至 1999 年 5 月期间,液压件
厂仅完成了企业经济性质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未办理相关集体资产产权转让手续、未取得相关免息贷款,亦未纳入全民所有制企业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工商变更后,液压件厂的产权仍归原出资人所有,企业经营管理仍由黄台村负责。
同时,液压件厂不存在因接受国家财政资金划拨、拨款形成的资产,不存在由全民所有制性质的经济实体上交利润形成的资产或其他可以被认定为国有资产的情形。

2018 年 8 月 30 日,江阴市云亭街道办事处、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企业性质的说明》,确认液压件厂仅完成了企业经济性质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未办理相关集体资产产权转让手续、未取得相关免息贷款,亦未纳入全民所有制企业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液压件厂的产权仍归原出资人所有,企业经营管理仍由黄台村负责,其存续过程中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3)打包改制(1998 年 5 月、2000 年 7 月)

如液压机具厂历史沿革所述,液压机具厂两轮改制均包含了液压件厂相关资产,液压件厂实际产权随液压机具厂产权变动而变更。具体打包改制情况详见本节“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1、液压机具厂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2)第一轮打包改制”和“(3)第二轮打包改制”。
(4)注销(2011 年 2 月)

2010 年 10 月 20 日,云亭街道办事处、云亭村村委会出具《关于注销江阴
市长龄液压件厂的决定》,决定注销液压件厂。

2011 年 2 月 28 日,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液压件厂注销。
3、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历史沿革确认情况

鉴于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原系江阴市云亭镇黄台村下属集体企业,曾于
1998 年及 2000 年进行了两轮改制,且液压机具厂于 2011 年被长龄液压吸收合
并,长龄液压于 2018 年 9 月起申请各级政府部门对长龄液压、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历史沿革有关事项进行审核确认。

2018 年 9 月 7 日,江阴市人民政府云亭街道办事处向江阴市人民政府提交
《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及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产权转让及改制等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请示》(云街办发[2018]24 号),云亭街道对长龄液压、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历史沿革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后转报江阴市
人民政府审核确认。

2018 年 10 月 22 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出具《市政府关于确认江苏长龄液压
股份有限公司及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历史沿革合规性的批复》(澄政复[2018]49 号),“认为长龄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的产权界定、股权转让等资产处置事项真实、有效,均符合当时有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国有集体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及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同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出具《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及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给予确认的请示》(澄政发[2018]106 号),将长龄液压、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历史沿革相关事项转报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

2018 年 12 月 10 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出具《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江苏
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及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历史沿革及股权界定的请示》(锡政呈[2018]252 号),“认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及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历史沿革中的设立、产权界定、股权转让、注销清算等处置事项真实、有效,均符合当时有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国有、集体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及国有、集体利益的情况”,并将长龄液压、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历史沿革相关事项转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核确认。

2019 年 4 月 3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江
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及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历史沿革相关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9]32 号),确认“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及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江阴市长龄液压件厂历史沿革相关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公司设立以来的主要资产重组情况及主要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主要的资产重组及主要资产收购、出售情况如下:

1、收购和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公司历史股东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1、液压机具厂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2、出售及收购长龄弹簧股权

(1)长龄弹簧基本情况

2010 年 4 月 29 日,长龄机械、陆飞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长龄弹簧,注册资
本 1,000 万元。长龄弹簧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长龄机械 650.00 65.00%

2 陆飞 350.00 35.00%

合计 1,000.00 100.00%

(2)出售长龄弹簧股权

2011 年 4 月 25 日,长龄弹簧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长龄机械将其长龄弹簧
600 万元股权以 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夏继发,同时将长龄弹簧 50 万元股权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夏泽民;陆飞将其持有的长龄弹簧 350 万元股权以 350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夏泽民。同日,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系以长龄弹簧上年末净资产为基础,各方协商确定。

2011 年 4 月 26 日,长龄弹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龄弹簧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夏继发 600.00 60.00%

2 夏泽民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注:本次变更中公司名称变更为“江阴长龄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3)第一次收购长龄弹簧股权


2011 年 6 月 25 日,长龄弹簧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夏继发、夏泽民分别将
其持有的长龄弹簧 600 万元股权、50 万元股权以 600 万元和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长龄机械;夏泽民将其持有的长龄弹簧 350 万元股权以 3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飞。同日,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系以长龄弹簧上年末净资产为基础,各方协商确定。

2011 年 7 月 18 日,长龄弹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龄弹簧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长龄机械 650.00 65.00%

2 陆飞 350.00 35.00%

合计 1,000.00 100.00%

注:本次变更中公司名称变更为“江阴市长龄弹簧有限公司”。

(4)收购长龄弹簧剩余股权

为整合液压产品业务,长龄机械决定收购长龄弹簧少数股权,从而将其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1 日,长龄弹簧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陆飞将其持有的长龄
弹簧 350 万元股权转让给长龄机械。同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转让前长龄弹簧净资产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

2016 年 10 月 27 日,长龄弹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龄弹簧成为长龄机械的全资子公司。

3、派生分立长龄物贸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本形
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之“5、第一次派生分立”。

4、派生分立长龄自动化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本形
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之“7、第二次派生分立”。

5、收购长龄物贸土地厂房

子公司长龄弹簧自设立以来一直租用长龄物贸的土地厂房用于生产,为清理 关联交易、保证资产独立性,公司决定向长龄物贸收购承租的两宗土地及相关房 产。

2018 年 12 月 12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
拟转让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646 号),以 2018 年11 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长龄物贸上述两处不动产评估价值为 1,150.61万元。 双方约定以评估值 1,150.61 万元作为交易作价。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序号 报告出具日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编号 验资事项 出资方式


2006年12月 江苏苏中会计师事 苏中江验字(2006)

1 4 日 务所有限公司江都 138 号 长龄机械设立 货币出资
分所

2 2013年7月9 江阴诚信会计师事 诚信验(2013)110 长龄机械增资至 货币出资
日 务所有限公司 号 700 万元

3 2013 年 9 月 无锡恒元会计师事 锡恒验字(2013) 派生分立长龄物 -

16 日 务所(普通合伙) 第 716 号 贸

4 2018 年 7 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验[2018]255 号 长龄机械整体变 净资产折股
20 日 (特殊普通合伙) 更为股份公司

5 2018年12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验[2018]493 号 长龄液压增资至 货币出资
21 日 (特殊普通合伙) 7,300 万元

五、公司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夏继发 1.00% 宁波澜海浩龙 47.00% 夏泽民

57.53% 4.11% 38.36%

18% 邦融典当

长龄液压 5%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
100% 双流诚民村镇银行
1.85%

长龄弹簧 长龄金属 长龄泰兴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生 技

行 财 产 术 销

政 务 制 研 售

部 部 造 发 部

部 部

内 人 证
部 事 企 财 生 仓 设 计 供 技 工 销 质 券
审 行 管 务 产 储 备 划 应 术 艺 售 检 事
计 政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务
科 科 科
公司各主要职能部门情况如下表:


序号 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拟制公司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制度,按照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
1 内部审计科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并监督其有效运行。

(1)下设人事行政科,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培训与开发、
员工培训、员工薪酬与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和日常行政办公
2 行政部 工作。

(2)下设企管科,负责行政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内外关系
协调、网站建设及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

3 财务部 下设财务科,负责日常会计核算、财务预算、公司成本管理及控
制、筹资管理及控制,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

(1)下设生产科,全面负责车间的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生产过程
控制、生产质量管理、生产现场的“5S”管理工作、调动生产积
极性,解决生产的技术问题。

(2)下设仓储科,负责仓库管理、维护工作,包括科学规划仓储
区域,做到码放整洁、清晰、提高库容利用率,统一仓储业务流
程,做到仓储帐、物、卡、证一致。

(3)下设设备科,负责设备管理工作,保障设备的安全使用,包
括维修、定期保养,设备状态记录,对新购设备进行备案管理,
4 生产制造部 设备的改造、改良,完成公司批准的设备项目工程。

(4)下设计划科,负责生产作业计划的管理及日常生产协调工作,
包括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各车间的物料供应的协调工作,检查各
车间生产作业完成的情况,根据生产订单对各个车间生产时间表
统一调度,避免非计划停车。

(5)下设供应科,统一负责原材料、标准件、半成品采购和外协
加工工作,包括根据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对供应商进行质量
控制,采购成本控制,供应商关系管理,参与制定生产计划。

(1)下设技术科,负责新产品研发,科技项目申报的技术文件编
制。

5 技术研发部 (2)下设工艺科,负责工艺设计、生产标准用料的制定和修订,
对现有产品进行研究和改良,工艺流程的改良,订单标准用量的
制定和修订,对研发、生产设备的更新。

下设销售科,负责市场分析及预测,为新产品研发提供资料,根
6 销售部 据公司下达的销售目标,销售计划、市场开发计划,跟踪生产进
度,组织货物发运,客户关系调查 、维护,新客户开发,信用分
析,售后服务。

负责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包括对入库原材料、标准件、外购半
7 质检科 成品、外协加工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对产成品、半成品进行质量
检验,质量问题处理与追踪,处理质量投诉,质量体系的推行与
组织认证,产品专项指标检验,各项功能测验。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信息的发布
8 证券事务科 与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管理、投资与并购,募集资金的
统筹管理,接受各类投资者的咨询和来访。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3 家控股子公司,3 家参股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长龄弹簧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阴市长龄弹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那巷路5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弹簧的制造、加工和销售。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长龄液压 100.00%

合计 1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858.21 总资产 3,377.98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3,379.12 净资产 2,935.16

(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827.47 营业收入 6,046.15

净利润 443.96 净利润 598.24

(2)设立原因及与公司业务的对应关系

子公司长龄弹簧主要为公司提供张紧装置用弹簧部件。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其中,张紧装置产品生产中需要使用弹簧部件,因该产品生产销售量大,考虑到工序完整性、供应及时性、质量稳定性、经营集约性等情况,通过设立子公司配套生产供应,从而满足业务实际需要。

2、长龄金属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阴长龄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拟作为公司采购平台,从事金属材料贸易业务,目前尚未实际经营。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长龄液压 100.00%

合计 1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54 总资产 9.88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9.54 净资产 9.88

(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34 净利润 -0.12

(2)设立原因及与公司业务的对应关系

子公司长龄金属拟作为采购平台,为公司提供采购服务。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经营。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铸件、锻件等,考虑日常材料采购品种多、采购量大,通过设立专门的平台进行集中采购管理。

3、长龄泰兴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 8,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9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拟从事张紧装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长龄液压 100.00%


合计 1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32.66 总资产 2,270.6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2,227.17 净资产 2,262.14
(经审计)

2020 年度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34.97 净利润 -37.88

(2)设立原因及与公司业务的对应关系

长龄泰兴拟专门从事张紧装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的生产主要在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厂区内,因考虑未来生产扩能、整合延伸生产工序的规划,现有厂区布局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因此,通过设立长龄泰兴,作为新建张紧装置生产基地,并将原有张紧装置产能搬迁至新的生产基地。
(二)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邦融典当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阴市邦融典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7月8日

注册资本 3,3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江阴市延陵路32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质押典当业务,该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经江阴市人
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程序已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新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36.50%

长龄液压 18.00%

股东构成 任立中 14.00%

茹惠 14.00%

邱红晶 14.00%

周莉 3.50%


合计 100.00%

(2)参股原因及与公司业务的对应关系

2011年,公司以财务投资为目的,出资594万元持有18%的股份,参股设立邦融典当。该公司主要从事质押典当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已经江阴市人民法院裁定破产。

2、宣汉诚民村镇银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337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存贷款等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业务。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52.50%
公司(股票代码:002807)

宣汉县观池煤业有限公司 10.00%

宣汉和信天然气有限公司 10.00%

股东构成 江阴新锦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50%

江苏海鹏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5.00%

江阴振宏重型锻造有限公司 5.00%

江阴市信诚贸易有限公司 5.00%

长龄液压 5.00%

合计 1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906.75 总资产 23,649.87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761.13 净资产 1,147.54

(未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15.38 营业收入 87.56

净利润 -386.41 净利润 -998.20

(2)参股原因及与公司业务的对应关系


2008年9月,液压机具厂以财务投资为目的,出资100万元持有5%的股份,参与设立宣汉诚民村镇银行。2011年,公司前身长龄机械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同年液压机具厂完成注销。因此,液压机具厂持有的该部分股权变更为公司持有。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存贷款等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3、双流诚民村镇银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双流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 成立时间 2009年1月4日
公司

注册资本 8,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8,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二段100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存贷款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业务。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51.98%
公司(股票代码:002807)

江阴市鼎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46%

江阴博威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3.46%

江阴振宏重型锻造有限公司 3.46%

江苏耀坤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3.46%

四川龙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46%

深圳集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46%

刘剑 1.98%

股东构成 长龄液压 1.85%

江阴新锦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5%

成都双华通缆有限公司 1.85%

四川三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1.85%

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 1.85%

成都市华兴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 1.85%
公司

川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85%

成都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5%

邱宏梅 1.85%

王启政 1.23%


漆连鹏 1.23%

陶成 1.23%

王伟铭 1.23%

黄四九 1.23%

黄体财 1.23%

黄翠娟 1.23%

合计 1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2,264.64 总资产 90,770.35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9,992.38 净资产 9,365.53

(未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534.12 营业收入 3,356.16

净利润 816.91 净利润 1,779.90

(2)参股原因及与公司业务的对应关系

2009年1月,液压机具厂以财务投资为目的,出资150万元持有1.85%的股份,参与设立双流诚民村镇银行。2011年,公司前身长龄机械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同年液压机具厂完成注销。因此,液压机具厂持有的该部分股权变更为公司持有。
双流诚民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存贷款等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及发展定位

长龄泰兴拟专门从事张紧装置生产、研发、销售业务,后续其正式开展生产经营,长龄弹簧将为其提供张紧装置用弹簧部件产品。长龄金属拟作为专门的采购平台,实际开展经营后,将为公司及长龄弹簧、长龄泰兴提供相关材料的采购业务。

宣汉诚民银行、双流诚民银行均系由液压机具厂于2008年参与的少数股权投资,后因长龄机械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邦融典当系由长龄机械于2011年参股设立。长龄液压参股邦融典当、宣汉诚民银行、双流诚民银行均以财务投资为目的,参股公司所从事的典当、银行存贷款业务金融业务等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无直接联系。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持
股或拥有权益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子公司持股或拥有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承诺函》,未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持股或拥有权益,亦不存在股份代持及其他私下利益安排的情形。
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

1、夏继发先生: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21919530915 ****,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

2、夏泽民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21919760923 ****,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夏继发、夏泽民,上述人员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一)董事会成员”。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夏继发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7.57%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夏泽民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0.32%股权,夏继发、夏泽民父子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97.89%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夏继发、夏泽民除控制本公司外,还控制长龄物贸、长龄自动化、宁波澜海浩龙、长龄泽云等公司。上述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长龄物贸

公司名称 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江阴市云亭街道大园里路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目前主要从事房屋租赁等业务。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夏继发 60.00%
股东构成

夏泽民 40.00%

合计 1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535.64 总资产 2,069.53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1,942.07 净资产 1,961.89

(未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59.02 营业收入 82.96

净利润 -29.19 净利润 -106.50

2017年度,长龄物贸主要从事机械零部件贸易、货物运输及自有厂房出租业务,自2018年起主要从事自有房屋出租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长龄物贸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子公司长龄弹簧曾租用长龄物贸位于那巷路5号的厂房。为消除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向长龄物贸收购相关厂房及土地,消除资产租赁情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长龄物贸仅从事自有厂房出租业务,未开展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无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生产技术。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设备、厂房等资产均由其实际占有、使用,生产经营所需的专利、商标均登记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名下,双方不存在资产共用的情形。

长龄物贸派生分立后的过渡期内,由于双方资产权属变更等情况,曾存在公司个别行政人员代为处理资产交割等零星内勤事务的情形,上述情形已予以规范,后续公司与长龄物贸不存在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与长龄物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租赁资产、资产共用、技术共用、人员交叉任职等情形。

2、长龄自动化

公司名称 江阴长龄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江阴市云亭街道大园里路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目前主要从事房屋租赁等业务。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夏继发 60.00%
股东构成

夏泽民 40.00%

合计 1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799.24 总资产 810.42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733.48 净资产 738.31

(未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59.02 营业收入 77.35

净利润 -4.83 净利润 -47.35

报告期内,长龄自动化主要从事自有房屋出租及零星的铝型材贸易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长龄自动化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
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长龄自动化仅从事自有厂房出租业务,未开展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无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生产技术。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设备、厂房等资产均由其实际占有、使用,生产经营所需的专利、商标均登记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名下,双方不存在资产共用的情形。

长龄自动化派生分立后的过渡期内,由于双方资产权属变更等情况,曾存在公司个别行政人员代为处理资产交割等零星内勤事务的情形,上述情形已予以规范,后续公司与长龄自动化不存在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与长龄自动化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租赁资产、资产共用、技术共用、人员交叉任职等情形。

3、宁波澜海浩龙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澜海浩龙企业 成立时间 2018年11月29日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897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夏继发 1.00% 刘建新 1.00%

夏泽民 47.67% 薛淋洁 1.00%

邬逵清 6.00% 谢尧浚 1.00%

朱芳 5.32% 朱士军 1.00%

陈卫国 5.00% 朱兴涛 1.00%

戴正平 5.00% 顾敏 0.67%

周涛 0.67% 潘逸明 0.67%

李彩华 1.66% 徐勤军 0.67%

张爱军 1.66% 陶科 0.67%
股东构成

邬罗龙 1.66% 张伟达 0.67%

吴云 1.66% 陈云 1.00%

沈剑锋 2.00% 邬才兴 1.00%

陈叶兴 2.00% 汪菊兴 0.67%

周华英 1.00% 蒋豪 0.67%

钱伟华 1.00% 严锡军 0.67%

刘海林 1.00% 姚宏伟 0.67%

刘小忠 1.00% 严晓清 0.67%

缪鹏飞 1.00% - -

合计 1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74.23 总资产 1,200.13

主要财务数据(万 净资产 1,200.23 净资产 1,200.13
元)

(未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40.10 净利润 0.11


注:宁波澜海浩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夏继发,其余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原出资人王强已于2020年8月离职,并将其财产份额转让至夏泽民。

(1)宁波澜海浩龙出资人信息、任职情况

除夏继发、夏泽民外,宁波澜海浩龙其他合伙人均系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技术、销售、管理岗位的骨干人员,人员范围系综合考虑员工职级、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贡献等因素确定,具体身份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出资比例 职务

1 邬逵清 32021919721107**** 6.00% 董事、副总经理

2 朱芳 34011119760217**** 5.32%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3 陈卫国 32021919661013**** 5.00% 副总经理

4 戴正平 32021919740204**** 5.00%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 沈剑锋 32021919761018**** 2.00% 生技主任

6 陈叶兴 32021919731120**** 2.00% 长龄弹簧副总经理

7 李彩华 32021919761217**** 1.66% 财务科长,监事会主席

8 张爱军 32108819720523**** 1.66% 技术科长

9 邬罗龙 32021919680421**** 1.66% 质检科长

10 吴云 32021919760214**** 1.66% 供应科科长,监事

11 周华英 32021919770111**** 1.00% 审计科长

12 钱伟华 32021919790409**** 1.00% 销售科副科长

13 刘海林 32021919811217**** 1.00% 销售科副科长

14 刘小忠 32021919721225**** 1.00% 设备工程师,监事

15 缪鹏飞 32021919860104**** 1.00% 工程师

16 刘建新 32021919711203**** 1.00% 计划副科长

17 薛淋洁 32028119880902**** 1.00% 生技副主任

18 谢尧浚 32021919861108**** 1.00% 生技副主任

19 朱士军 32021919771118**** 1.00% 生技副主任

20 朱兴涛 32012319770225**** 1.00% 生技副主任

21 陈云 32021919660414**** 1.00% 设备工程师

22 邬才兴 32021919630721**** 1.00% 仓库主管

23 周涛 41290119670621**** 0.67% 工程师

24 潘逸明 32021919820622**** 0.67% 工程师

25 徐勤军 32028119890809**** 0.67% 工程师


26 陶科 32028119880619**** 0.67% 工程师

27 严晓清 32028119900930**** 0.67% 工程师

28 顾敏 32021919800209**** 0.67% 财务科副科长

29 王强 32028119871015**** 0.67% 生技副主任

30 张伟达 32021919810101**** 0.67% 工程师

31 汪菊兴 32021919680629**** 0.67% 工程师

32 蒋豪 32021919770409**** 0.67% 销售经理

33 严锡军 32092519801215**** 0.67% 销售经理

34 姚宏伟 32021119830309**** 0.67% 销售经理

注:上表 34 名合伙人系原始出资人,其中王强已于 2020 年 8 月离职,具体情况详
见本节“(4)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转让”。

(2)财产份额转让价格、定价依据、资金来源

间接持有长 转让价格 持股平台转 持股平台转 转让金额
序号 受让方 龄液压股份 (元/股) 让出资额 让比例 (万元)
数(万股) (万元)

1 邬逵清 18.00 17.49 72.00 6.00% 314.82

2 朱芳 16.00 17.49 64.00 5.32% 279.84

3 陈卫国 15.00 17.49 60.00 5.00% 262.35

4 戴正平 15.00 17.49 60.00 5.00% 262.35

5 沈剑锋 6.00 17.49 24.00 2.00% 104.94

6 陈叶兴 6.00 17.49 24.00 2.00% 104.94

7 李彩华 5.00 17.49 20.00 1.66% 87.45

8 张爱军 5.00 17.49 20.00 1.66% 87.45

9 邬罗龙 5.00 17.49 20.00 1.66% 87.45

10 吴云 5.00 17.49 20.00 1.66% 87.45

11 周华英 3.00 17.49 12.00 1.00% 52.47

12 钱伟华 3.00 17.49 12.00 1.00% 52.47

13 刘海林 3.00 17.49 12.00 1.00% 52.47

14 刘小忠 3.00 17.49 12.00 1.00% 52.47

15 缪鹏飞 3.00 17.49 12.00 1.00% 52.47

16 刘建新 3.00 17.49 12.00 1.00% 52.47

17 薛淋洁 3.00 17.49 12.00 1.00% 52.47

18 谢尧浚 3.00 17.49 12.00 1.00% 52.47


19 朱士军 3.00 17.49 12.00 1.00% 52.47

20 朱兴涛 3.00 17.49 12.00 1.00% 52.47

21 陈云 3.00 17.49 12.00 1.00% 52.47

22 邬才兴 3.00 17.49 12.00 1.00% 52.47

23 周涛 2.00 17.49 8.00 0.67% 34.98

24 潘逸明 2.00 17.49 8.00 0.67% 34.98

25 徐勤军 2.00 17.49 8.00 0.67% 34.98

26 陶科 2.00 17.49 8.00 0.67% 34.98

27 严晓清 2.00 17.49 8.00 0.67% 34.98

28 顾敏 2.00 17.49 8.00 0.67% 34.98

29 王强 2.00 17.49 8.00 0.67% 34.98

30 张伟达 2.00 17.49 8.00 0.67% 34.98

31 汪菊兴 2.00 17.49 8.00 0.67% 34.98

32 蒋豪 2.00 17.49 8.00 0.67% 34.98

33 严锡军 2.00 17.49 8.00 0.67% 34.98

34 姚宏伟 2.00 17.49 8.00 0.67% 34.98

合计 156.00 - 624.00 52.00% 2,728.44

2019 年 3 月,夏泽民将其在宁波澜海浩龙 52%的财产份额分别转让给邬逵
清、朱芳等 34 位员工,间接将宁波澜海浩龙持有的公司 156.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员工从而完成对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转让价格 17.49 元/股与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坤元评报〔2019〕362 号)的价格19.11 元/股差异 1.62 元/股,公司对该部分差额已作为股权激励成本,入股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

此次员工受让财产份额的受让款分两次支付,即首次支付转让款总额的
60%,2020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转让款总额的 40%。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
财产份额转让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股权激励对象的财产份额转让款资金主要来源为员工个人自筹资金,个别员工因资金短期内未及时筹措到位,部分资金来源于向夏继发的借款,其中陈卫国
借款 60 万元,陈叶兴借款 10 万元,戴正平借款 100 万元,陈叶兴、戴正平相关
借款已归还完毕。


因资金短期内未及时筹措到位,2019 年 3 月戴正平向夏继发借款 100 万元;
戴正平已通过出售个人房产方式筹得资金,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2019 年 5
月 7 日分别向夏继发归还 70 万元、30 万元,相关借款已归还完毕。

夏泽民与戴正平之间关于宁波澜海浩龙的财产份额转让事宜已经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相关转让款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财产份额由戴正平真实持有;戴正平向夏继发的借款已由戴正平以个人售房收入归还完毕,还款资金来源合法;夏继发、夏泽民、戴正平在上述财产份额转让及借款过程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不存在贿赂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综上,夏泽民与 34 名员工关于宁波澜海浩龙财产份额转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财产份额转让款已支付完毕,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液压机具厂、液压件厂 32 位自然人股东向夏继发出让股权与 34 位自
然人持有宁波澜海浩龙合伙份额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液压件厂及液压机具厂原 32 名自然人股东陆续向夏继发出让股权情形发生
于 2000 年-2008 年,退出时点在两个时间段:1)2000 年至 2003 年,13 名个人
股东因资金需求等个人原因陆续将股权转出;2)2008 年,由于 1998 年改制方案约定的 10 年经营期限届满,19 名个人股东组织对两厂资产进行了核算,经过股东协商一致确定,19 名个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夏继发,取得投资收益后退出。上述转让退出的背景经 28 名个人股东确认(除 4 名股东去世外,确认比例为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夏继发、夏泽民以外的宁波澜海浩龙 34 名自然人合伙人中,除陈卫国作为
副总经理、邬才兴作为仓库主管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2466%权益外,其他两次入股人员没有重合,两次股权变动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宁波澜海浩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于 2018 年 11 月方才设立。除夏继发、
夏泽民外,宁波澜海浩龙其他合伙人均系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技术、销售、管理
岗位的骨干人员,该等入股人员范围系综合考虑员工职级、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
贡献等因素确定。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2019 年 3 月上述 34 名员工自夏泽民处
受让取得相关财产份额。持有宁波澜海浩龙财产份额的各发行人员工中,邬逵清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朱芳系发行人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陈卫国系发行人副总经理,戴正平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彩华、吴云、刘小忠系发行人监事,严晓清系夏继发外甥。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宁波澜海浩龙及其合伙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宁波澜海浩龙及其合伙人与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宁波澜海浩龙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其合伙人所持宁波澜海浩龙财产份额均系各自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4)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转让

宁波澜海浩龙原有限合伙人王强因个人原因向长龄液压提出离职,2020 年 8
月,王强与夏泽民双方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王强按照原转让协议约定,
将所持宁波澜海浩龙 0.67%的财产份额(对应出资额 8 万元)按照 34.98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夏泽民,同时向夏泽民退还已取得的税后分红款 1.28 万元。上述财产份额权属清晰,取得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上述财产份额转让完毕后,王强不再持有宁波澜海浩龙或长龄液压任何权益,夏泽民持有宁波澜海浩龙 47.67%的财产份额。

4、长龄泽云

公司名称 上海长龄泽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8年12月4日
(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1,200.00万元 实收资本 96.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亭卫公路3688号5幢3810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拟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合伙人姓名及性质 出资比例

夏继发(执行事务合伙人) 60.00%
股东构成

夏泽民(有限合伙人) 40.00%

合计 1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0.00 总资产 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0.00 净资产 0.00

(未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0 净利润 0.00

5、宁波蒲俊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蒲俊投资合伙企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3 日
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1615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合伙人姓名及性质 出资比例

黄惠芬(执行事务合伙人) 1.00%

合伙人情况 夏继发(有限合伙人) 59.00%

夏泽民(有限合伙人) 40.00%

合计 1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018.97 总资产 3,018.51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978.97 净资产 978.51

(未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46 净利润 -0.04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公司现有股东情况

1、现有股东的适格性


(1)自然人股东

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为夏继发、夏泽民,上述人员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自然人股东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其住所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均无永久居留权;其均非国家公务员、非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非现役军人;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符合《公务员法》、《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适格股东的相关规定。

(2)机构股东

宁波澜海浩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未发生任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二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等情形;宁波澜海浩龙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宁波澜海浩龙的全体合伙人均系公司员工,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其住所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均无永久居留权;其均非国家公务员、非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非现役军人;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符合《公务员法》、《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适格股东的相关规定。

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具有《民法总则》、《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公司股东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均系适格股东。

2、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

除公司股东夏继发、夏泽民系父子关系,股东宁波澜海浩龙合伙人严晓清系夏继发外甥、夏泽民表弟外,公司直接/间接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夏继发、夏泽民系父子关系,夏继发担任宁波澜海浩龙执行事务合伙人,夏继发、夏泽民、宁波澜海浩龙系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均系其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
信托持股情形。

3、股东与公司及其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为实施股权激励,2019年3月,公司、夏继发及夏泽民与34名员工签署了《财 产份额转让协议》,由夏泽民向34名员工转让其持有的宁波澜海浩龙财产份额, 使员工通过宁波澜海浩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就员工服务 年限、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股权激励退出、财产份额转让限制等进行了约 定。

除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协议约定外,公司现有直接或间接股东与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4、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均已分别出具了声明及确认函,确认作为本次发行的中 介机构,其机构负责人及签字人员与公司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 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3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2,433.34万股,发行 后总股本为9,733.34万股。按本次发行新股2,433.34万股计算,发行前后公司的股 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比例 股份数(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夏继发 4,200.00 57.53% 4,200.00 43.15%

夏泽民 2,800.00 38.36% 2,800.00 28.77%

宁波澜海浩龙 300.00 4.11% 300.00 3.08%

二、本次发行股份

社会公众股股东 - - 2,433.34 25.00%

合计 7,300.00 100.00% 9,733.34 100.00%


(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2 名自然人股东,其直接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在公
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职务 股份性质

1 夏继发 4,200.00 57.53% 董事长 自然人股

2 夏泽民 2,800.00 38.36% 董事、总经理 自然人股

合计 7,000.00 95.89% - -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号 (万股)

1 夏继发 4,200.00 57.53% 夏继发系夏泽民之父,二人为公司的实际
2 夏泽民 2,800.00 38.36% 控制人。

夏泽民持有宁波澜海浩龙 47.67%财产份
3 宁波澜海浩龙 300.00 4.11% 额,夏继发持有宁波澜海浩龙 1%财产份额
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公司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
整)。

(3)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宁波澜海浩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邬逵清、李彩华、吴云、
刘小忠、陈卫国、戴正平、朱芳等7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宁波澜海浩龙的财产份额。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上述期间内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公司没有发行过内部职工股,本次发行前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等情形。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总数为501人,其岗位分布、教育程度和年龄分布如下:

1、员工岗位分布情况

岗位情况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技术人员 62 12.38%

销售人员 16 3.19%

生产人员 401 80.04%


管理及行政人员 22 4.39%

合计 501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情况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 28 5.59%

大专 99 19.76%

高中、中专及以下 374 74.65%

合计 501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50 岁及以上 106 21.16%

40~50 岁 137 27.35%

30~40 岁 149 29.74%

30 岁以下 109 21.76%

合计 501 100.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医疗保险制度情况

公司与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为员工办理并缴纳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情况如下:

时间 公司名称 员工 参保 未参保 未参保员工原因

总数 人数 人数

长龄液压 442 417 25 14 人为退休返聘员工,5 人为
实习生,6 人为新入职员工
2020 年 3 人为退休返聘员工,3 人为
6 月末 长龄弹簧 59 53 6 新入职员工

长龄金属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长龄泰兴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合计 501 470 31 -

长龄液压 376 357 19 13 人为退休返聘员工,1 人为
实习生,5 人为新入职员工

长龄弹簧 51 45 6 3 人为退休返聘员工,2 人为
2019 年 新入职员工,1 人未缴纳

12 月末 长龄金属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长龄泰兴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合计 427 402 25 -

长龄液压 396 369 27 15 人为退休返聘员工、7 人为
新入职员工、5 人未缴纳

长龄弹簧 45 41 4 3 人为退休返聘员工、1 人未
2018 年 缴纳

12 月末 长龄金属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长龄泰兴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合计 441 410 31 -

长龄液压 271 201 70 36 人为新入职员工、10 人为
退休返聘员工、24 人未缴纳
2017 年 2 人为新入职员工、4 人为退
12 月末 长龄弹簧 34 26 8 休返聘员工、2 人未缴纳

合计 305 227 78 -

2017 年度、2018 年 1-5 月,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自
2018 年 6 月起,公司及其子公司逐步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如下:

时间 公司名称 员工 缴费 未缴费 未缴费员工原因

总数 人数 人数

长龄液压 442 410 32 14 人为退休返聘员工,5 人为
实习生,13 人为新入职员工

长龄弹簧 59 52 7 3 人为退休返聘员工,3 人为
2020 年 新入职员工,1 人未缴纳

6 月末 长龄金属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长龄泰兴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合计 501 462 39 -

长龄液压 376 359 17 13 人为退休返聘员工,1 人为
2019 年 实习生,3 人为新入职员工

12 月末 长龄弹簧 51 44 7 3 人为退休返聘员工,2 人为
新入职员工,2 人未缴纳


长龄金属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长龄泰兴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合计 427 403 24 -

长龄液压 396 340 56 15 人为退休返聘;8 人为新入
职员工;33 人未缴纳

长龄弹簧 45 39 6 3 人为退休返聘;2 人为新入
2018 年 职员工;1 人未缴纳

12 月末 长龄金属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长龄泰兴 尚未正式运营,无正式在职员工

合计 441 379 62 -

如按同等缴费标准,上述未规范缴费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报告期内涉及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总额分别为 94.11 万元、73.66 万元、17.22万元、4.00 万元,分别占发行人当期净利润的 1.22%、0.46%、0.10%、0.03%。针对报告期内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出具承诺:“一、如果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员工追索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因此引起诉讼、仲裁,或者导致公司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如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对以前年度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人同意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承担补缴责任。三、如果公司因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因此致使公司遭受任何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人同意无偿代公司承担相应补缴及赔偿责任。”

根据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三)员工薪酬制度和收入水平

1、薪酬制度

(1)员工薪酬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薪酬管理办
法》。公司基于“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的原则,从工作岗位、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等多方面,制定了涵盖员工薪酬规定、员工福利规定、员工考核规定等具体薪酬细则。

(2)管理层薪酬制度

公司管理层薪酬制度除适用上述员工薪酬制度的基本原则外,主要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2、收入水平

(1)管理层人均薪酬及变化情况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人均薪酬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年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人均薪酬 31.68 31.03 3.42% 30.01 22.33% 24.53

注:1、管理层指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为保证数据可比,2020 年 1-6 月人均薪酬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人员稳定,随着公司业绩规模的逐年增长,管理层人均薪酬有一定幅度提升。

(2)员工分岗位人均薪酬及变化情况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分岗位员工人均薪酬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年

2020年 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年度
人均薪酬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管理及行政人员 28.79 27.30 21.28% 22.51 3.64% 21.72

技术人员 12.06 11.31 0.35% 11.27 4.35% 10.80

销售人员 15.61 14.88 -2.81% 15.31 2.34% 14.96

生产人员 9.86 9.08 8.74% 8.35 -2.68% 8.58


全部人员 11.12 10.37 7.46% 9.65 -4.08% 10.06

注:1、为保证数据可比,2020 年数据为半年度年化数据;2、年度人均薪酬=经审计的年报中披露的员工费用(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增加额)/该期工资发放总人次*12。

报告期内,2018 年度人均薪酬较 2017 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新增直接生产
人员平均薪酬较低。2017 年,由于公司生产订单持续大幅增加,熟练生产工人全年处于缺口状态,生产员工通过多开机台和加班来完成生产订单。2018 年,公司加大招聘力度,全年新增直接生产人员较 2017 年增长约 60%,新增生产人
员在试用期内的薪酬水平较低。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6 月,人均薪酬略有增
加,主要系员工基本工资上调,并新设工龄工资所致。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人员趋于稳定、业绩规模的逐年向好,人均薪酬总体呈现上升态势。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员工平均薪酬、当地工资水平比较

单位:万元/年

年份 2020年 1-6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立液压 19.05 18.67 17.61 15.55

艾迪精密 10.84 10.42 9.31 8.78

平均值 14.94 14.55 13.46 12.17

江阴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 10.12 9.87 8.25

长龄液压 11.62 10.37 9.65 10.06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WIND。2、年度人均薪酬=经审计的年报中披露的员工费用(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增加额)/该期工资发放总人次*12;3、江阴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薪酬数据来源:江阴市统计局。4、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暂无 2020 年 1-6 月当地工资水平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与艾迪精密较为接近,低于恒立液压,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各公司在整体利润规模和薪酬政策等方面的差异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与江阴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相近,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公司人均薪酬与行业水平、当地工资水平比较不存在显著差异。


(四)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1)劳务派遣用工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 1 月至 3 月、2019 年 2 月至 4 月以及 2019 年 10 至
2020 年 6 月期间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因受春节前后外地员工离职、下游客户订单集中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用工较为紧张,因此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补充用工。上述期间内,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如下:

时间 2018 年 2018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1 月 2 月 3 月 2 月 3 月 4 月 10 月 11 月

用工人 10 9 2 4 4 4 7 10

数(人)

时间 2019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用工人 17 22 6 17 26 24 18

数(人)

(2)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阴市鼎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无锡慧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劳务派遣用工事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江阴市鼎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无锡慧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单位资质的要求。

根据公司与江阴市鼎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无锡慧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为车间辅助工,劳务派遣用工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的规定。

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均低于公司当月用工总量的 10%,符合《劳动派遣暂行规
定》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劳务派遣用工而被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原因合理,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情形。


(3)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水平与公司生产人员工资水平无显著差异。
十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约束措施和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情况作出了相关承诺,详细情况参见本节“八、公司股本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部分。

(二)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目前未拥有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亦不存在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在今后的业务中,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包括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下同)不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4)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有关的董事、
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详见本节之“十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四)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
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2、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宁波澜海浩龙承诺:

(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五)关于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的承诺

公司全体股东夏继发先生、夏泽民先生、宁波澜海浩龙均承诺:本人/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上述股份系本人/本企业真实持有,出资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为其他个人或实体代持或代为管理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委托其他个人
或实体代本人持有或管理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由公司垫付或提供担保的情形;本人/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被冻结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利受限情形,亦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为了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除上述承诺内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
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本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2)如因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和夏泽民承诺: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对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如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对发行人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分红(如有)及津贴(如有),同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
为止。

(八)关于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

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

2、本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公司股权作为对价向本公司的客户、供应商、业务监管部门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相关承诺约束措施及履行情况

公司及其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承诺人均承诺:

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诺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出具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开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出具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十)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承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承诺:1、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所已经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履行了职责,但因发行人或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本所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在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在依法履行上述对投资者赔偿责任后,保留向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追偿的权利。
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十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制订《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一)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立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3、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4、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在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公司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不以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为目标。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后,若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负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则,具体监督、执行股票回购相关决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将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要约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当在披
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确定合理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50%的,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充分说明其合理性;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执行。

(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时,可以使用的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其他合法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各项: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若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承诺的内容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1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
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3)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各自承诺的内容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1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3)单一会计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三)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
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

接头、张紧装置等。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已建立起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是

“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其“移

地扩建 8 万套工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体、液压履带涨紧装置等零部件项目”荣

获 2011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项目。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建有江苏省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

术,拥有 110 项专利,成功开发了多通道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装置等具备自

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公司依靠严密的质量控制与有效的品牌建设,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资源,市

场优势显著。目前,公司已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龙工机械、山东

临工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重工、沃尔沃、斗山机械、住友建

机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保持现有客户的基础

上,不断加强客户开拓力度,已与神钢建机、日立建机、约翰迪尔等知名外资厂

商建立了初步合作关系。公司连续多年被国内外知名企业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

荣获卡特彼勒 SQEP 认证铂金奖。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掘机械分会统计

数据,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挖掘机用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市

场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央回转接头 16,448.08 40.99% 25,057.31 41.28% 22,906.44 41.20% 14,651.32 45.56%


张紧装置 22,117.24 55.12% 33,169.68 54.64% 30,356.32 54.60% 15,728.87 48.91%

其他 1,558.71 3.88% 2,479.46 4.08% 2,335.95 4.20% 1,777.18 5.53%

合计 40,124.03 100.00% 60,706.45 100.00% 55,598.71 100.00% 32,157.38 100.00%

注[1]:其他类产品主要包括液压阀、销轴、轴套、弹簧等。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主要应用于挖掘机等各类工程

机械设备中。以液压挖掘机为例,其总体结构分为工作装置、上部转台和行走机

构三部分,液压系统把液压能分配到各执行元件,由各执行元件再把液压能转化

为机械能,实现工作装置运作、回转平台的回转运动、整机的行走运动。

液压挖掘机的总体结构

工作装置——1.动臂;2.斗杆;3.铲斗;

4.液压油缸;5.连杆;6.销轴;7.管路等

上部转台——1.发动机;2.液压泵;3.

液压阀;4.驾驶室;5.回转机构;6.回

转支承;7.中央回转接头;8.转台;9.

液压油箱;10.燃油箱;11.控制油路;

12.电器部件;13.配重等

行走 机 构——1 .底盘架;2.履带架;3.

履带;4.行走马达;5.传动轮;6.引导

轮;7.支重轮;8.张紧装置 等


公司主要产品在挖掘机中的应用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分别是回转平台内液压油路连接装置和行走机构缓冲装置的液压元件及零部件,公司主要产品如下图所示:

产品名称 图示

中央回转接头


张紧装置
液压阀、销轴、

轴套等

1、中央回转接头

中央回转接头主要应用于液压挖掘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上,使得机械上下平台可以 360°相对运动。上平台主泵主阀输送的液压动能通过回转接头的交互传递到下平台的机械执行机构(行走马达等机构),从而解决了回转部分与固定部分的油路和电路的连接问题。

中央回转接头由回转体、回转轴和端盖等组成。使用时,回转体上的安装板与液压挖掘机、起重机等机械的回转下平台固定,回转轴与回转上平台相连接;液压胶管和电线分别安装于回转体和回转轴的各油口和线路上,液压机械的上平台则带动回转轴旋转。该液压元件是连接整个液压系统和电路中固定部分、旋转部分的重要连接件,挖掘机等工程机械为野外作业,施工环境恶劣,维修、更换操作难度大、成本高,因此对中央回转接头的质量、性能、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十分严格。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结构如下图所示:


1 7

6 5 10 2

11 4 3 13 12

8 9

15 14

注:1、回转轴;2、回转体;3、端盖;4、挡板;5、旋转密封圈;6、O 形圈;7、O形圈;8、骨架防尘圈;9、耐磨环;10、O 形圈;11、锥堵;12、六角头螺栓;13、标准型弹簧垫圈;14、六角头螺栓;15、标准型弹簧垫圈。

2、张紧装置

张紧装置,主要用于履带式挖掘机的行走机构中,是履带能平稳有力行走的关键部件。履带式挖掘机具有牵引力大、爬坡能力强、转弯半径小等优点,在工程建设和矿山开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张紧装置由顶杆、缸体、弹簧、支座和拉杆等组成。使用时,把黄油注入缸体内,推动顶杆伸出并作用于挖掘机底盘件上,使挖掘机底盘履带达到一定的张紧度,合理的预张紧力对提高行走性能具有重大的减震作用;当行走受外力作用(爬坡或有障碍物时),张紧装置弹簧收缩以减少外力对履带的冲击,降低履带的磨损。张紧装置保证履带随地面高低不平的不同受力情况下始终处于张紧状态,减少履带行走作业过程中受到的冲击。

张紧装置产品结构如下图所示:


14 15 7 6 5

13 4

3

2

12 10 11 9 1

17

8

16

注:1、顶杆(组件);2、缸体;3、弹簧;4、拉杆;5、支座(组件);6、螺母;7、锁板;8、卡板;9、防尘圈;10、支承环;11、密封圈;12、抗磨环;13、O 形圈;14、六角头螺栓;15、标准型弹簧垫圈;16、注油阀;17、六角头螺栓。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平地机、等工程机械领域,未来将拓展至高空作业平台、农业机械、海工装备等领域。

目前应用领域

挖掘机 起重机

推土机 平地机

开发应用领域


农业机械 海工装备

一方面,与欧美国家市场相比,我国高空作业平台现有市场规模较小,行业还处于起步成长阶段,但高速增长,呈现量小劲足的特点,对标欧美成熟市场,中国高空作业平台市场潜力巨大。另一方面,我国农业机械全面、全程机械化,海工建设应用提升。未来,在产能充足的情况下,公司将基于现有产品的主要应用方向和竞争优势,加强向上述领域的开发应用力度。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业务属于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 C3444“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主要产品 大类 中类 小类

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 C 制造业 C34 通用设备制 C3444 液压动力
液压元件及零部件 造业 机械及元件制造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我国政府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行业内各企业的业务管理和生产经营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

具体行业管理体制如下:

机构名称 职能


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承担行业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
展和改革委员会 术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对行业进行行政管理,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
信息化部 产业政策和标准,检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
自主创新。

行业自律组织

研究探讨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方向、技术政策、法律法规等,为
政府制定行业重大决策提供预案和建议;受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委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托,组织或参与制修订有关工程机械的各类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行
业自律性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
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等。

调查研究行业经济运行、企业改革、技术进步、产业重组、法律
法规等方面的情况,为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 法律法规及行业改革与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收集、整理、分
业协会 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受政府委托,组织制修订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标准并
提供有关建议等。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国家高度重视液压行业的发展,近年来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 业政策主要包括: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发布单位、日期

新生产机械在下线、入库及出厂前应满足

《非道路移动机械及 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排放相关标准的要 环境保护部

1 其装用的柴油机污染 求,并将结果信息公开。自 2020 年 1 月 1 办公厅

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日起,凡不满足本标准要求的非道路移动 (2018.02)

(征求意见稿)》 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不得生产、进口、

销售和投入使用。

十三五期间,我国液压销售额年均增长不

《液压行业“十三五” 低于 6%,60%以上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 中国液压气动密
2 专业发展规划》 实现自主保障,受制于人的局面逐步缓 封件工业协会

解,装备工业领域急需的液压元件及系统 (2016.01)

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

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的发展重点及主要任

《工程机械行业“十三 务,其中包括工程机械核心部件设计制造 中国工程机械工
3 五”发展规划》 数字化升级(工程机械核心零部件主要有 业协会

高端液压元件、行走系统等,大力开发数 (2016.03)

字化、智能化液压元件及其控制系统)。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制造业重点领域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 工业和信息化部、
4 (2016-2020 年)》 具普及率超过 7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 财政部

过 50%,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普及率超 (2016.12)


过 20%,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和产品

不良品率大幅度降低。到 2020 年,研制

60 种以上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达到国

际同类产品水平,国内市场满足率超过

50%。

将液压密封器件列入核心基础零部件(元 国家制造强国建
《工业“四基”发展目 器件)发展目录;将高压液压元件材料列 设战略咨询委员
5 录(2016 年版)》 入关键基础材料发展目录;将工程机械液 会

压元件和系统协同工作平台列入产业技 (2016.11)
术基础发展目录。

实施工业基础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其 质检总局、国家标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 中包括加快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准委和工业和信
6 和质量提升规划》 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 息化部

基础领域急需标准制定以及实施工业基 (2016.08)
础质量提升行动。

根据整机、主机升级改造需求,制定关键

《关于实施制造业升 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7 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 先进基础工艺研发生产计划,形成上下游 工业和信息化部
通知》 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 (2016.05)
组织新模式。

经过 5-10 年的努力,部分核心基础零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达到国际领 工业和信息化部、
8 《工业强基工程实施 先,产业技术基础体系较为完备,“四基” 科学技术部、财政
指南(2016-2020 年)》 发展基本满足整机和系统的需求,形成整 部

机牵引与基础支撑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2016.05)
夯实制造强国建设基础。

《关于实施国家第三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所有制造、进口、

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 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 环境保护部

9 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 《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2016.01)
排放标准的公告》 (农用机械除外)。农用机械延迟至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致力于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我国核心基础

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

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能 国务院

10 《中国制造 2025》 力薄弱,是制约我国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质 (2015.05)
量提升的症结所在,要坚持问题导向、产

需结合、协同创新、重点突破的原则,着

力破解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

《关于开展工业强基 启动实施“工业强基专项行动”提升关键 工业和信息化部
11 专项行动的通知》 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2013.02)
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

《高端装备制造业“十 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加强产业基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 二五”发展规划》 础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高端装备所需关键 (2012.05)
基础件,如工程机械用高压柱塞泵、密封


件等基础零部件。

(二)行业发展情况及前景

1、全球液压行业发展情况

液压产品应用领域广泛,随着产品技术与生产工艺的逐步成熟,液压产品适用领域不断拓宽,全球液压工业已进入相对稳定、成熟阶段。

2003 年至 2018 年全球液压行业市场规模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
从全球范围内来看,中国液压市场需求增长最快,市场地位显著提升。2000
年至 2016 年,国内液压市场规模从 5 亿欧元迅速扩大至 79 亿欧元(约合人民币
600 亿元),绝对规模增长超过 14 倍,占全球市场的份额从 3%提升至 28%;同
期,美国市场绝对规模增加 28%,欧洲市场规模增长 43%,日本市场规模下滑38%。

2000 年和 2016 年全球主要液压市场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
液压行业的市场规模与一国经济总量和工业化水平高度相关,美国、中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分别为液压产品全球前五大消费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制造业国家,2016 年我国液压行业市场规模占全球的 28%,仅略低于美国的 34%,远高于日本(6.00%)和德国(5.58%)等发达国家。

2016 年全球液压市场分地区占比

资料来源: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
2、中国液压行业发展情况


(1)中国液压行业已进入相对稳定、成熟的阶段

我国液压行业起步于 20 世纪 50 年代,历经数十年的努力,我国液压行业的
整体技术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对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降低全球金融危机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液压
工业总产值从 2009 年的 269 亿元增长到 2014 年的 488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到 12.65%。此后行业保持一定速度的稳定增长,2017 年工业总产值约 554 亿元,2018 年我国液压工业总产值预计将达到 594 亿元。

2013-2018 年我国液压工业总产值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
(2)自主研发能力提升,实现高端液压核心部件的加速进口替代

高端液压件广泛用于各行业的各类主机产品和技术装备。由于我国液压技术起步较晚,技术积累相对薄弱,国内外企业在液压技术积累与制造经验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全球的高端液压市场几乎被博世力士乐、川崎重工等少数液压生产企业所垄断,客观上造成了国内中高端液压元件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

《液压行业“十三五”专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液压销售额年均增长不低于 6%,60%以上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实现自主保障,受制于人的局面逐步缓解,装备工业领域急需的液压元件及系统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历经数十年的技术积累和工艺积淀,国内优质厂商正快速成熟,依托国家重大工
程和重点项目,加强技术研发投入,由技术引进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转变,逐步改变了国内液压企业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局面,迎来技术和市场双重突破契机,初具参与高端市场竞争并实现核心设备进口替代的实力。

2011 年至 2016 年,随着国内工程机械产销量下滑和国内龙头企业逐步抢占
市场份额,液压元件进口市场规模总体呈下降趋势。2017 年以来,我国液压元件进口金额稍有提升,由于在房地产投资增长期拉长、基建投资拉动渐强的背景下,工程机械产品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势,国内液压元件产品供不应求。

2013-2018 年中国液压元件进口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
(3)我国液压产品将逐步提高智能化程度,以满足主机装备要求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指出,依托优势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集成创新和应用示范,到 2020 年,研制 60 种以上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国内市场满足率超过 50%。因此,加快研发大型智能化作业机械高压、多通道液压回转装置并有效推进产业化,对促进我国工程机械等大型作业机械向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及提高关键部件研发水平具有显著意义。我国液压元件行业必须通过提高自身的智能化程度来满足主机装备的要求,液压元件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技术是未来满足机器设备需求的重要技术发展需要。


(4)行业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技术

液压元件及零部件在制造过程中的工艺污染、振动噪声、材料损耗、介质泄漏等问题一直是我国液压行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下游市场在对液压产品数量、品种需求增多的同时,也对液压产品提出了高压化、智能化、精准化、集成化、绿色化等更高的要求。液压行业将逐步采用环保型工艺制造方法和设备,开发新型的减少摩擦、降低元件使用损耗的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优化管路连接技术,优化密封结构和精加工工艺,将绿色制造技术应用到产品的设计、工艺、制造、使用和回收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3、全球工程机械行业发展情况

液压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其直接下游需求包括工程机械、汽车、煤炭机械、冶金机械等装备制造领域,其中,工程机械是液压市场最大下游应用领域,是液压元件需求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随着全球经济的稳健复苏,工程机械行业迎来黄金增长期。回顾日本及美国的工程机械发展历史,行业的快速发展期(1950s-1980s)均伴随着本土城镇化率的大幅提升。因此,当前中国及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仍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国也仍将是工程机械的主要市场。

世界人口及主要国家城镇化率及预测

资料来源:World Urbanization Prospects

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际工程机械行业始终处于平稳增长状态,且行业
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北美、西欧、中国和日本四大市场仍占据着 75%左右的市场份额;近年来,新兴市场快速发展,如俄罗斯、印度、南美洲、中东、中亚、东南亚等,尤其是俄罗斯、印度、巴西等几大新兴经济体,由于经济增长迅速,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蓬勃发展,对于工程机械有较大的需求,其市场潜力不可忽视。

从行业企业的排名来看,根据英国 KHL 集团旗下《国际建设》(Internationl
Construction)杂志发布的 2018 年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 50 强排行榜,美国的卡特彼勒继续稳居榜单首位,中国工程机械企业正在一步步向世界最高水平发展,徐工集团和三一重机均位列前十名。其中,前 10 强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

1 卡特彼勒 美国

2 日本小松 日本

3 日立建机 日本

4 沃尔沃 瑞典

5 利勃海尔 德国

6 徐工集团 中国

7 斗山机械 韩国

8 三一重机 中国

9 约翰迪尔 美国

10 杰西博 英国

4、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发展情况

在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亦是液压市场最大下游应用领域,据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统计,2017 年国内液压产品分行业收入分类中,工程机械占比最高,达到 51.34%,其次是汽车领域,为 10.22%。

2017 年中国液压产品分行业收入占比


资料来源: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
在房地产投资增长期拉长、基建投资拉动渐强等背景下,以挖掘机为代表的工程机械产品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势。巨大的工程机械保有量带来的设备更新需求、GDP 的稳定增长带来的设备增量需求、我国工程机械龙头完善海外布局推动的出口需求,综合环保趋严、机器替人等因素,共同驱动工程机械行业增长,为未来几年工程机械的销量提供了强力支撑。

(1)主要工程机械品种市场存量的更新需求

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7 年末,我国工程机械保有量合计
在 690-747 万台。其中,本公司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主要应用于液压挖掘机、推土机、轮式起重机等,该类工程机械截至 2017 年末的保有量统计如下:

单位:万台

工程机械品种 保有量

液压挖掘机 155.70-168.60

推土机 6.57-7.12

轮式起重机 21.00-22.80

资料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巨大的保有量背景下,随着设备的使用寿命到期,更新需求为 2017 年以来
工程机械的销量提供了强力支撑。在更新周期方面,考虑到开工时长、工况等因素,不同品类的工程机械使用寿命不同,各类设备不同的景气高点有望对工程机械持续增长形成轮动支撑。测算方式基于以下两个假定:(1)挖掘机平均寿命为 8 年左右,假定挖机设备进入市场后,在第六年开始淘汰,每年淘汰 2 成,在第十年基本淘汰完成;推土机寿命均值为 9 年左右,起重机寿命均值为 10 年左右;(2)由于设备更新存在提前或滞后等因素,假定 2020 至 2022 年更新换代设备总量既定,取其三年均值作为年度更新量。以挖掘机为例,据此测算 2020年至 2022 年存量设备年均更新需求为 13 万台左右。

(2)主要工程机械品种的增量需求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08 年国内工程机械保有量约为
277-300 万台,挖掘机保有量约为 58.30-63.10 万台;2017 年国内工程机械保有量约为 690-747 万台,挖掘机保有量约为 155.70-168.60 万台。据此计算,国内工程机械近十年复合增长率为 9.55%,挖掘机复合增长率为 10.32%。2008 年至2017 年我国工程机械保有量、挖掘机保有量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相关系数分别为 0.92、0.87,由此可见,工程机械保有量与 GDP 存在联动增长关系,基本上符合 GDP 走势。

中国 GDP 总量与工程机械保有量关系


资料来源:WIND、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报告期内,国内 GDP 保持 6.5%左右的增速。考
虑到工程机械在近年销量的快速增长,出于谨慎性原则,假定工程机械保有量的增速在未来 3 年间保持在 6%左右,据此对相关工程机械增量市场做如下测算。
在未来 3 年内,挖掘机将保持在 10 万台左右的增量增长,推土机将保持在 0.5
万台左右的增量增长,轮式起重机将保持在 1.4 万台左右的增量增长。

(3)出口提供附加增量,进一步扩展总需求

当前我国工程机械龙头企业在品牌、质量、销售等各方面已臻成熟,均完成了海外布局,全球经营能力更强,有望进一步受益于海外需求带来的销量增量。2018 年我国挖掘机出口欧美品牌中以卡特彼勒为主,国产品牌中三一重机占据出口主导地位,柳工机械、山河智能、徐工集团等企业紧随其后。

受益“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挖掘机出口销量有望保持持续增长。从海关数据来看,国内挖掘机出口市场前几名为伊朗、印尼、菲律宾、缅甸、美国、土耳其、比利时、泰国、俄罗斯等国家,大部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受益于沿线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对挖机等工程机械设备需求增长较大。从长期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工程机械市场才刚刚起步,国内工程机械企业率先布局这些新兴市场,有望获得先发优势,未来出口市场有望保持持续增长。
我国挖掘机销量出口占比稳中有升。2010 年国内挖掘机出口 2,896 台,占比

仅 1.7%,到 2019 年出口数量增至 26,616 台,占比提升至 11%。随着各大主机厂
海外渠道布局完善,逐步进入收获期,出口占比仍有望不断提升。国外市场基数低,仍处于成长期。

(4)多因素形成轮动支撑,工程机械稳态增长可期

1)环保趋严,促进工程机械主机加速更新

近年,国内环保越来越受到重视,对挖掘机的排放核查要求越来越高。2018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意见,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在环保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淘汰国三标准以下的工程机械趋势越来越明显。目前高排放设备基本上以国二以下及部分国二设备为主,不排除未来逐渐提
高排放标准要求。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在北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政策趋严将极大促进存量设备的更新换代,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设备将逐渐向偏远地区转移,或者直接出口到东南亚、非洲等地区。

根据工程机械协会行业数据,2009 年至 2017 年京津冀地区挖机销量约占全
国销量的 6%,假设京津冀地区目前市场存量设备与此销量占比一致,且各类设备占比结构与全国其他地区一致,则可大致推断京津冀地区目前国二标准及以下挖掘机大约是 8 万台左右。如果京津冀地区推动国二非道路车辆强制报废,该地区将出现较大的设备更新需求;若推广至全国范围内,国二标准及以下挖机存量设备更新需求约 80 万台。

2)机器替人,工程机械渗透率持续提升

对比国外成熟市场,“机器替人”的趋势明显,工程机械渗透率将逐步提升。我国人均工程机械保有量与成熟市场有较大差距,渗透率较低。从挖掘机人均保
有量对比来看,中国从 2007 年的 3 台/万人,上升到了 2017 年的 10 台/万人,日
本的人均保有量 2007 年以来,基本处于 30 台/万人以上,保有量的差距部分是由城镇化率水平不同造成,比如中国 2017 年的城镇化率达到 58%,而日本的城镇化率超过 93%。

劳动力短缺、人口老龄化现象加速了机械替人的趋势。近年来,我国劳动力短缺现象愈发普遍,15-64 岁人口占比自 2010 年起不断下降,劳动力成本不断提升。机械作业比人工作业更省时、更经济,进一步推动了机器替人趋势。由于农村劳动人口数不断减少,劳动力价格不断上涨,叠加国内工程机械巨头产品布局的不断完善,小挖微挖开始在国内大型城市、广大农村地区受到广泛使用,在旧城改造、管道开挖、农村农业生产、农村房屋道路建设等方面而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综上分析,考虑到主要工程机械产品自身更新替换需求、保有量的增长带来的增量需求、出口需求、环保趋严、机器替人等因素,工程机械行业稳态增长可期。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利润水平

1、行业竞争格局

从全球经验来看,国际液压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前 6 至 7 家主要企业占据
了国际液压市场 80%至 85%的市场份额,德国、美国、日本的液压产业在全球保持领先。目前全球的高端液压市场几乎被博世力士乐、派克汉尼汾、川崎重工等少数几家液压生产企业所垄断,除通过国际贸易直接出口中国市场以外,在国内均设有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

我国本土液压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市场集中度较低,生产技术和收入规模较国外企业仍有一定差距。目前,据统计国内液压企业超过 1,000 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 300 多家,主要企业 100 多家。尽管国内外企业存在较大差距,国内优质液压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和尝试,取得了技术突破,实现了高端液压件的量产,正逐步打破国外企业在国内市场上的垄断格局。

液压行业主要企业依托国家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加强技术研发投入,由技术引进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转变,为国家重大装备主机提供了配套,逐步改变了
国内液压企业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局面,发展成为各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逐步实现高端液压件国产化,由从国内市场竞争向国外市场竞争转变。我国液压工业多年来持续保持逆差状态,但随着液压工业实力的逐步增强,液压产品基本实现自给自足,液压工业进口额持续下降,出口额持续上升,对海外产品的依赖度逐步降低。

2、行业进入壁垒

(1)研发及技术壁垒

由于不同主机乃至于同一主机的不同部位,对压力、流量、方向控制有不同的要求,因此液压件制造企业往往需要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高匹配度的个性化精密设计。此外,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及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液压件作为液压主机的基础构成元件,下游客户对其性能、寿命、可靠性、稳定性的要求越来越高。

进入高端液压行业的企业,往往需要能够构建完整的技术研发平台和系统科学的产品开发流程,逐渐积累形成较为先进的液压产品设计、生产加工、调试检测等研发技术能力,才能满足日益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和不断变化升级的市场,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然而,对新进入的企业来说,很难在短时间内具备上述能力,因而研发技术水平构成了液压行业的进入壁垒。

(2)资金及规模壁垒

液压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液压件的生产需要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其设备通常包括研发设备、设计开发及生产加工设备、测试设备和仪器等。设备配置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品质、性能、使用寿命、生产能力及生产效率的高低,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利润水平、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此外,产能规模和产品种类对液压元件及零部件企业的经营有重要的影响。大宗客户采购时,往往需要在不同产品系列、不同规格型号之间对相应产品进行反复测试和试用,单一的液压元件的生产企业在面临市场竞争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在行业技术升级、客户需求升级的发展趋势下,该类企业易丢失市场份额甚至被市场淘汰。因此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来说,快速做大规模是抵御风险和应对竞争的
重要支撑。

(3)专业人才壁垒

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在液压行业的深入运用,液压行业技术革新越来越快,液压件的研发与生产涉及机械设计、液压技术、电子技术、控制技术、微电子、计算机集成设计、检测技术及制造工艺等多个学科领域,要求液压企业必须组建一批专业背景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层次跨学科技术人才,具备复合型的专业知识结构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根据主机厂的需求不断研发创新。

目前,相对于整个行业的需求而言,国内高端液压件的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基本依靠企业自身培养。对于长期耕耘本行业的领先企业而言,它们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与市场沉淀,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人才梯队;对本行业新进入者而言,在短期内集聚、构建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并始终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发展,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高端液压行业存在一定的人才壁垒。

(4)品牌及市场开拓壁垒

液压件作为保证液压主机性能、品质的重要基础件,主机厂商对液压行业合作企业的选择非常慎重,产品均需要经过严格的测试,具有严格的供应商认证程序。一般而言,具有良好品牌声誉和产品质量的液压件企业在获得主机厂订单、建立长期稳定合作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一旦进入供应商名录,双方在业务合作方面便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而对于新进入企业而言,短期内建立市场口碑、开发新产品、组建强大的销售队伍等方面具有较大的难度,因而本行业存在一定的品牌壁垒及市场开拓壁垒。

3、行业利润水平

液压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和下游应用情况影响。

从原材料方面看,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产品的品质及安全可靠性,液压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及钢材制品,因此钢材价格的波动对业内企业的利润空间会有一定影响,但存在一定的时间滞后性。作为重要的机械基础件,液压元件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液压行业内企业凭借着技术优势、规模优势以及专业化的生产,可以一定程度地将成本上涨压力予以控制、转移和消化。

从下游应用情况来看,一般而言,配套市场下游主机厂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但 2017 年以来,部分主机厂的部分型号产品已出现供应不足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液压行业核心元件及零部件供不应求。而液压领域面临环保执法核查,许多生产排放不达标的液压件厂、铸造厂等陆续关停,由此导致全行业产能不足和价格上涨。因此,液压件厂反而对下游主机厂具备了一定的议价能力,且对主机厂的回款周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行业利润水平呈现上升趋势。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基础上,到 2020 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2010 年翻一番,年均增长保持在 6.5%以上,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国民经济的持续向好,将直接带动各经济部门的发展,从而促进了液压件需求的增长。

(2)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近几年来,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策的实施,带动了液压行业及其关联产业的发展;同时,我国也陆续出台了《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 年版)》、《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等政策;为解决高端液压件长期依赖进口的重要问题,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组织相关生产厂家、科研院所和高校已于 2011 年底建立了“工程机械高压液压元件与系统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作平台”,致力于提高液压产品的配套件质量,加强试验检测及标准研究,使产品达到同类型进口液压产品的性能及可靠水平。

伴随着国家政策对液压行业的大力支持,液压行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3)行业市场需求的有力支撑


液压件作为机械基础件,应用于各类工业装备和机械主机,其中工程机械是液压件最大的需求领域,2017 年以来受益于下游基建、房地产投资保持平稳和存量设备进入更新周期,工程机械行业产销量持续快速增长,达到 79.6 万台,同比增长 55.6%。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会给液压行业带来较大的需求。

此外,随着我国装备制造业智能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断加深,液压件也逐渐向集成模块化、机电一体化方向发展,这也有利于液压行业及业内企业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与市场空间。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企业规模偏小,市场竞争秩序尚未成熟

液压行业在我国发展历史较短,行业基础薄弱、产业集中度较低。相对国际领先企业,我国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资金实力相对不足,产品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抗风险的能力较差,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液压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2)国内液压行业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

虽然近年来国家在液压行业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科研开发等方面都给予了 一定的支持,但由于长期以来液压行业发展受到“重主机、轻配套”思维的影 响,行业技术水平提升较慢,行业整体配套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 定的差距,无法满足我国装备制造业日益迫切的转型升级需求。

(五)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液压件的生产及组装工艺需要综合运用材料力学、机械设计、金属材料、金属工艺学、热处理技术、传感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等多学科知识。此外,随着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磨擦磨损技术、可靠性技术及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不断运用,传统技术有了新的发展,也使液压元件的质量、水平有一定的提高。

液压行业将努力开发高集成化、高功率密度、智能化、机电一体化以及轻小型、微型液压元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电子、传感等高新技术,逐步实现高端液压核心部件的加速进口替代;同时,液压元件将向高性能、高质量、高
可靠性、系统成套方向发展,向低能耗、低噪声、振动、无泄漏以及污染控制、应用水基介质等适应环保要求方向发展。

(六)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和特征

1、行业经营模式

液压系统是主机稳定运行的关键,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主机的品质、性能及运行稳定性,因此客户对液压元件供应商的选择极为慎重。工程机械主机市场的配套模式一般采用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主机企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选择较为谨慎,生产企业在通过主机客户的严格考察认证后,才能成为其供应商;而主机企业一旦选定供应商,通常不会轻易更换,甚至会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

由于液压系统配套客户一般是重型装备企业,且不同的企业产品需求差别较大、专业性强,因此行业形成了“以销定产”为主的经营模式。液压元件生产企业必须通过主机厂严格的质量认定,才能进入该企业的供应商体系,进而与其订立商务合同后,再组织生产销售。

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特征

公司下游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受国家基建投资规模的影响较大,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基建投资规模的变化通过主机厂而影响液压行业景气度。此外,液压件与主机进行装配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冶炼、建筑业开发、船舶、港口机械及重型工业装备等领域,下游的周期性变化对于本行业也有较大影响。

(2)行业的区域性特征

国内液压行业呈现产业集群发展的趋势,江苏、山东、浙江等华东区域形成了富有区域特色的液压产业集群带。液压产品的需求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冶炼及建筑业开发等工程的规模影响,上述工程规模较大的地区对液压产品的需求相对较大。

(3)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报告期内,下游以挖掘机为代表的工程机械行业保持较高景气度,液压行业处于供不应求局面,产销形势也呈现“淡季不淡”特点;此外,海事、船舶、港口机械及重型工业装备等行业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液压产品的上游行业主要是圆钢、铸件、锻件等钢材制造行业及密封件、五金标准件等相关配件行业。随着我国钢铁行业的持续转型,钢材产品质量提高,钢材产能充足,钢材行业整体呈现供应充足现象,基本不存在原材料短缺风险。钢材价格与本行业成本具有较强的关联性,钢材价格波动将相应提高或降低本行
业的生产成本。中国钢材价格从 2015 年底至 2017 年呈波动上行趋势,2018 年
以来,钢材价格趋于稳定,2019 年以来,钢材价格呈下行趋势,钢材价格的走势未对液压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液压产品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工程机械、船舶机械、矿山机械等装备制造业,宏观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冶炼和建筑业开发规模对相关装备制造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液压产品的市场需求。近几年来,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策的实施,对工程机械设备产生巨大的市场需求,工程机械行业的增长更具备持续性,为液压行业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
单位,是液压行业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市场前列。近年来,公司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荣获 110 项专利,成功开发了多通道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装置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的主要客户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山东临工、
卡特彼勒等在挖掘机行业市场占有率较高,主要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等
在客户供应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中央回转接头
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48.78%、49.69%、47.15%、46.86%,张紧装置产品市场
占有率分别为 31.63%、38.77%、37.88%、36.81%,均处于行业前列。

单位:台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回转接头国内需求量 192,972 282,838 333,799 239,701

公司回转接头销量 94,136 140,535 157,398 112,320

公司回转接头国内市占率 48.78% 49.69% 47.15% 46.86%

张紧装置国内需求量 350,422 506,448 579,600 416,657

公司张紧装置销量 110,839 196,333 219,562 153,363

公司张紧装置国内市占率 31.63% 38.77% 37.88% 36.81%

注[1]:主要工程机械品种销量数据来源于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掘机械分会。其中,
挖掘机销量为纳入分会统计的 25 家主机厂商在国内挖掘机械市场(统计范畴不含港澳台地
区,下同)销量;推土机销量为纳入分会统计的 11 家主机厂商在国内推土机市场销量;轮
式起重机销量纳入分会统计的 12 家主机厂商在国内轮式起重机市场销量。

注[2]:由于上述主要工程机械品种销量统计范围不完整,因此在测算回转接头和张紧
装置市场需求量时,按照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专家测算方法,在挖掘机、推土机、轮式起
重机销量的基础上增加 20%作为产品市场需求量。

2019 年 11 月,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出具说明,“根据工程机械行业统计
数据,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履带张紧装置,在
2016 年-2019 年 6 月国内市场销量中,市场占有率均位于行业第一位”。

(二)发行人获得的主要荣誉

公司连续多年被三一重机、柳工机械、山东临工、现代重工等国内外知名企
业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 SQEP 认证铂金奖,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
技术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绿色环保示范企业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荣誉名称 颁布单位 颁发时间

2011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

专项项目


高新技术企业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 2014、2017
江苏省国税局、江苏省地税局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2011、2017

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江阴市科协技术局 2014

江阴市十佳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 2016

2014-2016 年度绿色环保示范企业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2017

2016 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暨环境保护先 江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

进企业

2017 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暨“263”专项 江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江阴市 2018

行动绿色示范企业 “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7 年度江阴市重点骨干企业 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 2018

十佳企业科协组织 江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

2019 年度江阴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企 江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江阴市 2020

业 防治污染攻坚战指挥部

2019 年度江阴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江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项目、产品及品牌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荣誉名称 摘要 颁布单位 颁发时间

江苏省优秀新产品奖 ZH 型液压中央回转接头 江苏省经济和信 2013

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优秀新产品奖 ZW 型液压中央回转体 江苏省经济和信 2011

息化委员会

无锡市名牌产品 BL 牌液压中央回转接头 无锡市质量工作 2018

领导小组

无锡市知名商标 碧林及图商标 无锡市工商行政 2017

(注册证号为 6941443) 管理局

无锡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ZH 型液压中央回转接头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3

江阴市科技进步奖二等 大型及超大型工程机械用大流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16

奖 量、超高压液压中央回转接头

江阴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ZH 型中央回转接头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14

江阴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ZJ 型履带张紧装置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14

江阴市第一届专利优秀 多油路大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13

奖 转接头

(三)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从全球液压行业来看,国际液压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前6至7家主要企业占据了国际液压市场80%至85%的市场份额,德国、美国、日本的液压产业在全球
保持领先。目前全球的高端液压市场几乎被博世力士乐、派克汉尼汾、川崎重工等少数几家液压生产企业所垄断。

从细分领域来看,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机械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除部分工程机械主机厂商为自身提供生产配套外,国内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为:

主要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介绍

竞争领域

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旋转接头及其相关液压产
江苏腾旋科技股 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旋转接头、蒸汽冷凝水系统
份有限公司 等,主要为钢铁、造纸、纺织、橡塑、化工、机床、工程机
械、军工等行业机械设备中旋转部分的密封和冷热传导支持。

中央 玉林市 成立于 2007 年,是一家综合研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
回转接头 富山液压件制造 液压件的高科技民营企业,主营产品为先导阀、油源阀、中
有限公司 央回转接头、多路阀、比例电控阀等。

江苏鼎晟液压有 前身为江都市液压件厂,国家机械局定点生产的“江液”
限公司 牌液压锁,除此之外,公司还生产中央回转接头、平衡阀、
手动换向阀、气动换向阀、电磁换向阀等产品。

主营产品为挖掘机张紧装置总成、引导轮总成、驱动轮、
山东德立信液压 支重轮、托带轮、旋转接头、液压多路阀、全液压转向器、
有限公司 摆线马达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
载机等工程机械、能源、电力及轻工专用机械设备等领域。

济宁市松岳建设 成立于 2000 年,是制造挖掘机涨紧油缸的专业化生产厂
张紧装置 机械有限公司 家,主要生产张紧油缸及斗杆部分的轴、套、座等 10 余种产
品。

成立于 1996 年,专业研发、制造与销售机械装备行走底
济宁市吉华工程 盘引导轮、驱动轮、张紧装置、支重轮、托带轮、履带的零
机械有限公司 部件、总成与结构件专业技术产品,是国际多家知名企业的
配套供应商。

资料来源:以上企业信息主要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各公司官方网站介绍等。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核心竞争优势

(1)技术积淀深厚,产品研发领先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其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大自身科研队伍建设和研发设备投入,已形成由技术研发部牵头,以技术骨干为纽带、各工段技术小组为支
点的多层次技术创新运行模式,持续开展应用技术和行业前沿的新产品、新工艺研究,成功开发出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技术成果,树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打破了中央回转接头领域国外品牌长期垄断的局面。

公司是“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其“移地扩建 8 万套工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体、液压履带涨紧装置等零部件项目”荣获 2011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项目。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拥有 110 项专利,成功开发了多通道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装置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与经验积累,公司直接参与主机厂的产品研发与技术改进工作,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模具设计并制定相应的生产工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推出令客户满意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与三一重机、卡特彼勒等集团公司的技术部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及时掌握市场需求的变化,丰富产品的系列化、多样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参与主机厂研发的部分项目如下:

系列 型号 研发项目编号

ZH0621A000-0000 JSCL18-01(沃尔沃 EC55/80 挖机)

ZH1332A200-0000 JSCL18-02(徐工集团 15-20T 轮挖)

中央回转接头 ZH0641B300-0000 JSCL18-03(约翰迪尔 30T 挖机)

ZH0621A400-0000 JSCL18-04(住友建机 8T 挖机)

ZH0811A500-0000 JSCL18-05(神钢建机 Z90 挖机)

ZJ34D00-0000 JSCL18-06(卡特彼勒 KATANA330 挖机)

ZJ34E00-0000 JSCL18-07(卡特彼勒 KATANA336 挖机)

ZJ31M00-0000 JSCL18-08(山东临工 20T 挖机)

张紧装置

ZJ14F00-0000 JSCL18-09(三一重机 8T 挖机)

YD06B-0000 JSCL18-10(现代重工 6T 挖机)

YD20J-0000 JSCL18-11(龙工机械 20T 挖机)

FDX50B00-00 JSCL18-12(徐工集团 30T 挖机)

其他产品 FSF03A00-00 JSCL18-13(柳工机械 3.5-8T 挖机)

FDX15F00-00 JSCL18-14(现代重工 20T 挖机)

(2)质量管控严密,品牌信誉度高


先进的设备投入保证公司生产的高效与高品质。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积极引进多台套先进的加工设备,如大型数控立车、全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大型回转式工装)、立式珩磨机等设备,拥有从装配——试验——涂装半自动化流水线的单元化加工生产线;具备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如气密性试验、耐久性试验、型式试验设备等,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

公司研制的组合式密封技术,使得中央回转接头的产品性能大大提升。公司开发的新型密封件,解决了超高压、大流量、大负载工况下液压回转装置的动密封及静密封问题,使回转装置的各项主要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公司产品在装机考核时长方面,已达到国外装机考核3000小时的标准要求。稳定的产品质量、优异的使用性能、有竞争力的价格、相对较低的使用成本、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构成了公司产品较强的性价比优势,与国外先进产品相比具有比较优势。

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作为下游重型装备关键零部件,客户对于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度要求极高,品牌信誉度是下游厂商选择公司产品的重要依据。公司凭借其高品质的产品、周到的服务和强大的技术保障能力,受到众多下游知名厂商的青睐,连续多年被三一重机、柳工机械、现代重工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SQEP认证铂金奖。

公司产品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已长期获得下游知名主机厂商的青睐与认可,使得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粘性较强,对潜在竞争者构成了较强的进入壁垒;另一方面,通过了解下游主要主机厂商的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的技术积累与成本优势,短期内新增下游厂商进入公司产品市场竞争领域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公司产品被替代风险较小。

(3)客户资源优质,市场优势显著

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并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前提条件。在全球采购的大背景下,主机厂商往往会与液压元件行业中具有较强研发实力、较高生产技术、较好的质量控制体系等的企业保持密切合作,并与之保持长期稳定合作
关系。

经过多年稳健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成功进入世界主要的工程机械主机厂商的供应体系,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龙工机械、山东临工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重工、沃尔沃、斗山机械、住友建机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维持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新客户开拓力度,已与神钢建机、日立建机、约翰迪尔等知名外资厂商建立了初步合作关系。

众多的优质客户群为公司建立了明显的先发优势,对后来潜在竞争者构成较强进入壁垒,充分地保障了公司未来在国内行业市场份额的稳定增长潜力和盈利能力的连续性。

(4)区位优势显著,及时响应需求

液压元件是大型装备的核心部件,其产业格局与下游大型装备制造业的地域聚集分布相互关联。由于大型装备企业较为集中,行业内规模较大的液压元件企业一般选择在一定的合理半径内设立制造中心,兼顾研发、生产、物流等经营的多个方面,方便了解客户最新需求动态的同时,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公司地处的江阴市位于江苏省南部,是长三角经济区的南翼,是大江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和江海联运换装的天然良港城市,交通条件便利,公路、铁路四通八达,产业链配套齐全。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均位于长三角经济带,原料采购配套完善;下游客户中,三一重机、徐工集团、卡特彼勒、现代重工、龙工机械等主机厂商均有在华东区域建厂。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掘机分会统计,作为中国经济较为发达区域,华东地区是中国最大挖掘机械市场。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销售占比最高,与下游产业布局一致,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具备绝佳的区位优势。

2、公司竞争劣势

(1)产能瓶颈

受到土地、厂房、生产线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公司现有产能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产品销售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基本饱和,
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导致产品需求旺盛,按现有的场地面积和生产安排情况来看,未来公司产能提升的空间十分有限,无法满足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需求。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提升部分主要产品的产能,有效解决目前遇到的产能瓶颈问题。

(2)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液压元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原材料采购、新产品研发等需要大量的资金。近年来,随着与主机厂商的合作不断深入,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并加大了对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等液压产品的开发,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改变主要依靠自身发展积累和银行借款的融资方式,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业务的发展。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

公司主要产品的用途参见本节“一、(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中央回转接头产品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中央回转接头的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回转轴 回转体 端盖

锻件、圆钢 铸件 铸件

粗加工

热处理

机加工 机加工 机加工

淬火

精加工

去毛清洗 去毛清洗 去毛清洗

装配 检测 清洗 入库

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的生产模式为产品样件开发、核心工艺环节、工艺技术改进等均由公司自主完成,简单机加工工序委外加工;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的生产流程包括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去毛清洗、装配检测等,公司主要将粗加工工序交由外协厂商完成。

2、张紧装置产品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张紧装置的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张紧装置工艺流程

缸体 顶杆 支座 拉杆 弹簧

锻件 锻件 锻件 圆钢 弹簧钢

粗加工 粗加工 热处理 加热

卷簧

热处理 热处理

热处理

机加工 机加工

清洗 精加工 机加工 机加工 表面处理

张紧装置装配

引导轮张紧总成 入库
总装配

引导轮装配

机加工 机加工 机加工

淬火

热处理 焊接

粗加工

圆钢 铸钢 铸钢

轴 滑块 轮体

引导轮工艺流程

张紧装置产品的生产模式为产品样件开发、核心工艺环节、工艺技术改进等均由公司自主完成,简单机加工工序、表面处理工序(电镀)等委外加工;张紧装置产品的生产环节主要为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焊接、卷簧、表面处理、
装配检测等工序,公司主要将粗加工工序、表面处理工序(电镀)交由外协厂商完成。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钢材、铸件、锻件等,由供应科负责采购。供应科对主要原材料首先选择若干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在综合考察供应商的信誉状况、供货速度、供货质量及信用周期等因素后,一般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合作。实际采购中,公司将根据原材料或零部件的特性及市场供需情况等采用不同的采购策略,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或批次合同按订单进行采购。供应科接到物料需求计划后,向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部分原材料及零部件可能根据销售预期、生产计划并考虑安全库存等做采购计划,以采购订单为准。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原材料的质量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开发新供应商时,供应科需了解供应商产品质量、企业信息、售后服务等详细情况,质检科、技术科、生产等部门协助其进行联合考察。通过样品检验、小批量供货试验,产品质量稳定方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新物料 寻找

合格供应商

采购计划 价格协商 订单下达

已有供应商

原物料

供应商送货 质量检验 合格 办理入库 对账结算

2、生产模式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性,公司确定了“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根据
客户销售订单,销售部和生产制造部通过产销会议确认生产数量,将该数据录入MRP 运算,将采购计划生成请购单传递至供应科,生产科负责领料生产。

销售订单 产品预测单 MRP运算 生产月计划 生产任务书
加工制造 领料生产 采购申请单 ERP系统 审批程序

出厂质检 客户验收

“以销定产”模式使得公司可以根据所获得具体销售订单的情况来安排生产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并合理配置生产和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公司依据生产计划来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能有效控制存货的库存量和采购价格,减少资金占用,从而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此外,公司的部分粗加工等工艺和缸体、顶杆、拉杆等装配件采用外协加工方式,外协产品生产所必须的技术标准要求均由公司指定,同时,公司质检科负责外协采购产品的检测、检验,充分保障外协采购产品的质量。

(1)外协加工的基本情况,工艺环节和产品技术、合作模式等

公司主要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产品样件开发、工艺技术改进等均由公司自主完成,外协加工不涉及公司的核心工艺环节和产品技术。

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的生产环节主要为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装配检测等工序,公司主要将粗加工工序交由外协厂商完成。

张紧装置产品的生产环节主要为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焊接、卷簧、表面处理、装配检测等工序,公司主要将粗加工工序、表面处理工序(电镀)交由外协厂商完成。

(2)外协加工生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产能受到生产场地、工人、设备等因素的制约,随着下游客户订单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在自主开发样件并严格控制工艺、生产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将低附加值的非关键机械粗加工业务对外进行委托加工,把主要的精力投入到技术研发、工艺改进、产品创新等领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


2)由于电镀工艺需要特定环保资质,机械加工行业普遍将电镀工序委托给专门的电镀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将上述表面处理(电镀)加工业务委托外协厂商完成,具备商业合理性。

3)公司周边工业园区拥有较完整的装备制造业体系,机械加工能力较强,通过外协加工可以充分利用专业化协作分工机制,减少公司固定资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厂商中,惠晟机械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妹妹及妹夫合计持股 100%,系公司关联方。惠晟机械与公司之间的外协加工业务,按照市场同类加工难度的单位工时加工费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除上述关联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与委托加工厂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下游客户主要为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卡特比勒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商,采取直销模式。在销售区域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99%左右的产品均为国内销售,其余少量产品为境外销售。

公司与这类客户每年签订框架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客户下达订单。对于下游挖掘机和重型装备潜在客户,公司销售部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开拓和销售服务。一般通过拜访客户并收集业务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商业机会和客户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公司的供给能力是否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然后参与商务谈判等,达成一致意向后签订销售合同,获得销售订单。以纳入主机厂的供应商体系作为销售工作的核心,一旦通过主机厂认证进入供应体系,公司将组织拓展与该主机厂商技术、质量、商务等全方位的服务与合作。


合作研发

成为 商务谈判 获得项目委任 价格协商

潜在供应商

自主研发

合格

对账结算 订单交付 批量生产 小批量生产 主机厂评审
(四)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报告期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台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销量 产销率

2020 年 1-6 月

中央回转接头 100,000 112,844 112.84% 112,320 99.54%

张紧装置 130,000 158,894 122.23% 153,363 96.52%

2019 年度

中央回转接头 140,000 154,605 110.43% 157,398 101.81%

张紧装置 180,000 219,481 121.93% 219,562 100.04%

2018 年度

中央回转接头 130,000 149,413 114.93% 140,535 94.06%

张紧装置 150,000 207,735 138.49% 196,333 94.51%

2017 年度

中央回转接头 110,000 93,523 85.02% 94,136 100.66%

张紧装置 130,000 111,279 85.60% 110,839 99.60%

自 2017 年以来,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给液压行业带来较大的需求,公
司的产能利用率得到较大提升。

2、报告期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1)产品分类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央回转接 16,448.08 40.99% 25,057.31 41.28% 22,906.44 41.20% 14,651.32 45.56%


张紧装置 22,117.24 55.12% 33,169.68 54.64% 30,356.32 54.60% 15,728.87 48.91%

其他[1] 1,558.71 3.88% 2,479.46 4.08% 2,335.95 4.20% 1,777.18 5.53%

合计 40,124.03 100.00% 60,706.45 100.00% 55,598.71 100.00% 32,157.38 100.00%

注[1]:其他类产品主要包括液压阀、销轴、轴套、弹簧、配件等。

(2)产品销售收入的市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39,981.71 99.65% 60,226.03 99.21% 55,259.87 99.39% 32,017.09 99.56%

华东地区 36,234.64 90.31% 56,233.78 92.63% 51,282.28 92.24% 29,223.10 90.87%

华南地区 2,673.05 6.66% 3,054.71 5.03% 3,297.42 5.93% 2,304.77 7.17%

华北地区 203.03 0.51% 542.36 0.89% 596.45 1.07% 357.22 1.11%

其他地区 870.99 2.17% 395.18 0.65% 83.72 0.15% 132.00 0.41%

境外: 142.32 0.35% 480.42 0.79% 338.84 0.61% 140.29 0.44%

主营业务 40,124.03 100.00% 60,706.45 100.00% 55,598.71 100.00% 32,157.38 100.00%
收入

目前,公司客户主要为挖掘机主机厂商,华东地区是中国最大挖掘机械市场。

挖掘机械市场依赖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特别是采矿业、房地产、水利、交通、

农业等领域的投资,作为中国经济较为发达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区域,华东地区

大量城市建设需求带动该地区挖掘机销量占比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司在华

东地区的销售占比最高,与下游产业布局一致。

3、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台;元/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要产品 平均 平均 平均 平均

销量 价格 销量 价格 销量 价格 销量 价格

中央回转 112,320 1,464.39 157,398 1,591.97 140,535 1,629.95 94,136 1,556.40

接头


张紧装置 153,363 1,442.15 219,562 1,510.72 196,333 1,546.17 110,839 1,419.07

(1)关于公司主要产品定价与调价机制分析如下:

1)报告期各年度内,主要产品未触发调价机制

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在 70%左右,报告期内主要产品调价依据视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而定。

年度间,公司会根据当前及未来预计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在年度合同签署时,与客户进行价格谈判与调整;年度内,根据合同约定或合作惯例,通常当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签署时价格的 15%时,双方会就产品销售价格进行协商调整,报告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小,因此双方未进行年度内的调价。

通过查阅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年度销售合同,除卡特彼勒外,公司与其他下游客户在产品售价约定方面不存在年降要求。

①年降要求并非是工程机械液压零部件行业的行业惯例

区别于竞争相对充分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工程机械液压零部件领域无固定年降要求,供需双方主要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调整产品价格,主要原因如下:

(a)关键液压零部件技术难度大,进口替代需求高

关键液压零部件是工程机械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难度大,对压力、耐久性、密封性等特性的要求较高,其质量性能的稳定直接关乎主机设备的作业性能,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在相关液压零部件领域,长期被国外厂家垄断,由于价格高、供货响应慢,严重制约了国内工程机械主机厂商规模化生产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进口替代需求明显。

(b)关键液压零部件企业竞争优势明显,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经过持续研发和技术创新,目前仅部分国内企业在液压油缸、中央回转接头等关键液压零部件领域逐步打破受制于人的不利局面,在关键性能指标方面能够达到国际水平,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在国内主机厂家规模化发展、不断提高市场份额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②与卡特彼勒存在年降要求的具体内容、约定背景及年降影响

(a)与卡特彼勒存在年降要求的具体内容、约定背景

公司与卡特彼勒具体约定如下:2014 年 6 月 18 日,公司与 Caterpillar Xuzhou
Ltd.(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该协议初始有效期限为5 年,除双方提前 6 个月书面通知协议终止外,本协议每在期满时将自动延期一年。该协议中对零件编号 2344440 的中央回转接头的采购价格存在年降约定,
2014 年至 2018 年单价分别为 1,902.50 元、1,863.68 元、1,824.85 元、1,786.02 元、
1,747.20 元。

协议签署时,公司对卡特彼勒仅供应上述规格型号中央回转接头并对其进行了年降约定,双方参照协议约定执行。公司与卡特彼勒对其他产品如张紧装置、销轴等并未进行年降约定,且后续合作过程中对供应的其他规格型号的中央回转接头亦未进行年降约定,均系基于原材料价格波动进行年度协商调整。

(b)年降要求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产品工艺改进与主机配套要求的改变,报告期内原合同限定的规格型号中央回转接头逐步更新换代,供应量逐年下降,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销售收
入分别为 1,782.51 万元、1,162.43 万元、108.76 万元、2.70 万元。因此,上述协
议的年降约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经营业务影响较小。

2)公司调价机制与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具备合理性。

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说明,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为该客户对外的统一格式文本,非公司与客户的单独特殊约定。因此,公司与相关客户约定的调价机制与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具备合理性。

(2)关于公司主要产品销售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分析如下:

1)公司销售与客户生产销售相配比

公司前五大客户包括三一重机、徐工集团、卡特彼勒、柳工机械、龙工机械、现代重工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主要客户销售占比均在80%以上,在此期间内,公司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产品挖掘机配套销售量与

主要客户挖掘机生产量、销售量的匹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台

主要客户 主要客户 中央回转接头 张紧装置销量

年度 挖掘机产量 挖掘机销量 挖机配套 占客户挖机 挖机配套 占客户挖机
销量 产量比例 销量 产量比例

2020 年 注[1] 110,600 87,765 - 132,580 -
1-6 月

2019 年 注[1] 153,889 124,199 - 183,121 -

2018 年 129,149 124,495 110,694 85.71% 172,041 66.61%

2017 年 84,611 79,698 71,414 84.40% 103,712 61.29%

注[1]:主机厂商挖掘机产量数据来源于《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年鉴》之“工程机械行业主

要企业产销存情况”,2019 年、2020 年年鉴尚未印发,因此客户产量数据暂缺。

注[2]:由于年鉴统计数据的不完整,上表中主要客户各年度挖掘机产量统计范围为三

一重机、徐工集团、卡特彼勒、柳工机械、龙工机械、现代重工。

注[3]:中央回转接头占客户挖机产量比例=中央回转接头销量/主要客户挖掘机产量;张

紧装置占客户挖机产量比例=(张紧装置销量/2)/主要客户挖掘机产量。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客户各年度产销率在 95%左右;由于每台挖掘机需要

配套一台中央回转接头、两台张紧装置,公司产品与主要客户生产量(即耗用量)
具有匹配关系,且比例相对稳定。公司主要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等在客

户供应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与客户生产销售相配比。

2)公司销售真实、合理

公司主要客户出具相关说明,与长龄液压的采购业务真实,与自身的生产、
销售相匹配,不存在超需采购的情形,亦不存在私下利益安排,其向长龄液压下

达的订单均按照主机生产计划制定、按需采购,长龄液压根据订单要求销售的产

品数量均在本公司采购用量需求之内,相关产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后即根据计划

安排领用、装机生产(产品入库至生产领用平均时长为 3-4 天左右)。

综上,公司销售具有真实性与合理性。

4、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三一重机 11,505.28 28.61%

徐工集团 10,529.37 26.19%

2020 年 柳工机械 5,588.53 13.90%

1—6 月 山东临工 2,326.34 5.79%

卡特彼勒 2,222.26 5.53%

合计 32,171.78 80.01%

三一重机 16,772.11 27.50%

徐工集团 15,949.90 26.15%

柳工机械 7,108.18 11.65%
2019 年

卡特彼勒 4,999.87 8.20%

山东临工 3,178.91 5.21%

合计 48,008.97 78.70%

三一重机 13,758.38 24.63%

徐工集团 12,575.44 22.51%

柳工机械 7,386.76 13.22%
2018 年 卡特彼勒 6,326.53 11.33%

现代重工 4,080.80 7.31%

合计 44,127.90 79.00%

三一重机 7,888.76 24.25%

徐工集团 7,705.55 23.68%

柳工机械 4,065.34 12.50%
2017 年

卡特彼勒 3,591.19 11.04%

现代重工 1,794.71 5.52%

合计 25,045.54 76.99%

注:同一控制企业已合并统计列示。

公司与上述客户的主要交易内容均为各类规格型号的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
上述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商,品牌信誉度高、市场影响力大。其中,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均系国内上市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卡特彼勒系纽交所上市公司 Caterpillar Inc.在中国区域的重要子公司;现代重工、山东临工均系知名中外合资主机厂商。

公司以纳入主机厂的供应商体系作为销售工作的核心,凭借扎实的技术实力
和领先的产品质量,公司成功通过主机厂认证、进入其供应体系,进而开展业务合作。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的合作时间均在 10 年以上,合作关系稳定、持久,客户粘性较强。

公司上述获取业务的过程中不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利益交换或不正当竞争的情形,合法合规。

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三一重机

三一重机同一控制企业中作为公司客户合并统计的公司包括: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上海三一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一装备有限公司、湖南三一港口设备有限公司、三一重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等,其中公司主要客户为三一重机有限公司,该公司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1)的重要子公司。根据其年度报告披露,该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包括混凝土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筑路机械。

2)徐工集团

徐工集团同一控制企业中作为公司客户合并统计的公司包括: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徐州徐工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徐工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徐工筑路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其中公司主要客户为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该公司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25)重要子公司。根据其年度报告披露,该公司主要从事起重机械、铲运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桩工机械、消防机械、环卫机械和其他工程机械及备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工作。

3)柳工机械

柳工机械同一控制企业中作为公司客户合并统计的公司包括:柳工常州机械有限公司、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中公司主要客户为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该公司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000528)重要子公司。根据其年度报告披露,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装载机、挖掘机、起重机、压路机、叉车、平地机、推土机、铣刨机、摊铺机、滑移装载机、挖掘装载机、矿用卡车、高空作业平台、桩工机械等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融资租赁业务。

4)卡特彼勒

卡特彼勒同一控制企业中作为公司客户合并统计的公司包括: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卡特彼勒(青州)有限公司、卡特彼勒(苏州)有限公司、卡特彼勒(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卡特彼勒(中国)机械部件有限公司、卡特彼勒(苏州)物流有限公司、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卡特彼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卡特比勒日本公司等,其中公司主要客户为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系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Caterpillar Inc.(股票代码:CAT)在中国区域的重要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液压挖掘机、履带式推土机及相关土方和工程机械产品和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开发服务。

5)现代重工

现代重工同一控制企业中作为公司客户合并统计的公司包括: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现代重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现代京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其中公司主要客户为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系现代重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60%)与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持股 40%)共同投资设立。该公司主要从事挖掘机、轮式装载机、道路施工机械、湿地清淤机械、环保机械、起重机上车架、随车吊上车架、混凝土泵装置等工程机械的制造及自产产品的租赁。

6)山东临工

山东临工同一控制企业中作为公司客户合并统计的公司包括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临工集团济南重机有限公司、沃尔沃建机(中国)有限公司、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和沃尔沃建筑设备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等,其中公司主要客户为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世界知名的装载机、挖掘
机、压路机、挖掘装载机及相关配件的制造商和服务提供商,业务遍及全球 130余个国家和地区。

(2)主要客户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工程机械主机厂商,经营稳定,发展良好,未来仍将继续专注于提供工程机械产品和服务。部分主要客户所属集团年度报告或其他公开披露的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具体如下:

1)三一重机

该公司将继续实施“转型升级”战略,推动核心业务、主要市场、盈利能力转型。大力推进数字化升级,推动国际化突破、推动研发创新,聚焦主业,完善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与激励体系,抓好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提升组织效率与经营质量,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徐工集团

该公司作为全球工程机械行业强有力的竞争者,秉承“千亿元、国际化、世界级”的发展战略,将努力成为深受全球信赖、具有独特价值创造力的世界级企业。公司以“转型升级”为发展主线,以“技术创新、国际化”为战略重点,围绕“国际化、精益化、补短板、可持续”四大经营理念,以实业和金融形成“双轮驱动”,努力实现公司“十三五”战略目标。

3)柳工机械

该公司将围绕面向 2025 年的战略开展工作,在“全面国际化、全面智能化、全面解决方案战略”方向进行部署。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卓越的工程机械产品和服务,坚持客户导向,以人为本,合作创造价值的精神,成为工程机械行业世界级企业。

(3)公司同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

1)公司与前 5 大客户的初始合作背景

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合作时间均在十年以上,合作历史中未发生过中断。公司是“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
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与业内较高的知名度。

基于商务洽谈、参加国际展会等,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初步联系,经过严格的供应商认证程序,成功进入上述客户的供应商名录。

一般供应商认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①初审阶段:公司向客户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证书、开发策划资料等,客户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②现场评审阶段:公司资料初审通过后,则客户将安排现场审核,以进一步确认公司是否具备为其开发配套的能力。现场审核一般情况下包含研发专家、质量专家、工艺专家、采购专家等相关人员参加。

③样件试制阶段:通过现场审核后,客户内部相关职能模块将组织开发决策评审,进入样件试制阶段。首制样件验证合格后,方可开始进行小批样件的试制和验证。

④批量供货阶段:首制样件、小批样件均验证合格后,方可转批量供货。
2)公司与前 5 大客户的合作协议签订情况

目前,根据不同客户的采购政策与合同管理政策,公司通常与客户签订长期有效或附有自动延期条款的框架性合同、一年及以内期限的短期合同等。目前,在相关合同条款下,上述主要客户均采取发送订单的方式向公司采购,这种合作方式正是建立在双方长期持续合作的基础上。公司同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可持续性。

重大销售合同到期前,双方即安排相关人员洽谈合同续约事项。凭借技术积累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已建立起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仍将继续合作;其次,公司与主要客户历史上的合同续约状况良好,双方新签订的业务合同多为价格的调整,其他商务条款基本不存在变动。

综上,重大销售合同到期前双方即安排合同续签,合同到期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双方合作关系可持续。


3)报告期内公司在前 5 大客户同类产品供应体系中所占份额变化情况

公司凭借显著的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多年来长期聚焦于行业内领先客户,并形成深度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对公司采购中央回转接头产品在其同类产品供应体系中的份额约为 80%左右,对公司采购张紧装置产品在其同类产品供应体系中的份额为 60%左右,报告期内所占份额不存在重大变化。

4)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可持续

①产品质量稳定。液压件作为保证液压主机性能、品质的重要基础件,需要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高匹配度的个性化精密设计,行业技术壁垒较高。下游工程机械厂商对液压行业合作企业的选择非常慎重,产品均需要经过严格的测试,具有严格的供应商认证程序,一旦进入供应商名录,双方在业务合作方面便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②合作关系稳定。公司与三一重工、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和卡特彼勒等主要客户的合作时间均在十年以上,合作历史中未发生过中断,并且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铂金奖。

综上,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4)报告期内对前五大客户销售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的数量及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销售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的数量及金额情况如下:

时间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数量(台) 销售金额(万元)

中央回转接头 32,238 4,447.48
三一重机

张紧装置 56,073 6,222.07

中央回转接头 26,325 3,703.65
徐工集团

张紧装置 44,499 6,821.74
2020 年 1-6 中央回转接头 13,709 1,666.15
月 柳工机械

张紧装置 20,193 3,509.43

中央回转接头 14,912 2,256.56
山东临工

张紧装置 331 69.78

卡特彼勒 中央回转接头 8,268 1,869.89


张紧装置 1,330 313.48

合计 217,878 30,880.23

中央回转接头 43,215 6,550.56
三一重机

张紧装置 79,003 9,687.20

中央回转接头 34,831 5,281.52
徐工集团

张紧装置 61,617 10,633.85

中央回转接头 16,631 2,223.83
柳工机械

2019 年 张紧装置 20,287 4,225.01

中央回转接头 17,932 3,967.06
卡特彼勒

张紧装置 5,130 968.10

中央回转接头 18,937 3,063.29
山东临工

张紧装置 492 114.42

合计 298,075 46,714.84

中央回转接头 35,879 5,739.00
三一重机

张紧装置 62,439 7,567.77

中央回转接头 25,962 4,106.82
徐工集团

张紧装置 45,795 8,415.86

中央回转接头 15,657 2,210.29
柳工机械

2018 年 张紧装置 22,422 4,480.35

中央回转接头 17,675 3,784.29
卡特彼勒

张紧装置 17,075 2,481.08

中央回转接头 15,157 2,468.61
山东临工

张紧装置 64 14.88

合计 258,125 41,268.95

中央回转接头 23,553 3,523.00
三一重机

张紧装置 38,662 4,072.20

中央回转接头 17,425 2,695.71
徐工集团

张紧装置 28,962 5,024.70

2017 年 中央回转接头 9,568 1,271.04
柳工机械

张紧装置 14,175 2,468.08

中央回转接头 12,399 2,418.02
卡特彼勒

张紧装置 8,497 1,103.64

现代重工 中央回转接头 3,603 498.77


张紧装置 3,879 888.02

合计 160,723 23,963.18

注:同一控制企业已合并统计列示。

1)作为工程机械设备的必备液压元件,均系配套主机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作为工程机械设备的必备液压元件,主要系配套主机销售。其中,中央回转接头可应用于挖掘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产品,终端使用数量为一配一:张紧装置可应用于挖掘机、推土机等工程机械产品,终端使用数量为一配二。

2)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两种产品均系单独销售,非组合销售

①两种产品的技术难度和竞争格局存在差异

中央回转接头产品,是主机设备的关键液压零部件,技术含量和性能指标要求较高。公司(前身)于 1998 年左右成功研发,是相关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在关键性能指标和装机考核时长等方面达到国际水平,是该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市场占有率行业第一,竞争优势明显,国内竞争对手较少且规模相对较小,公司在主要主机厂商采购体系内保持较高的份额。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的市占率约为 48%左右。

张紧装置产品,应用于履带式挖掘机等设备的外部行走机构,对产品技术水平要求相对较低,与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相比,进入壁垒相对较低、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高。公司于 2000 年左右开发该产品,凭借稳定的质量性能优势、稳定的客户资源,近年来张紧装置产品市场份额有所提升,市场占有率约为 37%,与中央回转接头相比略低。

②客户对两种产品分别指定相应配套机型,对公司产品需求量存在差异

基于质量性能情况、价格情况等因素考虑,在客户的需求订单中,会对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两种产品分别指定相应配套机型、单独采购,一般情况下,公司中央回转接头的配套机型范围广于张紧装置。

综上,公司对两种产品均系单独销售,非组合销售,因此两种产品的销售数量不具有匹配关系。


(5)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同类产品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同类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及幅度如下:

1)中央回转接头

单价:元/台

客户 2020 年上半年较 2019 年较 2018 年变 2018 年较 2017 年变
2019 年变动率 动率 动率

三一重机 -8.99% -5.23% 6.94%

徐工集团 -7.22% -4.14% 2.25%

柳工机械 -9.11% -5.28% 6.27%

卡特彼勒 2.23% 3.33% 9.79%

现代重工 -0.79% -2.51% 5.02%

龙工机械 6.95% -5.42% 7.91%

山东临工 -6.45% -0.68% 3.75%

中央回转接头平均单价 -8.01% -2.33% 4.73%

如上所示,发行人前 5 大客户中央回转接头单价的变动率总体趋势基本保持
一致,变动幅度因产品销售占比等因素导致存在差异。

①2020 年 1-6 月较 2019 年变动

卡特彼勒和龙工机械中央回转接头单价 2020 年 1-6 月较 2019 年变动率与总
体趋势不一致,主要原因系不同规格型号的中央回转接头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
A:卡特彼勒

单位:万元

产 品 2020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率

实际收入 模拟收入

中央回转接头 1,869.89 1,881.35 -0.61%

注:2020 年 1-6 月模拟收入=∑(2020 年 1-6 月各类规格型号的中央回转接头销量×相应
规格型号中央回转接头的 2019 年销售单价),下同。

如上所示,剔除不同规格型号的中央回转接头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卡特彼勒中央回转接头单价变动与总体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B:龙工机械

单位:万元

产 品 2020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率

实际收入 模拟收入

中央回转接头 569.08 570.61 -0.27%

如上所示,剔除不同规格型号的中央回转接头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龙工机械中央回转接头单价变动与总体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②2019 年较 2018 年变动

卡特彼勒中央回转接头单价 2019 年较 2018 年变动率与总体趋势不一致,主
要原因系不同规格型号的中央回转接头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

单位:万元

产 品 2019 年实际收入 2019 年模拟收入 变动率

中央回转接头 3,967.06 3,970.02 -0.07%

注:2019 年模拟收入=∑(2019 年各类规格型号的中央回转接头销量×相应规格型号中央回转接头的 2018 年销售单价),下同。

如上所示,剔除不同规格型号的中央回转接头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卡特彼勒中央回转接头单价变动与总体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2)张紧装置

单位:元/台

客 户 2020 年上半年较 2019 年较 2018 年变 2018 年较 2017 年变
2019 年变动率 动率 动率

三一重机 -5.14% 1.17% 15.07%

徐工集团 -11.17% -6.09% 5.92%

柳工机械 -16.55% 4.23% 14.76%

卡特彼勒 24.90% 29.87% 11.87%

现代重工 9.89% -5.73% 9.10%

龙工机械 16.03% -4.35% 12.66%

山东临工 -9.35% 0.03% -

张紧装置平均单价 -4.54% -2.29% 8.96%

如上所示,发行人前 5 大客户张紧装置单价的变动率总体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变动幅度因产品销售占比等因素导致存在差异。

①2020 年 1-6 月较 2019 年变动


A:卡特彼勒

单位:万元

产 品 2020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率

实际收入 模拟收入

张紧装置 313.48 316.57 -0.97%

如上所示,剔除不同规格型号的张紧装置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卡特彼勒张紧装置单价变动与总体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B:现代重工

单位:万元

产 品 2020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率

实际收入 模拟收入

张紧装置 1,106.20 1,107.22 -0.09%

如上所示,剔除不同规格型号的张紧装置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现代重工张紧装置单价变动与总体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C:龙工机械

单位:万元

产 品 2020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率

实际收入 模拟收入

张紧装置 900.04 922.56 -2.44%

如上所示,剔除不同规格型号的张紧装置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龙工机械张紧装置单价变动与总体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②2019 年较 2018 年变动

三一重机、柳工机械和卡特彼勒三家客户张紧装置单价 2019 年较 2018 年变
动率与总体趋势不一致,主要原因系不同规格型号的张紧装置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

A:三一重机

单位:万元

产 品 2019 年实际收入 2019 年模拟收入 变动率


张紧装置 9,687.20 10,114.08 -4.22%

如上所示,剔除不同规格型号的张紧装置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三一重机张紧装置单价变动与总体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B:柳工机械

单位:万元

产 品 2019 年实际收入 2019 年模拟收入 变动率

张紧装置 4,225.01 4,338.53 -2.62%

如上所示,剔除不同规格型号的张紧装置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柳工机械张紧装置单价变动与总体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C:卡特彼勒

单位:万元

产 品 2019 年实际收入 2019 年模拟收入 变动率

张紧装置 968.10 959.62 0.88%

如上所示,剔除不同规格型号的张紧装置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卡特彼勒张紧装置单价变动与总体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剔除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动影响,发行人前 5 大客户的同类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及幅度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6)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协同研发情况

1)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新品开发及公司协同研发情况

公司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山东临工和卡特彼勒、现代重工等主要客户的合作时间均在十年以上,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与经验积累,公司直接参与主机厂的产品研发与技术改进工作,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不同型号机型的模具设计并制定相应的生产工艺,研发推出令客户满意的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协同研发主要通过挖掘机不同机型的型号数量体现,具体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型号数量(个)

1 三一重机 24

2 徐工集团 14

3 柳工机械 12

4 卡特彼勒 16

5 现代重工 7

6 山东临工 2

合计 75

2)下游工程机械设备更新换代周期、新品研发及量产周期

下游工程机械主机设备类型不同,更新换代周期不同,主要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平均在 6-10 年左右,同时由于各类主机需要适用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因此也会不断推出新的机型,升级换型周期约为 4-5 年左右,配套液压零部件也需要随之作相应的升级换型。

公司研发项目周期根据研发内容不同,大致在 1-3 年;从小批量试制到实现
批量供应,大致在 1 年左右。

3)公司最终获得订单份额的具体方式及金额

公司直接参与主机厂的产品研发与技术改进工作,其中获得客户满意的机型会根据研发进度和客户生产计划,获得小批量试制订单或批量供应订单等。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客户新增协同研发项目对应的挖掘机型号数量、最终获得订单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型号数量(个) 销售数量(台) 销售金额(万元)

1 三一重机 13 962 358.56

2 徐工集团 3 4,677 672.60

3 柳工机械 8 201 51.81

4 卡特彼勒 15 32,374 6,026.47

5 现代重工 5 17,075 3,721.94

6 山东临工 10 1,906 493.25

合计 54 77,160 15,225.24

注:仅列式已实现销售的挖机型号数量

4)存在投入研发但未能获取新品订单的情况


公司基于现有技术不断升级、市场调研和客户未来实际配套需求,沟通确定研发方向。公司研发项目部分属于公司自主研发,部分有客户的意向订单作为支撑;一个研发项目下,通常包含有多个新产品型号,会存在部分产品型号研发投入后未获得新订单。此类新产品型号,也是公司基于产品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地位、未来产品发展方向的预判,不断改进技术和产品性能。

(7)公司对前 5 大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1)产品技术积淀深厚,市场竞争力水平较高,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已建立起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是“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其“移地扩建 8 万套工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体、液压履带涨紧装置等零部件项目”荣获2011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项目。公司成功开发了多通道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装置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解决了超高压、大流量、大负载工况下液压回转装置的动密封及静密封问题,使回转装置的各项主要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公司产品在装机考核时长方面,已达到国外装机考核 3000 小时的标准要求。

公司是液压行业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市场份额居行业前列,2017 至 2020 年上半年,中央回转接头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48.78%、49.69%、47.15%、46.86%,张紧装置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31.63%、38.77%、37.88%、36.81%。公司连续多年被三一重机、柳工机械、现代重工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 SQEP 认证铂金奖,行业知名度较高,市场竞争力水平较高。

2)下游工程机械行业集中度较高,使得公司销售客户集中,与行业经营特点相一致

近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国内挖掘机械市场正逐步向着高市场集中度方向演变,龙头企业竞争优势明显。2020 年上半年,国内挖掘机设备市场销售前五大主机厂分别为三一重机、徐工机械、卡特彼勒、柳工、山东临工,上述主机厂市占率合计超过 65%,行业集中度较高。


2020 年上半年各企业挖掘机市占率排序(%)

CR8:81.04%

CR4:60.31%

数据来源:挖掘机械分会
十多年来国内挖掘机械行业市场集中度呈“V 型”变化,经过前期的扩张和市场兼并,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内竞争格局持续调整,市场逐渐向规模大、实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靠拢。龙头企业凭借其技术优势、优异的供应链体系、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和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迅速占领市场,行业市场集中度大幅升高,进而使得公司销售客户集中。

挖掘机市场 CR4 和 CR8 历年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挖掘机械分会

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三一重机、徐工集团、卡特彼勒、柳工机械、山东临工,相关客户在挖掘机行业市场占有率较高,位列挖掘机设备销售前五位,公司客户结构与下游市场集中度较高的经营特点相一致。

3)公司与客户业务合作关系稳定,供应体系进入壁垒较高

公司与前五客户的合作时间均在 10 年以上,合作关系稳定、持久,客户粘性较强。其中,报告期内前五客户对公司采购中央回转接头产品在其同类产品供应体系中的合计份额约为 80%左右,对公司采购张紧装置产品在其同类产品供应体系中的合计份额为 60%左右。在前五客户的供应商名录中,上述两种产品的其他供应商包括江苏腾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立信液压有限公司、济宁市吉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均系非上市公司,与公司相比经营规模较小。

液压件作为保证液压主机性能、品质的重要基础件,下游工程机械厂商对液压行业合作企业的选择非常慎重,产品均需要经过严格的测试,具有严格的供应商认证程序,一旦进入供应商名录,双方在业务合作方面便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公司客户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和产品质量需求,独立决策并选择公司作为供应商,公司不存在重大客户依赖的情况。

4)公司前五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商,客户自身经营稳定性较高

公司的前五客户中,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均系国内上市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卡特彼勒系纽交所上市公司 Caterpillar Inc.在中国区域的重要子公司;现代重工、山东临工均系知名中外合资主机厂商。工程机械市场整体发展良好,上述客户在工程机械主机市场占据重要地位,各大主机厂商管理机制完善,生产采购需求稳定,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5)公司与客户业务独立,并积极拓展新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山东临工、龙工机械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沃尔沃、现代重工、斗山机械、住友建机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已涵盖工程机械行业内主要主机厂商,报告期内对单一客户销售不超过 30%。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没有占有权益的

情况。

公司在保持与原有客户长期稳定合作的同时,也与其他大型企业保持沟通交

流,接受意向企业的考察和论证,在技术与管理上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提高

沟通效率和合作结果,不断开发市场资源,接受新的客户与订单。公司与神钢建

机、日立建机、约翰迪尔等知名外资厂商建立了初步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更

加积极主动参与主机厂的产品研发与技术改进工作,满足客户多样化的市场需

求,巩固自身市场地位。

综上,公司销售客户集中的原因是下游工程机械行业集中度较高,与行业经

营特点相一致;公司自身产品技术积淀深厚,市场竞争力水平较高,拥有较高的

市场份额,客户自身经营稳定性较高,公司与客户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公司与客

户业务独立,并在不断开发新客户,巩固市场份额。因此,公司对前五大客户不

存在重大依赖。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铸件、锻件等。具体情况如

下:

序 原材料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号 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钢材 3,503.35 18.40% 5,906.35 20.82% 6,086.39 20.93% 4,228.04 26.23%

2 锻件 3,953.48 20.77% 6,457.25 22.76% 6,341.60 21.81% 3,255.67 20.20%

3 铸件 2,597.53 13.64% 4,195.06 14.79% 4,429.46 15.23% 2,384.64 14.79%

4 标准件 2,919.23 15.33% 4,106.26 14.47% 4,057.13 13.95% 2,448.52 15.19%

5 产品零 4,732.53 24.86% 5,518.77 19.45% 5,887.88 20.25% 2,472.24 15.34%


合计 17,706.11 93.01% 26,183.68 92.29% 26,802.47 92.17% 14,789.10 91.75%

(2)采购定价公允性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基本覆盖主要原材料采购,包括钢材、铸件、锻件、标准件、产品零件等。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主要受钢材价格的影响。其中,钢材采购按照市场行情定价;锻件、铸件采购参考原材料市场价格定价;对于产品零件采购,公司向供应商提供加工图纸,一般按照产品的加工难度、供货量等情况,并综合考虑合理毛利等因素,通过与供应商的谈判来具体确定采购价格;标准件通过合格供应商市场化询价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1)钢材

公司的钢材主要分为圆钢和弹簧钢两类,具体分析如下:

①圆钢

公司主要使用碳结圆钢(45#)等圆钢用于生产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阀类、销轴等产品部件。通过对比当地碳结圆钢(45#)的市场价格,报告期内,公司圆钢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相一致。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
②弹簧钢

弹簧钢主要为弹簧钢,主要用于生产张紧装置的弹簧部件。通过对比中国钢材价格网弹簧钢的市场价格,报告期内,公司弹簧钢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钢材价格网
2)锻件

锻件原材料主要为钢材,报告期内,公司锻件采购价格与钢材市场价格走势基本保持一致;2017 年下半年部分月份采购单价与钢材价格走势存在差异,一方面系采购结构变动,另一方面是通常在市场价格存在较大波动幅度的情况下,公司与供应商双方适时协商调价。

单位:元/kg
数据来源:wind
3)铸件


铸件原材料以生铁等钢材为主、有色金属为辅,报告期内,公司铸件采购价格与生铁市场价格走势基本保持一致;两者变动幅度在部分月份略有差异,主要是因为对于铸件采购,公司一般会根据市场行情波动签订阶段性供货协议来锁价。

单位:元/kg
数据来源:wind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与整体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采购价格公允。

(3)能源

公司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力,供应持续、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电力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用电量(万度) 1,007.77 1,607.85 1,592.96 947.88

平均电价(元/度) 0.63 0.66 0.65 0.65

电力采购金额 635.53 1,068.60 1,037.34 613.72
(万元)

2、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额比例


江苏心愚液压铸造有限公司 2,499.91 13.13%

无锡市世军特殊钢有限公司 2,037.66 10.70%

2020 年 日照市德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14.52 7.96%

1—6 月 广州盛航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1,157.07 6.08%

江阴市荣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132.73 5.95%

合计 8,341.90 43.82%

江苏心愚液压铸造有限公司 4,061.73 14.32%

无锡市世军特殊钢有限公司 3,540.75 12.48%

江阴市荣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40.33 7.19%
2019 年

日照市德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918.21 6.76%

江阴市凯源模锻有限公司 1,746.98 6.16%

合计 13,308.00 46.91%

江苏心愚液压铸造有限公司 4,239.79 14.58%

无锡市世军特殊钢有限公司 3,496.45 12.02%

日照市德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163.14 7.44%
2018 年

江阴市凯源模锻有限公司 2,104.98 7.24%

江阴市荣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922.86 6.61%

合计 13,927.22 47.89%

江苏心愚液压铸造有限公司 2,297.69 14.25%

常州市山风物贸有限公司 1,779.41 11.04%

无锡市世军特殊钢有限公司 1,748.87 10.85%
2017 年

江阴市凯源模锻有限公司 1,472.51 9.14%

广州盛航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956.56 5.93%

合计 8,255.04 51.2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没有占有权益的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化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相对于上 2019 年前 相对于上 2018 年前 相对于上 2017 年前
月前五供应 年度排名 五供应商 年度排名 五供应商 年度排名 五供应商


商名称 变动 名称 变动 名称 变动 名称

江苏心愚 无变动 江苏心愚 无变动 江苏心愚 无变动 江苏心愚

无锡世军 无变动 无锡世军 无变动 无锡世军 3→2 常州山风
物贸

日照德盛 4→3 荣友金属 5→3 日照德盛 7→3 无锡世军

广州盛航 6→4 日照德盛 3→4 凯源模锻 无变动 凯源模锻

荣友金属 3→5 凯源模锻 4→5 荣友金属 8→5 广州盛航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铸件、锻件、标准件等,前五大供应商中不存在新增供应商,各供应商均与公司建立长年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综合考察供应商的信誉状况、供货速度、供货质量及信用周期等因素,根据原材料或零部件的特性及市场供需情况等从不同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变动均属于正常经营情况,符合行业特征。公司不存在供应商异常增加或减少的情况。

(2)重大采购合同规定及合作关系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采购均与主要供应商签署了长期采购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 1-3 年。在采购合同中双方就质量标准、技术要求、产品交付、运输方式、验收条款以及货款支付等进行了约定,其中货款支付部分根据各供应商信用情况以及采购内容安排了不同的支付方式,具体下达采购数量、金额和交付时间以具体订单为准。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采购合同约定合法合规;报告期内,重大采购合同到期后均已安排续签;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关系可持续,重大采购合同到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前五名外协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前五名外协供应商交易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供应商名称 加工内容 加工零件数 交易金额 占营业成
量(万件) (万元) 本比重

江阴市俊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缸体等 36.43 369.12 1.55%

江阴洪存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顶杆/拉杆等 31.38 320.80 1.35%


梯爱司新材料科技(无锡)有 表面处理 1.41 124.67 0.52%
限公司[1]

靖江市华宝电镀厂 表面处理 6.42 107.55 0.45%

江阴市亚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缸体、顶杆等 14.41 87.45 0.37%

合计 90.05 1,009.60 4.24%

2019 年

供应商名称 加工内容 加工零件数 交易金额 占营业成
量(万件) (万元) 本比重

江阴洪存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顶杆/拉杆等 51.12 480.11 1.35%

江阴市俊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缸体等 34.28 427.83 1.21%

梯爱司新材料科技(无锡)有 表面处理 3.27 280.88 0.79%
限公司

江阴市亚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缸体、顶杆等 19.58 180.28 0.51%

靖江市华宝电镀厂 表面处理 8.12 136.09 0.38%

合计 116.36 1,505.20 4.25%

2018 年

供应商名称 加工内容 加工零件数 交易金额 占营业成
量(万件) (万元) 本比重

江阴市俊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缸体等 43.03 674.55 2.01%

江阴洪存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顶杆/拉杆等 62.37 520.20 1.55%

江阴市惠晟机械有限公司 回转轴等 29.23 280.16 0.83%

梯爱司表面处理技术(无锡) 表面处理 2.10 202.79 0.60%
有限公司

无锡鹰贝电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表面处理 3.66 175.95 0.52%

合计 140.38 1,853.66 5.51%

2017 年度

供应商名称 加工内容 加工零件数 交易金额 占营业成
量(万件) (万元) 本比重

江阴市俊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缸体等 33.89 453.95 2.32%

江阴市惠晟机械有限公司 回转轴等 35.91 351.45 1.80%

江阴洪存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顶杆/拉杆等 44.30 299.63 1.53%

常州震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 表面处理 10.03 156.81 0.80%


梯爱司表面处理技术(无锡) 表面处理 0.79 66.31 0.34%
有限公司

合计 124.93 1,328.16 6.79%


注[1]:梯爱司表面处理技术(无锡)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更名为“梯爱司新材料科
技(无锡)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外协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况。外
协产品在公司产品中的具体环节主要为粗加工、表面处理(电镀)等工序。

外协供应商惠晟机械系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二)关联交易”。2018 年 6 月,公司按照评估价值 230.30 万元收购惠晟机械的相关设备资产,终止关联交易。
除此之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没有占有权益的情况。

根据外协厂商提供的数据,其交易金额占该厂商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1)占比在 20%以下的为:梯爱司新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无锡鹰贝电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常州震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2)占比在 20%-80%之间的为:江阴市亚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靖江市华宝电镀厂;(3)占比在 80%以上的为:江阴市俊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阴市惠晟机械有限公司、江阴洪存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4、各年度外协加工所占的比例和形成的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所占的比例和形成的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外协加工费 1,724.26 2,573.78 3,018.83 1,827.93

自主生产成本[1] 4,855.59 8,240.60 7,326.68 3,990.31

营业成本 23,813.44 35,437.90 33,614.16 19,557.56

外协成本占比 7.24% 7.26% 8.98% 9.35%

自主生产成本占比 20.39% 23.25% 21.80% 20.40%

注[1]:自主生产成本为本年度生产成本中的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合计数。

(1)外协成本和自主生产比较

1)委外加工和自主生产工序对比


公司生产环节主要工序为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焊接、表面处理、卷簧、去毛清洗、装配检测等工序,其中外协加工工序主要包括粗加工工序、表面处理工序(电镀)等。

①对于表面处理(电镀)外协工序,公司无自有产能。

②对于粗加工外协工序,由于其是低附加值的非关键工序,对生产设备要求不高,公司购进原材料后首先由外协厂商进行粗加工,然后再由自身完成精加工、热处理、去毛清洗、装配检测等工序,该等自制工序对数控机床性能等生产设备要求较高。对于回转轴等零件的粗加工工序,2018 年 6 月之前由关联方惠晟机械实施,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收购其主要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在 2018 年 7月后自行生产。

综上,委外加工和自主生产在生产工序、生产设备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2)委外加工和自主生产成本对比

公司自主生产成本整体高于外协成本,进一步对比分析外协成本、自主生产
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两者占比相对稳定,其中外协
成本占比分别为 9.35%、8.98%、7.26%、7.24%,自主生产成本占比分别为 20.40%、21.80%、23.25%、20.39%。

(2)外协加工费用定价合理,无利益输送行为

1)粗加工外协工序

公司对于外协供应商均有严格的流程管理,外协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外协加工费用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公司技术科根据加工零件和对应具体工序核定标准工时单价,该单价的核算基础为生产设备折旧、操作人员工资、耗电量、厂房租金或厂房折旧、辅材消耗、运费等。根据加工零件耗用的“标准工时×标准工时单价”,在此基础上给与其一定的利润加成,形成外协标准成本。公司供应科根据上述标准成本,进一步与外协供应商协商议价,形成最终结算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外协厂商中粗加工工序实际结算单价情况如下:


①相近加工零件

单位:元/工时

供应商名称 加工产品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俊豪机械 缸体等 0.53 0.52 0.66 0.67

亚尔机械 缸体、顶杆等 0.54 0.55 0.63 试制

注:工时是以分钟为计量单位,下同。

对于缸体等零件的外协加工,各外协厂商报告期各年度单位加工费相对稳定,整体呈下降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②相近加工工艺

单位:元/工时

供应商名称 加工工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洪存机械 车、铣、钻、磨等 0.62 0.65 0.80 0.79

惠晟机械 车、铣、钻等 - - 0.83 0.84

对于相近加工工艺,洪存机械主要加工顶杆、拉杆等零件,惠晟机械主要加工回转轴等零件,但两者加工工艺相近,各年度单位加工费整体呈下降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2)表面处理外协工序

对于表面处理(电镀)外协工序,公司根据外协厂商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核价、比价、议价。该外协工艺的定价基础主要分为两类:①以产品重量计价,根据产品规格型号计算得出单个加工零件标准重量,以此得出结算单价,如梯爱司的 QPQ(氮化盐浴和氧化盐浴)工艺等;②以产品表面积计价,根据产品规格型号计算得出单个加工零件标准表面积,以此得出结算单价,如常州震宇和华宝电镀的镀铬工艺等。最终,公司与外协厂商以实际加工数量(件数)来进行实际结算。

对于外协加工工序,双方定价基于公平交易和自愿原则,定价合理,无利益输送行为。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有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等,均为公司所拥有并已取得相关权属证明、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1、房屋及建筑物

(1)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具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所有权共 6 处,相关房产的
证载及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相符,相关价款已支付完毕,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权证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规划 取得 权利
号 (㎡) 用途 方式 人

1 苏(2019)江阴市不 江阴市云顾路 38,724.19 非住宅 自建 长龄
动产权第 0036131 号 885 号 液压

2 苏(2018)江阴市不 江阴市云亭街道 2,242.20 非住宅 买受 长龄
动产权第 0042733 号 那巷路 5 号 液压

3 苏(2018)江阴市不 江阴市云亭街道 2,669.75 非住宅 买受 长龄
动产权第 0042734 号 那巷路 5 号 液压

4 苏(2018)靖江不动 靖江市广天宝丽 258.11 商业服务 买受 长龄
产权第 0012021 号 广场 3 幢 05 液压

5 苏(2018)靖江不动 靖江市广天宝丽 257.57 商业服务 买受 长龄
产权第 0012032 号 广场 3 幢 06 液压

6 苏(2018)靖江不动 靖江市广天宝丽 271.17 商业服务 买受 长龄
产权第 0012030 号 广场 3 幢 07 液压

(2)瑕疵房产情况

1)毛坯件库房基本情况

公司原材料中的铸件毛坯件原露天存放于厂区东南角围墙内,因下雨等天气因素容易导致毛坯件生锈,公司于 2014 年 4 月搭建单层钢板结构库房用于临时存放毛坯件,并于 2014 年 6 月左右完工。由于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生产场地日趋紧张,上述库房沿用至今。该库房位于发行人云顾路 885 号厂区内,面积约 870 平方米,发行人已取得库房所在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
号为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36131 号)。瑕疵库房的账面原值 64.51 万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净值为 46.13 万元。

2)毛坯件库房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全部房产面积为 45,292.99 平方米,其中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面积为 44,422.99 平方米;上述毛坯件库房面积占发行人全部房产面积的 1.92%。报告期内,上述毛坯件库房一直作为仓库使用,用于存放原材料中的铸件毛坯件,不直接用于加工、装配等生产环节,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工艺和环节,不直接产生收入或利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毛坯件库房瑕疵的处罚风险及后续整改措施

2019 年 9 月 26 日,江阴市云亭街道综合执法局出具《关于对江苏长龄液压
股份有限公司简易库房免于处罚的说明》(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及<其他职权调整事项清单>的通知》(澄政发[2018]24 号),相关处罚权力由街道办事处行使)确认上述库房系临时性建设,面积较小,未占用他人或公共用地,且不存在妨碍城市交通或公共安全、影响城市景观和周围建筑物的使用、或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等情形,决定对公司免于处罚。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出具《承诺函》,承诺
“如公司因毛坯库未办理房屋建设规划相关手续、未取得产权证书等原因被政府主管部门依法给与处罚的,本人将对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如公司因上述毛坯库被要求拆除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而需要进行搬迁的,由此产生的搬迁费用,由本人承担”。

上述毛坯库原作为临时性设施建设,建造过程较为简单,无需办理不动产权
证书。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公司将在‘张紧装置搬迁
扩建项目’完成后,及时调整厂区布局,将铸件毛坯件存放于公司拥有合法权属证书的房产内,并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对现有瑕疵库房进行拆除”。根据当前厂区规划调整以及募投项目的开工建设情况,公司已拆除瑕疵库房。

综上,公司上述库房面积占发行人全部房产的面积较小且用于存放铸件毛坯
件使用,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工艺和环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已就上述库房瑕疵事宜出具了免于处罚的意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就上述库房瑕疵事宜提出解决措施并明确了责任承担主体。公司毛坯件库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2、主要设备明细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成新率 存放地点 使用状况

1 数控车床 113 61.79% 长龄液压 正常使用

2 加工中心 75 51.27% 长龄液压 正常使用

3 铣床 17 48.04% 长龄液压 正常使用

4 磨床 31 25.94% 长龄液压 正常使用

6 钻床 51 42.20% 长龄液压 正常使用

7 焊接设备 21 47.51% 长龄液压 正常使用

8 弹簧机 23 39.20% 长龄弹簧 正常使用

(1)部分资产成新率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要设备中磨床、弹簧机成新率较低,2020 年 6 月,磨床、弹簧机的
成新率分别为25.94%、39.20%,占公司主要设备的金额比例分别为1.78%、2.80%,占比相对较低。基于成熟规范的生产操作流程以及对常规生产设备定期检测保养,公司主要设备保养状况、使用性能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情况良好,在合理产能范围内,能够适应生产作业需要。因此,部分设备成新率较低的情况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更换或升级现有主要设备的需要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利润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提升,公司产能利用率水平呈现显著增长趋势,
2018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均超过 100%,出现产能瓶
颈。因此,综合考虑满足未来产品市场容量扩大以及生产工艺、加工精度水平不断提升的需要,公司在报告期内对相关设备进行了更换升级,并结合相关募投项目规划,对新购置或淘汰替换部分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关成新率较低或落后设备进行了处置,报告期内,处置
设备原值分别为 49.86 万元、140.73 万元、667.26 万元和 461.03 万元;同时,公
司新购置设备金额分别为 1,519.18 万元、2,965.81 万元、1,676.75 万元和 1,640.15
万元。报告期内,因更换或升级相关设备带来的折旧变动额对公司利润造成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主要设备当期折旧 568.06 1,081.14 956.47 742.31

折旧变动额 27.49 124.67 214.16 14.05

净利润 11,613.61 17,001.80 15,951.65 7,684.22

占比 0.24% 0.73% 1.34% 0.18%

注:2020 年 1-6 月的折旧变动额=2020 年 1-6 月的主要设备当期折旧-2019 年的主要设
备当期折旧/2

如上所示,部分设备的淘汰、新置、升级,未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利润水平亦有所增长。

在公司相关募投项目规划中,将对部分落后设备进行淘汰,相关效益影响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3)资产闲置、废弃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生产设备处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 份 设备原值 设备折旧 设备净值

2020 年 1-6 月 461.03 312.51 148.51

2019 年 667.26 559.95 107.31

2018 年 140.73 89.39 51.34

2017 年 49.86 26.45 23.41

公司固定资产以专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买受的靖江市广天宝丽广场商用房产处于闲置状态,经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情形。公

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报告期末,各项固定资产不存在损坏、无法使用以
及废弃等减值迹象,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1)公司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 8 宗土地使用权,相关土地
的证载及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相符,相关价款已支付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证号 坐落 面积(㎡) 取得 用途 终止日期 权利人
方式

苏(2019)江 江阴市云顾 工业用

1 阴市不动产权 路 885 号 47,446.00 出让 地 2061.07.05 长龄液压
第 0036131 号

苏(2018)江 江阴市云亭 工业用

2 阴市不动产权 街道那巷路 5 4,477.00 买受 地 2056.12.30 长龄液压
第 0042733 号 号

苏(2018)江 江阴市云亭 工业用

3 阴市不动产权 街道那巷路 5 4,634.00 买受 地 2056.12.30 长龄液压
第 0042734 号 号

苏(2018)靖 靖江市广天 其他商

4 江不动产权第 宝丽广场 3 幢 93.70 买受 服用地 2049.08.25 长龄液压
0012021 号 05

苏(2018)靖 靖江市广天 其他商

5 江不动产权第 宝丽广场 3 幢 93.50 买受 服用地 2049.08.25 长龄液压
0012032 号 06

苏(2018)靖 靖江市广天 其他商

6 江不动产权第 宝丽广场 3 幢 108.20 买受 服用地 2049.08.25 长龄液压
0012030 号 07

苏(2020)泰 泰兴市黄桥

7 兴市不动产权 镇韩庄村王 54,905.00 出让 工业用 2069.07.01 长龄泰兴
第 0012914 号 韩 1、2、3、8 地



苏(2019)江 江阴市云亭 工业用

8 阴市不动产权 街道毗山村 30,491.00 出让 地 2069.09.08 长龄液压
第 0030408 号

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拥有 8 宗土地,均系国有出让用地。上述第 1 项和第 8 项
土地系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出让取得,公司已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土地

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金。第 2、3 项土地及相关房产系公司向长龄物贸购

买取得,公司已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支付价款。第 4、5、6 项土地及相关房产

系公司向江苏广天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取得,公司已与其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价

款。第 7 项是由原两宗土地(苏(2019)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19294 号、苏(2019)
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17044 号)合并而成,其中,0019294 号土地系通过土地“招

拍挂”方式出让取得,长龄泰兴已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支

付土地出让金;0017044 号土地系长龄泰兴向泰兴市黄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

取得,长龄泰兴已与其签订买卖协议并支付土地转让款。

(2)公司土地取得、使用的合法性

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所使用的土地均系国有出让用地,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依

法履行了相关土地出让或转让程序,相关土地出让金或转让款已支付完毕并取得

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公司土地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相符;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已经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土

地取得和使用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不存在搬迁风险。

2、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 11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实

用新型专利 91 项、外观专利 7 项。该等专利均为有效状态,公司已取得相关专

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权人

1 液压挖掘机用动臂保持阀 发明专利 ZL200810122458.9 2008 年 5 月 28 日 长龄液压

2 多油路大型机械用液压中 发明专利 ZL200810019157.3 2008 年 1 月 14 日 长龄液压
央回转接头

3 回转接头耐久性全自动试 发明专利 ZL201210006446.6 2012 年 1 月 11 日 长龄液压
验机

4 一种内加套管式管路补漏 发明专利 ZL201810234597.4 2018 年 3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方法

5 引导轮张紧机构的疲劳试 发明专利 ZL201810583692.5 2018 年 6 月 8 日 长龄液压
验方法

6 一种中央回转接头中回转 发明专利 ZL201810118727.8 2018 年 2 月 6 日 长龄液压
轴结构

7 一种管路补漏方法 发明专利 ZL201810234599.3 2018 年 3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8 一种中央回转接头结构 发明专利 ZL201810118170.8 2018 年 2 月 6 日 长龄液压

9 一种油缸的制造工艺 发明专利 ZL201910631357.2 2019 年 7 月 12 日 长龄液压

10 一种变截面弹簧坯料及加 发明专利 ZL201910623419.5 2019 年 7 月 11 日 长龄液压
工工装和加工工艺

11 一种张紧装置油缸的生产 发明专利 ZL201810991646.9 2018 年 8 月 29 日 长龄液压
方法

中心设有碳纤维芯轴弹簧

12 坯料以及加工工装和加工 发明专利 ZL201910623415.7 2019 年 7 月 11 日 长龄液压
工艺

13 一种具有缓冲保护结构的 实用新型 ZL201921091775.9 2019 年 7 月 12 日 长龄液压
压力平衡型引导轮

14 一种基于深孔定位的中央 实用新型 ZL201921091947.2 2019 年 7 月 12 日 长龄液压
回转接头横向钻孔夹具

15 一种张紧油缸内孔表面强 实用新型 ZL201921092980.7 2019 年 7 月 12 日 长龄液压
化工具

16 一种紧凑型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921366066.7 2019 年 8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17 一种整体式变径长轴双回 实用新型 ZL201921366157.0 2019 年 8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转体中央回转接头

18 一种智能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921368780.X 2019 年 8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19 一种张紧装置的油缸 实用新型 ZL201822214360.8 2018 年 12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20 一种智能中央回转接头中 实用新型 ZL201822215446.2 2018 年 12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央回转轴结构

21 一种低压损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822215448.1 2018 年 12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结构

22 一种高强度轻量化张紧油 实用新型 ZL201822215449.6 2018 年 12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23 引导轮张紧机构的疲劳试 实用新型 ZL201820881000.0 2018 年 6 月 8 日 长龄液压
验装置

24 回转接头扭矩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820881057.0 2018 年 6 月 8 日 长龄液压

25 维护方便的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720112303.1 2017 年 2 月 7 日 长龄液压

26 大吨位挖掘机的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720109611.9 2017 年 2 月 6 日 长龄液压

27 带排油阀的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720109604.9 2017 年 2 月 6 日 长龄液压

28 拉杆防转动的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720109603.4 2017 年 2 月 6 日 长龄液压

29 紧凑型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720109612.3 2017 年 2 月 6 日 长龄液压

30 大型作业机械回转接头的 实用新型 ZL201720109613.8 2017 年 2 月 6 日 长龄液压
密封结构

31 耐磨的分体式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210065.X 2016 年 11 月 10 日 长龄液压

32 中型挖掘机的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210048.6 2016 年 11 月 10 日 长龄液压

33 耐高温的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621178139.6 2016 年 11 月 3 日 长龄液压


34 大型挖掘机的耐腐蚀中央 实用新型 ZL201621176339.8 2016 年 11 月 3 日 长龄液压
回转接头

35 高强度耐磨的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621176213.0 2016 年 11 月 3 日 长龄液压

36 中型挖掘机的带 PTFE 镀 实用新型 ZL201621176212.6 2016 年 11 月 3 日 长龄液压
层的张紧装置

37 耐高低温的电控中央回转 实用新型 ZL201621180266.X 2016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接头

38 高稳态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621180264.0 2016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39 大型挖掘机的大流量中央 实用新型 ZL201621178755.1 2016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回转接头

40 大型挖掘机缸体外置、重 实用新型 ZL201621177959.3 2016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载荷的张紧装置

41 多通道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620073061.5 2016 年 1 月 26 日 长龄液压

42 涨紧油缸 实用新型 ZL201520836558.3 2015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43 涨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520836625.1 2015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44 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520836736.2 2015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45 高精度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520836805.X 2015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46 新型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520836902.9 2015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47 履带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520836923.0 2015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48 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520942152.3 2015 年 11 月 24 日 长龄液压

49 高精度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520947015.9 2015 年 11 月 25 日 长龄液压

50 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520947030.3 2015 年 11 月 25 日 长龄液压

51 新型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520947073.1 2015 年 11 月 25 日 长龄液压

52 新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520947126.X 2015 年 11 月 25 日 长龄液压

53 履带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420847967.9 2014 年 12 月 29 日 长龄液压

54 引导轮吊具 实用新型 ZL201420161077.2 2014 年 4 月 3 日 长龄液压

55 引导轮气密性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420162342.9 2014 年 4 月 3 日 长龄液压

56 液压回转体的自动翻转加 实用新型 ZL201420103379.4 2014 年 3 月 10 日 长龄液压
工工装

57 液压回转体车模 实用新型 ZL201420103422.7 2014 年 3 月 10 日 长龄液压

58 不易漏油的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220227519.X 2012 年 5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59 密封效果好的液压回转接 实用新型 ZL201220227517.0 2012 年 5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60 密封性强的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220227533.X 2012 年 5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61 多级相连的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220744134.0 2012 年 12 月 29 日 长龄液压

62 加无油轴承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220744139.3 2012 年 12 月 29 日 长龄液压


63 加轴承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220745159.2 2012 年 12 月 29 日 长龄液压

64 带电刷的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403682.2 2011 年 10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65 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398919.2 2011 年 10 月 19 日 长龄液压

66 能有效保压的液压中央回 实用新型 ZL201120403402.8 2011 年 10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转接头

67 能够有效保压的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396726.3 2011 年 10 月 18 日 长龄液压

68 多通道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403697.9 2011 年 10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69 带滤网的单向阀 实用新型 ZL201120396766.8 2011 年 10 月 18 日 长龄液压

70 密封效果好的液压回转接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74.4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71 回转角度大、密封效果好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73.X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的回转接头

72 密封效果好的液压中央回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55.1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转接头

73 密封效果好的七通道液压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50.9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回转接头

74 带电刷的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46.2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75 回转角度大的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399038.2 2011 年 10 月 19 日 长龄液压

76 带电刷的液压中央回转接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48.1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77 密封效果好的多通道回转 实用新型 ZL201120414009.9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接头

78 密封效果好的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89.0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79 单侧高压密封的液压回转 实用新型 ZL201120396728.2 2011 年 10 月 18 日 长龄液压
接头

80 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75.9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81 回转角度大的带电刷的回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40.5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转接头

82 带电刷的多通道液压回转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47.7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接头

83 密封效果好的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396697.0 2011 年 10 月 18 日 长龄液压

84 带法兰的单向阀 实用新型 ZL201120396743.7 2011 年 10 月 18 日 长龄液压

85 能有效保压的多通道回转 实用新型 ZL201120403369.9 2011 年 10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接头

86 能有效保压的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403403.2 2011 年 10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87 能有效保压的液压回转接 实用新型 ZL201120403705.X 2011 年 10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88 能有效保压的七通道液压 实用新型 ZL201120403357.6 2011 年 10 月 21 日 长龄液压
回转接头


89 带电刷的多通道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11.9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90 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398905.0 2011 年 10 月 19 日 长龄液压

91 多通道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399130.9 2011 年 10 月 19 日 长龄液压

92 七通道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399090.8 2011 年 10 月 19 日 长龄液压

93 液压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399032.5 2011 年 10 月 19 日 长龄液压

94 多通道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398917.3 2011 年 10 月 19 日 长龄液压

95 带电刷的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398918.8 2011 年 10 月 19 日 长龄液压

96 带电刷的七通道液压回转 实用新型 ZL201120413914.2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长龄液压
接头

97 多通道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077011.1 2011 年 3 月 23 日 长龄液压

98 回转角度大的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077002.2 2011 年 3 月 23 日 长龄液压

99 七通道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120077005.6 2011 年 3 月 23 日 长龄液压

100 一种紧凑型油缸式涨紧装 实用新型 ZL201721721528.3 2017 年 12 月 12 日 长龄液压


101 一种大型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721722904.0 2017 年 12 月 12 日 长龄液压

102 一种紧凑型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721721526.4 2017 年 12 月 12 日 长龄液压

103 一种液压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ZL201721722905.5 2017 年 12 月 12 日 长龄液压

104 回转接头 外观设计 ZL201430557479.X 2014 年 12 月 29 日 长龄液压

105 张紧油缸 外观设计 ZL201430557347.7 2014 年 12 月 29 日 长龄液压

106 回转接头(53C106-4) 外观设计 ZL201130051986.2 2011 年 3 月 23 日 长龄液压

107 回转接头(ZJOC-XW) 外观设计 ZL201130051759.X 2011 年 3 月 23 日 长龄液压

108 回转接头(43602) 外观设计 ZL201130051934.5 2011 年 3 月 23 日 长龄液压

109 回转接头(8ZW210ZY) 外观设计 ZL201130051966.5 2011 年 3 月 23 日 长龄液压

110 回转接头(818B) 外观设计 ZL201130051970.1 2011 年 3 月 23 日 长龄液压

除上述专利外,公司曾持有的“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相关情况如下:

(1)“液压中央回转体”失效专利的基本情况、具体用途、适用范围

“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原系由公司持有的发明专利,由发行人全资子企业液

压机具厂于 2004 年 4 月申请并于 2006 年 12 月获得授权;2011 年长龄机械吸收

合并液压机具厂时转入公司;该项专利于 2017 年 4 月被宣告部分无效,并于 2018

年 5 月被宣告全部无效。

上述专利技术可实现液压回转接头 360°回转,操作维修方便,管道不会发

生干涉。该专利技术方案涉及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的一般工作原理,应用于

公司液压回转接头产品。

(2)“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技术的形成及取得情况

“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发明人为邬逵清、张爱军、刘雄杰、张晓平、夏泽民、卢海、罗银娟,均系原液压机具厂员工。相关技术系由发明人于 2002 年至 2003年期间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基于企业产品开发任务,利用液压机具厂的生产条件,依靠其工作经验并结合国内外相关技术文献资料研究自行开发形成。

由于该技术作为液压回转接头的结构设计方案具有一定技术优势,液压机具
厂于 2004 年 4 月 9 日提出专利申请,并于 2006 年 12 月 20 日获得授权,专利号
为 ZL200410014594.8;2011 年长龄机械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上述专利作为液压机具厂的资产一并转入长龄机械,并一直由长龄机械持有。

上述专利发明人均系液压机具厂员工,相关专利技术系职务发明成果,专利权原归属于液压机具厂所有,并在长龄机械吸收合并液压机具厂转入长龄机械,专利取得及转让过程中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3)“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获得批准的时间及被宣告无效的原因、过程
1)专利获得批准的时间

液压机具厂于 2004 年 4 月 9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液压中央回转体”发
明专利,并于 2006 年 12 月 20 日取得授权。

2)宣告无效的原因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审查后认定,上述专利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基于已有技术文献及相关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显而易见的获得该专利保护方案,专利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不具创造性,继而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

3)宣告无效的过程

在公司首先提出专利侵权申请的情况下,江苏腾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旋科技”)多次申请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前后分四次分别作出了专利“有效维持”(两次)、“部分无效”、“全部无效”的决定,因此时间跨度较长。

该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主要过程:①公司提出对方侵权申请(2013 年);②对
方申请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维持有效(2013 年-2015 年);③对方再次申请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部分无效(2016 年-2017 年);④对方继续申请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全部无效(2018 年)。

具体过程描述:

2013 年 7 月,公司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出腾旋科技专利侵权申请。

2013 年 10 月,腾旋科技以专利不具有创造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液
压中央回转体”专利无效。2014 年 8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维持专利有效。腾旋科技不服上述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行政决定。2015 年 12 月 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驳回腾旋科技的诉讼请求。

2015 年 9 月,腾旋科技以专利未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为由向国家知识产
权局申请“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无效。2016 年 1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维持专利有效。

2016 年 9 月,腾旋科技补充提交了部分中外技术文献等,以专利不具有创
造性为由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上述专利无效。2017 年 4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认为该专利部分权利请求不具创造性,决定宣告专利部分无效。

2017 年 5 月,腾旋科技继续以专利不具有创造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
请上述专利无效。2018 年 5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认为该专利基于已有技术文献及相关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可以显而易见的获得该专利保护方案,该专利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因而不具创造性,决定宣告专利全部无效。

4)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核查

2016 年 3 月,长龄机械以腾旋科技侵害“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权为由,向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旋科技停止侵权行为销毁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等专用设备,赔偿经济损失 100 万元(包括制止侵权行为所付合理支出25.5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因腾旋科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诉专利提出无
效宣告申请,2017 年 1 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案件中止审理。2017 年 6 月,
长龄机械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2017 年 7 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
定,准许长龄机械撤诉。

“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涉及的民事诉讼纠纷,已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 2017年 7 月出具裁定准许长龄机械撤诉;涉及的专利有效性的认定,已经国家知识产
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 2017 年 4 月及 2018 年 5 月分别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
决定书》,宣告专利全部无效;上述专利所涉及的专利无效申请、专利侵权诉讼纠纷均已完结,不存在其他纠纷或潜在纠纷。

(4)“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对公司的影响

1)“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不属于公司核心专利

①中央回转接头的技术难点和市场竞争关键在于保证产品质量性能的稳定,围绕产品技术特点,公司以制造工艺和使用性能为核心构建产品专利体系

A:产品技术特点

中央回转接头作为工程机械设备的配套关键液压零部件,之所以被国外长期垄断,其关键是该产品技术难度大,具体体现在对工作压力、密封性、耐久性等特性的要求高,一般要求额定压力需达到 25Mpa 以上,起动阻力矩不大于200N·m,回转阻力矩不大于 150 N·m,液压管路主道接口正反向压力损失不应大于 0.7MPa,液压管路各接口内泄漏量不应大于 10mL/min,上述核心指标直接影响到主机的作业性能。因此,主机客户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区别不同厂家竞争力的关键均是产品在复杂工况下的质量稳定性。

对于产品结构而言,因中央回转接头属于配套零部件,整体结构须依托于主机设备的结构设计,从而满足主机设备的一般需求,因此不同厂家在产品结构方面同质化较为明显,不构成产品市场竞争的重点。

B:专利体系的内容及核心

公司是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关键竞争优势在于产品的质量性能优势,实现解决了超高压、大流量、大负载工况下产品的密封问题,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水平;装机考核时间,达到国外装机考核 3000 小时的标准要求,保证了产品使用寿命长、质量稳定。

围绕产品技术难点和市场竞争的关键,公司以制造工艺、使用性能为核心,持续加强研发创新,提高产品性能;以产品结构、外观设计为辅助,不断优化设
计。从多个角度陆续申请专利,形成了中央回转接头的专利保护体系。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相关的已获授权专利共 79 项,其中涉及制造工艺和使用性能方面的专利 60 余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保护 主要对应
号 内容 主要内容 专利数量
[1]

1、采用铸造成型的工艺,实现内部油道直接铸造成型,提

高使用寿命,提高流量,降低压力损失,形成“液压件毛坯

铸造技术”、“油路铸造成型技术”等核心技术。

1 制造工艺 2、采用专用工装夹具,提高加工精度和定位精度,保证产 11 项
品质量,提高加工效率。

3、采用自行发明专用检测设备,验证制造工艺,对产品性

能进行检测,满足用户需求。

1、根据大型挖掘机液压系统的动载特性与内部流体动力特

性,开发反应灵敏、定位锁紧精度高的偏转补偿阀和专用液

压控制单元,控制不同的管路接通和调节多个通道液体的压

力、流量和方向,保证大型工程机械在重载条件下稳定运行,

形成“专用精密定位液压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

使用性能 2、以多通道多油路,实现平衡供油,保证主机在重载条件 11 项
(耐久性) 下稳定运行;通过增加轴承等要件隔离,防止接触磨损卡死;

通过设置在回转体内部的螺旋通道实现降低回转体温度或

2 提高回转体温度的要求,减少零件因温度极速变化变形,达

到耐高低温的要求(零下 70 度至 90 度)。

3、中央回转体和回转轴应用轴承、无油轴承等隔离,防止

回转轴和中央回转体相互接触磨损卡死。

1、通过分体式密封,改善密封结构提高油槽-密封圈-回转轴

使用性能 的配合精密度、采用骨架支撑等密封形式,增加压缩余量,

(密封性、 提高抗正向或单侧挤压能力,解决高压作业环境下漏油的问 44 项
减少压力 题,形成了“分体式密封技术”等核心技术。

损失) 2、采用非金属高分子聚合物密封材料,提高密封性能,延

长产品使用寿命。

1、通过简化内部结构、改变油道孔形状和壁厚、减少回转

周径向尺寸、隐藏螺栓、增加电刷设计等形式,向加工更加

3 产品结构 便捷、产品更加轻量化、操作维修更加便利等方面优化设计。 7 项

2、采用多通道、分体式、轴承支撑等不同结构形式的中央

回转接头,保证不同工况和机型使用性能,满足不同用户需

求。

4 外观设计 结合产品结构,设计产品的不同外观表现。 6 项

注[1]:对于同一专利涉及多项技术创新点的,按其主要创新内容列示。

②该专利是基于公知常识和文献资料总结的通用结构方案和一般工作原理,相关方案不构成衡量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竞争优势的核心指标,不属于核心专利。

A:该专利仅为中央回转接头通用结构设计方案和一般工作原理

中央回转接头主要应用于液压挖掘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上,使得机械上下平台可以 360°相对运动。实现该等功能仅是主机设备对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的一般需求,系行业内同类厂商的通用结构设计。

根据中央回转接头的通用结构设计方案和一般工作原理,并结合国内外技术文献资料,液压机具厂于 2004 年申请了“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并于 2006 年获得授权。该专利主要涉及产品结构和零件组成,可实现液压回转接头 360°回转,操作维修方便,管道不会发生干涉。作为挖掘机的一般需求且主机设计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动,因此该通用构造方案仍应用在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中。

B:经权威部门认定,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审查后认定,该专利的权利请求属于公知常识或可以由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基于公开资料及公知常识的结合能够显而易见地获得原专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继而宣告该专利无效,至此,相关方案已不受专利法保护,包括公司在内,可以被行业内广泛使用。

C:该专利不属于公司中央回转接头的核心专利,相关方案不构成衡量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竞争优势的核心指标

中央回转接头是连接整个液压系统和电路中固定部分、旋转部分的重要连接件,在技术环节,行业内各生产企业重点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性能(密封性、耐久性等)、使用寿命等方面展开研发和竞争。原“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所涉的方案可以由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显而易见地识别、理解和运用,属于行业内通用的一般原理,不属于公司的核心专利。

围绕关键竞争指标,公司从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减少压力损失、提升产品运行稳定性等方面,对中央回转接头产品进行持续研发,并逐步掌握了油路铸造成型技术等核心技术并形成对应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核心技术 技术优势 对应专利

号 名称

油路铸造 实现内部油道直接铸造成形,避免直角过渡,流 高稳态中央回转接头
1 成型技术 量增大 15%以上,最大流量时压力损失降为 (ZL201621180264.0)
0.5MPa 以下,解决液压系统关键零部件压力流


量损失大、加工成本高、效率低等技术难点。

液压件毛 有效降低铸件表面摩擦系数,改善微动磨损性能 高稳态中央回转接头
2 坯铸造技 和抗微动疲劳能力,铸件使用寿命提高 40%以 (ZL201621180264.0)
术 上,高温疲劳寿命提高 30%以上。

大型作业机械回转接头
有效提高密封件抗单侧压力冲击能力和耐磨性 的密封结构

3 分体式密 能,调整了内外压缩比,提高了密封圈抗挤出能 (ZL201720109613.8)
封技术 力,解决了密封泄漏难题,减小系统的摩擦系数, 能有效保压的七通道液
延长使用寿命。 压回转接头

(ZL201120403357.6)

专用精密 通过变形补偿重载条件下的液压机械系统,使得

4 定位液压 机械系统变形偏角小于 0.5°,实现多油路平衡供 多通道中央回转接头
控制技术 油,保证了大型工程机械在重载条件下稳定运 (ZL201620073061.5)
行。

综上所述,“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被宣告无效后,已不受专利法保护,相关方案可以被行业内使用,作为一般工作原理也应用在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中,但该技术方案是行业内的通用结构设计,仅能满足主机设计的一般需求,不属于衡量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竞争优势的核心指标,该专利不属于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的核心专利。

2)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公司相关产品生产及客户订单获取不存在不利影响
①该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作为通用结构方案已不受专利法保护,公司可以继续使用,亦不会导致侵害他人专利权的情形;但该专利方案仅能实现中央回转接头的一般功能,不构成公司竞争力的核心指标

原“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不具创造性而宣告无效后,原专利的权利请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再受专利法保护,继而作为通用的结构方案可广泛被行业内使用,公司也可继续使用,但不构成衡量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竞争优势的核心指标。

公司是中央回转接头产品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是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关键竞争优势在于产品的质量性能优势,实现了超高压、大流量、大负载工况下产品的密封问题,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水平;装机考核时间,达到国外装机考核 3000 小时的标准要求,保证了产品使用寿命长、质量稳定。围绕关键竞争指标,公司从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减少压力损失、提升产品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进行持续研发创新,并逐步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不断巩固市场竞争优势。


②公司持续符合客户供应商资质认证条件,专利被宣告无效未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为三一重机、徐工集团、卡特彼勒等国内外知名的工程机械制造厂商,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时间均在十年以上,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铂金奖,在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内具有重要地位。

上述客户从基本情况、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生产能力、物流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多方面综合进行供应商资质认证。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符合客户供应商资质认证条件,不存在因该专利纠纷、失效导致不符合供应商资质认证条件而出现合作中断的情形,专利失效未影响公司技术质量优势、客户合作稳定性,该专利于2018 年 5 月被宣告无效后,公司仍凭借显著的竞争优势,获得三一、徐工、柳工等主要客户授予的 2018 年、2019 年优秀(金牌)供应商荣誉。

③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公司相关产品生产及客户订单获取未产生不利影响

该专利失效后公司仍能继续应用,且不会构成对他人的专利侵权,对公司竞争优势未产生不利影响,未对公司生产及订单获取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产品价格的调整主要是基于原材料价格波动,专利失效未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及产品销售保持持续增长:

从月度订单数量变化来看,未产生不利影响。2018 年 5 月,公司“液压中央
回转体”专利被宣告无效,在此前后,2017 年、2018 年 1-4 月、2018 年 5-12 月、
2019 年、2020 年上半年五个阶段平均月订单数量分别为 0.83 万台、1.19 万台、
1.17 万台、1.31 万台、1.87 万台,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未对公司订单获取产生不利影响。

从年度销售数量变化来看,未产生不利影响。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公
司回转接头的销售数量分别为 9.41 万台、14.05 万台、15.74 万台、11.23 万台,
销售数量持续保持增长,且市场占有率始终处于行业第一位。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符合主要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证条件;从公司相关产品生产及客户订单获取情况来看,上述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3)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不影响其他专利的有效性

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后,已不受专利法保护,作为通用型结构方案可广泛被市场上同类厂家使用,但上述专利无效不影响公司继续使用,亦不会造成公司侵
害他人专利权的情形。

公司在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减少压力损失、提升产品运行稳定性等方面开发形成油路铸造成型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已就该等技术所涉及的新的技术方案,单独申请专利并获授权,公司核心技术及相关专利所保护技术内容与失效专利不构成重叠关系,不会因相关专利失效而影响现有专利的有效性。

公司当前的专利内容的表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系因不具有创造性而被宣告无效,原专利权利请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再受专利法保护,但公司可以继续使用相关技术,不会导致公司侵害他人专利权的情形。专利被宣告无效前后,公司回转接头销售收入仍保持快速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主营业务收入 32,157.38 55,598.71 60,706.45 40,124.03

其中:回转接头收入 14,651.32 22,906.44 25,057.31 16,448.08

主营业务毛利 12,928.39 22,163.19 25,318.54 16,312.77

其中:回转接头毛利 6,585.17 10,167.84 11,478.69 7,515.28

“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不属于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专利,该专利被宣告无效不会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相关专利纠纷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显著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5)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公司竞争对手的具体影响

1)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未对公司竞争对手产生重大有利影响,公司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仍保持行业第一

根据腾旋科技公开披露资料,旋转接头(含通用机械行业旋转接头和工程机械行业的中央回转接头)系该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工程机械、钢铁、造纸、印染、纺织、塑料、橡胶、机床、风电等多个行业机械设备中,最近三年腾旋科技相关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329.58 8,037.14 9,266.89

其中:旋转接头产品 5,035.53 6,874.45 7,279.28

旋转接头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94.48% 85.53% 78.55%

旋转接头产品收入增长率 - 36.52% 5.89%

注:腾旋科技各年度年报资料以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2020 年半年报仅披露工程机械中央回转接头业务整体业务新接订单略有下降(-4.6%)。

随着下游工程机械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及竞争对手同类产品销量均有一定增长,但公司专利失效事项未对竞争对手构成重大有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①竞争对手同类产品销售占比未提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腾旋科技旋转接头产品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为 94.48%、85.53%和 78.55%,占比逐年下降,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后腾旋科技旋转接头产品收入占比未明显增加。

②竞争对手同类产品销售规模及增幅均低于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收入为腾旋科技同类产品收入的
2.91 倍、3.33 倍、3.44 倍,相对规模优势持续提升。

2018 年、2019 年,腾旋科技旋转接头产品收入增幅为 36.52%、5.89%,同
期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收入增幅为 56.34%、9.39%,腾旋科技相关产品的收入增幅均低于公司增幅。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中央回转接头销售收入增幅为29.07%,腾旋科技中央回转接头业务整体业务新接订单下降 4.6%。

③公司市场份额相对稳定,保持行业第一

报告期内,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市场占有率为 48.78%、49.69%、47.15%、
46.86%,市场占有率相对稳定且保持行业第一。

综上,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未对公司竞争对手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的销售未产生重大有利影响。

④公司撤诉的原因为专利被宣告无效

2016 年 3 月,公司以腾旋科技侵害“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权为由,向上海
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因腾旋科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诉专利提出无效宣告申请,2017 年 1 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案件中止审理。


2017 年 4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审查决定,宣告相关专利第 1-3、7-9 项
权利无效。2017 年 5 月,腾旋科技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要求宣告相关专利第 4-6 项权利无效。公司基于腾旋科技已提交文献分析,鉴于相关专利在创造性方面的不足,相关专利可能被宣告全部无效,原诉讼请求后续获法庭支持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于 2017 年 6 月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

2017 年 7 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公司撤诉。2018 年 5 月,相
关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⑤公司与腾旋科技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涉及的民事诉讼纠纷,已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 2017
年 7 月出具裁定准许长龄机械撤诉;涉及的专利有效性的认定,已经国家知识产
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 2017 年 4 月及 2018 年 5 月分别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
决定书》,宣告专利全部无效。相关专利所涉及的专利无效申请、专利侵权诉讼纠纷均已完结,公司撤诉原因合理,公司未与腾旋科技达成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
(6)对于公司在用的其他专利或技术使用情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1)原专利被宣告无效后,公司可继续使用专利的通用结构方案,该方案已不受专利法保护,不会导致公司侵害他人专利权的情形

经腾旋科技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后认为,相关专利不具创造性,属于公知常识或基于公开资料能够显而易见地获得原专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因此被宣告无效。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后,原专利的权利请求所保护的结构方案不再受专利法保护,公司可以继续使用,并且不会导致公司侵害他人专利权的情形。

①公司已对现有核心技术申请专利并获授权

为持续满足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公司对中央回转接头产品进行了持续的研发,形成了油路铸造成型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以制造工艺、使用性能为核心建立了中央回转接头的专利保护体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相关的已获授权专利共 79 项,其中发明专利 6 项;正在申请的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相关的专利 11 项,均为发明专利。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专利、技术纠纷


报告期内,除与腾旋科技之间的专利纠纷外,公司与其他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专利或技术侵权诉讼、申请宣告专利无效等情形。

(7)公司保持技术领先的措施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①持续推进技术创新

为维持公司产品的技术领先性,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公司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基础的研究开发理念,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公司销售部对国内外市场进行广泛的调研,深入了解行业动向及下游客户需求状况并形成调研意见,公司技术研发部根据销售部的调研意见制定立项报告并完成产品的研发。②公司在持续加大引进人才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对公司现有技术人员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岗位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研发水平。③公司对技术研发部进行不断地建设与完善,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有效的研发运行及管理机制。公司在项目管理中设立项目产品开发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科技创新绩效考核办法,从人员、制度上保证创新工作的开展。

②加强技术信息保密

为加强信息保密,公司与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了保密信息范围、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技术研发过程中,公司组织涉及项目研发的相关人员参加立项说明会同时进行相关保密教育。

③增强知识产权保护

研发涉及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的,公司与第三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可能产出的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利益分配或后续改进的权属和使用等。研发进行时,公司根据项目研发进度,安排人员及时跟踪监控项目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形成研发记录,并做好研发文档管理。对研发成果,公司根据对比检索结果明确保护方式,如申请专利方式保护、以技术秘密保护等。

报告期内,公司专利、技术使用情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且已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保持技术持续创新。

(8)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不属于对投资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1)相关专利不构成公司核心技术

为了满足客户需要,公司对中央回转接头产品进行持续研发,报告期内公司
回转接头的技术领先优势主要体现在能够实现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减少压力损失、提升产品运行稳定性等方面。相关专利涉及的通用结构不能区分公司和其他品牌产品的差异,不构成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不属于公司的核心技术。

2)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公司持续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后,该方案已不受专利法保护,公司可继续使用该专利的通用结构方案,亦不会导致公司侵害他人专利权的情形。相关专利失效后,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①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保持稳定

公司凭借技术积累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形成核心竞争优势,已与下游知名主机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潜在竞争者构成了较强的进入壁垒。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公司持续符合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认证要求。2018年 5 月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前后,公司产品生产和订单获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专利被宣告无效未对公司销售及市场开拓、客户认证方面构成不利影响。
②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中央回转接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4,651.32
万元、22,906.44 万元、25,057.31 万元、16,448.08 万元,销售收入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持续增长。

综上所述,“液压中央回转体”专利不属于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专利,该专利被宣告无效不会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相关专利纠纷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显著不利影响,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产生影响;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不属于对投资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未主动披露专利被宣告无效事项的原因及合理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四十一条规定,“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对照相关规定,公司首次申报时未主动披露的原因如下:①公司与腾旋科技的专利诉讼及专利被宣告无效事宜已于报告期内处理完毕,不存在其他纠纷或潜
在纠纷;②相关专利仅为产品的通用结构及一般工作原理,其设计不构成公司的核心技术,该专利不构成公司核心专利;③专利失效后已不受专利法保护,作为通用方案公司仍能继续使用且不会造成侵害他人专利权的情形,相关专利失效后未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未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综上,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不属于对投资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因此,公司在首次申报时,将与腾旋科技的专利诉讼及专利被宣告认定为报告期内已了结的一般纠纷事项,未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披露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为便于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特点、关键竞争优势等信息,公司已在 2020 年 5 月申报的《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更新稿)中对专利纠纷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3、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商标 商标 商品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注册证号 类别

1 591682 7 2022 年 04 月 19 日 受让取得

2 629166 7 2023 年 02 月 09 日 受让取得

3 6941443 7 2030 年 05 月 20 日 受让取得

4 9561585 44 2022 年 07 月 06 日 受让取得

5 9561537 45 2022 年 07 月 06 日 受让取得

6 9561450 43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7 9561429 42 2022 年 07 月 13 日 受让取得

8 9561394 41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9 9561340 40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10 9561301 39 2022 年 09 月 06 日 受让取得

11 9553957 32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12 9553912 31 2022 年 07 月 13 日 受让取得

13 9553882 30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14 9553694 29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15 9553650 28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16 9553554 27 2022 年 07 月 20 日 受让取得

17 9553544 26 2022 年 11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18 9553505 25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19 9548202 23 2022 年 07 月 20 日 受让取得

20 9548143 22 2022 年 07 月 20 日 受让取得


21 9548076 24 2022 年 07 月 20 日 受让取得

22 9548063 20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23 9547986 19 2022 年 08 月 13 日 受让取得

24 9547888 18 2022 年 07 月 20 日 受让取得

25 9547772 17 2022 年 07 月 20 日 受让取得

26 9547727 16 2023 年 01 月 13 日 受让取得

27 9547622 15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28 9547592 14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29 9546775 13 2022 年 07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30 9546675 12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31 9546638 9 2022 年 07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32 9546629 11 2022 年 07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33 9546572 10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34 9546420 8 2022 年 07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35 9553974 38 2022 年 07 月 13 日 受让取得

36 9553944 34 2022 年 06 月 27 日 受让取得

(1)商标受让取得情况

上述第 1-3 项商标转让发生于 2011 年,转让时出让方为液压机具厂,系长
龄机械全资子企业,已于 2011 年 12 月注销。上述第 4-36 项商标转让发生于 2019
年,转让时出让方为长龄弹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第 1-3 项商标系长龄机械吸收合并子企业液压机具厂时取得,无需支付对价;第 4 至 36 项商标注册后并未实际使用,无后续进一步投入,且账面金额为 0;因此,上述商标权系无偿转让给公司。

(2)“碧林”商标的具体情况

1)“碧林”商标的缘由及与公司的关系

液压机具厂 1992 年在申请首个商标时,已有其他公司在相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上注册“长龄”商标;考虑到液压机具厂当时生产的液压机械部件主要应用于林业机械,“碧林”含有绿色森林的意义,与产品最终应用领域契合,因此液压机具厂以“碧林”作为企业商标。在后续业务发展过程中,尽管公司开拓了新的产品应用领域,但主营产品未脱离机械液压部件范畴,“碧林”商标沿用至今。

2)“碧林”商标的价值及对公司的重要程度

“碧林”商标(注册号 591682)最早注册于 1992 年,曾系经江苏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认定的江苏省著名商标(因《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于 2019年废止,现已取消著名商标认定)。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又陆续注册了其他“碧林”商标。

经多年使用,“碧林”商标已在液压机械零部件行业内形成一定口碑和影响。但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工程机械,不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工程机械整机生产厂家,不同客户所需求的产品存在一定差异,客户对碧林
品牌的认可主要是对生产厂家相关产品质量和技术能力的认可。公司行业和产品特性决定了“碧林”商标的重要程度相对不高。

3)商标到期后的处理

鉴于“碧林”商标在液压机械零部件行业内形成一定口碑和影响,商标到期后,公司将依法对商标进行续展。

(3)商标的使用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拥有的 36 项商标中,3 项核定类别为第 7 类的商标(注
册号为 591682、629166、6941443)的应用范围覆盖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使用的商标为“碧林”商标(注册号为 6941443 和 629166);其余 33项注册为其他类别的商标系防御性注册,核定的应用范围与公司业务不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使用铸件的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主要产品上使用了“碧林”商标。

鉴于“碧林”商标在液压机械零部件行业内形成一定口碑和影响,公司将继续在产品上使用商标,并对商标进行持续维护,到期后及时进行续展。

(4)商标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1 年上述第 1-3 项商标转让时,出让方液压机具厂系长龄机械全资子企
业,已于 2011 年 12 月注销。2019 年上述第 4-36 项商标转让时,出让方长龄弹
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各项商标均已完成转让手续,相关商标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1、主要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致力于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不断加大自身科研
队伍建设和研发设备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及外部合作,掌握了中央回转接头和张
紧装置等各类产品的核心技术,包括工艺路线的制定、材料的配比等,树立了行
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目前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来源 技术特点 先进性

液压系统压力流量损失直接影响液压系统的

性能和工作效率、挖机运动部件的响应速度和准确

性。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采用油路铸造成型技

1 油路铸造成型 自主研发 术,内部油道采用多套复合模具,使用高强度复合 国内领先
技术 砂一次成形,实现内部油道直接铸造成形,避免直

角过渡,流量增大 15%以上,最大流量时压力损失

降为 0.5MPa 以下,解决了液压系统关键零部件压

力流量损失大、加工成本高、效率低等技术难点。

在液压件毛坯铸造中,采用渗铝技术与激光冲

击强化技术,对材料进行高温高压疲劳强化,应用

2 液压件毛坯铸 自主研发 于中央回转接头的关键液压铸件,优化球墨铸铁铸 国内领先
造技术 造工艺,有效降低铸件表面摩擦系数,改善微动磨

损性能和抗微动疲劳能力,铸件使用寿命提高 40%

以上,高温疲劳寿命提高 30%以上。

中央回转接头的密封形式,采用分体式密封技

术,使用高分子聚合物和丁腈橡胶组合式密封结

3 分体式密封技 自主研发 构,有效提高了密封件抗单侧压力冲击能力和耐磨 国内领先
术 性能,调整了内外压缩比,提高了密封圈抗挤出能

力,解决了密封泄漏难题,减小了系统的摩擦系数,

延长了使用寿命。

该技术应用于大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配套

液压阀组,根据大型挖掘机液压系统的动载特性与

内部流体动力特性,公司开发了反应灵敏、定位锁

专用精密定位 紧精度高的偏转补偿阀和专用液压控制单元,控制

4 液压控制技术 自主研发 不同的管路接通和调节多个通道液体的压力、流量 国内领先
和方向,通过变形补偿重载条件下的液压机械系

统,使得机械系统变形偏角小于 0.5°,实现多油

路平衡供油,保证了大型工程机械在重载条件下稳

定运行。


公司在张紧装置材料热处理过程中,采用氮化

盐浴和氧化盐浴(QPQ)技术,选取特定的温度对

5 张紧装置材料 自主研发 缸体材料进行处理,使中碳钢的抗腐蚀性能比表面 国内领先
热处理技术 镀铬高 20 倍以上,耐磨性能比普通淬火提高 30 倍,

保证张紧装置材料的综合机械性能,提高材料强

度,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

2、核心技术与已取得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公司的上述核心技术已取得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1 油路铸造成型技术 高稳态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2 液压件毛坯铸造技术 高稳态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大型作业机械回转接头的密封结构 实用新型

3 分体式密封技术

能有效保压的七通道液压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4 专用精密定位液压控制技术 多通道中央回转接头 实用新型

高强度耐磨的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5 张紧装置材料热处理技术

中型挖掘机的带 PTFE 镀层的张紧装置 实用新型

3、核心技术应用

(1)中央回转接头

中央回转接头主要实现了以下三方面的技术创新点:1)改进中央回转接头 高压油口(45MPa)堵头的设计及装配方法,增加装配的可操作性,保证了密封 的可靠性;2)改进超长中央回转接头零件体的加工工艺及装备,保证回转体密 封槽同轴度、内孔圆度、表面粗糙度等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大大延长了回转接 头的使用寿命;3)带电刷后使底盘上部件能够实现电气控制,编码器能够对主 机情况进行记录和监控。公司专门研究铸造工艺和材料配方,通过多年材料开发 应用经验的积累,解决了材料开裂、渗漏、砂孔、缩松等技术难题,保证了材料 的强度、硬度、密实度方面的特殊要求,公司产品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际同类产 品。

中央回转接头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主油口 先导油口 回油口

序号 油路

A、B、C、D E G


1 额定压力 Mpa 30-37.5 2.9-3.9 0.2-0.3

2 最大试验压力 Mpa 48 4.4-6 0.5-0.6

3 额定流量 L/min 315~600

4 最大流量 L/min 345~650 10 20-24

5 压力损失 Mpa 0.7

6 内泄允许量 ml/min ≤10 ≤10

7 起动力矩 N.m 150-180

8 旋转力矩 N.m 100-140

9 允许工作油温 ºC -10-90

10 最高回转速度 r.p.m ≤15

注:其它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如压力、流量参数均与国际水平主机技术参数匹配。

(2)张紧装置

张紧装置主要实现了以下四方面的技术创新点:1)弹簧材料使用中频炉加热,加热迅速、节约能源,材料受热均匀、残余应力小;2)采用热压装连接方式对缸体和拉杆进行连接,提高了缸体和拉杆连接处的密封性能;3)弹簧碾尖过程采用新工艺液压压下方式,使轧制过程的辊缝按照设定的棒料斜率变化,使弹簧棒料端部碾尖部位对中误差很小,提高了弹簧受力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4)弹簧卷制前加热采用中频加热和保温技术,使弹簧力学性能和硬度稳定,卷制过程采用数控控制,弹簧节距保持一致性并且端部收尾更紧密,使弹簧载荷更精确,更换品种规格方便。

(二)研究开发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项目进度

加大对粗加工成型后缸体内孔表面的强化

1 高强度油缸 冷热处理技术、缸体强度检测技术,高强度缸 小批量生产
体可靠性测试技术等研发,同时采用新型的合

金材料,提高缸体材料本身的机械性能。

通过角度传感器输入和输出电信号,精准

2 智能中央回转接头 控制回转接头的回转角度,解决目前机械传动 小批量生产
变换角度不准确、无法实现自动控制的问题。


原材料由锻打成型,改为摩擦焊接成型;

张紧装置油缸成型 该成型技术保证了缸体的耐压性和抗拉强度,

3 技术开发 保证缸体在承受 35MPa-70MPa 压力的瞬间冲 试生产
击时无渗漏,满足了国内外高压工程机械整机

市场需求。

在轴向孔与径向孔内部相交的部位,打磨

中央回转接头相交 成圆滑过度角,在拐角内侧边上多余的加工工

4 孔新技术应用 艺孔用填充块填充,成为圆滑过度角,极大的 基础研究
减小了流体流动时的压力损失,克服了铸件回

转轴组织疏松、气孔、沙眼等缺陷。

通过压力传感器检测后传送给控制器,控

5 张紧力自动调节张 制伺服电机螺母件转动,可改变叉架与缸体之 基础研究
紧装置开发项目 间的间距,达到自动调节张紧力的目的,使其

始终保持在设定的张紧力状态下工作。

2、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研发费用 1,342.53 2,133.32 1,966.91 1,029.43

营业收入 40,209.84 60,998.82 55,859.70 32,534.98

占比 3.34% 3.50% 3.52% 3.16%

3、合作研发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与江苏大学续签了《校企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设“校企产学研工程中心”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对于共有研究成果如论文等归双方共有,江苏大学对共有研究成果享有成果署名权,共有研究成果的产业化由本公司负责,江苏大学不参加共有研究成果产业化收益分配。双方对涉及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三)发行人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技术创新:(1)公司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基础的研究开发理念,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公司销售部对国内外市场进行广泛的调研,深入了解行业动向及下游客户需求状况并形成调研意见,公司技术研发部根据销售部的调研意见制定立项报告并完成产品的研发。(2)公司在持续加大引进人才力
度的同时,不断强化对公司现有技术人员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岗位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研发水平。(3)公司对技术研发部进行不断地建设与完善,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有效的研发运行及管理机制。公司在项目管理中设立项目产品开发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科技创新绩效考核办法,从人员、制度上保证创新工作的开展。
八、境外经营情况

本公司无境外经营情况。
九、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消防安全等情况

(一)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以“科技创新、严格管理、规范经营”为企业宗旨,一直注重产品质量,始终把产品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利用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控生产加工过程,让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处于监管之下,为公司与境内外客户的长期合作奠定基础。公司
高 度 重 视 质 量 管 理 , 凭 借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 公 司 通 过 了
GB/T19001-2016/ISO9001:2015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适用于工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接头、液压履带涨紧装置等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和生产;通过了IATF16949:2016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管理体系适用于液压零件的生产。

2、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坚持贯彻以质量为根本的生产理念,严格遵守和执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相关的行业标准,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依据中国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实施规则,并结合公司产品特点和实际管理需要,编制了公司一系列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相关规章制度阐明了公司的质量方针、技术安全方针及其目标,描述了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公司所有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规定了公司的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以达到持续改进、提高公司业绩、使顾客满意的目的。


3、质量纠纷情况和质量安全问题

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一贯重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严格遵守和执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相关的行业标准,设立了质检科协助开展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组织内部审核和数据分析,确保标准化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善的跟进督促,同时负责实施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以确保产品质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重大的产品质量纠纷。公司的生产过程和产品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未发生过影响恶劣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和其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状况,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其次,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新进员工和换岗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第三,建立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加强生产人员的安全防护。

1、公司不存在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公司已经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执行。江阴市应急管理局、泰兴市黄桥
镇(开发区)安全环保综合管理办公室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14 日出具《证
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长龄弹簧、长龄金属、新长龄液压件未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也没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公司不存在安全隐患,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公司已经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等
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工作。公司及子公司长龄弹簧已取得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级企业)。

公司主要安全生产设施为小型灭火器材、各类安全警告牌及职业危害告知牌、危险源告知牌、监控设施(摄像探头)等。公司定期对各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且运行正常。此外,公司根据应急管理要求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防毒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消防黄沙、应急照明灯、应急药品等应急物资;公司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综上,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设施运行良好。

(三)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行业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江阴市 2014 至2016 年度绿色环保示范企业、2017 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暨“263”专项行动绿色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形。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效运行,通过了 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公司制定并严格实施一系列内部管理标准。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同时不断完善公司的各项制度,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及子公司长龄弹簧存在生产加工环节,涉及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排放;子公司长龄金属系贸易公司,长龄泰兴尚在筹建阶段,未开展经营或建设内容,不存在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排放情形。

(1)废水


公司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产生于清洗等环节。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预处理装置(处理能力 4,800t/a)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长龄弹簧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废水类型 排放量(t/a)

水量 2,400

COD 0.1200

生产废水

SS 0.0240

石油类 0.0024

1 长龄液压 水量 3,840

COD 0.1920

生活污水 SS 0.0384

氨氮 0.0192

TP 0.0019

水量 1,920

COD 0.096

2 长龄弹簧 生活污水 SS 0.0192

氨氮 9.6×10-3

TP 9.6×10-4

(2)废气

公司在焊接等环节中会产生废气。长龄弹簧在淬火等环节会产生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主要通过水喷淋及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3,840×104m3/a)进行喷淋、过滤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高空排放,颗粒物废气采取布袋除尘方式(去除率 99%)过滤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废气类型 排放量(t/a)

有机废气 0.82

烟尘 0.23

1 长龄液压 粉尘 0.61

SO2 0.58

NOX 2.69


颗粒物 0.16

非甲烷总烃 0.2

苯 0.2

2 长龄弹簧

甲苯 1.5

二甲苯 2.5

VOCs(含二甲苯) 4.4

(3)固废

公司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主要产生于机加工、三废治理工艺,具体包括废油漆桶、漆渣、废漆雾毡、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等。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屑、废品等。

长龄弹簧固体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主要产生于三废治理工艺,具体包括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屑、废品等。

公司及长龄弹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给第三方。固体污染物排放量为 0。

2、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资主要系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购置及改造费用;环保费用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固废处理费、环保咨询及服务费、人工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金额分别为 33.55 万元、25.58 万元、101.49 万元和 34.72 万元。

(2)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包括综合废水处理站、化粪池、水帘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除尘布袋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3)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及污染物相关处理标准,持续对环保设施进行建设、改造,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境监测指标达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公司报告期内的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智能制造改建项目、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等 4 个建设项目,各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之“(一)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之“6、环保影响及措施”,相应的投入金额和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万元) 资金来源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5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36

募集资金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25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5

4、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环保行政处罚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 号)、《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保函[2013]150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运营项目环境审批


公司生产运营项目已经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取得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并通过环保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主体 项目 环评批复 验收情况


移地扩建年产80,000台套工程机

1 长龄液压 械用液压中央回转体、液压履带 澄环管[2012]77 号 通过验收
涨紧装置等零部件项目

2 长龄液压 年产 10 万件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01903050002 通过验收

3 长龄液压 年产 5 万台套工程机械用关键液 澄环发[2018]111 号 通过验收
压部件扩能项目

4 长龄液压 高端液压部件延伸工艺技改项目 锡行审环许 项目正在
[2020]1157 号 实施

5 长龄液压 高端液压部件自动化工艺技改项 锡行审环许 项目正在
目 [2020]1334 号 实施

6 长龄弹簧 年产 10 万只弹簧新建项目 20103202810373B 通过验收

7 长龄弹簧 年增产 9 万只弹簧项目 201903050004 通过验收

(2)募投项目环境审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依法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取得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主体 项目 环评批复



1 长龄液压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01812290023

2 长龄泰兴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泰行审批(泰兴)[2018]20120 号

3 长龄液压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201902180002

4 长龄液压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1902270017

根据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相关监测报告以及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的公开信息查询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各项环境监测指标达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5、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
办发[2016]81 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 年 1 月 10 日经环境保护

部令第 48 号发布,2019 年 8 月 22 日经生态环境部令第 7 号修改)及江苏省生
态环境厅 2020 年 2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江苏省 2020 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
污登记工作的通告》相关规定,经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核准,发行人已根据上述规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长龄弹簧已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具体证书及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类型 证书或回执编号 有效期

1 长龄液压 排污许可证 913202817961489070001U 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2 长龄弹簧 固定污染源 91320281554642136Q001Y 至 2025 年 3 月 2 日
排污登记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龄金属拟作为采购平台,为公司提供采购服务,尚未实际开展经营,长龄金属无需办理排污许可或登记;长龄泰兴拟专门从事张紧装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正在建设中,长龄泰兴尚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或登记。

(四)消防安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有因消防安全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形。

公司自设立以来,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在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等基础上,建立了完备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性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具备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独立

公司是由长龄机械整体变更而来,长龄机械的资产全部进入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具备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制度,建立了人事聘用、任免与考核奖惩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并根据现行会计制度
及相关法规、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各机构、部门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运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液压元件及零部件。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完整、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和人员,不存在对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依赖,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关联方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夏继发,实际控制人为夏继发和夏泽民。夏继发、夏泽民除直接和间接持有长龄液压 97.89%股权外,未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或活动,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关联方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1)上下游业务情况及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上游业务主要为钢材、锻件、铸件等原材料生产、销售业务以及相关机械零部件机加工业务;公司下游业务主要为工程机械整机制造业务及工程机械维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曾向长龄物贸采购锻件等,该公司原从事的材料贸易业务系公司上游业务,该项关联交易业已终止,公司已自行采购;公司曾向惠晟机械采购外协加工服务,该公司原从事的粗加工业务系公司上游业务,2018 年 6 月,公司收购其相关设备用于自主加工,惠晟机械已于 2018 年 10 月注销;赛格弹簧曾从事弹簧销售业务,系公司下游业务,公司曾向其销售弹簧,2018 年 2 月,该交易已终止,赛格弹簧于 2019 年 1 月注销;工博机械主要从事机械零件生产、加工业务,不属于公司上下游,公司不存在向其采购加工服务的情形,报告期内曾对其提供零星热处理加工,具有一定偶然性,已于 2018 年 8 月终止该项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长龄物贸、惠晟机械、赛格弹簧之间的交易金额占比较小,定价公允,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影响,且相关关联交易业已终止。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渠道,相关业务完全可以且已经自行实施,相关企业曾从事公司上下游业务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除长龄物贸、惠晟机械、赛格弹簧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关联自然人对外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上下游关系。

(2)同业竞争情况

长龄物贸和长龄自动化报告期内曾经从事部分金属部件、材料的贸易业务,长龄物贸与公司存在锻件采购的关联交易,自 2018 年起该等贸易业务均已终止,此后不存在与公司业务相近的情形。

惠晟机械系由夏继发妹妹夏荷芬夫妇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机加工业务,报告期内曾为公司提供回转轴加工业务。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收购惠晟机械生产设备、办公设备、配件等资产,并自行开展相关加工活动。上
述资产出售后,惠晟机械不再经营,并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注销。

达泰机械曾系由夏继发女婿范春晓控制的企业,范春晓已于 2019 年 10 月对
外转让所持股权。报告期内,达泰机械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等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业务,其产品类型及应用领域与公司不同。2017 年达泰机械曾向公司采购废料用于铸造生产机械部件;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已于 2018 年起停止向其销售废料。

工博机械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配偶黄惠芬的弟弟黄国川以及外甥黄勇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工博机械主要从事机械零件生产、加工业务,涉及的主要产品为法兰、结构件等,其产品类型、工艺性能与公司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产品不同;工博机械相关产品下游主要客户涉及筑路及养护等路面机械,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挖掘机机械等,产品应用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因自身经营规模较小、生产能力有限,在订单时间紧迫、自身生产能力受限的情况下,工博机械曾委托公司为其提供零星热处理加工;为减少关联交易,自 2018 年 8 月起公司已不再为工博机械提供加工服务。

赛格弹簧系由陆飞夫妇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赛格弹簧主要从事弹簧的贸易业务,其主要供应商系公司子公司长龄弹簧。为减少关联交易 2018 年 2 月,长龄弹簧与赛格弹簧已终止该关联交易。2019 年 1 月,赛格弹簧已完成工商注
销手续。

除上述企业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不存在投资或控制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等关联自然人所投资(持股 5%以上)、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夏继发、夏泽民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相关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约束措施和履行情况”之“(二)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存在的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目前关联方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夏继发 控股股东及 直接持有公司 57.53%股份,并通过宁波澜海浩龙
实际控制人 间接持有公司 0.04%股份

2 夏泽民 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公司 38.36%股份,并通过宁波澜海浩龙
间接持有公司 1.96%股份

(2)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长龄弹簧 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控股子公司

2 长龄金属 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3 长龄泰兴 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4 邦融典当 公司持有其 18.00%股权

5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 参股公司 公司持有其 5.00%股权

6 双流诚民村镇银行 公司持有其 1.85%股权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长龄物贸 夏继发持有 60.00%股份

夏泽民持有 40.00%股份

2 长龄自动化 夏继发持有 60.00%股份

夏泽民持有 40.00%股份

夏继发持有 1.00%的财产份额,并担任
3 宁波澜海浩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夏泽民持有 47.67%的财产份额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宁波澜海浩龙持有本公司 4.11%股份
4 长龄泽云 夏继发持有 60.00%的财产份额

夏泽民持有 40.00%的财产份额

黄惠芬持有 1%的财产份额,担任执行
5 宁波蒲俊 事务合伙人;夏继发持有 59.00%的财产
份额;夏泽民持有 40.00%的财产份额。
黄惠芬系夏继发配偶。

(4)关联自然人

序 姓名 关联关系 备注



1 夏继发 董事长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 夏泽民 董事、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

3 邬逵清 董事、副总经理 间接持有公司 0.25%股份

4 卢鹏 独立董事 -

5 刘云 独立董事 -

6 陈卫国 副总经理 间接持有公司 0.21%股份

7 戴正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间接持有公司 0.21%股份

8 朱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间接持有公司 0.22%股份

9 李彩华 监事会主席 间接持有公司 0.07%股份

10 吴云 监事 间接持有公司 0.07%股份

11 刘小忠 监事 间接持有公司 0.04%股份


12 黄惠芬 夏继发之配偶

13 尤丽 夏泽民之配偶

14 夏芸 夏继发之女

15 范春晓 夏继发之女婿、夏芸之配偶
16 夏荷芬 与实际控制人 夏继发之妹妹

17 陆敏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夏泽民配偶之妹妹

18 黄国川 黄惠芬之弟弟

陆飞系范春晓堂弟,曾持有长
19 陆飞 龄弹簧 35%的股权,已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将其股权转让至
长龄机械。

(5)其他关联方

序 姓名 关联关系 备注



1 宏尔昌纺 夏芸、范春晓夫妇持有其 100%
股权。

2 宏云纺织 夏芸、范春晓夫妇持有其 100%
股权。

3 宏云宾馆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 范春晓兴办的个体工商户。

4 江阴市澳宏针纺织 员控制的企业 范春晓持有其 60%股权,该公
品有限公司 司处于吊销状态。

5 工博机械 黄国川、黄勇(系黄国川之子)
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

6 东盛美如意 陆敏、唐正东夫妇持有其 100%
的股权。

7 张家港美如意帽业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陆敏担任董事。

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8 江阴市佳懋纺织有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范春晓持有其 35%股权。

限公司 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9 海得汇金 夏继发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其
5.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夏继发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0 江阴力士乐液压件 董事长,该公司因未及时参与
有限公司 年检自 1999 年起处于吊销状
态。

11 新三水水泥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夏继发持有其 20%的股权。

12 天彬投资 业 夏泽民持有其 15.79%的股权。

1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14 浙江禾川科技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卢鹏担任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15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6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17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 刘云担任独立董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报告期初以来,公司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新长龄液压件 控股子公司 公司曾持有其 100.00%股权,该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完成注销。

夏继发、夏泽民、黄惠芬合计持
2 江阴澜海浩龙 有其100%的财产份额,已于2018
年 9 月完成注销。

夏继发、夏泽民、黄惠芬合计持
3 上海蒲俊 有其100%的财产份额,已于2018
年 10 月完成注销。

江苏百川新能源股 夏继发夫妇曾持有其 100%股权。
4 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实际经营,已于 2017
年 7 月完成注销。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 夏荷芬、严惠良(已逝世)夫妇
5 惠晟机械 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持有其 100%股权,该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完成注销。

江阴市泉隆物贸有 黄惠芬持有其 74.14%的股权,尤
6 限公司 丽持有其 25.86%的股权,该公司
已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注销。

范春晓持有其 50%股权,已于

7 达泰机械 2019 年 10 月转让;陆飞持有其
20%股权,已于2020年3月转让。
8 赛格弹簧 陆飞持有其 98.04%的股权,该公
司已于 2019 年 1 月完成注销。

9 协圣精密 夏继发持有其 13%的股权,已于
2019 年 1 月转让。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 夏继发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10 海得瑞湃 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 62.50%的财产份额,已于 2019
企业 年 3 月注销。

11 星南混凝土 黄惠芬持有其 40%的股权,已于
2018 年 8 月转让。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江阴市黄台实业总 实际控制人担任高管的企 夏继发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12 公司 业 该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完成注
销。

夏继发担任法定代表人、厂长,
13 江阴市友顺纺织厂 该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完成注
销。

14 李宏宝 李宏宝于 2018 年 7 月至 2018 年
公司原独立董事 8 月期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5 王青 王青于 2018 年 7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6 柳工挖机 李宏宝担任独立董事。

17 浙江苏强格液压股 公司原独立董事担任董事 李宏宝担任独立董事。

份有限公司 的企业

18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 王青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已
有限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离任。

19 上海广协物流有限 独立董事卢鹏关系密切家 许炜曾持股 61.00%,该公司已于
公司 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2019 年 11 月注销。

上述已注销、转让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1) 新长龄液压件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江阴新长龄液压件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14年12月,2017年8月停止业务经营,2017年11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50万元

实收资本 50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股权结构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经营业务 热处理加工业务

项目 2017 年 8 月 31 日

总资产[1] 0.00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0.00

(经审计) 项目 2017 年度 1-8 月

营业收入 277.28

净利润 109.68

注[1]:为办理注销手续,新长龄液压件已于 2017 年 8 月将所有的资产、负债转入母公
司,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新长龄液压件总资产、净资产均系 0.00 万元。


1)注销原因

注销前,新长龄液压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夏继发,监事为陈云。

新长龄液压件原系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热处理加工服务。公司为精简组织架构,决定自行开展热处理加工工艺,并于 2017 年 11 月注销新长龄液压件。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新长龄液压件系长龄机械子公司,新长龄液压件注销后原公司资产、业务均转入公司,除 2 名员工外,其余员工均转入公司。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新长龄液压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公司提供热处理加工业务。新长龄液压注销后,公司承继相关设备资产,由自身进行热处理加工。

(2) 江阴澜海浩龙

公司名称 江阴澜海浩龙科技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16年12月,2018年9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实收资本 0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砂山路85号A座1010-1室

股权结构 黄惠芬出资1%并担任普通合伙人,夏继发出资59%并担任有限合伙人,夏
泽民出资40%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经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无

1)注销原因

江阴澜海浩龙原拟作为夏继发家庭对外投资主体,但自设立后未实际出资,亦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遂于 2018 年 9 月注销。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公司设立后股东或合伙人未出资到位,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注销过程不涉及资产、业务、人员处置。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阴澜海浩龙不存在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3) 上海蒲俊

公司名称 上海蒲俊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16年12月,2018年10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亭卫公路3688号5幢2047室

股权结构 夏继发持股59%,夏泽民持股40%,黄惠芬持股1%

经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无

1)注销原因

上海蒲俊原拟作为夏继发家庭对外股权投资主体,后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无存续必要,于 2018 年 10 月注销。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公司设立后股东或合伙人未出资到位,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注销过程不涉及资产、业务、人员处置。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蒲俊不存在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4) 江苏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15年11月,2017年7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0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股权结构 夏继发持股90%,黄惠芬持股10%

经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无

1)注销原因


夏继发原计划以百川新能源为主体与他人合作开展锂电池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因项目投资大、风险高,合作事项未顺利推进,夏继发、黄惠芬未实际出资到位,百川新能源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于 2017 年 7 月注销。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公司设立后股东或合伙人未出资到位,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注销过程不涉及资产、业务、人员处置。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苏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5) 惠晟机械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江阴市惠晟机械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08年12月,2018年10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51万元

实收资本 51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云亭镇云东路3号

股权结构 夏荷芬持股51%,严惠良(夏荷芬丈夫,已逝)持股49%

经营业务 机械零部件加工业务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72.26 322.32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59.78 73.90

(未经审计) 项目 2018 年度 1-6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554.33 328.94

净利润 -14.12 0.82

1)注销原因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8 年 6 月收购惠晟机械相关生产设备,
并停止向惠晟机械采购外协加工服务。设备出售及外协加工业务停止后,惠晟机械无其他经营业务,于 2018 年 10 月注销。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惠晟机械于 2018 年 6 月将生产设备、配件及办公设备等出售给公司,注销
后业务、人员均转入公司,注销清算后剩余财产由惠晟机械股东收取。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惠晟机械存在如下关联交易:(1)2017 年、2018 年 1-6
月,惠晟机械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加工费金额分别为 351.45 万元、280.16
万元;(2)2018 年 6 月底,公司按照评估价值 230.30 万元收购惠晟机械的相关
设备资产。关联交易相关款项已结算完毕。2017 年度,惠晟机械报表营业收入小于公司的采购金额,原因系公司对加工费按照所属期间计提并计入成本,而惠晟机械按照开票日期计入营业收入,存在一定时间差;2018 年度,惠晟机械报表营业收入大于公司的采购金额,原因系惠晟机械将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转让230.30 万元计入营业收入。

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价格及公允性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

(6) 江阴市泉隆物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阴市泉隆物贸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07年8月,2018年12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58万元

实收资本 58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澄山路 2 号 5300 室

股权结构 黄惠芬持股 74.14%,尤丽持股 25.86%

经营业务 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贸易业务,因未参加企业年度检验,
自 2011 年吊销后未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无

1)注销原因

泉隆物贸因未及时参加年检,于 2011 年 1 月被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报告期内,泉隆物贸无实际经营业务,于 2018 年 12 月注销。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注销前泉隆贸易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已停止经营多年,其 2018 年办理注销时
不存在资产、业务、人员转入公司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阴市泉隆物贸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7)达泰机械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江阴市达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12年7月,范春晓持有其50%股权,已于2019年10月转让;陆飞持有
其20%股权,已于2020年3月转让

注册资本 700万元
实收资本 7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云亭街道那巷路5号
股权结构 陆寿生持股100%
经营业务 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数 总资产 3,464.66 3,428.74 3,133.45 3,321.66

据 净资产 745.40 685.31 1,178.45 1,145.19
( 未 经 审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计)

营业收入 1,599.12 3,689.25 3,942.32 4,027.85

净利润 60.08 -193.93 31.36 55.01

1)转让原因

因个人财务投资调整,2019 年 10 月,范春晓将其持有的 50%的股权转让给
陆寿生;2020 年 3 月,陆飞将其持有的 20%股权转让给陆寿生。陆寿生与陆飞系父子关系,不是公司小股东或员工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2)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达泰机械存在如下关联交易:(1)2017 年 12 月,公司曾
向达泰机械销售少量废料,交易金额为 12.89 万元;(2)2017 年至 2018 年,电
费结算金额分别为 228.48 万元、149.01 万元;(3)公司及其子公司长龄弹簧将
部分闲置通用设备和办公设施出售给达泰机械,2017 年交易金额为 0.84 万元;
(4)2017 年 9 月,公司曾向达泰机械拆出资金 300 万元,当月归还;(5)2017
年,公司及子公司长龄弹簧自银行取得的借款通过关联方长龄物贸、达泰机械等公司完成银行贷款受托支付金额为 7,840.00 万元。关联交易相关款项已结算完毕。

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价格及公允性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

(8)赛格弹簧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江阴市赛格弹簧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08年5月,2019年1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51万元

实收资本 51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华士镇田由工业园(常新气门芯有限公司内)

股权结构 陆飞持股98.04%,陈霞萍持股1.96%

经营业务 弹簧的生产、销售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 98.84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 44.69

(未经审计)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3.55 91.77

净利润 -44.29 125.38

1)注销原因

陆飞投资设立达泰机械后,将业务发展重心从弹簧业务转向达泰机械的经营。报告期内,赛格弹簧业务逐渐萎缩,已无存续必要,于 2019 年 1 月注销。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报告期内,赛格弹簧仅从事弹簧贸易业务,注销前主要的固定资产为办公设备,以报废方式处理;注销前赛格弹簧已停止经营,注销过程不涉及业务、人员处置。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赛格弹簧存在如下关联交易:(1)2017 年至 2018 年 2 月,
公司向赛格弹簧销售弹簧,金额分别为 93.76 万元和 14.63 万元;(2)2017 年,
公司向赛格弹簧购买少量库存弹簧,金额为 3.96 万。关联交易相关款项已结算完毕。

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价格及公允性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

(9)协圣精密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江阴协圣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16年1月,夏继发持有其13%的股权,已于2019年1月转让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南段888号

股权结构 豆秀梅持股60%,王伟博持股30%,李凯持股10%

经营业务 铝制品加工业务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707.81 15,997.52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2,510.73 -327.50

(未经审计)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614.56 18,009.88

净利润 -261.56 -1,281.50

1)转让原因

因个人财务投资,2016 年夏继发自豆秀梅、王伟博、李凯处分别受让协圣
精密 8%、3%、2%的股权。因协圣精密经营状况未达预期,2019 年 1 月,夏继发将其持有的协圣精密 8%、3%、2%的股权转回给豆秀梅、王伟博、李凯。上述受让方均不是公司小股东或员工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2)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协圣精密不存在关联业务往来;存在资金拆借情况,2017
年至 2018 年末,公司与协圣精密资金拆借期末余额分别为 13.45 万元、0.00 万
元。

2018 年,公司逐步规范和清理关联资金拆借行为,与协圣精密之间的资金拆借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收回。关联交易详细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

(10)海得瑞湃

公司名称 上海海得瑞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14年6月,2019年3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亭卫公路3688号5幢二层225室

股权结构 上海海得伟湃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出资6.25%并担任普通合伙人,
夏继发出资62.5%并担任有限合伙人,凃洁出资31.25%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经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无

1)注销原因

海得瑞湃原计划从事投资管理业务,因市场形势变化,各合伙人未实际出资到位,海得瑞湃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于 2019 年 3 月注销。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公司设立后股东或合伙人未出资到位,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注销过程不涉及资产、业务、人员处置。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海得瑞湃不存在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11)星南混凝土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江阴市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03年2月,黄惠芬持有其40%的股权,已于2018年8月转让

注册资本 3,466.39万
实收资本 3,466.39万
注册地址 江阴市滨江西路738号
股权结构 朱宇洪持股90%,胡国平持股10%
经营业务 生产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数 总资产 19,320.37 18,114.37 11,947.11 14,779.95

据 净资产 4,925.74 4,428.52 4,016.92 3,525.53
( 未 经 审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计)

营业收入 10,934.32 28,960.67 21,050.22 12,770.88

净利润 36.40 419.60 361.53 9.85

1)转让原因

为清理对外投资,黄惠芬于 2018 年 8 月将其持有的星南混凝土 40%的股权
转让给朱宇洪。朱宇洪不是公司小股东或员工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2)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星南混凝土不存在关联业务往来;存在资金拆借情况,2017年至 2018 年末,公司与星南混凝土资金拆借期末余额分别为 1,727.71 万元、0.00万元。

2018 年,公司逐步规范和清理关联资金拆借行为,与星南混凝土之间的资
金拆借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收回。关联交易详细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

(12)江阴市黄台实业总公司

公司名称 江阴市黄台实业总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1992年8月,2018年9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云亭镇黄台村


股权结构 江阴市云亭镇黄台村村民委员会持股100%

经营业务 机械制造加工业务,因未参加企业年度检验,自 2003 年吊销后未
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无

1)注销原因

黄台实业因未及时参加年检,于 2003 年 11 月被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并于 2018 年 9 月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注销前黄台实业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已停止经营多年,其 2018 年办理注销时不存在资产、业务、人员转入公司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阴市黄台实业总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13)江阴市友顺纺织厂

公司名称 江阴市友顺纺织厂

存续时间 设立于2002年8月,2018年4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云亭镇工业园区

股权结构 江阴市云亭镇人民政府持股100%

经营业务 晴纶加弹制条、织布业务,因未参加企业年度检验,自 2004 年吊
销后未开展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无

1)注销原因

友顺纺织因未及时参加年检,于 2004 年 11 月被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并于 2018 年 4 月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注销前友顺纺织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已停止经营多年,其 2018 年办理注销时不存在资产、业务、人员转入公司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阴市友顺纺织厂不存在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14)上海广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协物流”)

企业名称 上海广协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 2003 年 7 月,2019 年 11 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 487 号

股权结构 许炜持股 61%,徐铭发持股 39%

经营业务 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无

1)注销原因

广协物流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无存续必要,于 2019 年 11 月注销。

2)关联方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广协物流因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注销过程不涉及资产、业务、人员处置。
3)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协物流不存在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3、发行人已转让的关联企业情况

(1)对外转让关联方的真实性

夏继发、黄惠芬、范春晓对外转让协圣精密、星南混凝土、达泰机械股权事项真实,受让方不存在代夏继发、黄惠芬、范春晓或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代持股权的情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与协圣精密、星南混凝土、达泰机械不存在资金往来或业务往来;协圣精密、星南混凝土、达泰机械相关股权转让真实,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2)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因未及时参加年检,泉隆物贸、黄台实业、友顺纺织分别于 2011 年、2003
年、2004 年被吊销营业执照,均于 2018 年注销完毕;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百川新能源、江阴澜海浩龙、上海蒲俊、海得瑞湃、惠晟机械、泉隆物贸、达泰机械、赛格弹簧、黄台实业、友顺纺织、协圣精密、星南混凝土、广协物流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黄台实业和友顺纺织分别为村办集体企业、镇办集体企业,夏继发经村集体及镇政府委派分别担任总经理及厂长,上述两家企业分别于 2003 年及 2004 年因未及时办理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时间距今已逾三年。根据《公司法》
及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证明,黄台实业、友顺纺织
因未及时办理工商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形,不会对夏继发担任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关联 交易内容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方 金额 成本比 金额 成本比 金额 成本比 金额 成本比
例 例 例 例

锻件采购 - - - - - - 746.00 3.81%
长龄 运输服务 - - - - - - 216.15 1.11%
物贸

小计 - - - - - - 962.15 4.92%

惠晟 外协加工 - - - - 280.16 0.83% 351.45 1.80%
机械 服务

宏云 住宿、餐 - - 7.36 0.02% 31.87 0.09% 20.16 0.10%
宾馆 饮服务

赛格 弹簧采购 - - - - - - 3.96 0.02%
弹簧

合计 - - 7.36 0.02% 312.02 0.93% 1,337.72 6.84%

1)向长龄物贸采购锻件

①必要性、合理性


为响应当地政府推行的主辅分离的政策号召,本着做强主业、扩大发展辅业
的目的,2013 年,公司派生分立出长龄物贸,分立后长龄物贸主要从事货物贸
易、运输业务及厂房出租业务。长龄物贸设立后,公司将部分货物运输业务、部
分锻件原材料采购业务交由长龄物贸负责;子公司长龄弹簧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长
龄物贸承租了部分厂房。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生产、研发
和销售,直接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的 70%左右,原材料包括钢材、锻件、铸件
等,品种较多,涉及的供应商众多、采购量较大。公司为便于日常采购管理,报
告期内曾向长龄物贸采购锻件。2017 年,公司向长龄物贸采购锻件金额为 746.00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3.81%。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对其采购规模逐年降
低,并于 2017 年末终止了对其采购业务。

②公允性

公司向包括长龄物贸在内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公允。2017 年,公司除向长龄物贸采购锻件外,还向其他非关联第三
方采购,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模拟采购

年度 供应商 内容 (万元) (吨) (元/kg) 单价 差异率
(元/kg)

长龄物贸 自由锻 746.00 1,375.00 5.43 5.43 -

2017 年 非关联方 自由锻 753.77 1,335.09 5.65 5.65 -4.06%

非关联方 模锻 1,755.90 3,458.71 5.08 5.38 0.92%

注:综合考虑锻件型号规格、加工工艺差异等因素,上述采购数量用重量列示;采购单
价差异率计算已考虑加工工艺导致的单价差异,将模锻单价加 0.3 元/kg 后进行模拟计算。

公司不同年度间锻件的采购价格波动主要系钢材市场价格波动所致。公司采
购的锻件涉及两种工艺:模锻和自由锻,其中,模锻适用大批量生产,而自由锻
适用小批量生产,其加工费比模锻高约 0.3 元/kg 左右。

2017 年,公司向长龄物贸采购价格较自由锻非关联方低 0.22 元/kg,差异率
为-4.06%,主要原因为:非关联方在 2017 年存在新品供应,供货价格较高。根
据本年度公司向长龄物贸的采购总额,该采购单价差异对采购金额的影响为
30.30 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为 0.15%,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公司向长龄物贸采购锻件,与第三方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2)向长龄物贸采购运输服务

①必要性、合理性

为响应当地政府推行的主辅分离的政策号召,本着做强主业、扩大发展辅业的目的,2013 年,公司派生分立设立长龄物贸后,将部分货物运输业务交由长龄物贸进行,由长龄物贸自行安排运输业务开展及车队管理。

受益于下游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增长显著,产品销售日常运输量较大,客户对产品供货要求不断提高,为保障产品发货的及时性,公司将江苏、上海区域销售的部分产品通过关联方长龄物贸进行发货。2017 年,公司向长龄物贸采购运输服务的金额为 216.15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1.11%,占比较小。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8 年终止对其采购运输服务业务。
②公允性

2017 年,公司向长龄物贸及非关联方采购江苏、上海同区域的运输服务情
况如下:

年度 供应商 运输费(万元) 数量(吨) 平均单价 差异率

(元/吨)

长龄物贸 216.15 10,624.91 203.43

2017 年 -0.57%
非关联方 85.10 4,159.46 204.58

注:以上数量由运输货物、货架重量折算。

2017 年,公司向长龄物贸采购价格较非关联方低 1.15 元/吨,差异率为
-0.57%。结合公司向长龄物贸的采购运输服务总额,2017 年的采购单价差异对采购金额的影响为 1.22 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为 0.01%,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公司向长龄物贸采购运输服务,与第三方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3)委托惠晟机械外协加工


①必要性、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关键部件和核心工序均为自主生产,受厂房、土地等生产要素制约,为提高生产效率,部分粗加工、热处理等简单机械加工工序通过周边厂商外协加工实现。惠晟机械厂区离公司较近,且其本身具备回转轴的粗加工的业务能力,公司在报告期内曾将其作为外协
厂商。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委托惠晟机械外协加工费金额分别为 351.45 万元、
280.16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80%、0.83%,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2018 年 6 月,公司以评估价收购了惠晟机械的相关设备资产,该部分外协
业务改为自主加工,从而终止了该项关联交易。惠晟机械出售设备资产后,无其他业务,已于 2018 年 10 月完成注销。

②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惠晟机械及相近工艺非关联方采购加工服务情况如下:

年度 供应商 金额 加工工时 单位工时加工费 差异率

(万元) (元/工时)

惠晟机械 280.16 3,372,949 0.83

2018 年 3.61%
非关联方 520.20 6,511,833 0.80

惠晟机械 351.45 4,187,957 0.84

2017 年 5.95%
非关联方 299.63 3,791,748 0.79

报告期内,公司向惠晟机械采购外协加工服务较相近工艺非关联方单位工时加工费分别高 0.05 元/工时、0.03 元/工时,采购单价差异率分别为 5.95%、3.61%,差异较小,定价公允。该部分采购单价差异对采购金额的影响分别为 20.94 万元、10.12 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0.11%、0.03%,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向惠晟机械采购外协加工服务,与第三方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4)向宏云宾馆采购住宿、餐饮服务

公司厂区位于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区,由于宏云宾馆与公司地理位置相近,

考虑到日常接待的便利性,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存在向其采购住宿、餐饮服

务的情况,交易金额分别为 20.16 万元、31.87 万元和 7.36 万元,金额较小,均

系按照宏云宾馆统一对外定价进行结算,与向其他非关联方服务价格一致,定价

公允。

5)向赛格弹簧采购弹簧

2017 年,赛格弹簧将少量库存弹簧销售给子公司长龄弹簧。赛格弹簧因业

务规模逐渐减少,拟进行注销。2017 年 12 月,因暂无合适的销售对象,赛格弹

簧将少量存货弹簧销售给长龄弹簧,定价公允。该次采购金额为 3.96 万元,占

公司营业成本比例为 0.02%,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2019 年 1 月,赛格弹簧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2)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营收 占营收 占营收 占营收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废料销售 - - - - - - 12.89 0.04%
达泰机械

结算电费 - - - - 149.01 0.27% 228.48 0.70%

工博机械 提供加工劳务 - - - - 1.26 0.00% 0.90 0.00%

赛格弹簧 弹簧销售 - - - - 14.63 0.03% 93.76 0.29%

长龄自动化 结算电费 - - - - - - 1.00 0.00%

柳工挖机[1] 中央回转接头、 - - 1,625.67 2.67% 1,166.69 2.09% - -
张紧装置销售

合计 - - 1,625.67 2.67% 1,331.58 2.38% 337.03 1.04%

注[1]:公司原独立董事李宏宝(任职期间为 2018 年 7 月至 8 月)于 2018 年 2 月开始

担任公司客户柳工挖机外部董事,因此公司将对柳工挖机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8 月的销售

认定为关联交易。

1)向达泰机械销售废料、结算电费

①销售废料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

达泰机械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加工业务,具备熔铸生产能力,公司将生产过

程中累积的少量生铁废料销售给达泰机械,报告期内仅 2017 年发生一笔销售业

务,后续为减少关联交易行为,未继续发生废料销售事项。2017 年 12 月,公司

曾向其销售少量废料,交易金额为 12.89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 0.04%,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公司向达泰机械销售的废料均价为 1,625.12 元/吨;根据市场行情查询,同期废铁平均报价(元/吨,不含税)区间为[1,487.18,1,752.14]。公司与关联方的销售均价位于市场报价合理区间,交易价格公允。

②结算电费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

报告期内,子公司长龄弹簧和达泰机械分别租用长龄物贸厂区的相邻厂房,考虑到用电的便利性,达泰机械的部分用电曾通过长龄弹簧的变压器向供电公司结算,长龄弹簧按照达泰机械的实际用电量与实时电价与其结算电费,定价公允。
2017 年至 2018 年,电费结算金额分别为 228.48 万元、149.01 万元。2018 年 12
月,达泰机械已扩容自身变压器,与长龄弹簧实现用电分离,至此双方终止该关联交易。

2)为工博机械提供热处理加工

①必要性、合理性

工博机械主要经营机械零件生产、加工业务,经营规模较小、生产能力有限,在订单时间紧迫、自身生产能力受限的情况下,曾委托公司为其提供零星热处理
加工服务,2017 年至 2018 年交易金额分别为 0.90 万元、1.26 万元,占公司营业
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2018 年 8 月起,已终止该关联交易。

②公允性

公司向工博机械提供零星热处理加工服务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3)向赛格弹簧销售弹簧

①必要性、合理性

子公司长龄弹簧主要生产配套张紧装置使用的弹簧部件,报告期内,长龄弹簧生产的产品 90%以上均为母公司自身生产使用。为提高经营效益,在满足自身
生产需要的情况下,曾向赛格弹簧销售部分产品。2018 年 2 月,长龄弹簧与赛格弹簧已终止该关联交易。2019 年 1 月,赛格弹簧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②公允性

长龄弹簧向包括赛格弹簧在内的客户销售弹簧,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2017 至 2018 年,长龄弹簧对赛格弹簧及其他非关联方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销售对象 2018 年 2017 年

小型弹簧销售平均单价(元/ 赛格弹簧 126.68 133.83
个) 非关联方 128.11 129.73

销售单价差异率 -1.13% 3.06%

大型弹簧销售平均单价(元/ 赛格弹簧 812.53
个) 非关联方 [1] 808.71
销售单价差异率 0.47%

注[1]:2018 年 2 月,长龄弹簧与赛格弹簧已终止该关联交易,2018 年度无大型弹簧关
联销售。

2017 至 2018 年,长龄弹簧对赛格弹簧销售的小型弹簧平均单价分别为
133.83 元/个、126.68 元/个,与同期非关联方销售单价差异率分别为 3.06%、-1.13%,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定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

2017 年,长龄弹簧对赛格弹簧销售的大型弹簧平均单价为 812.53 元/个,与
同期非关联方销售单价差异率为 0.47%。2018 年 2 月,长龄弹簧与赛格弹簧已终止该关联交易,2018 年度无大型弹簧关联销售。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定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

2017 年至 2018 年,长龄弹簧向赛格弹簧销售金额分别为 93.76 万元和 14.63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9%和 0.03%,交易金额和占比均呈现下降趋势,交易价格公允。

4)与长龄自动化结算电费

2015 年,长龄机械派生分立长龄自动化时,将位于大园里路 1 号的房地产
转移至长龄自动化。因未及时办理用电账户变更,供电公司仍将位于大园里路 1
号的厂区电费结算发票开具给长龄机械,长龄机械按照实际用电量与实时电价,再向长龄自动化收取电费,定价公允。2017 年度,公司向长龄自动化结算电费金额约为 1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自2018 年起,供电公司直接与长龄自动化结算电费。

5)向柳工挖机销售产品

①必要性、合理性

公司原独立董事李宏宝(任职期间为 2018 年 7 月至 8 月)于 2018 年 2 月开
始担任公司客户柳工挖机外部董事,因此公司将对柳工挖机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8 月的销售认定为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与柳工挖机的交易金额为 1,166.69万元、1,625.6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09%、2.67%。

②公允性

公司与柳工挖机的交易价格公允,主要原因如下:①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产品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向柳工挖机销售产品的价格与其他客户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②稳定的合作渊源。柳工挖机设立于 2006 年,主要经营挖掘机业务,系上市公司柳工(股票代码:000528)的全资子公司。基于本公司在行业细分领域的地位以及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自其设立起,即与公司建立起合作关系,并保持至今。近年来,基于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双方业务规模亦有所增长;③李宏宝不参与双方业务经营。李宏宝自 2018 年 2 月起,担任柳工挖机的外部董事,不参与对方公司的具体业务经营。与此同时,2018 年 1月,公司与柳工挖机已签订年度销售合同,对本年度双方业务细节进行了约定。
(3)关联租赁情况

①必要性、合理性

考虑到厂区地理位置的便利性与弹簧供应的及时性,报告期内,子公司长龄弹簧曾租用长龄物贸位于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那巷路 5 号厂区,用于生产经营弹簧业务。

②公允性


报告期内,长龄物贸厂房出租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长龄物贸向长龄弹簧 长龄物贸向其他第三 是否存在差异

出租单价(元/㎡/年) 方出租单价(元/㎡/年)

2017 年 130.00 130.00 否

2018 年 130.00 130.00 否

2017 年、2018 年,双方交易产生租金分别为 27.76 万元和 27.76 万元,占公
司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14%和 0.08%,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同时,长龄弹簧向长龄物贸承租厂房的租金与其他承租方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租赁价格公允。

为终止关联交易、保证资产独立性,2018 年 12 月,公司以评估价格购买了
长龄物贸租赁其使用的两块不动产,至此,双方的租赁业务随之终止。该资产转让交易明细详见本节“三、(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4)对于上述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购买房产、土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考资产评估价格向关联方长龄物贸购买位于那巷路 5 号的两处厂房。关联董事夏继发、夏泽民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守市场价格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利于减少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购买房产、土地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2019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实际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关于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替公司支
付成本、费用,输送经济利益的情形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公司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况。

3)2019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 年度拟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守市场价格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5)关联销售和关联釆购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相关指标的比例较低,公司拥有独立采购和销售渠道,关联销售和关联釆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送的情形。

(6)终止关联方采购的时限,是否会继续从关联方采购,今后采购的相关安排及制度规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因宏云宾馆离公司距离较近,考虑到商务招待的便利性以及服务定价的公允性,公司 2019 年度曾继续向宏云宾馆采购必要的餐饮、住宿服务,并尽可能控制采购金额,并于 2020 年度已终止关联采购交易。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与其他关联方终止了关联采购交易,具体终止时限如下:

关联方 采购内容 终止时间 后续处理

锻件 2017 年 公司直接向供应商采购锻件;向长龄物贸收
购运输车辆并自行开展相关货物运输。

长龄物贸已修改经营范围,删除“道路普通
长龄物贸 运输服务 2017 年 货物运输”及“机械设备、机械零部件的制
造、加工、销售”,实际业务变更为自有房
屋出租。

厂房租赁 2018 年 公司受让该部分房产、土地后,终止租赁情
形。

公司于2018年6月收购惠晟机械相关资产,
惠晟机械 外协加工服务 2018 年 自行开展相关加工环节。

惠晟机械已于 2018 年 10 月注销。


赛格弹簧 弹簧 2017 年 公司向赛格弹簧的采购系偶发事项,此后未
再发生,且赛格弹簧已于 2019 年 1 月注销。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根据关联交易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 2019 年度公司与宏云宾馆之间的交易进行了审议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未来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及确认,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拟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守市场价格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联采购终止后,公司受让长龄物贸、惠晟机械相关资产并自行开展相关货物采购、加工、运输业务,长龄物贸已修改经营范围并变更实际经营业务,惠晟机械、赛格弹簧已注销完毕,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

综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租赁等定价公允,关联方不存在为公司承担成本、代垫费用的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担保为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 担保 担保 担保 主债权 担保是否
担保方 保方 方式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已经

履行完毕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 长龄

尤丽、长龄物贸、 液压 保证 500.00 2016/3/14 2017/3/13 是

长龄自动化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 长龄

尤丽、长龄物贸、 液压 保证 1,000.00 2016/11/9 2017/11/8 是

长龄自动化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 长龄

尤丽、长龄物贸、 液压 保证 500.00 2016/11/10 2017/11/9 是

长龄自动化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 长龄

尤丽、长龄物贸、 液压 保证 500.00 2017/3/13 2018/3/12 是

长龄自动化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 长龄

尤丽、长龄物贸、 液压 保证 1,000.00 2017/11/9 2018/11/6 是

长龄自动化
夏继发、黄惠芬、夏泽民、 长龄

尤丽、长龄物贸、长龄自 液压 保证 500.00 2018/3/13 2019/3/12 是

动化

(2)资产转让或受让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达泰机械 销售设备 - - - 0.84

惠晟机械 购买设备 - - 230.30 -

购买运输车辆 - - 3.25 -
长龄物贸

收购土地、厂房 - - 1,150.61 -

合计 - - 1,384.16 0.84

1)向达泰机械销售设备

长龄液压及其子公司长龄弹簧将部分闲置通用设备和办公设施,按照账面价值出售给达泰机械,2017 年交易金额为 0.84 万元,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较小。

2)向惠晟机械购买设备资产

报告期内,惠晟机械曾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为进一步规范并减少关联
交易,2018 年 6 月,发行人按照评估价值 230.30 万元收购惠晟机械的相关设备
资产,用于自行加工生产,交易定价公允。

至此,公司与惠晟机械之间的关联交易全部解除,惠晟机械于 2018 年 10 月
完成注销。

3)向长龄物贸购买车辆、房产土地


为减少关联交易,2018 年,公司按照评估价值 1,150.61 万元向长龄物贸收
购土地、厂房用于长龄弹簧的生产经营;上述交易包含土地两宗及地面附着厂房两栋,相关土地厂房性质、地理位置、面积、状态情况如下:

序 权证号 地理位置 土地/房产面积 取得 性质 状态
号 (㎡) 方式

4,477.00 买受 工业 正常
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 用地 生产
1 权第 0042733 号 非住 使用
2,242.20 买受 宅 中
江阴市云亭街

道那巷路 5 号 4,634.00 买受 工业 正常
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 用地 生产
2 权第 0042734 号 非住 使用
2,669.75 买受 宅 中

由于邻近区域类似建筑物市场交易不活跃,且工业类厂房未来预期正常收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周边不存可比厂房的公开报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交易上述土地厂房所需缴纳的契税的计税金额合计为 1,158.60 万元。该计税金额由税务局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机构评估作价,与双方交易作价参考的评估值 1,150.61 万元的差异率为0.69%,交易价格公允。

2018 年,公司按照账面价值向长龄物贸购买了运输车辆,部分货物自行运
输配送(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锡字 320281315736号),本次固定资产购买金额为 3.25 万元,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较小。

至此,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长龄物贸之间的关联交易全部解除。

(3)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年 本期 本年 期末余额
拆出金额 应计利息 偿还金额

协圣精密 13.45 - - 13.45 -
2018 年

夏泽民 3,240.19 - 28.91 3,269.10 -


长龄自动化 8.71 - - 8.71 -

陆敏 12.38 - - 12.38 -

夏继发 1,161.38 - 5.23 1,166.61 -

宏尔昌纺 8.02 - - 8.02 -

星南混凝土 1,727.71 - 9.56 1,737.27 -

宁波蒲俊 1,000.00 - - 1,000.00 -

合计 7,171.84 - 43.71 7,215.54 -

协圣精密 4,017.22 - 147.97 4,151.74 13.45

夏泽民 3,120.26 813.20 119.93 813.20 3,240.19

长龄物贸 - 400.00 - 400.00 -

长龄自动化 121.61 550.00 5.31 668.20 8.71

陆敏 12.38 20.50 - 20.50 12.38

2017 年 夏继发 5,306.69 500.00 54.69 4,700.00 1,161.38

宏尔昌纺 - 1,100.00 8.02 1,100.00 8.02

星南混凝土 - 1,722.79 4.92 - 1,727.71

宁波蒲俊 - 2,500.00 - 1,500.00 1,000.00

达泰机械 - 300.00 - 300.00 -

合计 12,578.15 7,906.49 340.83 13,653.64 7,171.84

1)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具体形成原因和用途,发生频率,利息计提和支付情 况

单位:万元

序 拆借方 原因和用途 发生频率 拆借金额 利息计提 支付
号 [1](次) (万元) 情况

个人投资 7 3,730.00 是
1 夏继发 资金周转 6 1,900.00 是
小计 13 5,630.00 公司对临时资金周转不 是
个人投资 1 3,000.00 计提利息,具体利息计 是
提原则如下:

2 夏泽民 资金周转 6 813.20 资金拆借周期在 3 个月 是
小计 7 3,813.20 以内,不计提利息;资 是
3 陆敏 资金周转 1 20.50 金拆借周期 3 个月以上 是
的,参照同期银行贷款

4 达泰机械 资金周转 1 300.00 利率计提利息。 是
资金周转 2 800.00 是
5 宏尔昌纺

经营资金需求 1 300.00 是


小计 3 1,100.00 是

6 长龄物贸 经营资金需求 1 400.00 是

用以满足银行 1 500.00 是

日均存款要求

7 长龄自动化 经营资金需求 23 168.20 是

小计 24 668.20 是

8 宁波蒲俊 资金周转 2 2,500.00 是

9 星南混凝土 经营资金需求 2 1,722.79 是

10 协圣精密 经营资金需求 4 4,000.00 是

总计 58 20,154.69 - -

注[1]:发生频率为报告期内资金拆借归还次数,包含两种情况:①报告期外拆出、报
告期内归还;②报告期内拆出、报告期内归还。

①部分拆出资金未计利息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计利息的资金拆借金额合计为 6,745.70 万元,具体如下:

序 非关联方 拆借金额(万元) 资金拆借用途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蒲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 资金周转

2 夏泽民 813.20 资金周转

3 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司 800.00 资金周转

4 江阴市宏尔昌毛纺有限公司 800.00 资金周转

5 江阴长龄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522.00 经营资金需求

6 夏继发 500.00 资金周转

7 江阴长龄物贸有限公司 400.00 经营资金需求

8 江阴市达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00.00 资金周转

9 江阴福茂纺织化纤有限公司 90.00 购买原材料

10 陆敏 20.50 资金周转

合计 6,745.70 -

2017 年以前(报告期外),基于拆借方的资信情况、偿还能力、借款金额、
借款时间等因素考虑,公司未与主要拆借方约定借款利息。2017 年以来(股改
前),公司逐渐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资金拆借管理,对新增的大额资
金拆出时间超过 3 个月的约定了借款利息,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
行;对拆借时间短于 3 个月、拆借金额较小的资金未计利息,上述情况发生在股
改前,拆借方资信良好,金额较小、属于短期临时周转,资金收回的风险较小,且该等资金均已收回,对公司影响较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股改后,公司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未再发生资金拆借行为。

如对未计利息的资金拆出部分按照银行 1 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4.35%进行测
算,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 31.77 万元、12.99 万元,
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41%、0.08%,绝对额及占比均较小,对公司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②借款方与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若存在卖方融资,分析对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影响

公司 2017 年向长龄物贸采购材料 746.00 万元、运输服务 216.15 万元;向长
龄物贸承租房屋建筑物 2017 年和 2018 年租金金额分别为 27.76 万元和 27.76 万
元;向长龄自动化结算电费 1.00 万元。该等关联交易在招股意向书本章节“1、经常性关联交易”中已作详细披露。

除上述业务往来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资金拆借方不存在业务往来情形。公司与上述资金拆借方均不存在卖方融资行为,对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不存在影响。

2)相关财务处理

公司在将资金拆借给关联方时计入“其他应收款”,收回关联方拆借资金时冲减“其他应收款”,同时将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利息收入按期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并将关联方资金利息收入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在现金流量表中,公司于资金拆出时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归还时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整改情况

2018 年 7 月,公司已规范和清理关联资金拆借行为,全年无新增关联方资
金拆借的情况。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历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替公司支付成本、费用,输送经济利益的情形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公司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中,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了严格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应执行回避制度。

2019 年 2 月 11 日,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
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地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并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约定,严格履行批准程序。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滥用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公司的资金、资产。

4、本人同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4)银行贷款受托支付

2017 年,公司及子公司长龄弹簧自银行取得的借款通过关联方长龄物贸、达泰机械等公司完成银行贷款受托支付金额为 7,84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贷款方 周转方 贷款金额 转出时间 转出金额 转回时间 转回金额

江阴农商行 达泰机械 2,000.00 2017/7/7 1,840.00 2017/7/10 1,840.00
云亭支行

2017 年 江阴农商行 达泰机械 5,000.00 2017/12/11 5,000.00 2017/12/13 5,000.00
云亭支行

江阴农商行 达泰机械 1,000.00 2017/4/12 1,000.00 2017/4/13 1,000.00
云亭支行

合计 7,840.00 - 7,840.00

注 1:周转方为贷款银行直接放款对象,部分贷款存在多次周转的情形。转出时间为贷款

银行支付给周转方的时间。转回时间为款项转回公司或者子公司长龄弹簧的时间。

公司及子公司长龄弹簧通过关联方完成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行为,已通过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体现资金周转路径。

在现金流量表中,公司将银行贷款支付给周转方时,计入“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之“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从周转方收回银行贷款时,计

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周转后的银行贷款主要用于支付货款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等生产经营

活动,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申请贷款时提供了相关担保,

无骗取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意图或将该等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公司上述周

转的银行贷款到期后均已按期偿还。上述行为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不构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前述银行贷款受托支付事项,公司制定了相关措施并完成了彻底整改,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组织管理层认真学习《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确保银行借款规范使用;二是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细化流动资金贷款的规范要求,杜绝通过第三方周转贷款;三是强化制度执

行,责令公司内部审计科对流动资金贷款事项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上述有关制度

得到执行。自 2018 年以来,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要求,未发

生关联方或者其他第三方受托支付情形,公司受托支付行为得以整改规范。

2019 年 1 月、2019 年 7 月、2020 年 1 月、2020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江阴

市支行分别出具了《复函》,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长龄弹簧未被实施过行

政处罚。


2019 年 7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将长

龄液压借款资金受托支付至第三方,长龄液压能够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无违反该行结算

制度规定的行为,资金信誉和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良好。

2019 年 8 月,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出具《情况说

明》,确认将长龄液压、长龄弹簧借款资金受托支付至相关对象,长龄液压、长

龄弹簧未有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资金结算无不良记录,未发现有违反该

行结算制度规定的行为。

2019 年 8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出具《承诺函》,若公司因前

述不规范贷款行为承担任何责任或受到任何处罚,从而使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将

无条件承担公司因此产生的费用、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并保证今后不会就此向

公司进行追偿。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柳工挖机 - - - - 832.24 41.61 - -

达泰机械 - - - - - - 15.68 0.78
应收账款

工博机械 - - - - - - 0.52 0.03

赛格弹簧 - - - - - - 64.85 3.24

小 计 - - - - 832.24 41.61 81.05 4.05

预付款项 长龄物贸 - - - - - - 33.60 -

小 计 - - - - - - 33.60 -

协圣精密 - - - - - - 13.45 0.67

夏泽民 - - - - - - 3,240.19 918.02

长龄自动化 - - - - - - 9.52 0.48
其他应收款

陆敏 - - - - - - 12.38 0.62

夏继发 - - - - - - 1,161.38 88.40

陆飞 - - - - - - 95.96 28.79


宏尔昌纺 - - - - - - 8.02 0.40

星南混凝土 - - - - - - 1,727.71 86.39

宁波蒲俊 - - - - - - 1,000.00 50.00

小 计 - - - - - - 7,268.60 1,173.77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长龄物贸 - - 82.58 -

应付账款

惠晟机械 - - - 110.61

小 计 - - 82.58 110.61

4、关联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142.54 290.37 273.46 220.76

(三)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

和程序做出了严格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

联董事对关联交易应执行回避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

1、《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

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

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被提出回避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如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性及由此带来的在会议上披露利益并回避、放弃表决权有异议的,可申请无须回避由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作出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借款、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不满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不满人民币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
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金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九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四) 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
范围参见本制度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 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存在利益冲突可能影响其独立商业判断的董事。

董事会应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在作此项判断时,股东的持股数额应以股权登记日的记载为准。
如经董事会判断,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则董事会应通知关联股东。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
能代表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

(六)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股东。

第三十三条 关联董事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关联董事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知情董事有权要求其回避;
(二)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董事的争议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董事是否属关联董事,并决定其是否回避;

(三)关联董事不得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四)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按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


(四)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替公司支付成本、费用,输送经济利益的情形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公司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况”。

(五)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 2013 年开始实施的主辅业分离战略,在聚焦液压机械核心部件、核心工艺开发的同时,将部分辅助性业务环节通过采购或委外加工方式提高整体效率,由此形成的以关联采购为主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非核心加工环节的委外实施以及部分零散配件的委外集中采购,在机械制造业相对普遍,具有合理性。

未来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1)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2)此外,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有 2 位独立董事,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股东宁波澜海浩龙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诺人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股东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三、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控制度

因宏云宾馆离公司距离较近,考虑到商务招待的便利性以及服务定价的公允性,公司 2019 年度曾继续向宏云宾馆采购必要的餐饮、住宿服务,并尽可能控制采购金额,并于 2020 年度已终止关联采购交易。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与其他关联方终止了关联采购交易。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控制度安排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一届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亦经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及确认,认为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替公司支付成本、费用,输送经济利益的情形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公司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况;公司 2019 年度拟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关联交易遵守市场价格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就减少和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作出承诺,不利用其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未来,公司将引入有效竞争机制的方式,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治理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的决策程序,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关联方交易价格不公允提供了制度保障。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供、产、销体系独立完整,报告期内发生的购销商品等关联交易逐渐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已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避免关联方交易价格不公允等情形。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现设 5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各位董事简历的主要情况如
下:

夏继发先生,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3
年至 1982 年,任职于江阴市云亭黄台村五金厂;1983 年至 2013 年,历任江阴
市云亭黄台经济合作社社长、黄台村村党支部书记、云亭村村党委书记;2001
年至 2011 年,任液压机具厂厂长;2006 年至 2018 年 7 月,历任长龄机械监事、
执行董事;2018 年 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为 2018年7 月16日-2021年 7 月 16 日。

夏泽民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
年至 2001 年,任职于江阴市交通局;2002 年至 2011 年,任江阴市液压机具厂
副厂长;2006 年至 2018 年 7 月,历任长龄机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7 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任职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邬逵清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
年至 2004 年,任液压机具厂技术科科长;2004 年至 2010 年,任液压机具厂技
术副总经理;2010 年至 2011 年,任液压机具厂生产副总经理;2012 年至 2018
年 7 月,任长龄机械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任职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卢鹏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0
年至 2018 年,曾任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6 年至今,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2016 年至今,任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刘云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1997 年至 2003 年,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3 年至 2008
年,任江阴新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7 年至今,任江阴市纳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08 年至 2012 年,任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3 年至 2014 年,任无锡海恩智立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至今,任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西安秋炜铜业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本届监事会共有 3 名监事,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李彩华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
年至 2003 年,任云亭镇治安小学教师;2003 年至 2007 年,任液压机具厂会计;
2007 年至 2010 年,任液压机具厂财务副科长;2010 年至 2018 年 7 月,任长龄
机械财务科长;2018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科长、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
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吴云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至 2006 年,任液压机具厂供应科科员;2007 年至 2009 年,任泉隆物贸经理;
2010 年至 2018 年 3 月,任长龄机械供应科副科长;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
任长龄机械供应科科长;2018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供应科科长、监事,任职
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刘小忠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
年至 2009 年,任液压机具厂设备科电工;2009 年至 2018 年 7 月,任长龄机械
设备科副科长;2018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设备科副科长、监事,任职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

夏泽民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

邬逵清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
陈卫国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
年至 1990 年,任职于江阴市云亭镇黄台村村委;1990 年至 1994 年,任液压机
具厂销售科员;1994 年至 2004 年,任液压机具厂销售科长;2004 年至 2009 年,
任液压机具厂厂长助理;2009 年至 2018 年 7 月,任长龄机械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戴正平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
年至 1998 年,任职于江阴市云亭派出所;1998 年至 2009 年,历任江苏新伍集
团公司安保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09 年至 2010 年,任液压机具厂
厂长助理;2010 年至 2018 年 7 月,任长龄机械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除持有公司股东宁波澜海浩龙 5%的财产份额外,戴正平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
朱芳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
年至 2011 年,任江阴市新和桥化工有限公司任会计科科长;2011 年至 2018 年 7
月,任长龄机械财务总监;2018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任职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四)核心技术人员

夏泽民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邬逵清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五)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夏继发、夏泽民、邬逵
清、王青、李宏宝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青、李宏宝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吴云、刘小忠为公司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李彩华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夏继发为董事
长,聘任夏泽民为总经理,邬逵清、陈卫国为副总经理,戴正平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芳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彩华为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王青先生、李宏宝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位,2018 年 8 月 31
日,长龄液压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卢鹏、刘云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监事的提名,除监事李彩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提名外,其余均由夏继发与夏泽民分别提名。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近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夏继发、夏泽民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八)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协议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2019 年 3 月,公司、夏继发及夏泽民与股权激励对象(包含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该协议就员工服务年限、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股权激励退出、财产份额转让限制等进行了约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等协议均有效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或亲属关系 持股比例

夏继发 董事长 57.53%

夏泽民 董事、总经理 38.36%

邬逵清 董事、副总经理 -

卢 鹏 独立董事 -

刘 云 独立董事 -

李彩华 监事会主席 -

吴 云 监事 -

刘小忠 监事 -

陈卫国 副总经理 -

戴正平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朱 芳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合计 95.89%

(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或亲属关系 持股比例

夏继发 董事长 0.04%

夏泽民 董事、总经理 1.96%

邬逵清 董事、副总经理 0.25%

卢 鹏 独立董事 -

刘 云 独立董事 -

李彩华 监事会主席 0.07%


吴云 监事 0.07%

刘小忠 监事 0.04%

陈卫国 副总经理 0.21%

戴正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0.21%

朱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0.22%

合计 3.0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控制的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关联自然人主要对外投资(持股比例在 5%以上)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长龄物贸 60.00%
长龄自动化 60.00%
宁波蒲俊 59.00%
夏继发 董事长 新三水水泥 20.00%
长龄泽云 60.00%
海得汇金 5.00%
江阴海得汇元投资合伙企业 5.00%
(有限合伙)

长龄物贸 40.00%
长龄自动化 40.00%
宁波蒲俊 40.00%
夏泽民 董事、总经理

长龄泽云 40.00%
天彬投资 15.79%
宁波澜海浩龙[1] 47.67%

尤丽 无锡兆年二期投资中心(有限 16.67%
与实际控制人 合伙)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宏尔昌毛纺 40.00%
夏芸

宏云纺织 40.00%


宏尔昌毛纺 60.00%
宏云纺织 60.00%
宏云宾馆 范春晓兴办的
范春晓 个体工商户

江阴市佳懋纺织有限公司 35.00%
江阴市澳宏针纺织品 60.00%
有限公司

东盛美如意 40.00%
张家港卓越浩华 30.00%
陆敏 服饰有限公司

江苏拓普服饰设计有限公司 30.00%
江苏浩华服饰有限公司 30.00%
黄国川 工博机械 40.00%

注[1]:夏继发持有宁波澜海浩龙 1.00%的股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关联自然人对外投资、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1、长龄物贸

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2、长龄自动化

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3、宁波澜海浩龙

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4、长龄泽云


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5、海得汇金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海得汇金创业投资江阴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 胡士勇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江阴经达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15%,上海浚沐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持股 10%,姚建业持股 10%,
股权结构 江阴新锦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上海海得泽广投资管理中心
(普通合伙)持股 6%,夏继发持股 5%,汪静莉持股 5%,陈蓓璐持股
5%,江阴市华亚化工有限公司持股 5%,江阴科技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 2%,江阴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

住所 江阴市澄江中路 159 号 A1207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主要产品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2019年度/2019年 12 月
06 月 30 日 31 日

基本财务 总资产 5,250.24 6,533.19

状况 净资产 6,393.23 6,292.78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00.44 1,006.30

实际控制人 夏继发作为财务投资者于 2011 年参股设立海得汇金。海得汇金系江阴
及背景情况 当地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其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江苏华宏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6、新三水水泥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宿迁新三水水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4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刘德旗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股权结构 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司持股 80%,夏继发持股 20%

住所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仙女路北首

主营业务/ 水泥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2019年度/2019年 12 月
06 月 30 日 31 日

基本财务 总资产 6,053.72 6,928.67

状况 净资产 5,279.87 5,279.87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447.28 12,264.61

净利润 5.44 87.29

实际控制人 夏继发作为财务投资者持有新三水水泥 20%股权。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
及背景情况 司为控股股东,刘德旗系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兼法人,其与公司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天彬投资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上海天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杨顺高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上海天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4.63%,夏泽民持股 15.79%,杨建伟持股
股权结构 13%,无锡双诚炭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53%,苏州天威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持股 10%,宜兴市南吉物资有限公司持股 7.89%,谈义良持股
2.9%,王青持股 2.63%,张敬文持股 2.63%

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金石路 1688 号四层 C-775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主要产品

基本财务 因股东之间纠纷,无法取得其财务信息

状况

夏泽民作为财务投资者于 2012 年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天彬投资
实际控制人 15.79%的股权。袁君祥持有天彬投资第一大股东上海天禹投资有限公司
及背景情况 70%的股权,其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8、江阴海得汇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江阴海得汇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9 年 6 月 25 日

执行事务

合伙人 上海海得泽广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出资额 1,000 万元

上海海得泽广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出资 6%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经达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浚沐投资管理
合伙人及 中心(普通合伙)、姚建业、江阴新锦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继发、
出资情况 汪静莉、陈蓓璐、江阴市华亚化工有限公司、江阴科技新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江阴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25%、15%、10%、10%、
10%、5%、5%、5%、5%、2%、2%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住所 江阴市澄江中路 159 号 A1206-1 室

主营业务/

对外投资

主要产品
基本财务状况 无
实际控制人 钱斌持有海得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海得泽广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 及背景情况 伙)50%的财产份额,其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9、宁波蒲俊

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10、宏尔昌毛纺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江阴市宏尔昌毛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8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范春晓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股权结构 范春晓持股 60%,夏芸持股 40%

住所 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99 号

主营业务/ 精毛纺、纱线等纺织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主要产品

基本财务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2019年度/2019年 12 月
状况 06 月 30 日 31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088.62 2,054.89

净资产 -640.46 -592.35

营业收入 18.84 467.06

净利润 -30.83 -1,201.14

实际控制人 宏尔昌毛纺自 2005 年设立起即由范春晓、夏芸夫妇合计持股 100%并负
及背景情况 责经营管理。宏尔昌毛纺实际控制人为夏芸、范春晓夫妇,其系公司实
际控制人夏继发的女儿、女婿,夏泽民的妹妹、妹夫。

11、宏云纺织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江阴市宏云毛纺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0 年 8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 范春晓

注册资本 50 万元

股权结构 范春晓持股 60%,夏芸持股 40%

住所 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长路

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

主要产品
基本财务状况 无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为夏芸、范春晓夫妇,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的女儿、
及背景情况 女婿,夏泽民的妹妹、妹夫。

12、宏云宾馆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江阴市云亭宏云宾馆

成立时间 2003 年 12 月 17 日

经营者 范春晓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股权结构 范春晓兴办的个体工商户

住所 江阴市云亭镇云新路 35 号

主营业务/ 餐饮、住宿服务

主要产品
基本财务状况 宏云宾馆系个体工商户,未单独编制报表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为范春晓,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的女婿,夏泽民的妹
及背景情况 夫。


13、江阴市佳懋纺织有限公司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江阴市佳懋纺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蒋华君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股权结构 殷健持股 48%,范春晓持股 35%,闻锋持股 12%,蒋华君持股 5%

住所 江阴市云亭街道大园里路 1 号

主营业务/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主要产品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06 月 30 日

基本财务 总资产 257.47

状况 净资产 156.34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0.34

净利润 6.34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为殷健,其中股东范春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的女婿,
及背景情况 夏泽民的妹夫;其他股东殷健、闻锋、与蒋华君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4、江阴市澳宏针纺织品有限公司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江阴市澳宏针纺织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11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范春晓

注册资本 50 万元

股权结构 范春晓持股 60%,周虎持股 40%

住所 江阴市云亭镇顾家巷

主营业务/ 因未及时参加年检于 2003 年吊销,报告期内未实际经营

主要产品

基本财务 无

状况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为范春晓,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的女婿,夏泽民的妹
及背景情况 夫。

15、工博机械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江阴市工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10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 黄勇

注册资本 50 万元

股权结构 黄勇持股 60%,黄国川持股 40%

住所 江阴市云亭街道黄玉台村 112 号

主营业务/ 机械零件生产、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法兰、结构件等

主要产品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2019年度/2019年 12 月
06 月 30 日 31 日

基本财务 总资产 779.70 591.84

状况 净资产 347.86 282.09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5.86 528.68

净利润 46.07 44.78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为黄国川、黄勇父子,其中黄国川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
及背景情况 之配偶黄惠芬的弟弟。

16、东盛美如意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张家港市东盛美如意针织服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唐正东

注册资本 50 万元

股权结构 唐正东持股 60%,陆敏持股 40%

住所 张家港市塘桥镇横泾村 1 幢,2 幢,3 幢,4 幢

主营业务/ 针织帽子、服饰的生产

主要产品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2019年度/2019年 12 月
06 月 30 日 31 日

基本财务 总资产 1,785.90 1,798.45

状况 净资产 1,362.65 1,395.67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13.89 5,875.45

净利润 52.62 293.62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系唐正东、陆敏夫妇,其中陆敏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泽民之


及背景情况 配偶尤丽的妹妹。

17、张家港卓越浩华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服饰”)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张家港卓越浩华服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8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唐丽华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股权结构 周青持股 35%,葛小勇持股 35%,陆敏持股 30%

住所 张家港市杨舍镇汤联村(张家港万国进口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内)

主营业务/ 梭织帽子、服饰的生产

主要产品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2019年度/2019年 12 月
06 月 30 日 31 日

基本财务 总资产 553.48 453.89

状况 净资产 186.09 181.58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73.99 2,721.46

净利润 5.14 33.51

实际控制人 卓越服饰股东持股较为平均股权比例分散,无单一实际控制人;其中陆
及背景情况 敏系夏泽民之配偶尤丽的妹妹,其他股东周青、葛小勇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8、江苏拓普服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服饰”)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江苏拓普服饰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7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 孙延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股权结构 周青持股 35%,葛小勇持股 35%,陆敏持股 30%

住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 81 号 801 室

主营业务/ 帽子、服饰贸易

主要产品

基本财务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2019年度/2019年 12 月
状况 06 月 30 日 31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690.00 1,904.97

净资产 333.38 334.21

营业收入 3,197.29 4,586.61

净利润 -0.85 47.45

实际控制人 拓普服饰股东持股较为平均,无单一实际控制人;其中陆敏系夏泽民之
及背景情况 配偶尤丽的妹妹,其他股东周青、葛小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9、江苏浩华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华服饰”)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江苏浩华服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11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周青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股权结构 葛小勇持股 35%,周青持股 35%,陆敏持股 30%

住所 南京市中山路 129 号 1101 室

主营业务/ 帽子、服饰贸易

主要产品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2019年度/2019年 12 月
06 月 30 日 31 日

基本财务 总资产 1,984.88 3,312.13

状况 净资产 608.50 612.62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31.24 14,872.57

净利润 -3.24 137.41

实际控制人 浩华服饰股东持股较为平均,无单一实际控制人;其中陆敏系夏泽民之
及背景情况 配偶尤丽的妹妹,其他股东周青、葛小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无锡兆年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兆年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无锡兆年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24 日

执行事务 江苏兆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伙人


出资额 3,000 万元

合伙人及 江苏兆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33.33%并担任普通合伙人,钱洪、任
出资情况 兰芳、李乾、尤丽各出资 16.67%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住所 江阴市长江路 201 号 1805 室

主营业务/ 对外投资

主要产品

项目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本财务 总资产 0.04
状况 净资产 0.04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0

实际控制人 尤丽系财务投资者。黄惠英持有兆年投资普通合伙人江苏兆年创业投资
及背景情况 有限公司 55%的股权,其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曾经对外投资、控制的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关联自然人曾经存在对外投资、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1、江阴澜海浩龙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原拟作为夏继发家庭对外投资的主体,后续未实际运营,并于 2018 年 9 月
注销。注销前,实际控制人为夏继发家庭共同控制。

2、江苏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夏继发原计划以百川新能源为主体与他人合作开展锂电池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因项目投资大、风险高,合作事项未顺利推进,并于 2017 年注销。注销前,百川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为夏继发、黄惠芬夫妇。

3、上海蒲俊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上海蒲俊原拟作为夏继发家庭对外投资的主体,后续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并于 2018 年 10 月注销。注销前系由夏继发、夏泽民、黄惠芬共同控制。

4、海得瑞湃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海得瑞湃原计划从事投资业务,因市场形势变化,各合伙人未实际出资到位,海得瑞湃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于 2019 年 3 月注销。注销前,钱斌系海得瑞湃普通合伙人上海海得伟湃投资管理中心第一大股东,其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江阴市泉隆物贸有限公司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注销前,实际控制人为黄惠芬,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的配偶。

6、惠晟机械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注销前,夏荷芬夫妇合计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夏荷芬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夏继发的妹妹。

7、达泰机械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陆寿生系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 100%的股权,其与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8、赛格弹簧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注销前,陆飞、陈霞萍夫妇合计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陆飞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夏继发女婿范春晓的堂弟。

9、协圣精密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豆秀梅系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 60%股权,其与公司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星南混凝土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2、发行人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朱宇洪系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 90%的股权,其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广协物流

企业名称 上海广协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于 2003 年 7 月,2019 年 11 月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 487 号

股权结构 许炜持股 61%,徐铭发持股 39%

主营业务/ 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主要产品
主要财务数据 无

注销前,广协物流控股股东为许炜,系公司独立董事卢鹏之配偶的妹妹,其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2、乌鲁木齐美太立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太立安”)

项目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乌鲁木齐美太立安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时间 设立与 2015 年 7 月 27 日,2021 年 2 月 19 日完成注销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站北一路东三巷三十一号

股权结构 卢彦宇持股 100%

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业务

主要产品
主要财务数据 美太立安未提供其财务信息

注销前,美太立安股东为卢彦宇,系公司独立董事卢鹏之妹妹,其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情况、决策程序及定价公允性

1、公司与前述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关联自然人对外投资、控制的企业拆出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2、公司向相关企业购销商品和劳务、购买资产、租赁房产,接受相关企业担保,上述交易情况、决策程序及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向前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关联自然人对外投资、控制的企业购销商品和劳务、购买资产、租赁房产、接受相关企业担保的交易,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决策程序及定价公允性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关联自然人对外投资、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9 年度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19 年度薪酬

夏继发 董事长 64.58

夏泽民 董事、总经理 62.60

邬逵清 董事、副总经理 37.59

卢 鹏 独立董事 5.53

刘 云 独立董事 5.53

李彩华 监事会主席 13.08

吴 云 监事 11.93

刘小忠 监事 11.72

陈卫国 副总经理 25.88

戴正平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5.80

朱 芳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6.1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职务 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所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长龄弹簧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长龄金属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董事 参股子公司

长龄物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执行董事、总经理 他企业

长龄自动化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夏继发 董事长 执行董事、总经理 他企业

海得汇金董事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
他企业

新三水水泥监事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
他企业

江阴力士乐液压件 实际控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
有限公司董事 业


宁波澜海浩龙执行事务合伙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人 他企业

长龄泽云执行事务合伙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

长龄弹簧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长龄金属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夏泽民 董事、总经理 长龄泰兴执行董事、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长龄物贸监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长龄自动化监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邬逵清 董事、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副总经理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 无关联关系

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卢 鹏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无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 无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刘 云 独立董事 财务部长

江阴市纳和贸易有限公司监 无关联关系



西安秋炜铜业有限公司监事 无关联关系

长龄泰兴监事 控股子公司

李彩华 监事会主席

长龄金属监事 控股子公司

吴 云 监事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刘小忠 监事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陈卫国 副总经理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戴正平 董事会秘书、副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总经理

长龄金属财务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

朱 芳 财务总监、 长龄泰兴财务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

副总经理

长龄弹簧财务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第一次变动 第二次变动 第三次变动

职务 报告期期初 (2016年10月27 (2018 年 7 月 16 (2018 年 8 月 31
日) 日) 日)

董事会成 夏继发、夏泽民、 夏继发、夏泽民、
员(执行董 夏泽民 夏继发 邬逵清、王青、李 邬逵清、卢鹏、刘
事) 宏宝 云

监事会成 夏继发 黄惠芬 李彩华、吴云、刘 未变动

员(监事) 小忠

高级管理 夏泽民、邬逵清、

人员 陈卫国、戴正平、 未变动 未变动 未变动

朱芳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长龄机械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夏泽民。

2016 年 10 月 27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改选夏继发为执行董事。

2018 年 7 月 16 日,长龄液压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夏继发、夏泽民、
邬逵清、王青、李宏宝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王青、李宏宝为独立董事。
王青先生、李宏宝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位,2018 年 8 月 31 日,
长龄液压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卢鹏、刘云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长龄机械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监事为夏继发。

2016 年 10 月 27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改选黄惠芬为监事。

2018 年 7 月 16 日,长龄液压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吴云、刘小忠为公
司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李彩华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长龄机械总经理为夏泽民,副总经理为邬逵清、陈卫国、戴正平,财务负责人为朱芳。


2018 年 7 月 16 日,长龄液压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夏继发为
股份公司董事长,聘请夏泽民担任公司总经理,聘请邬逵清、陈卫国为长龄液压副总经理,聘请戴正平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请朱芳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是正常的工作变动,公司核心管理层始终保持稳定。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动。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完善和规范了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依法独立运作,相关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以保证运营的效率和合规、财务的真实性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作出有效决议。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并根据《公司法》及有关
规定,制定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制度。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13)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以下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2、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提案、召开、出席、主持、表决等事项均制定了具体的运作程序,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②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③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股东大会的提案

股东大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议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3)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还应当在通知中说明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4)股东大会的表决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
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3、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度,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10 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与监事的任免、《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方面各项制度的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募集资金运作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
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2、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16)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①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②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③监事会提议时;④董事长认为必要时;⑤经理提议时;⑥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⑦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⑧《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应当提前十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应当提前两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经全体董事同意,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的规定可以免于执行。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董事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随地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2)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
表决等其他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3)董事会会议决议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或书面方式进行。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事长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4、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审议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基本制度的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募集资金运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同时,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三)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包括 2 名非职工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列席董事会会议;(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所需合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10)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提出独立意见;(11)《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1)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①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⑥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或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提交监事会。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方式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监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
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4、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 9 次监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公司“三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中应当至少包括 1/3 的独立董事。公司设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
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决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7)《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主要对以下事项以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独自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6)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7)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8)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9)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公司上市后,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自建立伊始,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制度将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将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良好的作用,将有力地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情况

2018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江
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决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成员由夏继发、邬逵清和卢鹏组成,夏继发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其成员由刘云、夏泽民和卢鹏组成,刘云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其成员由卢鹏、夏继发和刘云组成,卢鹏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其成员由刘云、夏泽民和卢鹏组成,刘云为主任委员。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规的行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存在未披露与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未披露开具并背书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等问题,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所述行为,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体制的通知》(证监发[2002]31 号)的规定,出具警示函系“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的行政处罚类型,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之“三(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简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为:“我们认为,长龄液压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部控制不规范行为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方面,存在如下不规范行为:系统中销售订

单、发货单、以及销售出库单的审核人与制单人均为同一人;报告期内存在 30

份销售出库单日期晚于货物实际出库日期的情况;采购请购单、采购订单以及采

购入库单的审核人与制单人均为同一人;报告期存在 5 份供应商送货单日期早于

采购订单日期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 34 份费用记账凭证只有制单人,无

复核人的情况;存在 9 份费用报销无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复核留痕的情况。

1、公司系统中销售订单、发货单以及销售出库单的审核人与制单人均为同

一人

(1)发生之时,公司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岗位职责规范,对业务运

行过程中的书面单据已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及授权审批原则进行了实质审核,具

体如下:

关键业 内控制度及岗位职责 实际业务流程 制度规定与 证明材料

务流程 具体规定 执行情况 实际执行是 (业务单据)
否相符

销售接 1、销售业务员汇总订单; 1、销售业务员汇总订单; 经销售副总签字审
单及计 2、销售副总审批订单; 2、销售副总审批订单; 是 核的销售订单
划流程 3、销售内勤录入并审核。 3、销售内勤录入并形式审核。

1、销售内勤系统提交发货单并 1、销售内勤系统提交发货单并

审核流转至仓库; 审核流转至仓库; 1、系统流转单据
销售发 2、销售业务员在纸质发货单签 2、销售业务员在纸质发货单签 是 2、经业务员和仓库
货流程 字确认、与仓库交接; 字确认、与仓库交接; 签字确认的发货单
3、仓管员生成出库单并审核; 3、仓管员生成出库单并审核;

4、销售业务员核对出库产品。 4、销售业务员核对出库产品。

在销售接单及计划流程环节,业务员接到客户订单后,公司销售、生产等部

门召开产销会议,讨论是否接单以及接单后的采购、生产、销售计划,会后销售

副总对纸质销售订单进行审核签字确认。销售内勤在系统中实际仅执行表格导入

与确认提交工作,销售订单内容已在导入系统前已经销售副总完成实质审核。

①保证所有导入系统的销售订单都经销售副总签字审核的控制措施


根据《业务流程管理制度》规定,销售订单录入系统前必须经过销售副总签字,并执行相应的控制措施:(a)业务员接到客户订单后,公司销售、生产等部门召开产销会议,讨论是否接单以及接单后的采购、生产、销售计划,销售内勤把销售订单导入系统前,会确认纸质订单均经销售副总签字;(b)产销会议后,若未经销售副总签字的销售订单被导入系统,则计划科、生产科会发现与产销会议确认的计划量、生产量不匹配,会暂停执行并将该结果及时反馈至销售部门;(c)销售部门将审核后的纸质单据存档,内部审计部门会定期抽查系统订单与经审核的纸质订单,保证导入系统的订单均经审核,内控实施有效。

②经销售副总审核的销售订单均被导入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销售订单的系统录入是后续生产环节、销售环节与财务结算环节的前置条件,销售订单若未被录入系统,后续生产、交货与结算均无法实施。一方面,销售业务员会对销售订单下达与销售发货持续跟踪执行;另一方面,若经审核的销售订单未被导入系统,则计划科、生产科会发现与产销会议确认的计划量、生产量不匹配,会将该结果及时反馈至销售部门。

报告期内,公司发货情况与客户下达订单需求一致,能够及时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验证了销售订单导入环节的信息完整性,不存在经销售副总审核的销售订单未被导入系统的情形。

在销售发货流程环节,销售内勤将系统中的发货单打印后交由销售业务员,销售业务员对发货型号、数量进行核对并在纸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销售出库单由仓管员制单,作为物料出入库的内部流转依据,系根据上一步骤经审核的系统中的发货单生成,与发货单一一匹配。销售业务员对发货产品进行核对,仓储部门根据销售业务员审核后的发货单准备物料,并在纸质发货单签字确认,该环节核验了销售科与仓储科不相容责任部门生成单据的准确性。

因此,公司系统中销售订单、发货单以及销售出库单的审核人与制单人均为同一人,仅为系统点击形式审核所致,除了系统形式审核外,公司在实际业务执行中均有实质审核环节,故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发生上述不规范行为的原因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销售业务流程中各执行环节均已进行实质书面方式审

核,业务流程得到实质有效控制,因此未在系统设置上做到相关单据制单与审核

的形式分离,导致系统显示出来的形式审核轨迹存在瑕疵,但上述不规范行为对

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未产生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

(3)销售业务真实、准确

1)销售环节内外部单据一致,销售业务真实:公司内部单据发货单与出库

单在数量、型号上与客户订单信息一致;出库单与客户签收凭证信息一致。报告

期内,公司发货情况与客户下达订单需求一致,发货产品得到客户的收货确认,

销售业务真实。

2)收入确认依据为外部单据,业务计量准确:公司收入确认系在取得外部

相关单据时才予以确认,同时公司内部在实际业务过程中执行了相关审核程序,

系统中销售订单、发货单以及销售出库单的审核人与制单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形仅

为系统上的形式审核,不影响公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4)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销售订单审核与制单的整改落实: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流程控制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流程,从 2019 年 6 月开始,销售内勤录入销售订单后,

由计划科专员进行再次审核,以便销售订单的增补及时反馈给生产部门。

发货单、销售出库单审核与制单的整改落实:从 2019 年 11 月开始,公司系

统中发货单以及销售出库单的审核人与制单人均已实现岗位分离,发货单由销售

副总审核,出库单由仓库部门主管审核。

2、报告期内存在 30 份销售出库单日期晚于货物实际出库日期

(1)发生之时,公司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岗位职责规范,上述不规

范行为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发生上述不规范行为之时,公司在销售关键环节的制度规定与实际执行情况

具体如下:

关键业 内控制度及岗位职责 实际业务流程 制度规定与实际执 证明材料
务流程 具体规定 执行情况 行是否相符 (业务单据)


正常情况

1、销售内勤系统提交发货单并审 1、系统流转单据
核流转至仓库; 2、经业务员和仓
1、销售内勤系统提交发货单并 2、销售业务员在纸质发货单签字 是 库签字确认的发
审核流转至仓库; 确认、与仓库交接; 货单

销 售 发 2、销售业务员在纸质发货单签 3、仓管员生成出库单并审核;

货流程 字确认、与仓库交接; 4、销售业务员核对出库产品。

3、仓管员生成出库单并审核; 偶发紧急情况(不规范情形)

4、销售业务员核对出库产品。 1、销售业务员提交纸质发货申请;

否 经签字审核的纸
2、销售副总审核; (出库已经审批) 质发货申请单据
3、仓管员根据发货申请办理出库;

4、补办系统出库流程。

报告期内存在 30 份销售出库单日期晚于发运凭证日期,上述情形下未执行

系统出库程序。发生上述情形时,销售业务员会以经审批的纸质发货申请单据与

仓储主管交接,经确认后配合办理出库手续,因此并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

性。

(2)发生上述不规范行为的原因

报告期内,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大幅增加,因及时响应客户要求,为保障供货

及时性,存在少量夜间紧急发货的情况,销售内勤未及时提交系统发货流程,发

生上述的情形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发生占比在 0.60%以内。

(3)销售业务真实、准确

1)客户签收确认,销售业务真实:上述特殊情形仅存在时间上的差异,公

司根据客户下达的销售订单办理产品出库,并且发货产品均有客户签收确认单

据,且已正常完成开票结算、销售回款。

2)收入确认依据为外部单据,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准确:公司收入确认系在

取得客户的验收或领用等外部相关单据时才予以确认,销售出库单日期晚于实际

发运日期,不影响收入确认时点。

3)仓储部门及时完善出库单,内部存货管理与计量准确:该等情形下,仓

储部门已与销售部门交接,并履行了实质出库审核程序,仓管员当月会在系统内

完善、补充出库单,该情形不影响公司各期存货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保管

及收发制度执行有效,存货盘点账实准确无异常。该情形不影响公司各期存货管

理,对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影响。

(4)为避免未经批准的库存商品出库行为而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公司日常运营中对信息系统控制的依赖程度

在日常的销售发货与出库环节,需依赖于信息系统。实际办理出库前,销售内勤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发货申请并生成发货单,仓储人员确认后,根据发货单匹配生成出库单,并配合办理出库手续。

2)由于夜间紧急发货情况,存在偶发的未经批准的库存商品出库行为,上述情形得到有效控制

未经批准的库存商品出库行为系偶发情况。报告期内,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大幅增加,因及时响应客户要求,为保障供货及时性,存在少量夜间紧急发货的情况,发生上述的情形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发生占比在 0.60%以内。发生上述情形时,销售业务员会以经审批的纸质发货申请单据与仓储主管交接,经确认后配合办理出库手续。

3)为避免未经批准的库存商品出库行为而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在《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中新增规定,在夜间紧急发货的情况下,销售内勤需在现场办公并完成提交发货申请,上述流程流转至仓储部门后,仓储人员经确认后才会办理出库手续;并在出库环节增加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考核手段敦促仓库管理人员避免出现先发货后出库的情况。

(5)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公司在《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中新增规定,在夜间紧急发货的情况下,销售内勤需在现场办公并完成提交发货申请,上述流程流转至仓储部门后,仓储人员经确认后才会办理出库手续;并在出库环节增加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考核手段敦促仓库管理人员避免出现先发货后出库的情况。公司已对上述情况进行逐步规范、整改,现已不存在先发货后补出库单据的现象。

3、采购请购单、采购订单以及采购入库单的审核人与制单人均为同一人
(1)发生之时,公司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岗位职责规范,实际运作

中履行了不相容岗位分离和授权审批制度,上述不规范行为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

的有效性,公司在采购关键环节的制度规定与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关键业 内控制度及岗位职责 实际业务流程 制度规定与 证明材料

务流程 具体规定 执行情况 实际执行是 (业务单据)
否相符

1、生产计划员根据 MRP 系

原材料 统运算得出原材料需求量, 1、生产计划员根据 MRP 系统运算得

申购及 生成请购单并点击审核; 出原材料需求量,生成请购单并点击 请购单、经内审人
采购订 2、采购员询价/调价; 审核; 是 员签字确认的询价
单生效 3、内审人员审核询价单/调 2、采购员询价/调价; 单/调价单、采购订
流程 价单; 3、内审人员审核询价单/调价单; 单

4、采购人员系统生成采购 4、采购人员系统生成采购单并审核;

单并审核;

物资到 仓库保管员根据供应商送 仓库保管员根据供应商送货单、匹配

货入库 货单、匹配采购订单生成采 采购订单生成采购入库单,并审核入 是 入库单

流程 购入库单,并审核入库。 库。

在原材料申购及采购订单生效流程环节,由于原料请购需求与 MRP 运算结

果一致,前述过程由系统自动完成,且系统运行稳定、有效;采购订单生成后,

采购员将其发送至供应商处,由双方对采购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进行核对确

认,保障了该环节内控的有效性。

在物资到货入库流程环节,供应商送货到公司仓库时,采购员和仓管员首先

会对到货数量进行核对,仓管员对到货产品进行签收确认,在此过程中完成入库

审核。

因此,公司采购请购单、采购订单以及采购入库单的审核人与制单人均为同

一人,仅为系统点击形式审核所致,除了系统形式审核外,公司在实际业务执行

中均有实质审核环节,故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发生上述不规范行为的原因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采购业务流程中各执行环节均已进行书面方式实质审

核,实际业务执行流程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未在系统设置上做到相关单据制单与

审核的形式分离,导致系统显示出来的轨迹上存在瑕疵,但上述不规范行为对内

部控制有效性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采购业务真实、准确


1)采购环节内外部单据一致,采购业务真实:公司内部单据采购入库单与采购请购单、采购订单在数量、型号上信息一致;采购入库单与外部单据供应商送货单信息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下达采购订单需求与供应商送货情况一致,收货产品均对应供应商的送货单据,且已正常完成开票结算与采购付款,采购业务真实。

2)公司定期盘点,内部存货管理与计量准确: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保管及收发制度执行有效,存货盘点账实准确无异常。采购请购单、采购订单以及采购入库单的审核人与制单人均为同一人,不影响公司各期存货管理,对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影响。

(4)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从 2019 年 11 月开始,公司系统中的采购请购单、采购订单以及采购入库单
的审核人与制单人均已实现岗位分离,采购请购单由各需求部门主管审核,采购订单由采购主管审核,采购入库单由仓库部门主管审核。

4、报告期内存在 5 份供应商送货单日期早于采购订单日期

(1)发生之时,公司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岗位职责规范,上述不规范行为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发生上述不规范行为之时,公司在《岗位说明书》、《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中对计划、采购、仓库等岗位进行了岗位职责规范。公司在采购关键环节的制度规定与实际执行情况参见上文“问题一之 3”采购业务流程的说明与分析。

发生上述情形时,采购业务员根据实际称重结果履行重新审批程序,更新原采购订单数量,因此并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发生上述不规范行为的原因

报告期初,对于钢材类采购,公司下达采购需求订单时以公斤为计量单位,存在少量实际到货重量经称重后超过原采购订单重量导致无法入库的情况,因此需要根据供应商实际到货重量重新编制采购订单,采购订单会显示更新后日期,
导致供应商送货日期早于采购订单日期。发生上述情形时,采购业务员根据实际称重结果履行重新审批程序,更新了原采购订单数量,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因此并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3)采购业务真实、准确

1)送货单据完整,采购业务真实:通常情况下,供应商根据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办理发货,虽然报告期内存在 5 份供应商送货单日期早于采购订单日期,但收货产品均对应供应商的送货单据,且已正常完成开票结算与采购付款,采购业务真实。

2)更新订单重新执行审批程序与定期盘点,保障存货管理与计量准确:供应商完成送货后,公司在更新采购订单的过程中已重新执行了采购流程的审批程序,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公司采购入库的时间、数量、金额准确,存货盘点账实准确无异常。该情形不影响公司对采购入库控制以及存货管理,不影响公司采购业务真实性与计量的准确性。

(4)为防止采购单日期晚于供应商送货单日期而在系统中设置材料实际入库数量可超订单数量上限的合理性;防范超额采购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系统中设置材料实际入库数量可超订单数量上限,仅限于钢材类。公司下达采购需求订单时以公斤为计量单位,但由于供应商提供的圆钢是标准规格、整根配送,实际配送根数经称重后,与订单需求重量可能存在少量差异。因此,公司在系统中设置钢材实际入库数量可超订单数量上限置为 10%。钢材作为生产主要原材料之一,该上限设置符合公司该类原材料采购特点及实际需求,并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领用与库存管理。

钢材为公司生产必需通用原材料,在不超过订单数量 10%的范围内,公司可以完成库存消化,属于日常生产所需;公司在系统中设置钢材实际入库数量可超订单数量上限置为 10%,超过 10%无法办理入库,从而确保避免出现超出日常生产所需采购情况的发生。

(5)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公司对系统设置进行了修改,系统增加了上述特定钢材实际入库数量可超订

单数量上限的管控,以应对此类情形并保证流程的规范性。公司对上述情况进行

逐步规范、整改后,现已不存在上述现象。

5、报告期内,公司存在 34 份费用记账凭证只有制单人,无复核人情况

(1)发生之时,公司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岗位职责规范,公司在财

务记账凭证审核环节的制度规定与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关键业 内控制度及岗位职责 不规范行为发生时 制度规定与实际执 证明材料
务流程 具体规定 执行情况 行是否相符 (业务单据)

1、会计制单;

1、会计制单; 2、会计主管审核凭证(但个别 否

记账凭 2、会计主管审核凭证并打印; 单据系统漏确认)并打印; (实际已审核 记账凭证
证审核 3、会计装订成册。 3、会计装订成册。 未重新打印凭证) 附件单据
4、会计主管复核凭证并补系统

确认(漏确认无法结账)

发生上述情形时,会计主管实际已对凭证进行了实质审核,但后续在结账生

成报表前仍会受系统设置限制(如有记账凭证未审核,则系统中不能结账并生成

报表),因此需对漏点击系统审核按钮的记账凭证补点击确认,再次予以复核,

因此并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发生上述不规范行为的原因

在日常结账过程中,由于审核工作量大、时间紧(需要及时审核完成结账生

成报表报税等),会计主管在系统中审核电子记账凭证和纸质原始单据后,由于

疏忽未点审核按钮而先打印了纸质记账凭证以便装订成册,导致打印出来的纸质

记账凭证无审核记录。后续结账时会对漏确认的凭证再次复核,但由于记账凭证

已打印并装订,且记账凭证的内容准确、无误,因此审核后未再重新打印,由此

造成少量纸质记账凭证无审核人的情况。

(3)费用发生真实、准确

1)会计主管打印记账凭证前,均已实质进行审核,费用发生具有真实的背

景:会计主管首先对纸质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包括经审核的费用报销单、发票、

结算明细等,继而在系统中审核电子记账凭证。由于疏忽未点审核按钮而先打印

了纸质记账凭证以便装订成册,导致打印出来的纸质记账凭证无审核记录。根据


财务系统设置,只有所有记账凭证均被审核完毕后,财务系统内方能完成结账工

作,生成财务报表。会计主管会对已实质进行审核、但漏点击系统审核按钮的记

账凭证补点击确认,记账凭证本身内容准确、无误。

2)财务负责人对比分析费用指标,复核费用发生的准确性:公司相关制单、

审核流程合理且总体执行有效,且财务负责人每月会对费用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复核费用发生的准确性与合理性,无异常波动现象。该种内控措施进一步保障了

公司费用发生的真实性与计量准确性。

(4)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一是复核校对已经装订的纸

质凭证,对遗漏复核人的纸质记账凭证进行二次人工审核,并替换为准确的纸质

凭证;二是明确规定系统内所有记账凭证审批完毕,结账工作完毕后,方能打印

纸质记账凭证,从而在内部控制程序上保证不再发生上述现象。公司进行逐步规

范、整改后,从 2019 年 11 月开始,公司已落实上述整改措施,未再出现上述现

象。

6、公司报告期内存在 9 笔费用报销无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复核留痕的情



(1)发生之时,公司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岗位职责规范,公司在费

用报销审核环节的制度规定与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关键业 内控制度及岗位职责 不规范行为发生时 制度规定与实际执 证明材料
务流程 具体规定 执行情况 行是否相符 (业务单据)

1、报销人填写报销单; 1、报销人填写报销单; 否 费用报销单、
费用报 2、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 2、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复核- (实际已与前一流 结算单/发票
销 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 程负责人确认,但未 等其他业务单
3、出纳支付报销款。 3、出纳支付报销款。 补签字) 据附件

发生上述情形时,一方面,各费用单据均对应业务往来背景,且部分报销附

件单据已经相应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报销人员

交由下一流程有权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时,根据管理要求,下一流程有权审核人员

会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确认相关信息后再审核签字。因此并不影响内部控制运行

的有效性。


(2)发生上述不规范行为的原因

在费用报销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业务人员办理报销时,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因出差等客观现实因素无法及时在现场审核报销单据并签字确认留痕,报销人员交由下一流程有权审核人员进行审核,下一流程有权审核人员会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确认相关信息后再审核签字,后续未再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补签字。因此,存在少量报销单据无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复核留痕的情况。

(3)费用发生真实、准确

1)费用报销单据已经实质审核,费用发生真实:报销人员交由下一流程有权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时,根据管理要求,下一流程有权审核人员会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确认相关信息后再审核签字。同时,发票、结算单据等各费用单据均对应业务往来背景,费用发生真实。

2)费用报销各环节均能交叉复核,费用发生准确:公司费用审批流程环节需要通过报销人员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报销款项等环节,各环节均能实现对费用金额计量的复核。上述少量报销单据无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复核留痕,并不影响费用计量的准确性。

(4)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

公司针对上述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报销流程的管控,公司完善了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若费用报销时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无法及时在现场审核单据并签字留痕的情形,费用报销人员需要通过邮件上传报销单及原始凭证,经相关人员审核且通过确认后才能提交至下一流程,并要求相关审核人员需要在报销单据补充签字审核。公司对上述情况进行逐步规范、整改后,从 2019年 12 月开始,不存在上述现象。

综上,公司已对上述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措施规范,整改效果良好,能合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数据和相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类型及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一)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
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118 号)。

(二)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
2018 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1) 2020 年 1-6 月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1 及五(二)1。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0年 1-6 月,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40,209.84 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和结算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海关电子口岸数据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⑤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⑥对于存在供应商系统的客户,登陆并查看客户供应商系统中记录,并与公司的销售记录核对;

⑦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客户签收单、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⑧实地走访公司主要客户,对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了对比分析,了解双方业务合作时间、公司正在执行的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

⑨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2 及财务报表附注五(二)1。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9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分别为60,998.82 万元、55,859.70 万元、32,534.98 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和结算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海关电子口岸数据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⑤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⑥对于存在供应商系统的客户,登陆并查看客户供应商系统中记录,并与公
司的销售记录核对;

⑦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客户签收单、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⑧实地走访公司主要客户,对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了对比分析,了解双方业务合作时间、公司正在执行的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

⑨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款项减值

1)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

①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及五(一)3。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
为 24,471.11 万元和 19,445.76 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 1,226.45 万元和 974.91 万
元,账面价值分别为 23,244.66 万元和 18,470.85 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A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B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C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D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E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
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F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
性;

G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2018 年度、2017 年度

①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及五(一)3。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所示应收账款
项目账面余额分别为 16,458.83 万元和 11,464.79 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 828.77
万元和 597.40 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 15,630.06 万元和 10,867.39 万元。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管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涉诉情况、还款记录、担保物价值等因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采
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账龄、资产类型等依据划分组合,以与该等组合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调整,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A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B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C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D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E 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
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等,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包括各组合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对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以抽样方式检查应收账款账龄的准确性)以及对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F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
性;

G 通过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对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的总体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H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20年06月30 2019年12月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年12月31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3,429,209.78 143,544,844.32 62,124,141.63 19,590,828.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6,741,837.51 39,886,522.60 63,978,707.87 33,281,289.09

应收账款 232,446,604.68 184,708,499.62 156,300,650.09 108,673,944.64

应收款项融资 38,396,411.20 56,279,937.25 - -

预付款项 1,983,070.64 1,807,258.19 1,907,355.96 2,380,504.03

其他应收款 7,006,105.00 7,755,268.00 - 133,045,222.82

存货 66,635,434.85 68,942,752.63 70,912,739.13 44,389,555.1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53.89 - - -

流动资产合计 566,640,127.55 502,925,082.61 355,223,594.68 341,361,344.3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2,500,000.00 2,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500,000.00 2,5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1,907,162.90 121,523,885.44 119,516,144.43 95,622,107.67

在建工程 27,817,319.02 10,200,930.01 1,966,241.59 2,633,491.8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4,570,302.44 55,194,339.82 22,394,382.95 17,524,585.4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348,140.40 3,224,259.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20,237,706.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6,794,784.36 189,419,155.27 166,962,615.37 121,504,444.19

资产总计 783,434,911.91 692,344,237.88 522,186,210.05 462,865,788.54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20 年 06 月 30 2019年12月31 2018年12月31 2017年12月31
日 日 日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000,000.00 25,000,000.00 7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2,551,000.00 26,498,000.00 - 4,760,000.00

应付账款 110,190,653.02 92,022,364.36 101,339,273.03 50,074,648.84

预收款项 - 867,773.42 1,010,673.93 1,134,866.26

合同负债 1,030,452.35 - - -

应付职工薪酬 6,198,857.48 8,341,817.82 7,784,986.04 5,615,102.18

应交税费 23,728,007.92 13,326,582.61 8,947,148.02 9,214,942.89

其他应付款 2,000.00 16,279.44 37,362.33 95,700.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3,700,970.77 142,072,817.65 144,119,443.35 145,895,260.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659,250.34 544,916.03 948,938.56 570,789.14

递延收益 9,777,003.77 10,820,468.12 11,586,193.33 11,238,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84,828.82 829,241.5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921,082.93 12,194,625.65 12,535,131.89 11,809,289.14

负债合计 187,622,053.70 154,267,443.30 156,654,575.24 157,704,549.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73,000,000.00 73,000,000.00 73,0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05,805,510.33 205,805,510.33 203,278,310.33 -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732,943.79 31,732,943.79 15,305,410.93 11,168,437.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85,274,404.09 227,538,340.46 73,947,913.55 283,992,802.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95,812,858.21 538,076,794.58 365,531,634.81 305,161,239.23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5,812,858.21 538,076,794.58 365,531,634.81 305,161,239.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783,434,911.91 692,344,237.88 522,186,210.05 462,865,788.54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02,098,446.13 609,988,151.25 558,596,990.35 325,349,755.87

减:营业成本 238,134,411.54 354,378,974.69 336,141,566.19 195,575,562.76

税金及附加 3,305,252.69 6,011,161.00 5,003,567.17 3,108,014.50

销售费用 3,328,433.92 14,185,447.71 13,113,060.70 7,528,130.24

管理费用 7,515,834.01 17,399,650.79 14,716,385.65 11,771,739.49


研发费用 13,425,289.66 21,333,173.66 19,669,127.93 10,294,348.17

财务费用 -915,296.32 -256,913.71 834,085.35 -1,248,059.1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 - 42,142.56 51,591.47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31,458.37 62,622.90 -26,258.09 523.64
“-”号填列)

其他收益 1,052,301.25 2,411,131.19 2,217,706.67 1,902,000.00

信用减值损失 -4,298,483.00 -3,649,629.51 - -

资产减值损失 -654,878.42 -682,076.30 13,318,832.50 -8,218,651.8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33,534,918.83 195,078,705.39 184,671,621.00 92,055,483.13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633,052.69 4,756,311.51 81,079.84 1,196.39

减:营业外支出 323,416.89 906,419.84 754,324.71 242,006.2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135,844,554.63 198,928,597.06 183,998,376.13 91,814,673.28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9,708,491.00 28,910,637.29 24,481,880.55 14,972,441.4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16,136,063.63 170,017,959.77 159,516,495.58 76,842,231.80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116,136,063.63 170,017,959.77 159,516,495.58 75,745,476.80
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 - - 1,096,755.00
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6,136,063.63 170,017,959.77 159,516,495.58 76,842,231.80
的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6,136,063.63 170,017,959.77 159,516,495.58 76,842,231.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16,136,063.63 170,017,959.77 159,516,495.58 76,842,231.80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 - -
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59 2.33 2.28

(二)稀释每股收益 1.59 2.33 2.2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266,850,821.57 417,943,607.47 350,623,032.36 200,798,177.42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07,778.37 3,808,044.24 1,636.0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9,289,317.63 7,046,898.94 6,856,168.13 6,821,625.74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8,447,917.57 428,798,550.65 357,480,836.54 207,619,803.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119,638,784.05 149,945,439.92 149,209,107.88 75,885,177.54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28,276,769.24 44,570,888.26 39,505,502.95 26,599,570.42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214,357.19 69,428,746.69 56,961,830.12 35,554,589.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26,257,492.33 34,939,848.09 20,298,146.73 12,080,465.47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387,402.81 298,884,922.96 265,974,587.68 150,119,802.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9,060,514.76 129,913,627.69 91,506,248.86 57,500,000.45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 - - 42,142.56 51,591.47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777,853.50 847,951.31 989,062.61 8,992.4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247,321,950.60 193,012,150.1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7,853.50 847,951.31 248,353,155.77 193,072,733.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7,842,600.57 32,019,210.27 47,250,802.93 3,873,767.57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8,160,440.00 97,000,000.00 202,964,931.3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42,600.57 40,179,650.27 144,250,802.93 206,838,698.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6,064,747.07 -39,331,698.96 104,102,352.84 -13,765,964.9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353,9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25,000,000.00 9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2,000,000.00 78,400,000.0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 38,353,900.00 173,4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 25,000,000.00 75,000,000.00 9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47,206,597.51 153,126.03 112,955,514.66 47,905,351.08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 - -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2,000,000.00 78,400,000.0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206,597.51 25,153,126.03 189,955,514.66 216,305,351.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8,206,597.51 -24,153,126.03 -151,601,614.66 -42,905,351.08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95,195.28 -8,100.01 26,325.97 -0.75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84,365.46 66,420,702.69 44,033,313.01 828,683.72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128,544,844.32 62,124,141.63 18,090,828.62 17,262,144.90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133,429,209.78 128,544,844.32 62,124,141.63 18,090,828.62
价物余额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06 月 30 2019年12月31 2018年12月31 2017 年 12 月
日 日 日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2,814,726.68 142,829,838.27 61,029,819.61 19,501,924.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6,741,837.51 39,886,522.60 62,778,707.87 32,341,289.09

应收账款 232,099,872.22 184,062,101.04 154,410,232.84 106,990,699.28

应收款项融资 37,811,411.20 55,974,937.25 - -

预付款项 1,713,658.73 1,417,194.03 1,597,084.60 2,058,036.19


其他应收款 7,006,105.00 7,755,268.00 - 133,045,222.82

存货 61,466,333.32 61,842,011.64 64,360,868.22 40,615,348.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559,653,944.66 493,767,872.83 344,176,713.14 334,552,519.7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2,500,000.00 2,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3,100,000.00 33,100,000.00 30,5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500,000.00 2,5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7,919,555.70 117,380,621.37 117,163,518.80 92,890,838.09

在建工程 22,722,292.02 8,415,330.01 1,966,241.59 2,599,411.8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2,377,780.12 32,773,953.40 22,394,382.95 17,524,585.4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246.97 2,887,265.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7,706.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8,619,627.84 194,169,904.78 174,886,096.31 128,402,101.19

资产总计 778,273,572.50 687,937,777.61 519,062,809.45 462,954,620.9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20 年 06 月 30 2019年12月31 2018年12月31 2017年 12月 31
日 日 日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000,000.00 25,000,000.00 6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2,578,000.00 27,000,000.00 - 4,760,000.00

应付账款 131,229,729.74 108,907,472.12 113,841,300.49 68,959,926.37

预收款项 - 820,844.44 964,869.69 1,108,003.70

合同负债 983,173.69 - - -

应付职工薪酬 5,562,897.66 7,604,447.48 7,306,902.73 4,806,233.28

应交税费 22,640,721.77 12,475,549.92 7,710,324.27 8,687,706.76

其他应付款 2,000.00 16,279.44 37,362.33 95,700.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92,996,522.86 157,824,593.40 154,860,759.51 153,417,570.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659,250.34 544,916.03 948,938.56 570,789.14

递延收益 9,777,003.77 10,820,468.12 11,586,193.33 11,238,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89,658.21 278,353.4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325,912.32 11,643,737.55 12,535,131.89 11,809,289.14

负债合计 206,322,435.18 169,468,330.95 167,395,891.40 165,226,859.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73,000,000.00 73,000,000.00 73,0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5,805,510.33 205,805,510.33 203,278,310.33 -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886,130.61 31,886,130.61 15,458,597.75 11,321,624.02

未分配利润 261,259,496.38 207,777,805.72 59,930,009.97 276,406,137.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1,951,137.32 518,469,446.66 351,666,918.05 297,727,761.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778,273,572.50 687,937,777.61 519,062,809.45 462,954,620.91
总计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01,601,143.96 607,768,579.39 553,214,848.05 320,104,465.77

减:营业成本 244,598,841.94 362,013,637.23 341,906,130.93 198,497,504.72

税金及附加 3,008,854.75 5,683,678.57 4,709,767.41 2,843,154.68

销售费用 3,328,259.92 13,964,237.86 12,857,927.67 7,220,515.61

管理费用 6,943,302.28 15,803,061.83 13,718,089.82 10,590,316.78

研发费用 13,425,289.66 21,333,173.66 19,669,127.93 10,294,348.17

财务费用 -921,881.85 -258,887.23 683,419.72 -1,746,944.3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 - 531,403.03 -34,249.13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31,458.37 62,622.90 -26,258.09 523.64
“-”号填列)

其他收益 1,043,464.35 2,402,725.21 2,217,706.67 1,902,000.00

信用减值损失 -4,314,254.89 -3,713,812.87 - -

资产减值损失 -474,175.11 -788,817.46 13,454,958.61 -8,218,737.9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27,604,969.98 187,192,395.25 175,848,194.79 86,055,106.7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633,052.69 4,736,853.99 64,632.61 58.18

减:营业外支出 183,028.20 888,563.44 750,568.71 11,908.5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130,054,994.47 191,040,685.80 175,162,258.69 86,043,256.37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173,303.81 26,765,357.19 22,077,002.30 13,745,690.7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11,881,690.66 164,275,328.61 153,085,256.39 72,297,565.61
“-”号填列)

五、综合收益总额 111,881,690.66 164,275,328.61 153,085,256.39 72,297,565.61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06 月 30 日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275,341,890.86 417,482,112.72 349,428,023.30 199,858,596.65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07,778.37 3,808,044.24 1,636.0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9,278,819.15 7,015,192.29 6,834,645.28 6,601,412.96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6,928,488.38 428,305,349.25 356,264,304.63 206,460,009.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138,288,453.73 163,437,555.86 169,092,756.32 72,716,008.92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25,138,954.60 39,841,036.42 34,841,130.15 22,581,260.96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2,202,852.34 65,574,226.21 52,921,385.03 31,521,614.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26,079,009.38 33,796,866.17 19,396,919.01 11,361,628.93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1,709,270.05 302,649,684.66 276,252,190.51 138,180,513.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5,219,218.33 125,655,664.59 80,012,114.12 68,279,495.97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 531,403.03 51,591.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771,846.00 2,725,808.87 989,062.61 5,992.4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247,321,950.60 193,012,150.1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1,846.00 2,725,808.87 248,842,416.24 193,069,733.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3,894,773.69 26,659,788.76 26,904,200.56 4,432,449.14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00,000.00 20,5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8,160,440.00 97,000,000.00 212,964,931.3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894,773.69 37,420,228.76 144,404,200.56 217,397,380.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122,927.69 -34,694,419.89 104,438,215.68 -24,327,646.47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353,9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25,000,000.00 8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2,000,000.00 68,400,000.0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 38,353,900.00 153,4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 25,000,000.00 65,000,000.00 8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47,206,597.51 153,126.03 112,802,660.50 47,404,432.35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2,000,000.00 68,400,000.0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206,597.51 25,153,126.03 179,802,660.50 195,804,432.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8,206,597.51 -24,153,126.03 -141,448,760.50 -42,404,432.35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95,195.28 -8,100.01 26,325.97 -0.75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984,888.41 66,800,018.66 43,027,895.27 1,547,416.40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61,029,819.61 18,001,924.34 16,454,507.94
价物余额 127,829,838.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132,814,726.68 127,829,838.27 61,029,819.61 18,001,924.34
价物余额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序号 公司名称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1 江阴市长龄弹簧有限公司 √ √ √ √

2 江阴长龄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 -

3 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 √ √ √ -

4 江阴新长龄液压件有限公司 - - - √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2020 年 1-6 月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
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等资料,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 建造合同

① 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② 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③ 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④ 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液压元件及零部件。国内销售:公司已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购货方的签收单据/入库资料(系统信息)等签收资料或客户已领用公司产品时确认收入,少量零星客户在收到客户货款、发货时确认收入。国外销售:公司已根据合同或订单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等资料时确认收入。


1)报告期内具体销售类型、对应的收入确认原则以及收入确认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销售类型及对应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明细 销售收入 占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比例

1 验收 36,616.14 91.26%

2 领用 3,046.80 7.59%

2020 年 3 预付款 318.77 0.79%
1-6 月

4 境外销售 142.32 0.35%

合 计 40,124.03 100.00%

1 验收 55,948.87 92.16%

2 领用 3,683.91 6.07%
2019 3 预付款 593.25 0.98%
年度

4 境外销售 480.42 0.79%

合 计 60,706.45 100.00%

1 验收 45,940.85 82.63%

2 领用 8,777.11 15.79%
2018 3 预付款 541.91 0.97%
年度

4 境外销售 338.84 0.61%

合 计 55,598.71 100.00%

1 验收 23,535.48 73.18%

2 领用 7,739.04 24.07%
2017 3 预付款 742.57 2.31%
年度

4 境外销售 140.29 0.44%

合 计 32,157.38 100.00%

如上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验收和领用模式,两者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25%、98.42%、98.23%、98.85%,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预付款和境外销售总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销售类型对应的收入确认原则和时点具体如下:

模式 业务流程 收入确认原则及时点

验收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公司根据合 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
同或订单约定委托物流公司或自身运输车队 品交付至客户指定地点,取得


将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客户, 购货方的签收单据/入库资料
客户相关人员对货物清点数量并验收后办理 (系统信息)等签收资料确认
入库手续,客户收货人员在公司送货单上签字 收入(通过签收单记载的日期
确认,物流公司或公司运输队再将经客户签字 或供应商系统中的入库日期来
的相关单据交付回公司,公司据此开票并根据 确认)。

信用期收款。

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至客户 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
指定地点或第三方仓库,客户再根据其自身生 品交付至客户指定地点或第三
领用 产需求领用公司产品,并定期将领用情况告知 方仓库,在客户实际领用时确
公司,双方核对无误后,公司据此开票并根据 认收入(通过领用结算单记载
信用期收款。 的日期或供应商系统中的领用
日期来确认)。

少量零星客户,由于客户采购零星且采购量较 公司在收到客户货款后发货时
预付款 小,公司在签订合同或订单时约定先收款再发 确认收入。

货,即公司在收到客户的货款后在发货。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约定发货,开立外销发票, 货物发货并报关出口后,在取
境外销售 制作报关相关资料委托代理报关,报关完成后 得报关单等资料时确认收入。
公司取得报关单等报关资料。

2)具体业务实施中,含回购条款销售客户仅徐工履带一家,相关内控执行有效

公司销售合同包含回购条款的客户仅徐工履带一家,实际为合同的格式文本,具体内容具体约定如下:“供方所供产品超出采购方用量的,供方根据采购方通知予以回购。供方负责回购产品的运输,货款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或在甲方应付货款中扣抵。”报告期内,公司对徐工履带实现销售的产品数量及收入金额具体如下:

时间 销售产品 销售数量(台) 销售金额(万元)

2020 年 1-6 月 张紧装置 44,490 6,817.59

2019 年 张紧装置 61,384 10,509.90

2018 年 张紧装置 45,814 8,327.60

2017 年 张紧装置 28,554 4,868.92

根据徐工履带出具的《情况说明》,合同中存在回购条款的原因系合同为该客户对外的标准格式文本,非公司与客户的单独特殊约定,实际双方未执行该条款,该客户向公司下达的订单系按照生产计划制定、按需采购,公司根据订单要求销售的产品数量均在客户的采购用量需求之内,未发生产品回购情况。

公司与徐工履带的销售合同中关于回购条款的约定与销售模式(验收或领用)无关,公司根据客户月度具体的订单需求进行发货,徐工履带及时生产领用。
因此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超出徐工履带需求量供货的情况,亦不存在产品回购情形。

在合同签署方面,销售合同包含回购条款的客户仅徐工履带一家,合同中存在回购条款的原因系合同为该客户对外的标准格式文本,实际双方未执行该条款、也未发生过回购情况;根据客户出具的相关说明,其向长龄液压采购的产品到货至生产领用平均时长为 3 天左右,相隔期限较短,且公司根据客户月度具体的订单需求进行分批次发货,不存在超出徐工履带需求量供货的情况。

在订单与发货审核方面,公司销售业务员对客户需求情况进行定期跟踪,保证客户发送订单与实际需求相一致;客户下达采购订单后,销售副总对订单内容进一步审核后安排生产;在发货环节,销售业务员与仓储部门形成交叉审核,确保发货量与订单量匹配;在发送客户指定地点后,确保客户验收入库并取得签署的单据材料,完成本次需求订单的交付。

综上,上述相关内控执行有效。

3)报告期内产品回购情况及其对公司各年度的损益影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业务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产品回购情形,对公司各年度损益无影响。

(三)金融工具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 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
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 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
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
期信用损失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票据类型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2、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 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 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
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五)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
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
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六)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七)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30 5 3.17-9.50

通用设备 3-5 5 19.00-31.67

专用设备 5-10、20 5 9.5-19.00

运输工具 4-5 5 19.00-23.75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50 年

软件 5 年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二)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十三)应收款项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应收款项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金融工具”。


2、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 金额 500 万元以上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2)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账款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按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四)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五)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确认条件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七)预计负债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一)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
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并要求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各相关项目中列示。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分阶段实施新金融工具和收入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已按照财会〔2018〕15 号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披露。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发行人在风险管理、金融资产分类、金融资产减值等方面产生的变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影响 2019 年 1 月 1 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 -2,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500,000.00 2,500,000.00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
称新 CAS22)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原 CAS22)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贷款和应收款项 62,124,141.63 以摊余成本计量 62,124,141.63
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贷款和应收款项 63,978,707.87 以摊余成本计量 63,978,707.87
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贷款和应收款项 156,300,650.09 以摊余成本计量 156,300,650.09
的金融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

其他权益工 可供出售金融资 值计量且其变动

具投资 产 2,500,000.00 计入其他综合收 2,500,000.00
益的权益工具投



短期借款 其他金融负债 25,000,0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 25,000,000.00
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其他金融负债 101,339,273.03 以摊余成本计量 101,339,273.03
的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其他金融负债 37,362.33 以摊余成本计量 37,362.33
的金融负债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计提损失准备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计提损失准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319,299.96 319,299.96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287,679.80 8,287,679.8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0,000.00 50,000.00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公司在风险管理、金融资产分类、金融资产减值等方面不产生变化,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如相关科目列示的 变化情况,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重新认定、对发行人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相关 会计政策和估计的影响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 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列示的账面价值 重分类 重新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 年 12 月 31 计量 (2019 年 1 月 1 日)
日)

(1) 金融资产
1) 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

额和按新 CAS22 列示 62,124,141.63 62,124,141.63
的余额
应收票据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

额和按新 CAS22 列示 63,978,707.87 63,978,707.87
的余额
应收账款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

额和按新 CAS22 列示 156,300,650.09 156,300,650.09
的余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

282,403,499.59 282,403,499.59
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权益工具投资)

按原 CAS 22 列示的
余额
加:自可供出售类(原

CAS 22)转入——指定 2,500,000.00

按新 CAS 22 列示的

余额 2,5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2,500,000.00
益的总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 2,500,000.00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2,500,000.00

他综合收益—权益工
具投资
按新 CAS 22 列示的
余额
(3)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
短期借款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

额和按新 CAS22 列示 25,000,000.00 25,000,000.00
的余额
应付账款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

额和按新 CAS22 列示 101,339,273.03 101,339,273.03
的余额
其他应付款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

额和按新 CAS22 列示 37,362.33 37,362.33
的余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 126,376,635.36 126,376,635.36
金融负债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政策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规定如下:

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政策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三种款项进行减值。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将金融资产减值政策分为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和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三种款项进行减值。

1)原金融资产减值政策: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
标准 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A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B 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
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按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的金融资产减值政策

①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A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票据类型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综上所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相关科目列示略有变化但无影响,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重新认定和期初留存收益也不产生影响。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会〔2018〕15 号《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同时废止。本公司已按照财会〔2019〕6 号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披露。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财会[2017]22 号)(下称" 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在“合同 1、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 “合同负
负债”科目列示; “销售费用”中的运 债”金额 1,030,452.35 元。

输费用列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 2、2020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 “合同
负债”金额 983,173.69 元。

3、2020 年 1-6 月,合并利润表中“销售费用”减少
3,990,080.12 元列入营业成本中,“营业成本”增加
3,990,080.12 元。

4、2020 年 1-6 月,母公司利润表中“销售费用”减少
3,963,215.01 元列入营业成本中,“营业成本”增加
3,963,215.01 元。

本半年报所列数据是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的数据。

报告期内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无需要披露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二十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因对部分小客户少量跨期收入调整,以及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银行贷款受托支付和部分短期资金拆借净额列示的现金流处理调整为全额补充列示,公司对上述情形进行了前期差错更正。2019年8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期差错更正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其中,受影响的报表项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科目 2018 年 2017 年

应收账款 304.67 334.09

存货 -197.05 -206.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2 2.74
合并资产负债表

预收账款 -19.68 -32.82

应交税费 47.26 73.35

盈余公积 10.33 10.69

未分配利润 72.14 79.10

报表科目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20.21 125.68

营业成本 -9.46 71.60
合并利润表

资产减值损失 1.55 -5.87

所得税费用 -1.87 7.45

净利润 -7.32 40.77

报表科目 2018 年 2017 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5,000.00 -
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5,000.00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7,840.00
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 7,840.00
动有关的现金


(二十三)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预计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修订)》(财会
[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按照相关规定, 本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 对于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在2019年12月31日及之后,且首次执行日期晚于可 比期间最早期初的申请首发企业,应披露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 影响,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影响程度。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 司应披露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在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对业务模式、 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以及假定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执行新 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度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 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是指 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取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基本原则 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

公司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

签收或领用(少量零星客户款到发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
境内销售 货时),公司认定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商品出库经客户签收或领用后(少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确认 量零星客户款到发货时)。

销售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商品出库完成报关手续后,公司认

境外销售 定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
转移给购货方,确认销售收入同时 商品出库并完成报关手续后。

结转成本。


2、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1)业务模式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卡特比勒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商,采取直销模式。在销售区域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99%左右的产品均为国内销售,其余少量产品为境外销售。公司在履行了合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对收入确认时点无差异。

(2)合同条款

内销:公司根据与客户的约定,在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对货物完成签收或领用后完成交货,少量零星客户款到发货;外销: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与客户完成约定的交货。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公司合同履约义务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金额无差异。

3、新旧收入准则变更对报告期各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新旧收入准则变更,使得“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科目列示,“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用列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但对报告期各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无影响。

综上,本公司现有业务模式、销售合同条款下,不会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而对本公司收入确认的结果产生影响。

若本公司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亦无影响。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申报无需编制备考报表。

五、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 17%,16%、13%

增值税 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 出口退税率为 16%、
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 15%、13%

值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

房产税 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 1.2%、12%

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公司 15% 15% 15% 1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2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 2017 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732001164),发证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认定
有效期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本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按 15%的税率计缴
企业所得税。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尚在进行中,2020 年 1-6 月暂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其他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 25%。

1、公司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比
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实际情况 是否满
足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 长龄液压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已满一年以 是
上; 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 长龄液压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
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 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

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 张紧装置等,拥有生产上述产品所需要的核 是
权; 心技术及加工工艺,截至目前,公司获得专

利共计 110 项。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 长龄液压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
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置等,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是
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长龄液压研发人员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 共计 62 人,占长龄液压职工总人数的比率 是
于 10%; 均超过 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
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长 龄 液 压 近 三 年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32,010.45 万元、55,321.48 万元、60,776.86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万元,研发费用分别为 1,029.43 万元、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 1,966.91 万元、2,133.32 万元,研发费用占 是
(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3.最近一 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3.22%、3.56%、3.51%;
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 上述研发费用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符合认
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 定条件。
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
比例不低于 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 2019 年长龄液压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

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为 55,073.94 万元,占长龄液压同期销售收 是
入的比例分别为 90.62%,符合要求。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长龄液压拥有与核心产品相关的专利技术, 是
其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 报告期内,长龄液压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

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后仍按现 是
有制度对企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

公司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统一安排,目前已在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系
统中录入相关资料启动认定程序。经核查,公司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规定的各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尚需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重新
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的前提下,取得该证书不存在实质障碍,公司能够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2、资格认定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目前,公
司正在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2020 年 6 月,相关申请材料已提交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系统;2020 年 12 月,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公示江苏省 2020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包括长龄液压)。

3、认定结果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各项指标均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取得该证书不存在实质障碍,能够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8.99%、7.00%、8.83%和 7.64%,占比较低,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六)税收优惠影响分析”。税收优惠对公司整体利润水平的影响较小,公司的经营业绩对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重大依赖。
六、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0,124.03 60,706.45 55,598.71 32,157.38

其他业务收入 85.81 292.36 260.99 377.60

合计 40,209.84 60,998.82 55,859.70 32,534.98

(一)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布的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中央回转接头 16,448.08 25,057.31 22,906.44 14,651.32

张紧装置 22,117.24 33,169.68 30,356.32 15,728.87

其他产品 1,558.71 2,479.46 2,335.95 1,777.18

合计 40,124.03 60,706.45 55,598.71 32,157.38

(二)地区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的分布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39,981.71 99.65% 60,226.03 99.21% 55,259.87 99.39% 32,017.09 99.56%

华东地区 36,234.64 90.31% 56,233.78 92.63% 51,282.28 92.24% 29,223.10 90.87%

华南地区 2,673.05 6.66% 3,054.71 5.03% 3,297.42 5.93% 2,304.77 7.17%

华北地区 203.03 0.51% 542.36 0.89% 596.45 1.07% 357.22 1.11%

其他地区 870.99 2.17% 395.18 0.65% 83.72 0.15% 132.00 0.41%

境外: 142.32 0.35% 480.42 0.79% 338.84 0.61% 140.29 0.44%

主营业务 40,124.03 100.00% 60,706.45 100.00% 55,598.71 100.00% 32,157.38 100.00%
收入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情况

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或兼并其他企业的情形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 “(三)公司设立以来的主要资产重组情况及主要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八、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度 度 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0.88 -37.83 -56.07 -22.66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341.27 667.02 221.77 190.20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152.49 427.65
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4.21 5.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5 3.17 -13.89 -1.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52.72 - -

小计 349.34 379.64 308.52 598.98

减:所得税费用 51.10 57.14 46.54 87.68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98.24 322.51 261.98 511.2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613.61 17,001.80 15,951.65 7,684.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1,315.36 16,679.29 15,689.67 7,172.93
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2.57% 1.90% 1.64% 6.65%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库存现金 36,794.20

银行存款 153,392,415.58

合计 153,429,209.78

(二)应收票据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及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 - - -

商业承兑汇票 70,254,565.80 3,512,728.29 66,741,837.51

总计 70,254,565.80 3,512,728.29 66,741,837.51


2020 年 6 月 30 日,无应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关联方的款项。

(三)应收账款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1、类别明细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44,711,123.66 12,264,518.98 232,446,604.68

总计 244,711,123.66 12,264,518.98 232,446,604.68

2、组合中,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244,509,519.38 12,225,475.98 232,284,043.40

1-2 年 175,734.77 17,573.48 158,161.29

2-3 年 - - -

3-4 年 - - -

4-5 年 21,999.96 17,599.97 4,399.99

5 年以上 3,869.55 3,869.55 -

合计 244,711,123.66 12,264,518.98 232,446,604.68

2020 年 6 月 30 日,无应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关联方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及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833,950.00 827,845.00 7,006,105.00

总计 7,833,950.00 827,845.00 7,006,105.00


(五)存货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22,848,033.50 1,566,824.32 21,281,209.18

在产品 18,694,690.78 451,154.65 18,243,536.13

原材料 21,989,781.69 827,483.49 21,162,298.20

委托加工物资 5,948,391.34 - 5,948,391.34

合计 69,480,897.31 2,845,462.46 66,635,434.85

(六)固定资产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63,733,738.73 16,271,067.78 47,462,670.95

通用设备 5,154,372.62 4,533,460.06 620,912.56

专用设备 144,656,945.74 65,721,644.40 78,935,301.34

运输工具 8,632,031.74 3,743,753.69 4,888,278.05

合计 222,177,088.83 90,269,925.93 131,907,162.90

(七)无形资产

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净值

土地使用权 58,931,022.00 4,469,914.86 54,461,107.14

软件 741,172.17 631,976.87 109,195.30

合计 59,672,194.17 5,101,891.73 54,570,302.44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一)应付票据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票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应付票据 32,551,000.00

(二)应付账款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应付账款 110,190,653.02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或关联方的款项。

(三)递延收益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递延收益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政府补助 9,777,003.77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股东权益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实收资本 73,000,000.00 73,000,000.00 73,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205,805,510.33 205,805,510.33 203,278,310.33 -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732,943.79 31,732,943.79 15,305,410.93 11,168,437.20

未分配利润 285,274,404.09 227,538,340.46 73,947,913.55 283,992,802.03

归属于母公司 595,812,858.21 538,076,794.58 365,531,634.81 305,161,239.23

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595,812,858.21 538,076,794.58 365,531,634.81 305,161,239.23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060,514.76 129,913,627.69 91,506,248.86 57,500,000.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64,747.07 -39,331,698.96 104,102,352.84 -13,765,964.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06,597.51 -24,153,126.03 -151,601,614.66 -42,905,351.0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5,195.28 -8,100.01 26,325.97 -0.75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4,365.46 66,420,702.69 44,033,313.01 828,683.7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3,429,209.78 128,544,844.32 62,124,141.63 18,090,828.62

十三、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作披露的其他重
大事项。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3.26 3.54 2.46 2.34

速动比率 2.88 3.05 1.97 2.0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51% 24.63% 32.25% 35.69%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3.95% 22.28% 30.00% 34.0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8.16 7.37 5.01 4.18
股净资产(元/股)[1]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除 0.02% 0.02% 0.04% 0.00%
土地使用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存货周转率(次) 7.03 5.07 5.83 5.6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6 3.58 4.22 3.3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478.16 21,524.37 20,051.73 10,659.95

利息保障倍数 356.18 684.46 76.45 33.8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2] 0.07 0.91 0.60 0.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95 1.78 1.25 0.79
量净额(元)[3]

注[1][2][3]:在计算该等指标时,为保证计算口径可比,公司股本数量均采用 7,300 万股。
(二)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20 年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48% 1.59 1.59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98% 1.55 1.55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74% 2.33 2.33
201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02% 2.28 2.28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4.47% 2.28 2.28
201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58% 2.24 2.2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60%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76%

注:2017年度公司为有限公司,不计算每股收益。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资产评估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时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由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全部资
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于 2018 年 7 月 1 日出具了坤元评报[2018]353
号《江阴市长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
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18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1,033.01 31,310.09 277.08 0.89%

非流动资产 14,093.94 17,544.05 3,450.11 24.48%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 417.01 167.01 66.80%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 2,093.39 1,093.39 109.34%

固定资产 10,260.66 11,466.80 1,206.15 11.76%

在建工程 518.28 518.28 - -

无形资产 1,735.43 2,719.00 983.57 56.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9.57 329.57 - -

资产总计 45,126.95 48,854.14 3,727.19 8.26%

流动负债 17,536.23 17,536.23 - -

非流动负债 1,098.27 46.47 -1,051.81 -95.77%

其中:预计负债 46.47 46.47 - -

递延收益 1,051.81 - -1,051.81 -100.00%

负债总计 18,634.51 17,582.70 -1,051.81 -5.64%

净资产 26,492.44 31,271.44 4,779.00 18.04%

(二)公司其他资产评估情况

2019 年 3 月 28 日,夏泽民将其在宁波澜海浩龙 52%的财产份额分别转让给
邬逵清、朱芳等 34 位公司员工,转让后公司员工通过宁波澜海浩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针对上述股份支付事项,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坤元评报[2019]362 号《江苏长
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份支付事项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进行
评估。

经评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39,500.00 万元,与合并报表口径
账面价值 36,470.70 万元,评估增值 103,029.30 万元,增值率为 282.50%。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管理层作出以下讨论与分

析。除特别注明外,本节引用财务数据以公司报告期内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8,343.49 69,234.42 52,218.62 46,286.58

负债总额 18,762.21 15,426.74 15,665.46 15,770.45

股东权益 59,581.29 53,807.68 36,553.16 30,516.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 59,581.29 53,807.68 36,553.16 30,516.12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40,209.84 60,998.82 55,859.70 32,534.98

营业利润 13,353.49 19,507.87 18,467.16 9,205.55

净利润 11,613.61 17,001.80 15,951.65 7,684.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13.61 17,001.80 15,951.65 7,684.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1,315.36 16,679.29 15,689.67 7,172.93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906.05 12,991.36 9,150.62 5,750.00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以及变动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5,342.92 19.58% 14,354.48 20.73% 6,212.41 11.90% 1,959.08 4.23%

应收票据 6,674.18 8.52% 3,988.65 5.76% 6,397.87 12.25% 3,328.13 7.19%

应收账款 23,244.66 29.67% 18,470.85 26.68% 15,630.07 29.93% 10,867.39 23.48%

应收款项融资 3,839.64 4.90% 5,627.99 8.13% - - - -


预付款项 198.31 0.25% 180.73 0.26% 190.74 0.37% 238.05 0.51%

其他应收款 700.61 0.89% 775.53 1.12% - - 13,304.52 28.74%

存货 6,663.54 8.51% 6,894.28 9.96% 7,091.27 13.58% 4,438.96 9.59%

其他流动资产 0.15 0.00%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56,664.01 72.33% 50,292.51 72.64% 35,522.36 68.03% 34,136.13 73.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 250.00 0.48% 250.00 0.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50.00 0.32% 250.00 0.36% - - - -

固定资产 13,190.72 16.84% 12,152.39 17.55% 11,951.61 22.89% 9,562.21 20.66%

在建工程 2,781.73 3.55% 1,020.09 1.47% 196.62 0.38% 263.35 0.57%

无形资产 5,457.03 6.97% 5,519.43 7.97% 2,239.44 4.29% 1,752.46 3.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0.00% 34.81 0.07% 322.43 0.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2,023.77 3.8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679.48 27.67% 18,941.92 27.36% 16,696.26 31.97% 12,150.44 26.25%

资产总计 78,343.49 100.00% 69,234.42 100.00% 52,218.62 100.00% 46,286.5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6,286.58 万元、52,218.62 万元、

69,234.42 万元和 78,343.49 万元,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产规

模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3.75%、68.03%、

72.64%和 72.33%,主要为与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25%、31.97%、 27.36%

和 27.67%,主要为机械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和土地等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各项主要资产分析

1、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5,342.92 27.08% 14,354.48 28.54% 6,212.41 17.49% 1,959.08 5.74%

应收票据 6,674.18 11.78% 3,988.65 7.93% 6,397.87 18.01% 3,328.13 9.75%

应收账款 23,244.66 41.02% 18,470.85 36.73% 15,630.07 44.00% 10,867.39 31.84%

应收款项融资 3,839.64 6.78% 5,627.99 11.19% - - - -

存货 6,663.54 11.76% 6,894.28 13.71% 7,091.27 19.96% 4,438.96 13.00%

预付款项 198.31 0.35% 180.73 0.36% 190.74 0.54% 238.05 0.70%

其他应收款 700.61 1.24% 775.53 1.54% - - 13,304.52 38.97%

其他流动资产 0.15 0.00%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56,664.01 100.00% 50,292.51 100.00% 35,522.36 100.00% 34,136.1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 15,339.24 14,351.50 6,210.93 1,783.69

库存现金 3.68 2.99 1.49 25.39

其他货币资金 - - - 150.00

合计 15,342.92 14,354.48 6,212.41 1,959.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959.08 万元、6,212.41 万元、
14,354.48 万元和 15,342.92 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保持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用于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模式和特点。

2018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6,212.41 万元,较 2017 年末增加 4,253.33 万元,
主要是 2018 年同期营业收入增长 71.69%带来的回款增加以及收到股东增资款1,135.39 万元。

2019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14,354.48 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中有 1,500.00
万元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019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8,142.07 万元,主要是 2019 年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盈利水平增加且回款良好,故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持续增强。

2020年6月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5,342.9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中有2,000.00
万元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020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988.44 万元,主要系本年度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其他货币资金为票据保证金,是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中票据结算的必要存款。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根据2019年4月财政部《关于修订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自 2019 年起,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核算,按“应收款项融资”列示公司持有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6,674.18 3,988.65 6,397.87 3,328.13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 5,791.20 3,256.18

商业承兑汇票 6,674.18 3,988.65 606.67 71.95

应收款项融资 3,839.64 5,627.99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3,839.64 5,627.99 - -

合计 10,513.82 9,616.65 6,397.87 3,328.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3,328.13
万元、6,397.87 万元、9,616.65 万元和 10,513.82 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
为 7.19%、12.25%、13.89%和 13.42%。其中,2020 年 6 月末银行承兑汇票中的
1,500.00 万元已用于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
价值较上年末增幅分别为 92.24%、50.31%、9.33%,主要原因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特别是对国内外工程机械行业的知名主机厂商销售收入的增长,该部分客户大多采用票据结算所致。其中,2019 年末、2020 年 6 月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主要客户三一重机新增建行 E 信通作为支付结算方式,期末金额为 3,970.46 万元、5,373.88 万元。E 信通业务的核心相当于三一重机通过其自身银行资信,依据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基础商务合同,对供应商因供货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付款承诺,按照建信融通平台规则在平台上在线出具《付款承诺函》,上游供应商在收到后可进行背书、贴现,具有类票据属性。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万元) 23,244.66 18,470.85 15,630.07 10,867.39

应收账款同比增幅 25.85% 18.18% 43.83% -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40,209.84 60,998.82 55,859.70 32,534.98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29.24% 9.20% 71.69% -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 28.90%[1] 30.28% 27.98% 33.40%

入比例

注[1]:为增强可比性,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已进行年化处理。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15,630.07 万

元、18,470.85 万元、23,244.6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分别为 43.83%、18.18%、

25.85%,主要原因系销售规模的增长。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公司

营业收入分别为 55,859.70 万元、60,998.82 万元、40,209.84 万元,公司通常给予

主要客户 2 至 3 个月的信用期,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保持稳定,应收账

款与营收规模相匹配。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 24,450.95 99.92% 1,222.55 19,416.25 99.85% 970.81 16,403.41 99.66% 820.17 11,299.22 98.56% 564.96

1-2 年 17.57 0.07% 1.76 26.92 0.14% 2.69 45.95 0.28% 4.59 104.99 0.92% 10.50

2-3 年 - - - - - - 3.68 0.02% 1.10 41.78 0.36% 12.53


3-4 年 - - - 2.20 0.01% 1.10 5.80 0.04% 2.90 18.80 0.16% 9.40

4-5 年 2.20 0.01% 1.76 0.39 0.00% 0.31 - - - - - -

5 年以上 0.39 0.00% 0.39 - - - - - - - - -

合计 24,471.11 100.00% 1,226.45 19,445.76 100.00% 974.91 16,458.83 100.00% 828.77 11,464.79 100.00% 597.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当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

例分别为 98.56%、99.66%、99.85%、99.92%,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

比均在 98%以上,账龄结构合理,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②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经比较,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液压”)、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

迪精密”)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项目

恒立液压 艾迪精密 长龄液压

1 年以内 5% 5% 5%

1-2 年 10% 10% 10%

2-3 年 30% 30% 30%

3-4 年 50% 50% 50%

4-5 年 8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注: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政策来源于各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③应收账款同行业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83,042.51 67,731.88 54,399.75 43,730.92

恒立液压 营业收入 345,589.01 541,402.20 421,097.54 279,521.16

应收账款占营 12.01% 12.51% 12.92% 15.64%

业收入比例

应收账款 34,261.23 17,719.95 12,924.33 7,191.47

艾迪精密

营业收入 109,433.16 144,244.50 102,065.29 64,132.93


应收账款占营 15.65% 12.28% 12.66% 11.21%
业收入比例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 13.83% 12.40% 12.79% 13.43%
比例的平均值

应收账款 23,244.66 18,470.85 15,630.07 10,867.39

长龄液压 营业收入 40,209.84 60,998.82 55,859.70 32,534.98
应收账款占营 28.90% 30.28% 27.98% 33.40%
业收入比例

注:数据来源于 WIND。为增强可比性,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已进行
年化处理。

2017 年末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3.40%、27.98%、30.28%、28.90%,相对稳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平均值分别为 13.43%、12.79%、12.40%、13.83%,公司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产品类型、客户结构、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同。

根据恒立液压公开资料,恒立液压主要产品为挖掘机专用油缸及重型装备用非标准油缸,单位价值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主要客户为国内著名品牌挖掘机生产厂商及各重型装备行业的知名企业。对于中小客户,根据具体情况预收一定比例货款或者款到发货;对于重点、优质客户,视情况给予 1 至 2 个月的信用期。
根据艾迪精密公开资料,艾迪精密的主要产品为液压破碎锤等液压破拆属具和液压泵、液压马达、多路控制阀等液压件,以经销模式为主,下游市场主要为工程、冶金、农业、矿山等施工企业和工程机械售后维修市场,与工程机械整机市场相比,其客户规模较小。因此,基于客户类型和销售模式特点,相较于发行人与恒立液压,艾迪精密的谈判能力较强,回款较快。

公司生产的液压元件及零部件主要配套用于挖掘机、履带式起重机、平地机、推土机、高空作业平台等工程机械领域,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规模、资本实力和采购规模等,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了针对性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山东临工、龙工机械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江苏)等多家外资整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生坏账风险较小,通常给予其 2 至 3 个月的信用期。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徐工集团 7,546.12 30.84%

三一重机 6,225.16 25.44%

柳工机械 4,340.01 17.74%
2020年06月30日

山东临工 2,187.48 8.94%

卡特彼勒 1,203.04 4.92%

合计 21,501.81 87.88%

徐工集团 6,216.67 31.97%

三一重机 5,184.67 26.66%

柳工机械 2,928.49 15.06%
2019年12月31日

卡特彼勒 1,455.88 7.49%

山东临工 1,123.16 5.78%

合计 16,908.86 86.96%

三一重机 4,696.31 28.53%

徐工集团 4,061.63 24.68%

柳工机械 2,216.81 13.47%
2018年12月31日

卡特彼勒 1,362.51 8.28%

山东临工 1,029.90 6.26%

合计 13,367.16 81.22%

三一重机 2,993.81 26.11%

徐工集团 2,954.28 25.77%

柳工机械 1,475.67 12.87%
2017年12月31日

卡特彼勒 1,096.05 9.56%

龙工机械 915.61 7.99%

合计 9,435.43 82.30%

注:上述统计已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列示。

3)公司应收款项逾期占比较低,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原值 24,471.11 19,445.76 16,458.83 11,464.79

其中:逾期金额 2,792.16 1,547.28 1,331.23 1,150.85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 11.00% 7.96% 8.09% 10.04%

账面原值比例

期后回款比例 71.70% 99.68% 99.73% 99.88%

注:期后回款统计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

如上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存在逾期情况,但总体比例较低且期后基本已收回,

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结构不存在显著差异,采用相同应收账款坏

账政策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 账龄 2020 年 1-6 月 占比 2019 年 占比 2018 年 占比 2017 年 占比

1 年以内 73,097.35 82.13% 70,706.37 98.16% 55,760.21 95.72% 45,062.65 96.70%
恒立液压

1 年以上 15,901.08 17.87% 1,323.05 1.84% 2,493.87 4.28% 1,539.88 3.30%

1 年以内 35,967.40 99.66% 18,467.29 98.60% 13,384.31 97.48% 7,154.97 93.00%
艾迪精密

1 年以上 121.18 0.34% 261.46 1.40% 345.84 2.52% 538.25 7.00%

1 年以内 54,532.38 87.19% 89,173.66 98.25% 69,144.52 96.06% 52,217.62 96.17%
平均值

1 年以上 8,011.13 12.81% 1,584.51 1.75% 2,839.71 3.94% 2,078.13 3.83%

1 年以内 24,450.95 99.92% 19,416.25 99.85% 16,403.41 99.66% 11,299.22 98.56%
公司

1 年以上 20.16 0.08% 29.51 0.15% 55.43 0.34% 165.57 1.44%

如上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基本都在 98%以上,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基本一致,因此采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同应收账

款坏账政策具备合理性。

5)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结果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明细 2020年6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原值 88,411.81 71,444.74 57,629.39 46,602.53

恒立液压

坏账准备 5,369.29 3,712.86 3,229.64 2,871.61


占比 6.07% 5.20% 5.60% 6.16%

应收账款账面原值 36,088.58 18,728.75 13,730.15 7,693.22

艾迪精密 坏账准备 1,827.34 1,008.80 805.82 501.75

占比 5.06% 5.39% 5.87% 6.52%

平均值 5.78% 5.24% 5.66% 6.21%

应收账款账面原值 24,471.11 19,445.76 16,458.83 11,464.79

公司 坏账准备 1,226.45 974.91 828.77 597.39

占比 5.01% 5.01% 5.04% 5.21%

如上表所示,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相同应收账款坏 账政策合理。

(4)存货

1)存货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及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1]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货(万元) 6,663.54 6,894.28 7,091.27 4,438.96

存货同比增幅 15.78% -2.78% 59.75% -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40,209.84 60,998.82 55,859.70 32,534.98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29.24% 9.20% 71.69% -

注[1]:该列系较 2019 年 6 月 30 日或 2019 年 1-6 月的同比增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438.96 万元、7,091.27 万元、
6,894.28 万元、6,663.54 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9%、13.58%、 9.96%、8.51%。

报告期内,随着工程机械行业的强劲增长,公司营业收入保持逐年增长趋势,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71.69%,同期存货增幅为 59.75%,期末 存货的增长主要系销售规模的增长带动;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 加 9.20%,而存货同比下降 2.78%,主要系本年春节假期提前,客户备货提前且

催货较急,公司生产备货得到及时消化,库存商品整体下降;2020 年 6 月末,

存货同比增幅为 15.78%,主要系全国基建投资力度加大,工程机械行业面临较

大需求,公司销售规模增长带动。

2)存货构成情况分析

从存货构成情况来看,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

物资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项 目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价值 占比 价值 占比 价值 占比 价值 占比

原材料 2,116.23 31.76% 1,857.77 26.95% 1,533.94 21.63% 1,913.69 43.11%

在产品 1,824.35 27.38% 2,319.81 33.65% 2,121.44 29.92% 1,229.11 27.69%

库存商品 2,128.12 31.94% 1,914.07 27.76% 2,756.27 38.87% 724.44 16.32%

委托加工 594.84 8.93% 802.63 11.64% 679.62 9.58% 571.72 12.88%
物资

合 计 6,663.54 100.00% 6,894.28 100.00% 7,091.27 100.00% 4,438.9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占存货账面价值比重分别为 43.11%、21.63%、

26.95%、31.76%,库存商品占比分别为 16.32%、38.87%、27.76%、31.94%,在

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占比相对稳定。公司存货结构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受原材料

市场供需情况、客户需求计划、生产计划等影响。

2018 年末,公司原材料占比较 2017 年末下降 21.48%,库存商品占比上升

22.55%。一方面,2018 年末,公司客户订单增加,交货周期紧张,为更好地满

足客户需求,公司加快了订单处理速度,部分原材料已转化为在产品或库存商品;
另一方面,公司本年度增加了相关设备、人员以扩充产能,对于客户订单计划能

够正常生产备货,适当补充了安全库存。

2019 年末,公司原材料占比较 2018 年末上升 5.32%,主要系公司结合客户

订单需求、供应商供货情况与钢材价格波动因素对原材料库存量进行了适当调

整,根据订单情况适当提前采购;公司库存商品占比较 2018 年末下降 11.11%,
主要系本年春节假期提前,客户备货提前且催货较急,公司生产备货得到及时消


化。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原材料占比较 2019 年末上升 4.81%,库存商品占比较

2019 年末上升 4.17%,主要系全国基建投资力度加大,工程机械行业面临较大需

求,为满足客户订单计划,公司正常生产备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总体合理。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制定的减值准备提取政策和谨慎性要求,按照成本和可

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进行计量,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320.74 万元、

295.18 万元、261.86 万元、284.55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74%、4.00%、

3.66%、4.10%。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跌价 跌价 跌价 跌价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原材料 2,198.98 82.75 3.76% 1,929.62 71.86 3.72% 1,608.08 74.14 4.61% 2,003.27 89.58 4.47%

在产品 1,869.47 45.12 2.41% 2,357.16 37.35 1.58% 2,145.41 23.97 1.12% 1,232.38 3.28 0.27%

库存商品 2,284.80 156.68 6.86% 2,066.72 152.65 7.39% 2,953.34 197.08 6.67% 952.32 227.89 23.93%

委托加工物资 594.84 - - 802.63 - 679.62 - 571.72 -

合计 6,948.09 284.55 4.10% 7,156.14 261.86 3.66% 7,386.45 295.18 4.00% 4,759.69 320.74 6.74%

①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存货跌价计提主要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按

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

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

A: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单 位 存货跌价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
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
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恒立液压 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
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
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
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
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
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艾迪精密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以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来源于其公布的定期报告。
B: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恒立液压 9.79% 8.87% 7.97% 5.65%

艾迪精密 0.18% 0.19% 0.18% 0.50%

平均值 4.99% 4.53% 4.08% 3.08%

本公司 4.10% 3.66% 4.00% 6.74%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如上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 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基本一致,且各期末存货跌价金 额不存在明显低于同行业存货跌价计提水平的情况。

4)存货的库龄结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库 龄 账面 比例 账面 比例 账面 比例 账面 比例
余额 (%) 余额 (%) 余额 (%) 余额 (%)

1 年以内 6,424.30 92.46 6,693.46 93.53 6,971.73 94.39 4,369.07 91.79

1-2 年 237.73 3.42 185.63 2.59 141.54 1.92 56.91 1.20

2-3 年 54.85 0.79 61.95 0.87 19.22 0.26 53.35 1.12

3 年以上 231.21 3.33 215.09 3.01 253.96 3.43 280.36 5.89

合 计 6,948.09 100.00 7,156.13 100.00 7,386.45 100.00 4,759.69 100.00

①报告期内 1 年以上存货的具体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 (%)

在产品 89.73 17.13 79.75 17.24 52.43 12.64 40.16 10.28

原材料 162.83 31.09 143.39 30.99 141.01 34.00 108.30 27.73

库存商品 271.23 51.78 239.54 51.77 221.28 53.36 242.16 61.99

账面余额 523.79 100.00 462.68 100.00 414.72 100.00 390.62 100.00

跌价准备 284.55 258.08 - 285.21 - 298.79 -

账面价值 239.24 204.60 - 129.52 - 91.83 -

②报告期 1 年以上存货形成的原因及金额变动的合理性

A:形成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 1 年以上存货主要系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 242.16
万元、221.28 万元、239.54 万元、271.23 万元,占各期 1 年以上存货合计比例分
别为 61.99%、53.36%、51.77%、51.78%。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主
要根据客户采购需求制定生产任务,与此同时,结合客户预期采购计划/供货要求/生产任务安排以及售后市场需求等因素,在一批次产品生产中适当预备一定库存,以备客户临时采购需求及后续售后配套,该部分产品销售周期相对较长。
B:变动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 1 年以上的存货分别为 390.62 万元、414.72 万元、
462.68 万元、523.79 万元;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末各期库龄 1 以上的存货销售
金额分别为 135.71 万元、117.44 万元、137.68 万元、176.61 万元。变动原因主
要系随着产销形势的旺盛,部分前期库龄较长的存货和呆滞料得以消化,期末库存会随着各期转销金额变动而变动。

5)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游主要客户中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如下:

单位:次

公 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三一重工 4.83 3.94 4.03 3.87

徐工机械 5.22 4.72 3.78 2.95

柳工 3.08 2.73 3.09 2.57

平均值 4.38 3.80 3.63 3.13

公司 7.03 5.07 5.83 5.6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变动较为稳定。公司存货周转率与下游客户的差异主要原因系下游客户整机的生产周期相对较长。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款、电费等,预付款项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238.05 万元、190.74 万元、180.73万元、198.31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1%、0.37%、0.26%、0.25%。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 13,304.52 万元、0.00 万元、
775.53 万元、700.61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8.74%、0.00%、1.12%、
0.89%。

1)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对外资金拆借款项、押金保证金等,其他应收款各期末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金拆借款 - - - 14,870.56

押金保证金 782.30 821.04 5.00 7.00

其他 1.10 0.30 - 134.85

合计 783.40 821.34 5.00 15,012.41

2017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资金拆借款;2018年,公司加强内控管理,规范资金拆借行为;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募投用地保证金。

2)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如下:

①2020 年 6 月 30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783.40 82.78 10.57% 821.34 45.82 5.58%

其中:1 年以内 1.10 0.06 5.00% 816.34 40.82 5.00%

1-2 年 777.30 77.73 10.00% - - -

5 年以上 5.00 5.00 100.00% 5.00 5.00 100.00%

小 计 783.40 82.78 10.57% 821.34 45.82 5.58%

②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 坏账 计提 账面 坏账 计提

余额 准备 比例 余额 准备 比例

1 年以内 - - - 10,838.32 541.92 5.00%

1-2 年 - - - 748.77 74.88 10.00%

2-3 年 - - - 3,120.31 936.09 30.00%

3-4 年 - - - 300.00 150.00 50.00%

4-5 年 - - - - - 80.00%

5 年以上 5.00 5.00 100.00% 5.00 5.00 100.00%

合计 5.00 5.00 100.00% 15,012.41 1,707.89 11.38%

3)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名称 其他应收款余额 占其他应收
款余额比例

江阴市金云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13.54 91.08%

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3.75 8.14%
2020年06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阴市供电分公司 5.00 0.64%
月30日

备用金 1.10 0.14%

合计 783.40 100.00%

江阴市金云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13.54 86.88%

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2.50 12.48%
2019年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阴市供电分公司 5.00 0.61%
12月31日

备用金 0.30 0.04%

合计 821.34 100.00%

2018年 江苏省电力公司江阴市供电公司 5.00 100.00%

12月31日 合计 5.00 100.00%

新沂市宝格贸易有限公司 5,016.13 33.41%

夏泽民 3,240.19 21.58%

2017年 江阴中奕达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1] 2,022.81 13.47%

12 月 31 日 江阴市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 1,727.71 11.51%

夏继发 1,161.38 7.74%

合计 13,168.22 87.71%


注[1]:曾用名为江阴中奕达铝业有限公司。

2017 年末,公司向新沂市宝格贸易有限公司借出资金 5,000 万元,并签署了
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底,借款利率为 5%,在
违约责任方面,约定了借款人如逾期不还借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出借人有权停止借款,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利率的 2 倍支付违约金。

截至 2018 年 5 月,对方已全部归还上述借款及相应利息,还款资金来源于
其自筹资金,不存在公司及关联方代为归还的情形。

4)公司与非关联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况及发生原因、影响

①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资金周转所需,公司与非关联第三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情况。
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曾向非关联第三方拆借资金,其中拆出金额分别为
8,390.00 万元、400.00 万,各年度拆入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200.00 万元。

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与非关联第三方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出资金统计

年度 非关联第三方 期初余额 本年 本期 本年 期末余额
拆出金额 应计利息 偿还金额

江阴市百顺科技 354.77 - 4.83 359.60 -
有限公司

新沂市宝格贸易 5,016.13 - 81.54 5,097.67 -
有限公司

江阴中奕达铝业 2,022.81 - 31.06 2,053.87 -
有限公司

2018 年 黄勇 0.39 - - 0.39 -

江阴绮星水泥有 - 400.00 - 400.00 -
限公司

江阴市宇瑞冶金 304.62 - 0.51 305.13 -
炉料有限公司

合计 7,698.72 400.00 117.93 8,216.65 -

江阴绮星水泥有 400.00 - - 400.00 -
2017 年 限公司

江阴市百顺科技 339.58 - 15.19 - 354.77
有限公司


江阴福茂纺织化 50.00 40.00 - 90.00 -
纤有限公司

新沂市宝格贸易 - 5,000.00 16.13 - 5,016.13
有限公司

江阴中奕达铝业 - 2,500.00 80.39 557.58 2,022.81
有限公司

黄勇 0.01 100.00 0.38 100.00 0.39

江阴市宇瑞冶金 4.23 750.00 0.39 450.00 304.62
炉料有限公司

合计 793.82 8,390.00 112.48 1,597.58 7,698.72

拆入资金统计

年度 非关联第三方 期初余额 本年 本期 本年 期末余额
拆入金额 应计利息 偿还金额

2018 年 江阴市金马溶剂 - 200.00 - 200.00 -
化工厂有限公司

②原因及用途

经核查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与非关联第三方资金拆借的具体用途如下:

序号 非关联方 拆借金额(万元) 资金拆借用途

1 黄勇 100.00 归还贷款

2 江阴福茂纺织化纤有限公司 90.00 购买原材料

公司 3 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司 800.00 经营周转

资金拆出 4 江阴市百顺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经营周转

5 江阴市宇瑞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750.00 经营周转

6 江阴中奕达铝业有限公司 2,500.00 经营周转

7 新沂市宝格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 经营周转

公司 序号 非关联方 拆借金额(万元) 资金拆借用途
资金拆入 1 江阴市金马溶剂化工厂有限公 200.00 临时资金周转


③财务核算

公司在将资金拆出时计入“其他应收款”,收回拆借资金时冲减“其他应收款”,同时将资金拆借的利息收入按期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并将资金利息收入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在现金流量表中,公司于资金拆出时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归还时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④对公司的影响

a)资金拆借行为有效,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8 月 6 日颁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 号),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以下简称“民间借贷”)除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 号)的规定,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
报告期内,资金拆借属于民间借贷行为,拆借资金来源为出借人的合法自有资金,拆借资金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资金用途合法,借款利率符合法释[2015]18 号文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相关资金往来已经结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司的资金拆借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b)非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在报告期内不构成重大影响,且已完成整改并不再发生,对内控有效性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非关联第三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行为已通过收回/偿还资金、加强内控、改进制度等方式进行了规范整改,自整体变更设立成为股份公司后未发生新的资金拆借行为,内部控制运行持续有效。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 0.00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
0.15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00%、0.00%、0.00%、0.00%。2020 年6 月末,其他流动资产 0.15 万元系待抵扣增值税。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13,190.72 60.84% 12,152.39 64.16% 11,951.61 71.58% 9,562.21 78.70%

在建工程 2,781.73 12.83% 1,020.09 5.39% 196.62 1.18% 263.35 2.17%

无形资产 5,457.03 25.17% 5,519.43 29.14% 2,239.44 13.41% 1,752.46 14.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 34.81 0.21% 322.43 2.6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 250.00 1.50% 250.00 2.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50.00 1.15% 250.00 1.32%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 2,023.77 12.1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679.48 100.00% 18,941.92 100.00% 16,696.26 100.00% 12,150.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见下图: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房屋及建筑物 4,746.27 4,897.65 5,199.84 4,774.44


通用设备 62.09 79.33 102.28 147.42

专用设备 7,893.53 6,969.95 6,481.64 4,523.64

运输工具 488.83 205.46 167.85 116.70

合计 13,190.72 12,152.39 11,951.61 9,562.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9,562.21 万元、11,951.61 万
元、12,152.39 万元、13,190.7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66%、22.89%、17.55%、16.84%,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近年来公司固定资产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液压产品市场需求日益增长、公司的订单量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购建厂房和设备,扩大产能,为产品产销量的持续上升提供了保障。

2018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1,951.61 万元,较上年增加 2,389.40
万元,增幅 24.99%,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增加所致。一方面,为缓解产能不足,公司增加专用设备,专用设备的账面价值增加 1,958.00 万元;另一方面,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购买了长龄物贸房产,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增加425.39 万元。

2019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 2018 年末基本持平;2020 年 6 月末,
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3,190.72 万元,较上年增加 1,038.33 万元,主要是为缓解产能不足,专用设备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无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待安装设备,账面价值分别 263.35 万
元、196.62 万元、1,020.09 万元、2,781.7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7%、0.38%、1.47%、3.55%。2019 年末、2020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增长明显,主要系公司扩建生产线导致设备投入增加所致。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52.46 万元、2,239.44 万元、
5,519.43 万元、5,457.03 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5,446.11 5,506.88 2,223.48 1,751.44

软件 10.92 12.56 15.96 1.01

合计 5,457.03 5,519.43 2,239.44 1,752.46

2018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2,239.44 万元,较上年增加 486.98 万
元,增幅 27.79%,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为减少关联交易,2018 年,公司购买长龄物贸土地,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增加 472.03 万元。

2019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5,519.43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3,280.00
万元,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 2019 年末基本持平。

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因市价下跌、技术落后及不受法律保护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其预计创造的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如下: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减值准备 285.99 223.11 185.33 150.38

股权激励费用 - 37.91 - -

递延收益 146.66 162.31 173.79 168.58

内部交易未实现 1.57 1.65 1.44 3.47
利润

合计 434.21 424.97 360.57 322.43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782.70 507.89 325.75 -
差异

合计 782.70 507.89 325.7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34.81 322.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8.48 82.92 - -

2017 年末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322.43 万元、34.81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

2018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7 年期末数下降 89.20%,2019 年末、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82.92 万元、348.48 万元,主要系公司确
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产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 - - 100.00 100.00

双流诚民村镇银行 - - 150.00 150.00

合计 - - 250.00 250.00

公司持有宣汉诚民村镇银行 5.00%股权,双流诚民村镇银行 1.85%股权。由
于投资金额较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 100.00 100.00 - -

双流诚民村镇银行 150.00 150.00 - -

合计 250.00 250.00 - -

2019 年、2020 年上半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宣汉诚民村镇
银行 5.00%股权,双流诚民村镇银行 1.85%股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由于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无重大影响,且近期内被投资企业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属于可用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期末以其他权益工具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由于投资金额较小,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0.00 万元、2,023.77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其中,2018 年末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张紧装置搬迁扩建募投项目的预付土地款,2019 年已结转为无形资产。

(三)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351.27 209.93 31.93 3.79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26.45 974.91 828.77 597.3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2.78 45.82 5.00 1,707.89

存货跌价准备 284.55 261.86 295.18 320.74

合计 1,945.06 1,492.52 1,160.88 2,629.81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上述政策并结合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公司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

公司不存在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四)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1、总体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100.00 0.65% 2,500.00 15.96% 7,500.00 47.56%

应付票据 3,255.10 17.35% 2,649.80 17.18% - - 476.00 3.02%

应付账款 11,019.07 58.73% 9,202.24 59.65% 10,133.93 64.69% 5,007.46 31.75%

预收款项 - - 86.78 0.56% 101.07 0.65% 113.49 0.72%

合同负债 103.05 0.55%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619.89 3.30% 834.18 5.41% 778.50 4.97% 561.51 3.56%

应交税费 2,372.80 12.65% 1,332.66 8.64% 894.71 5.71% 921.49 5.84%

其他应付款 0.20 0.00% 1.63 0.01% 3.74 0.02% 9.57 0.06%

流动负债合计 17,370.10 92.58% 14,207.28 92.10% 14,411.94 92.00% 14,589.53 92.51%

预计负债 65.93 0.35% 54.49 0.35% 94.89 0.61% 57.08 0.36%

递延收益 977.70 5.21% 1,082.05 7.01% 1,158.62 7.40% 1,123.85 7.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8.48 1.86% 82.92 0.54%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92.11 7.42% 1,219.46 7.90% 1,253.51 8.00% 1,180.93 7.49%

负债合计 18,762.21 100.00% 15,426.74 100.00% 15,665.46 100.00% 15,770.4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5,770.45 万元、15,665.46 万元、

15,426.74 万元、18,762.2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92.51%、92.00%、

92.10%、92.58%;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7.49%、8.00%、7.90%、7.42%。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构成及变动情况见下图:


2、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100.00 0.70% 2,500.00 17.35% 7,500.00 51.41%

应付票据 3,255.10 18.74% 2,649.80 18.65% - - 476.00 3.26%

应付账款 11,019.07 63.44% 9,202.24 64.77% 10,133.93 70.32% 5,007.46 34.32%

预收款项 - - 86.78 0.61% 101.07 0.70% 113.49 0.78%

合同负债 103.05 0.59% - - - - - -

应付职工薪 619.89 3.57% 834.18 5.87% 778.50 5.40% 561.51 3.85%


应交税费 2,372.80 13.66% 1,332.66 9.38% 894.71 6.21% 921.49 6.32%

其他应付款 0.20 0.00% 1.63 0.01% 3.74 0.03% 9.57 0.07%

流动负债合 17,370.10 100.00% 14,207.28 100.00% 14,411.94 100.00% 14,589.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7,500.00 万元、2,500.00 万元、100.00
万元、0.0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1.41%、17.35%、0.70%、0.00%,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公司阶段性降低了银行借款
规模,导致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上年同期
减少。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476.00 万元、0.00 万元、2,649.80
万元、3,255.1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26%、0.00%、18.65%、18.74%。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合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子公司长龄弹簧开具票据以及长龄弹簧向公司背书转让票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长龄液压向长龄弹簧开立票据用于支付弹簧采购款

母公司长龄液压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长龄弹簧系长龄液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张紧装置用弹簧部件,相关产品主要对母公司长龄液压销售。

报告期内,母公司长龄液压向长龄弹簧采购张紧装置用弹簧部件,相应采购
货款以银行汇款、开具票据、票据背书等多种形式进行结算。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长龄液压对长龄弹簧采购金额分别为 3,232.57 万元、4,993.25 万元、5,578.99
万元、3,747.94 万元,同期长龄液压对其通过开立票据支付货款金额分别为
1,090.00 万元、0 万元、519.20 万元、774.30 万元,票据开立金额在采购金额范
围内。

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长龄液压向长龄弹簧采购金额 3,232.57 4,993.25 5,578.99 3,747.94

长龄液压开具票据金额 1,090.00 - 519.20 774.30

长龄弹簧背书转让给长龄液压金额 1,029.00 - - -

2)长龄液压将长龄弹簧背书转让的票据最终均用于支付其他供应商货款

长龄液压总体采购金额较大,但供应商相对分散,付款较为频繁且金额较小, 为简化向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的频次和过程,以便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在无真 实贸易背景情况下,长龄弹簧将长龄液压开具的部分票据和对外销售中收到的少
量票据背书转让给长龄液压,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背书转让金额分别为
1,193.40 万元、70.00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最终用于支付给其他具有真
实交易背景的供应商。

长龄液压收到长龄弹簧背书转让的票据并支付给其他供应商时,通过“应收 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体现背书转让路径。

长龄液压与长龄弹簧之间不规范的的票据使用行为已于2018年2月起终止, 相关行为得到规范整改,后续未在发生此类行为。

报告期内,长龄液压向长龄弹簧开立票据具有真实交易背景;长龄弹簧背书 给长龄液压虽无真实交易背景,但票据最终均用于支付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供应 商货款。上述对外背书转让过程中,票据正常兑付,未发生违约,不存在将上述 票据进行贴现获取银行融资等违规行为,且相关行为亦不属于《票据法》规定的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9 年 12 月,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出具《反馈》,未发现长龄液压
2016 年-2017 年向中国银行江阴支行申请开立的承兑汇票存在不合规情形。

2019 年 1 月、2019 年 7 月、2020 年 1 月、2020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江阴
市支行分别出具了《复函》,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长龄弹簧未被实施过行政处罚。

综上,上述不规范行为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不规范使用票据的清理及结果

公司已经积极规范整改,自 2018 年 2 月开始,上述不规范行为已终止。报
告期内,公司开具的票据均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提供保证金、保证担保,公司历史上均按时解付到期的银行票据,不存在违约情形,没有发生过追索权纠纷。公司开具的票据均在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不存在票据欺诈行为,未因该等不规范使用票据的行为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长龄弹簧对公司的票据背书转让行为未损害其他方利益、未与第三方产生经济纠纷、未造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公司制定、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筹资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公司票据使用行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若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之前的不规范票据使用行为受到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责任,本人将承担该等损失或赔偿责任或给予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同等的经济补偿,保证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本人保证将严格要求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不规范行为。”

经过上述整改落实,公司自 2018 年 2 月起未再出现前述不规范使用票据的
行为,整改落实情况到位,现行内控制度持续有效运行。

综上,针对上述不规范行为,公司已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良好,已不存在后续影响,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能合理保证公司运行合法合规和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形。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5,007.46 万元、10,133.93 万元、
9,202.24万元、11,019.0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4.32%、70.32%、64.77%、63.44%。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与应
付票据合计金额增幅分别为 84.81%、16.95%、20.44%;2018 年、2019 年、2020年 1-6 月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幅分别为 71.87%、5.43%、31.38%。应付款项的变化趋势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变化趋势相匹配。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对部分规模较小、初期合作客户预收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113.49 万元、101.07 万元、86.78 万元、0.0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78%、0.70%、0.61%、0.00%。2020 年 6月末预收款项为 0.00 万元,主要系将合同项下的预收款项转列为合同负债所致。
(5)合同负债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 103.05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0.59%。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561.51 万元、778.50 万元、
834.18 万元、619.89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85%、5.40%、5.87%、3.57%。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通过扩招员工等方式满足公司业务增长需求;公司经营效益增加,相应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增加。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呈现逐年增加趋势。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662.19 602.87 294.50 427.78

增值税 490.96 604.53 522.45 445.71

其他税费 1,219.65 125.26 77.76 48.00

合计 2,372.80 1,332.66 894.71 921.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19 年末增长 78.05%,主要系利润分配导致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9.57 万元、3.74 万元、1.63 万
元、0.2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7%、0.03%、0.01%、0.00%,主要
系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3、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流动负债为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报告期内,公司的非
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计负债 65.93 4.74% 54.49 4.47% 94.89 7.57% 57.08 4.83%

递延收益 977.70 70.23% 1,082.05 88.73% 1,158.62 92.43% 1,123.85 95.17%

递延所得 348.48 25.03% 82.92 6.80%

税负债

非流动负 1,392.11 100.00% 1,219.46 100.00% 1,253.51 100.00% 1,180.93 100.00%
债合计

(1)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计负债分别为 57.08 万元、94.89 万元、54.49 万元、
65.93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83%、7.57%、4.47%、4.74%,主要系
各期末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尚未处理完毕而预计的售后维护费。

公司产品总体质量稳定,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较少。个别情况下,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公司对该部分产品按照预计赔偿金额计提预计负债,同时确认售后维护费;实际赔付时,按照公司实际承担的赔偿金额冲减预计负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售后维护费总体金额较小,且公司在报告期末已对已发生质量问题、尚未解决的产品计提售后维护费,符合公司的业务情况,并与同行业处理保持一致。

1)公司产品质量良好,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很少,仅对已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计提预计负债具备合理性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需要通过换货、返工、返修等方式达到合格要求,且公司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的,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实际执行售后维护时主要采取换货方式进行处理,因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上领域,产品特点为非易损件,产品质量稳定,受作业环境影响,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具有偶发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数量与产品销售数量无直接比例关系。因此,公司仅对已发生质量问题、尚未解决的产品计提售后维护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售后维护费用分别为 118.16 万元、260.12 万元、254.88 万元、71.9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7%、0.47%、0.42%、0.18%,占比较小。

2)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承担的售后维护费包括质量问题换货发生的产品成本支出以及不换货情况下承担的维修费、工时费等支出。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通常在售出后的较短时间内(不超过 1 年),公司能做及时处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具有偶发性,与营业收入不存在直接的线性关系,较难准确、合理的估计,且售后服务费总体金额不大,因此公司仅对已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计提预计负债,符合实际业务情况,与同行业处理保持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产品质量费用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及产品 会计处理方式

主要产品为挖掘机专用 期末未计提预计负债,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销售
恒立液压 油缸及重型装备用非标 费用-售后维护费

准油缸

主要产品为液压破碎锤 (1)对销售的破碎锤产品,按其当期销售收入及
等液压破拆属具和液压 经验估计的比例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当期发生
艾迪精密 泵、液压马达、多路控 的“三包”费用冲减预计负债;(2)对销售的液压
制阀等液压件 件产品按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进入实际发生当
期损益,未计提预计负债

(1)对于已出现质量问题、且客户已将质量问题
产品退回公司但公司在期末尚未实际解决的,按
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 照预计解决所需发生的支出计提预计负债,同时
长龄液压 头、张紧装置 计入销售费用-售后维护费,公司在后续实际解决
时冲减预计负债;(2)对于可能发生的质量索赔
支出,因历史上发生金额较小,在实际发生时计
入当期费用

如上表所示,除艾迪精密由于其破碎锤产品的易损特性而计提产品质量保证外,恒立液压以及艾迪精密其他产品均未对售出的产品计提售后维护费,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已发生质量问题并退回但尚未处理的产品计提相应售后维护费,其他可能发生的索赔支出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公司根据产品使用特点、寿命及质量稳定性等,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很少,基于重要性原则,公司仅对已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计提预计负债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处理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1,123.85 万元、1,158.62 万元、1,082.05
万元、977.70 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按照相关资产的摊销年限尚未转入当期损益的部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8 万台套工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 772.55 778.05 950.95 1,123.85
体、液压履带涨紧装置等零部件项目

工程机械关键液压零部件技改 1.18 87.63 98.59 -

复杂工况重载“蜘蛛侠”用超多通道 120.40 127.53 109.08 -
回转装置研发及产业化

工程机械用关键液压部件扩能项目 83.56 88.83

小 计 977.70 1,082.05 1,158.62 1,123.85

(五)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3.26 3.54 2.46 2.34

速动比率 2.88 3.05 1.97 2.0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51% 24.63% 32.25% 35.69%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3.95% 22.28% 30.00% 34.07%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478.16 21,524.37 20,051.73 10,659.95

利息保障倍数 356.18 684.46 76.45 33.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34、2.46、3.54、3.26,速动比率分
别为 2.04、1.97、3.05、2.88;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5.69%、32.25%、24.63%、 26.51%,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4.07%、30.00%、22.28%、23.95%,整体 处于较低水平。

2017 年末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整体上升较多,主要系随着公司
销售规模的扩大和回款的增加,公司流动资产增加,同时,公司根据经营需要降 低了短期借款规模,流动负债下降。

2017 年末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速动比率的变动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存货
的变动。报告期内,随着以挖掘机为代表的工程机械行业的强劲增长,公司营业 收入保持逐年增长趋势,2018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 71.69%,同期存 货增幅为 59.75%,存货增长与收入规模相匹配,速动比率下降;2019 年,公司
存货同比下降 2.78%,主要系年末为公司销售旺季,客户催货较急,公司受产能限制,供不应求,库存商品整体下降,速动比率上升;2020 年上半年,随着下游工程机械行业需求的增加,为满足客户订单计划,公司正常生产备货,适当补充安全库存,2020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同比上升 15.78%,速动比率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强的盈利能力以及良好的银行资信情况,保证了公司具有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偿债能力:

(1)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净利润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为公司债务的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3.87、76.45、684.46、356.18,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足够支付到期债务。

(2)良好的银行资信保障了公司稳定的后续融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均有足够利润和现金用以支付到期债务,且信用状况较好,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一定的外部资金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特别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大幅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当前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尚未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或者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长期资金,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特别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大幅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

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恒立液压 2.29 2.53 2.24 1.95

流动比率 艾迪精密 1.99 2.54 1.12 3.13

平均值 2.14 2.54 1.68 2.54


长龄液压 3.26 3.54 2.46 2.34

恒立液压 1.94 2.07 1.71 1.46

艾迪精密 1.46 1.80 0.54 1.69
速动比率

平均值 1.70 1.94 1.13 1.58

长龄液压 2.88 3.05 1.97 2.04

恒立液压 31.68% 24.79% 27.07% 27.28%

资产负债 艾迪精密 30.09% 23.72% 39.80% 12.07%


(母公司) 平均值 30.89% 24.26% 33.44% 19.68%
长龄液压 26.51% 24.63% 32.25% 35.69%

注:数据来源于WIND、定期报告
2017 年末至 2018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接近或高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平均值,表明公司偿债能力较好;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其中 2017 年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主要系 2017 年公司收入规模增长迅速,同比增长 136.54%,在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需求、流动负债水平较高,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相当。

(六)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1、资产经营效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如下:

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6 3.58 4.22 3.37

存货周转率(次) 7.03 5.07 5.83 5.60

注[1]:为增强可比性,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进行年化处理,
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应收账款周转效率和存货周转效率保持相对稳定。其中,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37、4.22、3.58、3.86,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60、5.83、5.07、7.03。


(1)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在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方面保持一贯性,未发生明显变化。客户主要为国内外领先的主机厂商,例如三一重机、徐工集团、卡特彼勒、柳工机械等。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规模、资本实力和采购规模等,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了针对性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如下: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结算方式

三一重机 月结 60 天 承兑汇票、银行汇款结算

徐工集团 月结 90 天 承兑汇票、银行汇款结算

柳工机械 月结 75 天 承兑汇票、银行汇款结算

卡特彼勒 月结 60 天 承兑汇票、银行汇款结算

现代重工 月结 60 天 承兑汇票、银行汇款结算

龙工机械 月结 60 天 承兑汇票、银行汇款结算

山东临工 月结 90 天 承兑汇票、银行汇款结算

注:上表中信用期从客户收到相应结算资料并挂账后起算。

(2)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加快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加快,主要原因如下:

1)下游回款良好:工程机械行业快速增长,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资金周转良好;

2)供求关系:公司系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产品质量优良、品牌信誉度高,报告期内订单饱满,高峰时期产品供不应求;

3)制度完善:公司完善了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加强应收账款的质量管理和催收力度,根据合同约定回款时间节点,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分析,销售部负责应收账款催收,财务部督促销售部加紧催收,尽力保证应收账款按期回款。
2、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恒立液压 9.17 8.87 8.58 7.10
应收账款

艾迪精密 8.42 9.41 10.15 10.69
周转率

平均值 8.80 9.14 9.37 8.90
(次)

长龄液压 3.86 3.58 4.22 3.37

恒立液压 4.02 3.29 2.86 2.66
存货

艾迪精密 2.61 1.99 2.18 2.44
周转率

平均值 3.32 2.64 2.52 2.55
(次)

长龄液压 7.03 5.07 5.83 5.60

注:数据来源于wind、定期报告。为增强可比性,2020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进行年化处理。

(1)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37、4.22、3.58、3.86,低于同期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用政策和客户结构不同。恒立液压对于中小客户,根据具体情况预收货款或者款到发货,对于重点、优质客户给予 1 至 2 个月的信用期;艾迪精密以经销模式为主,客户规模较小、谈判能力较弱;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工程机械主机厂商,通常给予其 2 至 3 个月的信用期。

(2)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60、5.83、5.07、7.03,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对应指标。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生产周期较短,具有良好的存货管理能力。

3、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偏离行业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和经营性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应收账款 23,244.66 18,470.85 15,630.07 10,867.3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685.08 41,794.36 35,062.30 20,079.82

营业收入 40,209.84 60,998.82 55,859.70 32,534.9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 28.90% 30.28% 27.98% 33.40%
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6.36% 68.52% 62.77% 61.72%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4,274.17 11,852.04 10,133.93 5,483.46

存货账面价值 6,663.54 6,894.28 7,091.27 4,438.96

营业成本 23,813.44 35,437.90 33,614.16 19,557.5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营业成本 29.97% 33.44% 30.15% 28.04%
的比例

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13.99% 19.45% 21.10% 22.70%

注:2020 年 1-6 月计算比例时将营业成本进行年化处理,下同。

如上所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和应付款项随着收入和成本的增长相应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付款项占营业成本和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相对稳定,公司的销售和生产不存在异常情况。

(2)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系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用政策不同,回款周期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期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用政策不同,回款周期存在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销售信用政策

恒立液压 (1)对于中小客户,根据具体情况预收一定比例货款或者款到发货;

(2)对于重点、优质客户,视情况给予 1 至 2 个月的信用期。

(1)与主机厂商客户约定的付款期一般为 45 天至 60 天;

艾迪精密 (2)国外客户为信用证付款,货款结算期一般 30 天;

(3)对于规模较小的经销商,一般采取现款现结的方式;对于规模较大的经销
商,根据经销商资质、销售规模及历史合作情况确定账期及结算方式。

长龄液压 (1)对于中小客户,一般是款到发货;

(2)对于国内外工程机械主机厂商,通常给予其 2 至 3 个月的信用期。

假设同行业上市公司对主机厂商信用期均为公司信用期(2 至 3 个月)中值
2.5 个月,剔除信用政策模拟测算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模拟应收 恒立液压 5.50 5.32 5.15 4.26

账款周转 艾迪精密 5.05 5.65 6.09 6.41


率(次) 平均值 5.28 5.48 5.62 5.34

长龄液压 3.86 3.58 4.22 3.37

注:恒立液压、艾迪精密对于大客户的信用期(1至2个月)中值为1.5个月,公司为2.5个月,假设恒立液压、艾迪精密信用期与公司相同,则影响系数为0.6(1.5/2.5)。在营业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为原来的0.6倍。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在信用政策方面保持一贯性,未发生明显变化。假设信用政策一致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与恒立液压、艾迪精密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3)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值主要系产品生产周期较短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变动与行业平均值变动均相对稳定,但高于同期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系产品周期较短。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艾迪精密主要产品为液压破碎锤等液压破拆属具和液压泵、液压马达、多路控制阀等液压件,单位产品价值较高,产品部件构成较多,生产周期较长,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其液压破碎锤产品平均生产周期在 50-70天左右,液压件产品平均生产周期在 35-60 天左右;恒立液压主要产品为挖掘机专用油缸及重型装备用非标准油缸,存在一定量的定制化产品,产品价值量较高,生产周期及交付周期长;公司生产周期相对较短,在 30 天左右。

(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 12.01% 12.51% 12.92% 15.64%
入的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66.93% 75.63% 67.48% 72.12%
恒立液压 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营业 31.20% 23.49% 25.87% 27.11%
成本的比例

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24.98% 29.60% 39.30% 43.7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 15.65% 12.28% 12.66% 11.21%
入的比例

艾迪精密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58.69% 75.21% 69.01% 86.05%
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营业 39.49% 37.70% 52.54% 20.22%
成本的比例


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39.36% 56.03% 62.94% 46.1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 12.89% 12.46% 12.87% 14.82%
入的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64.95% 75.54% 67.78% 74.72%
行业平均 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营业 33.16% 26.28% 30.65% 26.00%
成本的比例

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28.37% 34.79% 43.54% 44.1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 28.90% 30.28% 27.98% 33.40%
入的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66.36% 68.52% 62.77% 61.72%
公司 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营业 29.97% 33.44% 30.15% 28.04%
成本的比例

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13.99% 19.45% 21.10% 22.70%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稳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公司销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61.72%、62.77%、68.52%、66.36%,货款现金流回笼稳定,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比例分别为 74.72%、67.78%、75.54%、64.95%,两者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该情况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不同的情况相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应付款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稳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款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8.04%、30.15%、33.44%、29.97%,基本保持稳定,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比例分别为 26.00%、30.65%、26.28%、33.16%,两者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良好,对供应商结算及时并保持一贯性未发生明显变化,公司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明显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周期较短,导致各期末存货余额较小,该情况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产周期存在差异的情况相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表项目的逐项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40,209.84 29.24% 60,998.82 9.20% 55,859.70 71.69% 32,534.98

减:营业成本 23,813.44 31.38% 35,437.90 5.43% 33,614.16 71.87% 19,557.56

税金及附加 330.53 -1.41% 601.12 20.14% 500.36 60.99% 310.80

销售费用 332.84 -40.81% 1,418.54 8.18% 1,311.31 74.19% 752.81

管理费用 751.58 -30.34% 1,739.97 18.23% 1,471.64 25.01% 1,177.17

研发费用 1,342.53 41.01% 2,133.32 8.46% 1,966.91 91.07% 1,029.43

财务费用 -91.53 -526.79% -25.69 -130.80% 83.41 -166.83% -124.81

加:其他收益 105.23 6.91% 241.11 8.72% 221.77 16.60% 190.20

投资收益 - - - -100.00% 4.21 -18.31% 5.16

信用减值损失 -429.85 -1,154.39% -364.96 - - - -

资产减值损失 -65.49 287.69% -68.21 -105.12% 1,331.88 -262.06% -821.87

资产处置收益 13.15 38.99% 6.26 -338.49% -2.63 -5,114.53% 0.05

二、营业利润 13,353.49 31.31% 19,507.87 5.64% 18,467.16 100.61% 9,205.55

加:营业外收入 263.31 2,533.68% 475.63 5766.21% 8.11 6,677.04% 0.12

减:营业外支出 32.34 -1.17% 90.64 20.16% 75.43 211.70% 24.20

三、利润总额 13,584.46 33.88% 19,892.86 8.11% 18,399.84 100.40% 9,181.47

减:所得税费用 1,970.85 33.54% 2,891.06 18.09% 2,448.19 63.51% 1,497.24

四、净利润 11,613.61 33.94% 17,001.80 6.58% 15,951.65 107.59% 7,684.22

归属于母公司所 11,613.61 33.94% 17,001.80 6.58% 15,951.65 107.59% 7,684.22
有者的净利润

注:对于时期报表中的数据,其 2020 年 1-6 月变动率系相较于去年同期(2019 年 1-6

月)的变动率,下同。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明细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40,124.03 99.79% 60,706.45 99.52% 55,598.71 99.53% 32,157.38 98.84%

其他业务收入 85.81 0.21% 292.36 0.48% 260.99 0.47% 377.60 1.16%

合计 40,209.84 100.00% 60,998.82 100.00% 55,859.70 100.00% 32,534.9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逐年增长趋势,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 71.69%、9.20%、29.24%,其中主营业务收

入占比均在 98%以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结算电费、废料销售等。

1)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具备合理性:

①工程机械行业需求驱动,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液压产品作为机械基础件,应用于各类工业装备和机械主机,其中工程机械

是液压产品最大的需求领域。在基建投资拉动渐强等背景下,我国工程机械行业

迎来需求增长上行阶段,以挖掘机为代表的工程机械产品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

势。

巨大的工程机械保有量带来的设备更新需求、GDP 的稳定增长带来的设备

增量需求、我国工程机械龙头完善海外布局推动的出口需求,综合环保趋严、机

器替人等因素,共同驱动工程机械行业快速增长,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大幅提升,

同时也为未来几年工程机械的销量提供了强力支撑。

②公司作为细分领域领先企业,行业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已建立起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是

“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是液压

行业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2017 至 2020 年上半年,公

司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市场前列。

受益于下游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依靠严密的质量控制、有效的品

牌建设、优质的客户资源等,使得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实现显著增长。

a.与客户加深业务合作,拓展公司产品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与全球知名工程机械主机厂商卡特彼勒合作进一步加深,其


指定供应商小鲷(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珍晟产业(烟台)有限公司等向公司下
达的新品需求订单从试制进入量产。

b.在主要客户的张紧装置供应体系中提升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可靠的产品质量、及时的供应服务,
不断提升在主要客户三一重机、徐工集团的工程机械配套零部件供应体系中的份
额,逐步扩大特定机型配套销量。

c.积极开拓新客户,加快国际化进程

公司在保持与原有客户长期稳定合作的同时,也与其他大型企业保持沟通交
流,接受意向企业的考察和论证,在技术与管理上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提高
沟通效率和合作结果,不断开发市场资源,接受新的客户与订单。下一步公司将
继续在全球范围扩大销售网络,针对有合作意向客户进行及时的信息反馈,并将
该客户所在地区作为重点市场进行开拓。

③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良好,营收保持一定增长

得益于工程机械行业的增长,下游市场需求显著提升,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
收入均有一定幅度增长;由于产品类型和下游客户结构差异,公司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之间的收入增长幅度存在一定差异,符合行业企业实际。公司与恒立液压主
要面向工程机械主机市场;艾迪精密主要产品为破碎锤、液压件等,下游市场主
要为工程、矿山等施工企业和工程机械售后维修市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公司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恒立液压 345,589.01 23.75% 541,402.20 28.57% 421,097.54 50.65% 279,521.16

艾迪精密 109,433.16 47.26% 144,244.50 41.33% 102,065.29 59.15% 64,132.93

长龄液压 40,209.84 29.24% 60,998.82 9.20% 55,859.70 71.69% 32,534.98

注: 2020 年 1-6 月增长率系相较于去年同期(2019 年 1-6 月)的变动率,下同。

A:2018 年增速差异主要原因:公司张紧装置市场份额增加,增速高于行业
整体水平

由于新客户实现批量供应、既有客户销售机型增加,公司张紧装置产品销量

同比增长 77.13%,市场份额由 31.63%增至 38.77%,推动了公司 2018 年营业收
入同比增长 71.69%,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恒立液压 50.65%、艾迪精密
59.15%),若公司 2018 年张紧装置市场份额按照 2017 年模拟计算,则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 50,269.19 万元,同比增速 54.5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增速一致。
B:2019 年增速差异主要原因: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分产品收入及增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立液压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挖掘机专用油缸 218,755.61 20.79% 181,100.51 56.95% 115,386.40

重型装备用非标 135,293.90 18.28% 114,380.35 9.73% 104,236.52
准油缸

液压泵阀 116,139.07 142.62% 47,869.45 92.46% 24,872.46

其他产品 71,213.62 -8.40% 77,747.23 121.97% 35,025.78

营业收入合计 541,402.20 28.57% 421,097.54 50.65% 279,521.16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艾迪精密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破碎锤 101,892.92 54.62% 65,900.18 67.23% 39,408.05

液压件 40,864.01 16.26% 35,147.50 43.79% 24,443.21

其他业务 1,487.57 46.18% 1,017.62 261.29% 281.66

营业收入合计 144,244.50 41.33% 102,065.29 59.15% 64,132.93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中央回转接头 25,057.31 9.39% 22,906.44 56.34% 14,651.32

张紧装置 33,169.68 9.27% 30,356.32 93.00% 15,728.87

其他 2,479.46 6.14% 2,335.95 31.44% 1,777.18

营业收入合计 60,998.82 9.20% 55,859.70 71.69% 32,534.98

(a)与恒立液压 2019 年增速差异主要原因:恒立液压上市募投项目产能释
放,新开发泵阀产品实现量产、销量大幅增长,为其带来新的销售收入增长点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 9.20%,低于恒立液压 28.57%的增幅,主要原因
是:恒立液压的液压泵阀产品为其 IPO 募投项目开发的新产品,报告期内实现量
产,产品销量和销售额均大幅增长。除在挖掘机行业的渗透外,其他各行业订单亦持续增长,包括盾构液压系统、液压试验台、海工升降平台等。

2019 年,恒立液压该产品收入 116,139.07 万元,同比增长 142.62%。若扣除
该新产品的收入贡献,恒立液压 2019 年营业收入增幅 13.94%,与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b)与艾迪精密 2019 年增速差异主要原因:艾迪精密主导产品破碎锤使用
寿命短、更新频率快,主要面向售后维修市场,与挖掘机新机销量增速存在差异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 9.20%,低于艾迪精密 41.33%的增幅,主要原因
是:艾迪精密破碎锤产品销售占比约 60%至 70%左右,下游市场主要为工程、矿山等施工企业和工程机械售后维修市场。液压破碎锤的使用期限一般在3-5年,由于国内液压破碎锤用户的使用强度较大,造成产品实际使用期限较短,产品更新频率较快。挖掘机主机市场的销量增长,对售后维修市场销量增长的传导需要一定时限,因此售后维修市场增长相对平稳。2019 年,该公司破碎锤营业收入增速 54.62%,远高于同期挖掘机国内整机总体销量的 15.87%的增速。

除破碎锤外,该公司液压件产品直接面向挖掘机新机市场,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对可比。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速 9.20%,略低于艾迪精密液压件产品的16.26%增速,原因如前文所述,主要系公司 2019 年受到生产设备、人员、场地等因素的制约,产品产能阶段性出现难以充分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的情形,导致主要产品市占率水平均略有下降。

2020 年上半年,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幅 29.24%,行业可比公司恒立液压销售同比收入增幅 23.75%,艾迪精密销售收入同比增幅 47.26%,平均增幅为35.51%。公司与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平均增幅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与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④公司与下游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工程机械主机制造商,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连续多年被相关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铂金奖。

地域 客户名称 合作起始时间[1]

卡特彼勒 2000 年左右

现代重工[2] 1995 年

斗山机械 2012 年

国外 沃尔沃 2012 年

住友建机 2014 年

约翰迪尔 2014 年

神钢建机 2018 年

三一重机 2002 年

徐工集团 2008 年

国内 柳工机械 2005 年

山东临工 1996 年

龙工机械 2005 年

注[1]:指的是客户与本公司或液压机具厂的合作起始时间。

注[2]:公司原合作客户为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现代重工成立后,延续原合作

关系。

⑤下游龙头企业快速发展,销售增长可期

公司为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生产商,已与国内外多家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伴随着主要客户所属集团如三一重工(600031)、徐工机械

(000425)、柳工(000528)等下游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营业

收入也实现了快速增长。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公司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万元) 增长率 (万元) 增长率 (万元) 增长率 (万元)

三一重工 4,918,751.30 13.37% 7,566,576.00 35.55% 5,582,150.40 45.61% 3,833,508.70

徐工机械 3,506,875.45 12.56% 5,917,599.89 33.25% 4,441,000.56 52.45% 2,913,110.46

柳工 1,154,934.51 14.00% 1,917,729.58 6.04% 1,808,483.69 60.55% 1,126,421.23

注: 2020 年 1-6 月增长率系相较于去年同期(2019 年 1-6 月)的变动率,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产品销量、下游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及挖掘机销量、

国内挖掘机行业整体销量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台

公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司 金额/数量 增长率 金额/数量 增长率 金额/数量 增长率 金额/数量

三 上市公司营 4,918,751.30 13.37% 7,566,576.00 35.55% 5,582,150.40 45.61% 3,833,508.70
一 业收入
重 挖掘机销量

工 43,476 24.23% 60,749 29.43% 46,935 50.58% 31,169

徐 上市公司营 3,506,875.45 12.56% 5,917,599.89 33.25% 4,441,000.56 52.45% 2,913,110.46
工 业收入


械 挖掘机销量 27,388 42.95% 33,232 41.91% 23,417 68.73% 13,878

上市公司营 1,154,934.51 14.00% 1,917,729.58 6.04% 1,808,483.69 60.55% 1,126,421.23
柳 业收入


挖掘机销量 13,596 45.23% 17,228 20.73% 14,270 74.49% 8,178

国内挖掘机行业总 170,425 24.21% 235,693 15.87% 203,420 44.99% 140,302
销量

营业收入 40,209.84 29.24% 60,998.82 9.20% 55,859.70 71.69% 32,534.98

主要产品合 265,683 38.87% 376,960 11.90% 336,868 64.35% 204,975
发 计销量
行 中央回转接

人 头销量 112,320 42.64% 157,398 12.00% 140,535 49.29% 94,136

张紧装置销 153,363 36.24% 219,562 11.83% 196,333 77.13% 110,839


注[1]:国内挖掘机行业总销量系中国工程机械协会根据纳入统计的 25 家主要挖掘机厂

商销售数据统计而来,基本涵盖行业所有主流厂商。

因下游主要客户经营各类工程机械产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混

凝土机械等),各产品变动幅度存在差异。为增强可比性,剔除产品品类差异和

单价变动影响,下文以客户挖掘机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销量变动与公

司进行对比。

A:2018 年增速差异主要原因:由于新客户批量供货以及既有客户销售机型

增加,公司张紧装置市场份额显著提升,增速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2018 年,三一、徐工、柳工挖掘机销量增速分别为 50.58%、68.73%、74.49%,

平均 64.60%,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增速 64.35%,与其保持一致,高于国内挖掘机

行业总体销量增速(44.99%),主要原因是在中央回转接头产品销量实现增幅

49.29%,略高于国内挖掘机行业总销量增幅 44.99%的情况下,公司张紧装置 2018

年市场份额由 31.63%增至 38.77%,销量增速达到 77.13%。若 2018 年张紧装置

按照 2017 年市场份额不变进行模拟测算,则公司 2018 年主要产品合计销量同比

增速 46.71%,与行业总体增速 44.99%保持一致。具体增长原因分析如下:

一方面,新客户实现批量供货,2017 年、2018 年,公司向小鲷(常州)机
械有限公司、珍晟产业(烟台)有限公司销售的张紧装置产品合计销量分别为2,080 台、20,745 台,同比增幅为 897%;另一方面,既有客户销售机型增加,特定机型和新品机型的销量增长显著,2017 年、2018 年,上述产品的销量分别为8,975 台、27,257 台,同比增幅为 204%。若剔除上述因素,2018 年张紧装置销量增幅为 48.65%,与行业增幅比例基本一致。

B:2019 年增速差异主要原因:

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增速为 11.90%,与国内挖掘机总体销量增速
15.87%相比,增幅差异为 3.97 个百分点,不存在显著差异;当年度,公司对三一、徐工、柳工主要产品销量增速为 22.79%,与上述客户挖掘机销量平均增幅30.69%相比,增幅差异为 7.90 百分点。差异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a)下游客户自身市场份额显著增加,增速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2019 年,三一、徐工、柳工销量增速分别为 29.43%、41.91%、20.73%,平
均 30.69%,高于国内挖掘机行业总体销量增速(15.87%)及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增速(11.90%),主要系该等客户自身市场份额的提升所致。具体如下:

随着挖掘机主机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三一、徐工、柳工凭借自身竞争优势,在国内挖掘机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抢占了其他主机厂商的市场份额。其中,2018年、2019 年三一市占率分别为 23.07%、25.77%,徐工市占率分别为 11.51%、14.10%,柳工市占率分别为 7.02%、7.31%。因此,上述客户在报告期内的挖掘机销量增速均高于挖掘机行业增速。

(b)公司在持续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为提高效率、扩大产能以满足未来订单需求增长的长远考虑,本年度对生产线进行布局调整、增加设备进行调试/替换,造成短期内生产效率下降、阶段性难以充分供应客户需求,随着产线调整替换完成上述情况不断改善、生产效率明显提升

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增速 11.90%,略低于国内挖掘机行业总体销量增
速(15.87%);对上述客户产品销量增速 22.79%,略低于该等客户挖掘机销量平
均增幅(30.69%),主要系公司市场份额略有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持续满负荷生产,2019 年中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产能利用率分别
达到 110.43%、121.93%,为了满足未来订单增长需求的长远考虑,通过调整生产线布局、增加生产设备进行调试/替换,以此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能,但短期内造成了生产效率下降,阶段性难以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因此与客户协商调整部分订单供应量,造成市场份额略有下降,其中,中央回转接头市占率由 49.69%降至 47.15%,张紧装置市占率由 38.77%降至 37.88%,由此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与三一、徐工、柳工挖掘机销量未呈现同幅度增长。假设 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市占率水平与 2018 年一致,当年度主要产品销量增速为 15.95%,对上述客户的销量增长为 27.05%,与行业及客户的销量增长均不存在显著差异。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三一对公司采购中央回转接头产品在其同类产品
供应体系中的份额约为 70%至 75%,张紧装置份额约为 60%至 65%,其中 2019
年略有下降且幅度不超过 3%;徐工对公司采购中央回转接头产品在其同类产品供应体系中的份额约为 90%以上,张紧装置份额约为 85%以上,其中 2019 年略有下降且幅度不超过 3%;柳工对公司采购中央回转接头产品在其同类产品供应体系中的份额约为 90%以上相对稳定,张紧装置份额为 60%至 75%左右,其中2019 年略有下降,下降幅度在 10%左右,2020 年上半年已提升恢复,不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的情形。

在行业增长放缓以及下游市场分化的情况下,公司集中资源稳定了核心客户,在主要客户供应体系中所占份额不存在显著下滑现象,2019 年公司对上述主要客户的平均销售收入增速 18.12%,超过公司整体收入增速 9.20%。对上述客户的平均销量增速 22.79%,超过公司整体销量增速 11.90%。

产线调整完成后,上述情况不断改善、生产效率明显提升,为未来增长提供了保障。

(c)2020 年,受益于前期产线调整和设备增加带来的有利影响,叠加上线生产管理系统(MES)、调整生产工艺、延长生产人员班次时间等措施,生产效率明显提高,积极改善产能不足情况


前期生产线调整、设备调试替换完成后,公司又通过上线生产管理系统

(MES)、调整生产工艺、延长生产工人的班次时间等多方举措,促进生产效率

明显提升,扩大产能规模。2020 年上半年,三一、徐工、柳工的挖掘机销量分

别为 43,476 台、27,388 台、13,596 台,增速分别为 24.23%、42.95%、45.23%,

平均 37.47%;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增速 38.87%,与下游主要客户三一、徐工、柳

工挖机销量平均增速基本一致,满足了下游需求。与此同时,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已建设启动,未来将进一步改善公司产能不足的情况,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可

靠保障。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与下游主要客户存在差异的原因合理,

符合实际情况。

2)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央回转接头 16,448.08 40.99% 25,057.31 41.28% 22,906.44 41.20% 14,651.32 45.56%

张紧装置 22,117.24 55.12% 33,169.68 54.64% 30,356.32 54.60% 15,728.87 48.91%

其他 1,558.71 3.88% 2,479.46 4.08% 2,335.95 4.20% 1,777.18 5.53%

合计 40,124.03 100.00% 60,706.45 100.00% 55,598.71 100.00% 32,157.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的销售,

二者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47%、95.80%、95.92%、96.12%,占

比较为稳定;其他产品主要包括销轴、阀、弹簧等,为工程机械用配套零部件,

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53%、4.20%、4.08%、3.88%,对

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程度相对较低。

3)分区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39,981.71 99.65% 60,226.03 99.21% 55,259.87 99.39% 32,017.09 99.56%

华东地区 36,234.64 90.31% 56,233.78 92.63% 51,282.28 92.24% 29,223.10 90.87%

华南地区 2,673.05 6.66% 3,054.71 5.03% 3,297.42 5.93% 2,304.77 7.17%

华北地区 203.03 0.51% 542.36 0.89% 596.45 1.07% 357.22 1.11%

其他地区 870.99 2.17% 395.18 0.65% 83.72 0.15% 132.00 0.41%

境外: 142.32 0.35% 480.42 0.79% 338.84 0.61% 140.29 0.44%

主营业务 40,124.03 100.00% 60,706.45 100.00% 55,598.71 100.00% 32,157.38 100.00%
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工程机械主机厂商,而工程机械市场主要依赖于 基建、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华东地区作为中国经济较为发达区域,城镇化水平 较高,大量城市建设需求带动该地区工程机械销量占比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国内主要工程机械主机厂商均在该区域设有生产基地。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销售占 比最高,与下游产业布局一致。

对于境外收入确认原则,具体分析如下:

①公司在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报关单等资料时确认收入具备合理性

公司外销客户主要系卡特彼勒集团下属子公司及工厂,采用FCA模式,产品 在买方指定地点交付予买方指定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完成交货并确认 产品销售收入,即发生物权与风险转移。

在此模式下,公司在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报关单等资料时确认收入是合理 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②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情况占收入比例较低,影响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外销收入 140.29 338.84 480.42 142.32

营业收入 32,534.98 55,859.70 60,998.82 40,209.84

占比 0.43% 0.61% 0.79% 0.35%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规模总体较小,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已发货尚未报关、未确认收入的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12万元、1.70万元、

0.00万元,对公司收入确认不存在重大影响。

③公司与存在FCA模式的上市公司中收入确认方法一致

根据可查询的上市公司公开资料,存在FCA模式的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具

体列举如下:

公司 外销业务模式 披露的外销收入确认方法

苏州上声电 采用 FCA 条款,公司于将货物交予买方指定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
子股份有限 FCA 关手续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

胜蓝科技股 FCA 将货物交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待货物结关、承运人接收后确认收
份有限公司 入。公司以承运人签收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深圳光峰科 公司出口主要采用 FCA。该模式下,公司在指定的地点交货并办
技股份有限 FCA 理完成出口清关手续时确认收入。

公司

如上表所示,公司FCA模式下的外销收入与其他公司FCA模式下的外销收入

确认时点一致。

综上,公司在将货物已发出(客户指定的货运公司上门提货)、报关出口后

确认收入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外销收入确认是谨

慎的;同时,该收入确认时点与其他存在FCA外销模式的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时点

一致。

4)其他业务收入中废料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料主要为废铁,废料量总体较少,公司根据生

产情况、废料累积情况、废铁市场价格等,作不定期销售处理。报告期内,废料

主要销售客户、销售额及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年份 主要客户 销售额(万元) 销售数量(吨) 平均单价

(元/吨)

2020 年 1-6 月 个人 69.81 490.98 1,421.93

合计 69.81 490.98 1,421.93

2019 年 个人 212.52 1,422.78 1,493.71

合计 212.52 1,422.78 1,493.71

2018 年 个人 53.26 450.72 1,181.72

合计 53.26 450.72 1,181.72


达泰机械 12.89 79.30 1,625.12
2017 年

个人 32.65 325.95 1,001.62

合计 45.53 405.25 1,123.63

报告期内,公司废铁的销售单价整体呈上涨趋势,与废铁的市场销售价格相一致。其中,2017 年公司销售给达泰机械的废料均价高于全年平均价格,主要原因如下:

①销售时点:公司销售废料给达泰机械均是在 2017 年 12 月,随着废铁市场
价格的上涨,12 月份为废铁当年销售均价的最高点;

②销售内容:公司大部分废料含铁量较低、品质相对较差,销售定价一般参考“统一废铁”市场报价,少量废料品质相对较好,销售定价参考“生铁废料”市场报价,达泰机械向公司采购品质较好的废铁,单价为1,625.12元/吨,根据市场行情查询,同期废铁平均报价(元/吨,不含税)区间为[1,487.18,1,752.14]。公司与达泰机械的销售均价位于市场报价合理区间,交易价格公允。

5)现金交易情况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少量的现金销售和采购交易。报告期内,现金销售金额分别为102.47万元、28.32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1%、0.05%、0.00%、0.00%,主要为结算的电费收入;现金采购金额分别为161.17万元、100.86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82%、0.30%、0.00%、0.00%,主要为零星材料采购及费用支出。部分租户在支付电费时习惯使用现金付款,从而导致了现金销售的情形;而费用支出主要为支付报销款及零星小额采购办公用品等。上述少量现金交易情况具备商业合理性和可验证性,不存在关联方或其他利益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现金交易管理,规范现金收支、保管与结算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现金收支管理制度》,对现金使用范围、岗位职责、现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销售和采购的金额占比不断降低,2019年至今未再发生现金销售和采购相关事项。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主要客户为工程机械主机厂商。部分客户由于其内部资金安排和结算制度,存在通过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或者指定银行统一对外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回款类型 2020年 1-6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客户指定银行回款 1,287.28 3,531.60 4,916.07 2,347.41

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回款 - 4,040.00 1,046.76 1,032.57

合计 1,287.28 7,571.60 5,962.83 3,379.98

营业收入 40,209.84 60,998.82 55,859.70 32,534.98

占比 3.20% 12.41% 10.67% 10.39%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分别为3,379.98万元、5,962.83万元、7,571.60万元、1,287.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39%、10.67%、12.41%、3.20%。
① 客户指定银行回款

客户指定银行回款均为公司主要客户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卡特彼勒”)指定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摩根大通银行”)对公司的回款。

徐州卡特彼勒系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Caterpillar Inc.(股票代码:
CAT)在中国区域的重要子公司,公司与徐州卡特彼勒合作历史较长。基于自身内部资金管理需要,自2014年开始,徐州卡特彼勒与摩根大通银行开展供应链服务项目,徐州卡特彼勒指定摩根大通银行对其供应商付款,系该客户对相关供应商货款结算的常规模式。卡特彼勒亦为同行业上市公司恒立液压、艾迪精密的重要客户,货款结算模式相同,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随着徐州卡特彼勒与公司交易规模的变化,该等指定银行回款金额分别为2,347.41万元、4,916.07万元、3,531.60万元、1,287.2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7.22%、8.80%、5.79%、3.20%。

②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回款

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回款主要为公司主要客户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徐州徐工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等徐工集团子公司,根据内部业务、资金等方面

的统筹安排,由徐工集团子公司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

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回款金额分别为1,032.57万元、1,046.76万元、
4,040.00万元、0.0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7%、1.87%、6.62%、
0.00%。

综上,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系部分客户根据其资金安排和交易习惯,通过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或者指定银行统一对外付款,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具备可验证性,不存在关联方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针对第三方回款情况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因集团统一付款、指定

银行付款等特殊原因确需通过第三方进行货款支付的,须由客户出具与代付款及

公司签署的委托付款三方确认函或说明,明确约定客户及付款方的相关义务,并

要求相关客户定期与公司对账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关于第三方回款的内控制度

执行有效,未发现第三方回款与客户应付款无法匹配的情形。

7)个人账户收付款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个人账户收付款的情形。

(2)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营业收入 变动率 销售量 变动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万元) (台) (元/台)

中央 16,448.08 29.07% 112,320 42.64% 1,464.39 -8.01%
2020 年 回转接头

1-6 月 张紧装置 22,117.24 29.55% 153,363 36.24% 1,442.15 -4.54%

中央 25,057.31 9.39% 157,398 12.00% 1,591.97 -2.33%
2019 年度 回转接头

张紧装置 33,169.68 9.27% 219,562 11.83% 1,510.72 -2.29%

中央 22,906.44 56.34% 140,535 49.29% 1,629.95 4.73%
2018 年度 回转接头

张紧装置 30,356.32 93.00% 196,333 77.13% 1,546.17 8.96%

中央 14,651.32 - 94,136 - 1,556.40 -
2017 年度 回转接头

张紧装置 15,728.87 - 110,839 - 1,419.07 -


近年来,受益于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产品工艺与品质的日益精进、下 游客户的延伸合作与不断拓展等因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分产 品具体分析如下:

1)中央回转接头

报告期内,公司中央回转接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4,651.32 万元、22,906.44
万元、25,057.31 万元、16,448.08 万元。

报告期内,中央回转接头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销售量(台) 112,320 157,398 140,535 94,136

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贡献(万元) 5,433.24 2,748.58 7,221.54 -

平均销售价格(元/台) 1,464.39 1,591.97 1,629.95 1,556.40

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贡献(万元) -1,728.54 -597.71 1,033.58 -

累计贡献(万元) 3,704.70 2,150.87 8,255.12 -

2018 年,中央回转接头销售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8,255.12 万元,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中央回转接头订单持续增加,销量较 2017 年增长 49.29%,对主营业务 收入增加的影响为 7,221.54 万元;另一方面,该年度中央回转接头平均销售价格
较 2017 年提高 4.73%,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影响为 1,033.58 万元,平均销售
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为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提高,单位材料耗用中铸件占比 50% 左右,铸件年均采购单价上涨 17.60%,其余材料亦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公司在 下游中央回转接头细分领域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议价和成本转嫁能 力。

2019 年,中央回转接头销售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2,150.87 万元,主要原因为
公司销售规模的稳定增长。2019 年,中央回转接头销量较 2018 年增长 12.00%,
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影响为 2,748.58 万元。2019 年,公司主要客户市场份额 增长,订单持续增加,如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本年度市场份额分别增长了 2.70%、 2.59%,公司由于在其供应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其中央回转接头销售收入分 别增长 811.56 万元、1,174.70 万元。


2020 年上半年,中央回转接头销售收入较 2019 年上半年增加 3,704.70 万元,
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下游工程机械行业的持续增长,带动了中央回转接头订单量的 持续增加,销量较 2019 年上半年增长 42.64%,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影响为 5,433.24 万元。

2)张紧装置

报告期内,公司张紧装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728.87 万元、30,356.32 万元、
33,169.68 万元、22,117.24 万元。

报告期内,张紧装置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销售量(台) 153,363 219,562 196,333 110,839

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贡献(万元) 6,186.18 3,591.59 12,132.23 -

平均销售价格(元/台) 1,442.15 1,510.72 1,546.17 1,419.07

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贡献(万元) -1,141.11 -778.23 2,495.22 -

累计贡献(万元) 5,045.07 2,813.36 14,627.45 -

2018 年,张紧装置销售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14,627.45 万元,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公司原有张紧装置客户订单持续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与卡特彼勒等客户合 作进一步加深,其指定供应商小鲷(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珍晟产业(烟台)有 限公司等向本公司下达的新品需求订单进入量产,以上因素导致公司张紧装置销
量较 2017 年增长 77.13%,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影响为 12,132.23 万元;该年
度张紧装置平均销售价格较 2017 年提高 8.96%,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影响为 2,495.22 万元,平均销售价格提升的主要原因为锻件、弹簧钢的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7 年分别上升 9.56%、5.80%,售价相应提高。

2019 年,张紧装置销售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2,813.36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
销售规模的稳定增长。2019 年,张紧装置订单持续增加,公司向小鲷(常州) 机械有限公司、珍晟产业(烟台)有限公司合计销售 4,654.68 万元,同比增长
87.93%。2019 年,张紧装置全年销量较 2018 年增长 11.83%,对主营业务收入增
加的影响为 3,591.59 万元。


2020 年 1-6 月,张紧装置销售收入较 2019 年 1-6 月增加 5,045.07 万元,主
要原因为全国基建投资力度加大,下游工程机械行业客户如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集团等需求旺盛,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

其中,公司向小鲷(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珍晟产业(烟台)有限公司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相关客户指定采购的具体内容,是否为定制化产品,指定供应商向发行人采购的原因

卡特彼勒指定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张紧装置相关部件,系定制化产品。
卡特彼勒有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机制,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稳定的质量,连续多年成为卡特比勒铂金奖供应商,双方合作关系愈加稳定、合作产品领域不断拓展。小鲷(常州)机械有限公司和珍晟产业(烟台)有限公司为卡特彼勒公司张紧装置总成的供应商,且一直为卡特彼勒公司配套已有机型所需张紧装置总成。针对新品机型,小鲷(常州)机械有限公司和珍晟产业(烟台)有限公司需要对外采购新品机型所需张紧装置相关部件进行组装时,卡特彼勒要求上述其直接向公司采购张紧装置相关部件,以控制生产供应质量。

②对应的采购产品是否为单独的生产线,采购价格与同类产品的差异情况,指定采购占张紧装置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向卡特彼勒指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原材料的选取以及产品规格型号等方面均按照卡特彼勒公司的要求组织生产,但与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张紧装置产品相比,在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路线上大体相同,因此不同客户产品的生产线可以通用,无需单独设置生产线。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商,客户所需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公司对不同客户销售的产品在规格型号、工艺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通过对比同类型相近规格的产品,公司向小鲷(常州)机械有限公司和珍晟产业(烟台)有限公司的销售单价差异率在 2%左右,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向卡特彼勒指定供应商销售金额占张紧装置产品销售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向指定供应商销售金额 2,478.73 4,654.68 2,476.85 246.09

张紧装置销售总额 22,117.24 33,169.68 30,356.32 15,728.87

占比 11.21% 14.03% 8.16% 1.56%

(3)部分产品以客户实际领用情况确认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对少量货物经客户领用后确认收入的情况,采用领用模

式的客户为柳工挖机、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沃工程”)、徐

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履带”)和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徐工挖机”)。该等客户均为国内大型工程机械主机制造商,销售产

品为中央回转接头与张紧装置及其配件。2020 年 1-6 月,该等业务模式下销售收

入为 3,046.80 万元,占比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仅为 7.58%。该等客户相关情况

如下:

1)客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万元)

柳工挖机 2006-02-09 92,218.47 上市公司柳工(000528)持股 100%

雷沃工程[1] 2013-11-13 100,000.00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徐工履带 2013-8-20 20,000.00 上市公司徐工机械(000425)间接持股 100%

徐工挖机 2008-6-16 100,000.00 上市公司徐工机械(000425)持股 100%

注[1]: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雷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青岛雷沃挖

掘机有限公司”。

2)业务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占收入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向该等客户销售的产品主要为中央回转接头与张紧装置及相

关配件,销售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柳工挖机 2,644.31 6.58% 2,928.97 4.82% 3,119.85 5.61% 2,067.41 6.43%

雷沃工程 399.10 0.99% 748.32 1.23% 925.68 1.66% 773.15 2.40%

徐工挖机 3.39 0.01% 6.62 0.01% 21.98 0.04% 54.92 0.17%

徐工履带[1] - - - - 4,709.60 8.43% 4,843.56 14.89%


合计 3,046.80 7.58% 3,683.91 6.06% 8,777.11 15.74% 7,739.04 23.89%

注[1]:2018 年 6 月,经双方协商,徐工履带与公司的合作模式由领用模式转变为签收

后相关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

3)领用模式下销售合同对合同单价、合同数量、运输、仓储以及款项结算

等要素的具体约定

报告期内,采用领用模式的客户为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

挖机)、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沃工程)、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履带)和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挖机)。

双方销售合同等约定中有关合同单价、合同数量、运输、仓储以及款项结算等要

素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 司 运输及仓储相关约定 结算方式相关约定 合同数量、合同单价相关约定

(1)运输:由卖方负

责运输并承担相关费 产品属于寄售类产品,结

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 算方式:标的物所有权转 (1)数量:按需方订单执行。

柳工挖机 生产品损坏的,由卖方 移至买方并在买方收到 (2)单价:按产品型号对产品单

承担责任。 卖方合格发票报账。 价进行约定。

(2)仓储:送货至客

户或第三方仓库。

(1)运输:由供方负 需方有权采取汇票、支票 (1)数量:以需方在“供应商关系
责运输并承担相关费 等方式进行结算,供方需 管理系统”发布的采购订单为准。

雷沃工程 用。 按照需方管理要求办理 (2)单价:按产品型号对产品单

(2)仓储:送货至第 结算事宜。 价进行约定。

三方仓库。

(1)运输:供方承运 供方按采购订单时间完 (1)数量:供方根据采购方采购
并承担相关费用。 成交货,产品各项参数全 订单确定的具体交货数量交货。

徐工履带 (2)仓储:供方货物 部达到采购方的要求后, (2)单价:按产品型号对产品单

送至采购方指定徐州 供方根据采购方提供的 价进行约定。

工厂。 结算单据进行开票。

(1)运输:乙方承运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增 (1)数量:供方以需方采购订单
并承担相关费用。 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货款 进行准备。

徐工挖机 (2)仓储:乙方货物 结算,结算以电汇或者承 (2)单价:根据订单对产品型号

送至采购方指定徐州 兑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 和单价进行约定。

工厂。 意的其他方式进行。

4)在由客户支付仓储费用的前提下,公司在产品被领用之前,是否还对产

品保持控制,产品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①领用模式下,公司向客户发货后存在两种仓储模式

存放于客户仓库:包括徐工履带和徐工挖机,公司货到徐工指定的仓库后存

放于客户仓库,公司无需向客户支付仓储费。

存放于第三方仓库:包括柳工挖机和雷沃工程。对于柳工挖机,2019 年 6月后,公司将产品发运至租用的第三方仓库,由公司结算仓储费,此前公司将产品发运至柳工仓库进行存放,公司无需向客户支付仓储费;对于雷沃工程,公司将产品发运至租用的第三方仓库,由公司向第三方结算仓储费。

②在产品被客户领用之前,公司对产品保持控制,产品的风险和报酬未发生转移

对于直接存放在客户仓库的管理:公司销售业务员对存放于客户仓库的产品,结合日常发货情况或供应商系统对销售产品的收货、领用、结存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同时每月对产品进行清点并对客户领用明细进行复核。

对于存在放第三方仓库的管理:公司将产品送货至第三方仓库,由公司聘请的第三方对货物进行到货管理、配送服务以及库存管理,并制作收发存报表发送至公司业务员。公司结合第三方提供的收发存报表与公司发货量、客户领用量进行核对,确保公司发货量与第三方收货量、产品配送量与客户领用量一致。

综上,对于存放至客户仓库或第三方仓库的产品,在客户未领用之前,所有权尚未转移,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由公司承担,公司尚未取得开票收款的权利。因此,客户领用前,公司对产品保持控制,产品的风险和报酬未发生转移。

5)客户领用后所有权发生转移,公司确认收入,上述行为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经与相关客户确认,该等领用模式系客户内部管理以及对相关供应商采购流程的统一要求,非客户与公司单独约定。与此同时,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收入确认条件 公司实际情况 是否满足条件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客户领用并出具结算单后,产品

1 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是

移给了客户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客户领用后,公司不再对产品实

2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 施管理和控制 是

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客户领用并出具结算单后,产品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的种类与型号和对应的数量与 是

单价均已确定,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


客户领用后,公司开票收款,客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户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 是

信用期承诺付款,相关的经济利

益能够流入公司

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能够分产 是

能够可靠地计量 品及具体型号可靠计量

综上,客户领用后产品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且不保留继续管理权,并取得收款

权利,公司在客户领用后确认收入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23,811.26 99.99% 35,387.91 99.86% 33,435.52 99.47% 19,228.99 98.32%

中央回转接头 8,932.80 37.51% 13,578.62 38.32% 12,738.60 37.90% 8,066.15 41.24%

张紧装置 13,971.22 58.67% 20,399.58 57.56% 19,298.05 57.41% 10,018.62 51.23%

其他产品 907.25 3.81% 1,409.71 3.98% 1,398.87 4.16% 1,144.23 5.85%

其他业务成本 2.18 0.01% 49.99 0.14% 178.64 0.53% 328.57 1.68%

营业成本 23,813.44 100.00% 35,437.90 100.00% 33,614.16 100.00% 19,557.56 100.00%

注: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用”中为履行合同发生的

运输费用 399.01 万元列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在 98%以上,其他业务

成本占比较小。公司营业成本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动而相应变动。

(1)公司生产成本核算方式、费用归集的流程、对象和方法

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品、张紧装置等产品成本核算均采用“逐步结转分批次

分步法”核算方法,公司各生产工序以车间为单位,作为成本核算中心。按月归

集其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其中,各

车间直接材料按照产品生产流转卡对应实际领用材料进行归集分摊,在逐步结转

成本法下,上一生产步骤的完工产品成本作为下一生产步骤的直接材料,直接人

工、制造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归集,以各车间产品定额工时结合产量分配到各产品;


各生产车间归集的支出在当期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摊,其中,直接材料

按照各批次领用量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按照数量进行分摊;直接人工、制造

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承担并按照各产品定额工时结合产量为基础进行分摊,在产

品不分摊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2)产品销售发出与相应营业成本结转、销售收入确认配比

产品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根据销售清单数

量和具体产品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出当期应结转的成本。

综上,公司的成本核算方法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核算方法合规、合理,成本

归集、费用分摊的原则和标准合规、合理;公司成本按不同产品清晰归类,产品

成本确认与计量完整、合规,产品销售发出与相应营业成本结转、销售收取确认

配比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

产品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020 年 1-6 月 6,149.09 70.01% 886.14 10.09% 1,747.88 19.90%

中央回转接 2019 年 9,242.43 68.07% 1,357.49 10.00% 2,978.71 21.94%

头 2018 年 8,579.15 67.35% 1,139.86 8.95% 3,019.58 23.70%

2017 年 5,264.63 65.27% 769.35 9.54% 2,032.17 25.19%

2020 年 1-6 月 10,893.42 79.30% 539.45 3.93% 2,304.23 16.77%

2019 年 15,821.19 77.56% 861.85 4.22% 3,716.54 18.22%
张紧装置

2018 年 14,852.34 76.96% 771.08 4.00% 3,674.63 19.04%

2017 年 7,170.04 71.57% 474.36 4.73% 2,374.22 23.70%

注: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用”中为履行合同发生的

运输费用 399.01 万元列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为增强可比性,上表中 2020 年 1-6 月主营

业务成本构成中仅列示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直接材料占比均呈上升趋势,制造费用

占比呈下降趋势,直接人工占比存在小幅波动,主要系原材料采购变动、规模效

应及生产工艺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中央回转接头单位营业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单位直接材料 547.46 70.01 587.20 68.07 610.46 67.35 559.26 65.27

其中:铸件 228.82 29.26 249.11 28.88 276.04 30.45 235.88 27.53

标准件 170.20 21.77 157.47 18.25 162.09 17.88 155.19 18.11

锻件 70.89 9.07 108.01 12.52 101.70 11.22 100.90 11.78

其他材 77.55 9.91 72.61 8.42 70.63 7.79 67.29 7.85


单位直接人工 78.89 10.09 86.25 10.00 81.11 8.95 81.73 9.54


单位制造费用 155.62 19.90 189.25 21.94 214.86 23.70 215.88 25.19

其中:能源动力 15.36 1.96 18.95 2.20 19.93 2.20 28.62 3.34

合 计 781.97 100.00 862.69 100.00 906.44 100.00 856.86 100.00

报告期内,张紧装置单位营业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单位直接材料 710.30 79.30 720.58 77.56 756.49 76.96 646.89 71.57

其中:钢材 211.51 23.61 242.03 26.05 243.15 24.74 229.73 25.42

锻件 192.52 21.49 221.11 23.80 224.82 22.87 195.50 21.63

产品零件 246.76 27.55 189.45 20.39 218.03 22.18 167.14 18.49

其他材料 59.51 6.64 67.99 7.32 70.49 7.17 54.52 6.03

单位直接人工费 35.17 3.93 39.25 4.22 39.27 4.00 42.80 4.74

单位制造费用 150.25 16.77 169.27 18.22 187.16 19.04 214.20 23.70

其中:能源动力 24.25 2.71 29.91 3.22 28.77 2.93 33.08 3.66

合 计 895.72 100.00 929.10 100.00 982.92 100.00 903.89 100.00

(1)原材料采购变动

一方面,原材料价格变动:2017 年至 2018 年,钢材、锻件、铸件、产品零
件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涨,直接导致了产品材料成本的提升,2019 年随着原材

料采购价格的下降,产品材料成本降低;另一方面,原材料结构变化: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逐步饱和,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部分产品零件由自

身生产变为直接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零件采购占比分别为 15.34%、20.25%、

19.45%、24.86%,占比较报告期初上升,直接材料成本相应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零件的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结算方式为承兑/电汇,

各期采购的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用于生产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的产品 零件名称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端盖 201.09 4.25% 275.09 4.98% 233.23 3.96% 134.76 5.45%

中央回转 定位板 50.74 1.07% 53.00 0.96% 67.11 1.14% 32.22 1.30%

接头 堵头 22.88 0.48% 33.72 0.61% 20.34 0.35% 20.64 0.83%

挡板 16.13 0.34% 26.08 0.47% 21.94 0.37% 13.63 0.55%

支座及组件 1,591.47 33.63% 2,117.52 38.37% 2,223.62 37.77% 941.87 38.10%

拉杆及组件 625.33 13.21% 962.68 17.44% 737.03 12.52% 226.05 9.14%

弹簧 951.75 20.11% 261.29 4.73% 651.25 11.06% 294.21 11.90%

螺母 187.62 3.96% 259.91 4.71% 247.65 4.21% 142.98 5.78%

轮缘 215.72 4.56% 244.30 4.43% 270.65 4.60% 107.45 4.35%

张紧装置 弹簧板 48.79 1.03% 73.25 1.33% 76.37 1.30% 32.48 1.31%

安装板 56.65 1.20% 63.09 1.14% 83.91 1.43% 37.39 1.51%

导向座 16.25 0.34% 53.25 0.96% 47.79 0.81% - -

顶块 8.65 0.18% 4.05 0.07% 16.45 0.28% - -

缸体 - - - - 77.69 1.32% 11.26 0.46%

左/右支架 - - - - 2.43 0.04% 34.77 1.41%

合计 3,993.08 84.38% 4,427.25 80.22% 4,777.47 81.14% 2,029.71 82.10%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产品零件供应商保持基本稳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新增

情况,不存在贸易性质供应商。其中,2017 至 2018 年,公司前五大产品零件供

应商均为日照市德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盐城

祥升铸造有限公司、盐城精一机械有限公司、溧阳市金泰锻造有限公司;2019


年,杭州同创顶立机械有限公司进入前五大产品零件供应商;2020 年 1-6 月,江

阴市长力弹簧有限公司进入前五大产品零件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产品 2018 年产品 2017 年产品
供应商 采购内容 产品零件采购 零件采购占比 零件采购占比 零件采购占比
占比

日照市德盛机械 支座及组件、拉杆组

股份有限公司 件、安装板、弹簧板、 31.70% 34.73% 36.74% 28.68%
顶块、定位板等

盐城精一机械有 拉杆、端盖、堵头、螺 11.90% 12.35% 8.42% 11.55%
限公司 母、弹簧座、挡板等

盐城祥升铸造有 支座及组件 10.59% 12.30% 9.30% 13.28%
限公司

杭州同创顶立机 拉杆 4.03% 7.97% 5.17% 2.14%
械有限公司

溧阳市金泰锻造 轮缘、轮芯 6.47% 6.22% 6.18% 6.15%
有限公司

现代(江苏)工 弹簧 1.09% 1.70% 7.35% 7.59%
程机械有限公司

江阴市长力弹簧 弹簧 12.81% 2.06% 2.46% 3.64%
有限公司

合计 78.59% 77.32% 75.62% 73.04%

注:上表中的采购占比=公司对该供应商的产品零件采购金额÷年度产品零件采购总金

额。

对于日照市德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祥升铸造有限公司、盐城精一机械

有限公司,由于其供应的部分产品零件相同,公司综合考察供应商的供货速度、

信用周期等因素,从平衡供应商采购等角度,年度间单家采购占比有小幅波动。

对于溧阳市金泰锻造有限公司,公司对其产品零件采购占比相对稳定。

对于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公司对其弹簧零件的采购主要受双方

之间业务模式与销售规模的影响。现代(江苏)主要向长龄液压母公司采购中央

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并要求张紧装置产品使用其指定弹簧部件,现代(江

苏)购买弹簧部件后将其销售给公司,公司对该部件经多道工序加工后,进一步

生产成品后向其销售。2019 年,受现代(江苏)客户订单量下降影响,减少了

其指定使用的弹簧采购;2020 年,公司由于弹簧产能受限,增加了弹簧的对外

采购,因此江阴市长力弹簧有限公司进入前五大产品零件供应商。


对于杭州同创顶立机械有限公司,其拉杆采购主要系为客户卡特彼勒特定机

型使用的张紧装置产品做配套使用。随着卡特彼勒张紧装置新品供应量的变动,

公司对杭州同创的采购量随之变动。

(2)规模效应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产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大类

产量 变动率 产量 变动率 产量 变动率 产量

中央回转接头 112,844 46.55% 154,605 3.47% 149,413 59.76% 93,523

张紧装置 158,894 45.67% 219,481 5.65% 207,735 86.68% 111,27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大幅增加,中央回转接头产量从 2017 年的

93,523 台增加到 2019 年的 154,605 台,2020 年上半年产量为 112,844 台;张紧

装置产量从 2017 年的 111,279 台增加到 2019 年的 219,481 台,2020 年上半年产

量为 158,894 台。规模效应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总体均有所

下降。

2019 年、2020 年 1-6 月,中央回转接头直接人工占比为 10.00%、10.09%,

较 2018 年有所提升,主要系 2018 年下半年起,回转轴零件的粗加工工艺由外协

转自制,使得直接人工成本增加、制造费用中的外协加工费下降;2019 年,张

紧装置直接人工占比为 4.22%、3.93%,与 2018 年基本持平。

3、毛利变化分析

(1)毛利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16,312.77 99.49% 25,318.54 99.05% 22,163.19 99.63% 12,928.38 99.62%

中央回转接头 7,515.28 45.83% 11,478.69 44.91% 10,167.84 45.71% 6,585.17 50.74%

张紧装置 8,146.02 49.68% 12,770.11 49.96% 11,058.28 49.71% 5,710.26 44.00%


其他产品 651.47 3.97% 1,069.75 4.19% 937.07 4.21% 632.95 4.88%

其他业务毛利 83.63 0.51% 242.37 0.95% 82.35 0.37% 49.03 0.38%

合计 16,396.40 100.00% 25,560.92 100.00% 22,245.54 100.00% 12,977.42 100.00%

(2)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行业发展的影响

液压产品作为机械基础件,广泛应用于各类工业装备和机械主机,其中工程

机械是液压产品最大的需求领域。近年来,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给液压行业

带来较大的需求。此外,随着我国装备制造业自动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断

加深,液压件也逐渐向集成模块化、机电一体化方向发展,这也有利于液压行业

及业内企业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与市场空间。

2)综合竞争力的影响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已建立起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是

“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其

“移地扩建 8 万套工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体、液压履带涨紧装置等零部件项

目”荣获 2011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项目。与此同时,公司不断

加强与各科研院所的项目合作,充分利用后者在基础研究、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技

术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的科技研发能力。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其核心竞争力,持续开展应用技术和行业前沿的新

产品、新工艺研究,成功开发出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技术

成果;并与三一重机、卡特彼勒等客户进行产品和技术开发合作,及时掌握市场

需求的变化,注重产品的系列化、多样化,树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铸件、锻件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比相对

较高,其价格波动将对公司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增加经营风险。

为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已采取以下应对措施并取得良好效

果:第一,合理安排生产、采购计划,尽量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

产生的影响;第二,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优化供应商结构等措施,选择与有竞

争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利用自身规模优势提高议价和谈判能力,并合理控制库存材料及产品数量;第三,积极改进技术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基于以上因素,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毛利率及其变化情况分析

1、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41.65% 41.71% 39.86% 40.20%

其他业务毛利率 97.46% 82.90% 31.55% 12.99%

综合毛利率 41.77% 41.90% 39.82% 39.89%

注: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用”中为履行合同发生的
运输费用 399.01 万元列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为增强可比性,上表 2020 年 1-6 月主营业
务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计算时未包含运费。下文分析公司 2020 年上半年毛利率变动时均剔除本期运输费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292.36 万元、
85.81 元,占比较小,主要为结算电费、废料销售等。当年度其他业务毛利率上升明显,主要系当年度结算电费减少,其他业务成本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9.89%、39.82%、41.90%、41.77%,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立液压 41.85% 37.77% 36.58% 32.82%

艾迪精密 43.31% 42.83% 42.85% 43.47%

平均值 42.58% 40.30% 39.72% 38.15%

长龄液压 41.77% 41.90% 39.82% 39.89%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恒立液压、艾迪精密均为工程机械相关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制造上市公司,报
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总体保持在相近水平。由于细分产品不同,导致各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产品介绍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主营产品

名称

恒立液压 挖掘机专用油缸、重型装备用非标准油缸、液压泵阀等

艾迪精密 液压破碎锤等液压破拆属具和液压泵、液压马达、多路控制阀等液压件

长龄液压 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

2、主营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毛利率如下图表所示:

产品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中央回转接头 46.60% 45.81% 44.39% 44.95%

张紧装置 37.89% 38.50% 36.43% 36.30%

其他产品 42.77% 43.14% 40.12% 35.62%

主营业务毛利率 41.65% 41.71% 39.86% 40.20%

注: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用”中为履行合同发生的
运输费用 399.01 万元列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为增强可比性,上表 2020 年 1-6 月分产品
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计算时未包含运费。

(1)中央回转接头毛利率变动分析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单位售价(元/台) 1,464.39 1,591.97 1,629.95 1,556.40

单位售价变动 增加额(元/台) -127.58 -37.97 73.55

增幅 -8.01% -2.33% 4.73%

单位成本(元/台) 781.97 862.69 906.44 856.86

单位成本变动 增加额(元/台) -80.72 -43.74 49.58

增幅 -9.36% -4.83% 5.79%

中央回转接头毛利率 46.60% 45.81% 44.39% 44.95%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 -4.72% -1.33% 2.48%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2] 5.51% 2.75% -3.04%

中央回转接头毛利率的总体变动 0.79% 1.42% -0.56%

注[1]:单位售价增长使得毛利率提高的幅度系假设单位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测算:毛利率提高
点数=[(1-上年度单位成本/本年度单位售价)-(1-上年度单位成本/上年度单位售价)]*100%
注[2]:单位成本上升使得毛利率下降的幅度系假设单位售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测算:毛利率降低点数=[(1-本年度单位成本/本年度单位售价)-(1-上年度单位成本/本年度单位售价)]*100%
注[3]:为增强可比性,单位成本变动计算时均剔除运输费影响,下同。

1)2018 年变动分析

2018 年,中央回转接头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0.56%,保持相对稳定,其中
单位售价提高对毛利率的影响为2.48%,单位成本上升对毛利率的影响为-3.04%。
2018 年,中央回转接头单位成本较 2017 年上涨 49.58 元,涨幅 5.79%,主
要原因是原材料市场价格的上涨,导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中央回转接头单位材料耗用中,铸件占比 50%左右,年均采购单价上涨了 29.90 元/件;此外,圆钢、锻件、产品零件、标准件等材料采购单价也有不同程度的小幅上升。

2)2019 年变动分析

2019 年,中央回转接头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1.42%,其中单位售价下降对
毛利率的影响为-1.33%,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2.75%。

2019 年,中央回转接头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43.74 元,降幅 4.83%,主
要系一方面该期间主要材料采购单价小幅下降,使得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下降23.26 元;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中央回转接头产销量的进一步增长,单位制造费用下降 25.62 元。

3)2020 年 1-6 月变动分析

2020 年 1-6 月,中央回转接头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 0.79%,其中单位售价
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为-4.72%,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5.51%。

2020 年 1-6 月,中央回转接头单位成本较 2019 年下降 80.72 元,降幅 9.36%。
一方面得益于主要材料采购单价的下降,使得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下降 39.74 元;另一方面系规模效应使得单位制造费用下降 33.63 元。

(2)张紧装置毛利率变动分析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单位售价变动 单位售价(元/台) 1,442.15 1,510.72 1,546.17 1,419.07


增加额(元/) -68.57 -35.44 127.09

增幅 -4.54% -2.29% 8.96%

单位成本(元/台) 895.72 929.10 982.92 903.89

单位成本变动 增加额(元/台) -33.38 -53.82 79.04

增幅 -3.59% -5.48% 8.74%

张紧装置毛利率 37.89% 38.50% 36.43% 36.30%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 -2.92% -1.49% 5.24%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2] 2.31% 3.56% -5.11%

张紧装置毛利率的总体变动 -0.61% 2.07% 0.12%

注[1]:单位售价增长使得毛利率提高的幅度系假设单位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测算:毛利率提高点数=[(1-上年度单位成本/本年度单位售价)-(1-上年度单位成本/上年度单位售价)]*100%
注[2]:单位成本上升使得毛利率下降的幅度系假设单位售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测算:毛利率降低点数=[(1-本年度单位成本/本年度单位售价)-(1-上年度单位成本/本年度单位售价)]*100%

1)2018 年变动分析

2018 年,张紧装置毛利率较 2017 年上升 0.12%,基本持平,其中单位售价
提高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5.24%,单位成本上升对毛利率的影响为-5.11%。

2018 年张紧装置单位成本较 2017 年增加 79.04 元,增幅 8.74%,主要原因
系原材料采购价格提高:受市场价格变动影响,主要原材料锻件、弹簧钢、产品零件年均采购单价分别上涨 12.73 元/件、264.25 元/吨、12.60 元/件。

公司在张紧装置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力较强、行业地位显著,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因此,伴随原材料价格的上涨,2018 年公司在保证产品合理毛利的情况下相应提高部分产品售价。

2)2019 年变动分析

2019 年,张紧装置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2.07%,其中单位售价下降对毛利
率的影响为-1.49%,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3.56%。

2019 年,张紧装置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53.82 元,主要系一方面该期间
主要材料采购单价小幅下降,使得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下降 35.91 元;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张紧装置产销量的进一步增长,单位制造费用下降 17.89 元。

3)2020 年 1-6 月变动分析


2020 年 1-6 月,张紧装置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 0.61%,其中单位售价下降
对毛利率的影响为-2.92%,单位成本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2.31%。

2020 年 1-6 月,张紧装置单位成本较 2019 年下降 33.38 元,降幅 3.59%。
一方面得益于主要材料采购单价的下降,使得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下降 10.28 元;另一方面系规模效应使得单位制造费用下降 19.02 元。

(三)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429.85 -364.96 - -

合 计 -429.85 -364.96 - -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 - 1,396.96 -794.76

存货跌价损失 -65.49 -68.21 -65.08 -27.11

合 计 -65.49 -68.21 1,331.88 -821.87

3、其他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04.35 200.67 184.77 172.9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0.88 40.44 37.00 17.30

合计 105.23 241.11 221.77 190.20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均为政府补贴,其中确认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政府补
贴如下:

(1)2020 年 1-6 月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序号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产业振

1 5.50 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款)的通知》(苏财建[2011]346 号)

《关于拨付2017年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 86.45 资金(中小微、服务型制造)的通知》(澄经 员会、江阴市财政局

信发[2018]16 号)

《关于下达2018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

金项目经费的通知》(澄科发计[2018]85 号);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江阴
3 7.13 《关于下达2018年度江阴市科技成果转化计 市财政局

划项目后续资金的通知》(澄科发协〔2019〕

47 号)

《关于拨付2019年度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 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 5.27 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的通知》(澄工信发 江阴市财政局

[2019]26 号)

(2)2019 年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序号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产业振

1 172.90 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款)的通知》(苏财建[2011]346 号)

《关于拨付2017年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 10.95 资金(中小微、服务型制造)的通知》(澄经 员会、江阴市财政局

信发[2018]16 号)

《关于下达2018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

金项目经费的通知》(澄科发计[2018]85 号);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江阴
3 11.55 《关于下达2018年度江阴市科技成果转化计 市财政局

划项目后续资金的通知》(澄科发协〔2019〕

47 号)

《关于拨付2019年度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 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 5.27 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的通知》(澄工信发 江阴市财政局

[2019]26 号)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序号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关于拨付2018年度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 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 35.75 项资金(中小微、服务型制造)的通知》(澄 江阴市财政局

工信中小〔2019〕4 号)


(3)2018 年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序号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产业振

1 172.90 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款)的通知》(苏财建[2011]346 号)

《关于拨付2017年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 10.95 资金(中小微、服务型制造)的通知》(澄经 员会、江阴市财政局
信发[2018]16 号)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序号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关于拨付2017年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 26.00 资金(中小微、服务型制造)的通知》(澄经 员会、江阴市财政局
信发[2018]16 号)

《中共江阴市委印发<关于聚力创新实施“暨

2 10.00 阳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 澄委发 中共江阴市委

[2017]13 号)

(4)2017 年度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序号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产业振

1 172.90 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款)的通知》(苏财建[2011]346 号)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序号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1 10.00 《关于拨付 2016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补贴资金的通知》(澄经信行规[2017]7 号) 员会、江阴市财政局

《关于拨付2016年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 5.00 资金(中小微、服务型制造)的通知》(澄经 员会、江阴市财政局
信发[2017]23 号)


4、营业外收入与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外收入 263.31 475.63 8.11 0.12

其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 -

政府补助 236.04 425.91 - -

其他 27.26 49.72 8.11 0.12

营业外支出 32.34 90.64 75.43 24.20

其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4.02 44.09 53.44 22.71

捐赠 15.00 5.00 5.00 -

其他 3.32 41.55 16.99 1.49

利润总额 13,584.46 19,892.86 18,399.84 9,181.47

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 1.94% 2.39% 0.04% 0.00%

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比例 0.24% 0.46% 0.41% 0.2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00%、0.04%、2.39%、
1.94%,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26%、0.41%、0.46%、0.24%,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对公司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其中,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根据江阴市财政 局、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文件《关于下达 2018 年度我市企业首发上市及 新三板挂牌等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澄财预〔2019〕81 号),公司获得上市奖
励款项合计分别为 425.91 万元、100.00 万元;2020 年 1-6 月,根据江阴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澄政办纪〔2020〕3 号), 公司获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奖励 136.04 万元。

5、投资收益

较 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减少 4.21 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
减少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收益 - - 4.21 5.16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的变动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变动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 13.15 6.26 -2.63 0.05

7、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增长较快主要系应交流转税额变动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税金及附加 330.53 601.12 500.36 310.80

8、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增长较快主要系利润总额变动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所得税费用 1,970.85 2,891.06 2,448.19 1,497.24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332.84 0.83% 1,418.54 2.33% 1,311.31 2.35% 752.81 2.31%

管理费用 751.58 1.87% 1,739.97 2.85% 1,471.64 2.63% 1,177.17 3.62%

研发费用 1,342.53 3.34% 2,133.32 3.50% 1,966.91 3.52% 1,029.43 3.16%

财务费用 -91.53 -0.23% -25.69 -0.04% 83.41 0.15% -124.81 -0.38%

合计 2,335.43 5.81% 5,266.14 8.63% 4,833.27 8.65% 2,834.62 8.71%

营业收入 40,209.84 - 60,998.82 - 55,859.70 - 32,534.98 -

注: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用”中为履行合同发生的
运输费用 399.01 万元列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期间费用分别为 2,834.62 万元、4,833.27 万元、5,266.14
万元、2,335.4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1%、8.65%、8.63%、5.81%,
期间费用变动与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1、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93.12 0.23% 168.34 0.28% 148.60 0.27% 78.56 0.24%

运输费 - - 650.51 1.07% 583.88 1.05% 435.15 1.34%

差旅费 5.13 0.01% 43.38 0.07% 30.62 0.05% 31.10 0.10%

业务招待费 147.79 0.37% 281.84 0.46% 258.03 0.46% 59.20 0.18%

售后维护费 71.96 0.18% 254.88 0.42% 260.12 0.47% 118.16 0.36%

其他 14.84 0.04% 19.59 0.03% 30.06 0.05% 30.64 0.09%

合 计 332.84 0.83% 1,418.54 2.33% 1,311.31 2.35% 752.81 2.31%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752.81 万元、1,311.31 万元、1,418.54 万元、
332.84 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31%、2.35%、2.33%、0.8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输费、售后维护费、业务招待费等。2020 年1-6 月,公司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用”中为履行合同发生的运输费用 399.01 万元列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若剔除该因素,本年度销售费用率为 1.82%,报告期内总体占比较为稳定。


1)售后维护费的主要内容

售后维护费主要系公司对已售出的产品、且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支出或预计将产生的支出,包括补偿相同数量的合格品所发生的的支出以及发生修理所产生的修理费、人工费、材料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售后维护费发生额总体较小,分别为 118.16 万元、260.12
万元、254.88 万元、71.9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36%、0.47%、0.42%、0.18%。通常情况下,根据合同等约定,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保义务,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一直以来,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报告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较少。

2)售后维护费增长幅度与产品出售数量增幅不一致的原因

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领域,产品特点为非易损件,且受终端用户作业环境、使用习惯等影响,总体上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具有偶发性,因此,售后维护费与销售规模上不存在绝对线性的比例关系。

3)售后维护费 2018 年增长较快的原因

2018 年度售后维护费金额相对较大,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初以来,市场行情
较好,公司产品供应紧张,为解决产能瓶颈,公司通过扩大生产员工招聘以满足生产需求,由于相对短时期内新员工的大量增加,使得公司产品在工程机械用户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有所增加。随着对新员工的技术培训以及生产磨合,2019 年至今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提升,因此,售后维护费有所下降。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三一重机、徐工集团、卡特彼勒、柳工机械等主机厂商。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液压元件及零部件销售规模的快速增加,各期运输费相应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基本保持一致。

(2)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2017 年至 2019 年,销售费用的增长主要为运输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增长。2018
年、2019 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加,运输费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4.18%、11.41%。


2020 年 1-6 月,公司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用”中为履行合同

发生的运输费用 399.01 万元列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因此销售费用下降。

(3)销售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立液压 1.59% 2.06% 2.73% 3.45%

艾迪精密 4.76% 5.84% 5.45% 5.98%

平均值 3.18% 3.95% 4.09% 4.72%

长龄液压 1.82% 2.33% 2.35% 2.31%

注:数据来源于 WIND、定期报告。为增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可比性,2020 年上半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以增加本期运输费用后模拟计算分析,下同。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恒立液压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但低于艾迪精密的原因系由

于具体产品特点、销售模式以及人员数量的差异,导致对方职工薪酬、三包费用

占比较高。

1)2017 年、2018 年,公司销售费用占比略低于恒立液压,系恒立液压职工

薪酬、进出口费用占比较高,主要由其销售人员数量、销售区域所致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与恒立液压的销售费用结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 项 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5,505.94 1.59% 11,130.04 2.06% 11,507.43 2.73% 9,646.61 3.45%

恒立 职工薪酬 1,926.85 0.56% 3,372.18 0.62% 2,603.35 0.62% 1,752.32 0.63%

液压 进出口费用 585.74 0.17% 1,368.36 0.25% 2,800.82 0.67% 1,922.25 0.69%

其他 2,993.35 0.87% 6,389.49 1.18% 6,103.26 1.45% 5,972.04 2.14%

销售费用 731.85 1.82% 1,418.54 2.33% 1,311.31 2.35% 752.81 2.31%

公司 职工薪酬 93.12 0.23% 168.34 0.28% 148.60 0.27% 78.56 0.24%

其他 638.73 1.59% 1,250.20 2.05% 1,162.71 2.08% 674.25 2.07%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17 年、2018 年销售费用率略低于恒立液压,主要系职

工薪酬和进出口费用差异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①由于销售人员数量差异,公司销售费用内职工薪酬总额及占收入比例低于恒立液压

在产品方面,公司主要产品为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产品种类相对较少,且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竞争优势明显;在经营主体方面,公司生产经营较为集中,负责生产与销售活动的主体仅为母公司及子公司长龄弹簧,且基本为境内直销,整体经营架构较为简单;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已与行业内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较为集中,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超过 75%,除销售负责人承担部分市场开拓外,其他销售人员主要负责日常订单对接和内勤服务。基于上述服务模式,公司销售团队人员较少,2017 年、2018 年人员数量在8 人左右,销售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 78.56 万元、148.6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24%、0.27%。

对于恒立液压而言,在产品方面,该公司产品类别相对较多,包括挖掘机专用油缸、重型装备用非标准油缸、液压泵阀、元件与液压成套装置、油缸配件及铸件等,其中液压泵阀属于该公司新开发产品,正不断加强对该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在经营主体方面,恒立液压分支机构较多,2020 年半年报中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共计 14 家,其中包含 9 家国外子公司和 1 家香港子公司;
在客户服务方面,该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超过 20%,在海外多个国家建立了办事处并派驻营销人员,其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约 55%左右,客户集中度较公司低。在上述业务特点下,该公司所需销售人员较多,在 100 人左右 1,因此销售人员薪酬总额高,明显高于公司,2017 年、2018 年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1,752.32 万元、2,603.3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63%、0.62%。

②由于恒立液压外销收入及占比较大,其进出口费用较高

公司无境外分支机构,且报告期内外销占比较低,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外
销占比仅分别为 0.44%、0.61%,进出口费用少。

恒立液压拥有 9 家国外子/孙公司和 1 家香港子公司,超过 20%的产品为外
销,2017 年、2018 年进出口费用分别为 1,922.25 万元、2,800.82 万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为 0.69%、0.67%。

1 资料来源:恒立液压 2019 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销售人员数量。


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比低于艾迪精密,系艾迪精密职工薪酬、三

包费用占比较高,主要由其销售产品特点、销售模式所致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艾迪精密的销售费用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 项 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5,204.34 4.76% 8,423.80 5.84% 5,566.14 5.45% 3,837.28 5.98%

艾迪 职工薪酬 494.64 0.45% 1,168.18 0.81% 836.46 0.82% 794.47 1.24%

精密 三包费 2,893.85 2.64% 4,239.17 2.94% 2,809.51 2.75% 1,534.02 2.39%

其他 1,815.85 1.66% 3,016.44 2.09% 1,920.17 1.88% 1,508.79 2.35%

销售费用 731.85 1.82% 1,418.54 2.33% 1,311.31 2.35% 752.81 2.31%

公司 职工薪酬 93.12 0.23% 168.34 0.28% 148.60 0.27% 78.56 0.24%

其他 638.73 1.59% 1,250.20 2.05% 1,162.71 2.08% 674.25 2.07%

由上表可知,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恒立液压,主要系艾迪精密的职工薪酬

和三包费较高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①由于销售产品损耗性差异,艾迪精密三包费较高

公司产品主要为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一直以来坚持技术创新、研发投

入,加强精细化管理,已经发展成为该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连续多年被相关客

户评为优秀供应商,产品质量稳定性高,非易损件,发生质量问题的概率较小,

未计提三包费。

艾迪精密的主要产品为液压破碎锤,销售占比超过 60%,下游市场主要为工

程、冶金、农业、矿山等施工企业和工程机械售后维修市场。基于实际作业特点,

其产品易损性较高,由于产品差异,该公司发生的三包费较高,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三包费用分别为 1,534.02 万元、2,809.51 万元、4,239.17 万元、2,893.8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39%、2.75%、2.94%、2.64%,属于该公司销售费

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主要由于销售模式差异,艾迪精密销售人员数量高于公司,使得该公司销

售费用中职工薪酬总额及占收入的比例高于公司


艾迪精密以经销模式为主,下游市场主要为工程、冶金、农业、矿山等施工企业和工程机械售后维修市场,经销网络丰富,需要一定程度的管理和控制;外销收入占比较公司高,该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在 10%左右;客户集中度较公司低,其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约为 40%左右。因此在上述销售模式下,该公司所需销售
人员数量较多,2017 年在 50 人左右,2019 年增加至 92 人 2,明显高于公司,
销售人员薪酬总额高,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 794.47
万元、836.46 万元、1,168.18 万元、494.6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4%、0.82%、0.81%、0.45%。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型工程机械主机制造商,如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卡特彼勒等,采取直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75%,客户相对集中,销售规模增长主要来自既有客户。
由于工程机械产品对基础设施建设起到关键性、全局性影响,因此对相关配套产品的质量性能要求极为严格,进入客户供应商体系前,需要经过复杂严格的产品认证考核,且一旦建立稳定合作之后,通常不会变动。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经营和技术积累,已经和国内外主要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由于公司产品销售已覆盖国内外主要大型整机制造商,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的大幅增长主要系行业需求提升,既有客户采购规模增长、采购份额的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销售团队人员较少,销售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 78.56 万元、148.60万元、168.34 万元、93.1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24%、0.27%、0.28%、0.23%。

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低,具体原因如下:

① 客户集中稳定,销售规模增长主要来自既有客户

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型工程机械主机制造商,对相关配套产品的质量性能要求极为严格,进入客户供应商体系前,需要经过复杂严格的产品认证考核,且一旦建立稳定合作之后,
2 资料来源:艾迪精密 2019 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销售人员数量。

通常不会变动。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经营和技术积累,已经和国内外主要工程机械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②基于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和产品技术质量优势,市场开拓中新客户会对标选择知名主机厂供应商

公司产品主要为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一直以来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加强精细化管理,已经发展成为该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是“GB/T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近三年公司生产的中央回转接头市场占有率一直位居国内市场前列。

基于公司的行业地位以及产品质量性能领先优势,公司陆续与三一重机、卡特彼勒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该类客户作为行业标杆企业,其他主机厂商在供应商选择方面通常会对标合作,从而降低了公司的市场开拓成本。

③ 公司销售团队精干,销售人员以订单联系为主

公司已与行业内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除销售负责人承担部分市场开拓外,销售人员主要负责日常订单对接和内勤服务。基于上述服务模式,公司销售团队人员较少。

2、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97.47 0.74% 529.40 0.87% 517.67 0.93% 505.03 1.55%

折旧与摊销 185.23 0.46% 325.48 0.53% 279.00 0.50% 275.49 0.85%

办公费 66.96 0.17% 154.23 0.25% 157.35 0.28% 149.53 0.46%

中介费 93.01 0.23% 237.26 0.39% 262.80 0.47% 11.79 0.04%

差旅费 2.61 0.01% 19.54 0.03% 21.51 0.04% 9.98 0.03%

业务招待费 95.87 0.24% 192.33 0.32% 201.20 0.36% 191.62 0.59%


股权激励费用 - 0.00% 252.72 0.41% - 0.00% - 0.00%

其他 10.44 0.03% 29.01 0.05% 32.12 0.06% 33.73 0.10%

合 计 751.58 1.87% 1,739.97 2.85% 1,471.64 2.63% 1,177.17 3.62%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177.17 万元、1,471.64 万元、1,739.97 万
元、751.58 万元,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62%、2.63%、2.85%、1.87%, 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管理费用比率较报告期初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 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2018 年,公 司管理费用较2017年增加294.46万元,主要系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251.01万元, 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等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2019 年 3 月 28 日,根据合伙人协议和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夏泽民将其在宁
波澜海浩龙 52%的财产份额分别转让给邬逵清、朱芳等 34 位公司员工,转让后 公司员工通过宁波澜海浩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构成股份支付。

上述财产份额转让明细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事宜,宁波澜海浩龙已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办妥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1)公允价值确定依据、公允性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除原股东发生一次增资行为外,未引进过外部第三方投 资者等情形。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坤元评报 〔2019〕362 号),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9,500.00 万元。

2)股权支付金额测算过程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涉及的股权激励成本计算过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A 139,500.00 万元

公司股本 B 7,300 万股

每股股东权益价值 C=A/B 19.11 元/股

为获取员工服务而间接授予的股份数量 156.00 万股
D


为获取员工服务而间接授予的股份的公 2,981.16 万元
允价值 E=C*D

员工受让股份支付的成本 F 2,728.44 万元

股权激励成本 G=E-F 252.72 万元

公司已将授予股份的公允价值为2,981.16万元与转让价2,728.44万元的差额
252.72 万元在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股份激励成本,增加 2019 年度管理
费用 252.72 万元,相应确认资本公积 252.72 万元。

3)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股份支付》规定

本次在宁波澜海浩龙层面的财产份额转让从而让公司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获取员工为公司提供服务而授予股份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

(2)管理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立液压 2.84% 3.57% 5.06% 5.90%

艾迪精密 3.04% 4.54% 6.15% 6.62%

平均值 2.94% 4.06% 5.61% 6.26%

长龄液压 1.87% 2.85% 2.63% 3.62%

长龄液压

(剔除股份支付 1.87% 2.44% 2.63% 3.62%
影响)

注:数据来源于 WIND、定期报告,上表中的管理费用率计算均已剔除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率分别为 3.62%、2.63%、2.85%、1.87%,剔除股份
支付的影响,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3.62%、2.63%、2.44%、1.87%,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大幅增长,费用比率呈现下降趋势,其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水平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管理人员薪酬差异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恒立液压管理费用占比高于公司,主要因其主体较多管理架构相对复杂

且经营规模较大,所需管理人员较多,职工薪酬及占比收入比例均高于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恒立液压的管理费用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 项 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用 9,809.65 2.84% 19,315.71 3.57% 21,320.52 5.06% 16,480.54 5.90%
恒立 职工薪酬 5,179.07 1.50% 12,104.30 2.24% 12,884.29 3.06% 10,008.32 3.58%
液压

其他 4,630.58 1.34% 7,211.41 1.33% 8,436.23 2.00% 6,472.22 2.32%

管理费用 751.58 1.87% 1,739.97 2.85% 1,471.64 2.63% 1,177.17 3.62%

公司 职工薪酬 297.47 0.74% 529.40 0.87% 517.67 0.93% 505.03 1.55%

其他 454.11 1.13% 1,210.57 1.98% 953.97 1.70% 672.14 2.07%

对于恒立液压而言,一方面,管理架构较为复杂,2020 年半年报中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共计 14 家,其中包含 9 家国外子/孙公司和 1 家香港子

公司,管理范围涉及境内外;另一方面,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模较大,2020

年上半年该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达 35 亿元,远高于公司。由于管理架构复杂且日

常经营管理规模较大,该公司所需管理人员较多,人员数量在 600 人以上 3。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该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 10,008.32 万元、12,884.29

万元、12,104.30 万元、5,179.0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58%、3.06%、2.24%、

1.50%。其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及占收入比例明显高于公司。

2)艾迪精密管理费用占比高于公司,主要因该公司以经销模式为主,且经

营规模较大,所需管理人员数量较多,职工薪酬及占收入比例均高于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艾迪精密的管理费用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 项 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用 3,331.63 3.04% 6,551.61 4.54% 6,280.77 6.15% 4,248.60 6.62%
艾迪 职工薪酬 1,601.34 1.46% 3,543.80 2.46% 2,913.59 2.85% 2,119.69 3.31%
精密

其他 1,730.29 1.58% 3,007.81 2.09% 3,367.18 3.30% 2,128.91 3.32%

3 资料来源:恒立液压 2019 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行政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人员数量。


管理费用 751.58 1.87% 1,739.97 2.85% 1,471.64 2.63% 1,177.17 3.62%

公司 职工薪酬 297.47 0.74% 529.40 0.87% 517.67 0.93% 505.03 1.55%

其他 454.11 1.13% 1,210.57 1.98% 953.97 1.70% 672.14 2.07%

艾迪精密的主要产品为液压破碎锤等液压破拆属具和液压泵、液压马达等液

压件,下游市场主要为工程、冶金、农业、矿山等施工企业和工程机械售后维修

市场,以经销模式为主,涉及对众多经销商的管理控制,此外该公司外销收入金

额及占比明显高于公司;与此同时,艾迪精密日常经营管理规模明显高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其营业收入规模达 11 亿元左右。在上述经营模式和经营规模情况

下,所需管理人员较多,约为 300 人左右 4,对应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管理

人员薪酬分别为 2,119.69 万元、2,913.59 万元、3,543.80 元、1,601.34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31%、2.85%、2.46%、1.46%。其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及占收

入比例明显高于公司。

公司在管理架构方面,生产经营较为集中,负责生产与销售活动的主体仅为

母公司及子公司长龄弹簧,且基本为境内直销,管理架构简单、整体管控难度较

小,因此,管理团队设置较为精干且人员数量稳定,约为 20 人左右 5。2017 年

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505.03万元、517.67万元、529.40

万元、297.4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55%、0.93%、0.87%、0.74%,金额

及占比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3、研发费用分析

(1)研发费用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材料 781.96 1,101.77 970.17 443.69

职工薪酬 314.69 528.77 550.39 376.32

折旧与摊销 69.22 170.14 130.37 89.24

电费 91.04 120.49 115.85 51.51

4 资料来源:艾迪精密 2019 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行政人员、财务人员。

5 发行人管理人员的统计口径包括管理层人员、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


模具 9.06 39.81 46.50 35.98

其他 76.55 172.35 153.63 32.70

合计 1,342.53 2,133.32 1,966.91 1,029.43

当期营业收入 40,209.84 60,998.82 55,859.70 32,534.98

占比 3.34% 3.50% 3.52% 3.1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029.43 万元、1,966.91 万元、2,133.32 万
元、1,342.53 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16%、3.52%、3.50%、3.3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材料、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等。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无重大异常波动。

1)研发费用归集的具体依据、过程、结论

公司研发支出包括研发部门领用的材料、研发人员薪酬、折旧与摊销、电费、模具费以及加工费、技术检测费、咨询服务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其他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费用。

①研发费用的归集

对于材料,研发部门在研发过程中需要用到材料时需要填写领料单(对应具体的研发项目)并经审批,仓库根据领料单发料。

对于人员薪酬,根据研发部门人员的实际薪酬计入研发费用。

对于差旅费、技术检测费、咨询服务费、模具费、办公费等直接费用,研发部门在报销时需要填写报销单(包括发生费用的具体研发项目)并经审批后予以报销。

对于折旧与摊销,财务部门则根据研发部门实际使用的设备等按照公司既定的折旧政策计算出相应的折旧与摊销金额。

对于电费,根据研发部门使用的设备的功率计算出耗电量进而计算出研发所耗用的电费。

②研发费用在不同研发项目之间的分配


对于材料,由于研发部门在填写领料单时对应具体的研发项目,因此财务核算时根据领料单上的研发项目进行材料分配。

对于差旅费、技术检测费、咨询服务费、模具费等直接费用,由于在报销时需要填写具体的研发项目,因此财务部门核算时根据报销单上的研发项目进行费用分配。

对于折旧与摊销、电费、办公费等,根据各个研发项目耗用的材料占整个研发材料的比重进行分配计入各研发项目中。

对于人员薪酬,根据参与具体研发项目的人员的薪酬计入对应的研发项目中。同一人员参与多个研发项目的按照工时进行分配计入各研发项目中。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归集和分配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研发费用均已计入对应明确的研发项目。

③研发费用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其运行的有效性

公司制定了《技术部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和《采购报销和付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公司研发过程各个阶段的可控性及研发投入核算的准确性。

公司研发部门负责制定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研发项目、规范项目研发流程、跟踪项目开发进度、归档整理研发文件等。研发部门明确了研发活动相关流程,按照内控制度详细制定了材料、各项费用等研发支出的规范流程,在研发支出发生的各环节均建立了相关的审批制度,将材料领用、各项费用发生与其他费用或生产成本明确区分。

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研发部门报销的材料领用、相关费用支出进行复核,避免计入与研发活动无关的费用,将研发费用明细进行归集并做会计处理,计入对应研发项目。公司每年定期将上述与研发项目相关的项目资料、研发费用支出相关的审批流转单据等进行整理并归档。

综上,公司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且一贯执行。


2)研发投入对应明确的研发项目,不存在资本化的情况

近年来,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促进公司效益的提高,维持行业领先地位。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在研发开始前,研发部门需负责制定相应的研发项目、研发进度、研发预算投入、参与人员等并经审批立项通过之后才能开展相关的研发活动,后续在实际开展研发活动过程中,研发投入计入相应的研发项目。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包括新产品、新工艺和新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报告期内,各研发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低压损中央回转接头的研发 763.99 417.46

紧凑型张紧装置的研发 680.73 341.85

高强度油缸的研发 120.95 328.07 270.13

智能中央回转接头开发 728.13 101.39

张紧装置油缸成型技术的研发 1,086.06 92.73

低压损中央回转接头相交孔工艺 563.10 198.19

张紧力自动调节履带涨紧装置 380.58

高压重载荷涨紧装置的研发 398.84

合 计 1,342.53 2,133.32 1,966.91 1,029.43

公司将研发部门发生的、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各项支出均计入研发费用,并在实际发生当期全部费用化,不存在资本化的情况。

(2)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增长主要为研发材料费的增加。2018 年、2019 年、
2020 年 1-6 月,材料费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18.66%、13.56%、68.96%,主要由于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新产品开发数量不断增加,研发项目投入不断增多。
(3)研发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立液压 3.11% 4.47% 4.08% 4.38%

艾迪精密 2.17% 3.72% 3.95% 3.89%

平均值 2.64% 4.10% 4.02% 4.14%

长龄液压 3.34% 3.50% 3.52% 3.16%

注:数据来源于 WIND、定期报告。

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与恒立液压、艾迪精密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年 1-6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研发人员薪酬(万元) 314.69 528.77 550.39 376.32

研发人员(人次) 313 561 586 418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 12.06 11.31 11.27 10.80

注:人均薪酬=研发人员薪酬/该期研发人员人次*12。

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 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恒立液压 18.73 14.31 9.39

艾迪精密 8.24 9.44 9.89

平均值 13.48 11.87 9.64

公司 12.06 11.31 11.27 10.80

注:数据来源于 WIND、定期报告。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人均薪酬相关信息。
如上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人数与研发规模相匹配,研发人员的人均薪酬与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费用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支出 40.65 31.45 262.29 314.73

减:利息收入 126.79 62.89 179.39 441.25


加:银行手续费 4.13 4.94 3.14 1.72

加:汇兑损益 9.52 0.81 -2.63 0.00

合计 -91.53 -25.69 83.41 -124.81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38%、0.15%、-0.04%、
-0.23%,财务费用占比较小。

2018 年较上年同期增加 208.21 万元,主要系应收资金拆借款利息变动和借
款规模变化导致利息支出变动所致,其中利息收入中 2017 年至 2018 年资金拆借
款利息收入分别为 427.65 万元和 152.49 万元。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0.88 -37.83 -56.07 -22.66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341.27 667.02 221.77 190.20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152.49 427.65
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4.21 5.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5 3.17 -13.89 -1.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52.72

小计 349.34 379.64 308.52 598.98

减:所得税费用 51.10 57.14 46.54 87.68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98.24 322.51 261.98 511.2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613.61 17,001.80 15,951.65 7,684.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1,315.36 16,679.29 15,689.67 7,172.93
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2.57% 1.90% 1.64% 6.65%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比分别为
6.65%、1.64%、1.90%、2.57%,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公司非
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以及股份支付费用。

(六)税收优惠影响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20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 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 2017 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有效期
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母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
得税,子公司均按 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享受按 1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假设报告期内所有纳税主体的企业所得税均按 25%的税率征收,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及影响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利润总额 13,584.46 19,892.86 18,399.84 9,181.47

净利润 11,613.61 17,001.80 15,951.65 7,684.22

净利润(假设所得税税率按法定税率) 10,576.14 15,244.28 14,664.05 6,858.42

所得税税率优惠金额 1,037.47 1,757.52 1,287.60 825.80

所得税税率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 7.64% 8.83% 7.00% 8.99%
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8.99%、7.00%、8.83%、7.64%,占比较低,税收优惠对公司整体利润水平的影 响较小,公司的经营业绩对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重大依赖。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844.79 42,879.86 35,748.08 20,761.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38.74 29,888.49 26,597.46 15,011.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06.05 12,991.36 9,150.62 5,7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79 84.80 24,835.32 19,307.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4.26 4,017.97 14,425.08 20,683.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6.47 -3,933.17 10,410.24 -1,376.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100.00 3,835.39 17,3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20.66 2,515.31 18,995.55 21,630.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0.66 -2,415.31 -15,160.16 -4,290.5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9.52 -0.81 2.63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44 6,642.07 4,403.33 82.87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数据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净利润(A) 11,613.61 17,001.80 15,951.65 7,684.22

加:资产减值准备 495.34 433.17 -1,331.88 821.8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790.66 1,508.17 1,347.36 1,119.45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62.40 91.88 42.24 44.3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3.15 -6.26 2.63 -0.05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4.02 44.09 53.44 22.7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86 12.39 84.60 -136.1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4.21 -5.1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81 287.61 144.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65.56 82.9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5.24 128.79 -2,717.40 -1,923.0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706.73 -9,501.17 -9,580.51 -4,911.7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227.96 2,908.04 5,015.11 2,889.65

其他 - 252.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B) 6,906.05 12,991.36 9,150.62 5,750.00

差异(C=B-A) -4,707.55 -4,010.43 -6,801.03 -1,934.2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750.00 万元、

9,150.62 万元、12,991.36 万元、6,906.05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7,684.22 万元、
15,951.65 万元、17,001.80 万元、11,613.61 万元。

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750.00 万元,与同期净利润

7,684.22 万元相比较低,主要原因为:由于公司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期末应收

款项余额较大;同时,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公司于年末对原材料进行了

适当备货,导致期末存货余额增大。


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150.62 万元,与同期净利润
15,951.65 万元相比较低,主要原因为:受到营收规模增长带动、期末客户订单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存货余额较大;本年度资产减值为-1,331.88 万元,主要系其他应收款余额减少导致坏账准备冲回所致。

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991.36 万元,与同期净利润
17,001.80 万元相比较低,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期末客户订单增加,公司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较大,当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9,501.17 万元。
2020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906.05 万元,与同期净利
润 11,613.61 万元相比较低,主要原因为:受到营收规模增长带动、期末客户订单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较大,当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8,706.73 万元。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76.60 万元、10,410.24 万
元、-3,933.17 万元、-1,606.47 万元。

2017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76.60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0,683.87 万元,其中支付资金拆借款 16,296.49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4,000.00 万
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87.38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9,307.27 万元,其中收回资金拆借款 15,251.22 万元,理财产品赎回4,050.00 万元。

2018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0,410.24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14,425.08 万元,其中支付资金拆借款 5,400.00 万元(其中 5,000.00 万元系对新
沂市宝格贸易有限公司同一借款协议下资金进出过程的全额列报反映)、购买理财产品 4,300.00 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725.08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24,835.32 万元,其中收回资金拆借款 20,432.20万元,理财产品赎回 4,300.00 万元。

2019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933.17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4,017.97 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201.92
万元、支付土地履约保证金 816.04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84.80 万元,均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2020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06.47 万元,投资活动现
金流出 1,784.26 万元,均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77.79 万元,均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90.54 万元、-15,160.16 万
元、-2,415.31 万元、-4,820.66 万元。

2017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7,340.00 万元,其中受托支付收到的现金
7,840.00 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500.00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1,630.54万元,其中受托支付支付的现金 7,840.00 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 9,000.00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 4,790.54 万元。

2018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3,835.39 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0 万元,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35.39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8,995.55 万
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现金 7,500.00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295.55 万元。

2019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00.00 万元,均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515.31 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现金 2,500.00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 15.31 万元。

2020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0.0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4,820.66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现金 100.00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 4,720.66 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87.38 万元、4,725.08 万元、3,201.92 万元、1,784.26 万元。公司主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系为生产设备和预付土地款。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除此之外,公司近期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九)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重大诉讼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或有事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三、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事项”之“(二)或有事项”。
七、公司经营优势、困难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一)公司的主要经营优势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
况”之“(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技术积淀深厚,产品研发领先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其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大自身科研队伍建设和研发
设备投入,已形成由技术研发部牵头,以技术骨干为纽带、各工段技术小组为支点的多层次技术创新运行模式,持续开展应用技术和行业前沿的新产品、新工艺研究,成功开发出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技术成果,树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打破了中央回转接头领域国外品牌长期垄断的局面。

2、质量管控严密,品牌信誉度高

先进的设备投入保证公司生产的高效与高品质。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积极引进多台套先进的加工设备,具备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如气密性试验、耐久性试验、型式试验设备等,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

3、客户资源优质,市场优势显著

经过多年稳健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成功入世界主要的工程机械主机厂商的供应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液压元件及零部件主要配套用于挖掘机、履带式起重机、推土机、平地机等工程机械领域,已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龙工机械、山东临工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重工、沃尔沃、斗山机械、住友建机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连续多年被国内外知名企业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SQEP认证铂金奖。
4、区位优势显著,及时响应需求

公司地处的江阴市位于江苏省南部,是长三角经济区的南翼,是大江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和江海联运换装的天然良港城市,交通条件便利,公路、铁路四通八达,产业链配套齐全。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均位于长三角经济带,原料采购配套完善;下游客户中,三一重机、徐工集团、卡特彼勒、现代重工、龙工机械等主机厂商均有在华东区域建厂。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销售占比最高,与下游产业布局一致,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具备绝佳的区位优势。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困难

1、产能瓶颈制约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受到土地、厂房、生产线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公司现有产能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产品销售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基本饱和,
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导致产品需求旺盛,按现有的场地面积和生产安排情况来看,未来公司产能提升的空间十分有限,严重制约着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需求。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提升部分主要产品的产能,有效解决目前遇到的产能瓶颈问题。

2、融资渠道单一

液压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原材料采购、新产品研发等需要大量的资金。近年来,随着与主机厂商的合作不断深入,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并加大了对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等液压产品的开发,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改变主要依靠自身发展积累和银行借款的融资方式,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业务的发展。

(三)未来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因素分析

1、行业发展的影响

液压产品作为机械基础件,广泛应用于各类工业装备和机械主机,其中工程机械是液压产品最大的需求领域。近年来,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给液压行业带来较大的需求。此外,随着我国装备制造业智能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断加深,液压产品也逐渐向集成模块化、机电一体化方向发展,这也有利于液压行业及业内企业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与市场空间。

2、综合竞争力的影响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其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大自身科研队伍建设和研发设备投入,已形成由技术研发部牵头,以技术骨干为纽带、各工段技术小组为支点的多层次技术创新运行模式,树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与经验积累,公司直接参与主机厂的产品研发与技术改进工作,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模具设计并制定相应的生产工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推出令客户满意的产品。

3、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大公司的资产规模,优化产品结
构,强化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有助于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八、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一)上市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一直以来在谋求业务发展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力求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同步发展。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制定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要点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和顺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投项目除外)。

4、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
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到20%。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合理性分析

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发展计划,结合本次发行融资、目前银行信贷环境及债权融资环境的分析,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及现金流状况、行业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需求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后,制定了上述《规划》。《规划》相关内容及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合理可行,具体分析如下:

1、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战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现金流状况,能够很好地保证未来分红规划的实施。

(1)公司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技术、客户、质量、规模等综合优势,持续拓展国内外市场,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业务布局逐步完善,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增强。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534.98 万元、55,859.70 万元、
60,998.82 万元、40,209.8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7,684.22 万元、15,951.65 万元、
17,001.80 万元、11,613.61 万元。未来伴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较高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向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资金回收情况良好,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750.00 万元、9,150.62 万元、12,991.36 万元、6,906.05 万元。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向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提供了资金保障。

(3)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

液压产品作为机械基础件,广泛应用于各类工业装备和机械主机,其中工程机械是液压产品最大的需求领域,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会给液压行业带来较大的需求。随着我国装备制造业智能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断加深,液压产品也逐渐向集成模块化、机电一体化方向发展,这也有利于液压行业及业内企业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与市场空间。

(4)公司市场融资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健,资产负债率合理,银行信用状况良好,银行授信额度较高。公司具有良好的营运资金管理能力,日常经营不存在银行融资方面的困难。

(5)公司的资金投资需求

公司未来重大现金支出主要为募投项目的资本性支出,而该部分支出主要来自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重大资本性支出不会对公司未来现金分红政策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将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为公司将来的分红政策进一步提供了有力保证。

2、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不仅考虑了投资者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而且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因素,从而对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做出科学的安排,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1)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分配现金股利 21,390.00 万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94%,给予了股东较高的现金股利回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达产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每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亦将相应增加。公司确定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可以给投资者稳定、可观的现金投资回报,既符合公司稳健的经验管理理念,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2)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要

公司目前主要依靠经营积累和银行贷款解决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实施和投产,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现金股利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仍将是公司营运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通过将其补充流动资金、扩大再生产,既有助于节省财务费用,又能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综上所述,公司确定的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融资环境、投资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和合理制定的,旨在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收益,该分红回报规划可行、合理。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规划

公司未来的未分配利润将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扩大产能、提升研发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财务费用,逐步实现公
司制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可持续发 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九、即期回报变动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如下: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20 年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48% 1.59 1.59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98% 1.55 1.55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74% 2.33 2.33
201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02% 2.28 2.28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4.47% 2.28 2.28
201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58% 2.24 2.2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60%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76%

注:2017年度公司为有限公司,不计算每股收益。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2,433.34 万股,约为发行后总股本
25%,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陆续投入到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等,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的 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 年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 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将 进一步扩大主营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优化产品结构,通过整合研发资源,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以技术升级推动产品升级,巩固公司行业领先的市场竞争地位,增强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深入推动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幅提升。

公司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运用于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智能制造改建项目、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 5 个项目。上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研发、销售密切相关: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将扩大中央回转接头的生产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将现有的张紧装置生产线搬迁至新生产基地,构建新工艺生产线取代原有委外加工工序,完成生产工序的延伸与生产基地的整合,同时进一步扩大张紧装置生产规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智能制造改建项目,将提升产品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向智能制造目标迈进,实现全面降本增效;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长期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主营业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及技术水平,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研究开发团队及生产技术人员。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提高和完善,与公司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及日常生产经营相适应。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对企业忠诚度较高、作风严谨、创新能力强、行业技术领先的研发团队,确立了以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的企业核心发展思路。未来,在公司现有研发销售人员基础上,还将从外部招聘新型人才,引入先进的研究销
售理念,为公司研发工作注入新的活力。项目储备人员确定后,公司还将根据项目特点、运营模式对储备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更好地胜任相关工作。
2、技术储备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已建立起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是“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其“移地扩建 8 万套工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体、液压履带涨紧装置等零部件项目”荣获 2011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项目。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江苏省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较强的生产研发及生产管理能力有利于保持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为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3、市场储备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策的实施,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会给液压件行业带来较大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长,产品质量在市场中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与青睐。目前,公司已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龙工机械、山东临工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江苏)、沃尔沃、斗山机械、住友建机等多家外资整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募集资金项目市场的可行性奠定了基础。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运用于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智能制造改建项目、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 5 个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和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在后续运营中,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1、持续推进发展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
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优化产能,保证公司的运营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在液压行业的市场地位,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公司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公司将按照已制定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合法合规地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将有效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财务结构,在本次募资资金投资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有利于维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及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3、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以提升日常运行效率;与此同时,公司还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全面有效的运营管理,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为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为进一步细化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公司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除上述承诺内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公司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 2020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 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天健审〔2021〕39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长龄液压公司合并及母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未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20 年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及变动幅度

单位:万元

资产 2020.12.31 2019.12.31 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 74,856.34 50,292.51 48.84%

非流动资产 27,847.52 18,941.92 47.02%

资产总额 102,703.86 69,234.42 48.34%

流动负债 29,606.14 14,207.28 108.39%

非流动负债 1,613.41 1,219.46 32.30%

负债总额 31,219.55 15,426.74 102.37%

所有者权益 71,484.31 53,807.68 32.8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及变动幅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
7-12 月 7-12 月 幅度 幅度

营业收入 46,497.69 29,885.41 55.59% 86,707.54 60,998.82 42.15%

营业利润 13,914.88 9,338.69 49.00% 27,268.38 19,507.87 39.78%

利润总额 13,953.83 9,746.40 43.17% 27,538.29 19,892.86 38.43%

净利润 11,972.11 8,331.14 43.70% 23,585.71 17,001.80 38.72%


归属母公司净 11,972.11 8,331.14 43.70% 23,585.71 17,001.80 38.72%
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 11,849.33 7,866.21 50.64% 23,164.69 16,679.29 38.88%
母公司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及变动幅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幅度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幅度
7-12 月 7-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674.26 6,984.98 95.77% 20,580.31 12,991.36 58.42%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3,640.61 -2,160.68 68.49% -5,247.09 -3,933.17 33.41%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120.00 99.94 -1220.71% -5,940.66 -2,415.31 145.96%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856.52 4,925.31 79.82% 9,344.96 6,642.07 40.69%
净增加额

2020 年 3 月起,长龄液压产能利用率已达到 100%以上,处于满负荷生产状
态。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707.54 万元,同比上升 42.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3,585.71 万元,同比上升 38.72%;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3,164.69 万元,同比上升 38.88%。长龄液压主营业务、经营环境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疫情对长龄液压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已逐渐消除。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结合目前客户采购计划及订单情况,长龄液压 2021 年一季度预计实现营业
收入区间为 2.45-2.75 亿元左右,同比上升 60%-80%左右;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区间为 5,600-6,400 万元左右,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区间为 5,500-6,300 万元左右,同比上升 27%-45%左右;(上述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

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采购模式,主要产品的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发展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始终秉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科学发展”的精神,坚持“科技创新、严格管理、规范经营”的经营理念,紧密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牢牢把握液压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研创新求发展,以质量服务树品牌,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产品的行业领先地位,拓展国际市场,力求成为国内甚至全球领先的液压元件及零部件制造商之一。

(二)公司经营目标

未来三到五年内,公司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专注于产品的持续创新,加快研发多类型智能化作业机械高压、多通道液压回转装置并有效推进产业化,推进高端液压核心部件的加速进口替代,让液压元件向高性能、高质量、高可靠性、系统成套方向发展,把握液压行业整体迅速发展的历史机遇,达成“实现客户价值,争创世界名牌”的公司目标。

1、液压产品先进化:公司将强化行业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控制技术,夯实质量发展基础,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深化从概念设计、先期研发到与主机厂同步改善开发的能力,以更好适应客户需求,发挥先发优势。

2、液压生产智能化:推进液压产品制造过程的智能化进程,重点产品制造采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智能装备和产品的发展,应用信息化、数字化先进技术手段对液压产品及装置进行升级改造,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和自适应控制。

3、液压品牌国际化:公司深耕液压行业多年,是国家《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标准 GB/T25629-2010 的起草单位,生产的挖掘机用液压中央回转接头市场占有率近年来一直位居国内市场前列,公司在未来将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三)公司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发展计划

1、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液压元器件下游主机行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对液压元器件及零部件厂商提出的新要求,液压产品的智能化、生产工艺的环保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未来几年内,公司主要的产品开发计划如下:

(1)高强度油缸的开发,加大对粗加工成型后缸体内孔表面的强化冷热处理技术、缸体强度检测技术、高强度缸体可靠性测试技术等的研发力度,同时采用新型的合金材料,提高缸体材料本身的机械性能。

(2)智能中央回转接头的开发,通过角度传感器输入和输出电信号,精准控制回转接头的回转角度,解决目前机械传动变换角度不准确,无法实现自动控制的问题,填补国内市场中央回转接头智能化空白。

(3)张紧装置油缸成型技术开发,原材料由锻打成型,改为摩擦焊接成型;该成型技术保证了缸体的耐压性和抗拉强度,保证缸体在承受 35MPa-70MPa 压力的瞬间冲击时无渗漏,满足了国内外高压工程机械整机市场需求。

(4)中央回转接头相交孔新技术应用,在轴向孔与径向孔内部相交的部位,打磨成圆滑过度角,在拐角内侧边上多余的加工工艺孔用填充块填充,成为圆滑过度角,极大的减小了流体流动时的压力损失,克服了铸件回转轴组织疏松、气孔、沙眼等缺陷。

(5)张紧力自动调节张紧装置开发项目,通过压力传感器检测后传送给控制器,控制伺服电机螺母件转动,可改变叉架与缸体之间的间距,达到自动调节张紧力的目的,使其始终保持在设定的张紧力状态下工作。

2、市场开发计划

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对于国内液压行业公司而言充满了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很多挑战。近三年来,公司生产的中央回转接头市场占有率一直位居国内市场前列,为继续稳固公司国内市场地位,同时开拓海外市场,公司需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与原有优质客户继续保持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积极挖掘潜在客户,时刻关注客户产品的升级换代及差异化的需求,秉承“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将服务意识贯穿整个市场营销过程,通过不断深化的服务形式,保持与客户的动态沟通,巩固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司国内市场份额。

(2)引入国际营销人才,着手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全球销售网络,寻求与国际知名公司的合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紧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国内主机厂商参与“一带一路”战略提供配套的液压元器件及零部件。

(3)通过对市场的分析理解,依靠公司技术能力、资金实力以及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加强与国内重点科研院所、工程机械制造企业的战略协作,推动产品的研发与创新,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3、管理团队建设和组织结构完善计划

公司将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持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与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监事的监察督导作用,力求让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更加科学与有效,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推进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每一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逐步优化公司组织机构,加强管理团队的建设,从而满足公司规模继续发展壮大的需求。

4、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人才对于企业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需秉持以人为本的意识。所以,公司将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配置,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制度。

(1)面对未来竞争愈发激烈的液压元件及零部件市场,一流的研发、生产、销售团队的建设不可或缺。所以,公司未来人力资源工作的重点将是通过内部发掘和高薪引进人才,来打造自己的专业技术过硬的生产团队、富有创新精神的研发团队、具有市场开拓意识的销售团队以及深谙行业运行之道的管理团队。


(2)企业的持续发展也离不开员工个人的持续进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员工发展的培养体系,强化员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不断提升员工业务水平。科学地制定不同部门员工的培养机制,同时为员工量身定制职业生涯规划,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员工个人诉求。

(3)公司会继续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为员工提供一个科学合理且公平的发展平台,使提升员工自身价值与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相结合,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对于那些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未来可能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等措施,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使他们和公司的关系更加紧密。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宏观政治形势稳定、经济运行良好、社会环境和谐,没有不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不可抗因素;

2、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不会出现重大恶化,公司经营业务所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没有重大变化;

3、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能够成功,募集资金顺利到位;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取得预期收益;

5、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人事变动;

6、无其他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预见及不可抗因素。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需求

目前公司业务迅速发展,为实现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和关键技术的突破,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而发行前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通过自身经营积累及银行借贷来融资。资金需求的日益加大,使原有融资渠道的匮乏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一大因素,因此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对于公司实现上述计划至关重要。


2、管理挑战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张,将来公司的资产、人员和投资规模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此背景下,公司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业务运营、企业战略、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也将面临复杂的挑战,这给研发、生产和销售人才的引入和培训带来了一定挑战。为此,公司需要提升管理能力,持续重视管理制度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应对管理挑战。
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关系

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之上,按照总体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经营目标制定出了上述业务发展计划。这些发展计划一方面稳固强化了公司现有业务,为原有产品提升了附加值,加速产品升级;另一方面,新产品的研发生产,扩展了公司生产版图,从而提升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加了公司收入来源。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势地位的稳固,以及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是公司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对上述业务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募集资金的顺利到位,将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生产扩张提供充足的资金,使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规模迅速扩大,自动化生产水平和技术研发实力明显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

2、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后,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公司融资渠道将得到大幅度拓宽,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3、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公司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公司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品牌知名度,夯实市场开拓和业务发展基础。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运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 2,433.34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金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结果确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轻重缓急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占比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

1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4,618.00 24.59% 22,003.65 24 个月

2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39,305.28 39.25% 35,131.19 24 个月

3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10,857.00 10.84% 9,704.02 24 个月

4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52.46 7.34% 6,571.65 24 个月

5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7.98% 16,088.46

合计 100,132.74 100.00% 89,498.98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依据轻重缓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实际募集资金与项目投入所需资金存在差异的安排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

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

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的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计划,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划。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履行了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相关项目均在公司自有的房产、土地处实施。

序号 项目 项目备案代码 环评批复编号

1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江阴云亭备[2018]83 号 201812290023

2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黄政投备[2018]167 号 泰行审批(泰兴)

[2018]20120 号

3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江阴云亭备[2018]86 号 201902180002

4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江阴云亭备[2018]84 号 201902270017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要求决定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和开户商业银行,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是公司长期以来深入市场和专注产品品质等战略落地的直接体现,也是公司紧紧把握行业发展大势,巩固先发优势的必然选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534.98 万元、55,859.70 万元、60,998.82 万元
和 40,209.8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7,684.22 万元、15,951.65 万元、17,001.80 万元
和 11,613.61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4.07%、30.00%、22.28%和 23.95%。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减少,从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的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在工程机械液压元件及零部件领域完成了深厚的技术积累。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已建立了一支技术基础扎实、项目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的技术团队。公司是“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拥有行业一流的技术研发能力,建有江苏省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荣获 110 项专利,充分的技术储备使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公司管理团队均具有十年以上在液压行业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经验,积累了大量的液压行业的生产经验、管理经验和客户资源。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持续高效运转和长远发展,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项目具有实施可行性及较好的市场前景。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应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紧密相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将扩大中央回转接头的生产规模,满足订单及市场
需求增长的需要;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将现有的张紧装置生产线搬迁至新生产基地,构建新工艺生产线取代原有委外加工工序,完成生产工序的延伸与生产基地的整合,同时进一步扩大张紧装置生产规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智能制造改建项目,将提升产品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向智能制造目标迈进,实现全面降本增效;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是突破产能瓶颈、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要

受益于近年来液压行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凭借扎实的技术基础和丰富的经验积累,主要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近三年公司的订单量显著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目前已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与此同时,公司现有场地面积有限,生产线布局紧凑,且没有大规模的改扩建空间,严重制约着公司的快速发展。

公司从突破产能瓶颈、扩大市场份额、增强企业实力、巩固行业地位等目的出发,实行产能扩张计划。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及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实施达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 7 万台中央回转接头和 13 万件张紧装置的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将大幅提升,一定程度上可缓和公司的产能压力,同时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主机厂的配套服务能力,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2、项目实施是提高生产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的需要

目前,受到生产场地等因素的制约,公司张紧装置的缸体、顶杆、拉杆等部件均为委外生产,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张紧装置生产能力的提升。公司拟新建张紧装置全工序生产基地,配置相应产能的缸体、顶杆、拉杆等委外部件的生产线,提高生产组织的灵活性。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实施后,公司能够灵活的安排张紧装置产品的生产计划及管理,同时将产品质量要求渗透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为张紧装置生产能力的提高及产品质量的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


3、项目实施是发挥规模经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需要

液压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较为显著。整体来看,公司所属行业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市场集中度较低,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大行业、小企业”特征,规模效应并未完全体现。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液压元件及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行业细分领域占据显著优势地位,已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山东临工等多家国内工程机械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重工、沃尔沃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能将得到一定的提升,规模效应也更为明显。规模扩张有助于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同时大规模的供货能力为公司争取更多的业务订单提供了有力支持,进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4、项目实施是增强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的需要

目前,传统液压行业人工生产线存在人力成本较高、生产效率较低等缺点。随着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以及工业 4.0 时代的到来,公司将全面加快技术改造与升级的步伐,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及工艺水平。

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生产车间新增自动化机器人与智能输送线,形成智能自动化柔性生产单元,使得相互独立的生产设备之间形成有效的连接,提高生产运转效率,节约人力成本;同时,生产车间也将新增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数控摩擦焊机等先进设备,进一步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和精密度,提升工艺水平与生产效率;公司还将进一步强化锻铸件、金加工、热处理等工序的制造加工能力,为自动化生产的快速导入提供强有力配套支持。

5、项目实施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流程管理的需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制造业信息化成为时代发展潮流。制造业信息化将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现代管理技术与制造技术相结合,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产品开发和生产等各个环节,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公司将生产环节中引入智能制造管理系统,以各生产节点数据上传连网的方式,增加产品从原材料采购、零部件成产、装配、检测、仓储、销售等各环节
的操作透明度,实现产品的全数据跟踪,形成企业生产大数据。

通过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操作机械设备,从原材料、生产、检测等方面,完善流程管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并可以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反馈,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全过程合格率;另一方面,公司从管理程序上对公司多项工作提供自动化服务,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重复性工作,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形成对各工作环节完成质量的检测监控。

6、项目实施是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液压行业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要求公司坚持技术创新,时刻保持对行业技术基础性和前瞻性的研究和开发。长期以来,液压行业发展受到“重主机、轻配套”思维的影响,行业技术水平提升较慢,行业整体配套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无法满足我国装备制造业日益迫切的转型升级需求。

公司多年专注于液压元件及零部件产品的深耕细作,在产品研发和客户同步开发等领域有较丰富的技术储备。但现有研发场地及研发设备的不足制约了公司研发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难以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通过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公司将新建产品试制车间,同时引进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和高端的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现有产品及新产品的研发、试制及检测能力。除对现有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核心产品性能、质量的升级改进,公司还将加大行业其他高端液压件(如液压泵、液压马达等)前沿技术的引进和开发,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开发工作效率和核心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提高与客户的同步开发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液压元件是装备制造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成机器不可分拆的基本单元,直接决定重大装备和主机产品的性能、水平、质量和可靠性,是实现我国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为有效落实国家在装备制造及基础核心零部件领域的战略部署和推动本行业的发展,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机
构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与规划,如《液压行业“十三五”专业发展规划》、《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 年版)》、《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鼓励和扶持本行业以及下游工程机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公司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液压产品作为机械基础件,应用于各类工业装备和机械主机,其中工程机械是液压产品最大的需求领域,在建筑业投资增长期拉长、基建投资拉动渐强的背景下,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迎来需求增长上行阶段,以挖掘机为代表的工程机械产品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数据,2017 年我国工程
机械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为 5,403 亿元,较 2016 年同比增长 12.68%。预计至 2020
年,工程机械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将达 6,500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20.30%。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策的实施,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会给液压行业带来较大的需求。目前,公司已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龙工机械、山东临工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现代重工、沃尔沃、斗山机械、住友建机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募集资金项目市场的可行性奠定了基础。

3、公司具备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液压元件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成为业内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领域的领先企业。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已建立起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是“GB/T 25629-2010 液压挖掘机中央回转接头”国家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其“移地扩建 8 万套工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体、液压履带涨紧装置等零部件项目”荣获 2011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项目。公司成功开发了多通道重型机械用液压中央回转装置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公司管理团队均具有十年以上在液压行业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经验,已建立一套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控制管理流程,积累了大量的液
压行业的生产经验、管理经验和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

较强的生产研发及生产管理能力有利于保持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为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产品产能变化情况、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及募集资金确定依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产能扩建项目,其中拟投入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2.46 亿元,拟投入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3.93 亿元。公司综合考虑现有产品在报告期内的产能、销量、产销率、销售区域,项目达产后各类产品新增的产能、产量,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有关产品的市场容量、主要竞争对手等情况,确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现有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销量、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台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销量 产销率

2020 年 1-6 月

中央回转接头 100,000 112,844 112.84% 112,320 99.54%

张紧装置 130,000 158,894 122.23% 153,363 96.52%

2019 年度

中央回转接头 140,000 154,605 110.43% 157,398 101.81%

张紧装置 180,000 219,481 121.93% 219,562 100.04%

2018 年度

中央回转接头 130,000 149,413 114.93% 140,535 94.06%

张紧装置 150,000 207,735 138.49% 196,333 94.51%

2017 年度

中央回转接头 110,000 93,523 85.02% 94,136 100.66%

张紧装置 130,000 111,279 85.60% 110,839 99.60%

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给液压行业带来较大的需求,2020 年上半年主要
产品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 112.84%和 122.23%,产能
利用率较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增强须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公司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良好,在华东地区的销售占比最高,与下游产业布局一致。

(二)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情况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和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均为 24 个月。项
目建成后,公司主要产品新增及总产能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 指标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新增产能达产率(%) - - 80% 100%

中央回转接头 新增产能(万台) - - 5.60 7.00

总产能 14 14 19.60 21.00

新增产能达产率(%) - - 80% 100%

张紧装置 新增产能(万件) - - 10.40 13.00

总产能 18 18 28.40 31.00

(三)新增产能消化情况

1、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市场容量不断提升

中国工程机械依然具有长远广阔的市场前景。从国内来看,实施京津冀协同战略、长江经济带战略、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战略,设立并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推进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我国在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航道、水利、棚户区改造、地下管廊、环保等基础设施投资的巨大需求,将为工程机械行业带来长期发展机遇。国家加强环保政策力度,开展“蓝天保卫战”,淘汰排放不达标的老旧设备,将长期拉动新设备需求;人口红利逐步消减,机械替代人工效应趋势愈加明显,拉动中小吨位工程机械设备长期需求。

从全球来看,“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沿线国家与地区基建需求巨大,推动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加快增长,带来海外市场重大的战略发展机遇。仅以挖掘机为例,2018 年度出口销量 19,100 台,同比涨幅 97.5%,广阔的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预计将拉动海外工程机械业务持续快速增长。


液压产品作为机械基础件,应用于各类工业装备和机械主机,其中工程机械行业是液压产品下游最大的需求领域,在建筑业投资增长期拉长、基建投资拉动渐强的背景下,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迎来需求增长上行阶段,以挖掘机为代表的工程机械产品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数据,2017 年我国工程机械行业收入为 5,403 亿元,同比增长 12.68%;2018 年我国工程机械
行业收入为 5,964 亿元,同比增长 10.38%;2019 年我国工程机械行业收入为 6,681
亿元,同比增长 12.02%;近三年来,工程机械行业平均增幅为 11.69%。

2、新增产能消化情况测算

假设以公司 2019 年的销售数量为基数,预测 2021 年作为项目投入建设的第
一年,2025 年新增产能全部达产,公司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总产能将分别达到 21 万台和 31 万件。为实现公司产能的消化,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年均销量复合增长率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台

公司产品 2019 年销量 2025 年产能 年均销量复合增长率

中央回转接头 157,398 210,000 5.94%

张紧装置 219,562 310,000 7.14%

未来,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年均销量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5.94%和
7.14%,公司即可实现产能消化。

近五年来,挖掘机销量平均增幅为 29.48%;2019 年,挖掘机销量增幅为
15.87%;2020 年 1-9 月,挖掘机销量(含出口)增速达 32%。根据近五年、2019年销量数据以及上述 2020 年度数据,随着未来基建扩内需的重要作用持续凸显,上游工程机械内在需求持续性预期明显增强,挖掘机行业仍有望长期保持稳态增长趋势。行业年均增幅将继续显著高于上述经测算的消化公司未来募投项目产能所需的年均销量复合增长率。

3、新增产能具体消化措施

为消化未来新增产能,公司相关业务发展措施如下:

(1)深度开发现有客户,并积极拓展客户储备


凭借扎实的技术实力和领先的产品质量,公司与国内外多家主整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部分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年限均在 10 年以上,为募集资金项目的产品顺利销售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三一重机、徐工集团、柳工机械、山东临工、龙工机械等多家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卡特彼勒、沃尔沃、现代重工、斗山机械、住友建机等多家外资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公司与全球知名工程机械主机厂商卡特彼勒合作进一步加深,与其指定供应商小鲷(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珍晟产业(烟台)有限公司等新拓展客户合作关系不断深入,新品需求订单从试制进入量产,销售收入持续提升。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向小鲷(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珍晟产业(烟台)
有限公司销售的张紧装置产品合计销量分别为 2,080 台、20,745 台和 32,774 台,
同比增幅分别为 897%和 58%。

另一方面,公司在保持与原有客户长期稳定合作、深度开发现有客户的同时,也与其他大型企业保持沟通交流,接受意向企业的考察和论证,在技术与管理上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提高沟通效率和合作结果,不断开发市场资源,接受新的客户与订单。目前,公司已进入神钢建机供应链体系,批量为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等产品;与日立建机已确定合作关系,处于产品试制阶段;积极
拓展国外客户,已与 CATERPILLAR BRASIL LTDA、CATARPILLAR JAPAN LTD.
AKASHI PLANT、NORTH AMERICA MOTOR GRADERS 等国外主机厂商建立
了合作关系。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在全球范围扩大销售网络,针对有合作意向客户进行及时的信息反馈,并将该客户所在地区作为重点市场进行开拓。此外,公司将更加积极主动参与主机厂的产品研发与技术改进工作,满足客户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推出令客户满意的产品。深度开发现有客户,并积极拓展客户储备有助于公司未来的产能消化。

(2)抓住行业市场空间增长趋势,进一步提高在手订单数量

2019 年以来,尤其是 2020 年为应对疫情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政府工作报
告》提出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即涉及 5G、充电桩等领域的新基建,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新城镇化,以及涉及交通、水利等的重大工程三大领域,基建扩内需的重要作用持续凸显,上游工程机械内在需求持续性预期明显增强,
工程机械行业景气确定性拉长。同时,受益于内需拉动和补基础设施短板、环保升级加快存量设备更新、机器替人趋势、“一带一路”战略促进出口提升和行业自身多年来已经形成的成熟发展趋势,工程机械行业未来整体增长趋势稳定,有望继续保持近三年来行业平均 11.69%的涨幅。

挖掘机是工程机械行业规模最大、最核心品类,也是公司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主要应用领域。2020 年 1-9 月,挖掘机销量(含出口)增速达 32%。国内市场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为工程机械行业持续健康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在出口方面,国内产品主要以新兴市场国家为主,这些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市场空间广阔,中国工程机械产品性价比高,已经迅速建立竞争优势。2010
年国内挖掘机出口 2,896 台,占比仅 1.7%,到 2019 年出口数量增至 26,616 台,
占比提升至 11%。随着各大主机厂海外渠道布局完善,逐步进入收获期,出口占比仍有望不断提升。在此基础上,海外新兴市场的需求,也将为行业发展增加新的积极因素。公司将抓住行业市场空间增长趋势,深度开发现有客户,并积极拓展海内外客户储备,进一步提高在手订单数量。公司未来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是公司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有利保证。

(3)以技术积淀和质量管控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加速追赶国际领先企业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其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大自身科研队伍建设和研发设备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投入分别 1,029.43 万元、1,966.91 万元、2,133.32万元和 1,342.53 万元,不断提高。目前,公司已形成由技术科牵头,以技术骨干为纽带、各工段技术小组为支点的多层次技术创新运行模式,持续开展应用技术和行业前沿的新产品、新工艺研究,成功开发出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技术成果;并与三一重机、卡特彼勒等集团公司的技术部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及时掌握市场需求的变化,丰富产品的系列化、多样化,树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打破了国外品牌长期垄断的局面。

先进的设备投入保证公司生产的高效与高品质。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积极引进多台套先进的加工设备,如大型数控立车、全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大型回转式工装)、立式珩磨机等设备,拥有从装配——试验——涂装半自动化流水线的单元化加工生产线;具备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如气密性试
验、耐久性试验、型式试验设备等,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公司连续多年被三一重机、柳工机械、现代重工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评为优秀供应商,多次荣获卡特彼勒 SQEP 认证铂金奖。

从全球经验来看,国际液压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前 6 至 7 家主要企业占据
了国际液压市场 80%至 85%的市场份额,德国、美国、日本的液压产业在全球保持领先。目前全球的高端液压市场几乎被博世力士乐、派克汉尼汾、川崎重工等少数几家液压生产企业所垄断,除通过国际贸易直接出口中国市场以外,在国内均设有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我国本土液压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生产技术和收入规模较国外企业仍有一定差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由于引入更加先进的设备、更为合理的生产环境布局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研发设计能力以及产品的精度和品质,有利于加速追赶国际领先企业,推升公司品牌的市场知名度,从而扩大产品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此外,随着我国装备制造业自动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断加深,液压产品也逐渐向集成模块化、机电一体化方向发展,这也有利于液压行业及业内企业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与市场空间,为新增投资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持。
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作为下游重型装备关键零部件,客户对于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度要求极高,品牌信誉度是下游厂商选择公司产品的重要依据。公司凭借其高品质的产品、周到的服务和强大的技术保障能力,受到众多下游知名厂商的青睐。公司将继续通过技术优势、产品质量、品牌口碑形成正向循环,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消化新增产能。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新增产能与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较高,须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的需求相符,与行业不断发展、市场容量不断提升的趋势相符。公司已采取合理有效的产能消化措施,不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综合考虑现有产品在报告期内的产能、销量、产销率、销售区域,项目达产后各类产品新增的产能、产量,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有关产品的市场容量、主要竞争对手等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确定依据充分。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24,618.00 万元,建设期 24 个月。本项目拟在江苏省江阴市云亭
街道工业集中区内新建液压中央回转接头生产制造基地,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自动化程度及精密度更高的先进生产设备满足公司产能扩充的需求。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 7 万台中央回转接头产品的生产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24,618.00 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投资估算(万元) 占总投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资比例
T+12 T+24 总额

1 工程建设费用 12,282.00 7,810.00 20,092.00 81.62%

1.1 建安工程 5,096.00 2,184.00 7,280.00 29.57%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7,186.00 5,626.00 12,812.00 52.04%

2 基本预备费 614.10 390.90 1,005.00 4.08%

3 铺底流动资金 2,817.02 703.98 3,521.00 14.30%

项目总投资 15,713.12 8,904.88 24,618.00 100%

(1)建安工程

项目建筑面积 26,000.00 平方米,包括金工车间、热处理车间、仓库等,建
安工程费合计为 7,280.00 万元。

(2)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购置内容主要包括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数控摩擦焊机、智能自动化柔性控制单元、智能仓库及 MES 车间执行系统等先进的硬软件设备,共投资额 12,812.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投资内容 数量(台/套)


1 立式加工中心 26

2 数控车床 23

3 运输工具 18

4 生产线柔性行吊 15

5 数控深孔钻床 10

6 智能自动化柔性控制单元 9

7 数控去毛机 8

8 热处理炉 12

9 检测线 8

10 数控焊接机 4

11 数控磨床 5

12 空压机 3

13 数控锯床 3

14 空调系统 2

15 数控铣床 4

16 ERP 系统 1

17 MES 车间执行系统 1

18 变配电设备 1

19 零部件清洗线 1

20 零部件装配线 1

21 数控摩擦焊机 1

22 通风除尘系统 1

23 智能仓库 1

合计 158

(3)基本预备费

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基本预备费=工程建设费用×基本预备费率,基本预备费率取 5%,取整即1,005.00 万元。

(4)铺底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按建设项目投产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分别估算。根据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资产周转率以及同行业公司的
流动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估算,项目运营期T+4年所需的流动资金约为3,521万元。
综上,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总投资为 24,618.00 万元。

3、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产品进行扩产,与公司现有产品工艺相同,详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全部为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情况”。

4、主要原材料及燃料的供应

(1)主要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钢材、铸件、锻件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合作情况良好,原材料供应稳定。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能源主要包括电力、燃气等。本项目实施位置所在地基础设施健全,电力、燃气等能源供有充足保障。

5、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权属证书。

6、环保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原材料均为无害材料,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废等。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隔油池后进行隔油处置,再去除废水中悬浮物等,经斜管沉淀进行沉淀处置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进入江阴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集中处理后,污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对当地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2)废气:本项目主要在焊接等生产环节中产生废气。针对焊接废气,生产采用实心焊条和保护气体,在源头上减轻焊接烟尘的产生,废气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加工设备和产品试验时产生,公司通过将生产设备全部布置在车间内部,并同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有效措施,噪声经距离衰减等作用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厂界外 3 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周围非居民住宅区,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将在建设与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
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取得了江阴市环境保护
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项目编号:201812290023),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合理安排项
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1 2 3~9 10~14 15 16~18 19 20 21 22 23~24

初步设计
建安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行

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5 月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已开工建设。

8、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达产年新增营业收入 11,900.00 万元,年新增利润总
额 4,663.41 万元,年新增净利润 3,963.90 万元,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年平均销售收入(万元) 11,900.00

年平均利润总额(万元) 4,663.41

盈亏平衡点 30.17%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财务内部收益率 19.32% 16.62%

财务净现值 ( ic=12%)(万元) 7,997.96 4,929.01

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2 年) 6.23 6.75

(二)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39,305.28 万元,建设期 24 个月。本项目拟在江苏省泰兴市黄桥
镇新建张紧装置生产基地,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自动化程度及精密度更高的先进生产设备满足张紧装置全工序的生产需求。目前,公司张紧装置的缸体、顶杆、拉杆等部件均为委外加工,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更好的组织生产,公司拟新建张紧装置生产基地,在此基础上,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13 万张紧装置的生产产能。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39,305.28 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投资估算(万元) 占总投资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比例
T+12 T+24 总额

1 工程建设费用 18,414.00 12,708.00 31,122.00 79.18%

1.1 建安工程 9,072.00 3,888.00 12,960.00 32.97%

1.2 设备投入 9,342.00 8,820.00 18,162.00 46.21%

1.2.1 设备购置及安装 8,642.00 8,820.00 17,462.00 44.43%

1.2.2 设备搬迁费用 700.00 - 700.00 1.78%

2 基本预备费 920.70 635.40 1,556.10 3.96%

3 铺底流动资金 5,270.97 1,356.21 6,627.18 16.86%


项目总投资 24,605.67 14,699.61 39,305.28 100%

(1)建安工程

项目建筑面积 45,500.00 平方米,主要包括金工车间、装配车间、热处理车
间、仓库、宿舍等,建筑工程费 12,960.00 万元。

(2)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购置内容主要包括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数控摩擦焊机、智能零部件检测线、智能仓库及 MES 车间执行系统等先进的硬软件设备,共投资额 17,462.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投资内容 数量(台/套)

1 数控车床 118

2 普通车床 38

3 数控铣床 21

4 运输工具 24

5 生产线柔性行吊 20

6 立式加工中心 16

7 数控磨床 14

8 热处理炉 29

9 摇臂钻床 11

10 数控深孔钻床 9

11 零部件清洗机 7

12 摇臂转床 7

13 液压机 7

14 抛光机 6

15 抛丸机 6

16 数控淬火机床 6

17 数控钻床 6

18 空压机 5

19 数控锯床 5

20 铣床 5

21 数控焊接机 14

22 数控滚丝机 2


23 数控摩擦焊机 2

24 校直机 2

25 张紧装置装配线 2

26 智能零部件检测线 2

27 ERP 系统 1

28 MES 车间执行系统 1

29 变配电设备 1

30 弹簧自动化生产线 1

31 通风除尘系统 1

合计 389

(3)设备搬迁费用

将原有产能的张紧装置生产线搬迁至新生产基地,预计设备搬迁调试费用为700 万元。

(4)基本预备费

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基本预备费=工程建设费用×基本预备费率,基本预备费率取 5%,即1,556.10 万元。

(5)铺底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估算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按建设项目投产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分别详细估算。根据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资产周转率以及同行业公司的流动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估算,项目运营期 T+4 年所需的流动资金约为6,627.18 万元。

综上,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总投资为 39,305.28 万元。

3、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产品进行扩产,与公司现有产品工艺相同,详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全部为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情况”。

4、主要原材料及燃料的供应

(1)主要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钢材、铸件、锻件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有多年 的合作关系,合作情况良好,原材料供应稳定。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能源主要包括电力、燃气等。本项目实施位置所在地基础 设施健全,电力、燃气等能源供有充足保障。

5、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江 苏省泰兴市黄桥镇,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权属证书。

6、环保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原材料均为无害材料,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 水、废气、噪声以及固废等。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与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保 持一致。

本项目将在建设与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并严格 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
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取得了泰兴市行政审批
局出具的《关于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审批意见》(泰行审批(泰兴)[2018]20120 号),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合理安排项
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1 2 3~9 10~14 15 16~18 19 20 21 22 23~24

初步设计


T+24

阶段/时间(月)

1 2 3~9 10~14 15 16~18 19 20 21 22 23~24

建安工程
设备搬迁、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行

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6 月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已开工建设。

8、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达产年新增营业收入 22,100.00 万元,年新增利润总
额 7,052.00 万元,年新增净利润 5,289.00 万元,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年平均销售收入(万元) 22,100.00

年平均利润总额(万元) 7,052.00

盈亏平衡点 30.87%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财务内部收益率 21.01% 16.70%

财务净现值 ( ic=12%)(万元) 15,638.42 7,870.92

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2 年) 6.00 6.80

(三)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10,857.00 万元,建设期 24 个月。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部
分:一是对公司现有生产基地的中央回转接头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引进先进的 生产设备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同时提 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二是建设数字化工厂,通过引进车间数字系统,实现生 产与管理的智能化。项目实施后,随着生产线自动化及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公司 生产效益将进一步提升,同时用工成本将显著降低,用工压力得到有效缓解,项 目减员增效效果显著。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0,857.00 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投资估算(万元) 占总投资
序号 投资内容 比例
T+12 T+24 总额

1 硬件设备 4,971.00 5,236.00 10,207.00 94.01%

2 软件设备 650.00 - 650.00 5.99%

合计 5,621.00 5,236.00 10,857.00 100%

本项目设备购置内容主要包括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数控摩擦焊机、智能自动化柔性控制单元、智能仓库及 MES 车间执行系统等先进的硬软件设备,共投资额 10,857.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投资内容 数量(台/套)

1 立式加工中心 46

2 数控车床 37

3 数控焊接机 6

4 智能自动化柔性控制单元 5

5 热处理炉 8

6 数控淬火机床 4

7 零部件清洗线 2

8 零部件装配线 2

9 智能零部件检测线 2

10 ERP 系统 1

11 MES 车间执行系统 1

12 数控摩擦焊机 1

13 通风除尘系统 1

14 智能仓库 1

合计 117

3、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产品进行扩产,与公司现有产品工艺相同,详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全部为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情况”。


4、主要原材料及燃料的供应

(1)主要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钢材、铸件、锻件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合作情况良好,原材料供应稳定。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能源主要包括电力、燃气等。本项目实施位置所在地基础设施健全,电力、燃气等能源供有充足保障。

5、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不涉及新增用地。

6、环保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原材料均为无害材料,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废等。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与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保持一致。

本项目将在建设与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
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2019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取得了江阴市环境保护
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项目编号:201902180002),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合理安排项
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1~3 4~8 9~12 13 14~18 19 20~24

初步设计
设备采购及安装


T+24

阶段/时间(月)

1~3 4~8 9~12 13 14~18 19 20~24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行

8、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项目通过自动化改造可节约一定的人工成本、材料费、加工费及模具费,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年用工成本降低 579.00

2 年材料费用降低 420.00

3 年加工费降低 360.00

4 年模具费降低 24.00

合计 1,383.00

(四)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7,352.46 万元,建设期 24 个月。本项目拟利用公司现有的核心
技术和研发资源,新建产品试制车间及试验检测实验室,通过配备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加大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力度,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研发及检测能力。公司将在继续致力于现有产品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增加对液压马达、液压泵、液压阀、传动零部件等工程机械核心零部件的研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7,352.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投资估算(万元) 占总投资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比例
T+12 T+24 总额

1 工程建设费用 1,812.00 3,174.00 4,986.00 67.81%

1.1 建安工程 609.00 261.00 870.00 11.83%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1,203.00 2,913.00 4,116.00 55.98%


2 基本预备费 90.60 158.70 249.30 3.39%

3 研发费用 1,014.84 1,102.32 2,117.16 28.80%

3.1 研发人员工资及培训费 173.34 231.12 404.46 5.50%

3.2 其他研发费用 841.50 871.20 1,712.70 23.29%

项目总投资 2,917.44 4,435.02 7,352.46 100%

项目设备购置内容主要包括加工中心、数控铣齿机、数控滚齿机等先进的试制生产设备,以及回转张紧综合检测机、液压系统动态模拟测试平台等先进的检测设备,投资额 4,116.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投资内容 数量(台/套)

1 设计软件 45

2 试验设备 11

3 清洗机 2

4 数控车床 2

5 数控研磨机 2

6 检测仪设备 6

7 加工中心 2

8 数控滚齿机 1

9 数控磨床 1

10 数控铣齿机 1

11 台式金属成份光谱分析仪 1

12 万能金属拉伸试验机 1

13 液压系统动态模拟测试平台 1

合计 76

3、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权属证书。

4、项目研发方向

技术研发部总体规划是加强公司研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本项目的主要研发方向如下:


研发方向 研发目标 主要内容

通过角度传感器输入和输出电信号,精准控制回转
智能中央回转接头 接头的回转角度,解决目前机械传动变换角度不准确、
中央 无法实现自动控制的问题。

回转接头 在轴向孔与径向孔内部相交的部位,打磨成圆滑过
中央回转接头相交 度角,在拐角内侧边上多余的加工工艺孔用填充块填
孔新技术应用 充,成为圆滑过度角,极大的减小了流体流动时的压力
损失,克服了铸件回转轴组织疏松、气孔、沙眼等缺陷。

加大对粗加工成型后缸体内孔表面的强化冷热处
高强度油缸 理技术、缸体强度检测技术,高强度缸体可靠性测试技
术等研发,同时采用新型的合金材料,提高缸体材料本
身的机械性能。

原材料由锻打成型,改为摩擦焊接成型;该成型技
张紧装置油缸成型 术保证了缸体的耐压性和抗拉强度,保证缸体在承受
张紧装置 35MPa-70MPa 压力的瞬间冲击时无渗漏,满足了国内
技术开发

外高压工程机械整机市场需求。

通过压力传感器检测后传送给控制器,控制伺服电
张紧力自动调节张 机螺母件转动,可改变叉架与缸体之间的间距,达到自
紧装置开发项目 动调节张紧力的目的,使其始终保持在设定的张紧力状
态下工作。

进行高性能斜盘式轴向定量液压柱塞马达项目研
液压马达 制,采用铝铸件壳体,改进当前马达壳体结构,以大幅
延长使用寿命,达到产品大功率、低噪声、污染小、运
转平稳的效果。

进行结构紧凑、效率高和流量调节方便的柱塞式液
液压泵 压泵项目研制,通过以球墨铸铁壳体、斜盘单变量柱塞
设计解决紧凑型柱塞泵关键技术,通过电液比例集成化
其他高端 智能单元的引入,实现产品的智能化控制。

液压产品 进行电控、液控液压控制阀项目研制,开发高性能
液压阀 电液比例阀及数字控制阀,提高响应性、静待性和重复
性,满足微机控制系统和数字控制系统的需要;开发智
能型组合阀,通过电信号实现远距离自动控制。

进行机械传动零部件项目研制,将电子技术、材料
机械传动零部件 技术等同机械传动零部件制品结合,赋予机械传动零部
件程控化等新的功能,使其成为功能全面、应用更加宽
广的复合品。

5、环保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涉及大批量生产,项目在建设和试制过程中产生的污
染物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2019 年 3 月 11 日,江阴市环
境保护局出具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项目编号:201902270017),
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合理安排项
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1 2 3~9 10~11 12 13~16 17~19 20~21 22 23~24

初步设计
建安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行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8,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公司所在行业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

公司所属的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其业务内容涵盖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测、物流配送等多个环节均需投入大量的流动资金。企业如有新建项目,则需要投入较大规模资金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先进设备并引进专业人才。此外,规模化的供货能力是主机厂选择供应商、定点供应商的重要指标,为达到规模效应,公司往往需要先期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车间、自动化生产线等的建设。

随着液压行业的不断发展,未来的市场竞争将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制造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公司在产品研发、工艺设计、设备自动化升级、市场开拓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才能有效应对公司发展过程面临的市场机遇。为确保企
业的每一个业务环节准确、有效地运行,企业应保证充足、可持续的现金流。
(2)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需要合理增加流动资金规模

近年来,公司持续挖掘、拓展客户资源,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与技术水平,业
务规模不断扩大,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534.98 万
元、55,859.70 万元、60,998.82 万元、40,209.84 万元。随着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逐步推进实施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支持生产周转与规模扩张,完善其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因此,增加营运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正在实施项目和计划实施项目的顺利实施,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维持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液压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保持较高的流动资产比例及较快的资金周转效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也有利于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并将带来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的提高,为公司股东创造更高的净资产收益率。同时,通过合理运用直接融资工具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

综上所述,充足的营运流动资金是公司保持稳定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鉴于公司营运资金周转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 18,000.00 万元用于补充营运所需流动资金。

3、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

(1)编制基础和假设前提

2017-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约 36.93%,按照谨慎测算的原则,
假设公司的主营业务结构未发生改变,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 25%;

公司未来三年的各项经营性资产/营业收入、各项经营性负债/营业收入的比例与 2019 年数据相同。


(2)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及依据

公司基于上述对 2020 年至 2022 年销售收入的预测数据,按照 2019 年经营
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预测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占用额,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分 项目 2019 年 占销售收入 2020E 2021E 2022E

类 比例

销售收入 60,998.82 - 76,248.53 95,310.66 119,138.32

应收票据和应 9,616.64 15.77% 12,020.80 15,026.00 18,782.50
收款项融资

应收账款 18,470.85 30.28% 23,088.56 28,860.70 36,075.88
资 预付款项 180.73 0.30% 225.91 282.39 352.99


存货 6,894.28 11.30% 8,617.85 10,772.31 13,465.39

经营性流动资 35,162.50 57.64% 43,953.13 54,941.41 68,676.76
产合计

应付票据 2,649.80 4.34% 3,312.25 4,140.31 5,175.39

应付账款 9,202.24 15.09% 11,502.80 14,378.50 17,973.13


债 预收款项 86.78 0.14% 108.48 135.59 169.49

经营性流动负 11,938.82 19.57% 14,923.53 18,654.41 23,318.01
债合计

流动资金占用额 23,223.68 - 29,029.60 36,287.00 45,358.75

流动资金缺口 - - 5,805.92 13,063.32 22,135.07

注: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根据上表测算结果,公司2022年预测流动资金占用额为45,358.75万元,2019年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额为 23,223.68 万元,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即新增流动资金占用额)为 22,135.0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较稳健的财务政策,较少采用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方式,主要依靠经营积累来解决融资问题,但凭借自有资金难以长期维持企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本次通过股权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资产规模,提升公司直接融资能力,保证公司业绩增长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 18,000.00万元用以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流动资金的实际需要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是合理的、可行的,对于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安排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在资金支付环节,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5、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承接更多数量和更大规模项目的业务能力,从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实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对资产负债结构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将大幅提高,短期内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有利于今后公司股本的进一步扩张。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因财务摊薄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募投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使
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竞争力不断提高。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新增固定 新增固定 新增无 新增无形
资产 资产折旧 形资产 资产摊销

1 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 17,043.04 1,307.56 560.34 112.07

2 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 26,168.78 1,931.44 560.34 112.07

3 智能制造改建项目 8,799.14 835.92 560.34 112.07

4 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835.51 327.14 496.55 99.31

合计 55,846.47 4,402.06 2,177.59 435.52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逐步完成,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合计约为 4,837.58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为 40.54%,在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假设保守按 35%的综合毛利率计算,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要新增营业收入约 13,821.66 万元即可消化新增折旧费用的影响,确保公司营业利润水平不下降。

虽然短期内增加的折旧摊销费对公司盈利有一定影响,但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逐步投产和盈利空间的不断释放,公司盈利水平受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的影响逐渐减小,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将不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每股享有同等权益,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按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派发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10%,(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及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7 年 2 月 20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定向股东夏继发、夏泽民分配
现金红利 4,000 万元,该部分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

2017 年 12 月 27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定向股东夏继发、夏泽民分
配现金红利 500 万元,该部分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

2018 年 2 月 12 日,长龄机械召开股东会,决定向股东夏继发、夏泽民分配
现金红利 11,050 万元,该部分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


2020 年 6 月 5 日,长龄液压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3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 元人
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840 万元,该部分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分配形式和顺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投项目除外)。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以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六)利润分配的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
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管理,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设立证券事务科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戴正平先生,对外咨询电话:0510-80287803;传真:0510-86018588。
二、重要合同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现行有效的重大商务合同如下:

(一)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借款担保及
其他情况如下:

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中
行江阴支行”)签订编号为 285414175E19120301 的《授信额度协议》,中行江阴
支行向公司提供 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与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了《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的补充协议及《资产池开票直通车总协议》、《资产
池短期借款总协议》,并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签署了质押登记协议,约定宁波银
行无锡分行为公司提供最高 1 亿元额度的资产池业务。在上述协议项下,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以票据和存款质押向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申请开立3,257.8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长龄泰兴与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桥支行(以下简称“泰兴农商行黄桥支行”)签订泰银承字 2020 第 L043320001 号《最高额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合同》,承兑最高金额为 1,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7
月 9 日。公司与泰兴农商行黄桥支行签订泰高保字 2020 第 L043320001 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长龄泰兴在上述合同项下发生的最高额为 50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合同项下,长龄泰兴与泰兴农商行黄桥支行签订
L043320001 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金额为 1,00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江阴支行”)签订(2020)锡银综授额字第 000094 号《授信额度合同》,广发银行江阴支行向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 3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
5,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至 2021 年 9 月 3 日。夏继发与广发银行江阴支行签
订编号为(2020)锡银综授额字第 000094 号-担保 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上述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
影响的销售合同如下:

1、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
合同》(合同编号 CGWL20200616-4),约定公司向其张紧装置等产品,合同有效
期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

2、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合
同编号 2000(100931)20200115-00266 C),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
张紧装置、单向阀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2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3、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上海三一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
合同》(合同编号 2100(100931)20200115-00264 C),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单向阀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2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4、2014 年 6 月 18 日,公司与 Caterpillar Xuzhou Ltd.(卡特彼勒(徐州)有
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文件编号为 2719271),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该协议初始有效期限为 5 年,
除双方提前 6 个月书面通知协议终止外,本协议每在期满时将自动延期一年。
5、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徐州徐工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
议》,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
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6、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
同》(合同编号 LGC-20(柳挖)采字 150 号),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单向节流阀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如买卖双方无异议,本合同
自动延期一年。

7、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柳工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LGC-20(常挖)采字 168 号),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销轴、单向节流阀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如买卖双方无异议,本
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8、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协议》,
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该主协议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除非一方提前 3 个月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协议终止或签订新的买卖协议。

9、2020 年 1 月,公司与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基本定作合
同》(合同编号 JHE 2020-CN0088),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
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到达有效期前 30 天内供需双方又均无异议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本合同有效期可延长一年。

10、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分别与龙工(上海)挖掘机制造有限公司、
龙工(福建)挖掘机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CYZX660-05-2020、CYZX660-06-2020),约定公司向其供应中央回转接头、张
紧装置、注油阀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11、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与小鲷(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产品买卖
合同》,约定公司向其供应张紧装置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
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变化异议,
未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12、2019 年 2 月,公司与珍晟产业(烟台)有限公司签订《购买基本合同
书》,约定公司向其供应张紧装置等产品,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3、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签订《年
度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H/ZLTF-GG0011-2020),约定公司向其销售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等产品,具体采购内容、数量按订单执行,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
影响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公司与江苏心愚液压铸造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约定公司向其采购回转体、回转轴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
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2、2018 年 1 月,公司子公司长龄弹簧与无锡市世军特殊钢有限公司签订《长
期采购合同》,约定长龄弹簧向其采购钢材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
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为 3 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3、2020 年 1 月,公司与日照市德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约定公司向其采购支座、定位板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
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4、2020 年 1 月,公司与广州盛航密封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约定公司向其采购 O 型圈、挡圈、防尘圈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

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5、2020 年 1 月,公司与江阴市凯源模锻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约定公司向其采购锻件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
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6、2020 年 1 月,公司与常州市山风物贸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约定公司向其采购钢材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
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7、2020 年 1 月,公司与江阴市荣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约定公司向其采购锻件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
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8、2020 年 1 月,公司与江阴市苏恒模锻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约定公司向其采购锻件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为
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9、2020 年 1 月,公司与广州诺铁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约定公司向其采购防尘圈、旋转密封圈等产品,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
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10、2020 年 1 月,公司与盐城精一机械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
定公司向其采购液压机械零部件,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
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11、2020 年 1 月,公司与济南鼎奕锻造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
定公司向其采购液压机械零部件,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
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12、2020 年 1 月,公司与江阴市长力弹簧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
约定公司向其采购液压机械零部件,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
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13、2020 年 1 月,公司与盐城祥升铸造有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合同》,约
定公司向其采购液压机械零部件,以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金额以实际发生
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施工合同

1、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江阴市先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2,607.80 万元。

2、2020 年 6 月 22 日,长龄泰兴与江苏威达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 5,000.88 万元。

(五)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2020 年 8 月,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保荐协议》、《A 股主承销协议书》,
约定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承担为公司在境内证券市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承销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依据协议支付华泰联合证券承销及保荐费用。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主要关联人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刑事诉讼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
声明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夏继发 夏泽民

邬逵清 卢鹏

刘云

全体监事签名:

李彩华 吴云

刘小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卫国 朱芳

戴正平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李晓童

保荐代表人:

李 骏 李声祥

总经理:

马 骁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姚思静

沈超峰

姚培琪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童楠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倪国君

胡友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潘华锋

韦艺佳

潘文夫

窦孜哉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倪国君

胡友邻

验资机构负责人: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有关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885 号

联系人:戴正平

联系电话:0510-80287803

传真:0510-860185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1 号楼 4 层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联 系 人:王杰秋

电 话:025-8338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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